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iso9001-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管理
第一部分总则
一、承包商监督规定
对须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允许从事的专业,如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保养和定期试验,及某些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电梯的维修保养等可将项目外委给承包商作业。
(一)承包商监督规定
为规范对承包项目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承包商进场前,必须提供工程图、施工程序、工期计划各三套,经审查批准后方允许入场。
2、其相关专业的管理员应协调、监督承包商的工作。
3、承包商进场作业期间,必须遵守大楼的各项管理规定。
4、督促承包商严格按国家规范(如环保、劳保条例等)及合同要求施工。
5、承包商的用料,必须与合同条款规定的相一致。承包商用料的任何变更须事先经该工程主管人员签认,否则作违反合同处理。
6、承包商因故需变更施工图纸或施工工艺,必须提出书面报告,经该工程主管人员签认并报物管部经理核准后,方允许实施。
7、承包商的竣工报告、资料、图纸等,必须先交该工程主管管理员检查核对,双方填写技改工程验收报告书,经物管部经理、总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通知财务结算。
二、设施设备巡检规定
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消除故障隐患,设施设备组必须对所辖设备进行日常巡检。
1、巡视值班人员必须按本系统规定的时间和项目巡视检查管辖下的设备。
2、巡视值班人员外出巡检,必须随时与部门保持联系。
3、巡视值班人员每次巡检均须在相应的巡查记录上依顺序做好巡查情况和结果记录。
4、巡视值班人员应根据当班设备的具体运行情况,对“手动”运行的设备和有异常苗头、运行不稳定的设备加强巡检和监控。
5、发现设备仪表和电流表、电压表、压力表、电度表、水表等有缺陷,发现设备运行状态指示灯有损坏,发现安全保护元件有变化,均应即时通知维修人员调整或更换,保证设备的监控元件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6、发现有不正常的噪音、压力、振动、泄露等又不能迅速排除的,必须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扩大。
7、相关专业的管理员每周一次对巡查情况和结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追查原因,如属人为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设备管理规定
1、设备的维修保养分月度、季度、半年、年度,由相关专业的管理员按维修保养项目、内容、达标参数制订保养计划,交各班组实施。
2、各班组每次完成常规保养后,责任人和班组长填写保养记录并存档。
3、设备的维修分小修、中修、大修三种,由相关专业的管理员根据设备的性能等规划编制维修方案,交班组执行。
4、如检修保养中发现有可能导致严重故障的缺陷事项,必须立即填入维修保养记录表,上报设施设备组组长整改。
5、每次检修保养后必须填写相应的表格,设施设备组组长负责监督执行。
四、机房管理规定
物管部辖下的设备机房有:开闭所变配电房、电梯机房、冷水机房、水泵房、空调机房等;它们都是生产重地,为规范各机房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机房门口醒目位置悬挂机房名称,并张贴“机房重地,谢绝来访”或“生产重地,请勿进入”的告示牌。
2、凡易燃易爆的设备场站,高电压、高温等设备场所,在外围的入口或通道等显眼位置挂贴规范的警示牌。
3、各系统的设备必须在显眼位置张贴有统一规格的标识。
4、各系统按有利工作和安全原则在相应的设备管道阀门和电器开关上挂贴表明用途和状态的告示牌。
5、机房钥匙是专用钥匙,任何员工不得随意配制机房钥匙。
6、未经部门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和施工等)禁止进入机房;经批准进入机房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机房有关规定,服从机房工作人员的安排指导。
7、供电局突然到场检查或抽查相应的机房如开闭所、变配电房等,当值人员在查验证件核实身份后,应热情接待,主动配合,并应立即通知电气管理员或部门领导。
8、保持机房的安静、严肃、整洁,严禁在机房内聚会、聊天、嬉戏、喧哗等,不得有影响工作、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9、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的设备场站和电子类设备机房,严禁在机房内吸烟。未经书面批准并落实安全措施,不得在机房内进行动火类作业。
10、机房的内线和外线电话,均为值班专用电话,应时刻保持待机状态,严禁打私人电话或长时间占用电话。
11、各机房工作员工必须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各种表格,主要设备的参数记录必须齐全,工作记录应清晰明了。
五、设备机房防火规定
1、不得在机房内吸烟。
2、维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物品要事先清除火源,工作中要防止易燃物外泄。机房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3、需要动火作业时,由相关专业的管理员填写机房动火作业申请表,物管部经理签名同意后方能施工。施工前应清除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准备好灭火器;施工后认真检查,确认无火种后方能离开。
4、部门管理人员在当值期间,应注意检查机房内的灭火自救措施,并教导员工掌握各种灭火器械的性能及处理各种消防信号的正确方法。
5、当值人员应巡查、记录责任管辖区域内消防报警探测器和消防设备的情况,及时报告、处理火警信号。
6、机房内的楼梯、走道、出人口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物件。
7、机房内的火灾探测器、喷淋头、防火门、防排烟设备、灭火器、疏散标志和指示灯等设施,必须保持完整好用。
8、发生电气火灾时,当值员工施救时应坚持“先断电,后灭火”原则;如油路发生火灾,应立即关闭油闸并用沙袋堵截油路,防止扩散,并用二氧化碳及其他干式灭火器扑救。
9、火灾时设备操作应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
程操作,并做好防火措施。
10、遇火灾时,要及时上报消防中心,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灭火后,要详细记录火灾成因及灭火情况,书面上报公司领导。
六、机房卫生管理规定
为做好机房内外和设备的清洁工作,保证设备的最佳运行环境,特制定本卫生制度。
1、机房内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2、各班员工必须按时清洁机房地面,做到无明显污渍,无杂物、无粉尘。
3、机房内各设备必须按时擦拭,使设备表面光洁无尘。
4、机房值班员工必须按时清洁机房通风系统滤尘网。
5、机房内电气控制箱及电器开关表面必须按时清洁除尘。
6、维修人员负责制定本机房清洁卫生时间表,并对机房卫生负责。
第2篇 劳动保护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公司尘、毒、噪声等环境治理设施,防暑降温设施属于劳动保护设施。
二、公司对产生粉尘、有毒有害物质和气体以及噪声超过85分贝的场所和岗位进行治理,对高温工作场所和岗位配置排风扇等防暑降温设施。
三、劳动保护设施的使用部门(车间)是使用管理的责任单位,该单位主要领导是使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
四、劳动保护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由使用单位、设备部负责,生产部督促。
五、劳动保护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建立运行管理原始记录。
六、使用单位、设备部、生产部均应作好劳动保护设施登记,加强管理。
七、劳动保护设施的性能无法达到要求时,经使用单位申请,设备部、生产部鉴定报废,从新配置。
第3篇 驾驶员车辆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盒班组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驾驶员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对车辆运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六、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第4篇 尾矿库浓缩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编制季度作业计划和运行图表,统筹安排和实施尾矿输送、筑坝、排放的管理工作。
二、人员
1、尾矿输送、筑坝、排放人员属于尾矿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尾矿输送、筑坝、排放人员应熟悉输送、排放操作规程及技术要领并能处理现场出现的问题。
三、输送
1、班前应对输送泵检查,设备运转正常、管路无泄漏方可开机作业。
2、班中应检查输送管路的线路是否有损坏,是否存在堵、漏、跑、冒等现象,如有应即处理,处理不了应即向班长汇报,找修理工立即维修。
四、筑坝
1、筑坝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作业计划实施。
2、每期子坝堆筑前进行坝肩、岸坡检查,将树木、树根、草皮、废石、坟墓及其他有害构筑物全部清除。若遇有泉眼、水井、地道或洞穴等,应作妥善处理。清除杂物不得就地堆积,应运到库外。
3、岸坡清理应作隐蔽工程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冲填筑坝。
4、每期子坝堆筑完毕应进行质量检查,填写检查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验收签字后存档备查。
5、尾矿坝滩顶高程应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要求。
6、尾矿坝堆积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
7、坝外坡面维护工作须按设计要求进行。
8、坝体出现冲沟、裂缝、塌坑和滑坡等现象时应及时妥善处理,情况严重时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五、排放
1、放矿时应有专人管理,不得离岗。
2、坝前均匀放矿,维持坝体均匀上升,不得任意在库后或一侧岸坡放矿。
3、矿浆排放不得冲刷初期坝和子坝,严禁矿浆沿子坝内坡趾流动冲刷坝体。
4、为保护初期坝上游坡及反滤层免受尾矿浆冲刷,应采用多管小流量的放矿方式,以利尽快形成滩面,并采用导流槽或软管将矿浆引至远离坝顶处排放。
5、放矿口的间距、位置、同时开放的数量、放矿时间应按设计要求和作业计划进行操作。
