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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建设集团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1条 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制度
项目开工前,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子(分)公司与项目部、项目部与班组、总包与分包均已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有相应的考核奖罚制度。安全管理目标得到有效分解落实。
2、项目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已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已健全。
3、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尤其是按标准配备的安全员已到位。
4、危险源辨识已到位、环境因素识别已到位并建档,各类管理方案齐全有效。
5、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尤其是开工后即将用到的专项施工方案)已经审批,并明确落实责任人。
6、施工现场'一图九牌'已按集团公司样本设置到位;文明施工基本条件已按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安全目标要求执行。
7、施工机具与安全防护设施已按工程实际需求及标准投入配备到位。
第2条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项目开工前,项目所属子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经营、工程、技术等)必须对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进行综合交底。经营部门应把合同规定的质量、安全、进度等要求进行交底;技术部门应把施工组织设计中主要的安全技术保证措施、计划等进行交底;工程管理部门应对确保合同履约的各项主要措施(技术措施由技术部门交底除外)、施工过程中的主要危险源及相应安全保证措施等进行交底。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2、项目各工程分部施工前,项目安全员应根据项目危险源清单、分部工程的不同特点、季节变化、环境情况,对全体管理人员、班组长进行全面、详细、有针对性的分部综合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3、项目施工过程中,在安排作业任务的同时,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关砌、翻样)必须根据项目分项的不同特点、季节变化、变换工种、作业环境情况,并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对作业班组全体操作工人进行全面、详细、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4、安全专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根据专项施工方案的有关内容及要求进行。一般应包括:分项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内容,作业危险源、危险部位及其防护要求与措施,施工环境安全注意事项,文明施工要求,特种作业时安全监护人员、物资准备等。
5、对大型、高层、复杂、特殊以及危险性大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重要安全技术措施,按集团公司《技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应由子公司(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先向项目经理和施工员以及有关的管理人员作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然后由上述人员逐级详细交底到操作班组及每个操作人员。
第3条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培训处负责集团内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管理;子(分)公司劳资科负责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培训的组织工作;项目经理负责项目职工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落实工作。
2、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子(分)公司教育考核合格、填写安全教育卡,方能安排工作。安全教育卡由项目安全员负责统一管理。
3、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子(分)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对进场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的安全教育,内容包含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时间累计不得少于50学时
1)子(分)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子(分)公司教育培训部门负责实施,教育内容应包括:《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通用安全生产技术的基本知识、本单位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教育时间不少于15学时。
2)项目经理部安全教育由项目民工学校校长负责,教育内容:工程基本概况、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现场主要危险因素及危险地带的介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要求、安全事故预防的主要措施及事故隐患处理等内容,教育可分阶段进行,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劳动安全保护用品(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操作环境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教育可分阶段进行,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三级安全教育实行二级检查、考核、验收
子(分)公司对项目实施的安全教育及班组进场安全教育进行检查、考核;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处及有关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对三级安全教育进行验收,凡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验收不符要求者,不得进行施工。
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1)对电工、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含人货两用电梯)、塔吊、金属焊接(切割)、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劳动局、建管局)进行岗位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2)对违章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无论是否造成事故,立即停止其工作严肃处理,再进行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返岗。
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培训处统一管理。
6、日常安全教育
1)子(分)公司应对本单位员工尤其是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法制教育等经常性安全教育,每年集中教育培训不得少于一次。
2)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及项目部应利用企业报、黑板报、培训、讲座、标语、展览、录像等各种形式、广泛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员工执行制度及操作规程的自觉性,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集团公司每季定期利用生产会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情况分析,研究对策;子公司每月,项目部每周,班组利用班前班后进行安全活动并作好记录。
7、违章所造成的重大事故责任者,由下属子公司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处,对事故责任者要进行离岗安全教育。
重大事故责任者复工教育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培训处负责,轻伤事故责任者安全教育由下属公司安全部门负责。
8、安全技术考核
1)子(分)公司每年对员工组织一次安全技术、规章制度考试,考试结果报人力资源培训处备案;
2)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技术考试,结果报子(分)公司备案存档。
第4条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1、施工项目选择劳务分包单位时,必须符合《劳务分包控制程序》(zcj/qsp206)的有关要求。
2、项目部必须建立现场作业人员花名册台帐,办妥就业证、暂住证等必备证件,花名册中人员必须经分包单位确认。
3、所有劳动者进入施工现场进行生产作业前,必须经上岗三级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
4、特种作业上岗操作者必须持有劳动或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上岗证。
5、本制度详见浙长建司劳(2002)34号及35号文件。
第5条 施工现场卫生保洁制度
1、项目部必须努力创建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保证职工健康。
2、施工现场项目部与各生产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时,必须有卫生保洁的明确规定和要求,落实卫生责任人。
3、项目部必须落实办公室、食堂、厕所、浴室、宿舍、作业场地等区域的卫生责任人,制定卫生保洁制度,指派专人负责清扫。垃圾集中密封堆放并及时清运,保持区域设施完好
4、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保持个人卫生;制定、落实防止蚊蝇孽生措施,消灭'四害',定期下药,保持整洁。
5、高层建筑施工楼层内必须设置临时小便处,做好排污措施,有专人负责清扫。
6、职工在生产、生活中必须遵守现场的各项卫生制度,不乱扔乱倒垃圾,及时做好落手清,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场内环境整洁。
第6条 施工现场不扰民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施工,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固定的定型化围档,并按公司要求进行布置、美化、亮灯。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排水及泥浆沉淀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入河道。
3、现场材料运输必须密封,车辆净车出场,禁止沿途抛洒滴漏。
4、施工外架外侧必须用密目网全封闭,建筑物贴近行人道时应根据建筑高度设置防护安全棚,防止落物伤人。
5、项目部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作业扬尘和施工噪声,对水泥罐及砼搅拌站(泵)等易产生扬尘和噪声的设施,必须进行有效屏蔽;夜间施工必须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不得不经许可,擅自施工。
6、积极搞好社区关系,妥善处理邻里纠纷;必要时及时提出警示,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7条 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制度
1、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设计或方案的编制内容、要求,审批权限应执行集团《技术管理办法》。
2、项目应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如现场条件与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
方案)原有条件不符时,应及时调整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如需变更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仍需经过原方案审批人审批同意方可实施。
3、项目安全分项工程检查与验收必须满足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有关要求。
4、井架、外架、塔吊、人货梯等分项的基础、附墙措施有强度要求时,施工实施过程中必须具有该分项符合设计或方案要求的具体证据,如基础验槽记录、模板复核记录、钢筋隐检记录、砼强度报告及材料质量合格证明等。
第8条 安全检查制度
1、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实行集团公司季检、专项检、日常监督检,子(分)公司月检、重点检、日常检,项目现场周检、分部分项检、班组日检、自检、互检和专业检;项目部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巡视和检查,督促施工操作人员遵章守纪。
2、检查依据:
1)国家规范、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jgj80-9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钢管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等。
2)国家、省、市地等有关建筑业的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条例及有关补充规定。
3)企业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整合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程序实施细则及其他规章制度。
3、安全检查内容:以jgj59-99标准为主,查意识、查纪律、查管理、查隐患;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一律先停工后整改,复验达标合格方可复工。
4、各级检查组的组成,应由各级主管领导亲自主持,以保证检查的权威性;
5、各级安全职能部门,经常性的深入现场,履行检查监督职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经教育不改者,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工处罚。
6、各级安全检查及日常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不安全事故隐患,检查组或检查人员必须发书面整改单,受检单位或项目必须按整改'三定'原则和纠正/预防措施程序要求立即整改。
7、对整改力度不足甚至拒不整改的项目,根据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七章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各级检查频次如下表:
序检查名称检查频次组 长
1集团公司大检查季/次集团生产副总
2集团日常督查月/次工程管理处长
3大型设备专项检查二月/次设备管理处长
4消防专项检查季/次保卫处长
5劳动力专项检查季/次人力资源培训处长
6子(分)公司大检查月/次生产经理
7项目安全检查周/次项目经理
第9条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集团公司范围内项目所用机械设备实行分类管理。大型机械设备(塔吊、人货两用升降梯)由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处负责;其它机械设备由各所属子公司负责管理。
2、项目所用大型设备不论为公司所有、项目自有或外租,在项目开工时必须将大型设备使用计划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处备案;安装前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根据集团公司《技术管理办法》执行;接受设备管理处管理。
3、设备管理处必须加强对项目大型设备的安全检查、监督管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督促项目落实机械大修理计划和日常检修保养制度,确保机械处于完好状态。
4、根据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塔吊、人货两用升降梯的使用验收手续,接受当地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
5、大型设备专项方案必须经设备管理处主任工程师审核,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同意,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处和项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如项目不按规定要求纳入设备处管理,或在集团公司安全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集团公司将根据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7、子公司机械管理部门应根据集团整合体系《设备管理程序》(zcj/qsp201)的要求做好所属项目所用机械设备的管理。
8、施工项目部必须有专人(机管员)负责项目所属机械设备的检查、维护、管理;定期收集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记录。
9、施工现场施工机具(塔吊、人货梯、井架)每台班使用前,均应由班组兼职安全员(或操作工)负责,进行机械试运行。试运行制度的执行情况由施工员(或机管员)负责。
10、试运行的目的在于发现机械运行的不安全隐患及维修保养情况。当机械出现不正常情况时,试运行人员应及时通知项目部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不安全因素不排除前不得投入使用。
11、机械维修保养的要求根据机械的具体要求进行。
12、机械试运行情况由试运行人员负责记入机械试运行台帐,定期交项目机械管理员收集存档;试运行记录台帐应作为项目安全检查的一个主要内容。
13、不执行机械试运行制度,造成事故,后果由试运行人员(机械操作人员)负责;运行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报告后不排除即投入使用,造成事故的后果由项目负责施工的主要人员(项目主管生产的经理或施工员)负责。
第10条 支模架搭设验收制度
一、支撑架分类
一类:凡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承重支撑架;
二类:搭设高度在5米以上8米(含)以下、或跨度10米以上18米(含)以下、或集中线荷载为10-15kn/m的承重支撑架;搭设高度超过15米的非承重支撑架;
三类:除一类以外的其它支撑架。
承重支撑架是指: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承重支模架;钢结构、空间网架结构安装使用的满堂承重架以及其它施工用承重架。
二、人力资源要求
1、搭设人员要求
1)一类支撑架的搭设施工必须由专业施工队伍承担,其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特种作业上岗资格;
2)直接参与搭设二类支撑架的作业人员中具备登高架设作业上岗资格人数必须占总作业人数40%及以上,其余作业人员必须是熟练的专业技术工人且本工种持续工龄达三年以上。
3)直接参与搭设三类支撑架的作业人员中具备登高架设作业上岗资格的人数应占总作业人员人数的20%及以上。其余搭设人员应是熟练的专业技术工人,其中本工种持续工龄达三年以上的作业人员应占总人数的50%及以上。
2、项目部管理人员要求
1)对一类支撑架搭设必须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指挥(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木工翻样配合)、指导、监督、检查、验收;
2)对二类支撑架搭设必须在项目经理监督下由项目施工员负责(项目技术负责人、木工翻样配合)现场指挥、指导、监督、检查、验收;
3)对三类支撑架搭设必须在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的监督下由木工翻样负责现场指导、监督。
三、技术要求:
1、各类支撑架搭设前必须编制详细的专项方案(含设计计算书),编制的专项方案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范,并按集团技术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编制审批。
