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生产操作过程中煤气安全操作规程
①在燃烧系统连锁被解除或失效,当遇到突然停电,或冷却风机或助燃风机突然停机时,炉顶、炉底、冷却风机、助燃风机附近及窑顶废气中可能出现较大的煤气泄漏,甚至煤气和风管道有串气爆炸的危险,此时应按操作规程快速撤离危险区内全部人员,并尽快切断煤气,执行紧急停炉操作规程。
②在中心烧嘴停止燃烧时,必须及时以氮气(蒸汽)吹扫,以防爆炸。
③在停炉或开炉过程中,及时撤出危险区域内全部人员,并控制煤气围管压力和助燃风围管压力均大于炉内压力,且两者应尽量接近,特别是炉内正压时不可开启煤气围管放散阀,以免风通过不严的烧嘴阀门进入煤气管道,或煤气进入风管道而发生爆炸,并且应尽快通氮气(蒸汽)吹扫,以缩短危险时间和程度。
④点火时,炉内燃烧系统应具有一定的负压,点火程序必须是先通少量冷却风,在点燃火种后给助燃风和煤气,严禁先给煤气后点火。凡送煤气前已烘炉的炉子,其炉膛温度超过1073k(800℃)时,可不点火直接送风和煤气,但应严密监视其是否燃烧。送煤气时不着火或者着火后又熄灭,应立即关闭煤气阀门,查清原因,排净炉内混合气体后,再按规定程序重新点火。
⑤在停炉、开炉或者其他特殊炉况时,应及时开启炉顶烟囱,关闭主引风机和主废气阀门,防止废气中的煤气爆炸或扩大危险区域。
2、纪律安全规程
(1)班前必须充分休息好,班前4小时严禁饮酒。
(2)上岗前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整洁达标,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班前安全教育会。
(3)操作平台及煤气管道附近等煤气区严禁吸烟。
(4)安全围栏,护栏必须齐全牢固可靠,不得随意拆除或损坏,设备检修后安全装置不恢复不得试车和验收,并报告主控室。
(5)电器设施、装置不得着火,发现异常及时报告,防止触电。
(6)易燃、易爆部位不得明火作业和吸烟,防火器材要齐备,完好可靠。
(7)认真严格执行《煤气安全规程》和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严防高空落物,加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
(9)严防机械碰伤,不得在设备运行的同时维护或打扫卫生。
(10)不得跨越或横钻皮带,防止铰伤
第2篇 皮带输送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等制度。
2、设备启动前必须检查电源、电压是否正常,栏皮、皮带扣件、托辊是否完好,各转动部位是否良好,检查输送带前后滚筒与输送带之间有无杂物、异物卡在设备上,在确认输送带状况良好后方可按顺序逐一开机。
3、设备在运行中,操作者必须巡回观察,控制最大流量,班组人员密切配合一经发现异常,立即停机以免损坏设备。
4、操作人员应及时清除设备走道两旁及周围跌落的沙石,经常保持整洁,清除沙石堆积。
5、下班前应待输送带上的石料完全送到目的点后,再按按顺序逐一关机,再拉下电源总闸。
第3篇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治理”的方针,规范操作规程的管理,提高操作规程的科学 性和可操作性,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操作受控, 促进安全生产,有效控制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 人身财产安全,依据国家、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 合我司实际工作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认真执行上级及集团公司下发的各项安全技术 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管理过程中的危险、危害 性, 根据关键岗位的不同特点, 分类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约束操作者的行为,监督员工、从业人员严格执行。
第二章 客运驾驶人行车操作规程
第三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 《道路交通安 全法》等法律法规。根据省、州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文 件精神要求,进一步落实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规范驾 驶员的操作行为,结合我司际制订本规程。
第四条 客运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 站”管理规定,坚持正常应班,严禁使用经涂改、改造、倒 卖和非法转让的道路运输证、牌以及公司上岗服务证应班。 第五条 客运驾驶员上岗“十不准”
1、不准无证、证照不齐或持无效证照驾车;
2、不准超载、超速和超时疲劳驾车或让车不让速、让
速不让道;
3、不准酒后驾车或在早晨行车前 12 小时内从事影响 休息的娱乐活动;
4、不准驾驶检测不合格的车辆或防滑、消防等安全设 施设备不齐的车辆上路;
5、不准强行超车,在弯道、坡道、桥梁或繁华路段严 禁超车;
6、不准在雨雾视线不清的情况下冒险开车;
7、不准车辆在涉水、水毁、蹋方、泞滑、车渡等危险 路段载客通过;
8、不准驾车时打手机、戴耳塞听音乐或穿拖鞋、高跟 鞋、赤脚、赤膊驾车、饮食、抽烟和闲谈及其它防碍安全行 驶的行为;
9、不准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
10、不准在车未停稳时打开乘客门以及夜间 22 点~早 晨 6 点期间在三级(含三级以下道路上行驶。
第六条 驾驶员应自觉做好高温、雷雨、涉水及冬季冰 雪、雾霜天气的安全行车工作,配备并正确使用防滑、防火 等车辆安全设施设备,主动避让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 车和礼宾车队等。 在通过铁路平交道口时不抢行, 做到一停、 二看、三通过。
第七条 客运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客车不得超过 4 小 时, 24 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 8 超过小时(特殊情况下 可延长 22 小时,但每月延长的总时间不超过 36 小时 ;
夜间 22 时至凌晨 6 时不得在山区三级(含三级以下公 路行驶。高速公路客运驾驶员每运行 2 小时必须到途中服 务区停车休息 20~30 分钟,并对车辆进行一次例检;山路 连续下坡 1 小时必须停车休息 10 分钟,并对车辆进行一 次例检,例检重点检查车辆的制动、转向、传动及灯光信号 等装置。对旅客进行安全宣传,严禁携带“三品”上车,随 时注意车辆附属设施和行李物品的稳固,防止事故发生。 第八条 驾驶员必须爱护 gps 监控设备,严禁人为破 坏、遮挡及加装开关等屏蔽行为,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并 自觉接受乘客的安全监督。 第九条 驾驶员出车前:
1、检查所需证件和随车工具是否齐全、有效;
2、检查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制动、转向、传动、灯 光信号及轮胎、悬挂等装置是否完好;
3、检查车容、车貌是否整洁;
4、检查车辆油箱的油、水箱的水是否充足;
5、车辆启动时,检查各种仪表、气压是否正常;
6、检查车辆随车配备的消防器材、防滑链条、三角木、 消防锤等,是否齐全有效;
7、发班前必须向旅客作出安全生产承诺。
第十条 驾驶员行车中:
1、自觉遵纪守法,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
2、做到起步平稳、方向不晃、换档不响,严禁不踏离 合器换档;
3、做到汽车的换档顺序、脚轻手快、加油均匀;
4、不猛打方向和临近障碍物急刹车;
5、做到双手不脱离方向盘,严禁打手机;
6、做到不脱档滑行、不硬吃排档。行进陡坡、长坡和 溜坡路段时严禁熄火空档滑行,下长坡刹车发烫或疲软时应 停车休息, 等待制动力恢复后再运行, 严禁勉强和侥幸行驶; 7、发现转向、制动、传动、灯光、雨刮、轮胎等发生 异响和故障时,应立即停车检查,严禁侥幸凑合行驶。 8、超、会车前应观察前方车辆动态后,鸣号示意对方 来车(夜间用灯光 。遇大雨、大雾、视线不清、交叉路、 弯道、狭路、桥梁、繁华地段、隧道等要谨慎驾驶,严禁超 车。
