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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设施、设备、货物安全管理制度 第2篇设施设备综合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维修制度 第3篇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制度 第4篇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5篇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检修维修制度 第6篇道路危险运输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查、维护制度 第7篇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检修维护制度 第8篇电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9篇中学校舍、场地、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第10篇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11篇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12篇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13篇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14篇危险、危害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15篇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16篇某锻造公司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17篇车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18篇重要岗位、设备设施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第19篇公交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20篇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设施、设备、货物安全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货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设施、设备的选购
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二、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
5、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部门监督落实情况;
2、设备操作人员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 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2)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
(3)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
(4)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5)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五、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车辆驾驶人员,每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
2、每年由安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
4、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安全处、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六、 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状态,按章设备选别,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检查等程序运行,由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第2篇 设施设备综合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维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设施、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保证公司设施、设备的技术状况良好、安全生产、节能增效,充分发挥设施、设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际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 设施、设备前期管理
1、设施、设备管理工作由公司行政部主管负责,公司生产部为设施、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设施、设备管理,衔接好设施、设备的前期和后期管理工作。
2、设施、设备选配,要进行调查研究和技术论证,对设施、设备的先进性(技术、安全、节能、环保)、经济性、可靠性和可维修性进行综合分析,择优确定。不得使用国家明文规定的淘汰或未经国家认定的设施、设备。
3、公司生产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企业技术改造发展规划以及生产实际需要,制定年度车辆设备的新增及更新计划。计划外购置车辆设备,由公司提出申请,经总公司总经办按选型条件审核后,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或建设。
4、为满足生产的需要,设施、设备的购置(建设)根据“先审批,后购置(建设)”的原则,按总公司要求选型配置,以便进一步调整公司设施、设备结构。
二、设施、设备安全技术管理
1、设施、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
设施、设备技术档案是设施、设备从接收到报废全过程的历史记录,是设施、设备安全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各使用单位必须逐一建立车辆安全技术档案。要认真填写,妥善保管,记载及时,完整和准确,办理车辆过户和内部调拨时,档案必须随车移交。
2、投入使用时,必须按总公司规定的式样,进行编号,并将自编号报总行政部处备案。
3、设施设备技术使用
投入运输之前,生产部应及时组织操作人员进行认真学习,掌握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熟悉其使用维修中的技术数据及注意事项。
4、加强设施、设备的技术管理,保证设施、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准确掌握其实际技术状况,必须每年进行一次设施、设备技术等级鉴定。
⑴设施设备技术等级划分为四级:
一级:完好;二级:基本完好;三级:需维修;四级:停用
⑵评定标准:按照各设备具体由技术部汇同生产共同制定。
第3篇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安全设备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保持设备完好,提高我公司的技术装备实力和管理水平,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设备管理制度。
2、公司设备管理委员会是全公司设备管理的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全公司设备管理的政策、目标及实施方案。设备物资部为设备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全过程管理。
3、设备使用单位应做到:
3.1管好设备:健全设备的台帐和档案,做到帐物相符;做到零部件、附件齐全完整。
3.2用好设备: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超负荷使用设备,禁止不文明或违章作业。
3.3维护保养和修理好设备:设备操作、维修人员严格按照设备的维护保养规程或使用保养手册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作业,并严格按设备的修理规范对设备进行检修,及时排除故障,保质按时修好设备。
4、设备操作、维修人员必须认真并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和维护规程,掌握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必要的理论知识,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5、设备的操作和保养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十二字作业法”(即: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密封),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作业。
6、设备的使用应执行“操作证”制度。对于特殊工种,应经劳动部门或有关部门考试(核)合格,取得专门的操作证才能上岗。
7、各单位对设备的用油、用水实施专人管理,严格制度的执行。
7.1润滑油在使用前应实行 “一沉淀”(机油沉淀72小时)、“三过滤”(进库、出库和加油前均应过滤),防止水和杂物进入设备的内部。
7.2设备操作、保养和维修人员应熟悉掌握设备的用油牌号、润滑周期和润滑点,设备润滑必须严格按“六定”的要求进行,即:定人负责、定期检测、定点润滑、定时加油、定量给油、定质换油,保证油品对号率100%,做到量足时准。
7.3施工设备和车辆的用水要根据设备使用要求和使用环境温度,合理使用软化水或防冻液,并定期对其进行检验。
7.4设备使用的汽油、柴油等在加注前也应采取必要的沉淀和过滤措施。
8、设备外委各级修理、保养必须履行一定的审批程序,填写外委修保审批单,经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在公司范围内协调确无修理能力时,经批准后方可送到社会上修理,否则不得外修。如各单位自行外委修理,则由经办人及单位领导承担全部费用。
9、安全生产设施、设置检修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设施、设置、器材、设备的完好和安全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9.1各单位和项目作业现场负责人为分级管理主责人,各项目作业现场按分项指定对应的检修实施人员,实施检查。
