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湖南省华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文件、项目管理手册的要求,项目应在工程进场之初开工之前进行危险源辩识,确定出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上报华达公司技术部备案。
一、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
为持续辨识、评价和控制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需要控制的危险源和安全隐患,达到对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积极预防和有效控制,特制定本措施。
1、适用于本项目范围内所有与生产、生活、产品、服务有关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活动。
2、步骤及方法
第1步:危险源辨识
① 辨识范围
a、所有人员,包括项目部、项目部内的员工,以及合同方的人员和参观访问者。
b、所有活动,包括常规活动(指正常的施工生产活动)和非常规活动(偶然发生的事件,如临时抢修等)。
c、所有设施,包括(自有和租用的)建筑物、生产用的机械设备、物资材料等。
② 辨识内容
a、工作环境:包括周围环境、工程地质、地形地貌、资源交通、抢险救灾等。
b、施工工序:物质特性(毒性、腐蚀性、燃爆性)温度、压力、速度、作业及控制条件、事故及失稳失控状态等。。
c、.特殊场所:如锅炉房、乙炔站、氧气站、油料库、易燃与危险品库等。
d、有害部位:如粉尘、毒物、噪声、振动、辐射、高温、低温等作业部位。
③ 辨识方法:辨识采用询问、交流、现场观察、查阅记录等方法,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相关成员在现场进行辨识,填写《危险源辨识清单》。
第2步:风险评价
由项目经理或总工组织进行,采用作业条件危险(lec)评价法进行风险评价。
公式:d=lec
式中:d——风险值;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根据不同的情况对照表内分数值,确定l、e、c不同的分值,三者之乘积即是风险值d,表明其不同的风险等级。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分数值
完全可能预料
10
相当可能
6
可能、但不经常
3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1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0.5
极不可能
0.2
实际不可能
0.1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分数值
连续暴露
10
每天工作时间暴露
6
每周一次暴露
3
每月一次暴露
2
每年几次暴露
1
非常罕见的暴露
0.5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分数值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100
灾难,数人死亡
40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15
严重,有重伤
7
重大,致残
3
引人注目,需要救助
1
危险等级划分—d
危险程度
分数值
风险等级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或高度危险,需要立即整改
大于160
高度风险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控制
70—160
中度风险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20—70
低度风险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小于20
较小风险
评价时,每人填写一份《危险源lec评价表》,按所有人打分的平均值确定d值。中度以上风险应确定为重要危险源,低度风险确定为一般危险源。
对评价后确定为中高度风险的重要危险源,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建立项目《重要危险源清单》,放安保部存档备案,交按照危险源清单一一对应进行落实。
第3步:风险控制
① 风险控制原则:针对评价出的重要危险源必须由项目经理和技术主管组织有关人员制订风险控制方案(或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制订应急预案。对一般危险源,进行员工安全意识方面的培训教育,主动消除风险。
② 风险控制方案制定后,应由工程技术人员逐级进行技术交底,直至施工作业班组和操作者。
③ 风险控制方案制定后要进行评审,确保不再发生新的危险源。在实施过程中,实施负责人要始终进行监视和测量。
二、对高度风险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a、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
b 、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c、 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
d、紧急事故(状态)的类型及内容;
e 、应急救援资源配备情况;
f、 应急联络方式;
g、 应急救援工作程序流程图;
h、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三、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人,应立即报告安保部或项目经理部或总工程师;
2、安保部或项目经理部或总工程师或有关部门在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按规定用快速方法,立即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家安全监察部门、公安、工会、有关保险机构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转报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
4、一般伤亡事故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
5、重特大伤亡事故在2小时内除可逐级上报外,也可越级上报;
6、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规定逐级上报。
7、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⑵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⑶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⑷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⑸事故报告单位。
8、事故登记:事故登记一般由专职安全员承担,及时准确地填写《事故登记表》一式四份,队存留一份,其余报送安全质量管理科、公司总经理和工会委员会各一份。分送时间应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之内完成。
事故登记表是事故统计分析的基础资料,应永久性存档保留。填写事故登记表的要求是:
⑴要严肃认真,各项内容要写清楚,不得错写或漏填。
⑵填写职工姓名时不能乱用同音字或非标准简化字,以免造成日后查找困难。
⑶年龄应写周岁,不应写虚岁。
⑷应按起因物填写事故类别,防止把起因物与致害物混淆。
⑸填写事故主要原因时,应从诸原因中找出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防止把两三种原因全部作为主要原因填入表内。
9、对于漏报、隐瞒和拖延不报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出,按《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九十二条等相关条款和相关法律报有关机关严肃处理。
第2篇 烧结厂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保障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
3 职责
3.1安全监督科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和回收处理。
3.2仓库负责保管。
3.3技术科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技术指导。
3.4各生产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保管、贮存和使用管理过程中的危害与环境因素识别,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杜绝或降低危险化学品在保管、贮存和使用管理过程中对员工健康的威胁及对环境的污染。
4 工作程序
4.1 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基本要求