9、经常观察旅客乘车情况,发现旅客有头手伸出窗外 或其它不安全行为时, 应及时提示和纠正, 消除不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 驾驶员行车后:
1、 做好车辆的清洁卫生。 关闭电源, 推进低挡位置 (有 , 拉紧手刹;坡度的地方推进反方向低速档,打好眼木
2、车辆有故障的应及时报修,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车辆停放好后做好防火、防盗、防洪、防碰撞等预 防工作。
第十二条 高速公路行车注意事项:
1、 从匝道上路进入主线车道时, 当入口有加速车道时, 应通过加速车道,将车速提高到一定的速度。合流时,不能 妨碍在主线车道行驶的车辆;
2、应当严格区分车道的职能,分道行驶,一般情况下
4走主行车道,只有超车时,才使用超车道,保证车流畅通; 3、遵守速度限制规定,严禁超速行驶。在雨天、冰雪 天行车,车速应当降低;
4、行车时随时注意路边和道路上空的标志标线,并适 当靠右行驶,避免辗压右侧车道分道线,以利于后车超车有 足够的侧向距离;
5、应保持纵向车间距离。一般情况下,在路面干燥、 制动良好的情况下,车间距离(m 不小于车速(km /h 的数值。 如车速 80 km/h 时不小于 80m, 时速 100km / h 时不小于 100m。随时注意路旁车间距离标志牌。遇雨雾 天、冰雪天和路面潮湿时车间距离应增加一倍以上;
6、不准在主线车道上倒车、掉头、横穿,不准超过中 央分隔带。不准在高速公路上上下乘客;
7、不妨碍执行任务的消防、急救、公安、抢险等车辆 的通行;
8、始终握稳转向盘,改变车道或超车时,转向角度不 能太大,防止车速过快车辆飘移。需要制动时,分几次制动 点刹为好,不要一脚踩死,防止车辆跑偏;
9、超车时,估计好距离和双方车速,情况正常时,应 鸣号、开左转向灯,从超车道超越前车,不准从右侧超车; 10、进出隧道光线发生变化,要适当降低车速,以适应 光线的明暗变化;
11、驶出高速公路时,注意路口预告牌,将车从主车道 分流出来进入减速车道减速,经匝道进入一般公路。
第十三条 夜间行车注意事项:
1、按交通法规规定正确使用灯光信号;
2、停车需开小灯,起步前应开大灯,看清路面动态及 障碍;
3、夜间行驶速度应比白天适当降低,超车时应在安全 的原则下方可超越;
4、会车时如遇对方车辆不关大灯可闪光示意,必要时 靠右边避让,不可斗气开灯冒险行驶;
5、在有路灯地段时,严禁闭灯行驶,在无路灯照明又 遇大灯突然不亮时应立即判断右边障碍情况靠右边停车,严 禁摸黑行驶;
6、严禁超时疲劳驾驶。
第十四条 雨天行车注意事项:
1、雨刮器必须灵敏有效;
2、降低车速,转弯要慢,防止侧滑。处理障碍要比晴 天提前,避免紧急制动和猛打方向而造成刹车单边和溜滑, 并使用“初雨乍晴防路滑、停车避让用点刹”的操作方法; 3、行进山区遇暴雨或落石时,应立即选择安全地带停 车,防止塌陷和山洪爆发;
4、行驶中留有余地,预防车辆、行人突然横穿。 第十五条 雾天行车注意事项:
1、检查灯光是否完好;
2、能见度在 50 米以内时,时速不得超过 30 公里;
3、途中停车或到站上、下乘客时,不准关闭防雾灯和
小灯;
4、视线不清,道路不明,不准冒险行驶和强行超车。
5、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由专人指挥方才通行。 第十六条 涉水行车注意事项:
1、驾驶客车须要涉水或车渡时,不得载客通过,听从 指挥;
2、涉水前,必须探明水情及路况,不得冒险盲目通过;
3、涉水时,应保持低速、平稳,水中不准停车和急打 方向;
4、涉水完毕,应低速行驶并轻踏刹车,待蹄片磨干、 刹车有效时方可正常行驶。
第十七条 应急驾驶操作程序:
1、驾驶营运客车遇有危险时,为维护全车旅客的人身 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应采取正当合理的紧急避险 措施。
2、紧急避险应掌握以下限度原则:(1人身权利大 于财产权益。 (2紧急避险要合理,避险行为适当并不得 超过必要的限度,当自身客车的旅客利益与第三者利益不能 两全时,整车旅客的安全利益高于其他利益。载有十几人至 几十人的客车,在损失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应当选择保全较 大的合法权益,防止危及整辆客车乘客生命安全的事情发 生。
3、车辆在途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将车停靠在宽阔的 地段或紧急停车道,停车后按规定距离设置警示标志牌,同
时立即疏散旅客下车至安全地带,并妥善处理。
4、在旅客运输过程中发生行车安全事故,应立即停车, 迅速观察事故现场。先检查是否有人遭受伤害,如果受伤害 7已死亡,则不应搬动,此时要注意保护好现场,用东西将 尸体遮盖起来,待交通管理人员来处理。受伤害者是否确认 死亡,必须抓紧时间诊断,以免一些休克、假死的人因误认 为死亡而延误抢救的时机,造成真的死亡。死亡的主要判断 标准包括心脏是否停止跳动,呼吸是否停止、瞳孔是否失散 等。当对受伤害者是否死亡无把握时,应将其作为受伤者来 抢救。抢救受伤人员(包括自己受伤的第一步是止血,特 别是动脉血管有出血处时,应立即止血,然后再紧急送往医 院;简单的止血方法是用大拇指或食指用力压住出血处的上 端动脉近心端,直至停止流血或流血较少时为止,然后再用 干净毛巾、布条之类的东西将该处绑紧。有受伤人员时,要 及时栏阻过往车辆,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抢救。在抢救或运 送受伤人员去医院的同时,必须注意保留现场,设置标记。 抢救受伤人员时还应注意不能顾此失彼,在发现一名伤员 后,应再检查周围是否还有受伤人员,当有多人受伤时,应 先抢救重伤人员。
5、及时消除危险因素。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 措施消除事故后的危险因素,如:先转移乘客至安全地带、 按规定距离设置警示标志牌,同时使危险品停止外溢、禁止 明火接近燃油等有可能会引发二次事故的危险因素。若车辆 在行驶中发现火灾苗头或发生火灾,应立即停车,驾乘人员
要全力合作开启车门或砸碎车窗玻璃,有序组织乘客及时撤 离至安全地带, 同时关闭车辆总电源、 燃油油箱 (或 cng 汽 瓶开关等,有组织地开展自救灭火。
6、 及时报案。 故障或事故发生后, 驾驶员应该亲自或 8请其他人及时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司车队安 全 、 122、 120、 119、 运输科 (0834- 8823679, 13440195434 保险公司等报案。报案时要讲清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 号、伤亡程度和损失情况等,以便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7、保护现场。现场的周围通常是指车辆采取制动时至 停车的地域,以及受伤害的对方所行进、终止的位置。简单 保护现场的方法包括:在事故区域周围摆设小石头;用绳索 拦围等。保护现场时,应根据事故性质和交通情况,灵活处 理。如果要交通要道上发生小事故,就不应当为了保护现场 而封闭交通,那样会造成来往车辆的停驶损失,会远远超过 事故本身的损失。
8、保留证人和证据。发生严重或重大事故后,驾驶员 应及时注意事故现场的见证人和证据。见证人是指目击事故 发生的人。证据是指事故现场的物件,一般包括障碍物、车 辆等。驾驶员应请目击事故的人作证人,如果证人有事不能 停留时,可将其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或联系电话记下。驾 驶员要注意不得让事故现场的物件被移动和失落。 “及时” 注::应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而定或同步进行。 第十八条 进出客运站注意事项:
1、按车站规定的进出速度行驶,不得超速,不得鸣放
高音喇叭,按规定的导线指引的方向和地点行驶与停放;
2、不得携带危险“三品”和无关人员进站;
3、出站前应协助清点乘客人数,检查旅客随身携带的 行李物品是否符合规定,严禁危险“三品”上车;
4、发车前应向旅客作出安全承诺;
5、配合出站口检查人员搞好车辆出站检查。
第三章 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 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客运驾驶员每天必 须坚持做好出车前、行驶中和收车后的车辆“一日三检”工 作,以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十条 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是由驾驶员每日必须完成 的经常性工作,检查的内容包括:轮胎、制动、转向、灯光 等安全机构和各部件的连接、紧固情况的检视过程。
