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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一、采购合同的内容
公司采购合同的条款构成了采购合同的内容,应当在力求具体明确,便于执行,避免不必要纠纷的前提下,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l、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商品的品种应具体,避免使用综合品名;商品的规格应具体规定颜色、式样、尺码和牌号等;商品的数量多少应按国家统一的计量单位标出。必要时,可附上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明细表。
2、商品的质量和包装
合同中应规定商品所应符合的质量标准,注明是国家或部颁标准;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应由双方协商凭样订(交)货;对于副、次品应规定出一定的比例,并注明其标准;对实行保换、保修、保退办法的商品,应写明具体条款;对商品包装的办法,使用的包装材料,包装式样、规格、体积、重量、标志及包装物的处理等,均应有详细规定。
3、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
合同中对商品的价格要作具体的规定,规定作价的办法和变价处理等,以及规定对副品、次品的扣价办法;规定结算方式和结算程序,同时约定开票事宜。
4、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
交(提)货期限(日期)要按照有关规定,并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商品特点和交通运输条件等确定。同时,应明确商品的发送方式是送货、代运,还是自提。
5、商品验收办法
合同中要具体规定在数量上验收和在质量上验收商品的办法、期限和地点。
6、违约责任
签约一方不履行合同,必将影响另一方经济活动的进行,因此违约方应负物质责任,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供应者有以下三种情况时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1)不按合同规定的商品数量、品种、规格供应商品;
(2)不按合同中规定的商品质量标准交货;
(3)逾期发送商品。
7、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
合同中应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不可变更或解除合同,通过什么手续来变更或解除合同等。
此外,采购合同应视实际情况,增加若干具体的补充规定,使签订的合同更切实际,行之有效。
二、合同的审查批准
1、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2、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公司领导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4)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法律顾问把关,或请公证处公证。
三、采购合同的签订
1、签订采购合同的原则
(1)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或法人委托的代理人资格。
(2)合同必须合法。也就是必须遵照国家的法律、法令、方针和政策签订合同,其内容和手续应符合有关合同管理的具体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
(3)签订合同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充分协商的原则。
(4)签订合同必须坚持等价、有偿的原则。
(5)当事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委托别人代签,必须要有委托证明。
(6)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签订采购合同的程序
签订合同的程序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协议的过程。
四、公司采购合同的管理
1、加强对公司采购合同签订的管理
加强对采购合同签订的管理,一是要对签订合同的准备工作加强管理,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认真研究市场需要和货源情况,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库存情况和合同对方单位的情况,依据企业的购销任务收集各方面的信息,为签订合同、确定合同条款提供信息依据。另一方面是要对签订合同过程加强管理,在签订合同时,要按照有关的合同法规规定的要求,严格审查,使签订的合同合理合法。
2、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履行企业应当设置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建立合同登记、汇报检查制度,以统一保管合同、统一监督和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处理违约,提出索赔,解决纠纷,保证合同的履行。同时,可以加强与合同对方的联系,密切双方的协作,以利于合同的实现。
3、处理好合同纠纷
当企业的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企业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4、信守合同,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合同的履行情况好坏,不仅关系到企业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而且也关系到企业的声誉和形象。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2篇 采购合同管理制度一
为了提高公司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公司对优质资源的需求,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流程,加强与各部门间的配合,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购及其规定
