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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气瓶运输管理制度
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2.必须配戴好瓶帽、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3.气瓶吊装必须采用防滑落的专用器具进行;
4.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准同车(厢)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准与氧气瓶一起运输;
5.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向一方,垛高不准超过车厢高度,且不超过五层;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6.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在城市的繁华市区应避免白天运输;
7.运输气瓶的车辆,不准在繁华市区、重要机关附近停靠;车、船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准同时离开;
8.沾染油脂的运输工具,不准装运氧气瓶。
第2篇 运输分公司氧气瓶乙块瓶使用管理制度
氧气瓶,乙块瓶使用管理制度,是运输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依据,是规范、管理、指导、强制、氧气瓶,乙块瓶使用规定制订、执行的安全管理制度,来规范单位自身的安全工作,从而建立起单位内部比较完善的气瓶安全管理使用机制。
一、氧气,乙块气属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必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通风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特性是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那么氧气瓶、乙块瓶就必须分库存放。
三、氧气瓶,乙块瓶入库前应经过安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氧气瓶、乙块瓶应当分垛储存,每垛堆放面积不宜过大,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安全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氧气瓶,乙块瓶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出入库,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六、氧气瓶,乙块瓶的阀、表、防护帽、缓冲胶圈应齐全有效,紧固牢,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和开阀门的扳手上均不得沾染油脂。
七、严禁把氧气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运送,不准与易燃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严禁用塔吊或其它吊车直接调运氧气瓶和乙炔瓶。
八、乙炔胶管、氧气胶管不得错装,乙炔胶管为黑色,氧气胶管为红色。氧气瓶不得在强烈阳光下暴晒,使用乙炔瓶时,要固定可靠,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严禁碰撞、敲击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九、氧气瓶和乙炔瓶存储和使用时间隔距离不得小于5米,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间距不得小于10米。
十、氧气瓶和乙炔瓶领用发放必须空瓶换重瓶;存放使用场所应根据安全生产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3篇 运输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1、装车后,驾驶员必须检查车厢门是否关好。
2、气瓶只许向上立放,严禁倒放和卧放,气瓶在车上应妥善地固定。
3、随车应配备消防器材,司机要会熟练使用。
4、运输气瓶回站时,漏气瓶必须装在车厢的后面,不得靠近驾驶室。
5、重瓶车运输途中不准停车,到达供应站后及时卸车入库。
6、运瓶车严禁携带其它易燃物品,车上严禁吸烟。
7、运瓶车右前方明显处悬挂“危险品”黄底黑字的三角旗。
8、行驶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登记。
第4篇 气瓶使用、运输和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1.使用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后,方可使用。
(2)禁止敲击,不得猛烈碰撞、滚抛。
(3)瓶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应用洁净的温水解冻。
(4)气瓶不得靠近热源,氧气瓶、可燃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
(5)使用气瓶时,乙炔瓶与氧气瓶的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并通风良好。
(6)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
(7)夏季要防日光曝晒。
(8)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规定的剩余压力。
(9)气瓶咀、瓶身要严加爱护,严禁沾染油脂。沾有油脂的工具严禁接触气瓶。
(10)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11)气瓶应严格专瓶专用,保护好漆色,并严禁擅自更改。
(12)为避免摩擦生热,发生爆炸,禁止快速开关气阀。
(13)在使用气瓶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三勤(勤检查、勤观察、勤控制)。
(14)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15)气瓶不用时(含作业结来后),要及时戴好瓶帽、防震圈;乙炔瓶和氧气瓶放置的间距不得少于5米,且不能同放一室。
(16)气瓶立放时应有放倒措施,乙炔瓶不得倒放。
(17)气瓶定期进行检验,对气瓶质量有怀疑时应及时送去进行技术检验。
2.运输装卸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佩带好瓶帽、防震圈,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2)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汽车装运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瓶阀端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五层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3)装运气瓶的车辆应有“危险品”标志,车上禁止烟火,运输可燃、有毒气体气瓶时,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
