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部门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盗、用电、计算机和车辆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部门应不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四条:部门应按照消防法规和消防部门的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公司安全保卫部。
第五条:部门应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栓、灭火器具等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标识清晰、准确。
第六条:办公区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第七条: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防盗安全管理
第八条:公司办公室安装防盗装置,门禁系统。
第九条: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贵重物品或大笔现金,离开办公室(室内无人)应随即锁门。
第十条:会议室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管理,保持设施设备的齐全。
第十一条:财务人员外出存取大额现金时,应不少于二人;财务人员在保险柜存放过夜的现金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第十二条:部门印鉴由专人负责,盖章人员须填写明细表。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人在停放车辆时应关窗锁门,车内不宜存放贵重物品。
第十四条:大门钥匙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换锁或重新配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五条:部门员工应注意保存文件资料,重要文件资料交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
第十六条:无特殊情况,办公室内不得留宿。
第四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
第十八条
各种电气设备和仪器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八条:员工使用各类用电设施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除办公设备以外的电力设施设备的维修应由专业管理人员负责,部门人员不得擅自维修。
第二十条:维修人员在维修各类电力设备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第二十一条:员工不得在办公区域拉电线,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
第二十二条:员工下班时应切断办公设备、电风扇及各类办公电器的电源。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应在确认公司无人后关闭电源总开关、锁好大门。未按规定执行的员工,将处以当事人100元//次的罚款,并由当事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章计算机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应正确使用杀毒软件、安装和启用杀毒软件,要及时升级病毒特征码,如果发现杀毒软件不能自动运行,或桌面右下角的杀毒软件图标异常时要及时尝试恢复运行,不能够正常恢复的要及时联系IT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十四条:慎用来路不明的光盘、U盘,在工作中使用U盘进行文件交换时,打开或运行其中的文档、程序的时候,首先进行用杀毒软件查杀病毒。发现有病毒的不仅要对U盘进行查杀和处理,还要告知相关人员对来源电脑上的病毒进行清理,以彻底清除病毒源头。
第二十五条:谨慎使用网络上的程序和文件,上网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对待下载或是别人传送的软件,同时打开病毒防火墙和网络防火墙,尽量避免在上网的时候受到病毒的危害。
第二十六条:及时升级系统补丁
保护好电脑的操作系统,确保不会因为系统的漏洞给病毒和黑客可乘之机。
第二十七条: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不打开可疑邮件和可疑网站,不浏览垃圾网站,避免使用导航网站,关闭或删除系统中不需要的服务。
第二十八条:出现病毒疫情及时报告,早发现早处理。
第七章车辆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车辆驾驶员驾龄必须在一年以上,驾驶技术熟练,经公司考核合格后取得内部准驾证,持证上岗。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安全行车,严禁酒后开车、开英雄车、开赌气车。
第三十条: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车辆技术状态完好,车辆维修必须在公司指定的修理工厂进行维修,因特殊情况须报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异地维修。
第三十一条:驾驶车辆如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因违法曝光,一切费用由驾驶者自理,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按规定程序向部门领导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三十二条:车辆夜间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
第2篇 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 二 章
各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安全技术科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保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第二条 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计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
第三条 参与审核公司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的执行情况;推进安全技术进步,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新建、购置、更新改造的技术经济分析与论证。
第四条 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现场各类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负责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解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令作业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事后向领导报告。
第六条 负责组织公司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上报、及时向公司劳动管理部门进行情况通报;负责公司的安全统计工作;负责办理工伤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审批手续,裁决安全生产纠纷。
第七条 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第八条 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与培训,指导下级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九条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考试、考核、办理安全生产证件。
第十条 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噪声防治工作的指导监督。