4.1.1 危险品指《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6944-2005)和《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中规定的物品,对其实施分类管理。
4.1.2 对危险品要按其性质危险程度、储存数量、工艺条件特殊性及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等,按有关规定划定危险等级,分类登记造册,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管理。
4.1.3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控制和管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和运输的地点、区域和线路,以及危险品的使用范围。
4.1.4 对危险品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要严格考核,配备技术等级高、有实际经验、责任心强的人,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同时要登记造册、建立安全档案。
4.2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
4.2.1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当根据危险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2.2 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验,使用前后,必须检查,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4.2.3 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4.2.4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2.5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必须按照环保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废水、废气和废渣。
4.2.6 销毁处理有易燃、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物品,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经安全监督科审批。
4.3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4.3.1入库的危险化学品应符合产品标准,收货保管员应严格按《危险货物包装标识》(gb190-2009)的规定验收内外标志、包装、容器等,并做到账、货、卡相符。
4.3.2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4.3.3库存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禁忌物料不能混存如:氧化剂物质不能与还原剂、有机物同存一库。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质,应严格按规定分类储存。
4.3.4 库存危险化学品应保持相应的垛距、墙距、柱距。垛与垛间距不小于0.8m,垛与墙、柱的间距不小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于小1.8m。
4.3.5 危险物品露天堆场,应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爆炸物质、一般易燃物质、遇水燃烧物质、剧毒物质和浓酸不得露天堆放。
4.3.6 库房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排风装置及必要的避雷设施。
4.3.7 库房内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一般不准架设临时线。
4.3.8 库区的安全、消防、卫生设施,应根据危险性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泄压、通风、温度调节、防潮、防雨等安全措施和器材。
4.3.9 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对可能发生的火花、静电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禁止带有铁轮的车辆进入库区。
4.3.10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管理和监督工作;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经过岗前和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4.3.11 仓库保管员和安全员应做到一日两检,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存在质量变质、包装破损、渗漏等问题应及时通知安全环保科和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解决。
4.3.12 库房必须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如来人登记,危险化学品验收、保管、领用,库房、库区的禁火、动火管理制度和记录。特别是爆炸物质、剧毒物质和放射物质,应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五双制”。
4.4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装卸
4.4.1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执行国家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发货人不得托运,运输部门不得承运。
4.4.2 运输装卸危险品,应遵守下列规定:
4.4.2.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4.4.2.2 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混装。
4.4.2.3 不得客货混载,禁止无关人员搭车。
4.4.2.4 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5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
4.5.1各部门处置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包括危险化学品、贮存容器等,应上报生产科备案。
4.5.2安全监督科根据危险废弃物的特性,进行鉴别、分析,确定安全的处置措施。
4.5.3处置危险废弃物时,车间、生产科以及接收处置废弃的车间必须做好危险废弃物处置登记表。
4.5.4烧结厂不能处理或暂时不处理的危险废弃物,应暂存在指定的场所,暂存场所应有防雨淋、防泄漏、防火措施,由安全监督科负责监督指导。
4.5.5堆存的危险废弃物应有醒目的“危险废物”标示,并注明危险废物的特性,危害性。
4.6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
4.6.1各使用易燃易爆和化学品的部门,对其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应结合月度安全检查时一并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4.6.2综合办公室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及废弃物处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的记录。
第3篇 某烧结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保障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
3职责
3.1安全监督科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和回收处理。
3.2仓库负责保管。
3.3技术科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技术指导。
3.4各生产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保管、贮存和使用管理过程中的危害与环境因素识别,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杜绝或降低危险化学品在保管、贮存和使用管理过程中对员工健康的威胁及对环境的污染。
4 工作程序
4.1 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基本要求
4.1.1 危险品指《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6944-2005)和《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中规定的物品,对其实施分类管理。
