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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16

管理制度规程

第1篇 管理制度规程

公司物资采购流程管理制度【1】

为了提高公司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工公司对优质资源的需求,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流程,加强与各部门间的配合,特制订本制度。

一、请购及其规定

1.请购的定义

请购是指某人或者某部门根据需要确定一种或多种物料,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一份要求获得这些物料的单子的整个过程。

2.请购单的要素

完整的请购单应包括以下要素:

(1)请购的部门;

(2)请购单填写人;

(3)请购的日期及需求时间;

(4)请购的物品名;

(5)请购的物品数量;

(6)请购的物品规格;

(7)请购的物品用途;

(8)请购如有特殊需要请备注;

(9)请购部门主管;

(10)请购单审核人;

(11)公司总经理。

3.请购单及其提报规定

(1)请购单应按照要素填写完整、清晰 ,由部门主管审核批准后报采购部门;

(2)食品采购是根据警戒库存按月销量在网店管家新建采购订单,办公用品及包材采购物料的请购应统一填写《物料申请表》;

(3)食品的采购订单应由采购主管审核后再由采购专员提报至供应商,与供应商确认到货信息后填写计划到货日期,如遇缺货要及时通知采购主管从其它渠道调货。请购部门提报的其它请购单应按照要素填写完整、清晰 ,由部门主管审核批准后报采购部门,待采购部签字后,请购部门备份;

(4)其它涉及的请购数量过多时可以附件清单的形式进行提交,该清单的电子文档也需一并提交;

(5)遇公司经营、生活急需的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情况,可以电话或其他形式请示,征得同意后提报采购部门,签字确认手续后补。

(6)单一来源采购或指定采购厂家及品牌的产品,请购部门必须作出书面说明。

(7)其它请购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部门主管签字后报采购部。

二、请购单的接收及分发规定

1、请购的接收要点

(1)采购部在接收请购单时应检查请购单的填写是否按照规定填写完整、清晰,检查请购单是否经过公司领导审批;

(2)接收请购单时应遵循无计划不采购,名称规格等不完整清晰不采购,库存已超储积压的物资不采购的原则;

(3)通知仓库管理人员核查请购物资是否有超储库存;

(4)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请购物资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

2、请购单的分发规定

(1)对于请购单采购部应按照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进行分工处理;

(2)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3)无法于请购部门需求日期办妥的应通知请购部门;

(4)重要的项目采购前应征求公司相关领导的建议。

三、询价及其规定

1.询价应认真审阅请购单的品名、规格、数量、名称,遇到问题应及时的与请购部门沟通;

2.属于相同类型或属性近似的产品应整理、归类集中打包采购;

3.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4.对于请购部门需求的物资或设备如有成本较低的替代品可以推荐采购替代品;

5.询价时对于相同规格和技术要求应对不同品牌进行询价;

6.在询价时遇到特殊情况应书面报请公司领导批示。

四、比价、议价

1.对厂商的供应能力,交货时间及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确认;

2.对于合格供应商的价格水平进行市场分析,是否其他供应商的价格最低,所报价格的综合条件更加突出;

3.收到供应单位第一次报价应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设定议价目标;

4.重要项目应通过一定的方法对于目标单位的实力,资质进行验证和审查,如通过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供应商的各方面的实力等。

五、入库

(1)采购物资到达仓库后,由仓库验货员严格按照验收标准查看物品的包装与日期,散装食品应做质量判定,再按照采购清单验收物资;

(2)仓库验收发现不合格品应不予入库,并及时通知采购部作退换货处理;

(3)已经验收的产品,仓库应及时的办理入库。

六、付款

采购部凭收货单及入库单填写《付款申请审批单》,最终审批后由财务付款。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2】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条 公司考勤使用oa在线打卡,所有员工均需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每天需打卡四次(早上二次、下午二次)。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分至5时30分,每周实行双休制度。公司周六、周日和节日值班按正常上班时间打卡。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四条 月度考勤周期,为每月的1日至月末最后一日。

第五条 员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部门负责人在《未打卡证明》(须在未打卡的次日填写)上核准签注外,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 员工办理外出工作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并在前台填写《外出登记表》,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七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如经发现,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如果时间超过1小时者,按半天旷工处理,超过3小时者,按全天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上班前已知需直接外出办事,不能及时打卡者,应先电回公司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并于返回公司后及时在《外出登记表》上注明事因、地点。否则,一律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第九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迟到5分钟内打卡者,扣除10元;迟到超过5分钟以上者,按每分钟翻倍扣除,起始为1元(第6分钟,10+1元;第7分钟,10+2元;第8分钟,10+4元;第9分钟,10+8元,第10分钟,10+16元,以此类推),迟到1个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当日工资。

提前1小时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十条 员工一个月迟到3次以内不扣工资,无全勤奖,迟到第4次及以上者,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中心将约谈该员工。一个季度累积迟到超过10天者,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关系。

第五章 假期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假期有:法定假日、病假、婚假、产(检)假、陪产假、丧假、事假。其中病假、婚假、产(检)假、陪产假、丧假须于员工转正之后方可享有。

以下是各类假期的具体安排:

(一)法定假日

1、元旦1:天

2、3月8日妇女节(限女性):半天

清明节:1天

五一劳动节:1天

端午节1:天

中秋节1:天

国庆节:3天

春节:天

(二)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时,需填写《请假申请单》,且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和病休证明,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批准。员工因患一些小疾病,如感冒、发烧、胃炎等,请半天以内的病假时,可以不向公司提交相关病历和病休证明,但每人每月不可超过1次。

2、医疗期: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根据其在公司的服务年限,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3、请假手续:突发疾病的员工,须在当日内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员工病愈后上班当天,补办病假手续并附病历及病假证明;员工因身体不适可请假半天就诊,须办理请假手续。如无法提供病历及病假证明的,须按事假处理。

公司对员工提交的医疗证明或单据有疑问的,有调查核实的权利,如调查结果与提供的证明不符,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取消病假资格,给予成长,甚至予在解除劳动合同。

4、薪资待遇:病假、医疗期内按50%享受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但不享有各项福利补贴。

(三)婚假

入职以后登记结婚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另加10天。晚婚是指初婚年龄男性满25岁,女性满23岁。婚假应在领取结婚证后一年内一次性连续休完。员工休假期间,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不享有各项福利补贴。

(四)产(检)假、陪产假

女员工怀孕满六个月后,每月可享受半天产检假;产前一个月每半天产检假。假期申请需提供保健卡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正常产假为90天,包括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日。

男员工在一般情况下,享有3天陪产假,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增加7天,共10天陪产假。

员工休假期间,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不享有各项福利补贴。

(五)丧假

亲属过世,员工可获3天丧假。亲属是指员工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外)祖父母。申请丧假的员工,需填写《丧假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人力资源中心复核,但不需提供亲属的《死亡证明》等资料。员工休假期间,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不享有各项福利补贴。

(六)事假

1、员工本人或家人如有突发事情,可以请事假,事假理由必须充分。

2、应在前一日下午下班前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为有效,一次不得超过3天,如超过3天以上,需执行总裁审批,且返岗时需办理销假手续。

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上班后1日内出具证明,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证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4、事假期间,工资、补贴一律扣除。

第二十一条 员工请、销假核准权限

1、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所有请假人员请假之前必须指定本人请假期间工作交接人,否则不给予批假。