第十一条 做好安全设施、劳保用品的鉴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 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奖励基金,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奖罚。
第十三条 参加公司劳动医务鉴定委员会工作。
第十四条 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生产管理科
第一条 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要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生产指标的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
第二条 负责将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列入各级年度施工生产计划并安排实现。
第三条 接收建设单位的新任务时,对有尘、毒危害或大型拆除工程时应与总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详细研究,以确保安全施工。
第四条 下达的新建、改建、扩建计划中,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征求安全技术科意见。
第五条 凡新产品、新项目等,投产前,不符合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要求的不得下达计划和安排生产。
第六条 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要妥善平衡施工力量,协调指导施工,以防因抢任务引起各种不安全因素。
第七条 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和合理化建议时,都要会同安全部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无保证安全措施的项目,一律不得采纳和推行。
第八条 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改进措施。
第九条 在制订科技发展规划时,要有职业安全、卫生的内容、要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新技术。
第十条 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三、设备管理科
第一条 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车辆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不准使用,应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条 搞好锅炉登、建档和软化水的工作。随时提供锅炉和受压容器的技术资料,并组织司炉工培训工作。
第三条 组织设备大、中、小修时要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安全措施,根据现场情况设置安全通道和临时围栏。
第四条 负责组织对各种机手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对考试合格者签发合格证,严格执行专人专机制。
四、财务科
第一条 按有关规定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第二条 凡因工伤发生的一切费用,必须有医院证明、安全技术科签署意见后方能报销。
第三条 确保安全教育经费的开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四条 完成公司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五、保卫科
第一条 爆破措施、防火措施以及建筑防炎进行安全审核。
第二条 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的检查工作,制定消防、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的考核办法,并督促贯彻实施。
第三条 负责促督检查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及爆破人员工作情况。
第四条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
第五条 参加重大伤亡事故,交通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六、后勤科
第一条 负责检查、落实供应施工现场饮用开水工作,购买发放防暑降温用品。
第二条 负责管理搞好食堂管理和卫生工作,保证食品干净、清洁,不供应腐烂变质食品,防止食品中毒,确保职工安全健康。
第三条 做好冬季取暖设施的管理工作,保证取暖设施使用安全,防止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
第四条 做好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等文明、卫生管理。
七、医务室
第一条 负责对新职工、从事有毒害及粉尘作业职工、高处作业人员进行体格健康检查,对不适于本工种作业人员提出建议。
第3篇 公司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使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安全活动开展的各项活动
3、职责
3.1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
3.2车间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每月至少抽查1次安全活动记录并签字。
3.3安委会制定管理部门、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每月至少抽查1次安全活动记录并签字。
3.4各部门负责人组织部门人员开展安全活动;班组长负责组织班组人员开展安全活动。
4、活动要求
4.1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
4.2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主要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车间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
5、活动内容
5.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5.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5.3岗位安全技术练兵
5.4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培训教育
5.5安全技术合理化建议
5.6事故隐患分析和对策措施
5.7危险作业场所风险分析和防范措施
5.8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和奖励,违规违纪人员的查处
5.9安全事故通报,事故“四不放过”
5.10其他安全教育内容
6、安全检查程序
6.1现场检查,量化落实,排查隐患,防患未然。
6.1.1总经理每月巡查一次。
6.1.2部门主管每周巡查一次(周一下午2:00)。
6.1.3分管人员(车间主任、电工、文员)。
6.1.4车间每天巡查一次。
6.1.5分管人员(班组长)
6.1.6班组每两小时巡查一次。
6.2、说明:巡查由办公室组织,巡查人员按部门依次组织实施排查安全隐患工作,主管等管理者应具备与安全生产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排查整改隐患的能力,做好记录,责令整改纠正。
6.3、安全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有:
6.3.1、法律、法规、标准控制情况
6.3.2、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操规控制情况
6.3.3重大危险源辨识、防范情况
6.3.4、应急救援组织的量化落实情况
6.3.5、职业危害预防保护情况
6.3.6、水电系统、消防设备设施、监控系统、车间、库房、车辆安全等重点部位和厂区环境安全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6.3.7、生产过程质量有关控制
6.3.8、工作和生活区域环境安全控制情况
6.3.9、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
备注:现场相互检查,注重细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重者开具违章单,责令整改。
有记录,有培训,有整改验证报告
7、其他要求
7.1安委会应每月至少抽查1次安全活动的记录并签字,重点班组覆盖率不小于95%.
