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运输车辆管理制度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入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保证生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液氨、液氯、二硫化碳、汽油、电石、炸药、压缩气体、烧碱、浓硫酸等。
第二章入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各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入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全面负责,各公司供销、安全、保卫负责人负直接责任。
第四条各公司供销部门在购买危险化学品前,要检查生产企业是否具有危险化学品销售许可证及是否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第五条各公司供销部门要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第六条各公司保卫部对入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查验车辆使用证、行驶证、营运证、驾驶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押运人员的操作证等证件,证件不全的车辆,严禁入厂。
第七条运输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厢)运输。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漏,严禁入厂。
第九条进入厂区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并悬挂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志。
第十条各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加强对入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抽检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三章附则
第九条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本规定与之不相符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条本规定由集团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运输车辆维修管理制度范本
第2篇 危化品运输车辆七不上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危化品运输过程中因燃烧、泄漏、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武侯区危化品运输安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七不上路”的内容
(一)车况不好不上路;
(二)驾驶员、押运员的手续不齐、身体不适不上路;
(三)缺员(缺押运员)不上路;
(四)天气状况恶劣不上路;
(五)危化品容器或包装存在问题不上路;
(六)驾驶员、押运员对所运危化品货物性质不清、情况不明不上路;
(七)对承运的危化品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上路。
第三条“七不上路”制度的执行
(一)“七不上路”制度由危化品运输企业督促驾驶员、押运员共同负责落实;
(二)危化品运输企业安排专人通过gps监控车辆的运行动态,并记录车辆的运行线路,车速等情况,适时提示驾驶员、押运员安全行车。
第四条危化品运输企业“七不上路”安全管理职责
(一)危化品运输企业是危化品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管理科,有专职安全员和专门的安全工作经费、车辆等设施设备。
(三)对承运的不同种类的危化品分别有专项应急救援处置预案,有人员稳定的应急救援队伍。
(四)企业每年应组织驾驶员、押运员脱产培训3-5天,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驾驶员、押运员签到参加的安全学习会,广泛开展“安全优质服务明星驾驶员(押运员)”竞赛活动,教育驾驶员、押运员依法运输,做到无正规生产厂家的危化品不运、无合法经销手续的危化品不运、不知道其化学特性及应急处置措施的危化品不运。
(五)按照“七不上路”的要求合理调度车辆和驾驶员、押运员,由企业安全管理干部对其进行趟次安全教育。
(六)对严重违法违章,私拉乱承运危化品,或通过gps监控到驾驶员、押运员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企业要严肃处理。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运政执法重点监管危化品运输,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和权限,依法查处危化品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和违法行为。
(二)道理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危化品运输企业,及其驾驶员、押运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的行业监管
第六条本制度由成都市武侯区交通局负责修订和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3篇 z运输公司公营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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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企业公车公营持续、稳步发展,充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驾驶员,是指在我司从事公营车辆驾驶工作的人员。其定员经公司人事部门核准,各单位具体负责驾驶员的业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驾驶员招聘
第三条年龄在45周岁以下,思想道德品质好,身体状况符合就业要求。
第四条有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在公司有一年以上驾驶经历,持有相应执业证件。
第五条无重大特大责任事故记录及信誉质量不良记录,无拖欠公款,承包款行为。
第六条交纳信誉质量保证金3万元。依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可扣罚违反规定者的信誉质量保证金,并应及时补足。
第七条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放内部准驾证。
第八条聘用驾驶员实行试用期半个月,试用期满,无不良记录者,签订聘用合同。继续工作的,一年续签一次;续签的不再实行试用期。
第三章行车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第九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如有违反,除自行承担依法处罚外,公司另行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100元/次: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合法、文明驾驶。
2、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内部准驾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上述证件,不准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3、严禁穿拖鞋、酒后驾车、吃东西、闲谈,行驶中严禁拨打接听移动电话和观看电视。
4、严禁驾驶带病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行驶,严禁在高速公路上上下旅客,严禁疲劳驾车。
5、车未停稳不准开车门上下旅客,门未关好不得运行。
6、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章守纪,做到各行其道,礼貌行车,不得长期占用超车道,信守职业道德。
7、车辆进库加油时,驾驶员应向旅客宣传不准吸烟和带明火进库,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8、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须立即停车,设好标志,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向车队及交警部门报告,听候处理,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
9、肇事驾驶员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讨,服从公司的安排和处理。
10、驾驶员必须参加车队的一切安全活动,如:出车会、安全活动及会议等,不得无故缺席。
第四章驾驶员工作规范与要求
第十条驾驶员工作规范及要求:
一、车辆发车前
1、应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着装整洁,不留胡须,佩戴证章),检查各项运行证件。
2、检查车辆状况是否良好、有效,符合应班条件。
3、按规定提前30分钟到调度室应班,听取道路运行条件介绍。
4、按时进入发车位,上车前5分钟开启空调,迎候旅客上车。
二、旅客上车时
1、协助旅客、行包员装好行包,协查“三品”。
2、协助站务员维持旅客上车秩序及验票,扶老携幼。
3、协助乘务员清点旅客人数,行包件数。
三、发车时
1、关好行李仓和车门,检查车内小件行李是否放好。
2、观察旅客是否坐好,发动车辆,观察车辆周边环境,听候发车命令和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鸣号起步。
四、车辆运行中:
1、严格执行安全行车规定,按规定速度和营运路线行驶,不得超速、超载,疲劳驾车,不得酒后开车,不开斗气车、“英雄车。
2、不得与人闲谈,不得吸烟,喝饮料、吃零食,不准与乘客争吵。
3、严禁私带旅客、货物,严禁自己亲属、朋友无票乘车,违者,视同违约,按规定扣缴信誉质量保证金直至辞退。
4、如遇车辆发生故障、路阻或出险时,应协助乘务员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积极组织抢险和救护伤员,并及时与车站联系接驳,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和处理。
5、如遇旅客急病,应协助乘务员或采取急救措施送病人就近就医。如遇犯罪分子正在或欲犯罪,应会同乘务员发动旅客,巧妙周旋,就近报警,不得莽撞蛮干。
五、车辆到站后:
1、协助旅客领取行李并与乘务员核对品名票号,办好托运物品交接手续,检查车内有无遗失物品。
2、完成行车任务后,应将车辆进行回场后的清洗例检工作,完毕后将车停放在指定位置,保证第二天该车辆的完好运行。
3、向运调部门汇报车辆运行情况,交回路单、班线牌,做好其他交接工作,填写班车运行日志,参加班后会,接受次日工作任务。
4、如当天已完成行车任务,尽快对车辆各系统、部件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影响行车安全的故障,尽快排除,尽早通知调度室另行安排车辆顶班,严禁病车行驶。
第五章驾驶员的工作与纪律
第十一条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熟悉道路客运规章制度和班线里程、车况路况,班次时序、停靠站点,以及驾驶员职业道德要求和标准。
第十二条服从车站现场调度,认真做好出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正点安全运行,不得脱班误点。
第十三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私,不得敲诈勒索旅客,不得私带旅客和货物。
第十四条主动为旅客排扰解难,不得讲粗话、脏话和旅客争执。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市公司稽查管理若干规定,无条件接受公司稽查管理。
第十六条注重个人仪表,爱护车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敢于与车匪路霸等不良现象作斗争。
第六章驾驶员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驾驶员的工资薪酬由底薪、计件工资及奖励的工资组成。
