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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煤矿管理制度范文 第2篇煤矿班组管理规章制度 第3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第4篇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第5篇d煤矿电气防爆管理制度 第6篇煤矿危险物品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7篇非煤矿山排碴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8篇k煤矿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第9篇某煤矿机电配件管理制度 第10篇煤矿安全监查员管理制度 第11篇煤矿职业危害监护管理制度 第12篇煤矿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第13篇灵新煤矿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第14篇煤矿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 第15篇某露天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16篇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第17篇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第18篇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第19篇煤矿安装工区管理制度汇编63页 第20篇煤矿主扇风机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第1篇 煤矿管理制度范文
为加强仓储管理工作,规范仓储行为,促进仓储管理质量标准化建设,提高仓储管理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仓储成本,保证仓储工作正常进行,加快仓储各项工作不断向“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迈进的步伐,适应我矿物资供应管理工作的发展需要,制订本办法。
仓库中心任务,就是做好材料的验收、发放、保管和保养及清仓盘库工作,并按时报材料收、支、存及期未余额报表,保管员必须做到:收发迅速、准确无误、质量完好、确保安全。
二、工作要求
1、建立建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人人有岗、人人有责、工作有标准。
2、按上级核定最高储备量储备物资,计划员与保管员共同把关,不得超储。
3、保管员要做到“三懂”、“四会”、“五五摆放”。账目清、无涂改、无差错、日清月结。单据数字准确,印鉴齐全,有关单据,报表及时上报准确无漏上报,做到账、卡、物、资金四对照。
4、物资放发严格按规定制度办理领发手续,严禁白条领、发料。
5、保管员因工作调动,必须严格办理移交手续。
6、加强对库存物资的保管、保养工作,努力做到“四无”、“十不”。
7、仓库每月盘库一次。每季清查一次并及时填报资金及材料收、支、存等各种报表。
三、器材验收
1、材料进库或现场接料,必须做好验收登记。
2、材料进库后,应及时认真检查包装并规定、质量、数量进行清点,实物与发票相符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3、无计划及非计划人员购进的材料,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4、严把质量关,对质次材料拒绝验收。
5、土产建工材料随到随收,过磅要认真,折算要有记录,量方要准确,不得冒做、不徇私情,严把质量关,不遵者,一经查处,给予处罚和调离。
四、材料发放
1、材料出库必须填写清楚领料单,当月单据过月作废。
2、主要材料按定额发放,凡超定额者,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发放。
3、调拔业务必须办理调拨手续方可发料。
4、辅助材料,按限额控制发放,计划外非生产用料,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签发。
5、认真执行交旧领新制度,旧件不交不发新件。
6、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
7、发放时认真查看手续是否齐全。
五、材料保管
1、库容保持整洁、材料按类别、品种、规格摆放,易燃、易爆、易腐物资不得相混存放在一起。
2、库内材料应做到:库区规划化、架子化、五五化、上盖下垫妥善保管,标识要明显、品名相符、材质不混、数量准确、质量合格、附件齐全,资料完整。
六、安全、卫生
1、禁止闲杂人员进库,不得让领料人员进库随意挑选。
2、入库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严禁烟火。
3、搞好卫生,做到货架无尘土,库区无杂草,无垃圾,清洁卫生。
4、下班时要关窗、拉闸、上锁。
煤矿生产管理规定
第2篇 煤矿班组管理规章制度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的工作指导意见》,《安委办2010,,,,27号和[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煤矿班组建设推进会上讲话精神,进一步进一步提高我矿班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增强班组执行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我矿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加强班组建设是减少三违,防范事故的有效途径。煤矿生产百分之八十是由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建设平安和谐班组的特点之一就是始终坚持;安全第一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坚决做到不违章指挥,严格要求和监督班组所有成员总章守纪,规范操作,不违章作业。结合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和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四会制度。 1,班前会 1,,班前会不注意听班队长讲派班指令内容者扣3分。2,班前会迟到者扣3分。3,班前会没有对号入座者扣3分。4,班长没有详细的进行班前人员隐患排查扣3分。5,班前会喝酒者按私休处理,并停止工作。6,班前情绪不正常者不能上班。7,没有请假者按私休处理,没有特殊情况不能当天请假。8,强行休班者扣除前一天全部工分。9,班前会不能穿拖鞋,不能玩手机,违反者扣3分。 2,施工会。 1,施工会每人必须精神集中,不集中者扣1分。2,积极遵守施工会制度。2,不认真报数者,扣2分。3,必须学习好两日一题,没有学会每日一题者扣3分。4,不会自己岗位手指口述者扣3分。5,不开施工会者扣3分。6,不遵守施工会制度者扣3分。7,班长必须按照排班指令单上的任务,来安排每个工种的工作岗位,然后强调各工作岗位的安全和注意事项。8,班队长去工作面查出的问题,必须安排责任人处理。 3,收工会 1,班长必须对当班工作质量进行点评.2,,班长必须清点人数,进行人员隐患排查。3,对当班违章人员进行教育。4,公布每个人所得工分。 4,最后排队下班。以上每项没有做到扣3分4,民主生活会 1,每民员工要积极参加。2,不参加者扣前天5分。3,要提出对班组有利的意见。4,要对自己和其他工友这一段时间的工作表现给出意见。5,班长要对班组表现好的人员进行表扬和加分。6,对违章人员进行批评与教育,和扣分。7,班长要对这一段时间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质量进行总结。8,并对这一段时间存在的问题做出整改意见。9,员工对班长对自己的打分情况提出意见10,总结一下安全问题和注意事项。11,班组人员要互相沟通,互相切磋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取长补短。12,民主生活会要在每月的15日和30召开在矿人员必须参加. 二.岗位工种标准得分和责任支架,11分 1,需要两人拉架,在完成当班的工作任务时得分11分。2,拉架工必须把架子拉直,出现咬架,或死架不及时处理者扣5分。3,拉架工必须检查好液压管路的损坏情况。4,及时观察顶底板变化情况。5,及时拔节或缩节。6,及时收打护帮版。7,及时推移溜子,保持溜子正常运转。8,推溜子时不要用力过猛,造成损坏设备。9,交好班,说清应该注意事项。10,在人员少时一人操作的情况下,超过半月加50分。 《小分》以上每一小项没有完成扣3分采煤机司机11分 1,必须检查好采煤机的运转情况。2,及时跟换截齿。3,及时检查油位的高低。4,及时观察顶底的变化情况,控制好采高。5,禁止强行割顶底板。6,禁止留顶煤。7,前后滚筒司机必须站在支架里操作。8,必须戴好护目镜。9,必须观察好前后5米的电缆线。10,司机必须精神集中防止割到架子损坏安全轴。11,必须控制好速度。少损坏设备。12,必须随时查看油和水是否正常。13,下班时清理好机身上的煤,交清班,填好记录。以上每一小项扣3分,如果在每小项都做到的情况下完成当月任务,每个司机加30分《小分》端头支护工的责任和得分10分端头支护工负责工作面的两头及超前支护,维修,单柱及顶梁等废旧物料的回收,保证巷道不冒落,发生冒落及时处理,出口及端头要按作业规定要求支护,保证长宽,高符合规定尺寸,并要整洁无杂物,巷道要做到“先打后回,由外向里支,由里向外撤”要站在安全点作业,必须有班队长在场观察。 作业时要先“敲帮问顶”,不得影响生产与其他工种搞好配合,确保两巷及出口畅通,做好机头,机尾的工作,保证顺利推移。 1,必须观察好顶底板变化情况和高度。2,根据顶底的高度选择单柱。3,不能有超长柱和死柱或卸液柱。4,拴好防到绳。绳头要用胶布缠好,拴在顶板的钢网上。5,打柱必须要迎山合顶得到初程力。6,挂交接顶梁,顶板不平时垫好木垫板,与上一个交接好。7,如果有卸液柱要及时跟换。8,必须按规定的柱排距打好。9,密集排里面的锚杆必须卸掉。10,打超前时必须挂好线。11,搞好超前之内的文明生产,物料码放,挂好物料牌。以上每小项扣3分,如果按规定完成当月任务加20分。溜子司机工种分9分.220型溜子司机:出现断刮棒不换.大块不砸或(链子长.断链子.链子叫劲.电机有异常声音.电机超温)强开.机头飘.喷雾不开.40t机尾不档副网或不打压盘撑.机头电源线路零乱时每一样扣1分;[1][2]下一页矿,段考核由本人承担。 1,运行前必须对机头,机尾,机身主要部件进行细致检查,确保所有部件符合要求,刮板链必须松紧合适,避免掉连,卡链,跳链断链。2,检查巷道内有无障碍物,运输机上是否有人,电缆是否挂好,3,检查好机尾撑是否按要求打设好,停电检修,停电搬迁。4,开启前要先发信号,以防伤人。5,工作面溜子要保持平直,弯曲处要符合规定。6,司机要坚守岗位,及时检查,清理和注油。7,必须检查好溜子各部件是否完好。8,如果发现有弯刮棒,必须更换。9,必须检查好链条是否松驰。10,检查信号是否灵敏。11,有大煤块或石块及时处理,禁止往下开。12,检查开关按钮是否好用。13,开机时必须站着开,不需睡觉,保持精神集中。14,必须及时清理回煤坑。15,填写好记录。 以上每小项没有做到扣3分清煤看线工9分 1,采煤机运行时必须看好大线。2,随时清理好电缆槽。3,必须完成班长安排的任务。4,清理好支架前的浮煤和支架窝的杂物。5,注意采煤机甩出的煤块伤人。每小项扣3分测压工8分1,必须把工作面支架压力和超前柱观察好。2,如果发现压力不够和有漏液柱及时补液或换柱。3,填写好压力检测表。4,查看好顶板离层义。5,有情况及时汇报。6,还要填写好瓦斯牌板。7,每天要把工作面的支架号小牌和反光带擦干净。6,和下一班测压工说清情况,交好班。 以上每项扣3分泵站司机8分 1,随时观察泵站压力是否达到规定值。2,随时观察水箱的水够不够。3,按规定配好乳化液。4,随时观察好机器是否缺油。按规定做好自己的工作,以上每项扣3分排队和上下人车制度1,无论是上班还是下班必须排好队。2,不许在大巷狂奔乱跑。3,上下人车要排队,不能拥挤。4,必须在班长后面排好队。以上每项扣5分手指口述1,每个工种必须会背会演。2,把手指口述用到工作中。3,每个人要积极学习手指口述。以上每项扣5分接车工9分接车.接车工是接煤台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车皮接送,十字档车器,车别子,绞车的使用保养,给煤机的使用保养,大巷文明生产,架线闸,煤仓,机电设备使用及保养负全面责任,对质量标准化负联带责任。 1,接车时必须放好警戒,打清信号。2,必须及时要车,保证工作面能正常出煤。3,两人必须配合好。4,必须记清楚车数,和开好票。5,及时掌握工作面的情况。6,当班接够8勾车打9分,够10勾打10分。7,装车要掌握好多少,以免让扣除车数。8,如果有矸石时要捡出来,注意安全。7安全网员责任制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规程,对违章作业必须制止并及时报告。2,协助班长做好班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经常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对当班处理不了的隐患因及时汇报。3,负责检查本班组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发现“三违”现象,立即予以纠正。4,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现场,救护伤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5,协助班组长对新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及相关安全业务知识培训。6,下班后及时到井口安全中心汇报并记录,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学习。班长的责任和权力班长,副班长在盯岗队长,安全员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副班长协助班长的工作,在班长有事请假没有上班时履行班长的权力。 1,班长是本点班;生产安全,工程质量,生产任务,物资管理及文明生产的第一责任人。2,抓好本点班职工队伍建设,保持一支团结,稳定能吃苦,能生产的职工队伍。3,按时组织召开班前会,做到分工明确,安全责任到位,生产任务清楚,带头执行《煤矿作业规程》按章作业,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职工做到“三不伤害”的原则,杜绝重伤事故,减少轻伤事故。4,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盲目生产,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重点打击“三违”现象。5,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加强现场管理,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工程质量,生产进度及设备运行情况,督促职工正确使用煤矿配备的工具和材料,搞好文明生产质量标准化。6,发现安全隐患,威胁职工安全时,毫不犹豫的将职工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同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力求将损失控制到最小程度。7,坚持入井在在前,升井在后,严格火工材料管理,严格执行炮前炮后三检工作,做好站岗截人,确保安全。8,团结协作,虚心听取职工的建议和好的方法,正确处理职工之间的矛盾和困难,千方百计的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生产热情,确保生产所需人数和当班出勤率,不打折扣地完成段部下达的各项任务。 权力1,对本班职工工作成绩,优劣情况有表扬和批评教育的权力,对工作积极完成任务出色的职工有奖励权,对工作消极完成任务差的职工有减扣当日产值的权利2,对违章,违纪,盲目蛮干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的职工,有处罚的权利。3,当发现安全隐患时,有当机立断命令职工停止作业,立即撤出的权力。4,作业人数不足,需要补充人员时,有向领导汇报申请的权力。第3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煤矿从业人员素质工程,尽快提升木瓜煤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根据晋煤劳发【2011】1166号、晋煤培发【2011】1224号、山西焦煤发【2011】748号及xxx劳发【2011】704号文xxx公司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经矿“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领导组和安委会成员会议讨论,特制定本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学历及专业职业资格准入
(1)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
准入标准:煤矿企业“六长”(包括煤矿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区队长,下同)和副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包括煤炭专业证书班所取得的学历,下同),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安全工程师,下同),其中,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达标时间:到2013年底全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专业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全部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1)专业学历:到“十二五”末,本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煤炭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达标6人,研究生学历达标1人。(2)专业技术职称:2013年底,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15%以上;到“十二五“末,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25%以上。
(2)煤矿企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准入标准:煤矿企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外其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
达标时间:(1)专业学历:到“十二五”,矿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学历达到准入标准。(2)专业技术职称:到2023年底,矿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1)专业学历:到2023年年底,矿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达到50%以上,本科以上学历达到20%;到“十二五”末,矿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煤炭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达到30%以上,大专以上学历达到60%以上。(2)执业资格:2023年底,矿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30%以上;到“十二五”末,矿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40%以上。
二、保证措施
1、研究生学历(学位):按照吕梁山公司和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的学历提升班,有计划、有目标、持续性地、分专业、分层次做好相关人员的选送工作,按时按标准达到准入条件。
2、本、专科、中专(高中、技校)学历:按照吕梁山公司和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的学历提升班,分专业、分层次、分批次,对照各类人员标准,按照两级公司计划指标,严格培养方向,严格培训人数,统筹推进本矿职工的学历提升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按时达到准入标准。
3、专业技术职称:按照两级公司的安排部署,利用现有培训教育阵地,依托地方有资质的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计算机专业知识和英语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依托集团公司技术中心大力开展各类科研课题攻关及技术创新工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论文发表、荣誉获得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依托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创造良好地外部环境。
4、已达准入标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相关岗位津贴标准给予兑现。
5、对现有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的人员分批次,分专业进行学历和执业资格选送培训,对不参加培训人员和经培训未取得资格证的人员建议劳资、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解聘下岗。
6、下一步劳资、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条件聘任竞争上岗。
三、相关规定要求