第4篇 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为使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厂(车间)开展的各项活动。
1、管理部门按月度开展安全活动。班组每周集中活动一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主要内容:
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像;
开展查隐患、防习惯性违章活动;
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
其他安全活动。
2、要求
2.1 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是公司的一项重要活动,各部门、班组长要认真组织,严格考勤,不得无故缺勤。
2.2 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内容要齐全,包括参加人数,活动内容、发言情况,记录要认真、真实,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基层单位领导和安全员要定期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并写出评语。
2.3厂(车间)领导必须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公司领导每月参加一次,各部门领导每月参加两次,原则上各有关领导要参加所承包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班组安全日活动。
2.4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日常检查和考核,并将其纳入安全责任制考核当中。
第5篇 重点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一、重点部门主要是指关系教学、科研和教职工生活正常运转的重要物资仓库、财务科、档案室、等教学设备集中的科室、配电室等部门。
二、对重点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先审查后试用,不适合的要立即调离或撤换。
三、建立健全文件、资料、档案、安全管理制度,按照《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的规定,确定专人负责,严格登记、保管、传递、使用程序,防止失密、泄密和窃密事件的发生。
四、重点部门的门窗、橱柜一定要坚固、完好,符合防火、防盗、防霉烂的要求,做到人走断电、闭水、清除火种、锁门、关窗。节假日贴好封条,或指派专人看守,保证万无一失。
五、凡属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造成的事故和泄密,其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因责任不明、防范不严,措施不落实而发生问题,要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6篇 仓储部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做好防火、防电、防盗、防机械安全事故、防资料信息泄密等预防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二、 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三、内容:
(一)仓库防火安全基本规定管理;
1 仓库管理人员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仓库范转不准吸烟、点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携带火种进入仓库。
3 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4 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贮存物品的名称、危险特性、灭火方法、消防器材的使用和日常维护,严格执行仓库的有关制度。
5 仓库应根据贮存物品的危险特性和数量,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并保持长期有效。
6 仓库内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如有使用,现场必须有人监督。
7 仓库应定期每周检查防火设施,做好《消防设施安全检查记录表》。
(二)仓库防电安全基本规定管理;
1 仓库内除了固定的照明灯具外,不允许使用其他电器。个别存放特殊物资的仓库确实需要使用抽湿、降温、排风设备,应单独设置。
2 仓库的电气设备及照明设备必须是防爆型,并定期检查,保证完整无缺。
3 仓库人员不准私自架设临时电源线路。
4 仓库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内,电源应设总闸和分闸。
5 仓库的电线、电路改装必须由相关专业电工人员进行操作。
6 仓库管理人员下班前应巡视库房,关掉电脑、风扇、空调、饮水机的电源开关方可下班离开。
(三)仓库库存防盗、防资料、信息泄密安全基本规定管理;
1 库房防盗设施,防护栏、门、窗、锁等牢固完好,并定期检查。
2 特殊药品库必须执人双人双锁管理,并安装防盗报警设备及安装防盗报警系统并与当地公安局联网。
3 仓库系物资保管重地,非库房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储存作业区,储存作业区内的人员不得有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行为。
4 仓库范围及仓库办公地点,不准会客,其他部门职工更不准围聚闲聊,不准带亲友到仓库范围参观。
5 因业务、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
(1) 进仓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仓。
(2) 凡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3) 进仓人员不准摄像、拍照。
6 仓库无用的账务单据要及时销毁处理。
7 仓库值班人员下班前应巡视库房,消除隐患,关好门窗。
第7篇 化工管理部门、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为使管理部门、班组安全日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安全活动日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1、 各单位必须开展以班组、车间、部门为单位的安全日活动。车间班组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一小时;管理部门每季度一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安全日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2、 活动内容
2.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总结一个月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2.2、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
2.3、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等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2.4、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安全知识的学习。
2.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3、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安全员要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
4、车间主任必须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生产副经理也要定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日活动,每季度不能少于一次。
5、 要充分发挥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
第8篇 危险物品、要害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1、制定有关危险物品、要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人员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有关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危险物品及要害部门(雷管、炸药的领发保管及使用,液化气、氧气、乙炔发生器及油库等)的安全管理,防止劳动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保障工人的身心健康。
3、危险物品在投入使用前,应有产品合格证,质量说明书,以及有关部门办理的注册登记手续,方能投入使用。
4、要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和固定的操作人员,并要求掌握危险物品及要害部门的安全知识,熟悉危险物品及要害部门的安全工作的原理,结构、性能、操作规程和发生事故后的处理知识。要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能进入岗位。
5、加强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控制可燃物带入禁区,严禁“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6、按照危险物品及要害部门的安全规范要求,对危险物品的存放位置,安全距离、空间度、潮湿度及通风设施等要求,须严格把关。
7、建立严格的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加以整改。
8、由于玩忽职守,违章违纪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要追究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9篇 管理部门、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部门、基层班组日常安全活动管理控制。
2.管理部门每月至少开展1 次安全活动,每次安全活动的时间不能少于2 学时。
3.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 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 学时。