2、员工请假应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并叙明理由,如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由该部门负责人斟酌情形不准假或缩短假期。如果捏造请假理由蒙骗主管准假,经查明属实者做旷工处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委托人或电话告知,如事前未提出请假,事后补交病假单之类的一律无效。

员工请假前,应先填写相关表单,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由员工本人或授权人向人力资源中心说明情况,否则视为无效,按旷工处理。

3、请假超过3天(不含3天)的员工休假结束后,需填写《员工销假申请单》,报所属部门和人力资源中心签批。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4、请假3日以内(含3日),副经理级以下(含副经理级)员工,需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并经部门经理签批,再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备案;经理级以上(含经理级)员工,需报部门总监审批,再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备案。副总经理和部门总监请假的,一律由执行总裁批准。

5、请假3日以上,无论级别,在部门总监和人力资源中心批准后,均需报至执行总裁审批,且返岗时员工需填写《员工销假单》,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再交人力资源中心存档。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20**年05月16日起执行。(面

第2篇 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为了加强对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修订该制度,确保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程具持续的合法性、充分性、有效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保证各岗位使用最为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程版本,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程,正常情况下,每三年评审、修订一次,但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组织修订、评审:

(1)当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有废止、更新、修订时;

(2)当本企业经营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或本企业规模发生变化时;

(3)本企业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发生变化,或有新、改、扩建设时;

(4)上级安监部门对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程提出整改建议、意见时;

(5)出现新的事故案例、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时。

2、修订安全管理制度由专职安全管理员提出方案,经全体员工讨论后,修订。必要时,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对其评审,修订;修订后,报主要负责人签发,宣贯执行,并报上级安监局备案。

3、修订内容方面,(1)、应与当前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相符合,与本企业的现状相适应,对工人应有可操作性。(2)、旧版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程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应予采纳。

第3篇 保安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目的

规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齐全好用。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

职责

1、保安部长负责消防器材的监督、检查工作。

2、消防设施管理员(队长)具体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

程序要点

1、登记入库。

1.1从公司仓库领回的消防器材应先进行检验。检验器材的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围等是否符合公安部消防局的有关标准,验证数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购单上的数据相吻合,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采购处。

1.2对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进行入库登记。

2、领用与归还。

2.1临时领用的消防器材须经保安部长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2.2平时用的训练器材由保安队长领出。训练完后统一送还仓库保管。

2.3配置在各个部门、公共娱乐场所、电房、小区楼宇的消防器材,保安部长和消防设施管理员双方签字确认,由消防设施管理员进行维护,保安部长进行不定时检查。

3、使用和维护

3.1战斗服、战斗靴、头盔:

a)战斗服、战斗靴和头盔只用于训练和火场扑救;

b)应将战斗服、战斗靴、头盔、安全带按照着装训练时准备器材的要领统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动时使用。

3.2水带、水枪:

a)水带(含接口)和水枪应合理配置于小区楼宇的消防栓(箱)内;

b)水枪、水带只用于火场供水和平时训练;

c)水带用后应保持清洁、整齐,清洗凉干后;

d)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蚀、防霉和腐烂、破损、生锈,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

3.3消防斧

a)消防斧用于火场破折;

b)消防斧应注意保养,防止生锈、潮湿,存放于货架上。

3.4灭火器

a)灭火器应置于通风、干燥、清洁的地点,不受烈日的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震动。悬挂地点环境适宜温度为-10度至55度;

b)在小区的每个楼洞要适当配置消防灭火器;

c)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须按规定在充装,并作密封实验,重新铅封);

d)喷嘴是否阻塞,腐蚀损坏,钢性连接式喷筒是否绕其轴线回转,并可任意停留,喷筒是否畅通。

4、维修保养。

4.1消防中心消防设备管理员要每天巡检时,发现破损、漏气、霉变、腐蚀的消防器材应立即送到消防管理中心进行登记、维修和日常保养。

4.2一般维修由保安部长负责指导维修。

5、《消防器材检查登记表》。

6、相关支持文件

第4篇 某矿煤矿规程措施管理制度

一、总 则

1、随着矿井建设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按照正规作业标准化、非正规作业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实现闭合管理、持续改进的目的,特编制本制度。

2、矿井建设成立以总工程师为核心,业务副总、业务科室及基层队组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管理体系,负责规程措施的管理。

二、作业规程管理

(一)作业规程总体要求

1、采掘工作面投产、开工前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工作面安装、拆除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矿井运输和采区运输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

2、作业规程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执行。

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作业。

(二)作业规程的编制

1、作业规程编制前由生产科根据生产衔接计划或现场实际要求提前一个月下发《作业规程编写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5天内完成资料收集工作,在20天内编制完成,25天内完成审批,28天内完成贯彻学习并将学习记录及考试成绩单报生产科。

2、《作业规程编写通知单》下发2天内,由生产科组织各单位完成现场调研工作。

3、作业规程必须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编制要以《煤矿安全规程》、各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工作面设计、地质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为依据,编制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工艺和作业程序及各工序的安全要求,必须熟悉机电设备的规格、性能,必须熟悉采区及工作面的供电、供水、通风、运输等系统。

4、作业规程按照《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编写,内容全面、语句通顺、文字精炼、思路清晰、结构紧凑、逻辑性强,图纸签字齐全,能够切实指导现场施工作业;不得出现错别字、语句不通、内容缺项等错误,内容不得违反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作业规程编制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合理进行劳动组织,实现正规循环作业。

6、作业规程编制编制要明确风险点、风险因素、及管控措施。

(三)作业规程审批

1、作业规程会审前,编写单位必须组织本单位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内部审核,审核修改后报各生产科各专业副总及业务科室传审。

2、生产科收到作业规程2天内必须组织会审,要求会审人员与传审人员一致。会审人员由各专业副总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主持,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必须参加,没有专业副总工程师的由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参加。主管业务科室必须要对规程措施进行审核。

3、采区首个采掘工作面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作业规程会审必须由总工程主持审查,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必须参加。

4、作业规程编制人、队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负责在会审时记录和解释各专业提出的意见。

5、会审作业规程必须对规程规定的内容全部仔细审查一遍,并要针对出现的不足及问题,提出会审意见。

6、作业规程会审后3天内必须完成审批,审批原则“谁会审谁审批谁签字”。

7、作业规程审批签字完成后,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8、因故不能参加作业规程会审的业务副总必须提前向生产科请假,同时安排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参加,但必须在审批表上签字。

(四)、作业规程贯彻、学习

1、正式开工前,施工队组必须完成组织有关作业人员进行集中贯彻学习。

2、学习记录规范、齐全,所有学习人员在《规程措施学习记录本》上有序签字,不得有代签、重签、补签、漏签现象。

3、作业规程学习后,必须组织有关作业人员闭卷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缺考或考试不合格者必须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严禁从事该项施工作业;考试、补考成绩应及时填入《规程措施考试成绩表》和《规程措施补考成绩表》中。

4、凡批准正在使用的作业规程,每月至少贯彻一次,每月进行一次考试,并有贯彻、学习记录及考试卷可查。

5、因故停工工程,再次恢复施工时,必须有复工报告,可以使用原有规程,但必须重新贯彻学习。

6、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由安监科负责监督。

(五)、作业规程补充、复审

1、规程措施在使用过程中,每1-2个月由生产科组织一次复审,复审要建立台帐。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重新补充编写作业规程。

