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范本
1. 电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1.1 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如高血压、聋哑、色盲、肢体残废功能受限等。
1.2 必须经过电工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证上岗。徒工和其它非持证电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许操作。
1.3 了解岗位责任区域内的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性能。
1.4 熟悉掌握触电急救方法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 电工上岗,必须正确穿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如绝缘鞋、工作服。必要时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其它防护用品。
3. 必须正确使用和保管高、低压基本、辅助绝缘安全用具及一般防护用具,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外观及试验日期,并做必要的性能检验。破损、失效的一律禁用。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性能相匹配的用具,用毕按规定要求存放,所有安全用具及防护用具不许当作其它工具使用。
4. 在供、配电线路及设备上作业时,必须设持证并有经验人员监护,监护人不得从事操作或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5. 任何电气线路、设备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电源,并经验电(对电容性设施还应放电)确认,方能接触作业。对与供、配电网络相联系部分,除进行断电、放电、验电外,还应挂接临时接地线,开关上锁,防止停电后突然来电。
6. 动力配电盘上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合闸,必须先将用电设备开关断开方能操作。手工合(拉)闸刀开关时,应一次推(拉)到位。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配电盘上闸刀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或采取其它防止电弧烧伤和触电措施。
7. 改造电气设施的结构、元件变更,需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电工不得自行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结构、接线方式及元件参数。
8. 各种电器接线的接头,需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小于导线截面积。接线应采用坚固的压接或用工具轧接,不许用手扭接。接头不得松动,防止带电体碰触屏护。
9. 使用梯子时,用前应检查梯子是否完好,踏步不许有裂纹损坏,且应有防滑措施。梯子与地面之间以75。角为宜,高处要绑牢。站在人字梯子上作业时,应挂好搭勾,并有专人扶持。不准使用钉子钉成的木梯。
10. 电工必须熟练地掌握万用表、钳形电流表及兆欧表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使用前认真检查,合理选择,精心调整。操作时既要注意不损坏仪表,又要确保人身安全。用后妥善保管。
11. 使用电动工具时应遵守电动工具的操作要求。严禁将电动工具的外壳接地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须使用单相三眼(孔)、三相四眼(孔)插座和三芯或四芯橡皮护套电缆。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时应配漏电保护装置、隔离变压器,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12. 使用虎钳时,虎钳在钳工案子上必须装置牢固,工件必须卡紧,虎口使用行程不超过其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13. 配线时必须选用合适的剥线钳口,以防损伤线芯。电线长度要适当,不准有中间接头。
14. 使用喷灯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四分之三,禁止在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注入汽油。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在高压设备处使用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少于3m。充油设备及易燃物旁禁止使用喷灯。
15. 正确使用电气火灾的常用灭火器材。二氧化碳、1211、干粉灭火器的灭火剂都不导电,可用来带电灭火。灭火时,灭火器本体、喷嘴及人体与带电体要保持一定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0.4m;电压在35kv及以上者不小于0.9m。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应保持通风良好,要离灭火区2~3m,并注意防止干冰沾着皮肤。
16. 本规程未涉及之处,请参阅北京市有关电气安全要求的操作规程。
第2篇 电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口诀