9.2特种设备由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负责日常检修,有资质的专业队伍实施专项检修工作。施工用电由现场专职电工负责日常和专项检修,特殊情况下 和电力部门做好检修工作。中、小型机械由现场设备管理员负责检修落实,专职安全员和现场材料员及时予以配合。检测器材由现场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材料员配合实施检修,必要时及时送专门机构落实检修。其它由现场负责人负责安排落实。
9.3日常检修项目必须及时发现,随时检修,问题处理在当日完成。
9.4日常检修要保持相应记录;专项检修按程序做到有交底、有实施监督、有检测验收以证检修质量。所有检修资料做到及时归档,现场专职安全员负责管理。
9.5对检修落实不力的单位或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现场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并从重、从严予以处罚。
第4篇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人员。
1、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对于在用的安全设施、设备应建立台帐和档案,其内容包括安全设施设备的主要性能参数、投用时间和地点、历次检修记录、检测记录和设备更新情况等进行登记。
2、对于安全设施设备要定期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应每月检查一次,保卫科每周检查一次,各部门每班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对存在的安全设施、设备问题各部门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做记录,同时上报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4、重要安全设施、设备,应按要求由相关部门定期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5、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由专人负责,建立完善专门的安全检查和运行维护台帐。
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报废或更换: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和零部件磨损严重,设备效能达不到安全要求;2、意外灾害和重大事故而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3、国家明令淘汰的或由于技改等原因淘汰的;4、维修后经检测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等。
7、安全设施、设备更换、维修、报废或停用等有关记录资料要及时整理、归入安全管理资料档案保存。
第5篇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检修维修制度
(一)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的长期,安全运转。
(二)企业应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实行专机专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前后台设备有人负责。
(三)操作人员应通过岗位训练,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才能单独操作设备。
(四)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机。
2、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做好自查工作。
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该注油部位,按规定注油,不能违漏。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设备整洁。
(五)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机,并及时上报。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机,未处理的缺陷需记在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六)维修工(机、电、仪)对分工负责包干的设备,负有保证维修质量的责任,做到:
1、定时定点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缺陷及时清除,不能立即清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
3、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
(七)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设备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时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做好设备的检修。
第6篇 道路危险运输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查、维护制度
一、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精心维护是保证设备完好率,长周期安全运行的
重要环节。设备管理要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并重”的原则。
二、实行设备包机专责制,做到每台设备、设施都有专人负责,及时做好设备、设施的防尘、防潮、防冻、防凝、防腐、防火等工作。
三、 操作人员要用好、管好、维护好设备,对所用设备必须做到“四懂”(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四、 严格执行设备润滑制度,做到“五定” (定点、定人、定质、定时、定量)、“三过滤”。
五、由安全小组成员牵头,由相关技术人员参与,每月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等进行检查维护工作。
六、天气变化时,对车辆或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即时更换相应的器件,保证安全作业。
七、 对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性和损坏性行进评估和维护,主要注意防尘、防潮、防腐蚀、正常使用性等情况进评估和维护。传动设备按要求定期盘车;按要求定期维护,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八、消防栓、灭火器、车辆牵引链等设施能否正常使用,不能使用,即时修理、充装或更换。
九、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严禁超速、超载运行。并做好如下工作:
十、 操作人员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查明原因及时汇报。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原因未查清、故障不排除、不准盲目开车。
十一、 维修人员要做好下列工作:
1、定时检查,并主动向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设备存在问题要及时消除,做详细记录,逐步掌握设备运行规律,做到心中有数,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掌握设备特性。
3、不能消除的缺陷及存在的技术问题,要查明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措施。在停车检修中及时处理。
4、步采用便携式仪器对主要设备进行点检,逐步开展状态监测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延长设备运行周期。
5、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维修任务,不断提高设备维护水平。
十二、要经常检查停车区域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发现腐蚀、下沉、裂纹、破损,应做好记录和标志,并报告公司安全小组。
第7篇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检修维护制度
(一)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的长期,安全运转。
(二)企业应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实行专机专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前后台设备有人负责。
(三)操作人员应通过岗位训练,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才能单独操作设备。
(四)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机。
2、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做好自查工作。
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该注油部位,按规定注油,不能违漏。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设备整洁。
(五)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机,并及时上报。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机,未处理的缺陷需记在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六)维修工(机、电、仪)对分工负责包干的设备,负有保证维修质量的责任,做到:
1、定时定点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缺陷及时清除,不能立即清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
3、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
(七)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设备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时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做好设备的检修。