2、对一类承重支撑架严禁使用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应采用钢柱、钢托架或钢管门型架的组合支撑体系,以保证其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四、材料要求
1、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用周转材料
周转材料(钢管、扣件)进场和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进场前验收由项目材料员负责,使用前验收由项目部具体规定验收人员(指定专人验收或由各操作班组自行检查)。进场前验收内容:进场钢管扣件的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含材质规格符合性),钢管扣件的外规质量,钢管实际外径、壁厚、端面;使用前验收主要内容为钢管的外观质量。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抽样检测。周转材料验收时应严格遵循《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第8.1条和整合管理体系文件(程序)中《物资采购/租赁控制程序》。
2、其它支撑架(非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用钢柱、钢托架、工字钢、槽钢等各种材料(周转材料):
进场及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进场前验收内容: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材料的规格、型号、尺寸,外观质量等;使用前验收主要内容为材料外观质量。验收人员与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用周转材料验收人员相同。
五、支撑架搭设前项目部必须进行详细的技术、安全交底,并直接向操作工人交底,项目部应做好书面交底记并签字手续。交底内容应覆盖专项方案中支撑架搭设要求和构造要求。
六、支撑架未经验收合格
严禁进入下道工序(浇筑砼、网架安装等),参与支撑架验收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施工班组长以及其它相关人员,对集团公司审批方案的支撑架分公司质安和技术部门必须参加验收。支撑架验收时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七、支撑架验收时应以支撑架搭设专项方案为准则,检查现场实际搭设情况与方案的符合性。其中钢管支撑架验收的主要内容应包含:立杆间距(梁底、板底)、步距、垂直度,剪刀撑、拉结点设置,立杆基础,扫地杆设置,扣件拧紧、接头类型及设置位置等;形成记录见附表-----钢管支撑架检查验收记录表。其它支撑架验收主要内容:原材料(周转材料)验收,焊缝质量,立杆(柱)规格、型号、间距,横梁(联系梁)规格、型号、间距,立杆(柱)基础,构造措施等;同时还需形成验收记录。记录详附录10。
第11条 分项工程安全技术要求与验收制度
1、分项工程使用前必须经验收合格,验收人员应履行签字手续。
2、项目分项工程安全技术验收具体内容详下表。
3、子(分)公司负责验收的专职安全员,子公司必须事先报集团工程管理处资格审查同意。
4、项目安全分项工程验收要求为:塔吊、人货梯、爬升式外脚手架的安装必须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或验收,子(分)公司专职安全员参加;井架、除爬升式外脚手架外的脚手架的安装、施工用电系统架设(三阶段)、文明施工基本条件、基坑围护的验收由子(分)公司专职安全员负责验收;基坑支护由集团质量管理处负责验收;特殊结构、高、大结构的支撑系统、装配式结构的起重吊装由子(分)公司主任工程师负责验收,其它人员参加;'三宝''四口'防护、桩基工程、施工机具由项目安全员负责验收;除特殊结构、高、大结构的支撑系统、非装配式结构的起重吊装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验收。
5、验收要求:a,专项施工方案按审批程序审批同意; b,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人证相符; c,标准、专项施工方案(使用说明书)的各项要求、措施已落实,并有相应的资料;d,项目已落实长效管理措施;e,参加验收人员必须亲笔签名。
6、子公司专职安全员应按月对所属项目的基坑支护、井架、外架、塔吊、人货两用电梯的验收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会同月安全生产简报报集团工程管理处备案。备案汇总表详附表第15-2。
7、为保证下属公司安全员的验收质量,集团公司将根据现场分项工程的验收质量对其进行考核;如发现不能认真履行验收责任,工程处将取消其验收权。
8、在集团公司安全检查中发现井架、外架存在安全隐患的或不按验收规定进行验收,集团公司将根据本办法第七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1
分项工程安全技术验收具体内容
分项工程
名 称验收批验收部门验收标准验收表
落地式
脚手架三排/批子 公 司
专职安全员jgj130-2002、jgj59-99浙江省实施意见、专项施工方案详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台帐
悬挑式
脚手架三排/批子 公 司
专职安全员jgj59-99浙江省实施意见、专项施工方案
附着式
脚手架升降一次
/批当地安全
监督部门生产许可证、建设部鉴定报告、脚手架使用说明书、jgj59-99浙江省实施意见、专项施工方案
吊蓝式
脚手架每安装次
/批子 公 司
专职安全员生产许可证、使用说明书、jgj59-99浙江省实施意见、专项施工方案
基坑支护每施工段
/批集团工程/质量
处、子公司
专职安全员其基坑支护方案、专项施工方案
模板工程系统安装
/变更后项目质量员
、安全员jgj130-2002、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用电每搭设次
/批项目安全员jgj46-88、jgj59-99浙江省实施意见、专项施工方案
物料
提升机每搭设次/批子 公 司
专职安全员jgj88-92、专项施工方案
人货两用
电 梯每搭设次
/批当地劳动局或特
种设备检测中心使用说明书、专项施工方案同上及检测报告
塔 吊每安装次
/批当地劳动局或特
种设备检测中心使用说明书、专项施工方案
起重吊装每安装次/批项目及分包
单位安全员使用说明书、专项施工方案详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台帐
施工机具进场子公司机管员使用说明书、jgj59-99浙江省实施意见
第12条 文明施工基本条件验收制度
一:验收范围:
1、集团公司所属范围内新开工的工程,开工后二个月内(特殊情况可顺延,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由项目提出申请,子(分公司)职能部门进行验收,报集团公司工程处备案。
2、省重点工程、创市级以上标化项目,验收工作由分公司职能部门进行初验,合格后报集团工程处验收。
二、验收标准: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现场实施细则》。
三、验收采用评分表形式分项打分;评分按jgj59-99标准表3.0.3计分,验收情况分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其中得分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其它: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项目部应根据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验收;对三次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集团(子公司)根据本办法第八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13条 集团下属子(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其实施有效考核,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特对子(分)公司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定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经理、生产经理、主任工程师、工程管理(质安)科长、安全员。
二、考核人:
1、集团负责对经理的考核;
2、子(分)经理和集团生产有关部门对生产经理、主任工程师共同进行考核;
3、子(分)生产经理、主任工程师负责对工程管理(质安)科长的考核;
4、工程管理(质安)科长负责对安全员的考核。
三、考核期限:子(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主任工程师为每半年度,工程管理(质安)科长、安全员为每季度。
四、考核形式:采用百分制考核评分表形式,经理、生产经理、主任工程师由集团统一制定,科长及安全员考核表由各子公司结合自身管理规定需要制定送工程处备案。
五、考核评价: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值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考核得分值在70~84分为合格,考核得分值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考核表中一单项不得分的该表考核为零分。
六、考核奖惩:
1、子(分)公司经理:与年度经济责任承包挂钩兑现;一次不合格由集团生产副总和工程管理处进行诫勉谈话,二次不合格扣除其相应兑现奖并对其进行书面警告,二年轮不合格集团研究解聘其职务。
2、子(分)公司生产经理、主任工程师:一次不合格对其进行任职警告,二次不合格分公司应扣除其相应兑现奖,三次不合格集团研究对其进行解聘。
3、工程管理(质安)科长、安全员:一次不合格分公司应其进行警告,二次不合格分公司应对其调离岗位并扣除相应奖金。
4、对连续两年考核为优秀者,集团定其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或立功嘉奖。
5、子(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3,质安科长、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具体内容可根据分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14条 项目部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规定。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为明确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对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实行定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工长、项目材料员、项目治安员、各班组长。
二、考核人:
1、公司(分公司)负责考核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负责考核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工长、项目材料员、项目治安员、各班组长。
三、考核期:项目经理为每半年度,其他项目管理人员为每季度。
四、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安全生产责任和目标管理责任的考核内容可依据项目安全体系职能分配表,参照集团公司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表内容,设定项目具体岗位的考核规定。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表详附录14。
五、考核评价: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值在85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值在70分~80分为合格,考核得分值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表中一单项不得分的,该表考核得零分。考核表中单项得分少于应得分的70%时,考核人必须开具整改通知单通知被考核人。
六、考核奖罚:根据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具体约定进行,同时作为子公司在下一工程人员选聘时的依据。
第15条 伤亡事故处理、报告、统计制度
1、应急处理。施工现场发生工伤事故后应按事故、种类立即启动项目有关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必须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正确处理、防止事故继续扩大和蔓延。
2、报告。2人及以下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负责处理,处理完毕后三天内报所属子(分)公司备案;3人及以下轻伤或2人以下重伤事故由所属子(分)公司负责处理,处理完毕后随当月安全生产情况简报报所属集团公司备案;3人及以上轻伤或3人重伤由集团公司负责处理,处理完毕后随《建设职工伤亡事故基层单位统计表》季报报有关部门备案。3人及以上重伤事故、死亡事故由上级有关部门负责处理。
3、处理:①各类事故的管理、由主管安全的集团公司领导负责,各级生产、技术、劳资、保卫、工会、行政等有关职能部门、事故发生单位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分工管理、负责调查、分析和报告。②轻伤事故由发生事故的子公司(分公司)组织调查,报集团公司备案;重伤、死亡事故由集团公司行政会同工会组成调查组。要认真开好各类事故分析会,按照三不放过原则找出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者,制定纠正及预防措施,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及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③为吸取事故教训,事故处理主管部门必须根据集团整合管理体系《纠正/预防措施》(zcj/zsp212)规定,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提出纠正/预防措施,同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措施落实情况的验证。
4、统计。①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处负责企业伤亡事故的综合管理和统计工作,下属单位应将事故报告,安全季报等有关资料、按期送至集团工程管理处汇总。②子(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将所属项目安全事故情况,按季汇总并填写《建设职工伤亡事故基层单位统计表》,于季末前报至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处。③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处统计汇总后将本企业工伤事故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5、工伤事故终结。①轻伤与重伤事故处理后,发生单位应向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处上报下列材料:1)伤亡事故调查报告;2)现场证明材料;3)医院诊断书4)事故纠正/预防措施及落实验证情况;②死亡事故处理后,集团工程管理处向上级主管部门呈报下列材料:1)伤亡事故调查报告;2)现场证明材料;3)事故现场平面图、立面图及事故现场照片;4)医院诊断书;5)事故分析和处理意见;6)事故纠正/预防措施及落实验证情况;
6、违章责任。①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冒险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或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人,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及企业相关奖惩条例进行惩处,直至追究刑事法律责任。②在重伤或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破坏现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报告的,一经查实,根据本办法第七章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16条 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制度
1、倡导全体职工积极投身企业安全生产建设,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促进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进一步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2、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本级安全生产举报制度的落实单位;部门负责人是本级安全生产举报制度落实的责任人。
3、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安全生产举报登记台帐,对举报时间、举报项目、举报事宜、处置结果、反馈意见等进行记录。
4、举报提出的安全隐患,以举报受理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为落实责任人,对所举报事宜进行调查、整改、落实。举报落实率必须达到100%。
5、举报受理单位必须保护举报人的权益不受侵害。严禁各类形式的打击报复行为发生。
第2篇 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促进工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指挥部与监理、施工单位签定的《安全生产合同》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与高速公路建设的所有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档案主要包括安全文书和安全内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汇总与存档。
第四条安全生产档案管理遵循“填写全面、真实准确、归档及时”的原则。各单位应落实专室、专人、专机、专柜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文书和内业资料的档案管理,档案盒应有管理类别标签、细分标签和卷内目录,以便归档和查阅。
第五条施工单位安全内业资料包括: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责任状;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安全操作规程;
(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六)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合同;
(七)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及证件、一般作业人员台帐;
(八)特种设备登记、检验合格证、维修保养记录和运行记录;
(九)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台帐及记录;
(十)安全会议与学习台帐及记录;
(十一)各级安全检查、整改台帐及检查通知、整改回复、安全问题处罚、复查等记录;
(十二)专职安全员安全日志、电工巡视记录;
(十三)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帐及使用计划、使用记录和有关证明材料;
(十四)危险源调查、分析、评价、分级资料;
(十五)主要危险源明白卡以及危险告知台帐、记录;
(十六)临时用电、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十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和记录;
(十八)生产安全事故台帐及事故报送(月报、快报)、处理记录;
(十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资料;
(二十)其他安全管理资料(包括例会、照片、影像资料等)。
第六条监理单位安全内业资料包括:
(一)安全监理制度、职责及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资格证书;
(二)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三)审查批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证措施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记录;
(四)安全监理检查、指令及隐患检查整改闭合资料;
(五)安全监理台帐(包括监理日常工作台帐、安全监理指令台帐、专项方案审查台帐等);
(六)安全监理日志、安全监理巡视记录、安全监理月报;
(七)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设备台帐等报备资料;
(八)其他安全管理资料(包括例会、图片、影像资料等)。
第七条安全内业资料启用以下表格,由指挥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应填写,按规定报送和存档。具体见表1《xx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表格汇总表》、表2《xx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台帐汇总表》。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表格汇总表表1
