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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生产副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对生产技术管理和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及采掘接替等工作负责,对矿总工程师负责。
2、负责审核日常生产中的设计图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3、参与矿井生产技术方面的技术论证和技术研讨会,积极推进矿井的科技进步;
4、负责组织采煤、煤巷掘进、巷修等作业规程,巷道贯通、过老空老巷、过地质构造及其它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工作,会审时由生产科牵头,通风副总、地测副总、安全副总、安检科、调度室、通防科、通风区及其它相关单位(必须派专业技术人员或行政主管)参加,会审并签署意见后交矿总工程师审批;
5、负责生产接替、计划的编排,及抽放巷的施工组织,确保抽放地区及抽放时间。
6、负责审签日常生产中不需要会审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采掘生产活动中无措施施工负责。
7、及时协调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对于疑难问题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拿出方案报总工决策。
第2篇 安全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在安全副总经理领导下抓好安全、质量管理和职工培训教育工作。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协助总工程师抓好防火、防尘、防瓦斯工作。
2、负责协助安全副总经理审核职工安全技术、业务培训学习内容,开展职工干部和主要技术工种的安全规程学习。
3、负责协助总工程师研制、试用、审查和推广使用用于安全方面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
4、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标准严格审查。
5、负责监督全矿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的落实。
6、发生伤亡事故时,协助总工程师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认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7、协助安全副总经理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追查和防范措施的制定。
8、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3篇 采掘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煤炭行业的技术规范、标准,对分管范围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保证分管范围安全生产,实现安全工作目标。
2、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工作,对所分管的技术工作行使有关职权。协助总工及有关部门编制矿井远景规划、矿井延深、技术改造等工程的方案设计。
3、负责对设计图、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把关。
4、在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参与制定矿井长远规划,参与编制矿井采掘年、季、月生产计划,保证矿井正常接替。
5、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程和安全措施,负责分管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整体安全素质,落实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奋斗目标。
6、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加强现场管理。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工程质量和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7、积极组织参与科技创新、安全技术革新项目;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实施新技术的引进、转化、推广工作。
8、发生伤亡事故时,协助总工程师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认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同类事故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