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第1篇 企业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规定。
第二章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网络营销部所有住宿员工。
第三章 职责:
1、人力资源行政专员负责员工宿舍的管理工作;
2、部门内所属员工要服从管理、积极配合;
3、宿舍只提供单身员工个人住宿。
第四章 入住管理:
(一)作息时间:
1.员工每天早7点起床(加班、值班等特殊情况另行约定),7:15就餐,7:45之前到办公室。7:50晨会;8:00正式开始工作。值日生7:45以前完成办公室卫生的清扫工作。
2.中午11:30下班,员工到食堂就餐,完毕后午休,12:30开始下午工作。
3.下午17:30分下班,员工到食堂就餐。晚餐后活动自行安排。
4. 入住的员工,应在21:30之前回寝室就寝,如需延迟或不归寝的,须提前请假。
5. 员工晚间22:30后禁止嬉闹、大声听音乐、看电视、大声喧哗, 晚23:00寝室熄灯,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影响第二天的工作。
(二)具体规定:
1、入住人员必须遵守宿舍管理人员的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2、男、女员工严禁串寝留住,男员工不得进入女员工寝室;如确需入内,必须有第三人在场且不得长时间(30分钟以上)逗留。
3、入住员工严禁带非公司人员入内,更不准留宿;
4、辞职、辞退、解聘人员必须在办理手续后当日内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退出宿舍,不准继续留住;
5、严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
6、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三)卫生要求:
1、入住人员自觉遵守宿舍卫生要求,爱护环境,严禁乱扔垃圾;
2、自觉清理宿舍内及宿舍门口卫生,保持室内卫生;
3、不得在走廊、宿舍门口、楼梯间堆放垃圾,禁止高空抛物;
4、宿舍内每位员工均需轮流打扫清洁卫生(轮值表贴于门后);
5、换洗衣物和鞋不得在寝室内堆积;
6、宿舍及走道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器具;
7、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8、保持床单、被罩、枕套的整洁,定期清洗。
(四)其他:
1.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入住:
1.1、犯有传染病者、
1.2、有不良奢好者;
2、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2.1、不服从监督、管理、指挥者;
2.2、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打扑克等涉及金钱的)、斗殴、吸毒、行骗及酗酒者;
2.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2.4、宿舍内接待异性人员或留宿外来人员者;
2.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2.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第五章 安全管理
1、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宿舍内人员、财产安全;
2、保管好自己的个人物品,贵重物品妥善保存;
3、自觉爱护公司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对于严重违章现象,人力行政专员可先予以干预,控制事态;然后上报公司,等待处理;
5、对于特殊紧急事件,部门经理应及时电话通知公司,并请求相关机关实行救助(如119、110、120等)。
第六章 附则
1. 本规定由黑龙江兰亚实业有限公司网络营销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2. 本规定适用于网络营销部所有员工,公司其他部门员工使用规定由公司另行规定。
3. 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有效。
4. 本规定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第2篇 企业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4
企业(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强化住宿员工的行为规范,为员工提供一个文明整洁、安静的生活和休息的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长职责和权限
1.职责:宿舍长应以身作则,随时检查住宿人员是否自觉遵守宿舍的管理规定,卫生是否达标。
2.权限:宿舍长是公司统一指定的管理人员,代表公司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编制住宿人员值日表,具有检查、考核的职权。
二、日常值日制度
1.值日人员负责打扫本宿舍卫生。
2.值日人员不打扫卫生和卫生不合格给予相应的罚款。
3.值日人员每天负责把门窗关好,注意防火、防盗。
4.值日人员每天负责检查水、电、暖的使用情况。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罚款10-20元。
三、宿舍管理规定
1.凡住宿人员有责任保持宿舍卫生干净和整洁。
2.凡住宿人员不准在宿舍内会客,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允许私自留他人住宿,绝对不允许男、女生互相串寝,一经发现将严厉处罚。
3.为了掌握住宿人员外出去向和保证员工的自身安全,员工离开寝室前要向寝室长请假,晚22:00以前必须归寝,绝对不允许夜不归宿,如有特殊情况经宿舍长同意方可。为了确保住宿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入睡前必须关好大门。
4.凡住宿人员未经有关领导许可,不准私自调寝。
5.凡住宿人员不允许把宿舍钥匙随便转借他人或私自配制。
6.凡住宿人员有责任保护房屋内的一切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7.凡公司员工要养成良好的节约能源的好习惯,随手关闭电源、水龙头。
8.凡住宿人员不准设明火,不允许使用电炉、电磁炉、电夹板、煤气等设施,凡在宿舍内违反公司规定发生任何人身安全责任事故,后果自负。
9.凡住宿人员不允许在宿舍内有聚众赌博及其他违*公德的活动。
10.凡住宿人员不允许在宿舍内及楼道里大声喧哗、喝酒、打架斗殴,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11.凡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早按时起床,晚10:00必须关灯休息)晚10:00以后绝对不允许外出。
12.要洁身自好,未经他人允许不准随便动用他人物品。一经发现偷窃行为立即开除。
