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某项目办公车管理制度
县项目办公车管理制度
1、本单位小车主要提供本单位领导工作用车、适当安排工作人员用车的原则。
2、所有用车必须经主任同意,由办公室统一调度,无特殊情况,不得直接要求驾驶员出车。办公室人员需要用车应提前预告办公室,未经同意私自出车责任自负。
3、严格控制私事用车。干职工如特殊情况需要用车,报经主任批准,方可用车。
4、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经常检查车辆,确保安全行车。晚上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点,确保车辆安全。
5、车辆维修及配件购置应先向主任汇报,经批准后,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并由财务联络员随同驾驶员将车开至指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并签字验收后方可报销。
6、驾驶员不得将车交给其他人员驾驶,不得私自出车,若因上述原因出现车辆的损坏、被盗、发生交通事故等,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辞退处分,并追究其引起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驾驶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安排,凡未出车时必须在办公室待令,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外出,必须报领导和办公室主任批准,并保持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