6、坝体较长时应采用分段交替作业,使坝体均匀上升,应避免滩面出现侧坡、扇形坡或细粒尾矿大量集中沉积于某端或某侧。
7、坝顶及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沉积滩长度及滩顶最低高程必须满足防洪设计要求。
8、冰冻期、事故期或由某种原因确需长期集中放矿时,不得出现影响后续堆积坝体稳定的不利因素。
六、记录
每期子坝堆筑完毕应进行质量检查,填写检查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验收签字后存档备查
记录应注明:
1、子坝长度、剖面尺寸,轴线位置及边坡坡比。
2、新筑子坝的坝顶及内坡趾滩面高程、库内水位。
3、尾矿筑坝质量。
第5篇 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准用证管理制度
一、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的费用,包括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二、 经济承包合同中应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实行工程总承包,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承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分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批准后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三、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应专款专用,并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各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四、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五、 施工现场所需防护用具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做到票证齐全、有效,杜绝假冒伪劣防护用具进入施工现场。
六、 以不低于工程造价百分之二的比例控制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实行工程量计价清单的工程,按“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总价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有计划的增加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使其达到标准化水平。
七、 不具备“三证一票”的安全防护用品严禁在公司施工现场使用,据假货于场外。
八、 到集团指定的防护用品专供商店购买安全防护用品,购货后由施工负责人组织安全、材料等人员共同验收并办理收货、发货登记手续。
九、 对在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更新换旧,不得使用破旧失效的产品。
第6篇 施工现场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
一、各种机械各种设备、设施都应符合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二、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操作,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并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司机无证人员操作。
四、认真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三定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安全及协同作业人员的安全。
五、指定专人对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定期检查,以保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六、各种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对违反安全技术规程和可能引发事故的指挥,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七、使用场所和停放场所应设有标志、有防火、防雨、防瓷等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看管。
八、停用和检修机具、设备、设施时,必须专人看护、禁电、防止操作失误引发事故。
九、机械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必须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十、现场设备、设施必须登记,做好帐。
十一、安装就位长时间停用后使用等,必须进行安全性能检查试验,经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做到状况、保护、性能符合设计标准、要求,结论肯定手续齐全。
十二、租赁机械设备、设施必须状况好,防护齐全,性能态正常,交接手续齐全。
十三、各种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引用标准正确、有计算、结论肯定、验收部门人员手续齐并作到及时,使用过程中经常和定期复查。
十四、使用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及各项规定要求的按章处罚。
第7篇 设施设备综合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维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设施、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保证公司设施、设备的技术状况良好、安全生产、节能增效,充分发挥设施、设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际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 设施、设备前期管理
1、设施、设备管理工作由公司行政部主管负责,公司生产部为设施、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设施、设备管理,衔接好设施、设备的前期和后期管理工作。
2、设施、设备选配,要进行调查研究和技术论证,对设施、设备的先进性(技术、安全、节能、环保)、经济性、可靠性和可维修性进行综合分析,择优确定。不得使用国家明文规定的淘汰或未经国家认定的设施、设备。
3、公司生产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企业技术改造发展规划以及生产实际需要,制定年度车辆设备的新增及更新计划。计划外购置车辆设备,由公司提出申请,经总公司总经办按选型条件审核后,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或建设。
4、为满足生产的需要,设施、设备的购置(建设)根据“先审批,后购置(建设)”的原则,按总公司要求选型配置,以便进一步调整公司设施、设备结构。
二、设施、设备安全技术管理
1、设施、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
设施、设备技术档案是设施、设备从接收到报废全过程的历史记录,是设施、设备安全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各使用单位必须逐一建立车辆安全技术档案。要认真填写,妥善保管,记载及时,完整和准确,办理车辆过户和内部调拨时,档案必须随车移交。
2、投入使用时,必须按总公司规定的式样,进行编号,并将自编号报总行政部处备案。
3、设施设备技术使用
投入运输之前,生产部应及时组织操作人员进行认真学习,掌握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熟悉其使用维修中的技术数据及注意事项。
4、加强设施、设备的技术管理,保证设施、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准确掌握其实际技术状况,必须每年进行一次设施、设备技术等级鉴定。
⑴设施设备技术等级划分为四级:
一级:完好;二级:基本完好;三级:需维修;四级:停用
⑵评定标准:按照各设备具体由技术部汇同生产共同制定。
第8篇 安全设施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措施和器具的管理制度
1、对所有安全设施器具必须统一造册,专人管理。
2、定期对安全设施、器具进行维护、更换,保证其随时处于安全有效的状态;
3、根据生产的情况,及时加强设施、器具的投入,不断提高安全保证水平。
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对所有的设备按设备的技术状况、维护状况和管理状况分为完好设备和非完好设备,并分别制定具体考核标准;
2、对所有设备都要进行润滑的'五定'管理,即定点、定质、定时、定量、定人,岗位操作及维护人员要认真执行'五定'润滑要求,并做好运行记录;
3、设备缺陷的处理要做到能排除的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要详细记录及时逐级上报,在处理每项预防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缺陷扩大。
三、设备检修制度
1、检修人员必须经安监部门专业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
2、一切检修项目应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落实检修安全防护措施。
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的设备、容器管道前,必须清洗、泄压、排爆、排毒干净,经取样分析合格,并在与其它设备相连的管道加盲板。
4、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对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存在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5、进入设备作业,应办理设备作业证,如设备停电后,必须在电源开关处理后挂标示牌、上锁或取下熔断丝。设备如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的必须穿戴适用的防护用品、防毒面具,并设作业监护,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络。
6、高处作业(2米以上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固定好脚手架,并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
