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责任制度:员工考勤管理
员工考勤管理工作责任制度:
(1)各部门主管必须严格执行《请假管理制度》。
(2)请假期限为一星期以上的请假申请,请假申请人必须办理辞职手续,该请假申请人返回公司上班后重新办理入职手续,间隔期在三个月之内的,公司确保按该员工上一次入职待遇发放薪酬。特殊情况由部门主管向副总经理申请审批特殊处理。
(3)请假条的'请假事由'一律选择'事假'。
(4)所有员工请假条必须提交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做好《请假记录》,核算工资时须核对请假条,没请假条的按旷工处理,《请假条》由人力资源部保管二年以上。
(5)每个月月底制出下月《员工月度考勤表》交给各段车间管理并收回当月考勤表(考勤表必须要有员工签名);
(6)每月3号前统计出公司管理人员考勤报表,每月5号前将公司员工考勤报表统计出来。(必须严格检查员工打卡记录情况);
(7)统计每个月计时工种的加班小时及加班费,计算方法为:基本工资/当月天数/10小时/天*实际加班小时。
附件8:《请假条》、《电脑签卡单》 附件9:《员工考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