4.公司安全主管领导每月至少参加1 次班组安全活动,班组所在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参加2 次班组安全活动。
5.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每月至少1 次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并制定管理部门、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
6.各部门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至少每月开展一次班组安全活动,每次安全活动的时间不能少于2 小时。
7.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是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好,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不得无故缺勤,有事必
须向领导请假。
8.公司主管以上领导每季度到相关部门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做到有记录,有考核。
9.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每年制定含有班组安全活动内容的年度安全活动计划。10.班组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
(1)学习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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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事故案例讨论;
(8)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
(9)安全生产月活动
(10)其他安全活动。
11.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应包括参加员工、领导人员,活动内容等,记录要认真、真实,防止走过场,不得弄虚作假。班组所在部门主管在记录上签字。
12.部门领导每季度对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安全办每月对活动记录进行抽查并签字。
第10篇 餐饮部门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燃气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本公司内燃气的使用、设施保护和燃气器具的销售、安装与维修,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一章
使用管理
第一条 管道燃气用户需扩大用气范围、改变燃气用途或者安装、改装、拆除固定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的,应当到燃气经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条 单位燃气用户应当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其操作维护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燃气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三条 燃气用户应当配合燃气经营企业入户进行燃气安全检查,遵守安全用气规则,并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盗用燃气、损坏燃气设施;
(二)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三)从事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
(四)安装、使用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
(五)使用超期限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的钢瓶;
(六)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装置和燃气设施;
(七)加热、摔、砸燃气钢瓶或者在使用时倒卧燃气钢瓶;
(八)倾倒燃气钢瓶残液;
(九)擅自改换燃气钢瓶检验标志和漆色;
(十)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瓶装燃气;
(十一)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章
设施与器具管理
第三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燃气设施的所在地、敷设有燃气管道的道路交叉口及重要燃气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覆盖、移动、涂改安全警示标志。
第五条 在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二)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三)未经批准开挖沟渠、挖坑取土;
(四)未经批准打桩或者顶进作业;
(五)未经批准动用明火作业;
(六)其他损坏燃气设施或者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六条 燃气器具应当由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抽样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
第七条 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进行定期检验、检修和更新。
第八条 报废的燃气钢瓶应当进行破坏性处理,并不得翻新使用。
第九条 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和省颁布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三章
监督检查与事故处理
第十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燃气的工程建设、经营、使用、设施 保护、器具安装维修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消除。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批准或者核准时,程序必须公开,并依法接受监督。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向燃气经营企业、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消防等部门报告。
燃气经营企业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抢险抢修,并同时报告当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等部门应当建立燃气安全预警联动机制,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立即处理。
第十二条 抢险抢修人员在处理燃气事故紧急情况时,对影响抢险抢修的其他设施,可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燃气,是指人工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气体燃料的总称。
(二)燃气工程,是指燃气设施和燃气供应站点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三)燃气设施,是指气源生产厂家以外的储气厂、门站、气化站、混气站、储配站、调压站、各种燃气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总称。
(四)燃气器具,是指使用燃气的炉灶、热水器、沸水器、取暖器、空调器和燃气计量器等器具。
(五)燃气供应站点,是指为用户供气的瓶组气化站、瓶装供应站、燃气车辆加气站等。
第十五条 本条例自xxxx年x月x日起施行。
第11篇 化工企业管理部门、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为使管理部门、班组安全日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安全活动日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1、 各单位必须开展以班组、车间、部门为单位的安全日活动。车间班组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一小时;管理部门每季度一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安全日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2、 活动内容
2.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总结一个月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2.2、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
2.3、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等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2.4、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安全知识的学习。
2.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3、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安全员要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
4、车间主任必须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生产副经理也要定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日活动,每季度不能少于一次。
5、 要充分发挥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
第12篇 部门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负责修改完善部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发现工艺不合理可能引起安全生产事故或职业危害时,应及时通知工艺管理部门修改。
