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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规程管理制度(20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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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规程管理制度

第1篇 作业规程管理制度

作业规程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现场操作,使作业规程真正起到指导生产、服务生产、保证安全生产的作用,有效消除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消灭事故隐患,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作业规程编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

2、作业规程编制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经济效益。

3、必须严格按照“一工作面、一规程”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不得套用、沿用作业规程。

4、作业规程的编制工作由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要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满足生产需要,标注齐全、比例恰当、图面清晰,按章节顺序编号。

5、作业规程编制前,应组织生产、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工人代表,对工作面的煤层情况、地质构造情况、工作面四邻情况进行现场勘查。讨论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明确生产的程序和内容。为编制工作做好准备。

6、地测科要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地质资料和图纸,不得影响作业规程的编制。

7、作业规程编制好后,由技术科分管工程师负责把关。

8、作业规程的审批,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进行,并应由生产技术、安全通风、地测、计划、机电运输、调度等相关部门进行集体会审,各部门都要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字,最后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8、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必须在工作面开始生产前至少三天完成;由区队负责人组织参加生产的所有人员学习,由技术人员负责贯彻。参加学习的人员,应在学习记录上签名。

9、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在开工前15天编制完毕,开工前10天审批结束,开工前8天报焦煤公司生产处。

10、采掘单位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工作面《作业规程》在现场的落实,条件变化时及时修改和补充工作。

11、工作面的地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和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履行审批和贯彻程序。

12、对违反作业规程所造成的各类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进行追查处理,以便吸取教训,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

第2篇 物业辖区施工人员闲杂人员管理作业规程制度

物业辖区施工人员、闲杂人员管理作业规程

1目的

规范小区、写字楼、学校、足球基地的施工人员、闲杂人员的管理工作,确保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施工人员、闲杂人员的管理。

3职责

3.1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对小区、写字楼、学校、足球基地的施工人员、闲杂人员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办理相关的证件及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3.2保安班长、队员负责按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具体实施对小区、写字楼、学校、足球基地的施工人员、闲杂人员的管理。

4作业规程

4.1基本原则

4.1.1依法办事的原则。保安队(安保部)各级人员在对施工人员、闲杂人员进行管理时,必须按适用的法律法规等有关法律条文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4.1.2文明服务原则。保安队(安保部)各级人员在对施工人员、闲杂人员进行检查、办证、管理时,必须文明服务,文明执勤。

4.1.3时效性原则。保安队各级人员在对施工人员、闲杂人员进行检查、办证、管理时,必须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工作。

4.2施工人员的管理

4.2.1凡需进行装修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及装修公司在装修前须到相应的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4.2.2保安队(安保部)根据管理处的工作联系单内容,为装修公司的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并将有关资料存档备案。

4.2.3施工人员在进场装修期间,必须遵守管理处的相关规定。

4.2.4装修现场管理

保安人员对装修现场进行检查、管理时,应关注:

a)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的情况;

b)施工人员执行管理处相关规定的情况;

c)装修现场灭火器配备情况;

d)安全设施设备有无损坏或移位情况;

e)其他情况。

4.2.5施工人员的车辆停放和运货车辆的进出,必须遵守管理处的相关规定,并服从保安员的指挥和管理。

4.3闲杂人员的管理。

4.3.1将清查闲杂人员的工作作为保安队(安保部)日常巡逻工作中的一项基本任务。

4.3.2保安队(安保部)的巡逻人员、车管人员应采取定时或不定时的方式对辖区进行检查;清理并驱逐在辖区内闲逛、乞讨、拾荒、发放资料及精神病、醉酒闹事等妨碍辖区治安秩序的人员,并记录。

4.3.3对于在辖区内扰乱治安(生活、工作)秩序、屡教不改或不听劝阻的闲杂人员,应将其驱逐出辖区或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进行记录。

5记录

5.1《出入证》

5.2《值班情况记录表》

6相关支持文件

6.1《巡逻岗管理作业规程》

6.2《突发事件处理作业规程》

第3篇 工具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工具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 目的

规范机电维修部工具管理工作,确保机电维修部工具完整及各项性能完好。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机电维修部的工具管理。

三、 职责

1、 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检查工具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并负责工具的申购及具体负责工具管理。

2、 管理处仓管员负责工具的簿房盘点工作。

四、 程序要点

1、 《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的制定;

(1) 每年的12月15日之前,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制定下一年度《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并上报经理审批。

(2) 《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应包括如下内容:

a、 所需工具的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产地;

b、 预计费用;

c、 购买时间;

d、 用途。

2、 机电维修部的工具分成两类:一类是个人使用工具,另一类是公用工具。个人使用工具由个人领用并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负责保管。管理处仓管员对所领用工具记录在《工具领用登记表》内。

3、 个人使用工具和公用工具由机电维修部主管统一填写《领料单》,经服务中心主管批准后,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到仓库领取并负责暂保管。

4、 个人使用工具管理

(1) 机电维修部员工正式上岗时,由员工填写《领料单》经机电维修部主管批准后,在仓管员处领取一套个人使用工具。机电维修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每年只能补领一次。管理处仓管理员应对员工所领工具簿记在《工具领用登记表》内。

(2) 个人使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a、 不准乱打乱撬;

b、 用力应适度;

c、 测量不同参数时注意正确换档(万用表);

d、 注意工具的作用条件(如额定电压、额定电流或承载能力等);

e、 用后擦拭干净工具。

(3) 机电维修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 机电维修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员工个人立即补上同规格同品质的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则可以经机电维修部主管批准后在仓管员处以旧换新,仓管理员应做好登记。

(5) 员工辞工、被解雇或转岗时应将个人使用工具全部退还给机电维修部,对于丢失或人为损坏的工具通知财务部扣发相应的钱款。机电维修部主管必须将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簿记在《组长保管工具登记表》内,并在“备注”一栏注明“退还”字样。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要设专柜保管并作以旧换新用的工具。

(6) 机电维修部主管每月18号检查每个员工的个人使用工具,对于丢失的或人为损坏的工具将责令其立即补齐。

(7) 对于换下来的个人使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处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经理助理批准后上报经理审批。审批后由经理助理公用工具管理。

5、 公用工具管理

(1) 员工借用公用工具或各部门之间借用公用工具都应在机电维修部主管处借用;主管必须将借用工具登记在《工具借用登记表》上。

(2) 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a、 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按4-(2)条款;

b、 大型公用工具使用除应遵循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外还应每个月进行一次保养:

――对各转动部位加注润滑油;

――调整皮带,对于磨损严重的皮带应更换;

――检查、调整碳刷,如碳刷磨损超过新装时的1/2则应更换;

――检查启动电容,如变形、膨胀或开裂则应更换;

――检查或整修接线头;

――调整机械间隙至合理位置;

――清洁外表,必要时涂上防锈油;

――拧紧所有紧固螺栓。

(3) 公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 公用工具如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借用人负责照价赔偿。公用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对于小型的(500元以下)经机电维修部主管确认,服务中心主管及物业经理批准后可以以旧换新。对于500元以上的公用工具须先由主管填写《报废工具登记表》经机电维修部主管上报经理助理审核,报经理审批。

(5) 机电维修主管工作调迁、辞工或被解雇时,机电维修部主管会同管理处仓管员一起对公用工具进行盘点,发现缺少或人为损坏的则应追究主管的责任。

(6) 对于换下来的公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处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机电维修部主管上报经理助理审核,报经理审批,审批后由经理助理负责报废处理。

(7) 对于公用工具中的计量器具或安全用具应定期送检,检验后合格的方可使用,否则应重新申购。

6、 管理处仓管员每月25号应将所保管的工具进行一次盘点并簿记在《仓管员保管工具登记表》上,对于需要补充的工具应尽快制定计划申购。

五、 记录

1、《工具保管登记表》

2、《工具领用登记表》

3、《工具借用登记表》

4、《报废工具登记表》

5、《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表》

六、 相关支持文件

第4篇 机电维修值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5

机电维修值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五)

1.0目的

规范值班管理,确保值班质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处机电维修值班工作。

3.0职责

3.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对值班工作的监控。

3.2机电维修部班组长负责值班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检查。

3.3机电维修部值班人员负责按此规程进行值班工作。

4.0程序要点

4.1交接班操作

4.1.1交接班人员提前20分钟做好交班准备:

检查设备并确保运行正常;

搞好值班室和设备房卫生工作。

4.1.2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岗位。

4.1.3值班人员首先认真仔细地检查各设备的运行情况:

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通知交接班人处理,接班人协助;

确认无异常情况在回到值班室进行交接班程序。

4.1.4交班人员主动、简要地向接班人介绍值班和设备运行情况,重点讲明操作注意事项;接班人应认真聆听,如有疑问可向交班人提问,直至双方清楚。

4.1.5接班人查看上班地《机电运行值班记录》,检查仪器、工具等物品是否齐全完好。

4.1.6交接双方认为无误后共同在《机电运行交接班记录》上签名确认。

4.1.7交接完毕后所发生地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4.1.8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交接班: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记录不规范,配电室、值班室、操作室不清洁;

接班人未到岗,交班人不准下班;

接班人醉酒或其他情况而未找到接班人;