第8篇 电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非专业电器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器设备。
2.各操作人员操作各种电器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听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3.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证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
4.全体教师应重视电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合理化建议。
5.专业电工必须认真执行电器工程安装标准的各项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6.各部门的配电盘及总闸所控制的负荷标准应清楚准确,安装的插座烧损后绝不允许继续使用。
7.未经允许,严禁使用大功率的电热器。
8.照明线路不能在暖气、水管上铺设。
9.学校防火小组两个月检查一次各部门的安全用电情况,发现故障、隐患由防火小组下整改通知单,限期改进,过期不改,学校有权采取措施。
第9篇 中学校舍、场地、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山天中学校舍、场地、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一、对学校现有校舍、场地、绿化及专用设施、设备、器材等资产,保证服务于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确保这些校产不转为经营性资产,不出借、不赢利。
二、做好校舍、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设施日常管理、保养维修等,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解决。
三、做好运动场地、室内体育馆及相关运动器材日常管理、保养维护,确保教育教学和学生锻炼时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四、定期做好学校用电、气、水等设备的管理、使用、保养及维修工作。专人负责,持证上岗。
五、确保学校消防水泵正常运行,配全、配齐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消防设施,确保安全通道通畅。做好防火、灭火的工作,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
六、做好学校机防设备保养、维护工作。对学校周边围墙红外线报警系统及学校110联网的重点部门(财务室、电脑房、档案室等)红外线报警设备及监控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请相关维修单位维修,确保机防设备的正常运行。
七、做好绿化、树木日常养护工作。每年二次请园林部门来修剪草木、花草,防止枯枝等坠落伤人事故发生。绿化美化校园环境。
八、做好一体机、复印机、教室多媒体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等维修保养工作。与有资质的正规公司签约保养协议,确保这些专用设备的正常、安全使用。
九、师生、班级、办公室等提出的日常报修项目,根据轻重缓急,合理统筹安排维修单位(人),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及校园安全。
第10篇 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1.1.本制度规定了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包括购置、租赁、装拆、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内容。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现场全过程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包括公司自有设备、租赁设备和分包方自带的设备。
2.定义
2.1.施工设施
施工设施,是指在施工作业活动中,将危险、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减少、预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包括:
1)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器、安全网、密目网、安全扶手绳、孔洞盖板、防护围栏、防护栏杆及机械防护装置等。
2)定型工具式安全施工设施:按公司规定制作、安装、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围栏、孔洞盖板、装配式防护栏杆、操作平台等)。
3)临时安全防护设施:指在施工作业中,根据施工工序、作业安全需要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采用挂设安全防护网、搭设钢管安全防护栏杆、隔离层、安全通道等)。
2.2.施工设备
施工设备,是指参与施工生产的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包括各类大中型起重机械设备、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龙门架及井字架、施工吊篮、混凝土输送泵车等设备。
2.3.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对于减少职业危害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劳动防护用品按照防护部位分为九类,包括:安全帽、呼吸护具、眼防护具、听力护具、防护鞋、防护手套、防护服、防坠落具(主要有安全带、安全绳、缓冲器、防坠器)、护肤用品等。
3.工作主体职责
3.1.公司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负责审批公司施工设备的购买。
3.2.公司、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检查。
3.3.公司、分公司、项目部材料设备管理部门或材料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对其合格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负责。
3.4.分公司材料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审批项目部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需用计划,组织评审设备租赁供方和设备购买供方,组织设备租赁、购买合同条款会签,监督检查出租方对设备维护保养和履约情况,组织对施工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对各类施工设施、设备管理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移交等工作进行检查。
3.5.项目部负责实施安全设施 >、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策划,制订相应的计划并实施,建立相应的安全保证体系,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3.6.项目部作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制度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所需费用,并专款专用。
3.7.项目部负责施工设备的租赁方是否在公司合格供方名录内,组织设备的进场并负责施工设备的安全检查。
3.8.项目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应分管施工设施、设备,对本项目设备需用计划进行评定。执行公司有关施工设施、设备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对分包方自带设备进行监督管理,主持本项目施工设施、设备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检查和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3.9.项目部机械员负责制定施工设备需用计划、保养维修计划,参与本项目的施工设备验收,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并留存记录,贯彻实施公司施工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组织本项目施工设备安全检查。
3.10.施工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坚守岗位,按章操作,做好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持证上岗。
4.施工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4.1.施工设施、设备的内容、范围:
1) 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的设施、设备;
2) 临时用电工程中电器设备安装的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3) 为施工安全而设置的低电压照明设备;
4) 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承压爆炸危险的机械设备配置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安全阀、自动控制装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压力计等);
5) 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上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桥式起重机设置固定的着陆平台和梯子;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为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6) 各种联动机械和机械之间、工作场所的动力机械之间、施工现场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以及在操作过程中为安全而进行联系的各种信号装置;
7) 在施工现场区域内危险处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8)在施工人员可能到达的洞、坑、沟、槽、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装设置的临时防护装置;
9) 在施工现场区域内,施工人员经常往来的道路,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10) 在高处作业时,为避免物料坠落伤人而设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员坠落的防护网、绳;