(二)在审查或执行工艺文件时,发现使用的有毒材辅料可以用无毒或低毒材辅料替代时,应及时通知有关技术人员修改工艺文件。
(三)负责监督检查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发现有违反工艺纪律的行为应及时制止纠正。
(四)负责收集一线工人对改善工艺、改善操作、改善现场、改善设备、改善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及时汇总上报部门领导或有关部门。
第13篇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自觉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头学好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二、主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法定代表人汇报,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做好沟通、配合工作。
三、主持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充实业务素质高、作风好、责任性强的安全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主持制定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
四、起草或拟定一整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持制定符合本单位生产实际的重特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五、组织、协调内部各部门和基层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六、主持或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总结和部署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定期逐条对照《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标准》,对安全生产状况作实事求是的自我评估,并按《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考核工作规范》实施检查和考核,发现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
七、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有关部门汇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主要议题和工作打算。
八、根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有组织地对安全管理人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九、定期做好生产安全和消防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迅速整改。
十、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及时向法定代表人汇报,并赶赴现场协助或指导事故善后工作;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办事。
第14篇 某学校要害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要害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1、财会室、档案室、电教室、微机室、配电房、网管中心、广播室等属安全防范要害部门。
2、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需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任用,不宜频繁调换。要害部门工作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保卫处可建议有关部门予以调换。
3、学校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无故进入要害部门,确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出入登记手续,要害部门禁止会客。
4、严格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严格各项作业的操作规定和程序,上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违章操作。
5、对要害部门工作人员有关部门要坚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采取措施,努力整改。
6、要害部门严禁烟火。必须配置必备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显要位置,不得随意损毁消防设施,不得挪用、损毁消防器材。
第15篇 医院多部门质量安全管理协调制度
为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负责,成员医务科、护理部及主要临床、医技科室主任组成。本着加强各部门间在部署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时的统筹运作和协调联动,医院制定了此协调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由医务科统一协调负责全院医疗质量的监督控制和管理工作。
2、医务科以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全院医疗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对病历书写规范性及时性、合理检查、合理诊断、合理用药以及临床用血、知情告知、处方规范等重点环节加大质量管理,对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及时反馈,提出整改措施和对策。
3、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医疗质量管理会议,各部门对质量标准化管理的经验进行交流总结,对医疗质量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分析,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评估落实效果。
4、对医院医疗质量工作要进行调查研究,质量分析,做好文字记录,以医疗质量通讯的形式下发各科室。并负责做好质控工作中相关问题的答疑。
5、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设立质控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质控医、护、技等人组成。负责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护理等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章。对科室的医疗质量全面管理。定期逐一检查登记和考核上报。
6、成立医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长担任副组长,医务科、护理部主任分别负责医疗组、护理组的监督考核工作。各科室成立医疗质控小组,对本科室的医、护质量随时指导、考核。形成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二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7、建立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委员会、医院感染 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医疗事故预防及处理委员会。分别负责相关事务和管理工作。
8、各职能部门要定期下科室进行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上级医师查房指导能力,住院医师“三基”能力和“三严”作风。
9、分管院长应组织职能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节假日前检查,突击性检查及夜查房,督促检查质量管理工作。
10、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科室交叉检查、考核。
11、医务科、护理部、信息科、院感办等职能部门应将检查考核结果、医疗质量指标等,分析后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向临床、医技等科室质控小组反馈科室质控小组应根据整改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医务科
2023年4月20日
第16篇 管理部门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部门、基层班组日常安全活动管理控制。
2.管理部门每月至少开展1 次安全活动,每次安全活动的时间不能少于2 学时。
3.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 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 学时。
4.公司安全主管领导每月至少参加1 次班组安全活动,班组所在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参加2 次班组安全活动。
5.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每月至少1 次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并制定管理部门、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
6.各部门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至少每月开展一次班组安全活动,每次安全活动的时间不能少于2 小时。
7.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是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好,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不得无故缺勤,有事必
须向领导请假。
8.公司主管以上领导每季度到相关部门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做到有记录,有考核。
9.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每年制定含有班组安全活动内容的年度安全活动计划。10.班组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
