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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发展健康养殖,减少水产养殖病害发生;控制养殖用药,保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推广生态养殖,保护养殖环境。
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第二章 养殖用水
第五条 水产养殖用水应当符合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用水水质》或《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等标准,禁止将不符合水质标准的水源用于水产养殖。
第六条 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监测养殖用水水质。
养殖用水水源受到污染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确需使用的,应当经过净化处理达到养殖用水水质标准。
养殖水体水质不符合养殖用水水质标准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停止养殖活动,并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其养殖水产品按本规定第十三条处理。
第七条 养殖场或池塘的进排水系统应当分开。水产养殖废水排放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三章 养殖生产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产养殖规划要求,合理确定用于水产养殖的水域和滩涂,同时根据水域滩涂环境状况划分养殖功能区,合理安排养殖生产布局,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养殖方式。
第九条 使用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有关规定申领养殖证,并按核准的区域、规模从事养殖生产。
第十条 水产养殖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养殖技术规范操作要求。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配置与养殖水体和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水处理设施和相应的水质、水生生物检测等基础性仪器设备。
水产养殖使用的苗种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质量标准。
第十一条 水产养殖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逐步按国家有关就业准入要求,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第十二条 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填写《水产养殖生产记录》,记载养殖种类、苗种来源及生长情况、饲料来源及投喂情况、水质变化等内容。《水产养殖生产记录》应当保存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2年以上。
第十三条 销售的养殖水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的有关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应当进行净化处理,净化处理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禁止销售。
第十四条 水产养殖单位销售自养水产品应当附具《产品标签》,注明单位名称、地址,产品种类、规格,出池日期等。
第四章 渔用饲料和水产养殖用药
第十五条 使用渔用饲料应当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用饲料安全限量》鼓励使用配合饲料。限制直接投喂冰鲜(冻)饵料,防止残饵污染水质。
禁止使用无产品质量标准、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变质和过期饲料。
第十六条 使用水产养殖用药应当符合《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药使用准则》使用药物的养殖水产品在休药期内不得用于人类食品消费。
禁止使用假、劣兽药及农业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其他化合物和生物制剂。原料药不得直接用于水产养殖。
第十七条 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水产养殖用药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或在水生生物病害防治员的指导下科学用药。
水生生物病害防治员应当按照有关就业准入的要求,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第十八条 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填写《水产养殖用药记录》(格式见附件3),记载病害发生情况,主要症状,用药名称、时间、用量等内容。《水产养殖用药记录》应当保存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2年以上。
第十九条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加强水产养殖用药安全使用的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第二十条 农业部负责制定全国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的监控工作。
第二十一条 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样检测。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用语定义:
健康养殖 指通过采用投放无疫病苗种、投喂全价饲料及人为控制养殖环境条件等技术措施,使养殖生物保持最适宜生长和发育的状态,实现减少养殖病害发生、提高产品质量的一种养殖方式。
生态养殖 指根据不同养殖生物间的共生互补原理,利用自然界物质循环系统,在一定的养殖空间和区域内,通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使不同生物在同一环境中国共产党同生长,实现保持生态平衡、提高养殖效益的一种养殖方式。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年9月1日起施行。
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二)
一、质量安全目标:
1、成品一次检验合格率达到98%;
2、客户投诉处理满意率98%;
3、顾客满意率持续高于95%。
4、饲料安全事件/事故率为零。
二、具体内容
1、采购:在采购之前必需提前对供应商进行考察、评估,并要求供应商出具相关运营及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经过审查、考核合格的供应商方可供货;事先拟定采购合同,合同需符合《合同法》的要求,除正常约定的项目外,还需将质量指标列入到合同中去,并要求合同中列出符合饲料卫生标准及不得添加违禁物品及掺假行为;所有采购的物品必需建立帐目(电子台帐或手工台账均可);所有采购的原料必须由供应商提供合格证明文件,进口物品、动物性产品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采购回的原料必须经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使用(保留原始记录及出具的检验报告),生产领用时须做好领用记录。
2、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对厂区内环境、生产场所、设施清洁卫生状况应进行定期检查;针对生产活动拟定相关岗位的作业指导书、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及保养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消防管理办法、人员防护管理办法;在进行生产活动时需按实际生产情况进行记录,包括生产记录、设备操作记录、设备维护保养记录、消防安全记录等;对现场和仓库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原料及产品的出库、入库必须建立帐目;进行生产活动时各岗位应对原料的领用、投用、分装、报废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名称、种类、日期、批号、数量等;
针对车间易出现质量事故的岗位或生产环节,应建立关键控制点,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记录,并定期对关键控制点进行验证;进行生产活动时组织人员进行管理,对生产计划的安排、人员岗位的分工、物料的领用、设备的运行、人员的防护、报废物品的处理进行合理分配。
3、检验制度:化验室需建立在与生产车间具有明显分隔的地带,化验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化验员资格证;所有化验药品及试剂按国家《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进行管理,所有检验设备均需按规定由主管部门进行校验,校验合格的设备才可用于检测使用;定期对化验结果进行校正,确保校正结果在国家允许误差范围内;保留原料及产品检验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报告记录;检测需使用到大型仪器设备或其它更严格的化验条件时,可进行委托检测,进行委托检测的机构必须提供检测资质证明;所有进行检测的样品均需进行留样观察,直至该批原料使用完毕三个月后。
4、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对不合格品进行管理和控制,避免不合格品被误用,降低不合格品率,以确保出货产品的质量符合客户和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的要求;制定相关处理程序及办法,明确对采购回的不合格品及生产不合格品进行处理且做相关记录。
5、销售管理:企业应对每批产品建立和保存销售台帐、台帐中应明确记录客户名称、发货产品、规格、数量、承运人、车号等信息;在委托运输时需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
6、建立产品召回制度:收到召回要求时,能迅速停止销售和撤出市场,有效地从市场召回,保障饲喂对象的健康;对召回活动进行详细的记录;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出现影响到受众安全问题时,应向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报告召回及处理情况。
7、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定期组织公司员工进行体检,确保人员的身心健康;制定员工的健康档案,对身体条件不适合进行操作设备及其它生产活动时,应及时进行调配其它岗位或辞退。
8、建立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建立投诉处理制度,针对客户的投诉进行记录、查找原因、分析、改进、反馈;针对投诉进行整顿,不断改进,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9、处置质量安全事故:制定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针对突发性事件进行处理;定期检查各项产品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防患于未然,发生产品安全事故的,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处置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第2篇 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疗制度、医疗技术
1.重点抓好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交接班制度、病历书写规范、查对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知情同意谈话制度等。
2.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
3.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
4.加强全员培训,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二)病历书写
重视医疗文件的内在质量与安全。医疗文件是医护人员临床思维的凭证是诊疗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有很强的书证作用;同时医学模式的改变,对医疗文件的书写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医疗文书的内在质量管理,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1.《病历书写规范》的再学习和再领会。
2.病历书写中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字迹的清楚性;
3.体检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上级医生查房的及时性和记录内容的规范性;
5.日常病程记录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包括上级医生的医疗指示,疑难危重病人的讨论记录,危重抢救病人的抢救记录,重要化验、特殊检查和病理结果的记录和分析,会诊记录、死亡记录和死亡讨论记录等);
6.正确对待家属同意治疗意见的签字。《知情同意书》的签订实际上是双向性的,医护人员必须保持头脑清醒,正确对待家属对治疗操作同意的签字,在治疗中要精益求精,尽可能避免发生意外。临床医生在选择治疗方式、方法、药物、护理措施的同时,要对家属讲清利弊,充分征求意见,尊重患者或家属对治疗方法的选择权。
治疗知情同意记录的规范性(包括住院病人72小时内知情同意谈话记录,特殊检查、治疗的知情同意谈话记录,医保患者自费<特殊>药品和器械知情同意谈话记录等);
7.治疗的合理性(抗生素的使用、更改、停用有无记录和药物的不良反应有无报告和记录,处方〈包括精神、麻醉处方、引产药物〉的合格率等);
8.归档病历是否及时上交,项目是否完整;
(三)医院感染管理
1.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2.医院感染散发病历报告落实情况;
3.清洁、消毒、灭菌执行情况;
4.手卫生与自身防护落实;
5.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6.一次性无菌物品是否按规范使用;
7.多重耐药菌及非结核分枝杆菌的预防与控制;
8.医疗废物的管理;
9.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工作。
10.术前、术中、及术后感控措施。
(四)加强对临床路径及按病种付费的管理临床路径及按病种付费管理
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及精神,完善科室标准化医嘱单,发挥科室的监督作用。
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保障安全措施与医院发展相适应和配套。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
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自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经常性地进行质量管理教育,提高全员质量管理意识。对发生不良事件及时上报,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第3篇 急诊科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急诊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实行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与急诊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两级管理,医务部、护理部、医院感染科等职能部门对急诊科有实时监管职责。
二、急诊质量管理
(一)建立健全急诊质量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质量管理制度。
(二)强化质量意识,定期开展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的分析、评价,保证质量持续改进。
(三)科室成立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为科室质量与安全第一责任人。
(四)按照急诊质量与安全管理要求,每月召开一次急诊质量与安全会议,对存在问题进行总结整改;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急诊质量检查、评价,并通报全科。对急诊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持续改进。
(五)提高急诊病历及记录单的书写质量,保证急诊记录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整洁性和一致性。
(六)对住院医师按照医院要求,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进修医师、轮转医师和新上岗医师,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重点是医德医风、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流程等。
三、医疗安全管理
(一)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医疗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二)按照急诊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安排患者的急诊就诊工作。
(三)充分做好抢救前准备,严格检查各种急诊器械设备,确保抢救设备完好和抢救药品齐全。
(四)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定期检查实施情况,防止差错事故。
(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急诊期间所用药物及输液要做到“三查七对”,对药品名称、剂量、配制日期、用法、给药途经等须经两人查对,特别要注意易混淆的药物。用过的安瓿等物品应保留到患者出手术室后丢弃,以备复查。
(六)新技术的开展和新方法的使用,应按照医院新技术准入及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经医院批准后实施。
(七)严格执行值班、交接班制度,坚持岗位交班、病情不稳定时一律不准交班。交班内容应包括患者情况、急诊经过,特殊用药、输液等。
(八)各种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应及时按照医院要求上报,必要时应进行全科讨论,认真整改落实。
第4篇 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产品质量管理是公司所有管理活动的重点,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产品质量管理需要公司全体员工参与,全过程控制,全面实施。为了加强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全体职工的质量工作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 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全体职工(包括和公司发生劳动关系的所有劳动者)。适用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工作质量、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对全体成员的质量行为有奖励和处罚的权力;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工作质量、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对本部门成员的质量行为有奖励和处罚的建议权力;职工为本岗位的工作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负责。
第二章 技术设计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四条 在产品设计中,技术人员对所设计的产品结构、尺寸、技术参数等要求科学合理,保证产品质量可靠,并能满足用户的要求,避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第五条 为满足用户对改进产品质量的要求,产品设计人员必须及时补充、修改有关技术标准、图纸、资料等。避免因补充、修改不及时,影响产品质量或使结构、质量等问题达不到用户的要求。
第六条 对新产品的产品图纸、工艺图纸要及时进行标准化审查。对于新产品的试制,设计技术人员要跟踪到车间,负责验证产品及其质量的可靠性。验证 产品的工艺、工装、辅具等能否满足产品的质量要求,避免因设计失误造成生产加工装配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产品的现象。
第七条 试制和成熟产品的工艺、工模夹具图纸以及技术更改通知单等,发放要及时。对在生产现场中出现的设计问题,设计技术人员原则上当天要给予答复,提出处理方案,避免因工作不负责任,互相推诿致使质量问题的发生。
第八条 要做好公司产品标准、验收标准、产品说明书、包装标准等资料的保密工作,避免因管理不当,造成泄密。
第三章 供应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九条 供应部门采购的原材料、配件(外协件)、工具和机器设备既要符合生产的需要,又要确保使用功能的可靠性、安全性、耐用性和经济性。
第十条 原材料、配件(外协件)、工具和机器设备的采购到入库必须具备以下手续:1、计划任务书;2、采购供销合同;3、原材料的材质保证书;4、工具或设备的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5、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6、进货发票;7、入库检验单。
第十一条 相关仓库接到入库物资后,凭检验科出具的《入库检验单》和《物资入库单》
办理入库手续,凭《入库检验单》和《物资入库单》做好《物资入库帐》并指导外协人员或公司采购员将入库物资放到仓库相应的位置,并摆放整齐。
第十二条 仓库员在新进物资入库后要及时做好标示,同时做好物资的维护保养工作。仓库的物资要和帐目相符,随时提供部门经理对物资的不定期盘点抽查。
第十三条 采购人员对于配套件的技术修改通知要及时送达配套厂商,对于有明确材质
要求的外购件,如有特殊情况,配套厂要改用材料,物资采购部必须事先向技术部门提出代用材料申请。对于外协、外购不合格产品,采购责任人要负责及时退回原供应单位。
第十四条 配套件经检验不合格,但由于生产急需用件,经修复后可以使用的,须向质量部提出书面回用申请。由质管员填报原不合格项次情况,然后由申请部门提请技术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批后修复使用,并通知原供应单位降价处理。
第十五条 向车间生产工人发料时,必须履行以下程序:1、验证“领料单”与“派工单”是否相应;2、验证所发材料的数量、规格与“领料单”是否一致;3、检查领料者的取料方式是否会影响材料的质量。
第十六条 对于外协加工配对件,如铜圈、密封圈、钢球等必须十分严格按投放一个批
量保持一个厂商的原则,并要向车间领料员说明,防止混装造成质量问题。如果出现库存件一个厂商不够一个批量,必须通知物资采购部和质量部。为使产品质量有追溯性,外协外购件投发必须建立原始记录,即记录每批次投发料的产品厂商、检验单等质量原始凭证,保管期三年,以备查证。
第四章 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十七条 生产部经理接受公司总经理的生产指令,按产品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交货期编制生产计划,分别送达生产车间、供应、技术和质检部门。并同时对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进度、质量作跟踪检查。
第十八条 车间主任迅速将生产计划分解,给相关的生产工人开出“派工单”、“领料单”。
生产工人凭“派工单”、“领料单”分别向技术部门、料库领取施工和工艺图纸、工装夹具和材料。
第十九条 生产人员将物料领回后,应立即做好物料标示,放置在指定区域并摆放整齐,无标示的物料不得使用。
领取施工和工艺图纸、工装夹具后,生产人员要仔细验对,对施工和工艺图纸、工装夹具有疑问的要及时向技术部门提出。然后按图施工。
第二十条 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按工艺进行加工、装配,不准偷工减序,要提倡文明生产,坚决制止“野蛮加工、野蛮装配、野蛮转序、野蛮装卸”行为。
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每完成一个工序,操作者要严格执行自检步骤,防止不合格品生产,由于自己漏检、错检,发生严重失职,造成不合格品,责任者要赔偿材料损失、工时损失和其它间接损失。下道工序应对上道工序产品的质量进行必要的检查,防止不合格品造成新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生产人员在对本岗位产生的不合格品要主动报告,交由质检员进行处置。不得对本岗位产生的不合格品故意进行混入、隐藏等。完成“派工单”上注明的工作后,要求质检员检验,由质检员填写“质检单”或“工序交接单”,无“工序交接单”的产品或半成品下工序不得接收生产。生产人员凭“质检单”和“派工单”报厂部计算工资报酬。
第二十二条 生产人员对后面工序提出的质量反馈,要积极作出反应,认真进行服务和改进,不得对自己的工作质量负责,推脱、拖延等。要坚决防止重复质量问题的出现,对于本岗位曾经出现过或质检员已指出的质量问题,要坚决杜绝。
第二十三条 生产人员要认真接受工艺员、质检员的指导和检查,不得有歪曲、刁难行为,对于有不同意见,可报告主管部门领导解决。
第二十四条 最后工序的成品经检验合格,包装人员方可按照指定的包装规格包装产品。包装人员执成品检验员出具的“成品入库单”将成品送到成品仓库入库。成品仓库员在入库人员出具成品检验员开具的“成品入库单”和“成品检验报告”后方可接收产品入库,同时做好“产品入库帐”。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放行的产品,在总经理许可放行并同时出具相应的“成品入库单”和“成品出库单”。
第五章 质检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五条 质检人员要树立秉公执章、严肃认真、作风正派、办事公正的职业道德,认真贯彻执行检验标准和检验程序。
第二十六条 质检人员要管理好计量标准、档案、资料、台帐、原始记录等。总帐不得变更,设备、仪器要求帐物相符。要保证在用计量设备、检测仪器的完好。每年接受市技术监督局的检定,出现不合格,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避免因责任心不够,出现影响生产、检验质量问题。
第二十七条 检验工作要做到准确、及时,工序检验随时检查,对生产岗位已完工的产品,检测项目必须全面、严格。避免因漏检、误检造成不合格产品流入下道工序或市场。
