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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怎么写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09 查看人数:32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怎么写

1. 介绍背景:简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如规范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防止资产流失等。

2. 清查流程:详细描述资产清查的步骤,包括准备阶段(制定计划、组织人员)、实施阶段(实物盘点、账目核对、异常处理)和总结阶段(报告编制、问题整改)。

3. 清查内容:列举清查的具体内容,如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说明每类资产的清查方法和标准。

4. 清查结果:列出资产清查后的总体情况,包括资产总额、增减变动、闲置资产、报废资产等数据,并分析变动原因。

5. 问题与挑战:指出在清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资产登记不全、账实不符等,并提出改进措施。

6. 案例分析:选取一两个具体案例,详细阐述清查过程和结果,以增强报告的实证性。

7. 建议与展望: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资产管理的建议,对未来资产清查工作进行规划。

开头结尾怎么写

开头: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是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的关键环节。本次清查旨在全面掌握单位资产状况,通过严谨细致的工作,实现资产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结尾: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暴露出我们在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深化资产管理改革,强化责任落实,提升资产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未来,我们将持续进行定期的资产清查,以期在资产管理上达到更高的透明度和效率,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范文

第一篇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怎么写6050字

根据《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系统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工商财〔2024〕298号)精神,全省工商系统于2024年6月20日至10月31日组织开展了固定资产清查。通过清查,达到全面摸清底数,纠正问题,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实施动态监管,条形码管理,制度有效的工作目标,加强了资产完整与安全,促进了廉政建设,为强化资产管理,准确编制财政资产报表和预算夯实了基础。截至2024年11月底,全省工商系统实物账固定资产总值176166.63万元(清查前为165821.32万元),比清查前实物账登记净增加固定资产10345.31万元,清理报损报废固定资产3054.35万元,盘盈资产1422.85万元,盘亏105.34万元。现将资产清查工作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1.思想统一,认识到位。这次资产清查,全省各级工商局从领导到机关、基层干部职工,能充分认识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必要性,把开展固定资产清查作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朽的需要,作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举措,是深化部门预算、科学管理财政性资金和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的需要,作为逐步实现政府资源公平分配和提高行政效能的需要。如宁化县工商局组织开展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知识讲座,宣传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必要性。

2.领导重视,齐心协力。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有效有序进行,全省各级工商局都成立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财务装备、人事教育、纪检监察室、信息分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各级领导小组认真负责组织指导和实施本级和系统单位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各部门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按照清查方案的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推进和完成固定资产清查各项工作任务。办公室加强日常工商固定资产管理和资产清查、登记、核对、报损、报废等;信息技术部门加强技术指导和ca资产管理;财装部门认真履行牵头职责,上下互动,主动对接,加强业务指导;人教部门加强人员调动、退休环节固定资产移交的把关;监察部门加强采购环节和报损、报废等处置环节的监督。宁德和南平市工商局领导重视系统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市、县(区)工商局配备专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建立了一支覆盖市局、县(区)局、工商所三级单位的稳定的固定资产清查和日常管理队伍,建立了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度和资产管理联络员管理制度,构建了固定资产管理组织体系。莆田市工商局专门召开了两次局长办公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了清查工作有效有序进行。龙岩、三明市工商局领导亲自带领工作组,对系统单位资产清查情况进行检查复查。漳州、宁德市工商局将固定资产清查纳入了各县(区)工商局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3.周密计划,组织有力。一是周密制定资产清查方案。为切实把系统资产清查工作抓好抓实,切实解决系统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管理约束机制不落实,管理不规范,资产底数不清,账物、账账不相符,资产购置不入账等问题,省局统一制定了《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要求,清查范围,清查内容,清查步骤;各级单位也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了更加具体的实施方案。二是及时培训学习宣传。为保证方案落到实处,省工商局和设区市工商局都分别及时召开了系统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学习培训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清查工作要求,宣传解读资产管理有关政策规定;举办资产管理应用软件操作培训,现场观摩宁德市工商局固定资产管理做法操作演示;分别听取了宁德市工商局和龙海市工商局固定资产管理经验介绍。为顺利实施好固定资产清查,做好了思想准备、组织准备、政策业务准备。三是检查验收,确保清查目标落实。省工商局抽组办公室、财务装备处、信息分局,以及设区市工商局有关人员,组成4个检查复查工作小组,对8个设区市和20个县(区)工商局进行了工作指导和抽查复查;各设区市工商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织清查办公室人员对100%的所属县(区)工商局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了检查复查。龙海市、长汀县、秀屿区工商局资产清查、清理工作,组织得力,抓得早、抓得紧、抓得实,完成质量较高。石狮市工商局资产卡片流转记录明晰,采取名片夹方式管理,查阅一目了然。

4.扎实清查,不走过场。各级工商局能严格按照清查工作方案制定的步骤与时限和工作要求,分步实施,有序推进。一是认真查清日常管理规范情况。各级单位认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固定资产逐一进行实地清查、核实、盘点,以会计账核对卡片、以卡片核对实物、以实物查对卡片等办法,查清固定资产来源,补录固定资产(含ca资产)卡片。各处、科、股、室负责人对本部门实际使用的固定资产确认并签字。二是认真查清制度落实情况。在清查中,重点清查了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处置相关制度建立与执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三是认真做好盘盈、盘亏、报损、报废登记。资产清查小组对盘盈、盘亏、报损、报废、闲置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和鉴定,查明原因,提出处置建议,做好销账资产的档案管理。泉州、漳州、三明、南平、福州市工商局系统清理已到报废年限和已损坏的资产成效比较突出,在清查期间,泉州工商系统共清理报废、报损固定资产2273件,价值558.12万元;漳州工商系统共清理报废、报损固定资产2474件,价值466.23万元;三明工商系统共清理报废、报损固定资产1242件,价值457.66万元;南平工商系统共清理报废、报损固定资产2940件,价值390.51万元;福州工商系统共清理报废、报损固定资产863件,价值200.55万元。

5.创新手段,推行条形码管理。为使资产盘点制度落到实处,克服日常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资产管理人员工作量大、难以组织实施的问题,省工商局在这次资产清查中,在全系统全面推行固定资产条形码管理,配置扫描枪和条形码打印机,运用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对每一件固定资产粘贴了条形码,每一件资产都有了自己的“身份证”。据统计,全省系统固定资产共粘贴条形码145541张,为落实资产定期盘点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提供了科技手段,打好了基础,大大减轻了资产管理人员的日常盘点工作强度。龙海市工商局研制开发了资产管理辅助软件,增加了固定资产登记信息“查错”功能,增强了固定资产信息录入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6.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在清查中,不少单位根据资产管理的制度要求,针对本单位资产管理的薄弱环节,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原则,建立和健全了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和资产使用人员的职责,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完善资产管理账、卡、单、表规范体系,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宁德市工商局制定了《宁德市工商系统固定资产损失赔偿暂行规定》,明确损失赔偿责任人员、赔偿金额计算、赔偿方式时限,增强干部职工爱护公物意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福州市工商局修订了配套制度,完善了设备管理、变更、回收、报废处置等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龙岩市工商局注重总结经验,提升管理水平,开展理论探讨,撰写了《浅议当前工商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探析》、《新时期做好机关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问题》等理论研讨文章。

二、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在开展资产清查前,不少单位不同程度存在“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现象,固定资产日常规范化管理意识淡薄,资产登记意识不强,甚至有抵触情绪,存在应付检查现象,办公设备等资产调拨,未经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装备部门办理手续,在资产使用部门之间,自行相互转移使用,造成资产账卡资料与实物不符或去向不明。

2.固定资产管理机制不够落实。一是职责分工机制不落实,资产管理部门、财务装备部门的职责划分界限模糊,没有按照《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分工。二是固定资产管理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多,工作职责难落实。三是资产使用部门应指定一名资产管理兼职人员制度落实不到位。四是固定资产管理流程不够落实,执行不到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环节较多,实际工作中不流畅。五是资产配制预算管理意识淡薄,资产配制随意性,存在重复购置、资产闲置现象。

3.账账、账物不相符。在清查中发现,相当部分单位存在账账不相符,账物不相符的问题。一是固定资产账簿记录不完整。添置设施设备时,有的财务资产账与实物资产账登记都不够及时,甚至还有资产漏登账现象;已完工办公场所等基建工程,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未作固定资产账目登记;房改出售的职工住房,房屋产权已办理过户手续,但未及时对单位固定资产账务进行调账。二是固定资产账簿记录不同步。添置设施设备时,有的财务资产账有及时登记,但实物资产账未及时登记;有的实物资产账有及时登记,但财务资产账未及时登记;资产处置时,财务资产账和实物资产账未能同步进行相应账务处理。三是固定资产账卡记录调整滞后。单位内部部门之间资产调整,未经实物管理部门办理调拨手续;人员调动,未向实物管理部门办理个人使用资产退交手续。

