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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管理制度(范文)(18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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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接待管理制度(范文)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接待管理制度的范文,仅供大家参考和阅读。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接待工作,有效控制接待费用,以“热情礼貌、服务周到、厉行节约、对口接待、统一安排”为原则,使接待工作有所遵循,切实可行,特定本制度。

一、 适用范围

锦辉集团各子公司、及所属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为开展各类

业务经营和其他各项活动所必需的接送、食宿、购票、会议和陪同参观等方面的安排和工作;公司各级接待费用的申请、审核和批准。

二、接待部门

(一)、各子公司综合部为负责接待事务的管理部门,并负责做好用餐、住宿、会议室使用等记录;

(二)、遇到重大接待工作和活动,可由主要接待部门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此项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

三、接待事务分类

(一)、公务接待

公司领导重要客人、公司重要客户、外宾、政府部门及上级机关负责人等;

(二)、业务接待

公司普通客户、地方机关工作人员及与公司有往来的相关人员等;

(三)、内部接待

各子公司到其他公司办事或来公司学习交流人员等。

四、接待标准及要求

(一)、餐饮接待标准及要求

1、公务接待与业务接待工作餐饮安排在公司vip餐厅或市内其他饭店进行;

2、内部接待工作安排在公司食堂(工作餐);

3、公务接待100-200元/人;业务接待50-100元/人;内部接待30元/人;

4、公务接待陪同人员一般为董事长及副总以上级别领导;业务接待陪同人员一般为副总以下级别人员;内部接待由对口接待部门的领导或员工陪同;陪同人数不得超过客人的1.5倍,费用按各个接待标准的情况算。

(二)、住宿接待标准及要求

1、公务接待

地方三星级以上宾馆或住宿费每晚200元/人以上宾馆;

2、业务接待及内部接待

公司内部客房或住宿费每晚200元/人以下宾馆。

(三)、会议接待标准及要求

1、根据参会人员的人数安排相应的会议室,5-10人安排在公司内部小会议室,10人以上安排在公司内部大会议室;

2、会议接待由对口接待公司的综合部人员进行接待,内容包括:会议室的环境卫生、会议用品材料的准备、音响设备、茶水、瓜果、点心等。

(四)、其他接待标准及要求

1、部分接待需要安排被接待人员的往返车船费,根据情况来预订飞机票或车票等;

2、部分接待需要给来访人员馈赠纪念品,根据情况来选择合适的礼品。

五、接待流程

(一)、餐饮接待和住宿接待

1、参与接待的对口部门接待需提前向综合部申请填写《公司接待申请表》,由对口接待部门领导、综合部及董事长签字审批后,方可安排餐饮接待或住宿接待的准备工作;

2、遇临时需要接待来不及填写《公司接待申请表》的,可打电话到综合部说明情况,事后补填;

(二)、会议接待

1、参与接待的对口部门接待需提前向综合部申请填写《公司会议室使用申请表》,由部门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安排会议接待准备工作;

2、遇临时需要接待来不及填写《公司会议室使用申请表》的,可打电话到综合部说明情况,事后补填。

六、接待审批流程

(一)、各部门必须在接待后一个星期内将接待费用汇总后由部门领导签字、董事长审批后,交由财务部报销,过期不予报销;

(二)、参与接待的对口部门需提供接待时所花费事项的发票、菜单及明细小票等。

七、注意事项

(一)、接待中涉及重要事务、会议和文电等,需要注意保密,接待中既要熟练介绍公司情况,又要内外有别,严守本公司商业机密;

(二)、接待中要做好礼仪工作。接待人员必须着装整齐规范,行为举止大方,对待客人要态度热情服务周到;

(三)、接待过程中如出现虚假填报预算及其他损害公司形象及利益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并通报批评;

(四)、未经批准而超出标准的接待费用,由对口接待人员或部门自负。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 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 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 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九条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条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十一条 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应当按照规定的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馆。

第十二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接待住宿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对象在当地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接待开支标准应当报上一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 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企业化管理,推进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与市场接轨,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结算机制,降低服务经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逐步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第十六条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内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

(三)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四)国内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情况;

(五)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

党政机关各部门应当定期汇总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情况,报同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第十八条 财政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进行审计,并加强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的审计监督。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住宿、用餐、用车等服务。推行接待用车定点服务制度。

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应当依照本规定制定本地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地方各级政府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应当参照本规定实行单独管理,明确标准,控制经费总额,注重实际效益,加强审批管理,强化审计监督,杜绝奢侈浪费。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二十四条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3篇 某景区游客接待管理制度

旅游景区游客接待管理制度

1总则

1.1景区应制定游客接待程序化文件,明确接待服务的规范及程序。

1.2游客接待服务包括:检票口问讯服务、游客物品(行李和车辆)保管、导游服务及有关表演、安全、景区交通、环境等项服务。

2问讯服务

2.1景区应在检票口等位置设立问讯处,负责游客的咨询服务。

2.2咨询人员应经过充分的培训,熟悉景区及相关信息,对于不能准确回答的问题,应明确告诉游客其他的问讯渠道。

2.3咨询人员应掌握的知识至少应包括:

2.3.1景区的基本情况;

2.3.2景区的主要活动及时间;

2.3.3景区内的车船服务,餐饮、购物的有关信息;

2.3.4景区周边情况、酒店及入住标准等。

2.4问讯处应备有当地的交通旅游地图、当地至全国各地的交通时刻表等,以方便游客查询。

2.5问讯处应有明显标志,并有专人值班。

3游客物品保管

3.1景区在检票口设置游客物品保管室,为游客存放物品。

3.2景区应制定书面的游客物品保管标准,并向游客公布。

3.3根据游客存放的物品,设置必要的保管实施。

3.4对游客物品应准确核对、妥善保管,并形成必要的记录。

4.4导游服务

4.1导游服务的对象:

4.1.1散客;

4.1.2旅游团队;

4.1.3贵宾。

4.2导游服务的联络方式:

4.2.1散客的导游服务直接在检票口联络提供;

4.2.2旅游团队的导游服务应进行需求评审。

4.3景区应明确规定导游的上岗资格和服务规范,确保导游服务质量。

4.4贵宾及团队的导游服务,导游员要有相应的记录。

5散客接待

5.1景区的售票员、检票员应热情、快捷地为游客提供入园门票服务及游船等其他票务服务。

5.2景区导游员为要求提供讲解服务的游客提供导游服务。

5.3市场管理部员工按规定的时间、场次,为游客提供各类表演及广场演出活动服务。

5.4场务管理部门做好景区卫生、安全工作,维持景区旅游秩序。

5.5景区各岗位员工应按景区服务规范,热情、礼貌地提供服务,满足游客要求,接纳游客建议、抱怨、投诉,并按景区的有关规定处理。

6贵宾接待

6.1市场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详细的接待计划,做好相应的接待工作,接待计划应经过景区主要负责人审批后,由景区办公室下发各有关单位。

6.2景区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做好接待的准备工作。

6.3客人到达景区入口,景区领导出面迎接,也可组织适当的演出活动。

6.4景区领导陪同客人进入景区参观,导游员可随同讲解。

6.5安全保卫部门负责接待过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6.6如安排植树等活动,有关部门应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6.7如安排题词或赠送礼品活动,由市场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6.8游览结束后,可组织演出活动进行欢送。

6.9整个接待过程应根据情况做好保密工作。

6.10在接待过程中临时增加或取消的参观内容,场务管理部前导人员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

7团体及有特殊要求游客的接待

7.1市场管理部门制定团体游客及有特殊要求游客的接待计划,报景区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下发到相关接待部门。

7.2各部门根据接待计划的要求,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做好团体游客和散客的协调工作,避免不安全的事故发生。

7.3场务管理部门应了解有特殊要求客人的特殊服务工作。

8接待档案管理

8.1市场管理部门接待贵宾及团体游客后,应及时填写《贵宾及团体客人接待记录表》

8.2每月5日前,市场管理部门将上月的《贵宾及团体客人接待记录表》上交景区办公室档案室汇总保管、归档。

第4篇 门卫接待管理制度范例

1.1 为加强出入公司的人员、物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2 凡人员及物品出入公司大门应遵守本制度,由保安人员负责管理。

1.3 本公司人员出入管理

1.3.1 本公司员工出入公司,应穿着规定服装,配挂胸卡于胸处,以便识别,并严禁赤足或穿着拖鞋。

1.3.2 员工出入公司,如果携有物品,应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和登记。

1.3.3 员工上下班时,应排队打卡,并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如发现依考勤管理规定处分。

1.3.4 凡进出公司及在公司范围以内,无论上下班时间一律佩挂胸卡,未按规定佩挂者,依有关规定处分。

1.3.5 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

(1)从业人员临时因公外出时,应经直接上级批准,保安人员记录出入公司时间。如遇异常情况应即联络其所属部门的主管处理。

(2)工程部、销售部人员外出,应填写出工单,说明去施工、销售现场或其他场所,保安人员要做详细登记。

(3)因故请假出公司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出公司。

(4)下班时间除加班外,禁止逗留。

1.4 公司外人员出入管理

1.4.1 工程承包人及雇用人员须入公司工作,先由工程承包人填具“出入公司申请书”一式两份,经工程部经理及负责安卫的主管领导核准后,一份送办公室审核,一份送门卫存查,并凭此换发“工程承包人入公司凭证”。如入公司工作时间在一日以内,可免送办公室审核。