1、底薪标准:社会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按出车班次计算,具体标准各单位制定后报公司批准执行。
3、驾驶员实行强制轮休制度。
4、工作中违反安全、运输有关管理规定,按市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5、受到报纸、电台、电视台表扬的,每次奖50元。
第十八条人为原因,造成机损事故的,扣罚信誉保证金2000元,情节严重的,其保证金作违约金予以全额扣缴:
第十九条发生行车事故的,除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外,其经济损失在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50由驾驶员承担。
第二十条月度内安全违规处罚达到3次,年度内发生同责以上、一般事故一起、轻微事故两起以上的给予解聘。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客运公营驾驶员选聘条件
一、客运公营驾驶员将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聘。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年满25周岁以上,51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持b1照以上,有营运驾驶从业资格证书,有内部准驾证,在我司从事驾驶工作三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的合法驾驶员。
二、双眼裸视达1.2以上,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和传染疾病。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前科,无拖欠公款、承包款行为,经审查合格者。
四、所聘驾驶员按组织人事部规定的人数,经安全处会同交警部门进行桩考、路车考试合格,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签订聘用合同经培训后方可上岗,所有聘用驾驶员的编仍放在原单位。
五、聘用驾驶员须交信誉质量保证金3万元(不计息)。
六、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同意并严格执行市公司《客运公营驾驶员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
第4篇 矿石运输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镍矿自907辅助斜坡道运输安全、高效,规范在此范围内所有车辆的运行,结合矿山现行相关管理制度,针对本工程的实际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所指车辆均为大型运输设备,轻型车辆做相关说明。
一、驾驶员要求:
1、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认定,否则不得操作驾驶车辆。
2、所有车辆使用前, 驾驶员都必须进行启动前检查,以确保车辆处于安全状态,填写《车辆启动前检查表》。如车辆有故障,未修理好之前不能下井执行运输任务。
3、驾驶员必须在平地进行刹车检查,并在进入主下斜道前(945硐口)必须再检查一遍刹车。
4、驾驶员必须在各类警示、标示牌,并按照规定用对讲机报告车辆运行位置。
5、行人必须主动避让车辆,若无安全位置,行人应发出停车信号,司机必须在离行人3米以外停车让行。
二、车辆管理要求:
1、车辆必须配备车载灭火系统和无线通讯装置。
2、车辆若具备条件必须配备足够亮度的旋转警示灯,安装警示灯的车辆在井下作业时必须打开旋转警示灯。
3、车辆在井下行驶档位不得超过三档,上、下斜坡时必须挂二档驾驶且中途不得换挡,通过弯道和岔口之前要减速慢行。井下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
4、所有车辆在井下运行时都必须为四轮驱动状态。
5、同向行驶的车辆间距必须大于30米,907岔口至945硐口段车辆间距不得小于50米。
6、井下行驶严禁超车。
7、按照车辆通行权原则行驶,通行权低的车辆必须让行通行权高的车辆,严禁违章强行。
车辆通行权自高至低依次为:救护车、439卡车、413卡车、mt2010、重庆巨能运输卡车、服务车、装载机、其他轻型车辆。
三、故障及异常情况处理
1、不允许在主斜坡道、辅助斜坡道上停车或从事修理工作。
2、如果设备无法移出禁停路段,必须在工作点的上方和下方至少20米以外的地方,设置明显的警示带或路障,并用对讲机向值班工长班长报告停车点的位置,值班工长应立即发出禁行指令,以防止其他车辆进入造成拥堵。
3、车辆发生故障,驾驶员应立即报告值班工长和移动维修,尽可能将车停靠在巷道一侧以防其滑走,确保闪光灯一直亮着,在方向盘上挂上(黄色)的“停止使用”标签。在未得到明确指令前不不可移动车辆。
4、若车辆起火,立即停车并关闭发动机,用车上的自动和手动灭火器进行灭火,并通知当班工长。
第5篇 煤制甲醇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包括公司内部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及危化品客户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1、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19号);
2、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005年8月15日);
3、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
4、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
5、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
6、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
7、危险货物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8、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
9、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jt230
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装卸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协助突发性运输事故救险工作,监督检查危化品运输管理及车辆维护保养情况负责危险货物运输行车安全和装卸车安全管理负责车辆技术、二级维护保养检测管理
l、经理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危化品道路运输和装卸车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要求。
(2)对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和装卸车安全工作负责第一领导责任,直接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并对企业安全工作实施全面领导。
(3)确保安全经费到位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必要的人员装备。
(4)发生重大特事故、常规或典型事故时,要在第一时间深入现场领导事故的调查、处理善后工作。
(4)组织指挥突发事件或抗灾救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2、主管副经理
(1)协助经理负责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经理不在时,全面负责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编制和修订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和装卸车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召开相关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取证。
(3)完善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和装卸车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监督机构,督促各相关部门履行安全职责。
(4)组织开展专项安全大检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
3、市场营销部
(1)负责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资质的办理及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2)负责审查承运单位、运输人员及车辆的相关资质证明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
(3)负责向承运单位相关人员说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并宣传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4)督促承运单位做好车辆的维护、人员培训、安全防护器材及消防设施的完好运行与管理情况。
(5)负责组织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案情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6)负责公司危化品专用停车场的管理。
(7)在开具提货单据前,负责发货和装载人员及车辆的审查。包括查验车辆资质证件、驾驶人和押运人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检查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是否一致,查验危险化学品警示灯具和标志是否齐全、有效。查验后要详细登记。
4、市场营销部危化品车辆(公司内部危化品运输车辆)负责人
(1)检查标志灯、牌是否牢固齐全和符合《道路运输危险品货物车辆标志》(gpl3392-2005)的编号规定、安装要求。
(2)主、挂车连接点、燃油管油箱与技支架是否牢固,轮胎磨损面、气压是否正常,螺丝是否坚固完整,备胎是否完整合格。
(3)油路、气压管是否渗漏断路、电路、各种灯光、转向信号灯、仪表、后视镜、雨刮器、喇叭是否齐全、安全有效。
(4)制动、转向系统球头等关键部位是否松动,锁正角度及各部位是否存在不良现象,操作是否符合要求、可靠。灭火器、消除静电力装置,防火安全罩是否符合规格和有效期内。
(5)gps卫星定位仪装置终端信息传输是否开通完好,随车从业人员,车辆运输资质证件、技术安全卡、公路通行证等是否携带齐全。
(6)承压式罐体车辆还应重点检查:
①紧急切断装置、安全阀是否安全可靠有效,温度计、压力表、是否安全有效,表面是否碎裂。
②紧急切断阀、卸压阀、油泵性能是否良好、不渗漏、液气压管是否耐压、耐油、无裂痕。
③随车应有的劳动防(保)护用品(千斤顶、防静电工作衣帽等)是否配带。
(7)低温压力式罐体车辆还应重点检查,装卸阀门、专用管是否安全可靠、不渗漏、耐腐蚀、无裂痕,符合化学品(介质)理化特殊性要求,仪表清晰、安全有效,表面有否破裂。
(8)栏板、厢式专用车应重点检查:
①车辆底板应平坦完好,护栅栏门应符合规定高度要求、牢固。对装载不同的货物应按其理化特性采取相应的铺垫防护措施。厢体底面上不得有与本次/批所装载危化品货物性质相低触的残留物。
②按调度指令和配载规定承运,任何情况下,危险化学品不得和其他普通货物混装。
③根据本次/批所配载危化品货物理、化学特性,应随车携带遮盖、防撒漏的捆扎物、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保护用品。
④配载结束后,随车人员应对货物的核准、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实施及对影响车辆运输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承运程序。
3、车队队长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负责责任范围内车辆、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驾驶员、押运员及车辆的日常安全管理。
(3)负责危化品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证照管理。
(4)监督检查车辆运行技术状况、机务保养及维修质量。负责车辆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和日常维护的落实;做到定点维修、强制执行,确保车况完好。
(5)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车辆安全消防器材、防护用具的配置和更新。