电气焊工需培训,持证上岗第一位;
上岗之前先检查,劳动防护佩戴全;
检查焊钳与焊线,焊钳接线要规范;
焊线破皮要避免,地线引至施焊点;
氧气乙炔间隔十,气瓶要带防震圈;
检查管带和接头,破损漏气要更换;
工作现场细检查,易燃易爆需清理;
高空地点工作时,下方物品要隔离;
根据焊件调电流,焊条选择要适当;
焊接完毕清药皮,仔细检查保质量;
气割作业点火时,开关动作要适度;
发现回火关阀门关,切莫大意酿事端;
气瓶一定直立放,周围五米禁火源;
工作完毕断电源,清理现场绝火患。
第3篇 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
1. 电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1.1 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如高血压、聋哑、色盲、肢体残废功能受限等。
1.2 必须经过电工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证上岗。徒工和其它非持证电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许操作。
1.3 了解岗位责任区域内的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性能。
1.4 熟悉掌握触电急救方法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 电工上岗,必须正确穿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如绝缘鞋、工作服。必要时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其它防护用品。
3. 必须正确使用和保管高、低压基本、辅助绝缘安全用具及一般防护用具,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外观及试验日期,并做必要的性能检验。破损、失效的一律禁用。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性能相匹配的用具,用毕按规定要求存放,所有安全用具及防护用具不许当作其它工具使用。
4. 在供、配电线路及设备上作业时,必须设持证并有经验人员监护,监护人不得从事操作或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5. 任何电气线路、设备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电源,并经验电(对电容性设施还应放电)确认,方能接触作业。对与供、配电网络相联系部分,除进行断电、放电、验电外,还应挂接临时接地线,开关上锁,防止停电后突然来电。
6. 动力配电盘上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合闸,必须先将用电设备开关断开方能操作。手工合(拉)闸刀开关时,应一次推(拉)到位。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配电盘上闸刀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或采取其它防止电弧烧伤和触电措施。
7. 改造电气设施的结构、元件变更,需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电工不得自行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结构、接线方式及元件参数。
8. 各种电器接线的接头,需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小于导线截面积。接线应采用坚固的压接或用工具轧接,不许用手扭接。接头不得松动,防止带电体碰触屏护。
9. 使用梯子时,用前应检查梯子是否完好,踏步不许有裂纹损坏,且应有防滑措施。梯子与地面之间以75。角为宜,高处要绑牢。站在人字梯子上作业时,应挂好搭勾,并有专人扶持。不准使用钉子钉成的木梯。
10. 电工必须熟练地掌握万用表、钳形电流表及兆欧表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使用前认真检查,合理选择,精心调整。操作时既要注意不损坏仪表,又要确保人身安全。用后妥善保管。
11. 使用电动工具时应遵守电动工具的操作要求。严禁将电动工具的外壳接地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须使用单相三眼(孔)、三相四眼(孔)插座和三芯或四芯橡皮护套电缆。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时应配漏电保护装置、隔离变压器,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12. 使用虎钳时,虎钳在钳工案子上必须装置牢固,工件必须卡紧,虎口使用行程不超过其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13. 配线时必须选用合适的剥线钳口,以防损伤线芯。电线长度要适当,不准有中间接头。
14. 使用喷灯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四分之三,禁止在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注入汽油。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在高压设备处使用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少于3m。充油设备及易燃物旁禁止使用喷灯。
