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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标准的管理,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编制依据:
(1)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等;
(2)山西煤炭部门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
(3)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工作原理资料以及设计、制造资料;
(4)曾经出现过的危险、事故案例及与本项操作有关的其他不安全因素;
(5)作业环境条件、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6)其他有关要求。
3. 编制内容
(1)明确适用范围;
(2)行为和工种要求的一般规定;
(3)该工种的安全规定;
(4)操作前的准备,包括:操作前做哪些检查、机器设备和环境应该处于什么状态、应该做哪些调整、准备哪些工具等;
(5)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应该和禁止穿戴的防护用品种类,以及如何穿戴等;
(6)操作的先后顺序、方式;
(7)正常的操作程序;
(8)操作过程中机器设备的状态;
(9)操作过程需要进行哪些测试和调整,如何调整;
(10)操作失员所处的位置和操作的规范姿势;
(11)操作过程中有哪些必须禁止的行为;
(12)特殊操作内容;
(13)异常情况处理要求;
(14)收尾工作;
(15)其他要求。
4.建立健全各工种、各岗位人员操作规程和各工序操作标准。
5.聘请有经验的老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讲课,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同时要在企业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中,将安
全操作规程列为重点学习内容,保证安全操作规程的全面落实,每次学习结束后,要组织对职工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
岗。
6. 推行职工持卡上岗管理制度。制作各岗位、各工程岗位危险源辨识卡,辨识卡上注明各岗位、各工种的操作标准和可能发
生的危害因素,职工1人1卡,持卡上岗。
7.实行动态监督检查、班清班结,并做到持卡上岗,使每一位从业人员均能明确自己所从事的岗位应当如何做,做什么,怎么
做,不应做什么。
8. 加大对安全操作管理的监督考核力度。对不熟悉操作标准的上岗人员,要立即进行停工培训。
9. 特殊工种及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持卡上岗,并且熟悉本岗位本岗位操作标准。对现场抽查应知应会差或违反操
作标准作业者,责令其下岗培训,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0. 强化对各岗位、各工种人员操作行为的监督考核,形成闭环式的管理机制,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监督考核责任制,加大监督
考核力度,确保职工规范操作。
11.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内容:
(1)检查违章行为。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中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和常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范例,对重点设备、重点岗位、
重点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同时,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2)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使用情况。检查是否使用本工程规定的防护用品,穿戴是否正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被拆
除,或是否被错误使用。
(3)检查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种作业人员检查的重点是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
教育培训及复审教育是否按规定进行、是否有无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是是否有违章行为等。检查
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
(4)检查员工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12.检查采用现场检查和笔答考试两种方法。现场检查的方法是让员工从头开始操作,直到这项工作结束为止,检查人员利
用事先制定好的检查表,逐项进行打分,对不符合要求的操作,检查结束后在现场给予纠正。
第2篇 烧结厂制定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烧结厂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3引用法规、标准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4.1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业制订厂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送达相关专业和人员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4.2相关部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和审核,形成审批稿。
4.3审批稿经厂级领导审批后,发布实施。
5评审与修订
5.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5.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5.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进行评审的原则。
5.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5.1.4评审输出
5.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5.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5.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安全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5.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制订的原始背景。
5.2.3修订依据:
5.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5.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5.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5.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厂级领导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5.2.4 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
第3篇 气体店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单位负责人职责:
(1)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经营活动;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经营管理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经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及时、如实报告经营安全事故。
2、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单位负责人做好本店安全管理。
(2)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3)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4)负责本单位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3、从业人员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严格遵守本单位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和安全培训;
(4)熟悉经营场所、工作岗位危险性和事故防范措施;
(5)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2、新员工应参加岗前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国家法定上岗资格;
4、应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三、防火、用火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严禁烟火,严禁吸烟和各种明火作业;
2、经营场所不得设有任何生活设施;
3、电线需用护套铜芯软线。严禁乱拉零时线,严禁使用超负荷电线。
4、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
5、配备完好的灭火器材。
四、危险品小量存放制度
1、店面危险品存放量不得高于规定要求;
2、危险品远离明火、热源、氧化剂和氧化性酸类;
3、危险品不应紧靠紧贴电器、开关、插座等用电产品。
五、安全检查制度
经营单位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
1、店面是否超量储存;
2、消防器材是否有效;
3、电力布线和电气装置是否有隐患;
4、从业人员是否违章操作;
5、是否在店内违规分装稀释剂、油漆等;
6、是否严格禁烟禁火;
7、顾客是否进店抽烟;
8、店面周边是否有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
9、电线、插排、插座、开关等是否是三无产品;
10、其他
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经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做好交接班工作;
2)做好当班的经营场所保洁工作;
3)在经营场所内安规范摆放危险化学品;
4)检查禁忌危险化学品是否混放,检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是否完好,发现禁忌物混放的或者包装物损坏的危险化学品应当立即处理;
5)处理包装物损坏的危险化学品时,应按介质要求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6)顾客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应当说清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防范措施知识;
7)向顾客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安全标签;
8)做好经营记录。
9)装卸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带手套等必须的劳保用品;
10)操作过程中,应当轻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
11)操作时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卸车现场远离热源和火源;
12)装卸人员禁止穿钉鞋,实瓶和空瓶应当分开存放;