7、检修完毕后,一切安全设备恢复正常状态,检查设备管道内有无异物、盲板抽加情况,并做好设备记录。
四、电气检修安全制度
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由质监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的人员担任。
2、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
3、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或拆下熔断丝,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经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牌或送电。
4、必需带电检修时,应经主管电气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带电作业实践的人员担任。
5、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连接正确,保护按零或接地良好,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定期检测。
6、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线路的运行和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通用要求》(bg3836.1)执行。
第9篇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安全设备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保持设备完好,提高我公司的技术装备实力和管理水平,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设备管理制度。
2、公司设备管理委员会是全公司设备管理的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全公司设备管理的政策、目标及实施方案。设备物资部为设备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全过程管理。
3、设备使用单位应做到:
3.1管好设备:健全设备的台帐和档案,做到帐物相符;做到零部件、附件齐全完整。
3.2用好设备: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超负荷使用设备,禁止不文明或违章作业。
3.3维护保养和修理好设备:设备操作、维修人员严格按照设备的维护保养规程或使用保养手册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作业,并严格按设备的修理规范对设备进行检修,及时排除故障,保质按时修好设备。
4、设备操作、维修人员必须认真并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和维护规程,掌握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必要的理论知识,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5、设备的操作和保养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十二字作业法”(即: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密封),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作业。
6、设备的使用应执行“操作证”制度。对于特殊工种,应经劳动部门或有关部门考试(核)合格,取得专门的操作证才能上岗。
7、各单位对设备的用油、用水实施专人管理,严格制度的执行。
7.1润滑油在使用前应实行 “一沉淀”(机油沉淀72小时)、“三过滤”(进库、出库和加油前均应过滤),防止水和杂物进入设备的内部。
7.2设备操作、保养和维修人员应熟悉掌握设备的用油牌号、润滑周期和润滑点,设备润滑必须严格按“六定”的要求进行,即:定人负责、定期检测、定点润滑、定时加油、定量给油、定质换油,保证油品对号率100%,做到量足时准。
7.3施工设备和车辆的用水要根据设备使用要求和使用环境温度,合理使用软化水或防冻液,并定期对其进行检验。
7.4设备使用的汽油、柴油等在加注前也应采取必要的沉淀和过滤措施。
8、设备外委各级修理、保养必须履行一定的审批程序,填写外委修保审批单,经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在公司范围内协调确无修理能力时,经批准后方可送到社会上修理,否则不得外修。如各单位自行外委修理,则由经办人及单位领导承担全部费用。
9、安全生产设施、设置检修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设施、设置、器材、设备的完好和安全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9.1各单位和项目作业现场负责人为分级管理主责人,各项目作业现场按分项指定对应的检修实施人员,实施检查。
9.2特种设备由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负责日常检修,有资质的专业队伍实施专项检修工作。施工用电由现场专职电工负责日常和专项检修,特殊情况下 和电力部门做好检修工作。中、小型机械由现场设备管理员负责检修落实,专职安全员和现场材料员及时予以配合。检测器材由现场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材料员配合实施检修,必要时及时送专门机构落实检修。其它由现场负责人负责安排落实。
9.3日常检修项目必须及时发现,随时检修,问题处理在当日完成。
9.4日常检修要保持相应记录;专项检修按程序做到有交底、有实施监督、有检测验收以证检修质量。所有检修资料做到及时归档,现场专职安全员负责管理。
9.5对检修落实不力的单位或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现场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并从重、从严予以处罚。
第10篇 z学校体育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选平学校体育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为安全使用体育器材,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特制定学校体育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学校校长要加强对学校安全的领导,经常教育体育教师要本着“安全重于泰山”的原则上好体育课,避免学生上体育课时因不正确使用体育器材而造成危险。
二、学校要强化使用体育器材的安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建立领导小组,领导、指导学校体育器材、体育设施等的安全正确使用。
三、建立检查制度,对体育器材、设备设施要经常检查;体育器材要由专人管理,体育设备设施要由专人负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坚决消除体育器材、体育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
四、要进一步严明体育教师的职业纪律,切实加强体育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保证上体育课时师生的人身安全。
五、学校要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正确使用体育器材设备设施的教育,使学生养成安全正确使用体育器材、设备设施的好习惯,培养学生体育自护能力。
第11篇 设施设备安全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作好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安全管理工作,对设备设施进行有效管理,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生产设备、压力容器、消防设施及其它机械设备。
三、 定义
1. 生产设备:指生产工艺使用到的所有设备。
2. 压力容器:指空压机、储气灌。
3. 消防设施:指灭火器、消防栓等。
4. 其他设备:指以上三种设备施之外的所有设备。
四、原则
1.所有设备设施必须严格安以下要求进行维修保养。
2.所有设备设施必须维修保养方可使用。
3.所有设备设施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必须停机挂牌。
4.所有设备维修保养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格安以下要求进行,凡违反要求将进行相应惩罚。
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及职责
1.生产设备
1) 设备维修保养点由部门主管与机修共同确定,并列入设备维修护养表内。
2) 由各部门机修工对生产设备进行故障维修,记录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上,不能维修的设备及时报行政部,进行外发处理。
3) 在使用过程中,每天由操作人员在使用前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上作好记录。
4) 机修员不能修理好的设备,外发或聘请外面师傅进行维修处理。
2. 压力容器
1) 空压机与储气灌在推荐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超过年限必须报市场监督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压力表与安全阀的定期检测由安全主任负责,压力表每半年一次,安全阀每年一次,确保设备在安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
3) 由电工负责日常维护保养,保养项目见设备维护保养表格。
4) 每天开关前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与维护,使用完后对设备的相关部位进行保养,并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上作好记录。
5) 如设备发生故障,应报相关资质单位维修处理。
3. 消防设施(主要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
1) 每天上班前,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具有一定安全技能人员,对本部门所有消防设施进行班前检查,不作记录,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安全主任。
2) 消防设施每月的定期检查由各部门负责,并作好相关记录,发现在不合格,及时更新维护;
五、设备设施维修及职责
1.生产设备