(1)入公司:凭身份证明文件及“工程承包人入公司证”交门卫核对无误后换发“工程承包人入公司证”佩挂入公司。

(2)出公司:当日工作完毕出公司时,应交还“工程承包人入公司证”,换回身份证明文件及“工程承包人入公司凭证”。午间出公司用餐及工作中出入公司时亦同。

1.4.2 凡公司外人员来访者,应先填签“来宾登记表”,保安人员负责引领前台接待。

1.4.3 离开公司时,应携 “贵宾证”交还“保安室”,并由保安人员签注离开公司时间。

1.4.4 禁止来宾未经准许进入公司,发现或接获他人举报,应由办公室查明责任归属,如因保安人员管理不严,公司给予当值人员20元处罚。

第5篇 管理处接待来访投诉定期回访制度

管理处接待来访投诉定期固访制度

为加强管理处与住户的联系,及时为住户排扰解难,把管理工作置于住户监督中,从而集思广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特建立接待来访投诉工作制度。

一. 接待来访投诉工作

1. 接待来访望风披靡工作由服务中心物管员负责,管理处应广为宣传接待投诉的办公地点、电话,让住户投诉有门。

2. 任何管理人员在遇到住户来访投诉时,都应给予热情接待,主动询问,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当住户有不理解住宅区的管理规章制度时,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住户理解并支持管理处的工作。

3. 对住户投诉、来访中谈到的问题,接待人员应及时进行记录,当天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将处理结果汇报管理处责任部门和主任;不能解决的,要将问题和意见向有关部门和主任汇报,由主任决定处理办法。

4. 当住户主动前来提合理化建议时,要详细、认真地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主任汇报,由主任决定采取或制定整改计划,并张榜公布整改措施和表彰“爱我小区”的住户名单,同时给住户优先评选“文明户”。

5. 责任部门在处理来访、投诉时,要热诚、主动、及时,要坚持原则,突出服务;不得推诿责任、为难住户或乘机索取好处,在处理完毕后应将结果回复住户和管理处主任,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6. 全体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为住户提供满意的服务,尽量减少住户的投诉、批评。将住户的不满消解在投诉之前。

7. 当同行物业管理单位要求参观时,管理处员工应给予热情接待,把住宅区情况做全面的介绍,通过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小区管理水平。

二. 回访工作

1. 回访要求:

(1) 办公室主任把对住户的回访列入职责范围,并落实到每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评比中。

(2) 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作好回访记录。

(3) 回访中,对住户的询问、意见,如不能当即答复,应告知预约时间回复。

(4) 回访后对反馈的意见、要求、建议、投诉,及时逐条整理综合、研究、妥善解决,重大问题向公司请示解决。回访处理率达100%,有效投诉率力争在1%以下。

2. 回访时间及形式:

(1) 办公室主任每年登门回访1~2次。

(2) 物管员按区域范围分工,每季回访1次。

(3) 每季度召开一次住户座谈会,征求意见。

(4) 利用节日庆祝活动、社区文化活动、村民*等形式广泛听取住户反馈。

(5) 有针对性地对住户发放住户调查问卷,作专题调查,听取意见。

第6篇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本)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 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 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 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九条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条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十一条 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应当按照规定的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馆。

第十二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接待住宿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对象在当地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接待开支标准应当报上一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 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企业化管理,推进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与市场接轨,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结算机制,降低服务经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逐步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第十六条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内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

(三)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四)国内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情况;

(五)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

党政机关各部门应当定期汇总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情况,报同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第十八条 财政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进行审计,并加强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的审计监督。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住宿、用餐、用车等服务。推行接待用车定点服务制度。

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应当依照本规定制定本地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地方各级政府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应当参照本规定实行单独管理,明确标准,控制经费总额,注重实际效益,加强审批管理,强化审计监督,杜绝奢侈浪费。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二十四条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7篇 z招待所餐厅接待管理制度

为节约经费,制止浪费,促进接待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的工作氛围,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招待所只接待本局范围内日常公务接待,本局以外的单位及个人不予接待。

二、公务接待需经局长审批,由办公室统一出具《来客招待安排单》到招待所安排就餐。没有开具《来客招待安排单》不予接待。

三、招待所根据办公室的《来客招待安排单》,安排专人汇同接待单位采购接待所需物品,交厨师制作。所采的购物品须经接待单位、厨师、经办人三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入帐,计入招待所支出。

四、接待单位安排来客接待需在每日上午10时前,下午4时前通知招待所有关人员,以便采购物品。

五、接待单位就餐后须在《招待所结算单》上签字认可,招待所会计凭签字后的《招待所结算单》和《来客招待安排单》报局长审核批准,到局财务室报帐。

六、招待所与各接待单位结算招待费时,只计算成本,不计算利润。所需公共支出的费用由局统一承担。

七、招待所公共费用支出,要严格控制,严格建账核算,定期报局财务室审计。

八、招待所工作人员按各自分工,各司其责、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工作人员按时在岗在位,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问。

第8篇 中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经搬中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经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根据上级部门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的原则

1.凭来访单位的公函(通知)、电话记录或学校邀请函安排接待。

2.学校本着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的原则,接待费用控制在部门预算核定的总额内。

3.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

4.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杜绝先接待后申请现象。

二、接待的范围

1.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工作。

2.上级有关部门来校检查工作。

3.联办单位及兄弟学校来校联系工作。

4.为了做好学校的某项工作,联系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沟通工作。

以上四种情况,确需接待时,可以接待。

三、具体要求

1.公务接待原则上在学校食堂就餐,工作餐要根据快捷、健康、节约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饭菜数量,以家常菜为主。