15. 正确使用电气火灾的常用灭火器材。二氧化碳、1211、干粉灭火器的灭火剂都不导电,可用来带电灭火。灭火时,灭火器本体、喷嘴及人体与带电体要保持一定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0.4m;电压在35kv及以上者不小于0.9m。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应保持通风良好,要离灭火区2~3m,并注意防止干冰沾着皮肤。
16. 本规程未涉及之处,请参阅北京市有关电气安全要求的操作规程。
第4篇 电气焊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焊割一般安全规程:
(1)电焊、气割工均为特殊工种,需身体检查合格,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
(2)焊接场地,禁止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备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3)操作时(包括敲渣)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载好帽子;
(4)在易燃易爆的车间、场所或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工件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经过冲冼清除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确认无误方可进行工作;
(5)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禁止用氧气作通风),照明应采用36v以下;
(6)电焊机接地零线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设备上。工作回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7)高空作业应戴安全带,采取防护措施,并设人地面监护;
(8)工作完毕,应检查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后,才能离开现场;
(9)助手必须懂得电焊、气焊的安全常识,操作者必须注意助手的安全。
2、电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应掌握一般电气知识,遵守焊割一般安全规程,还应熟悉灭火技术,触电急救的人工呼吸方法,穿戴好防护用品;
(2)工作前应检查焊机电源线,引出线及各接线点是否良好,线路横越车行道应架空或加保护盖,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有良好接地;焊钳绝缘必须良好,手柄紧固螺丝不得凸出手柄;
(3)下雨天不准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工作时,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4)电焊机的接线或栓线,以及接地等工作均应由电工进行;
(5)推闸刀开关时,身体要偏斜些,一次推足,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要先关电焊机,才能拉断电源闸刀开关;
(6)移动电焊机位置,须先停机断电,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
(7)在人多或妨碍他人视沉的地方焊接时,应安设遮拦挡住弧光;
(8)换电焊时,应戴好手套,身体不要靠在铁板上或其它导电物体上;
(9)焊接有色金属器件时,应加强通风排毒,必须时使用防毒面具等;
(10)工作完毕应关闭电焊机,再切断电源。
3、气焊(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焊割一般安全规程,熟悉灭火技术,穿戴好劳保用品;
(2)工作前必须检查氧气表、乙炔表、附件胶管是否良好。如发现有松动、破损、漏气、串气、等应处理后再进行工作,氧气瓶及其附件、皮管工具上严禁有油脂、严禁用火试验漏气;
割具安全检查方法:先将氧气管(红色)装入割具o2进气口上并扎紧,乙炔管不装,然后打开氧气阀,用手清摸割具c2h2进气口,看有无吸力,如有吸力证明割具正常可以使用;如无吸力或有氧气冒出,证明割具有问题,应检查或修理后达到要求再用,不允许未作处理使用;
(3)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在10m以上。如条件限制也不准低于5m,并应采取隔离措施,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乙炔气阀门;
(4)不准滚动,不得在强烈阳光下曝晒氧气瓶和乙炔瓶,在水泥地面上工作,应加保护铁板,氧气胶管为红色,乙炔为黑色,与焊(割)连接时不可搞错;
(5)操作中注意事项:
① 点火时,严禁咀头对人;
② 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乙炔阀门,以免回火进入乙炔管道引起爆炸;
③ 清理氧化铁渣时,戴好保护镜;
(6)氧气瓶使用须知:
① 氧气瓶在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应避免剧烈振动和碰撞冲击,严禁从高处滑下或滚动;
② 预防直接受热。运离高温、明火和可燃易爆物质等,照规定戴好安全帽,防止摔断瓶阀;
③ 气体内的气体不能用完,应留有余气0.05mpa;
④ 已充气的钢瓶,禁止用钢绳或链条捆绑、吊装等。氧气瓶不得与油脂物质、可燃气体钢瓶一起运输或存放;
(7)乙炔瓶使用注意事项:
① 乙炔气瓶在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不得受剧烈震动,严禁敲击和碰撞,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乙炔瓶只能直立,并且要牢固,防止倾倒,严禁卧放,防止丙酮流出;
② 防止气瓶温度升高,瓶体表面温度不应超过40℃,与明火距离≥10米;