序号 | 表格名称 | 编号 |
1 |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表 | 01 |
2 |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 02 |
3 |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 03 |
4 | 安全交底记录表 | 04 |
5 | 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 05 |
6 | 安全检查日志 | 06 |
7 | 特种设备登记、使用表 | 07 |
8 | 机械设备维修记录表 | 08 |
9 | 机械设备保养记录表 | 09 |
10 | 起重设备试吊记录 | 10 |
11 | 危险源告知(明白)卡 | 11 |
12 | 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记录 | 12 |
13 | 电工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 13 |
14 |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 | 14 |
15 |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月报表 | 15 |
序号 | 台帐名称 | 编号 |
1 | 安全规章制度台帐 | 01 |
2 | “三类人员”管理台帐 | 02 |
3 | 安全会议台帐 | 03 |
4 | 安全检查台帐 | 04 |
5 | 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 05 |
6 | 安全交底台帐 | 06 |
7 | 安全“再教育”台帐 | 07 |
8 | 安全检查、整改台帐 | 08 |
9 | 安全责任书、协议登记台帐 | 09 |
10 | 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台帐 | 10 |
11 | 施工特种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台帐 | 11 |
12 | 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台帐 | 12 |
13 | 作业人员登记(台帐)表 | 13 |
14 |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帐)表 | 14 |
15 |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台帐 | 15 |
16 | 安全生产经费投入统计(台帐)表 | 16 |
17 | 消防器材、危险品使用管理台帐 | 17 |
18 | 起重设备试吊登记台帐 | 18 |
19 | 专项方案台帐 | 19 |
20 | 应急预案管理台帐 | 20 |
21 | 事故报表登记台帐 | 21 |
22 | 事故处理台帐 | 22 |
23 | 监理工作台帐 | 23 |
24 | 安全监理指令台帐 | 24 |
25 | 安全监理专项方案审查台帐 | 25 |
26 | 安全管理文件登记台帐 | 26 |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以下档案:
上一页12下一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内业资料盒目录及内容
序号 | 目 录 | 内容及要求(简要说明) |
1 | 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条例 | 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 |
2 | 公司(母体)来文 | 母体单位对本项目部下发的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若综合办公室要存放原件,可复印一份放在本盒中。 |
3 | 上报公司(母体)文函 | 项目部对母体单位上报有关安全方面的文函件 |
4 | 指挥部来文 | 指挥部下发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函)件 |
5 | 地方政府来文 | 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函)件 |
6 | 施工安全生产月报表 | 项目部每月施工安全月报表(集中收集)(月报表填写要数据真实、内容齐全) |
7 | 指挥部整改指令 | 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相对应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回复一起存档。(施工单位要及时按安全隐患整改指令进行整改,报指挥部复查,完成资料闭合) |
8 | 驻地办整改指令 | 驻地办下发的关于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相对应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回复一起存档。(施工单位要及时按安全隐患整改指令进行整改,报驻地办复查,完成资料闭合) |
9 | 项目部内部整改指令 | 项目部内部下发的关于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相对应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回复一起存档。(施工单位要及时按安全隐患整改指令进行整改,完成资料闭合) |
10 | 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 | 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框图);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11 | 项目安全人员证件 | 项目经理、总工、分管安全副经理(b证)、安全部长(c证)、专职安全员(c证)(5000万/人)的清单及证件的原件和扫描件。 |
12 | 安全管理制度 | 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消防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卫生责任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制度、群防群治制度、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危险源排查制度等) |
13 | 安全责任制 | 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分管安全副经理、各部门安全责任制等 |
14 | 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 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各项应急救援预案(如:临时用电、隧道坍塌、突泥、涌水、岩爆;桥梁高墩作业、预制梁板吊装、现浇箱梁、人工挖孔桩;路基高边坡、土石方开挖等) |
15 | 专职安全人员安全施工日志 | 所有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填写安全施工日志,每月在项目部安全部汇总。 |
16 | 安全工作总结 | 月(每月月末必须总结)、年总结、上级检查汇报总结、专项活动总结 |
17 | 安全生产费使用管理 | 安全生产费投入使用计划(根据总工期,编制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书(细化到月度))、每月安全生产费使用情况明细表 |
18 | 专项活动记录 | 各项安全专项活动方案 |
19 | 安全防护用品记录 | 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领用记录 |
20 |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 项目部安全培训计划书、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各级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要经常性进行,提高安全意识和施工安全防范技能)。 |
21 | 安全生产责任状 | 项目部与副经理、总工、各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项目部与项目分部、工区、作业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相邻合同段之间。 |
22 | 安全会议记录 | 召开安全会议记录(包括指挥部、驻地办、项目部内部),每次会议均要有记录和影像资料,参加人员必须亲自签字。 |
23 | 安全检查记录 | 项目部内部安全检查记录资料(保证项目部内部安全检查的频率,要经常性进行)。 |
24 | 安全奖惩记录 | 项目部内部为加强安全管理的安全奖惩记录(安全奖励通知书、罚款单、罚款通知书) |
25 |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情况统计表,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统计表(以上两项内容可以合成一张表);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均要对员工、农民工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机械、各工种(爆破、电工、焊工、架子工、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安全技术交底。(同一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要经常进行,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
26 | 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方案 |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情况统计表,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方案编制与报批情况统计表(以上两项内容可以合成一张表);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各项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方案(如: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方案、隧道坍塌、突泥、涌水、岩爆;桥梁高墩作业、挖孔桩等桩基施工;路基高边坡、石方开挖等等),没有编制的工序,将不得开工,对于重、难点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方案还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
27 | 安全操作规程 | 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分项工程,如人工挖孔桩、石方爆破、喷射砼、;各施工工种,如电工、焊工、钢筋工、);各机具,如砼拌和机、空气压缩机等。 |
28 | 特种设备记录 | 在施工现场的各种特种设备均应进行登记(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书、特种设备登记表、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等) |
29 | 特种作业人员记录 | 特种作业人员清单及相关证件(如:电焊工、气焊工、电工、起重操作人员、指挥人员、机械操作人员、机动车辆司机等)上岗操作证件(注意证件及时复审,没有复审的证件为无效证件) |
30 | 施工人员花名册 | 本项目施工人员化名册、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
31 | 危险源辨识与分析管理 | 危险源辨识、分析与控制、危险源清单(每月必须进行统计)危险源包括工程部分、工地食堂、卫生、消毒、工地办公区等。危险源清单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部位或桩号、等级(重大或一般)、防范措施等。 |
32 | 民爆火工物品管理 | 爆破作业许可证(地方公安机关认可)、爆破人员清单与证件、爆破安全专项方案、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等 |
33 | 施工人员工伤意外保险 | 保险人员清单,保险合同复印件 |
34 | 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 事故相关原始资料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资料。 |
35 | 其它 | 其他有关安全方面的资料。 |
注:以上所有资料盒内均必须有卷内目录。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档案,内容如下:
(一)安全组织机构档案。
内容包括安全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安全监理机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兼职监理工程师配备及职责;安全监理人员资质证件等内容。
(二)安全监理制度档案。
包括安全监理活动组织、目标、计划、内容、方法,应急救援组织实施预案,演练方案等内容。
(三)安全监理档案。
包括安全监理工作计划;安全监理日志;安全监理月报,安全管理数据统计月报;安全监理活动记载等内容。
(四)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档案。
包括管辖标段内主要控制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部专项方案及申请;本监理单位审查意见;专家会论证意见;指挥部审批意见;主要控制性工程日常安全监管情况等内容。
(五)安全隐患排查档案。
包括主要危险源明白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记录;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隐患整改结果台帐。
(六)生产安全事故档案。
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报送及处理记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台帐;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台帐;生产安全事故分析等内容。
(七)安全文件档案。
包括上级来文来函,与施工项目部及其他有关方面往来函件,各种安全活动视听资料等内容。
(八)安全生产考核档案。
包括对项目部月度考核,对本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作考核等内容。
第十条指挥部将定期考核或随机抽查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监理单位对应考核或抽查施工单位,其结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湖北交投麻武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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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建设指挥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各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场地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按照《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各种大型承重机械设备和支架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承载力验算及做好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如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必须先做试验,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需经监理、业主审核通过后贯彻落实。
(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交底,是具体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主要方法之一,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也是实际而又深刻的安全教育。要求各项目经理部布置生产任务时,对施工安全要提出明确要求,把施工技术和安全同时交底,在组织员工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订立保证安全生产措施,使人人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心中有数。坚持班前安全交底,避免操作人员盲目野蛮施工。同时要求驻地监理和业主项目工程师参加交底会,并在交底文件上签字确认。
(三)安全检查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内部监督检查制度,把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化、日常化,项目建设指挥部将成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对全线各标段的现场施工安全情况作定期、突击检查,做到及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1、项目指挥部联合总监办定期对各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施工单位必须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对照《公路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纠正。
2、安全生产检查办法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项目指挥部、总监办每月组织一次;项目经理部每半个月组织一次。
(1)业主、总监办、项目经理部、施工队组织专业性的安全性生产检查,如易燃易爆物品、大型设备安装试产、重点工程施工、新产品使用等;季节性安全检查,如防火(旱季)、防洪(雨季)、防台风、防暑降温(夏季)等;重大节日的安全检查,如春节、元旦、国庆、“五一”等节日。
(2)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班组专、兼职安全员或生产值班负责人,要经常深入工地检查、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做好记录,通知有关负责人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班组安全员是安全生产最直接、最能及时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隐患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如数配足,加强培训与学习。
(3)生产岗位安全检查。职工每天作业前,对自己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安全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作业。在作业过程出现隐患要及时上报。
(四)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各项目部严格按照国务院第493号令,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要求,发生安全事故后须立即向指挥部及总监办汇报,对影响较坏、危害较大、性质较严重的安全事故,还应向建设方作书面的专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客观描述、事故的原因分析,处理意见及处理落实情况的追踪检查等。
(五)安全预案制度
要求各项目经理部对安全隐患较大的重点工程制定安全预案,以预防措施为主,制定相应得应急系统及抢救预案。业主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事故处理制度
一旦事故发生,承包人须尽快将事故详细情况报告监理工程师及上级主管部门。若遇重大交通事故或其它重大伤亡事故,承包人须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和事故所在地的公安、交通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七)事故分析制度
某分项工程或某部位如发生伤亡事故,项目经理和安全部门须及时组织实地调查分析、找出原因,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举一反三,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再发生同类的安全事故。
(八)安全事故通报制度
对台风、暴雨、冰冻的到来及传染病的传播实施通报,让各单位提前做好预防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如类似全球性非典型肺炎等传染病一旦发生,则应发文要求各参建单位注意定期消毒,做好预防措施。
(九)安全生产宣传、培训、考核制度
