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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91

设备管理规程

第1篇 设备管理规程

1.管理方针

1.1设备管理目标:对工区各类设备进行适时的维修,保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降低设备的运营成本,提高设备的综合效能。

1.2设备管理范围:对工区各类型设备,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管理,以求获得设备使用寿命综合效能的提高。

1.3设备管理职责、宗旨:工区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及修理备件工作,操作工负责设备按章操作和日常工作保养。

宗旨:在不影响设备运转率的前提下,稳扎稳打创造生产效益,降低设备维修成本,保证质量,安全性、维修性等因素,从预防维修出发,认真做好备件的维护工作。

2.设备管理工作程序

2.1设备的使用:对生产设备运行执行“定人、定机、定岗”的原则。指定设备运行的负责人、操作人、维修人。

2.2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上岗前的三级(矿、车间、班组)培训和定期的技能培训,设备操作人员做到“四懂”:懂结构、懂性能、懂原理、懂用途;“四会”:会操作、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并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2.3设备的“三人”负责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按《设备操作维护规程》的6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要求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调整好设备各转动间隙,定点、定时、定量、定质进行设备润滑,预防和消除“六源”(污染源、清扫困难源、危险源、故障源、缺陷源),保持设备的良好技术状况。

2.4设备的检查与修理,对生产设备、要求实施钳、电工“日常巡查、月度小修、年度检修”的检查修理制度。

工区设备管理员对钳、电工做好设备日常巡检记录,设备在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应随时跟踪检查,工区技术人员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根据故障程度的大小适时安排维修计划,必要时进行紧急维修处理,属疑难故障报设备科分析处理。

3.设备事故管理

3.1设备发生事故后,立即向设备科、安全科、生产科报告。

3.2设备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原因,严肃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发生。属人为责任事故的,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工区做好设备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

4.交接班制度

4.1必须坚持在现场交接班,做到“口对口、手对手、你不来、我不走”。

4.2交接双方共同检查作业环境和设备,凡现场和设备发生新的变化,交班者必须向接班交待清楚。

4.3凡本班能够处理的隐患一律不准交下一班。本班未处理和需要下一班处理的隐患,交班者必须当面交待清楚。

4.4运转设备运行状况,必须建立交接班记录本。把各项交接班事宜,全部清楚填写在交接班记录本中,交接人共同签字。交接班记录本认真保存不得任意损坏和丢失,以备查用。

第2篇 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程

1.0目的

规范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良好运行。

2.0范围

适用于**所辖物业区域内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0职责

3.1值班人员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的巡视、监控、记录。

3.2给排水技工具体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3维修部主管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4.0工作内容

4.1巡视监控。

4.1.1值班人员每日巡视一次园区水泵房设备设施(包括机房、水池、水箱等),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记录。

4.1.2每周巡视一次园区内主供水管上闸阀以及道路上沙井、雨水井。

4.1.3巡视监控内容如下:

a.水泵房有无异常声响或大的振动;

b.电机、控制柜有无异常气味;

c.电机温升是否正常(应不烫手),变频器散热通道是否顺畅;

d.电压表、电流表指示是否正常,控制柜上信号灯显示是否正确,控制柜内各元器件是否工作正常;

e.机械水压表与pc上显示的压力是否大致相符,是否满足供水压力要求.

f.水池、水箱水位是否正常;

g.闸阀、法兰连接处是否漏水,水泵是否漏水成线;

h.主供水管上闸阀的井盖、井裙是否完好,闸阀是否漏水,标识是否清晰;

i.止回阀、浮球阀、液位控制器是否动作可靠;

j.临时接驳用水情况;

k.雨水井、沉沙井、排水井是否有堵塞现象。

4.1.4值班人员在巡视监控过程中发现给排水设备设施有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详细地汇报给系统工程师,请求协助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

4.2给排水设备设施异常情况的处理。

4.2.1主供水管爆裂的处置:

a.立即关闭相关连的主供水管上的闸阀;

b.如果关闭了主供水管上相关联的闸阀后仍不能控制住大量泄水,则应关停相应的水泵;

c.立即通知客户服务部及系统工程师,系统工程师组织人员抢修;客户服务部负责通知相关用户关于停水的情况;如属市政给排水应立即通知供水公司抢修。

d.如地下水管爆裂,系统工程师应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尽快挖出所爆部位水管;

e.供水管所爆部位修复后,由给排水技工开水试压(用正常供水压力试压),看有无漏水或松动现象;

f.确认一切正常后,对检修现场进行清理或回填土方,恢复原貌。

4.2.2水泵房发生火灾时按《火灾、火警应急处理程序》处置。

4.2.3水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关掉机房内运行的设备设施并拉下电源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系统工程师,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漏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后,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投入正常运行。

4.2.4因设备故障等原因出现紧急停水时,应立即按《紧急停水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4.3水泵房管理。

4.3.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水泵房,若需要进入,须经系统工程师同意,在给排水技工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水泵房,同时在《设备机房外来人员入室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4.3.2水泵房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4.3.3水泵房内应按规定备齐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方便、显眼处。水泵房严禁吸烟。

4.3.4每周打扫一次水泵房卫生,清洁一次水泵房内的设备设施,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3.5水泵房内内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

4.3.6水泵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值班人员保管,借用须登记。

4.4交接班要求。

4.4.1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

4.4.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交代,并查看相关记录,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方可接班。

4.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班:

a.上一放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接班人未到岗;

d.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4.5值班人员应将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环境温度、电压、水压)及运行状况完整、规范地记录在《水泵运行日检表》内。每月的3日前由维修主管将上月记录整理成册后交部门资料室存档,保存期为二年。

5.0相关文件

5.1《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

5.2《火灾、火警应急处理程序》

5.3《紧急停水处理程序》

6.0记录表格

6.1《水泵运行日检表》

第3篇 轻烃制气设备维护安全管理规程

轻烃燃气是一种优良环保的气体燃料,轻烃混空燃气设备如使用不当会造成着火及人身窒息的严重安全事故。为规范设备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程。