第二十一条 车辆日常检查要求
1、保持车内清洁卫生和车容整洁;
2、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与蓄电池在内的“四 清” ; ,防止包括漏水、漏油、漏气和漏电在内的“四漏” 3、保持各安全机械及各部机件的连接紧固状态以及轮 胎气压,灯光信号齐全有效;
4、发现转向、制动、传动、灯光、雨刮、轮胎等发生 异响和故障时,应立即停车检修,严禁侥幸凑合行驶。 第二十二条 出车前驾驶员对车辆的检查内容和程序: 1、检查随车工具及喇叭、灯光、刮水器、后视镜是否 齐全、有效;
2、检查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制动、转向、传动、灯 光信号及悬挂等装置是否完好;
3、检查前后车牌照是否齐全、车容、车貌是否整洁;
4、 检查车辆曲轴箱机油、 燃油箱的燃油、 水箱的水是 10否充足;
5、车辆启动时,检查各种仪表、气压是否正常;
6、检查车辆随车配备的消防器材、防滑链条、三角木、 消防锤等,是否齐全有效;
7、检查轮胎外表和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8、发动机起动后,听察有无异响,检视各种仪表的工 作是否正常, 有关部位是否漏油、 漏水、 漏气、 漏电等现象。 第二十三条 行车中驾驶员对车辆的检查内容和程序: 1、车辆起步后,试验制动效能及转向机构是否有效灵 活,检视各种仪表的工况,做到起步平稳、方向不晃、换档 不响,严禁不踏离合器换档;
2、车辆行驶中听察、检视以及途中利用停站或休息时 间检查发动机、传动、车身、底盘等部分有无异响、焦臭和 特殊气味;
3、检视手、脚制动器的作用是否灵敏有效。利用停歇 时间测验 (手模 轮胎、 轮毂、 制动鼓和后桥有无过热现象; 4、利用休歇时间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检 查前后钢板有无松动、折断、移位及检查转向机件传动轴和 连接紧固情况, 检校各连接螺丝 (凡保养、 小修拆过的连接 ; 件应每行驶 30-50 公里时检查校紧
5、利用休歇时间检查轮胎螺母紧固情况和气压,检视 轮胎外表,剔除嵌在双轮间和嵌入胎面花纹中的石子、铁钉 及其他尖锐杂物;
6、在雨、雪、大雾天和夜间行车,应特别注意照明、 信号、雨刮的情况,利用停歇时间,检视前后灯、制动灯和 11防滑设备的完好情况。 第二十四条 收车后驾驶员对车辆 的检查内容和程序:
1、停车听察发动机响声,检视各仪表、灯光、雨刮工 作情况,熄火后检查车辆的清洁卫生必要时清洗;
2、检查和视情补充润滑油和燃料;
3、检查制动系统油、气管及接头处有无渗漏、检查制 动液贮油室油面,气制动的贮气筒应放净积水、油污; 4、检视转向器、变速器、后桥有无漏油现象,传动轴 机件的紧固情况;
5、检查手制动、离合器、转向横直拉杆管柱的连接情 况及锁紧装置有否缺损;
6、检查轮胎与钢圈,紧固前后轮胎、固定备胎的螺丝 螺帽,检查轮胎外表和气压,剔除双胎之间或胎面的石子等 杂物
7、检查前后钢板有无折断、位移,检查紧固钢板各部 螺丝;
8、如遇雨天行驶泥泞道路后,应将转向节、横直拉杆 接头、前后钢板、前后制动凸轮轴、传动过桥等进行一次润 滑;
9、 关闭电源, 推进低挡位置 (有坡度的地方推进反方 , 拉紧手刹,关好车门;向低速档,打好眼木
10、车辆停放好后做好防火、防盗、防洪、防碰撞等预 防工作。 第二十五条 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觉 发动机或底盘各部机件有异响或故障,遇油、电、水系统有 故障 或制动设备性能不良、安全设备不齐全等应立即停车 修理或报救急,不得勉强行驶。
第二十六条 车辆安检不合格或发生机械故障应及时报 修,经修复后要按程序再次进行复检,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出 厂,以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杜绝车辆“带病”运行。 第四章 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第二十七条 行车动态监控是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降低安全生产事故、消除隐患的一种重要的技术手段,充分 认识实施动态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和完善客运车辆 动态监管长效机制,构建客运车辆动态监管体系,有效保障 了客运车辆的安全行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制定 本规程。
第二十八条 按相关规定为其营运客车安装符合标准的 卫星定位装置 gps 系统(卧铺客车应安装符合标准且具有 视频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或监 控端,并有效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并保持 车辆运行时在线。
第二十九条 通过 gps 监控平台对营运车辆实行全天 候全程监控,及时发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和安全提
示,根据道路状况、气候变化及时发送预警信息。
第三十条 gps 限速设置实行分段限速,其中凉山州内 道路不得超过 60 公里 /小时,高速公路不超过 100 公里 /小 时。
第三十一条 监控车辆行驶中如发生异常停车、超速行 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时, gps 监控员 13要通过监控平台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 做好监控记录, 并 事后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 监控车辆平台不在线、运行情况异常、收 班情况异常时, gps 监控员要及时追查原因, 查明原因后逐 级向上级汇报,并做好记录,如发现系平台损坏应按规定及 时报修并监督维修过程。
第三十三条 监控车辆未按规定线路、班次、时间行驶 时, gps 监控员要及时发现, 并与车站客运科或公司经营发 展科取得联系,通报情况,查明原因。对未经许可不按规定 线路运行或擅自绕行、 私自包车、 私自加班等私拉乱跑行为, 要给予警告和纠正,做好监控记录,及时向部门责任人或分 管领导要责成经营发展科制定处理方案,事后严肃处理。 第三十四条 凡因气候条件恶劣或车辆抛锚或发生道 路事故或交通堵塞等造成道路通行不畅车车辆滞留, 夜间 22点至次日 6点期间仍然在山区三级(含三级以下公路上行 驶的车辆, 作为重点监控, gps 监控人员要采取预见性措施, 通过 gps 监控平台发信息或打电话:一是要及时提醒、 提示 驾驶员夜间行车的危险性;二是要制止夜间 22点至次日 6
点期间在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运行的违规行为;三 是告诫驾驶员安顿好旅客选择最近的安全地点停车休息,防 止发生安全事故;四是要将未能在正常时间内到站的车辆到 站时间要电话通告相关车站,以便车站作出班次调整或安排 其他驾驶员临时顶班上岗或停班;五是要做好相关记录,并 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汇报。
第三十五条 凡因停电或者网络中断或客观原因致使 gps 平台不能登陆时, gps 监控员要及时向集团公司监控中 心报告, 并与省运管局 gps 平台监控中心管理人员联系及时 处理, 同时通过电话查询车辆运行状态, 做好相关记录记载。 第三十六条 夜间值班人员每日车辆违规数据进行统 计,填写《 gps 监控系统违法(规车辆日报表》 ,白天值 班人员要进行认真复核,复核无误后按趟次及时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 严格施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 录。交班人要将车辆运行动态、所采取的处置措施以及需要 采取的进一步措施和注意的事项交待给接班人,并在交接班 记录中注明。
第五章 突发紧急事件应急处置操作规程
第三十八条 为了进一步搞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 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口伤害和 财产损失,特制定本规程。