①地质条件和围岩有较大变化。

②改变了原巷道规格和支护形式。

③改变了施工工艺和主要施工工序安排。

④原作业规程与现场情况不符,失去可操作性。

3、作业规程复审及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与作业规程审批相同。

4、作业规程复审和补充措施必须进行贯彻学习,要有学习记录。

(六)、其它规定

1、作业规程(包括复审、补充措施等)原件(含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审批完成后报总工办存档,纸质原件在完成施工后保存期为二年,电子版永久保存;

2、施工队组和业务科室使用的复印件,当工程施工完毕后,规程措施相关资料由使用部门内部保存,保存期限为一年。

3、作业现场必须放置一份内容齐全的规程措施及相关资料复印件供现场学习及检查人员检查,并由专人妥善保管。

4、作业规程编制时,必须到总工办进行编号、封面盖章、备案,没有编号、封面盖章的规程措施禁止发放。

5、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作业规程措施档案,其中包括:①作业规程管理制度文件;②作业规程措施、补充措施、复审表、发放登记表;③编写基础资料,如编写通知单、现场调研报告、设计说明书、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有关图纸等;④考试卷及考试成绩登记表;⑤学习记录;⑥规程措施检查记录;⑦其它有关规程措施方面的资料。要求各部分内容分别建立纸质和电子台账,由技术员负责分类集中管理,各种记录台帐必须及时更新。

三、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一)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总体要求

1、安全技术措施能够对单项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和技术进行指导。

2、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地编写,条理清晰,文字简练,且必须保证各道工序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措施贯彻不少于三个班的时间,贯彻由队长组织,队技术员负责具学习贯彻,并有学习贯彻记录。

4、安全技术措施谁施工谁编写,但必须由专业技术员编写。

5、安全技术措施由专业副总工程师负责审批,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参加审批,但较大的工程或特殊的安全技术措施,需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6、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到总工办进行编号。

(二)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1、采掘工作面遇地质构造、过空巷、探放水时必须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2、掘进(开拓)工作面开口、贯通、巷道维修及小型单项工程必须补充安全技术措施。与主要回风巷、采空区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明确现场指挥的科队干部,必须报总工程师批准。

3、采煤工作面支护变更、初采、收尾、调斜、过压力增大区域或破碎带等情况,必须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4、有计划停风、密闭采空区、改变通风系统及特殊情况下的瓦斯治理等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采区、整个矿井等大的通风系统调整前,必须制定通风安全技术措施。改变采区或工作面通风系统须报通风副总工程师负责人批准,整个矿井的通风系统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6、有计划的停电停风必须有专项通风安全技术措施;停风区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3%,必须制定排放瓦斯、co2措施,必须经机电技术负责人、通风技术负责人审核,报总工程师批准。

7、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进行处理,应及时制定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8、停电检修工程、因拆装机电设备而变更负荷的工程、拆装移挪局扇等工程需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措施要绘制供电图和设备布置图并附到措施后面。

9、影响范围在一个采区内的机电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机电科、安监科、调度室、生产科、地测科等专业副总工程师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影响范围在一个采区以上的机电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10、在矿井的各运输区段必须有针对性的专业运输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必须明确地写出设备运输环境的技术参数,明确技术管理要求和运输能力的核定验证,同时要写出明确的操作运行具体方式和要求,并对操作中涉及的安全方面作专门的规定。

11、主运输系统进行扩建、延伸和系统改造,操作技术工艺变化之后,必须及时对相应的规程措施更改和完善,并重新进行审批、学习和执行。

12、主运输系统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煤仓的管理、岗位的联络、汇报有明确的规定,保证运输系统的合理性、安全性。

13、当运输系统在设备及环境发生改变或增加运输区域时,重新编制审批运输作业规程或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4、全矿井计划停电检修、井下施焊、主要大巷改变方位及倾角等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四、考核办法

1、未及时下发《规程措施编写通知单》且影响生产的,罚主管业务科长300元。

2、主管业务科室没有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调研或调研后没有及时出具调研报告的,罚主管业务科长300元;接到调研通知而没有参加调研或调研后不出具调研意见的,罚责任科室科长300元。

3、作业规程或措施会审,技术性工作会议,必须参加的部门或人员,迟到一人,罚责任人或责任科室科长100元/次;旷会一人罚责任人或责任科室科长200元/次;未经同意中途离会或虽经同意离会但未安排本科室其他技术人员代替会审的,按旷会处罚。

4、作业规程或措施会审时,由于编写单位未按时到会导致会审无法进行或会审人员半数以上认为需重新编制的,罚技术员500元,施工单位主管领导1000元,主管业务科长300元。

5、规程措施会审后,没有在规定日期内完成审批的,由此影响生产的,按实际影响天数罚施工单位负责人1000元/天。

6、规程措施审批过程中擅自代签的,罚技术员500元/次,罚施工单位主管领导1000元/次,因此造成恶劣影响的,加倍处罚。

7、各专业科室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安监科组织的规程措施贯彻学习检查(地面、井下),无故不参加的,罚责任人100元/次,罚责任科室科长200元/次。

8、规程措施贯彻学习记录不规范,罚技术员50元/处,罚施工单位主管领导100元/处;规程措施贯彻有关资料保存管理不善出现丢失的,罚技术员500元/次。

规程措施贯彻学习记录不规范,包括以下情形:

(1)应学人数、实学人数、补学人数没有填写或不对应;

(2)没有执行“有序签字”;

(3)未使用黑色中性笔签字;

(4)多余空格未划掉;

(5)学习记录内容不全;

(6)记录书写不认真;

(7)记录本保存不完整;

(8)未学人员没有注明原因;

(9)其它不符合要求的现象。

在连续两次规程措施贯彻学习检查中相同问题重复出现,对相关人员进行加倍处罚。

9、规程措施贯彻学习没有完成而开始施工,罚款施工单位5000元/次;每月未对在用的规程措施进行贯彻学习考试,罚技术员500元/次,罚施工单位主管领导1000元/次。

10、每月在用规程复审后,必须在2日内发放完毕,逾期未完成的,罚技术员300元/次,施工单位主管领导600元/次。

11、规程措施中出现错别字,罚技术员10元/字,施工单位主管领导20元/字。

12、每年十二月,召开规程措施评审会。会议由总工办组织,总工程师主持,各相关业务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科长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参加,对各施工单位参评规程措施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送处长同意后,对编制、审核、组织、管理优秀人员将进行表彰奖励。

13、其它未尽考核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5篇 供配电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制度

1.0 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保证供配电设备的良好、安全运行。

2.0 范围

适用于所辖物业区域内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值班电工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2 专业工程师负责设备的综合管理及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3.3 部门经理负责对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3.4 客户服务部负责向有关用户通知停电情况。

4.0工作内容

4.1 巡视监控

4.1.1 值班电工每班对高压开关柜、环网柜巡视两次;变压器每两小时巡视一次;低压配电柜、电容柜每两小时巡视一次。

4.1.2 值班电工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将变压器的运行情况记录于《变压器运行日志》中;低压配电柜的运行数据(环境温度、电流、电压、功率因数等)记录于《低压配电运行日志》。