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

若交接班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协助。

4.2值班操作要点

4.2.1值班人应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岗位,按交接班程序进行交接班。

4.2.2坚守岗位,不得串岗。

4.2.3按有关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对空调设备、电梯设备、供水、供电设备进行巡查、保养、维修。

4.2.4如遇特殊事件,应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4.2.5值班人员特殊情况需要调班时,必须事前填写调班表,并经机电维修部主管同意并签字方可调班。

4.3停送电操作要领

4.3.1正常情况下的倒闸操作:

机电维修部主管提前两天书面通知运行组停、送电范围(包括变压器报停、启用);

运行组接到通知后,一天内完成以下工作:

--立即通知供配电专业人员即到现场,根据负荷分布情况实地考察其可行性;

--若不可行应立即汇报情况,并说明原因;

--若可行,则应明确停送、电时间、范围,填好操作票后,由主管经理审批,同时将停、送电情况书面通知公共事务部。

公共事务部接到通知后,提前一天贴处停电通知以告知住户;

倒闸操作前,运行人员要做好相应地准备工作,电梯降至首层,如有必要可将发电机操作开关置于停机位置;

在确定时间,在监护人的监护下,操作人员按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停电: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

--送电: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

倒闸操作完成后,运行人员要检查电梯的运行情况,发电机操作开关置于自动位置;

做好各项相关记录。

4.3.2紧急状态下的倒闸操作:

发现配电房有冒烟、短路等异常情况或发生火警等重大事故时,运行人员应当立即进行全部或部分负荷停电操作;根据情况立即断开低压配电柜上电源开关,或断开高压柜高压开关;

停电后立即通知机电维修部主管,主管到现场后立即检查事故原因,在查出确定的原因后方恢复部分或全部供电。对损坏部分应尽快修复,以恢复正常供电;

做好各种记录,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管理处经理。

4.4值班房、设备房卫生管理制度

4.4.1各值班人员负责该班次值班室的卫生清洁工作,并保持值班室卫生。、

4.4.2各专业值班人员负责各自专业设备房的卫生清洁工作:

水电工负责配电房、水泵房卫生清洁工作;

空调工负责空调机房卫生清洁工作;

电梯工负责电梯房卫生清洁工作。

4.4.3接班人负责检查上一班的清洁工作,对不合格卫生清洁工作可要求返工,直至合格。

4.4.4各专业早班值班人员为该专业设备房安全卫生责任人。

4.4.5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本部卫生清洁工作的日常检查和督导。

5.0记录

《值班记录表》

6.0相关记录文件

《机电维修部员工绩效考评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第5篇 二次供水管理作业规程制度

一、目的

规范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检验标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辖区内水池(箱)的二次供水管理工作。

三、职责

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定时检查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2、维修管理员具体负责二次供水管理。

四、程序要点

1、二次供水管理要求

(1) 机电维修部主管每月5号之前检查小区内每个水池(箱),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自己的工作日记上。

(2) 二次供水管理由维修部管理员专职负责。维修管理员应持有经卫生防疫站认可的《健康证》。

(3) 每个水池(箱)应结构守好、无渗漏,检视门应上锁,水池(箱)周围及顶盖应清洁、干净。

(4) 水池(箱)应每隔3个月清洗、消毒一次,清洗员应持有经卫生防疫站认可的《健康证》。

(5) 清洗消毒水池(箱)时应提前两天通知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通知有关用水部门和用户做好储水准备。

2、水池(箱)清洗消毒安全注意事项

(1) 在水池(箱)内作业时,光源需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最好用手电筒或应急灯。

(2) 抽污水的潜水泵应装漏电开关,漏电开关应提前试验并确认动作可靠。

(3) 在水池(箱)消毒人员需载防护眼镜和口罩,如果在水池(箱)内感到头晕、气喘,则应马上离开水池(箱)到外面呼吸新鲜空气。

(4) 上下水池(箱)时应把紧扶手、踩稳钢梯,严防跌落。

3、水池(箱)清洗消毒前的准备工作

(1) 1:100灭菌净水溶液或市卫生防疫站配制的消毒液。

(2) 潜水泵、应急照明灯或手电筒。

(3) 扫把、尼龙刷、尼龙绳、胶桶、眼镜、口罩、胶手套。

4、水池(箱)清洗消毒程序

(1) 排放水:

a、排放水时应提前关闭水池(箱)时水闸阀,让水池(箱)水位用到接近消防用水水位,以免浪费;

b、为确保用户正常用水,排放干水池(箱)的时间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

(2) 清洗消毒:

a、清洗:

--铲出水池(箱)内泥沙及各种沉积物;

--用扫把或泥龙刷从水池(箱)顶部、四周墙壁、底部依次反复刷洗;

--如果仍未洗干净应再进行刷洗直至干净为止。

b、消毒:

--用扫把或尼龙刷蘸取1:100的灭菌净水溶液(可防疫站配制的消毒溶液),依次反复刷洗消毒;之后将水池(箱)盖好封闭半小时;

--用清水冲洗一遍整个水池(箱),排出消毒水溶液;

--重复用清水冲洗一遍并排出消毒水溶液。

c、注水:清洗消毒工作全部结束后,清理收拾好所有工具。打开闸阀向水池(箱)内注水,达到调定的水们后加盖上锁。

5、取样送检

(1) 用干净的矿泉水瓶从水池(箱)中部撮500ml水并在瓶子中部贴上标签,标签上应写明送检单位及送样日期。

(2) 水样当天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安排人员送至市卫生防疫站检测。

(3) 如果合格,则应重新洗涤和消毒水池(箱)直至合格为止。

6、水池(箱)清洗消毒工作全部结束后,应完整、规范、清晰地把情况记录在《水池(箱)清洗消毒记录表》内,并于每次小区内全部水池(箱)清洗消毒工作结束后3天内由维修部主管把记录整理成册交机电维修部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五、记录

《水池(箱)清洗消毒记录表》

六、相关支持文件

第6篇 二次供水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8

二次供水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八)

1.0目的

规范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检验标准。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水池(箱)的二次供水管理工作。

3.0职责

3.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定时检查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3.2水泵房管理员具体负责二次供水管理。

4.0程序要点

4.1二次供水管理要求

4.1.1机电维修部主管每月5号之前检查小区内每个水池(箱),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自己的工作日记上。

4.1.2二次供水管理由水泵房管理员专职负责,水泵房管理员应持有经卫生防疫站认可的《健康证》。

4.1.3每个水池(箱)应结构完好、无渗漏,检视窗应加盖上锁,水池(箱)周围及顶盖应清洁、干净。

4.1.4水池(箱)应每隔4个月清洗、消毒一次,清洗员应持有卫生防疫站认可的《健康证》。

4.1.5清洗消毒水池(箱)时应提前两天通知公共事物部,由公共事物部通知有关用水部门和用户做好储水准备。

4.2水池(箱)清洗消毒安全注意事项

4.2.1在水池(箱)内作业时,光源需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最好用手电筒或应急灯。

4.2.2抽污水的潜水泵应装漏电开关,漏电开关应提前试验并确认动作可靠。

4.2.3水池(箱)消毒人员需戴防护眼镜和口罩,如果在水池(箱)内感到头晕、气喘,则应马上离开水池(箱)到外面呼吸新鲜空气。

4.2.4上下水池(箱)时应把紧扶手、踩温不锈钢梯,严防跌落。

4.3水池(箱)清洗消毒前的准备工作

4.3.11:00灭菌净水溶液或市卫生防疫站配制的消毒液。

4.3.2潜水泵、应急照明灯或手电筒。

4.3.3扫把、尼龙刷、尼龙绳、胶桶、眼镜、口罩、胶手套。

4.4水池(箱)清洗消毒程序

4.4.1排放水:

a)排放水时应提前关闭水池(箱)进水闸阀,让水池(箱)水位用到接近消防用水水位,以免浪费;

b)为确保用户正常用水,排放干水池(箱)的时间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

4.4.2清洗消毒:

a)清洗:

--铲出水池(箱)内泥沙及各种沉积物;

--用扫把或尼龙刷从水池(箱)顶部、四周墙壁、底部依次反复刷洗;

--如果仍未洗干净应再进行刷洗直至干净为止。

b)消毒:

--用扫把或尼龙刷蘸取1“00的灭菌净水溶液(或防疫站配制的消毒溶液),依次反复刷洗消毒;之后将水池(箱)盖好封闭半小时;

--用清水冲洗一遍整个水池(箱),排出消毒水溶液;

--重复用清水冲洗一遍并排出消毒水溶液。

c)注水:清洗消毒工作全部结束后,清理收拾好所有工具。打开闸阀向水池(箱)内注水,达到调定的水位后加盖上锁。

4.5取样送检

4.5.1用干净的矿泉水瓶从水池(箱)中部提取500ml水并在瓶子中部贴上标签,标签上应写明送检单位及送样日期。

4.5.2水样当天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安排人员送至市卫生防疫站进行检测。

4.5.3如果检测不合格,则应重新清洗和消毒水池(箱)直至合格为止。

4.6水池(箱)清洗消毒工作全部结束后,应完整、规范、清晰地把情况记录在《水池(箱)清洗消毒记录表》内,并于每次小区内全部水池(箱)清洗消毒工作结束后3天内由水泵房组长把记录整理成册交机电维修部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5.0记录