第三十九条 车辆运行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意外伤害 事故以及道路塌方、山体滑坡、落石等造成交通中断时,驾 驶员应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果断停车,防止次生事故或灾害发
生,并及时向公司或车站报告。
第四十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事件或火灾、水灾 及其它严重危及人们生命安全的事件时,知情人应立即向公 司相关部门或管理人员报告或直接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案。 第四十一条 公司或车站接到驾驶员事故报告或其他人 员有关事件报告时,接报人要查清事故或事件基本情况、现 场处置情况、发展态势和危害程度,并及时向政府职能机关 (如报警 110、火警 119、交警 122或保险公司报案,同时 企业分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详细汇报。
第四十二条 公司或车站接到道路塌方、暴雨、洪水、 泥石流、大雾、大雪、冰凌严重等险情报告后,要通过 gps 或电话迅速联系已经发车出站的客车驾驶员或乘务员,如实 通报险情,及时提醒应当注意的安全事项和应当采取的安全 措施; 当隐患排除后恢复通行时, 要及时通过信息进行提示。 第四十三条 gps 监控人员发现监控车辆紧急报告警 时,要迅速查明原因,问清事态基本情况、发展趋势和危险 程度,做好相关记录记载后,逐级向上进行汇报。
第四十四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接报后,应立 即进行分析研究和评估,制定应急方案和防范措施,协调相 关部门和人员,维持现场秩序,视情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实 施应急救援行动。
第四十五条 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 如实汇报情况和请求援助。
第六章 “ gps ”监控平台操作规程
第四十六条 根据市县有关规定,为了更好使用 gps 监 控平台 。为企业安全管理提供保证,特制定此操作规程。 第四十七条 专职人员负责实时监控车辆行驶动态,记 录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及时提醒、提示违规行为。对违法驾 驶信息及时处理要留存在案,其中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 1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 3年。
第四十八条 通过 “ gps ” 平台监控, 对车辆异常停车、 超速行驶、 疲劳驾驶、 逆向行驶、 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 违规行为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并事后进行处理。
第四十九条 按规定对本公司营运车辆限速进行设定, 并对本公司车辆全天候进行监控,并及时发送重特大道路交 通事故通报、安全提示、预警信息。
第五十条 对本公司的车载终端负责报修,指导驾驶员 正确使用车载终端,如出现故障及时向维修人员报修,并在 监控平台的预约维修录入本公司需维修的车台,以便今后查 询。
第五十一条 正确录入本公司安装了 gps 车载终端的 车辆基本资料、维修信息、保险信息。
第五十二条 及时准确向分管领导反映平台问题,及时 报送违章车辆超速信息资料,每月初 5日以前将上月的超速 报表报分管领导并上报总公司。
第五十三条 正确、 安全使用 gps 监控平台, 及时了解 监控软件的信息,有升级版本的软件及时升级,并注意计划 机的病毒防护。
第五十四条 利用监控平台的系统统计数据对车载终 端故障和人为破坏车载终端提供依据。
第五十五条 在节日给驾驶员发送祝贺信息,让平台管 理人性化,为驾驶员和公司之间的沟通搭桥。更好地为公司 的安全管理工作服务。
第七章 汽车修理工技术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十六条 工作前应检查工具和举升起重设备是否 完好,禁止使用有故障的工具和机具。如发现机具有故障, 应立即班组长。
第五十七条 施工时工具必须摆设整齐,不得随地乱 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拭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 车或工具箱内。
第五十八条 顶垫车辆必须牢固可靠,使用电动举升器 顶车时, 前后应同步, 高低一致, 并注间举升器的最高行程, 切勿超过,放下车辆直应与周围的人预先打招呼,确认无人 在车底下工作和无障碍物时,方能启动举升器把车辆放下, 并注意举升器的最低行程,不要全靠限位的行程开关来停止 举升器。
第五十九条 不需要整车举升而仅举升器千斤顶进行 底盘作业,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有三角木垫前后垫稳 不离地的车轮,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 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第六十条 在车底工作时,必须使用卧板。
第六十一条 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
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件,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或用 錾子代替扳手使用。
第六十二条 禁止使用扳手连执着使用或加接管子来 增加其扭力。应选择适用或特制的扳手。
第六十三条 禁止使用无手柄的锉刀和手柄不牢的锤 子。不能使用手锤直接敲打淬火工件,而必须通过铜条之类 的软金属,以免铁碎伤人。
第六十四条 使用砂轮机必须遵守砂轮机的使用规程, 并戴上防护眼镜。
第六十五条 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和风动工具,须熟悉 其安全操作规程。将电动工具移到工作地点后,才能接电使 用,工作完毕后,不准用拉电线的粗暴办法拔手插头。而应 先把开关拉下,用手拔下插头。
第六十六条 使用电动轮胎罗丝拆装机时,应用冲击次 数来控制罗丝的扭力,切勿过松和过紧。对于滑角和套筒应 及时更换。拧紧罗线对称进行。
第六十七条 使用电动钢板骑马罗丝拆装机时,其扭力 的控制全凭经验。在坚固的同时注意钢板的位置是否对正钢 板总成的骑马罗丝应对称逐步拧紧。
第六十八条 使用钻床时,须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工 件应牢固地夹持在工作台虎钳中。
第六十九条 严禁在吊起的物件下面进行工作,必须在 专用座架上进行总成或部件的拆装。
第七十条 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
饰,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理,车间内不准吸 烟。 第七十一条 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 堆放。对半轴,传动轴等轴类长零件,不可竖在车身旁边, 应当平放在座架上以防倒下候伤人和刮伤车身。 第七十二条 清洗零件应在专设的洗件盆或洗件池内 进行。某些零件如发电机,起动机,离合器片,刹车磨擦片 等需用汽油清洗时,必须使用无添加剂的工业洗涤汽油,并 严禁烟火。用后的汽油,更换下的废弃润滑油应倒入指定废 油桶收集,不得随便乱放,乱倒,以免引起火灾,污染环境。 第七十三条 和手套。 第七十四条 在钢板销子绝对禁止用手指伸入销孔对 在帮助焊工焊接工任时,须戴上防护眼镜 正,应该用对孔工具校对。 第七十五条 禁止将工具,零件放在驾驶室顶上或发动 机叶子板上,应放在工具托架上。 第七十六条 底下工作。 第七十七条 禁止在保修车辆上随意摆弄变速杆,起动 禁止在试验刹车系统或离合器时人在车 马达开关等操纵件。 第七十八条 进行发动机保修作业和传动系保修作业 前必须把电源总开关拉下(末装电源总开关的应拆下电源线 并包扎好) 。 第七十九条 修理油箱放油时,周围应严禁烟火,停止 21
