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人事管理制度
榆赣一中人事管理制度
为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保障体系的持续改进,深化新课程改革,进一步优化运行体制与用人机制,激发学校内部活力,充分调动干部和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全面发展,特在原人事制度改革意见、全员聘任方案基础上修订制定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一、管理体制
(一)岗位设置
1.校级干部岗位校长副校长
2.中层干部岗位
办公室:主任秘书
教务处:主任、副主任;
教科室:主任、副主任
政教处:主任、副主任
团委:书记
总务处:主任、副主任
工会:主席
年级主任(在中层干部中选聘)
3.年级组长每年级2名
4.备课组长(教研组长)
语文、数学、外语每年级各2名
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每年级各1人
体育、艺术、信息、通用技术、选修Ⅱ各1人
5.教师岗位(含教干兼课)按班额和课程设定
6.职员
办公室:档案管理员司机门卫
教务处:教务员实验员图管员学籍管理员(兼)校医
总务处:水、电维修管理员食堂工作人员锅炉工仓库管理员宿舍管理员
财务室:主管会计出纳会计
(二)运行体制
实行校级领导分管、中层领导负责、行政部门和年级组与教研组分级管理体制,精简层次结构,下移管理重心,推行合同式精细化管理模式。
校长室每位副校长各分管一个年级,在中层领导中选聘年级主任,具体负责抓好年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副校长与中层领导都应聘任教年级的一门课程,各中层领导协同年级主任参与所在年级组的教育教学管理。校长室有一名副校长分管后勤,选聘一名主持总务处工作的主任,具体负责抓好后勤工作。
各管理部门的事权和人权相协调,责任与权利相统一。教务处、教科室、政教处等处室在履行管理职能的同时加强管理与服务功能。
二、用人机制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以《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推进教育事业发展为根本目的,建立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用人机制和符合教育规律、能够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竞争激励机制。实行全员聘任,优化师资配置,提升教师整体素质,提高学校办学质量。
全员聘任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学校对教职工可以聘任或不聘任;教职工也可以受聘或拒聘。由学校出资培养后服务不满五年的人员,不得拒聘。
2、按需设岗的原则。学校在县教育局核定的编制数内、结合教育教学工作量,合理设置职位岗位,达到精简高效的要求。
3、择优聘任原则。聘任以教职工的德、能、勤、绩为主要依据,结合学历、资历、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等条件,择优聘任。
4、统筹兼顾原则。在坚持择优聘任的同时,从本校师资实际情况出发,统筹兼顾,既要任用年富力强的中年教师,更要注重培养青年教师和适当照顾年老教职工。
5、公正公开原则。制定严密的聘任程序,以确保聘任的公正性。聘任的岗位、条件、待遇等公开,允许竞争上岗。
6、合理流向原则。聘任制要有利于加强学校建设,对待聘、拒聘人员限制流向。
7、契约化原则。学校与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聘任条件
1.干部的任用条件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作风深入扎实,处事公道正派,具有唯物辩证法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工作成绩突出;
(2)有强烈的现代意识,思路开阔,思维活跃,善于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