部门使用人员在使用、维护保养过程中,当发生异常时,立即停立关电源,并及时通知本部门负责人或管理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或管理人员通知电工进行检查维修,当电工检查后无法维修后,由行政部外发进行维修。如果外发维修无法维修或成本过高,将考虑是否报废处理。
2.压力容器
1) 压力容器当发出故障时,必须由外面具备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处理。
2) 压力表安阀当发生故障损坏时,必须重新购买新表阀,同时,必须经过市场监督管量局检测过后方可安装使用。
3.消防设施
1) 新购置的4kg干粉灭火器必须在5年以内进行一次检测,充装过后的灭火器,必须两年进行一次检测。灭火器使用超过10年或瓶身锈透及其它损坏必须强制报废,
2) 消防设施日常与每月的定期检查过程中,发现损坏情况,由安全主任统一更换部件或外发维修,如仍无法正常使用的必须进报废处理。
七、附则
本制度由安全主任编制与解释,安全小组组长负责审批。
八.附件
《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
第12篇 小区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小区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一)设备维护四项要求:
1、整齐:设备零件及安全装置齐全,各种标牌完整、清晰,线路、管道应安装整齐、安全可靠。
2、润滑:按时、按质、按量加油、换油。保持油标醒目,油杯、油嘴齐全,油线清洁。油泵压力正常,油路畅通。各轴承部位润滑良好。
3、清洁:设备无油垢,锈蚀,周围环境清洁。
4、安全:熟悉设备性能、遵守操作规程、及交接班制度。
(二)给排水设备
水泵房管理制度:
1、未经有关部门许可,非泵房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入内。
2、泵房内应配备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方便、显眼的地放,泵房内严禁吸烟。
3、每周清洁一次水泵房内的设施,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油渍、锈蚀,整洁光亮。
二次供水设备卫生监管规程:
1、露天水箱入孔应加盖锁好,室内水箱应加锁,钥匙统一保管。
2、水箱清洁员需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操作。
3、每半年清洗水箱一次,清洗后取水样检查色度、有无异味、沉淀、测试ph值,做好清洁记录。
4、水箱清洗工作程序:
(1)所有清洁物品及人员装备均需事先消毒
(2)清洁水箱内沉淀、杂物等:
(3)投药消毒:
(4)放水冲洗2--3遍,以清除异味:
(5)取样检查,合格后恢复正常供水。
给排水设施维护规程:
1、每年4月、10月应对水泵机组进行一次清洁、保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控制阀门的开关试验。
2、泵的维护保养:
(1)检查轴承是否灵活,如有阻滞现象,鉴定是否需要更换。
(2)检查泵叶、泵壳的腐蚀情况,清洁泵叶、泵壳的内外表面。
(3)检查密封磨损情况,密封效果差的应更换。
(4)校对轴线、检查键的磨损情况。
(5)检查电机绕组的绝缘。
(6)清洁水泵外表。铲除脱落层油漆,重新上漆。
3、闸阀维修保养
(1)检查密封件是否需要更换。
(2)闸阀杆涂黄油润滑、防锈。
(3)止回阀弹力是否足够,如太软须更换。
(4)浮球阀连杆是否弯曲,如弯曲则应校直,连杆插销如磨损严重,也应更换。
4、明装给排水管维修保养:
(1)检查支持托架是否牢固,否则应加强。
(2)检查流向标示是否鲜明醒目,检查保护漆是否完好。
(3)各连接处是否有漏水现象,并作处理。
(三)、供配电设备
电气维修安全管理规程:
1、电气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在电气维修时,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绝缘良好的电工工具。
3、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维修组长应在分配工作时向维修人员讲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4、在配电干线、变压器、低压配电箱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至少二人进行。
5、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带电作业,若因特殊需要必须带电作业时。应安装隔离挡板,并有专人监护。
6、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手柄上,要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标识牌。
7、维修或养护后的电气设备或线路,经检查无误,拆除安全措施。全体维修人员撤离工作现场后,方可送电。
配电室管理制度:
1、未经相关部门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2、室内照明、通讯保持良好,墙上配挂温度计。
3、值班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配电设备状况,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4、建立配电运行记录,每班巡查,密切注意电压表、电流表、功率因数表的指示情况,严禁变压器,空气开关超载运行。查出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5、配电设备的倒闸操作由值班员单独进行,其他在场人员只做监护,严禁两人同时操作,以免发生错误。
6、保持配电室消防设施的齐备完好,保证应急灯在停电状况下能正常使用。做好防水、防潮工作,堵塞漏洞,严防蛇、鼠等小动物进入配电室。
7、供电回路操作开关标志要明显,停电拉闸要挂标识牌。
8、配电室设备及线路改变要经主管部门同意。
9、操作及维修时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10、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11、经常保持配电室地面及设备外表清洁无尘。
配电运行规程:
1、正确记录各种仪表的数值。
2、监视和控制设备的各项运行参数,使其保持在规定的范围内。
3、正确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用电安全。
4、高、低压侧分、和闸,必须严格遵守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原则,严禁单人独自进行。
5、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处理并上报。
6、做好运行记录,全面掌握电气设备运行情况,积累运行经验,进行运行分析,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7、配电室巡视每天不得低于4次,每日巡视一层或数层电管井,每月完成所有电井的巡视。
高压送电合闸操作规程:
1、操作票,并有人监护。
2、作人员必须穿戴好绝缘手套、鞋等。
3、验明高压柜位置及开关,并确认无误。
4、检验一切正常后,若无规定采用某段母线送电时,可按实际选用送电。
5、根据所需送电变压器、高压柜,并确认变压器高压柜编号无误后,按操作票要求送电。
6、备用电源及检修开关、线路、应挂上'有人操作,严禁合闸'标识牌并记录在运行本上。
低压合闸送电操作规程:
1、各开关柜位置,开关应在断开位置,无误后方能送电。
2、先合变压器低压侧进线总开关,然后才能合分开关。
3、备用电源开关及检修开关,线路必须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标识牌。
停电操作规程:
1、验明所停电线路开关位置,确认无误后,方能停电,再挂上'有人工作,严禁
合闸'标识牌。
2、全面或一台变压器停电,应按规程从低压侧负荷分开关开始停电,然后再停变压器低压侧总开关,高压侧总开关,当停高压侧电的操作时,监护人需穿戴好绝缘手套、鞋等。
3、停电检修也必须办理操作票才能进行操作。
4、当要将电源转换时,应选择适当时间,并事先通知有关部门、业户。
高低压保养维修程序:
1、变压器:每年冬季作高低压绝缘检查,对变压器线圈和紧固螺丝进行检查、收紧、清污等。具体实施程序如下:
(1)熟悉设备人员(两人以上)指定专门负责人,讲清工作责任和注意事项,并由专门责任人按工作单程序布置工作。
(2)工作时穿戴长袖工作服,身上不带其它杂物及手饰,着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实测验电器是否正常。
(3)先停低压侧开关,再停高压侧开关,用合格验电器验明接线端无电后,再用专用接线杆将接地线,可靠接地,对母线进行放电并相间短接。
(4)接地线应专人负责,所有停电安全措施完成后,方可进行保养工作。
(5)工作完毕后检查所工作器材数量,不得遗留杂物,由专人拆除接地,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工作现场可按步骤进行送电。
2、高压开关柜:高压系统属技术要求较高的供电系统,因此每年冬季将继电保护工作委托给供电局继保班进行试校核。每年冬季对动手合闸和引闸回路进行实验和检修。
3、低压开关柜:每年冬季对低压开关柜内各开关触头和机械进行检修,收紧螺丝,清洁尘污,具体实施程序如下:(1)、(2)、(3)、(4),项与变压器保养程序相同,其中第3项补充对电容器进行放电。
避雷设施的检测维修规程:
1、接闪器应保持镀锌、涂漆完好。
2、引下线应保持镀锌、涂漆完好。在承受机械损伤的的地方,地面上的0.3米至1.7米处应加保护设施。
3、防雷接地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和工作接地,都是合在一起的,组成混合接地系统。为防止雷击时产生跨步电压,故接地装置于道路及建筑的主要入口距离一般不得小于3米。避雷设施各部分之间均应焊接牢固,其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一般5-10欧,高层建筑接地电阻按最小的要求而定,通常在4欧以下。
发电机房管理规定
1、电机房门平时应上锁,钥匙由配电房值班员管理。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房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发电机的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发电机运行时,应做好经常性的巡视检查。
3、应经常检查发电机的机油油垢,冷却水位是否符合要求,柴油箱中的储备油量应保持能满足发电机带负荷运行8小时用油量。
4、发电机每星期空载运行一次,运行时间不大于15分钟,平时应将发电机置于自动启动状态。
5、电机一旦启动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前往机房观察,启动送风机,检查发电机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6、严格执行引发电机定期保养制度,做好发电机运行记录和保养记录。
7、定期清扫发电机房保证机房货物设备的整洁。发现漏油、漏水现象应及时处理。
8、加强防水和消防管理意识,确保发电机房消防设施完好齐备。
柴油发电机定期保养规程
