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校内一切电气设备的敷设、维修必须由电器操作人员执行,严禁他人乱动。
2.凡从事电气操作的人员,必须有专业审核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方可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3.对电气设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作详细记录,对严重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
4.电气设备的防火用具,不得随意移做它用。
5.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
6.电工的常有工具要定期检查和做耐压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以防发生事故。
7.在校外部执行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等工作时,也必须按此规定执行,如果聘用非本单位人员操作,也必须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