③ 乙炔瓶贮存在通风良好处,禁止与氧气瓶同库贮存;
④ 瓶阀冻洁时,严禁用明火烘烤,必要时用40℃以下温水解冻;
⑤ 贮存间应有“严禁烟火”的标志等;
(8)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现场,关好所有阀门,清理现场,把气瓶
放在指定地点,灭绝明火。
第5篇 矿山电气维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未经专门培训,未持合格证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带电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靴并站在绝缘台上。
3.操作千伏级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4.供电系统所有继电保护装置均应符合要求,灵敏可靠、不准甩掉,当任一种保护失灵时,都应立即停电处理,处理不好不准送电。严禁拆除或短接运行。
5.各配电点均应设置可靠的局部接地极和移变及照明综保的辅助接地装置。
6.严禁带电检修或带电搬迁电气设备。
7.所有动力电缆在更换后必须检查电动机的转向。
8.各电气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供电系统。每台设备应有标志牌,注明型号、电压、用途、功率及过流整定值。
9.其它要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54――458条执行。
二、停送电
1.停.送高压电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停送电前应保证所需操作的开关是否与停电指令相符,只有在断开断路器后,才能切断隔离开关,合闸时,操作程序相反。严禁带负荷操作隔离开关。
3.停电后应与电源电压等级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误后,再进行导体对地完成放电(在瓦斯可能积聚之处必须进行检查,瓦斯浓度在百分之一以下时才准放电),装有接地装置的设备,停电后必须将相应的开关手柄打到“接地”位置。
4.停电后必须挂“有人工作,不得送电”的指示牌,并上闭锁或专人看守制度,非执行该工作人员,不得摘牌送电。
5.送电前必须检查撤除导体放电接地装置,无误后方可送电。
三、电气设备检修维护
1.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严禁带电明火试验。
2.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时,必须使用与其电压等级相适应的摇表行测试。
3.妥善检查保护设备的防爆性能及工作性能、设备各种仪表、液晶显示,指示必须正常,操作手把、按扭灵活可靠。
4.在处理较复杂的电路故障时要冷静、细致,认真查阅图纸、对照线路仔细分析原因,必须做到有的放矢,严防检修检查后造成事故,损坏设备。
5.按井下供电“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的规定内容进行检修维护设备。
6.对各台电器设备检查后要有记录。
7. 设备发生漏电、过载跳闸、短路跳闸,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复位送电运行。
8.对各种不同型号设备应严格按照设备出厂说明进行检修试验,严禁拆卸。
9.电气接线应按《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第75页1.3.1--1.3.4规定进行。
10.所有动力电缆插销联接、拆卸、安装时,必须停电闭锁,必须在接触器断电后,并将隔离闸刀打在“off(关)”的位置时方可工作。插销未压紧前严禁送电试车。
四、电缆维护
1.电缆的吊挂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吊挂间距不大于3m,所有电缆必须上电缆钩,严禁用铁线吊挂电缆。
2.每更换一次电缆,要注意相序连接,要检查电机旋转方向是否正确。
3.盘放电缆应成“8”字形,各类电缆应有足够的弯曲半径。
4.所有移动电缆或待收电缆必须盘放整齐严禁在电缆盘旋处放金属部件,以防损伤电缆造成漏电。
5.电缆护套损伤时,应按部颁标准进行硫化热补或同等效应的冷补。
6.各种电缆连接盒、连接器的高度应略高于电缆悬挂高度,以防电缆上的水滴沿电缆渗入。
7.各种电缆只能在规定的电压等级下使用,严禁超过安全载流量。
8.定期进行各类设备电缆的绝缘测定,对绝缘值低于安全值以下的电缆应检查、处理需要更换时必须写书面报告、经总工批准后执行。
9.拆除移动电缆时,电缆插销应妥善保管不得砸碰,不得放在水中浸泡,不用的电缆插销座应加封堵。
五、安全警告
1.检修电气设备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否则会造成人身触电。
2.严禁带负荷操作隔离开关,否则会损坏隔离开关,影响正常停.送电。
3.各种电缆必须在规定的电压等级下使用,严禁超过安全载流量,长时超负荷运行使电缆绝缘下降导致相间短路,影响正常运行,严重时会造成火灾。
第6篇 工贸企业电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电、气焊通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焊、气焊(割)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学工应在师傅的指导下工作。
2、工作前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3、焊割施工场地必须自然通风良好,施工点10米内(狭窄地带不得少于5米),不得有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如有且无法搬运时,须用石槽板严密遮盖,并严加监视。