各参建单位必须重视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墙报专栏和各种会议等手段,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工作,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及安全技术标准的教育和培训,尤其是要加强外来民工的上岗和轮岗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殊工种作业必须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制度
根据《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要求项目建设指挥部和各施工单位内部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的原始记录在各单位内部进行系统归档。
第4篇 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对原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包括25个管理办法,针对股份公司安全机构设置、检查考核、教育培训、事故管理、档案管理以及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因素、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技术等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
三、《管理制度》中,“各单位”是指股份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二级单位” 是指“各单位”所属或直管的分局(工程处)、施工局(项目部、联营体)以及所属的全资和控股公司;“项目部” 是指各“二级单位” 所属或直管的项目部。
四、《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所属各单位及其二级单位、项目部。
五、股份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六、股份公司安全管理目标:规范管理,持续改进;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逐步消灭一般事故,建设本质安全企业。
七、股份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珍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技术可能、经济可行、风险可控、管控可及”的原则,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赶工抢工,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产值规模扩张;坚决反对企业减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业绩利润。
八、股份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原则。
九、各单位在贯彻落实《管理制度》的同时,应根据各自的生产经营特点,制订实施细则,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十、各单位要在认真贯彻osh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同时,积极研究和引进其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思想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一、海外业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遵守项目所在国法律法规,按照“不低于股份公司国内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原则开展管理工作。
十二、本《管理制度》由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三、本《管理制度》以股份公司正式文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安全规章制度》2006版同时废止。
第5篇 交通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安全管理水平和预防事故,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生产技能(技术)和安全法制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1.1安全思想教育
1.1.1思想认识和方针政策的教育。以提高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和全面理解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并严肃认真地贯彻执行。
1.1.2劳动纪律教育。遵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伤害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1.2安全知识教育与培训
所有员工都必须具备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尤其应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本单位的基本施工概况;施工工艺流程和方法;工程施工危险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注意事项;施工机械设备的相关安全知识;沟槽、基坑等作业安全知识;消防、保卫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方面的知识等。
1.3安全技能教育
就是结合本工程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及预防事故等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要求。安全技能知识是比较专门、细致和实际的知识;它包括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案例教育,尤其是事故教育,可以从事故教训中汲取有益的东西,防止今后类似事故的发生。
1.4安全法制教育
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从而提高员工的遵法守法的自觉性,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1项目正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设备、质量、技术等负责人,必须经过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持安全生产《合格证书》上岗。
2.2工程项目的基层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证书,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年审,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3外包工程(乙方)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也必须持有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资质证书。甲方应根据乙方所承包工程实际,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考试;并记录备案。
2.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政府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其所在单位每年工程项目开工前,应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5新员工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作业人员定期进行教育考核,并记录备案。
三、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
3.1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员工(包括临时工、学徒工、农民工、实习及代培人员)必须经行处、队、工段(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40小时。并逐级考核合格后,将教育卡片存档。同时还应坚持跟踪进行实践教育,以达到最佳效果。
3.1.1施工处负责安全基本知识、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教育。主要内容有:
3.1.1.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3.1.1.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法制观念。
3.1.1.3本单位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和安全生产概况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3.1.1.4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的要求;典型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等。
3.1.1.5其他安全教育。
3.1.2施工队结合工程项目负责进行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等教育。其主要内容:
3.1.2.1本队工程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技术技能知识。
3.1.2.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3.1.2.3施工机械、电器等设备,沟槽、放坡等作业安全基本知识及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1.2.4防火、防汛、防雷电、防滑坡、防坍塌等知识及紧急情况的安全处置。
3.1.2.5安全防护设施维护管理,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知识等。
3.1.3工段(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工长(班组长)负责,主要内容有:
3.1.3.1本施工区域内及本岗位施工作业特点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
3.1.3.2工段(班组)安全制度要求及纪律等。
3.1.3.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设备)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1.3.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3.1.3.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等。
3.2转场安全教育
新转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转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教育内容有:
3.2.1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
3.2.2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3.2.3本项目的安全技术及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项等。
3.3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4小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教育内容有:
3.3.1新工作岗位及所在工段(班组)施工和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安全职责。
3.3.2新工作岗位(工种)必备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用品)的性能和作用及安全使用维护等。
3.3.3新工作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内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有毒有害)。
3.3.4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有关事项。
3.3.5一般工种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3.4特种作业安全教育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正后方可独立作业。要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其内容有:
3.4.1目前工作的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隐患和安全注意事项。
3.4.2岗位的安全技术要领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3.4.3典型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等内容。
3.5工段(班组)班前安全交底(讲话)
班前安全交底作为施工队伍日常安全活动之一,各作业工长(班长)于每班开始工作前(包括夜班),必须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其主要内容有:
3.5.1施工安全生产须知学习,安全规章制度规程抽考等。
3.5.2当班作业中的危险部位和所采取的预防措施。
3.5.3上一班作业中遗留的安全问题和所采取的防范措施。
3.5.4在特殊性、季节性、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施工队长要进行班前安全交底讲话,并对工作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安全交底。
3.6施工队周一安全活动
每周一开始工作前,应组织全体在岗人员进行至少1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主要负责人要进行安全讲话。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3.6.1上周安全生产形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6.2最新安全生产信息动态。
3.6.3本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个危险部位;及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3.6.4本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和要求等。
活动可采取看安全录像、听安全报告、事故案例分析、安全图片展览、伤员急救示范、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热点辩论等形式进行。
3.7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
进入雨期、暑期等季节,由各施工区域负责人组织本区域内的各类人员进行专门的施工安全技术教育及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的演练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
3.8节假日(包括施工开工前、施工结束前)安全教育
应特别注意各级管理及作业人员的思想动态。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思想教育,稳定其思想情绪;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9特殊情况的安全教育
施工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安全负责人应及时安排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
3.9.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3.9.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3.9.3更行设备、工具、重要仪器,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性材料等。
3.9.4发生伤害、机械等事故以及重大未遂事故等。
3.9.5出现其他重大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等。
四、考核
4.1统一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要求。
第6篇 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工地)安全文明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2.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3.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应备有各个工种安全生产手册或须知,并做到每个职工人手一册,特殊工种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5.施工现场秘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
(1)、 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各种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油库易燃品存储等重点防火区域必须禁止火源进入。
(2)、供电电路布设及施工用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的规程和规定,并应避免防碍正常作业和交通。
(3)、爆破作业前必须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火工产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火工产品的运输、存放必须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4)、高空作业必须遵守有关作业规程,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或防护栏杆,视具体情况使用安全带等防护设备。
6.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
行为。
7.施工现场应建立完善的机具设备例保、检修制度,保证机械设备
正常安全运转。
8.施工单位要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组织机构,制订出完善、可行的应急预案,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坚持汛期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9.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
10.施工单位的取土场、弃土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和必要的维护,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现角的发生。
11.工程部将对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将进行停工整改。
12.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在建的工程倒塌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向工程部及有关部门报告。
13.工程事故等级划分、申报时限和申报内容按照建设部《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执行。对重大质量和人员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报工程部及有关主管部门。
14.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素质是对其选择的一项重要内容,施工企业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各施工单位开工前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要详细说明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15.监理单位应具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理知识和能力,了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纠正。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绘制好总体平面布置图,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应布局合理,文明责任区划分明确,有明显标记,并报经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实施。