(1)学习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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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事故案例讨论;
(8)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
(9)安全生产月活动
(10)其他安全活动。
11.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应包括参加员工、领导人员,活动内容等,记录要认真、真实,防止走过场,不得弄虚作假。班组所在部门主管在记录上签字。
12.部门领导每季度对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安全办每月对活动记录进行抽查并签字。
第17篇 项目经理部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1条 为加强消防管理,提高全员防火意识,杜绝火灾事故,确保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2条 组织机构
l、项目经理部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施工班组要设义务消防员和义务消防队。
2、消防领导小组:
组长:项日经理
副组长:书记、总工、副经理
成员:各部门和各施工队负责人
第3条 消防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职责:
1.1严格执行国家和消防机关颁布《消防法》和有关规定。
1.2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3组织检查消防安全工作,监督整改安全隐患。
1.4组织或协调消防应急预案演练。
1.5组织消防安全工作评比,表彰先进到位或个人。
2、消防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2.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项目部的施工特点,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2.2组织对项目部办公、生活区和施工现场定期的消防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要定时、定人及时整改。
2.3加强对管辖施工队伍的消防教育和管理。
2.4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时,要做好现场保护和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敌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整改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3、各施工队负责人的职责:
3.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生产规定,对本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管理责任。
3.2经常对管辖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损坏,丢失、过期的要随时补充和更换,保证设施完好,数量充足。
3.3对防火工作经常检查,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对一般隐患和违章行为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制止。
3.4发现火灾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参与灭火和救援工作。
第4条 防火安全措施
1、要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2、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项目部制定的消防制度或措施。
3、加强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全员防火意识,组织防火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4、加强防火安全检查,各施工队每月不少于两次,项目部每月一次。
5、配足消防器材,包括干粉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池,消防铁锹、消防桶等。
6、野外作业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火措施,作业完成后要彻底消除明火危险源并经确认无任何危险后才能离开。
7、项日部大临设施的建设和物资存放要符合防火安全规定。对化学品和爆炸物品库房建设和贮存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8、任何人发现火险后,要及时、准确的向有项目部报告,并积极组织扑救。
第5条 消防器材的配备
需要配备消防器材的场所:l、职工生活区;2、厨房;3、办公区;4、材料仓库;5、钢筋等加工场地;6、试验室;7、油库和其他化学品仓库;8、爆炸物品仓库;9、垂直运输设备等大临设施相关场所。
第6条 相关防火安全要求。
l、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要求: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
1.2严禁在宿舍内生火和使用电炉、汽化炉具等。
1.3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不准在电线上晾挂衣物和毛巾。
1.4烟头、火种、纸屑等杂物不准随地乱丢,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1.5要保持宿舍道路畅通。
1.6消防器材必须经常检查、维修保养,定期及时调换药剂,保证完好。凡设置消防器材处,严禁堆放各种杂物,必须保证取用方便,材料堆放整齐,确保消防车辆通行无阻。
1.7易燃废料必须及时清理,工完料尽,场地清,各种废油及油箱、电石、油桶必须集中存放,妥善处理。
2、施工用电防火安全管理
2.1施工现场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由持有效证件的电工进行安装管
理,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防止回短路超负荷等原因而引起火灾事故,配电间内不准堆放其它杂物。
2.2电线残旧要及时更换,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2.3不准使用铜丝和其它不符合规范的金属丝做保险丝使用。
2.4照明线路必须做到一灯一制一保险。
2.5高处作业照明线路不能绑在钢架或脚手架上,隧道内的电气线路必须架空顺直,防止设备和车辆挂坏。
2.6施工现场的线路架设高度和标准要符合要求。
3、钢筋等加工场的防火安全管理。
3.1严禁钢筋等加工场内吸烟和有其它明火出现。
3.2钢筋等加工场使用的电线和电气设备必须满足防火的要求。
3.3易燃易爆品防火管理符合要求。
3.4易燃易爆品仓库要使用有防火防爆装置的电气照明设施。
3.5进入易燃易爆品库房时严禁携带火种、手机、对讲机及非防爆装置的照明灯具。
3.6使用气焊作业必须按要求将乙炔和氧气瓶按规范要求的距离摆放,两罐分开运输和储存。
第7条 奖励与惩罚
1、防火安全工作要定期检查,每月进行一次评比,并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的的。
1.2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制止违章行为,保障安全生产的。
1.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
1.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l.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2、对无视安全防火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仍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况给予处分,必要时可给予经济处罚。
3、因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追究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防火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法法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8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18篇 危险物品要害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1、制定有关危险物品、要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人员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有关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危险物品及要害部门(雷管、炸药的领发保管及使用,液化气、氧气、乙炔发生器及油库等)的安全管理,防止劳动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保障工人的身心健康。
3、危险物品在投入使用前,应有产品合格证,质量说明书,以及有关部门办理的注册登记手续,方能投入使用。
4、要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和固定的操作人员,并要求掌握危险物品及要害部门的安全知识,熟悉危险物品及要害部门的安全工作的原理,结构、性能、操作规程和发生事故后的处理知识。要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能进入岗位。
5、加强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控制可燃物带入禁区,严禁“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6、按照危险物品及要害部门的安全规范要求,对危险物品的存放位置,安全距离、空间度、潮湿度及通风设施等要求,须严格把关。
7、建立严格的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加以整改。
8、由于玩忽职守,违章违纪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要追究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