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保洁员管理制度
为开创环卫工作新局面,根据环卫行业的特殊性,结合沅陵镇实际制定本制度。全镇小区保洁员必须以本制度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和岗位责任制,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加强职业道德修养,遵守本制度。
一、服从沅陵镇城建所和居委会管理,服从居委会的工作安排,按时到岗,在安排的保洁路段保洁,不准串岗、离岗。确因工作需要,应事先说明,得到同意。上班时间必须穿保洁服。
二、保洁员必须服从城建所环卫组和居委会保洁专干的检查,并接受批评、纠正错误。执行定岗、定时、定员的管理模式,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不允许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工作时间(含上班前用餐)不准喝酒,不允许在非休息时间和地点休息,工作时,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四、小区巷道实行8小时保洁,保洁员必须8小时到岗及从事清扫保洁工作,具体上班时间夏季为早上6点-10点,下午3点-7点;冬季为上午7:30―11:30,下午2:30―6:30。
五、按时上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有私事须提前向居委会请假,居委会上报镇城建所,请假一天,扣当月工资15元,由居委会另请人代扫。保洁员每个月休假4天,居委会合理安排好保洁员上班及休假时间,作好休假期巷道卫生的交接和清扫保洁工作,原则上每个星期日为保洁员的休息日。申请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同意后方可休假,由居委会安排人员代扫;全年病假控制在40天以内,超过40天作辞退处理。
六、保洁员的劳动工具(除扫把以外)由沅陵镇城建服务所统一发放,劳动工具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无故损坏,因保管不当丢失或损坏的按原价赔偿,铁铲必须交旧换新,使用期不得少于三个月,垃圾板车使用期不得少于三年,每季度每人统一发放口罩3个,肥皂3条,手套一双。
七、保洁员上班时间必须穿保洁服,如发现一次未穿保洁服的罚款15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出。无故矿工一天的,扣当月工资20元,连续矿工三天的作清退处理。
八、环卫组和保洁专干要认真负责,要对保洁员的到岗、保洁等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对缺岗或不正常上下班的情况进行登记。城建所将根据环卫组和保洁专干对保洁员的日常检查结果执行奖罚兑现,对居民反映良好、工作负责的保洁员年终实行奖励,对无故缺岗或居民意见反映不好、不能胜任工作的保洁员进行重点管理及通报批评,对通报三次以上还不能胜任工作的,将由镇政府作辞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