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第1篇建设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第2篇建设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建设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抓好防火宣传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单位、部门、重点部位的防火责任人,根据我司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应利用板报、标语、开会等多种形式,经常对管理人员、工人宣讲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提高防火意识;对消防器材要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好有效。
(二)、各项目部要有一名领导负责抓消防工作,成立义务消防队(每个班组出2~3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三级教育活动时必须加入消防知识的培训。
(三)、项目部应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的消防业务培训工作。
(四)、布置生产任务要把职业健康安全、防火、防盗和开展创安工作要同时安排。
(五)、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时应将消防检查列为必检内容,发现危险源应及时提出整改。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公司部门和领导反映汇报。
(六)、施工现场、宿舍要重点抓好安全用火、用电管理,因工作需要用火时,必须经工地领导批准。指定专人负责看管方能用火。工人宿舍区应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供电。
(七)、对木工工房、油库、配电房、库房、食堂、宿舍、装修现场等要落实防火责任人并制定出有关防火制度,设防火警示标志,并标明火警电话;(119)。
(八)、对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动用明火的(如施工现场电焊、使用明火等),应填写用火申请单。
第2篇 建设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消防条例和企业程序文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各级消防安全保证体系,制定和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体系附后)
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须与分包单位和班组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把消防安全的责任层层分解到各施工人员。
三、施工项目必须建立健全的防火安全制度。
四、施工项目必须建立管理人员及各工种的岗位防火安全职责。
五、分公司、施工项目必须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分公司义务消防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六、加强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教育,使其掌握防火知识和灭火基本知识。
七、检查奖罚办法
1、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施工项目每周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落实。
2、分公司根据季节气候不同特点及上级部门检查要求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通知项目整改。
3、对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成绩显着的项目、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4、在分公司检查中,受通报表扬的,在值班、巡逻时及时消除火灾事故苗头的,及时组织扑救火灾,避免重大经济损失的,以及其它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给予500元~1000元奖励。
5、违反用火、用电等防火制度的;擅自破坏、移动灭火器材的;灭火机维修不善,影响使用或配备不足的;擅自动火或未监火人员的;给予500元~100元罚款。
6、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的;二次提出整改未及时按期整改火灾隐患的;在每月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给予500~1000元罚款或停工整改。
7、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对重大火灾事故隐患在多次提出整改意见仍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发生火灾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对发生火灾事故或重大违章作业,防火责任人发现后不主动制止或组织力量抢救的;将给予10000元以上(含)罚款及停工整改。
8、如被新闻机构曝光或上级部门检查通报批评的,按分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9、罚款统一缴财务部门,做到专款专用,用于奖励和一些必要的消防活动开支。
八、火灾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附后)。
九、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分公司范围内适用,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