(4)高温季节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曝晒。
(5)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同车运输。
(6)装液化石油气的气瓶,运输距离严禁超过50公里。
(7)气瓶提运人员,要严格遵守贮运规定,要认真负责,积极可靠,并相对稳定。到生产供应单位去提货时,还应遵守对方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3.储存气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灭火器材。
(4)气瓶放置应整齐,佩戴好气瓶帽、防震圈。立放时,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得超过五层(乙炔瓶严禁横放)。
第5篇 氧气瓶、氮气瓶储存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一、 储存氧气瓶、氮气瓶库房必须经环保、公安消防和劳动安全监察部门的批准。
二、 气瓶储存间的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房门窗均需向外开,以便人员疏散和泄爆。储存间应有足够的泄压面积,以减少爆炸事故发生时的损坏。
三、 储存气瓶的房间必须是单层建筑,其高度不应低于4m。屋顶应为轻钢结构,并均应有天窗或自然排风筒。
四、 对入库的气瓶,必须细致地的瓶检查其外表面有瓶色、字样、字色、色环是否与入库单据相符。
五、 检查瓶帽、防震圈是否完整,气瓶外表面有无影响气瓶安全使用的缺陷,检查瓶阀有无泄漏。
六、 气瓶入库后应严格按气体的性质、公称工作压力及空、重瓶分类存放于指定的栅栏里,用可移动的铁链将栅栏口拦住。
七、 气瓶在库房内就摆放整齐,并留有适当宽度有通道、明显的“禁止烟火”等各类安全标志。在库房的固定地点应备有专用灭火器、灭火工具等。
八、 长途运输气瓶应做到文明装卸、妥善固定、分类装运、禁止烟火、悬挂标志。
九、 夏季运输气瓶,为避免阳光照射,车上必须具有遮雨遮阳设备。
十、 气瓶属化学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应有危险品运输标志,以引起过往车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十一、 司机与装卸、押运人员均须明确所运气体的性质、安全注意事项和紧急处置措施。
第6篇 气瓶充装运输管理制度
一、气体车间在充装前必须有专人对气瓶进行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事先进行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气体:
1、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合规定,漆色或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
2、安全附件不齐、损坏或不符合规定;
3、未判明装进何种气体或瓶内没有余压;
4、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
5、超过检验期;
6、瓶体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
7、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的瓶体或瓶嘴沾有油脂。
二、气瓶在充装压缩气体时,充装终了时的压力不得超过气瓶的设计压力。
三、气瓶应尽量专用,若需将气瓶改装其他气体时,必须取得充气单位的同意。这种气瓶的设计压力,不得低于改装后的气体规定使用气瓶的设计压力。同时,充气单位对这种气瓶在充气以前,必须进行专门清洗,换装相应的附件和更改漆色。
四、运输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
2、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汽车装运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3、夏季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
4、车上禁止烟火。运输可燃、有毒气体气瓶时,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用具。在运输途中,车上不得带人;
5、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
6、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第7篇 气瓶使用运输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1.使用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后,方可使用。
(2)禁止敲击,不得猛烈碰撞、滚抛。
(3)瓶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应用洁净的温水解冻。
(4)气瓶不得靠近热源,氧气瓶、可燃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
(5)使用气瓶时,乙炔瓶与氧气瓶的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并通风良好。
(6)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
(7)夏季要防日光曝晒。
(8)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规定的剩余压力。
(9)气瓶咀、瓶身要严加爱护,严禁沾染油脂。沾有油脂的工具严禁接触气瓶。
(10)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11)气瓶应严格专瓶专用,保护好漆色,并严禁擅自更改。
(12)为避免摩擦生热,发生爆炸,禁止快速开关气阀。
(13)在使用气瓶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三勤(勤检查、勤观察、勤控制)。
(14)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15)气瓶不用时(含作业结来后),要及时戴好瓶帽、防震圈;乙炔瓶和氧气瓶放置的间距不得少于5米,且不能同放一室。
(16)气瓶立放时应有放倒措施,乙炔瓶不得倒放。
(17)气瓶定期进行检验,对气瓶质量有怀疑时应及时送去进行技术检验。
2.运输装卸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佩带好瓶帽、防震圈,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2)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汽车装运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瓶阀端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五层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3)装运气瓶的车辆应有“危险品”标志,车上禁止烟火,运输可燃、有毒气体气瓶时,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