4.已达报废期和长期闲置的资产管理缺失。随着办公自动化和各类设备更新的加快,各类资产更新后,许多淘汰落后的设备,疏于管理和处置,有新的不管旧的,造成资产浪费和流失;已报废、损坏的固定资产,长期未核销,造成资产底数失真,影响预算安排。

5.资产配发归口管理制度不完善。省局统一配发设备、装备,未能落实归口统一发放制度,仍由业务处室直接配发到下级相关业务科室,致使部分市、县、区局有的固定资产来源不清、去向不明,不能及时入账。

三、整改意见

1.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措施,是各级工商局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切实转变观念,克服怕担责任、怕麻烦、“新官不理旧账”和“重钱轻物”的思想。要充分认识和查找本单位在落实固定资产规范管理上存在的差距,认真分析研究和解决固定资产管理上“管用脱节、账物脱节”等问题。各单位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领导,指定一名局领导分工负责抓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与工作协调,常抓不懈。加强宣传教育,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落实责任制,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内容。

2.要进一步完善制度,长效运行。要根据省财政厅、政府机关管理局、省工商局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在这次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对资产管理任务、管理内容、管理原则、组织机构、职责分工、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资产清查、资产信息化管理、监督检查等制定明确详细的操作性强的管理措施,从制度上规范固定资产管理行为,堵塞管理漏洞。

3.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实现“物物有人管,人人都管物”,建立统一要求、分级管理、组织健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财务装备部门、办公室、人事和资产使用部门在资产管理中要认真履行职责。

各级工商局财务装备部门是实施固定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对本系统及本单位固定资产预算、购置、调剂、调拨、转让、报失、损坏、报废的审核;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分类核算,做到账物相符;负责本单位内及所属系统固定资产的资产评估工作;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使用标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负责对同级资产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各级工商局办公室是各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按照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配合财务装备部门完善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账、卡填制及管理;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清产核资等工作;负责办理本单位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计划申报、验收入库、登记、保管、领用发出、维修保养、调拨、处置(转让、报损、报废等)和产权界定等具体管理工作,并负责分类进行实物量核算。

人事部门在部门人员变动时,要书面通知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配发与收交工作,在收到资产回收确认单后,方可办理人员变动相关后续手续。

各级工商局业务处(室、科、股)、所、站、队等是本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其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负有全面责任,保证本部门使用和管理的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落实一名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资产兼职人员变动时,要办理交接手续,清点账、卡、物,签署交接文书。

4.要进一步规范流程,加强协作。各级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按照工作流程,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手续,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一是规范配置管理。业务部门需增加配置资产时,应提出申请,说明增配原因、本部门的现有人数和现有相关资产配置情况等,办公室根据部门申请、现有资产配置数、资产配置年限和标准等情况,提出资产配置计划和预算意见,经财务部门审核,报局领导审定。二是规范购置管理。购置资产到货验收合格后,采购部门经办人将固定资产验收单及发票、合同等相关单据,交由办公室资产管理人员,通过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填制录入和打印固定资产出入库单、卡片、条形码,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办公室或采购经办部门资产采购经办人员持发票、合同、固定资产卡片或入库单,到财务装备部门办理经费结算报销,财务装备部门必须依据办公室出具的固定资产卡片或入库单,方可办理结算报销及固定资产入账手续。三是规范调入管理。上级配发或其他单位调入资产,归口由办公室统一接收验收,通过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填制录入和打印固定资产入库单、卡片、条形码,经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领取签字确认,办公室资产管理人员持调拨单、固定资产卡片和入库单到财务装备部门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四是规范处置及报废管理。当固定资产需处置时,要严格按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闽财资〔2024〕)中,规定的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使用年限控制报废标准,并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国家保密局、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涉密信息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国保〔2024〕37号)和《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办理处置手续。办公室根据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申请,经审核并按审批权限上报批准同意后处置,其处置收入应及时交财务装备部门作资金收入账务处理,办公室和财务装备部门根据处置批准手续同时做好减少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五是规范损失管理。当固定资产因管理不当造成损失时,应由责任人写明情况,取得必要的证明材料后,由各级工商局提出处理意见(须明确责任人及赔偿金额),并参照报废处置程序办理。六是规范下发(调出)管理。下发或调出资产,由相关业务部门提出下发分配方案或调出申请,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后,统一归口由办公室发放实物资产,财务装备部门开具固定资产调拨单,办公室和财务装备部门根据调拨批准手续同时做好减少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第二篇 计生协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4600字

计生协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为扎实有效推进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近日,市卫生计生委召开2024年市本级卫生计生系统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培训会,学习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政策文件和工作要求,对开展资产盘点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做了详细说明,并对参会人员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培训会强调,一是此次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握这次全面摸清家底、掌握资产现状、促进规范管理的机会;二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方案,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三要强化主体责任,对资产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四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彻底摸清本单位资产家底,做好历史遗留问题分类处理。

委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委直属单位分管领导和财务科长共30余人参加了培训。

计生协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摸清市卫生计生机关及所属单位“家底”,夯实财政财务管理基础。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合财资[2016]264号)和《2024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精神,市卫计委于2024年4月29日下午在市疾控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市卫生计生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议。市直各单位财务科长和资产管理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卫计委财审处处长李长城主持会议。

会上,参会各单位财务科长和资产管理负责人对资产清查文件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并就各市直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提出要求:

1、资产清查的基准和范围。本次资产清查以2024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为2024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资产清查的时间和上报材料要求。本次资产清查于2024年3月至2024年6月底在委机关和委属单位范围内开展。委属各单位应于2024年6月15日之前,将本单位正式文件、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和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至委财审处,委财审处对所属单位资产清查情况进行全面审核汇总并于6月31日前报市财政局。

3、资产清查的费用安排。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除统一配发的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各级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4、资产清查的重要性和组织安排。此次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市卫生计生机关及所属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各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市直各单位财务科长和资产管理负责人就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了相关问题和建议,李长城处长听取了各单位的建议并就提出问题做出具体解答。

计生协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为了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健全适应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市财政局和市卫生计生委有关精神,荆州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按照“精简高效、求真务实、科学操作、责任到人”的原则,组织全局有关科室人员做好资产清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成立专班。5月19日上午召开了荆州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国有资产清理工作动员及业务培训会,认真组织学习市财政局和市卫计委相关文件,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荆州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保障工作顺利完成。成立了以局长聂刚为组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承玲兼任办公室主任;狄宁、赵训艳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为瞿 畅等6名工作人员。

(二)精心组织,责任明确。人事科主要是负责对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编制、人员等基本情况进行清理,为做好资产清查工作奠定基础。财务科主要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库存现金、有价证等账务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确保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依托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以系统数据为基础,结合财务资产账和现有实物进行盘点,形成资产清查报表,进行网上直报。办公室和有关责任科室主要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要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关注长期以来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历史遗留问题,切实做好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资产收益等方面的清查工作。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标记和拍摄,作为档案资料。

(三)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在清查工作过程中,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纪律,要求各科室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严格按照“精简高效、求真务实、科学操作、责任到人”的原则组织实施;资产自查必须如实填报,不得瞒报和虚报;对漏报、瞒报或在清查中不按规定程序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科室和财务管理人员的相应责任。

附:卫生计生委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合理配置,进一步摸清市卫生计生委“家底”,夯实财政财务管理基础,实现资产动态管理、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合财资[2016]264号)和《2024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市卫生计生委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市卫生计生委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市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查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完善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三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国库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以2024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2024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分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

三、工作方法

(一)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2024年已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的,可在2024年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市卫生计生委,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市卫计委机关、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当依据《层转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资[2016]262号)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批复。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时间要求。本次资产清查于2024年3月至2024年6月底在委机关和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范围内开展。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于2024年6月15日之前,将本单位正式文件、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和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至委财务审计处,委财务审计处对所属单位资产清查情况进行全面审核汇总后并于6月31日前报市财政局。

(二)具体步骤

1.制定方案。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资产清查的要求,市卫生计生委组织所属单位具体实施清查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制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各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2.单位自查。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资产清查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主管审核。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自查工作完成后,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资产清查自查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并对本部门资产清查结果负责。

4.汇总报送。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于2024年6月15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报至委财务审计处,委财务审计处对所属单位资产清查情况进行全面审核汇总后并于6月31日前报市财政局。

五、经费保障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除统一配发的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各级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六、操作系统

财政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统一开发了资产清查子系统,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当为系统的使用提供必要的硬件及网络条件保障,利用系统完成资产清查及资产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合肥市卫生计生委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计生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财务审计处、委办公室、人事处和各支出处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决策部署、指挥协调、检查指导。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察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市卫计委将对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情况予以通报,并组织监督检查。

第三篇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模板6700字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模板

__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办公室:

根据《__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东财〔2024〕47号)和《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东财〔2024〕28号)文的要求,我们对本单位进行资产清查.现将有关资产清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成立于年月,属于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法定代表人是,法定地址为__市,人员编制人,在编干部职工人,实有人员(含临工)人.单位主要职能为.