质检人员要做好检验状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本辖区检验的合格、待检、检后待处理、不合格要及时督促操作工做好标记和隔离,并做好质量跟踪、负责到底。
第二十八条 质检人员要作好检验记录,建立检验台帐,和每批次成品的质量档案,保证随时能提供生产工人的质量考核资料、产品质量状况资料、原材料、外购件质量状况资料和售后服务情况资料。
第六章 销售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九条 销售部对于销售计划,必须明确用户的技术、质量要求,并将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技术部、生产部。不能因要求不明确,出现产品满足不了顾客的要求而造成损失。要建立发货台帐,记录每批发往用户厂名、数量、型号、生产日期。
第三十条 售后服务人员对责任范围内的质量问题要积极、主动,及时搞好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人员要及时反馈质量信息,对于重要的质量问题,要完整反馈以下内容;生产日期、数量、规格型号、质量原因等。不能因反馈信息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而影响公司处理质量问题,也不能为夸大自己的工作量,弄虚作假,夸大质量问题,给公司造成混乱,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质量问题负责,针对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制定奖惩细则。
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若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提出完善或修改意见,由总经理集中意见后作出修改、完善决定。未作出修改、完善决定前,仍应按原制度执行。
丽水市轴承行业协会
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管理,保证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善,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法律、标准及顾客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本细则包括:
(1)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2)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3)计量器具管理;
(4)质量检验;
(5)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6)顾客投诉及处理;
(7)质量检查与改善。
(8)质量管理小组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第三条:本公司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公司办公室:起草公司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主要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请示报告等重要文稿;组织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收集和向公司领导反馈涉及公司改革发展全局性的信息;协调处理涉及各科室的重要事务;负责组织对内对外宣传报道;组织重要接待;安排调度公司领导、专家顾问和科室公务用车;组织督查有关方面搞好员工食堂、厂区环境、园区安全保卫和专家楼管理工作;负责文书档案工作;负责党建组织和群团日常工作;协助推进创牌创优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为公司主要领导的服务工作。
(2)人力资源科:负责劳动、人事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员工招聘,搞好员工薪酬管理,牵头组织员工学习培训,负责员工奖惩相关事务,组织员工德能勤绩考核,协助组织劳动竞赛,负责档案管理。
(3)生产技术科:按订单组织电缆生产;切实抓好生产各环节的产品质量;负责生产技术工艺的制订和实施,搞好设备管理和维修;抓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做好标准、计量工作;组织专利发明和申报;负责知识产权管理;会同质管科处理有关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组织和督查车间生产管理现场和严格执行厂规厂纪;深入细致做好一线工人的思想政治工作。
(4)质量管理科:负责对原辅材料和成品、半成品质量的控制、检测、监督和管理,包括:按相关规范要求,负责检测原辅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质量;负责对生产全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负责组织和督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规范运行;负责调查处理各种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负责各类电缆的售后服务和处理用户意见;负责创牌升级。
(5)新品研发科:组织申报和实施科技项目和研发高新产品;组织石化静电研究所的研发、销售和内部管理;组织管理和考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研发工作。
(6)计划财务科:负责筹集和营运资金;负责定额管理和成本核算;组织原辅材料采购和管理;负责财务、会计、统计业务;按规定编报财会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材料;负责员工工资结算和发放;负责废品招标出售;负责办理出口业务;组织节本增效工作;做好福利厂残疾员工管理工作;负责申报享受财税优惠政策的项目;组织实施公司基建项目;负责集体资财管理;组织财会人员(包括车间核算员、半成品和原材料保管员)业务培训;指导和督查人才公寓财会工作。
(7)外经科:负责与国外合作方联系、沟通,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有关信息;办理引进外资、外贸出口有关业务;参与合资合作洽谈;负责对外合作相关文件资料的翻译(口译和笔译);建立和完善公司外资外贸外经工作文书档案。
(8)营销总公司:负责公司各类电缆营销和经营,包括:组织电缆销售,组织投标;组织货款回笼,狠抓清收陈欠货款;按中标通知书和用户订单编制生产计划;负责成品电缆管理、发货和运送;负责销售合同审查和管理;负责市场管理和销售人员管理,切实提高销售人员综合素质;负责对销售人员德能勤绩的考核和薪酬费用结算;负责做好公关工作,不断发展人脉关系;负责接待重要客户;按规定编报产品销售、库存和货款回笼进度,为公司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章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制订
第四条 技术部门须积极采用新标准、新工艺、新方法,编制企业采购产品、中间产品、最终产品的技术标准、检验规范、生产工艺和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工艺技术人员应服务于现场,实施正确的指导,对工艺、工装进行验证,不断完善和改进。
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范围规范包括:
(1)原物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2)半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3)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第六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编制
(1)《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编制,《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部门编制。《质量手册》由公司总经理组织专门会议进行评审,《程序文件》由管理者代表组织评审,《控制文件》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各部门进行评审。《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发布;《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由各职能部门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实施。
(2)生产技术科组织人员按照《质量手册》中文件控制要求,并参考①国家标准②行业标准③国际标准④客户需求⑤本身制造能力⑥原材料供应商水平,编制有关企业标准,原材料采购技术要求,产品工艺文件等技术文件。文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
(3)质量管理科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规范,检验规范中注明①检查项目②型号(规格)③质量标准④检验频率(取样规定)⑤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⑥允收规定。文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修订
(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因①机械设备更新②技术改进③制造过程改善④市场需要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订。
(2)相关科室每年至少一次对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确认后实施修改并经再次批准。
(3)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申请人员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说明更改原因、更改内容、更改标识、更改数量、更改执行人,对重要更改部份(如技术参数等),还应附有充分的证据。更改单随原文件一起保管。更改申请批准后,由文件归口部门统一修改。
第四章 计量器具管理
第八条:仪器检定、校正、维护计划
(1)周期设订 计量管理人员应按仪器购进时的日期及操作说明书集合国家有关计量法规标准,编制检定计划周期,作为仪器年度校正、维护计划的拟订及执行的依据。
(2)年度校正计划及维护计划 计量管理人员根据编制的检定计划周期,填制'仪器检定计划实施表'作为年度检定及维护计划实施的依据。
第九条:检定、校正计划的实施
(1)仪器使用人员使用时应执行日常校正,必要时将校正结果记录。
(2)对用于出厂检验的设备除应进行日常操作检查外,还应进行运行检查。当发现运行检查结果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应能追溯至已检测过的产品。必要时,应对这些产品重新进行检测。
(3)仪器检定、校准:用于确定所生产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试验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校准或检定,该工作由计量管理部门负责。对自行校准的应制定相应的校准方法、验收准则和校准周期。
第十条:仪器使用与保养
(1)仪器使用人员进行各项检验时,应依'检验规范'内的操作步骤操作,使用后应妥善保管与保养。
(2)特殊精密仪器,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操作与负责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任意使用(经主管批准者例外)。
(3)使用部门主管应负责检核各使用者操作正确性,日常保养与维护,如有不当的使用与操作应予以纠正教导并严格考核。
(4)计量人员、仪器保养人员应根据'年度维护计划'执行保养作业并将结果记录。
(5)仪器外协修理:计量人员、仪器保养人员基于设备、技术能力不足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外协修理。
第十一条;生产设备部门要制订和完善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及时做好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认真做到'三勤'、'四会',保证设备运转正常,杜绝设备带病作业,无跑、冒、滴、漏现象。
第五章 质量检验
第十二条;原材料质量检验
(1)原材料进入厂区时,采购办人员或仓库保管人员应通知原材料检验人员或质管科长检验, 原材料检验员或质管科长根据《原材料验收规范》对原材料进行检验或验证,形成记录,并出具检验或验证报告。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入库。
(2)对原材料的检验或验证,按抽样的方法进行,每批产品至少抽三件,样本应具有代表性,包括不同规格(数量)的大、中、小三件。
(3)每批原材料均应有质量证明单,主要原材料通过抽样的方法将产品送国家法定检验部门检验,每年不少于一次。
(4)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或验证的材料,由生技科申请,质管科审核,并在该产品上作出明确的标识,做好相应的记录后,由分管质量的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特殊放行。同时,质管科应立即检验或验证。
第十三条;中间产品的检验
(1)互检由下道工序检验上道工序,各工序对领用的原材料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操作工对所生产的产品实现自检,自检合格后由中间产品质检员按检验规范进行检验,并作好标识和记录,合格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生产。
(3)未经检验的中间产品不能流转到下道工序,确因生产需要,来不及检验的中间产品,由生产车间提出申请,质管科长批准,质检员在产品上作出明确的标识,并做好记录,方可例外转序。
第十四条;成品的质量检验
(1)成品质检员按照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规范实现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并作好记录。
(2)当按照有关文件和标准要求进行的各项检验和试验完成以后,结果符合规定要求的,数据、记录得到检测中心主任或质管科长认可后,方可出具产品质量证明书和产品合格证。
(3)最终检验完成出具合格证后,由质检员开具成品入库单,检测中心主任或质管科长与成品保管员核对好型号、规格、盘号、数量后方可入库。
(4)成品电缆发货前,成品保管员、发货员核查并登记,经专人检查并由质管科长签字后方可装车发货。
第十五条;检验记录
质管科应建立并保持采购产品、中间产品、成品的监视和测量记录。记录中应标明对产品放行负责的部门或人员。
第六章 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第十六条:原材料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1)采购原材料不符合采购计划所要求的规格标准,不能提供制作过程中完整的质量记录,均为不合格品。
(2)原材料不合格品由原材料检验员或质管科长负责判定,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做好记录。
(3)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不合格品不得入库,应退回供方,如需暂存仓库时,由原材料检验人员填写《物资暂存报告单》交仓库存放在指定区域,待处理。
第十七条;产品实现过程质量异常反应处理
(1)产品实现过程中,凡不符合工艺规程、验收标准的要求,均为不合格品。
(2)工序在转序前应由上、下道工序作业人员进行自检和互检,上道工序不符合要求,不得转入下一道工序。质检员对作业人员自检和互检的合格产品实现专检,专检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品与合格品严格分隔存放,并作出明显标识。
(3)质检员对不合格品应作好记录,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不合格品发生的时间、班次、操作者。
(4)工序间发现的轻微不合格品处置由中间质检员负责,并及时填写《不合格品反馈单》,反馈到质管科和车间。对返工返修的产品及时安排人员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经检验符合要求方可转入下道工序。保存好检验记录。
(5)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批量不合格品或相对造成的严重不合格品,由质管科组织生技科及所涉及人员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采取必要的纠正或纠正措施,并进行处置。
(6)产品实现过程中,不合格品处置分为返工、返修、让步接受、降级使用及报废。
(7)生技科根据不合格品的评审情况,督促生产车间进行返工或返修,使其符合规定要求或满足预期用途。检验人员对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及时检验并形成记录。
(8)对一般不合格而又不影响预期使用的不合格品可采取让步接受的方式。对让步接受的不合格品,工序间让步接受由质管科长批准。
(9)对影响产品主要特性的不合格品,可以申请报废。报废的不合格品由生产技术副总经理批准。
第十八条;产品最终检验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1)最终检验时,要求产品过程中质量原始记录齐全,产品的各项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符合公司认定的各项检验标准。当产品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作为不合格品处置。
(2)对产品最终检验不合格品进行标识,并由质管科组织生技科、车间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
(3)产品最终检验的不合格品处置分为:报废、返工返修、让步接受及降级使用。
(4)对报废产品填写《报废审批表》;对返工返修产品,车间应安排人员进行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经检验符合要求方可入库,且保存好检验记录。
(5)对让步接受、降级使用的不合格品,由生产技术副总经理批准后,向顾客提出让步申请,得到顾客同意,才可实施,并保存好记录。
第七章 顾客投诉及处理
第十九条;顾客投诉及处理
(1)对于顾客反馈的市场方面的质量信息,营销总公司、质管科应根据顾客投诉要求须在24小时内及时答复、解决。有技术服务要求的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确保顾客满意。
(2)如果反馈问题为产品已交付或使用时发现的不合格品,质管科对产品不合格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判断不合格原因是否公司责任,所得结论需经顾客认可。
(3)调查结束,由质管科向总经理、生产技术副总经理、生技科提交调查报告。
(4)若不合格品非公司责任时,营销公司负责人与顾客协商提供服务的方法、方式。
(5)若不合格品系公司责任时,由营销公司代表公司向顾客致歉并代表公司根据合同对顾客进行赔偿、退货或换货。
(6)处理工作完毕后,由总经理召集质管科、生技科、营销总公司进行总结、分析,提出纠正或预防、改进措施。
第八章 质量检查与改善
第二十条:体系过程检查改进。总经理每年(12个月内)至少组织一次管理评审,质管科每年(12个月内)至少组织一次内审,以检查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第二十条:制造过程质量异常改进。质量管理科检验人员及时反馈不合格信息,填报不合格品反馈单和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
第二十一条:生产车间、生产技术科接到'不合格品反馈单'后迅速组织查清原因,采取纠正/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质量管理科跟踪验证。
第二十二条:质量异常统计分析
(1)质量管理科检验人员每日填报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日报表经主管负责人核实后,原材料日报报质管科、采购办各一份;半成品、成品质量日报报送分管生产技术、质量的副总经理、质量管理科、生产技术科、生产车间各一份以了解每日质量情况。
(2)质量管理科检验人员及时反馈不合格信息,填报不合格品反馈单和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报质量管理科、生产技术科、生产车间并由生产技术科、生产车间召集各机组针对主要异常项目、发生原因及措施检查。
(3)各科室在每月25日前小结当月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以便改进。每月25日前由质量管理科统计分析汇报当月质量情况。
第九章 质量管理小组活动
第二十三条:质量管理是一个全员管理的过程,鼓励各科室、车间、班组就产品质量、工艺革新、降本增效、现场管理等方面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以推动质量改进工作。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实施与修本细则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增补修改亦同。
第5篇 手术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神经外科手术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围手术期管理制度;手术室管理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即从病人决定需要手术开始至术后基本恢复生理功能的一段时期。术前期可能数分钟至数周不等术后期的长短可因不同疾病及术式而有所不同。围手术期处理的目的是为病人手术作好充分准备和促进术后康复。制定围手术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更好地落实术前准备内容及术后康复措施,是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手段。
一、术前管理
1 、各经治医生必须非常熟悉手术病人的病情,包括病人及家属对疾病的认识、心态、经济状态等等。
2 、经治医生必须请科主任或上级医生查房,共同讨论决定病人是否手术及手术时机,总住院要严格按照手术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各级医生手术权限安排手术。
3 、所有择期手术及部分病情严重的急诊手术均应经科主任审批,四类手术需填手术审批表,疑难重症大手术、高风险手术、多科联合手术,由主任医生或科主任审批并报医务科备案,致残手术、科研手术、新开展手术由科主任报医务科,由主管院长审批后进行。
4 、主刀医师亲自与病人或家属术前谈话,谈话内容要真实、客观、通俗、易懂,并与病人及家属共同完成手术同意书签字。
5、手术通知单应由总住院或科主任统一填写,各项目(包括参观人员)均需详细、准确填写到位,如手术室要求接台,科室需配合手术室,自行将接台顺序排好。
6、择期手术,手术通知单需10∶30前送至手术室,急诊需术前30分钟电话通知手术室,随后送手术通知单,并标明“急”字。
7、麻醉医生须于手术前日亲临病房查看二、三、四类手术病人,了解病情:患者身体状况、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再决定麻醉方式,同时了解术前准备情况,如准备不充分有权暂停手术并在病历中写出麻醉评估意见。
8、手术当日病人作好术前准备后,由手术室7∶30带病历将病人接往手术室,手术室护士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历、手术安排表后方可推入手术间。
9、患者入手术间前,手术室护士应在准备间为患者脱去自身衣服,换上手术服。
二、术中管理
1、手术医师须9∶00前进入手术室,进手术室后必须遵循手术室管理规章制度并协同麻醉医师再次确认手术病人姓名、手术部位。
2 、麻醉医生及手术间内所有医护人员应注意语言交流严肃性不得谈论与手术无关的话题,时刻注意尊重病人。
3 、术中遇到困难且在自己能力范围内不能解决的,应暂停手术,拟请上级医生或医务科进行术中会诊。术中如需调整手术方式或扩大手术范围需由主刀医师与病人家属谈话,征得家属签字同意后方可施行。
4 、术中急需用血,巡回护士负责催促各环节争分夺妙在最短时间内将血送到手术间,化验室必须配合以最快速度合血。
6 、术中麻醉医生不能离开病人头侧,所有术中用药及抢救设备须术前准备好,除一、二类手术同时照看两台时可偶尔离开外,任何时候均应守护在床头,严密监视生命体征变化。
7 、所有手术均应尽可能派器械护士上台,所有手术器械敷料必须清点数目。巡回护士需严密注意患者肢体摆放是否合适,有无压疮及患者冷暖情况。巡回护士如只看护一台手术,手术过程中离开手术间不得超过两次。
8 、手术过程中非手术人员(修理工、担架工)不得入手术间,如特殊情况,进手术室需戴口罩、帽子,穿手术衣或参观衣,否则不允许入内。
9全麻病人拔管后待生命体征平稳,完全复苏后方可送回病房且须有麻醉医生陪同。
三、术后管理
1 、巡回护士术毕提前 15 分钟通知相关科室做好接受病人准备,由麻醉医生、经治医师将病人送返病房,麻醉医师向经治医生交接术中用药,输血输液量及生命体征变化等情况。
2 、术后医嘱应由主刀医生开具或按主刀医生意见经治医生开具。
3 、破坏性较大手术病人,术后生命体征不稳定或术前评估合并脏器功能不全病人,原则上术后先送监护病房 ,待生命体征平稳后转回病房。
4 、麻醉师与病房护士应床头交接病人,检查患者身体各种束缚带是否已解除?各种管道是否通畅?引流情况要记录。
5 、手术当晚值班医生要主动巡视手术病人,主动为患者镇痛,不能坐等病人叫唤。三、四类手术,术后生命体征不稳定病人,主刀医师及主任要亲自查房。
6 、手术记录应由主刀医生按《病历书写规范》格式书写,必须及时、真实、客观、详细描述手术过程、病灶情况、术中病情变化及处理情况(包括术中会诊及与家属谈话内容)。
7 、术中切除组织必须送病检,不能主观臆断,以免误诊。
8 、麻醉医生术后至少随访病人一次,并记录。
手术室管理制度
1、凡在手术室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进手术室时必须穿戴手术室的鞋、帽、隔离衣及口罩,手术衣不能随意穿出手术室。
2、进手术室实习、参观,须经手术室护士长同意。
3、手术室的药品、器械、敷料,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放置,经常检查,以保证手术正常进行。麻醉药品与剧毒药品应有明显标志,加锁保管,根据医嘱并经过仔细查对方可使用。
4、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室进行,如无条件时,先做无菌手术,后做有菌手术。手术前后手术室护士应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等的数目,并应及时收拾干净被污染的器械和敷料。
5、手术室对施行手术的病员应作详细登记,按月统计汇报。协同有关科室研究感染原因,及时纠正。
6、手术室应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每月作细菌培养一次(包括空气、洗过的手、消毒后的物品)。
7、手术通知单须手术前一日交手术室以便准备,急症手术通知须主治医师或值班医师签字。
8、接手术病人时,要带病历并核对病人姓名、年龄、床位、手术名称和部位,防止差错。
9、负责保存和送检手术室采集的标本。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同时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本制度所指的手术医师是指术者,特殊情况下可由第一助手代替。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应参照执行。
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四、手术安全核查由麻醉医师主持并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如无麻醉医师参加的手术,则由术者主持并填写表格。