一、轻烃置气设备房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严禁在设备房及周边使用手机、吸烟。

二、设备房及周边严禁一切火源及热源,严禁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操作。

三、设备房内外各配备两只干粉、二氧化氮灭火器。如有蒸汽可设消防蒸汽灭火。

四、设备房禁止堆放物品,保持设备房安全通道畅通。

五、设备应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管理及专人操作,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对设备及油料的安全管理与操作规程全面了解,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操作人员应每天填写设备运行情况记录。

六、检修维护作业时必须2人以上,1人作业,1人监护,作业人员应轮换操作。在没有对设备油气进行处理时,必须采用防爆工具。严禁金属敲击,以免产生火花。

七、操作、维护人员需穿戴防静电工作服,设备房配备自吸过滤式防护面具、橡胶耐油手套。

八、定期巡查、分析设备房及周边潜在的安全隐患。

九、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

十、维护要求及注意事项

1、设备进、出口阀门开关灵活连接部件紧固,运动部件平稳无异响、过热、泄漏及异常振动等。

2、现场压力、温度等一次仪表正常,各运行参数应在规定范围。

3、运行压力、温度、密封、润滑、加热和通风系统无异常。

4、按照鼓风机说明书要求定期检查是否缺润滑油及轴承黄油。

5、每周进行一次储罐排凝,操作人员应配带自吸过滤式防护面具打开设备房通风装置,保持空气流通,排凝时应做好现场监护,检修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凝液排除后及时关闭阀门。

6、定期检查防雷设施、防静电装置。

7、设备房应常配肥皂水,定期检查设备油气管线接头、阀门、软管等部位,查看有无漏气,切忌用明火、热火检漏。如发现有气泡冒出或有然气气味时,要关闭所有开关严禁火种,包括电灯开关,保持通风,并立即通知专业人员排除。

第4篇 设备使用前安全管理规程

设备使用前的安全管理

多数设备事故或由设备引发的人身伤亡事故都发生在使用阶段,因此设备使用的安全管理在整个设备的安全管理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设备使用过程的管理包括:建立各种设备管理制度、作业和管理人员的培训等。

1.建立设备管理制度

(1)各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如设备安全检查制度、维护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

(2)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设备润滑卡片。

(4)其他技术文件。

2.操作人员培训

操作人员的培训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新上岗人员与“三级”安全教育的岗位安全教育相结合,主要要求与内容包括:

①各种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

②本岗位使用的设备的性能、结构、技术规范;

③设备的操作方法、安全操作规程;

④设备维护保养知识;

⑤异常情况处理常识。

(2)使用新设备的员工除了应掌握(1)中所列内容以外,员工对于新设备还应了解或掌握以下内容:①新设备的结构、性能;

②设备的危险部位及防护措施;

③掌握维护保养周期和方法;

④异常情况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5篇 消防设备管理、检查与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消防各系统属遥控、连锁自动装置,故在操作前必须观察各个系统是否设置在自动位置。

2、 首先观察各系统电源信号是否正常。

3、 各系统的安全操作方法如下:

3.1、 烟感系统:当发生火情报警时,确认楼层后,首先通知保安人员到报警层观察,同时与该层人员及时取得联系。若为火险立即按灭火作战方案处理,若为误报,请保安人员将区域报警进行复位,后将值班室内的集中报警器复位。

3.2、 防火卷帘门系统:当群楼发生火警时,根据失火方位及火热大小,可采取隔离法,及降落相应的防火卷帘门,值班员可根据现场报告情况遥控降落,就近人员也可击碎报警按钮降落,若以上两种情况都不能降落时(观察卷帘降落信号灯),可速派消防维修人员到当地打开锁匙开关强迫降落。

3.3、 排烟系统:发生火灾时,值班员遥控打开该层及其上下层的排烟阀。若失控时,通知人员就地打开该层的排烟阀,这是排烟风机自动启动,启动信号灯亮。若风机不能自动启动,速转入手动位置启动,仍不能启动时速派人到风机房内强行启动。

3.4、 加压送风系统:根据火灾的不同方位,迅速打开相应的加压风机,启动信号灯亮,若失控时可派人到风机房进行手动操作。

3.5、 消防栓系统:该系统是救火的主要设备之一,当进行该系统操作时,时刻监视该系统的消火栓报警信号。当灭火人员打碎就地的报警信号,消防中心得到该消火栓的报警按钮后,这是相应的消火栓泵自动启动,启泵信号灯亮。若不能自动启泵时,应立即转入手动位置启动,仍不能启动时,速与水泵房人员联系,或派人到泵房强行启动。

3.6、 花洒系统:当某层发生火灾时,失火部位的花洒喷淋头爆破喷水,该层的水流指示器动作,监控中心得到该层的报警信号。值班员观察水位信号,水位降到下限,花洒泵自动启动,相应的启泵信号灯亮。若不能自动启泵时,立即转入手动位置启动,仍不能启动时速派人到泵房强行启动。

3.7、 紧急广播遥控设备操作说明

当需要启动紧急广播时,请严格按以下步骤操作:

(1) 将消防控制室中紧急广播设备的搬把开关置“on”位置。

(2) 按下“f1”键,“叮咚”响声后便向被选定的区域播出。

(3) 按下“stop”后再按下“f2”键。当磁带机中放入有关消防疏散的磁带后,该带便将如何进行人员疏散的内容不断向预选定的区域播出。

(4) 按“f3”键,此时,磁带机输出的有关人员疏散内容和消防指挥员现场指挥的信号并存同时播出。

(5) 如认为磁带信号妨碍现场指挥,可按下“stop”后按两下“f4”键,于是被选定的区域中只有现场指挥员的命令可播出,其它信号一概终止,使用完毕将第(1)项中各开关全部复位。

四、 操作完毕后,时刻观察各个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五、 火灾扑灭后,要进行事后工作,即所有系统要复位,对所有系统的设备进行检修。

六、 事故后要详细整理记录资料,总结操作经验。

第6篇 工程部设备维修管理规程与细节要求

小区工程部设备维修管理规程及细节要求

1.0目的

制定小区设备设施维修管理制度,确保物业管理小区所辖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所辖的所有小区设备设施。