2. 提前告知来客对象、人数及陪同人员,食堂根据具体情况安排。

3. 招待用酒提前适量领取、剩余部分及时送回。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得饮酒。

4. 特殊情况的校外招待要及时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5.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一般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一餐一结。

6.公私分明,凡与公务无关的朋友、同事等来访应由个人负责。

7.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按对口接待的原则,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9篇 b镇政府接待用餐管理制度

为了使我镇接待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接待用餐管理制度:

一、接待工作要本着“热情、周到、得体、大方、安全、节约、凭能力、按标准”和“对口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积极做好接待工作。

二、镇政府的接待要提前请示书记或镇长,经书记或镇长批准后,由办公室凭接待卡负责接待;属各部门接待的要提前请示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请示镇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接待。各部门负责接待的客人,接待经费由各部门负责。

三、需要开工作餐的,原则上在镇政府饭堂就餐;如特别重要接待餐,经请示书记或镇长后,可到到镇政府指定的饭店就餐。

四、开工作餐要本着“厉行节约、对口对等”的原则,严格控制陪餐人员,非有关人员不开工作餐。

五、严格执行宴请标准。原则上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每餐不能超过40元,副处级至副科级领导干部每人每餐不能超过30元。村干及一般干部因公需开工作餐的,每人每餐不能超过10元。不能随意超出标准,特殊情况要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如擅自超标准接待的,餐费由经手人自理。

六、工作餐及宴请所用的酒、水果等,原则上应是本地土特产,严格控制名酒、名贵菜谱,不上香烟。

七、边远山区的村干因参加会议或其他公事,当日不能来回需要住宿的,原则上由办公室报请镇主要领导同意后,安排住湛岑旅社,按现行差旅费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交纳房租费;各部门订房的房租由各部门自己负责。

八、接待经费必须日清月结。镇政府的接待经费由办公室、财会室一起在月底结算;各部门接待经费由各部门自行结算。每月结帐后要向主管领导汇报,再由主管领导向书记、镇长汇报。

九、任何人都不能不经批准,擅自挂账欠数,否则后果自负。

十、本制度与过去下发文件有抵触的,按本制度执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管理处来访接待设诉处理制度

为加强管理处与业主、住户的联系,及时为业主、住户排忧解难,提高社会效益,特建立接待来访投诉工作制度。

一. 接待来访工作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宣传接待投诉的办公地点、电话,让业主、住户来访投诉有门、信任管理处。

二. 任何管理人员在遇到业主、住户来访投诉时,都应给予热情接待,主动询问,面带微笑,不得刁难,不得推诿,不得对抗,不得激化业主、住户情绪,并做到对熟人、陌生人一个样、对大人小孩一个样、忙时闲时一个样。

三. 对住户投诉、来访中谈到的问题,客服人员应及时进行记录,须于当天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和处理建议汇报办公室主任,由主任决定处理办法和责任部门。

四. 责任部门在处理来访、投诉时,要热诚、主动、及时,要坚持原则,突出服务。不得推托、扯皮、推卸责任、为难业主、住户、或乘机索取好处、利益等,在处理完毕后应将结果回复业主、住户和管理处主任,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五. 全体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为业主、住户提供满意管理、服务,减少住户的投诉、批评,将业主、住户的不满消解在投诉之前。

六. 用户投诉的接收

1. 凡用户对公司服务方面的投诉,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如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面谈,统一由管理处物管员集中登记、组织处理、向客户反馈处理结果。

2. 管理处建立《客户投诉登记表》,对每一份投诉或意见均予以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客户名称、投诉文件(信件、传真、电话及面谈的正式记录)的编号、投诉性质或内容摘要、处理结果等。

3. 管理处亲自或指定人员根据客户投诉或意见,填写《客户投诉处理通知单》。为了便于跟踪、检索,每一份《客户投诉处理通知单》应进行编号,并与《客户投诉登记表》中的编号以及对客户投诉或意见原件所作的编号保持一致。

七. 用户意见的处理(必须满足公司对用户的承诺要求处理)

1. 管理处将《用户投诉处理通知单》连同用户投诉或意见原件责成相应班组进行处理。

(1) 由有关班组负责作出补救措施。

(2) 作出补救措施的同时,还需采取纠正措施,近预定时间完成。

2. 对重大问题的投诉,管理处不能处理的需统一协调的问题,直接报经理,由经理作出处理决定。

3. 对需采取纠正措施的问题要在《用户投诉处理通知单》中记录,以便跟踪检索。

4. 在完成补救措施后,应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管理处,由管理处负责与用户联系,报告处理结果,直到用户满意为止。

第11篇 宴请接待管理制度范例

宴请接待管理制度

1.0 本公司有关客户、合作方、融资方以及其他外部关系的交际费、接待费和招待费(以下简称“接待费”)的开支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2.0 有关接待费的申请、批准、记账、结算等,一律按本规定的手续办理。凡不按本规定办理者,任何对外接待与交际的开支费用,本公司一概不负责。