1、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学历和执业资格提升工作由矿政工科按照各自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标准,拿出计划方案,由培训科与集团公司职教中心联系,按照集团公司统一安排进行培训。
2、凡列入学历和执业资格提升的人员,必须按照矿统一安排进行培训学习,如果不参加培训学习或培训后仍拿不到有效证件,按照集团公司要求进行再培训。
3、矿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外)由政工科按照各自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标准,拿出计划方案,因本人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后仍拿不到有效证件者,责令限期按计划规定达到标准,再培训费用自理。
4、政工科在选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时,将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标准作为重要依据和基本条件,今后提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符合准入标准的,追究政工科科长责任。
培训科
2023年2月
第4篇 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446号令”精神,为严格控制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为实现我矿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1、一煤矿主要负责人必须认真执行《煤矿安全专篇》编制的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个数,以此为据组织定员,不得增加回采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个数来达到增加定员超能力生产的目的。
2、回采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必须按照《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定员上岗作业,不得任意增加每班作业人数来提高生产能力,违反规定,处罚责任人200-500元/次。
3、不得超劳动强度、超时工作,严格实行8小时工作制,除特殊情况处理安全隐患外,不得随意加班延点。
4、特作人员和其它岗位人员实行岗位定员:安检员、瓦检员、放炮员、机电工、绞车工、监控员、其它井下后勤人员均按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配备,不得随意增减。
5、定员职工必须同煤矿签定劳动合同、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如实配合矿方建立职工档案。
6、定员职工必须按矿方要求配合医院进行健康检查,以便煤矿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7、职工必须经煤矿或上级煤炭主管部门培训后考试合格才能入井工作。特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
8、上岗职工必须遵守煤矿劳动纪律。坚守岗位,干好、干足8小时。按时上下班,特殊情况要请假,矿方同意后方可离开矿上。
9、煤矿职工必须参加每月二次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认真做好学习听讲,考试不及格者,须补课学习后重新补考。
10、业余时间可开展正常娱乐活动,不允许赌博和酗酒闹事,违者按《三违处罚条例》处罚50元-500元/次的罚款或者开除出矿。
第5篇 d煤矿电气防爆管理制度
一、防爆设备入井验收制度
1、新进及在修设备必须经机电区设备防爆检查组严格按照电气防爆检查细则检查合格签发设备防爆合格证,并记入防爆设备技术档案。
2、设备组及使用单位凭煤安标志下发及领取设备,无煤安标志的设备严禁入井。
3、机电区负责对入井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复查,并检验煤安标志,合格后签发入井证,机运队凭煤安标志入井证安排入井。
4、设备组对新购置及检修的设备质量负责,严格按照设备完好标准进行验收,不完好设备严禁入井。
5、完好电气设备包括:设备电气保护装置,内部接线、操作机构、防爆机构等按完好标准要求。
6、各生产区队领用设备时,应按完好标准进行严格复检,并在领用单上签字,入井后按质量完好标准使用,确保设备防爆性能。
二、防爆设备的检查
1、防爆设备检查人员,必须持有集团公司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按照部颁“设备完好标准”和省厅颁发的“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细则”独立地进行防爆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失爆现象与不安因素,有权立即停止生产,通知有关部门问题处理后,方可继续生产。
2、防爆设备检查工作。(管理小组)负责全矿使用在册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防爆电器)的检查、登记建帐等管理工作。对需入井使用电气设备进行完好状态与防爆性能检查。防爆合格者发给“防爆合格证”并加盖“防爆合格”图章。
3、矿机运队每班固定一名责任心较强的井口工负责检查、核收“入井证”,并在月底交电管组。严禁无证下井。
4、防爆设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文字形式通知有关单位限期解决。
5、采、掘、开、机运、机电各队应配一名防爆检查电工,负责本队日常防爆电器设备的检查监督工作。
三、处罚办法
1、经机电区电管组定期检查每发现一处失爆,对该队罚款2000元,队长、书记各罚款500元,当班电工罚款200元。
2、经上级检查团检查发现一处失爆,按集团公司规定罚责任单位5000元。
第6篇 煤矿危险物品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我矿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要求,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危险物品的计划与采购
矿长对危险物品的计划与采购负总责,各分管矿领导对范围内的危险物品严把审批关;各使用单位对危险物品提报计划的种类、数量负责,采购部对危险物品采购负责,物质部对危险物品的质量负责;安监部门负责监督。
二、危险物品的使用与管理
1.爆炸材料
1.1 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经资质单位设计、审查批准,并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1.2 必须建立爆炸材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办法、爆炸材料销毁制度以及岗位工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
1.3 销售单位对爆炸材料运输负责,供应、仓库审查后,由运输工区负责卸货、装专用车入井,存入爆炸材料库。
1.4 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爆破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爆破工同时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
1.5 保障爆炸材料库库房完好,严格按设计及批准范围数量、使用和销毁,严禁超规定或私自改变库房。
1.6 仓库爆炸材料保管员应当如实记载领取、发放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以及领取、发放人员的姓名。原始记录保存2年备查。
1.7 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图表,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以及公司矿文件精神。
1.8 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1.9 装卸或搬运时严禁携带烟火;地面装卸时,周围50米内严禁有明火。
1.10 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的照明设备,照明线必须使用阻燃电缆,电压不得超过127v。严禁在贮存爆炸材料的硐室或壁槽内装灯。
1.11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使用的煤矿用爆破器材,必须经煤炭部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持有煤矿用爆破器材产品入井证。
1.12 煤矿井下爆破必须由煤矿总工程师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安全等级的煤矿炸药。
1.13 井下爆破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制度”。
1.14 井下爆破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对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的规定。
2、燃料及高压容器管理
2.1 燃料及高压容器贮存必须使用专用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验,使用前后,必须检查,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2.2 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
2.2.1 地面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必须在通风良好、周围无易燃物质的场所进行,并编制施工措施。
2.2.2 在危险区域内焊接与动火作业时遵守下列规定:
⑴认真编制安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审批,矿长批准。
⑵严格办理《动火许可证》手续。
⑶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时,必须检查工作地点风流中的瓦斯,瓦斯浓度在0.5%以下且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⑷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时必须指定安全负责人现场监护,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并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2.3 施工地点配齐灭火器材,操作工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遵守操作章程。
2.4 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应加强个体防护,佩带合格的劳保用品。
2.5 燃料及高压容器的剩余废料严禁乱倒乱放,必须送燃料添加单位按规定处理,以防污染环境、酿成事故。
3.其它危险物品管理
3.1 其它危险物品是指除上述物品以外符合《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6944 - 86)中规定的物品,主要指烟花爆竹、油漆等少量危险物品。
3.2 危险物品必须遵循随用随进,严禁大批量(指构成重大危险源)存放。
3.3 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3.4 库房及使用场所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排风装置及必要的避雷设施
3.5 库房及使用场内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不准架设临时线。
3.6 库房必须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如来人登记,危险物品验收、保管、领用,库房、库区的禁火、动火管理制度和记录。
3.7、危险物品的储存,根据其危险特性及灭火方法不同,应严格按规定分类储存。
3.8严格执行化工、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守则及化工保管工、剧毒品保管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9 库区及使用场的安全、消防、卫生设施,应根据危险性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泄压、通风、温度调节、防潮、防雨等安全措施和器材。
3.10 结束危险物品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能、特点、危害及预防应急处理措施。
三、废弃危险物品的处置
1. 本制度中所称的危险废弃物,是指矿井在生产、检测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
2. 危险废弃物处置包括收集、暂存、转移等环节工作。矿各部门将危险废弃物统一暂存至指定暂存场所。
2.1 各部门建立健全本部门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组织体系。各部门必须安排相关负责人负责部门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物资部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暂存与转运等工作。
2.2 各部门必须服从物资部的领导、指导与监督;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本部门领导的领导、指导与监督。
2.3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的规定处置矿井危险废弃物,不得私自处置。对于违规人员,矿将予以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因违规操作而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由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
3. 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暂存
3.1 产生危险废弃物的部门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废弃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明显标示其中的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
3.2 危险废弃物应严格投放在相应的收集容器中,严禁将危险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3.3 危险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的专门场所及室内特定区域,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远离火源。存放危险废弃物的场所应张贴危险废弃物标志、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危险废物储存库房管理规定等。
3.4 不具相容性的废弃物应分别收集,不相容废弃物的收集容器不可混贮。
3.5 产生放射性废弃物和感染性废弃物应将废弃物收集密封,明显标示其名称、主要成分、性质和数量,并予以屏蔽和隔离。
3.6 各部门应根据产生危险废弃物的情况制定具体的收集注意事项、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4. 危险废弃物的转运与处理。危险废弃物在转运时必须提供危险废弃物的名称、主要成份、性质及数量等信息,并按矿要求办理出矿手续。
四、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山东省天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星村煤矿
第7篇 非煤矿山排碴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排碴场的妥善管理主要由看边员负责,排碴车辆和推边的装载机均由其指挥。排碴车辆倒碴要听从看边人员的指挥,在指定位置上停车,在指定位置上倒碴。
二、碴场平盘反向坡度要保持35--40度,防止自然滑坡和塌陷。
三、装载机推边必须留沿30厘米以上,碴场要保持推平或在边沿处稍微上坡方可,不允许下坡,以防止倒碴车辆溜车。
四、碴场必须留有排碴车辆足够的回转地方,多日积存的边角料必须尽早处理,以保持碴场清洁。
五、雨后天晴排碴,看边人员必须密切注视碴边的动静,加强警戒,如出现可能滑坡塌陷时必须果断撤离,停止排碴,处理险情。
六、大雾(能见度在10以内),大风(风力超过5级)天气,看边员应根据天气实际情况,向分管负责人建议停止排碴。
七、排碴场内不准其它机动车辆擅自停放,影响正常生产。
第8篇 k煤矿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搞好瓦斯抽放工作,提高瓦斯抽放效率,保证瓦斯抽放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井下测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各种参数及时、认真地测试,出现谎报者,每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出现两次者,调离工作岗位。
2.井下测试人员要保护好测试仪器,导致仪器丢失或严重损坏的,照价赔偿。光学仪器要定时升井维修(三天一次),每推延一班,对抽放队主管抽放的副队长罚款10元。
3.井下测试人员和管路维护人员,在钻孔正常抽放期间,要分别检查钻场管路连接处和工作区域抽放管路的气密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则,每处对当班责任人罚款10元,对抽放队主管抽放的副队长罚款5元/处。每次测试后要对测量孔进行封堵,发现漏气对测试工罚5元/次。
4.井下测试人员如果随意倾倒水银,一经发现或得到确切举报时,对抽放队长罚款30元,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5.因测压人员携带或操作“u”型管不当,导致水银丢失的,给予有关人员50元/次的罚款。
6.封孔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封孔,钻孔开口处用黄泥封填严实,以确保其气密性,否则每处对施工人员罚款5元。连接抽放软管时,要捆扎牢固,每出现一处漏气,对施工人员罚款5元。
7.回采或掘进工作面抽放钻场,施工队必须按时间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如果钻场不按设计要求施工的,对施工队每个钻场罚款1000元,对施工队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对队长罚款50元;钻场施工完毕后,里面堆积有杂物或闭子打设不合格的,对施工队每个钻场罚款200元,存在问题限期内仍不处理的,每个钻场加罚100元,对队长加罚100元。
8.抽放钻场内除抽放队维护及检查人员外,其它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更不准存放物料,钻场卫生由抽放队负责,卫生不合格的对抽放队一处罚20元,不经通防科同意存放物料的,每处罚责任单位50元。
9.需要安装抽放管路的,由通防科提出设计,机电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每推迟一天,对机电队罚款100元,对机电队队长罚款20元。
10.抽放管路及附件的回收工作由抽放队负责。
11.泵站及抽放管路交与抽放队后,由抽放队负责管路的维护工作。泵站或抽放管路出现故障,抽放队必须当班处理,不得无故推延至下班,否则对抽放队罚款100元,对队长罚款20元。对各种原因损坏抽放管路的单位除按原制度加倍处罚外,并照价赔偿。故意破坏管路的按破坏安全生产处理。
12.因巷道挤压抽放管路的,由生产区域的施工队负责处理,不及时处理而影响瓦斯抽放的,每班对修护队罚款50元,对修护队队长罚款20元。因挤压管路造成管路损坏的,按价赔偿,并对修护队罚款1000元,对队长罚50元。
13.因运输而撞坏抽放管路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责任单位给予损坏抽放管路的数量进行罚款(每节400元)外,并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14.打钻参数、实测资料、抽放情况不及时汇报的,每次对探放队罚款20元。
第9篇 某煤矿机电配件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煤矿机电配件管理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机电专业“管理制度”中对机电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凡属煤矿专用的配件,均按本制度执行。(三)配件管理
1. 全矿井所需配件由煤矿机电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2. 机电管理部门要加强配件技术管理,建立完善设备配件资料和图纸,实行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提高设备配件质量,降低配件成本,延长配件使用寿命。
3. 各班组要设立兼职配件管理员,配件管理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4. 配件管理员应努力学习业务技术,提高业务能力,加强职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四)配件计划采购
1. 配件使用单位每月应将所需配件品种、数量按自制和统管分类编制月度计划,每
月 25 日前交机电管理部门。
2. 机电管理部门根据使用单位月度配件计划、设备检修计划,结合配件库存消耗情况,编制全矿井月度配件计划报机电副矿长审批。