(二)工作基准日: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24年12月31日.

(三)资产清查工作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的工作范围是:本单位及未单独核算,与本单位合并填报报表的单位个,分别为.

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由本单位填报有关数据单位个,分别为.

(四)清产核资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基本情况清理,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

2,资产清查的组织工作.本单位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组长:,副组长:,成员:.

3,资产清查工作程序:(1)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学习有关政策,研究工作报表,做好人员分工;(2)对本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时间安排:3月日至月日;(3)进行帐务清理,财产清查,时间安排:月日至月日,组织人员输入固定资产电子卡并进行核对,时间安排:月日至月日;(4)导入资产清查报表,分析资产清查结果;(5)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上报有关数据;(6)工作总结和完善单位资产管理方向制度.

4,其他工作情况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资产清查结果

通过对本单位2024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益情况的清查,本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为元,清查值为元:负债总额账面值为元,清查值为元:净资产总额账面值为元,清查值为元.

(二)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会计账中资产总额账面值为元,资产清查报表中资产总额账面值为元,差额元,属于会计差错调整.具体情况为:.

三,重要事项说明

(一)资产损益及资金挂账情况;

本单位此次资产清查中,资产损失元,占资产账面值的.主要包括流动资产损失元,固定资产损失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损失元,无形资产损失元,其他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等元;具体损失原因分别为.

(二)资产盘盈情况;

本单位此次资产清查中,资产盘盈元,占资产账面值的.主要包括流动资产盘盈元,固定资产盘盈元,无形资产盘盈元,其他资产盘盈等元;具体盘盈原因及入账,计价情况分别为.

(三)关于土地使用权情况的说明;

(四)单位申报处理的资产损益.

本单位在此次资产清查____申报处理资产损失元,申报处理的损失资产占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的.其中流动资产损失元,固定资产损失元,对外投资损失元,无形资产损失元,其他资产损失元.

本单位在此次资产清查____申报处理资产盘盈元,申报处理的盘盈资产占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的.其中流动资产盘盈元,固定资产盘盈元,对外投资盘盈元,无形资产盘盈元,其他资产盘盈元.

四,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

(一)存在的资产管理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二)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三)相应的改进措施;

五,备查材料

(一)单位2024年度结转后资产负债表.

(二)土地,房屋建筑物产权证明资料(复印件).

(三)土地,房屋建筑物分布,使用状况及经营情况书面说明材料.

(四)需申报处理资产损益和资金挂帐明细表.

(五)2024年市审计局出具年度审计报告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报告.

(六)其他需要提供备查材料.

单位

二○○七年四月日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模板

××××局:

根据财政部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按照市财政局与市局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分析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

×××年12月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

经清理,本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户数为1户,即行政本部1户,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成立局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制定本局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按照本局制定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以财务、综合办公室为主,各科室密切配合进行。

3、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单位自查。包括单位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及时做好工作底稿,填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1、截至×××年12月31日的资产清查结果情况

资产合计×××××元

(1)×××

(2)×××

(3)×××

2、截至×××年12月31日的负债清查结果情况

负债合计×××元

暂存款×××元

3、截至×××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清查结果情况

净资产合计×××元

(1)×××

(2)×××

其中:经常性结余×××元

专项结余×××元

三、资产盘盈、资产损失清查结果情况

我局无发生资产盘盈和盘亏情况。

四、对资产清查暴露出来的单位资产、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的分析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

(二)原因分析

×××××

(三)整改措施

1、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建立资产理责任机制。二是增强财物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使账物管理责任和记账人员的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基础工作。四是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资产审批制度。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及本次清产核资有关文件等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工具加强对资产的监控,把单位的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结合起来,及时反映单位的资金动作、资产存量和变量情况,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真正发挥存量资产的效能。

××××××××××局

×××年×月××日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

财办[2024]52号

___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我们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附 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

二○○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 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章 资产清查工作程序

第四章 资产清查工作内容

第五章 监督和管理

第六章 工作纪律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是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专项工作要求或者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依法认定各项资产损益,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的工作。

第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清查:

(一)根据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专项工作要求,纳入统一组织的资产清查范围的;

(二)进行重大改革或者改制的;

(三)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资产严重损失的;

(四)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

(五)会计政策发生重大变更,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的;

(六)财政部门认为应当进行资产清查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由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财政部门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 根据国家及上级财政部门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规定和工作要求,制定本地区和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 负责批复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立项申请;

(三) 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中有关资产损益的认定和资产清查结果的核实;

(四) 根据工作需要,负责汇总本地区和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并向上级财政部门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五) 指导下级财政部门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第七条 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审核或提出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立项申请;

(二) 负责制订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并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 负责审核汇总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结果,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

(四) 根据同级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核实批复文件,组织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账务处理。

第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实施。主要职责是:

(一) 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本单位资产清查立项申请;

(二) 负责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并向主管部门报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三) 根据同级财政部门资产清查资产核实批复文件,进行账务处理,并报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四) 负责办理相关资产管理手续。

第九条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应当设立或明确资产清查工作机构。

第三章 资产清查工作程序

第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

申请,并按照规定程序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立项后组织实施,但根据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专项工作要求进行的资产清查除外。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申请报告应当说明资产清查的原因、范围以及工作基准日等内容。

第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 行政事业单位在主管部门、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设立或明确资产清查工作机构,制订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实施自查;

(三) 除涉及国家安全的特殊单位和特殊事项外,行政事业单位的自查结果须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

(四) 行政事业单位向主管部门报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

(五) 同级财政部门对有关资产损益进行认定,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核实;

(六) 根据同级财政部门资产核实批复文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办理相关资产管理手续;

(七) 根据资产清查工作情况,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资产清查工作,由财政部门统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

主管部门组织或行政事业单位因特定经济行为需要开展的资产清查工作,由主管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自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直接委托。

第十三条 承担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的,并具备与所承担工作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执业能力。

第十四条 资产清查工作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

第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 工作报告。主要反映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基本情况和结果,包括:本单位资产清查的基准日、范围、内容、结果,以及基准日资产及财务状况。

(二) 数据报表。按规定格式和软件填报的资产清查报表及相关材料。

(三) 证明材料。需申报处理的资产损益和资金挂账等情况,相关材料应当单独汇编成册,并附有关凭证资料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四) 审计报告。社会中介机构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结果,出具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五) 其他需提供的备查材料。

第四章 资产清查工作内容

第十六条 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损益认定、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等。

第十七条 单位基本情况清理是指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需要,对应当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的全面清理。

第十八条 账务清理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第十九条 财产清查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行政事业单位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第二十条 损益认定是指财政部门在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对清理出来的有关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

第二十一条 资产核实是指财政部门在损益认定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予以审核批复。

第二十二条 完善制度是指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对于资产清查中发现的,已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基本建设项目,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第二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对在资产清查中新形成的资料,要分类整理形成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84)财预字第85号]进行管理,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五章 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五条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开展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资产损益的认定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的审核,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依法办事,严格把关,严肃工作纪律。

第二十七条 主管部门要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力量进行认真复核,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的全面、真实、准确。

第二十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要做到账账、账实相符,不重不漏,查清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找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第二十九条 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程序,认真核实单位各项资产清查材料,并按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对单位资产损益按照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损益确定标准,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出具鉴证意见。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配合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提供进行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必需的资料和线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的正常执业。

第三十条 财政部门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

第六章 工作纪律

第三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在资产清查中违反本办法规定程序的,不组织或不积极组织,未按时完成资产清查工作的,由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完成;对资产清查工作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财政部门责令其重新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对拒不完成资产清查工作的单位,财政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第三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中有意瞒报、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由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依据《______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在资产清查中,采取私分、低价变卖、虚报损失等手段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的,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申报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社会中介机构对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

第三十五条 社会中介机构及有关当事人在资产清查中与单位相互串通,弄虚作假、提供虚假鉴证材料的,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对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结果进行审核过程中假公济私,造成重大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三十八条 行政单位附属未脱钩企业,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按照财政部有关企业清产核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中有关资产损益认定和资产核实工作,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订。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 2024年水务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2900字

为加强水利资产的日常管理,优化资产配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近日,涟水县水利局对局机关、基层水利站所固定资产配置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查。