1、每星期空载试机一次,运行时间为10-15分钟,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保证蓄电池有足够容量供发电机启动。
2、保养前断开发电机自动空气开关,把发电机控制屏上的选择开关置于'停止'位置,拆开蓄电池正负极电源线,确保发电机不能启动。
3、检查蓄电池点液液位,液位偏低时应根据电解液浓度加装溶液。
4、计算发电机距上次保养的积累运行时间,空气滤清器每累积满50小时应清洗一次。机油滤清器、柴油滤清器。每累积满250小时应更换一次滤芯(新机运行满50小时即更换一次)。
检查机组有无漏油、漏水现象,清洗发电机身。
5、紧固蓄电池电源线和控制屏内电线接头。
6、检查接地线是否良好。
7、手动试机运行正常后,合上发电机自动空气开关。把选择开关置于'启动'位置,进行模拟停电试验,观察发电机自动启动状况。
8、发电机带负荷运行1小时,观察各仪表指示机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四)、电梯
电梯机房管理规定
(1)每周对机房进行一次全面清洗,保证机房和设备表面无明显灰尘,机房及通道内不得住人、堆放杂物。
(2)保证机房通风良好,风口有防雨措施,机房内悬挂温度计,机房温度不超过40度。
(3)保证机房照明良好,并配备应急灯,灭火器和盘车工具。
(4)毗邻水箱的机房应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5)机房门窗应完好并上锁,未经部门允许,禁止外人进入,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小动物进入。
电梯安全技术规则
1、每天电梯司机或专职管理人员,在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前,应看清轿厢是否确实停在该层站,切不可贸然进入,防止因轿厢不在该层站而坠入井道。
2、认真听取上班工作情况介绍,翻阅运行记录或留言。
3、每班启用电梯时,应将电梯向上、向下试运一次,注意观察电梯有无不正常现象。
4、有司机电梯必须由专职司机操纵,当司机需暂离轿厢时,应将轿厢电源开关关闭,并关闭厅门。
5、客梯不应作货梯使用,轿厢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及国家规定禁运的各种物品。货梯运载危险物品时,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6、应保证电梯在额定载重范围内工作。
7、货梯装货时,要注意把货物分散、均匀堆放。
8、轿厢的检修速度不能用作正常运行;操纵板的按扭不能作正常运行使用。
9、提倡文明乘梯,劝止少数乘客的打闹蹦跳和可能损坏轿厢设备及影响电梯运行的举止,不要靠在轿厢门上。
10、当轿厢停靠在厅门口时,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轿厢与门厅之间。
11、在轿厢尚未停稳时(包括自平与慢速),不可开启轿门与层门使乘客出入。
12、每班下班前,应将电梯驶回基站,做好轿厢及门厅的清洁卫生工作,填写运行记录,切断轿内电源,关闭轿门照明,关好轿门,厅门后方可离去。
电梯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1、曳引电机的温升是否正常,运行中有无震动和异味、通风是否良好。限速器运转有无异常响声。对以上设备外部进行清扫,保持设备本色。
2、制动器的动作有无异常,线圈是否过热,紧固螺
丝有无松动,制动轮表面有无划痕和油垢。清除外部灰尘和油垢。
3、减速器的油垢、油色、油温是否正常,有无渗油、漏油现象。运转声音是否正常,有无异常震动和冲击。做好机体外部清洁。
4、曳引轮、导向轮及曳引绳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轴承的润滑是否良好。曳引绳在轮槽中有无打滑、扭转、移位现象或断丝,如发现有上述情况,应做好标记,每日进行跟踪观察。检查曳引绳外表面清洁和润滑情况,若油垢落灰过多,应安排时间擦洗。
5、限速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响声和卡阻现象。
6、控制柜、配电盘等电气装置的电器元件运作是否正常、有无发热现象,并作好外部清洁。
7、轿厢内灯具和隔光板是否完好,电风扇能否正常使用,运转声音是否正常。
8、轿厢操纵板、各按纽、开关的动作是否灵敏可靠,信号指示是否正常。
9、轿厢门的开关动作是否正常,运行中有无卡阻、跳动和异常响声,安全触板是否好用。
10、轿厢内部是否清洁,装饰面有无磕碰损坏、脏污。地坎槽内脏物应清除干净。
11、轿厢的起停运行是否平稳,平层是否准确,有无晃动、震动及来自井道里的异常响声,如有,应尽快处理。
12、层站召唤和层楼指示是否正常,厅门锁是否灵活可靠。
13、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能及时处理的及时处理;一时不能处理又可缓步进行的项目,应及时记录下来、及时上报,并继续观察防止情况恶化,避免电梯带隐患运行。
消防监控系统
(一)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维保程序:
1、日检:对火灾报警主控屏作自检功能检查,主机显示功能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有损坏。
2、月检:完成日检全部内容。测试主控屏主要工作电压,检查备用电源蓄电池是否正常。对集控柜清扫除尘。检查接线端子电线是否松脱,导线编号是否完整清晰,因受环境影响导致烟感器、温感器脏污应及时清洁。
3、年检:逐个拆下烟感器、温感器,对其上的灰尘、锈斑进行清洁,并对线路接头进行紧固。
4、喷烟检查每个烟感器报警的正确性。
(二)烟、温感器系统的保养程序:
1、日常情况下,主控器自检时若发出烟感报警信号。应赶到报警现场检查报警原因,若为误报警,应对该报警作消音和复位处理。
2、每月抽取总烟感器的5%,用熏烟法试验灵敏度,应该全部合格,若其中不合格,则应另外抽取总数的10%直至全部合格为止。
3、对因楼层跑水而危及烟感及其电路的地方,应及时做出特别检查。
4、温感的保养参照烟感进行,试验报警灵敏度时应加温,使其报警。
(三)自动喷淋灭火系统保养程序
1、每天巡查系统的供水总控制阀、报警控制阀及其附属配件,进行外观检查,确保系统处于无故障状况。
2、每月检查一次警铃是否正常,报警阀是否灵活。打开试警铃阀,报警阀阀瓣应自动开启,延迟器延迟5--90秒,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信号,如果警铃不动作,应检查整个警铃管道,排除水垢及泥沙等污物,使水流畅通,以防报警失灵。
3、每月应对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现不正常的喷头应及时更换。
4、每月检查系统控制阀门处于开启状态,若损坏应及时修理更换,保证控制阀门不会误关闭。
5、每二个月应对系统进行一次综合测试,按分区逐一打开末端试验装置放水阀,试验系统灵敏性。观察阀门开启性能和密封性能。如阀门开启不畅或密封不严,应将供水阀门关闭,打开放水阀将系统中水放掉,然后打开阀门盖检查,视情况调换阀门密封件,排出水垢及杂物等。检查流动水压,压力表所显示的压力值不应明显下降,若明显下降,应检查闸阀是否阻塞;若压力下降明显且警铃不报警,应检查测试报警阀的阀瓣是否锈蚀。观察系统中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报警控制器各部件的联动性能,应能及时报警。
6、当系统因试验或因失火启动后,应在事后尽快使系统重新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
(四)消火栓的保养程序:
1、消火栓箱内部配件应齐全、完好。
2、检查栓门把手是否完好、栓开关有无卡阻,锁、玻璃有无损坏、报警系统按纽是否完好。
3、测试报警按纽的灵敏性和检查指示灯显示的正确性。
4、检查消防水带有无磨损,发黑、发霉现象,如有,应立即进行修补、清洁或更换。
5、将栓内阀门开闭一次,检查是否灵活,并清除阀口附近锈渣,将阀杆上油防锈。
(五)风机保养规程:
1、保养前应先断开风机主电源,并挂上标识牌。
2、手摇转动风轮,观察转动情况,调节好皮带的松紧度,或连轴器间隙及对中度。
3、检查各接合面的垫片及密封填料,必要时应予更换。
4、清洁风叶、机壳外部及电机外表面。
5、给各转动部位加润滑油,调节风阀转动机构,应动作灵活可靠。
6、检查电机绕组的绝缘电阻,紧固电源线的接线端子,检查接地是否良好。
7、检查风机控制柜内各电器是否完好,紧固各接线端子。
8、检查风机转动机构是否灵活可靠,电线有无破损、电线接头紧固是否良好。
9、合上风机主电源,检查电源指示是否正常。
10、开机连续运行半小时,观察各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运行时应无异常声响。
防火卷帘门保养程序:
1、外观检查门轨、门扇有无变形、卡阻现象。卷帘门电控器指示信号是否正常。箱体是否完好;
2、在接纽操作上升(或下降)的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密切注意卷帘门上升(或下降)到端部位置时。能否自动停车,若不能,应迅速手动停车,且必须待限位装置修复(或调整)正常后,方可重新操作。
第13篇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人员。
1、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对于在用的安全设施、设备应建立台帐和档案,其内容包括安全设施设备的主要性能参数、投用时间和地点、历次检修记录、检测记录和设备更新情况等进行登记。
2、对于安全设施设备要定期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应每月检查一次,保卫科每周检查一次,各部门每班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对存在的安全设施、设备问题各部门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做记录,同时上报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4、重要安全设施、设备,应按要求由相关部门定期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5、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由专人负责,建立完善专门的安全检查和运行维护台帐。
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报废或更换: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和零部件磨损严重,设备效能达不到安全要求;2、意外灾害和重大事故而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3、国家明令淘汰的或由于技改等原因淘汰的;4、维修后经检测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等。
7、安全设施、设备更换、维修、报废或停用等有关记录资料要及时整理、归入安全管理资料档案保存。
第14篇 化工企业防尘防毒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存在粉尘作业的场所必须配备防尘防毒设备、设施,所属单位应对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2、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产生尘毒危害的,应严格加强“三同时”安全管理,按规定配齐防尘防毒设备、设施、并经有关部门进行效果鉴定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防尘防毒设备、设施应与生产设备同时使用,并与主体设备同时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稳定正常运行。