4.1.2 对危险品要按其性质危险程度、储存数量、工艺条件特殊性及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等,按有关规定划定危险等级,分类登记造册,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管理。
4.1.3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控制和管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和运输的地点、区域和线路,以及危险品的使用范围。
4.1.4 对危险品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要严格考核,配备技术等级高、有实际经验、责任心强的人,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同时要登记造册、建立安全档案。
4.2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
4.2.1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当根据危险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2.2 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验,使用前后,必须检查,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4.2.3 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4.2.4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2.5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必须按照环保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废水、废气和废渣。
4.2.6 销毁处理有易燃、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物品,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经安全监督科审批。
4.3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4.3.1入库的危险化学品应符合产品标准,收货保管员应严格按《危险货物包装标识》(gb190-2009)的规定验收内外标志、包装、容器等,并做到账、货、卡相符。
4.3.2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4.3.3库存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禁忌物料不能混存如:氧化剂物质不能与还原剂、有机物同存一库。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质,应严格按规定分类储存。
4.3.4 库存危险化学品应保持相应的垛距、墙距、柱距。垛与垛间距不小于0.8m,垛与墙、柱的间距不小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于小1.8m。
4.3.5 危险物品露天堆场,应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爆炸物质、一般易燃物质、遇水燃烧物质、剧毒物质和浓酸不得露天堆放。
4.3.6 库房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排风装置及必要的避雷设施。
4.3.7 库房内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一般不准架设临时线。
4.3.8 库区的安全、消防、卫生设施,应根据危险性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泄压、通风、温度调节、防潮、防雨等安全措施和器材。
4.3.9 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对可能发生的火花、静电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禁止带有铁轮的车辆进入库区。
4.3.10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管理和监督工作;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经过岗前和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4.3.11 仓库保管员和安全员应做到一日两检,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存在质量变质、包装破损、渗漏等问题应及时通知安全环保科和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解决。
4.3.12 库房必须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如来人登记,危险化学品验收、保管、领用,库房、库区的禁火、动火管理制度和记录。特别是爆炸物质、剧毒物质和放射物质,应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五双制”。
4.4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装卸
4.4.1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执行国家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发货人不得托运,运输部门不得承运。
4.4.2 运输装卸危险品,应遵守下列规定:
4.4.2.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4.4.2.2 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混装。
4.4.2.3 不得客货混载,禁止无关人员搭车。
4.4.2.4 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5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
4.5.1各部门处置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包括危险化学品、贮存容器等,应上报生产科备案。
4.5.2安全监督科根据危险废弃物的特性,进行鉴别、分析,确定安全的处置措施。
4.5.3处置危险废弃物时,车间、生产科以及接收处置废弃的车间必须做好危险废弃物处置登记表。
4.5.4烧结厂不能处理或暂时不处理的危险废弃物,应暂存在指定的场所,暂存场所应有防雨淋、防泄漏、防火措施,由安全监督科负责监督指导。
4.5.5堆存的危险废弃物应有醒目的“危险废物”标示,并注明危险废物的特性,危害性。
4.6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
4.6.1各使用易燃易爆和化学品的部门,对其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应结合月度安全检查时一并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4.6.2综合办公室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及废弃物处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的记录。
第4篇 危险源安全风险辨识控制管理制度
1 .目的持续对四工区范围内所有危险源进行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为消除事故隐患奠定基础。2 .适用范围适用于四工区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工作。3.职责3.1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本工区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工作。3.2工区安质部是本工程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3.3 各部门和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工作,参加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工作。4 .工作程序4.1 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过程确定生产作业过程→识别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价→登记重大安全风险。4.2 危险源的辩识4.2.1 危险源的辩识应考虑以下方面:4.2.1.1 所有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包括工区管理和作业过程中所有人员的活动、外来人员的活动;常规活动(如正常的工作活动等)、异常情况下的活动和紧急状况下的活动(如火灾等)。4.2.1.2 本工区所有工作场所的设施设备(包括外部提供的)中存在危险源,如建筑物、车辆等。4.2.1.3 本工区所有采购、使用、储存、报废的物资(包括公司外部提供的)中存在危险源,如食品、办公用品、生活物品等。