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
1、采购品钢管、扣件、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漏电保护器、配电箱、限位装置、保险装置、钢丝绳、消防设备等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2、供应方应依法取得资格,有良好的质量信誉,经工商及有关监督机构批准,许可证的诚信企业。
3、材料、器材、设备部门采购物品应有主管经理审核批准。
4、特种安全用品和新推广的安全设施采购,必须报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审查,公司主管经理审核批准。
5、安全保护直接采购用品须经项目工程部材料员写申请,上报公司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6、对甲方供料的验收由项目安全、技术、材料、设备部门,仓库保管部门共同执行,对质量、安全性能检查,同时办好入库手续。
7、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甲方设计要求的产品,材料仓库应拒收。
8、材料部门应及时提供采购安全用品的合同、协议,合格证,质保书等采购文字资料。
9、安全部门根据资料的类别、用途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