1. 请购的定义
请购是指某人或者某部门根据生产需要确定一种或几种物料,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一份要求获得这些物料的单子的整个过程。
2. 请购单的要素
完整的请购单应包括以下要素:
⑴
⑵
⑶
⑷
⑸
⑹
⑺
⑻
⑼
⑽
⑾
⑿
⒀
⒁
⒂ 请购的部门; 请购物品所属项目; 请购的用途; 请购的物品名; 请购的物品数量; 请购的物品规格; 请购物品的样品、图纸或技术资料等; 请购的物品的要求时间; 请购如有特殊需要请备注; 请购单填写人; 请购部门主管; 请购单审核人; 采购副总审核; 财务审核人; 公司总经理。
3. 请购单及其提报规定
⑴ 请购单应按照要素填写完整、清晰,由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采购部门; ⑵ 固定资产申购按照附表一(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的格式进行填写提报;
⑶ 其他材料设备及工程项目申购按照附表二(物资采购申请表)的格式填写提报; ⑷ 日常零星采购按照公司印制的按照附表三(物资采购审批单)的格式填写提报;
⑸ 请购部门在提报请购单是应要求采购部签字接收人请购部门备份;
⑹ 涉及到请购数量过多时可以附件清单的形式进行提交,为提高效率该清单的单子文
档也需一并提交;
⑺ 遇公司生产、生活急需的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情况,可以电话或其他形式请示,
征得同意后提报采购部门,签字确认手续后补。
⑻ 如果是单一来源采购或指定采购厂家及品牌的产品,请购部门必须作出书面说明。 ⑼请购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公司领导签字后报采购部。
4. 公司物资请购单的提报部门
⑴ 公司经营生产的物资、劳务、固定资产、工程及其他项目由生产部门提报;
⑵ 公司生活及办公的物资、固定资产、服务或其他生活及办公项目由办公室提报; ⑶ 公司各部门专用的物资由各部门自行提报。
二. 请购单的接收及分发规定
1. 请购的接收要点
⑴ 采购部在接收请购单时应检查请购单的填写是否按照规定填写完整、清晰,检查请
购单是否经过公司领导审批;
⑵ 接收请购单时应遵循无计划不采购,名称规格等不完整清晰不采购,图纸及技术资
料不全不采购,库存已超储积压的物资不采购的原则;
⑶ 通知仓库管理人员核查请购物资是否有库存;
⑷ 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请购物资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
2. 请购单的分发规定
⑴ 对于请购单采购部应按照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进行分工处理;
⑵ 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⑶ 无法于请购部门需求日期办妥的应通知请购部门;
⑷ 重要的项目采购前应征求公司相关领导的建议。
3. 采购周期的规定
⑴ 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1万元以下的零星采购项目或预算在1万元以下可市区采购的
物资及产品的采购周期不应超过5天;
⑵ 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1万元以上的项目比价采购,采购周期不应超过15天; ⑶ 请购部门应按照以上规定的时间提前提报请购单采购部如未能按时完成采购任务
时应向领导说明原因;
⑷ 遇到紧急采购应汇报公司领导采取快速优先采购的策略。
三. 询价及其规定
1. 询价前应认真审阅请购单的品名、规格、数量、名称,了解图纸及其技术要求,遇到问题应及时的与请购部门沟通;
2. 属于相同类型或属性近似的产品应整理、归类集中打包采购;
3. 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4. 所有采购项目上必须向生产厂家或服务商直接询价,原则能不通过其代理或各种中介结构询价;
5. 对于请购部门需求的物资或设备如有成本较低的替代品可以推荐采购替代品;
6. 询价时对于相同规格和技术要求应对不同品牌进行询价;
7. 在询价时遇到特殊情况应书面报请公司领导批示。
四. 比价、议价
1. 对厂商的供应能力,交货时间及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确认;
2. 对于合格供应商的价格水平进行市场分析,是否其他厂商的价格最低,所报价格的综合
条件更加突出;
3. 收到供应单位第一次报价后应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设定议价目标或理想中标价格。
4. 重要项目应通过一定的方法对于目标单位的实力,资质进行验证和审查,如通过进行实
地考察了解供应商的各方面的实力等;
5. 参考目标价格与拟合作单位进行价格及条件的进一步谈判。
五. 比价、议价结果汇总
1. 比价、议价汇总前应汇报公司相关领导,征得同意后方可汇总;
2. 比价、议价结果汇总应按照附表六(比价/招标汇总表)的格式完整列出报价、工期、付
款方式及其他价格条件、列出拟选用单位及选用理由,按照一定顺序逐一审核;
3. 如比价、议价结果未通过公司领导审核应进行修改或重新处理。
六. 合同的签订及其规定
1.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
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⑴ 合同正文应包含的要素
1) 合同名称、编号、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2) 采购物品/项目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及合同总额,清单、技术文件与
确认图纸是不可分割的部分;
3) 包装要求;
4) 合同总额应含税,特殊情况应注明;
5) 付款方式;
6) 工期;
7) 质量保证期;
8) 质量要求及规范;
9) 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办法;
10) 双方的公司信息;
11) 其他约定。
⑵ 合同签订及其规定
1) 如涉及到技术问题及公司机密的,注意保密责任;
2) 拟定合同条款时一定要将各种风险降低到最低;
3) 为防止合同工程量追加或追加无依据,打包采购时要求供货方提供分项报价清单;