13.住宿员工辞职、辞退或被开除,必须由寝室长当面清点公司物品无误后,办理相关手续立即离开寝室,从此以后不准再进入员工寝室。
14.员工住宿所需日常用品由员工自行解决,公司只提供卫生清扫工具,第二次领用时必须以旧换新,行李由公司提供,如离岗按折旧比例扣除。
如违反以上规定视情节轻重罚款20-100元
为了给员工提供一个更好的休息环境,宿舍长有权对住宿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每天应做出夜检查记录,希望每位住宿人员能够自觉遵守宿舍的管理规定,配合寝室长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第3篇 企业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企业集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制度。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者,可以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携眷住宿。
4、需遵守本公约。
二、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三、宿舍统由行政部管理,由宿舍内职位最高者或年资长者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3、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四、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五、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并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六、行政部需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七、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八、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2、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7、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8、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9、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0、夜间最迟应于24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监报告。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2、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15、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①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②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③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16、不得于床上抽烟。
17、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九、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十、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管理部议处:
1、不服从舍监或所长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有偷窃行为者。
十一、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
第4篇 q企业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规定。
第二章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网络营销部所有住宿员工。
第三章 职责:
1、人力资源行政专员负责员工宿舍的管理工作;
2、部门内所属员工要服从管理、积极配合;
3、宿舍只提供单身员工个人住宿。
第四章 入住管理:
(一)作息时间:
1.员工每天早7点起床(加班、值班等特殊情况另行约定),7:15就餐,7:45之前到办公室。7:50晨会;8:00正式开始工作。值日生7:45以前完成办公室卫生的清扫工作。
2.中午11:30下班,员工到食堂就餐,完毕后午休,12:30开始下午工作。
3.下午17:30分下班,员工到食堂就餐。晚餐后活动自行安排。
4. 入住的员工,应在21:30之前回寝室就寝,如需延迟或不归寝的,须提前请假。
5. 员工晚间22:30后禁止嬉闹、大声听音乐、看电视、大声喧哗, 晚23:00寝室熄灯,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影响第二天的工作。
(二)具体规定:
1、入住人员必须遵守宿舍管理人员的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2、男、女员工严禁串寝留住,男员工不得进入女员工寝室;如确需入内,必须有第三人在场且不得长时间(30分钟以上)逗留。
3、入住员工严禁带非公司人员入内,更不准留宿;
4、辞职、辞退、解聘人员必须在办理手续后当日内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退出宿舍,不准继续留住;
5、严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
6、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三)卫生要求:
1、入住人员自觉遵守宿舍卫生要求,爱护环境,严禁乱扔垃圾;
2、自觉清理宿舍内及宿舍门口卫生,保持室内卫生;
3、不得在走廊、宿舍门口、楼梯间堆放垃圾,禁止高空抛物;
4、宿舍内每位员工均需轮流打扫清洁卫生(轮值表贴于门后);
5、换洗衣物和鞋不得在寝室内堆积;
6、宿舍及走道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器具;
7、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8、保持床单、被罩、枕套的整洁,定期清洗。
(四)其他:
1.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入住:
1.1、犯有传染病者、
1.2、有不良奢好者;
2、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2.1、不服从监督、管理、指挥者;
2.2、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打扑克等涉及金钱的)、斗殴、吸毒、行骗及酗酒者;