《水池(箱)清洗消毒记录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第7篇 物业保安员内务管理作业规程制度3

物业保安员内务管理作业规程(3)

1目的

规范内务管理,确保保安员具有良好的作息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体保安员(报警员)的内务管理。

3职责

3.1保安部、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报警中心班长负责督促、检查保安员(报警员)的内务管理。

3.2宿舍管理员负责城西保安员宿舍的日常内务管理。

4作业规程

4.1内务检查

4.1.1保安部视情况安排每月至少1次的内务管理抽查

抽查时应做到:

a)检查时如发现有违反内务管理的现象及行为,应立即进行纠正或提出整改意见;

b)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4.1.2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报警中心班长安排每月两次的内务管理检查:

a)检查时如发现有违反内务管理的现象及行为,应立即进行纠正或提出整改意见;

b)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4.1.3宿舍管理员每天不定时地巡视城西宿舍内务情况

巡视时应做到:

a)及时制止违反内务管理的行为;

b)将巡视情况记录在工作记录本上;

c)对于一些不服从管理的保安员,应记录并向保安部进行反映。

4.2宿舍卫生标准

4.2.1宿舍地面干净,无痰迹、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

4.2.2床铺干净整齐、被子折叠放好、床面上无杂物和乱堆放的物品;床单、被褥干净无异味;鞋子要摆放有序。

4.2.3帽子、皮带、口杯、脸盆、纸篓等物品按指定位置摆放,衣服均在晾衣区域晾晒。

4.2.4墙面、门窗和其他区域无乱写、乱画、乱刻、乱张贴、乱悬挂现象。

4.2.5浴室和洗手间及时冲洗,没有污垢、杂物和异味。

4.2.6室内无易燃、易爆、剧毒及其他危险物品。

4.3作息标准

4.3.1根据各班次的工作时间掌握起床和就寝,不干扰其他队员的正常休息。

4.3.2城西宿舍的电视房原则上开放至每晚的10:00时,并应注意音量的控制。

4.3.3休息期间,如发生情况,一经召唤,立即返回,听候调遣。

4.4宿舍管理制度

4.4.1爱护宿舍内公共设施设备和公共财物,不随意损坏或占为己用,保持公物的完好。

4.4.2不乱接电源,不存放危险和色情物品,不在宿舍内私设*、舞会、聚众喝酒、赌博。

4.4.3未经许可不带外人进入宿舍,不留外人在宿舍住宿。

4.4.4保持室内安静,不在室内大声喧哗、打麻将,不影响其他队员休息。

4.4.5轮流值日的值日生应认真清扫责任区的环境卫生,认真履行卫生监督职责。

4.4.6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灯、关水、关门。

4.4.7不随意动用或占有他人物品,不私自调换房间、床位或占用空床位。

4.4.8妥善保管个人物品,自行车按规定停放在指定的位置。

4.4.9洁身自好,不传播庸俗的色情物品、画册、影碟等。

4.4.10已办理辞职手续的保安员须同时搬离宿舍。

5记录

5.1《保安队宿舍检查表》

5.2《保安部宿舍检查表》

6相关支持文件

《保安员绩效考核实施作业规程》

第8篇 作业规程及措施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执行程序,强化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严肃性,提高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质量和效率,按公司、矿有关规定要求,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生产技术部地测组自接受设计组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工作面10天内、掘进工作面7天内向生产技术部设计组提交地质说明书及相关图纸资料。

2、通防部、机电科自接受生产技术部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工作面10天内、掘进工作面一周内向生产技术部设计组提交相关的设计资料。

3、生产技术部设计组、地测组向施工单位下达的业务联系单应相互验证,并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校核、签收。

4、施工单位自接受生产技术部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作业规程10天内、掘进作业规程一周内提交生产技术部。

5、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二、编制原则

1、规程、措施的编制要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的原则,经生产技术部下达的施工工程,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2、规程、措施的编制前,施工单位区队长、技术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调查,并有调查记录。严格做到“二个围绕”,即围绕现场定措施,围绕措施抓落实。

3、生产技术部向施工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作业规程编制所需的地质说明书、图纸及瓦斯监控、通风、供电设计等资料,由生产技术部安排相关单位编制、设计,并经各分管副总审批后提供给生产技术部,然后由生产技术部将上述资料一并提供给施工单位。

三、编制要求及内容

按《作业规程编制指南》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编制流程

五、审批

1、审批职责

作业规程由总工程师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由副总工程师审批,各职能科室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人员参加审批,涉及重大安全技术问题的措施(如贯通措施、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必须由总工程师审查批准。

2、会审、复审

规程、措施必须实行会审制。会审时间定在每周二上午技术例会和周六上午,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各职能科室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重点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字,生产技术部做好会审记录,最后由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审批。

各专业副总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单位规程、措施每月复审一次,根据现场情况提出复审意见,并签字备查,生产技术部做好复审记录。复审时间定在每月第一个技术例会。

六、贯彻

1、规程、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贯彻;建立健全规程、措施贯彻监督检查机制,由分管副总组织安监、技术等单位每月对贯彻情况进行抽查一次。

2、规程、措施贯彻后,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所有上岗人员和管技人员进行考试,未参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安全监察部负责定期对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书记、技术负责人、班队长进行考核。

3、规程、措施贯彻后,技术负责人必须建立贯彻、考试成绩及试卷记录台帐。

4、因故停工工程,再次恢复施工时,必须有复工报告,可以使用原作业规程,但必须重新贯彻;生产系统或施工条件变化时,必须重新编制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当施工队伍调整时,应办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签字手续。

5、通防部、安全监察部等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采掘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进行贯彻,并签字、考试。未参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

6、每月由各专业副总牵头,生产职能科室参加,对各专业管技人员规程措施掌握程度进行考核,不及格者不准上岗。

7、规程及措施应采取动态贯彻,每月贯彻不少于一次。

第9篇 交通管理作业规程制度

1.目的

规范各辖区内的交通管理,确保交通安全、道路畅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辖区内所有道路上的车辆及交通设施的管理。

3.职责

3.1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制定大型文体活动的交通管理方案及交通管理的监督、检查。

3.2 保安班长负责组织监督和指导车辆及交通设施管理工作。

3.3 车管员负责具体实施交通管理。

4.作业规程

4.1 交通管理的原则

4.1.1 依法办事的原则。交通法规是道路交通管理的依据和准绳,只有严格执行交通法规,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才能保障交通安全与道路畅通。

4.1.2 规范管理的原则

车管员按管辖区域各路段的交通设施要求,对辖区的车辆进行规范停放及行驶管理,车管员必须按交通管理的正规指挥方法指挥。

4.1.3 文明服务的原则

车管员在维护交通秩序、纠正违章停车或行驶时,必须以礼待人,文明服务。

4.1.4 时效性原则

保安员在接到交通事故求助时,按《突发事件处理作业规程》的基本原则进行。

4.2 车辆行驶和停放管理

4.2.1 监督进入辖区的车辆不可超过限速标志的限定、禁鸣喇叭,并指挥车辆按规定方向靠右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置,以便于车辆停放整齐。

4.2.2 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4.2.3 巡检车辆情况,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漏水等现象应及时通知车主。

4.2.4 留意进入辖区的一切车辆情况,对载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辖区。非业主车辆携较贵重或大量物品出辖区时,保安员有权检查车辆并要求其做出说明。

4.2.5 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

4.2.6 在纠正司机乱停乱放时,应面向司机敬礼,再有礼貌地要求司机将车停放到指定的停车位置。

4.2.7 指导行人走人行道,自行车靠右侧道路行驶。

4.2.8 对辖区路面的一切车辆实行统一停放管理。

4.3 大型文体活动交通管理

4.3.1 制定文体活动交通管理计划(方案)

方案内容具体如下:

a)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制定观众、宾客的出入路线;

b)::制定封闭时间与解封时间;

c)组织落实车辆行驶及停放的管理;

d)组织落实各岗位保安员的设置及职责。

4.3.2 保安部经理对交通管理计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审批。

4.4 交通设施的管理

4.4.1 保安员在日常的安保工作中应对辖区的交通标志及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的应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保安班长。

4.4.2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对班长报告的交通标识的损坏情况进行核实,并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或更换。

4.4.3 保护各种交通设施不被破坏

管理上应做到:

a)交通设施的管理,除保安班组长进行系统管理外,还应将此项内容纳入执勤保安员的责任范围;

b)对有意或过失造成交通设施损毁的责任者,要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索赔)。

5.记录(无)

6.相关支持文件

《突发事件处理作业规程》

第10篇 设备综合管理作业规程制度

设备综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目的

从总体上确立物业管理处各类设备的管理要求,确保各类设备管理工作的统一、完整和完善。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管理的各类设备的综合管理工作。

三、职责

1、机电维修部负责所辖小区的各类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2、办公室负责各类设备档案的管理工作。

四、程序要点

1、设备档案的建立要求

(1) 机电维修部应将管辖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建立台账(见附表),并在建档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台账移交办公室存档。