(4)高温季节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曝晒。
(5)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同车运输。
(6)装液化石油气的气瓶,运输距离严禁超过50公里。
(7)气瓶提运人员,要严格遵守贮运规定,要认真负责,积极可靠,并相对稳定。到生产供应单位去提货时,还应遵守对方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3.储存气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灭火器材。
(4)气瓶放置应整齐,佩戴好气瓶帽、防震圈。立放时,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得超过五层(乙炔瓶严禁横放)。
第8篇 气瓶充装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一、气体车间在充装前必须有专人对气瓶进行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事先进行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气体:
1、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合规定,漆色或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
2、安全附件不齐、损坏或不符合规定;
3、未判明装进何种气体或瓶内没有余压;
4、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
5、超过检验期;
6、瓶体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
7、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的瓶体或瓶嘴沾有油脂。
二、气瓶在充装压缩气体时,充装终了时的压力不得超过气瓶的设计压力。
三、气瓶应尽量专用,若需将气瓶改装其他气体时,必须取得充气单位的同意。这种气瓶的设计压力,不得低于改装后的气体规定使用气瓶的设计压力。同时,充气单位对这种气瓶在充气以前,必须进行专门清洗,换装相应的附件和更改漆色。
四、运输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
2、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汽车装运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3、夏季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
4、车上禁止烟火。运输可燃、有毒气体气瓶时,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用具。在运输途中,车上不得带人;
5、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
6、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第9篇 运输气瓶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装车后,驾驶员必须检查车厢门是否关好。
2、气瓶只许向上立放,严禁倒放和卧放,气瓶在车上应妥善地固定。
3、随车应配备消防器材,司机要会熟练使用。
4、运输气瓶回站时,漏气瓶必须装在车厢的后面,不得靠近驾驶室。
5、重瓶车运输途中不准停车,到达供应站后及时卸车入库。
6、运瓶车严禁携带其它易燃物品,车上严禁吸烟。
7、运瓶车右前方明显处悬挂“危险品”黄底黑字的三角旗。
8、行驶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登记。
第10篇 氧气瓶、氮气瓶储存、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一、 储存氧气瓶、氮气瓶库房必须经环保、公安消防和劳动安全监察部门的批准。
二、 气瓶储存间的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房门窗均需向外开,以便人员疏散和泄爆。储存间应有足够的泄压面积,以减少爆炸事故发生时的损坏。
三、 储存气瓶的房间必须是单层建筑,其高度不应低于4m。屋顶应为轻钢结构,并均应有天窗或自然排风筒。
四、 对入库的气瓶,必须细致地的瓶检查其外表面有瓶色、字样、字色、色环是否与入库单据相符。
五、 检查瓶帽、防震圈是否完整,气瓶外表面有无影响气瓶安全使用的缺陷,检查瓶阀有无泄漏。
六、 气瓶入库后应严格按气体的性质、公称工作压力及空、重瓶分类存放于指定的栅栏里,用可移动的铁链将栅栏口拦住。
七、 气瓶在库房内就摆放整齐,并留有适当宽度有通道、明显的“禁止烟火”等各类安全标志。在库房的固定地点应备有专用灭火器、灭火工具等。
八、 长途运输气瓶应做到文明装卸、妥善固定、分类装运、禁止烟火、悬挂标志。
九、 夏季运输气瓶,为避免阳光照射,车上必须具有遮雨遮阳设备。
十、 气瓶属化学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应有危险品运输标志,以引起过往车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十一、 司机与装卸、押运人员均须明确所运气体的性质、安全注意事项和紧急处置措施。
第11篇 气瓶运输管理制度办法
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2.必须配戴好瓶帽、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3.气瓶吊装必须采用防滑落的专用器具进行;
4.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准同车(厢)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准与氧气瓶一起运输;
5.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向一方,垛高不准超过车厢高度,且不超过五层;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6.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在城市的繁华市区应避免白天运输;
7.运输气瓶的车辆,不准在繁华市区、重要机关附近停靠;车、船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准同时离开;
8.沾染油脂的运输工具,不准装运氧气瓶。
第12篇 运输分公司氧气瓶、乙炔瓶使用管理制度
氧气瓶,乙炔瓶使用管理制度,是运输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依据,是规范、管理、指导、强制、氧气瓶,乙炔瓶使用规定制订、执行的安全管理制度,来规范单位自身的安全工作,从而建立起单位内部比较完善的气瓶安全管理使用机制。
一、氧气,乙炔气属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必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通风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特性是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那么氧气瓶、乙炔瓶就必须分库存放。