清查分自行登记、盘盈盘亏、统计上报、公开公示四个阶段进行。为确保清查工作取得实效,该局制定三项措施确保清查效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由该局财务分管负责人担任此次清查领导小组组长,抽调局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和办公室相关人员负责对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实施。二是强化宣传发动。召开各科室、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会议,下发清查通知和清查登记表,使各单位了解清查范围,掌握清查方法方式。三是强化清查责任。坚持按规操作,如实登记。清查表格由单位负责人、固定资产使用人、清查人员三方签字确认,杜绝弄虚作假和虚报、瞒报、漏报现象,若发现不积极、不配合等行为,将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清查结束后,该局财务审计科将根据资产清查盘点的结果,对局属固定资产进行账务核对、系统录入,形成固定资产清册。同时,对照资产使用权和实际使用人,明确管理责任,确保水利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关于乡镇各站所资产清查与划转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__县委、__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榕党发〔2024〕11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和加强我县乡镇各站所的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防止乡镇机构改革各站所下放乡镇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确保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全面摸清乡镇各站所的资产“家底”,掌握资产的存量、构成和使用情况,核实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促进乡镇各站所建立健全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提升乡镇各站所国有资产监管水平,保障乡镇各站所认真履行职能,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__县乡镇各站所机构改革资产清查审计与划转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国资办,张荣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刘南方、吴必波、林芳、吴泽密等四位同志具体办公。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有关单位的财务和资产清查审计与划转工作。

三、部门职责

(一)财政部门。负责乡镇机构改革各站所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的划转工作,主管、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财务和资产的划分移交及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调整工作,为下放单位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二)监察、审计部门。积极配合搞好本次乡镇各站所

的财务和资产清查审计和划转、移交监督工作。

(三)各乡镇各站所。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制度,及时对下放乡镇管理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认真做好下放管理过程中财务和

资产的清查审核与划转各项准备工作。

四、清查内容

此次下放管理中涉及的部门、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程序、内容和要求,以2024年6月1日为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如实反映财产、债权、债务及财务管理状况。资产清查期间,单位账上的资金一律冻结。各有关单位的清查结果于2024年6月15日前报__县乡镇机构改革各站所资产清查审计与划转工作领导小组(县财政局国资办)。

(一)清查账目。资产清查以单位会计基础资料为依据,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核对。财政预算拨款和政府非税收入,要及时与业务主管部门、县财政局对账,确认各项资产、负债是否准确完整,各项收支是否真实合法,应缴财政预算资金和应缴财政专户资金是

否足额上缴,有无截留坐支等现象。

(二)核实固定资产和存货。在清查账目的基础上,要对单位账面和实存固定资产及存货进行实物盘点。外借或者存放在个人手中的财产全部收回,损失或丢失的按价赔偿。如数收回租赁期满的出租资产,未到期的,要专册登记并与

租赁手续一并移交。确定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三)清理债权债务。资产清查单位要逐笔清理核实债权、债务,积极催收、追缴债权。清查债权债务过程中,能结清的一定要结清,暂不能结清的,要与债权或者债务方协商制定还款计划,移交乡镇人民政府。

(四)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资产盘盈、盘亏、报废和报损,要逐笔登记,查明原因,明确责任。需报损核销的,须经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县财政局国资办批准。

(五)资产清查单位应编制资产负债表、资产清查明细表、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编写资产清查报告,对资产清查基本情况、财产估价依据和办法、有关问题处理情况等做出书面说明。资产清查报告要报原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财政

局国资办审批。

(六)下放乡镇管理涉及各站所以2024年5月30日为预算执行截止日,待本次下放管理财务与资产清查工作完成后,由各乡镇财政所与县财政局对接,确定新的资金领拨渠道和方式。因部门职责调整而引起预算增减变化的单位,由

相关部门申报调整预算测算数,县财政局核定后作相应调整。

(七)下放乡镇管理涉及各站所要依据此次财务和资产清查结果,编制《__县下放各站所到乡镇管理清查移交表》,报乡镇各站所下放到乡镇管理资产清查审计与划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由财政、监察、审计监督移交。

五、划转程序

下放到乡镇管理涉及各站所的财务和资产划转,由乡镇机构改革各站所资产清查审计与划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同时,必须按照乡镇机构改革各站所资产清查审计与划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的《__县下放各站所到乡镇管理清查移交表》所裁内容进行移交。资产清查单位的清查报告按规定批准后,由资产清查单位作相应账务处理。资产移交工作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一)财务和资产的移交。下放到乡镇管理涉及各站所名称变化,财务和资产一并划转到各乡镇人民政府;资产移交工作结束后,由乡镇各站所机构改革资产清查审计与划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资产情况编制资产调配方案,报县

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

(二)财务档案(含电子数据)。按规定移交原主管部门,会计档案仍在单位需暂时保管的要编制清册,待下放管理工作结束一年后,再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移交。

(三)房地产档案的移交。撤销、合并单位移交的房地产档案包括权属档案、建设工程档案和使用管理等相关档案,要按规定移交。

六、工作要求

(一)下放到乡镇管理涉及各站所的主管部门必须成立由主要领导、纪检监察人员、财会人员、物资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的财务和资产清查移交工作小组,负责各站所的财务和资产清查。同时,配合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资产清理,制定财务和资产划转分割方案,组织实施财务和资产交接。

(二)各站所要把下放乡镇管理的资产清查审计与移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必须亲自负总责,有关责任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守岗位,负责到底,妥善处理各种遗留问题,做到队伍不散、思想不乱、资产不流失。

(三)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或进行财务处理,更不能借下放乡镇管理之机,违规突击花钱,转移、隐匿财产或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在下放乡镇管理过程中如出现有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律处理。

(四)下放到乡镇管理涉及各站所的财务和资产划转工作结束后,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写出专题报告,报送县乡镇各站所下放到乡镇管理资产清查审计与划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篇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2200字

财务审计整改报告]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__次会议报告20__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审计整改报告。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六)关于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不合理,低于规定用途的比例问题。一是根据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从2024年起,散装水泥办、墙改办作为参公单位编制预算,所有工作经费将列入公共财政预算,不再从基金预算中列支;二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部分非税收入项目省级分成的通知>;(湘财综[20__]17号)规定,自20__年7月1日起取消“两项基金”上缴省级部分。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积极开展项目调研活动,加大对相关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郴州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一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从2024年起凡是向市本级财政申报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同步申报绩效目标。预算批复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时同步跟踪绩效目标。对没有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不规范,评价结果差的,下年度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二是建立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实行基本建设计划申报,促进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三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在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时一并批复政府采购方式。四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合理设定专项资金,逐步淡化专项资金“基数”的观念,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形成合力,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科学研判,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调整,切实将研判结果及财税政策变更对我市财政的影响纳入到财政收入管理中。同时,积极跟踪“营改增”改革后续政策,实时掌握该项改革对财税、企业的影响及改革成效,确保财政收入全面、真实、合理,努力做到财政收入管理精细化、科学化。二是做好预算基础业务管理,加强预算指标管理。依法按时批复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及时将部门预算指标导入指标管理系统,严把资金审核关,严格按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拨款。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对专项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控制监督,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积极推进财政监督转型,从2024年起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全程参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推动财政监督由注重事后监督向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监督转变,由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向日常性、常态化检查转变,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监管。一是严格预算评审。严格执行财政、审计和建设三家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预算控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郴财办[20__]12号),明确预算控制价的约束作用,对不执行预算控制价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财政部门不拨付建设资金、招标主管部门不予招标备案,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核减。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管。严把招投标关、变更关和监理关,明确投资概算调整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对重点项目实行审计全程跟踪审计,控制建设成本。三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制度。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专家和中介机构成立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小组,对项目资金概算、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债务风险等进行评审,为项目建设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由市审计局牵头,抽调专家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违法违规事项。

(四)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审计整改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问责和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问责的主要内容要在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方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建立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要在一定时间内,向政府、人大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逐步公告被审单位审计整改结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三是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采用审计报告意见与建议以及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的结果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结论落实反馈制度和审计回访制度,确保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以落实,发现的问题得以整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第六篇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最新3450字

2024年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二O一六七年 月 日

根据____区《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及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制度、政策,XXX单位已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工作,经过我单位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并承诺:我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及上报的资产清查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

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基本情况

(一)工作基准日

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24年12月31日

(二)工作起止日期

本单位于2024年X月X日至2024年X月X日期间进行了资产清查工作

(三)资产清查户数说明

我部门参加本次资产清查的行政事业单位共XX户,其中行政单位XX户,事业单位XX户。事业单位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XX户,差额拨款事业单位XX户,自收自支事业单位XX户,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XX户。

