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使用电钻前,必须检查确认漏电保护装置和接地情况,检查电钻把手有无绝缘装置,待安全良好后使用。使用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操作。
2.移动电钻时,禁止提携电钻的电线和钻头。
3.电钻在使用后没有完全停止转动前,不得用手摸钻头或擦拭金属屑。电钻在使用中,如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动力电源。
4.二米以上高处使用电钻时,必须带安全带,采取好安全防护措施。
5雨雪天气严禁在露天使用电钻。作业中停电,休息或离开操作场所时,必须切断电源。
6.用压扛钻孔时,压链与电钻应保持平衡,快钻透时,压扛人要适当减轻压力,防止钻头损坏打伤人员。
7.电钻必须定期检查修理。
8.电钻使用后必须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以保持电钻的良好状态。
第2篇 煤电钻安全操作规程
1、煤电钻的使用者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2、使用前必须检查煤电钻外壳有无损坏;螺丝有无松动;插销是否完整,有无松动;开关是否灵活。
3、电缆要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要做到电缆无破损。
4、检查转向是否正常,声音是否正常。
5、检查钻头是否锋利,连接是否牢固。
6、钻杆无弯曲,无裂痕。
7、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壁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只有在安全可靠的地点才能进行工作。
8、工作地点的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
9、搬运煤电钻时,要用手提或肩扛,禁止在地上拖拉。
10、操作人员要扣好扣子,扎紧袖口,不能戴手套,以免被钻杆绞住;同时要用毛巾围好脖子,穿好胶靴,戴好口罩,做好个人劳动保护。
11、启动煤电钻打眼时,用力要均匀,不能强推硬压。
12、打眼时,每隔半分钟左右要空转一会儿,往返几次抽出少许,排除眼中煤粉,以减轻负荷。
13、煤电钻外壳温度达到60摄氏度时,必须停止工作,让其冷却后再使用。
14、当煤电钻声音不正常,有漏电或者其它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闭锁,进行检查处理。
15、煤电钻必须使用四芯电缆,接地必须完好,以保证工作安全。
16、工作完后,拔出钻杆,让煤电钻空转片刻,以清除卡套上的粉尘,拔出插销。
17、煤电钻不用时,应放置在指定的干燥安全的地点,并将电缆盘好。
18、必须坚持使用煤电钻综保,不得短接或抛掉综保。
19、每班打眼前对综保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第3篇 手动电钻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手动电钻时的电源端必须配备漏电保护器。
2、发生故障,应找专业电工检修,不得自行拆卸,装配。
3、在潮湿地方工作时,必须站在绝缘垫或干燥的木板上进行。
4、电气线路中间不应有接头。电源线严禁乱放,乱拖。
5、电钻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能卸,换钻头。钻孔完成后因为钻头残存切削热严禁用手触摸钻头。
6、如用力压电钻时,必须使用电钻垂直工件,而且固定端要特别牢固。不得用扁担,杠子压手电钻。
7、胶皮手套等绝缘用品,不许随便乱放。工作完毕时,应将电钻及绝缘用品一并放到指定地方。
第4篇 冲击电钻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前检查电钻的运转部件、电源线与插头是否完好。不准使用电源线受损的电钻。
2、电钻不可受潮、弄湿,不准拉着电线提起电钻,不准拉着电源线来拔出插头。
3、在工作间隙,不使用电钻或对电钻做任何换修的工作时要拔出电源插头。
4、确认电钻开关已关闭,才可插上电源插头。使用完毕后,立即拔出插头。
5、工作前,先检查工作范围内是否有隐蔽的电线、气管及水管。
6、工作时将电源线放置於电钻的后端。工作时必须双手紧握电钻,并要确保立足稳固。
7、在电钻进行试转或打孔定位时可使用瞬间操作。瞬间操作即短时开动关闭启停开关。
8、安装钻头:安装前先清洁钻头并上少许油脂,将钻头转入夹头至卡牢为止。
9、钻头拆卸:用专用工具朝松的方向旋转便可取出钻头。钻孔时钻头要与被钻物件垂直。
10、楼梯上作业,必须有专人护住梯子,作业者在楼梯上时应保持身体平衡,用力均匀。
11、高空作业时,拴好安全带,并作好防止电钻脱落的安全措施。
12、钻孔过程中,如钻头忽然卡塞或钻到坚硬物件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改变钻孔地点。
13、电钻应定期校验,并粘贴合格证,超过有效期禁止使用。
第5篇 冲击电钻、电锤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壳、手柄 不出现裂缝、破损;
2)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3)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2.机具启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运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衡,不得用力过猛。