4、防尘防毒设备、设施停运、拆除或闲置必须向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申报,严禁擅自停运、拆除或闲置防尘防毒设备、设施。
5、企业内存在尘毒危害的单位应设立职业卫生检查员,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运行及相关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
6、 对违反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15篇 建设公司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在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加强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及作业过程中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 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统筹规划,制订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计划并实施,建立相应的安全设施保证体系。
第四条 工程项目部作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所需费用,并专款专用。
第二章 安全设施、设备的内容、范围
第五条 安全设施、设备的内容、范围:
1)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的机械和设备;
2)电器设备安装的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3)为安全而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4)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爆炸危险的机械设备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安全阀、自动控制装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压力计等);
5)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上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桥式起重机设置固定的着陆平台和梯子;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为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6)各种联动机械和机械之间、工作场所的动力机械之间、建筑工地上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以及在操作过程为安全而进行联系的各种信号装置;
7)在施工生产区域内危险处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8)在施工人员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临时防护装置;
9)在施工生产区域内,施工人员经常往来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10)在高处作业时,为避免物料坠落伤人而设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员坠落的防护网、绳;
11)在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外围封闭的防护网;
12)为防止塌方采取的支护措施;
13)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及防护措施;
14)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域的隔离措施;
15)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施;
16)在建工程的外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隔离防护设施;
17)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设施。
第三章 安全设施、设备策划
第六条 根据工程项目的结构、环境、技术含量和施工风险程度等因素,由项目经理牵头,汇同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实施安全设施、设备策划,策划内容如下:
1)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应执行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2)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较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论证。同时采取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
第七条 根据安全设施策划结果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所须安全设施的结构形式、材料、设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独立体现。
第八条 工程项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计划须报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第四章 采购(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
第九条 工程项目部将施工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列出计划清单,交由公司物资供应站统一采购管理。
第十条 公司物资供应站应向工程项目部提供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检验合格的相关资料,否则工程项目部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部对分包方自行采购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应实行控制。
第十二条 公司物资供应站应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1、根据能否满足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要求的能力选择供应商。
2、根据采购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重要性,从以下几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1)对供应商所生产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验证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
2)验证企业生产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相关证件;
第十三条 工程项目部对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应与公司物资供应站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供货和检验方式。
第五章 过程检验
第十四条 现场安全设施、由工程项目部统筹规划,根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计划负责建立、管理。
第十五条 按安全措施计划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验,只有通过检验的设施、设备才能安装和使用。
第十六条 工程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应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下列内容检查、验收:
1)对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的验证;
2)对一般脚手架工程的搭设(含外围封闭),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作业方案)规定的要求分层验收;
3)对特殊类脚手架的搭设,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作业方案)规定的要求进行分层验收,并报请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复查;
4)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设施,如通道防护棚;电梯井内隔离排或安全网;脚手架外围封闭、上下通道、上层施工通道;'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悬挑钢平台;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人员行走防护设施、作业点的防护措施;外挑安全网等搭设、组装完毕后须进行检查验收。
5)对专项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检查;
第十七条 工程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应根据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八条 工程项目部设备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对下列内容检查验收:
1)对施工机械及施工机具,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责成施工单位对设备进行维护,保持机械的完好;
2)对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升降设备(如塔式起重机),必须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由其通知有关法定部门检测;
3)对井架和龙门架、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等垂直运输设备的组装、搭设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报请公司安全部复查;