(6)组织安全生产例会,组织驾驶员、押运员安排参加安全学习、教育培训活动。指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和政策。
(7)组织开展本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
(8)定期总结及时分析宣传安全生产管理中先进事例和经验,组织安全生产评比活动。
(9)负责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案情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4、安全环保部
(1)监督市场营销部、车队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危险化学品装卸车安全管理。
(2)按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
(3)参与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理。
(4)监督检查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和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停车场安全。
5、驾驶员
(1)驾驶员必须坚持对车辆的安全隐患例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营运状态。
(2)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严禁吸烟,车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搭乘无关人员。
(3)途中确需停车时,要远离机关、学校、厂矿、桥梁、人口密集区、风景名胜区。停车地应通风良好,远离明火区域。停车时间超过六小时,须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或将车停放在危险货物专用停车场地内,停车期间驾驶员或押运员安留有一人值班。
(4)槽罐车驾驶员要经常对车上附属设备、液位计、压力表、连接阀门等做好清洁、保养工作,车上须带齐消防器材和应急用具。
(5)车辆在行驶途中,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礼貌行车。车辆在发生意外时,要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妥善处理,并将情况及时上报给公司主管人员。
(6)装卸作业前,车辆发动机应熄灭,并切断电源。
(7)待装卸的车辆和装卸中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8)完成出车任务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内,做好车辆的清洁、保养工作。
6、押运员
(1)出车前必须对随车消防器材。gps定位装置(行车记录仪)传输装置,车辆车厢门或油布拦绳及罐体的各个压力表液位计等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车上严禁吸烟。
(3)装卸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倒置,并掌握所装载货物的品种、数量、特性。严禁超载,作业时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4)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时处理一切突发性事件。
(5)押运时应确保车辆和货物处于全过程监管状态,防止泄漏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7、装卸作业人员
(1)从事危险货物装卸人员,在装卸作业中必须持有相关部门培训的有效从业资格证上岗。
(2)装卸作业中必须遵守各危险货物操作规程,在装卸作业时正确配戴防护用具。
(3)进入作业区,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物品时,不得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容易产生静电的衣服。
(4)从事危险货物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5)装卸作业时应穿戴好必要的劳动防护品,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6)熟悉所装卸危险货物类别、特性,熟悉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时处理一切突发性事件。
(7)严格按照提货单据载明的品种、数量和对应的车辆实施装载,并对车辆的资质证件、装载数量和行驶证核定装载质量等情况进行登记。
(8)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装卸作业规章及隔离、码放要求。
(9)装卸危险货物时,要轻提轻放,货物堆码整齐,严防脱落损坏包装物。
(10)按规定的技术要求和使用方法使用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器具及工具,槽车装卸前应做好静电接地,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11)负责装卸车过程的管理,防止装卸车过程危险化学品遗撒。
(12)装卸时如遇到雷击等灾害性天气时,应立即停止装卸。
8、危化品装卸站门卫
(1)检查进入危化品装卸场人员(包括司机、押运员),包括:禁止随身携带火种;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登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严禁吸烟;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无关人员一律严禁进入。
(2)检查提货单据载明的品种、车辆资质、驾驶员和押运员资质证件,检查危化品装卸车辆运输许可证、罐体合格证、压力容器登记证、阻火器、静电接地可靠性,并详细进行登记。与实际不一致或存在问题的一律严禁进入危化品装卸车场。
(3)指挥危化品装卸场车辆的进出。严格控制进入装卸区的车辆数量。组织场外车辆排队,严禁堵塞场外道路。
(4)对装卸出场的车辆,要及时指挥开走,严禁在厂区或场外门口滞留。
四、证件管理使用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证照管理,保障安全正常营运,营运车辆必须证照齐全,驾驶员要妥善保管好所持各种证照,并作如下规定:
1、凡因违章罚款,一律由司机自己承担。
2、不接受有关部门检查,拒付违章罚款,证件、车辆被扣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司机承担。
3、证照管理不善,造成遗失、被盗等,重新补办证照费用由责任人承担,造成罚款由责任人承担。
4、由公司统一办理证件,逾期不办理者,由个人承担损失和费用。
五、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驾驶员自己驾驶的车辆,必须熟练掌握其性能,为确保安全行驶,必须严格、规范地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为此,公司特制定如下规定:
1、机动车行驶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①机动车辆的方向、制动、灯光、仪表、后视镜、喇叭、轮胎气压等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②发车前必须检查机油、燃料、润滑油、冷却水是否加足,根据季节调换不同型号的机油和齿轮油。
③各紧固螺栓,螺母要经常检查,是否坚固。
④当发动机发动后,要仔细察听有无异声,各仪表的工作是否正常,在冬季车辆启动后,要先预热,后启动。
⑤发车前要认真检查有关部门有无漏油、漏气、漏水的现象。
⑥在车开动前,要注意观察车辆上下、前后有无障碍等。
2、机动车行驶后检查的保养工作
①收车后,应按规定停车桩位停放。
②搞好车外部及底盘的清洁工作。
③经常检查和补充润滑油、燃料。
④冬季水箱中未加防冻液,应放掉存水,防止缸体冻裂。
⑤检查钢板弹簧有无断裂、吊耳、骑马螺检是否松动脱落。
⑥检查钢圈、轮胎气压。
⑦检查刹车系统的油、气管及接头有无渗透漏,检查油压制动液的情况,气制动的贮气罐放净积水和油污。
⑧检查中,如遇到机械故障或需要进行保养的部位,应向车队报告,送车检修。
六、车辆审验、检查制度
为了更好地对车辆进行管理,提高车辆的技术质量,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运输,特制定如下规定。
1、凡我公司的所有车辆,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领导和安排,按交警和运管部门所规定的时间进行定期检测及年检,同时,车辆管理人员应主动协助搞好各项验审工作。
2、本公司车辆除接受交警部门的检、审处还必须接受运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车辆季度检测,检测合格后,才能继续营运。
3、季检、年审前,车辆必须进行维修,保证车容车貌整洁,危及完全的重要部位的性能必须良好有效,符合合格,审能标准。
4、凡经过审验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准运行。必须将不合格的项目维修好,通过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进行。
5、凡掉检、掉审的车辆,不准继续参加营运;若因无故障掉检、掉审,被公安机关或运管部门扣留罚款等一切后果由司机自负。
七、车辆强制维护制度
为了遵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按照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保养,计划修理的原则,对机动车的维修保养作如下规定。
1、机动车辆维护保养的等级分为一保、二保、三保、大修四个级别。“一保”应随同例保一起由驾驶员在出车前后的时间里去完成。“二保、三保、大修”由修理厂完成,各级保养必须按保养的范围同时进行。
2、车辆的积极维修保养,必须根据保养的作业范围及技术范围高质量、标准地完成,要求每隔10000公里作一次全面的一级保养;每隔24000公里作一次二级保养;每隔40000公里作一次三级保养;每隔100000公里作一次大修。
3、车辆的二保、三保的大修的计划由车队统一安排,并填写车辆维修通知单两份,一份报公司,一份通知修理厂,待批准后立即停车维修保养。
4、各类车辆出现临时的故障需要维修时,由车队直接安排修理。
5、凡在修车辆必须安装限速片,并给予1000公里的走合期后,方能恢复正常运输作业。
八、各类事故处理规定
1、如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必须保护好现场,迅速抢救伤者,及时向交警部门报警,勘查现场。
2、交通事故肇事者,必须写出书面的交通事故详细经过,并深刻反省。
3、发生事故,公司分管领导、车队队长应立即赶赴现场,会同交警部门一起协调处理,并通知保险公司现场勘查,做好理赔工作。
4、发生责任事故,必须召开驾驶员参加的事故分析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吸取教训,制定整改措施,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5、结案后,车队将所有资料备案。
九、液体槽车消防安全规定
1、凡从事危险品运输的槽罐车,技术等级一级以上,有危运标志牌、准运证,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车队负责为液体槽罐车按规定配置灭火器。
3、驾驶员在装载时必须事先检查阀门、及各个压力表是否工作正常、静电接地是否连接好,装载完毕后,检查阀门是否关好。
4、槽罐车不允许在人口稠密区停放。
5、卸货时必须专业人员亲自操作,严禁违章卸货。
第6篇 危化运输车辆常识管理制度
危险品运输车常识:
危险货物的公路运输必须具备确保安全的运输设备和装卸设备,具有熟悉危险货物性能的营运管理人员和驾驶员,以保证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机动车货箱应是木质底板,这样可以避免产生火花;若用铁质底板,就应采用相应的衬垫防护。机动车排气管必须有隔热和熄火花装置。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器具。
槽(罐)车的槽(罐)体材质必须与所装货物性质相适应,如:硝酸应用铝槽,废硝酸应用玻璃钢和不锈钢。根据需要配备双道闸门、防波板、遮阳物等安全装置。装运集装箱、大型气瓶和可移动槽(罐)的车辆,必须具备有效的坚固设备和相应的木塞。
装运放射性同位素的专用运输车辆和设备必须符合卫生防疫、*等部门的有关规定。要对车辆、设备、搬运工具、防护用品进行放射性污染情况定期检查,污染放射强度超标时,必须清洗、消毒后才能继续使用。
使用的各种装卸机械要求有足够的安全系数,一般设计要求超过负荷能力的三分之一,如额定载荷5吨的吊车和行车,应能达到6吨~7吨的起吊能力。装运机械必须有消除火花产生的防爆装置。禁止使用易摩擦产生火花的工具,使用的工具上也不能粘有与所装货物相抵触的污染物。
禁止运输爆炸物品的运输工具:
以柴油为燃料的汽车、拖拉机、自动卸货车,三轮车、畜力车和自行车禁止运输爆炸物品。
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1.运输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厢式货车,必须要安装通风装置和固定装置;
2.运输易燃易爆的专用车,一律配装符合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
3.运输水平放置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专用车,其车厢宽度内部尺寸达不到钢瓶长度尺寸的,要更换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
4.运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必须用厢式控温专用车;
5.对运输危险货物罐式专用车的经营范围一律实行危险货物品名制;
6.使用期限已满七年(以行驶证登记日期为准)的罐式专用车,其罐体容积、充装介质与核定载质量不相匹配的,都要退出危险货运行列。
第7篇 焦化厂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达到有序装卸、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和治理隐患的目的,合理调配车辆,同时降低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安全因素,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焦化厂内的所有从事运输的车辆及相关车间。
3责任部门
车辆所属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焦化厂(相关车间/科室,简称甲方)。
4职责
4.1车辆所属单位
4.1.1 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相关管理制度;
4.1.2 负责对倒运物品装车量进行控制,对倒运沿途中撒落的物品进行清理。有问题时向厂调度室反应(5761400)。
4.1.3 负责司机日常的安全培训与管理,确保司机持证上岗。
4.1.4工作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生产管理人员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
4.1.5 运输车辆必须按工作内容在指定作业区或路线行驶。
4.1.6 遵守公司内及现场的所有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4.2相关车间/科室
4.2.1相关车间/科室对进入装卸现场的运输车辆进行监督管理,发现有不符合管理制度的车辆进入装卸现场,拒绝为该车辆装卸物品,并通知生产安全科处理。
4.2.2 负责按司机要求进行装车,杜绝行驶途中物品撒落,监督检查运输途中是否有撒落现象。
4.2.3 负责对所辖区域的安全警示进行标识(例如:限高警示、前方危险请绕行等)。
4.3生产安全科
4.3.1 负责对车辆的综合调配,平�生产。
4.3.2 生产安全科不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入相关区域,按本管理制度对相关部门进行考核。
5考核
5.1 因车辆不足造成甲方停产或减产的,视情节考核乙方5000—50000元/次。
5.2 上错料或上错仓造成混料时,视情节考核乙方1000元/次以上,相关车间50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分析处理。
5.3 乙方不服从甲方指挥的,当日作业量不予统计,同时视情节考核100--1000元/次;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作协议。
5.4 乙方车辆在作业区作业时,造成对我厂设施的损坏全额赔偿,影响到生产环节的,按影响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责任。
5.5 运输途中撒料未及时发现并清理的,进行逐级考核,考核如下:
项目部门
生产安全科
相关车间
车辆所属方(乙方)
考核(元)
50
100
200
6附则
6.1 本制度如和公司制度发生冲突时,按公司制度执行。
6.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8篇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油罐汽车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方针,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懂管理,懂技术,责任心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条、油罐汽车驾驶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驾龄,且安全行车10万公里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
第三条、油罐汽车驾驶员必须学习油品安全知识,掌握油品装卸操作规程,经专业培训考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四条、公司每月至少组织驾驶员一次安全学习教育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演习,不断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感。
第五条、运输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金额应在人民币100万以上,车上货物保险及自愿保险以最高价值投保,其他保险项目视实际情况投保。
第六条、油罐必须实行周期检查,并持有有效的汽车油罐《计量检定证书》及计量容积表,并建立技术资料档案,保证油罐质量符合要求,配备附件性能完好,运作安全,使用方便。
第七条、油罐汽车的火花熄灭器完好有效,配备两个以上干粉灭火器。
第八条、按公司制定的标识要求,统一喷涂规定标识,车门喷涂企业名称及编号,车顶安装'危险品'标识灯箱。
第九条、油罐车进出罐装,卸油现场应有现场工作人员引导,驾驶员应协助有关人员按货单核实油料品名、规格、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状况,油罐汽车停靠位置准确、安全,熄灭发动机,周围20米范围内无明火。
第十条、罐装时,鹤管插入罐底,距底部不大于20cm,装油高度必须符合规定,不得超装,以防止在行车中溢油。
第十一条、甲乙类油品装油完毕后,必须稳油2分钟后才能提升鹤管,然后撤除静电接地线。
第十二条、卸油时,驾驶员应协助卸油工接好静电接地装置,连接输油管线,备好灭火器材。卸油时必须采用密封卸油方法,卸油管与油罐进油管的连接,应采用快速接头。
第十三条、卸油前,稳油15分钟后方可卸油,流速控制在5m/s以内,能自动卸油的不准泵送卸油。
第十四条、卸油毕,排空管线余油,关闭阀门撤除静电接地线,收整设备,办妥交接手续并记录。
第十五条、雷雨期间暂停进行甲乙类油品装卸作业。
第十六条、油品装卸作业过程中,不能按电喇叭,修车,不能敲击金属,石块等,对器具做到轻抬轻放,照明必须使用防暴灯具。
第十七条、驾驶员应配合现场作业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不能远离车辆,要加强巡视,严格现场明火管理,严防事故方生。
第十八条、适时清洗油罐沉积物,改装不用油品应按规定进清洗。清罐时应按清罐要求进行,以防中毒和气体爆炸事故。
第十九条、停车期间,油罐汽车应与高压线,高大建筑物,树木,人口稠密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二十条、驾驶员要穿着棉布衣服,不得穿化纤类服饰。
第二十一条、油罐汽车应实行定点停放,满车避免高温暴晒。
第二十二条、车队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
第二十三条、油罐发生事故,必须按事故管理制度规定处理,并即使上报主管部门。
第9篇 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停放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 、法规 ,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装载、道路运输、运输途中停车、运输完成清洗回场、停车以及停车管理等活动的驾驶员、押运员和停车场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第四条 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凭备案信息卡进入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须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安装告示牌,标明化学品的名称、种类、罐体容积、最大载质量、施救方法、企业联系电话;在车身两侧和尾部喷涂'毒'、'爆'字样;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标示车辆或者罐体的轮廓。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罐车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对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罐车推广使用han阻隔防爆技术。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第五条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2、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分别设置易燃易爆区、低毒区和一般化学品停放区,做到分类停放。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第六条 公司专用停车场必须接受以下相关部门的相关监督管理:
1、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停车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2、公安局治安部门对停车场资质的审批和运输安全规范的监督管理;
3、公安局消防部门对停车场安全设施配备的监督、检查及验收管理;
4、环保部门对停车场残液处置及废水、废气处理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公司专用停车场在具备以下条件后,开展罐车修理、清洗业务:
1、依法履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报批手续,并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许可证;
3、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规模和专业人员;
4、具备完善的消防、劳动防护等安全设施;
5、具有完备的罐车清洗熏蒸设备和防爆检测仪器;
6、残液处置与废水、废气处理达到环境保护标准;
7、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第八条 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第九条 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2、所有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载有危险货物。
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4、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
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7、停放车辆按顺序停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9、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场记录》等相关记录。
第十条 公司建立专用停车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第十一条 停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第十二条 公司对违反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管理的行为人,按照责任追究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第10篇 危化品运输车辆出厂前的安全核准管理制度