3.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怅,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4.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5.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6.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7.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8.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9.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第6篇 打眼工煤巷电钻、岩巷风钻安全操作规程
1、打眼前的准备
a、检查待打眼的掘进工作面的安全情况是否良好。如掘进工作面的顶板,巷帮有松煤、活石,必须及时清除,架棚支护的支架歪扭要重新扶正加固,并及时背帮护顶,锚网支护的锚杆出现断裂或顶网躺肚要重新加固和处理,掘进当头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要进行补架补棚或锚网支护。
b、采用煤电钻打眼时,在打眼前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皮漏电,电钻外壳、后罩、风翅是否完好,开关是否灵活,并送电进行试转听其音是否正常,检查电钻、电缆插销是否完好,如上述检查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时,必须进行处理,否则不得打眼。
c、检查钻头四角是否锋利,合金片是否缺损或脱落,不合格的钻头及时更换。
d、检查钻杆是否弯曲变形,长度是否符合孔深要求,不合格的钻杆,必须及时更换。
2、掘进工作面有以下情况之一,严禁打眼。
a、掘进工作面风机停转、巷道无风。
b、掘进当头20米范围巷道中,瓦斯0.8%时,或掘进巷道内局部空洞瓦斯积聚达到2%时。
c、无防尘水。
d、掘进当头拒爆未处理完毕。
e、掘进工作面安全条件不好。
3、打眼前必须看好中、腰线,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
4、打眼施工时,严禁人员站在转动钻杆边,严禁用脚蹬钻杆。
5、眼位过高时,必须搭设牢固的工作台,严禁把电钻举在头顶以上打眼。
6、超过25度以上的上山掘进工作面打眼时,后方要设挡板,以防人员滑下而发生人身事故。
7、下山当头打眼时,必须将底部的浮煤清理到实底,如有积水,必须排干,严禁在水中打眼。
8、严禁套孔加深打眼。
9、打眼过程中,如出现煤层出水,瓦斯涌出等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打(并不得抽出钻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10、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
11、处理拒爆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12、打完眼,必须将打眼工具、设备撤出距当头30米以外,存放在安全地点,严禁打干钻。
二、岩巷风钻打眼工
1、打眼工要熟练掌握《作业规程》及施工图板中的炮眼布置图、锚杆支护图,掌握炮眼或锚杆眼的角度及深度,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打眼。
2、打眼工进班时,首先要检查巷道及工作面支护状况,当头控顶距过大,影响安全时,必须坚持由外向里,先支护后打眼的顺序,严格敲帮问顶制度,清理好松散岩石、危岩。风筒距当头距离超过规定要先接风筒后再打眼。
3、打眼前,先检查风钻是否完了,加好各种润滑剂。必须把巷道中、腰线引到当头、定好各眼眼位。
4、打眼前,先检查风钻是否有拒爆、残爆,如有,必须先处理好。对残余炮眼可在距离残余炮眼0.3米处,钻与残余炮眼相平行的炮眼,重新装药起爆。无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加深。
5、只有在炮眼全部钻完,并把钻具运到安全地点后,方可装药。严禁打眼、装药平行作业。
6、当头及巷道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打眼,当头及巷道中瓦斯达到1.2%时,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7、打眼时,人员必须站在支护牢固地点,并有专人观察顶板动态,发现危岩,必须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处理好后方可恢复工作。
8、每个眼钻完后,必须将眼吹洗干净。
9、打眼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拨出钻杆,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如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受威胁地区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0、当头及巷道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停止打眼、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第7篇 钻床手电钻安全操作规程
(一〉钻床
1、工件夹装必须牢固可靠,钻小件时,应用工具夹持,不得手持工件进行钻孔。薄板钻孔时,应用虎钳夹紧并在工件下垫好木板,使用平头钻头。