3.0职责

3.1工程主管全面负责小区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3.2工程维修领班具体负责小区设备设施巡视工作的组织与落实;

4.0程序内容

4.1各设备责任工程师负责设备维护计划的制定,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的维护计划的实施。

4.2设备维护保养分为四个方面:

4.2.1日常维护保养。指设备操作人员所进行的经常性的保养工作。主要包括定期检查、清洁和润滑,发现小问题及时排除,及时作好坚固工作以及必要记录等

4.2.2一级保养。由设备操作人员与设备维修人员按计划进行保养维修工作。主要包括对设备进行局部解体,进行清洗、调整,按照设备磨损规律进行定期保养

4.2.3二级保养。指设备维修人员对设备进行全面清洗、部分解体检查和局部修理,更换或修复磨损件,使设备能够达到完好状态的保养

4.2.4设备点检,指根据要求用监测仪表或人的感觉器官,对设备的某些关键部位进行的有无异状的检查。通过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可以及时发现设备的隐患,避免和减少突发故障,提高设备的完好率

4.3设备计划性检修规程

4.3.1检修计划包括年度计划、月度计划;检修包括大修、项修、小修和改善维修。将设备检修的类别性同时间的计划性有机地结合起来,构成计划性检修。

4.3.2工程部根据设备的运行特点,详细地制定并严格地执行检修计划,制定和修订切合实际的检修周期和检修定额。

4.3.3根据设备的检修周期及设备运行检查中发行的问题,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报工程部审批备案,列入设备管理考核项目。

4.3.4设备大修要拟出大修方案。包括:检修内容、质量要求、资金费用、工程进度、人员安排、备品备件、特殊工具、安全措施等,填写《设备大修、改造审批表》。

4.3.5计划性检修的实施,按计划使用材料、配件,避免浪费,严把质量,每道工序都有质量检查,文明施工,专用工具要精心使用、维护,做到完工后保持现场的清洁。

4.3.6特种设备的维修,除按检修程序和方案执行外,还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管理规定。

4.3.7竣工验收工作。包括由工程部协同物管公司,根据修理任务书所提的项目、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验收,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试运行一定的时间工作正常,填写检修竣工报告。

4.3.8设备检修过程中所需的各种技术资料、技术文件、要有健全的领用管理制度,设备大修、中修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和交工资料,并交工程部归档。

4.4设备外协维修管理制度

4.4.1工程立项

a)工程部专业人员根据小区各种设施的现状情况的需要,提出设备外协维修的报告。

b)报告中应说明设备的部位、名称、维修更新的内容,以及预定维修时间、所需资金的概算和技术方面的可行性分析等上报管理处讨论审批。

4.4.3设备维保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

a)根据各分布设备的品牌,相应的维保原则上与原厂家立定。招标工作应在完成本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概算后进行,就拟建的设备维修提出招标条件,投标单位提出自己完成设备维修的各项保证。

b)管理处从中选择够资质等级、工期短、造价低、质量好和信誉高有实力的外协单位前来中标,并综合评比三家以上的单位,从中选优的原则。

c)整个招标工作应在公平、公正、平等、有序的情况下进行,以达到缩短工期、确保质量、降低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的目地。

4.4.4签订承包设备维修工程合同及相关协议书

合同内容应包括施工的工期、技术要求、预算造价、付款要求及施工进行当中不可预见问题的处理方法等内容,并同时与之签订《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和有关管理条约。

4.4.5施工中的管理

a)工程部应派专人进行全程跟踪,掌握相关的维修施工技术,做好维修施工记录,收集整理相关技术资料归档。

b)施工维护管理、竣工验收、工程预算、项目移交等工作内容,并协调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设专人负责,明确任务,做到责任到人。

c)做好施工中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一切技术和质量问题。

d)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做好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以确保施工质量、工期的落实。

4.4.6工程的竣工验收决算

a)设备维修项目的验收工作应先由施工单位、或质量监理单位自验自改,尤其是隐蔽

工程项目的验收极为重要。对不符合设计质量要求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做出纪要,并责成维保单位限期整改。

b)由工程部做最后的验收并签字。

---竣工决算书应根据工程项目实际发生的工程内容计算,按合同所签定内容及工程预算有关规定,由专业工程核算人员、财务人员分别进行核算,并对工程项目组做完最后的全面审计得出结果。

---经管理处审批后为最终工程造价的决算。

4.5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4.5.1维修档案属工程档案的一部分,由工程部统一管理。

4.5.2设备维修档案按强电、弱电、机管、装修、用户单元内设施分类。

4.5.3用户单元维修档案用标签按不同档案分开,其他档案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

4.5.4文员根据返回工程部的维修单每天填写维修档案记录表,并录入电脑中已设置密码的“维修管理”项目。

4.5.5文员每天核对发出和返回的维修单,将有关内容如实录入维修档案记录表,如发现不符马上追查原因。

4.5.6文员每月对维修档案记录表、维修单等进行整理、并分类归档。

4.5.7维修档案作为评估小区设备运行情况和用户室内设备状况的根据,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为一年,重大维修项目保存期至少为两年。过期档案由总工程师、系统工程师组成的鉴定小组统一审定后销毁。

5.0相关文件

6.0记录

6.1《工程部维修班日志》

6.2《设备设施维修工作记录表》

6.3《对外委托设备维修审批单》

第7篇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标准管理规程

一、目 的:建立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规范,保证电气设备操作及人身安全。

二、适应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电气设备(包括配电箱、开关柜、操纵台、电机、电缆、电力变压器等配电设备)的安全操作管理。

三、职 责:有关部门领导、设备管理员、机电维修人员、设备操作人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四、内容和要求:

4.1 电气设备包括:配电箱、开关柜、操纵台、电机、电缆、电力变压器等配电设备。

4.2 全公司电气设备必须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符合本公司规定。

4.3 电气设备完好标准:

4.3.1 主要技术性能达到国家标准,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4.3.2 操作和控制系统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3.3 设备运行良好,绝缘强度及安全防护装置符合电气安全规程。