4.1.3 在巡视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4.1.4 巡视内容:

a.变压器油位、油色是否正常,密封处是否漏油,变压器运行是否超温(85℃)。

b.有无异常响声或气味。

c.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

d.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10%范围以内,是否超载运行。

e.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痕迹。

f.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g.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h.各种临时用电接驳情况。

i.各种标示牌、标示牌是否完好。

j.安全用具是否齐全,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k.按时开关管辖区内路灯、灯饰等,并通知相关人员维修好故障路灯。

4.1.5 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值班电工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须及时如实地汇报给系统工程师,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系统安全操作规程》和《供配电系统维修保养规程》的相关规定。

4.2 异常情况处置

4.2.1 触电处置。发现有人触电时,当值值班电工应保持镇静、保持头脑冷静,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进行紧急抢救。

a.拉开电源开关、拔去插头或熔断器。

b.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移开电线或用绝缘工具(平口钳、斜口钳等)剪断电线。

c.用干燥的衣服或绝缘塑料布垫住,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d.防止触电者在断电后跌倒。

e.如果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则必须让其保持安静,并立即送医院进行诊治,密切注意其症状变化。

f.如果触电者已推动知觉,但呼吸尚存,应使其舒适、安静地仰卧,将上衣与裤带放松,使其容易呼吸,若触电者呼吸困难,有抽筋现象,则应积极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送医院。

g.如果触电者的呼吸、脉搏及心跳都已停止,此时不能认为其已死亡,应当立即对其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必须连续不断地进行到触电者自行呼吸或医生赶到现场救治为止。

h.各单位工程维护部应定期对部门员工进行该方面的培训,增加员工应急处理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应保持相关记录。

4.2.2 配电柜空气开关跳闸的处置。

a.判断跳闸原因(短路或过载)。

b.查清楚负载种类及分布情况。

c.对可疑处逐个检查,确认故障部位或报告系统工程师,请求支援解决。

d.对故障已排除应立即恢复供电。

4.2.3 变配电房发生火灾时按《火灾、火警应急处理程序》处置。

4.2.4 变配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拉下总电源开关或高压开关。

b.堵住或关闭进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

,应立即通知相关系统工程师,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进水源堵住或关闭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消除(如各绝缘电阻达到规定要求),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投入正常运行。

4.3 停电处理

4.3.1 因设备故障或供电局原因出现的突然停电,立即按《紧急停电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工程维护部应在5分钟内启动柴油发电机,按《柴油发电机操作规程》启动供电系统,提供备用电源(主要供电梯、水泵、消防和梯间照明等)。

4.3.2 电梯技术人员应在5分钟内赶到值班室待命,如有电梯困人时,按《电梯困人救援作业规程》实施救援工作。

4.3.3 因设备检修或接供电局通知等计划性停电时,以《内部通启》通知客户服务部,客户服务部提前24小时通知相关业户。

4.4 变配电室管理。

4.4.1 非机电技术人员不准进入设备房,若需进入,须经系统工程师批准,在机电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并在《设备机房外来人员入室登记表》进行登记。

4.4.2 机房内严禁存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房内禁止吸烟,并且须备齐消防设施。

4.4.3 每周打扫一次机房卫生,清洁一次机房内的设备设施,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蛛网、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4.4 机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4.4.5 对机房都应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班电工保管,值班电工不得私自配钥匙。

4.5 交接班要求

4.5.1 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

4.5.2 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上一班设备运行记录,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工程维护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

4.5.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值班室卫生未打扫。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4.5.4 交接班具体按《值班管理规程》执行。

4.6 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将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环境温度等)及运行状况清晰、完整、规范地记录在相应记录表内。系统工程师应在每月的3号之前将上一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部门资料管理员存档,保存期一般为三年。

5.0 相关文件

5.1《供配电系统安全操作规程》(wi-7.5.1-13-02)

5.2《供配电系统维修保养规程》(wi-7.5.1-13-03)

5.3《柴油发电机操作规程》(wi-7.5.1-13-05)

5.4《紧急停电处理程序》(wi-7.5.1-13-07)

5.5《值班管理规程》(wi-7.5.1-13-08)

5.6《火灾、火警应急处理程序》(wi-7.5.1-09-05)

5.7《电梯困人救援作业规程》(wi-7.5.1-15-04)

6.0 记录表格

6.1《变压器运行日志》(qr-7.5.1-13-01)

6.2《低压配电运行日志》(qr-7.5.1-13-02)

6.3《工程维护部交接班记录》(qr-7.5.1-13-12)

6.4《设备机房外来人员入室登记表》(qr-6.3-01-06)

第6篇 燃气站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1. 工作任务及内容

(1) 将燃气安全、不间断、稳定地供给用户。

(2) 经常对站区工艺管线、庭院及外线管网地下构筑物进行检查、维修,保证燃气供应设施的完好。

(3) 及时、迅速地排除用户,站区、管网出现的各类设备故障。

(4) 经常巡视燃气管线,及时发现管线上及闸门井、抽水井上有无违章建筑,并作处理。

(5) 定时排放抽水缸内积水。

(6) 配合完成物业公司下达的燃气施工项目。

(7) 建立客户维修登记卡,及时处理报修项目。

(8) 详细记录站内燃气设备的运转情况,并做维修记录。

2. 燃气站运行管理规定

(1) 运行人员职责

1) 熟悉燃气站工艺流程及外线管网走向。

2) 了解液化气储罐,蒸发器,烃泵等设备的工作原理及操作规程。

3) 定时对站区设备运行进行安全巡视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4) 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了解消防水的使用,站区供电,照明设施的控制系统。

5) 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

6) 掌握常用维修工具的使用方法,能够从事常规设备保养和维修工作。

(2) 交接班制度

1) 每班结束前半小时以内为交接班时间。

2) 未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结束前,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交接班组织工作由上一班次和下一班次代班长负责。

3) 交接班时由两班次人员共同检查运行记录;设备状态,截门开关情况,储罐压力,温度,液位情况。

4) 上一班次人员应向接班人员讲明,本班内发现处理了哪些问题,遗留问题,继续运行时应重点注意哪些部位。

5) 交接班人员认真检查现场后,双方代班长在运行记录上签字。

6) 当班人员应完成本班任务。本班次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在本班内消除;如客观原因无法处理时应及时上报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7) 在交接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事故,由交班人员负责,在接班人员签字接班后,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接班人员负责。

8) 交接班记录必须书写工整,不得用铅笔填写,并妥善保存好,不得涂改,撕毁,并留档存查。

3. 燃气站岗位责任制

(1) 站长职能

1) 认真贯彻执行城市燃气法规,法令,按照有关规定对燃气站进行全面系统地管理。

2) 在保证日常生产的同时,负责解决日常发生的技术问题或向有关部门请示,并将问题及时反映给上级主管部门。

3) 负责制定燃气站综合管理制度及设备保养规程并不断完善。

4) 根据工作计划,定出燃气站生产运行安全保证制度,职工教育的具体计划,并定期组织对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实施的检查工作。

5) 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扬奖励在本岗做出贡献的职工,纠正违反制度的现象。

(2) 燃气站运行人员的岗位职责

1) 认真执行城市燃气法规、法令,在主管领导带领下,负责燃气站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全面工作。