五、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一)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中内容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手术部位与标示、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感染性疾病筛查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其他内容,由核查三方共同核查确认。
(二)手术开始前: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按上述方式,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示,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三)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按上述方式,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四)三方核查人确认后分别签名。
六、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七、术中用药的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负责核查。
八、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与持续改进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九、医院医务部门、护理部门等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履行对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与管理,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十、《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病案中保管。
十一、手术科室病房与手术室之间要建立交接制度,并严格按照查对制度的要求进行逐项交接。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l、为了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医师职称承担的责任,实行各级医师分级手术制度。
2、各手术科室应执行各级医师手术范围的规定,科室主任根据规定审批参加手术的术者和助手名单。
3、手术时按照已确定的手术人员分工进行,不得越级手术。手术中根据病情需要扩大手术范围,可改变预定术式,需请示上级医师,按照医师分级手术范围规定进行手术。
4、如施行越级手术时,需经科主任批准并必须有上级医师在场指导。
5、不执行分级手术制度者要追究责任。实行病人选择医生制度时,只能选择医疗组(手术小组),不得违反分级手术制度。
6、除正在进行的手术外,上级医师不得未经查看病人病情、会诊,进行必要的术前讨论,以及办理必要的手术手续,而直接参加手术。
7、凡新开展的重大手术、危险性较大的五级手术、破坏性手术、特殊手术和病情危重而又必须进行的手术,除术前要认真进行全科讨论外,应由有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术者并报医务科和主管院长批准。家属和病人所属单位负责人不在场的抢救手术,也应履行上述报批手续。
手术分级标准
一、 医生分级:
1. 初年住院医生:医师毕业后从事本专科工作三年以内者、医士。
2. 高年住院医生:医师毕业后从事本专科工作三年以上者。
3. 初年主治医师:晋升主治医师三年以内者。
4. 高年主治医师:晋升主治医师三年以上者。
5. 正、副主任医师和科主任
二、疾病分级:
一级:常见疾病和小手术。
二级:中等疾病和手术。
三级:重大疾病和手术。
四级:疑难疾病和手术。
五级:疑难疾病和大手术,新开展的诊疗方法,高级干部、高级知识分子及外宾、港澳台胞。
三、各级医生疾病诊疗范围及权限
医生分级与有疾病分级相对应,即各级医生要熟练掌握对应分级以下的疾病诊疗技能,对于德才兼备、业务技术提高较快的各级医师,经过科主任、业务院长同意后,可适当放宽诊疗范围,但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防止发生以外。急诊、抢救手术和疾病治疗不受级别限制。
严格三级查房制度和会诊制度,要根据疑难程度,经组内、科内、院内会诊后确定治疗方案。凡三级以上病例,必须要经过科内会诊;三级以上择期手术必须在术前组织由术者、麻醉师、台上护士参加的术前讨论;新开展项目或危险较大的手术应报告医务科批准备案,术前填写手术自愿书同时录音录像。
四、神经外科手术分级
一级手术
颅钻孔术,脑室穿刺术,脑血管造影术,脊髓造影术,脑脓肿穿刺抽脓术,颅骨凹陷骨折整复术,颅骨肿瘤切除术,开放性颅脑损伤清创术,颅骨修补术。
二级手术
外伤性颅内血肿清除术,脑出血手术,脑胶质瘤切除术,脑室脑池分流术(torkiidsen手术),脑积水分流术。
三级手术
脑脓肿切除术,鞍部肿瘤切除术,颅神经微血管减压术,颅内脑膜瘤切除术,脊髓肿瘤切除术,重症颅脑损伤抢救手术。
四级手术
桥小脑角肿瘤切除术,脑室内肿瘤切除术,颅内外动脉吻合术,松果体区肿瘤切除术。
五级手术
脑动脉瘤蒂夹闭术,脑血管畸形切除术,新开展的手术,高级干部、高级知识分子和外宾、港澳台胞病人的手术。
第6篇 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项目管理,确保该项目工程在保证质量、进度、安全的前提下高品质、高标准顺利完成,特别制定本管理制度。对于初犯者严格按以下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如屡次触犯三次以上,则按施工总包合同相应条款进行重处。
一、工地例会制度
1、每周例会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安全专职、质检专职、资料员必须参加会议;缺席每人次处违约金500元,迟到每人次处违约金100元;其他人员缺席每人每次处违约金200元,迟到每人每次处违约金100元(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经同意)。
2、为保证会场环境,必须将手机设为静音或振动,若未关闭铃声从而影响会议处违约金50元/次。
3、禁止在施工现场和会场吸烟,发现烟头处违约金50元/个,抽烟处违约金100元 /人。
二、计划管理制度
1、 每周周计划务必在监理例会之前一天下午五点将签字盖章齐全的及电子文档周计划(ppt)交到监理部。如未按时交者每次处以100元违约金。
2、 每月月计划务必在每月25日下午五点之前将签字盖章齐全的及电子文档月计划(ppt)交到监理部。如未按时交者处以100元违约金。
3、 计划要有针对性和可实施性,并有保证计划顺利实施的人、财、物、机具配置措施,如计划无针对性和可实施性且相应两周计划无连续性,每次处以200元违约金。
三、图纸及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施工图和设计变更进行施工,如在变更下发到各施工单位后,现场未按变更要求进行施工,而还是按原图进行施工的,对此处以每次1000元违约金。
2、现场施工未按设计图和变更要求进行施工者处以每次500元违约金。
四、样板验收管理制度
1、基础样板:
(1)基础放线后需做井圈样板,井圈未做样板进行检查验收,擅自进行大面井圈施工者,处以300/次违约金。
(2)在地梁钢筋大面施工前,需做地梁钢筋绑扎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300元/次违约金。
(3)地梁钢筋绑扎完成后,进行柱插筋施工前,先做柱插筋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300元/次违约金。
(4)基础防雷接地、水电安装预料预埋需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300元/次违约金
2、主体结构样板:
(1)主体结构施工,首层柱筋电渣压力焊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300元/次违约金。
(2)主体结构施工,首层模板及支撑体系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3)主体结构施工,首层梁板钢筋绑扎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4)首层砼浇筑,楼板收面保持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5)首层防雷接地、水电安装预留预埋需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3、砌体样板:
在主体结构完成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编制构造柱平面布置图、砌体固化图等技术准备工作。如施工单位在砌体实施之前没报监理、甲方审批,将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1)砌体施工前先做墙拉结筋值筋样板,且抗拔试验合格再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300元/次违约金。
(2)在砌体大面积展开前必须先做砌体样板区(一层一户完成),进行砌体点评,未做样板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4、装饰装修样板:
(1)室内抹灰打耙、挂网,需做一间房间样板,进行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2)室内抹灰大面展开前需做一层一户抹灰样板,进行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3)、门窗收口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4)厨房、卫生间防水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5)地坪找平层施工前必须先做找平层样板施工,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6)天棚、墙面腻子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施工,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7)外墙找平层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施工,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8)外墙保温施工前必须先做保温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9) 外墙涂料、文化石(砖)施工前必须先做涂料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10)门窗安装施工前必须先做门窗安装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5、安装样板:给排水管、强弱电管线、强弱电箱在施工前必须先做安装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6、环境样板
(1)挡墙、管网、道路、路沿安装等土方回填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2)景观绿化、回填、铺装、砌体、植物栽植前各工序施工前必须先做安装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7、防水样板管理制度
(1)每次材料进场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监理与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验收,并附材料出厂质量证明、产品合格证、质保书;否则将视为该批材料不合格。
(2)在进行验收的同时进行材料见证取样,并送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所进行检测,在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后方能投入工程中使用,如擅自使用将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3)在进行防水工程样板施工时,必须由监理与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指定地点及面积,未经同意进行施工的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4)如样板未能通过擅自进行大面积施工,将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5)防水工程施工前必须按照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进行编制防水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合格后方能进行施工;如未编制施工方案就进行施工将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6)防水工程施工时必须按照审批合格的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方法进行施工,如未按方案中的施工方法进行施工,将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7)防水工程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合格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将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
(8)防水工程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第一次验收,合格后进行闭水试验不少于24小时,然后进行第二次验收,合格后方能签署相关资料。
样板点评合格后,如发现施工现场没有按照样板实施将处以1000元的处罚。再次无条件将不合格产品返工。
五、现场施工工序报验管理制度
1、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经自查自检合格后必须进行报验检查验收,未经报验检查验收合格私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者,必须进行返工处理且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2、各工序报验检查验收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检员报验,必须自检合格后再报,如发现所报验部位施工未完毕、未自查自检、出现质量问题较多现象处以1000元/次。
3、经甲方、监理提出对重点、关键部位指定报验检查,未按要求进行报验检查者,视情节轻重处以处违约金500~2000元/次违约金并进行返工处理。
六、工程质量缺陷管理制度
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管理疏忽、工人操作等诸多原因难免会造成一些工程质量问题及质量缺陷(不含质量事故),需要有正确的态度去面对;要善于发现和处理问题;加强项目班子管理,加强质量过程跟踪。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那个部位出现质量问题,不能隐瞒,需及时通知监理或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实地踏勘;如发现后又隐瞒不报将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如发现质量事故的将处以1000~3000元/次违约金。
2、在经过监理或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实地踏勘后,根据事件的难易程度由施工单位在两个工作日内编制好处理方案,并申报审批,如未及时申报将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
3、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后擅自进行处理,根据事件的轻重将处以500~1000元/次违约金。
4、现场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经审批合格的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并各道工序进行报验,如未按方案中的要求及监理、业主提出的问题进行处理将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
5、在该质量问题及质量缺陷处理完组织监理与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两个工作日内报送出现该问题的书面材料;内容如: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负责人、发现问题时间、报告问题时间、处理问题的过程、申报验收的时间、今后将采取什么措施避免此类问题等相关内容。如未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将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
6、所谓的质量问题、质量缺陷:如主体结构混凝土工程施工时易出现的烂根、漏浆、爆模、胀模、漏振、蜂窝、麻面、狗洞等;钢筋工程施工时易出现的锚固长度不够、搭接(焊接)长度不够、钢筋位移、少筋多筋等;主体装饰工程施工时易出现的后浇二次构件振捣不密实、砌体拉结筋松动、后浇门窗过梁无支座或支座长度不够、抹灰砂浆强度等级不够,大面积空鼓、开裂,各部位防水施工明显渗漏等。
第7篇 安全质量标准化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我区的质量标准化工作,近一步强化机电区的质量标准,争创样板工程,在动态中达到部级,经区务会研究,质量标准化工作安排如下:
一、 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领导机构:
组 长:正区长
副组长:各主管副区长
二、 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目标:
机电硐室质量标准化一级品率100%,质量标准化达到95分以上,争创样板工程。
三、 实施措施:
1、范围:各主要机房硐室
2、负责人:主管质量副区长,负责人:班长。
3、标准:(1)机电设备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2)无杂物,无积水,无淤煤等;(3)资料、管理制度齐全,并现场张挂。(4)卫生坚持清扫,保持干净整洁;(5)各种牌版保持清洁整齐。(6)材料保证分类码放,编码管理7)各种保护齐全。(8)电气设备齐全可靠。
(9)电缆吊挂符合规定。
四、文明生产
1.井下移动电气设备应上架,五小件(电铃、按钮、打点器、三通、四通)应上板,有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和五小件应有入井合格证,各种设备、设施表面清洁。
2.机房硐室、机道和电缆沟内外应卫生清洁,窗明几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油垢,电缆排列整齐,无锈蚀,无跑、冒、滴、漏现象;防火器材、电工操作绝缘用品齐全合格;各种场所、硐室不使用可燃材料装饰。
3.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8篇 护理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在分管院长及护理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护理管理的有关制度、计划、操作规程等,对全院各护理单元的护理质量进行全面监控。
(2)每月对全院各护理单元进行护理工作质量(安全)检查,有计划地组织各类护理质量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与缺陷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对问题与缺陷的改进措施有追踪和成效评价,体现有持续改进过程。
(3)督促各级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常规,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落实专科及常见疾病护理质量标准。每季度进行考评,有记录、有反馈。
(4)对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有成因分析和讨论,查找事发原因和教训,针对需要控制的环节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措施。定期对护士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加强护理人员防范意识,减少和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5)负责全院护士三基考核及业务技能的培训,定期举办业务讲座,定期检查护理人员掌握常见急救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以保证对危重患者实施安全的护理操作。
(6)组织开展疑难病例、高难度护理技术等的护理查房、护理会诊和病例讨论。
(7)加强护理安全,严把重点护理环节(围手术期护理、危重患者护理、输血及药物不良反应、特殊检查前后等)的管理,定期检查各护理单元分级护理执行情况、危重病人登记上报、质量检查、护理措施落实情况、护理并发症控制情况、抢救药品、物品是否齐全完好、各科室对意外事件处置情况以及护理人员自我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8)定期检查“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的落实情况以及病人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等。
(9)定期检查手术室护士对大手术病人的手术前后访视、术后病人规范交接以及正确书写手术护理记录单等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0)定期检查供应室下收下送、灭菌物品环节质量要求、操作流程、各岗位职责落实情况以及消毒灭菌合格率。
(11)定期检查其它特殊科室相关护理质量和护理安全工作。
(12)定期召开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会议,就护理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意见。
第9篇 车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车间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全面实施安全质量精细化管理,继续保持我车间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健康发展,推进我车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地服务于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结合我车间的工作实际,特制定《制造车间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巩固质量标准化基础地位,延伸质量内涵,建立持续改进、科学闭合、高效创新的质量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制造车间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为服务好公司安全生产的努力奋斗。
二、工作目标
1、安全生产零事故: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夯实安全基础,严抓现场管理,消除隐患,消灭轻伤及以上事故和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2、服务生产零影响:科学组织生产,按期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实现生产服务零影响。
3、产品出厂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4、车间内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达到90%及以上。
5、质量标准化工作达标。
三、组织领导
1、为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顺利开展,我车间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
组长: 车间主任
副组长: 生产调度
成员:车间其他管理人员及各班组长
2、领导小组职责
职责:主任是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第一责任者,生产调度 是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教育第一责任者,对安全质量标准化负监督检查责任,各班组组长对本班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
3、定期组织检查。主任每周组织小组成员按照相关标准对全车间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自查,将查找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落实责任进行整改,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4、考核奖罚。每月将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按相关标准进行奖罚,检查结果运用于《制造车间班组“双基”建设考核》、《制造车间优秀班组考核评比》和《制造车间优秀员工考核评比》中,对获奖班组和人员按规定标准执行奖励。
四、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内容
(一)安全管理
1、职工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生产现场无“三违”现象。
2、严格执行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制度,职工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上岗。
3、班组坚持每天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并积极消除现场安全隐患,做到有检查、有记录。
4、积极参加各级安全技术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安全技术素质,做到持证上岗。
5、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
(二)设备管理
1、对设备实行包机挂牌管理,每台设备包机到人。
2、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设备,严禁超适用范围,超负荷使用设备
3、及时清扫设备,达到外观清洁见本色,内部无灰尘,无杂物;停用的设备清理干净后涂润滑脂覆盖。
4、设备润滑良好,油路畅通,油窗明亮无跑,冒,滴,漏现象。
5、操作者保持良好工作习惯,不在设备上放置禁放物品。
6、对设备定期进行保养,检修,保证小组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0%,做好设备保养与检修记录。
7、安全使用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不发生责任故障和责任事故。
(三)质量管理