4、必须在易燃、易爆等有危险的区域及重点要害部位动火,采取特别措施,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后进行。
5、焊割盛放过可燃物质和化学物质的容器或管道前,须对容器严格进行清洗,吹干。并打开容器的一切孔盖后,才可以进行焊割,焊割带电设备部件应先切断电源。
6、严禁在带压或密闭容器和管道上焊割。
7、锅炉及高压容器的焊补,必须由持有国家颁发的“焊工考试合格证”的焊工担任。
8、严禁在容器内休息或放氧气来降温、吹灰。
9、二米以上的高空作业时,须搭好脚手架、梯,并拴好安全带后,才可作业。焊割后的铁块,焊条头等不准往地面乱扔,作业者下方应设警戒线。
10、每天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清理现场,收捡工具,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二)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2、工作前,必须检查电焊机有无漏电现象及线路是否破裂,保护装置是否完好,移动电焊机,盖电焊机的保护罩时,都必须切断电源。
3、电焊机不要放在潮湿的地方,需在潮湿的地方安置电焊机时,应在下面垫绝缘板。
4、接线要把电源切断,不准带电作业,不用湿手推拉开关,如电线接头漏电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
5、电焊机的外壳要妥善接地,二次线由电焊工接线,接头处要扭紧螺钉,中间线与线的接头处应包扎绝缘,防止工作中发热,烧坏绝缘板。接地线不可搭接在建筑物的金属结构上,并不可搭在机器设备上,起动时地线和焊钳不能接触,以免烧坏焊机。
6、工作前,应检查焊钳手柄绝缘情况,绝缘不良的不呢感使用。工作时必须戴好防护面罩。
7、焊接场地附近,不能有易然易爆物品并距氧气瓶、乙炔瓶5米以上,以保证施焊时的安全。
8、焊钳不准放在灼热的工件上。电焊线不准和氧气胶管混放,必须分开,并保持有可靠的安全距离。
9、焊接大型机件必须将机件放稳、垫牢;焊接用过的油槽、油桶、锅炉及其它受压容器,应先打开阀门解除压力,并作彻底的清理后,确认安全再进行施焊;焊接氧气、瓦斯管道时,必须把需焊部分拆除并作处理才能焊;在容器内部焊接,必须采取良好的通风措施,外层要有人监护通风口;焊接圆筒型工件,要有防工件滚动措施。
10、高空焊接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工作位置要牢固可靠,在焊接处正下方不能有人,在火花飞溅范围内,易燃、易爆品必须事先移开。
11、5米以内多人同时施焊的场地,必须用防弧光屏隔开。
12、在大型焊件上,多人同时施焊的场地,要做好自我保护,有条件的也要设弧光屏隔离。
13、焊接时要采取防烫措施;打药皮时必须戴防护眼镜;下雨时应该停止露天作业。
14、用电弧刨挖焊根时,必须注意火花飞溅前方不得有人或易燃、易爆物品。
15、工作完成后,即时收拾好工具及电焊机。露天的焊机必须遮好;清理好工作现场,检查火种、火源防止火灾隐患。
16、人离开之前必须关闭电源开关,直流电焊机均配有磁力启动器,首先按“停止”按钮,后拉闸刀开关。
(三)气焊、气割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焊炬、割炬使用前必须检查其射吸能力,是否漏气。并检查氧气、乙炔带联接处是否有漏气的地方,焊、割嘴是否有阻塞现象。
2、严禁在氧气阀、乙炔阀同时打开时,用手或其它物体堵住焊、割嘴口,以防氧气倒流回到乙炔瓶。更不能把点燃的焊、割炬随意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3、施焊(割)旧油桶、油箱、油槽、管道或其它容器时,必须先做除油、排气、清洗、降压、开阀处理,待确认安全后才能操作。
4、发生打炮现象时应立即关闭乙炔、氧气查明原因,消除隐患,方可继续操作。
5、割嘴堵塞时应用黄铜针剔通,不得勉强使用。
6、切割长物件时要防止滚动,弹起伤人。
7、禁止将氧气管缠挂在身上操作。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氧气、乙炔管不准穿越铁轨。
8、焊炬、割炬温度过高时,要先关闭阀门,浸入水中冷却,如导管发烫应立即取掉皮管进行检查。
9、检查阀门、导管和漏气应用肥皂水,不准用明火去检查漏点。
10、开阀门不能过猛,以免产生压力冲击发生静电作用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11、使用焊、割炬时,要先开乙炔,后开氧气;关闭焊、割炬时,要先关氧气,后关乙炔。
12、高空做应系好安全带,登高的梯子、跳板、工作台必须牢固可靠,在行车上作业视情况需要搭架,高空作业割下的物件,不准随意向下投抛。
13、使用半自动切割机熟悉设备性能,在设备工作时操作者不可离开。
14、氧气瓶、乙炔气瓶摆放应在10米以远的安全距离,(狭窄场地不少于5米,并且所使用的氧气表、乙炔气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乙炔安全回火装置要安全可靠)。
第7篇 电气仪表修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目的
制定本规程是为了规范电气仪表修理工的操作,以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电气仪表修理工岗位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
3.操作规程
3.1电气仪表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3.1.1在带电的配电盘上,装拆及现场修校电气仪表时,不得少于二人,工作中应将检修工作部位与带电运行设备以明显的标志标明或隔开。
3.1.2装拆及现场修校仪表的供电回路必须停电进行,不准拆开或装接带电的仪表线路。
3.1.3修理或校验电气仪表时,要先熟悉工艺及规范的要求和现场电气线路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的防触电安全措施,方可工作。