3. 直接影响生产和安全的急需配件,应由各班组编制紧急计划,经审批后由机电管理部门及时组织供应。
(五)配件验收入库
1. 到货配件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2. 验收前检查配件包装是否完好,开箱时,按随货同行单所列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进行清点检查验收。
3. 验收后要认真填写验收单,盖章后交配件管理员,凭符合规定的有关票据办理入库、上账、上卡手续。
4. 发现配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有差错或质量不合格,应及时填写差错报告。(六)配件仓库管理
1. 配件保管员对配件要精心保养,防锈涂油、上盖下垫,防止配件锈蚀损坏。
2. 仓库要保持清洁整齐。配件要摆放整齐,定量包装,标签要齐全,悬挂整齐,做到账卡物对口。
3. 严格按领料凭证发放配件。认真核对发料凭证各项填写内容,对不符合手续的有权拒发,配件账目要清楚,技术数据要填写齐全准确。每月留存票据装订成册,妥善保管。认真及时准确填写各种日报、月报、年报。
4. 仓库要加强安全管理。作好防火防盗工作,按要求配备各种消防器材。库房内严禁吸烟、生火,各种照明器具要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各种事故发生。
5. 装卸搬运清点配件时要注意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事故和配件损坏,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汇报配件管理人员,以便及时处理。
(七)配件发放
1. 使用单位领配件时,要按计划申请领用,严格控制配件消耗。
2. 发放配件必须按机电管理部门审批领料单所列的规格、品种数量进行发放。
3. 配件发放后要及时下账下卡,做到一查库存,二动标签,三点交,四下账。(八)配件报废
1. 机型淘汰,长期积压多次调不出去的配件可以申请报废,每年申请报废一次。
2. 凡申请报废的配件要履行报废手续,必须逐级审批。
3. 报废配件不得私自处理,处理必须报煤矿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九)配件回收和修复
1. 制定并严格执行配件回收制度。加强对配件回收复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发动职工做好回收复用工作。
2. 积极开展“喷、镀、焊、镶、补、胀、缩、改、粘、接、配”的十一字修旧利废方法修复零配件,努力降低配件消耗。
第10篇 煤矿安全监查员管理制度
根据碱沟煤矿的管理要求,能更好的发挥安全监查员的把关作用,促进我矿的现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工作范畴
为明确安全监查员的具体工作任务,根据本安办分管的业务,特对安全监查员工作范畴进行规划。
(一)工作职责
1、 负责对井下现场检查作业工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措施的有关规定,确保制度在现场落实;
2、 负责督促作业现场隐患的整改,做到典型隐患问题现场盯住处理,注重过程监督落实、做到及时整改;
3、 负责作业过程中职工规范操作的监督指导,对不规范作业行为进行制止并指导规范,对三违行为进行制止;
4、 负责作业现场工程质量的过程监督及验收把关,做好班组质量检查工作;
5、 每周一上午召开安全监查员安全例会,认真组织好矿及上级安全管理规定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确保落到到位;
6、 每月三号参加本安办月度工作会,做好对安全监查员工作绩效及职责履行的总结讲评,安排本月安全管理,不断提高监察工作质量。
(二)监管区域
目前,我矿划分为两个采区,即:东翼采区、西翼采区。安全监查员对我矿东、西翼采区所有工作面进行安全巡查。
巡查路线:
东翼采区:副斜井→+556m候车硐室→+556m水平运输大巷→东三+556m水平各类硐室→东三+541m水平各采掘工作面→东三+518m水平各采掘工作面。
西翼采区:副斜井→+556m候车硐室→东一+556m各类硐室→东一+541m各采掘工作面→西翼+541m各工作面→东一+518m各采掘工作面→西翼+518m各工作面→东一+495m各采掘工作面→西翼+495m各工作面。
当安全监查员调动及各工作面有重点任务时,本安办主任根据任务的侧重点对巡查路线作出调整。
(三)工作任务指标
1、每月每个安全监查员出勤不少于21个班次,每个班次工作时间不少于8h(做到准点上、下班)。
2、每班必须及时将巡查范围内发现的不符合安全项向生产指挥中心及本安办汇报。
3、每个安全监查员每月抓两个“三违”,被抓“三违”包括:矿属单位一个,驻矿施工单位一个。
4、安全监查员于星期二、星期四、星期六对矿“一、三、五”检查的问题进行复查。当班复查结果于下班前30分钟利用井下电话通知本安办值班人员。
5、每天对上级及矿发各类文件进行学习。
二、劳动组织形式
采用三八工作制,每个班两个安全监查员。
三、岗位道德
1、对被检查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程、条例、指令以及上级安全决议、措施情况进行检查。
2、对“三违”人员要铁面无私、秉公办事。
3、严禁对“三违”人员进行吃拿卡要等行为。
四、岗位行为规范
1、安全监查员必须持证上岗。且掌握通防、突水预兆、机电完好标准、防爆标准、大件运输、采掘施工工艺基本知识,具有安全避险组织能力,对具体问题能进行协调处理;
2、按时参加班前会,认真听取班前会所安排内容,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和交办任务,严格执行矿纪矿规,切实做到自身无“三违”。
3、认真坚守工作岗位,有事、有病需请假者,自已协调好替班人员,并征得主任同意。
4、坚持八小时工作制,按规定时间升入井,并严格实行三汇报制度和电话交接班制度,严格履行和监督本班的安全生产情况。
5、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设备质量、操作质量及与安全有关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和仪器的使用。
6、抓好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安全检查。对发生重大事故的要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并尽快向上级汇报,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事故现场勘察记录,按规定参加事故调查、统计、分析和上报。对事故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检查。
7、遇有违章作业以及危害人身安全情况,要立即制止,并向矿长汇报。
8、有权停止违章作业者的工作,有权制止或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或重大事故隐患时,有权调动人员做出及时处理。而后汇报有关领导,保证安全生产。
9、对影响工作面安全生产的环节,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10、参与组织安全大检查,经常检查现场事故的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对隐患“五定”处理,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整改情况。
11、严禁睡岗、脱岗、串岗。
12、负责对新员工日常全员安全教育指导工作,指导班组安全教育,抓好员工复工及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13、督促检查员工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和防护用品及时发放。
14、负责对分管区域施工现场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音等主要环境因素控制措施情况的检查与纠正。
15、对重要施工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必须到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完善,并参加开工前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16、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17、对习惯性违章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罚并对违反安规又屡次不改的施工人员,根据情节轻重,提请矿给予行政处分。
18、负责完成临时性工作的监督检查。
19、安全监查员上岗必须佩带明显的标识,从穿衣戴帽等各种行为举止到现场作业,时时处处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优良的工作作风。
20、安全监查员要通过本安办、生产指挥中心人员定位系统考勤,如两处考勤不一致时,实际考核以少的为依据。
五、考核细则
安全监查员的日常考核计分评定和处罚、奖励由安全办主任负责(一)安全监查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罚款,并通报批评:
1、矿跟班人员日常安全巡查,发现安全监查员分管区域或施工班组人员习惯性违章行为总数每月达到或超过2人次者(不计专职安全监查员本人发现并处罚人数),本月对该分管区域的安全监查员罚款500元。
2、未及时发现分管区域存在的严重事故隐患,一次罚款1000元。
3、发现严重安全隐患,未及时撤出人员,未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报,一次罚款500元。
4、安全监查员未做到一班三汇报、特殊情况未及时汇报,一次罚款200元。
5、安全监查员不填写当班交接班记录或交接班记录填写不清的,一次罚款200元。
6、安全监查员未按班前会布置内容作业、未完成巡查任务,罚款300元。
7、对“五定”整改单落实情况未在接班前30分钟向本安办汇报的,一次罚款200元。
8、对施工区队或班组未按规定办理特殊危险作业工作手续擅自开工的行为未制止的,一次罚款500元。
9、对违章作业人员不及时制止的,一次罚款1000元。
10、未预先请假又无特殊情况,不按时参加班前会、安全监查员安全例会、本安办月度工作会的,一次罚款200元。
11、对于无特殊原因、未请假而提前升井的安全检查员,一次罚款500元。
12、未完成每月“三违”任务的,每缺一人罚款200元。(“三违”任务全为驻矿施工队的,视完成月“三违”任务1人次,并对其考核200元。)
13、安全监查员有睡岗、脱岗、串岗行为之一的,一次罚款500元。
14、安全监查员月出勤与当月奖金挂钩,完成每月标准出勤天数的不奖不罚,未完成标准出勤天数的(不含旷工),每少一天罚款200元。
15、未在现场监督隐患整改处理工作,罚款500元。
(二)安全监查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调离安全工作岗位:
1、安全监查员三次考核评定不合格者。
2、工作中参与隐瞒事故者。
3、对反事故措施、对策未认真监督落实,因而导致事故或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4、 责任区域发生事故,经分析为直接责任者或负有主要责任的。
5、 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钱物的或故意刁难职工的。
(三)安全监查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安全监查员请病假未持医保中心指定医院出具的诊断休息证明到本安办主任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
2、安全监查员因事请假,与当班前一二个小时电话告知,且自已没有协调替班人员。
3、不请假,无顾不来上班。
(四)安全监查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奖励:
1、安全监查员工作积极负责,表现突出,同时当月考核为优秀分管区域无各类事故发生的,给予奖励100~500元,矿通报表扬。
2、当月“三违”任务每超额完成1人次,给予奖励200元。
碱沟煤矿本安办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日
第11篇 煤矿职业危害监护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煤矿职业危害监护制度,从劳动工资、生产组织、经费安排等方面保证煤矿职业危害监护工作的落实。
二、劳动工资部按有关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煤矿职业危害检查,劳动者接受煤矿职业危害检查的时间视同正常出勤。
三、劳动工资部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煤矿职业危害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煤矿职业危害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四、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五、劳动工资部按相关规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煤矿职业危害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六、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煤矿职业危害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煤矿职业危害检查的劳动者,公司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若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人员。
七、劳动工资部对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八、劳动工资部为劳动者建立煤矿职业危害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煤矿职业危害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煤矿职业危害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煤矿职业危害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复印件上签章。
第12篇 煤矿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落实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下发的《关于煤矿企业应建立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制度的通知》(京安监发[2011]40号)和《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制度的通知》(京昊华经发[2011]1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煤矿危险源辨识、监控和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我矿危险源的辨识、监控和管理采取分级管理的原则。即将危险源划分为一般危险源和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
一般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一般人身伤害和一般涉险状况的源点或位置。
较大事故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3人以上伤亡或多人涉险行为的源点或位置。
第三条 危险源辨识与确定
1、一般危险源辨识采取科段组织基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现场辨识和确定,形成本单位辨识清单、制定控制方案。矿井危险源主控部门收集、分析、汇总各单位的危险源控制清单和控制方案,形成矿井的危险源控制清单和控制方案材料,矿长负责组织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进行辨识、分析,确定矿井的危险源控制清单和管理方案;同时,分析确定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确定专人负责制定监测方案和管理方案。
各单位危险源主控部门将危险源辨识清单报矿危险源主控部门。
2、较大事故危险源的辨识、分析和确定。矿危险源主控部门收集各单位上报的危险源控制清单,组织分析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清单。矿长组织安全生产技术专业人员、专家等,进行辨识、分析和确定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清单,并按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四条 危险源分级管理方式。一般危险源采用“职业健康认证管理”的控制方案进行监控和管理;较大事故危险源采用逐项建立监测、管理方案进行控制。
第五条 危险源的辨识、分析确定的周期。
1、矿每年辨识、分析和确定一次一般危险源,形成年度的危险源辨识清单和管理方案。矿长每年一次组织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主控部门进行管理评审,查找管理缺陷,制定改进措施。
2、矿长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辨识、分析和确定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并进行管理评审。将形成的材料报公司危险源主控部门。
第六条 可能造成较大事故危险源管理原则
重大风险点控制的原则(优先顺序)是:
1、消除原则。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设施设备、管理及技术措施等避免或消除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
2、控制或降低的原则。通过工程技术措施、组织管理措施,从源头上控制风险;制定规程或措施降低风险的影响程度。
3、工作面(岗点)发现存在可能造成较大事故危险源,没有管理方案的,要立即停止该工作面(岗点)生产,进行治理工作。
第七条矿是可能造成较大事故危险源辨识和控制的主体。矿长对本单位可能造成较大事故危险源的辨识、管理和督办全面负责。
第八条 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监控、管理
1、各专业部门和专业岗位人员进行监控,包括:制定管理方案、监测方案、检查记录等;安监站进行主控,包括:组织辨识、检查和建档管理等。
2、矿成立控制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管控督办专业组
(1)控制顶板、窒息重大风险点督办专业组
组长:总工程师、安监站长
成员:技术科长和安监站副站长、采掘区队区长
(2)控制水害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督办专业组
组长:总工程师、技术副总工程师
成员:技术科科长、地测科科长
(3)控制机电运输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督办专业组
组长:机电副矿长
成员:机电科科长、各区队机电副区长
(4)控制外因火灾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督办专业组
组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
成员:机电科科长、机电区区长、各区队机电副区长
(5)控制交通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督办专业组
组长:后勤副矿长、矿长助理
成员:保卫科科长、汽车队队长,行政办公室主任
(6)督察组
组长:安监站站长
成员:安监站、考核办、党群办
3、矿长负责组织针对辨识后确定的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制定控制方案、明确具体负责人和监督检查部门。
第九条 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管控专业组职责
1、依据规范和规程的规定,制定分管范围风险点的控制标准。
2、依据安全生产状况、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控制措施。
3、分析分管专业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及产生原因。
4、对分管范围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的控制措施的效果评价,并作出评价报告。
5、负责分管范围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的辨识分析。
6、检查分管范围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 矿长每月组织一次由相关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安全隐患排查时,对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及原因进行分析和辨识。并把辨识清单于28日前上报公司安全监察部。
第十一条 现场发现或辨识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立即停止生产。专业组分析产生的原因,制定控制措施,并进行控制效果评价。措施中必须包括:治理措施、治理期间的安全保证措施、强制措施、治理责任人和完成治理的时间期限等情况。纸版经主管矿长签字后留存备查,并上报公司生产技术研发部和安全监察部备案。
第十二条 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控制其他规定
1、矿对照附件《昊华能源公司关于可能造成较大事故危险源辨识报告》,结合本矿实际,分析确定本矿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制定管控方案,明确职责、工作程序监测方式和记录。