4.3.4 电气设备通风、冷却系统,效能良好。

4.3.5 设备内外整洁,润滑良好。

4.3.6 无漏油、漏电、漏水现象。

4.4 对主要电气设备,制订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维护检修规程、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4.5 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有上岗操作证,配电设备操作人员、电气维修工应有本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工证(高压电工、低压电工)。

4.6 电气设备要每月进行一次清除灰尘、油污等保养工作,生产技术部每月进行一次电气设备安全检查,发现电气设备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电力设备每年安排一次预防性检修,更换老化元件。

4.7 电气设备安全检查内容:

4.7.1 根据电气设备完好标准内容进行检查。

4.7.2 电气设备绝缘性能,电气保护装置可靠性(包括:继电保护装置、避雷针、接地装置、接零保护等)。

4.7.3 全公司各级配电室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是否配有灭火器等电气安全用具(电气设备用干粉灭火器)。

4.8 公司配电室操作人员每天定时检查公司内变配电设备,填写设备运行记录,严格遵守各种设备管理规程,保证电气设备安全可靠的运行。

4.9 对于临时用电设备、临时线路、临时开关等,均应符合安全用电规定,指定专人管理,使用完毕后立即拆除。

4.10 对于保健品制造工艺中易燃易爆岗位,应选择防爆电气装置(如电动机、开关、继电器等),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第8篇 工程部测量设备管理规程

为确保测量设备的能力满足使用要求,特制订本规程。

1.0程序要点:

1.1测量设备的范围:

维护和检修设备用的。

1.2测量设备配置的要求。

1.3数量满足使用需要。

1.4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和精度等级满足被测对象精密度、准确度的要求。

2.0测量设备的采购

2.1工程部主管应根据测量设备的现状和需要,提出采购计划或申请,经管理处经理审核,500元以上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进行采购。

2.2采购计划或申请应详列所需采购测量设备的下列资料:

a) 名称、型式或型号、规格、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精度等级;

b)数量、该产品的标准代号(尽可能做到)、用途、参考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名称。

2.3行政人事部应严格按采购资料进行采购,如有变动,应事先征询管理处经理的意见。

2. 4测量设备采购进公司后,应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工程部主管应核对实物是否与所申报采购资料相符,并核查验证包装、外观及所带证明、证件。

3.0测量设备的管理

3.1工程部主管负责管理测量设备,其职责为:

a)建立测量设备台帐,其内容包括;出厂编号、公司编号、名称、型式或型号、量程参数、精度等级、生产厂家、数量、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开始使用日期等唯一性标识和可追溯性资料,并随测量设备的变化而保持台帐的可用性和可追溯性;

b)对测量设备逐一进行编号标识,其要求为:

--采用符号和顺序进行编号,示例如下:

c h - 01

该类测试设备的顺序号,用阿拉伯整数

移动使用测量设备(装置符号)

测量尺寸用(类型符号)

--符号规则如表一:

装置符号h移动使用测量设备

g固定装置上的测量设备

类型符号c测量尺寸的测量设备

d测量电参数(如电压、电流、电阻、电功率)

z测量重量用测量设备

p测量压力、真空度用测量设备

本表未作规定的,由专职管理人员依据上述原则予以规定;

--标识方法应按方便、适用、可行、易于观察的原则进行,一般采用色彩(如红、黄色)的不干胶编号后粘贴于测量设备适宜部位的方法实施。

c)规定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根据其使用频率及测量设备精度等级确定,如表二:

测量尺寸的校准周期为二年

测量电参数的校准周期为二年

测量重量的校准周期为二年

测量压力的校准周期为一年

装于设备上,但不能拆卸的测量设备随设备大修时进行校准

法规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测量设备

按法规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校准周期进行校准

d)按确定或规定的校准周期将测量设备委托国家授权的计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校准,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e)对测量设备的使用、停用、报废及校准标识的保持进行检查、监督或办理相关手续。

4.0测量设备的使用

4.1工程部主管应确保测量设备(原安装于机械、电气设备上的除外)在使用前(含采购进入公司的)均经过了校准,且校准结论满足使用要求。

4.2使用人员应熟悉测量设备的使用,正确、合理、按规定选择和使用测量设备,并确保在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4.3使用人员在调整测量设备时,应防止由于调整不当,而使校准状态失准。

4.4当发现测量设备失准时,应对已测量或计量的结果进行复查,消除由于失准可能造成的影响。

4.5测量设备的保管防静电环境应适当,不应与工具、刀具、原材料和零配件混放,防止丢失、碰磕、损失、失准、锈蚀。

5.0测量设备的限制使用和报废

测量设备经校准后判定为不合格的区段或范围,工程部主管应限制不得在不合格区段或不合格范围内使用,这种限制应以适当的形式通知到所有使用该测量设备的人员,并在设备的适当部位或存放处或包装物上明确予以标识。无法限定区段和范围的,可送有关单位检修,检修后经校准合格方允许使用,无检修价值的予以报废。报废应办理相关手续,500元以下由工程部主管批准,500元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6.0校准的委托

6.1如公司无校准设备、标准物及专业人员,即无能力进行校准,凡需校准的测量设备一律委托国家授权校准单位进行校准。

6.2工程部主管在委托校准时,应将送交校准设备的使用量值范围列入委托中,并请校准单位在校准报告/记录中列出所使用校准设备型号、环境温度、校准判定依据的国家标准代号。

7.0工程部主管应长期保存测量设备台帐、校准记录、限制使用或报废测量设备的审批单。

第9篇 小区质量保修阶段工程和设备管理监控规程制度

小区质量保修阶段工程和设备管理监控规程

1.0目的

为入伙后房屋、设备设施进入免费保修阶段提供操作指引,以便及时处理客户报修和确保各类设备设施正常安全运行。

2.0范围

适用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其下属的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称地产、物业)。

3.0职责

3.1物业公司负责编制、发布和修订本工作规程。

3.2地产公司工程部负责对入伙及保修阶段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3.3地产工程部负责监督、督促各施工单位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工作。

3.4地产对保修期内的房屋和设备质量问题承担管理责任。

3.5物业公司负责在保修阶段对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巡查。

4.0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方法

4.1.1地产在入伙前,需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工程质量返修的管理办法。目前工程质