3.1.4带电修校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现场规程,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其正确完好的运行状态。
3.1.5电气仪表在装拆修校及保管搬运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确保整体完好。
3.1.6使用标准仪器仪表、校验台装置,必须严格遵守起使用说明书的条款,经常维护,确保性能良好。
3.1.7妥善保管,搬运待校待装的仪表时,应确保所有运行中仪表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8篇 井上电气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维修电工必须持有关单位颁发的“维修电工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进行电气操作。
第2条 凡检维修高低压电气设备、线路时,严禁带电作业。必须要带电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停电检修时打闭锁,挂标志牌。
第3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要使用防护和绝缘用具。切断电源后,先验电,后放电,再打短路接地线,挂上标志牌,方可进行工作。工作完毕,检查确认无误后,拆除短路接地线,再联系送电。
第4条 检修设备时要做到工具配件齐全,拆除零部件,要认真细心,随时打标记。严禁拆坏和装错位置。检修时要作好记录。
第5条 停送电必须有专人联系,不准捎信和委托别人操作。送电时要试送一下,方可正式送电。
第6条安全保护设备和零部件要专人负责,按期送检。
第9篇 sf电气设备上工作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装有sf6设备的配电装置室和sf6气体实验室,应装设强力通风装置,风口应设置在室内底部,排风口不应朝向居民住宅或行人。
(2)在室内,设备充装sf6气体时,周围环境相对湿度应不大于80%,同时应开启通风系统,并避免s6气体泄漏到工作区。工作区空气中sf6气体含量不得超过1000ul/l。
(3)主控制室与sf配电装置室间要采取气密性隔离措施。
sf配电装置室与其下方电缆层、电缆隧道相通的孔洞都应封堵。
sf配电装置室及下方电缆层隧道的门上,应设置“注意通风”的标志。
(4)sf配电装置室、电缆层(隧道)的排风机电源开关应设置在门外。
(5)在sf配电装置室低位区应安装能报警的氧量仪或sf6气体泄漏报警仪,在工作人员入口处也要装设显示器。这些仪器应定期试验,保证完好。
(6)工作人员进入sf配电装置室,入口处若无sf6气体含量显示器,应先通风15min,并用检漏仪测量sf6气体含量合格。尽量避免一人进入sf配电装置室进行巡视,不准一人进入从事检修工作。
(7)工作人员不准在sf设备防爆膜附近停留。若在巡视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8)进入sf配电装置低位区或电缆沟进行工作,应先检测含氧量(不低于18%)和sf6气体含量是否合格。
(9)在打开的sf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人员,应经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配置和使用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
(10)设备解体检修前,应对sf气体进行检验。根据有毒气体的含量,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检修人员需穿着防护服并根据需要佩戴防毒面具。打开设备封盖后,现场所有人员应暂离现场30min取出吸附剂和清除粉尘时,检修人员应戴防毒面具和防护手套。
(11)设备内的sf气体不得向大气排放应采取净化装置回收,经处理合格后方准使用。回收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侧;设备抽真空后,用高纯度氮气冲洗3次[压力为9.8×10a(1个大气压)。将清出的吸附剂、金属粉末等废物放入20%氢氧化钠水溶液中浸泡12h后深埋。
(12)从sf6气体钢瓶引出气体时,应使用减压阀降压。当瓶内压力降至9.8×104pa(1个大气压)时,即停止引出气体,并关紧气瓶阀门,戴上瓶帽。
(13)sf6配电装置发生大量泄漏等紧急情况时,人员应迅速撤出现场,开启所有排风机进行排风。未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人员禁止入内。只有经过充分的自然排风或恢复排风后,人员才准进入。
发生设备防爆膜破裂时,应停电处理,并用汽油或丙酮擦拭干净。
(14)进行气体采样和处理一般渗漏时,要戴防毒面具并进行通风。
(15)sf断路器(开关)进行操作时,禁止检修人员在其外壳上进行工作。
(16)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应洗澡,把用过的工器具、防护用具清洗干净。
(17)sf6气瓶应放置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敞开的专门场所,直立保存,并应远离热源和油污的地方,防潮、防阳光暴晒,并不得有水分或油污粘在阀门上。搬运时,应轻装轻卸。
第10篇 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本规程中所指的防爆电气设备为煤矿现用的高压防爆开关、低压防爆开关,移动变电站,手动防爆开关。凡从事以上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安装均应遵守本规程。
第二条:车间内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良好接地。