2.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应将施工组织网络网、年季月目标计划、工序交接流程、质量目标及管理制度上墙,并按季、月进行目标细化。
3.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都必须佩带胸卡(上岗证),同时按照管理处的有关要求统一着装。
4.施工现场作业道路应保持平整,设有明显路标。机具和材料应做到“二整”:机械设备保持状态良好、整洁、停置整齐: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储规整合理,并插置标示牌。
5.工地现场外观应做到“三洁”:施工场地整洁、生活环境清洁、施工产品美观洁净。场区及施工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废料、垃圾和油污,应做到工完、料尽、地清。办公区、作业区、仓库等场所内部应整洁有序,生活区中食堂、供排水、浴室、宿舍应符合防火、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
6.施工合同段内主要构造物前应设置标牌,标明名称、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旁站监理等内容标牌。
7.各类拌合场(站)和加工制作场地内区域必须进行场地硬化处理,材料分隔堆放,设隔离墙,并有标牌标明名称、规格,对水泥、钢材等,需设置防雨、隔潮设施。
8.现场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应配设“设备标志牌”标示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出场日期,使用状况,操作人员姓名等。
9.施工现场每个主要施工区域,均应有负责人现场指挥施工,主要部位应有技术人员在岗,现场指挥和技术要熟悉操作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
10.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附属工序要提前进行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1.施工车辆行驶的便道应进行日常性养护,保证晴天行车无扬尘,雨后能行车无积水,不影响施工场地外围道路清洁和不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生活、生产和通行。
12.施工企业应具有环保意识,对施工中产生的废料不可乱弃乱放,应按要求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存放:对易于造成环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运输、存放及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使之污染或将污染降到最小限度。
13.现场进行的各项施工操作,必须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应的有关规定进行做到层次清楚,紧张有序,杜绝违章操作和野蛮施工。
14.监理人员对施工企业的文明施工情况应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能满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时予以下令整改。
15.施工结束后做好临时占地的恢复工作,对施工中占用的地方道路、空置地等做好恢复工作。
三、罚 则
1.对违反本规定,施工现场存有事故隐患,或存有野蛮施工现象的项目经理部,管理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限期清退出场,并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因此造成的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企业承担赔偿。
2.旁站监理及其驻地办对事故隐患视而不见,工程部将对其进行警告或辞退,责令驻地办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因此造成建设单位的损失,将视情节由其承担赔偿或清退出场。
第7篇 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实施的对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包括火电、水电、核电、风电等发电建设工程,输配电建设工程及其他电力设施建设工程。
核电核岛部分建设工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管理的水电建设工程,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电力建设、勘察(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五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全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电力建设单位对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履行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监督职责。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电力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电力建设单位应当监督工程总承包单位履行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 电力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第八条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规定,在工程概算中计列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列入投标竞争性报价,不得调减或者挪用。
第九条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招标文件中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信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
第十条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审查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达到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的考核要求。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达到考核要求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具备投标资格。
第十一条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在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向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备案。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发生变化的,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电力监管机构报告。
前款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投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安全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十二条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向电力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各种管线资料,气象、水文和地质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隐蔽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第十三条 电力建设单位不得向勘察(测)、设计、施工、监理、调试、监造等单位提出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执行定额工期,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不得指定专业及劳务分包单位。
第十四条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保证所采购的设备、材料达到质量和安全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设备、材料及用具。
第十五条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制定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电力建设安全生产事故后,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六条 电力勘察(测)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测),提供勘察(测)文件应当真实、准确,防止由于勘察(测)原因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电力勘察(测)单位在勘察(测)作业时,应当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保障勘察(测)地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
第十七条 电力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及时变更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或者留下安全隐患。
电力设计单位应当根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并对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对于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的电力建设工程,电力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措施建议。
电力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工程概算中计列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名目、使用范围。
第十八条 电力监理单位协助电力建设单位实施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生产监理与工程质量控制、工期控制、投资控制的同步实施。
电力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点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电力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实施细则对电力施工单位、调试单位和试运行单位实施安全监理。
电力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及时审查工程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电力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要求电力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责令电力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电力建设单位。
第十九条 电力勘察(测)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方可上岗。
第二十条 电力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执行电力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电力建设单位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应当拒绝。
第二十一条 电力施工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活动。
第二十二条 电力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电力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第二十三条 电力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二十四条 电力施工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不得调减或者挪用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当接受电力建设单位、电力监理单位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 电力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电力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下列达到国家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围堰工程、沉井工程;
(二)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钢结构工程;
(五)高空、水上、潜水、带电作业;
(六)拆除工程、爆破工程、地下工程;
(七)锅炉和汽机管道吹扫、锅炉酸洗作业;
(八)高压容器压力试验;
(九)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安全技术措施经电力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第二十七条 电力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和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第二十八条 电力施工单位应当对因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和影响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架空线缆、设施及周边环境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第二十九条 电力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租赁、验收、检测、发放、使用、管理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整体提升脚手架和模板、自升式架设设施、特种设施等。
第三十条 制造、安装、维修、拆卸电力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模板、压力容器和大型施工脚手架等特种设施的单位,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制造、安装、验收、维修、拆卸。
第三十一条 电力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三十二条 电力施工单位进行调试、试运行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调试大纲和试验方案,并对各项试验方案制定安全措施。
第三十三条 电力施工单位应当根据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容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危险源、危险部位、危险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安全应急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分包单位编制施工现场安全应急预案。
电力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物资和器材,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十四条 电力监管机构履行下列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制定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章、规定;
(二)监督、指导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监督、指导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参与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第三十五条 电力监管机构履行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含相关照片、录像及电子文本等);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电力监管机构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电力监管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三十八条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8篇 化工公司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形成可靠的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和科学的基础保障体系,使“双基”考核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目的、意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强基固本,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安全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车间、班组和现场,充分发挥基层管理作用,全面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落实基层监管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二、工作目标
(一)坚持人本管理,积极践行“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文化核心理念,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使安全“零”理念成为员工的思维方式、工作标准和奋斗目标,促进安全文化落地生根。
(二)坚持“抓系统,横向到边;系统抓,纵向到底”的全面安全管理思路,激发内生动力、形成内生机制,努力构建自主管理型、系统管理型、预防预控型、学习创新型安全长效机制。
(三)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学什么考什么、用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创新员工安全培训;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工学一体化”,提升员工基本技能和安全意识,打造本质安全型员工。
(四)加强车间班组建设,做到安全合格在班组、消除隐患在班组、杜绝“三违”在班组。安全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实现班组自理。
(五)依靠科技兴安战略,强化管理和技术创新,夯实安全基础工作。发挥安全管理创新项目带动作用,力争在激活管理要素和激发内生动力上取得突破。
(六)构建以治理抓源头、系统抓过程和评价抓效果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安全管理预防预控体系,推进精细化管理,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双基”建设工作标准及月度考核落到实处,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双基”建设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总经理
副组长:****
****
****
****
成 员:安全职业卫生科、生产部、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职业卫生科,安全职业卫生科经理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
四、领导小组职责
(一)每月召开一次“双基”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双基”工作。
(二)主持、指导、督促业务范围内的日常“双基”建设工作。
(三)对“双基”建设中上级要求与检查的一些关键问题、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处理。