13)气瓶不得在水泥地上滚动,禁止使用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
2、采购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向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向无证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2)下生产厂家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要危险化学品要粘贴安全标签;
3)要请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危险化学品。
第4篇 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
实验安全操作规程
1、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应按自己的小组座位就座。
2、学生实验应在任课老师和实验老师的指导下进行。
3、实验前要对照实验内容,清点实验器材,并了解所使用仪器的使用方法。
4、实验过程中,不准离座、窜位、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程,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注意安全用电。
5、进行教学实验时,应做到精神集中,认真听讲;实验过程中,严禁乱碰、乱摸实验室及实验台的各接线端头,以防止触及电源造成人身触电事故。
6、实验电路安装接线完毕,必须认真检查后,经任课老师和实验老师复查才允许通电。
7、实验过程中如需重新安装接线时,必须切断电源,方可操作。
8、在接入电源时,必须认真小心操作,严禁人体触及带电部分,以免造成设备损坏及人身触电事故。
9、发生仪器、设备损坏或其它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老师处理。
10、实验操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并将仪器设备整理好放在桌面,保持整齐,并由任课老师和实验老师检查验收后方可下课离开。
11、应保持实验台、实验设备的整洁,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和焚烧废纸杂物。
12、实验室内一切物品及工具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装和拿出室外,违者批评教育,并照价赔偿。
13、任课老师下课后,要及时填写本次实验情况记录。
第5篇 工艺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了加强生产区烟火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事故发生,保障财产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区域内的管理。
2职责
2.1生产部负责本规定的制定、监督检查和考核,并负责划定禁火区域。
2.2 综合部负责考核情况的实施。
2.2各相关单位负责本单位禁止烟火的日常管理。
3 内容
3.1 一级禁火区包括:
a)vae厂酒精库、液体库、vl-1031槽、聚合工段和乙烯工段。
b)有机厂中间罐区、回收工段、聚合工段、醇解工段和包装工段。
c)水气厂氧气站、冷冻站。
d)仓储部柴油库、乙炔气瓶库、全厂罐区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
e)各单位氢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和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
3.2 生产区域范围内(公司接待室除外)禁止吸烟、禁止焚烧垃圾、杂物及燃放烟花爆竹等。
3.3 在生产区内进行动火作业,除固定动火点外,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按照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3.4 严格火源管理,非生产或工作上的需要,禁止携带火种和危险物品等进入一级禁火区。
3.5 机动车辆进入一级禁火区,必须在排气管上安装阻火器,并经管辖单位同意后方可进入。
3.6 工作场所(含会议室及办公地点)应有醒目禁烟标识。
3.7 考核
3.7.1公司员工在一级禁火区内吸烟,每人次处以1000元罚款,建议解除责任人劳动合同;同时对责任人所在单位处以2000罚款。
3.7.2公司员工在一级禁火区外的生产区内吸烟,每人次处以500元罚款,并给予记过一次。对员工所在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
3.7.3在一级禁火区内检查发现有烧过的烟灰、烟头等,每个(处)对管辖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在一级禁火区外的生产区内,每个(处)对管辖单位处以500元罚款。
3.7.4外来人员在生产区内吸烟,每人次处以500元罚款,对管理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
3.7.5未经批准,在生产区内焚烧垃圾、杂物以及非生产性使用明火,每次对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对管理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
3.7.6私自携带危险物品进入生产区,每次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对责任人所在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
3.7.7违章进行动火作业,每次对责任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外来施工单位违章进行动火作业,每次对施工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对公司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
3.7.8机动车辆进入一级禁火区,未在排气管上安装阻火器,每车次对驾驶员处以1000元罚款,对管理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
3.7.9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禁止烟火活动,凡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经查属实,每人次给予200--500元奖励。
4 本制度如与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有抵触,以本规定为准。
5 本制度由生产部起草并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6篇 锅炉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锅炉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切实执行锅炉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锅炉安全操作规程,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操作制度,不擅自脱岗,不做与生产岗位无关的事。
3、做好生火点炉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遵守生火、升压、供汽的操作步骤,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4、锅炉运行必须保持水位正常、汽压稳定,根据负荷、煤质变化,合理调节燃烧状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供汽工作。
5、定期做好各测量仪表、警报保护装置、各阀门检查工作。保证安全附件灵敏可靠,并做好以下工作:
(1)保持水位清洁,不漏水、漏汽。
(2)保持压力表清洁(工作压力用红线标清)定期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定期送监察部门检验。
(3)安全阀须定期做好手动或自动排汽试验,保证安全阀灵敏可靠。
(4)定期排污应在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每周至少排污一次,根据炉火品质,合理控制排污率。
6、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附属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运转良好,并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6、 司炉人员有权制上任何违章操作,锅炉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锅炉发生重大事故,除立即处理和报告外,应注意保护现场。
第7篇 电气安全操作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 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运行维护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体检合格,考试合格后,持有电工证、入网证才能上岗。
第二条 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第二条 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
第三条 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如电钻、电枪等),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四条 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第五条 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条 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第七条 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条 电气操作人员要保证电器设备的整洁、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板开关,更不能用金属物触及带电的电器。
第九条 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施,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第十条 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第十一条 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气设施,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第十二条 电气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报告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等相关科室,以便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十三条 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必须使用时,应经相关安全和技术部门批准。临时线路应按有关安全规定安装好,不得随便乱拉乱拽,还应在规定时间内拆除。
第十四条 工作时两人工作,互为监护人,不得一人单独工作。学会紧急就护法,特别触电急救,人工呼吸,挤压心脏心肺复苏法。
第十五条 高压倒闸操作要填写倒闸操作票,低压停送电需中控通知后填写书面记录,通知人,时间,停送电部位。
第十六条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工作标牌:1 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 2 止步,高压危险 3