量返修问题的处理主要有两种方式:a、由地产直接负责跟进处理;b、地产委托物业代理跟进服务。

4.1.1.1由地产直接负责跟进处理

1)物业任一部门接到客户反映的工程质量问题时,须予以记录,并反馈至地产相关部门;

2)地产相关部门通知施工方并会诊、约定维修时间,跟进、验收、交付、记录等,并将处理信息反馈给物业,以便协助处理和跟进;

3)地产工程部每月需统计并填报《工程质量保修记录表》,并报地产总公司;

4)在处理过程中,积极与客户进行沟通,防止问题的升级。

4.1.1.2地产委托物业代理跟进服务

1)地产与物业在入伙前签订工程返修委托代理合同或施工方、地产、物业签定三方协议,明确工作方法及相关责任;

2)为物业便于管理,地产并将施工方的保证金转至物业直接管理。物业内部须制订保证金的扣罚审批流程,并将扣罚标准通知施工方;

3)物业负责受理业主报修、联系施工方会诊、约定维修时间,跟进、验收、交付、记录等工作,物业服务中心指定工程维修助理负责处理工程质量问题,

4)服务中心接到工程质量问题时,须进行记录,并开具《房屋返修工作记录单》,交工程维修助理负责处理。

5)工程维修助理联系业主进行现场查看,并将查看结果记录在《房屋返修工作记录单》上。如查看结果为业主误报或业主自身原因造成,无须维修或业主自行解决的,工程维修助理将《房屋返修工作记录单》进行存档。

6)确认为工程质量问题,工程维修助理通知施工单位负责人安排返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制定返修方案填写在《房屋返修工作记录单》上,并签名确认。

7)如保修单位不履行责任,或多次返修不成功的,由物业制定返修方案,安排返修,并填写扣款通知单交返修单位确认。

8)如为小修项目(五金配件、门窗配件等),返修完毕后,工程维修助理需对业主进行回访,并将回访结果的填写在《房屋报修登记表》的备注栏。如较大维修,工程维修助理需与业主商定维修时间,与施工队进行现场交底,并与施工队负责人在《房屋维修任务书》上签名确认。工程维修助理安排施工队进场维修。维修完毕后,工程维修助理随即进行初验,合格后会同业主、施工队负责人进行验收,并请业主在《房屋返修工作记录单》上签名确认。

9)工程维修助理每月需汇总填报《工程质量保修记录表》报地产工程部。

10)工程维修助理将返修资料归档。

4.1.2对于业主反映的普遍公共设施配套等问题,由物业提交专题报告报地产,由地产负责处理。

4.2设备保修期内的管理工作

4.2.1地产与物业按照《新建物业接管验收指引》,办理验收手续,对部分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未明确的设备设施免费维保的管理工作可一并交接给物业,同时对供应商保证金的扣罚流程共同进行确定。

4.2.2为在接管初期设备设施免费维保期内对施工或安装单位的维保工作进行有效监控,地产应确保移交时,提供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的合同复印件、维保作业计划、维保期限及内容和其它服务承诺的复印件,设备设施供应商及安装单位的联系人、电话、地址等资料。

4.2.3物业应制定各类设备的保养作业指导书,包含对保修期内的设备设施的维修、保修监督工作,并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填写相关质量记录。

4.2.4保修期内是由安装单位/供应商进行日常保养维修的,服务中心应按照维保方提供保养计划,将维修方每次到现场进行保养的情况记录在《服务供方设备保养维修记录表》上,并将日常出现的故障和服务不及时等情况在记录表中记录。

4.2.5电梯保修期结束后如物业公司仍须分包给社会专业公司维保的,物业公司应在电梯保修到期前二个月,着手准备供方的评估工作,确定有资格的合格供方。

4.2.6对于保修期内的各类设备,在出现或发现故障和问题时,服务中心应及时通知安装单位处理,如影响到业主使用的,应同时做好防范措施。服务中心将故障及处理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在《保修期内设备故障处理记录表》,报送物业公司和地产公司相关部门。

5.0支持性文件

qp-15-02工程质量和设备保修协议书

6.0质量记录

qp-15-01-f001保修期内设备故障处理记录表

qp-15-01-f002服务供方设备保养维修记录表

qp-15-01-f003工程质量保修记录表

qp-05-01-f008房屋返修申报表

qp-05-01-f009房屋返修处理登记表

第10篇 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程

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一、起重机械设备的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1.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是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汽车、履带、轨道和轮胎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蓝、物料提升机等。建筑施工企业制造、租赁、安装、使用、维修、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本规定。

3.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核准审批安装资质,培训考核操作人员,办理登记使用手续。

4.起重机械的租赁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租赁单位和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负责。

二、起重机械的租赁

1.从事起重机械租赁的单位,应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租赁单位出租起重机械应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并与承租单位签订设备使用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2.租赁单位不得购置、出租:

①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

②属国家明令淘汰,规定不准再使用的;

③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和维修价值和经检验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3.租赁单位起重机械档案内容主要有:

①相应的监督检验证明、质量合格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

②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③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④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⑤维修和技术改造资料;

⑥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与累计运转记录。

三、起重机械的安装

1.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装业务。

2.安装单位安装前应具备的资料和手续;

①安装单位的资质证、安装人员的资格证;

②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

③安装方案、安全保证措施;

④安装合同协议书及各方的安全责任;

⑤应急救援预案;

⑥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规定和其它要求;以上资料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审查、工程监理单位,审批并告知施工现场各有关单位后方可进行安装。在安装过程中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有关安全防护措施。

3.安装单位在安装与拆除起重机械前,由安装拆除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建筑工地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专业技术人员监督实施,统一指挥。安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划出警戒区,由专人进行监护。安装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将有关安装工程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和租赁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资料档案中。

4.验收和定期检验。起重机械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技术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自检和调试,自检合格后申请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检验,未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不得投入使用。起重机械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其周期为两年(施工升降机为一年)。包括新设备首次启用;经大修、改造的;若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重大机械事故,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起重机械,应在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使用