(2) 机电维修应将所辖物业内的所有设备进行设备标识及设备编号:

a、所有设备应单机单台或按功能系统进行'设备标识';

b、'设备标识'用标牌形式予以实施,标牌应有下列内容: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c、设备编号按下列规则编制:

注意事项:

1、设备流水号按物业点的设备总数流水编制。

2、同类型同系统设备的流水号码应保持相对的集中和连续性。

d、标识的制作规范:

--标识材质用金属薄板制作,表面抛光呈本色;

--设备编号用凹形字体,涂黑色磁漆;

--尺寸长*宽*厚为70mm*20mm*1mm。

(3)所有设备应按单机单台或功能系统建立《设备卡》

(4)设备台账应保持与设备现行状态一致,为此,设备管理人员应将诸如设备封存、停用、限制使用范围、调迁、报废和更换零部件及检修情况及时分别在设备台账或设备卡片上予以登录。

(5)《设备台账》和设备出厂和原件(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协议等)统一由办公室保存。

2、设备日常操作、运行、维修保养管理

详见机电维修部各类设备操作、运行、维修保养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3、设备的购置管理

(1)设备的购置包括原有设备的更新和新添购置。

(2)设备购置应遵循满足服务提供需要的原则。

(3)设备购置的资金来源按相关法规或规定执行。

(4)设备更新需在原设备办理了报废手续后进行。

(5)新添设备由机电维修部提出服务用途或配套功能以及主要技术指标的需求。

(6)采购设备应遵循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7)采购设备到达公司后,由机电维修部进行清点核对,接收相关资料,并组织安装调试或试运行。符合要求的,办理验收手续;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或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8)经验收符合要求的采购设备按本条例相关规定纳入台账,建立卡片等进行日常管理。

4、设备状态标识

(1)机电维修部应对设备状态进行标识,以防止因设备误操作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

(2)设备状态分为运行、备用、停用、封存、报废、检修及严禁合闸等。

(3)正常运行中的设备不予标识。

(4)标识的方式方法:

a、设备状态用标识牌进行标识,标识牌用300mm*150mm*3mm(长*宽*厚)的白色塑料板制作,字体为红色一毫米塑料板粘于底板上;

b、设备状态标识牌应在设备状态确定后,由设备操作人员及时悬挂于应予标识设备的显眼位置;

c、设备状态改变,标识应随之改变。

5、设备的停用和封存

(1)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设备应予停用或封存:

a、多余设备,含服务提供有再需要的设备;

b、设备功能已

不能满足提供服务需要的设备。

(2)停用或封存的设备应采用适当措施防止锈蚀、碰磕和其他形式对其状态的损坏。

(3)机电维修部应定期(如一个季度)对停用或封存的设备进行检查,以保持其适用性。

(4)设备主管人员应填写设备停用或封存的报批单,经管理处经理批准后实施。

6、设备的报废

(1)无修复价值的设备应予报废。

(2)报废设备应由机电维修部组级别鉴定。参与鉴定的人员应包括:设备主管人员、运行人员、品质部代表、管理处经理等。

(3)设备主管人员应填写《设备报废审批表》,经物业经理助理审核,经理审批后实施。

(4)需报废设备在未获报废批准、实施前,应悬挂'待报废'标识。

(5)报废设备应及时撤离原安装或使用场所,未撤离前应悬挂'报废'标识。

(6)机电维修部应将批准的《设备报废审批表》报公司财务部一份。

7、红旗机房评比

(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类机电设备房进行流动红旗评比。

(2)评比内容:地面洁净度、墙面洁净度、门窗洁净度完状况、管道洁净完好 状况、设备表面洁净度、设备性能完好状况、检修保养记录、室内其他设备状况、总体印象。

五、记录

1、《设备台账》

2、《设备卡》

3、《采购设备验收表》

4、《设备停用/封存/报废/审批表》

5、《设备定点管理检查表》

六、相关支持文件

第11篇 巡逻机动车保养维修及使用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巡逻机动车保养维修及使用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保安巡逻机动车的保养、维修、使用工作,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保障行车安全,节约维修费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保安部用作巡逻的各类机动车辆的保养、维修、使用管理。

3.0职责

3.1主管经理负责审核巡逻机动车辆的燃油补给、维修申请。

3.2主管负责制定巡逻机动车辆的燃油补给的月额度计划、管理制度及维修申请工作,并组织监督实施。

3.3驾驶员负责对机动车辆的日常检查保养、安全驾驶工作。

4.0程序要点

4.1检查保养

4.1.1小车出车前检查保养:

a)擦拭玻璃、清洁车身、检查车身是否有碰擦伤痕;

b)检查燃油、机油液、冷却液是否加足;

c)检查有无漏油、漏电、漏气现象;

d)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及钢板弹簧是否牢固可靠;

e)检查方向盘、离合器、踏板自由行程和驻车器情况是否良好;

f)检查发动机有无异响,发动机各部位工作是否正常;

g)检查灯泡是否完好、正常;

h)查看上两班行车记录,是否有没处理完的行车故障,如有行车故障演技出车;

i)上述检查中如有故障按4.4条款规定处理,严禁车辆带故障行使。

4.1.2摩托车出车前检查保养:

a)擦拭车部装置,清洁车身,检查车身是否有碰擦伤痕;

b)检查燃油、机油制动液是否加足;

c)检查有无漏油、漏电、漏气现象;

d)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刹车制动是否正常;

e)检查方向把离合器是否正常;

f)检查发动机有无异响,发动机各部位工作是否正常;

g)检查灯泡是否完好、正常;

h)查看上两班行车记录,是否有未处理完的行车故障,如有未排除的故障严禁出车;

i)上述检查中如有故障按4.4条款规定处理,严禁车辆带故障行使。

4.1.3小车、摩托车行车时检查:

a)清洁车身外部和驾驶室,收拾高携带物品,检查车身状况;

b)收车时将车辆停放+到位,关闭所有电路系统;

c)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并加足燃油、润滑油和冷却液;

d)检查轮胎气压、清除轮胎间表面异物,检查钢板弹簧有无损坏,检查个转动体系有无过热现象;

e)作好行车日期、时间、出车前公里数、收车时公里数、班次、驾驶员签名、值班干部签名、行使路线及车辆情况记录;

f)按《保安部巡逻车出车登记表》记录执行。

4.2巡逻机动车辆使用

4.2.1驾驶员应具备的条件:

a)驾驶巡逻小车的驾驶员必须持b、c牌驾驶证,并有一年以上驾驶经验,驾驶期间未发生过交通事故;

b)驾驶巡逻摩托车的驾驶员必须持d、e牌驾驶证,并有半年以上的驾驶经验,驾驶期间未发生过交通事故;

c)主管对驾驶员的驾驶技术(如定点停车、半坡起动、车速控制、交通标志、交通安全意识等)进行考核。

4.2.2证件验证:

a)主管对驾驶员提供的驾驶证进行真伪验证;

b)主管对驾驶员的年审、交通事故史进行审核;

c)主管负责对驾驶员的驾驶证及交通事故责任书的存档保管。

4.2.3签订交通事故责任书:

a)主管制定《驾驶员交通事故责任书》,规范责任书的条款、责任、赔偿及处理事项;

b)驾驶员的驾驶证验证及技术考核合格后与本部门签订《保安部驾驶员交通事故责任书》方能批准行车;

c)主管经理监督主管对驾驶员的驾驶证验证和技术考核。

4.2.4巡逻机动车辆的使用范围:巡逻车一般情况下仅限于辖区内巡逻使用,下列情况经主管批准可使出辖区:

a)需要追捕嫌疑犯时;

b)管辖的工地发生突发事件时;

c)抢险救灾、有必要时;

d)住户、公司职员有伤、病需送医院,又无法找到车辆送医时;

e)公司领导特别调动。

4.2.5巡逻机动车的路线、时间、次数按《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的4.2要点执行。

4.2.6车速载量停放纪律:

a)小车正常巡逻的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车内载坐保安员(含驾驶员)不得超过3人,特殊处警例外;

b)摩托车正常巡逻的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车上准载人数(含驾驶员)不得超过2人;

c)巡逻小车、摩托车不得乱停乱放、巡逻完毕后停放在规定位置。

4.3车辆维修

4.3.1驾驶员在车前、行使中、收车时以及检查保养时发现机动车有故障应及时报告主管进行维修。

4.3.2主管接驾驶员的报告应立即对故障机动车进行复查:对有下列故障的由主管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经公司审批后,主管负责送外维修:

a)机动车的灯泡不正常、轮胎气压不正常;

b)有漏油、漏电、漏气、漏气现象;

c)摩托车方向把离合器不正常,刹车制动不正常;

d)螺丝松脱;

e)机动车发动机有异响需进维修厂大修。

4.4巡逻机动车的燃油补给与机油更换

4.4.1主管制定巡逻机动车燃油补给和机油更换的月额度计划呈公司审批。

4.4.2主管经理审核月额度计划,并将每月的燃油补给和机油更换的数量及时进行汇总,并核实。

4.4.3主管在燃油不足或需更换机油时,及时报告主管经理进行燃油补给,机油更换。

4.4.4燃油补给、机油更换工作安排如下:

a)巡逻摩托车的燃油补给或机油更换由主管负责:

--燃油统一到公司指定的加油站补给;

--机油统一到公司指定的摩托车维修部更换。

b)巡逻小车的燃油补给或机油更换由主管经理负责;:

--燃油统一到公司指定的加油站补给;

--机油更换到公司指定的汽配修理厂更换。

c)在特殊情况下,小车的燃油补给或机油更换可由

持有b、c牌驾驶证的主管负责。

5.0记录

5.1《保安部巡逻机动车出车登记表》

5.2《保安部巡逻机动车检查保养登记表》

5.3《车辆维修申请表》

5.4《公司车辆入油单据______月份汇总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

6.2《保安部/消防管理中心员工绩效考评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7.0附录

7.1《保安部巡逻车驾驶员守则》

7.2《保安部巡逻车使用守则》

第12篇 管理处保洁员工培训实施作业规程制度

管理处保洁员工培训实施作业规程

1目的

规范员工培训工作,使员工培训系统化、规范化,确保员工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管理处保洁班全体员工的培训工作。

3职责

3.l管理处主任负责监督及抽查培训实施情况、验证培训效果及对外联系培训教师。

3.2保洁主管负责制定部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培训质量检查。

3.3保洁班长负责清洁操作的培训。

4作业规程

4.1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

4.1.1保洁主管于每年的12月15日前做出下年度的员工培训计划,并上报公司审批。

4.1.2员工培训

计划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b)有具体的实施时间;

c)有明确的培训范围;

d)有考核的标准;

e)有培训费用预算。

4.2新入职员工的培训

4.2.1新员工入职前需进行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

具体培训程序:

a)入职第一天由保洁班长负责介绍部门工作性质、基本运作程序、公司的基本情况,并带领新员工熟悉工作环境;

b)第二天由保洁主管负责组织学习公司和部门的规章制度、奖惩条例、服务标准及部门的岗位职责等一系列的培训;

c)第三、四天由保洁主管、班长进行基本清洁知识的培训;

d)第五天起由保洁主管安排到部门各岗位进行实际操作的培训,由相关岗位的老员工负责培训,每个岗位2-3天;

e)实际操作培训结束后由保洁主管组织进行相关内容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应予辞退,保洁主管还应根据新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考试成绩、工作评估上报人力资源部存档。

4.3清洁知识技能的培训

4.3.1室内公共区域清洁培训

培训内容:

a)家居保洁的注意事项;

b)大堂、会所大厅保洁方法;

c)室内公共区域的清洁频率。

4.3.2室外公共区域清洁培训

培训内容:

a)主干路段的清洁频率;

b)喷水池、人工湖的清洁方法;

c)管井、管道的清洁;

d)外委服务的质量要求。

4.3.3清洁剂分辨、使用的培训

培训内容:

a)清洁剂的颜色、气味;

b)清洁剂的性能;

c)清洁剂的使用方法;

d)清洁剂的注意事项。

4.3.4地毯清洗方法培训

培训内容:

a)干洗操作;

b)干泡清洁操作;

c)抽洗操作。

4.3.5常用清洁设备的使用和日常保养培训

培训内容:

a)吸尘机的使用与日常保养;

b)擦地机的使用与日常保养;

c)抛光机的使用及日常保养;

d)吸水机的使用及日常保养;

e)现场操作示范及其他相关配件的使用知识。

4.3.6地面清洁保养培训

培训内容:

a)地面日常保养的注意事项;

b)地面清洁的频率。

4.3.7消杀服务培训

培训内容:

a)灭虫的频率;

b)消杀区域;

c)消杀灭虫频率;

d)药物的使用与保管。

4.3.8其他保洁知识的培训

培训内容:

a)保洁工作顺序;

b)保洁工作技巧;

c)保洁应注意事项。

4.3.9清洁知识的培训由保洁主管、班长负责,每周进行一次,每次2小时。

4.4安全培训

4.4.1安全培训

培训内容:

a)清洁机械安全操作方法与注意事项、相关安全方面标准作业规程的培训;

b)安全方面的相关清洁作业规程。

4.4.2安全培训由保洁主管负责,必要时邀请相关人士共同进行。

4.4.3安全培训应每季度进行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

4.5物业管理知识的培训

4.5.l参加公司统一安排的专项的物业管理知识培训及物业管理iso9002质量体系知识培训。

4.5.2物业管理知识的培训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

4.5.3培训后参加公司组织的统一考核。

4.6其他方面的培训

4.6.l凡公司统一安排的培训按照公司安排参加培训。

4.6.2外出参观学习。

4.6.3计划外培训。

4.7培训考核方式

4.7.1笔试理论考核方式:主要用于理论性较强的专业知识,如物业管理知识,岗位职责、标准作业规程等方面的知识考核,培训主讲人应在培训后的一周内进行闭卷考试,其考试成绩占培训成绩的30%。

4.7.2实际操作考核方式:用于操作性较强的专业知识如机器操作和物品清洁的考核,由培训主讲人在培训结束后的一周内进行实际操作考核、评分,其考试成绩人占培训成绩的70%。

4.7.3实际操作考试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并在一周内由保洁主管组织安排进行补考,若第二次补考、仍不合格者视其工作能力调动工作岗位,如工作能力太差应给予辞退。

4.8培训记录

4.8.1每次培训及考核完毕后,保洁主管应填写《培训记录表》、《员工培训登记表》,上报人力资源部并将相关记录由部门归档保存至该员工离开本公司,作为员工绩效考评、工作调动及晋升、奖罚依据。

5记录

6相关支持性文件

6.1《保洁中心员工绩效考评实施作业规程》

第13篇 保安警用器械管理作业规程制度

1.目的

保证警用器械功能完好,使用正常。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保安队(安保部)、报警中心所有警用器械的管理。

3.职责

3.1 保安部经理负责对对讲机、巡更器等器械申购的审批、选型。

3.2 保安部经理助理负责选购、发放、登记等工作。

3.3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班长负责警用器械保管、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3.4 执勤保安员负责正确使用警用器械。

4.作业规程

4.1 对讲机的维护与管理

4.1.1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建立对讲机等通讯器材的台账。

4.1.2 对讲机仅供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班长和队员执勤时使用,不可挪作他用,特殊情况下须经保安部同意方可。

4.1.3 应严格按规定频率使用对讲机,各级人员不可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不得擅自关机,违者按规定进行处理。

4.1.4 对讲机电池充电时应关闭对讲机(带机充电时);新电池第一次充电时必须充电14-26小时,以达到最佳工作状态;一般情况下,电池应充电6-10小时才能使用;快速充电时,应按充电器使用说明书正确操作,以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

4.1.5 各岗位执勤人员在交接班时,要擦拭干净对讲机机身,并将音量调到适当(清晰听到)位置,做好对对讲机的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4.1.6 对人为原因造成对讲机或部件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1.7 执勤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造成对讲机损坏的,应及时报告保安部,保安部将视情处理;逾期3天不报者,保安部将进行责任追究。

4.2 巡更器的使用与管理

4.2.1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建立巡更器材的台账。

4.2.2 保安部经理和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设立巡逻路线及信息钮的分布。

4.2.3 巡更器的每次领用情况应进行记录。

4.2.4 巡更器使用完后,应及时进行保养和充电;若使用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报修。

4.2.5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每周检查一次巡更器内的情况记录(特殊情况除外)。

4.2.6 巡更器的交接方式参照本规程4.1.5的内容。

4.3 橡胶警棍的使用

4.3.1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建立橡胶警棍的台帐。

4.3.2 保安员应爱护使用橡胶警棍,不可用橡胶警棍嬉戏打闹或交给他人玩耍。

4.3.3 所配的橡胶警棍,仅供保安员在紧急情况下使用,非执勤人员不可佩带和使用。

4.3.4 保安员在处理一般问题时,不可手持或用橡胶警棍指着业主(外来人员)讲话。

4.3.5 保安队(安保部)各级人员不可将橡胶警棍提供给他人使用,无特殊情况或未经保安部同意,不可携带橡胶警棍外出。

4.3.6 交接班时,对橡胶警棍进行检查并在《交接班情况记录表》进行记录。

4.4 ::探照灯(电筒)的使用

4.4.1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建立探照灯(电筒)的台帐。

4.4.2 保安员应正确使用探照灯(电筒)。在雨天使用时,应注意避免雨水渗入而造成探照灯(电筒)的损坏。

4.4.3 探照灯(电筒)仅供中、夜班执勤保安员及特殊情况下(如停电)使用,任何人不可擅自外借或占为己用。

4.4.4 探照灯的充电应严格按充电操作说明的程序进行

程序规定:

a)第一次使用前必须充电8-10小时;

b)一般情况下应充电5-8小时。

4.4.5 如需强光照射时,应先开弱光后再开强光,以免灯泡瞬间增温而损坏。

4.4.6 对人为原因造成探照灯(电筒)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4.7 探照灯(电筒)的交接方式参见4.1.5。

5.记录

《值班情况记录表》

6.相关支持性文件

第14篇 物业公司测量设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3

物业公司测量设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三)

1.0目的

确保测量设备的能力满足使用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对测量设备从配置、校准、使用至管理各个环节的控制。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批准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