第8篇 烧结厂制定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烧结厂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3引用法规、标准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4.1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业制订厂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送达相关专业和人员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4.2相关部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和审核,形成审批稿。
4.3审批稿经厂级领导审批后,发布实施。
5评审与修订
5.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5.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5.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进行评审的原则。
5.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5.1.4评审输出
5.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5.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5.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安全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5.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制订的原始背景。
5.2.3修订依据:
5.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5.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5.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5.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厂级领导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5.2.4 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
第9篇 水处理厂站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基础。安全生产制度有:安生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制、安全生产检查制、伤亡事故报告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奖罚条例等。以下仅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予以简述。
安全责任制是指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岗位职工在各自生产工作范围内,必须承担相应安全的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核心。
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所谓目标管理,就是根据事先设定的目标进行管理。目标管理是指单位内部各个部门以至每个人,围绕总目标制定各自的具体目标、行动方针,保证措施和工作进度,有效地组织实施,并对实施过程实行“自我控制”,对实施结果进行严格考核从而确保目标实现的一种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是以目标管理的原理、方法为指导,根据各单位生产经营总目标和上级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确定各自的安全生产总目标,并发动和组织单位内部各个部门和每个职工,层层制定和实施各自安全目标的管理方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基本思想是:一切安全活动的开始是确定目标,安全活动的进行以实现安全目标为指针,安全活动的结果以完成安全目标程序来评价,安全活动的奖惩以实现安全目标情况为依据。通过安全目标管理,依靠全体职工自下而上的努力,保证各自目标的实现,从而最终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总目标的实现。
二、安全生产教育
安全生产教育是指向单位内外全体有关人员进行的安全思想(态度)、安全知识(应知)、安全技能(应会)的宣传、教育和训练。它在污水处理厂(站)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可靠的系统需由安全生产来保证。其中人是生产的主体,具有能动的创造力,机器、为人所驾驭或改造。但人的自由度比较大,尽管在主观上不会愿意伤害自己,可是由于生理、心理、经济、社会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人发生行为的失误是难以完全避免的。人对于机器的驾驭和对环境的适应,也不是天生的,而必须经过长期的培训和练习。现代工业生产是集体劳动,在作业过程配合中的协调配合也至关重要。一个人的失误可能使周围设施和他人受到伤害或破坏。要保证生产作业中的协调,也要经过严格培训,并且要靠规程和纪律的约束。现在企业中发生的工伤事故,70%左右或多式少与人的失误(无知、误动作或违章)有关。由此可见加强安全教育,是十分重要双双异常艰巨的任务。
安全生产教育是污水厂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搞好污水厂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1.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管理思想
污水厂要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给予充分的认识。过去在安全教育方面只停留在“务虚”上,纵观历来发生的各类事故的原因,总有安全教育不够或不力的问题,所以必须转变思想观点,树立“安全第一”的管理思想,彻底改变安全教育工作提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状。也只有这样,才能自觉地、切实地搞好安全教育工作。
2.加强安全活动日管理,提高安全学习质量
开展污水厂安全日活动是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思想的有效途径之一,是进行安全教育的主课堂。安全活动的质量与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检修质量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污水厂的安全活动不能流于形式和搞突击,而应形成制度,在安全日活动中要针对3个方面加大力度进行学习:一是要联系生产实际分析事故案例,通过对事故的分析谈出自己的体会、讲出存在的问题,逐步培养自己从技术角度分析事故或异常,并制定防范措施的能力。二是在学习《安规》中要力戒教条。应该说《安规》上的每一条都有丰富的内涵,在学习时应结合实际进行逐条讲解,学以致用。三是学安全知识要注意动手能力的训练,要让全体职工学会各类现场急救的方法、现场安措的设置方法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另外,安全活动方式要多样化,如搞一些安全技术问答、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培训、技术比赛、模拟现场安全措施、安全分析、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等,使水厂员工感到安全活动内容丰富、生动活泼,从而提高职工参加安全活动的积极性,最终达到提高安全学习质量的目的。
3.建立“班组安全流动岗’制度,增强职工的安全责任感
实践证明,建立班组“安全流动岗”是进行安全教育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同时它还可以大大降低班组成员的习惯性违章行为。流动岗每周轮换一次,负责监督全班职工的各项工作。在安全学习会上流动安全监督员将一周来发现的班组成员中的习惯性违章、违规等不安全现象提出来让大家分析总结,以引起大家的注意。这样可以起到以高带低、互相促进、全员参与的作用,并且能够及时发现危险环境、危险行为等,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4.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实现安全教育经常化
班前班后会是班组管理中的一项主要内容,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进行安全教育的督导有助于班组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不断规范工作行为,从而提高班组的安全水平。在“班前碰头会”上,在布置一天的工作任务的同时,应向大家讲明当天作
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使用的安全器具等,提醒大家严格按《安规》办事,并将可能发生的问题作好事故预想,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在“班后碰头会”上,应对一天的工作给予必要的总结,分析一下大家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使大家今后在处理同样问题时避免类似错误的发生。这样通过班前班后会有意识的灌输各种安全思想,把班组安全教育融入日常的工作中,潜移默化地提高每个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
5.定期开展反事故演习,紧密联系实际搞好安全教育
学安全、讲安全,最终还是为了保安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反事故演习的方法对安全教育工作有很好的促进作用。班组应定期组织职工分析安全形势,测试设备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反事故演习活动,让职工在模拟事故处理过程中得到锻炼,提高职工的应变能力和实践水平,加深对安全知识的理解,同时培养职工临危不惧、遇事不惊、沉着冷静的心态和提高职工的防范能力。
总之,污水厂只有建立良好的安全教育体系,才能使安全学习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才能提高污水厂防止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的能力,从而提高污水厂的安全管理水平。
三、安全技术管理
安全技术是辨识和控制生产运行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防止职工伤亡事故的工程技术和组织措施的总称。其内容是研究生产过程中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以及人的行为方面的危险。
安全技术是辨识和控制生产运行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防止职工伤亡事故的工程技术和组织措施的总称。其内容是研究生产过程中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以及人的行为方面的危险因素及其导致伤亡事故的规律,从工程、技术、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以创造合乎安全要求的劳动条件,防止工作事故的发生,保障劳动安全,促进生产发展。其基本任务是:
1.分析生产运行和工程建设过程中多种不安全因素及其导致伤亡事故的条件、机制和过程;
2.辨认和评价危险源,采取必要的工程技术措施,改变不安全的工艺、设备和劳动环境,消除和控制危险源;掌握与积累资料,制定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和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3.编写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的资料;
4.研究制订分析伤亡事故的办法,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
四、安全技术管理的基本要求
安全技术管理是对安全技术工作进行的组织、计划和控制活动。主要包括:对工艺和设备的管理;对生产环境安全的管理;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标准。