3.0 接待方式:无论总经理、副总经理,还是业务人员,一律按本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或任意动用接待和交际费用开支。但是,本规定允许业务接待人员委托代理人办理必要的手续。

4.0 参观规则:本规定所指接待费,包括以下所列各项费用开支项目(但其中典礼费与捐赠两项开支另有制度性规定):

4.1 会议费;

4.2 研讨费;

4.3 招待费;

4.4 交际费;

4.5 典礼费;

4.6 捐赠。

5.0 使用接待费注意事项:

5.1 必须注意接待费支出项目与接待用途及目的一致。公司的开发项目、融资以及其他经营,有其客观的目的性,任何接待上的开支不得背离经营上的目的与要求;

5.2 接待费用开支,必须本着最小支出、最大成果的原则,充分考虑和认清每一次接待的目的和接待的方法,合理接待,有效使用经费开支;

5.3 各级责任者或主管领导,必须充分审核每一次接待任务与接待方式,给予接待任务的担当者以适当的指示。

6.0 每个部门都必须分别进行预算,并在预算范围内开支。预算按过去的平均实绩来确定。

7.0 接待次数原则上每人每月不得超过×次,但是,××元以下的开支不在其列。同样内容与对象的接待应尽量避免,不要重复接待。

8.0 对重要的关系户要设立接待卡,详细记载其嗜好、兴趣与特点等。有关接待卡的填写与保管,另行规定。

9.0 接待的目的按下列原则分类,并在“接待申请及报告书”上写明规定的“接待目的”:

9.1 招待新交易伙伴关系户;

9.2 庆祝合作关系的建立;

9.3 销售收入提高后的致谢;

9.4出访时的请客;

9.5来访时的招待;

9.6接纳各种建议后的致谢;

9.7 达到各种目的后的致谢;

9.8 重要的节日或庆典。

10.0 接待按对象、目的以及场合,分为以下三档:

10.1 a档(特别重要和重大的接待);

10.2 b档(比较重要和重大的接待);

10.3c档(一般的接待)。

11.0工作接待场所根据接待档次确定,分为“高”“中”“低”三类场所。

11.1 高(适合于a档接待规格),主要指高级的饭店、餐馆、美食中心。

11.2中(适合于b档接待规格),略低于“高”档水平的中高档餐馆。

11.3 低(适合于c档接待规格),主要指中低档大众用餐场所。

12.0 接待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接待或招待,并填写公司规定的“接待申请及报告书”,向主管领导正式提出申请,主管允许后加盖印章,送交办公室主任长。

13.0 办公室主任根据申请表内容进行审核,批准后加盖印章。办公室主任的审批权限为一次×××元,超过审批权限,必须上报总裁批准。

14.0 接待费由办公室直接支付给申请部门及申请人。办公室依据申请内容以及相应的接待档次与场所,支付一定的费用。申请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收据和发票凭证,连同申请书一起送回办公室进行结算。

15.0自动化在接待工作结束后15日内,必须到办公室结算,如果没有收据或开支凭证,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第12篇 j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倡导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根据《襄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对象

按照“三个不接待”的原则,即“同城不接待、非公务活动不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接待”,严格规范接待行为,具体接待对象主要为四类:

(一)上级领导机关到我市检查指导工作人员;

(二)外地市教育部门来我市考察学习人员;

(三)县(市)区来我局联系工作的党政领导;

(四)县(市)区教育(教体)局来我局汇报工作的科室及以上负责人。

二、用餐地点、招待标准及陪餐人数

根据招待对象和实际情况,分招待餐、工作餐、会议用餐三种类型进行安排。

(一)用餐地点:根据来客的远近、级次,确定不同的接待地点进行定点接待。接待点要相对固定,同时考虑优质优价原则。

(二)招待标准:按照市财政局规定的招待餐、工作餐、会议用餐统一标准严格执行。

(三)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1/3。

工作餐以本地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鲍鱼、燕窝、鱼翅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所有接待餐一般安排本地中低档酒水,不得提供香烟。中午接待一律不安排酒水。

三、接待程序

公务接待实行经费预算审批制度,按照“科室申请,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审批”的程序,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招待餐和工作餐报批程序:

(一)各科室需安排公务招待,必须先到办公室领取《襄阳市教育局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审批单》,由科室指定经办人写明招待对象及人数、招待事由、陪客领导和人员,并需经科室负责人签名同意;

(二)各科室填好审批单后连同派出单位公函一并交办公室负责人审批,确定招待地点和标准;

(三)承办科室持审批单到指定就餐地点按标准进行安排。

会议用餐报批程序:

1.会议承办科室写出会议经费预算报告(大型会议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2.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3.办公室签署意见;

4.局分管机关及分管财务的领导依次签署审批意见;

5.办公室负责安排会议就餐地点,承办科室具体负责落实。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科室应在一周内如实填写接待清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交办公室审核后再按财务程序核报。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四、加强公务招待管理