2) 根据用户用量变化,针对各季节温度的变化摸索总结出蒸发器工作的规律。

3) 做好设备运行保养维修记录,安全消防检查记录。

4) 接受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正确使用各种维修工具。

5) 定期巡视站内燃气管线,燃气设备,有无泄漏,定期排放抽水缸,检查阀门井有无泄漏燃气管线上有无违章建筑。

6) 负责进油等日常生产工作。

第7篇 小区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程制度

小区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程

一、目的

确保给排水设备(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保证生活、消防用水的需要。

二、适用范围

小区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三、职责

1、机电人员负责给排水设备的操作、监控、记录及异常报告。

2、机电主管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综合管理及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3、工程部主管负责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4、管理处负责向用户通知停水情况。

四、工作程序

1、管理人员工作程序

(1)机电人员

(a)机电人员负责给排水设备的运行、操作、每天对泵房及相关设备设施巡视不少二次,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并记录于《水泵运行日志》。排水控制盒(箱)每周手动运行检查一次,再打回自动位(或下水池位)。

(b)水泵房每周打扫一次,机组每月清洁一次,设备、地面、墙壁无积尘、水渍、油渍。

(c)按《给排水设备检查保养计划表》及《给排水设备(设施)检查保养表》要求进行维修保养。

(2)机电主管

(a)机电主管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的综合管理,外委修理的联系工作。

(b)对给排水维修保养提供工作指导及检查监督。

(c)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给排水设备(设施)检查保养计划表》、并按运行情况制定中修、大修计划。

(3)工程部主管

(a)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给排设备(设施)进行检查。

(b)审核《给排水设备(设施)检查保养计划表》、《给排水设备维修记录表》、《给排水设备保养记录表》、中修、大修计划。

2、水泵房管理工作程序

(1)非工作人员进入水泵房须经机电主管或管理处主任批准后,由机电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2)水泵房内机电设备由机电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3)控制柜上转换开关,无特殊情况下应打在'自动'位置。生活固定变频泵每隔15天进行轮换。(适用于阳光一期、阳光二期及银峰苑。其它小区因采用变频自动循环控制方式可不必改线轮换)

(4)保持良好通风及照明,门窗开启灵活无破损。

(5)不得擅自改动机房线路、器材,若需改动,须经上级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6)消防设施完好,禁止吸烟。

(7)保持机房整洁无积尘,不得堆放杂物。

3、停水管理工作程序

因工作维修等原因停水,管理处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因突发事件停机,机电人员应及时进行抢修,并在恢复供水后24小时内向用户作出解释。

五、相关方件及记录

1、《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2、《水泵运行日志》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生效日期

第8篇 钻井队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结合“三会”精神,强调以“强三基,反三违,除隐患”为主题的安全管理活动年,大力进行目标宣传,高度统一职工思想,制定本队奋斗目标,宣传贯彻各种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职工队伍平稳启动,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全年实现“三零一降”目标,成为总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为实现全年四万五千米任务的目标而奋斗。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机构:

组  长:胡殿成

副组长:杨世军 郭洪瑞

成  员;马伟军 周荣奎 高永强 刘学明 金城军 金城东

岳国忠

一、 安全设施管理

1、安全带配置4幅,井架2幅,钻台2幅,由井架工负责保养和管理;

2、井场消防器材的定期检查、保养由司机长负责,由司机负责日常保养;

3、防碰天车、刹车系统、死活绳头、死绳固定器、泥浆泵安全阀等关键要害部位的定期检查保养由机械工负责,日常管理保养由司钻负责;安全阀日常管理保养由副司钻负责;

4、钻台、机房、泵房、二层台栏杆及井架梯子的定期检查保养由钻台大班负责管理,日常检查保养由井架工负责保养和管理;

5、井场所有安全标志牌隔离带的定期检查管理由副队长负责管理,日常检查管理由场地工负责保养和管理;

二、安全资料管理

1、值班房各种交接班记录、班前班后会记录、hse检查记录由副队长负责管理收集;

2、hse计划书的编制,stop卡的运行、周分析和讲评由副队长负责管理;

3、hse周检查表的运行、上级部门检查提出的问题以及hse监督员下发的整改通知单,具体由副队长安排落实整改,及时反馈整改通知单;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每星期一hse领导小组活一次,一口井坚持对在岗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单井进行一次安全总结。

2:坚持开好班前班后会,司钻要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副司钻认真强调安全工作,搞好hse讲话。

3: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检查交接班情况,杜绝走马观花,不仔细检查。

4:严禁非本岗位的人员操作,不许串岗、乱岗,当出现岗位缺少人员时,规定只能由上往下顶岗,不许由下往上顶岗,杜绝非本岗位人员操作。

5:上井人员必须做到“两穿两戴”,确保人身安全。

6:在岗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两个拒绝,一个杜绝”,保证安全生产。

7:水龙带,大门坡道,吊环必须栓好保险绳方可施工,设备所有传动部护罩,各高台栏杆必须齐全,否则不能开钻。

8:对电器设备不允许非岗位人员乱用,所有电路开关盖子齐全,线头包好,发电房,配电房,各电器设备要有接地线。

9:严格执行刹把持证操作制度及三条管理措施,加强刹把管理,杜绝顿溜钻及减少井下事故的发生。

10:严格执行“井场动火制度”和“冬季设备管理制度”及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其它各项管理制度。

11:严格执行“冬季安全生产十条措施”,保证人身,井下,设备的安全。

12:加强岗位练兵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他人的安全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13:坚持干部跟班制度和坚持干部查岗,严禁脱岗睡觉。

14:坚持干部查夜制度,严禁违反“三禁一反”制度。

四:安全生产措施:

1:上班人员必须做到两穿两戴,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钻台,机房,泵房及生产区禁止抽烟,违章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严禁酒后上岗,因喝酒或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罚款500--5000元,另外根据事故性质上报项目部处理。

3:冬季施工必须按规定操作,如发生冻结,解冻后方可下班,否则扣当班500元奖金,造成事故严肃处理。

4:所有设备的护罩,栏杆必须齐全。负责各路安装的班组必须认真负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完,不整改罚款500元。

5:必须装好防碰天车,司钻接班要认真检查各保险绳是否完好,不严格交接发生问题在岗人员负全部责任。

6:发生顿溜钻事故,根据处理难度扣罚责任人500~5000元。

7:大班人员对小班提出的问题(需要大班配合或小班无法解决的问题),大班不及时处理造成事故,对大班责任者罚款2000元,另外按事故性质进行处理。

8:因本违章操作或不穿戴劳保用具,造成自己受伤或他人受伤,工伤休息时间按病事假考勤,造成方要负全部责任。

9:对因脱岗,睡岗造成事故者和未造成事故者, 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根据事故性质作出处理。

10:井口工具无保险销,发现一次扣当班500元。

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油罐区,易燃区必须有“严禁烟火”的提示标语,用电必须采取防爆措施。

2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按hse钻井队消防器材配备标准配齐。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按标准进行检查。

4:由专人(大班司钻)负责管理消防器材,进行交接班检查,丢失损坏按价赔偿。

5:钻台,机房,泵房无油污,钻台上下及井口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6:各电器开关盖子齐全,按规定用保险丝,不允许有裸露线头,线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

7:井架,钻台照明灯必须防爆,井场用电必须和家用电分路控制。

8:油罐及输油管线不漏,罐区卫生清洁,不允许堆放杂物,严禁在井场范围内吸烟。

9:当动用明火时必须要向安全员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并采取必要安全动火措施方可使用,必须有专人吃灭火器在旁监护。