3.2管理处经理负责审核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

3.3维修部负责提出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或申请;负责测量设备的使用、校准和管理。

4.0程序要点

4.1测量设备的范围。

4.1.1按用途可分为向顾客计费用的;维护和检修设备用的;对设备运行参数进行监视用的。

4.1.2按装置可分为安装于固定管道、设备上的;移动使用的。

4.1.3按来源可分为公司原来已有的、新采购的、借用的。

4.1.4按形式可分为仪器、仪表、磅秤、天平、量具、测试软件。

4.2测量设备配置的要求。

4.2.1数量满足使用需要。

4.2.2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和精度等级满足被测对象精密度、准确度的要求。

4.3测量设备的采购。

4.3.1维修部主管应根据测量设备的现状和需要,提出采购计划或申请,经管理处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按《分供方评审与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和《采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规定进行采购。

4.3.2采购计划或申请应详列所需采购测量设备的下列资料:

a)名称、型式或型号、规格、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精度等级;

b)数量、该产品的标准代号(尽可能做到)、用途、参考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名称。

4.3.3采购人员应严格按采购资料进行采购,如有变动,应事先征询维修部主管的意见。

4.3.4测量设备采购进公司后,应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维修部主管应核对实物是否与所申报采购资料相符,并核查验证包装、外观及所带证明、证件。

4.4测量设备的管理。

4.4.1维修部主管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测量设备,其职责为:

a)建立测量设备台账,其内容包括:出厂编号、公司编号、名称、型式或型号、量程参数、精度等级、生产厂家、数量、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开始使用日期等惟一性标识和可追溯性资料,并随测量设备的变化而保持台账的可用性和可追溯性。

b)对测量设备逐一进行编号标识,其要求为:

采用符号和顺序进行编号,示例如下:

-符号规则如表一:

装置符号h移动使用测量设备g固定装置上的测量设备

类型符号c测量尺寸的测量设备

d测量电参数(如电压、电流、电阻、电功率)

z测量重量用测量设备

p测量压力、真空度用测量设备

本表未作规定的,由专职管理人员依据上述原则予以规定;

-标识方法应按方便、适用、可行、易于观察的原则进行,一般采用带色彩(如红、黄色)的不干胶纸编号后粘贴于测量设备适宜部位的方法实施。

c)规定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根据其使用频率及测量

设备精度等级确定,如表二:

测量尺寸的校准周期为2年

测量电参数的校准周期为2年

测量重量的校准周期为2年

测量压力的校准周期为2年

装于设备上,但不能拆卸的测量设备随设备大修时进行校准

法规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测量设备法规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校准周期进行校准

d)按确定或规定的校准周期将测量设备委托国家授权的计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校准,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e)对测量设备的使用、停用、报废及校准标识的保持进行检查、监督或办理相关手续。

4.5测量设备的使用。

4.5.1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确保测量设备(原安装于机械、电气设备上的除外)在使用前(含采购进入公司的)均经过了校准,且校准结论满足使用要求。

4.5.2使用人员应熟悉测量设备的使用,正确、合理、按规定选择和使用测量设备,并确保在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4.5.3使用人员在调整测量设备时,应防止由于调整不当,而使校准状态失准。

4.5.4当发现测量设备失准时,应对已测量或计量的结果进行复查,消除由于失准可能造成的影响。

4.5.5测量设备的保管环境应适当,不应与工具、刀具、原材料和零配件混放,防止丢失、碰磕、损坏、失准、锈蚀。

4.6测量设备的限制使用和报废。

测量设备经校准后判定为不合格的区段或范围,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限制不得在不合格区段或不合格范围内使用,这种限制应以适当的形式通知到所有

使用该测量设备的人员,并在设备的适当部位或存放处或包装物上明确予以标识。无法限定区段和范围的,可送有关单位检修,检修后经校准合格方允许使用,无检修价值的予以报废。报废应办理相关手续,并报总经理批准。

4.7校准的委托。

4.7.1如公司无校准设备、标准物及专业人员,即无能力进行校准,凡需校准的测量设备一律委托国家授权校准单位进行校准。

4.7.2维修部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在委托校准时,应将送交校准设备的使用量值范围列人委托书中,并请校准单位在校准报告/记录中列出所使用校准设备型号、环境温度、校准判定依据的国家标准代号。

4.8维修部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长期保存测量设备台账、校准记录、限制使用或报废测量设备的审批单。

4.9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测量设备台账》。

5.2《测量设备校准动态记录》。

5.3《测量设备报废审批单》。

5.4《测量设备限制使用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第15篇 物业辖区安全员培训训练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物业辖区安全员培训(训练)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为了通过培训,培养一支训练有素、纪律严明、文明值勤的安全员队伍,特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ss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辖区内新招和在职的安全员。

3.0职责

3.1安全部负责监督、指导安全员队员训练和考核。

3.2项目经理负责检阅、考评安全员整体素质。

4.0程序要点

4.1岗前培训内容:

4.1.1公司企业文化及有关制度;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安全员工作作业规程;安全员的素质、职业道德和职责权限、各种安全员勤务基础知识、车辆指挥、消防、现场保护等安全员常识;法律基础知识以及军体技能。

4.2在岗培训目的、内容:

4.2.2对已经在工作岗位上的安全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是不断提高在岗人员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一种必要措施;内容、形式依工作环境、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而定。

--消防培训内容:

掌握初期火灾的扑救,拨打'119'的注意事项,根据现场情况,怎样切断火灾电源、煤气总开关、如何使用灭火器材、如何维护火场秩序及保护现场、紧急救生等。

--军体训练:通过训练使全体安全员提高身体素质,有团队精神,为规范值勤打下良好基础。内容有:

--立正、稍息、跨立、徒手敬礼、三面转法;

--整理着装、整齐报数;

--齐步行进及立定,跑步行进及立定,正步行进及立定;

--军体拳及队列、擒敌拳;

--拦车换证、车辆指挥、交接班动作;

--体能训练:俯卧撑、爬楼梯、跑步、冲拳;

--消防练习。

4.3要求:

4.3.1训练过程中按正规军事化要求操作;

4.3.2队列训练中按口令完成动作操作,动作要求标准;

4.3.3听从指挥员口令,回答整体统一,声音洪亮、无拖音;

4.3.4养成良好的队列礼仪;

4.3.5非因特殊原因经主管批准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培训。

4.5考评:

4.5.1每月月末,安全部主管及项目经理参加对安全员的队列考评,由安全部主管对安全员进行单兵考核;

4.5.2物业管理中心分管副总经理,对全体安全员进行检阅;

4.5.3安全部主管对训练做出总结报告,并对各项考核记录进行整理、归档。

5.0相关记录

《员工培训(训练)记录表》

《消防演练记录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第16篇 保安部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保安部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目的:

规范作业,对外树立公司形象,对内增强员工责任感,提高商户及顾客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2、范围:保安交接班管理作业。

3、作业标准:

1)队长集合整队,清点岗位、人数,整理着装,传达工作任务,提出要求。

2)队长带队交接,队列行进步伐整齐,精神抖擞。

3)交接岗按照:交接岗时:队列行至岗位由队长下口令岗位交接,接班员出列,距交班员3――5步对正,相互敬礼,交班员右跨一步下站台,接班员齐步至站台,交接值班物品、岗位情况,双方交接清楚后并在交接班登记本上签名确认,交班员报告入列。

4)所有岗位依次交接后,队长带回集合点讲评当班值班情况。

4、交接制度:

1)、接岗队员在上班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穿好工作制服,整理好仪表、仪容,并提前15分钟到岗;

2)、接岗队员在接班前应仔细检查所管区的设备设施等完好情况,耐心听取交班队员交待有关当值的相关事宜,清点好警械、器材、岗位用品等后,由交接双方认可并在《保安部岗位交接登记本》、《保安值班岗位情况记录表》上签字后生效;

3)、由于接岗队员上岗前对所管区检查不仔细,接岗后才发现被盗案件或其它影响工作事故,当值队员承担全部责任;

4)、由于交岗队员疏忽大意未将有待处理的相关事项移交给接岗队员而引发的工作事故,交班队员应承担全部责任;

5)、交接时,交接双方如果存在异议,必须立即报告队长,在问题没有解决前,交班队员不得离开岗位;

6)、无特殊情况,接岗人员不得故意拖延接岗时间,如接岗人员没有到岗,交岗队员必须坚守岗位;

7)、队长对各岗交接应进行抽查或亲自督导。

第17篇 物品人员出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1.0目的

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小区,规范物品出入管理保障小区内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小区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3.0 护卫主管,副主管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3.1护卫组当值班组长,护卫员负责实施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4.0程序要点

4.1人员进出管理.

4.1.1对熟悉的住户进入小区时:

a)当值安全员立即起立,并主动问好;

b) 待住户离开岗位后,当值护卫员方可坐下;

c)及时按<<住户出入登记表>>认真登记.