(一)公务招待管理采取统分结合的方式,上级领导部门 、外地教育部门、县(市)党政领导以及综合性会议的招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对口科室参与;其它招待活动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各科室对口具体承办。

(二)严格执行审批地点和标准。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审批地点和标准安排用餐。在审批地点外安排用餐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超出审批金额的部分,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各科室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预算审批制度,严禁无单自行招待或先招待后补单的行为,凡未按程序审批的招待,一律视为私人行为,费用由个人负担。

(四)严格进行考评。各科室招待费开支必须比上一年度只减不增,纳入局对各科室工作目标考评。

五、实行公务招待用餐公示制度

招待费支出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审核结算,财务科按程序负责审批报帐。办公室要按照市统一要求,定期公布招待费开支情况,接受监督。

第13篇 某地产营销部日常接待管理制度

(1)实行不排位接待客户的规定,若在客人面前争吵、抢客造成损坏公司形象,该销售员作自动离职处理,当顾客进入售楼部,超过两个客可以两个销售员接待,如果一个顾客只可以一个销售员接待,接待销售员的人数不能超过顾客人数。

(2)销售主管负责监督调整客户接待的秩序,尽量做到公平合理并保证每个来访客户能及时得到销售人员的主动接待;

(3)销售人员接待客户,必须事先做好准备工作,包括资料、楼书、不得随意离开,须主动迎接客户;

(4)只要来访者有了解楼盘情况的意向即为客户,销售人员不得挑客户,不得令客户受冷遇。不论客户的外表、来访动机,销售人员都要全力接待;

(5)销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客户,而转接其他客户;

(6)销售人员不得在客户面前抢客户;

(7)不得在其他销售人员接待客户时,主动插话或帮助介绍,除非得到邀请;

(8)每个销售人员都有义务帮助其他销售人员促成交易。其他销售人员的客户来访,销售人员必须立即与原销售人员联络,得到同意了解后才能继续接待,销售人员不得递名片与他人的客户,除非得到原销售人员同意;

(9)销售人员无权私自为客户放盘、转名,无权直接找上级打折或申请其他事宜,否则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后果;

(10)销售人员接待客户完毕,必须送客户出售楼处,并不得于客户背后谈论或取笑客户;

(11)每个销售人员都有义务做电话咨询,耐心解答客户问题,并鼓励客户来访地盘参观实楼,但不得要求客户到地盘指定找谁,应说明找谁都可以;

(12)已登记的客户来地盘,由原登记销售人员接待,如原销售人员不在或暂时无法接待,则由其他销售人员代为帮助接待;

(13)已登记的客户带来的新客户,可由原登记销售人员优先接待。如原销售人员在场却无法接待,可委托其他同事先为接待,待自己忙过后再来接待,受委托同事不作客户登记。如原销售人员不在场,或者事先无此委托,则由轮到的销售人员接待新客户作客户登记;

(14)销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客户落定。

第14篇 a景区节假日接待管理制度

景区节假日接待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节假日游客接待工作,使到景区参观的游客能更好地欣赏到景区优美的人文、自然景观和体会到古民居深厚徽文化的底蕴,让广大游客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保证景区接待工作在忙而不乱、忙而有序中顺利开展,特制订景区节假日接待管理制度。

1、节假日期间,景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工作时必须坚守岗位。

2、节假日期间,景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的工作安排和调动,保质保量地完成管理人员分配的各项工作。

3、景区导游员必须熟悉各条旅游线路和景物介绍内容,以便在带领游客参观时选择不同的线路,避免景区的局部拥挤而影响游客的参观质量。

4、景区导游员不能因为游客较多而任意减少所要参观景点数量和景点解说词内容,从而降低服务质量。

5、景区卫生员在节假日期间必须在游客到来前做好景区卫生工作,并全天在景区线路内巡逻,保证景区卫生。

6、景区票务员和导游员紧密配合,迅速办理购票、验票手续,尽量减少游客在购票处停留时间。

7、节假日期间,景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全力以赴,相互配合,各司期职,各负其责,做好接待工作。

第15篇 前台接待管理制度

前台接待管理制度

一、前言:

前台接待是加冠的窗口,是客人对加冠的第一印象,直接反映加冠员工的素质和良好形象,所以前台接待在仪容仪表、礼貌、沟通方面需要不断的提升,一举一动代表了加冠的形象及声誉。在备受注目的环境之中,让客人感受加冠、感受生活、感受服务、感受管理。

二、仪容:

需着完整、清洁、称身、无污垢、皱折的服装。头发梳洗整齐,长发要捆绑好,不戴夸张的发饰,只饰轻巧大方的发饰,头发不掩盖眼部及脸部。不化浓妆,只稍作修饰,淡扫娥眉,轻涂口红、胭脂。不留长指甲,不涂鲜红指甲油或只用淡色的。清洁的鞋袜,不穿有色的袜,不用强烈香料(香水)。

三、礼貌:

3.1.在工作的时候,常带自然的笑容,表现和蔼可亲的态度,令客人觉得富有亲和力。

3.2. 不故作小动作(成熟、稳重),打哈欠要掩着口部,不作出搔痒、挖鼻、掏耳、挑牙等不雅的动作。

3. 工作时不咀嚼香口胶,吃零食。

4. 与客人沟通时,不嫌弃客人噜苏,耐心细致地为客人服务。

5. 在处理柜台文件工作时,留意周围的环境,以免客人站在门外片刻,员工还蒙然不知。

6. 客人来到柜台前1米距离时,应马上放下正在处理的文件,起立礼貌的问好,表现出专业性。

7. 留心倾听客人的问题,不能随意中断客人的叙述,然后再清楚的解答,以免答非所问,如遇到问题不懂作答时,应该说:“请稍等,待我查一查以便回答你的问题。”

8. 如遇客人对某事情外行,或不能随俗之处,不得取笑客人。

9. 柜台员的工作效率要快且准。

10.不得表现懒散情绪,站姿要端正,不得摇摆身体,不得倚傍墙、柜而立或蹲在地上,不可歪头歪身,及扮鬼脸作怪动作。

11.除了工作上应交待的事,不得互相攀谈私事,不得争论,不粗言秽语。

13.用词适当,不可得罪客人,亦无须阿谀奉承,声线要温和,不可过大或过小,要清楚表达所要说的话。

14.在工作时,不阅读报章、书籍、上网聊天。

15.走路时,不可奔跑,应脚步轻快无声,不要作怪动作。

16.尽量牢记客人的姓氏,在见面时能自然称呼客人“*先生/小姐/女士,你好!”。

17. 若客人之问询在自己职权或能力范围以外,应主动替客人作出有关之联系,而不得随便以“不知道”回答甚至置之不理。

12.不得擅自用柜台电话作私人之用,如遇急事可请求上司用后台的电话。

四、工作内容:

1、上班20分钟内,处理好邮件、特快专递、挂号信件、传真的转交及提醒事宜。

2、8:20后做好来宾接待、询问、引导、解答工作,要求细致、适当、简约、到位。

3、会客、特快专递、挂号信件、传真、来电、来邮、办公用品领用、文件归类存档登记提醒,要求严格履行收、发、登记、签字手续。

4、及时处理特快专递、分发信件、报刊等服务和管理工作。为避免丢失报刊,不让别人随意翻阅领导和各部门订阅的报刊,应公司领导订阅的报刊及时送到领导的办公室。

5、每天下班时,应对无法处理完的特快专递等信件登记后移交门卫处理。为分清责任,前台接待员、保安、员工在收、转、发各个环节上都要严格履行登记和签字手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每天始于“5s”,终于“5s”。

7、时间决定效率,细节决定质量。

8、五、要点:未经经理级以上同意,员工、客人不得进入办公区域,只限洽谈室。

第16篇 严防公务接待腐败管理规章制度

严防公务接待腐败管理规章制度

1、公务接待由局办公室统一扎口管理、统筹协调安排,分管领导负责审批。

2、市内公务来客一律实行工作餐制。各处(室)召开业务会议,应到局办公室开具《会议就餐审批单》,由各处(室)负责人签字、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全局性、综合性会议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外来客本着热情周到、对口接陪的原则,由相关处(室)接陪,其他无关处(室)和人员可以不陪。严格控制陪客人数,一般掌握在2—3人。

3、公务接待要严格履行事前审批手续,由有关处(室)向分管领导汇报后,到局办公室领取《来客就餐审批单》,经办公室初审后报分管领导批准。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履行事前审批手续的,必须于事后两天内补办相关手续。

4、所有公务招待费报销,必须“两单一票”(审批单、菜单、正式发票)齐全。

5、严禁先斩后奏。对事先未履行审批手续,或事前未报告、事后也未及时补办相关手续,或“两单一票”不全的,不予核批。

6、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总额。公务接待必须严格控制在批准的金额范围内,不得突破。一般掌握在每客30元以内,省以上及外地重要客人掌握在每客50元以内。根据省、市有关规定,除特殊情况外,中午接待客人一般不安排酒水。晚上接待必须使用酒水的,须到办公室登记领取,不允许使用酒店酒水。特殊情况下需在酒店拿酒的,须经主陪领导批准同意。一般情况下不安排用烟,必须上烟的一般控制在20元/包左右。填单、审核、批准各环节都要按以上原则确定总的开支额度。

7、公务接待因特殊原因超出批准的限额的,事后要及时向局办公室和分管领导说明情况,超出批准限额100元以上的,由分管领导向局长报告。不能说明超额正当理由或局领导未批准同意的,超出部分由经办人自行承担,从本人次月工资中扣除。

8、公务招待一般应到定点服务单位。

第17篇 前台接待管理制度范例

1.1 总台或各楼层值班人员,统称前台接待。

1.2 前台接待上班须着工作装、化淡妆。

1.3 前台接待要按以下程序工作:8:15到公司,穿工作服,检查打卡机,开空调机(夏天);8:20,站立迎候员工上班;8:30收卡。由公司派车接送上班的员工,因堵车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不能准时上班的,不以迟到论,但要注明原因。工程部常驻工地人员,应有工程部经理说明原因,前台进行登记。