2、对辨识出的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组织制定控制措施。并对控制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督察组定期对确定的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的分析确定情况、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专项记录,安监站负责专项记录。
4、矿对排查出的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由于技术原因或专业受限,不能制定控制措施时,上报公司聘请专家组,共同确定控制方案。
5、各单位对照《大安山煤矿关于可能造成较大事故危险源辨识报告》内容,建立控制、监测管理方案和监测评价体系,明确责任人。
第十三条 矿针对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危险源控制方案,制定应急预案,由总工程师组织安全生产技术专业对预案进行会审。每年演练一次。技术部门结合分级培训,每季度组织可能与危险源有关系的基层单位员工进行桌面演练。演练结果形成报告留存调度室备查。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2023年6月起执行。
第13篇 灵新煤矿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1通风区、信息监测中心负责全矿职业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监测工作。
2通风区、信息监测中心安装、完善全矿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设施及设备。负责检测、监测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维修工作,确保检测、监测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3 通风区、信息监测中心按规定配备足够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人员。
4 灵新煤矿粉尘监测采样点见下表:
类别 | 生产工艺 | 测尘点布置 |
回采工作面 | 采煤机落煤、工作面多工序同时作业 | 回风侧10~15m处 |
司机操作采煤机、液压支架工移架、回柱放顶、移刮板输送机、工作面爆破处 | 在工人作业的地点 | |
掘进工作面 | 掘进机作业、机械装岩、人工装岩、刷帮、挑顶、拉底 | 距作业地点回风侧4~5m处 |
掘进机司机操作掘进机、切割联络眼、工作面爆破作业 | 在工人作业地点 | |
风钻、电煤钻打眼、打眼与装岩机同时作业 | 距作业地点3~5m处巷道中部 | |
锚喷 | 打眼、打锚杆、喷浆、搅拌上料、装卸料 | 距作业地点回风侧5~10m处 |
转载点 | 刮板输送机作业、带式输送机作业、装煤(岩)点 | 回风侧5~10m处 |
井下其他场所 | 地质刻槽、维修巷道 | 作业人员回风侧3~5m处 |
材料库、水泵房、机电硐室等处工人作业 | 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内 |
监测种类 | 监测地点 | 监测周期 |
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 | 采、掘(剥)工作面 | 3个月1次 |
其他地点 | 6个月1次 | |
定点呼吸性粉尘 | 1个月1次 | |
粉尘分散度 | 6个月1次 | |
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 6个月1次 |
6.1 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
6.2 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2次,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
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4篇 煤矿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物资装备状态良好,为突发事故时开展救援提供保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 672 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救援物资包括井下各种应急救援器材和应急药品。
(三)按规定配齐各种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
(四)非事故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应急物资装备。特殊情况须经煤矿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五)定期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清点、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进行更换、维修、保养。
(六)在定期检查中发现应急救援物资毁损、丢失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赔偿。
第15篇 某露天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通则
1、 凡是在露天矿范围内动火作业的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和矿有关防火规定,加强安全教育,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2、 矿长为本单位防火第一责任人,基层各段长为各基层单位防火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层层签定防火责任状。
3、 各单位、各施工工地要做到一年四季防火,春秋两季重点防火。
4、 凡用火设施,如:锅炉烟筒、防火坑、炉灶等通过或接近可燃物时,要用灰泥等不燃烧的材料涂抹隔温,禁止用易燃品代替烟筒。
5、 禁止在用火地点附近放置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6、 用火部位要设防火负责人,并做到有火有人、火灭人走。
7、 在消除灰渣时,必须洒水处理,防止死灰复燃,并将灰倒在指定的地点。
8、 凡用灯火照明,都要将灯火放置在安全地点,离开现场时要将灯火熄灭。
9、 禁止在电烤、火炉周围烘烤衣物及易燃品。
10、仓库严禁带入火种,并设置防火警示牌,库内物品的存放要符合防火规定,易燃、易爆品要分开存放。
11、焊工工作前要检查接地,有可燃、易燃的气体、液体及药品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燃烧、爆炸起火。
12、设备的轴承要经常注润滑油,防止磨擦起火。
13、油浸抹布、油纱布、油手套等,用完后要妥善放置,禁止放置在火源的附近。
14、机电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防止漏电起火。
15、加强用电安全教育,经常对输电线路进行检查维修,防止发生电火。
16、工程爆破时要做好火灾防范。
17、雷管、炸药要按规定使用,领用、退回要有严格的出入库手续,决不能发生丢失。
18、重要建筑物、油库、变电所、高压输电线路、配电柜等设施均应安设避雷装置。
19、严禁在煤层上生火,进入作业区的车辆要配好防火帽,生产车辆要包扎防火包布,生产现场严禁吸烟。
20、严禁用明火烤车,停车场发现地面有油污时,应立即用土及沙子埋盖,以防发生火灾。
21、室外特别是草原禁止烟火,在重点防火部位必须用火时,应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经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现场做好监护。
22、电气火灾严禁用水灭火。
23、设备上和重点防火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消防设备、设施,要有专人或兼职人员看管,严禁乱用或挪作他用。
24、风力超过5级以上,严禁野外动用风、电焊及明火作业。
第二条 仓库、堆栈存储物品防火
1、 库房周围不准堆放柴草及其他易燃物品。
2、 库房内物品要分堆储存,堆与堆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每一个库房要规定贮存限额和标准。
3、 凡是性质互相抵触或者火灾扑救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开贮存。
4、 贵重物品要与一般物品分开贮存。
5、 易燃和可燃品露天堆垛要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高压架空电线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6、 贮存有物品的库房不要住人和设置火炉。
7、 贮存易燃物品的区域内禁止吸烟,并要有禁止吸烟的标志。
8、 能自燃的化学易燃物品,应当贮存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内;在热天要采取降温措施。其它能自燃的物品的堆垛(棉花、油布、煤炭等),应定期进行测温,如果发现温度升高,就应该采取预防措施。
9、 发现包装容器破损、残缺以及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应该立即进行处理。
10、在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禁止进行试验、分装、封焊修理等可能引起火灾的工作。
11、储存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内必须通风良好。
第三条 电气设备防火
1、充电室应该通风良好,并严禁使用明火照明。
2、 变压器周围应该筑土堤维护,防止变压器油溢出。
3、 充电设备的房层内,应备有灭火器,便于及时有效的扑灭火灾。
4、 安装、检修电缆和电器设备,应该由电工人员按照现行电气规程进行,一般人员不要擅自装修。
5、 定期检查电缆和电器设备的绝缘情况,发现电缆破皮、漏电、短路或电线垂落、相互接触,或与其他物体接触等危险情况时,要立即进行修理。
6、 不要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或开关。
7、 电缆穿过门框及其他可燃物质部分,应该加套瓷管。
8、 不要把电缆挂在钉子上或铁条上;不要用纸或其他可燃物做成没有骨架的电灯照;不要在电缆上悬挂物品,不要随便增设电气设备,防止超过安全负荷。
第四条 安装使用电气设备防火
1、 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人员进行。新设、增设的电气设备,应当经主管单位或人员检查合格后,才可以通电使用。
2、 电线杆要架设牢固,不准做其他用途。电线应当用瓷珠、瓷夹架设整齐,防止与其他物品接触。电线与锅炉、炉灶、暖气设备和金属烟囱等,都应该保持适当的距离。
3、 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并且要接头牢靠、绝缘良好和装有合格的保险设备。
4、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当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5、 当电缆穿过墙壁、地板、芦苇或与其他物体接触时,应当在电缆上套有瓷管等加以隔绝。
6、 在贮存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及电石桶的库房内,敷设的照明线路应当用金属套管,并应采取防爆型灯具。如采用一般灯具时,应安装在玻璃窗的外面。电灯开关,应安装在库房外面。
7、 混凝土电气加热应当在有经验的电气人员经常指导下进行;电极及其他加热混凝土的导线裸出部分,不要用可燃结构做其支持物。上述加热部件、带电压的混凝土或土壤加热地点,不要堆放可燃材料,并且要用栏杆围护和设置警告标志。
8、 电气设备在工作结束时应当切断电源。
9、 不要使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做成没有骨架的灯罩;灯泡距可燃物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10、在高压线下面不要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
11、变(配)电室应该保持清洁、干燥,变电室要有良好的通风;配电室禁止吸烟、生火及保存与配电无关的物品。
第五条 电焊、气焊防火
1、 氧气和乙炔气瓶应该分别放置,并要保持一定的间距,在气瓶和橡胶管未安装牢固前,不要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
2、 测定气体导管及其分配装置有无漏气现象时,应该用肥皂水,不要用明火。
3、 进行气焊和气割工作时,应该用乙炔将导管内的空气排出后,才可以点燃喷咀。
4、 在地面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时,应该与可燃物和可燃结构保持适当的距离,或者用非燃烧材料隔开;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时,下面的脚手架要用铁丝绑扎,并要在事先将下面的可燃物移走或者采用非燃烧材料的隔板遮盖,在操作部位的下方设置火星接收盘和喷水等措施,必要时还要派人看守。
5、 在制作、加工或存储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不能进行焊接和切割工作。
6、 储存过易燃、可燃液体及其他易燃物品的容器,在危险状态没有消除以前,不能进行焊接和切割工作。
7、 炽热的喷咀、电焊把手及焊条头等,严禁放在可燃物上。
第六条 运输、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防火
1、 保管和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登记、回收和检查制度,切实做到限额领料、活完料净。
2、 收发、储存、运输和使用爆炸物品,必须由懂得爆炸物品常识的人进行,并要有专门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和指导安全操作、装卸爆炸物品,要轻拿轻放;运输爆炸物品要包装严密放置稳定。
3、 禁止在爆炸物品库内或库外附近地方点火和吸烟;不要把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带入库内,无关人员禁止进入爆炸物品库。
4、 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时,防止冲撞、敲击和强烈震动。
5、 气瓶不要在阳光下曝晒,在有明火的地点不要排除出瓶内气体。
6、 气瓶内的气体没有放尽以前或者瓶内具有爆炸危险的混合气体时,不应当修理活门。
7、 防止油类落在氧气瓶上,带有油类的物品不要接触氧气瓶及其零件。
8、 易燃和可燃液体的仓库,应该设置在地势较高和干燥的地方。
9、 储存有自燃危险的物品库房,要有良好的通风;废油、棉纱、油手套、沾油工作服等物品,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妥善管理。
第七条 修理场地防火
1、 生产厂房和生产场地内的易燃物品,应该随时清除。
2、 使用明火生产时,应该在不靠近易燃物品的地点进行。如果因客观条件限制,必须靠近易燃物的地点时,一定要将易燃物品用不燃烧的挡板遮盖,防止溅入火星引起火灾。
3、 焊接盛装过可燃液体的容器时,应该用热水、蒸气等将容器内剩余的液体和汽体清除后,方可进行工作,防止燃烧爆炸。
4、 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层内应该通风良好,并严禁使用明火和吸烟防止易燃、易爆的汽体、粉尘燃烧爆炸。
5、 机器的轴承应该经常加油润滑,防止磨擦生火。
6、 浸油的油抹布,油棉纱、油手套等易燃物品,要放在带盖的铁桶内,并定期加以清理,防止自燃起火。
7、 生产厂房内,最好不要堆存成品或半成品。临时用的易燃和可燃液体,应该保存在不宜破碎的容器内,并要用盖子盖好,防止易燃液体挥发。
8、 在设备上,要有牢固和导电良好的接地装置,防止静电起火。使用三相电动机时,不要用二相工作。
9、 走道、出入口不要堆放物品,堵塞通路,应该经常保持畅通,便于在一旦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扑灭火灾和疏散人员、物资。
第八条 车辆防火
1、 严格执行车辆清洗制度,确保车辆整洁、卫生,防止油污遇热起火。
2、 经常检查防火包布,并纳入到交接班工作中,防火包布不完好,严禁出车。
3、 要经常检查配线是否合理、有无老化,以免配线短路起火。
4、 检修人员要按规程规定,按时更换液压油管及其附件,防止液压油系统损坏,液压油喷出,发生火灾。
5、 在作业区内有人看守的地方(如:各段现场办公室)要配备4-6具手提式灭火器,以备急用。
6、 车辆发生火灾后,司机要马上关闭发动机,防止事故扩大,然后,一边按火灾报警的四要点向矿调汇报,一边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使用灭火器进行积极地扑救。
7、 所有人员,在作业区或设备上发现火情,都应参加到扑救过程中去。
8、 在用的洒水车应经常贮满水,以备应急用。
9、 洒水车司机应时刻处于戒备状态,监听火情讯息,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出动,按照要求,积极组织灭火。
10、矿调度、值班领导、现场调度应积极负责,组织协调好有关灭火事宜,不得延误。火灾扑灭后要保护好现场。
11、车上的灭火器应经常检查,如有损坏、过期、失效、用完应立即更换,使其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第九条 运输设备油管防火
1、 进一步加强液压油管的检查,特别是死角部位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 加强防火包布的检查,有破损和油污大的及时更换,并注意死角部位的包扎;
3、 加强车辆清洗,在洗车过程中同时注意带油污油管的检查;
4、 检修人员利用日检的时间,安排专人分部位进行专项检查,并将责任分部位、油管号落实到人,做好油管更换记录、检查记录;运行人员做好交接班时间、上下设备期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设备检查,发现有跑、冒、滴、漏现象以及包布破损现象要及时汇报,并要求及时处理,对排烟管附近的油管要重点检查;
5、 液压胶管的检查和包扎,在加强高压胶管检查的同时,应重视低压胶管的检查。特别是排烟箱(管)附近油管的检查,发现同一根油管多次漏油或接头多次松扣,要及时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更换新油管;
6、 组织进一批进口的、隔热材料好的,较薄的防火包布,包扎关键部位和死角部位;
7、 寻求新涂料及隔热材料,采取措施使油管和排烟箱隔离,彻底杜绝火灾隐患;
第十条 车间、库房防火(防盗)
为了加强我矿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避免作业区火灾、设备火灾、设备损坏和设备盗窃事故的发生,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宿工作,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厂房有人看,设备有人管。具体要求如下:
一、责任区划分
段和班组的作业区和工作场所即是本段、班组的防火、防盗区域,所使用、维修的设备也归属本段、班组负责管理,落实防火、防盗责任制。
二、具体要求
1、维修间、车库夜间由夜班值班人员负责,每天要落实1名人员具体负责,该人如因工作出外作业,可交付给另一名人员负责。如果所有的夜班人员都需要出外作业时,先检查一遍负责的场所,认为无隐患,将维修间大门用明锁锁上后,方可离开。工作完毕回维修保养间后,要马上检查一遍自己所负责的场所。
2、夜间负责防火、防盗人员要每2小时巡视一次,并做好《巡视记录》。遇有险情要及时处理,并汇报调度室,以便组织抢救。
3、各维修间、车库大门的钥匙要有两套,一套由本班组值班、值宿人员保管,一套由调度室保管,以备应急使用。
4、所有的车库不允许停放待修车辆,所放车辆必须是处于完好备用状态,车门和发动机钥匙要放在车上。长时间备用的车辆,电工要将电瓶卡子摘开,但要每台车保证电瓶经常有充足的电量,以便能随时启动设备。
5、下班后入库的车辆,司机必须关闭车上的总电源开关,并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开。
6、夜间无人看管的办公室、更衣室等,下班后要关闭照明及所有用电设备的开关。
7、露天矿所有场所一律不许设有电炉子。
8、运输段每班要将维修保养间、车库、临时点停放车辆的明细报调度室一份,以后如有变动需及时通知调度室,以便调度室能组织应急救险。
9、维修间、车库内的消防器材要定点存放、定期检查,保证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三、应急抢险预案
1、矿调度室为救火指挥中心,得到火情汇报后应根据实际情况负责与救护组联系,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2、矿长(未到时现场调度)为现场指挥人员,负有现场的绝对指挥权,得到汇报后,应马上进入现场,指挥现场的施救工作,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听从指挥和调度。
3、在与消防部门共同扑救火灾时,矿长(未到时现场调度)统一指挥,现场人员要协同作战。
4、先期发现火情的人员,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汇报时要说清楚着火地点、着火设备(物质)、火情大小、汇报人的姓名。汇报方式:对讲机,值班调度根据情况逐级汇报给有关领导。
5、首先发现火情的人员,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要合理使用消防器材扑救火灾。
6、矿长(未到时现场调度)在组织进行施救过程中,要根据情况及时疏散其它设备,防止火情扩大。摘开电瓶卡子的备用车,电工应先接通电瓶。(司机也必须懂得此操作过程)
7、发生火灾事故时,出现突然停电导致车间或库房大门不能电动开启情况时,现场调度立即通知所有备用发电车到达救火现场,启动发电机。
8、在用应急电源时操作人员要沉着冷静,按程序操作,视线不清要自带手电照明,防止触电。
无论是系统停电还是由于电气故障停电,都要拉下相应开关(刀闸),并拉下送电后能自启动的用电设备(照明除外)开关,发电车发电正常后,再插上大门和发电车上应急电源插座,对所开大门进行操作。