11) 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及防护设施;
12) 脚手架、井字架和龙门架外围封闭的防护网(密目网);
13) 为防止坍塌采取的支护设施;
14) 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域的隔离设施;
15) 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等建筑物的防护隔离设施;
16) 在建工程的外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隔离防护设施;
17) 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设施。
4.2.施工设施、设备策划
4.2.1.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结构、环境、技术含量和施工安全风险程度等因素,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实施施工设施、设备安全技术策划,策划内容如下:
1) 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应执行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2) 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专业性较强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论证。同时采取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得到有关部门的审批认可;
4.2.2.根据施工设施、设备安全策划结果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所须安全设施、设备的结构形式、材料、设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独立体现。
4.2.3.工程项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计划随施工方案一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核确认。
4.3.采购:施工设施、设备采购执行《物资管理分册》有关制度。
4.4.公司、分公司材料设备管理部门应对供应商进行如下评价。
4.4.1.根据能否满足施工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要求的安全能力选择供应商。
4.4.2.根据采购施工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安全重要性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4.5.检查及验收
4.5.1.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施工设施、设备进行安全审核检查,只有通过查验的设施、设备才能安装和使用。
4.5.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施工员、安全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检查验收计划,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下列内容检查、验收:
1) 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施工设施、设备的安全验证;
2) 一般脚手架搭设工程(含外围封闭),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要求验收;
3) 特殊类脚手架的搭设,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要求进行分类验收,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理复查;
4) 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设施安全技术要求,如通道防护棚;电梯井内隔离排或安全网;脚手架外围封闭、上下通道;“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悬挑钢平台;高处作业人员行走防护设施;危险作业点的防护措施;施工吊篮组装;外挑安全网等搭设、组装等。
4.5.3.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方负责人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4.5.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方负责人对下列内容进行检查验收:
1) 对施工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责成使用方对施工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持完好;
2) 对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升降设备,必须按照特种设备的相关法律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4.5.5.上述各类检查和验收完毕后,项目部须填写相应的检查验收记录。
4.6.过程控制
4.6.1.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4.6.2.项目部安全员应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并会同施工员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做好作业前对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做好班后清理工作;
4.6.3.搭设或拆除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起重机械或其它设施、设备,必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的确认同意。如当天未能完成时,应做好局部收尾,并设置临时安全防护措施。
4.6.4.项目部应根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确定的危险部位和过程,责成分包方落实监控人员,确定监控措施和方式,实施重点监控,必要时应增派人员连续监控。
4.6.5.应对危险性较大的悬空作业、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井字架和龙门架、施工吊篮、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和拆除、施工升降机的组装和拆除等作业,实施重点监控;
4.6.6.在拆除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通知项目技术负责人,由其确认可拆除时,方可拆除。
4.6.7.在工序交接中,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组织交接双方负责人,对现场的施工设施进行验收、确认。
4.7.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控制
4.7.1.项目部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设施、设备和过程行为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设施、设备不使用、不合格安装拆除过程不安排作业、不安全行为不放过。
4.7.2.对事故隐患应由项目部安全员会同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处理方式有:
1) 停止使用、封存;
2) 落实“五定”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
3) 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4) 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罚;
5) 对达不到安全生产的过程进行重新组织。
5.施工设备安全管理
5.1.一般规定
5.1.1.施工设备进场使用前,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特种设备必须经具有法定资质的专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1.2.施工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仪表或安全装置、仪表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5.1.3.任何人严禁拆除施工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5.1.4.处在运转中的施工设备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施工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5.1.5.施工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上岗操作;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5.1.6.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1.7.施工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施工机械交给非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5.1.8.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高处作业投掷物件。
5.1.9.进行倒班作业的施工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度。操作人员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5.1.10.施工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应向施工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定。
5.1.11.当使用施工设备与安全管理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管理的要求。