2.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2.4、宿舍内接待异性人员或留宿外来人员者;
2.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2.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第五章 安全管理
1、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宿舍内人员、财产安全;
2、保管好自己的个人物品,贵重物品妥善保存;
3、自觉爱护公司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对于严重违章现象,人力行政专员可先予以干预,控制事态;然后上报公司,等待处理;
5、对于特殊紧急事件,部门经理应及时电话通知公司,并请求相关机关实行救助(如119、110、120等)。
第六章 附则
1. 本规定由黑龙江兰亚实业有限公司网络营销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2. 本规定适用于网络营销部所有员工,公司其他部门员工使用规定由公司另行规定。
3. 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有效。
4. 本规定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第5篇 外资企业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外资企业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管理及给大家创造一个安全、卫生、文明、整洁的休息环境,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住宿员工。
二、凡住宿员工均应自觉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积极配合查房等相关工作。
三、凡住宿员工之间要文明交往、和睦相处、互谅互让、互勉互助,每间寝室推选一名室长并负责寝室的管理,住宿员工应服从室长安排。
四、日常住宿管理
1、员工应按照宿舍管理员安排的房间、床位入住,并办理相关入住手续。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及床位的。
2、任何员工不得带非本公司员工进入宿舍或在宿舍留宿。除例行检查或公务外,男(女)员工不得随意进入女(男)员工的宿舍。如发现带外人留宿或男女混宿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3、寝室钥匙发放给每室每人一把,钥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准私配或转借他人。员工出门时,请勿忘携带钥匙。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4、住宿员工应于每月17日按规定缴纳水电费、清洁费、电视费等相关费用。
5、员工不得在寝室内追逐、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不得在寝室内大声播放音乐;不得在寝室内吹口哨、起哄等,以免影响他人休息。晚班下班的员工,应保持安静,切勿影响寝室内或外住宿人员的休息。
6、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等有伤风化之行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除名。
7、员工离职退房时,应按规定于3日内办理退房手续,包括:清点财物、结清费用、归还钥匙、清洁所使用物品与床位、退还住宿押金等。
五、宿舍卫生整洁管理
8、员工应保持寝室内的卫生整洁,做到:地面无杂物;物品摆放整洁;被子叠放整齐;床上、下物品摆放有序;鞋子在床下排放一直线;卫生间要经常刷洗,保持干净。寝室卫生由室长负责,轮流打扫。
9、每间寝室只允许一个上铺有序地放置物品,其他空床位不得放置任何物品;不得在寝室天花板、走廊、卫生间等随处悬挂物品;不得在墙壁、设施上乱贴、乱画;不得在宿舍区域内张贴告示等。
10、员工所住寝室内,造成下水道及卫生间堵塞的,由责任人承担该项清理费;未明确责任的,由该寝室人员分摊该项清理费。
11、不准在寝室、走廊、卫生间等处随地吐痰及乱丢东西,不准往窗外扔杂物,垃圾应倒入指定垃圾桶内,不得在走廊等公共区域丢弃垃圾。
12、宿舍厨房仅作煮饭、烧菜之用,员工在厨房内使用完毕后,应将灶台、水池、厨房地面擦洗干净,并及时关闭电源和水龙头。
13、不得在厨房水池内洗头或洗衣服。凡在公用厨房烧饭、烧菜的员工应按月支付相应的水电费用。
14、自行车应停放在指定位置,有序摆放,禁止在寝室内、走廊等摆放。
六、宿舍消防安全管理
15、禁止在寝室内吸烟。第一次发现处以30元罚金;第二次发现处以50元罚金并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发现给予辞退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16、注意寝室内安全用电。寝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的电器(如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等);寝室内禁止使用各种明火器具;违者没收并处以50元的罚金,如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17、注意安全,防火防盗防爆。员工最后离开寝室的,应将灯、门、窗、所有的电源关闭,包括充电器应及时拔掉,以免发生充电器爆炸事故,一旦发生事故,由责任人自行承担。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带,如有遗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8、正确使用宿舍内的一切电器设备,如:空调、电视机、淋浴器等,禁止违规操作,操作不当造成损坏,照价赔偿。爱护寝室内的公共设施,如:床、门锁、门、窗、灯、水龙头、淋浴器具、洗脸盆、马桶等等,不得故意移动或损坏设施,违者处以20―100元罚金,或照价赔偿。
19、注意节约水电资源,做到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和水龙头。
20、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寝室或动用他人物品,否则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21、寝室内不得私藏国家违禁品、易燃品、管制刀具和被派遣公司财物,如被发现将没收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严禁在宿舍内藏匿、观看、传播不健康的报刊、书籍、碟片及其他音像制品,如被发现处以罚金50元并没收。
五、宿舍检查与处罚
1、宿管处每日对寝室的安全、卫生、整洁工作做不定期检查并做记录,对每次检查结果予以公布。
2、在检查过程中,对达标寝室予以表扬,对存在问题的寝室应及时整改,如不及时整改则按规定予以处罚。
3、处罚规定:违反上述款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开除及20―500元罚款等处罚。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