1.对工艺和设备的管理
生产工艺过程产生的危险因素,是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的主要危险源。加强生产工艺过程安全技术管理,是防止发生事故,避免或减少损失的主要环节。生产工艺过程安全技术管理主要包括工艺安全管理和设备安全管理。
2.对生产环境的安全管理
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安全,是保障生产者安全与健康的基本条件。国务院颁布了《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其中厂院、道路、坑、壕,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及建筑物、电网等的安全卫生要求;工作场所总体布置、危险护栏、地面、墙壁、天花板、采光、降温、防寒、供水等一般安全卫生要求;特殊环境(如气体、粉尘和危险品)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要求。此外厂房设计、防火单蹄、仓库堆场安全、电气线路安全等也才有专门规定或标准。
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要认真组织实施有益生产环境安全的规程、标准。
3.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规定工人操作机器仪表的程序和注意事项的技术文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要根据生产工艺、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特性,参考安全操作经验和事故教训。安全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要合乎生产 操作步骤和程序,有安全技术知识、注意事项,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方法、预防事故的紧急措施和设备维修保养事项等。这些都是从控制人的操作行为上预防作废事故的有效方法。
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的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工程、各岗位的实际需要定出安全操作的详细要求,以进一步实施这些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五、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
人个防护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工作事故和各种职业毒害而采取的一种防护性辅助措施。
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职工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配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污水处理待业除了配备一般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鞋、防护眼镜等以外,还应配备防毒面具 、救生衣、救生圈等),全面指导工人正确使用。
六、防火防爆与压力宣传品管理
1.火灾与爆炸
凡是超出有效范围的燃烧都称为火灾。其中造成人身和财产的一定损失即为火灾,否则称为火警。
爆炸是指物质由一种状态迅速地变为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释放出巨大能量,同时产生声响的现象,可分为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两类。物理性爆炸,是指物质因状态或压力突变(如温度、体积和压力)等物理性因素形成的爆炸,在爆炸的前后,爆炸物质的性质和化学成分均不变。而化学性爆炸,是指物质在短时间内完成化学反应,形成其他物质,并同时产生大量气体和能量的现象。
火灾是超出有效范围的燃烧。而燃烧的形成必须同时具备研修基本条件,即:有可燃物质;有助燃物质;有能导致燃烧的能源(也就是火源)。此“三要素”互相结合、互相作用,燃烧都才能形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都不会发生燃烧。而灭火的基本原理就是消除其中任一条件。
火灾与爆炸是相辅相成的,燃烧的研修要素一般也是发生化学性爆炸的必要条件。而且可燃物质与助燃物质必须预告均匀混合,并以一定的浓度比例组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着火源才会爆炸。这个浓度范围叫做爆炸极限。爆炸性混合物能发生爆炸的浓度 爆炸下限,反之为爆炸上限。物理爆炸的必要条件:压力超过一定空间或容器所能承受的极限强度。而防爆的基本原理,同样也是消除其中任一必要条件。
2.防火防爆的管理
污水处理厂及泵站防火防爆的管理,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全厂(站)上下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责。
(2)学习掌握有关法规、安全技术知识、操作技能,严格训练、提高能力、持证上岗。
(3)经常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4)配备专用有效的消防器材、安全保险装置和设施,卖价负责,确保其时刻牌良好状态。
(5)消除火源:易燃易爆区域严禁吸烟。维修动火实行危险作业动火票制度。易产生电气火花、静电火花、雷击火花、磨擦和撞击火花处应视工作区域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6)控制易燃、助燃物:少用或不用易燃、助燃物。加强密封,防止泄漏可燃、助燃物。加强排风,降低泄漏可燃、助燃物浓度,使之达不到爆炸极限。
七、事故报告制和调查程序
国务院最新规定:为了保障安全生产,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特规定了事故报告制和调查程序规定,以加强事故的管理和防范。
1.人员伤亡事故的报告制和调查程序
职工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指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单位的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所发生的轻伤、重伤、死亡事故。
职工伤亡大体分成两类:一类是因工伤亡,即因生产或工伤而发生的伤亡;另一类是非因工伤亡。职工伤亡事故管理的对象是因工伤亡事故。
这里说的职工包括固定工、临时工和其他各种开工的用工。职工伤亡事故按严重程度分为轻伤、重伤、死亡三类。
(1)轻伤,指职工负伤后休工一个工伤日以上,未构成重伤的事故。
(2)重伤,指一次事故只有重伤而没有死亡的事故。
(3)死亡,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死亡,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另有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表制度》中指明的造成事故的原因进行分类和事故原因、类型等进行分类的方法。
2.伤亡事故管理的主要原则
(1)及时性和准确性。要求单位领导应对事故报告、统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
(2)实事求是、尊重科学。要求:“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
(3)“三不放过”。要求: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这是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指导原则,也是评价事故调查处理工伤好坏的标准。
(4)追究领导责任。“单位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发生事故,首先要追究其责任。对因严重官僚主义和忽视安全生产工伤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从重处理,不得姑息。”(引自:《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伤的通知》,《国务院关于控制重大、特大恶性事故的通知》)。
第10篇 安全操作证管理制度
1目的
安全操作证是职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为了保障安全生产,加强票证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全体职工。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凡我厂职工必须持有安全操作证方可从事操作证所对应岗位、职位的生产工作。
3.2我厂职工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具备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能独立从事本岗位生产活动即可发放安全操作证。
3.3安全操作证由车间申请,报我厂人力资源部核发。
3.4安全操作证上须注明:姓名、岗位及职位。
3.5特种作业人员除须取得我厂的安全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3.6使用管理
3.6.1安全操作证是职工上岗作业的证件,凡我厂职工在岗期间必须持证上岗,并将操作证放在工作服规定的区域内。
3.6.2凡新入厂职工以及转岗职工必须及时办理或变更安全操作证。
3.6.3安全监察处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安全操作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车间应随时自检。
3.6.4持证者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试,成绩记录在案。考试不合格者,车间安全员须报请人力资源部将其安全操作证收回,取消独立作业资格,并对其进行重新培训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重新发回。
3.6.5安全操作证只限持证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3.6.6安全操作证只限持证者从事操作证上所对应岗位及职位的工作,不得从事与本岗位及职位无关的任何生产工作。
3.6.7安全操作证应妥善保存,不得随意涂改、乱写、乱画和撕毁。
3.6.8安全操作证丢失或毁坏的,须尽快重新补办,补办所需工本费用由持证者自行承担。
4附则
4.1本制度自二o一一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4.2本制度内容由安全监察处起草。
4.3本制度由企划部审核。
第11篇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一)
为了加强公司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员工作业行为,预防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
1、各基层单位(矿井)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编写本单位所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各级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本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所管范围内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各业务科室负责制定本战线各工种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定期进行修订及时补充和完善规程内容
3、安全检查处、安检科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区域公司生产技术处、机电处、通风处、安全检查处对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内容进行审核。
5、各工种操作规程编写,应由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本岗位从事工作5、年以上的老工人组成。