1、按照国家,行业通用技术标准以及相关技术要求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每项任务都由专人负责。
2、班组对领用的材料,配件要认真检查。确定无误后再进行施工;若发现材料,配件存在问题必须与材料员联系办理退库,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物品进行组装。
3、班组负责人要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管理,避免施工过程中人为因素造成的材料、报废。
4、 严格产品工艺纪律,实行工序检验制度,上道工序不合格,严禁转入下道工序。
5、组装后的设备必须进行检查验收,禁止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产品出厂。
6、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班组必须及时返工,不得无故拖延时间或拒绝返工。
(四)考核办法:
1、班组长未进行责任区域分工的,扣5分,分工不全面,有漏项扣2分。
2、未进行定制标准化管理的扣2分
3、组装不符合规范(有漏油,清理不干净等)扣1分,物品及排版摆放吊挂不整齐扣0.5分,缺少标识牌扣1分,卫生不整洁扣1分。
4、卫生差,废物垃圾未分开存放,清理不及时时扣1分。
5、未按要求对设备设施进行保养维修,设备不完好,扣2分。
6、台帐、记录填写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分,每缺少一种台帐或记录扣3分,记录、台帐破损扣0.5分
7、每月将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按相关标准进行奖罚,检查结果运用于《制造车间班组“双基”建设考核》、《制造车间优秀班组考核评比》和《制造车间优秀员工考核评比》中,对获奖班组和人员按规定标准执行奖励。
五、相关规定
1、为确保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的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车间应分阶段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重点,明确责任人,制定措施,严格实施,将实施效果与责任人的经济利益挂钩。
2、各班组长应积极参与到安全质量标达到工作中,带领本组成员认真搞好本班组的安全质量标化工作。
3、为了进一步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调动有关人员的积极性,车间将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参检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对工作不力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10篇 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验证的管理,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二条 采购产品入库前仓库管理员应会同质检员对入库采购产品的品名、货号及数量等进行核对并记入台账。
第三条 检查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有无厂名厂址、标签,有无生产许可证(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同时审查供货商的经营资格,并索取其工商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第四条 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如果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的,必须按规定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
第五条 采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第六条 验收中如发现有上述问题,质检员有权拒绝入侔,并同时向经理汇报情况,作出处理。
第七条 采购产品验收必须两人进行(仓库管理员应会同质检员),根据采购产品验证单的内容,认真严格的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第八条 验收中,发现假冒伪劣采购产品,质检员有权拒绝入库,随即报经理作出处理。
第九条 验收发现采购产品不符或数量、质量有差异,质检员应即时和采购负责人联系,以便作出处理办法。
第十条 验收完毕,由质检员和采购人员在采购产品验证单上相互签字,方能生效。
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制度
第一条 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经营工作。
第二条 办公室是人员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生产和质检等各岗位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生产人员、检验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以及职业道德、卫生操作技能的培训。
第三条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参加外部培训与自学形式相结合,并定期组织考核,
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第五条 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并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 所有从业人员在进厂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根据其健康情况决定是否录用及岗位安排。
第二条 在职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检验的有关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证明方可继续参加工作。
第三条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穿不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第四条 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第五条 对患有痢痰、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安排在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
第六条 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管理,使之协凋有效进行,确保产品质量,降低消耗,提高生产效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工作,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过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 生产前应合理安排作业计划,做好生产现场的整理、清扫、清洁、消毒等工作。定期对厂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卫生清洁情况进行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使食品生产过程环境卫生过程要求,为生产优质产品创造条件。
第四条 做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控制,建立和保存、领用出库记录,对于发现的不合格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及时向质监部门反映。
第五条 生产人员应严格按照工艺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操作,特别是要加强对生产过程中质量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认真填写每批次产品的生产投料记录、质量关键控制点记录,确保产品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形成的因素处于受控状态,以生产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并保证指派专人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第六条 因设备、停电或其他原因中断生产时,该批产品要视情况分别处理。产品经再加工后可达到合格标准的,允许再加工:产品经再加工也无法达到合格的,按不合格品规定处理。
第七条 成品的包装应在良好状态下使用,防止将异物带进食品,使用的包装材料,应完好无损。
第八条 生产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定期检定或校准。
五、贮存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仓库实行专间专用,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应分开存放,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第二条 库房内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第三条 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第四条 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第五条 食品库房管理员必须熟悉食品库房卫生管理制度和各类食品储藏的基本要求。发现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时应及时处理。
第六条 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要详细记录入库食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
第七条 对销售的每批产品应建立和保存销售台帐,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检验合格证号、交付控制、承运者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八条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毒、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六、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生产、检测设备从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护、保养的全过程管理,确保设备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生产部门负责全公司所有生产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和管理,检验室负责所有检测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新增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遵循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能源消耗少、满足生产、检验需要的原则进行选型,报请经理批准后由供销科负责采购。
第四条 供销部门应从能允分保证产品质量、具有良好信誉的供方处采购设备,设备到货后,组织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并予以记录,经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安装,不合格设备,由供销科及时进行退换货或索赔等事宜。
第五条 购进设备应统一编号,并建立设备台账,确保帐、物相符。设备台帐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进日期、生产厂家、技术文件(如产品合格证、质量说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清单、图纸)等。
第六条 设备的使用应定人定机,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且需严格按设备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七条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使其性能符合生产工艺要求,并建立保存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记录。
第八条 闲置停用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放完油水,擦净,加保护罩,挂上停用牌,并指定专人定期保养。
第九条 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或校准后,方可使用,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七、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出厂检验是产品出厂前对其质量状况所进行的全面检查,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重要手段。为严把本公司产品质量关,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每批成品加工完成后,质检科派人按产品标准或成品检验规程进行抽样,并留存出厂检验样品,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三条 检验员应按产品执行标准或产品检验规程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记录应包括食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同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内容。
第四条 对检验合格的产品,由质检部门签发产品合格证,并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方可入库,出厂。
第五条 “*”号检验项目,应委托有资质检验机构检验,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第六条 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
第七条 为确保检验数据准确,每年应与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一次比对检验,并保存比对记录。
第八条 产品留样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应齐全、清晰,质检部门负责各项记录档案的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八、不合格产品管理等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采购不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的控制与管理,防止不合格产品的再次出现,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质检部门负责本公司不合格产品的管理与控制,有关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的纠正,质检科负责跟踪验证。
第三条 不合格分为严重不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是指产品明显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要求或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所提供的产品出现了重大质量事故,已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一般不合格是指与重要不合格相比,不合格的程度轻、影响小、纠正易或具有偶然性,则判为一般不合格。
第四条 当采购的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出现不合格时,由验收部门加以标识及隔离,并提出处置意见(如:让步放行、退货、销毁等),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后,由采购部门实施退货或销毁处理,质检部门进行跟踪。
第五条 当生产过程中出现一般不合格时,由生产部门提出处置意见,待质检部门批准后实施,出现严重不合格时,山质检部门提出处置意见,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 产品交付后,由客户举报或投诉发现的不合格,经查实,若属严重不合格,须将《不合格品及纠正措施处理单》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妥善采取纠正措施并向客户赔礼道歉。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据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第七条 质检部门建立并保存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九、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第一条 为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一)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二)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三)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第三条 供销部门负责收集各部门(包括媒体、执法部门)传来的有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和客户投诉信息,质检部门负责对食品进行检验和分析,并提出纠正措施,生产部门负责不安全食品纠正措施的实施。
第四条 对于在销售前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停止销售产品,隔离存放,并对该产品进行检验。
第五条 对于顾客反映的质量问题,由供销部门负责了解并记录问题发现的地点、时间和批号等信息,并及时向质检部门报告。
第六条 一确认所生产的食品具有严重质量问题,且已进入销售,应立即予以召回。
十、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为有效处置食品安全重大事放和重大隐患,快速、及时、妥善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疗案适用于公司内各种紧急事故的处置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 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各部门应定期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 统一领导,分别负责
总经理是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监控、分级管理。
(三) 依靠科学,加强协作
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三、组织领导机构
公司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事件应急协调处理;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各部门主管组成,办公室设在质检部门。
四、预警预防
(一) 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二) 加强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开展食品安全的日常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五、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 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所有应急预案,且每年必须组织学习一次。新入公司人员的员工培训内容包含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演练:依据生产情况或社会关注趋势,每年应组织一次相应的应急预案演练。演练前,由公司经理组织各个部门编写演练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实施,并保留演练记录,演练结束后,及时组织演练效果评价。
六、报告程序
(一) 全年设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报告电话: 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接到报告后填写《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登记表》,并及时上报。
(二) 全体十部职工对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食品安全事故隐忠的情况要在l小时内上报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
(三) 任何部门和个人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四) 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质量监督部门报告。
七、应急处置
(一)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并建立和保存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的记录。
(二) 在生产时出现突然停电、突然停水、设备出现故障、玻璃爆裂、外界污水、灰尘等侵入,由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提出相应的措施。
(三) 如出现风季、雨季、高温季节等特殊天气、火灾、传染病爆发、化学物品意外等其他紧急状况,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外,必要时请有关专家参与评估,作出相应措施后再恢复生产。
(四) 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积极配合有并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贯彻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八、纠正与完善
(一) 如有事故发生,由质量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填写《事故调查报告》,针对导致意外事故的原因,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交质量负责人确认后予以实施。
(二) 质检部门将《事故调查报告》交事故发生部门备案一份,以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三) 事故发生后或演练结束后,质量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本程序和有关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九、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11篇 确保施工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质量保证措施
1.1组织成立工程指挥部,组织协调公司力量,确保本工程质量目标的实施工作。
1.2公司成立工程指挥部,协调调度公司力量,项目配备强有力的施工管理班子,组织吃苦耐劳、手艺精湛、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班组进场施工,确保工程优质高速建成。
1.3项目部通过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网络及其正常运行,对整个工程实行质量控制。项目部将设定专职质量员,具体负责落实质量管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把好工序验收关。
1.4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控制的技术标准。
1.4.1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控制应符合设计图纸、地质勘测报告、施工及验收规范。
1.4.2工程施工时将严格执行公司质量文件的有关规定,包括各种技术标准及工作标准。
1.5组织管理措施
1.5.1项目部管理人员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培训,使得项目部的管理人员能充分地保证自身的工作质量,以促进本工程施工质量目标的实现。
1.5.2定期召开现场协调会
现场确立每周工程例会制,协调各工种分包队伍之间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防止质量隐患发生。
1.5.3建立项目质量组织机构
现场设立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控制部门,严抓分项工程质量,现场贯彻执行三级质量检查监督制;在班组或施工队伍自检的基础上,由施工员组织观砌、翻样进行质量评定,项目专职质量员负责分项工程的质量核定,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1.5.4项目部对本工程实行tqc全面质量管理,成立质量qc小组。由工程施工人员、分项工程工种技师、质量员、工种质量员等组成,针对工程质量通病和可能发生的质量缺陷进行事先研究与预防,将质量通病消除于每道分项工序中。
1.5.5公司与项目部签定质量奖罚合同,使工程质量与项目部经济效益挂钩,采取重奖重罚的措施来提高项目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样,项目部实行分项工序质量与项目管理人员、班组的经济收入挂钩制,班组的每份任务单须结合工作质量、工序质量进行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按质量评定的等级进行奖罚;使得班组人员的收入与工程质量紧密挂钩,对无法达到质量评定等级要求的班组坚决予以辞退。项目部的质量监督、检查、控制部门的管理人员可充分行使自己的质量否决权,使得项目部管理人员能有效地指挥与组织班组的施工。
1.5.6实行任务单会签制度,班组每月完成的工作任务单由施工员签发,再由项目部专职质量员核定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最后由项目部根据合同要求确定奖罚幅度后进行结算。
1.5.7公司质量处负责该工程的质量抽检和定期质量大检查,整个工程质量受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质量监督站和设计院的四方监督之下。