应急电源使用完后,要立即切断停用,然后按与停电操作相反的顺序合上开关(刀闸)送电。
9、各单位要保证有两套大门、配电室或配电柜钥匙,一套放在调度室指定位置,另一套值班人员保管。
10、在备用发电车上放置足够长度电缆,由司机负责管理,不得做为它用。
11、运输段负责在备用电源插座附近悬挂醒目标识和提示说明。
12、灭火时要根据着火的物质不同,采用不同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方法。
13、施救方案和措施要力求有效、简捷和易于操作。
14、火灾扑灭后的现场由现场调度指定专人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无余火后,由现场调度汇报至矿值班调度。
第十一条 消防器材管理
露天矿使用的各种生产设备价格昂贵,最高的上千万元,最少的也几十万元,维修间、厂房内存放的设备较多,这些设备在生产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一旦发生火灾,损失严重,影响较大。因此,设备和厂区的防火显得尤为重要。要做好防火工作,必须首先管理和使用好消防器材。为此,对消防器材的管理做如下规定:
1、 生产现场和生产设备上要根据灭火级别和控制面积配备消防器材;
2、 消防器材要定数、定置化摆放,保持干净整洁,要保护好保险销子,不得损坏、随意挪动或拿走;
3、 消防器材要停放在明显、方便取用的位置,周围不能存放其它物品;
4、 各段组要建立消防器材台帐,填好器材名称、存放地点、数量、检验日期、责任人等;
5、 各段组要指定人员进行管理,将每一具消防器材都要落实到个人,定期检查(每月至少检查一次),过期、失效要及时更换,到期要及时请有关部门进行检验。
6、 设备上的消防器材管理要纳入交接班工作中,交班后出现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7、 人人都都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8、 灭火器使用后,要马上把使用的地点、原因、数量、时间报给本段技术员,并以旧换新,马上补齐。段技术员定期进行统计,报矿机电科存档,及时到消防部门领取。
9、 消防器材只能作为消防专用;
10、消防水系统、消防栓、消防枪要始终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出现故障要及时维修或更换。水带用完晾干后,要与消防枪一起放入消防箱内。
11、现场发生火情,要根据燃烧物质的性质不同,使用相应的灭火器材;
12、消防桶、消防钩、消防锹、消防斧、扫帚等要放在防火工具架上,消防沙箱内要有消防纸沙袋;
第16篇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控制、预防和消灭我矿职业病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各单位。
2 术语和定义
2.1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2 职业禁忌症:是从事特定职业或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疾病病情加重。或者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3 职责
3.1 工会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3.2 安全管理科负责对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防治职业危害的措施。
3.3 人力资源科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并负责职业病患者统计、报告、档案管理工作。
3.4 教育培训科负责全矿员工的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工作。
3.5 各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设备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放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3.6 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康复的权利。
4 一般规定
4.1 人力资源科、工会、安全管理科、教育培训科、各基层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教育和培训。
4.2 人力资源科认真组织,各单位积极协助,每位员工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
4.3 各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病禁忌症的人员从事于禁忌相关的工作。
4.4 通风区定期对矿井粉尘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安全管理科。
5 职业病管理
5.1 职业病的诊断鉴定,由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项目合同医院初步诊断,报安全管理科,由安全科报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中心,由集团公司指定医院组织诊断鉴定。
5.2 安全管理科接到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中心鉴定结论为职业病后,填写职业病登记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报告。
第17篇 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为抓好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实现预定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矿必须在年前定出新一年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由分管安全的领导作出实现该目标的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组织领导,矿成立管理领导小组。
4、每一区队、部门必须根据总体目标,制定出本区队、部门管理范围实现安全生产的措施计划并认真落实。
5、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抓好各级人员的思想教育,确保全员对安全目标管理的统一认识。
6、每一员工必须支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现安全生产。
7、各区队、部门必须严严格格、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严格实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执行责、权、利结合。
9、为加大安全目标管理力度,矿对各区队、部门及个人进行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层层把关,确保安全生产。
10、矿必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落实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11、矿年终对安全目标管理状况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对于在安全目标管理中有突出表现、成绩显著的区队、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对于不负责任而不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进行处罚。
第18篇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1.煤矿特殊作业环境的客观要求
煤矿作业环境是人工开凿的半封闭空间,不仅存在众多生产性不安全因素,还伴有瓦斯、煤尘、水、火、顶板等自然灾害的威胁。国有重点煤矿中,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占49%,具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占86%,存在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占55%。国有地方煤矿中,38%属高瓦斯矿井,42%具有煤尘爆炸危险,29%存在自然发火危险。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和开采强度的加大,煤矿的自然条件还在恶化,我国煤矿开采深度平均每年增加10~20m,煤层瓦斯压力增加0.1~0.3mpa,绝对瓦斯涌出量增加15亿m3以上。煤矿自然灾害的威胁越来越严重。
煤矿生产的特殊性使煤矿矿用产品处于一种易燃易爆、昏暗潮湿的恶劣运行环境;煤矿管网式的巷道布置决定着一旦发生灾害事故,极易引起其他灾害事故的偶合,事故应急处置非常困难;加之许多设备处于移动状态,安装与保养条件远不及地面,其故障率要远远高于地面设备。因此,煤矿矿用产品不仅要具备生产工具的自然属性,还要满足适应井下恶劣环境条件的特殊要求;不仅要具备可靠的使用性能,还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性能。煤矿用防爆电气设备,除必须具备最基本的防爆性能外,控制设备还要求必须具有断电保护、风电、瓦斯电闭锁等适合煤矿作业特点的特殊功能。煤矿用爆破器材,应在具备通用性能的基础上,具有抗引燃、引爆可燃性气体的性能,以及控制爆破后有毒有害气体生成量的性能。煤矿用柴油机,不仅要求其具有防爆性能,还要求控制其排烟的毒性、温度和机器的表面温度。煤矿用阻燃输送带在运行中不得产生静电火花,在异常摩擦条件下不得摩擦着火,在着火情况下不延燃。煤矿用电缆,不仅要求其具有阻燃、抗静电性能,还要求在电缆护套内加设半导体屏蔽层,即使受到撞、砸、挤、压,只能超前断电,绝不能产生相间和相地短路。用于检测、监测、监控的安全仪器仪表,既要为煤矿特有的作业环境服务,自身也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性能。为满足上述各种要求,煤矿矿用产品多为煤矿专用设计产品,极少能与其他普通场合使用的产品通用。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性能缺陷是引发煤矿灾害事故的重要因素。据不完全统计,煤矿灾害事故中50%以上由电气设备引起;井下火灾事故70%以上也是由电气设备引起;一半左右的瓦斯煤尘爆炸由爆破火焰引起。2000年9月27日,贵州省水城矿务局木冲沟煤矿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死亡162人,事故调查认定系矿灯失爆引爆瓦斯。2002年6月20日,鸡西矿业集团公司城子河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24人,系潜水泵插销开关虚插失爆,产生电弧引爆瓦斯。2005年2月14日,阜新矿业集团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发生瓦斯爆炸,造成214人死亡,引爆瓦斯的火源是使用未取得安全标志的照明综合保护装置产生的火花。
对煤矿矿用产品实行强制性的安全标志管理,是由煤矿特殊的作业环境所决定的,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客观要求。
2.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的客观需要
装备的安全保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是建设本质安全化矿山的核心内容。为从源头上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国家对煤矿所使用的危险性较大、可能危及矿工安全健康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进行安全认证、许可,以确保煤矿矿用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煤矿安全的有关规定,保证煤矿选购、使用的矿用产品具有足够的安全性能。这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关口前移、从源头抓起的重要方面,也是国家煤矿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
在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中,如何分析、评判矿用设备、材料、仪器仪表是否具有质量保障,是否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其安全性能能否满足使用场所的安全要求,是煤矿安全监察的重要内容。由于设备安全性能的诸多方面不能进行现场测试和检验,需要有明确的标识以供查验。实施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在依法取得安全标志的设备外体明显位置施加ma标识,可作为监察执法的重要依据。
3.世界主要采煤国家的通行做法
由于煤炭生产的特殊性,煤矿矿用产品的管理倍受各国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的重视,许多国家都建立了强制性的管理办法,施行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美国是煤矿矿用产品执行安全标志管理最早的国家。美国联邦法典规定,对煤矿井下使用的涉及矿工安全健康的产品,均需依法申请获得由矿山安全监察局(msha)颁发的安全标志,方可下井使用。联邦法典强制执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十分严格,例如,井下使用的矿灯,即使获得了工业产品认证,仍需获得msha颁发的安全标志后方可下井。美国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主要有:电缆、柴油机动力装备、风筒、空气压缩机、蓄电池装置、采煤机、输送机、钻机、风机、阻燃输送带、电机、泵、梭车、闪光灯、甲烷检定器、电话机、爆破器材、照明灯具、难燃液、安全系统等。
20世纪80年代,英国煤管局(ncb)负责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以及煤矿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的认证管理。煤管局撤销后,安全与健康管理部门(she)负责全国安全产品的管理和产品认证工作,对影响安全生产的产品管理非常严格。
在德国,《采矿法》规定,不符合煤矿安全要求的产品不准下井使用。煤矿用产品由国家矿山管理局管理,经认证,取得标志后方可下井使用。
加拿大对包括防爆电气设备在内的煤矿用产品,由能源矿产部(enr)颁发统一的安全标志。印度、澳大利亚、波兰等国均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煤矿用产品采取相应的强制性管理手段。
4.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需要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该组织内部的各国会按照世贸规则进行贸易,国外矿用产品必然大量进入我国。国际经济竞争愈加紧张激烈,有关技术法规、标准、认证认可制度与检验制度方面的差异与冲突,作为科学技术竞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正越来越多地作为贸易保护的重要手段。
技术与贸易壁垒是指一国在对本国市场上流通的商品进行管理时,由于技术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证明商品和企业符合标准、法规的要求而建立的合格评定程序。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也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世界上大多数采煤国家都建立了依据本国国情的强制性煤矿矿用产品的认证管理体系,以管理国产及进口煤矿矿用产品。作为世界上的第一产煤大国,也必须建立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以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
此外,我国煤矿整体地质条件相对较差,灾害严重,安全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针对我国煤矿特点,应建立相对较为严格的安全标准体系。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进口煤矿矿用产品也必须满足我国现行标准和煤矿安全有关规定,这也需要进行强制性的认证管理。因此,实施煤矿安全标志管理制度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需要。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
我国自1990年实施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成立,加大了安全标志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安全标志申办单位和发放数量呈逐年增多态势,使游离于国家监管体系之外的无证厂家和产品愈来愈少。
1990年,原能源部下发了能源技字〔1990〕690号文《关于煤矿用设备、材料、仪器仪表执行安全标志的通知》,决定对煤矿用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等产品执行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并下发了《煤矿用设备、材料、仪器仪表专用安全标志管理办法》和《煤矿用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类产品第一批执行安全标志产品目录》。
1992年,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作为煤矿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写入《煤矿安全规程》,明确规定:“涉及煤矿井下安全的产品,必须有安全标志”。
1999年,原国家经贸委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下发国经贸安全〔1999〕863号《关于公布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种类的通知》,重申继续对煤矿矿用产品实施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并明确首批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为11类。
2000年,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煤炭工业局联合下发煤安技装字〔2000〕第15号《关于加强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通知》,强调煤矿矿用产品必须实施安全标志管理。
2001年,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先后下发煤安监技装字〔2001〕第21号《关于加强煤矿矿用爆破器材安全监察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煤安监技装字〔2001〕第31号《关于对煤矿矿用爆破器材实施安全标志有关问题的通知》、煤安监技装字〔2001〕第68号《关于进口煤矿矿用安全产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和检测检验工作的公告》,明确规定煤矿矿用爆破器材和进口煤矿矿用产品实行安全
标志管理。
2001年,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暂行办法》(煤安监政法字〔2001〕108号),明确规定了安全标志管理的基本要求、取得安全标志的条件和程序、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等。同时,公布了《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目录(第一批)》(煤安监技装字〔2001〕第109号),规定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共12类118个小类。
2002年,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写入《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煤矿矿用爆破器材实施安全标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煤安监技装字〔2002〕年34号),对煤矿矿用爆破器材实施安全标志管理予以进一步明确。
2003年,《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将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正式作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的行政审批项目对外予以公告,同时取消了煤矿矿用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制度。同年,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的第5号令《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中明确规定:属于煤矿安全标志管理目录内的矿用产品应有安全标志。