10:氧气乙炔的使用必须由持证人员动用,其他人员严禁挪用。

11:氧气、乙炔在使用时必须距明火点10米以上,氧气瓶、乙炔瓶相距10米以上,氧气瓶平放,乙炔瓶直立;氧气瓶、乙炔瓶安全护帽、防震圈齐全。

12:餐厅、宿舍也要配备1--2个8公斤灭火机。

六:防洪防汛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确保汛期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安全度汛,全队干部职工均为防洪防汛抢险突击队员,当班生产班组为值班班组,并有值班干部一名,负责险情发现,发出抢险信号(长鸣喇叭)。

2:听到抢险信号后,必须全员行动,统一指挥,不延误时间,对抱消极态度者事后要追究责任。

3:汛期全队干部职工没有特殊情况,尽量避免外出游玩,确有特殊情况,必须给队干部请假,否则按旷工对待,有其它意外事件发生后果自负。

4:所有在岗职工中午,下午必须在队,晚11:00必须回宿舍休息,并息灯。

5:必须备有300条以上的防洪草和足够的防洪消防工具。

6:井场及生活区要按地形挖好防洪防汛沟坝,确保安全度汛。

七、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1:起下钻作业前,必须检查防碰天车是否灵活好用,如有问题立即找有关人员解决,否则发生问题或事故司钻负全部责任。

2:油水分离器每20分钟活动放气一次,防止气路冻结开关失灵,气瓶压力低于5公斤/平方厘米时烧坏离合器,由机房看车人员负全部责任。

3:柴油机温度低于45 c前必须跑温。

4:用水冷却的设备,如水刹车,增压器,打水泵不用时,必须将水放干净,该用压缩空气吹的一定要吹,起动设备提前预热,工作未做到造成设备损坏按事故对待。

5:立管,水龙带,地面管线,泥浆泵停用时,要将泥浆吹净,否则不能交接班;管线安装时要有高度差,便于放净泥浆和油水。

6:指重表传压器要用毛毡包裹保温,保证灵活好用,下完钻开泵前要对循环系统压力表进行预热解冻方可开泵。

7:起钻前停泵后,场地工必须清除振动筛上泥浆。

8:要求高架油罐中的加热装置长时间供电,防止柴油结蜡造成停车。

9:冬季宿舍区严禁许使用电炉子,否则被查出一个电炉子对使用人罚款2000元,电热板上严禁烘烤任何物品。

10:宿舍区用电要使各线路负荷均匀,照明灯,电褥子必须做到人走电停,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否则引起火灾和伤人事故,是谁的宿舍自己负全部责任。

八、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发电房,配电室线路及照明设施必安装牢固,发电机及配电柜必须安接地线,各电器开关由各路使用岗位负责,必须做好安全工作。

2:发电房,配电室内严禁堆放杂物或易燃易爆物品,地板铺绝胶皮,保持清洁卫生。

3:供电线路均采用胶皮电缆,严禁供电线直接挂在设备或井架等金属物踢上,线路各连结处必须包扎良好,无裸露。

4:各防爆开关齐全,防水,防爆;电动机进出线连接牢固,接地良好。

5:发电工倒换发电机时,必须通知司钻和微机室,倒换时按操作规程进行,先断开各路分闸,再断开总闸,挂合时相反。

6:在使用不当1#柴油机节能发电时,发电工应特别注意电压变化,不正常时应及时断开总闸,没有特殊原因必须通知发电工断闸停电,再分离传动,严禁带负荷速,造成电压过低烧坏电器设备事故的发生。

九:井控安全管理制度

1. 井架工进入井控坐岗前应进行上岗前培训。

2. 起下钻时由地质工坐岗,其它时间由井架工坐岗。

3. 井控坐岗资料每隔15分钟填写一次,要求填写真实、全面。

4. 认真观察井口、泥浆槽和泥浆池液面,发现溢流、井漏及油气显示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司钻。

5. 起钻时2-3柱灌一次泥浆,观察泥浆灌入量与起出钻具体积是否相等。立足一次井控,使用专用灌浆管线。

6. 压井材料按工程设计准备够,要求石灰石粉4吨,重晶石6吨。

7. 加重配浆设备运转正常。

8. 成立专门的井控领导小组。

9. 严格执行井控九项管理制度。

10. 司钻接到溢流、油气侵情况后,应立即组织全班人员进行压井作业,并安排专人通知值班干部。

11. 在组织压井同时值班干部视情节及时通知队长或指导员,组织全队人员到位。压井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全力以赴,听从统一安排指挥。

井控制度处罚:

1. 井控坐岗资料填写不及时、不全,罚井架工500元。

2. 加重配浆设备运转不正常,罚泥浆班300元。

3. 起钻时不按要求连续灌浆,罚刹把操作者500元。

4. 井架工坐岗时不能及时、准确发现溢流并及时报告司钻,罚500元。

5. 司钻接到井架工报告后,不能正确判断井下情况,不组织班组人员及时压井,一次罚500元,若压井时间拖延过长,造成后面压井难度增大或重大事故,视其情况由队委会研究出相应的处罚方法。

6. 司钻接到通知后应安排专人通知泥浆,泥浆班接到通知后10分钟赶到现场组织压井,否则罚款500元。

7. 值班干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指挥压井,否则罚款1000元。

8. 司钻在组织压井的同时不安排专人通知值班干部,罚款500元。如造成后面压井施工难度增大或重大事故视其情况由队委会研究出相应的处罚方法。

9. 压井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全力以赴,对不服从指挥者罚款500元。

十:刹把管理制度及三条措施

十项制度:

1:各班扶钻人员必须经队委会研究指定,明确司钻,副司钻,井架工,指定的老职工及学习培养人员为扶钻人。

2:正副司钻无权将刹把交给非指定人员操作,否则发生事故由正副司钻负责。

3:井深超过1000米,学习人员严禁动刹把,由正副司钻亲自操作,井下情况复杂时由司钻或大班司钻亲自操作,不得转让。

4: 正副司钻扶钻或活动钻具时,钻台必须留守一人,负责和机泵房联系,配合操作者应付一些突发情况。

5:学习人员操作刹把时,正副司钻或师傅必须有一人留守钻台,负责人身,井下,设备的安全。

6:扶钻必须做到送钻均匀,平稳,压轮钻头钻压变化不得超过2吨,取芯钻头钻压变化不得超过1吨,钻头磨合,使用后期,起下钻,定向,扭方位,划眼等司钻必须亲自操作。

7:钻具在井下静止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钻具在井下时操作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开刹把,井架起放由司钻和大班司钻亲自操作。

8:在正常钻进作业中,如需要检修设备停钻停泵,必须将钻具上提到安全井段,井下情况复杂时起出钻具,方可维修,同时要指定专人负责看管刹把及活动钻具。

9:操作刹把力求平稳,严格按规定操作,禁止重负荷调试刹把。

10:刹把交接必须交清井下钻具数,悬重,钻压,泵压,钻头工作时间。班与班交接必须是司钻亲自交接,班内交接只有正副司钻有权将刹把交给学习人员,学习人员无权将刹把交给其他人操作。

三 条 措 施:

1:当般干部发现有违反刹把管理制度的班组和个人,要立即制止并严肃处理,未造成事故由司钻做检察并罚款500元,造成事故者罚款司钻3000元,罚违章操作者2000元,还要上报工程项目部处理。