二、内容要求:
1、操作规程的编写要涵盖所有工种,、及各工种操作的全部过程;
2、操作规程要明确对各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操作标准,明确违反操作所带来的后果。
3、操作规程内容要符合实际,层次清晰,语言简练,通俗易懂。
三、操作规程的学习
1、、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本岗位操作规程的学习,熟知本岗位作业操作程序、标准及要领,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在老工人带领、指导下进行作业。
2、使用新工艺、新设备使用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的培训,离岗3、个月的人员重新上岗前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各单位的技术人员要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操作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更好的为生产服务。
4、各单位要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岗位工种的技术比武活动,调动员工比本领,提素质的积极性。
三、操作规程的修订
1、操作规程要根据设备的改进与更新及时评审操作规程的符合性,、并及时修订。
2、岗位增加时,要及时完善该岗位操作规程。
四、违反操作规程的处理
1、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人员,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
严肃处理。
2、造成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情节轻微,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停工学习,重新合格后方可上岗。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二)
1、目的:建立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范围:所有岗位。
3、责任者:安全部、各车间、科室。
4、程序:*******
4.1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程序:
甲类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由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起草,公司安全部审核,总工程师审定签字后执行。可张挂的张挂在岗位明显位置。
乙类以下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由车间技术主任负责起草,车间主任审核,公司安全部审定后执行。
4.2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在公司限定时间内完成制定,并整齐张挂,不按时完成的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4.3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工作完成,报公司办公室存档和安全部汇总备案。属保密范围的有关人员必须做好保密工作,如有失窃,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4.4安全操作规程的宣传落实工作由车间主任、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公司安全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对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按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4.5各级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程序与制定程序相同。
4.6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由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违章现象按员工守则处理。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时,一律作责任事故从严处理。
4.7公司每次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并由公司安全部保存。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三)
压风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为生产一线服务的思想,保证一线的用风量。
2、熟悉压风机及附属设备的构造、性能、供电系统等情况,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对设备运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3、经常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以便尽快处理。
4、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由他人代替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5、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实事求事地将本班运转情况填写清楚,不能隐瞒事故,否则,造成后果山当班人自己负责。
6、保持设备和室内外的整洁。
第12篇 木工组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 所有安全护盖、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
2、 移开所有调整工具及扳手。机器启动前,应该要有习惯检视机器上是否有调整工具或扳手。
3、 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脏乱的工作环境或工作桌易发生危险。
4、 不要在危险环境下使用机器,不要在潮湿环境下使用机器,或将机器暴露在雨中。工作场所需有足够照明。
5、 工作场所禁止小孩进入,主开关键避免小孩误动。请将开关钥匙取出。
6、 不要过载使用机器。加工量应该在机器设计范围内,以确保加工品质及安全性。
7、 穿着要适当。不要穿宽松衣服,戴手套、领带、戒指、首饰或其他珠宝,以避免补移动中的零件勾住。请穿防滑鞋,长发要包入护发罩内。
8、 不要过度靠近机器,操作机器时,要随时保持站立平稳。
9、 小心维护刮刀。保持刮刀锐利及清洁,以确保加工品质及安全性。润滑及更换配件都需按照操作说明书指示。
10、 做机器维护时,务必将电源关闭。如更换零件等。
11、 降低意外启动的危险。电源插头插入前,注意开关须在off位置。
12、 使用正确的配件。查阅配件制造商提供的资料。不当的配件会发生危险。
13、 检查损坏零件。使用机器前,请检查是否有零件受损。此零件是否可适当使用,功能是否受影响。检查移动零件是否有对准,是否有损坏,以及是否有其他不正常情况会影响到机器的操作。
14、 机器在运转中,操作者不得离开。必须等到本机器完全停止不动才可离开。
15、 彻底了解机器。机器的各部安装、操作、维护保养及润滑都必须彻底了解。不要使用非经由厂家所推荐的配件,以避免危险。应确实了解机器的用途,限制事项及可能潜在的危险。
第13篇 机器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新年伊始,一切都是新的开始,或者在原有的基础上会更上一层楼!机械部门为加强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保证施工作业安全与施工质量,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特制定以下制度。希望操作人员按照下面的制度操作,这不仅仅是为了工作的需要,更是为了你自己的人身安全。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距限制器等安全装置,严禁拆除监测、指示、仪表、报警及警示装置。上述装置的调试了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新机和大修后的机械设备注意做好机械走合期的使用保养,机械设备冬季使用,应按机械设备冬季使用保养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机械设备,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
5、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械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6、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7、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的承载能力。确保机械设备安全通行。
盛祥干粉砂浆搅拌机提醒您不论生产多忙,安全不忘,不论产量多少,品质不忘!
8、机械设备在施工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做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与施工条件,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遵守安全规则。
9、机械设备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10、机械设备在夜间作业时,作业区内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11、机械设备应按《公路筑养护机械保修规程》的规定,按时进行保养,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运转。
1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工作中的观察制度和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13、操作人员应认真准确地填写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或工作日记
14、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必须注意选择好停放地点,关闭好驾驶室(操作室)。有驻车制动器的要拉上,坡道上停机时,要搭好掩木或石块,夜间应有动专人看管。
15、机械设备在保养或修理时,要特别注意安全。禁止在机械设备运转中冒险进行保养、修理、调整作业。各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电源开关处挂设“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并设专人负责监护。
第14篇 某烧结厂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操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是按照生产操作过程客观规律的要求,对生产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及工器具的操作使用和维护等方面所作的安全规定,是全体职工在生产操作活动中必须共同遵守的安全规范和准则。
第三条 所有生产作业场所的操作岗位、工种及所使用的设备都应制订与其安全操作相适应的安规。
第四条 本制度对安规的制订、内容、呈报、审批、颁发、修订、废止、归档、执行以及检查考核等项工作做出了规定和要求。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烧结厂所有工种、岗位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
二、 安规的制(修)订和废止原则
第六条 安规由作业岗位、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须由相关职能科室审核,并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再上报安全监督科。