5.1.12.当施工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件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项目部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或人员,听候处理。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5.2.设备采购和租赁。
5.2.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5.2.2.机械员或材料员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采购或租赁意见按程序报批实施。
5.2.3.设备采购前,按照质量、安全要求,对设备的生产厂商资质及生产能力进行审查及评审,选出合格的设备供应商,需采购的设备必须在合格设备供应商中进行采购。
5.2.4.严禁采购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严禁采购和租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低劣、劣质、结构简陋、没有安全保障的施工机械设备。
5.3.大型专用和特种设备的安装和拆卸。
5.3.1.大型专用和特种设备的装拆,项目部必须有具备装拆能力、持有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或邀请具有相关业务能力和资质的单位实施。
5.3.2.必须按照设备制造厂商的相关说明并结合现场具体情况制定装拆方案或作业指导书,负责装拆的有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3.3.如实做好记录。对在装拆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缺陷和问题应详尽说明。
5.3.4.大型专用和特种设备的安装,凡存在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缺陷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可行的补救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设备使用安全。
5.3.5.重大缺陷和问题经处理后,必须经过公司或分公司主管部门检验并经当地特检所或安监部门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
5.3.6.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在安装后,必须进行检测、验收,并确认各项安全技术指标达到要求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后,方可正式运行。
5.3.7.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安装工作自行实施的,完成后必须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租赁的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安装工作,必须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租赁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
5.4.设备的资料档案管理。
5.4.1.施工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施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参见《施工设备管理办法》。
5.4.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具体内容参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5.4.3.各种机械设备的验收,应留存下列技术文件:
1) 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程序和详细说明书;
2) 各种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
3) 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
4) 安装操作规程;
5) 生产许可证(实行生产许可的机械设备)、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
6) 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
7) 其他注意事项。
5.5.设备的使用检查。
5.5.1.施工设备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尽可能降低对其周围环境的影响。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分类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并负责存留相关记录。
5.5.2.项目部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标志工作,按要求悬挂机械设备标志牌。
5.5.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禁止违规操作,设备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监督操作人员,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5.5.4.对于从事危险作业和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有明显标志和安全措施。
5.5.5.施工设备的停放、检修、安装应有统一固定的位置,场地应安全。对设备进行转移和检修保养时,必须悬挂明显警示标志;对电器设备进行检修时,检修场所必须有防雨棚等防潮防水装置。
5.5.6.大中型施工设备必须定人、定机,实行岗位负责制的人机一体化管理。
5.5.7.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过技术培训,熟悉本机的操作、保养和安全技术规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关有效证件,严禁无证上岗。
5.5.8.按照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规程,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如实填写相关记录。
5.5.9.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和检验,切实加强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和检查。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立即停机整改,待故障排除后,方能重新使用。
5.5.10.对于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场地及路段,或施工机械设备存在严重故障隐患时,现场指挥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使用,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
5.5.11.实行施工机械设备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制,把安全管理落实到分包方、作业班组、及个人,做到责任分明,定期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同基层设备管理人员、操作和修理人员的个人收入挂钩。
5.6.设备的保养。
5.6.1.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实施,主要对机械设备在操作前、作业后进行“十字作业”保养(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并对一些外部易损部件进行拆洗检查,调整。
5.6.2.二级保养:由维修人员完成,二级保养除一级保养内容外,主要是对机械设备内部各系统进行清洁、润滑和调整,并对可能有问题的部位予以解体进行检查、清洗的调整。
5.6.3.三级保养:指对设备主体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零部件。同时对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测量和鉴定。三级保养由专业维修人员完成。
5.6.4.施工设备的各级保养由各设备产权单位负责。
5.7.施工设备的维修。
5.7.1.小修是一种维护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当,保养失误及使用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坏,维护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小修应结合保养进行。
5.7.2.中修:是在两次大修之间和新机械设备大修之前有计划的平�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两次大修之间设备部件损坏和出现不平衡的状态,以及可能延长大修间隔期。
5.7.3.大修:是对设备的总体状态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进行技术鉴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使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延长使用寿命。
5.7.4.施工设备的各类维修,由设备产权单位负责实施,或按合同实施,且由专业修理人员完成。
5.7.5.项目部要做好施工设备运转记录,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施工设备保养维修计划,分公司监督检查以上修理执行情况。
5.8.设备更新改造及报废。
5.8.1.施工设备报废条件、申请、手续,执行公司《施工设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5.8.2.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 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2) 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行。
6.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
6.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执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2.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
6.2.1.安全帽,是用于保护头部,防撞击、挤压伤害的护具。主要有塑料、玻璃钢和防寒安全帽。