1.6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设立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
项目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的全面控制,编制及实施项目质量目标计划并严格加以实施。施工过程中,未经检验和试验或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又未纠正的过程,不得转入下道过程。结合本工程情况,把屋面防水作为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
1.6.1严格控制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
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各类材料必须从我公司的材料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的信誉好,技术力量强的大厂家中采购,如钢材、水泥、砌块、电焊条、防水材料、外加剂,以及水暖、电、卫等器材,都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复试报告(包括数量、出厂日期、生产厂家);其中,钢材除具有出厂合格证外,还须经公司试验室进行机械物理性能试验。防水材料除具有出厂合格证外,须作化学、物理性能试验,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同样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验证亦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之中。做好进场记录及按《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对产品的状态进行标识,并将不合格品进行有效的隔离,杜绝不合格材料使用到本工程之中。
二、安全、环境保护的措施
1计划目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施工现场达到“江苏省建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国家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个不准”,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建立安全台帐,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事故发生率、歇工率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2.1安全管理措施
2.1.1建立、建全包括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观砌、翻样、班组长在内的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应的考核制度和奖罚制度,做到责任明确并落实到人,公司每季末对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情况考核,分公司每月对项目经理进行考核,在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对其他人员进行考核。对各种责任制的考核情况和相应的奖罚情况要有记录,每次考评结束后,要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地处理措施,找限期解决。
2.1.2加强全安生产教育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全体职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临时招用的新工人必须先经公司和分公司、项目部及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人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种的三级安全技术教育,做到每个工人都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工种的操作技能。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的所有内容必须有书面记录,并履签字手续。
2.1.3坚持“三上岗”“一讲评”制度,每天班组上岗前,要进行上岗安全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每周由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总结讲评,并作书面记录。
2.1.4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碰头会,在会上要对本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布置下一周的安全生产任务,对有可能对安全生产造成影响的问题要提出解决办法,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每周一次的安全会议要有书面记录。
2.1.5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色标,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和可能存在的危险情况,采用相应的警戒色进行标识,在危险区悬挂各种示警标志牌,时时提醒大家注意安全生产。
2.1.6建立施工现场保卫制度所有进出施工现场的人员均需评出入证进出,杜绝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工地;各种材料、设备等物资的进出均要有出入证。
2.1.7建立详细的消防管理制度,危险品管理及使用制度,施工现场用电制度,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审批制度,宿舍管理制度,做到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尽量使日常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2.2设立安全监督责任岗位,其监护范围及要求如下:
2.2.1监护挖土是否按施工流程及要求进行。
2.2.2监护挖土机及吊车司机是否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限,保证行车安全。
2.2.3监护用电安全,电线的保护与用电设备的使用。
2.2.4监护各类洞口和临边防护是否有被拆除的情况发生。
2.3制订具体安全目标,实现方针目标管理,强化工作指令,强化技术措施、操作规程、人员素质、设备完好、安全检查等各方面的管理工作,并抓住事故苗子实行“三不原则”。
2.4施工场地管理
2.4.1车辆进出时,有专职人员负责指挥。
2.4.2施工现场的道路硬地坪化,主要通道必须保持畅通,设置排水暗沟做好排水工作,材料按程序文件的要求做好标识,分类堆放。
2.4.3消除场内积水,操作和上下攀登的地方加设防滑措施。
2.5“三宝”、“四口”防护措施
2.5.1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布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要求。
2.5.2安全帽使用要正确,帽带要按规定扣好,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所有的安全帽均要从有安全帽合格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购买,所有的安全帽必须要有产品合格标志,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5.3脚手架外侧用有合格证的绿色密目阻燃安全网围护,外侧围护用的安全网要随施工层的升高而升高,并保护高出操作层不小于一米。
2.5.4正确使用不同的安全网,立网不能代替平网,建筑施工时,从二层起设安全平网,往上每隔四层设一道平网,再设一道随施工高提升的平网。安全平网每隔三米设一道支撑,支撑与水平面夹角45度,安全平网拼接要严密,网内的垃圾要及时清理。
2.5.5安全带要有合格证书,生产厂家应经劳动部门批准的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本工程施工中全部采用可卷式安全带。安全带使用时要做到高挂低用,要挂在牢固的地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准将绳打结使用,安全带用后要有专人收藏并在干燥、通风的地方保存。
2.5.6各种预留洞口、预留坑,凡面积在1.5㎡以内的,可用固定盖板防护,面积在1.5㎡以上的,在四周设护栏并在下面施工安全平网,设护栏时,护栏高度不小于一米,水平杆不小于两道。
2.6脚手架安全技术措施
2.6.1本工程施工时必须在结构的四周一圈设置全封闭密目安全网及围护,以防高空作业时材料等物体的滑落。
2.6.2脚手架所用钢管直径及壁厚必须与脚手架搭设方案要求相一致,锈蚀严重、弯曲、压扁或有裂缝的钢管不得使用。立标间距、步距、脚手架高度等技术要求必须与搭设方案的要求一致;脚手架的使用荷载不得超过搭设方案的要求。
2.6.3脚手架所用的各种扣件的质量应符合建设部制定的《钢管脚手架扣件标准》的要求,采用有扣件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产品,并且要有产品合格证,在使用时要注意检查所用扣件的规格与钢管是否一致,凡有脆裂、变形、滑丝等质量缺陷的扣件均不得使用。
2.6.4脚手架搭设前要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使用前必须要分层分段地进行验收(一般情况下每三步验收一次),验收合格办理好各种验收签字手续后,在脚手架上挂出合格证才能使用。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由项目安全员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脚手架验收及平时的检查均要有书面的记录。
2.7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2.7.1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电气安全工作,现场电工必须做到“装得安全、拆得彻底、修得及时、用得安全”,严禁乱拉乱接。
2.7.2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维修、检查、保养、拆除,必须由执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操作并有专人监护。
2.7.3建立定期检查 制度,对变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接地装置及一切电气线路与电器设备要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2.7.4挖孔桩及潮湿场地的照明,必须采用36伏低压照明。
2.7.5 对移动电具、移动照明灯具、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经常检查维修保养,特别是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由专人保管,进出做好记录,使用必须符合规范。
2.7.6 所有的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和二级漏电开关保护。
2.7.7断电作业或带电作业时。必须按断电作业和带电作业有关规定操作。
2.7.8临时电源线通过脚手架时必须架空或穿管过桥,不得任意拉线,动力线与生活线必须分开。
2.7.9各类电气设备要按照容量选择熔断器,严禁导线替代熔线。
2.7.10临时宿舍内严禁使用太阳灯照明取暖或烘烤物品,严禁使用电炉以及其它加热设备。
2.7.11做好电气防火工作,配电箱、开关箱下面要保持清洁,严禁堆放任何物品或在配电箱附近堆放可燃物品;保护配电箱内空气流通,各种电器接触良好,避免产生电火花;经常检查电线、用电器的工作状况,发现有发热现象时,及时消除故障。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2.7.12配电箱引入、引出线要采用套管,进出电线要整齐并从箱体底部进出,严禁使用绝缘差、老化、破损的电线。移动式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使用橡皮绝缘电缆。配电箱内严禁照明、动力线混用。箱内不得有杂物。
2.8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2.8.1施工机具的安全措施:
搅拌机、砂浆机等机体必须安装平衡、坚实,设有接地和接零保护,做到一机一闸;在搅拌机、砂浆机的附近挂操作规程牌;操作棚必须符合防雨要求,在机械的周围设排水沟和沉淀池,做到排水顺畅。
搅拌机、砂浆机的各类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防护罩等必须灵敏有效,料斗的保险链、钩,操作杆保队装置、各种防护罩、盖、盘要做到齐全有效,并做到定机、定人,持证操作。
木工平(压)刨外露传动部分必须有防护罩,应有防雨蓬;平刨刀刃处装有护手防护装置,压刨装有固弹安全装置。木工平、压刨必须装有灵敏可靠的漏电保护装置。
电锯的传动部位要有可靠的防护罩和防护挡板或月牙罩,各种刀具、模具无缺陷。机体必须接地接零,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室外作业时必须设防护棚,作业区要符合要求。
钢筋加工机械要安装平稳、牢固,外露传动部位有防护罩,各种刀具、模具无缺陷。机体必须接地接零,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室外作业时必须设防护棚,作业区要符合要求。
电焊机要有可靠的防雨措施,进、出线防护要严密,焊把及把线绝缘良好,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一、二次电源接线处有防护罩,二次线应用鼻子线。
各类气瓶有明显的标志,并设防震、防爆、防晒措施。乙炔气瓶必须装防回火防止器,气瓶距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距氧气、乙炔气体瓶的距离不小于5米,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所有施工机械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3现场文明施工和标化管理措施
3.1组织机构
施工现场实行标化管理,以工程项目部为核心成立文明施工和标化管理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技术主管、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计量员、专职消防员、专职文明施工管理员组成,由标化管理小组副组长具体负责组织该工程的现场标化管理工作。
3.2场地
对施工现场作详细的规划,按场布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搭设活动房,按场布图的要求设置排水明沟或暗沟,将积水合理排入市政管网内,并将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分开,并对生活区进行有效的管理,统一设置生活垃圾及厕所,派专人负责清扫,并实行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实行硬地面化。
3.3办公室、宿舍、食堂
制订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保持现场办公室的清洁、整齐,各类图表、章程挂贴有序、技术资料、文件分类明确、堆放整齐;宿舍实现定床定人编号管理,禁止私拉电线和使用电炉,食堂要加大投入,每天准备充足的各色菜肴及食品充分地满足工人的需求,食堂的厨房及工具设施必须定期进行消毒、冷藏设备齐全。
3.4周边关系
施工现场四周和出入口道路实行门前“三包”,由专人负责清扫,并与周围居民搞好关系,主动协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到“施工不扰民”。
3.5教育
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由其所在班组长(队长)负责进行文明施工和标化管理的思想教育,提高职工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思想觉悟和意识;做到文明施工,文明操作,相互团结,相互帮助,发扬风格。突出标准化、文明施工宣传气氛,挂设统一的标牌,设置宣传栏,使每一个员工树立“文明施工标化管理在我心”的思想意识,从而自觉地付诸于实际的施工操作之中,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统一佩带红色安全帽、统一穿工作服。
3.6施工材料堆场
各种材料、工器具按程序文件的要求做好标识,分类堆放,放置定位化;对于拆下的钢管、模板等周转材料要及时进行清理,并分类堆放整齐,及时退场,各种设备、机械按常规保养,作业面做到工完场清。
3.7编制统一用电施工方案,采用三相五线制,设统一配电箱,专人负责管理。
3.8施工操作
工人在进行各道工序施工时必须做到文明操作,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做到工完料清。各楼层经拆除的周转材料必须整修之后,清理干净才能转入下一楼层中。
4环境保护措施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建筑工地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必须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使得建筑工地环境清洁化、工地花园化。我公司对本工程设环境保护管理员1名,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及周边的环境保护工作。针对施工现场的环境污染,提出如下保护措施:
1)防空气污染:
所有建筑垃圾采用升降机吊运,集中堆放,及时处理,消除施工现场尘土飞扬现象。
施工工地推行硬化地坪施工,白天多洒水,减少现场道路浮尘。
散装水泥进场时,在水泥桶的水泥进口用软性材料包扎,以减少扬尘。
食堂大灶要设置消烟除尘设备。
现场不准焚烧有毒有害及污染环境的物质。
2)防止水污染:
统一规划与布置工地现场用水,合理安排废水、污水排放。搅拌站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要排入沉淀池内,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临时食堂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产生的污水经下水道排放要经过隔油池,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环境。厕所、浴室污水经过发酵处理后排放到下水道,完工后化粪池处理后填埋。
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3)防噪声污染:
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控制措施:
牵涉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等,尽量放在场外完成。减少施工现场制作产生的噪声;
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白天施工时,不猛敲猛砸,采用木模板,严格控制噪声;
强噪声时间的控制:
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时间不超过21时,早晨作业时间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作业期间,除高考期间外,对特殊情况作业,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领取《夜间施工许可证》,报所在环保局备案。并通知周围住户,以减少因施工而对周围居民学习生活造成种种不便。
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
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晚间休息严禁吵闹喧哗,不得高音播放电视、收音机等。
4)防垃圾污染:
生活区所有垃圾采用塑料袋装,由保洁员负责清运。采取灭蝇灭鼠措施。施工作业区做到场完地清,统一规划施工垃圾的处理,并组织外运,保持现场良好的卫生。
车辆运输:项目部规定上下班高峰期间禁止车辆运输,并把这些规定对土方外运车辆驾驶员、施工材料采购方明确交底,严格执行。所有车辆运输须遵守市容市貌等环保有关规定,车辆上部覆盖布膜,避免抛洒路面,并在工地大门口二侧各100米范围派二人专门进行清扫。
5)绿化现场:
施工现场按花园式施工管理,在大门口两侧,生活区,办公区等空地实施绿化布置。
6)宣传教育:
在现场围墙及黑板报上,用图片、标语对环境保护作宣传。
与各工种班组、专业队伍签订环境保护协议。
在施工前项目部对全体人员进行交底,制订环境保护条例及奖罚措施;施工过程中,每月进行检查管理。
业主另行发包委托施工的专业安装、装饰队伍进场前请业主、监理单位牵头,签订环境保护协议。
第12篇 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项目管理,确保该项目工程在保证质量、进度、安全的前提下高品质、高标准顺利完成,特别制定本管理制度。对于初犯者严格按以下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如屡次触犯三次以上,则按施工总包合同相应条款进行重处。
一、工地例会制度
1、每周例会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安全专职、质检专职、资料员必须参加会议;缺席每人次处违约金500元,迟到每人次处违约金100元;其他人员缺席每人每次处违约金200元,迟到每人每次处违约金100元(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经同意)。
2、为保证会场环境,必须将手机设为静音或振动,若未关闭铃声从而影响会议处违约金50元/次。
3、禁止在施工现场和会场吸烟,发现烟头处违约金50元/个,抽烟处违约金100元 /人。
二、计划管理制度
1、每周周计划务必在监理例会之前一天下午五点将签字盖章齐全的及电子文档周计划(ppt)交到监理部。如未按时交者每次处以100元违约金。
2、每月月计划务必在每月25日下午五点之前将签字盖章齐全的及电子文档月计划(ppt)交到监理部。如未按时交者处以100元违约金。
3、计划要有针对性和可实施性,并有保证计划顺利实施的人、财、物、机具配置措施,如计划无针对性和可实施性且相应两周计划无连续性,每次处以200元违约金。
三、图纸及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施工图和设计变更进行施工,如在变更下发到各施工单位后,现场未按变更要求进行施工,而还是按原图进行施工的,对此处以每次1000元违约金。
2、现场施工未按设计图和变更要求进行施工者处以每次500元违约金。
四、样板验收管理制度
1、基础样板:
(1)基础放线后需做井圈样板,井圈未做样板进行检查验收,擅自进行大面井圈施工者,处以300/次违约金。
(2)在地梁钢筋大面施工前,需做地梁钢筋绑扎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300元/次违约金。
(3)地梁钢筋绑扎完成后,进行柱插筋施工前,先做柱插筋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300元/次违约金。
(4)基础防雷接地、水电安装预料预埋需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300元/次违约金
2、主体结构样板:
(1)主体结构施工,首层柱筋电渣压力焊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300元/次违约金。
(2)主体结构施工,首层模板及支撑体系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3)主体结构施工,首层梁板钢筋绑扎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4)首层砼浇筑,楼板收面保持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5)首层防雷接地、水电安装预留预埋需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3、砌体样板:
在主体结构完成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编制构造柱平面布置图、砌体固化图等技术准备工作。如施工单位在砌体实施之前没报监理、甲方审批,将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1)砌体施工前先做墙拉结筋值筋样板,且抗拔试验合格再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300元/次违约金。
(2)在砌体大面积展开前必须先做砌体样板区(一层一户完成),进行砌体点评,未做样板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4、装饰装修样板:
(1)室内抹灰打耙、挂网,需做一间房间样板,进行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2)室内抹灰大面展开前需做一层一户抹灰样板,进行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3)、门窗收口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4)厨房、卫生间防水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5)地坪找平层施工前必须先做找平层样板施工,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6)天棚、墙面腻子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施工,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7)外墙找平层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施工,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8)外墙保温施工前必须先做保温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9) 外墙涂料、文化石(砖)施工前必须先做涂料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10)门窗安装施工前必须先做门窗安装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5、安装样板:给排水管、强弱电管线、强弱电箱在施工前必须先做安装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6、环境样板
(1)挡墙、管网、道路、路沿安装等土方回填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2)景观绿化、回填、铺装、砌体、植物栽植前各工序施工前必须先做安装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7、防水样板管理制度
(1)每次材料进场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监理与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验收,并附材料出厂质量证明、产品合格证、质保书;否则将视为该批材料不合格。