(四)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经清查确认我单位资产总额XX万元,其中流动资产XX万元,对外投资XX万元,固定资产XX万元;负债总额XX万元;净资产总额XX万元。按单位性质分类:行政单位资产总额XX万元,负债总额XX万元,净资产总额XX万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XX万元,负债总额XX万元,净资产总额XX万元。

(二)单位人员情况

我单位编制为XXX人,其中:行政编制(含公检法) XX人,占编制总人数的XX %;事业编制XX人,占编制总人数的XX %。

我单位在职人员为XX人,其中:行政人员XX人,占在行政编制人数的XX%;事业人员XX人,占事业编制人数的XX%。

(三)部分资产人均占有情况

1、房屋建筑物情况。我单位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是XX平方米,人均办公用房建筑面积XX平方米,其中:行政单位人均办公用房建筑面积XX平方米,事业单位人均办公用房建筑面积XX平方米。

2、车辆情况。我单位汽车共XXX辆,其中公务用车XXX辆。每百人平均拥有轿车XX辆,其中:行政单位轿车数量XX辆,每百人平均拥有汽车XX辆,事业单位轿车数量XX辆,每百人平均拥有汽车XX辆。

3、电子计算机情况。我单位电子计算机XX台,人均计算机XX台,其中:行政单位人均计算机XX台,事业单位人均计算机XX台。

(四)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担保情况

我单位出租、出借、担保资产总额共XX万元。出租、出借、担保资产累计收益XX万元。其中:行政单位收益XX万元,事业单位收益XX万元。

(五)已售未销帐职工住房情况

我单位已售未销帐职工住房共XX套,建筑面积共计XXXX平方米,账面原值XXXX万元,累计折旧XXXX万元,净值XXXX万元。其中:单位产权房屋XX套,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账面原值XXXX万元;单位与个人共有产权房屋XX套,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账面原值XXXX万元;个人产权房屋XX套,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账面原值XXXX万元。

(六)往来款项情况

我单位账面应收款(或暂付款)金额为X元,主要内容为XXX。

我单位账面应付款(或暂存款)金额为X元,主要内容为XXX。

三、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取得成效

(二)存在问题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用案例进行分析)

(四)改进措施

四、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如报表数据与决算数据有不符情况,请详细说明原因。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绿色字体部分仅由主管局撰写汇总清查报告时填写,其余单位请自行删除。

关于开展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关于开展2024年德阳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德市财行〔2024〕6号)文件要求,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清查核实规定,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组织开展所辖地区的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全面清查核实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及资产情况,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建立动态管理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完善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实施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收缴动态管理。

(三)有效实现三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四)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全面总结,认真分析,加强整改,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确保资产安全和完整。

二、政策依据

本次清查的政策依据主要是新《预算法》(主席令2024年第12号)、《会计法》(主席令1999年第24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24〕218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24〕22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24〕1号)、《德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德委办〔2024〕4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三、资产清查范围

(一)2024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四、资产清查基准日

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五、工作方法

(一)各部门对其占用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自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经济鉴定证明。

(二)各部门上报资产清查结果的相关数据应与同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衔接,有差异的应作说明。

(三)经过清查后的资产,各级要按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将所有资产数据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四)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五)各部门应通过此次资产清查,完善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

(六)各部门根据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对资产清查结果的核实批复情况调整有关会计账务。

六、内容步骤

(一)基本情况。包括对单位规范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户数、单位性质、行政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机构等的清理。

(二)账务清理。包括对单位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

(三)财产清理。对单位各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

(四)损溢认定。单位对清查出的各类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进行认定,按资产清查要求分类提出处理意见。

(五)资产核实。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汇总上报,资产管理部门核实批复,确认单位占用的各项资产价值的真实情况。

(六)完善制度。各部门针对资产清查中暴露出来的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及时整改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七)步骤安排

1.准备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学习有关资产清查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单位业务培训,部署安排全市资产清查工作。

2.实施阶段(4月20日至6月15日)。按照清查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查结束后将申报文件、资产卡片数据、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以及需要资产核实事项,聘请中介机构的应出具专项报告或经济鉴定证明等材料报德阳市体育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报后报送市国资委。

3.上报阶段(6月15日至6月20日)。于6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将本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报送市国资委。报送资料包括:纸质材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正式文件)、资产清查报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告和资产清查汇总表)、审计报告,电子材料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和资产清查汇总表。报送数据信息应与系统数据一致。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宣传动员和政策业务培训,落实工作责任,务实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要认真执行资产清查有关规定,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认真摸清家底,保障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二)规范操作。按照财政部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资产台账,完善资产卡片数据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帐进行账务调整,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确保单位账务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将资产清查各种工作底稿、证明材料原件装订成册,妥善归档保存。

(三)严肃纪律。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开展资产清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七篇 水务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4400字

导读:“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是降低行政成本,推进厉行节约的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抓紧、抓实,抓出成效。”5月6日,党委书记、局长邓锡华在全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上强调说。

根据财政部、财政厅、财政局要求,我局成立了以邓锡华为组长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清查时间为5至6月份,清查范围为2024年12月31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二级单位及其下属单位。

邓锡华指出,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运转、提供服务的物质基础,也是党和政府执行能力的重要保障,更是“两型”社会建设、公路体制改革、降低行政成本的内在要求。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通力合作,坚持实事求是、严明纪律的原则,按规定要求、规定时限,深入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严禁拖拉推诿、敷衍塞责,确保在6月20日前完成清查工作,切实做到帐表、帐帐、账卡、帐实相符。

清查会由副局长易树松主持,总会计师刘晓贞部署了清查工作,路政处处长马意军出席了会议。会后,邀请国子软件公司人员讲解了资产清查业务软件使用知识。

水务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镇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根据霍政办〔2024〕62号和霍邱县人民政府财政局财资〔2024〕39号霍邱县财政局(国资委)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县政府及财政局有关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财政分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和完善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真实的反映我镇国有资产的占有和使用情况。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以2024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24年12月31日以前经县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工作方法

(一)我镇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财政分局及镇直单位负责人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单位资产负责人将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镇财政分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镇直单位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各部门、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镇财政分局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上报登记。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24年3月)

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组织镇直各单位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24年4月-7月)

1.镇直各部门、单位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应指导本单位制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镇财政分局,各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24年6月30日前报送镇财政分局。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2.2024年7月31日前,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可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

3. 2024年7月31日前镇财政分局按照财政部和省、市县的要求,编制全镇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连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报送上级财政部门。

(三)总结阶段(2024年8月-9月)。

1. 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向县政府报告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为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奠定基础。

2. 镇财政分局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3.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五、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镇财政分局按照县财政局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各单位负责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镇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镇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六安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市投资审计局、直属分局:

根据《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24〕184号)要求,为扎实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制定《六安市审计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水务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3月30日,我厅召开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厅2024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武建新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武建新指出,此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是财政部统一安排的全国性工作,是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近十年来财政投入形成国有资产情况的大清查、大盘点、大“摸底”。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政策性、专业性、纪律性强,各单位一定要从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推进水利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财政部门的各项要求上来,把资产清查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武建新强调,各单位要精心安排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省厅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要求,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度表,突出重点内容,抓住关键环节,细化工作步骤,明确时间节点,责任落实到人。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位,经得起历史、经得起实践、经得起上级部门的检验。

武建新要求,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看齐意识、担当意识,凝心聚力、聚焦重点,圆满完成国有资产清查各项任务,为我省水利事业的改革发展做出新贡献。

水务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为响应县政府的号召,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单位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国有资产不浪费、不流失,县国土资源局积极采取四项举措,扎实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各股室、二级单位、乡镇所提交自查报告,依据资产实际情况,制订详细的清查方案,进一步明确清查职责、范围、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做好本单位的清理核查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并落实具体承办部门和专门负责人员,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清理核查工作规范高效、按时保质完成,为清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细化清查方式。严格按照“统一方法、统一步骤、分步实施”的原则,全面组织实施资产清理和清查。在清查过程中,工作人员认真做到“以账查物,以物查账,见物就点”,本次资产清查是依据固定资产账目明细表、固定资产卡片与实物进行一一核对,确保清查无死角。对在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有关单位及时纠正,做到固定资产责任到人、账实相符、管理到位。

三是强化资产管理。各股室、二级单位、乡镇所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虚报瞒报,否则,一经查实,将追究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深化队伍建设。为保证此次国土局资产清查工作的质量,局财务股开展了资产清理工作培训和软件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廉政意识,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队伍。

第八篇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3900字

根据《宁波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 国资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们于今年初着手准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于3月份正式启动。上半年,我们在市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近半年时间的努力,目前已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奉化市广平、正德、宁波市联众等三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清查工作基本数据已上报宁波市财税局,我市资产清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基本情况