2、钻通孔时,加工件必须卡紧上牢,工件下面垫好木板或对准工作台上的坑槽,然后方可加工,不得损坏工作台。
3、钻深孔时,铁屑不易退出,应退出钻头经清除后再继续钻深。
4、钻工件时严禁操作人员将头部靠近旋转的钻头或锺杆,严禁带手套操作。
5、钻头未停止运转时,不准送进或拿取工件。
6、发生停电或故障停车时应‘及时将钻头退出工件,拉闸断电。工作完毕后将操作手柄放回零位,卸下钻头,断电拉闸,清除铁屑。
〈二〉手电钻
1、手电钻的手提把和电源导线应经常检查,保持绝缘良好,电线必须架空,操作时戴绝缘手套。
2、手电钻应按出厂的铭牌规定,正确掌握电压功率和使用时间,如发现漏电现象、电机发热超过规定,转动速度突然变慢或有异声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交电工检修。
3、手电钻钻头必须拧紧,开始时应轻轻加压,钻孔钻杆保持直线,不得翘扳或过分加压,以防断钻。
4、手电钻向上钻孔,只许用手顶托钻把,不许用头顶肩夹。
5、手电钻高空作业时,应搭设安全脚手架或挂好安全带。
6、手电钻先对准孔位后才开动电钻,禁止在转动中手扶钻杆对孔。
第8篇 电钻打眼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电钻打眼工必须经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
第2条 打眼工应按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的炮眼布置方式打眼,对凹凸不平的煤壁根据情况减小或加大眼深,保证放炮后煤帮平直,采高和开帮都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第3条 必须使用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及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电钻的综合保护设施。
第4条 检修电钻必须在指定修理室进行。严禁在工作面随意拆卸和检修电钻。
第5条 禁止在旧眼、残眼内或在煤(岩)裂缝中打眼,禁止站在输送机上打眼。打眼过程中,禁止用手或带手套扶托钻杆。
第6条 在复合煤层的工作面,不准在夹矸中的打眼。
第7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或应立即停止打眼,大向上级汇报并妥善处理、确认安全后,方能继续打眼。
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发现煤层内有连续小煤炮声响或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3、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 空气变冷的透水预兆时;
4、打眼中突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应立即停钻并准抽动钻杆;
5、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
6、控顶距离或空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
7、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或倒棚未扶处;
8、在自溜工作面,打眼处的上方出煤时;
9、抵抗线小于0.5米。
对上述1、2、3、4项,如情况紧急,还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
第8条 打眼工应和放炮员紧密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确保爆破良好。
第9条 第打眼工作顺序:
准备(领取工具→携带工具→敷设电缆)→检查→处理→打眼操作(试转→开眼→钻进→排煤粉)→工作结束
二、准备、检查和处理
第10条 领取电钻 工具时要认真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钻的机体无裂纹破损,螺丝、螺帽、销子等齐全牢固;
2、电钻开关灵敏可靠,防爆插销严密,如发现有化痕迹,不准使用。
3、钻杆平直,钻头锋利;
4、试转一下 转动方向正确,声音正常;
5、电缆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不漏电;
6、带齐钻杆、钻头、铅丝(铁线)、护套、手镐、长撬棍等必需的工具。
第11条 电钻、钻杆、电缆的携带。
1、将电缆绕成圆圈,其一端固定在电钻上交系结好,要手提电钻手把或肩背电缆。不准安上钻杆挑着电钻行走,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更不准带电拖拉电钻,严禁强拉硬拽;
2、搬运、移动电钻时,必须卸下钻杆;
3、急倾斜工作面要用结实绳子绑套运送电钻;
4、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电钻、钻杆、电缆。
第12条 打电缆的敷设
1、巷道内的电缆都必须吊挂整齐牢固,不放随意扔放,散乱堆积;
2、电缆横跨输送机机头、机尾、溜槽和溜煤道时,应在距其0.5米以上悬挂牢固,以免煤、矸、材料等挤碰。
第13条 打眼前的检查和处理。
1、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支护进行全面检查,待问题处理后方可打眼。打眼前,必须敲帮问顶、遇到伞檐、活块等应用手镐、长撬棍处理掉;
2、若有支柱紧靠煤帮时,要按规定开了炮道,然后才能打眼;
3、用铁丝把钻头固定在钻杆上,钎尾套在电钻卡套内,要紧密结合,起动电钻检查旋转方向是否正确;
4、必须扎紧袖口、.裤管,扣好衣扣,围巾必须系在上衣内,严禁围巾和衣服的线头等外露。