1.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不得将未经安全认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投入使用;自行购置的起重机械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首次安装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2.使用中要加强管理,明确责任人,认真落实安全使用制度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3.起重机械的安装、操作、拆除等工作都必须取得主管部门相应的资格的单位和人员完成,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4.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建筑工地起重机械首次启用,使用单位应当在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登记备案时应出具有关资料。

5.事故处理。起重机械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及时报告当地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五、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有关安全技术管理

1.塔吊

1.1塔吊安装与拆卸方案

1.1.1安装与拆卸方案的编制依据:《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1994《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t9426—1999《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

(1)国家有关塔式起重机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规程;

(2)随机的使用、拆装说明书,整机、部件的装配图,电气原理及接线图等;

(3)已有的拆装工艺及过去拆装作业中积累的技术资料;

(4)其他单位的拆装工艺或有关资料。

(5)安装与拆卸方案的审批会签表。

(6)安装拆卸前的安全技术交底书。安装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资料。

(7)安装单位资质证,安装人员资格证;

(8)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

(9)安装方案,安全保障措施;

(10)安装合同协议及各方安全责任;

(11)应急救援预案;

(12)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规定的其它要求。

1.2塔吊的安装与拆卸

1.2.1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安装作业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以防止任何隐患存在,确保安全作业。

(1)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序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2)对所拆装塔式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器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挂靴爬爪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5)拆装作业中的辅助机械,如起重机、运输汽车等必须性能良好,技术要求能保证拆装作业需要。

(6)检查电源闸箱及供电线路,保证电力正常供应。

(7)检查作业现场有关情况,如作业场地、运输道路是否已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8)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事,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9)安全措施应符合要求。

1.2.2拆装作业中的安全技术

(1)塔式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必须在白天进行,如需要加快进度,可在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的夜间作一些拼装工作。不得在大风、浓雾和雨、雪天进行。

(2)在拆装作业的全过程,必须保持现场的整洁和秩序。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以免妨碍作业并影响安全。对放置起重机金属结构的下面必须垫放枋子,防止损坏结构或造成结构变形。

(3)安装架设用的钢丝绳及其连接和固定,必须符合标准和满足安装上的要求。

(4)在进行逐件组成和部件安装之前,必须对部件各部分的完好情况、连接情况和钢丝绳穿绕情况、电器线路等进行全面检查。

(5)在装起重臂和平衡臂时,要始终保持起重机的平衡,禁止只拆装一个臂就中断作业。

(6)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如突然发生停电、机械故障、天气骤变等情况不能继续作业,或作业时间已到需要停休时,必须使起重机已安装、拆卸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已锁固牢靠,所有结构件已连接牢固,塔顶的重心线处于塔底支承四边中心线处,再经过检查确认妥善后,方可停止作业。

(7)安装时应按安全要求使用规定的螺栓、销、轴等连接件,螺栓紧固时应符合规定的预紧力,螺栓、销、轴都要有可靠的防松或保护装置。

(8)在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限位装置和限位器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护链、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

(9)安装作业的程序,辅助设备、索具、工具以及地锚构筑等,均应遵照该机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或参照标准安装工艺执行。

1.2.3顶升作业的安全技术

(1)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并调整好顶升套架导向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2)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1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3)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作业。如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加大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使上下塔身连接牢固。

(4)顶升时,必须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起重臂和其他作业,顶升中如果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如短时间内不能排除故障,应将顶升套架降到原位,并及时将各连接螺栓紧固。

(5)在拆除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连接螺栓(销子)时,如出现最后一处螺栓拆装困难,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6)顶升时,必须确认顶升撑角稳妥就位后,方可继续下一个动作。

(7)顶升工作中,随时注意液压系统压力变化,如有异常反应及时检查调整。还要有专人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

(8)顶升到规定高度后,必须先将塔身附在建筑物上,方可继续顶升。

(9)拆卸过程顶升时,其注意事项同上。但锚固装置决不允许提前拆卸,只有降到附着节时方可拆除。

(10)安装和拆卸工作的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预紧力紧固,顶升套架导向滚轮与塔身吻合良好,液压系统的左右操作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的电源。

1.2.4附着锚固作业的安全技术

(1)建筑物预埋附着支座处的受力强度,必须经过验算,能满足塔式起重机在工作或非工作状态下的载荷。

(2)应根据建筑施工的总高度、建筑结构特点以及施工进度要求等情况,确定附着方案。

(3)在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时,要通过调整附着杆的距离,保证塔身的垂直度。

(4)附着框架应尽可能设置在塔身标准节的节点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应设斜撑加固。

(5)随着塔身的顶升接高而增设的附着装置应及时附着于建筑物,附着装置以上的塔身自由高度按照塔吊说明书执行。

(6)布设附着支座处必须加配钢筋并适当的提高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7)拆卸塔式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除相应的附着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除附着装置。

(8)遇到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拆除附着装置。

(9)附着装置的安装、拆除、检查及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并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1.2.5内爬升作业的安全技术

(1)爬升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风力超过五级时,应停止作业。

(2)爬升时应加强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的联系,遇有故障及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经排除,不得继续爬升。

(3)爬升过程中,禁止进行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4)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除塔身底座的支承梁和支腿,并通过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上,同时要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使起重机能承受垂直和水平载荷。

(5)内爬升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一般不得小于3个楼层。

(6)凡置有固定爬升框架的楼层的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做临时加固应搁置起重机底座支承梁的楼层下方两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做临时加固。

(7)每次爬升完毕后,楼板上遗留下来的开孔,必须立即用钢筋混凝土封闭。

(8)起重机完成内爬式作业后,必须检查各部位是否固定牢固,爬升框架是否固定,底座支承梁是否紧固,楼板临时支撑是否妥善等,确认无遗留问题存在,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1.3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3.1起重机的轨道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承载能力:轻型(起重量30kn以下)应60~100kpa,中型(起重量31~150kn)应为101~200kpa,重型(起重量150kn以上)应为200kpa以上;

(2)每间隔6m应设一个轨距拉杆,轨距允许偏差为公称值的1 /1000,且不超过±3mm;

(3)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得大于1/1000;