一、制定依据:根据《安全生产法》、《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化品运输车辆在出厂前进行的安全核准。
三、核准范围:所有从本公司采购危化品的运输车辆出厂前都必须进行安全核准。
四、核准内容;
所有从本公司采购危化品的运输车辆出厂前,发货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必须进行以下核准步骤,并将核准情况记录在专用台帐上,存档以备核查。
1.对充装重量进行复核,误差在规定范围内;
2.对运输车辆的系固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封绳、固定件和有关系固部件安全可靠;
3.检查运输车辆配备的化学品警示灯具、标志是否齐全好用;
五、对不符合核准要求的车辆,供销人员严禁该车辆驶离本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就地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对购货单位的车辆进行卸货处理,并记录在档。
第11篇 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停放及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 、法规 ,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装载、道路运输、运输途中停车、运输完成清洗回场、停车以及停车管理等活动的驾驶员、押运员和停车场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第四条 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凭备案信息卡进入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须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安装告示牌,标明化学品的名称、种类、罐体容积、最大载质量、施救方法、企业联系电话;在车身两侧和尾部喷涂'毒'、'爆'字样;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标示车辆或者罐体的轮廓。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罐车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对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罐车推广使用han阻隔防爆技术。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第五条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2、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分别设置易燃易爆区、低毒区和一般化学品停放区,做到分类停放。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第六条 公司专用停车场必须接受以下相关部门的相关监督管理:
1、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停车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2、公安局治安部门对停车场资质的审批和运输安全规范的监督管理;
第12篇 运输公司公营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下面是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企业公车公营持续、稳步发展,充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志,参加班后会,接受次日工作任务。
4、 如当天已完成行车任务,尽快对车辆各系统、部件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影响行车安全的故障,尽快排除,尽早通知调度室另行安排车辆顶班,严禁病车行驶。第五章驾驶员的工作与纪律
第十一条 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熟悉道路客运规章制度和班线里程、车况路况,班次时序、停靠站点,以及驾驶员职业道德要求和标准。
第十二条 服从车站现场调度,认真做好出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正点安全运行,不得脱班误点。
第十三条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私,不得敲诈勒索旅客,不得私带旅客和货物。
第十四条 主动为旅客排扰解难,不得讲粗话、脏话和旅客争执。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市公司稽查管理若干规定,无条件接受公司稽查管理。
第十六条 注重个人仪表,爱护车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敢于与车匪路霸等不良现象作斗争。第六章驾驶员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 驾驶员的工资薪酬由底薪、计件工资及奖励的工资组成。
1、 底薪标准:社会最低工资标准。
2、 计件工资:按出车班次计算,具体标准各单位制定后报公司批准执行。
3、 驾驶员实行强制轮休制度。
4、 工作中违反安全、运输有关管理规定,按市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5、 受到报纸、电台、电视台表扬的,每次奖50元。
第十八条 人为原因,造成机损事故的,扣罚信誉保证金 元,情节严重的,其保证金作违约金予以全额扣缴:
第十九条 发生行车事故的,除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外,其经济损失在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50由驾驶员承担。
第二十条 月度内安全违规处罚达到3次,年度内发生同责以上、一般事故一起、轻微事故两起以上的给予解聘。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客运公营驾驶员选聘条件
一、客运公营驾驶员将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聘。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年满25周岁以上,51周岁以下,身高
1.6 5米以上,持b1照以上,有营运驾驶从业资格证书,有内部准驾证,在我司从事驾驶工作三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的合法驾驶员。
二、 双眼裸视达
1.2 以上,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和传染疾病。
三、 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前科,无拖欠公款、承包款行为,经审查合格者。
四、 所聘驾驶员按组织人事部规定的人数,经安全处会同交警部门进行桩考、路车考试合格,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签订聘用合同经培训后方可上岗,所有聘用驾驶员的编仍放在原单位。
五、 聘用驾驶员须交信誉质量保证金3万元(不计息)。
六、 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同意并严格执行市公司《客运公营驾驶员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
第13篇 煤制甲醇分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包括公司内部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及危化品客户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1、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19号);
2、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005年8月15日);
3、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
4、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
5、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
6、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
7、危险货物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8、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
9、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jt230
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装卸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协助突发性运输事故救险工作,监督检查危化品运输管理及车辆维护保养情况 负责危险货物运输行车安全和装卸车安全管理 负责车辆技术、二级维护保养检测管理
l、经理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危化品道路运输和装卸车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要求。
(2)对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和装卸车安全工作负责第一领导责任,直接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并对企业安全工作实施全面领导。
(3)确保安全经费到位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必要的人员装备。
(4)发生重大特事故、常规或典型事故时,要在第一时间深入现场领导事故的调查、处理善后工作。
(4)组织指挥突发事件或抗灾救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2、主管副经理
(1)协助经理负责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经理不在时,全面负责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编制和修订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和装卸车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召开相关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取证。
(3)完善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和装卸车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监督机构,督促各相关部门履行安全职责。
(4)组织开展专项安全大检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
3、市场营销部
(1)负责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资质的办理及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2)负责审查承运单位、运输人员及车辆的相关资质证明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
(3)负责向承运单位相关人员说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并宣传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4)督促承运单位做好车辆的维护、人员培训、安全防护器材及消防设施的完好运行与管理情况。
(5)负责组织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案情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6)负责公司危化品专用停车场的管理。
(7)在开具提货单据前,负责发货和装载人员及车辆的审查。包括查验车辆资质证件、驾驶人和押运人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检查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是否一致,查验危险化学品警示灯具和标志是否齐全、有效。查验后要详细登记。