(四)对“双基”建设工作做到有规划、有布置、有落实、有考核。
五、各级领导职责划分
(一)公司、部室领导:
1、总经理:负责“双基”全面工作。
3、生产副总经理:负责调度安全标准化、车间班组文明生产;负责“双基”现场和内业工作。
3、安全副总经理:牵头组织迎检工作、负责综合隐患统计上报、监督隐患治理和措施现场落实。
4、经营副总经理:负责后勤保障、供应、地面接待等工作。
5、相关部室负责人是本部室“双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双基”和分管专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负责。
6、各车间主任、班组长本车间、班组第一责任人,对车间、班组“双基”和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
(二)部室职责
1、生产技术部负责《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的制定和工作落实,建立安全生产台账、记录等各类档案,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安全责任制,负责生产设施、设备维修。负责安全安全标准化检查及隐患排查的管理与考核落实工作,指导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将检查情况、考核结果及时报送“双基”建设办公室。
2、办公室负责《公司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生产调度会制度》、《事故统计记录制度》、《调度安全达标管理制度》、《调度指挥协调管理制度》、《重大隐患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的工作落实,负责生产调度会的安全工作落实及生产中紧急隐患措施的落实,并将调度会领导安排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报送“双基”建设办公室。
3、安全职业卫生科负责全公司日常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会议制度》、《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奖罚制度》、《安全举报制度》、《安监员管理制度》、《安监人员工作安全考核制度》等),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各单位对安全隐患进行落实整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跟踪落实台帐;负责汇总、通报“双基”建设存在的问题、月度安全绩效考核,并兑现奖罚;负责记录安全办公会、领导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与安全布置内容;做好企业安全文化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4、办公室负责班组长选拔任用标准、安全结构工资落实和外来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签订安全协议,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对新招职工严把入矿关,负责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对各岗位人员要配备充足,合理编排;部负责《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的计划和落实,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台帐,确保安全资金到位,月底将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安全职业卫生科。
5、各部室根据分工及部室职责,完善“双基”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重点岗位交接班制度》、《安全奖罚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班组考核制度》、《员工考核制度》、《安全、双基建设工作会议制度》、《周安全日活动制度》,员工熟知制度内容,并认真落实到位。
6、“双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全面负责“双基”工作的协调、材料的收集并牵头组织“双基”检查工作。参加每次安全大检查的人员,每人至少提问2名职工应知应会。
六、“双基”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基层建设
基层建设要突出组织建设。按照机构要健全,职能要强化,人员要配齐,管理要到位,考核要严格的要求,配齐配强基层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精干、高效、专业化的基层管理队伍。
基层建设的重点是:
1、技术队伍建设。为车间、班组配齐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员,落实各级技术责任制。通过委外培训、岗位练兵、技术竞赛等形式,强化技术队伍素质,大胆提拔和重用有一技之长、素质过硬的技术人员,为他们的成材、成长提供良好环境。
2、职工队伍建设。开展职工“自律”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相互保安的能力。各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的要求,加强职工素质教育培训,特别是“应知应会”、“必知必会”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要逐步规范公司用工制度,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性。
(二)基础建设
基础建设的重点是抓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的提高,抓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抓建章立制,抓安全投入。
基础建设的主要内容是:
1、强化教育培训。坚持用先进的理念引导人。深化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体现、尊重、提升“生命价值”,强化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懂法守法的安全文化理念,规范干部的管理行为和员工的操作行为,不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现场预警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完善职工教育培训体制和机制,创新培训方法,注重实际、实用、实效,以应知应会为内容,以生产现场为依托,以关键岗位为重点,以一线职工为主体,开展全员多层次安全技能和业务培训。建立培训安全检查评估制度,确保培训效果。
2、完善落实各项制度。制度建设是规范意识行为,抓好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要求,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十九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禁火禁烟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工艺管理制度、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并对落实情况跟踪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经济利益挂钩。
3、认真开展安全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是职工生命安全的“命脉”和基础,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要狠抓基础安全和动态施工安全。实行工程安全终身制,严格安全验收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从设计到施工,每个环节、每道工序都高标准、严要求,严把安全关。认真开展安全安全标准化活动,推动安全安全达标工作上档升级。通过安全面貌的大转变,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4、保障安全投入。投入是抓好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装备和设施的重要保证。正确处理安全与投入,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要编制安全投入计划。安全投入符合实际、讲究实用、突出实效,安全投入项目要以防治重大隐患、完善安全系统、更新安全装备和改造落后工艺为重点。
5、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立足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对查出的隐患,必须按照“五定”原则在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实行流程“闭环”管理,并分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对重大隐患治理,除必须执行挂牌、销号制度外,还要从技术措施、工程安全、设备管理和技能培训等方面,深入分析根源,并形成可追溯制度。
第9篇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工地)安全文明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2.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3.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应备有各个工种安全生产手册或须知,并做到每个职工人手一册,特殊工种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5.施工现场秘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
(1)、 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各种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油库易燃品存储等重点防火区域必须禁止火源进入。
(2)、供电电路布设及施工用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的规程和规定,并应避免防碍正常作业和交通。
(3)、爆破作业前必须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火工产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火工产品的运输、存放必须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4)、高空作业必须遵守有关作业规程,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或防护栏杆,视具体情况使用安全带等防护设备。
6.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
行为。
7.施工现场应建立完善的机具设备例保、检修制度,保证机械设备
正常安全运转。
8.施工单位要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组织机构,制订出完善、可行的应急预案,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坚持汛期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9.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
10.施工单位的取土场、弃土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和必要的维护,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现角的发生。
11.工程部将对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将进行停工整改。
12.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在建的工程倒塌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向工程部及有关部门报告。
13.工程事故等级划分、申报时限和申报内容按照建设部《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执行。对重大质量和人员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报工程部及有关主管部门。
14.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素质是对其选择的一项重要内容,施工企业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各施工单位开工前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要详细说明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15.监理单位应具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理知识和能力,了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纠正。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绘制好总体平面布置图,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应布局合理,文明责任区划分明确,有明显标记,并报经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实施。
2.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应将施工组织网络网、年季月目标计划、工序交接流程、质量目标及管理制度上墙,并按季、月进行目标细化。
3.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都必须佩带胸卡(上岗证),同时按照管理处的有关要求统一着装。
4.施工现场作业道路应保持平整,设有明显路标。机具和材料应做到“二整”:机械设备保持状态良好、整洁、停置整齐: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储规整合理,并插置标示牌。
5.工地现场外观应做到“三洁”:施工场地整洁、生活环境清洁、施工产品美观洁净。场区及施工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废料、垃圾和油污,应做到工完、料尽、地清。办公区、作业区、仓库等场所内部应整洁有序,生活区中食堂、供排水、浴室、宿舍应符合防火、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
6.施工合同段内主要构造物前应设置标牌,标明名称、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旁站监理等内容标牌。
7.各类拌合场(站)和加工制作场地内区域必须进行场地硬化处理,材料分隔堆放,设隔离墙,并有标牌标明名称、规格,对水泥、钢材等,需设置防雨、隔潮设施。
8.现场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应配设“设备标志牌”标示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出场日期,使用状况,操作人员姓名等。
9.施工现场每个主要施工区域,均应有负责人现场指挥施工,主要部位应有技术人员在岗,现场指挥和技术要熟悉操作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
10.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附属工序要提前进行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1.施工车辆行驶的便道应进行日常性养护,保证晴天行车无扬尘,雨后能行车无积水,不影响施工场地外围道路清洁和不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生活、生产和通行。
12.施工企业应具有环保意识,对施工中产生的废料不可乱弃乱放,应按要求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存放:对易于造成环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运输、存放及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使之污染或将污染降到最小限度。
13.现场进行的各项施工操作,必须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应的有关规定进行做到层次清楚,紧张有序,杜绝违章操作和野蛮施工。
14.监理人员对施工企业的文明施工情况应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能满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时予以下令整改。
15.施工结束后做好临时占地的恢复工作,对施工中占用的地方道路、空置地等做好恢复工作。
三、罚 则
1.对违反本规定,施工现场存有事故隐患,或存有野蛮施工现象的项目经理部,管理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限期清退出场,并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因此造成的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企业承担赔偿。
2.旁站监理及其驻地办对事故隐患视而不见,工程部将对其进行警告或辞退,责令驻地办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因此造成建设单位的损失,将视情节由其承担赔偿或清退出场。
第10篇 集团建设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事故,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精神,结合实际,重新制定了《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目标
1、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
2、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重伤事故。
3、不发生一次经济损失超过2000元。
4、争创市、县优良工程。
二、管理计划
1、年度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十多万元。
2、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每季度一次,新工人进场要进行三级教育。
3、安全检查:段部每季度检查12次,站组每星期一次,安全科及时总结各站组工地检查情况,总结各站组工地安全生产动态,及排除安全隐患。
4、安全生产例会每季1-2次,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找差距,指出存在问题,落实解决办法,向安全先进工地参观学习,以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5、每个工地各站组建立安全工作台帐。
6、年终:评比安全生产先进工地,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第11篇 建设集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事故,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精神,结合实际,重新制定了《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目标
1、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
2、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重伤事故。
3、不发生一次经济损失超过2000元。
4、争创市、县优良工程。
二、管理计划
1、年度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十多万元。
2、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每季度一次,新工人进场要进行三级教育。
3、安全检查:段部每季度检查12次,站组每星期一次,安全科及时总结各站组工地检查情况,总结各站组工地安全生产动态,及排除安全隐患。
4、安全生产例会每季1-2次,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找差距,指出存在问题,落实解决办法,向安全先进工地参观学习,以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5、每个工地各站组建立安全工作台帐。
6、年终:评比安全生产先进工地,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第12篇 水利水电建设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对原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包括25个管理办法,针对股份公司安全机构设置、检查考核、教育培训、事故管理、档案管理以及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因素、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技术等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