气,电焊作业。抽油机应是密封式;盛油桶应加盖密封放在 安全的方。 第八十条 车间所有一切油料及易燃物品应放在安全地 方,不允许油污落地,禁止油污沾在轮胎上。 第八十一条 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 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操作和检 查调试。 第八十二条 对下列有关安全部件必须由主修技工复 检,检验人员负责必检: 1、前桥转向系、工字梁、转向节主销、方向盘自由转 动量、转向节、球头销、横直拉杆、三臂(转向节臂、梯臂、 垂臂) 。 2、制动系:总泵、分泵、制动气室、储气筒、安全阀、 低压报警器、制动鼓、制动磨擦片、制动软管。 3、车桥:轮毂、后桥壳、半轴套管及其螺纹、螺母和 锁坚垫圈。 发动机:活塞、活塞环、研磨气门、检修连杆及大小轴 承。 第八十三条 凡有弹簧垫圈、开中销、保险垫片等防松 装置的,反复时务必如数装上,不准将就使用。 第八十四条 修竣发动机起运检验前,应先检查各部件 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 于空档,轼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任何时候车底下有人时,严 禁发动车辆。 22
第八十五条 水烫伤。 第八十六条 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 无驾驶证者严禁开动汽车,需要起动发动 机时应以班组长为主,或由班组长指派比较熟悉汽车性能的 主修技工发动。 第八十七条 双班时,当班人员应将工作中发现的各种 问题及未修好的部件报告班组或通知接班人员。 第八十八条 工作结束后主动整理好自己的工作位置, 将工具擦净收拾好,清扫场地。 第八十九条 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动时,不得站在车辆 正前方和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第九十条 本工程由车间技术员或安全员负责落实。 23
第4篇 皮带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 开车前应对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皮带开、停应本着“顺流程开车、逆流程停车”的原则。
2、 严格执行皮带工“五禁止”规定即禁止跨越皮带;禁止用手、工具触及运转中的皮带,禁止铲刮运转中的滚筒上的黏着物;禁止在皮带运转时打扫卫生,禁止违章给皮带打腊。
3、 勤观察,1#,2#操作工要保持联系,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4、 停机后方可打扫卫生,振动筛下的物料当班必须清理干净。
5、 确保粉煤和熔剂充足供应。
第5篇 变压吸附制氮纯化系统生产安全操作规程
1、开机时,开启冷干机,调整空压机的出囗压力至0、7---0、75mpa;
2、打开电磁阀气源进口球阀,将压力调整至4—6bar左右,按下控制面板上的制氮机启动停止按钮,制氮开始进入开机程序,等6分钟左右后开机程序结束系统开始往后级供气。根据控制面板上的触摸屏流程图或两个吸附塔的压力变化来判断吸附塔断是否正常切换;
3、接通控氧仪,打开取样阀,检测氮气纯度。注意采样气量不过大。调整氮气出囗阀的开度,来调节氮气的纯度和流量。
4、把氮纯化旋钮打到自动,系统自动控制加热和阀门,在触摸屏上有动态显示,调节纯化进气阀,出气阀、再生流量调接阀,当氧含量报警时,放空阀自动打开。
5、等到气体正常放空阀自动关闭,纯气出囗阀自动打开。后级可以用气。
6、关机时,纯化开关拔到中间位,出气阀自动关闭,把微氧分析仪后面拔到关闭位置;
7、按下制氧机启动停止按钮,设备进入关机程序,绿色运行指示灯开始闪烁,一分钟后熄灭,这时关机程序结束。
8、把旋钮开关全部拔下,温控仪全部断电。
9、关闭循环水及照明设施。
第6篇 爆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装药工序安全操作规程
l、工序操作过程简述
将封好底的炮饼平放,把配好的一定量药撒在炮饼上,用毛刷或其它工具均匀的扫进炮筒孔中,药面达到要求时,清理炮饼外表浮药,操作完成。
2、技术要求
(1)本工序操作人员穿戴应严格要求,不准留长指甲、长头发,工作时要穿棉布底鞋穿棉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
(2)操作时精神集中,轻拿、轻放,严禁摔打、碰撞、拖拉、摩擦。
(3)工作台要求用导电橡胶工作台或木工作台,台面垫牛皮纸(或拉力大的纸张),严禁垫塑料薄膜或直接在工作台上操作。
(4)当天配的药,当天装药用完,不应留至第二天。
(5)本工序对卫生条件要求较高,药物撒在地上,要及时清扫(要用软扫帚),每天下班前必须清扫工房、台面、地面。每周要进行一次大清扫,废药由专人按时销毁。
(6)定员:1人;最大停滞量:1.5kg(不含氯酸钾药物)。
切引工序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工序操作过程简述
切引工序是将一定量引线(一般为100根)先捆扎成小捆,用皮筋扎成18节(每节长约56mm),然后用锋利的大刀切断,操作虽简单,但由于引线很敏感,经常发生烧伤人的事故,因此要引起足够重视。
2、技术要求
(1)切引线时,要把引线放在专用的切线箱中,再切割,(切引箱是由木或竹制成的两头空的长方筒或圆筒,圆周封闭,两头敞开,万一切着火时,火焰只从两头喷出,伤不到人)。
(2)所用的刀具要刀口薄而锋利,并常用石蜡擦洗润滑刀具(有人使用生油,但生油不会与药物起化学反应,而影响引线质量),刀具要勤换,以保持锋利。最好每隔20~30分钟用湿布抹刀降温,以免切力过热。
(3)切割引线应在木工作台上操作,工房和工作台要保持清洁,引线头要送指定地点,定时处理,严禁乱丢。
(4)切速要慢,用力均匀,要一刀切断,禁止来回拉动,切好的引线要放在专用引线箱中,切完一捆,送走以后,才能切第二捆。
(5)应严格要求着装减少皮肤裸露面积,严禁穿化纤衣服,最好头带具有透明面罩的防护面具。
(6)定员:1人;最大停滞量0.5kg。
配药工序安全操作规程
1、配药工序操作过程
此工序的操作过程主要是,将符合标准要求的原材料,按技术部门下达的配料单,进行称量并混合成所需的烟火药。
一般将称好的原料,放在牛皮纸上或铝盒中,混合多采用手工混合,也就是过筛法混合。机械混合采用木转鼓,纸转鼓或导电橡胶转鼓。
2、技术要求
(1)配药前,技术部门应以配料单的形式,通知该工序操作员,配料单内容包括原料配比,配药数量、用途、日期并签名。操作员按配料单的配比及数量配药。如果改变配方,必须经技术部门同意签字。
(2)领取原材料的数量,不得超过当天的用量。
(3)称料所用称盘应采用铝盘或铜盘,不应用铁盘或搪瓷盘,称锤不应用铁锤,而用沙袋配重代替。
(4)混药工作台,采用导电橡胶工作台或木工作台,其上铺牛皮纸(或强度大的纸),筛子应用铜网筛,不用塑料或尼龙网筛,本工序所用工具为专用工具,不许作它用。
(5)操作要轻拿轻放,不许敲打、撞击、拖拉、摩擦。
(6)操作员不准留长指甲、长头发。工作时,必须穿布底鞋,全棉工作服(本工序专用),棉工作帽及口罩。
(7)室温达到或超过32℃时,停止作业。每隔l小时须手摸一下消静电导体,以消除身上静电。
(8)本工序特别要求卫生条件,每天上班前必须清扫工房尤其是地面的浮药,每周最少要全面清扫一次。
(9)定员:1人;药物最大停滞量:1.5kg(不含氯酸钾药物)。
插引工序安全操作规程
l、工序操作过程简述
是把已切好的引线,插到已装好药的炮筒中,插引深度要求基本一致(例如:中炮为23-27mm),每个炮筒插一根引线;不得漏插或多插。插引原来多为手工操作,现多为机械插引。
2、技术要求
(1)要轻拿轻放,严禁撞击、摩擦。
(2)插引前后,引线要放在引线专用箱中。
(3)废引线头,要放到废品箱中,应注意随时清理工作台和地面的药物和废引。废药、废引应由专人定期销毁。
(4)注意保持公共通道畅通。主要通道宽度不少于1.2m,窗前、门口不得堆放物品。
(5)定员:按不少于3.5㎡/人计算,一间工房操作人员定员1人;每栋工房不超过2间;最大停滞量:每人不超过10饼。
固引工序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l、固引工序操作过程简述
固引操作过程是,把插引后的炮饼一饼平放在工作台上,撒上固引剂,均匀装满每个炮筒中。摇动炮饼,使固引剂装紧不易掉出。然后用薄膜将炮饼包好(防止尘粉飞扬),墩实。最后将炮饼放到固引房中凉放24小时以上,直到固引剂硬化为止。
2、技术要求
(1)操作员要穿好布底鞋、棉工作服、工作帽、口罩。
(2)工房要适当喷水,以保持较大的湿度,粉尘掉落地面要及时用软扫帚清扫。