4、市场营销部危化品车辆(公司内部危化品运输车辆)负责人
(1)检查标志灯、牌是否牢固齐全和符合《道路运输危险品货物车辆标志》(gpl3392-2005)的编号规定、安装要求。
(2)主、挂车连接点、燃油管油箱与技支架是否牢固,轮胎磨损面、气压是否正常,螺丝是否坚固完整,备胎是否完整合格。
(3)油路、气压管是否渗漏断路、电路、各种灯光、转向信号灯、仪表、后视镜、雨刮器、喇叭是否齐全、安全有效。
(4)制动、转向系统球头等关键部位是否松动,锁正角度及各部位是否存在不良现象,操作是否符合要求、可靠。灭火器、消除静电力装置,防火安全罩是否符合规格和有效期内。
(5)gps卫星定位仪装置终端信息传输是否开通完好,随车从业人员,车辆运输资质证件、技术安全卡、公路通行证等是否携带齐全。
(6)承压式罐体车辆还应重点检查:
①紧急切断装置、安全阀是否安全可靠有效,温度计、压力表、是否安全有效,表面是否碎裂。
②紧急切断阀、卸压阀、油泵性能是否良好、不渗漏、液气压管是否耐压、耐油、无裂痕。
③随车应有的劳动防(保)护用品(千斤顶、防静电工作衣帽等)是否配带。
(7)低温压力式罐体车辆还应重点检查,装卸阀门、专用管是否安全可靠、不渗漏、耐腐蚀、无裂痕,符合化学品(介质)理化特殊性要求,仪表清晰、安全有效,表面有否破裂。
(8)栏板、厢式专用车应重点检查:
①车辆底板应平坦完好,护栅栏门应符合规定高度要求、牢固。对装载不同的货物应按其理化特性采取相应的铺垫防护措施。厢体底面上不得有与本次/批所装载危化品货物性质相低触的残留物。
②按调度指令和配载规定承运,任何情况下,危险化学品不得和其他普通货物混装。
③根据本次/批所配载危化品货物理、化学特性,应随车携带遮盖、防撒漏的捆扎物、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保护用品。
④配载结束后,随车人员应对货物的核准、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实施及对影响车辆运输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承运程序。
3、车队队长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负责责任范围内车辆、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驾驶员、押运员及车辆的日常安全管理。
(3)负责危化品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证照管理。
(4)监督检查车辆运行技术状况、机务保养及维修质量。负责车辆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和日常维护的落实;做到定点维修、强制执行,确保车况完好。
(5)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车辆安全消防器材、防护用具的配置和更新。
(6)组织安全生产例会,组织驾驶员、押运员安排参加安全学习、教育培训活动。指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和政策。
(7)组织开展本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
(8)定期总结及时分析宣传安全生产管理中先进事例和经验,组织安全生产评比活动。
(9)负责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案情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4、安全环保部
(1)监督市场营销部、车队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危险化学品装卸车安全管理。
(2)按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
(3)参与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理。
(4)监督检查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和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停车场安全。
5、驾驶员
(1)驾驶员必须坚持对车辆的安全隐患例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营运状态。
(2)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严禁吸烟,车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搭乘无关人员。
第14篇 某运输公司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驾驶员不能带着思想包袱开车,不能在心情沮丧时开车,不能在闹情绪时开车,要控制情绪、情感,保证行车安全。
2、接受运输任务,按时到岗,对车辆情况进行自检,存在故障隐患要立即维修。
3、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4、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5、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第15篇 危险品车辆安全运输管理制度
一、严禁无证运输。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同时配备驾驶人和押运员,驾驶人和押运员必须持有从业资格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严禁使用不合格车辆、容器。运输车辆及其容器、包装和槽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按规定安装或喷涂警示标志、告示牌、“毒”、“爆”文字,粘贴反光带,配备通讯工具,携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
三、严禁疲劳驾驶。运输车辆必须有计划的选择安全地点,安排途中休息,驾驶人连续驾车不得超过4小时。
四、严禁有险不报。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危险品泄漏或者其他险情的,驾驶人、押运员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有条件的应当迅速驶离人员密集地区,并迅速如实向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报告车辆位置、危险品名称、危险特性、装载质量等情况。
五、严禁违反公安机关通行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必须按照公安机关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严禁超装、超载,严禁进入禁止通行区域;中途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情况的,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六、严禁违反通行证核定内容。必须按通行证核定的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装载数量、有效期限、指定速度运输危险品。
七、必须自觉接受安全检查。驾驶运输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必须按公安机关指定的收费站点和收费通道行驶,经过治安卡口、公路收费站和其他危险品道路运输检查点时必须自觉接受安全检查。
*******化工有限公司
第16篇 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目的是为了加强中信物流飞驰有限公司运输车辆及其分包商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彻实履行本公司向cspc所做的承诺,严格执行cspc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相关标准,以预防为主,持续提高道路运输安全和服务质量。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信物流飞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飞驰)及其分包商。
3.驾驶员管理
驾驶员是道路运输活动的行为主体,其健康状况、安全意识及驾驶技能等是导致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驾驶员管理是道路运输管理中的最重要的部分;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3.1驾驶员的要求
无论是中信飞驰驾驶员还是其分包运输公司驾驶员都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任职。
1) 已上岗的,25岁以上,60岁以下;对新招聘的,25岁以上,45岁以下;
2) 健康状况良好,并适合驾驶。
3) 对于所要求驾驶的车辆车型,具有有效证件(如驾驶证、危险作业从业资格证、汽车列车证等)。
4) 初中文化程度及以上
5) 良好的道德品质及职业素质
6) 无重大责任事故记录
7) 驾驶经验:
a)对于运输非危险品,至少有驾驶拖挂车 2年以上的经验;
b)对于运输危险品,至少有驾驶拖挂危险品罐车1年以上的经验;
驾驶员个人档案的建立:包括驾驶证、身份证、危险作业从业资格证、汽车列车操作证等复印件各一份,同时驾驶员还必须提供一份有效的身体健康体检报告(不超过3个月),在正式上岗前报运输部或hse部存档备案。
3.2驾驶员培训
中信飞驰所有驾驶员(包括其分包公司)在上岗前都必须接受中信公司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的培训,培训包括中信飞驰hse管理手册、产品安全培训、个人防护及健康卫生以及驾驶车辆技巧和道路运输安全等方面,只有通过培训并且合格的驾驶员才能正式上岗;同时中信飞驰还将对驾驶员进行不定期的安全培训,但每季度至少有1次;各分包公司可以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由安全管理员或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增加相应的安全培训,并保持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必须在完成培训后2个工作日内交一份由中信飞驰hse部门备案;具体的表格如:附件3培训记录表citic-hse-ysb-003
3.2.1培训内容有:
1) 基础培训:
a) 道路运输安全法规;hse管理体系;应急反应计划及程序
2) 产品安全培训
a) 产品的安全数据表(msds)如附件2;
3) 个人防护及职业卫生知识
a) 急救知识;防护用品的使用;酒精及药物政策;疲劳管理以及相关的消防安全知识;
4) 驾驶技巧培训(邀请驾驶技术好的人员讲述工作经验)
3.3驾驶员安全周会和车队安全会议
中信飞驰要求其车队及其分包公司运输车队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必须组织召开一次驾驶员安全例会,会议时间一般不要超过30分钟,主要是以分享驾驶员个人经验为主,特别是一些发生在车队驾驶员身上的险兆事故;车队安全会议一般是由中信飞驰(或其分包公司)运输经理或由hse部组织的会议(一月至少1次),主要是学习事故案例或安全法规,及本公司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同时也对公司的安全目标及完成情况作出总结。附件4驾驶员(车队)安全会议记录表citic-hse-ysb-001。
3.4驾驶时间
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是驾驶员疲劳驾驶。运输管理人员有职责负责安排工作程序表,使得驾驶员不会超过规定的每日/ 每周上班时间,这包括驾驶和其他相关活动的工作。中信飞驰为了防止司机工作疲劳,从而降低工作中发生的风险, 中信飞驰对司机的工作时间作了以下规定(各分包公司也应按如下工作时间执行):
a) 司机最大的驾驶时间为: 10 小时/ 人/天
b) 司机最大的工作时间(包括: 驾驶时间,非驾驶时间,短暂休息时间)为: 12小时/人/天
c) 两班之间的最小休息时间为: 10小时/人/天
d) 最大的驾驶时间:60 小时/星期
e) 司机最大的工作时间(包括: 驾驶时间,非驾驶时间,短暂休息时间): 72小时/星期
f) 最小的休息时间为: 34小时/星期
为了加强对驾驶员工作时间管理,及时了解驾驶员的身体状况,每位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工作时间记录表:它包括: 1. 工作或轮班开始和结束时间; 2. 驾驶开始和结束时间,和总的工作时间; 3. 驾驶员姓名;4.驾驶员每天工作时间。具体工作时间记录表如附件5所示citic-hse-ysb-002
3.5驾驶员驾驶车辆应注意事项
3.5.1驾驶员要坚决做到“一安、二严、三勤、四慢、五掌握”和“八不走”、“七注意”的规定。