6.2.2.防护服,是用于保护员工免受劳动环境中的物理、化学因素的伤害的护具。防护服分为特殊防护服和一般作业服两类。
6.2.3.防护鞋,是用于保护足部免受伤害的护具。主要有防砸、绝缘、防滑鞋等。
6.2.4.防坠落护具,是用于防止高处作业坠落事故发生的护具,主要有安全带等。
6.2.5.防护手套,是用于手部保护的护具。主要有耐酸碱手套、电工绝缘手套、电焊手套、防x射线手套等。
6.2.6.眼防护具,是用于保护作业人员的眼、面部,防止外来伤害。主要有防冲击眼护具、焊接用眼防护具、防强光射线眼镜等。
6.2.7.听力护具,长期在90db以上或短时在115db以上的环境中工作时应使用听力护具。主要有耳塞、耳罩和帽盔。
6.2.8.呼吸护具类,是预防职业健康危害和职业尘肺病的重要护具。按用途分为防尘、防毒、供氧三类,按作用原理分为过滤式和隔绝式两类。
6.2.9.护肤用品。用于外露皮肤的保护。分为护肤膏和洗涤剂。
6.3.劳动防护用品标准
6.3.1.公司各单位在选购劳动防护用品时,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1651-2008)的相关规定进行选择防护用品和生产厂商。
6.3.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执行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4.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保管与发放。
6.4.1.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与发放执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4.2.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由个人妥善保管,领用和使用前进行检查,对破损、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不得领用和使用,对非正当原因造成的劳动防护用品损坏,按有关规定办理。
6.4.3.工会应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不定期征求员工代表的意见,及时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
7.管理与追责
7.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1) 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2)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
7.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1)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2) 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3) 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4) 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5) 危险物品的容器,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未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6) 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8.附则
8.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2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9.附录
本制度采用的资料表格,是执行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j04t289-2022)标准中的记录表,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如有必要,也可以采用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规定的检查记录表,如:对塔吊的安装、使用、拆卸管理,也可以采用《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标准中的检查记录表。凡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表格,详细表格内容、格式、要求参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j04t289-2022)。
1.《临边防护验收表》(表c6.3.1)
2.《洞口防护验收表》(表c6.3.2)
3.《安全防护设施拆除(移动)审批表》(表c6.4)
4.《落地式扣件脚手架验收表》(表c7.3.1)
5.《悬挑式脚手架验收表》(表c7.3.2)
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验收表》(表c7.3.3)
7.《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装验收表》(表c7.3.4)
8.《外挂防护架验收表》(表c7.3.5)
9.《高处作业吊篮验收表》(表c7.3.6)
10.《卸料平台(落地式)验收表》(表c7.3.7)
11.《悬挑式钢平台验收表》(表c7.3.8)
12.《脚手架拆除审批、监控记录》(表c7.4)
13.《模板工程验收表》(表c8.3)
14.《模板工程拆除审批监控记录》(表c8.4)
15.《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表c9.3)
16.《绝缘电阻测试记录》(见附录16,表c9.4)
17.《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表c9.5)
18.《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表c9.6)
19.《电工安装、调试、迁移、拆除工作记录》(表c9.7)
20.《电工巡检、维修工作记录》(表c9.8)
21.《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台账》(表c10.1)
22.《机械设备进场验收表》(表c10.2)
23.《机械设备安装验收表》(表c10.4.1)
24.《混凝土泵检查验收表》(表c10.4.3)
25.《混凝土搅拌机安装验收表》(表c10.4.4)
26.《焊接机械安装验收表》(表c10.4.5)
27.《钢筋机械安装验收表》(表c10.4.6)
28.《平刨、压刨安装验收表》(表c10.4.7)
29.《圆盘锯安装验收表》(表c10.4.8)
30.《机械设备日常运行记录》(表c10.5)
31.《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c10.6)
32.《群塔作业平面布置图》(表c11.4)
3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过程记录》(表c11.8)
34.《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表c11.9.1)
35.《施工升降机安装自检表》(表c11.9.2)
36.《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表》(表c11.11.1)
37.《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表》(表c11.11.2)
38.《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验收表》(表c11.11.3)
39.《塔式起重机顶升检验记录》(表c11.13.1)
40.《施工升降机加节验收记录》(表c11.13.2)
41.《塔式起重机附着锚固检验记录》(表c11.14)
42.《建筑起重机械运行记录》(表c11.15)
43.《建筑起重机械定期维护检测记录》(表c11.16)
44.《吊装机械验收表》(表c12.4)
45.《个人防护用品采购计划表》(表c2.14.2)
46.《个人防护用品进场查验登记表》(表c2.14.3)
47.《个人防护用品检查记录》(表c2.14.5)
48.本制度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22)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2)
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
7).《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22)
9).《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196-2010)
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1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3787-2006)
12).《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1651-2008)
13).《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
14).《安全帽》(gb2811-2007)
15).《安全带》(gb6095-2009)
16).《安全网》(gb5725-2009)
第11篇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的确定:
1、有易燃、易爆发生火灾危险的场所;
2、有易漏电、触电伤人危险的场所;
3、有易高空坠落危险的场所;
4、有易发生噪音、辐射、高温的场所;
5、其他容易致人伤害、发生事故频率较高的场所。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科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进行三级教育时应向员工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三条 厂部购置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并按照《设备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设备应做好记录。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四条 运输、储存、使用或处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按照国家及省市区关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制定设备操作规程,指导并督促员工按章操作。本厂制定的操作规程主要有:
1、×××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操作规程