本市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24年12月31日;资产清查范围是2024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全市列入本次清查范围的共有231家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其中行政47家、事业183家、社会团体1家;清查内容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等四个方面。

二、资产清查工作特点

这次资产清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有力、组织有序。为指导和协调资产清查工作,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国资局内设立资产清查办公室,具体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市直属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也根据要求及时成立了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落实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责任。为确保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我市实际,我们还制定出台了资产清查工作的政策文件和操作规程,按照“单位自查、专项审计、汇总上报”三个步骤,对我市资产清查的目的、基准日、范围、期限、组织机构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二)加强培训、精心指导。根据宁波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市于3月21日召开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各自的目标任务及职责要求,并在会后将资产清查工作落实到专门科室和人员,规范清查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同时,还对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和操作程序作了详细的讲解说明。

按照“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密切协作”的原则,资产清查办公室为资产清查工作的责任部门,在本次清查工作中,清查办在做好培训工作基础上,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通过电话解答和上门解决的办法,及时解决清查工作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指导处理盘盈盘亏,如实反映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状况,为下一步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资产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三)专项审计、确保质量。为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清查的工作质量,我们采取邀请招标的形式,委托奉化市广平、正德、宁波联众等三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市139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对单位资产损溢清查结果作出专业鉴定,出具了《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这次资产清查工作虽然任务重、时间紧,但我们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面仍达到了60%,列宁波市前茅。

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全市共有231家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行政编制2293人,事业编制7232人,实际在职行政人员2481人,事业7015人,离退休3419人,截止2024年12月31日止,资产清查账面值328023.95万元,资产清查增加2326.70万元, 资产清查减少3772.68万元;全市负债账面值137790.77万元,清查后负债增加50万元,减少20.06万元;净资产账面值188298.21万元;资产待处理净额1475.89万元。行政未脱钩经济实体累计实际投资3740.34万元,经济实体资产总额135021.8万元,净资产10711.5万元;事业单位对外投资1365.3万元,经济实体总资产4315.25万元,净资产1403万元(具体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

全市申报、确认的资产损溢情况: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全市在资产清查中共申报待处理资产净损失1475.89万元,其中待处理收益2326.7万元;待处理损失3802.62万元 (具体见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收益1734万元,其中确认流动资产收益70万元,固定资产收益1664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损失3673万元,其中确认流动资产损失206万元,固定资产损失3467万元。

四、清查工作成效及从中发现的一些问题

这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由于领导重视,部署周密,各部门大力支持,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普遍提高了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意识。通过这次清查,各单位、各部门和镇街道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对国有资产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有了新的认识,不同程度地增强了行政事业单位对国资管理工作的重视。在清查过程中,国资局工作人员与各单位业务人员一起边清查、边调研,共同探讨国资管理业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国资管理氛围达到前所未有的高涨。绝大部分单位在清查工作中专门成立了工作班子,抽调业务骨干,认真做好本次的清查工作。清查后,许多单位为了更好地管理本部门的资产,还专门增配人员以加强管理力量。如机关事务局、溪口镇等单位针对财务力量薄弱,管理未到位现象,专门从其他部门中抽调业务好、素质强的同志充实到国资管理岗位中来。

(二)进一步夯实了国资管理工作的基础。根据这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一方面通过清查各行政事业单位都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台账,进一步完善了实物资产总账、实物资产明细账、保管使用登记册,真正建立了实物资产“户口本”管理制度,为每项实物资产建立了实物资产卡片信息,包括资产名称、数量,购置时间、类别、原值、使用状态、保管人等最原始的信息内容,对以后建立全市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提供了信息支撑;另一方面集中梳理了债权、债务,并对债权债务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包括资金款项性质、与本单位关系、账龄、变动原因等,而且还对资金挂账进行了专业认定,从而理顺了各单位的债权债务关系;同时,规范了各单位基建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处理办法;理顺了主管部门与下属部门及下属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产权关系;另外,还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划拨土地进行了登记造册,防止国有土地流失等。

(三)真实完整地掌握和了解了各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摸清了家底,从根本上扭转了账外资产较多的现象。这次清查,我们对各单位的实物和账面资产作了认真的清点和清理,并对资产的盘盈、盘亏作了专业鉴定,全面掌握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包括出租、出借)、担保、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情况,为进一步盘活现有存量,资产得到有效利用奠定了工作基础;通过清查,我们共发现各单位账外实物资产达2256.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建筑物1320万元,其他设备办公用具936.7万元。目前这部分资产已全部入账。如某街道在清查过程中,发现一处10多亩的土地没有户主,通过老同志回忆、并经有关部门认定,这块土地确属街道所有,这样一下子为街道增加了约500万元左右的国有资产。

但是,在清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许多问题和管理上的不足,由于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重收入、重购置、轻管理”的传统思想,资产管理意识淡薄,缺乏规范和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随意购置、任意处置、不讲效益”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具体表现在:

(一)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少单位没有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有些单位即使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但未真正执行,把制度束之高搁。

(二)账务处理不规范、不及时,导致资产账实不符、账卡不符,形成大量账外资产。

(三)资产权证不齐,权属错位现象比较严重。主管部门与下级以及部分单位与单位之间国有资产权关系不清,权属错位。

(四)个别单位资产处置不规范,随意性较大。

(五)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存在风险,资产潜在损失严重。

这些问题的发现,为我们以后在加强国资监督管理,改进管理办法找到了着力点。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目前在资产清查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为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我们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的后续工作,巩固资产清查工作成果。因时间紧难免会出现漏清、漏报和错报的资产,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对资产盘盈、各项资产损失、资金挂帐以及往来账款等,按资产清查有关规定核实审批后处理。

(二)充分利用资产清查数据建立资产信息档案。对资产清查各项数据资料分类、整理、加工,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认清自身管理“真空”与“漏洞”,以提高各单位自身财务、资产管理水平。

(三)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防止前清后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在一个动态的过程,各单位要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及时掌握资产的结构、数量、质量,做到“家底”常清、情况常明,有效防止资产管理上的前清后乱,并要建立离任核查制度,单位领导或资产管理使用人员离任时,要组织核查,办理资产移交和监交手续,确保人走物清,防止资产流失。

(四)要求各单位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落实相关人员、明确职责。从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各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堵住资产流失的漏洞,使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真正杜绝账外资产和资产流失。

(五)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资产审批制度。产权转让、无偿调出、出售、报损、报废等资产处置和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都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不得越权擅自处置。同时,针对这次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认为有必要出台一项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

(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七)总结这次清查工作经验,我们认为应加强对各单位资产的专项审计和检查力度,必要时,也可借助中介机构力量对重点单位进行专项审计,以加大对各部门和单位

第九篇 人行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3000字

摘要:固定资产清查的时间紧、任务重,受制于时间和人力方面的制约,因而对于一些固定资产实物只能根据账面数填列上报。2、我处现今登记在册的的土地均为政府划拨,由于年份过久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调整等因素影响,一些土地和房屋的产权证书或文书几度交接后未能妥善保管,大部分已经遗失,下面是整理的关于 人行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全文:

人行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学校资产安全,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和镇中心校安排,我校组织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现将有关固定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查范围:

我校管理和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教学仪器、电教设备、图书、车辆、办公事物及家具、文体设备等。

二、清查基准日:2024年7月1日。

三、清查内容:

1、我校资产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 2、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情况。 3、帐、物、卡相符情况。

四、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我校领导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十分重视,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首先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分管领导任组长,总务主任、学校总管理员、部门管理员和教师代表为成员。并指定总务主任为固定资产清查专门负责人;其次,组织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习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明确资产清查工作要求;第三,在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总务处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各项任务进行分解到人。部门管理员打印出《固定资产清查表》,逐一核对,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做好记录。第四,清查工作小组对部门管理员的清查数据进行抽查,逐类审核、验收。第五,在对部门管理员清查数据审核验收的基础上,确认资产清查最终结果,并填好《固定资产清查报表》上报。

我校固定资产清查小组从7月初开始,克服炎热酷暑,按照有关要求,逐笔核对每项资产,经过二十多天地努力,终于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

五、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本次资产清查,我校资产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至清查基准日,我校没有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情况。各类固定资产帐、物、卡相符。

我校的固定资产管理规范有效。清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部分资产标签脱落,部分破损的课桌凳已无法使用,须进行报废处理,部分电子产品由于更新换代属于已经淘汰产品,也需履行正常资产报废手续。这些问题未及时处理,暴露出我校在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细致的地方,显示了日常管理工作不够扎实。

六、对资产清查发现问题的改进措施

我校将以本次资产清查作为提高学校资产管理水平的一个契机,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加强实物管理,对于清理出来的有问题资产,及时报批并进行账务处理。针对资产清查工作发现的问题,作进一步地分析,在分清是管理责任,还是制度漏洞的基础上,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更有效地管理、维护、利用学校的固定资产。整改措施如下:

1、组织各管理员认真学习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认识对固定资产管理和保护的重要性,引起各管理员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

2、进一步加强对资产的管理,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工作流程,做到程序化,规范化,提高其使用率。

3、固定资产的管理严格实行责任制:每一件物品落实到每一个具体使用与维护人名下,由负责该固定资产物品的保管人管理好,防止物品的损坏和遗失。

4、要求各管理员定期(每个月)对学校的固定资产清查一次,如发现有固定资产的流失和损坏现象,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否则应负相关责任。

5、校领导加强监督工作,将不定期对学校的固定资产进行抽查,以更有效地管理、保护学校资产。

6、固定资产要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人行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根据《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的紧急通知》(琼国税发〔20__〕235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固定资产的基本情况

经过全面清理检查,截至20__年9月30日,我局拥有固定资产共计13969745.85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土地、房屋及构筑物类资产总建筑面积9697.18平方米,价款总额10005705.78元。

(二)通用设备类资产总额3447163.52元,其中:台式计算机74台,金额363560元;便携式计算机26台,金额182542元;汽车类8辆,金额1254411元;打印机56台,金额213076元;空调设备41台,金额为220656元;扫描仪38部(包括手持扫描枪),金额104044元;摩托车34辆,金额20__20元;电动自行车1辆,金额4550元。

(三)专用设备类资产总额44154.67元,其中:体育设备 6台,金额37794.67元;其他专用设备1台,金额6360元。

(四)办公家具、用具类资产总额472741.88元,其中:文件柜3组,金额2150元;保险柜2个,金额11600元;厨房用具5套,金额7520元;沙发31套,金额69503元;台、桌类98张,金额205160元;椅凳类56张,金额31230元;其他固定资产3件,金额12372.88元。

二、清理检查的主要做法

(一)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为扎实开展此次固定资产清理检查工作,我局迅速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财务的局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信息中心、监察室等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的资产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联合清理工作方案,确保清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

(二)仔细核对相关账证。清理过程中,工作小组成员认真检查各类固定资产登记卡、登记台账等账证资料,核对资产管理卡片与会计账簿,收集与资产清理有关的数据,按卡片、会计凭证、原始凭证有序规整,核实账、卡是否一致。

(三)扎实开展实地核查。为重点做好实物清点工作,我局工作组的成员深入各部门,逐一对照固定资产台账进行实物清点,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台账、卡片登记有出入的地方进行修改,对未做登记的固定资产进行补登记,确保帐实相符。

(四)核查资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在清理过程中,我局重点对固定资产的采购、领用、移交和报废等工作进行自查,检查固定资产卡片是否及时制作,各部门、人员领用固定资产的手续是否完备,报废是否按照规定手续进行处理。

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通过此次清理检查工作,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固定资产的管理,同时也发现了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信息更新不及时。主要是人员岗位变动时,有的部门未能履行移交手续或及时告知资产管理部门,导致资产卡片信息更新不及时。

(二)资产调拨手续不完备。主要为省局与我局之间调拨资产的口子多,调拨手续不完备,导致部分资产部无法登记入账,容易造成资产管理上的漏洞。

(三)资产报废处置不及时。由于固定资产管理员更换较频,前后工作脱节,导致许多达到报废年限标准或严重损害且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处置,致使我局资产账面价值大,但资产实际使用率不高。

四、下一步管理措施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针对目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使用台账,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职责;加大对闲置房产的管理力度,定期开展巡查与清扫工作,谨防出现安全隐患。

(二)加强固定资产的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存量、增量以及入账情况,认真做好资产登记管理工作,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核对账、卡、物,确保账账、账卡、账物相符。

(三)及时处置报废资产。根据清理检查结果,对达到使用年限标准且损毁无用的资产,严格履行资产报废审批手续,依法依规进行处置,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十篇 街道资产清查工作报告2200字

街道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为及时掌握街道资产存量的变动情况,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近日,三里街街道落实各项措施,扎实做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本次资产盘点工作,街道成立资产清查盘点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本次盘点的有关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经办,具体负责此次资产盘点清查工作。

确定盘点范围。为确保清产全面,街道确定本次清产盘点的范围为所有涉及部门周转使用的资产,包括专用设备、电气设备、电子和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文艺体育设备、家具家电、图书及文物等。

明确时间节点。各部门明确一名专职调查员,各调查员对各部门的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盘点,详细登记盘点表,并经过严格复核后上报;财经办对各办公室上报的盘点表数据按实际占有、使用的资产,采取以物对帐、以帐对物、逐一查对的方式进行盘点.

健全管理制度。在资产清查结束后,街道将对闲置资产和低效运行资产逐步进行清量,并分类提出处理意见,通过系统履行审批程序,并针对各部门在开展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健全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街道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办事处的国有资产管理,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的通知》(静财资〔20__〕1号)文件精神,按照区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参照《上海市静安区区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我街道办事处于20__年6月,对我街道截止20__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盘点,并委托上海上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街道的资产盘赢、资产盘亏等清查事项进行经济鉴证。现资产清查情况如下:

一、经清查,我街道办事处截止20__年12月31日,资产盘盈2,299,295.00元,资产盘亏1,581,168.40元。

二、固定资产盘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产权证

地址

建筑面积

盘盈金额

1

沪房地静字(20__)第008480号

长宁路155弄30号108室

47.47

400,000.00

2

沪房地静字(20__)第006085号

万航渡路858弄18号1层a室

98.53

480,249.00

3

沪房地静字(20__)第005885号

万航渡路858弄30号1层

250.00

798,800.00

4

沪房地静字(20__)第003762号

新闸路1910弄7号107室

40.29

168,895.00

5

沪房地静字(20_)第003763号

新闸路1910弄7号108室

49.95

209,390.00

6

沪房地静字(20__)第003761号

新闸路1910弄7号109室

57.72

241,961.00

543.96

2,299,295.00

三、固定资产盘亏具体情况如下:

1、专用设备29台,损失金额172,038.00元,购置年限8-20年以上;

2、电气设备77台,损失金额371,373.00元,购置年限6-20年以上;

3、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171台,损失金额870,766.00元,购置年限6-20年以上;

4、家具用具及其他123件,损失金额135,607.60元,购置年限6-20年以上;

5、文艺体育设备11台,损失金额31,383.80元,购置年限10-20年以上。

四、街道办事处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情况的处理意见:

1、根据上海上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清查经济鉴证报告,我街道办事处拟对资产盘盈的6套房产总计2,299,295.00元作为入账(盘盈)处理。

2、我街道办事处此次固定资产损失金额总计1,581,168.40元,根据上海上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出的鉴证意见,建议对91件61,601.73元作核销处理。

由于我街道办公用房于20__年2月整体搬迁,原办公楼的许多固定资产设备已损坏,陈旧的办公设备和家具等已不能适应新的工作环境。为此,结合资产清查工作,对清理出需作报损处理的固定资产,申报予以核减并作相应的帐面调整,以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确保单位资产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根据我街道办事处实际情况,拟对购置日期超过十年以上的盘亏资产一并作核销处理,共计230件价值1,147,893.77元。具体如下:

(1)专用设备29台,损失金额172,038.00元。其中:4台价值2,679.00元,每件价值未超过1,000.00元,鉴证意见建议核销处理。12台价值107,499.00元,由于购置日期超过十年以上,拟请作核销处理。另外损失13台价值61,860.00元,因无有效的外部证据且单件金额超过1,000.00元,拟请作挂账处理。

(2)电气设备77台,损失金额371,373.00元。其中2台价值1,378.00元,每件价值未超过1,000.00元,鉴证意见建议核销处理。53台价值297,385.00元,由于购置日期超过十年以上,拟请作核销处理。另外损失22台价值72,610.00元,因无有效的外部证据且单件金额超过1,000.00元,拟请作挂账处理。

(3)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171台,损失金额870,766.00元。其中15台价值10,742.00元,每件价值未超过1,000.00元,鉴证意见建议核销处理。126台价值661,323.00元,由于购置日期超过十年以上,拟请作核销处理。另外损失30台价值198,701.00元,因无有效的外部证据且单件金额超过1,000.00元,拟请作挂账处理。

(4)家具用具及其他123件,损失金额135,607.60元。其中67件价值44,229.73元,鉴证意见建议核销处理。31件价值52,875.97元,由于购置日期超过十年以上,拟请作核销处理。另外损失25件价值38,501.90元,因无有效的外部证据且单件金额超过1,000.00元,拟请作挂账处理。

(5)文艺体育设备11台,损失金额31,383.80元。其中3台价值2,573.00元,每件价值未超过1,000.00元,鉴证意见建议核销处理。8台价值28,810.80元,由于购置日期超过十年以上,拟请作核销处理。

今后,我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按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岗位职责,按制度制定内部工作流程,严格按照程序和权限进行资产管理事项的审核、审批,加强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监管,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并按照现行财务和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特此报告。

第十一篇 2024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学校基本情况2650字

下面是整理的关于2024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学校基本情况, 欢迎借鉴!