4) 遇货物订购数量较大且价格较大或难清点的情况时务必请厂商派代表来场协助清
点;
5) 质保期一定要明确从什么时候开始并应尽量要求厂商延长产品保质期;
6) 详细约定发票的提供时间及要求;
7) 与初次合作的单位合作时,应少付预付款或不付预付款;
8) 违约责任一定要详细、具体;
9) 比价汇总表巡签完毕后方可进行合同的签订工作;
10) 合同签订应按照附表七(合同审查批准单)的格式对合同初稿进行巡签审查;
11) 合同巡签审查通过后应由公司领导签字,加盖公司合同章方可生效;
12) 签订的所有合同应及时报送财务部门。
七. 付款及合同执行
1. 付款规定
⑴ 按照进度付款的采购项目必须确保质检合格方可付款;
⑵ 按照贵公司规定和合同约定达到付款条件的合同在付款时应填写附表八(资金支
出审批单),该审批单巡签我那比后提交财务部付款;
⑶ 财务部门在接到付款审批单后应在3天内付款,以免影响合同的执行和供货周期,
遇特殊情况狂延期付款的应及时通知采购部并汇报公司领导。
2. 合同执行
⑴ 已签订合同由采购部项目负责人负责跟进,由采购部负责人进行监督,如出现问
题,采购部应及时提出建议或补救措施,并及时通知请购部门及公司领导;
⑵ 已签订的合同在执行期间,应及时掌握合作单位对于合同义务和责任的履行情况,
跟踪并督促其保质保量,按时履约;
⑶ 合同在履行期间应按照上方约定严格执行合同,遇未尽事宜应及时协商并签订补
充合同。
八. 报验与入库
1. 报验
⑴ 供应单位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采购部应及时的通知质检部门进行验收; ⑵ 对于不同类型的合同的标的物的验收标准参照公司质检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⑶ 达到质检和报验条件的合同标的物应在第一时间报请质检部门进行质检、验收; ⑷ 质检部门在接到采购部报验通知后应及时报验,并出具报验结果证明书,对于质
检不及时延误生产部门使用或不能入库的情况质检部门应负主要责任;
⑸ 用于公司生活和办公的物资不在公司质检部质检范围之内。
2. 入库
⑴ 公司所有的生产材料、设备及外协加工件入库前均应通过质检部门的检验或验收; ⑵ 合同标的物在运达公司后采购部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由请购部门及时安排卸货
与搬运;
⑶ 质检部门未及时验收的合同标的物,仓库在收到送货清单后应将其作为暂存物资
接受;
⑷ 质检部门已经验收的产品仓库应及时的入库,并及时出具入库清单;
⑸ 质检合格后的固定资产及服务按照公司财务规定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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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合同
对于贵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编号:-080703)询价采购项目,我方已认真阅读询价采购邀请函的全部内容,并对本次货物采购作出实质性响应,接受报价人须知的各项要求,承诺在报价有效期内具有约束力。
如有违约行为,将按规定接受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产品质量保证:参投产品均为厂家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
并随机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
严格按国家“三包”法进行保修、认真对待质量投诉。
2、价格承诺:保证供货价格须低于市场价,并承诺在有效期内出现投标价格高于市场价时及时通知。
3、工期:保证对投标产品在中标后日内完成供货,否则视同违约。
4、售后服务承诺:免费提供年免费保修期并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中标方须在接到用户维修请求后小时内响应,最迟小时内赶到现场。
一般性故障小时内修复。
软件免费升级年,免费负责对用户单位操作、维修人员的现场培训。
5、保证不违反《政府采购法》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阻挠、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的规定,侵犯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如果中标供应商由于品牌厂商或代理商的垄断而不能供货时,可向采购办或招标投标中心反映,情况属实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附:售后服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章):法人代表(签名):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兴国县疾控中心电子分析天平、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询价文件(-080703)文本
(二)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
说明:
1、投标人须另列出设备详细配臵、耗材价格、价格等,若有不含在报价内的选配件须注明。
2、品目一、二为一整体,不得分割,要求同时投标。
3、附件提供的招标技术参数中核心参数应满足,核心参数不满足的废标。
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某项参数是有唯一指向性的除外。
4、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投标人(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应于7月21上午前以书面形式传真至我中心,招标机构将在7月21日下午答复将公布在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电话:投标日期:
日期:22年4月16日
第4篇 a公司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某公司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公司对采购合同的管理,规范采购作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 制度,特制定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化工生产物料、设备、办公用品等的采购管理工作。