第十九条 上述各类检查和检验完毕后工程项目部须填写验收记录。
第六章 施工过程的控制
第二十条 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应由该项目技术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第二十一条 工程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做好班后清理工作以及对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 搭设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起重机械或其它设施、设备,必须经工程项目部确认同意。如当天未能完成时,应做好局部收尾,并设置临时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条 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安全措施计划中确定的危险部位和过程,责成分包单位落实监控人员,确定监控措施和方式,实施重点监控,必要时应连续监控。
1、应把危险性较大的悬空作业、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井架(龙门架)、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和拆除、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的组装定为危险作业,实施重点监控;
2、在拆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前应通知工程项目部,由其确认可拆除时,方可拆除。因拆除后影响该区域或后工序的施工安全,应服从安排,予以保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
第二十四条 在工序交接中,应由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组织交接双方负责人,对现场的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确认。
第七章 事故隐患的控制
第二十五条 工程项目部应对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设施不使用、不合格过程不通过、不安全行为不放过。
第二十六条 对事故隐患应由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汇同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处理方式:
1、停止使用、封存;
2、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
3、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4、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罚;
5、对不安全生产的过程重新组织。
第16篇 设备设施和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检修必须明确安全负责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并向厂长汇报检修中的各项安全措施。
1、检修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⑴安全负责人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以及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检修作业过程中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⑵检修人员或外来检修公司负责人应与本厂运行人员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⑶应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运行人员负责系统的可靠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班长签字交出设备检修。
⑷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 或加锁。
⑸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保证完好。
⑹检查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确保安全。
⑺检查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
⑻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⑼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保证畅通。
2、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⑴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⑵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⑶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⑷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⑸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⑹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运行人员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3、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⑴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⑵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⑶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第17篇 施工机械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1、起重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体检无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手脚残疾以及无视力、听力障碍,经过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从事起重作业时,必须确定作业项目负责人、指挥人员、起重机司机、司索工艺及必要的辅助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
3、遇大风、雷雨、雾、雪等恶略天气或在高压线、公路等特殊作业条件下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4、下列情况不得进行起重作业:
(1)6级及以上强风、暴雨、雷电天气等;
(2)起重设备未经检测合格或超过检测合格有效期;
(3)起吊索具未经检验、检查合格,索具规格与吊起物件重量不匹配;
(4)超载或被吊物重量、理化性质(特指危险化学品等)不清,吊拔埋件及斜拉斜吊或单钩起吊等;
(5)起重设备的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送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吊钩不安装防脱落装置等;
(6)捆绑、吊挂不牢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7)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8)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9)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重物等,与电力线路的最小距离应小于以下要求:1kv以下线路至少为1.5m;1kv~35kv至少为3m;35kv以上至少为5m(不含阴雨或潮湿天气);
(10)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其他情况。
5、起重作业时应遵守的其他要求
(1)不得使用极限位置的限制器停车;
(2)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3)不得将被吊物件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4)不得在起重设备工作时进行检查和维修作业;
(5)不得未经试吊便起吊与设备额定载荷接近的重物;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施工作业中现场人员应按照“两书一表”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检查。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现场管理状况及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抽查,发现违章现象和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进行整改,防止起重过程中发生伤害事件。
7、起重作业安全要求
(1)起重作业人员在作业场地范围内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
(2)起重指挥(司索)工安全要求
a、严格执行《起重吊运指挥信号》标准的规定,起重过程中必须与起重司机联络准确、熟练无误;
b、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120度,避免吊绳受力过大;
c、绳、链索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
d、指挥物体翻转时,应使起重重心平稳变化,不应产生指挥意图之外的动作;
e、进入悬挂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撑装置;
f、多人捆挂时,应服从一人的统一指挥。
(3)起重机司机的安全要求
a、服从起重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发现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通知指挥及相关人员。对于紧急停止信号,无论任何人发出,都必须立即执行;
b、全面掌握所操纵的起重机的设备构造和技术性能;
c、严格按起重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d、起重作业过程中及时观察作业环境周围的人、物等,避免发生磕碰等伤害事故。