打眼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14条 两人操作,一人在电钻一侧领钎定眼,一人在另一侧紧握电钻手把操作。
第15条 开眼时,煤硬要先用手刨点定位,煤软可直接用钻头点开定眼。定好位后,使钻头顶紧定位点,间断地送电二、三次,使钻头钻进煤体。
第16 条 钻头钻进煤体后,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打眼的方向和角度,推进要均习使劲,不可用力过猛。要顺势推进,每隔一段时间要来拉动钻杆,排除煤粉。第17条
第17条 打够眼深后,必须将钻杆来回拉动几次,把眼内煤粉排净。底眼要用木楔、大块煤掩盖好,以防煤粉堵塞。
第18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
1、现卡住钻头或钻杆;
2、电钻声音突然不正常;
3、电钻外壳超温(60摄氏度或烫手)或有烧焦味;
4、电钻钻杆严重震动;
5、电钻外壳带电。经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第19条 薄煤层工作面必须停输送机进行打眼。
第20条 大倾角工作面打眼时,应在其上下方设置档板。用笨溜子煤的工作面应先将溜槽装满煤,然后再打眼。
第21条 机组运转时,一般不许在机道打眼。若有防止牵引设施弹碰伤人的可靠安全措施,方可平行作业。
第22条 工作面有淋水处,必须遮盖电钻,以防漏电伤人。
第23条 处理瞎炮时的打眼工作。
1、要在班组长直接指导或放炮员的配合进行打眼;
2、应用木扦或竹扦挖出部分炮泥,并插科炮棍以确定瞎炮炮眼方向;
3、在距瞎炮眼至少0.3米处,平行瞎炮眼打新眼,其深度可稍大瞎炮深度;
4、要做出有瞎炮的显着标志。
四、收尾工作
第24条 完成本班全部打眼任务后,应先拔下 钻杆、卸下固定钻头销子、收好钻头,然后切断电源,拔下防爆插销(严禁带电拔销)。
第25条 将电钻、 钻杆、电缆分别运出工作面,放到指定的无淋水安全地点或送交工具房。钻头要全数交回工具的电钻、电缆、钻杆等运到检修地点。
第26条 要向放炮员交待本班打眼情况,尤其要交待清楚瞎炮的具体位置及注意事项及注意事项。
第9篇 冲击电钻电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目的
为了规范炼轧厂线棒保障作业区冲击电钻、电锤安全操作行为,特制订本规程。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炼轧厂线棒保障作业区各单位冲击电钻、电锤的使用和维护。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 使用冲击电钻、电锤要戴好安全防护眼镜。
3.2面部朝上作业时,要戴上防护面罩。
3.3作业时要塞好耳塞,以减轻噪声的影响。
3.4钻头夹持器应妥善安装,钻头要安装到位不松动。
3.5作业时钻头处在灼热状态,要防止烫伤。
3.6作业时应使用侧柄,站姿要稳。
3.7插头插入电源插座时确认电源开关是否切断。
3.8在高处作业时,要充分注意下面的物体和行人安全。
3.9若作业场所在远离电源的地点,应使用容量足够,安装合格的延伸线缆,并且要尽可能地短些。
3.10机具启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3.11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阻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3.12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等坚硬物体。
3.13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3.14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3.15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使用:
1、使用的电源与锤钻铭牌上标示的不相符。
2、接地线没有可靠连接。
3、钻凿墙壁、天花板、地板等时,有埋设电缆或管道等。
4、外壳、手柄出现裂缝、破损,油脂不能正常供应,螺钉松动,各部防护罩不齐全不牢固;
5、电缆软线及插头等有破损,开关动作不正常,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第10篇 台钻手电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台钻
1、进入工作岗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扎好袖口,长头发掩进工作帽内,钻床运转时,严禁戴手套作业。
2、各传动部位润滑良好、紧固可靠。
3、台钻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各安全装置、防护罩齐全有效。并定期检查、保养、润滑。
4、工件必须夹紧在工作台或虎钳上,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准拿着工件钻孔。
5、开始钻孔和孔将要钻通时,用力不宜过大,以免工件转动或钻头断裂伤人;钻通孔时,工件下面一定要加垫。
6、钻薄板需加垫木板,钻头快钻头工件时要轻施压力。
7、使用接杆钻头钻深孔时,必须勤排切屑;钻孔后需要锪(铣)平面时,须用手扳动手轮微动锪(铣)削。
8、钻孔过程中,操作人员头部应与台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禁止用纱布或手擦拭及用嘴吹来清理铁屑。
9、拆卸钻头时,须用专用钻头扳手松开,不准用其他工具随便敲打。
10、操作者临时离开时必须停机,再开机时,要检查各部位手柄的原位置应无变动。