(3)禁止使用石灰或其它未经过试验的固引剂固引,以免发生事故。应使用氧化镁、氯化镁及细砂的三元混合物作固引剂。
(4)固引剂配好后,要密封保存,以免浸潮结块,影响使用效果。使用前,要用60目筛过筛。
(5)固引时,每次只准一饼放在工作台上进行操作,其余未装固引剂的药饼要放内工房或较远的地方(5米以外)。
(6)定员:1人;最大停滞量:10饼。
(7)废炮要放入废品箱中,地面要经常保持干净,废药废炮要由专人定期销毁。
结鞭工序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l、结鞭操作过程简述
结鞭操作是将固引好的炮饼拆散,然后加中心传火引线、承重线(或纸绳),用棉线将小炮引线与中心线对称缠紧,整齐排列成“鞭”的过程。要求小炮排列均匀、平稳、不脱落。手提鞭时,小炮与小炮之间不能成“八”字型。
结鞭现有半机械结鞭及手工结鞭两种。
2、技术要求
(1)用于结鞭的炮应先检查固引剂是否完全固化(如固化不好,易因固化剂松散而漏撒药物,造成事故隐患)。固引剂未固化结实时,不得用于结鞭。
(2)在工序中,禁止用剪刀剪引线,同时要避免碰撞、摩擦。引线要放在专用箱中。
(3)在编鞭操作上方,悬挂灭火水袋。
(4)废炮废引要随手放入废品箱中,不要乱放乱丢。药物撤漏在工作台或地板上时,要及时清扫,废炮废引要有专人定期销毁。
(5)保持通往大门的通道畅通,主要通道宽度不少于1.2m。窗台前及工作通道不得堆放物品,以免影响逃生。
(6)定员:按人均3.5㎡/人计算,但每间工房不得超过4人:最大停滞量:每人不超过lo饼炮。
包装工序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爆竹包装工序操作过程简述
爆竹包装工序操作包括两个过程,即内包装和外包装。内包装主要是把结鞭好的产品,用防潮纸或装饰纸整齐包严,再贴上商标纸的过程,外包装是将已完成内包装的产品,整齐、牢靠地装在纸箱中,并封口、捆扎牢固的过程。
2、技术要求
(1)内包装材料应采用防潮性好的朔料、纸张等,应封闭包装,并要求排列整齐、不松动。
(2)外包装应采用适当的包装容器,并封装牢固。包装容器体积根据品种规格要求设计,每件净重不超过30kg。包装箱应有足够的强度和防潮性。
(3)内包装标志要齐全,清晰。内容有:品名、规格、商标、制造厂、药量、生产日期(或批号)、警句等。
(4)外包装标志应齐全,清晰。内容包括:品名、规格、商标、制造厂、生产日期(或批号),内装数量、净重、危险标记及“防火防潮”,“小心轻放”等安全用语。
(5)进行外包装时,产品要摆放整齐,空隙应用纸或软包装材料塞紧,最后放上说明书、合格证各一张,封口、打包。封箱应严密,捆扎要牢固。
(6)本工序人员多,必须保证主要通道畅通,宽度不少于1.2m。
(7)定员:按人均面积3.5㎡/人计算,每间不得超过6人;最大停滞量:每人一箱。
成品库安全操作规程
1、成品库内部条件要求
(1)有完好的防火、通风、防潮、防盗、防鼠措施,库房温度不得超过35℃。
(2)库房应有温湿度计,自动记录温度,相对湿度控制在75%以下。
(3)库区内应设置相应的消防栓、水池、灭火器材等消防工具。
2、存放货物条件的要求
入库物品必须经过检查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受潮产品,来源不明的产品物品,不得入库,不得储存成品以外的货物。
3、垛堆、货架方面的要求
(1)堆垛或货架距内墙至少保持0.45m,堆垛与堆垛之间距离不少于0.7m,主要通道不少于2.0m,烟火药堆码不超过1m,成品与半成品不超过1.5m,成箱成品堆垛高度不超过2.5m,货架高度不超过1.8m。
(2)无木地板的仓库,地面要设置30cm高的垛架,铺以防潮材料。
4、管理操作方面的要求
(1)木质包装严禁在库房内进行拆箱、钉箱和其他可能引起爆炸的作业。
(2)禁止在库房内推拉、磨擦、抛摔货物,搬运、摆放时要轻拿轻放。
(3)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要点是:货架、堆垛是否牢稳、库内温度是否正常、货物是否破损、受潮、变质;消防用具是否齐全有效,水源是否充足;保持库内及环境整洁。
(4)产品应分类分库分区存放。
(5)储存的药量不得超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储存药量。
第7篇 单筒绞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设备使用:
(1)、操作人员应熟悉本机之全部结构及操作方法,严禁未经训练的其他人员随意开动,操纵机器。
(2)、操作前应仔细检查:各紧固件是否有松动现象;各操纵手柄位置是否正确;减速机和各转动部分是否有足够的润滑油;电气线路是否正确无误;钢丝绳紧固是否牢固,钢丝绳有无断裂;凸轮控制器手轮是否在“0”位;机器是否清洁,有无异物存在。经检查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作适当的处置。
(3)、离合器、制动器的手柄向前是松开位置,向后是结合、制动位置。电机启动时,离合器应在离开位置。
(4)、操纵绞车工作时,开始应将凸轮控制器之手轮旋转到第一个触点位置,然后顺次向启动方向转动手轮,使电机达到正常运转。
(5)、无负荷运转正常后,即可向后搬动离合器手柄,使卷筒带负荷工作。如欲制动,必须先将离合器手柄推向前方。使离合器脱开,同时向后搬动制动器手柄,以实现制动。严禁在离合器未脱开前进行制动,以防烧毁电机或损坏其他零件。
(6)、空车下降时,可操作带式制动器控制下降速度,严禁荷重自由溜放。
(7)、荷重下降时,应将凸轮控制器之手轮转到相反位置使电机反转。
(8)、正常使用时,不得施行猛力制动,以防损坏机器零件。
(9)、绞车严禁提人和超荷使用。
2、设备维护:
(1)、对绞车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是提高机器使用寿命、保证安全运转的必不可少的环节。
(2)、开式齿轮及其他转动位置,应随时加注润滑油,以防干摩檫。
(3)、在运转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各轴承温升,最高温度不超过 65度。
(4)、要经常检查离合器及制动器的工作是否安全可靠,动作灵活,必要时应重新加以调整。
(5)、机器应经常保持清洁。
(6)、根据使用情况,机器应定期检修。更换易损零件。在频繁工作的情况下,一般每半年应大检修一次。
3、技术参数
(1)、钢丝绳额定静张力 2500kg
(2)、钢丝绳平均速度1.10m/s
(3)、卷筒直径800mm
(4)、卷筒宽度 650mm
(5)、卷筒容绳量 400m
(6)、机器重量 3800kg
第8篇 修包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作业前的准备
1.1、上岗前准备:
1.1.1、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手套、护目镜、劳保鞋、口罩)。
1.1.2、严禁酒后、患病(办理请假手续)、带情绪上岗。
1.2、工作前检查:
1.2.1检查风镐机体无裂纹和破损,虑风网无堵塞,螺丝,固定销齐全无损。
1.2.2装上风镐钎,上紧卡栏(严禁用铁丝代替卡栏使用)握住手柄向冲击力方向施力,使风镐工作。
1.2.3检查风镐和风管必须连接牢固,拧紧拧牢,并用铁丝将风带与风镐手柄间带上劲,以防风带脱落伤人。
2、作业中的要求
2.1使用风镐时,应由熟练掌握风镐性能和操作方法的专人操作,掏包渣子,先掏底部,再掏下面、再掏两边,最后掏上边。使用钎子掏包用1.5米以上的钎子进行掏包,不允许使用1.5米以内的钎子。
2.2操作风镐安全要求
2.2.1、使用前,装上风镐钎,上紧卡栏(严禁用铁丝代替卡栏使用)握住手柄向冲击力方向施力,使风镐工作。
2.2.2、打包时,勿使风镐钎全部插入岩中;风镐钎卡在岩缝中,不可猛力摇动风镐,以免缸体和联接套螺纹部分受损。
2.2.3、工作时应检查风镐钎尾部和衬套的配合情况,间隙不得过大、过小,以防风镐钎偏歪和卡死。
2.2.4、挖包帮和包底时,不得用力过猛,防止包渣飞溅伤人。
2.3指挥天车要求:
2.3.1指挥专员大拇指向上代表起大钩,指挥专员大拇指向下代表降大钩。指挥专员小拇指向上代表起小钩,指挥专员小拇指向下代表降小钩。指挥专员面向天车驾驶室将手伸直,手心左右走向则为大车左右走向,指挥专员面向天车驾驶室将手伸直,手心前后走向则为小车前后走向。
2.3.2工作准备就绪以后,确认周围无人时吹一声口哨,并且做出相应的手势语示意天车可以作业。
2.3.3、在发现天车作业不安全时,要连续吹响口哨两次,要立即停止作业。
2.3.4、修包工在操作时,在人体接触吊具时必须吹口哨打手势与天车工进行沟通示意。
2.4、在吊包、转包进行挂钩或摘钩时,不允许用手直接挂或摘,用工具替代把钩挂牢或摘开后,人员离开再指挥天车运行.