(4)钢轨接头间隙不得大于4mm,并应与另一侧钢轨接头错开,错开距离不得小于1.5m,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两轨顶高度差不得大于2mm;

(5)距轨道终端lm处必须设置缓冲止挡器,其高度不应小于行走轮的半径。在距轨道终端2m处必须设置限位开关碰块;

(6)鱼尾板连接螺栓应紧固,垫板应固定牢靠。

1.3.2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小于c35;

(2)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1000;

(3)埋设件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厂说明书要求。

1.3.3起重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轨道基础两旁、混凝土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与基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3.4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1.3.5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起重机,塔身上禁止悬挂标语牌。

1.3.6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断开电源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3. 7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修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1.3.8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装要求进行,并应保持起重机的平衡。

1.3.9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1.3.10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1.3.11在拆除因损坏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机时,必须按照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

1.3.12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荷载情况下,塔身的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1.3.13装有上、下两套操作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3.14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3.15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缓就位速度作业。

(1)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2)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3)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加固;

(4)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5)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6)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7)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有专人负责;

(8)轨道式起重机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1.3.16作业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不应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3.17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升降作业过程中,必须由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线,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3)升降时,必须调嘶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必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4)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5)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作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1.3.18起重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1.3.19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1.3.20每月或连续大雨后,应及时对轨道基础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轨道偏差,钢轨顶面的倾斜度,钢轨基础的弹性沉陷,钢轨的不直度及轨道的通过性能等。对混凝土基础,应检查其是否有不均匀的沉降。

1.3.21应保持起重机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

1.3.22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电源电路中应装设错相及断相保护装置及紧急断电并关,电缆卷筒应灵活有效,不得拖缆。

1.3.23起重机在无线电台、电视台或其他强电磁波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与吊钩接触的作业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应在吊钩上挂接临时放电装置。

1.3.24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连接螺栓及道钉无松动,并应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1.3.25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1.3.26使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各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1.3.27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连接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1.3.28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正常运转,有无噪音及异晌,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3.29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1.3.30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1.3.31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3.32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1.3.33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3.34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3.35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2.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

2.1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安装拆除方案

2.1.1安装拆除方案的编制依据:《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起重机械设计规程》gb/t3811-83《建筑卷扬机》gb/t1995《起重机械规程》gb6067-85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的使用说明书

2.1.2安装拆除方案的内容:

(1)工程概况作业条件。

(2)安装前的准备:①合理确定安装位置②安装材料准备③做好安装人员的组织工作④按照说明书基础图(设计)制作基础。

(3)安装前的检查:基础、附墙架、缆风绳、地锚。安全保护装置:安全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上极限限位器、下极限限位器、吊笼安全门、缓冲器、通讯信号装置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4)安装、拆除的程序方法和要求;井架物料提升机的安装程序是;将底架按要求就位→将第一节标准节安装于标准节底架上→提升抱杆→安装卷扬机→利用卷扬机和抱杆安装标准节→安装导轨架→安装吊笼→穿绕起升钢丝绳→安装安全装置。物料提升机的拆卸按安装架设的反程序进行。

(5)安全技术措施

2.1.3方案的审批会签表

2.1.4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书

2.1.5安装使用和使用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应具备的资料:

(1)安装单位资质证、安装人员资格证

(2)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

(3)安装方案、安全保证措施

(4)安装合同及各方安全责任

(5)应急救援预案

(6)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规定的其他要求。

2.1.6安装后自检验收表

2.1.7甲乙双方互检检查验收表

2.1.8报主管部门后的检查验收记录

2.1.9主管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和有关资料

2.1.10定期检查的记录表

2.2物料提升机(龙门架)安装与拆卸升降机的安装位置要视现场条件及设备情况而定,要尽量远离架空线路并保持在规定的安全距离以外。升降机运行时险情较多,应避开施工现场人员活动频繁的场所。

2.2.1龙门架的安装顺序

(1)将底盘放置在基础上与基础预埋螺栓紧固,吊篮放置在底盘中央。

(2)安装方柱底节,每安装两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m)要做临时固定,采用临时缆风绳要使用钢丝绳,节点及支承点要用螺栓联结,不能用铅丝绑扎。

(3)两边立柱安装应交替进行。节点螺栓规格必须按孔径选配,不得漏装,发现孔径位置不当时,不能随意扩孔,更不能以铅丝绑扎代替,以免节点松动变形。

(4)安装标准节时应注意导轨的垂直度,导轨相接处不能出现折线和过大间隙,防止运行中产生撞击。

(5)立柱组装到预定高度时,安装天梁。

(6)施工现场条件许可时,可在地面组装,然后整体吊起,以减少高处作业。由于设计架体时,只考虑施工时的受力情况,所以在整体搬起之前,应对两立柱及架体做临时加固,以增强节点和立柱的抗弯能力。

(7)整体吊装之前要在架体顶部系好缆风绳。选择吊点时应按照原图纸规定位置,起吊过程中注意观察立柱的弯曲变形,防止节点损坏。

(8)龙门架吊起后要进行初步校正垂直度,并紧固底脚螺栓和缆风绳,待一切工作就绪后,才能放松起吊索具摘除吊钩。

2.2.2拆除架体。

(1)架体拆除前,必须察看施工现场环境,包括架空线路、外脚手架、地面的设施等各类障碍物、地锚、缆风绳、连墙杆以及被拆除架体各节点、附件、电器装置情况,凡能提前拆除的尽量拆除掉。

(2)制定拆除方案,确定指挥人员,工作开始前应划定危险作业区域。

(3)分节拆除架体工作应注意两点:第一,被拆除构件不能乱扔,防止伤人;第二,拆除后架体的稳定性不被破坏。如附墙杆在拆除前,应加设临时支撑防止变形;拆除各标准节时,应防止失稳。

(4)整体拆除前,应对龙门架立柱及架体进行加固(方法同整体安装),将吊钩挂在拉紧索具,使索具及吊钩钢丝绳成垂直位置(防止起吊时架体位移),再将底盘连接螺栓松开,最后将缆风绳与地锚连接处松开,拆掉附墙杆件,慢慢放倒架体。