第三条:车间内的配电盘附近严禁挂衣物,工具。配电盘上的各种电压要有明显的区分标志,配电盘上要有明显的触电危险的警示标志,配电盘的电器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第四条:设备检修完毕送电试验前一定要仔细检查一遍,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试验。如在试验中需要工作应停电,如必须带电作业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五条:临时工作中断恢复工作或每班工作前,必须重新验明无电和检查接地是否可靠。
第六条:设备喷漆时要严格按照《喷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第七条:工作中起吊搬运设备时,一定要仔细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第八条:要正确使用各种仪表,测量前要核对测量项目是否相符,量程要高档开始,逐渐旋转到合适的量程。万用表不用时要将旋转开关拔到交流电压最高档。
第九条:工作中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危险,并进行人工呼吸急救。
第十条:所有检修设备的防爆面必须符合部颁的《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对防爆性能的要求。
第11篇 电气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或在专职电工的指导下进行维修,修理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挂立”禁止合闸”牌或派人守闸,严防误送电。
2、 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相同(三相电压变动量应在5%范围内)。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机械设备的要求,并应按规定配备电动机的起动装置。所用保险丝必须符合规定,严禁用其他金属代替。
3、 所有用电设备都应在其线路上安装合格的触电保护器。
4、 电动机驱动的机械设备在运行中移动时,应由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的人移动电缆,并防止电缆擦损。如无专人负责电缆时,应由操作人员负责照顾,以免损坏而导致触电事故。
5、 电气装置掉闸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合闸。
6、 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视各种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和正常时,才充许正式工作。
7、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定,不应低于1000 欧/伏(如对220v 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22 兆欧)。
8、 漏电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或其他液体灭火器泼浇。
9、 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作
10、 紧急救治。但在未切断电源之前,禁止与触电者接触,以免再发生触电。
11、 所有电气设备应接地良好,不得借用避雷器地线做接地线。
12、 电气设备的所有连接桩头应紧固,并须作经常的检查,如发现松动应先切断电源,再行处理。
13、 各种机械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接地、接零的保护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 欧,但在一个供电系统上不得同时接地又接零。
14、 各种机械设备的电闸箱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准存放任何东西,并应配备安全锁。未经本机操作人员和有关人员的允许,其他人员不准随意开箱拉、合线路总闸或分段线闸,以防造成事故。
15、 用水清洗电动施工机械时,不得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去,以免导线和电气设备受潮。电气设备应存放于干燥处。在施工现场上各种电气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
16、 工作中如遇停电,应立即将电源开关拉开,并挂上”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17、 修理和保养机械时,不仅要切断电源,拔下保险丝,还应在电闸上加锁,同时挂上”修理机械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合闸时,必须与检修人员联系妥当后方可合闸。
18、 电器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并锁好闸箱门。
第12篇 高压电气试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要明确工作任务及安全规定。
2.所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3.接用试验电源,必须了解电压,必要时需进行测量。
4.接用试验电源和维修的电源,必须装设开关和保险,禁止带负荷接电源。
5.一切试验工作,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要可靠接地(地网不具备可以不接)。
6.试验用电源如系接地的相电压,应分清地线和火线,被试品有接地时,必须把电源的接地端接在被试品的接地端。
7.试验时,要做到一人接线,二人检查,特高压试验时要两人操作,确认无误后,再正式通电。