2.5、原则只允许在修包区或掏包区内进行修包,并悬挂警示标示,特殊情况必须通知安全部门。
2.6、修包工将筑好的包烤好上炉台必须告知天车班长和在包上标明“新包烤多少遍的字样”。
2.7、经常对铁水包进行检查,发现有冲刷,及时予以修补换更换,以免出现穿包事件
2.8、修包工在使用搅拌机或遇到搅拌机突然停电,应立即关闭电源,不准用手转动,以防伤害到手臂。
3、修包工作'十不准'
(1)不准在非掏包区域作业。
(2)不准指挥天车将铁水包倒扣倒包内包渣。
(3)不准私自接电或拆电。
(4)不准用撞包的方法抠除包内残渣铁。
(5)不准在工作过程中听耳机、接打电话。
(6)不准将铁水包吊起进行掏包。
(7)不准私自进行焊割作业。
(8)不准无辅助工具挂包。
(9)不准站到包沿上面临边作业。
(10)不准用砖块等易碎物件、木材等异碎物件垫包。
(11)修包坑内不准有积水。
(12)不准站在手推车上往包里加料。
4、作业后的要求:
4.1将工具放在指定位置;
4.2清理作业现场;
4.3在指定区域休息(远离危险物);
第9篇 涂敷生产线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本规程用于指导操作者正确操作和使用设备。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指导本公司涂敷生产线的操作与安全操作。
3管理内容
3.1 操作规程
3.1.1 喷涂台
3.1.1.1 检查转台是否安装牢固。
3.1.1.2 打开电源,检查电器控制是否正常,脚踏开关是否灵活。
3.1.1.3 打开气源,检查压力表指示是否正常。
3.1.2 烘干线
3.1.2.1 送上电源,将加热开关转至开的位置,检查温度仪表显示是否正常。
3.1.2.2 烘干线温度的设定:将温度仪表开关置于“下限”位置,调节温度仪表的下限温度调节旋钮,将温度调节至设定值后再将开关旋回“测量”位置。
3.1.2.3 开动传送装置前,应检查前后炉门是否与传送装置干涉,确认无干涉后方可开动传送装置。
3.1.2.4 关机时应先关闭机床电气箱总开关,再关闭电控柜空气开关。
3.1.3 mb无级变速机的使用
3.1.3.1 mb无级变速机必须在开机情况下方可调整,否则会损坏零件。
3.1.3.2 mb无级变速机必须使用ub-1或ub-3牵引液,在任何情况下,要确保牵引液按油标定量提供。
3.1.3.3 mb无级变速机使用锂基润滑脂或变速机专用油,更换时间:
变速机专用油(ub-1或ub-3)2000小时
锂基润滑脂 8000小时
3.2 安全操作规程
3.2.1 工作前应穿戴好劳保用品。
3.2.2 生产现场有油类物质,应注意防火,防止油类物质着火。
3.2.3 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紧固。
3.2.4 烘干线速度调整限位螺钉已调整在极限位置,不得任意调整,以免损坏零件。
第10篇 油脂水解、蒸馏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为将《安全生产法》、省市县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法规真正在本公司各个生产环节中得到落实,把车间(班组)、部门日常生产活动的安全操作运行,科学、合理地予以规定,保障公司各生产环节的作业处于安全受控状态,特制定本车间(班组)、部门安全操作规程。
一、生产流程中的工艺安全操作规定
按照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的工艺流程要求,油脂水解、蒸馏生产作业工艺流程为:
按照以上主要工艺流程各工序的安全操作规定为:
水解系统 | 正常运行中必须保持水解塔内的压力和温度在控制指标之内,防止过高或过低,严禁系统超压! 保持高压蒸汽的压力与水解塔内的压力之差在0.2-0.5mpa范围内! |
蒸发系统 | 保持甘油蒸发系统的三台加热蒸发器的液位、温度在正常范围内防止过高或过低! |
蒸馏系统 | 正常运行中必须保持甘油蒸馏、脂肪酸蒸馏的真空度,再沸器加热温度,循环回流量等相关工艺指标在规定范围内。 发现非蒸汽压力过低冷却循环水供应不足而引起真空度快速下降时,应立即停止进料!停止加温!等查清原因再开车,防止空气大量进入。 |
二、设备、工器具、各种能源的安全使用规定
1、各班组在作业操作时所需用的工、器具(包括手动运输车辆、电风扇等),在当班作业使用前,首先要检查是否处在正常良好状态,如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后再行使用,不得带病使用,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所使用的工、器具的安全要求,要经常注意所用工、器具的使用状况(尤其是是手动操作的工、器具),手动运输车辆在移动物资过程中必须注意高度注意安全!以防止操作人员滑跌、被压、撞击等受伤害事故发生。发现工器具无法使用时,要启用备用工、器具并将己坏工器具修复备用,如没有备用工、器具则应立即报请机修人员进行修理,严禁违规使用不安全工、器具。
3、生产任务完成或下班前,须将班组所用工、器具收拾齐全并进行清洁处理,按要求统一归位摆放(手动叉车、电扇、打包机、封箱机、缝包机等),操作所用小型工、器具由班组长负责放入固定保管处,保证本班组在下一班次作业时所使用工、器具处于齐全、正常状态。
4、生产作业所使用的各种设备,须严格按照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各车间的货物吊机严禁在停机时未关闭安全护栏!作业员工必须经常注意在工作现场的安全标识提醒,严禁违规作业!操作时必须时刻监管设备的即时运行状况,如发现故障或难以判断的异常原因需立即停机与车间主任和专业机修人员联系,在未查清原因解决故障问题前不得带病开机运行!擅自带病开机运行所造成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5、油脂水解与中和车间的自动化微机控制室的控制系统,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要求与规定执行,严禁擅自修改系统工艺参数和其它违规操作行为,遇到系统或设备运行出现疑难问题或异常状况须按安全操作预案要求执行,第一时间通知直接领导和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修复。对违规操作或出现安全隐患不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则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追究当班人员责任。
6、车间(班组)、部门有责任根据设备所需的初级日常(三级)保养的要求,由设备铭牌上指定的维护责任人(如无铭牌指定人则由车间指定责任人)进行落实,车间(班组)负责检查落实。如有累计二次以上未做设备维护保养经查实后按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处罚,以保证设备始终处于安全良好工作状态。
7、配电房重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专业人员应做好配电房安全防护工作,平时在未进行维修或调试时必须将配电房门关闭并上锁。生产现场严禁乱拉临时用电线路,生产区域的各种电器开关必须保持正常,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由专业人员修复,必要的临时用电插座和连接电线一定要经常检查是否安全!严禁用湿手或穿着带水鞋具触碰电器开关、闸刀、插头插座等电器,临时用电线路和相关设备一定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请专业人员确认)方可作业。
8、蒸气管道、阀门、疏水阀、减压阀一定要处于完好使用状态,如有故障必须及时进行修复。接临时用蒸气橡胶管或临时钢制管道、阀门为加热等用途时必须做好安全防护,以免造成操作人员被蒸气烫伤!压缩空气使用要注意安全操作要求,尤其是注意调整好所使用合适压力,不用时要及时关闭空压机,以免造成超压风险和浪费能源。
三、劳防用品的安全使用要求
1、车间(班组)要按照公司的《劳防用品使用发放标准》,按时领用给予本车间、部门各工种岗位员工所配置的劳防用品并及时发放给岗位员工本人。在当班上岗作业时要督导员工穿带到位,按规定做好劳动防护要求。
2、对接触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质的岗位,尤其是在进行直接投放料时须佩带护目镜,以免造成对员工眼睛的伤害,一旦眼睛或身体受到强酸碱和腐蚀性物质的喷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情况较重则应立即就医,机修人员在电焊、气割作业操作时必须佩带防护罩和防护镜。
3、在接触强酸碱等腐蚀性物质的岗位作业时必须要佩带耐酸碱防护手套,在装卸、转桶或灌装溶剂、香精或其它有害物料时须佩带橡胶手套,质检部门在接触强腐蚀性或有毒物料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保证作业安全。
4、在接触粉尘、尘埃较多的岗位要佩带口罩,接触强刺激性物料岗位也要佩带口罩,质检部门操作人员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时也应佩带口罩。
5、所有生产区域员工(包括管理人员)上班后进入生产操作岗位必须穿着工作服,并佩带或携带工卡。强腐蚀物质接触岗位在作业时要穿着防护服,特殊工种岗位在工作时须穿着规定的劳防用品(包括工作鞋)。
四、班组生产岗位、区域的“6s”管理要求
1、所有生产作业人员(包括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出勤,依规定穿着劳防用品,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班组长要注意员工的身体和精神状态,发现身体不佳与精神状态低落者要进行适当干预并进行妥善安排,保障作业人员在安全状态下工作。
2、检查作业现场,将定置通道内所摆放的任何物品及时整理,保持人行、物流通道畅通。检查机器设备、原辅料、工器具、包材、作业运输车辆有无摆放整齐有序,有无异常,确保符合要求摆放整齐规范、无积垢。将所有物料、机器(可移动设备)、工器具按定置位置摆放井然有序,作业现场保持明亮、整洁、有序,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
3、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机器设备、工具、原辅料、半成品、成品、不良品、报废品、包材必须用明显标识划分区域,并按指定位放置,不得摆放在其它区域,更不得摆放于人行、物流通道区域,人、车易于通行;保持作业安全流畅,不同物资器材不乱堆放、不过量堆积物料。生产中所使用的运输车辆必须按安全规定使用和摆放,不允许违章使用(如手动叉车载人滑行,机动铲车载人等),暂停使用时必须按定置区位安全停放。
4、对有油污、有灰尘及物料堆积等不干净的机器设备勤保养、勤擦拭,在生产过程中设备所产生的“跑、冒、滴、漏”各种物料、油料及时清理保持整洁,提高机器的使用寿命和精密度,进而提升工作效率与安全保障度,保证产品质量的安全。生产作业台面要保持干净,且台上物品要依规定有秩序的整齐摆放,使上一工序方便下一工序操作,使作业流程安全畅通。
5、岗位作业员工在工作中要精神集中、操作身位姿态安全正确,不允许长时间随意扎堆聊天、打瞌睡、离岗串岗、干私活、在工作岗位(禁烟区内)随意吸烟、上班时间吃零食、把玩手机、阅读报刊杂志等行为发生,导致生产不安全因素增加。