第七条 制订安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规定、规范、标准及生产工艺安全要求。对各种条件下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及检查都要有安全规定。安规条文的文字表达应准确、简明、具体、逻辑严谨、通俗易懂,具有可判断性、可操作性。
第八条 新建、扩建、改造项目及新设备在投产前必须制订有效使用的安规。
第九条 对烧结厂制订的通用工种的安规,各部门应予执行,或根据本单位(部门)实际补充后执行。
第十条 为使安规适应生产发展的动态要求,对安规必须定期进行修订、不断健全完善。
第十一条 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及时修改安规。
(一) 安规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有矛盾时。
(二) 在生产工艺改造、布局改变、设备革新以及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而原有安规已不相适应时。
(三) 安规条文经核实认定与实际情况确不相符时。
第十二条 所有的安规和制定过程中补充、修改及批件和审批表等原始记录,各级单位(部门)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以便查阅。
三、 安规的制订要求
第十三条 安规制订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有相应的知识和资历。
第十四条 制订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及熟悉生产工艺流程、设备性能,还必须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性较强、安全操作要求较高岗位(设备)的安规,应由该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第十六条 安规制订后要征求相关岗位、工种操作人员的意见并予完善。
第十七条 安规在行文颁布时每个安规都要分别署上编写人、审核人及批准人姓名。
四、 安规的申报、审批、颁布
第十八条 安规的审批分两级进行。
(一) 因新设备、新工艺投产而新制定的安规,应在投入生产前十五天上报公司安全监督处,由安全监督处负责组织相关职能处室审批,必要时也可由安全处报请总工程师审批。因使用新工艺或新设备报批安规时应附送相应的工艺操作规程和设备使用说明书。
(二) 原有安规修订后应由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审批。
第十九条 报安全监督处组织审批的安规要一式两份,安全处接到报批安规后在十天内予以批复,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批复,及时与报批单位联系。
第二十条 各部门对安规的修改意见有异议时,不得擅自删除或改动,而应以书面形式向安全监督处提出,安全监督处复审后应及时答复。
第二十一条 安规经批准后各部门应以行政文件或正式通知形式颁发,颁发后的安规要在十天内报送安全监督处备案。
第二十二条 在新安规执行生效时,原安规即同时自行废止。
五、 安规的执行、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三条 安规在实施前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岗位操作人员,并同时做好安规的宣传和教育。安规一经制订颁发,该岗位工种的操作人员就必须遵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 各级生产管理部门对安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予以纠正。
第二十五条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安规的制订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本质制度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责任,进行考核。
第二十六条 生产作业岗位无安规进行作业的,对有关责任部门考核500-1000元,责任人考核200-500元。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未按时制(修)订安规或车间、班组及个人擅自修改安规,应对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考核500-1000元,责任人考核200-500元。
第二十八条 制订安规后不告知职工,不对职工进行宣传培训,职工未掌握安规就上岗作业的,对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考核500-1000元。
六、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规定有矛盾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 附件:安规编写规范要求
1. 安全操作规程编写应在设备操作规程和工艺术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制订。
2. 若岗位(设备)无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只有安规这样一种操作规程,那么安规就要包括: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操作步骤和程序,安全技术知识、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设备维护和保养及安全检查的要求等内容。
3. 若岗位(设备)还有工艺技术操作规程或设备操作规程,那么该安规可以省略部分已在工艺技术或设备操作规程中已明了的事项,但一些有可能影响到安全的操作步骤和程序及安全技术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安全检查等内容是不可缺少的。
4. 对于一个岗位专用的设备(如行车工使用的行车,焊工使用的电焊机等), 设备安全操作的内容可以合并到岗位安规中去。
5. 对于多岗位共用的通用性设备(如落地式砂轮机、台钻、电动葫芦等),必须单独制订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6. 通用工具类设备使用的安全操作要求一般不编入岗位安规,而单独编制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7. 一般性的安全要求在本单位安全通则中已有规定的,岗位安规中可不再作重复规定。安规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要求,其条文不得与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程、制度相抵触。
8. 安规要结合实际,切实可行,不作一些不切实际或不必要的规定。
9. 安规的文字表达要求准确、简明、逻辑严谨,不允许使用一些似是而非的用词。一般情况下在安规中肯定或否定的用词只能用“必须、应、严禁、禁止、不得”等五个,而不允许使用“可、宜、不可、不宜、最好”等模棱两可的用词。
10. 针对某一岗位的安规,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的时间要求尽可能明确具体化,如采用每天、每班或接班后等,而不宜用定期、定时等不确定时间周期的用语。
11. 对操作过程中有定量要求的,必须明确给出数据,而不得以符合要求、完好等定性词语表述。
第15篇 气体店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1、单位负责人职责:
(1)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经营活动;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经营管理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经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及时、如实报告经营安全事故。
2、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单位负责人做好本店安全管理。
(2)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3)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4)负责本单位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3、从业人员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严格遵守本单位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和安全培训;
(4)熟悉经营场所、工作岗位危险性和事故防范措施;
(5)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2、新员工应参加岗前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国家法定上岗资格;
4、应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三、防火、用火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严禁烟火,严禁吸烟和各种明火作业;
2、经营场所不得设有任何生活设施;
3、电线需用护套铜芯软线。严禁乱拉零时线,严禁使用超负荷电线。
4、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
5、配备完好的灭火器材。
四、危险品小量存放制度
1、店面危险品存放量不得高于规定要求;
2、危险品远离明火、热源、氧化剂和氧化性酸类;
3、危险品不应紧靠紧贴电器、开关、插座等用电产品。
五、安全检查制度
经营单位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
1、店面是否超量储存;
2、消防器材是否有效;
3、电力布线和电气装置是否有隐患;
4、从业人员是否违章操作;
5、是否在店内违规分装稀释剂、油漆等;
6、是否严格禁烟禁火;
7、顾客是否进店抽烟;
8、店面周边是否有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
9、电线、插排、插座、开关等是否是三无产品;
10、其他
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经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做好交接班工作;
2)做好当班的经营场所保洁工作;
3)在经营场所内安规范摆放危险化学品;
4)检查禁忌危险化学品是否混放,检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是否完好,发现禁忌物混放的或者包装物损坏的危险化学品应当立即处理;
5)处理包装物损坏的危险化学品时,应按介质要求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6)顾客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应当说清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防范措施知识;
7)向顾客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安全标签;
8)做好经营记录。
9)装卸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带手套等必须的劳保用品;
10)操作过程中,应当轻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
11)操作时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卸车现场远离热源和火源;
12)装卸人员禁止穿钉鞋,实瓶和空瓶应当分开存放;
13)气瓶不得在水泥地上滚动,禁止使用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
2、采购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向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向无证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2)下生产厂家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要危险化学品要粘贴安全标签;