8.低压带电试验工作,要带绝缘手套和护目镜,工作时要穿长袖衣,主试人员站在可靠的绝缘物上,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有专人负责监护。
9.电气设备在做试验前,必须记录铭牌数据,按规定进行试验,并做好各项试验记录。
10.由零位上升调整电压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要检查,使用后要推回零位。
11.工作时要精力集中,发生异常情况要冷静,查明原因。必要时手动断开断路器。
12.对电容和大电感设备做高压试验前后,都要进行充分放电,放电时要戴绝缘手套。
13.测量绝缘工作,必须断开电气设备的所有电源,并可靠接地,因工作需要拆除地线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a.将妨碍工作的地线用刀闸断开,若不能用刀闸断开,可拆除有关地线;
b.根据需要拆除一相接地线;
c.拆除接地线,保留短路线;
d.在不得已时,可将接地线和短路线全部拆除。
二、高压试验安全操作规程
1. 高压试验工作不得少于两人,试验前,试验人员应熟悉试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2. 因试验需要断开设备接头时,拆前应做好标记,接后应进行检查。
3. 试验装置(高压电机、升压变压器)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地网不具备可以不接),高压引线应尽量缩短,必要时用绝缘物支撑牢固。
4. 试验装置的电源开关,应使用带过流保护及过载自动掉闸的断路器。
5. 试验现场应装设遮栏或围栏,并悬挂”高压试验危险”的标示牌或1米线。同时开启高压试验警灯,以示警戒。
6. 加压试验前必须认真检查试验接线,正确无误后,无关人员离开被试设备,主试人员清理现场后方可加压操作。
7. 加压试验后高压变频器处于50hz带电机运行状态,由于电机运行为72小时不断电运行,因此无需专人负责看管设备运行,任何非试验相关的人员不能进入试验现场,特殊情况需进入必须得到主管试验人员的许可并按主管试验人员的要求方可进入。
8. 高压试验人员在全部加压过程中,应精力集中,注意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垫上或穿绝缘鞋。
9. 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应首先将升压设备退回“0”位,而后断开试验电源。将被试设备放电,并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短路接地。
10. 未装地线的大电容被试设备,应先行放电再做试验。高压直流试验时,每告一段落或试验结束时,应将设备对地放电数次,并短路接地。
11. 试验结束,试验人员应拆除自装的接地短路线,并对被试设备进行检查和清理好现场。
12. 特殊的重要电气试验,应有详细的试验措施,并经主管工程师批准。
三、特性试验安全操作规程
1.未经绝缘试验的设备,禁止做特性试验。
2.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的电流、电压互感器,二次必须接地。
3.无变压比电桥时,对变压器变化的试验,必须在试验前分清一、二次出线,在高电压的一端接电源,合闸送电须根据接线人的命令进行。
4.试验变压器的极性,必须分清高低压出线端,以防加错电压。
5.高压特性试验用的变流器,二次不得开路,二次的接线不应有接头,使用前必须检查,其导线截面不得小于 2.5mm2。
6.电机短路试验,必须使用坚固可靠的工具,禁止用手握住或脚踏住转子,在装紧短路工具前,必须认清转动方向。
7.在转动着的电机旁工作时,应将袖口和衣服的纽扣扣紧,防止被机轴绞住,并禁止靠近电机和使用容易被机轴绞住的东西。
四、测量绝缘电阻安全操作规程
1.测量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应根据电气设备电压等级选择摇表。
2.测量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时,必须将该电气设备所有的电源断开。
3. 对电容量大的电气设备进行测量时,断开电压后,应先放电。测量时先接上试品,待充电稳定后,匀速摇测。测量结束,先断开测量导线,再停止摇表转动(以防止试品反充电损坏摇表),并将试品充分放电。
4. 摇测电气设备绝缘时,应先校对摇表零位和无限大位,表身平稳放置,转动速度均匀。
5. 测量前须确保设备上无人工作,测量时禁止无关人员接近被测试设备的导电部分,以免触电。
五、交流耐压试验安全操作规程
1.试品做系统耐压试验,须在其他非破坏性试验、绝缘油耐压试验合格后进行。
2.试验用的电源应尽量采用正弦波。
3.大容量的试品,做交流耐压试验前,应考虑所用试验变压器及试验电源的容量。
4.电气设备做交流耐压时,设备和表计的选择及现场布置和线路连接应正确无误,高压部分需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通电前做全面检查。
5.试验时,试品和试验设备应妥善接地。
6.被试品表面应清洁、干燥,安置状况应符合实际使用情况。
7.变压器、发电机等贵重设备,在试验电压升至40%以后,必须均匀升压(约为每秒3%)。
8.操作步骤
a.根据接线图接线后,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试验。
b.试验前应认真检查所配限流电阻是否符合规定,调压器是否在零位,电压表量程是否适用。
c.连接好试验变压器与被试品的连线后合上电源刀闸,开始试验。
d.当升压到试验电压值后,开始计算时间,并读取试验电压与电容电流值。1min后迅速均匀降压到零,拉开电源刀闸。
e.在升压和耐压过程中,如发现电压表指针摆动很大,毫安表的指针急剧地增加,有冒烟及绝缘烧焦现象,被试品发生不正常的响声等,应立即拉开电源,停止试验,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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