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监察室岗位职责委员会
1.督促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贯彻执行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情况,督促其依法行政,保证政令畅通。
2.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廉政法规、制度的情况,促进监察对象廉洁从政。
3.监督各行政部门依法执政、照章办事、工作程序的情况,检查和纠正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行为,加强勤政建设。
4.积极开展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监察对象依法从政、廉政勤政意识。
5.受理群众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控告和检举。
6.对招生考试、教育收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仪器设备、大宗物资采购等依法监督。
7.调査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案件,严肃惩处各种腐败行为。
8.完成上级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2篇 纪检监察室岗位职责
1.负责全区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的区管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查处工作,监督、检查各街道、区直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2.综合、协调、指导各街道、区直各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情况。
3.协助委、局领导制订并落实办案计划,协调有关办案工作;对重要案件进行跟踪、督办、检查和反馈;对案件和办案工作进行专题分析和典型剖析,编发案例材料和案件通报。
4.协调办理查报件、阅处件和领导同志的批示件,承担区执法执纪机关联席会议与区委组织部的联席会议的有关工作。
第3篇 审计监察室岗位职责
1.审计监察室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对本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及其经营活动进行审计。
2.对本公司的重大资金运作情况进行审计。
3.对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审计、评价。
4.对各分公司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书进行审计。
5.对本公司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和工程预结算情况进行审计。
6.对本公司的境外机构和全资、合资企业或合作项目的合同执行、资金运作及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7.负责内部审计或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8.负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9.办理本公司主要行政负责人或董事会安排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4篇 执法监察室岗位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各街道、区直各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
2.组织开展全区性或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对发现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进行查处。
3.参与对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行为,重大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的查处。
4.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的执法监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5.负责履行区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职责,组织协调纠风专项治理,对全区及区直单位重点部门的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综合分析,督促指导各街道、各部门开展纠风工作。
6.负责行风监督员的联络协调工作。
第5篇 监察室岗位职责国土资源局
1.监督检查本局及所属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定、命令等情况;根据《行政监察法》规定的范围,对本局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检査。
2.协助本局领导及有关科室,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案件査处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3.监督检查本局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4.督促协助本单位制定本系统、本行业源头治理、惩治腐败的措施。
5.受理对检査、监察对象的控告及申诉、信访举报的调查,调査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6.负责对本局中心工作、热点工作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保证各项人事政策的贯彻执行。
7.完成市监察局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