4.1.2当陌生人进入小区时:

a)当值 护卫员立即起立,敬礼,并说:'您好!请问您去哪一栋,哪一座'

b)当来人说明是住户时,当值护卫员应礼貌的要求对方出示业主证/临时出入证,经核对证件无误后,将证件交还本人(从验证到将证件交还来人应在30秒内完成 )并说:'不好意思,刚认识您,谢谢合作,请进!'

c)当来人说明是业主/租客,但无携带业主证/临时出入证时,当值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长前来处理:

_如来人能出示有效证件,应 礼貌验证后按<<来访/施工人员出入登记表>>登记完毕后放行,登记应在1分钟内完成;

_如来人不能出示有效证件或不愿 办理来访登记手续时,当值班,组长应礼貌陪同来人共同进入小区内,直到证实来人确是业主/租客时,当值班,组长方可离开.

d)当来访说明是来访者,当值 人员应首先询问其去哪一栋,哪一座,哪个单元.探访谁:

_如来人能准确说出去向,则应验证后按<<来访/施工人员出入登记表>>严格登记完毕后允许来人进入小区;

_如来人无法说出要访的人姓名或单元号码,当值人员应说:'对不起,请您与您 的朋友联系好后,再来访好吗'

_如来人说明是施工人员,则需核对有无有效的施工证,如有,验证后按<<来访/施工人员出入登记表>>严格登记完毕后再放行;如没有施工证,则要求其办理有效的施工证后方可进入.

4.1.3对公司领导或员工进入小区检查或进行工作时,当值 人员应主动问好,然后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姓名/部门/进入时间/离开时间等.

4.2物品出入管理

4.2.1租客、来访人员及施工人员进入小区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当值安全员应礼貌的拒绝物主将此类物品带入小区内.

4.2.2当值安全员应对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内的施工用具/材料作好登记工作.

4.2.3租客/来访人员及施工人员携带物品离开小区时,当值安全员应礼貌检查放行手续:

a)如已经办理了有效的放行手续时,礼貌核查放行物品与放行条所列明的物品是否相符,不相符只放行放行条所列的物品;

b)如没有办理有效的放行手续时,应要求物主在办理有效放行手续后放行.

c)物品经核对无误放行后.当值安全员应及时在放行条上签署姓名及日期.

4.2.4物品放行后,当值护卫员应及时将物品的种类/数量等登记在<<物品放行登记表>>上.

4.3当值护卫员在具体工作中,言行举止应严格依照<<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工作.

4.4每班下班前,当值护卫员应收集所有放行条交班/组长/并由班/组长上交安全处统一保管,<<物品放行登记表>>及放行条保存期为3年.

5.0记录

5.1<<住户出入登记表>>

5.2<<来访/施工人员出入登记表>>

5.3<>批放行登记表>>

5.4<<物品放行条>>

6.0相关支持文件

6.1<<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护卫员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第18篇 物业辖区业户室内和公共区域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物业辖区业户室内和公共区域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目的

1.1、规范业户报修及公共设施设备报修处理工作,保证维修工作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辖区域内业户家庭及各类设施设备的报修处理工作。

3、职责

3.1、工程维护部负责维修工作的组织、监督以及对物业公司制定的《***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以外的报修内容实行收费评审。

3.2、工程维修部领班负责具体记录报修内容,及时传达并跟踪、督促维修工作按时完成。

3.3、工程维护部维修人员负责报修内容的确认及维修工作。

4、程序要点

4.1、住户报修

4.1.1、金钥匙服务中心服务助理在接到业户报修要求时,应立即通知工程维护部。

4.1.2、工程维护部主任按照报修内容,安排维修人员的工作:

4.1.2.1、如业户报修内容属《***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中的项目,业户要求尽快前去维修的,应安排维修人员在接单后15分钟内带齐工具备件到达维修现场;

4.1.2.2、报修内容属《***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中的项目,住户另有预约维修时间的,维修人员应按预约的维修时间到来前5分钟带好维修工具、备件到达维修现场;

4.1.2.3、对于不属于《***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中的报修项目,由工程维护部主任在接单后15分钟内对维修的可行性和维修费用作出评审并通知金钥匙服务助理,金钥匙服务助理回复业户是否可以维修,经业户对维修费用认可及同意维修后,再按上述时效和维修要求安排维修人员前往维修。

4.1.3、工程维护部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首先对报修项目进行对比确认,不相同的,在《工程维修单》上如实填写实际的维修项目及收费标准。

4.1.4、维修人员向业户说明收费标准,业户同意维修后开始维修;如业户不同意维修的应提醒业户考虑同意后现行报修,并及时返回工程维护部,向工程维护部主任说明情况,与维护部主任一同在《委托服务单》上注明原因并签名确认后交还金钥匙服务中心收费处备案。

4.1.5、如果维修材料是住户提供的,由维修人员对材料质量进行检查评审,并将结果('合格''不合格''质量不佳'等)填写在备注栏内。对于验证不合格的材料,维修人员应主动提示住户使用不当材料的结果,但应注意尊重住户的选择。

4.1.6、维修工作完成后,维修人员应按《***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在《委托服务单》上注明应收的各项费用金额。并请业户使用或检查合格后,在《委托服务单》上签名确认,维修人员将《委托服务单》(第四联)交给住户作为缴费依据。

4.1.7、维修人员维修完成后将《委托服务单》交回金钥匙服务中心,并将工程部一联拿回备档。

4.1.8、对业主的家庭维修可采取工作完成后立即结算或月底统一结算的形式进行扣款;对租户的家庭维修应在维修工作完成后的当日(最迟不超过第二天),由租户到财务部交款或由服务助理上门收取。

4.2、公共设施设备的报修处理

4.2.1、服务中心服务助理接到公共设备设施的报修后,应立即通知工程维护部。

4.2.2、工程维护部主任按照报修内容,安排维修人员带齐维修工具及备件于1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

4.2.3、完成维修工作后,维修人员应在《工程维修单》上注明维修有关事项。

4.3、费用结算

4.3.1、金钥匙服务中心收费处人员在《委托服务单》返回当天将单子上的费用分别统计在乐天客户管理软件内的相应栏目内。

4.3.2、服务助理负责上门收取《委托服务单》所产生维修费用,也可由业主直接到金钥匙服务中心收费处交纳,或采取银行划扣手续。

4.3.3、本规程作为相关人员绩效考评依据之一。

4.4. 维修收费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维修收费管理,维修收费按下列程序执行。

4.4.1、由公司对《委托服务单》进行统一编号。

4.4.2、金钥匙服务中心接到住户报修时,要确定是否收费。

4.4.3、工程维护部接到通知后派维修人员维修时要现场确定收费价格,并由住户签字确认后进行维修。

4.4.4、委托服务单一式四联,服务中心一联作为质量监控依据,财务一联作为维修费用统计的依据,工程维护部一联存档。

4.4.5、维修人员将最后一联委托服务单交给住户作为缴费依据。

4.5、工程维护部维修人子员上门服务规范

4.5.1、工程维修部维修人员接单后在工程维修单上签收。

4.5.2、维修人员接到工程维修单后,应在15分钟准备好安装、维修所需要材料、施工工具及清洁用品(塑料袋及干净抹布等),按与住户约定的时间提前5分钟赶到(特殊情况除外)。

4.5.3、到达用户单元后应先轻敲门或按门铃,经业主许可后方能进入室内。

4.5.4、进入维修单元内,应按公司规定在鞋上套一次性干净鞋套。

4.5.4、自觉维护公司及业主的权益,不做损害公司名誉的事。

4.5.5、不能不懂装懂,遇到疑难问题要如实、详细地汇报给工程部主任,请求支援解决。

4.5.6、在进行安装、维修时,要把有碍操作的物品小心移开,并把一些可能受影响的物品遮盖、包扎好(用塑料布或报纸等)。尽量使噪音降低限度,严禁在室内高声喧哗、嬉笑取闹。

4.5.7、严禁盲目安装或乱拆乱换,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返工或引起住户投诉。

4.5.6、因材料不足暂不能维修的,应向业户解释清楚,预约下次维修时间,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维修单上。

4.5.7、因住户自购设备故障无法维修的,应详细向业户说明原因,由用户联系其设备的供应商维修,同时将情况记录在维修单上交业主签名。

4.6、维修完毕,请业主验收后并签名确认,维修人员应及时清洁工作场地,把小的垃圾装入塑料。

4.7、工程服务维修项目

4.7.1、电脑网络系统维修。

4.7.2、电话线维修。

4.7.3、可视对讲机维修。

4.7.4、燃气炉维修

4.7.5、热水器维修

4.7.6、电路故障维修

4.7.7、给水,排水设备设施维修

4.7.8、供电线路、小设备维修

4.7

.9、门窗五金件维修

4.7.10、卫浴设备维修。

5、记录

5.1、《工程维修单》

5.2、《委托服务单》

5.3、《***有偿服务收费标准》

第19篇 物业辖区报警中心管理作业规程制度

物业辖区报警中心管理作业规程

1目的

规范报警中心的日常工作管理,确保报警中心设施设备的有效运行和业主生命财产的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报警中心。

3职责

3.1保安部分管经理助理负责对报警中心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抽查。

3.2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对报警中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3报警中心班长具体负责报警中心的管理。

4作业规程

4.1报警员的岗位要求

4.1.1未经保安部经理、管理处主任、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的同意或陪同,应谢绝任何无关人员进入报警中心参观、闲聊,并做好相关记录。