11、台钻在运转时,严禁用手抚摸转动的机件表面,严禁测量工件,不得用手清理切屑。
12、钻削完后,将工作台降到最低位置,切断电源。清理擦拭钻床,零件堆放及工作场地须保持整洁安全,工作台面上严禁放置工具和其他物品。
(二)手电钻
1、手电钻的手提把和电源导线应经常检查,保持绝缘良好,操作时戴绝缘手套。
2、手电钻应按出厂的铭牌规定,正确掌握电压功率和注意事项,如发现漏电现象、电机发热超过规定,转动速度突然变慢或有异声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交电工检修。
3、手电钻钻头必须拧紧,开始时应轻轻加压,钻孔钻杆保持直线,不得翘板或过分加压,以防断钻。
4、手电钻向上钻孔,只许用手顶托钻把,不许用头顶肩夹。
5、手电钻高空作业时,应搭设安全脚手架或挂好安全带。
6、手电钻先对准孔位后才开动电钻,禁止在转动中手扶钻杆对孔。
7、手电钻使用完后,及时收拾妥善保管或交回库管。
第11篇 手持电动工具砂轮机、电钻等:安全操作规程
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应符合现行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2、对长期停用或新领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经测试绝缘良好方可使用。
3、在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应加装单独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严禁一台开关安两台或两台以上电动设备。
4、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开关控制,其开关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当采用插座连接时,其插头、插座应无损伤、无裂纹且绝缘良好。
5、因故离开现场暂停工作或遇突然停电时,应拉下电源开关。
6、手持电动工具的电缆应避开热流,并采取防止重物压坏电缆等措施,需要移动或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
7、手持电动工具的刀具,如钻头砂轮等,必须夹紧、锁紧,手持砂轮机的砂轮旋转方向应避开人和设备,以免砂轮碎块伤人和伤物。
第12篇 煤电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操作煤电钻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煤电钻工作时,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1%。
3.每班前必须检查煤电钻综保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二、操作程序
1.开机
(1)将煤电钻综保隔离开关手把打到“合”位。
(2)观察综保显示是否正常。
(3)安装钻杆、钻头。
(4)双手握住煤电钻手把,并将钻头对准打眼处。
(5)按下按钮,煤电钻启动。
2.停机
(1)从煤壁内退出钻杆,松开按钮,煤电钻停止。
(2)将煤电钻综保隔离手把打到“分”位,并闭锁。
(3)拆下钻杆,并将煤电钻及电缆放到指定地点。
三、注意事项
1.使用前必须检查煤电钻外壳有无损坏;螺丝有无松动;插销是否完整,有无松动;开关是否灵活。
2.检查煤电钻综保显示是否正常。
3.电缆要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4.检查转向是否正常,声音是否正常。
5.检查钻头是否锋利,连接是否牢固。
6.钻杆无弯曲,无裂隙。
7.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壁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只有在安全可靠的地点才能进行工作。
8.搬运煤电钻时,要用手提或肩扛,禁止在地上拖拉。
9.操作人员要扣好扣子,扎紧袖口,不能戴手套,以免被钻杆绞住,同时要用毛巾围好脖子,穿好胶靴,戴好口罩,做好个人劳动保护。
10.启动煤电钻打眼时,用力要均匀,不能强推硬压。
11.打眼时,每隔半分钟左右要空转一会,往返几次抽出少许。排除眼中煤粉,以减轻负荷。
12.煤电钻外壳温度达到60℃时,必须停止工作,让其冷却后再使用。
13.当煤电钻出现声音不正常,或其它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进行检查处理。
14.煤电钻必须使用专用电缆,接地必须完好,以保证工作安全。
15.煤电钻不用时,应放置在指定的干燥安全的地点,并将电缆盘好。
16.必须坚持使用煤电钻综保,严禁短接或甩掉综保。
五、安全员
1.安全员必须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2.安全员必须坚持跟班工作,对照“三大规程”经常巡回检查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情况,及时督促有关人员处理不安全因素。
3.随时对“三违”人员进行处罚。
4.对操作人员处理过的问题,按照“三大规程”要求认真检查,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督促再次整改,直至达到安全要求为止。
5.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按照“三大规程”要求操作,及时直至不规范操作。
6.协助现场人员处理问题,提出处理措施。
7.有重大安全隐患时,有权停止作业,撤出所有人员,及时汇报上级和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