4、×××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12篇 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的规定,对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实施更为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避免易发区域的事故发生。结合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制定公司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对
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设置、租赁、安装和使用进行重点监控。
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设置、租赁、安装和使用安全管理方案和预案,按照公司相关要求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三、要求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设置、租赁、安装和使用有验收、有专人负责,并签订责任书或安全协议书。
四、加强对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设置、租赁、安装和使用的用火用电管理,严格执行集团和公司的各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五、如有特殊需要应按照集团公司《安全旁站监督管理规定》建安(2004)174号的要求,实行旁站制。
六、加大对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设置、租赁、安装和使用监督检查力度,项目部主管人员、安全、消防管理人员及电工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巡检、日检、联检,并做好记录。
七、对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设置、租赁、安装和使用中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按照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整改。同时,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
2008年7月8日
第13篇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委派专职消防员对储配站所有消防设备、设施进行统一管理。
2、消防水池及池内储水量每天检查一次,观察有无渗漏或无端流失,如水量不足则及时补足。
3、消防水泵完好,每月至少开启一次试运转。每天盘车试运转一次,以达到良好的供水性能和供水压力,并且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4、消防管线(明线)、消防栓及根部阀门、喷淋阀门、喷淋头每周检查二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以达到良好的状态。
5、消防水带、水枪、大闸、钥匙等应时刻保持完好,放置整齐不准挪作它用,消防员每天应对以上器具至少检查一次。
6、灭火器应放置在指定位置,消防员、安全员每天至少检查一次灭火器所在位置。
7、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附件,每月擦拭一次灭火器外表,每年检查一次桶体,换粉,标签齐全。
8、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消防通道,清理路障使其畅通。
9、以上设备必须挂牌明确设备保管人。
10、运行记录完整。
第14篇 危险、危害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作场所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安全公告栏(板):张贴本区域主要工作内容、本区域安全管理责任人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
二、对本企业主要区域主要通道张贴本区域工作内容和注意事项。
三、工作场所主要出入口张贴本区域应急疏散线路示意图。
四、厂区内应保障消防、疏散等通道畅通。
五、车间内应在地面划了安全通道并保持畅通。
六、主要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上张贴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人姓名和注意事项。
七、生产场所工业垃圾、废油、废水吉废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八、生产场所地面应平坦、无绊脚物。
九、生产场所的工位器具、工具、膜具、夹具要放在指定的部位,安全稳定,防止坠落和倒塌伤人。
十、工件、物料摆放不得超高,堆垛的支撑稳妥,堆垛间距合理,便于吊装。流动物件应设置垫块楔牢,任何时候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十一、易燃、易爆、易腐蚀、易挥发等对人体和周围环境有毒、有害的物质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各项使用手续。对购进、装运、储存、和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监控监管,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操作和应急等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十二、相关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标准并经过有资质机构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十三、凡属危险作业,由下达任务管理人员和执行任务班组共同研究作业方案和具体的安全保护措施细节。
十四、明确现场监督作业指挥责任人。
十五、由作业现场的负责人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安排专人监督指挥。
十六、凡进入危险作业场所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十七、危险作业应作为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重点。
十八、各级管理负责人对危险作业人重点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对危险岗位作业环节和隐患进行分析排查。制订明确有效的预防措施并监督所有人严格执行。
十九、严肃处理违规违章的危险作业行为,严罚违规作业人员。
附:常现的危险作业:
① 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在高处有固定操作室的除外);
② 在有触电危险的环境作业或带电作业;
③ 在易燃易爆区域进行明火作业;
④ 进行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⑤ 有急性中毒、窒息危险的作业;
6.有塌方、坍塌危险的土石方或拆除工程作业。
7、设备、设施安装、检修作业。
8、起重、吊挂作业。
9、运输、装缷作业。
10、化学品保管、运输、装填料使用作业。
11、压力设备(气瓶、锅炉、管道)作业。
第15篇 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的确定:
1、有易燃、易爆发生火灾危险的场所;
2、有易漏电、触电伤人危险的场所;
3、有易高空坠落危险的场所;
4、有易发生噪音、辐射、高温的场所;
5、其他容易致人伤害、发生事故频率较高的场所。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科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进行三级教育时应向员工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三条厂部购置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并按照《设备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设备应做好记录。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四条运输、储存、使用或处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按照国家及省市区关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制定设备操作规程,指导并督促员工按章操作。本厂制定的操作规程主要有:
1、×××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操作规程
4、×××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16篇 某锻造公司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范围
1.生产中的工艺指标超限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高压设备的防爆卸压装置、低压真空密闭装置、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装置、电器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运转部分的防护装置、火灾报警固定式装置、灭火装置以及气体自动检测装置、事故照明疏散设施、静电和避雷防护装置均属于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对以上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必须进行维护,保证灵敏好用;
2.作业过程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防护眼镜、防毒口罩、特种手套、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均属于防护器具。对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二.管理分工
1.由生产技术部分工管理各种安全装置、设施和防护器具;
2.分工原则:
2.1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受压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等由设备工程师管理;
2.2凡属电器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仪器仪表均由维修班负责管理;
2.3 凡生产区内的火警报警装置、灭火装置和其他固定装置均由消防专管员管理。
三.维修与检验
3.1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