三、《管理制度》中,“各单位”是指股份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二级单位” 是指“各单位”所属或直管的分局(工程处)、施工局(项目部、联营体)以及所属的全资和控股公司;“项目部” 是指各“二级单位” 所属或直管的项目部。
四、《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所属各单位及其二级单位、项目部。
五、股份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六、股份公司安全管理目标:规范管理,持续改进;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逐步消灭一般事故,建设本质安全企业。
七、股份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珍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技术可能、经济可行、风险可控、管控可及”的原则,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赶工抢工,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产值规模扩张;坚决反对企业减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业绩利润。
八、股份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原则。
九、各单位在贯彻落实《管理制度》的同时,应根据各自的生产经营特点,制订实施细则,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十、各单位要在认真贯彻osh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同时,积极研究和引进其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思想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一、海外业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遵守项目所在国法律法规,按照“不低于股份公司国内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原则开展管理工作。
十二、本《管理制度》由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三、本《管理制度》以股份公司正式文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安全规章制度》2006版同时废止。
第13篇 公司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公司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事故,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精神,结合实际,重新制定了《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目标
1、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
2、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重伤事故。
3、不发生一次经济损失超过2000元。
4、争创市、县优良工程。
二、管理计划
1、年度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十多万元。
2、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每季度一次,新工人进场要进行三级教育。
3、安全检查:段部每季度检查12次,站组每星期一次,安全科及时总结各站组工地检查情况,总结各站组工地安全生产动态,及排除安全隐患。
4、安全生产例会每季1-2次,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找差距,指出存在问题,落实解决办法,向安全先进工地参观学习,以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5、每个工地各站组建立安全工作台帐。
6、年终:评比安全生产先进工地,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第14篇 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为适应当前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加强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提高我集团公司的整体水平和竞争能力,促使项目工程真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减少重大伤记事故的发生,使更多的项目工程达到标准化管理和文明工地的要求,特制定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1.公司总经理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公司设置'质安部',在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经理为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下设安全科,具体工作受集团公司'质安部'督导;
4.各工程项目经理为工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工地安全负责,下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受上级单位质安部、科督导;
5.各级管理部门和人员必须制订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项目工程责任制要落实到具体管理人员。
二、关于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文明施工的硬件设施
1.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认真 做好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严格按照jgj59-99标准要求,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和科学性的预防措施;
2.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的硬件设施到位,如食堂、厕所、宿舍必须达到有关要求;
3.桩基工程须做到硬地坪施工,沉淀池和泥浆池和泥浆槽必须砌筑规范;
4.设置公司统一的七牌二图和安全警示标志;
5.各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前必须将上述内容的实施情况书面报集团公司'质安部'审核备案,不具备条件的不得开工。
三、关于安全教育
1.公司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和上岗证后方能上岗;
2.项目工程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做到三级安全教育后方能进入施现场,并作好安全知识测试记录备查;
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和考核取得资格证书和上岗证后方能上岗;(要求持上海市安全生产监查局所颁发的证书)
4.项目工程的各施工班组必须开展安全学习和安全活动,以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公司'质安部'对所属单位的项目工程进行日常随机检查和(基础、主体、装饰)阶段性检查,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发现问题签发整改通知单,对存在有重大隐患或整改不力的工地有权责成停工整改;
2.公司'质安部'根据需要对所属单位项目工程的脚手架、施工用电、大型机械和文明卫生等组织专项治理检查;
3.公司'质安部'对所属单位的项目工程年度进行二次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各单位,作为对各单位的考核依据之一:
4.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科'必须制订安全检查制度,严格落实执行并记录在案;
5.项目工程部必须制订定期安全检查制度(一般每月三次),严格落实执行记录在案;
五、关于防台防汛工作
1.项目工程部在台风雨季汛期必须把防台防汛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设立防台防汛联系电话,安排值班人员,组织防灾抢险队伍,配备防险抢救器材,设置专用工具仓库等;
2.项目工程部必须将上述情况书面报告工程所在地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备案。
六、关于消防工作
1.项目工程部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条例'的规定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在施工现场配备灭火器材,并设专管人员,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工地要组织业余消防队,并开展有计划的训练,做到防患于未燃;
2.项目工程部必须坚持做到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明火操作要安排监护人员和灭火措施;
3.氧气、乙炔瓶必须严格执行使用和储存距离规定;
4.油库、油漆间、木工间和化学品、易爆易燃物品储藏室必须设专间,配备防火器材,设专管人员,要有醒目标志;
七、关于施工用电
1.项目工程部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布的(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
2.项目工程部必须做到施工用电三相五线制和接地保护联网,电缆架设和电线敷设必须设瓷瓶绝缘,电缆过道必须设保护管;
3.大型施工机械、塔式起重机、高层钢管脚手架、井架、人货施工电梯必须要有可靠有效的避雷接地措施;
4.施工现场的施工机具和移动电具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
八、关于大型施工机械
1.项目工程部必须抓好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凡是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必须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2.塔式起重机和施工人货电梯必须经过劳动局和建筑行业测试部门的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3.大型施工机械必须定岗定员持证操作,用时做好例保检修工作,不得违章运转,设立资料管理档案;
九、关于文明卫生工作
1.工地食堂必须清洁,设置消毒、灭蝇、防尘措施,炊事人员必须经当地防疫部门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食堂必须配备冰箱,做到生熟分开、生熟容器不混用,做好留样、严禁向无证摊贩购买饭菜;食堂必须隔距工地厕所30公尺以上,(工地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2.保证水源冲洗,制订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高层建筑每二层设一临时便桶;
3.茶水桶应上锁,设消毒盆,严禁饮用生水,高层建筑每二层设一临时茶桶;
4.工地应设医务室,无条件的应配备急救医药箱;
5.生活区应设垃圾箱,垃圾桶要加盖,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和生活不得混堆;
6.临时宿舍必须做到通风明亮,衣物用品要堆放整齐,制订管理制度和保洁制度。
十、事故处理
1.项目工程发生事故,所属单位必须及时报告集团公司'质安部',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重大伤亡事故立即上报,并同时报告工程所在地的劳动、公安和安监站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
2.重大伤亡事故由集团公司'质安部'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协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处理;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项目工程部必须配合集团公司'质安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方便,同时要妥善处理好伤亡者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工作。
4.未尽事宜由集团公司'质安部'负责处理,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备案
;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公司'质安部'。
浙江zz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15篇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事故,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精神,结合实际,重新制定了《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目标
1、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
2、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重伤事故。
3、不发生一次经济损失超过2000元。
4、争创市、县优良工程。
二、管理计划
1、年度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十多万元。
2、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每季度一次,新工人进场要进行三级教育。
3、安全检查:段部每季度检查12次,站组每星期一次,安全科及时总结各站组工地检查情况,总结各站组工地安全生产动态,及排除安全隐患。
4、安全生产例会每季1-2次,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找差距,指出存在问题,落实解决办法,向安全先进工地参观学习,以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5、每个工地各站组建立安全工作台帐。
6、年终:评比安全生产先进工地,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第16篇 某建设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设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到位。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无安全措施不准施工,未经验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使用。
4、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体检、培训、考核,签发作业合格证;未经培训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调换工种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准进场作业。
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严肃处理未遂事故的责任者。
7、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检验后方可使用。
8、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
9、施工用电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10、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
11、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全体职工安全知识考试一次。
13、坚持各级领导、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须有安全值班员。
第17篇 某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形成可靠的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和科学的基础保障体系,使“双基”考核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目的、意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强基固本,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安全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车间、班组和现场,充分发挥基层管理作用,全面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落实基层监管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二、工作目标
(一)坚持人本管理,积极践行“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文化核心理念,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使安全“零”理念成为员工的思维方式、工作标准和奋斗目标,促进安全文化落地生根。
(二)坚持“抓系统,横向到边;系统抓,纵向到底”的全面安全管理思路,激发内生动力、形成内生机制,努力构建自主管理型、系统管理型、预防预控型、学习创新型安全长效机制。
(三)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学什么考什么、用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创新员工安全培训;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工学一体化”,提升员工基本技能和安全意识,打造本质安全型员工。
(四)加强车间班组建设,做到安全合格在班组、消除隐患在班组、杜绝“三违”在班组。安全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实现班组自理。
(五)依靠科技兴安战略,强化管理和技术创新,夯实安全基础工作。发挥安全管理创新项目带动作用,力争在激活管理要素和激发内生动力上取得突破。
(六)构建以治理抓源头、系统抓过程和评价抓效果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安全管理预防预控体系,推进精细化管理,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双基”建设工作标准及月度考核落到实处,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双基”建设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总经理
副组长:****
****
****
****
成 员:安全职业卫生科、生产部、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职业卫生科,安全职业卫生科经理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
四、领导小组职责
(一)每月召开一次“双基”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双基”工作。
(二)主持、指导、督促业务范围内的日常“双基”建设工作。
(三)对“双基”建设中上级要求与检查的一些关键问题、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处理。
(四)对“双基”建设工作做到有规划、有布置、有落实、有考核。
五、各级领导职责划分
(一)公司、部室领导:
1、总经理:负责“双基”全面工作。
3、生产副总经理:负责调度安全标准化、车间班组文明生产;负责“双基”现场和内业工作。
3、安全副总经理:牵头组织迎检工作、负责综合隐患统计上报、监督隐患治理和措施现场落实。
4、经营副总经理:负责后勤保障、供应、地面接待等工作。
5、相关部室负责人是本部室“双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双基”和分管专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负责。
6、各车间主任、班组长本车间、班组第一责任人,对车间、班组“双基”和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
(二)部室职责