2004年,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将煤矿使用的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必须取得安全标志作为煤矿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之一。《煤矿安全规程(2004版)》进一步强化了安全标志管理制度的重要地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程序〉等11个安全标志管理文件的通知》(安监管规划字〔2004〕107号)进一步推动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200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规定:使用未按规定取得安全标志的矿用产品,认定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实施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字〔2005〕83号)正式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推广到金属与非金属矿山。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事业已进入规范发展时期。目前,生产安全标志管理产品的企业约3 500家,有效期内的安全标志证书约3万个。其中,10个国家的30个生产商取得了进口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100余个。
第19篇 煤矿安装工区管理制度汇编63页
目录
第一部分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学习制度 (3)
二、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3)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5)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6)
五、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制度 (7)
六、学习培训制度 (7)
七、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 (8)
八、班前会制度 (9)
九、值班制度 (10)
十、班长随班工作制度 (11)
十一、事故追查分析制度 (12)
十二、交接班制度 (13)
十三、“三违”人员处罚制度 (15)
十四、作业现场文明生产制度 (16)
十五、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7)
十六、班组和岗位安全评估制度 (18)
十七、班组民主管理制度 (19)
十八、安全碰头会制度 (19)
十九、自保、互保、联保责任制度 (21)
二十、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22)
二十一、专业例会制度 (23)
二十二、薄弱人群排查制度 (23)
二十三、“师傅带徒弟”教学管理制度 (26)
二十四、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30)
第二部分劳动考核管理制度
二十五、绩效工资考核标准 (36)
二十六、工程质量验收与奖罚标准 (39)
二十七、安装工区学习奖罚考核标准 (59)
二十八、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60)
第一部分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学习制度
为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理论的学习,促进员工熟练掌握现场操作标准、规定及危险因素的识别、防范等,每周必须召开一次全员安全学习,由主管区长、书记或技术员主持。
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指示、会议、文件、通报、指令,研究制订本区队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2、总结分析本周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情况。
3、针对本工作面的实际情况及安全重点问题采取各种措施,并拿出整改方案,明确负责人,定期完工,以达到动态日常检查的标准化。
4、对新技术,新知识进行学习。
二、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实行互保、联保,要求员工人人反“三违”,以个人保班组,班组保工区,以便顺利实现全工区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目标
1、“三违”:各班每月不得超过2人次。
2、人身事故:各班每季度轻伤不得超过1人次,全年消灭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3、消灭冒顶、跑车、断绳等重大非伤亡事故。
4、机电设备完好率和五小电器合格率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杜绝电器设备失爆。
5、各班组工程质量班评估杜绝c级品的出现。
二、具体规定
1、区队及班组在生产管理和组织的过程中,必须紧紧围绕班组及全工区安全目标开展具体工作,坚决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2、区队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安排安装设备或检修任务时必须首先考虑员工在操作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将防范措施连同安装(回撤)任务一起安排到班组及个人。
3、员工有权拒绝任何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现场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迅速撤到安全地点;现场危险情况未排除前,有权拒绝作业。
4、技术人员必须经常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
5、管理人员及操作员工必须以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为准绳,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严格遵守矿规矿纪,遵守工区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各工种人员到达工作地点后,必须坚持先检查、后工作,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2、每个职工在工作中都必须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提高技术水平和自我保安能力,杜绝“三违”,确保安全生产。
3、参与现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认真组织当班安装(或回撤)工作,充分利用工时,保质保量完成当班安装或回撤任务。确保安装(或回撤)期间做到安全、高效。
4、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强化现场检查验收。每班必须坚持对安装(回撤)期间顶板等进行动态监测,坚持对工作面工程质量和顶板管理及规程措施兑现情况进行评估,对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予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化要求。
5、工作面生产前,全工区职工要学习本作业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工程质量标准化
严格按照所在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及各项标准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安装工区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加速安装技术人才的培养,为设备安装储备人才;以适应现代化矿井发展的需要,特制定安装工区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培训模式
由工区管理人员根据各自分管业务具体分工负责。各班班长利用班前会进行班组级(三级)理论培训,利用现场实物进行实践指导;技术员利用班前会、员工学习会等进行工区级(二级)安全培训。同时,广泛开展师带徒弟、专业学习兴趣技术小组的岗位培训模式,签定《师带徒协议书》,由老工人带新工人、熟练工带非熟练工、技能水平高的带技能水平低的,理论培训和岗位培训双管齐下,持之以恒的开展员工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
二、培训目标
1、安装工、泵站司机工、小绞车司机、信号把勾工等工种新工人上岗资格培训,培训结束后实现全员持证上岗。
2、通过全员理论培训和现场岗位培训,实现每个员工熟知设备结构、性能、原理,达到熟练操作和正确维护保养的目的。
3、成立各设备(工种)技术功关小组,通过技术功关、科技课堂,实现重点岗位(工种)重点突破,每个重点岗位培养出若干名技术业务强、能够独挡一面的技术尖兵。
五、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制度
对于合理化建议内容,有四项,分别是安全生产、技术革新、管理创新和矿区精神文明建设。对于矿评定较好的合理化建议,工区根据情况给予物质奖励。
六、学习培训制度
班组管理人员做模范,以情感人,做到人性化管理。对待老幼职工,应积极帮扶,对待新接触安装工艺的“老兵新战士”,应对其重点挂靠。并本着持续培训、扎实推进、抓住重点、提高层次、注重实效的原则,有计划安排职工技师和技工骨干的“传帮带”和组织部分工种的技术集训,进一步提高各工种技术工人的技术素质,重点要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关键是提高实践操作水平和能力。努力促进技能人才队伍的培养、接续和建设工作,使主工种职工的技术水平提高到一个新层次。
方式及内容:
1、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会(1)由区长组织;(2)会议时间为班前会期间;(3)内容为贯彻矿各类例会精神,分析总结本工区安全生产情况,剖析典型事例,通报本工区一周违章及事故安全的分析结果,安排今后安全生产重点。
2、班前会每日一题,并及时书写在专栏里内,由班前会主持人带头学习。
3、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学习,组织全员学习作业规程,并进行全员考试,为考试或不及格者,不能上岗,安全措施由技术员负责在三个班前会重点贯彻。
4、特殊岗位强化培训,安装工、泵站司机工、小绞车司机、信号把勾工等上岗前必须强化培训,然后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新调入职工的培训学习,新调入本队的职工,必须脱产培训一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七、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
1、三班必须班班有区队干部现场盯岗,区队干部要按照盯岗值班表安排进行现场盯岗,不准私自调换、确实有事不能下井盯岗的提前找主管领导协调。
2、按下井就是盯岗的原则,须对本班、本管辖区域内的全部人员的安全负责,对工程质量、文明生产等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现场管理。
3、下井盯岗人员必须与工人同上同下,不准私自晚下井,早上井。同时要做到“三个亲自”,即:亲自组织好班前会,有针对性地布置安全工作;亲自检查所辖区域内的各类隐患问题,坚持不安全不
生产;现场遇到事故隐患时,要亲自组织处理。“五个检查”,即:检查工作质量;检查文明生产情况;检查“三违”情况;检查各个生产环节的安全状况;检查各工种各岗位操作情况。
4、对于井下发生的各类事故,上井后亲自参加调查分析。
5、每天下井要班前、班中、班末三次向调度室汇报。
6、对不按时上下井或空班漏岗的人员,以及出现事故隐瞒不报的,按有关规定进行惩处。
八、班前会制度
1、每班开班前会前,所有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工区会议室。用五分钟时间进行应知应会的培训学习,然后正式召开班前会,迟到、早退的员工,扣除相应的日考核分。
2、每班入井前必须召开班前会,班前会由工区当班值班人主持,当班所有员工必须按时参加班前会,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勤;不参加班前会者,不予安排工作,按旷工处理。
3、本班所有员工参加班前会时,必须仔细聆听,
4、班前会的主要内容有:
(1)、总结上班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程质量、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2)由各工种进行上岗前的危险源辨识;
(3)详细安排当班生产任务以及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任务等。
(4)强调当班的重点工作和每个工序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以及应该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九、值班制度
管理工作从现场入手,不断强化自身建设,为了抓好安全,工作不出现漏洞,值班人员必须遵循以下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下井,对工作面顶板情况不安全隐患要全面掌握,并对井上听班人员进行全面安排。
2、值班人员注重安全隐患的排查,始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班前会重点强调职工的安全教育,增加职工的安全意识。
3、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不脱岗制度,不准随意离岗,有事必须给调度室请假,必须按时参加调度会,对矿上的文件精神,必须传达给职工,让职工人人皆知。
4、认真开好班前会,重点强调安全、质量对各项工作全部按安排,并按质量标准化施工。对于安排不当,造成工作损失,给予100罚款。
十、班长随班工作制度
1、班长是职工现场的直接领导者,是生产现场的直接组织者和统一指挥者。负责组织和领导本班组全体成员遵照三大规程进行生产作业,并安全地完成本班组的生产任务,同时给下一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2、负责分工、清点本班的出勤人员,并接受上班的汇报情况,接受本工区的生产任务、指定本班作业计划、明确各工种、各地点的负责人,明确工作任务和安全要求,交代清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注意的事项、检查工具、材料配件、备用品准备情况。
3、负责现场交接班,按照工区班前会议精神决定,交待清楚任务完成情况,生产准备情况、设备维修、维护、运转情况,工作地点通风瓦斯及安全情况。
4、负责组织各工种,各工序之间紧密配合,严格遵守三大规程,抓紧时间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并不断地协调各工种之间的关系,根据工作面情况变化及时调整部署,以确保实现正规循环作业,达到安全生产。
5、负责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检查各种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的隐患,要及时处理,对处理不了或着影响其他工作面正常生产时,要及时向调度室和工区值班领导汇报,听候指示,险情没排除,不得离开现场。
6、负责搞好本班的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工程,立即
组织返工,返工后仍不合格的工程不记工程量外,并负责分析原因追究责任,给以追究处理。
7、负责贯彻执行工具材料管理,管好本班的工具,节约各种材料,尽量回收废旧材料复用降低成本。
8、负责检查、总结本班安全生产工作,并开好班后会议。主持评工记分,分析各类机械(电)事故等,向工区值班室领导汇报工作。
9、协助工区领导做好本班工人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学习操作技术以及开展本班业余活动,经常展开谈心活动,了解本班职工的家庭情况,组织互助,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搞好团结。
10、以身作则,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十一、事故追查分析制度
1、本区队出现顶板、设备、机电等事故后,当班班长必须立即向工区总值班报告,同时向矿调度室报告。凡发生的事故隐满不报者或谎报者,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2、事故必须由主管区长主持或由书记主持追查,在24小时内进行追查,查出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参加事故追查的人员有工区管理人员、事故当事人、见证人及当班的班长、班长,无故不参加追查者必须停工反省。
3、对事故追查分析要本着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追查清
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及责任。
4、事故追查要有专人负责作专门的记录,详细记录追查的过程以及所有参加事故追查人员的发言。
5、对事故追查分析后,必须由工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让事故责任者在思想上受到教育,经济上受到处罚,保证以后能遵章守纪,规范作业;让其他人能引以为戒,端正思想,规范作业行为,受到一次警示教育。
6、事故追查后,技术主管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并贯彻落实到现场,杜绝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7、事故追查后,要写出事故调查书面报告,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当事人、经过、原因、责任、性质、处理意见、吸取教训情况及防范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
十二、交接班制度
为了保证工作面安全质量、设备安全的正常运行,做到每个岗位对自己所负责的设备完好情况、安全工程质量的运行情况心中有数,发挥员工之间、班组之间的监督作用,明确员工与员工之间、班组与班组之间的责任,特制定如下交接班制度。
1、在下一个班召开班前会前必须由跟班人员向工区值班汇报工作面情况,下一个班如需要带什么材料或工具必须说明,以防影响生
产。
2、交班时必须在现场进行,由班长与班长,各工种组长与组长必须做到面对面、手拉手、口对口交接,由上一班向本班交清工作面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并转交设备传递单,双方填写交接班记录,并签字,记录要清晰,明确。如不认真交接,上一个班存在的问题全由本班承担,上一个班不承担责任。
3、交班必须做到“五交”“四不接”
即(1)五交内容:
①交工作面顶板压力、瓦斯、通风、煤尘、顶板、水的情况,以及工作面片帮、冒顶等安全隐患情况。
②交当班任务完成情况,交工作面工程质量,上下巷及安全出口是否有空顶、拆梁、断腿等现象。
③交工作面的支架、设备、设施、工具完好齐全情况。
④交各类设备的运转情况及材料贮备情况。
⑤交各级领导对本班的安排情况。
(2)四不接内容:
①工作面情况没有交清楚不接。
②设备、设施、工具不齐、残缺、损坏不接。
③安装综采设备不符合验收标准不接。
④规定范围内的文明生产不合格不接。
4、进行交接班时,在现场主要交接设备完好情况、设备存在的暂时无法处理的安全隐患及其他威胁安全的危险因素,工作面的安全
质量问题及隐患。
5、各岗位员工交接班时,必须对各自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质量隐患、设备完好情况、工器具的数目进行认真清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向当班班长汇报,否则接班后的一切设备问题、安全质量隐患全部由自己负责。接班后,必须首先处理潜在的安全质量隐患,然后方可进行其他作业。
6、交接班后,班长必须首先安排人员处理上班所交的遗留工作和检查出的问题,处理后,方可进行其它工作。
7、严格遵守交接班时间按点交班,不许随意推迟或提前,时间以区长确定。如因其他因素影响提前下班必须请示工区值班同意,并在指定地点交班。
十三、“三违”人员处罚制度
为维护职工安全,遵守劳动纪律,教育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首先工区根据煤矿关于一般三违和严重三违的有关规定,对三违人员制定以下处罚制度:
1、对矿上各类检查,以及本单位的自查,查出的违章人员除罚款外,班前会进行自我检讨。
2、对于违章人员由支部书记牵头进行安全教育,有技术员对违章人员对煤矿三大规程进行学习。
3、当班违章人员给予扣除50分处罚,当班班长给予连带20分处罚。
十四、作业现场文明生产制度
1、文明生产由区长、书记亲自负责,抓好日常的检查、督促、落实及复查,
2、所有新旧物料都必须分类码放整齐,并挂牌标识,牌子要拉直铁丝用勾吊挂,保持平直,高度一致。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20分。
3、排水人员必须及时抽排两巷水窝内的积水,杜绝长3米,深0.2米的积水存在;清理人员及时清理工作面和两巷中的浮煤、淤泥、矸石及其它杂物;及时清理工作面和两巷设备上的粉尘和设备附近的杂物。达到巷道内无淤泥积水(长度不超2m、深度不超0.2m)、无浮矸(煤)、无杂物;顶帮无铁丝、绳头、链条等其它杂物;水沟畅通、清洁,盖板齐全、稳固。否则,发现一次不合格每处罚款2-5分。
4、两巷中的备用物料、设备必须在规定地点码放整齐,并进行挂牌管理。同种规格物料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3米,宽度不得超过1.2米,并达到一头齐;回撤的旧料或不用的设备够一车时必须及时装车运走,不足时必须分类按照一头齐码放整齐,工字钢、单体支柱等必须垫规整的木板梁或备板进行进行码放。两巷内竖放的单体柱要成线成层,拉好防倒绳,道木等要垂直交叉码放,防止坍塌,否则,发现一次不合格每处罚款5-10分。