(2)在进行验收的同时进行材料见证取样,并送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所进行检测,在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后方能投入工程中使用,如擅自使用将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3)在进行防水工程样板施工时,必须由监理与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指定地点及面积,未经同意进行施工的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4)如样板未能通过擅自进行大面积施工,将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5)防水工程施工前必须按照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进行编制防水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合格后方能进行施工;如未编制施工方案就进行施工将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6)防水工程施工时必须按照审批合格的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方法进行施工,如未按方案中的施工方法进行施工,将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7)防水工程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合格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将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
(8)防水工程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第一次验收,合格后进行闭水试验不少于24小时,然后进行第二次验收,合格后方能签署相关资料。
样板点评合格后,如发现施工现场没有按照样板实施将处以1000元的处罚。再次无条件将不合格产品返工。
五、现场施工工序报验管理制度
1、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经自查自检合格后必须进行报验检查验收,未经报验检查验收合格私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者,必须进行返工处理且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2、各工序报验检查验收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检员报验,必须自检合格后再报,如发现所报验部位施工未完毕、未自查自检、出现质量问题较多现象处以1000元/次。
3、经甲方、监理提出对重点、关键部位指定报验检查,未按要求进行报验检查者,视情节轻重处以处违约金500~2000元/次违约金并进行返工处理。
六、工程质量缺陷管理制度
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管理疏忽、工人操作等诸多原因难免会造成一些工程质量问题及质量缺陷(不含质量事故),需要有正确的态度去面对;要善于发现和处理问题;加强项目班子管理,加强质量过程跟踪。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那个部位出现质量问题,不能隐瞒,需及时通知监理或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实地踏勘;如发现后又隐瞒不报将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如发现质量事故的将处以1000~3000元/次违约金。
2、在经过监理或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实地踏勘后,根据事件的难易程度由施工单位在两个工作日内编制好处理方案,并申报审批,如未及时申报将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
3、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后擅自进行处理,根据事件的轻重将处以500~1000元/次违约金。
4、现场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经审批合格的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并各道工序进行报验,如未按方案中的要求及监理、业主提出的问题进行处理将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
5、在该质量问题及质量缺陷处理完组织监理与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两个工作日内报送出现该问题的书面材料;内容如: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负责人、发现问题时间、报告问题时间、处理问题的过程、申报验收的时间、今后将采取什么措施避免此类问题等相关内容。如未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将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
6、所谓的质量问题、质量缺陷:如主体结构混凝土工程施工时易出现的烂根、漏浆、爆模、胀模、漏振、蜂窝、麻面、狗洞等;钢筋工程施工时易出现的锚固长度不够、搭接(焊接)长度不够、钢筋位移、少筋多筋等;主体装饰工程施工时易出现的后浇二次构件振捣不密实、砌体拉结筋松动、后浇门窗过梁无支座或支座长度不够、抹灰砂浆强度等级不够,大面积空鼓、开裂,各部位防水施工明显渗漏等。
七、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各工序的样板报验资料必须同施工现场进度同步完善,报验时先将相关资料报监理部审核后再查验现场,如出现延后一次处违约金300元。
2、各验收会议纪要整理由施工方负责,在甲方、监理规定的期限完成。延误一天处以300元/天违约金。
3、工程所用材料、进场材料取样、复检,安全资料等台帐建立完善,经甲方监理检查发现无台帐或记录不完整、不真实处违约金300元/次。
4、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未按要求时间给予回复的处违约金300元,每延后一天处以100元/天违约金;未执行监理工作联系单或重视不足的处予300元次违约金。
八、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1、每周周计划因自身原因未按要求完成者处以200元/次违约金。
2、每月月计划因自身原因未按要求完成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0~2000元/次违约金。
3、针对项目工程关键节点,如施工未按进度计划要求完成者,均严格按照总包合同中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4、针对甲方现场总体考虑的工序交接、场地移交等,未按计划要求完成者,每延迟一天处以500元/天的违约金。
5、针对挡墙防水及挡墙土方回填,如未按照计划要求完成者,严格按照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每周的劳动力人数及机具设备,没有按照施工单位报监理、甲方的工期进度计划落实的将处以500元的违约金。
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违章指挥经济处理标准
指派没有受过安全教育的人员上岗作业处违约金300-1000元;
指派、同意、默许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处违约金300-1000元;
没有施工方案或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就组织施工处违约金300元;
对必须经过检查验收的设施(脚手架、洞口临边防护、施工用电设施、井架、门架、塔吊、升降机、卷扬机等)未经检查验收或检验不合格就同意投入使用处违约金300-1000元;
高处作业地面不设置警戒区,不设专人监护,处违约金200-500元;
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不予整改仍继续施工处违约金300-1000元;
对公司周安全检查所列问题,不按期整改,处违约金200-500元;
对指令停工项目,没有得到复工指令擅自复工处违约金1000元;
违反施工方案、安全规程、工艺标准,强令工人超载、超速、超压运行机械设备处违约金500-1000元;
不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没有办理施工(作业)许可证就擅自指令施工(动火、动土、射线作业、进入有限空间等)处违约金300-1000元;
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不制止,默许其继续作业处违约金300元;
擅自安排拆除安全防护设施且不及时恢复处违约金300-1000元;
在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时盲目进行施工处违约金300元;
同意或默许购进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具、材料或劳动防护用品处违约金300元;
不认真审查就批准施工方案处违约金300元;
不经资质审查,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资质的外包队伍处违约金500元;
擅自降低工人防护用品标准处违约金200-500元;
对租赁的起重机械在进场前不经检查确认就投入施工处违约金300-1000元;
发生事故后反指使破坏现场,弄虚作假或延误抢救处违约金300元;
违章作业经济处理标准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无安全带处违约金200元,高处作业安全带不挂处违约金100元;
从高处向下抛掷工具、材料、废弃物处违约金200元;
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且不及时恢复,处违约金200-500元
不沿规定的梯道上、下,攀爬脚手架、构件、设备或乘运料吊笼登高处违约金100元;
在无保护措施的管道、横梁、轻型屋面板上行走和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在无防护的洞口、临边休息与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无跳板、无操作平台进行高处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使用不合格的脚手架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不听劝阻,在洞口、临边堆放物料处违约金100元。
施工用电
将电线芯线直接插入插座或将芯线挂在电源开关上处违约金100元;
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处违约金100元;
电气设备未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处违约金100元;
使用不合格的漏电保护器,处违约金100元;
使用无保护外罩碘钨灯处违约金100元;
使用碘钨灯取暖处违约金200元;
使用自制加热器烧水处违约金200元;
私拉乱接电线处违约金200元;
施工机具
未经许可动用他人的机械设备处违约金200元;
不按规定给信号或无视安全标识擅自开停机器处违约金200元;
在机器运转时检修、加油、调整、清扫处违约金100元;
厂内运输车辆超速行驶处违约金100元;
小翻斗车违章载人处违约金100元;
操作旋转机械时,发辫、围巾外露或车床工戴手套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使用有缺陷的机具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施工动火
禁火区不办理动火证就进行动火作业处违约金200元;
在带压、带电和装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设备、容器、管道上施焊处违约金200元;
用汽油、香蕉水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机器和衣物处违约金100元;
在禁止烟火的地方使用明火处违约金200元;
在易燃、易爆物上方施焊不采取隔离防火措施处违约金100元;
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距离不符合安全规定处违约金100元。
易燃易爆场所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处违约金200-500元
个人防护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处违约金200元;配戴不规范处违约金100元;
在现场光膀、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处违约金100元;
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处违约金200元;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油漆、涂料、喷砂、水泥作业等)不戴防护面罩(口罩)处违约金100元;
从事有飞溅物的工作(如铁屑、木屑、粉尘、火花、泥浆等)不戴护目镜处违约金100元。
起重吊装
起重机吊物时猛起猛落或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处违约金100元;
在吊车臂杆和吊物下方行走、停留或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在信号不明、重量不清、光线暗淡情况下从事起吊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吊物上有人或放有活动的物件时开车起吊处违约金100元;
吊绳、附件、吊物捆绑不牢处违约金100元;
歪拉斜吊或起吊埋在地下的不明物体处违约金200元;
吊、夹、索具不符合安全规定处违约金100元;
在六级以上强风、雷雨和大雾天气从事起重吊装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吊车作业时不垫支腿处违约金100元。
其 它
无证从事特种作业,处违约金200元;
酒后上岗处违约金100元;
在施工现场打闹、奔跑或无视警告标志进入作业场所处违约金100元;
担负安全监护的人员擅自离开监护岗位处违约金100元;
任意在应急通道堆放物料,妨碍通行处违约金100元;
不服从管理,侮辱安全管理人员或阻挠、妨碍执法检查处违约金200-500元;
不按规定搬运、装卸、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有毒有害物品处违约金200元;
擅自拆除、移动或毁坏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处违约金200-500元;
进入有限空间不办理施工许可证处违约金200-500元;
采用推倒法进行拆除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随意破坏、拆除、打开、关闭机器设备、管道的指示仪表、安全阀等处违约金200元。
每次检查现场门卫在整个施工期间,未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要求执勤、登记,对不尽职尽责的门卫个人处违约金100元/次。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屡犯者,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政府相关部门、业主或监理通报批评事件的责任者以及在工程的特殊阶段(如尾工阶段、安全专项整治阶段等)的违章者,处违约金标准为相应条款的1-3倍。
严重违反业主、监理的规定或业主、监理规定整改期限的项目不按期整改,处违约金100元/项。
事故处理
发生轻伤事故1人次,处事故单位3000元违约金;
发生重伤事故或急性中毒事故1人次,处事故单位5000元违约金;
发生重大事故,每死亡1人,处事故单位1万元违约金。
针对以上处罚条例,希各施工单位加强项目现场管理,严格按管理程序组织现场施工管理,过程中加强自查自纠自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向业主相关人员和监理报告。
十、奖励
1、根据建设单位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检查,综合评分达到85分以上奖励500元,综合评分达到90分以上奖励1000元,对连续两次保持85分以上的奖励1000元,对连续两次保持90分以上的奖励2000元。
2、严格按施工总进度计划完成,并达到关键节点目标要求的奖励500元,提前完成总进度计划奖励1000元。
3、内业资料完善及时,反映现场的真实情况,涉及方案具有可操作性,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质保资料齐全,对资料员个人奖励500元。
4、每季度检查现场各楼栋成品保护措施到位且保护及时,对栋号长或责任工长奖励500元。
5、每季度检查现场门卫在整个施工期间,能够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要求执勤、登记,对尽职尽责的门卫个人奖励500元。
十一、本管理制度具体执行的方式
本制度的执行单位为项目监理部,上述处罚由监理在确定其受处行为属实的情况下,由监理部开书面处罚单,经建设单位签字认可即生效。原则要求处罚交现金,由监理部暂时保存,否则,双倍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同时对做得好的工作,可以考虑给予通报表扬,并从处罚中拿出一定金额进行奖励。体现奖罚分明,以上达到共勉共进的作用。
注:本管理制度与合同关系纯不关联,在执行本制度时,也可以同时执行承包合同。
内容确认:
建设单位:重庆怡置房地产开发南郡
监理单位:重庆市继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第13篇 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质检总局2023年第119号公告)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对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规定条件审查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以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符合相关要求。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要求
配套记录表格
1
组织结构及方针、目标
制定组织结构图,对企业组织结构进行描述,制定企业方针和目标。
/
2
岗位责任制度
1、明确质量安全工作负责人及职责,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制定各有关部门质量安全职责及权限;
2、规定各岗位职责,包括生产管理者、质量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操作人员等职责,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
/
3
工艺文件
1、企业应制定生产过程所需的各种产品配方、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
2、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与工艺文件相适应的记录表格
4
采购管理制度(含进货查验制度)
1、制定完善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如有外协加工及委托服务也应有相应的采购管理制度;
2、制定主要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采购文件。如采购计划、采购清单或采购合同等;
3、制定采购验证制度。应规定对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外协加工品进行检验或验证的制度;
4、制定进货查验制度。应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向供货者索取相关合格证明文件。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进货查验记录》
5
生产过程管理制度
1、制定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2、制定清洁卫生状况检查制度。应定期对厂区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状况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
3、制定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制度。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并保存记录,同时应建立和保存停产复产记录及复产时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记录;
4、制定仓库管理制度。对原辅料及包装材料的储存、保管、领用等进行规定;
5、应制定生产投料记录表格,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
《清洁卫生状况检查记录》、《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设备设施清洗消毒记录》、《生产投料记录》
6
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监控制度
制订关键控制点控制作业指导书,包括识别关键控制点,规定关键控制点工艺参数及对关键控制点监控要求等,应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包括必要的半成品检验记录、温度控制、车间洁净度控制等。
《关键控制点监控记录》
7
产品防护制度
应制定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及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运输过程有效防止食品污染、损坏或变质的制度
/
8
检验管理制度
1、制定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包括过程检验、出厂检验及检测设备管理制度等,如委托检验应有相应规定;
2、制定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3、对出厂检验留存样品要求进行规定;
4、对检验人员能力进行规定
《过程检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
9
不合格管理制度
制定不合格管理制度,对不合格处理、纠正/纠正措施采取及记录等进行规定
《不合格处理记录》、《纠正/纠正措施记录》
10
销售台帐管理制度
制定销售台帐管理制度。应对销售每批产品建立和保存销售台帐,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检验合格证号、交付控制、承运者等内容。
《销售台帐》
11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制定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对不安全食品自主召回、被责令召回等进行规定并保存执行情况的记录。包括:企业通知召回的情况;实际召回的情况;对召回产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的记录;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向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报告召回及处理情况。
《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
12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对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及检查、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等进行规定。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
13
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管理制度
1、制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健康档案管理、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及记录等进行规定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记录》
14
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
制定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对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记录。包括投诉者姓名、联系方式、投诉的食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投诉质量问题、企业采取的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
《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记录》
15
收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管理制度
制定收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管理制度。企业应主动收集企业内部发现的和国家发布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并做出反应,同时应建立和保存相关记录。
/
16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如有委托加工,企业应按要求制定委托加工管理制度
/
17
其他管理制度
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需要制定
/
注:配套的记录表格内容应满足相应文件要求,企业提交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文本时应至少将上述所列配套的记录表格一并附上。其他配套记录表格企业应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可不随管理制度文本提交,后续现场核查时验证。
第14篇 特殊诊疗质量管理与患者安全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特殊诊疗围手术期患者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对手术患者的服务质量,特制定围手术期患者安全管理规范及制度如下:
一、围手术期患者安全管理规范
(一)术前安全管理
1、手术医生必须严格执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掌握手术指针、及时完善术前相关辅助检查,除急诊手术可当天送手术通知单或电话通知手术室外,择期手术应提前1-3天将手术通知单送至手术室。
2、病房护士按医嘱作好术前准备,如:备皮、导尿、灌肠、术前用药等,根据患者病情及个人情况,进行术前健康指导,并做好记录。
3、术前访视:除急诊急救手术外,手术室麻醉师及护士应按手术通知单提前到病区作术前访视,了解患者病情及辅助检查结果,向患者介绍手术室环境和参加手术的人员、进行麻醉风险及安全告知等,并认真填写麻醉术前访视记录和手术室护理访视记录(在患者的护理记录单上进行记录)。特殊情况须及时与主管医生或手术科室主任或护士长联系,并及时向麻醉科主任或手术室护士长汇报。
4、术前物品准备:麻醉科、手术室须根据日常手术开展的种类,准备手术用物、设备、药品等,并保证其随时处于安全适用状态。特殊手术,应按手术通知单提前作好准备。