2:非指定人员操作刹把,被有关部门人员或队干部发现,对责任者罚款5000元,在班组内查清责任进行处理。

3:队委会指定人员操作刹把发生事故,根据事故性质处理并报工程项目部处理。

50138钻井队

2023年

第9篇 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实施复审管理制度

为更进一步规范我矿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实施、复审工 作,使作业规程能有效地指导井下生产作业、施工组织及规范作业人 员现场操作,真正实现安全有效,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作业规程编制:

1、作业规程编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 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推广、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经济 效益。

3、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一工程,一规程”,严禁无 规程组织施工。

4、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对作业规程进行编制,并做到:内容 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满足施工要求,采用规范图例, 内容标准齐全,比例恰当,图面清晰,按章节顺序编制等。

5、作业规程编制前由安全技术科组织各科室及其施工单位负责 人对开工地点及邻近煤层进行现场勘查,既可以检查现场的施工条 件, 预测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 便于有针对性地制定作业规程, 同时又明确施工的程序和任务,为作业规程编制做好准备工作,确保 作业规程更加符合现场实际。

6、编制作业规程时,规程的工程质量等标准,均应高于或等同 于《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监测监控标准、机电设备标准,不得低于 国家行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7、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根据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地质说明书及 施工现场地质条件变化的勘察资料。

8、技术科在作业规程编制前一个星期,将巷道设计开口位置、 断面规格、支护设计、掘进长度、顶板管理、探放水设计等,以文字 形式,并绘制巷道布置示意图,提供到各相关科室,各科室依据技术 科提供资料, 凡涉及各自业务范围的相关内容, 具有针对性、 可行性、 适用性编制作业规程。 各科室负责编制作业规程相关内容: ①生产技术科:负责规程中巷道布置、工作面布置、支护设计、 矿压观测、顶板管理,探放水设计、技术措施以及相关图纸。 ②安监科:负责编制作业规程中生产系统中的通风系统、压风、 综合防尘、 防灭火、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以及相关图表。 ③机电科:负责编制作业规程中的供电、开关、电缆选择、整定 值计算、电缆校验、排水、设备布置,各工种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 施以及相关图表。 ④监控室:负责编制作业规程中的安全监控、通讯,安全技术措 施以及相关图表。

9、 各科室将各自的编写内容在一星期内编制完善后, 交与技术 科,技术科负责对相关内容进行汇总、排版、出初稿。

二、作业规程审批:

1、技术科将作业规程汇总编制后,由生产技术科科室人员、施 工队组负责人进行预审,上报矿总工进行初审。

2、作业规程预审后,由矿总工负责组织,并由生产副矿长、安 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调度室、生产技术科、安监科、机电科、监 控室、施工队负责人等相关科室进行集体会审,对会审提出的意见, 各科室在针对涉及各自的内容所提出的意见,再进行修改补充。

3、作业规程修改补充后,再进行集体审查同意后,由生产副矿 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矿长等科室负责人在审批表上签注审查 同意意见。

4、 作业规程经矿领导审批后, 然后报矿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审批。

三、作业规程贯彻:

1、作业规程经矿相关业务部门审批后,对作业规程贯彻学习, 必须在工作面开工之前完成。

2、作业规程由编制人负责贯彻学习,由施工队组负责人组织作 业人员,作业人员学习后,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考试合格人员的考 试成绩应登记在本规程的培训学习签到记录表上。

3、因事假未能参加培训学习以及新招工人,必须进行补课,并 经培训考试合格补课者签字后,方可入井参加作业。

4、未参加作业规程培训或者考试成绩不合格者队长不得安排上 班,并由调度室负责监督。

5、从开工之日起,技术科每月必须对施工队组组织一次培训、 学习作业规程,重点学习补充修改内容和根据现场多发的“违章”现 象,强调的内容,重新学习应有记录。

6、作业规程的编制和贯彻执行作为安全检查重要内容,各科室 应对作业规程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进行全过程, 全方位的管理,实行有效的检查考核。

7、在检查过程中若有与规程要求不相适应的内容,必须及时反 馈调度室,给施工单位下达问题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对问题整改情况 进行复查,以保证施工单位完全按照作业规程的要求组织施工,如有 规程不满足现场需要的情况,应及时补充。

8、队组干部在井下随时都应监督、检查、纠正与作业规程要求 不符的内容,并把检查问题作为班前、会后的主要内容。

四、实施

1、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提前三天,由队长组织全体职工,技术 员向职工、 干部传达贯彻, 经考试合格、 签字后方准进入工作面作业。 未听取的要进行补课,做到人人皆知,考试不及格的要停工学习,直 到补考及格后,方准下井工作。

2、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

3、技术、安全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规程的落实、执行情 况,对不认真贯彻、执行作业规程的停止作业或按违章处理。

五、作业规程复查:

1、作业规程应当实行动态管理,在作业规程实施过程中,必须 随时注意现场情况,当工作面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时,应根据现场实际 情况,对规程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变更与作业现场不符的内容,补 充相应的技术措施,使之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对修改补充的内容及时 贯彻到每个施工作业人员。

2、为了及时掌握作业规程与现场作业不符内容,由矿生产技术 科每月 28、29 日组织各科队负责人对作业规程进行复审,并提出复 审意见。

3、各科室针对复审提出的意见进行补充完善,使作业规程具有 针对性、可行性、适用性,合理指导生产。

第10篇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规程

井下防灭火系统与防尘系统为一体,分布井下三个采区(11、12和13采区)的每个作业场所,防火管路到位,水量充足。

我矿煤层不易自燃主要是预防外因火灾。矿成立防火委员会,保卫科为专职消防队伍,完善了井下防火系统。全矿铺设防火管路26869米,干管φ100 mm的铁管长9010米,支管φ50mm的铁管或塑料管17859米。铺设到了采区的每一个作业地点和防尘巷道。井下建立了两个静压水池,总储水量400m3,水量充足,并对水源进行了净化,水质符合标准。防火系统根据标准要求,防火系统管路根据巷道用途不同每隔50米或10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以备消防灭火所用。地面和井下逐级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按照要求在井底车场内建立井下消防库,配备齐各种消防器材。采用多种渠道进行防火宣传,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进行一年一次实地演示和培训。并在“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报告中,制定专项技术措施和预案,消防工作归保卫科管理,有安监科、生产科和供应科定期检查,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存在的隐患。

防灭火措施

(1)、我矿煤层不易自燃,防灭火主要是预防外因火灾。

(2)、距离进回风井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不得堆放可燃性材料或用可燃性材料构建临时建筑。

(3)、进回风口应有供水管路,井口20米范围内、每班开工前由专人负责洒水(由运输区负责)。

(4)、进回风井口应配备至少两个灭火器,并应定期检查和更换。

(5)、易燃、易爆物品下井,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井口及井下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⑩

(6)井口的永久井架、井口房、以井口中心的联合建筑,都采用不可燃性材料建筑。

(7)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8)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峒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9)地面建立消防水池,水池保持水量不小于200立方米,井下建立完善的消防管路系统,按规定设置三通阀门。

(10)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峒室、检修峒室、材料库、井底车场、采掘工作面附近、皮带运输机头等部位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沙箱等消防器材。

(11)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

(12)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按规定运送和使用,井下严禁存放。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等,也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废油洒在井巷或硐室内。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峒室内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13)井筒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米范围,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14)每季度按规定对井上下消防管路、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检查。