第3条 公司采购部在授权范围内负责采购合同的拟定、签订与履行等工作,财务部负责审核采购合同,并按合同进行付款。
第4条 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采购合同。
第5条 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经协商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传真、电报图表、电子邮件、报价书和会签表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6条 合同内容必须完整,条 款应当明确、具体,文字表达严谨,书写工整。
第2章 合同签订
第7条 公司总经理是采购合同的法定签订人,采购部经理在总经理的授权下代表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第8条 未经公司总经理授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采购合同。
第9条 采购部根据经审批通过的采购申请制定采购方案,经采购部经理审批通过后严格执行。
第10条 采购合同的签订流程如下。
1.采购员采集供应商信息
(1)采购员从使用部门的需求、价格、质量、服务、数量、供货周期、合作历史记录等角度考察供应商,并根据考察结果编写《供应商情况分析表》,详细登记供应商各个方面的信息。
(2)采购员提出对供应商的分析意见和采购建议,填写《供应商情况分析表》,将《供应商情况分析表》交给采购部经理。
2.确定备选供应商。采购部经理根据《供应商情况分析表》,初步筛选符合条 件的供应商,分析各供应商优劣,确定两家以上备选合作供应商,并分配采购份额给各供应商。
3.采购合同谈判。采购部经理与备选供应商进行谈判,共同拟订采购合同。需要时,可要求使用部门人员参与谈判,拟定合同草案。
4.合同评审。采购部协同使用部门负责人、质量管理部经理、财务部经理根据《供应商情况分析表》、备选合作供应商的采购合同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并确定各供应商的采购份额,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5.合同审批。总经理总和评审意见,若采购合同金额在总经理审批权限内,总经理批准执行;若采购合同金额超出总经理审批权限,总经理将采购合同上报董事会审批,同时递交评审意见。
6.合同签订。相关领导在授权范围内签订采购合同。
第3章 合同履行
第11条 合同盖章 生效后,合同双方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面地履行各自承担的权利与义务。
第12条 公司采购部和财务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账,每一合同设一台账,分别按采购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
第13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再转财务审核付款。
第4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2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必须依照合同的签订流程经采购部、财务部、法律顾问等相关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方可。
第13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复应采用书面形式符合公文收发的要求,并按规定经审核后加盖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挂号寄发或由对方签收,挂号或签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交由办公室保管。
第14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制度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15条 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第16条 在合同履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部应及时上报公司总经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2.由于对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的。
3.由于情况变更,致使公司无法按约定履行合同,或虽能履行但会致公司重大损失的
4.其他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
第17条 合同发生纠纷时,会同法律顾问与合同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进行仲裁或诉讼的,协助法律顾问办理有关事宜。
第五章 其他
第18条 采购部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如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合同流转单等,按合同编号整理,由法律顾问确认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第19条 公司定期对采购合同管理进行考核,合同签约率、合同文本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台账记录等将影响采购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
第20条 凡因未按公司规定处理合用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21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和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22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23条 本制度由采购部制定,解释权归采购部所有。
第24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