(4)两台以上吊车进行联合作业时,现场应制定作业计划和作业程序,明确专人统一进行指挥和监护。
(5)拥有起重设备单位应建立起重设备档案,包括:起重机出厂技术文件、启用时间和位置、保养和检查试验记录、设备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其整改情况等。
(6)备停用闲置超过规定时间,在重新启用前应进行检验和试运行,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第18篇 写字楼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程制度
写字楼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程
1目的
确保给排水设备(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保证生活、消防、空调用水的需要。
2适用范围
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职责
3.1工程水工负责给排水设备的操作、监控、记录及异常报告。
3.2工程维保组负责给排水设备维护保养。
3.3工程管理员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综合管理。
3.4管理处主任负责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3.5管理处客户服务负责向用户通知停水情况。
4.1工作程序
4.1给排水管理工作程序
4.1.1工程水工
a.工程水工负责给排水设备24小时运行的操作、监控、记录。应在给排水设备(设施)启动、运行时观察水压、电流、电压,并倾听有无异响,并记录于《水泵房日常检查记录》。
b.水泵房、污水处理机房每周打扫一次,机组每月清洁一次,设备、地面、墙壁无积尘、水渍、油渍。
4.1.2维保组
a.根据日常检查情况进行维护。
b.按《设备年度维修维护计划》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4.1.3工程管理员
a.工程管理员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的综合管理,包括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配件、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外委修理的联系工作。
b.对给排水维修保养提供工作指导及检查监督。
c.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设备年度维修维护计划》,并按运行情况制定中修、大修计划。
4.1.4管理处主任
a.进行周检、月检。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组织有关人员对给排水设备(设施)进行一次设备检评。
b.审核《设备年度维修维护计划》、中修、大修计划。
4.2水泵房、污水处理机房管理工作程序
4.2.1水泵房、污水处理机房由水工负责管理。
4.2.2水泵房、污水处理机房内各机电设备由水工负责运行,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4.2.3水泵房、污水处理机房设备投入使用时,操作人员应按时巡查,注意设备状态及运行参数,检查水泵控制柜的指示灯指示,观察运行时水泵压力表指示,检查水泵、管道接头和阀门有无渗漏水,检查集水坑的水位,做好各项记录。
4.2.4在正常情况下,生活水泵、消防泵、喷淋泵、污水泵应置于自动位置。
4.2.5生活水泵的主泵和备用泵规定每月轮换一次,消防泵每三月自动和手动操作试机一次并填写《设施维护单》,并汇总于《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4.2.6泵房管理规章制度《给排水设备运行管理规程》、《给排水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给排水设备维护保养规程》等应上墙并悬挂整齐。
4.2.7水泵房、污水处理机房平时应上锁,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4.2.8非工作人员进入泵房须经上级批准,由相关人员陪同入内。
4.2.9严禁非工作人员触动泵房内的开关、阀门。
4.2.10保持泵房内良好的照明及通风,保持泵房整洁无尘。泵房内不得堆放杂物。当班人员每班打扫地面卫生,每周彻底清扫泵房及主、附设备。
4.2.11水池观察孔应加盖并上锁,钥匙由值班人员管理,透气管应用纱布包扎,以防杂物掉人水池中。
4.3雨水、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工作程序
4.3.1楼顶平台各雨水排水管通畅,口盖完好且安放正确。
4.3.2负层各集水坑定期清理,坑内无异物,水位正常。
4.3.3各集水坑内潜水泵、阀门及管道附件完好,工作正常。
4.3.4潜水泵控制箱内各元气件完好,工作正常。
4.3.5污水处理设施每年由专业公司清理,清除沉淀池内沉积物和表面漂浮物。
4.3.6污水泵每季检查和保养一次。
4.3.7日常巡查做好记录,填写于《污水处理站巡查内容》。
4.4停水管理工作程序
因工作维修等原因停水,应由主管工程管理员写《停水通知单》,管理处客户服务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因突发事件停机,应在1小时内联络有关部门处理,并在恢复供水后24小时内向用户作出解释。
4.5节水管理工作程序
4.5.1水工定期巡检各供水设备、供水管网、阀门附件等,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4.5.2每天巡检各水池、水箱的水位,作好各项防漏措施。
4.5.3对物业公司员工进行全员节水教育,树立节水观念。
4.5.4在各楼层的洗手间、茶水间等用水处张贴节水标志,对业主进行节水宣传,加强节水意识。
4.6供水、用水管理工作程序
4.6.1凡属物业总水表以内的供水系统均由物业公司管理。
4.6.2物业公司负责向用户提供与市政自来水同质的水源。
4.6.3物业公司负责定期抄表到户,代收代缴。
4.6.4用户应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和大厦管理要求有偿使用自来水。
4.6.5用户出门前应将水阀关闭,避免发生事故。
4.6.6用户不可随意更改大厦供水管道。
4.6.7用户不可私自装表和启动水表的封印影响准确计量。
4.6.8用户违反安全用水规定,拒绝物业公司维修人员检查,不采纳安全用水意见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响供水系统或对其他用户造成损失的,应按实际情况赔偿。
4.7《水泵房管理规程》
4.7.1物业水泵房由水工负责管理。
4.7.2水泵房内各机电设备由水工负责运行,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4.7.3水泵房设备投入使用时,操作人员应按时巡查,注意设备状态及运行参数,检查水泵、管道接头和阀门有无渗漏水,检查集水坑的水位,做好各项记录。
4.7.4泵房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上墙并悬挂整齐。
4.7.5水泵房平时应上锁,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4.7.6非工作人员进入泵房须经上级批准,由相关人员陪同入内。
4.7.7严禁非工作人员触动泵房内的开关、阀门。
4.7.8保持泵房内良好的照明及通风,保持泵房整洁无尘。泵房内不得堆放杂物。值班人员每班打扫地面卫生,每周彻底清扫泵房及主、
附设备。
相关质量记录:
1.《水泵房日常检查纪录》 zc-15/b12
2.《污水设施日常检查记录》 zc-15/b13
3.《设备年度维修维护计划》zc-15/b01
4.《设施维护单》gg-jr-06/b02
5.《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记录》zc-05/b03
第19篇 x物业设备设施值班管理制度
物业设备设施值班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要求,进行巡视检查,准点抄录各设备运行数据,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
3、密切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后及时处理。当班人员无法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一级主管协调处理。
4、交接班规程
(1)值班人员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能私自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时,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返回后及时销假。
(2)交班时,交班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做好交班准备。
(3)接班时,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岗位准备接班。
(4)交接班时主要做好'五交'--'交安全、交记录、交工具、交场地卫生、交设备运行状态'。交班后,双方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确认。
(5)下列情况下不得交接班:
①没有完全达到'五交'规范要求时。
②接班人未到岗,交班人不准下班。
③接班人员有酒醉现象或其它神志不清情况而未找到顶班人时。
④交接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协助。
第20篇 zz学校园区特种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园区特种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对设备及时检修保养做好记录。
2.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办公室、维修部报修,告知问题,配合专业人员到场检修,在得到专业人员许可后,方可启用设备。
3.在物业管辖区内,要注明重点设施设备的安装地点、责任人。
4.对有质量安全监察的设施设备(如电梯等),做好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工作。
5.特种设备发生突发事故时,要及时联系相关部门、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控制事态的发展,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6.对使用特种设备的人员,要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培养其安全正确的操作设备,杜绝麻痹思想,严格管理。
7.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充分认识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安全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