3.2 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3.3 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须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
3.4 除安全装置专责维修人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乱动。
四.防护器材的选用和保管
4.1 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读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性质,正确选用防护器材种类和型号,不得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
4.2 岗位配备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应与使用人员头型相适应;
4.3 种防毒面具使用前、后必须仔细检查;
4.4 各种防毒面具应定点存放;
4.5 个人使用和保管的防护用具,应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4.6 车间应有防爆手电、防毒面具、隔热手套、胶靴、防火服和安全带等急救器材,以备抢救用;
4.7 安全带使用前要仔细检查,用后妥善保管,防止霉烂和强度下降,定期进行强度试验;
4.8绝缘手套、胶靴、绝缘棒、绝缘垫台等常用的电气绝缘工具要指定专人保管;
4.9 常用电气绝缘工具按照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工作。
第17篇 车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分公司、部门、安全人员及驾驶员四级管理。
(二)主要内容是监督落实车辆强制维护检测、视情修理,设施设备齐全有效,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三)车辆设备的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周检查、月检查、二级维护和大修竣工出厂检查、换季维护竣工检查以及长途出车检查。
(四)驾驶员每天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日程,车管人员每周按照《汽车日常维护作业项目规定》的要求,统一对车辆进行的一次检查,公司每月按照《汽车一级维护作业项目和技术要求》等规定,统一对车辆设备进行的一次检查。
(五)督促车辆按时到当地经确认的综合性能监测站进行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达一级以上。
(六)检查车辆标志牌灯是否有效,及时更换损毁的标志牌灯,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处在正常的工作状态。
(七)建立车辆安全管理奖罚体系,对车辆设备的维护、检测、技术管理取得成效的给予奖励;对车辆设备管理混乱、车况降低安全性能的管理部门和人员给予处罚。
第18篇 重要岗位、设备设施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0目 的
为规范设备、设施的操作程序,防止操作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确保操作人员安全
和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制定此制度。
2.0职 责
2.1安全主任及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完善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
2.2工厂总监:负责设备、设施操作规程的批准和颁发。
3.0内容
3.1 制定操作规程
3.1.1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必须结合根据实际的工艺要求和操作方法进行制定;
3.1.2开机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操作人员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设备和防护装置的检查(保养)、
试机;
3.1.3准备工作完成后,开机,根据工艺要求进行操作;
3.1.4工作完成后,停机,清理现场,并根据需要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
3.1.5当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时的处理方法,以及注意事项。
3.2 修订操作规程
当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有发现存在缺陷时,由生产部门、安全主任对设备(设施)操作规程进行完善和跟踪验证。
第19篇 公交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提高运输服务质量,确保行车安全,使每辆车确保完好的技术状况,特制定以下车辆管理制度:
1、 严把车辆准入关,对于公司化经营的车辆在购车前,投资人应与公司协商确定车型、营运线路,早签有关协议,交纳一定数量的质量信誉保证金,并向公司写出书面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车入户。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三关一监督”工作。
2、 整车必须符合“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标准”。
3、 按照行业有关部门要求,所有车辆在营运过程中,不得随意私自加座,不得客货混装。
4、 所有营运车辆都要进行等级评定。营运车辆在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全国统一样式的检测报告,依据检测结果,对照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
5、 根据有关规定凡达到国家规定报废的车辆坚决停止营运并予以报废。杜绝由于车辆老旧造成的机械施事故,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客车以及其它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6、 所有营运车辆必须按时进行二级维护,凡脱保车辆和未领取检验合格证的车辆,将通知车站予以停班。经督促仍未按要求改正者,将停止营运。对司属车辆下达执行率为100%,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格执行车辆安全例会制度。
7、 所有营运车辆必须按时缴纳公司的税费,及时领取相关的行车手续,保证做到行车手续、证件齐全有效。
8、 要求所有营运车辆必须保持内外卫生整洁、玻璃无破损、漆皮无脱落,公司安全员下站检查的重点是车辆的灯光、刹车、转向、传动等部位是否完好,认真检查车上的消防器材及冬季防滑用具的配置是否齐全有效,对已陈旧和可能造成不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应及时予以更新。轮胎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如轮胎残留花纹深度低于1.6毫米须及时更换,如未及时更换导致在以后的行车过程中发生事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当事人承担,彻底杜绝所有营运车辆“带病”行驶。
9、 加大检查力度。严禁乘客携带“三品”上车,严禁车厢内私装、私运相关危险物品,严禁超速,严禁无资格证的驾驶员参加营运,对有上述行为的车辆和当事人,安全员一经发现,有权予以制止并立即给予纠正,严重者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处罚后仍不服从管理者或继续违章操作而导致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的经济后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均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10、 所有营运车辆应严格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参加车辆的年检审验工作,定期进行客运车辆检测。
11、 驾驶员必须自觉接受并配合管理部门和公司安全人员的检查。同时必须做好对车辆的维护,落实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
12、 公司必须建立健全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并妥善保管,对所记载的相关内容应当及时、准确,不得随意修改。
第20篇 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对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有关的设备、设施,应有完备的安全装置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关的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特种设备必须由指定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并取得安全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应按有关规定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检测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以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
1.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关安全设备设计、制造的安全要求,国家或行业部门已颁发了有关的安全标准,设计、制造单位必须执行。
2. 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根据这条规定,安全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应包括安装使用方面的空保障和维护、保养、检测、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
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设备运行中尘毒、易燃等的产生情况等。
(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
安全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操作证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
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经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