6、车间办公场所和作业现场工作台、桌椅要经常擦拭,不能积有灰尘,有破损应及时维修,作业台下面周边的杂物要做到每班清理,个人物品在作业现场必须按定置位摆放,垃圾及时清理倾到,保持作业台面、桌椅四周的整洁,现场操作文件不能杂乱放置,要摆放在指定位置上。
7、下班前,各班组各岗位都应对现场进行“6s”整理、检查,保持作业现场整洁安全符合交接班要求。车间主任和部门经理以及班组长应在下班前检查车间的水、电、汽、气是否存在着安全隐患,其它生产运行要素(如应给下一班次准备的物料、包材等)是否还存在着不到位?确保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五、交接班要求及其它注意事项
1、为认真负责地做好岗位工作交接和公物交接、现场“6s”状态交接,减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和安全隐患以及公物损失与现场“6s”严重缺位,特制定以下要求。
2、本班须按操作规定认真做好岗位工作记录,其中交班记录必须客观、真实、完整。交接班记录本不得损毁、遗失、缺页、涂改,当班如无法提交完整记录本,接班方须当场与交班方确认并报车间备案接受处理。
3、原始记录本、交接记录本各项记录栏必须清淅、工整、客观地进行记录,内容不得缺项或过于简单。所有交接项目必须在交接时当面交清并在交接班记录栏中双方责任人签名。
4、交接班过程中,发现问题双方须当面说明核实,如交班人离开后接班人才发现属于上一班问题的,应立即报告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并经确认,否则认定为下一班责任。
5、接班人须提前15分钟签到上班,阅看交接班记录本各项内容,了解询问工作情况,现场核对记录状况。接班班组负责人及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正点到岗交接,非特殊情况不得超时接班。
6、交接班也须注意交接与工作关联度较高其它事项,如:公用工程要素即水、电、汽、气状况,公司或车间、部门为某项工作完成所下达的临时要求等。保证信息、要素完整,以利于作业安全顺畅。
第11篇 数控车间: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为确保安全教学和安全生产,确保您的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进入车间的一切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与生产操作规程。
1.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工作区。
2.禁止非实习学生上机操作。
3.进入车间要穿工作服,不允许穿凉鞋、拖鞋和高根鞋。
4.操作者必须配戴工作帽和护目镜。
5.机床开动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
6.手动操作机床时注意各项安全,防止碰伤。
7.加工过程中严禁过近观察切削表面,以防止切屑飞入眼睛。
8.禁止身体依靠机床或把手放在机床床体上。
9.先卸刀具再清理机床,防止划伤。
10.对机床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使机床的运行保持良好状态。
第12篇 生产设备检修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检修组织与管理
1.1硫酸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设备检修的组织领导和各级安全检修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1.2认真做好检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不论大小检修,每个检修项目均须明确项目负责人,做到组织、措施、物质三落实。
1.3检修项目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检修前必须亲自或指定他人对作业现场详细了解,做到任务清楚,心中有数,并负责向检修人员进行技术及安全措施交底,督促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1.4所有参检单位及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检修意识,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1.5进入检修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1.6参检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修制度》和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的有关规定。
2.检修准备
2.1检修前,应制定开停车方案,确定检修质量及验收标准,并严格按方案实施。
2.2检修照明必须使用安全行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伏;潮湿及金属容器内用12伏安全电压。
2.3检修期间,停送电必须申请,并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制度。
2.4清理、检修转动、传动、输送设备时,必须停车并切断电源,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严禁不停车、不断电、不挂牌就进行清理和检修。
2.5检修内部介质为氨、硫酸、碱液、有毒物质和蒸汽等设备、管道前,必须切断物料进出口阀门,排尽设备、管线内物料。
2.6对罐内、动火、登高、吊装等作业必须坚持安全作业票证办理制度,经安全分析检测合格,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检修。
2.7消防、救护及医疗部门检修期间,应根据需要进驻现场。
3.入塔进罐作业
3.1罐内作业前,对设备所在车间是否严格执行隔离、清洗、置换的规定进行检查;做到物料来源不切断不进;清洗装置不合格不进;行灯不合规格不进;没有监护人不进;施工工具不符合要求不进。
3.2入塔进罐作业前30分钟内,要对有害气体物质浓度,氧含量进行安全分析测定,合格后方可进入。
3.3罐内作业时,罐外必须设立监护人,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并与罐内作业人员保持有效联络。
3.4罐内作业视具体条件,可采取自然和机械通风措施,对通风不
良以及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应采取轮流或间歇作业的方法,严禁向罐内充氧。
3.5进入有腐蚀性、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正确选用和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备有抢救后备措施。
3.6入塔进罐作业所需的防毒口罩、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等应正确选择和使用。
4.焊接作业
4.1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凭证操作,并严格遵守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本规程有关防火防爆的安全技术规定。
4.2硫酸生产禁火区域或禁火设备上的动火焊接作业,必须进行动火分析并办理《动火许可证》,取得手续完备的《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作业。
4.3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溶解乙炔气瓶不得卧放,两者应保持7米以上的安全间距,与明火的距离不少于10米。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应留有0.05mpacm2以上的余压。
4.4氧气瓶不得靠近热源,接触油脂,夏季防止阳光暴晒,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安全附件要齐全完好,搬运时严禁碰撞,摆放时要固定好。
4.5焊接作业中,要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场所、罐槽内要穿绝缘鞋并站在绝缘板上。
4.6多人交叉及高空作业场所,视现场条件设置防护遮板和接火盘,防止焊渣掉落烫伤。
4.7作业前,应清除焊接现场周围易燃和可燃物质;作业结束后,应坚持确认现场无遗留火种,收拾好工器具,方可撤离。
5.高处作业
5.1凡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为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票》,并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5.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对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昏晕、深度近视、癫痫病者,不得安排其进行高处作业。
5.3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拦、吊架、手拉葫芦,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吊装升降机严禁载人。
5.4登高作业用具、脚手架、跳板等必须经安全检查合格、捆绑牢固可靠,方可使用。
5.5在邻近有带电体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必须与带电体保持2.5米以上的安全间距,并要防止运送导体材料时碰触带电体。
5.6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及塔顶部施工时,应设专人监护;石棉瓦上作业必须固定好跳板。
5.7因工序等原因须在同一垂直线上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范措施,并设专人在现场组织协调,否则不准作业。
5.8高处作业拆卸下来的物件及工具等,应放置在妥善地点,摆放
稳妥,防止坠落。
6.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6.1检修后的设备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和防护装置、拆卸的盖板、围栏、扶手等恢复原来的状态;
6.2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抽加盲板,检查设备管道内有无异物及封闭情况,按规定进行水压或气密试验,并做好记录备查;
6.3设备、地面、屋顶上的杂物垃圾清除干净,机具工具收拾完毕,脚手架、临时拉设的电气线路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4设备使用单位检修单位及设备主管部门等单位对检修设备及项目进行验收交接,检修任务书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