(15)任何人发现矿井火灾,应首先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现场人员应依据《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人员撤离灾区,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工具和器材灭火。

(16)井下放炮要用安全炸药,炮眼的装药量和炮泥量要符合规定,禁止明火放炮、放明炮、放糊炮、不封泥放炮。

(17)井下采用不延燃性电缆、运输皮带、胶质风筒等。

(18)爆破器材的贮存,运输和井下放炮都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19)严禁砸、碰、摔等损坏井下电器设备的现象,按《规程》规定保持电气设备完好,保护装置齐全,灵活、可靠,严禁电器设备带病运行,防止电气设备损伤造成短路产生火源。

(20)为了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引起瓦斯、煤尘、火灾等事故,必须遵守《规程》第四百五十九条的规定。

(21)充电硐室、永久性中央变电所,井底车场、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等都必须用不燃材料支护,并符合《规程》四百六十百六十一、四百七十六条的规定。

(22)空气压缩机的使用必须符合《规程》四百三十七、四百三十八、四百三十九条的规定。

(23)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必须按《规程》四百九十一条执行, 井下供电设备符合有关规定。

(24)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由指定的,经考试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验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下井。

(25)井下任何地点发生煤体发热,温度升高都要进行化验分析,测定co等,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26)移动式或手持式电气设备都应使用分相屏蔽不延燃橡套电缆。

(27)火灾事故发生后,灾区人员首先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班(组)长迅速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汇报调度室,按照指定的避灾路线,或按矿领导指定的避灾路线撤离。

(28)当电气设备或电缆着火时,首先要切断电源,来不及切断电源前只能用不导电的阻燃材料进行灭火,如干砂粉状灭火器等。

(29)当火灾刚发生时,班组长要在安全情况下积极组织灭火,控制火区范围,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

(30)当坑木、浮煤(受其热源的作用)造成火灾时,可采用水、灭火器、砂子、黄土等不燃材料灭火。

(31)火灾发生后,在火区影响内的回风流中工作人员要立即打开自救器撤到安全地点。

(32)当进风的井口、井筒、井底车场及附近发生火灾需要反风时,必须有救灾指挥部的命令。

(33)矿井主要扇风机接到反风命令后,首先要将井口防爆门的压铁压住防爆门,防止反风时打开,造成风流短路。

(34)矿井一旦需要反风时,要有组织的按照指挥长指定的避灾路线撤人。

(35)其他应严格按照矿井灭火的有关规定、规范执行。

(36)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防灭火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向职工贯彻学习。

第11篇 商场电梯货梯运行管理规程制度

商场电梯、货梯的运行管理规程

一、电梯、货梯运行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拽引机是否安装完好、可靠(包括检查拽引电机、蜗轮、蜗杆、制动器、拽引绳轮、机座等)。

2、检查拽引钢丝绳是否有断股,连接轿箱、平衡对重是否坚固可靠。

3、检查平衡对重侧重量与轿箱重量比例是否符合指标范围,对重块是否用压板压牢等。

4、检查导向系统的安装、导轨的固定与连接情况是否良好。

5、检查导轨加油情况及加油盒中的油量。

6、检查轿箱情况,(包括轿箱、安全钳、安全窗、导靴、自动开门机、平层装置、操纵箱、轿箱内指层灯、警铃、应急电话等)。

7、检查电梯机械安全装置(包括限速器装置、安全钳装置、限速钢丝绳装置、限速钢丝绳张紧装置、各层厅门门锁、极限开关、缓冲器装置、安全窗装置、人力拽引轮、安全触板、超载装置、速度控制联动机构等)。

8、检查电力拖动系统,(包括电梯电机拖动系统、变频变压调速系统)。

9、检查电气控制系统,(包括自动门开关线路、轿箱指令控制与厅外招换控制、指层线路与定向控制、电梯的启动加速与减速平层控制、超载控制、消防运行等)。

10、检查电气安全装置,(包括电气安全保护系统、终端越位应急系统、中途停止应急系统、报警系统、照明系统、应急电源等)。

11、检查清理机房、机组、轿箱、底坑卫生,底坑要防止有水进入。

12、检查电梯及机房各标识位置,检查盘车工具是否完备。

13、检查机房通风、防尘、降温、地面处理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二、货梯的运行管理:

1、经常巡查电梯性能是否安全可靠,有司机的货梯要严格控制载重量及防止超长超高货物进入而损坏货梯,观光客梯严禁载货。货梯载货货物质量较大时,应将货物放在轿箱的中央位置,防止轿箱倾斜。

2、经常检查电梯自动开门、关门控制,检查门槽地沟有无杂物堵塞,经常清理门槽。

3、经常巡查电梯的内、外招换控制,检查其各点动作是否正常。

4、经常检查制动减速控制、平层停车控制。

5、巡查电梯的安全保护系统,(包括超速断绳保护、层门锁保护、电梯门的安全保护、上下端站的减速保护、上下方向限位保护、缺相和错相保护,有司机货梯应由司机控制电梯上下试运行数次,观察并确定电梯的开门、启动、运行、选层、换速、平层停靠开门、上下端站限位装置、安全触板、信号登记和消号等性能)。

6、检查拽引轮、拽引钢丝绳、限速器、限速钢丝绳情况。

7、按时填写运行记录、报表及运行日记。

8、做好轿箱、轿箱门及其他可见部分的卫生工作,做好电梯机房的通风与清洁工作。

第12篇 小区业户房屋维修管理规程制度

小区业户房屋维修管理规程

1、工作目标

规范对业户房屋设施的养护和修缮管理,保持并恢复房屋使用功能。

2、工作职责

2.1 管理处工程、维修主管确定维修方案,并安排实施。

2.2 维修调度及值班人员接到投诉或维修通知后,及时安排维修人员上门服务,疑难问题及时报告工程维修主管。

2.3 管理处操作员工实施对房屋维修,保证其使用完好。

3、工作指引

3.1 管理处工程维修主管工作

3.1.1 执行管理处经理指示,确保房屋完好及使用。

3.1.2根据维修、保养计划以及业户的投诉,确定维修方案,并及时安排操作员工进行维修,并作好监督跟进工作。

3.1.3督促检查下属员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员工守则,上门服务时按照规定的服务标准并遵守'六要八不准'。

3.1.4负责管理业户的投诉,调度以及回访的服务工作,以保证及时率和满意率达到要求。

3.1.5负责外包维修项目的联系和组织工作,协调好维修单位之间关系,监督跟进维修过程,要求各维修单位遵守小区管理规定,保质、保量、保工期地完成维修工作。

3.1.6督导下属员工要不断提高维修技能,以保证对业户提供及时、快捷的服务。

3.1.7经常巡视所辖区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安排相关人员解决,以求减少投拆。

3.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2管理操作员工工作

3.2.1 接到维修调度或班长通知后,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3.2.2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六要八不准'规定,做好维修服务。

3.2.3 遇有维修困难时,及时向领导报告,寻求公司或外委单位帮助解决。

4、质量记录

4.1 《业户维修投诉登记表》

4.2 《维修服务单》

4.3 《维修记录表》

5、参阅文件、资料

5.1 《维修操作规程》

5.2 《六要八不准规定》

5.3 《维修服务规范用语》

5.4 《维修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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