5、相关人员在各工作地点工作后,必须清理净一切杂物,恢复原貌,确保文明生产,否则每次罚款10分。
7、工作面管路悬挂整齐;离层仪牌、点号牌悬挂高度一致,保持清晰、准确否则每次罚款2-10分;
8、各类宣传牌板及照明灯吊挂整齐,严禁用铁丝乱扯乱挂,否则罚当班电工5分;
9、电缆管线上的煤尘及时清扫或冲洗,否则每次罚款10分。
10、每班工作过程中,必须有条不紊,及时清理身边杂物,整理工具、备件,工作结束后,必须清理工作范围,查找未尽事宜,并及时收齐工具,放心下班。因结束工作未做好而给下一班留下隐患或工作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10-20分的罚款。
十五、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施工前,工区跟班人员、班长对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2、当班排查的隐患必须及时处理,隐患处理不彻底不得开工。当班处理不了的隐患要及时汇报工区值班领导。
3、当班处理不完的隐患,副区长、班长必须在现场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隐患原因、处理情况、采取的措施及注意的安全事项。
4、发现隐患副区长和班长应积极组织人员,定人定员定措施,由于隐患处理不及时、不到位而发生事故,将追究副区长和班长的责任。
5、处理隐患时,副区长、班长必须做好现场的安全监督、监护工作,隐患处理要彻底不留后患。
6、隐患排查包括:设备、顶板、安全措施、运输状况等。
7准。
8、出现较大的隐患,应及时向工区值班领导和调度室汇报。
十六、班组和岗位安全评估制度
安全评估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是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为扎实做好安全评估工作,确保矿
井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
1、当班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事故。
2、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矿要求标准。
3、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程度评估办法和奖惩制度。
1、以《煤矿安全规程》、工作面的《作业规程》为准。
2、每月组织一次评估检查,检查人员主要为本工区验收员。
3、本工区及各班组要高度重视安全程度评估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指示精神,积极开展现场安全评估活动,不断夯实矿井安全生产的基础。
4、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充分保证安全必需的各种投入。不断加大考核奖惩力度,严格检查验收,严格奖惩兑现。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职工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职工安全质量意识和技术技能。
十七、班组民主管理制度
1、每个班组相应的成立以班长为组长的班组民主管理领导小组。
2、实行班组和区队负责相结合,处理重大问题需经民主管理会议研究讨论做出决定。
3、倾听班组员工心声,了解职工疾苦,切实研究和解决职工提出的问题。
4、按时召开班组员工大会,参与每月奖金分配、工资升级以及班长的任命等重大问题。
5、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监督行政管理,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6、对不合理的处罚,有权向队行政负责人提出,并要求改正,确保职工利益不受损害。
十八、安全碰头会制度
为了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装工区每日安全碰头会制度。
一、每天上午在开完矿早调度会后由单位主管区长主持碰头会,单位副职、技术员参加。
二、会议内容
1、由参加矿调度早会人员对早会会议精神,工作安排等情况做传达,根据要求及时安排各项工作。
2、由值班人员汇报本单位前一天的任务完成情况,并对早班工作安排做汇报以方便跟班人员下井查看情况。
3、分析前天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解决办法。
4、研究分析上级部门和公司职能部门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各方面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按时解决。
5、研究决定对违纪人员的处罚和有关加奖情况。
6、研究并布置当日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明确重点,对重要部位、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监控,以确保安全生产。
7、及时分析员工的思想和行为状况,对不良现象,及时给予纠正。
三、会议必须对所需落实的工作和解决的问题,有议有决,明确到人。
四、做好会议记录,要求有时间、地点、主持人、与会人员、会议内容。
1、会议记录应齐全,会议记录不全的,发现 1 次给予区长50元罚款。
2、不得无故不召开碰头会,发现1次给予主管区长100元罚款。
3、不得无故不参加碰头会,无故不参加者给予100元罚款。
十九、自保、互保、联保责任制度
1、员工个人的安全全部由个人负责,对每一步操作工序、每一处工作环境、每一个操作动作都要谨小慎微,精细操作,确保个人的安全生产。凡出现人身事故的员工,不管责任大小,均由工区上按直接责任员工进行处理。
2、在同一地点进行同一工序作业的员工,相互间的操作直接影响周围员工的安全,因此,凡在同一地点一起作业的员工,必须相互监督,发现违章作业现象必须及时制止,制止不听的,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汇报。由于他人的违章操作所导致的安全事故,该地点所有员工负有相互保安不到位的责任,根据关联度大小,按处理直接责任人的50%~100%进行罚款。
3、相关联的工序之间同时、同地或分先后进行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发出明显的信号(喊话或打信号),许可后方可操作。所有员工在操作本职工序时,必须有防止对自己有安全威胁的其他工序进行时的安全防范措施。因一个工序的操作导致进行其他工序作业的员工的人身事故,相关联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序的所有员工负有联保不到位的责任,根据关联度大小,按处理直接责任人的30%~100%进行罚款。
4、签订师徒合同的员工,在合同规定期间,师傅对徒弟的安全负全责。对徒弟的违章操作,师傅制止时徒弟未听劝阻的,师傅不承担安全责任。
5、当班班长、班长必须随时监督、检查员工的操作行为,班长对当班员工的安全负第一责任,班长对当班员工的安全负主要责任。
二十、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处理水、火、瓦斯、煤尘和顶板事故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当井下有发生水、火、瓦斯、煤尘和顶板事故征兆或一旦发生水、火、瓦斯、煤尘和顶板事故时,当班班长必须立即打电话向调度室及工区值班人员汇报,汇报时简要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和事态情况,如果所带班组人员有能力进行处理事故,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办法对事故隐患或已发生的事故进行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如果事故无法处理,现场班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将所有可能受灾害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3、工区上接到事故电话后,必须立即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事故抢险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事故处理措施,对事故进行处理。
4、积极有效配合矿上和矿山救护队进行抢险工作。
5、严格执行矿下达的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二十一、专业例会制度
1、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专业例会分析对日常工作中设备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认真讨论如何在降低成本的前提下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2、对日常出现的设备事故及时进行分析、讨论事故原因预防措施及处理意见。
3、例会由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参加,集思广益对当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十二、薄弱人群排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更好地利用安全心理学、安全形势分析理论以及人体生物节律理论等搞好超前防范和转换,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薄弱人员排查转换制度。
一、安全薄弱人员的排查
1、班前会安全薄弱人员排查。通过望、闻、测、听等多种措施,跟班干部采取观察和逐一询问的方式,严格防止酒后、精神不振的职工上岗。同时,积极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对岗位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不清的职工,严禁上岗作业。
2、严格入井前安全确认制度,“手指口述”督查组成员认真督查,杜绝不符合入井条件人员入井。
3、严把入井安全关口,加大主井口入井检查力度,由把钩工持测酒仪认真检查,凡不符合入井条件人员严禁入井。
4、每月底各工区在总结本月安全工作的同时,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薄弱人员排查情况认真总结分析。对职工按“三违”情况、工作表现、身体状况、培训情况等分别排查出安全不放心人员、安全危险人员,制定管理措施,同时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意见。
5、矿安监处在分析安全事故、“三违”和罚款情况下,排查全矿安全不放心人员、安全危险人员。
二、安全薄弱人员的认定
1、酒后上岗者;
2、患有不宜从事本岗位病症者;
3、身体疲劳,萎靡不振者;
4、大喜大悲,精神失常者;
5、图省事、怕麻烦,懒惰成性者;
6、业务工作能力差,安全意识薄弱,经培训考核达不到规定要求者;
7、一月内连续出现三次及以上一般“三违”者;
8、严重“三违”人员;
9、现场有重大隐患未采取措施,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管理人员。以上1~4为“安全不放心人员”,5~9为“安全危险人员”。
三、安全薄弱人员的转换
1、对“安全不放心人员”,由区队制定具体帮教措施,停班学习,进行重点帮教转换(患有不宜从事本岗位病症者,经有关专家鉴定属实后,可调离其岗位),转换合格写出保证书后,方准下井工作。
2、对“安全危险人员”,在区队帮教基础上,实行一般“三违”、严重“三违”过“五关”帮教转换制度。同时,安监员、班长、群监员等在工作中进行重点督查帮教。
3、安全薄弱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不合格者继续培训,直至合格。
4、各区队安全薄弱人员的排查、转换等工作由区长具体负责。
5、转换工作要点:明事理,增强其按章作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传技术,提高其安全工作的真本领和防范力;送温暖,体现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和感染力。
四、安全薄弱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1、上岗后的安全薄弱人员,工区要安排帮教人进行监督,帮教人员必须认真履行义务。
2、各工区要建立安全薄弱人员排查、转换档案,安监处重点对安全薄弱人员进行督查。
3、各单位都要对本单位安全薄弱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
4、安全薄弱人员上岗后,当月如再出现违章或导致事故的,严格按规定加倍处罚,同时追究帮教人员以及工区区长的责任,连带处罚50%。
5、对现场有重大隐患未采取措施,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管理人员从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相应责任。
二十三、“师傅带徒弟”教学管理制度
一、总则
煤矿是靠技术进行生产的,没有过硬的技术,企业难于立足于市场,不搞好新老工人之间技术上的传帮带,企业的生产技术就难于传承,企业也就难于生存和发展。没有企业的红火发展,工人就没有利益可言。因此,全厂上下都要重视“师傅带教徒弟”工作。但是,目前这一工作还存在着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少数师傅不愿意带教徒弟,或者是不够真心实意的带教徒弟,二是少数学徒新工人不诚心的拜师,不积极地向老师傅学习。为了解决好这一问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责任法则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的每一位师傅,都有带教学徒的责任和义务,其工资中本身都含有带教学徒的酬金部分,因此,带教学徒是其不可推卸的责任和神圣的任务,拒绝企业安排的带教学徒任务者或不认真履行带教学徒的责任的,不仅工资中的“带徒费”不再计发,而且企业有权按规定给于处罚。
三、结对安排
总经办会同生产部负责师傅与学徒的教学组织工作,有权给师傅下达任务,师徒也可以自愿结合成教学对子,报告总经办备案;一个
师傅可以带教一名至多名学徒,具体带多少,由生产部统筹安排。每位师傅必须自觉遵照公司有关规定,无条件的接受带教学徒的工作和任务。
四、规范程序
为了规范和严肃“师傅带教徒弟”工作,师徒关系确定后,一要在所在区、队公布,接受监督,二要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要求,签定“师傅带教徒弟”协议(附后),双方必须按照协议条款执行,不严格执行协议者,不仅承担经济责任,还可能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五、师傅和学徒的资格、责任和要求
(一)师傅的基本条件
1、技术过硬,在本车间、本机组技术操作上比较精通;
2、思想作风过硬,为人和气,肯于助人为乐,敢于严格要求,善于传帮带;
3、普通话基本过关,表达能力较好,检查监督及时。
(二)师傅的主要职责
1、首要是传受技能,从基本知识、技能抓起,言传身教;
2、帮思想,带作风,把优良作风、职业道德、安全生产经验传给徒弟;
3、严谨的教学作风,对学徒要严格要求,严格训练;
4、要胸怀宽广,真心待徒,切实把自己的一技之长传授给徒弟。(三)徒弟的基本要求
1、原则上新员工均视为学徒工;
2、徒弟必须有学艺的愿望,有相应的文化基础,肯学上进;
3、尊重师傅,谦虚好学,勤学好问,服从师傅教导;
4、勤奋刻苦,认真实践,不怕苦、累、脏;
5、能主动帮师傅分忧解难,帮师傅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务;
6、善于察观,多动脑筋,及时捕捉和琢磨透技术的关键门道,把师傅的绝活绝技学到手;
7、通过学习,达到技术进步快,思想有提高,作风转变好,安全无事故。
六、运作、考核、奖惩
1、为了保证教学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区、队领导会经常性的对学教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可以分月、季度、半年等,考核成绩张榜公布,并注名师傅和学徒名单。
2、学徒期一般为月,经过考核不合格者,该学徒一般辞退;有进一步培养价值的,需要延长学徒期的,师傅提议,报经车间领导同意和总经办批准即可。
3、学徒成绩在同类型学徒考核中名列前3名,给师傅和学徒各奖励50-100元;考核成绩在倒数后2名的,扣罚师傅30元,处罚学徒20元;
4、对连续三次所带的徒弟考核在前两名的师傅,奖励师傅200元,并作为加工资的依据记功在档。
师傅带徒弟协议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本公司《“师傅带徒弟”教学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生产实际和本人需要,同志愿
拜同志为师,自签定本协议书之日起,俩人确定为师徒关系。为了确保教学落实到实处,保证教与学的质量,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师傅的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和本企业师傅带教徒弟的规定,把带教好徒弟视为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2、尽自己的所能传受给徒弟技术和技能,努力使徒弟早日满师;
3、手把手,言传身教,从基本的技术要领和知识教起,不马虎;
4、对徒弟既帮思想又带作风,把优良作风、职业道德、安全生产经验传给徒弟;
5、保证严谨地教学,对学徒严格要求,严格训练,达到严师出高徒;
6、做到胸怀宽广,真心待徒,切实把自己的一技之长传授给徒弟;
7、热心待徒,对徒弟提出的疑难问题,耐心解答,有问必答;
8、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徒弟的思想、技术等情况,并注意搞好汇报工作;
9、在徒弟技术进步考核上愿意负连带责任,与徒弟一起奖罚。
二、徒弟的责任义务
1、尊重师傅,心甘情愿地跟师傅学习;
2、尊重师傅,谦虚好学,勤学好问,服从师傅教导;
3、勤奋刻苦,认真实践,不怕苦、累、脏,听从师傅安排;
4、能主动帮师傅分忧解难,帮师傅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务;
5、善于察观,多动脑筋,认真回答师傅的问题,定期或经常向师傅汇报;
6、力争通过学习,达到技术进步快,思想有提高,作风转变好,安全无事故。
7、长期尊敬师傅,即使满师后,也愿意按公司的规定,履行徒弟的义务。
三、本协议期限为三个月;经双方协商并经公司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协议期限;
四、违背本协议者,将按照本公司《“师傅带徒弟”教学管理办法》(试行)处罚,守约方还可以追究违约方的其他责任。
五、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师傅和徒弟各一份,一份留企业存档备考。签约人:
师傅(签名):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徒弟(签名):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证部门(区队):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十四、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一、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为搞好机电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加强设备运行的科学性,实现合理化管理,特制定如下定期检修制度:
(一)设备定期检修包括:日检、周检、月检和大修,在日常维护的基础上,根据设备定期检修规定,在设备安装地点检查、检测个别易损件,调整组合件,清洗油污,更换油脂,添加润滑油等。
(二)维修人员必须了解各个设备日检、周检、月检的项目,以及零部件的检修周期等;设备需要大修时,班组要提前申报检修计划,根据检修计划做好设备检修的准备工作,包括检修工具和材料,检修包括以下方面:
1、电气设备的日常检修与维护
电气设备分布面广,每台设备的运转都离不开它,因此,电气的日常检修与维护显得更为重要。
(1)固定电缆的吊挂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活动电缆有无破损,绝缘阻值是否符合要求;
(3)每台设备都要符合完好标准;
(4)电缆及设备要定期除尘;
(5)移动变电站要每日做漏电试验;
(6)煤电钻综合保护要每班做漏电试验;
(7)检查每台电机的温度是否过高,风扇是否可靠,阻值有无变化;
(8)检查设备的接地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9)检查每台开关的保护是否灵敏、动作是否可靠;
(10)检查保险是否符合标准;
(11)检修完毕要做到试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每日应做检修记录,以便对比。
2、乳化液泵的日常检修与维护
(1)检查各连接运动部件、紧固件是否松动,各连接头是否渗、漏液;
(2)每班开泵前检查滑块与柱塞连接处的锁紧螺套是否松动,如有松动及时调整;
(3)要求用扳手经常进行检查吸液阀压紧螺堵是否松动,并用力拧紧至拧不动为止,此项检查每天不得少于1次;
(4)检查排液阀的性能平时应观察阀组动作的节奏声和压力表的跳动情况,如发现不正常及时处理;
(5)检查各部位的密封是否可靠,主要是滑块油封和柱塞密封;
(6)检查曲轴箱的油位和润滑油池的油量,必要时加以补充;
(7)每月检查一次蓄能器内氮气压力,充分发挥蓄能器的作用。
二、设备包机管理制度
(一)所有设备必须包机到人,包机人必须熟悉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原理、一般维护方法以及使用地点,线路来源、趋向、用途等,包机人对所包机设备负有日常管理责任和使用维护责任。
(二)包机人对所包机设备必须做到天天检查、维护、并做好各
种记录。如果本人休息,应提前2天与班长取得联系,做好事后的安排工作。
(三)定期做好设备的防爆和完好工作,确保包机设备完好、正常的工作。坚决杜绝电气设备失爆,如出现失爆,按矿规定和工区管理制度考核,并在工区班前会做书面检查。
(四)包机设备必须做到帐、卡、物齐全,对口准确,现场设备必须挂完好牌和包机牌。