1.4前台接待对待员工或其他客人,要礼貌大方,热情周到,对来访客高层领导的客人,要问清事先有无预约,并主动通知被找领导;客人到领导办公室后,应主动递送茶水;客人离开后,应及时收拾茶杯。

1.5 各楼层的文员,应视本楼层的具体情况,参照总台的工作程序做好工作。前台接待要保持会议室的整洁,早晚各检查一次。会议结束后,立即清理会议室。

1.6 前台接待应推迟10分钟下班,各楼层接待下班前应先关好空调整机并检查各办公室,发现里面没有人时,应锁门关灯,做到人离灯灭。如有员工确因工作需要须加班时,要告知其离开时的注意事项。

1.7 前台接待违反本制度或其他与其本职工作相关的工作制度的,视情节给予其批评,或处于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屡教不改的,扣除当月奖金直至给予辞退处理。

第18篇 接待管理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接待工作,有效控制接待费用,以“热情礼貌、服务周到、厉行节约、对口接待、统一安排”为原则,使接待工作有所遵循,切实可行,特定本制度。

一、 适用范围

锦辉集团各子公司、及所属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为开展各类业务经营和其他各项活动所必需的接送、食宿、购票、会议和陪同参观等方面的安排和工作;公司各级接待费用的申请、审核和批准。

二、接待部门

(一)、各子公司综合部为负责接待事务的管理部门,并负责做好用餐、住宿、会议室使用等记录;

(二)、遇到重大接待工作和活动,可由主要接待部门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此项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

三、接待事务分类

(一)、公务接待

公司领导重要客人、公司重要客户、外宾、政府部门及上级机关负责人等;

(二)、业务接待

公司普通客户、地方机关工作人员及与公司有往来的相关人员等;

(三)、内部接待

各子公司到其他公司办事或来公司学习交流人员等。

四、接待标准及要求

(一)、餐饮接待标准及要求

1、公务接待与业务接待工作餐饮安排在公司vip餐厅或市内其他饭店进行;

2、内部接待工作安排在公司食堂(工作餐);

3、公务接待100-200元/人;业务接待50-100元/人;内部接待30元/人;

4、公务接待陪同人员一般为董事长及副总以上级别领导;业务接待陪同人员一般为副总以下级别人员;内部接待由对口接待部门的领导或员工陪同;陪同人数不得超过客人的1.5倍,费用按各个接待标准的情况算。

(二)、住宿接待标准及要求

1、公务接待

地方三星级以上宾馆或住宿费每晚200元/人以上宾馆;

2、业务接待及内部接待

公司内部客房或住宿费每晚200元/人以下宾馆。

(三)、会议接待标准及要求

1、根据参会人员的人数安排相应的会议室,5-10人安排在公司内部小会议室,10人以上安排在公司内部大会议室;

2、会议接待由对口接待公司的综合部人员进行接待,内容包括:会议室的环境卫生、会议用品材料的准备、音响设备、茶水、瓜果、点心等。

(四)、其他接待标准及要求

1、部分接待需要安排被接待人员的往返车船费,根据情况来预订飞机票或车票等;

2、部分接待需要给来访人员馈赠纪念品,根据情况来选择合适的礼品。

七、接待流程

(一)、餐饮接待和住宿接待

1、参与接待的对口部门接待需提前向综合部申请填写《公司接待申请表》,由对口接待部门领导、综合部及董事长签字审批后,方可安排餐饮接待或住宿接待的准备工作;

2、遇临时需要接待来不及填写《公司接待申请表》的,可打电话到综合部说明情况,事后补填;

(二)、会议接待

1、参与接待的对口部门接待需提前向综合部申请填写《公司会议室使用申请表》,由部门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安排会议接待准备工作;

2、遇临时需要接待来不及填写《公司会议室使用申请表》的,可打电话到综合部说明情况,事后补填。

八、接待审批流程

(一)、各部门必须在接待后一个星期内将接待费用汇总后由部门领导签字、董事长审批后,交由财务部报销,过期不予报销;

(二)、参与接待的对口部门需提供接待时所花费事项的发票、菜单及明细小票等。

九、注意事项

(一)、接待中涉及重要事务、会议和文电等,需要注意保密,接待中既要熟练介绍公司情况,又要内外有别,严守本公司商业机密;

(二)、接待中要做好礼仪工作。接待人员必须着装整齐规范,行为举止大方,对待客人要态度热情服务周到;

(三)、接待过程中如出现虚假填报预算及其他损害公司形象及利益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并通报批评;

(四)、未经批准而超出标准的接待费用,由对口接待人员或部门自负。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接待管理制度(范文)(18篇范文)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接待管理制度的范文,仅供大家参考和阅读。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接待工作,有效控制接待费用,以“热情礼貌、服务周到、厉行节约、对口接待、统一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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