第11篇 物业设施设备管理规程制度

目的

通过对设施设备的管理,使所有机电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处于完好状态,满足服务的要求

工作范围

1. 供配电系统设备: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发电机组、电气“三箱”(动力配电箱/柜,照明配电箱/柜,控制箱/柜)。

2. 给排水系统设备:各类给排水水泵、加压气罐及其附属设施、各类阀门。

3. 消防系统设备:电消防设备、水消防设备(消火栓及喷淋系统)、co2气体灭火设备、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疏散指示。

4. 电梯设备:各类电梯及其附属设备。

5. 弱电系统设备:电视、电话系统设备、无线电对讲系统设备、智能化系统设备(楼宇对讲、闭路监视、防盗报警、门禁、停车场设备等)。

6. 通风系统设备:通风设备及其附属设备。

工作项目

1. 设备的接管验收按照《物业接管验收管理规程》执行。

2. 设备的标识

① 所有的设备房须标识其名称及责任人姓名(或代码)。

② 所有设备按套或单机悬挂《设备卡》,标识该设备的技术参数及标识其设备编号等。

③ 对故障设备须悬挂“待维修”或“维修中”告示牌。

3. 设备档案管理

① 管理处负责建立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及图纸档案,负责建立《设施设备台账》。

② 工程维修中心负责指导、监督各管理处设备档案的管理工作,并对重要的设备资料做备份。

4. 设备的运行

① 设备按不同系统划分责任区域,责任区域内确定责任人。

② 维修主管负责监督相关责任人做好设备的运行管理。

③ 值班室/巡逻值班员负责将监控/检查到的异常情况,及时通知设备责任人或主管处理,并做好记录。

④ 工程维修中心对各管理处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督查。

5. 设备的维修

① 设备维修须填发九千记录表格,重要设备或影响范围较大的维修项目,须办理《工作联系单》。

②在运行监控或维修保养中发现的可以在短时间内排除的一般故障,维修期限应不超过8小时,若超过8小时,应及时向维修主管报告,请求主管及有关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援,限期解决。

③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或操作人员因违反操作规程引发设备责任事故,维修主管应立即组织机电人员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并及时向管理处负责人和公司领导报告,防止故障或事故扩大。

④ 夜间发生,不影响业主(住户)生活、工作和产生严重后果的机电设备故障,可以在次日进行维修。

⑤需要委外维修的设备,费用在500元以内,维修主管填写《有偿/委托联系单》,报管理处主任审批后执行;费用在500元以上,需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工作项目

5.设备维修

⑥对在保修期内的设备故障,首先通知设备供应商或保修单位,按照原设备订货安装合同或三方签订的《________保修期协议书》上的相关条款执行。

⑦因设备维修或保养须中断系统或设备正常工作的,须提前申报管理处主任审批,并提前24小时通知业主(住户);因突发事件使系统或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的,应在1小时内联系有关部门处理,并向业主(住户)做好解释工作。

6. 设备的保养

①每年12月份,各管理处维修主管对大的维修保养项目,编制下年度《设施设备年度保养计划》;公司工程维修中心根据各管理处的设备状况,负责编制下年度《设施设备大中修(改造)计划表》。

② 水电技工按照各设施设备的检查保养内容、周期及年度保养计划,对各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填写相关检查保养记录表。

③ 分包给专业公司进行维护保养的设备,按照签订的有关维护保养合同执行。

④ 水电技工负责各自责任区内的设备房及其设备外表面的清洁保养,保持环境清洁,无积尘、无积水、无油渍等

⑤公司工程维修中心按照机电设备大、中修(改造)计划,组织相关管理处及人员进行设备的大、中修保养及更新改造,并填写相关记录表格,同时需将主要零部件更换及大中修(改造)情况记录在《设施设备台账》中。

7. 库存设备的管理

①闲置设备和暂停使用设备,由所属部门负责管理,并做好记录。存放地点必须相对集中,保持干燥、通风,并加盖防尘罩,贴上标签。

② 库存设备重新启用前,须经水电技工进行保养后,方可投入使用。

8. 设备的报废

① 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报废:

a) 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设备性能达不到规定要求且不能修复;

b) 因意外灾害或事故使设备损坏严重而无法修复使用;

c) 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将会引发事故且不能修复改造;

d) 维修费用超过原资产净值。

②设备报废由管理处维修主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鉴定、确认,填写《报废单》交管理处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公司领导批准。产权属业主的设备须报请业主委员会讨论批准。

第12篇 物业辖区设备事故管理规程制度-4

物业辖区设备事故管理规程4

1目的

为规范设备事故管理,明确设备事故责任,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内设备事故的管理。

3职责

3.1工程技术部负责设备事故的管理。

3.2常务副总经理负责设备事故的审核。

4管理规程

4.1凡各种设备因非正常原因造成损坏,使精度、性能、功率降低甚至造成停产,以及表面虽未损坏而内伤严重者,均称为设备事故。

4.2设备事故的性质

4.2.1责任事故:因人为原因(如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事故。

4.2.2质量事故:因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等原因而造成的事故。

4.2.3自然事故:因遭受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

4.2.4其他事故:凡不属于上述三类原因的事故。

4.3处理

4.3.1公司发生设备事故后,由设备使用部门报告工程技术部,由工程部负责进行处理并修复。

4.3.2工程部会同设备管理部门对事故进行分析,填写'设备事故报告书',做出处理意见。

4.3.3'设备事故报告书'经由设备管理部门和工程技术部负责人签字后送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批示、处理。

4.3.4设备事故经分析、处理并修复后,工程技术部应计算出实际损失,报送财务部。

4.3.5所有权属于业主的设备,发生事故后,应以'设备事故报告书'的形式由小区管理处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如需动用维修基金进行修复,需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

4.3.6公司发生的各种事故,应由工程技术部在'设备事故登记表'内予以登记。

5记录

《设备事故报告书》

《设备事故登记表》

设备管理规程(十二篇)

1.管理方针1.1设备管理目标:对工区各类设备进行适时的维修,保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降低设备的运营成本,提高设备的综合效能。1.2设备管理范围:对工区各类型设备,正确使用、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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