1、生产技术部负责《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的制定和工作落实,建立安全生产台账、记录等各类档案,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安全责任制,负责生产设施、设备维修。负责安全安全标准化检查及隐患排查的管理与考核落实工作,指导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将检查情况、考核结果及时报送“双基”建设办公室。
2、办公室负责《公司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生产调度会制度》、《事故统计记录制度》、《调度安全达标管理制度》、《调度指挥协调管理制度》、《重大隐患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的工作落实,负责生产调度会的安全工作落实及生产中紧急隐患措施的落实,并将调度会领导安排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报送“双基”建设办公室。
3、安全职业卫生科负责全公司日常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会议制度》、《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奖罚制度》、《安全举报制度》、《安监员管理制度》、《安监人员工作安全考核制度》等),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各单位对安全隐患进行落实整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跟踪落实台帐;负责汇总、通报“双基”建设存在的问题、月度安全绩效考核,并兑现奖罚;负责记录安全办公会、领导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与安全布置内容;做好企业安全文化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第18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劳动人数众多,规模巨大,且工作环境复杂多变,安全生产的难度很大。通过建立各项制度,规范建设工程的生产行为,对于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是非常重要的。
《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证可证管理规定》等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政府部门、有关企业及相关人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管理行为进行了全面的规范,确立了一系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涉及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的监管制度有: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2.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4.政府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5.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7.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等;
涉及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有: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4.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等。
第19篇 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事故,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精神,结合实际,重新制定了《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目标
1、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
2、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重伤事故。
3、不发生一次经济损失超过2000元。
4、争创市、县优良工程。
二、管理计划
1、年度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十多万元。
2、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每季度一次,新工人进场要进行三级教育。
3、安全检查:段部每季度检查12次,站组每星期一次,安全科及时总结各站组工地检查情况,总结各站组工地安全生产动态,及排除安全隐患。
4、安全生产例会每季1-2次,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找差距,指出存在问题,落实解决办法,向安全先进工地参观学习,以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5、每个工地各站组建立安全工作台帐。
6、年终:评比安全生产先进工地,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第20篇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有效管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真正做到安全生产经费有保障,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第十八条和八十条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项目部以及在我公司范围内进行分包工程施工的分包单位。
2、安全资金的提取比例。各生产经营单位每年按自营收入不少于3%的比例由财务部门按月足额提取,直接进入当月相应的工程项目成本,并保证安全生产经费落实到位。
3、安全资金的提取基数。公司机关安全资金的提取基数为项目上交公司管理费用总额的5%。
4、安全资金的帐务设置。各单位每月提取的安全资金必须专列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做到专款专用,在生产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安全生产资金,及时反映增减变动情况。
5、每年年初,各单位财务部门应结合工程施工具体情况,会通工程和安全部门编制年度安全资金计划(必要时可及时修订调整),计划中应明确资金使用审批权、项目资金单位及责任人、完成期限等内容,并上报总公司财务管理考核的项目之一。
6、安全资金列之范围:个单位提取的安全资金主要用于安全实施、安全标志标牌、消防器材、宣传培训、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的投入以及安全奖励等。
7、安全资金列之程序。安全资金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部门在起管辖范围内按计划使用,不得挪用他用,经分管安全的领导审批后扫财务上办理报销手续。财务部门应按时支付,不能擅自更改,同时要建立安全资金分类使用台帐,及时统计上报相关资料的报表。
8、安全资金的监督管理。各单位各级相关负责人应将安全资金计划列入议事日程,经常关注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偏差及时修正以期达到预定的安全目标。
9、安全资金的验收工作。各单位的各级财务、审计、安全部门和工会组织,应对资金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审查(分日常性工作检查及中期和年终检查),及时形成反馈见纳入年度责任壮考核内容,同时向各级负责人和工会报告。
10、安全生产督查工作中,对不符合安全制度规定而采取的罚款收入统一列入个单位的安全资金帐户,集中统筹安全使用。
11、在危险源点的整改和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技术改造中,对依次性投入费用较大的项目,可由使用单位安全部门申报,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另行安排资金投入,确保生产环境和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12、各单位当年提取的安全资金使用后有结余,应转入下一年继续使用,不得转入当年利润;当年发生安全资金超支的,应经主要领导批准追加经费,年未安全资金帐户的于额不得为负数。
13、公司范围进行分包工程施工的单位也应严格参照此制度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各分公司、项目部财务部门应加大对其的知道、督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经费的有效投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和管理,使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遵章守纪,掌握安全生产知识,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教育的对象及要求:
1、安全教育的对象:公司员工、培训工、实习生、民工等。
2、员工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公司安全科每年组织1-2次培训,时间一天,经书面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施工,考核成绩记录在案,考卷存档。
3、新进公司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教育由安全科负责,部门教育由部门安全员负责,三级教育合格,发给安全上岗证,持证上岗,工伤、病假复工和交换工作岗位教育参照新工人三级教育执行。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科组织电工、风电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市安全教育培训中心的培训持证上岗,并每隔二年参加一次复审。
5、日常安全教育,由部门安全员负责每月一次,遇有新开工项目,在技术交底的同时公司安全科应于项目部一起进行工程的安全交底。
6、施工管理干部参加待业安全教育培训,两年复审一次持证上岗。
二、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教育的思想: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2、安全知识教育:了解施工生产的一般流程,环境、区域概括介绍与环卫知识,安全生产注意事项,企业内外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工种、岗位安全生产知识。
3、安全技术教育:安全生产技术与防护、防范技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预测技术等。
4、安全法制教育:安全生产法规,法律上有关条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受处分先例。
5、安全纪律教育:厂规厂纪、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奖惩条例。
三、安全教育形式:
1、课堂教育:如开办各种学习班、座谈讨论、考试考核。
2、现场教育:参观学习、组织活动、实习等。
3、宣传教育:张贴宣传画、漫画、生产标语、广播、办墙报、发简报、通报等。
4、强化教育:组织安全教育知识竞赛、进行安全生产竞赛、评比、大、小会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典例等。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大生产检查分类:
1、安全人员日巡回检查。
2、职工岗位检查,班组日检查,工程队周检查,公司月检查,专业大检查,季度性检查。
二、安全检查内容:
1、公司月检、大检查,则安检部门、公司领导参加,以查管理、查现场、查各种措施落实情况等内容。
2、各类专业检查。
3、检查防火及消防措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情况。
4、检查机械、起重、电器等设备,防高空坠落等的安全完好程度和安全状况。
5、检查机动车车辆完好率。
6、检查各种机械及安全装置的完好状况,电气设备的完好状况,各工序的安全操作情况,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
7、生产班组查各使用机械及安全装置完好状况,移动电器使用保管情况,安全操作情况,消防器材情况等。
8、季节性检查,应根据季节特点进行防台、防汛、防冻、防暑等重点的安全检查。
三、事故隐患整改:
1、各部门应将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公司汇总,做到边检查边整改,难度较大的要订出整改计划,安排整改项目的逐步落实。
2、事故隐患整改要做到“三定,四不准”,整改率达100%。
四、考核
1、安全人员要加强巡回检查,考核要有记录,有统计,对查出的违章、违纪现象要按“经济责任制”严格考核。
2、对各职能部门在自己业务范围内不能对安全生产负责,对下达的事故隐患整改能知不能按期解决的直接责任人按违纪违章处理,对生成事故者要追究其责任。
3、发挥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作用,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搞好安全工作。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专项施工项目及企业内部规定的重点施工工程开工前,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为主和安全管理机构的安全人员参加,应向参加施工的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方案交底。
2、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以项目技术负责人为主,会同安全员、项目施工员将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交底。
3、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人员向作业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4、安全员及各条线管理员应对新进场的工人实施作业人员工种交底。
5、交底应细致全面、讲求实效,不能流于形式。
6、所有安全技术交底出口头交底外,还必须有书面交底记录,较低双方履行签名手续,交底双方各有一套书面交底记录文中。
7、书面交底记录应在技术、施工、安全三方备案。
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一、工伤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工作)区域内生产经营过程中,从事生产(工作)经营有关的劳动,发生丧失劳动能力满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
二、工伤事故分: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多人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特大事故、重大未遂事故。
三、工伤事故报告: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所在部门、班组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公司,所在部门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填好事故报告和一式四份的伤亡事故登记表。
2、发生重伤、死亡、多人事故、特大事故,应立即将事故概况报告主管部门。
3、职工受伤不休息或歇工不足一个工作日,部门应填好事故报表,不填伤亡事故表。
四、工伤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1、部门出工伤事故后,都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建立事故档案。
2、一般性轻伤事故由部门组织进行调查,重伤事故由组织经理参加调查分析,死亡、重大伤亡、特大伤亡事故由经理组织调查分析并请上级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参加。
3、事故调查处理的书面报告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审批后方能结案。
4、凡发生责任事故,应按事故的严重程度,情节轻重和经济损失等情况按“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凡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除不作工伤处理外,并对隐瞒事故者作经济处理。
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一、全面、系统地熟悉施工图纸。
二、按图纸要求,考虑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因素。
1、建材质量问题:必须由供货方提供有效质量证书;水泥进市许可证;必要时对钢材、水泥、红砖等送质量检测部门检测后方能使用。
2、施工操作技术问题:控制砼配比、确保砼标号;坚持石子冲洗,坚持黄砂粒度和净度。
三、根据图纸要求考虑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问题,提出针对性地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工程技术负责人对有关安全技术,必须经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审查同意。
五、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要求:
1、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工程技术部安技科初审备案。
2、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该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审定后执行。
3、特殊工程、特殊工艺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定。
4、根据《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法定制约作用,必须认真执行,因条件变化或其他因素而变更,必须通过原编审、审批人员办理变更手续,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本制度对安全生产无事故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显著成绩的各部门,队组、个人给予表彰、奖惩。
1、积极宣传、组织安全知识教育、安全做事落实,安全制度健全,及时消除安区隐患,安全设施完好无损,无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队组给予奖励2000元。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制止违反操作规程的个人给予表彰并奖励500元。
3、能爱护安全设施,准确使用各项安全防护用品,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个人给予奖励300元。
4、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和自查活动,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隐患能立即整改,现场文明安全无事故的队组给予3000元。
5、对积极支持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在改善安全设施方面和安全工作方面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并奖励200元。
二、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安全防范措施了部门、队组、个人给予批语教育及处罚200元-1000元。
1、对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不落实,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消除办法的部门、队组,按承包协议规定进行处罚500元-2000元。
2、对施工现场混乱、安全设施不齐全,各项安全施工交底不健全无根据工程特点编制的针对性安全措施的队组,按工程安全承包协议规定处罚500元-1500元。
3、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内不能对安全生产认真负责,未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和制度指导检查工作,情节轻的予以处罚扣除当月奖金,造成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扣除全年奖金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生产工人不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一经发现即进行罚款处理,不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不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经检查初次发现进行批评教育,令其纠正,经多次发现进行罚款50元-200元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