5、人员准备:手术科室主任、麻醉科主任及手术室护士长须严格执行依法执业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依据手术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合理安排参加手术人员。
6、手术间的安排:手术室护士须按照手术切口种类安排手术间,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安排手术时间顺序。根据季节、环境温度,调节手术间温湿度,增加患者的舒适度,防止患者着凉。
7、麻醉科、手术室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手术室查对制度》,认真落实手术病人身份核查措施,认真填写《病区与手术室病人交接登记本》,严格杜绝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的执行情况。
(二)术中安全管理
1、参加手术人员须认真实施手术安全核查与手术风险评估程序,认真执行《手术室查对制度》,准确填写《手术风险评估表》、《手术安全核查表》和《手术清点单》。
2、严格执行《手术患者体位管理制度》,正确安置病人的麻醉、手术体位,防止压疮和神经损伤。
3、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口头医嘱执行制度》、《抢救工作制度》、《手术室输血查对制度》、《院感管理制度》等。
4、严格执行安全防范措施,正确使用约束带,防止患者坠床或坠车。
5、术中所用无菌物品及植入物标签、灭菌指示卡均应规范粘贴于手术清点单背面。
6、规范使用预防性抗菌药:术前30分钟至2小时进行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一剂,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须追加使用一剂抗菌药,由病房护士(病区内)或巡回护士(手术室内)执行,并在临时医嘱单上签名签时。
7、严格执行《手术标本管理制度及送检流程》,严防手术标本错误及丢失。
8、手术室麻醉师及巡回护士须严密观察手术患者的病情变化,准确书写麻醉记录单和术中护理记录,患者病情有特殊变化时,须立即向主刀医生报告,并及时处理。
第15篇 安全质量标准化图牌板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公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规范标准化图牌板的使用、保管,保持标准化工作成果,根据“精品工程”的标准要求,特制定我公司标准化图牌板管理制度如下:
1、标准化图牌板的管理范围:
采煤队:转载机巷标语牌,标准化“四图”,支柱编号牌,小绞车标志牌、放行牌、警示牌,路标指示牌,物料标志牌;
掘进队:文明生产区域内的所有牌板及区域外小绞车牌板和压风机牌板;
运输区:斜井口、斜井底、井底车场标准化牌板,运输大巷、回风大巷、轨道巷、坡上、坡下标准化牌板;
通风区:全公司井下瓦斯检查牌,隔爆说明牌,风筒编号牌,瓦斯巡监系统牌等通风标准化管理牌板;
井下队:井下配电室、泵房标准化牌板等;
机运队:所管辖皮带巷内的所有标准化牌板;
运行队:副井绞车房、地面变电所、主扇房内等标准化牌板;
调度室及监控中心:各种监测监控分站标准化牌板;
工会:安全文化长廊标准化牌板;
2、各单位管辖的标准化牌板,必须保持干净卫生,牌板上不得有煤尘和油污等,否则,每处处罚10元。
3、采煤队“四图”必须悬挂在转载机头处,高度一致,四块牌板不留间距悬挂,否则,每处处罚10元。
4、掘进队“四图一表”距工作面迎头的距离不得超过200米悬挂,否则,每处处罚10元。
5、所有采掘工作面及皮带巷的标准化牌板(除小绞车警示牌、安全标语牌外)悬挂高度(牌板上沿)均距巷道底板1.8米,否则每处处罚10元。
6、采煤队随着工作面的推进,标准化图牌板必须及时回收升井,妥善保管,以备下个工作面使用,不能及时回收每块处罚10元。
7、掘进队使用的标准化图牌板,巷道全部施工完移交工作面时全部回收升井,以备下个接续工作面使用,不能及时回收每块处罚10元。
8、采掘区队“四图”、“四图一表”支柱编号牌及路标牌在下个接续工作面需要更换内容的牌板,必须提前一周准备好计算机底图,报标准化计划,经审批后供应科负责安排及时制作。
9、各单位标准化图牌板必须悬挂在巷道顶板完整的地方,否则,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损坏,在接到通知后7天必须自行制作更换,否则对本单位行政正职按牌板价格的5倍进行处罚。
第16篇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具管理制度
目的
为使生产科所使用工具管理有所依据,降低工具消耗,同时保证正常生产需求,特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使用于生产科所有的仪器和工具。
3、程序
3.1、工具的申购生产科所需的工具的申购工作必须在每月25号之前完成。
3.2库房工具的领用
3.2.1生产科工具由生产科工具管理员到库房工具库统一领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到工具库领用工具。
3.2.2生产科工具要留有保证正常生产的备用量,但备用量不能过大,尽量做到随用随领。
3.2.3到库房领用工具填写领料单,写明领用工具的名称、型号、数量、领用时间,经工具库库管签字确认方能领用。
3.2.4生产科保留工具领料单第三联,并填写《工具领用记录表》,做好所有领用的工具的记录。
3.3生产科工具领用、借用及退还
3.3.1生产线领用工具必须由本生产线线长或者leader领用,其他人员无权领用
3.3.2领用工具必须填写《生产线工具领用记录》,并进行签字确认。
3.3.3生产线领用新的工具时必须拿同样规格型号的旧工具进行更换,并在《生产线工具领用记录表》上备注“以旧换新”。
3.3.4生产线线使用频率不高的工具在使用完时及时归还工具管理员,并在《生产科工具领用记录》上填写归还时间。
3.4.5其他部门借用工具须由借用部门签字,经生产科长同意并填写《生产科借用记录表》方能借用。归还时写明归还时间。
工具管理及考核
4.1生产科工具除生产线使用的以外,其余由生产科工具管理员统一进行保管。
4.2工具保管员每月按时统计当月的工具消耗情况。根据生产科当月的产量,作出每月工具的单位消耗,并以电子版的格式作入生产科月报中。
4.3生产线每日交接如实填写《生产线工具交接记录》,发现异常,第一时间上报生产科长和工具管理员。工具管理员及时填写《工具损坏记录》。
4.4生产线工具若被认定属人为损坏的,损坏责任人除按原价赔偿外还要扣除相应绩效奖金,找不到责任人的,其工具所属的生产线全体员工进行分担。
4.5生产线所有工具必须严格按照工具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严禁违规、 过载、野蛮操作,违者按《生产科考核标准》进行考核,造成重大损失的还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4.6生产科工具管理员定期对生产线工具进行检查,如发现交接记录未及时、如 实填写,工具丢失不及时上报,工具损坏未及时报修等情况,一律按《生产科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4.7对于丢失的工具,责任人须按原价100%行赔偿。
4.8对于未达到使用寿命而报废工具,相关责任人除赔偿工具剩余价值外还要承担因工具报废而造成的其他责任。
4.9工具的绩效扣款在月底绩效考核中一并扣除。
工具的报修及备用工具的领用
5.1生产线使用的所有工具一旦损坏应立即填写《工具维修单》并送至技术部进行报修,严禁对故障的工具私自进行拆卸或修理。
5.2生产线工具修理时到工具管理员处领用生产线备用工具,并填写《生产科工具领用记录》,备注写明领用原因。 6、工具报废6.1生产科工具报废,须提前填写《工具报废单》,先交由生产科长签字审批,再有技术部门出具关于工具报废的书面意见,经处置中心主任签字后方能进行报废。 7、节约使用工具和降低工具消耗7.1发动和依靠全体员工参与工具管理,提高员工的主人翁意识,用 好、用长、不丢失工具。7.2加强对工具的技术指导,在使用工具过程中,严格按照工具的操作工艺进行,严禁不正当的操作带来的工具过度磨损和消耗。7.3在日常的工作中总结好的经验和方法,改良工具的操作工艺。7.4加强对工具的维护、保养、回收和翻新工作。加强工具的日常保养与点检,回收旧(坏)的工具,对于回收的工具进行拼装或修理,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延长工具的使用周期。7.5不断提高自制工具的质量也可以降低工具的消耗。 注:工具管理使用的表格《生产科工具申购单》 《工具领用记录表》 《生产线工具领用记录》 《生产科借用记录表》 《工具维修单》 《工具损坏记录》
第17篇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范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煤矿企业管理的综合反映,是煤矿实现文明作业,安全生产的前提,是煤矿企业建设高产高效现代化矿井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深入开展,创建本质安全型,质量效益型矿井,促进和保持我矿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矿属各单位必须遵照本制度的要求,扎实开展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与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需变更修改时,由相关部门提出,通过有关程序研究决定后进行变更与修改。
第二章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第四条根据国家规定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亦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级、二级、三级。相应的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亦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
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平均得分为90分以上,且通风专业达到一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五个专业中,达到一级的专业不低于三个,其他专业不低于二级。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平均得分为80分以上,且通风专业达到二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五个专业中,达到二级的专业不低于三个,其他专业不低于三级。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平均得分为70分以上,,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通风六个专业中,没有不达标的专业。
第五条按规定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参加评级的专业为六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通风,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在计入矿井总分时,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输入矿井的总分。其系数规定如下:
1.采煤:15分系数为0.15
2.掘进:15分系数为0.15
3.机电:15分系数为0.15
4.运输:15分系数为0.15
5.通风:30分系数为0.30
6.地测防治水:10分系数为0.10
第六条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作业规程》规定为标准。
第三章 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
第七条全矿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设置以单位负责人为主的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每月20日前由生产技术部组织一次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每旬各系统组织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
第八条主管部室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分管下属区队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及时下书面整改通知单,并按要求限期整改。
第九条区队设置专职验收员,具体工作由技术员负责,实行“施工人员自检、验收员班检、队周检”的原则,验收员严把施工质量关,不合格的工程必须进行返工或整改。
第十条质量验收原始记录必须齐全、完整。
第十一条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文明生产职责范围及标准。
1.采掘系统
全矿所有采掘队施工地点的进、回风巷口从(大巷算起)20米范围以内的区域为该队安全质量标准化及文明生产职责范围,其标准是: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工作面移架、打柱要拉线上尺,达到煤壁直、支柱直、溜子直,顶底板平直,浮煤干净,出口畅通,备用材料的数目、规格、位置和牌板、管线敷设悬挂要合乎规程要求,巷道无杂物,无淤泥积水(长5米,深0.2米),煤(矸)不超过轨枕上平面,水沟畅通,行人侧宽度不小于0.7米。
2)掘进工作严格落实拉线施工,验收制度,风水管路,电缆、风筒、水沟、轨道呈直线,管线吊挂平直,水沟畅通,巷道无杂物,无淤泥积水(长5米,深0.2米),煤(矸)不超过轨枕上平面,安全设施齐全有效,风水管路两不漏,备用物料数量、规格、位置、牌板、管线敷设悬挂符合规程要求,行人侧宽度不小于0.7米。单项工程完工后,对剩余物料必须在两天内清理干净。
2.机电运输系统
全矿所有有架线的巷道、运煤线、主要绞车道都属于运输队质量标准化及文明生产职责范围,所有机房硐室门口20米范围内及室内均属机电队文明生产职责范围,其标准为:
1)巷道各类标志齐全、醒目,轨道铺设符合标准,巷道无淤泥积水,无杂物堆积,水沟畅通,盖板齐全,煤(矸)不超过轨枕平面,巷道清理可见轨枕面。架线、管道、照明、警示和指示标志齐全,喷雾设施、信号、轨道安装等都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各巷道内无闲置车辆,各施工单位用完车辆及时督促回出地面。
2)各机房硐室室内卫生整洁,安全设施及照明齐全可靠,各种牌板、资料、记录清楚、齐全,并悬挂整齐。
3.通风系统:
全矿所有回风系统大巷、中巷都属于通风队质量标准化及文明生产职责范围,其标准为:
1)巷道无淤泥积水,无杂物堆积,水沟畅通,管线吊挂整齐并符合规定,巷道清理须见轨枕轨面,巷道不得跑浆跑水,特别是跑浆后要立即安排清理。
2)在巷道内施工时,无论什么地点,施工完毕后须及时将剩余物(废)料特别是废砖等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2日内施工地点达不到文明生产要求的,要求限期整改。
第四章质量标准化考核
第十二条每月25日,由生产技术部汇总出当月各采掘队三旬检查的每旬得分和全月得分情况,安全管理汇总出各单位三旬每旬的安全评估得分和全月得分情况,通风灭火部汇总出通灭系统三旬检查验收每旬得分和全月得分情况,机电运输部汇总出机运系统三旬检查验收每旬得分和全月得分情况,在25日下午15时前交于生产技术部采掘组质量标准化化主管人员,26日召开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会,各系统评出安全质量标准化最优队及最差队,汇总后报主管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核算。
第十三条为巩固和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各系统评出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最优队及最差队给予相应奖励与处罚,最优队奖励5000元,最差队处罚2500元。奖罚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第十四条每月公司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必须达到标准,即:采煤90分以上,掘进90分以上,机电90分以上,运输83分以上,通风90分以上,地测防治水83分以上,矿井综合得分90分以上。若达不到规定分值,扣主管部室绩效工资总额的10%,责任单位扣绩效工资总额的10%。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矿主管质量标准化就文明生产人员要经常不定期对全矿各个地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各施工单位接整改通知后必须立即安排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好。对查出的问题限期没有整改的,一次罚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对查出的问题属管理方面的,每条罚跟班干部50元,属技术方面的,技术部门已制定措施,技术员已讲解安排,但没有落实的,罚跟班干部200元,并提交矿有关会议处理;若技术员没有讲解安排,罚技术员400元,并提交矿有关会议处理;若技术员措施没跟上,和现场实际不符,罚部室主管人员200元,部室分管部长100元,技术员200元。
第十六条上级单位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限期没有整改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每条100元,对不督促整改及复查的罚部室主管人员每条50元。
第十七条根据窑司发〔2006〕40号文件《关于印发(窑街煤电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办法)的通知》规定,各达标单位达到公司规划的达标等级,按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奖励标准给予奖励。当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降一级,所有受奖人员奖金降50%;矿井不达标所有受奖人员不得奖,哪一个单项降一级,本系统受奖人员奖金降50%,主管人员扣除达标奖并对等处罚,责任单位扣除达标奖,队干部对等处罚,单项不达标本系统人员不得奖。
第18篇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确立工程质量目标
本工程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
二、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成立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施工队成立全面质量管理小组,队长任组长,技术主管任副组长,负责本合同整个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
三、制定质量检查制度
既建立了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就要建立一整套的质量检查制度,项目部设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各施工队设兼职质检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检查,控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质检工程师对质量薄弱环节制订出能够保证质量的各项措施,并组织实施,克服质量通病。项目部每月定于5日、15日、25日由项目经理带队,会同项目总工、质检工程师、各施工队兼职质检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并写出质量检查通报,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当事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于在检查中成绩突出、质量优良的当事人,进行奖励。以此提高职工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同时每月项目部由质检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写出质量检查通报,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当事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于在检查中成绩突出、质量优良的当事人,进行奖励。以此提高职工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
四、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也是我公司承建该工程的主题。为全面实现业主提出的质量目标,保部优,争国优,我项目部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周密组织,精心施工,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观念,增强精品意识,视工程质量为生命,认真履行招标文件及合同规范的各项要求。按照iso9001的质量体系,对本工程进行管理,加强基础工作,把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负责制与开展群众性的qc小组创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创优工作落到实处。
五、质量保证措施实施细目
5.1实施三阶段质量控制,即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5.1.1事前质量控制
1)建立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总工主持,由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技术员、材料员、预算员、施工队长共同商讨确认实施。施工组织设计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在工程开工前7天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按照监理工程师的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方可进行施工。
2)施工图纸复核制度
图纸的复核在工程开工前复核完毕,图纸的复核由总工主持,工程部具体负责,必须明确复核内容,部位、复核人员及复核方法,复核结果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复核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核,其结果作为施工技术资料归档。
3)技术、质量交底制度技术、
质量的交底工作是施工过程基础管理中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工作内容,交底必须采用书面签证确认形式,具体可分为以下几方面:
a项目经理必须组织项目部全体人员对图纸进行认真学习,并同设计代表联系进行设计交底。
b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毕并送业主和总监审批确认后,由项目经理牵头,项目工程师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并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书面交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要点。
c本着谁负责施工谁负责质量、安全工作的原则,各分部分项工程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任务同时,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书面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必须做到交底不明确不上岗,不签证不上岗。
4)现场材料质量管理
a严格控制外加工、采购材料的质量。各种地方材料、外购材料到现场后必须由质检部和材料部有关人员进行抽样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与供货商联系,直到退货。
b搞好原材料二次复试取样、送样工作。水泥必须取样进行物理试验,有效期超过三个月的水泥必须重新取样进行物理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水泥进场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化验单。
5)计量器具管理
a质检部负责所有计量器具的标定、使用及管理工作。
b现场计量管理器具必须确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他人不得随意动用,以免造成人为的损坏。
c损坏的计量管理器具必须及时申报修理调换,不得带病工作。
d计量器具要定期进行校对、标定;严禁使用未经标定过的量具。
5.1.2事中质量控制
在施工生产阶段以施工现场的各环节、各项操作、各工序的控制为主,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把控施工生产关。依据相关管理办法,加大检查力度,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1)工序工程质量控制
a由工程部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将各作业工序质量管理要点落实到各工序,规范各道工序的施工操作规程。
b各工序作业负责人和质量检查员按质量管理要点针对工序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严格控制施工。
c各作业工序负责人和检验人员随施工过程和操作过程及时进行检查。
d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从巡视、检查、旁站监督等方面对工序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5.1.3事后质量控制
以质量检查为主,配合业主、监理单位、质监站,我项目部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交接检”。设置专职质检员,加大检测力度。
1)工序检测检验
a首次检验 首次检验是指某一分项工程的第一道工序检查验收,并对施工进行总结,将总结报告上报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部审批后,上报总监理工程师,得到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能进行正式施工。
b自检 自检是指分项工程工序施工过程和完成后对该工程产品的检查,必须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自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问题彻底解决在施工过程中。
c专检 项目经理部设工程质检部门,配备专人、专车、专用设备进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设专职质检员,组织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专项检查、评分,并由项目经理部确认。
d工序交接检查 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织,由交接工序作业负责人、质检员检查参加,对已完工程产品质量检查验收,质量达标准要求的工序,填写工序交接单,完备交接手续,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的工序不能交接,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2二级验收及分部分项质量评定制度