3)要请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危险化学品。
3、装卸毒害品安全操作规程
1)装卸毒害品人员应熟知操作的基本知识;
2)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导致危险化学品外溢;
3)装卸人员在操作时应当佩戴手套、防毒面罩等劳动个人防护用品;
4)装卸作业过程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擦脸和眼睛,作业完成后,应当及时用肥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
4、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操作规程
1)装卸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带手套、口罩等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操作过程中,轻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
3)操作过程中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作业现场远离热源和火源;
4)装卸人员严禁穿钉鞋;
5)桶装品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5、装卸腐蚀品安全操作规程
1)装卸人员应当穿工作服、佩戴护目镜、胶手套、胶皮围裙等必须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操作时。轻搬轻放,严禁背负肩扛,防止摩擦、震动和撞击;
3)使用的工具不能沾染异物和不能产生火花;
4)作业现场远离热源和火源。
七、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制度
1、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单位的负责人、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对排出的事故隐患负责报告及落实监控和整改。
3、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和跟踪整改落实。
4、本单位每半月组织对本单位的重要部位、重要区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
5、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相关部门和岗位工作人员应当立即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制定治理工作方案进行治理整改,在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
6、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向长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7、单位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对报告、举报和排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和表彰。
8、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隐患排查表。
9、对于长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监督检查履行职责时,应当给予积极的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八、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1、在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消除大量事故隐患的:
2、对发现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报告或者除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事故发生的:
3、在本单位推动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应用,成绩显善的;
4、对参加抢险救援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
5、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成绩优异的;
6、对遵章守法,按规操作,一年来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单位对上述6种做出突出贡献和表现的员工予以经济或者物质奖励。
九、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
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不适用)分为如下四个等级:一般事故、较大事故、 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根据政府及有关部门认定的事故性质和处理建议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3、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长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造成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7日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后,应当妥善保护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配合政府事故调查组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5、单位应当或者根据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委托组织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单位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关工艺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组成的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展开调查处理,调查应当根据《企业职工伤亡调查分析规则》进行调查和分析;查清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为事故的处理和整改防范措施制定和提出奠定基础。
6、确定事故的性质形成调查报告;根据市政府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建议和市政府的批复对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理;对市政府调查报告没有提到的,本单位事故调查组认为需要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的,由事故调查组提出建议,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执行处理。
7、吸取事故教训,单位通报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要求举一反三,落实调查报告中的整改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演。
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发生轻、微伤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的现场负责人报告,并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并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展开救治措施,拨打120求救或送当地医院救治。
2、发生重伤、死亡以上事故的,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并拨打120求救;(诺重伤、死亡人数超过3人以上的,应当拨打110、119、120,向社会应急救援机构求援),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个小时内向长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3、当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人员立即采取可靠的控制危险源,并立即报告本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并立即上报至主要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长乐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部门(安监局)、公安局、环境保护局和质监局。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及时控制造成事故的危险源(这是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紧接着,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受害人员,应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救护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选择有利地形,展开现场急救,应至少2-3为一组的集体行动,所用的救援器材需具备防爆功能;疏散组同时紧急疏散,由于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突然、扩散迅速,涉及面广、危害大,应及时指导和组织人员周边区域内人员、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并向上风向迅速撤离出危险区域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并将这些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排除灾患,消除危害后果,对事故外逸的有毒有害物质,易燃易爆的物质和可能对人和环境继续造成危害的物质及时组织人员消除,消除危害后果。泄漏物处理,可采取围堤堵截、稀释覆盖、收容,对于大型泄漏可选择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及时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第16篇 通防区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各队各工种必须严格按《通防质量标准化要求》的规定,严格执行标准施工,操作。
2、各班组的班队长是本班组安全操作的带头执行者,宣传者。
3、各班组要认真利用班前会,周四学习例会,自学等形式,学标准,按标准施工。
4、通防工作的各项安全操作要求,区将采用动态监督和静态督促的形式,保证各项操作行为的规范,以保证各项工作的动态达标。
5、通防区各工种认真遵照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制定本工种的管理制度。
第17篇 《高压试验制度》、《检修安全操作票制度》管理标准
根据我厂安全管理和安全形势的需要,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经过生产部安监认真分析总结,特编写《高压试验制度》和《安全操作票制度》,望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一、高压试验操作程序及呼唱术语使用规定
高压试验前必须组成两人以上的试验呼唱小组。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要明确指定接线人、操作人,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必须指定专人看守,并使用通讯手段密切联系。