三、氧气瓶,乙炔瓶入库前应经过安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氧气瓶、乙炔瓶应当分垛储存,每垛堆放面积不宜过大,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安全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氧气瓶,乙炔瓶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出入库,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六、氧气瓶,乙炔瓶的阀、表、防护帽、缓冲胶圈应齐全有效,紧固牢,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和开阀门的扳手上均不得沾染油脂。
七、严禁把氧气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运送,不准与易燃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严禁用塔吊或其它吊车直接调运氧气瓶和乙炔瓶。
八、乙炔胶管、氧气胶管不得错装,乙炔胶管为黑色,氧气胶管为红色。氧气瓶不得在强烈阳光下暴晒,使用乙炔瓶时,要固定可靠,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严禁碰撞、敲击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九、氧气瓶和乙炔瓶存储和使用时间隔距离不得小于5米,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间距不得小于10米。
十、氧气瓶和乙炔瓶领用发放必须空瓶换重瓶;存放使用场所应根据安全生产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13篇 运输公司氧气瓶乙炔瓶使用管理制度
氧气瓶,乙炔瓶使用管理制度,是运输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依据,是规范、管理、指导、强制、氧气瓶,乙炔瓶使用规定制订、执行的安全管理制度,来规范单位自身的安全工作,从而建立起单位内部比较完善的气瓶安全管理使用机制。
一、氧气,乙炔气属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必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通风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特性是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那么氧气瓶、乙炔瓶就必须分库存放。
三、氧气瓶,乙炔瓶入库前应经过安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氧气瓶、乙炔瓶应当分垛储存,每垛堆放面积不宜过大,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安全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氧气瓶,乙炔瓶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出入库,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六、氧气瓶,乙炔瓶的阀、表、防护帽、缓冲胶圈应齐全有效,紧固牢,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和开阀门的扳手上均不得沾染油脂。
七、严禁把氧气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运送,不准与易燃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严禁用塔吊或其它吊车直接调运氧气瓶和乙炔瓶。
八、乙炔胶管、氧气胶管不得错装,乙炔胶管为黑色,氧气胶管为红色。氧气瓶不得在强烈阳光下暴晒,使用乙炔瓶时,要固定可靠,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严禁碰撞、敲击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九、氧气瓶和乙炔瓶存储和使用时间隔距离不得小于5米,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间距不得小于10米。
十、氧气瓶和乙炔瓶领用发放必须空瓶换重瓶;存放使用场所应根据安全生产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14篇 运输分公司氧气瓶、乙块瓶使用管理制度
氧气瓶,乙块瓶使用管理制度,是运输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依据,是规范、管理、指导、强制、氧气瓶,乙块瓶使用规定制订、执行的安全管理制度,来规范单位自身的安全工作,从而建立起单位内部比较完善的气瓶安全管理使用机制。
一、氧气,乙块气属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必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通风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特性是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那么氧气瓶、乙块瓶就必须分库存放。
三、氧气瓶,乙块瓶入库前应经过安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氧气瓶、乙块瓶应当分垛储存,每垛堆放面积不宜过大,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安全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氧气瓶,乙块瓶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出入库,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六、氧气瓶,乙块瓶的阀、表、防护帽、缓冲胶圈应齐全有效,紧固牢,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和开阀门的扳手上均不得沾染油脂。
七、严禁把氧气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运送,不准与易燃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严禁用塔吊或其它吊车直接调运氧气瓶和乙炔瓶。
八、乙炔胶管、氧气胶管不得错装,乙炔胶管为黑色,氧气胶管为红色。氧气瓶不得在强烈阳光下暴晒,使用乙炔瓶时,要固定可靠,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严禁碰撞、敲击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九、氧气瓶和乙炔瓶存储和使用时间隔距离不得小于5米,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间距不得小于10米。
十、氧气瓶和乙炔瓶领用发放必须空瓶换重瓶;存放使用场所应根据安全生产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