a) “一安”就是严格遵守交通管理条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b) “二严”就是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c) “三勤”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维护。
d) “四慢”情况不明慢;视线不良慢;起步、会车、停车慢;通过交叉路口、狭路、桥梁、弯道、险坡、车站和繁华路段进慢。
e) “五掌握”掌握车辆技术状况;掌握道路情况;掌握气候变化情况;掌握货物装卸点;掌握车辆、行人动态。
3.5.2“八不走”
a) 货物装卸不符合规定、货物装载不匀时不走。
b) 制动器作用不良、转向器有故障时不走。
c) 没有方向指示灯、制动灯和夜间行驶无大小灯、尾灯或灯光不亮时不走。
d) 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运行条件,轮胎气压不符合标准时不走。
e) 车辆未领取安检合格证或车辆证件不全不走。
f) 大雾、大雨天气五米以内视线不清,或大雨、大雪后道路泥泞溜滑,安全无保障时不走。
g) 通过道路或铁路交叉路口时未看清火车动向,通过漫水路和桥未判明水情深浅,遇到新路、险桥和便道未查明情况时不走。
h) 开车前,驾驶员生病、身体不舒服或情绪不正常、精神不振作、精力不充沛等不宜驾驶车辆时不走。
3.5.3 “七注意”
a) 注意了解当次装卸货地点,运距和装载等情况,做好准备。
b) 注意检查货物清单和装载货物是否相符及货物装载是否均匀,捆扎是否牢固。
c) 注意了解车辆技术状况,检查主要安全部件。
d) 注意检查车门是否关好,车辆起步前检查车辆周围、车下有无人畜或其它障碍物。
e) 注意保持车辆清洁和号牌字迹明显,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票证等。
f) 停车时,注意选好地形、拉好驻车制动,关好车门,并保管好未卸货物。
g) 严禁酒后开车,强行超车,盲目快车,人货混装。
4.运输车辆管理
道路运输安全操作的基础就是首先要有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车辆,并且通过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使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技术状态。中信飞驰hse部要求对所有的车辆(自有的以及分包公司的)都应建立相应的车辆管理档案,自有的车辆由运输部负责,外协分公司的车辆由hse部门保存档案,档案内容有:机动车行驶证、营运证、车辆检验合格证、车辆保险、养路费、营运费、车装常压容器使用证等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车辆和驾驶员的合影照一张,对资料不全(或没有档案)的车辆一律不得参与中信飞驰的货物运输。
所有参与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运输危险货物的常压罐体,应符合gb18564规定的要求;运输危险货物的压力罐体,应符合gb150规定的要求;罐式集装箱应符合gb/t16563的规定。
a) 罐体的容积应与车辆行驶证的核载质量相匹配,产品的最大充装量不得超过罐体容积的95%。
sm—;
meg/ppg/mpg—不锈钢常压罐车或不锈钢罐式集装箱;
po—运输危险品的压力罐车
对运输车辆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 附件1运输车辆的基本要求
4.1车辆的保养、修理
a) 中信飞驰将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保养,并保持各种详细的记录;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车辆运行记录,维修记录,检测记录,总成修理记录等),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具体维修内容及记录见运输部相关资料。
b) 对车辆进行动火、进入密闭容器、用电等危险作业实行安全许可证管理。
c) 每部车辆必须配置干粉灭火器,驾驶室内应配有1个至少2kg的干粉灭火器,危险品运输车驾驶室外应配有2个至少4kg的干粉灭火器、锥形反光路障(至少3个)、三角警示牌(至少2个)、二个三角块及相应的个人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鞋、安全手套、安全眼镜、反光背心)以及常用的急救药品(创可贴、消毒药水、防暑药、纱布、胶带等)。
d) 车辆在途中临时停靠、过夜,必须安排人员看管;如是夜晚必须设置锥形反光路障、三角警示牌等相关措施;
e)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汽车罐车停放要求:
1) 不得停靠在机关、学校、厂矿、桥梁、仓库和人员稠密等地方;
2) 停车位置应通风良好,停车地点附近不得有明火;
3) 停车检修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得有明火作业;
4) 装有易燃易爆罐车在途中停车如果超过六小时,应按当地公安部门指定的安全地点或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中转许可证》的专用停车场停放;
5) 途中发生故障,维修时间长或故障程度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将汽车罐车转移到安全场地,并由专人看管,方可进行维修;
6) 重新动车前应对全车进行认真检查,遇有异常情况应妥善处理,达到要求后方可动车;
7) 停车时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同时离开车辆。途中停放时,司机和押运员不得同时远离汽车罐车,必须留有人监看,停车要选择10米内没有明火和建筑物的地方。
4.2轮胎管理
据统计,在因车辆故障而造成的事故中,爆胎引起的事故约占80%。所以对轮胎的管理是车辆管理中重要的一环。
a) 车辆选用的轮胎(包括备用轮胎)必须与其轴负荷相一致。
b) 使用时必须按照轮胎生产厂家的建议进行正确充气。
c) 中信飞驰(包括分包公司)对每一部车辆轮胎都进行编号和使用在用轮胎卡片登记制度;相应的表格如附件所示
d) 运输中应每隔2-4小时就应停车对轮胎状况进行检查。轮胎过热应停车让其自然冷却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e) 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轮胎:
1) 转向轮的轮胎花纹深度小于3.2mm,其它轮胎花纹深度小于1.6mm时;
2) 轮胎的胎面和胎壁上有长度超过2.5cm,深度足以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
3) 可使用有资质厂的翻新胎,但不得把翻新胎装在转向轮上使用。
4.3车辆检查
中信飞驰将加强对车辆的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车辆安全隐患,以减少或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检查分两级进行,一是由车队管理人员的检查,另一个是司机对车辆出发前、行车中、收车后全面检查,如发现问题进行及时处理,确保车辆百分百安全运行;检查的内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车辆检查表见附件六citic-hse-ysb-006:
一.出车前检查项目:
1) 水箱水位
2) 发动机油位
3) 刹车及离合器液位
4) 蓄电池电解液液位
5) 离合器、刹车踏板
6) 轮胎及胎压
7) 所有电气设备(雨刮/车灯/喇叭)
8) 工具箱工具齐全
9) 个人防护用品(防静电阻燃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安全眼镜/手套/防爆电筒/反光背心/防护靴/呼吸面罩等)
10)灭火器(压力表指针在绿色区域)
11)随车文件(msds,运输应急卡等)
12)车辆清洁
13)卸料管无老化破损,管口盖在位并紧固。
14)车辆和驾驶员的所有证件完整有效
二.行车途中应至少检查以下各项:
1) 油水位
2) 有无漏油漏水的迹象
3) 轮毂及轮胎状态
4) 槽罐及其各附件
5) 拖车与挂车的联接
三.收车后应至少检查:
1) 车辆外观检查,各部件完好
2) 槽罐及其附件完好
3) 轮毂及轮胎状态
4.4其它
1) 中信飞驰所有外包分公司都必须配置一名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最好有注册安全资格证)。
2)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配备押运人员(押运员必须要有相应的上岗证)。
3) 严禁搭乘无关人员。
4) 危险品运输车辆行驶速度不超过80km/h,非危险品运输车辆行驶速度不超90km/h。
行程管理
道路运输是一个动态作业,规范和监控作业驾驶员的行为,对预防道路安全事故的发生至关重要;中信飞驰将对货物运送路线派出一名或几名人员对行车路线进行考检,绘制行车路线图以确定行车路线;针对道路行驶路线中存在的风险做出标记,拟定预防措施。标记的内容有:
1. 道路的危险点;
a) 学校、工厂门口、道路交叉点或十字路口
b) 城镇或集市
c) 道路施工路段
d) 急转弯处
e) 长大下坡道
f) 狭窄桥梁和隧洞
g) 可能发生劫车事件或其它破坏活动的地点
h) 可能发生山体滑坡的地点
2. 临时停车点、休息停车场、过夜停车场;
3. 标注沿途可利用的应急求助设施或机构。
中信物流飞驰有限公司将通过电话对所有运输车辆进行监督,或利用gps系统进行全程监控,重点对超速、急刹车、未在指定位置停车等危险驾驶行为进行监控,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6.应急反应
目的是对发生的紧急事件能快速地做出正确的反应和处理,减少将可能导致更大的人身伤亡、环境破坏以及财产损失而建立的一套管理程序;它包括应急反应组织、应急反应程序、应急反应设备。
通过实施应急处理程序,明确产品配送过程中现实存在的风险,减少安全、健康和环境事故的发生。中信飞驰定了一套完整的事故应急反应管理程序,把事故对社会、环境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和把对财产造成的损失减到最少。
具体程序内容见中信飞驰――hse管理(sco6lt03)应急反应程序:
一. 紧急事故处理小组
事故处理小组成员名单
紧急联系电话
组长:梁忠文
/0752-5109398
副组长:王亚强
/0752-5109366
组员名单
联系电话
孙坚(负责堵漏)
/0752-5109318
叶雨生(负责疏散和警戒)
/0752-5109339
彭大勇(负责紧急救护)
/0752-5109382
严美棠(负责后勤)
/0752-5109313
欧建忠(负责应急费用)
/0752-5109368
王新云(负责其他事项)
/0752-5109399
黄权(协助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0752-5109316
警察:110; 火警:119 ; 救护:120 ;交通事故:112
如在外地,要拔打此电话请在号码前加拔事故所在地的区号:如:广州:020-110
7.事故管理
事故管理就是遵循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分析事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中信飞驰结合本公司的特点建立了相关的事故管理程序,具体内容见hse管理(sco6lt03)事故处理程序,它包括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
发生事故要立即报告给hse部门或相关部门;根据事故的大小同时起动应急事故处理程序,并派出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同时记录入档案。
事故调查相关表格如附件8所示:
8.环境和健康管理
“零化学品泄漏”中信飞驰hse目标,为了把环境和健康管理做到实处,中信飞驰hse部门将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增强健康和环境安全方面的管理意思:主要有:
1.对相关人员定期进行体检;
2.对运输车辆进行排气和噪声方面的控制;
3.对车辆更换出的各种油料将装在固定的垃圾桶中然后交由有资的单位处理,严禁随地排放;
9.相关支持程序和法律法规
a)hse管理(sc06 lt03)
b)紧急应急管理程序
c)事故处理程序
d)司机操作手册(3)
e)《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安全法规》
f)《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g)《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h)《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17篇 公司车辆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公司概况