(五)包机牌填写要认真,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内容填写齐全(填写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功率或容量、整定值、设备使用地点、包机人)。如有更改,应将包机牌内容全部换掉,并通知包机人。
(六)包机范围内的电缆、五小电器必须按保证悬挂、放置整齐,设施符合完好标准。
(七)包机人保持设备整洁,零部件齐全、紧固,转动部位灵活、可靠。
三、设备使用维护制度
(一)高压电缆、低压电缆的绝缘及电动机的绝缘每月进行一次测试,对高压联接器每月进行一次完好检查,包括接地极的埋设,并做好记录;
(二)高压负荷开关每月进行一次完好检查,并做好记录;
(三)移变低压馈电开关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低压馈电开关、磁力起动器各接线柱包括接线腔每周进行一次完好检查,并做好记录;
(四)各用电设备电机接线腔每月进行一次完好检查,各开关的保护每周进行一次试验,确保灵敏可靠并做好记录;
(五)电气设备出现一次失爆或不完好,责任由包机人承担并按矿有
关规定进行考核。
(六)主要开关设备必须有备用件,备用件存放在井下以备使用;井下电气设备,非专职操作人员或电器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或打开设备进行维修。
四、设备管理制度
(一)设备的领用必须由专人负责,其他人不得代替。
(二)所有设备(含坑代用品)必须有管理台帐,详细记录设备的领取人(验收人)、型号、数量、使用地点、完好状况、包机人等,交替频繁的设备还要记录在籍(期初)数目,移交数目,期末(剩余)数目等。
(三)领取设备设备时,领取人必须仔细验收设备的合格证、安全性能及完好状况,发现故障,不得领用,否则,后果自负,并做好区队级的设备领用/移交记录。
(四)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填写设备运转记录,检查维护时必须填写维修保养记录和润滑记录等,处理故障时必须填写故障处理记录,记录必须清晰、整洁,齐全、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五)设备升井后,设备管理员必须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及时移交矿动力部,并销帐,销帐时,必须由矿设备管理员签字认可。
(六)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或出现当班不能排除或确定的故障时,必须由班长制定专人填写设备故障传递单(一式两份),经班长签字后,交到工区值班人员处,待下一班汇总处理。下一班必须按照传递单所列明细将故障一一查清排除,并将单据保存完整。
五、机电设备维修检查制度
(一)机电设备必须按容量配电安装。
(二)机电设备实行分工包机负责,保证电气设备完好,杜绝设备失爆。
(三)设备要勤检修,勤维护严禁设备超负荷或带病作业。
(四)工作面用电设备的三大保护装置要齐全,严禁甩掉保护不用。
(五)当班电工要坚守岗位,做到随时处理生产中设备的故障问题。
(六)工作面供电要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七)煤电钻不用时,综保必须断电,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
(八)检修和搬迁设备时,制度。检修或处理电气设备故障时,必须将上一级开关断电,并闭锁,悬挂停电牌,保证检修或处理故障的电气设备不带电。
(九)非井下专职电工严禁打开工作面各类电气设备、开关。
(十)每循环必须有专职电工值班。
(十一)各类开关不用时,必须将开关手把打到零位。
六、备品配件管理制度
1、配件管理人员要熟悉各种配件规格型号用途。
2、掌握一般配件的保养和维护,各类配件码放整齐,并做好记录。
3、严格执行以旧换新,旧件回收及时入库进行维修,对于不在使用的配件及时交到矿仓库。
4、安装(回撤)现场做到更换的配件及时升井,井下配件要码放整齐并挂号标志牌。
5、对于井下用量大或急需用的材料,易损件要准备充足。
七、油脂管理制度
(一)所有油类必须上牌,加油使用单一的加油设备,不准混合使用,空置油桶必须上井,
(二)油脂库必须整洁,严禁有洒油出现,若洒油必须清理干净、油桶加油干净必须摆放整齐。
第二部分劳动考核管理制度
二十五、绩效工资考核标准
一、工资考核标准
区长、书记享受全区人均的1.8倍
技术员、副区长享受全区人均的1.6倍
材料员、会计享受全区人均的0.8倍
班长享受全班人均的1.3倍
安装工组组长享受全班人均的1.2倍
安装工享受全班人均的1.1倍
运输工组组长享受全班人均的1.1倍
运输工、信号把钩工享受全班人均的1倍
电工享受全班人均的1.1倍
排水人员享受全班人均的1倍
二、下井费及其它费用支付标准
1、员工每下井一个,支付下井费30元。
2、员工每下夜班一个,支付夜班费12元。
3、员工每上一个班,支付赴外补助20元。
4、员工每上一个班,支付交通费4元。
5、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节日加班费。
三、工资和奖金分配制度
本着我矿“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为提高工人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意识,让职工深切地认识到安全标准化、效益是收入之源的分配观念,特推行岗位动态管理,形成内部竞争机制。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使整个工区的效益工资每月随着工作完成情况上下浮动,从而构建成我工区内部持续性竞争的管理体系和分配激励机制。根据我工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法:
1、考核范围
工区副区长以下人员,除材料员外。
2、绩效考核办法:
(1)考核办法:
参与考核人员班组工分内部分配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与劳动纪律、工作量三部分评分。班长可根据每位员工现场表现适当进行调整奖罚幅度,实行班班考核。区队安排一名专职验收员每天对安装(回撤)任务进行详细检查验收,跟班区长现场监督,实现一体化考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照考核标准,每天将员工当班实际分工计算核准后公示上墙。(具体奖罚以工区各项考核标准为依据)(2)工资分配方法:
①工资和奖金必须由工区各班班长、会计、副区长、技术员、书记、区长参与商讨下进行分配。
②工资组成:由矿下达到工区扣除各项罚款、下井费、夜班费、赴外费及管理人员的工资后的工资总额。
③工资计算方法:
月度个人效益工资=个人当月所得工分值×分值
当班个人分数=(当班实际总分)÷当班总人数×个人应得系数月度分数=扣除各项罚款、下井费、夜班费、赴外费及管理人员的工资后的工资总额÷工区总分数
月度工区人均工资=扣除各项罚款、下井费、夜班费、赴外费及管理人员的工资后的工资总额÷工区出勤总人数
第20篇 煤矿主扇风机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煤矿风井广场主扇抽风机担负着井下主通风任务,安全地位特别重要,为确保主扇风机安全运行,保证井下工作人员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一、风机特征
1、风机规格:bdk40-6-№19煤矿用防爆对旋轴流式通风机。
2、风量范围:31-101m3/s
3、风压范围:200-2757pa
4、风扇直径:2480mm
6、轮毂直径:1750mm
7、叶根安装角:25°/20°,30°/25°,35°/30°;
8、配套电机:ybfe315l1-6 ,功率:2×110kw,额定电压:380v ,转速:n=980r/min。
二、风机供电系统
××矿风井主扇风机为bdk40-6-№19型煤矿用防爆对旋轴流式通风机,共2台,1#风机电源来自变电所一回路104#高爆开关,经1#变压器将10kv高压降为0.4kv低压,到主扇风机操作室1#电源柜控制,风机电机分别由1-1#、1-2#控制柜控制,2#风机电源来自201#高爆开关,经5#变压器将10kv高压降为0.4kv低压,到主扇风机操作室2#电源控制柜,风机电机分别由2-1#、2-2#控制柜控制。在正常情况下,一回路带1#风机运行,二回路带2#风机备用。
三、主扇风机安全操作规规程
(一)操作前的准备
1、通风机的开动,必须取得主管上级的准许开启命令。
2、通风机起动前应进行下列各项检查:
(1)轴承润滑油油量合适,油质符合要求;
(2)各连接螺栓、螺钉、管路是否拧紧及防护外罩齐全完好;
(3)继电器整定合格,各保险装置灵活可靠;
(4)电气设备接地良好;
(5)各监测仪表连线是否紧固、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6)各启动开关手把都处于断开位置;
(7)电源电压符合电动机起动要求;
(8)检查叶片角度是否在规定位置;
(9)蝶阀完好,风道内无杂物;
(10)确认风机的转动方向无误;
(11) 测电机定子、转子绕阻绝缘电阻符合有关要求。
(二)正常操作
1、主通风机在正常情况下按以下操作顺序进行:
(1)启动:接到启动主通风机命令→检查各风门是否处于正确完好状态→按启动操作程序启动风机→完成风机启动后→报告矿调度室或有关部门。
启动操作:(1)检查控制柜上的所有开关,处于停止位置。(2)合电源柜刀闸开关,再合真空开关。(3)打开风机蝶阀。(4)按下控制柜上启动按钮,风机启动。
(2)停机:接到停机命令→按下控制柜上停止按钮→风机停止后,关闭蝶阀→报告调度室或有关部门。
停机操作:(1) 按下控制柜上停止按钮。(2) 关闭风机蝶阀。(3)断开电源柜真空开关。(4)拉开电源柜隔离刀闸。(5)如需启动另一台风机,则按上述正常操作要求进行。(4)不启动另一台风机时,应打开井口防爆盖、防爆门或有关风门,以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2、主通风机应进行班中巡回检查:
(1)巡回检查的时间为每小时一次。
(2)巡回检查主要内容为:
①各转动部位应无异响和异常震动;
②电机轴承温度不得超限;
③电动机温控负荷规定要求;
④仪表指示正常;
⑤电机电流不超过额定值,严禁超负荷运行;
⑥电压应符合电机正常运行要求,否则应报告矿主管技术人员,确定是否继续运行。
(3)随时注意检查负压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矿调度部门汇报。
(4)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经过,必须及时填写运行记录。
(5)检查风道是否有积水,如有应及时排除。
(三)特殊操作
1、主要通风机倒换风机操作:
(1)与上级变电所联系,确认两路进线电源均为正常供电。
(2)检查确认两路进线开关均处于正常闭合状态。
(3)检查待启动的风机蝶阀位置是否正常。
(4)停止运行风机,并使运行风机蝶阀处于正常位置。
(5)启动备用风机,并使其蝶阀处于正常运行位置。
(6)上述操作必须在10min内完成。
2、主要通风机紧急停机的操作:
(1)直接断电停机(高压先停断路器)。
(2)立即报告调度室和主管部门。
(3)根据主管部门技术负责人的指令关闭和开启有关蝶阀。
(4)电源失压自动停机时,先停掉断路器,并立即报告调度室和主管部门,待排除故障或恢复正常供电后,再进行开机。
3、主要通风机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允许先停机后汇报。
(1)各主要传动部位有严重异响或非正常震动。
(2)电动机单相运转或冒烟冒火。
(3)突然停电或电源故障停电造成停机,先拉下机房电源开关后汇报。
(4)其他紧急事故或故障。
4、主要通风机的反风操作:
反风应在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直接指挥下进行。
a、运转风机本身反风:
(1)停止当前通风机运转;
(2)将防爆盖固定牢固,各蝶阀保持原状不变;
(3)拉下控制柜内换相刀闸。
(4)起动风机反转,风机反风运行。
(四)操作注意事项:
1、不得随意调整、变更各种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应用绝缘工具,并按规定的操作顺序进行。
3、协助维修工检查维修设备工作,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4、地面风道观察门要锁牢固。
5、除故障紧急停机外,严禁无计划停机。
6、通风机房及附近20m范围内严禁烟火,不得有明火。
7、及时如实填写各种记录,不得丢失。
8、工具、备件等要摆放整齐,搞好设备及室内外卫生。
9、严格按照上级命令进行通风机的启动、停机和反风操作。
10、认真填写当班风机运行记录和工作日志,并将存在的问题向接班司机认真交待清楚,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11、当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停机时,备用风机必须在10min内开动,并投入正常运转。
12、当矿井需要反风时,必须在10min内完成反风操作。
四、主扇风机值班司机岗位责任制度
1、每班安排一名主扇风机值班司机,值班司机必须经过正规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熟悉通风机一般构造、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各部性能、供电系统和控制回路,以及地面风道系统和各风门的用途,以及矿井通风负压情况,能独立操作。
3、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双方要互通信息。
4、严格执行风机开、停程序,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开、停风机。
5、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
6、值班司机每隔一小时巡检一次,检查电压、电流、机械各部的震动情况,认真填写运转日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7、配合有关人员定期、定时向风机加注润滑油,及时反映运转情况,认真填写运转日志、检查和事故记录,如果发现有异常变化,必须报告矿调度及有关主管负责人。
8、除特别情况外,司机无权随便停机、换机等。
9、经常保持设备、机房内清洁卫生。
10、值班电工必须熟悉主扇风机供电系统,根据需要配合主扇风机值班司机操作。
五、主扇风机司机交接班制度
1、接班司机应按时到岗,在现场交接班,司机末办完交接手续,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交班司机发现接班司机饮酒过度、精神失常等情况,影响正常工作时,应拒绝交班,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3、交班人将本班运转情况包括故障、事故发生经过和处理情况及主管人员的指示等向接班人详细介绍,并将工具、配件、材料等向接班人一一点清。
4、双方按日常维护内容共同检查一次,将结果记录在交接本上,接班人认为有不能接班情况时,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
5、司机接班后,司机应做到“四勤”即“勤看、勤听、勤摸、勤检查”,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更不能在工作岗位上睡觉。
6、对需进入风机房工作、参观人员,均应登记并注意其安全保护。
7、司机应参加对风机的检查,并对检修的风机进行验收。
六、主扇风设备机检修管理
(一)机电队每天安装电钳工对主扇风机系统进行日常检查,详细填写检查记录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机电科每周组织一次人员对主扇风机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项目部每月组织人员对主扇风机进行一次停风检查,检查查将主扇切换到备用风机运行。
(二)风机运行的日常检查的项目
1、检查油位计的油位高度,必要时补充油箱的油量或放掉多余润滑油。
2、检查压力平衡管,保持其与壳体内腔畅通。
3、检查轴承温度;轴承温度小于80℃为正常值,轴承温度超过95℃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温度上升原因。
4、检查风机运转的平稳性,当出现较大振动或异常声音时,应停机检查原因。
(三)风机使用中的定期检查项目
1、新风机运行达100小时后,应更换新润滑油。
2、风机每次运行达4000小时后,应做如下检查维护工作:
⑴清洗、更换轴承润滑油。
⑵检查叶片有无磨损,必要时清理叶片与机壳间的间隙。如发现叶片损伤或有裂纹,应更换新叶片。更换叶片后应进行动平�校验。
⑶检查叶片调节机构的灵活性。
⑷检查各处螺栓,螺栓连接有无松动。
(四)风机运行16000小时后的检查项目
1、检查叶片有无损伤,必要时更换新叶片,并做动平衡校验。
2、检查轴承箱内轴承有无磨损,轴承箱分解后,必须更换新的骨架油封和o形密封圈。
3、清洗叶片调节机构,给各润滑位置涂润滑剂。
4、更换新润滑油。
5、检查全部螺栓连接是否紧固。
6、检查电动蝶阀,传动机构是否灵活,可靠,开关是否到位,加注润滑油。
七、主扇风机运行保养制度
(一)日检内容
1、主扇值班司机对运行中的风机进行按时( 每隔一小时巡检一次,并做记录)的巡视检查,并对巡视检查的内容认真做好记录,其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⑴风机每一级电动机的运行电流、电压。
⑵风机轴承、风机电机定子的温度。
⑶风机的工作负压。
⑷风机运行的外部检查,有无异常声音、振动、温升。
2、主扇值班司机在交接班时必须认真地对设备进行一次巡视检查,除检查1中的内容外,还必须检查以下内容:
⑴风机蝶阀的开闭状况。
⑵备用风机的完好情况。备用电源的备用情况。
(二)周检内容
要求维护电钳工每周要对机房内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其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检查日检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检查备用风机的备用情况,电工并对备用风机进行一次空投试验,以确定备用风机的完好情况。
3、检查风机的机身紧固螺栓的紧固情况,发现有松动现象,立即进行处理。
(三)保养内容:
1、日常的保养内容就是日检和周检时发现的能进行处理的内容。
2、按风机的《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规定的内容进行维护保养:
⑴定期对运行中的风机轴承进行加油,加油牌号是:二硫化钼锂基润滑脂;加油周期为:每周2 次;加油数量为:每次每一轴承80g 左右。
⑵运行6 个月的风机要在停机后全面检查风机各部件是否符合要求,主要有:
①电动机的前后轴承,发现问题要及时的按型号进行更换,并更换润滑脂。
②检查风机叶轮部分各零部件是连接是否松动,叶片的安装角度是否与原先设定的相同,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③及时清理风道中的堆积物和电机外壳表面堆积的灰尘。
④电动机、电控设备的绝缘情况。
⑤监控系统(电流、电压、功率、温度等)的校验和整定。
⑥认真检查防爆门,发现问题要进行及时的维修处理。
⑶换机前要对备用风机的控制系统、风机蝶阀、电机绝缘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以上所有检查、维护、检修内容都必须认真的填写好记录。
八、通风机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风机房为重点防火单位,消防工作尤为重要,必须做好安全“四防”工作,做到制度健全,组织健全,设备齐全实现安全生产。
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机房内严禁吸烟;
3、机房各过道口、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堆放杂物或堵塞过道口、出入口。
4、各岗位工必须爱护消防器材,熟知消防器材存放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灭火方法,消防器材要齐全可靠,数量充足,妥善存放,认真保管保养,无消防险情时不准任意动用,违者按消防条例处罚。
5、各岗位工必须认真执行设备巡检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6、各维修工必须经常检查风机房内设备的操作机构、仪表、线路等是不是完好,灵敏可靠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九、主扇风机房管理制度
1、通风机房内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主扇风机的各种规章制度确保正常的供电安全。
2、机房门口要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标牌。
3、对外来参观者,必须与机电系统相关人员取得联系,由专人接待,引导参观并填写要害场所来客登记。
4、严禁在通风机房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严禁酒后人员入内。
6、机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光线要充足,使用的备件、材料、工具要存放整齐,禁止机房内放其他物品。
7、 参观过程中,接待引导人员向参观者交代各种注意事项,提示严禁接触各种带电设备。
8、参观过程中,值班人员要积极主动的予以配合,保证人员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十、干部查岗监督管理制度
1、项目部领导必须经常对主扇风机进行检查查岗,时刻监督风机运行规程执行情况,了解风机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2、通风队长每天上岗检查不少于一次,检查值班司机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风机运行情况。
3、机电队长每天上岗检查不少于一次,主要检查风机的运转情况和检修保养制度落实情况。
4、机电科、安监科每周上岗检查不少于三次,主要检查风机运转情况、设备检修保养情况及消防卫生情况。
5、机电经理、安全经理每周上岗检查不少于两次,主要检查风机安全运转情况及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6、项目总工、生产经理、项目经理每周上岗检查不少于一次,主要检查风机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风机运转情况、工作人员的精神面貌等。
7、各级领导对上岗查岗发现的问题要填写检查记录,并责令有个人员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要给予相关人员一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