高压试验过程中人员必须精力集中,呼唱人员声音洪亮,用语规范。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现场确认安全措施正确完备且具备高压试验条件后,交代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向接线人下令“开始接线”。
接线人按规定正确完成接线后,向操作人和监护人汇报“接线完毕”。
操作人认真检查接线无误及仪器仪表完好后,向工作负责人汇报“试验准备完毕”。
工作负责人再次检查被试设备具备试验条件,接线正确无误,安全措施正确完备,人员已经全部撤离后,向操作人下令“试验开始”。
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工作负责人向操作人下令“试验开始”前,必须向另一端监护人询问“是否可以开始”,接到对方汇报“可以开始”后,方可下令开始试验。
试验过程中,任何成员发现异常立即汇报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停止试验,向操作人下令“停止试验”。
试验结束,由操作人降压、关闭仪器电源、拉开刀闸后,向工作负责人汇报“电源确已断开”。
工作负责人在查看电源确已断开后,向接线人下令“开始放电”。
接线人确认电源断开后,对设备充分放电,放电结束并将地线挂在被试设备后,向工作负责人汇报“放电完毕”。
工作负责人确认工作结束措施恢复后,向全体成员下令“试验结束”。
试验工作结束后,清理工作现场,整理试验仪器,工作班成员全部撤离工作现场,高压试验工作结束。
二、检修安全操作票执行规定
检修安全操作票的使用目的:检修安全操作票是在运行单位作好检修安全措施以后,检修工作本身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这些隐患运行单位无法在工作票的安全措施栏中体现出来,因为检修过程中需要拆解的线路可能关联到运行设备系统的保护、联锁以及其它相关的的回路,为了避免在检修工作过程中造成设备系统误跳闸,造成所以要求检修班组严格执行检修安全操作票,认真分析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将这些安全隐患详细填入票内,杜绝人为责任的事故、障碍、异常的发生。
检修安全操作票的适用范围:热工车间自动班、程保班、仪表班、电控班;电气车间继电仪表班。
执行检修安全操作票的具体项目
电气部分 :
500kv母线保护定检;
220kv母线保护定检;
500kv开关失灵保护定检;
220kv开关失灵保护定检;
发变组保护定检;
高厂变保护定检;
500kv线路保护定检;
500kv开关辅助继电器屏继电器校验;
200kv开关辅助屏继电器校验;
伊矿甲线保护定检;
500kv线路并联电抗器保护定检;
联变保护定检;
500kv稳定装置定检;
备自投回路继电器校验;
除以上内容以外的继电保护工作,本班组认为如果需要采取措施的(拆线或短线等)工作,也必须使用安全操作票。
热工部分:
保护、联锁的投入和退出;
保护、联锁、自动系统用电源盘设备检修;
电源块检修(包括nhz柜、nh*柜、pt柜、36v变送器电源及温度变送器电源);
nhz柜、nh*柜、pt柜插件检修;
保护系统用电磁铁控制盘检修(安全门、停机、停汽泵);
循环泵保护、显示、记录仪表回路检修;
除灰空压机保护回路检修;
自动调节柜、电调柜检修;
重要或首次试投的自动调节系统投入;
给煤机加载信号回路检修;
变频加药控制装置检修;
化学程控柜检修;
除灰程控柜检修;
除灰系统料位计检修;
单控室卧盘选码器、把手开关检修;
单控室模拟盘灯具检修;
单控室记录仪表检修;
公用同一电源且设备所属不同班组的温度变送器检修;
高压带电设备用温度测量系统检修;
压流类信号取样系统或排污系统为多测点公用,且无系统隔绝措施的测点检修;
开方器检修;
氢类在线分析仪表检修;
其它涉及到退保护、解联锁的检修项目;
其它的本班组认定需要办理检修安全操作票的检修项目。
注:后附检修安全操作票的样票,检修班组可以根据本班组的工作特点,适当修改,但修改后必须将票样返回生产部安监处一份。
第18篇 撬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 严禁在车内吸烟、打手机和携带各种火种;
2.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品进入站区;
3. 加气时车上司机和其他人员要自觉下车;
4. 严禁汽车加气时不熄火、不关闭音响和车灯等电气装置;
5. 撬车出现故障时,应转移到站外请专业人员维修,严禁在站内维修;
6. 在站区内严禁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任何操作;
7. 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行车必备的合法有效证件,对所驾车辆的转向、制动、灯光、喇叭、雨刮器、轮胎、仪表等重要部件系统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驾车;
8. 要熟悉掌握所驾车辆的构造原理、机械性能、操纵系统、仪表的功能作用和维护保养常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设备齐全有效;
9. 驾驶车辆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遵守交通信号和交通标志标线,集中精力、注意观察和准确判断路面情况、谨慎驾驶,正确把握选择驾驶动作,文明驾驶、礼貌行车、确保安全。
严格按照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和载客人数装载。
第19篇 行车安全操作规范及运行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员工作业行为,提高生产效益。
2、使用范围:
行车操作人员及操作过程。
3.安全作业规范
3.1每台行车,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上岗操作证的行车工人操作,操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2行车工人必须了解行车各机构的构造和技术性能,熟悉行车操作规范和行车方面的基本知识,并清楚设备安全使用,维护规则。
3.3工作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上口哨,认真检查钢丝绳滑轮卷扬机、吊钩、夹钩、撬棍等机具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及时排除和修整。
3.4工作前要明确分工,设专人指挥,以免发生事故。
3.5使用单位应建立行车工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链条和安全装制进行检查,性能不正常时,应立即排除。
3.6不准未经培训的无证工人操作,粗心大意操作,超负荷操作;斜吊斜拉操作,破坏性野蛮作等一系列的违章操作。
3.7操作前,必须注意周边环境,保证安全。当行车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进行操作。工作结束时,应将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主电源,并将手柄扳回零位。
3.7.1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准进行操作:
(1) 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的;
(2) 行车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的;
(3) 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的;
(4) 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的;
(5) 工作场地灰暗,无法看清地被吊物情况等的。
3.7.2操作人员,应遵守下述要求:
(1) 不得利用极限位器停车;
(2) 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3) 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工作时,吊钩下严禁站人,
且人不能随构件上升下降;空中运行时,吊具位置不得低于一个人的高度(约离地2.5米)
(4) 行车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5) 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行车,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圈数;
(6) 不准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及主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 吊具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8) 严禁斜拉提升重物,带重物运行时,重物最低点离重物运行线路上的最高障碍物至少0.5m;
3.8.良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
3.9.落必须选好安全地点,待放稳后,再放入钢丝绳和吊钩,防止碰坏构件或其他设备,非操作人员不许接近。
3.10.严格禁止用吊钩运送或起升人员。
3.11.禁止用任何方法从行车上抛下物品。
3.12.工具、备品、紧固件、杂物等必须存放在专门的箱子内,禁止随便散放在行车上,以避免物件落下时发生人身或损坏设备事故。
3.13.吊运时必须弄清所吊物品的重量,选用适当的钢丝绳,不准使用不同直径钢丝绳,不准斜拉歪吊和超负荷吊运,如特别情况,应请示领导,经有关人员同意后采取有效措施方可吊运。
3.14.吊运构件及设备要衬垫好,防止弯曲、变形和磨损设备表面,工作时,人不准随设备构件上升下降,不能站在起吊构件下面。
3.15.吊运重大构件或大型设备和双机抬吊时,必须找好中心点以保持平衡,钢丝绳分开角度不得大于60°,长型构件最少要在构件上绕两圈紧锁好,起吊离地200-300毫米暂停,待检查安全可靠后,栓好牵引绳再继续起吊。
3.16.使用的绳扣,每一个捻距如有折断5-6丝,应禁止使用,不得指挥司机吊运埋在地下和被压住的构件和易爆品。
3.17.吊件降落必须预先选好安全地点,待放稳后,再放下钢丝绳和吊钩,防止碰坏构件或其它设备,非操作人员不许接近。
行车工指挥信号按一般习惯规定(三种):
(1)手势 (2)口哨 (3)旗号
3.18.起升机构不得利用电动机的突然返转来作为机构的制动,只有在发生意外事件中,才允许使用这种制动方法,平移机构允许打反档,第一档用来进行电气反接制动,第一档转子所串电阻应调整适当。
3.19.起重机在每次运转前,必须先发出警告信号。
3.20.在提升接近额定载荷的重物时,应先考验制动器能否刹住以保安全。
3.21.操作凸轮控制器时,不宜腕时由零档一下推向最高档,而应逐档推动,但也不允许在每一过渡档停留时间过长(特别是起升机构下降档)
3.22.操作起升机构凸轮控制器时,起升额定地荷时,应在第二档方能起升,第一档时仅能使额定载荷作起升准备。
3.23.当没有载荷限制器时,应注意报警点讯号,无此装置时不得提升超过行车额定载荷的重物。
制定: 审核: 批准:
第20篇 配电间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电工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电力用户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
二、室内禁止堆放杂物,周围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配电间门前保证畅通。
三、非机房人员未经同意,禁止入内,有关人员进配电间例行公事需做好登记。
四、保证室内通风良好,以免室温升高而影响电气设备正常运行,要做到防火、防漏、防雨淋,防止小动物侵入配电间,避免配电间事故的发生。
五、当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熟悉所管辖范围内的电气设备性能及运转状况;认真巡视检查并能准确熟练地进行倒闸操作及事故处理,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通过有关方面进行检修。
六、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要全面、清楚,接班要心里有数。
七、值班人员必须熟悉高低压运行管理制度,不能让有严重缺陷的高压电器设备带病运行。
八、值班人员使用的绝缘手套、绝缘鞋、验电器等安全用具,应由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及试验,并做好记录,不合格不准使用。
九、高压设备的送电与切断,需在有一人监督的情况下操作,操作完毕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