深圳市乔元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二零零陆年四月廿四日,注册资金为50万元,经营范围是塑胶五金模具的技术开发、生产加工、销售、上门维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购销,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定代表人是谭富华,深圳市乔元星科技有限公司已购置1辆厢式货车,驾驶员1名:唐小燕。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谭小军,职务:经理 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政府分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度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第二负责人 胡佳,职务主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现场能力。
(三)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为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图:
一、货物装载
(一)货物要堆码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二)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三)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一)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二)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一)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二)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三)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四)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第四章 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讯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进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它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负责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第五章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二、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三、定时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四、定期抽检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五、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六章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一)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二)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三)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四)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一)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二)定期做好车辆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操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固、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车辆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日期:
(盖章)签字:
第18篇 铁水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保护:把钢包座架下两边铁板用浇注料打上5—10公分浇筑层防护铁板;底部用耐火砖铺平,上面用高铝水泥灌浆,打上一层浇注料。
二、油箱与电瓶箱用石棉布包裹,上面盖上一块铁板。
三、应急措施:把托排前、后用20mm铁板焊接,周围加高200mm,里面放入防火沙。
四、备用碳棒堵口。碳棒扯成一个锥形,一个椭圆形,手柄用铁管制作成进、出两用(注:细管套入粗管中),长度4米。每辆车备用泡泥一桶。
五、钢包日常检查:日常检查由当班司机和铸铁机值班班长负责。铁水包使用寿命,可根据使用程度或炉次更换新铁水包,并做好记录。
六、轮胎日常检查:由当班司机负责,并做好记录。由车辆管理人员根据轮胎使用程度,提交车间办公室,经现场查看,确认后更换轮胎。
第19篇 产品运输车辆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规定对运输产品车辆卫生安全及其控制的管理要求作出明确规定,适用于承担本公司产品装运、交付车辆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
2.职责
本规定由质检部归口管理,相关部门配合执行。
3. 产品运输车辆卫生安全管理
3.1 卫生安全组织管理
3.1.1 公司成立车辆卫生安全管理小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和相关成员,其中明确一人为专职车辆卫生安全监督员,对车辆卫生安全实施专项管理;
3.1.2 公司成品交付运输车辆以冷藏车为主,条件许可时,经车辆卫生安全管理小组组长批准方可用厢式货车;
3.1.3 成品交付运输车辆原则上由各营销区域经理联系,区域经理有困难的,由营销服务部协调车辆,其车辆必须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3.1.4 对于进入厂区装载成品或者承装包装盒、原料等运输车辆进行卸货的,必须由卫生安全管理小组相关人员检查其卫生状况:
1) 凡检查发现装过化学品、危险品的车辆,对食品存在潜在危害的(如有不良气味、易污染食品包装等物质)一律不许装车或卸货;
2) 对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一切车辆,严禁放其驶入厂区,更不得在厂区内进行冲洗或消毒;
3.1.5 卫生安全管理小组对车辆卫生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对于进入厂区装货或卸货的一切车辆,必须经卫生安全监督员签字确认符合卫生安全条件后方可实施。
3.2. 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要求
3.2.1 运输车辆应达到无异味,无污染物危害,混装物品无倒塌的危险。
3.2.2 冷藏车的制冷效果须良好,经消毒后按规定堆放高度装车;厢式货车须采取保温措施(塑料布、棉被等),且干净整洁、无异味,经消毒后按规定高度装车;
3.2.3 运输车辆未装过化学品、危险品等对食品存在潜在危害的情况(如有不良气味、易污染食品包装等物);
3.2.4 运输车辆车厢内、外表面洁净、无污染、无破漏;
3.2.5 驾驶员及其运营作业证件齐全并对应相符且有效,车辆设施等状态完好
3.3 成品承运车辆进出厂程序
3.3.1 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状况申报
1)凡承接本公司成品装运任务的车辆,在进厂前驾驶员应向本公司申报车辆卫生安全状况;
2)填写《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出示相关证件,接受门卫核对审查;
3.3.2 门卫对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状况检查
1) 审查《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清晰、明确;核查证件与车辆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2) 现场检查车辆卫生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3) 在《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中填写确认意见:若符合,则同意车辆进入,并将该确认表传递给仓库保管员;若不符合,则谢绝其车辆进入;
3.3.3 保管员对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状况检查
1) 查车辆制冷系统设施状态、制冷效果;
2) 查车辆保温措施是否满足要求,保温物品是否干净无异味;
3) 在《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中填写确认意见:若符合,则准备
开启库门;若不符合,则将不符合情况向卫生安全监督员报告裁定;
3.3.4 装卸队长对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状况检查
1) 查车厢内有无化学品及其遗弃、遗迹、异味,确认有无潜在危害;
2) 查车辆载重吨位与卸货单是否匹配;
3) 查车辆设施完好状态,无漏,无损伤,其卫生安全行驶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4)在《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中填写确认意见:若符合,则同意启动搬装;若不符合,则将不符合情况向卫生安全监督员报告裁定;
3.3.5 卫生安全监督员确认
1) 若门卫、仓库、装卸队对车辆卫生安全检查符合,则对货载车的卫生安全进行全面核查鉴定,并确认所装物品有无倒塌危险等。若完全符合,则在《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中签署符合性意见;
2) 若发现车辆卫生安全条件或状态有欠缺,或门卫、仓库、装卸队在检查中发现有不符合的情况,质检部应协助卫生安全监督员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评议,并记录现场评议的结论意见;
3) 卫生安全监督员将车辆卫生安全状况告知营销部或国际贸易部,协调办理承运手续;
4)门卫凭签署符合性意见的《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及营销部等出具的相关证件放行车辆出厂。
4. 记录管理
4.1 承运车辆、公司门卫、仓库、装卸队等负责人,对《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的填写,应按ycd/cx002-2008《记录控制程序》中“5.2条 记录的填写”要求执行,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2 记录填写人、评议人均应在确认表的对应栏内签名,并注明日期;
4.3 记录表格由门卫保管分发,填写后的记录仍由门卫收集,按月装订成册,送
交成品运输车辆卫生安全监督员收存备查,并按《记录控制程序》规定执行管理。
5. 本作业文件所涉及的表格
5.1 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
6. 本作业文件所形成的记录
6.1 车辆卫生安全状况申报记录;
6.2 车辆卫生安全状况检查记录;
第20篇 运输车辆维修管理制度范例
1. 维修部门是车辆后勤保障的主要工作项目,我们不但要狠抓维修质量,更必须严格管控各项维修费用,必然监督车辆日常维护是保障车辆良好技术性能的根本措施,定期检查保养车辆是为保证车辆维持最佳技术状态,加强车辆维修质量,减少车辆“罢工”事件,是提高工作效率及降低维修费用的基本手段。
2. 加强维修人员作息时间安排,合理分配工作值班制度,对晚间“归来”的自备车辆一一进行技术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做到及时排除,保证车辆出勤率。
3. 继续坚持分组分量制,将工作任务合理规划,分配至各组工作人员,在维修质量方面务必监督把好质量关,严格杜绝因工作的疏忽导致无谓的返修事件发生,将维修质量与返修率做出评比并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适当做出奖惩制度,以评比数据公布示范去提高维修质量。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
4. 如车辆遇意外情况在路途行驶中抛锚,必须第一时间赶往进行抢修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延误公司服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