4.1.2当班人员不可因私占用通信电话,不做与本职无关的事情。

4.1.3报警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知识的培训;应熟悉设施设备的工作原理、性能及在辖区的分布情况,掌握独立操作的技能。

4.1.4未经保安部授权或同意,不可擅自修改、替换、设置各报警系统内原有的数据和程序,不可向外泄漏相关情况,不准擅自开关运行正常的报警设备。

4.1.5当班人员在当班时,应始终保持警惕性,密切关注操作台的动态画面、静态(声光)信号,严格按程序处理警情。

4.1.6当班人员应保持室内空气清洁、设施设备无尘、物品摆放整洁、温(湿)度符合要求、入室需换拖鞋;不准带入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物品。

4.1.7当班人员应及时做好当日值班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交接班、处警方式、设备运行、故障及维修情况等方面。

4.1.8报警中心的监控录像应保存7天以上,以便备查。

4.2设备的操作与检查

4.2.1报警员要熟练掌握消、监控设备的工作性能及分布位置。

4.2.2备好、管好、维护好报警中心的备用电源,确保辖区停电期间报警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

4.2.3报警员应严格按程序对报警设备进行操作,并密切关注报警设备的运行情况

具体包括:

a)电压是否符合工作要求,电源插头是否接触不良;

b)监视屏画面是否清晰,摄像探头的角度是否准确,录制的画面是否清晰;

c)红外报警装置能否正常运行;

d)户内报警器能否正常工作;

e)消控设备能否正常运行;

f)对讲机是否收发正常。

4.2.4在设备运行期间发现不正常现象或故障,报警员应立即向班长报告,经检查、判断后做出处理决定。

4.3报警的处理

4.3.1户内报警

报警发生应做到:

a)当主机发出报警信号时,报警员应立即查看报警位置,确认报警类型;

b)立即用对讲机向辖区保安员发出指令。报警员发指令时,应口齿清楚,语言简练,报警内容和具体位置要连呼三遍。如对讲机受到干扰,一方送话或接受不灵,应迅速改用电话联系;

c)保安员接警后应立即赶赴报警区域进行处理,并把情况反馈到报警中心。事后,报警员和保安员应做好相关的记录。

4.3.2周界报警

报警发生应做到:

a)当主机发出报警信号时,报警员应仔细查看报警区域图像;

b)辨别警情内容,如系行人误入防区的可及时复位;如发现行迹可疑之

人翻墙进入辖区的,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保安员:讲清具体的位置、嫌疑人员的体貌特征,由保安员前往制止或抓捕;

c)对无电视监控系统的周界报警,应参照本规程4.3.1内容执行;

d)若同一防区出现多次误报警,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报警员应及时

向保安部汇报,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到维修中心或安装单位进行报修;

e)报警员如发现周界报警系统在24小时内无报警现象时,应立即通知辖区保安队(安保部)进行测试,并将测试结果向报警中心进行反馈;

f)报警员应作详细的警情处置记录。

4.3.3电视监控

有不正常情况发生应做到:

a)报警员通过监视屏进行动态观察时,如发现出入口、车库(停车场)、大堂、电梯、楼层有异常情况或可疑人员,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保安员:讲清具体的位置,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由保安员前往查处;

b)通过监视屏进行跟踪监视,及时给保安员提供准确的信息;

c)作好相关的记录。

4.3.4火灾报警

报警发生应做到:

a)当主机发出火警讯号时,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保安员前往检查并讲清火警的具体位置,如系误报,应及时复位;如经常发生误报应及时向保安部报告,并把信息反馈到维修中心或安装单位进行报修;

b)如确认是火警:

--立即向有关领导进行报告;

--根据火情的大小及现场最高负责人的指令,启动消防水泵、排烟阀、送风阀,关闭分区防火门,启用消防广播;

--通过监视屏对火警现场进行监控,为义务消防员的扑救和疏散工作提供准确信息;并监控有否异常情况和可疑人员;

--检查是否有电梯困人现象;

--坚守岗位,做好一切应急准备工作,等待指令。

c)对火警的处置过程进行记录。

4.4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4.4.1报警员负责做好报警设施设备的日常清洁保养工作。

4.4.2维修中心负责每周对住户和报警中心之间的联网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4.4.3维修中心负责每周对周界报警系统的探测器、摄像机、红外灯、支架的牢固度进行检查与除尘,同时测试系统能否正常运行,并做好相关记录。

4.4.4保安队根据实际情况,(配合)做好报警监视区域障碍物的清除工作,并做好记录。

4.4.5维修中心负责每季度对户内报警系统进行检查,测试探测器、门磁等的工作状态;对备用电源(ups)的充放电情况进行一次测试。检查与测试,应做好记录。

4.4.6如遇台风、暴雨、冰雹,维修中心应在恶劣天气过后,对周界报警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测试,保证报警设施设备始终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4.4.7报警员应按报警设备的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高温的工作,正确使用空调机,保证设备的运行有良好的工作环境条件。

4.4

.8报警中心应禁止的行为

有下列现象与行为报警中心应禁止:

a)禁止吸烟,以防烟雾侵蚀电子元件;

b)禁止把监控电脑、备用电源、录像机、电话机挪作它用;

c)禁止带入、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d)操作台上禁止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记录

5.1《报警中心值班记录表》

5.2《报警中心报警情况记录表》

5.3《报警中心来访人员登记表》

5.4《报警中心监控录像带使用情况登记表》

6相关支持文件

6.1《保安员培训实施作业规程》

6.2《保安员交接班管理作业规程》

6.3《保安员行为规范管理作业规程》

第20篇 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2

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二)

1.0目的

规范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给排水设备设施良好运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0职责

3.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检查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3.2机电维修部水泵房组长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3水泵房管理员具体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4.0程序要点

4.1巡视监控

4.1.1水泵房管理员应每两小时巡视一次小区内主供水管上阀以及道路上沙井、雨水井。

4.1.2巡视监控内容如下:

a)水泵房有无异常声响或大的振动;

b)电机、控制柜有无异常气味;

c)电机温升是否正常(应不烫手),变频器散热通道是否顺畅;

d)电压表、电流表指示是否正常,控制柜上信号灯显示是否正确,控制柜内各元器件是否工作正常;

e)机械水压表与pc上显示的压力是否大致相符,是否满足供水压力要求(正常值为4.5kgf/cm2);

f)水池、水箱水位是否正常;

g)闸阀、法兰连接处是否漏水,水泵是否漏水成线;

h)主供水管上闸阀的井盖、井裙是否完好,闸阀是否漏水,标识是否清晰;

i)止回阀、浮球阀、液位控制器是否动作可靠;

j)临时接驳用水情况;

k)雨水井、沉沙井、排水井是否有堵塞现象。

4.1.3水泵房管理员在巡视监控过程中发现给排水设备设施有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详细地汇报给机电维修部水泵房组长或主管,请求协助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4.2给排水设备设施异常情况的处理

4.2.1主供水管爆裂的处置:

a)立即关闭相关连的主供水管上的闸阀;

b)如果关闭了主供水管上相关连的闸阀后仍不能控制住大量泄水,则应关停相应的水泵房;

c)立即通知公共事物部及机电维修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联络供水公司进行抢修;公共事物部负责通知相关的用水单位和用户关于停水的情况;

d)在机电维修部水泵房组长或机电维修部主管的组织下,尽快开挖出所爆部位水管;

e)供水公司修好所爆部位水管后应由水泵房管理员开水试压(用正常供水压力试压),看有无漏水或松动现象;

f)确认一切正常后,回填土方,恢复水管爆裂前的原貌。

4.2.2水泵房发生火灾时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置。

4.2.3水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关掉机房内运行的设备设施并拉下电源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机电维修部主管,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如果漏水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后,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投入正常运行。

4.1“市电”停时,水泵房管理员应按《柴油发电机操作标准作业规程》立即启动柴油发电机,并按《柴油发电机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巡视监控。从“市电”停到重新正常供水规定时间为15分钟。

4.4水泵房管理

4.4.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水泵房,若需要进入,须经机电维修部主管同意并在值班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水泵房。

4.4.2水泵房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4.4.3水泵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在放置在方便、显眼处。水泵房内严禁吸烟。。

4.4.4每班打扫一次水泵房的卫生,每周清洁一次水泵房内的设备设施,做到地面、墙壁、天花、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4.5水泵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

4.4.6水泵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水泵房管理员保管,水泵房管理员不得私自配钥匙。

4.5交接班要求

4.5.1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

4.5.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交代,并查看《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日记》,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给排水设备设施日记》上签名。

4.5.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水泵房不干净;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4.6水泵房管理员应将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环境温度、电压、电流、运行频率)及运行状况完整、规范地记录在《给排水设备设施日记》表内,于每月的3日前由水泵房组长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机电维修部存档,保存期为二年。

5.0记录

《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日记》

6.0相关支持文件

6.1《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6.2《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作业规程管理制度(20篇范文)

作业规程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现场操作,使作业规程真正起到指导生产、服务生产、保证安全生产的作用,有效消除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消灭事故隐患,切实保障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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