5.2.1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分管负责人必须督促班组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当天问题当天整改完毕。
5.2.2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各分管负责人必须及时组织班组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交施工队长确认,最终评定由项目经理部的质检部专职质检员检定。
5.2.3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施工队之间的质量互检,并进行质量讲评。
5.2.4质检部门对每个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查,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发出限期整改指令单,项目施工队负责在指定期限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质检部门。
5.3工程质量评定
5.3.1由工程质检部门根据相关评定标准及招标文件对分项工程进行评定。
5.3.2工程质量评定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严格按合同执行。
5.4竣工自检
5.4.1自检领导小组,由有关领导、项目经理、总工、工程质检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对工程内外业资料进行综合质量评定。
5.4.2自检小组:由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工程科和质检科有关人员或专职质检员组成,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
5.4.3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评定并编制工程竣工自检报告,上报有关部门,待最后检验。
六、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6.1遵循“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对各施工队、班组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和追踪管理。
6.2凡各施工队、班组、劳务队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不按图施工,屡教不改或发生了质量问题,项目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处罚形式为整改停工,罚款直至赶出本工地。
6.3凡各施工队、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按图施工,质量优良且达到优质,项目部对其进行奖励,奖励形式为表扬、表彰、奖金。
6.4项目部在实施奖罚时,以平常检查、抽查、业主大检查、监理工程师评价、质监站检查等形式作为依据。
七、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
项目经理与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签订质量终身责任状;项目副经理与工班长签订质量终身责任状;项目总工与工程质检人员签订质量终身责任状;工班长与参建施工人员签订质量终身责任状;逐级负责将质量责任彻底落实到人。
第19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保证我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态势,进一步推动医疗质量稳步提升,特此制定我院全程医疗质量控制方案,以求正确有效地实施标准化医疗质量管理。
一、目的
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保障我院始终具有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势态。
二、目标:
1、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2、通过全面质量管理,使我院医疗质量在未来力争达到国家三级甲等医院水平。
3、加强管理,促使我院管理上水平、环境和条件发生根本变化、医疗服务和质量跃上新台阶,各项事业发展驶入快车道。
三、 健全质量管理及四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医院设立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形成院级质控、部门质控、科级质控、个人质控的四级质量监督及考核体系。
(一)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任:谢建军
副主任:刘志龙、张红忠、李敏
委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各医技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质控部,负责日常工作。
委员会职责
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6、对院内有关医疗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标准的修定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二)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
组 长:陈松
副组长:王岳屏(负责医务管理组)
姚晋林(负责医技护理组)
周吉文(负责信息、非临床保障组)
成 员:招 艳(负责合理用药及处方点评等工作)
方辉军(负责医保管理检查指导)
张晓娥(负责临床安全合理用血检查指导)
曹志星(负责考勤、职称聘任等工作)
吴 瑾(负责医德医风、满意度检查指导)
李翠萍(负责错漏收费、欠费等检查指导)
吴建农(负责临床医技科室的具体检查指导)
周 莹(负责依法执业、不良事件检查汇总)
李 娟(负责全院护理的具体检查指导)
付 敏(负责院内感染的具体检查指导)
武海波(负责传染病的具体管理检查指导)
王 曦(负责病案质量、统计等管理检查指导)
李 春(负责门诊管理、投诉调查、便民措施等安排落实)
蓝穗新(负责医疗纠纷事件调查处理)
崔 瞻(负责各种物资、器材的供应)
陈耿聪(负责水、电、气等的后勤保障)
刘 玲(负责三甲评审条目检查指导)
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职责
1、医疗质量控制检查小组接受院长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对医院全程医疗质量进行监控。
2、各小组成员详细制定本部门切实可行的年度质量控制方案、实施细则,并认真落实执行。
3、定期组织会议收集科室主任和质控小组反映的医疗质量问题,协调各科室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4、抽查各科室住院环节质量,提出干预措施并向主管院长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
5、收集门诊和病案质控组反馈的各科室终未医疗质量统计结果,分析、确认后,通报相应科室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
6、每月向医院提出全程医疗质量量化考核结果,以便与奖金挂钩。
(三)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
组长:科主任
副组长:科护士长
成员:质控员、质控员助理
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职责
科室是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的第一责任者。科室质控小组职责如下:
(1)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由科主任或副主任、护士长、科室质控员和其他相关人员3-5人组成。
(2)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疾病诊疗常规、药物使用规范并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个人,与绩效工资挂钩。
(3)定期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医疗、护理常规,强化质量意识。
(4)参加医疗质控办公室的会议,反映问题。收集与本科室有关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四、健全规章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
1、组织各临床学科参照国内外本学科进展及我省“三甲”医院制定的常见疾病的诊疗指南(guideline),制定我院常见疾病的诊疗指南,全面启动以诊疗指南为指导的规范化医疗活动。
2、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常规。
3、重点对以下关键性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病历书写制度及规范
危急重症抢救制度及首诊责任制
三级医师负责制及查房制度
术前讨论及手术审批制度
手术安全核查及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危急值”报告制度
医嘱制度
会诊制度
值班及交班制度
危重、疑难病例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传染病登记及报告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查对制度等
4、医技科室要建立标本签收、查对、质量随访、报告双签字及疑难典型病例讨论制度。逐步建立影像、病理、药剂与临床联合讨论制度。
5、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传染病管理,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
6、特别警惕重点医疗场所、重点环节、重点病人群体的医疗安全规范,要采取督导检查、落实制度等多种方式保障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和重点病人群医疗质量安全。抓好急诊、手术、医技与病历质量的提高四个重要环节。
7、资产、后勤保障部门切实保证医疗物资特别是急救物品的供应及保障工作。
五、建立医疗质量提高、检查、考核长效机制
(一)规范并坚持医院工作例会制度
1、定期参加院办公会,各职能部门总结、分析、汇报上月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以沟通和处理一些临时事务,院领导总结并安排部署下一月工作。
2、定期参加院周会,公布上月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3、每季度召开一次院务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与存在问题。评价质量管理措施及效果分析,讨论存在的问题,交流质量管理经验,讨论、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
4、各科室必须及时给职工传达医院各项会议精神。
(二)分管院长医疗质量查房制度:一次/周;可以与行政查房合并。
查房内容:1、病例或病历抽查; 2、现场抽查或考察; 3、文件,记录检查;4、典型调查;5、临床医疗质量
查房的程序(分四步):
第一步:先到病房看病人诊疗质量;具体程序是:(1)住院医师报告病历;(2)主治医师分析病历;(3)提问、检查和答辩;(4)由科主任作小结;
第二步:科主任、护士长汇报工作。具体内容是:(1)本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2)质量管理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3)对有关科室和院级领导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步:各职能部门(医教、护理、后勤等)对科室文件、记录等相关内容检查。
第四步:综合评价:评价总体质量管理情况,指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职能科室做好记录。
(三)医务部、科教部、质控部、护理部单独或配合业务院长进行二级质量督导:一次/周,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上级医师查房指导能力,住院医师“三基”能力和“三严”作风,病历质量(具体见附则)。以及病人对医护人员、科室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满意度。
(四)全院业务学习及培训:每月1-2次,由科教部和护理部共同组织。
(五)医务部、科教部定期对各类医务人员进行“三基”、“三严”强化培训,达到人人参与,人人过关。要把“三基”、“三严”的作用贯彻到各项医疗业务活动和质量管理的始终。医护人员人人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技术操作和常用急诊急救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
(六)分管院长应组织职能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节假日前检查,突击性检查及夜查房,督促检查质量管理工作。
(七)职能部门及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质控小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及评价方法。要建立健全各种医疗质量记录及登记。对各种质量指标做好登记、收集、统计,定期分析评价。
(八)科室医疗质控小组每月自查自评,认真分析讨论,确定应改进的事项及重点,制定改进措施,并每月向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或质控部上报科室当月的质控工作总结。
六、制订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奖优罚劣。
各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详细制定医疗质量检查内容与考核标准,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累计记分,每月统计一次,会议通报,每季度综合统计考评一次,考核的结果与科室、个人的效益挂钩、加大力度严格奖优罚差,及时兑现。同时记入个人技术档案,与年度考核、先进选举等挂钩,实行医疗质量单项否决。
第20篇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确立工程质量目标
本工程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
二、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成立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施工队成立全面质量管理小组,队长任组长,技术主管任副组长,负责本合同整个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
三、制定质量检查制度
既建立了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就要建立一整套的质量检查制度,项目部设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各施工队设兼职质检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检查,控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质检工程师对质量薄弱环节制订出能够保证质量的各项措施,并组织实施,克服质量通病。项目部每月定于5日、15日、25日由项目经理带队,会同项目总工、质检工程师、各施工队兼职质检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并写出质量检查通报,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当事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于在检查中成绩突出、质量优良的当事人,进行奖励。以此提高职工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同时每月项目部由质检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写出质量检查通报,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当事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于在检查中成绩突出、质量优良的当事人,进行奖励。以此提高职工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
四、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也是我公司承建该工程的主题。为全面实现业主提出的质量目标,保部优,争国优,我项目部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周密组织,精心施工,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观念,增强精品意识,视工程质量为生命,认真履行招标文件及合同规范的各项要求。按照iso9001的质量体系,对本工程进行管理,加强基础工作,把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负责制与开展群众性的qc小组创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创优工作落到实处。
五、质量保证措施实施细目
5.1实施三阶段质量控制,即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5.1.1事前质量控制
1)建立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总工主持,由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技术员、材料员、预算员、施工队长共同商讨确认实施。施工组织设计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在工程开工前7天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按照监理工程师的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方可进行施工。
2)施工图纸复核制度
图纸的复核在工程开工前复核完毕,图纸的复核由总工主持,工程部具体负责,必须明确复核内容,部位、复核人员及复核方法,复核结果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复核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核,其结果作为施工技术资料归档。
3)技术、质量交底制度技术、
质量的交底工作是施工过程基础管理中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工作内容,交底必须采用书面签证确认形式,具体可分为以下几方面:
a项目经理必须组织项目部全体人员对图纸进行认真学习,并同设计代表联系进行设计交底。
b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毕并送业主和总监审批确认后,由项目经理牵头,项目工程师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并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书面交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要点。
c本着谁负责施工谁负责质量、安全工作的原则,各分部分项工程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任务同时,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书面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必须做到交底不明确不上岗,不签证不上岗。
4)现场材料质量管理
a严格控制外加工、采购材料的质量。各种地方材料、外购材料到现场后必须由质检部和材料部有关人员进行抽样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与供货商联系,直到退货。
b搞好原材料二次复试取样、送样工作。水泥必须取样进行物理试验,有效期超过三个月的水泥必须重新取样进行物理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水泥进场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化验单。
5)计量器具管理
a质检部负责所有计量器具的标定、使用及管理工作。
b现场计量管理器具必须确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他人不得随意动用,以免造成人为的损坏。
c损坏的计量管理器具必须及时申报修理调换,不得带病工作。
d计量器具要定期进行校对、标定;严禁使用未经标定过的量具。
5.1.2事中质量控制
在施工生产阶段以施工现场的各环节、各项操作、各工序的控制为主,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把控施工生产关。依据相关管理办法,加大检查力度,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1)工序工程质量控制
a由工程部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将各作业工序质量管理要点落实到各工序,规范各道工序的施工操作规程。
b各工序作业负责人和质量检查员按质量管理要点针对工序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严格控制施工。
c各作业工序负责人和检验人员随施工过程和操作过程及时进行检查。
d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从巡视、检查、旁站监督等方面对工序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5.1.3事后质量控制
以质量检查为主,配合业主、监理单位、质监站,我项目部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交接检”。设置专职质检员,加大检测力度。
1)工序检测检验
a首次检验 首次检验是指某一分项工程的第一道工序检查验收,并对施工进行总结,将总结报告上报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部审批后,上报总监理工程师,得到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能进行正式施工。
b自检 自检是指分项工程工序施工过程和完成后对该工程产品的检查,必须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自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问题彻底解决在施工过程中。
c专检 项目经理部设工程质检部门,配备专人、专车、专用设备进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设专职质检员,组织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专项检查、评分,并由项目经理部确认。
d工序交接检查 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织,由交接工序作业负责人、质检员检查参加,对已完工程产品质量检查验收,质量达标准要求的工序,填写工序交接单,完备交接手续,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的工序不能交接,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2二级验收及分部分项质量评定制度
5.2.1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分管负责人必须督促班组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当天问题当天整改完毕。
5.2.2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各分管负责人必须及时组织班组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交施工队长确认,最终评定由项目经理部的质检部专职质检员检定。
5.2.3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施工队之间的质量互检,并进行质量讲评。
5.2.4质检部门对每个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查,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发出限期整改指令单,项目施工队负责在指定期限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质检部门。
5.3工程质量评定
5.3.1由工程质检部门根据相关评定标准及招标文件对分项工程进行评定。
5.3.2工程质量评定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严格按合同执行。
5.4竣工自检
5.4.1自检领导小组,由有关领导、项目经理、总工、工程质检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对工程内外业资料进行综合质量评定。
5.4.2自检小组:由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工程科和质检科有关人员或专职质检员组成,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
5.4.3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评定并编制工程竣工自检报告,上报有关部门,待最后检验。
六、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6.1遵循“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对各施工队、班组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和追踪管理。
6.2凡各施工队、班组、劳务队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不按图施工,屡教不改或发生了质量问题,项目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处罚形式为整改停工,罚款直至赶出本工地。
6.3凡各施工队、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按图施工,质量优良且达到优质,项目部对其进行奖励,奖励形式为表扬、表彰、奖金。
6.4项目部在实施奖罚时,以平常检查、抽查、业主大检查、监理工程师评价、质监站检查等形式作为依据。
七、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
项目经理与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签订质量终身责任状;项目副经理与工班长签订质量终身责任状;项目总工与工程质检人员签订质量终身责任状;工班长与参建施工人员签订质量终身责任状;逐级负责将质量责任彻底落实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