根据《濉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濉溪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___学校基本情况

___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管部门为濉溪县教育局,法定代表人是___校长,法定地址为___,人员编制__人,在编教职工__人,。单位主要职能是实施中小学义务教育。

二、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24年12月31日。

(三)资产清查工作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的工作范围是:本单位及未单独核算、与本单位合并填报报表的单位2个,分别为___学校__小学、___学校__小学。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专用设备、电气设备、交通运输设备、文艺体育设备、仪器仪表及量具、家具用具及其他类。

2、资产清查的组织工作。本单位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组长:___(中心校长),副组长:___副校长),成员:___。

3、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

(1)2024年4月20至4月22日: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学习有关政策,研究工作报表,做好人员分工;

(2)2024年4月22日至5月17日:对本校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组织人员输入固定资产卡片并进行核对,填写资产清查报表,分析资产清查结果;

(3)2024年5月18日至5月20日:自查工作完成后,将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县教育局计财股。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使学校真正摸清了“家底”,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我单位固定资产状况,强化了我校资产管理,夯实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但在清查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固定资产盘盈盘亏问题比较突出,盘盈原因是部分上级调拨资产未及时入账,盘亏原因是部分损毁资产未及时进行报废处理。

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资产清查结果

通过对本单位2024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溢情况的清查,本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为11,729,262.89元,清查值为13,978,465.27元,清查变动数增加2,249,202.38元,净资产总额账面值为2,122,975.26元,清查值为2,122,975.26元。

(二)资产盘盈、资产损失情况

本单位此次资产清查中,盘亏0元,资产盘盈2,249,202.38元,占资产账面值的19%,具体盘盈原因为上级调拨资产未及时入账。盘盈资产主要证明材料为教育局调拨单。

四、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未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2、未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3、实物资产堆放杂乱,未认真清理资产,未整顿实物管理现场;

4、帐务处理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

1、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2、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3、认真清理资产并整顿实物管理现场;

4、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帐务。

五、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单位申报的各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必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单位内部证据。

1、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单位收集到的与本单位资产损益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单位的撤销、合并公告及清偿文件;政府部门有关文件;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公安机关的结案证明;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报告;保险公司的出险调查单和理赔计算单;企业的破产公告及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等。

2、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是指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单位的某项经济事项出具的专项经济鉴证证明或鉴证意见书。社会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专业鉴定机构等。

3、特定事项的单位内部证据是指单位对涉及资产盘盈、盘亏或者实物资产报废、毁损及相关资金挂账等情况的内部证明和内部鉴定意见书等。主要包括: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单位的内部核批文件及情况说明;资产盘点表;单位内部技术鉴定小组或内部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因经营管理责任造成的损失的责任认定意见及赔偿情况说明;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等。

___中心学校

年月日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学校固定资产清查的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我镇决定于2024年3月28号在全校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按时保质完成,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资产清查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清查日期

(一)工作目标:摸清学校资产的“家底”,如实反映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状况,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二)清查日期:此次清查工作,以2024年6月30日为资产清查结束日。

二、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组 长:吴自范

成 员:王芳 李丽 王超 相振贞 王增芬 王曙光 李春凤 王桂兰 于秀玲 孟莹

(二)职责:一是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本校资产清查工作;

二是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

三是审核确保本校资产清查最终结果。

(三)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1)马钦东: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

(2) 王增芬:负责教学仪器设备清查。

(3) 王曙光:负责电教设备清查。

(4) 王桂兰:负责图书资料等清查。

(5) 相振贞:负责办公家具清查

(6)于秀玲 孟莹:负责音、体、美器材清查

(7) 王超:具体负责数据的整理,电脑操作等。

三、实施阶段:

(一)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

1、学校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

2、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明确资产清查工作的内容、时间、步骤,制定基本情况清理和固定资产清理等;

3、召开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

4、组织资产清查有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二)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

1、部门自查,由各部门负责人分别完成这次资产清查工作,对各项资产、各项资金进行清查、登记、核对;对清查结果和查出的问题进行更正。

2、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核实、验收。

(三)第三阶段总结情况和整改

1、根据清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向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汇报。

2、针对学校在财产管理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要督促其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这次资产清查应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帐实相符,通过核实“家底”,找出学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于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二)对于固定资产清查,重点做好“帐、物、卡”相符、帐实相符。

(三)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清查出来的问题应当及时申报,不得瞒报虚报;

(四)固定资产第三类、第八类实行一物一卡。

第十二篇 2024年小学资产清查工作报告1600字

一、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20__年12月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根据清查方案的要求,纳入清查范围涉及本单位占有的具体资产。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单位积极行动起来,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要求小组成员务必尽快熟悉资产清查工作的流程及软件的操作,尽快熟悉资产清查文件及相关资料,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实施资产清查、测量、固定资产重估(无账面原值)、折价(或按规定计提折旧)、填报等工作。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

1、切实摸清本单位固定资产的总量与结构,通过分类统计、全面盘查,较好地解决了部分资产帐实不符的问题,确保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同时,比较全面地掌握了本单位资产分布与结构,为提高资产的有效使用率提供了基础数据。

2、通过对资产清查软件的学习和使用,可以掌握本单位资产形成到资产处置的过程信息,及时了解本单位资产总量和结构的变化情况,避免资产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提高资产的效益。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和处理

总体概况:

1、清查前资产××××元,负债××××元、净资产××××(会计原账面值);

清查后资产净损益××××元(不包括固定资产折价减值部分和 “未入账”土地盘盈);

账面固定资产折价减值额××××元-××××元=××××元;

2、清查后本单位资产××××元,负债××××元、净资产××××元(不包括已使用未转房屋建筑物)。具体包括:

(一)固定资产状况:清查前固定资产××××元、清查后固定资产××××元。

1、土地基本情况:

清查前,本单位土地×××,计×××元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入帐。

清查后,本单位的土地×××,计×××元(基准地价每亩16.8万)未入帐;土地性质属国有,土地来源属划拨,未(已)办理土地产权证。

2、构筑物基本情况:

清查前,本单位构筑物作为固定资产入帐有:×××,计××××元。

清查后增加××,计×××元,减少××,计×××元,(原因是……);清查数为×××,计×××元。本单位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

3、其他重要固定资产情况:

清查前××××元,其中通用设备×××元,专用设备×××元,电气设备×××元,电子产品×××元,仪器仪表×××元,文体设备×××元,图书及陈列品×××元,家具用具×××元。

清查后×××元,其中通用设备×××元,专用设备×××元,电气设备×××元,电子产品×××元,仪器仪表×××元,文体设备×××元,图书及陈列品×××元,家具用具×××元。

(二)资产损益和折价状况

1、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损益情况:

盘盈资产:××××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元,专用设备×××元,电气设备×××元,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元,家具用具及其他类×××元(具体见盘盈资产明细表, 盘盈不包括盘盈土地××××元未作为固定资产入帐)。

损毁资产:×××元,低值易耗品未达限额资产:×××元,两项项合计××××元(具体见盘亏资产明细表)。

2、固定资产折价:固定资产原账面值××××元,折价后金额××××元,减值额×××元。

3、损益和折价减值处理意见:根据损益原因及行政事业财务制度,我单位将对盘盈资产、损失资产和资产折价减值额作出如下账务调整:

盘盈: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损失: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

折价减值: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

(三)单位非转经资产状况:无。

(四)产权异议资产情况:无。

(五)无已使用未转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三、清查存在问题分析和整改

通过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我们发现本单位在资产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要求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员、帐务负责人做好如下工作:

1、固定资产管理员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素质,对本年度发生的固定资产资产增减应及时处理,保证帐实相符。

2、固定资产管理员要对资产中具体物品的型号、品牌等做好详细记录、造册。

3、法人代表、财务人员要继续加强对本单位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在上级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作出相关处理。

附:小学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怎么写十二篇

根据《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系统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工商财〔2024〕298号)精神,全省工商系统于2024年6月20日至10月31日组织开展了固定资产清查。通过清查,达到全面摸清底数,纠正问题,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实施动态监管,条形码管理,制度有效的工作目标,加强了资产完整与安全,促进了廉政建设,为强化资产管理,准确编制财政资产报表和预算夯实了基础。截至2024年11月底,全省工商系统实物账固定资产总值176166.63万元(清查前为165821.32万元),比清查前实物账登记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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