4.2.1.4 各种工作环境因素带来的影响,如高温、低温、照明等。4.2.1.5 识别危险源时要考虑六种典型危害、三种时态和三种状态1) 六种典型危害a 各种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挥发、泄漏所造成的人员伤害、火灾等;b 物理危害:造成人体辐射损伤、冻伤、烧伤、中毒等;c 机械危害:造成人体砸伤、压伤、倒塌压埋伤、割伤、刺伤、擦伤、扭伤、冲击伤、切断伤等;d 电器危害: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缺乏或损坏造成的火灾、人员触电、设备损害等;e 人体工程危害:不适宜的作业方式、作息时间、作业环境等引起的人体过度疲劳危害;f 生物危害:病毒、有害细菌、真菌等造成的发病感染。2) 三种时态a 过去:作业活动或设备等过去的安全控制状态及发生过的人体伤害事故;b 现在:作业活动或设备等现在的安全控制状况;c 将来:作业活动发生变化、系统或设备等在发生改进、报废后将会产生的危险因素。 3) 三种状态a 正常:作业活动或设备等按其工作任务连续长时间进行工作的状态;b异常:作业活动或设备等周期性或临时性进行工作的状态,如设备的开启、停止、检修等状态;c 紧急情况:发生火灾、水灾、交通事故等状态。4.2.2 识别的方法1) 收集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法规、标准,将其作为重要依据和线索。2) 收集本单位和其它同类单位过去已发生的事件和事故信息。3) 通过收集其它要求(如:客户的要求等)和专家咨询获得的信息。4) 通过现场观察、座谈和预先危害分析进行辨识:现场观察:对作业活动、设备运转进行现场观测,分析人员、过程、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座谈:召集安全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讨论分析作业活动、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对现场观察分析得出的危害进行补充和确认;预先危害分析:新设备或新过程采用前,预先对存在的危害类别、危害产生的条件、事故后果等概略地进行模拟分析和评价。4.3风险评价第5篇 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1/为加强公司内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3、职责
3.1工业安全部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
3.2工业安全部制订和修订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3.3工业安全部对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督查的职责。
3.4重大危险源的所在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管理。
4.管理要求
4.1车间或部门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同时确定一个安全承包人,负责所属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4.2具体管理措施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防火防爆禁烟禁火管理制度》等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执行。
4.3公司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维护好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滤毒罐等应急器材保持完好。
4.4公司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4.5每年对全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举行安全、消防应急演习活动。
4.6公司每季不得少于一次安全综合检查;车间或部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安全综合检查。
4.7当班操作人员必须定时对所有危险源进行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重大危险源有严重缺陷,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操作人员应及时向车间或部门负责人报告,车间或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妥善处理,同时报告工业安全部。
4.8重大危险源运行时,操作人员应认真执行有关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4.9班组员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
4.10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合格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工业安全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4.11维修及动火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审批手续。
4.12车间或部门主管对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率负责,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障设施正常运转使用。
4.13重大危险源区域内静电接地、搭车线、静电跨接线必须保持良好接地。
第6篇 烧结厂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源识别、评价及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提高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消除事故苗头,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烧结厂厂长负责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的领导工作,并对确定的主要危险源审核批准。
2、安全监督科负责排查、识别所辖范围内的危险源并实施和管理。
3、安全监督科科长负责组织危险源的识别、汇总、分析、评价和确定,各相关部门协助实施。
三、危险源辨识范围
1、烧结厂在生产和服务活动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
2、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
3、识别危险源应充分考虑常规、非常规两种活动状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个时态。
四、危险源辨识方法
1、危险源的识别采用现场排查法,由安全检查人员同其他相关人员在现场进行识别、观察。
2、风险评价采用lec评估办法,它综合考虑各个环节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人员暴露在这些环境的频率以及一旦发生事故所产生后果的严重性等三方面因素,采取“评分”的办法和对比的手段,根据总的危险分值简易评价作业环境的潜在危险性。
五、流程及原则
1、根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 号文及gb18218 规定,对烧结厂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辨识如下:
烧结厂不存在gb18218 所列重大危险源。
2、烧结厂组织有关人员对现状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列出一般危险源和主要危险源,确定监控时间和监控巡查时间。
3、烧结厂建立重主要危险源监控台帐。各部门每天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并进行安全检查,每天向安全监督科上交危险源巡查表。
4、烧结厂针对确定的主要危险源进行现场挂牌监控。
5、烧结厂成立以烧结厂厂长为组长的救援抢险队伍,现场配备所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六、回顾及改进
安全监督科及各部门根据本制度组织有关人员对所辖场所的危险源进行评分评级,确定危险源并实施控制。
定期安排学习制度、安全知识,并现场询问职工意见,改进完善本制度。
第7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大连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定义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三.分级
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按危险程度为区级重大危险源,按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和危害程度为四级重大危险源:r<50m(r为伤亡半径)。事故影响范围超过本公司能对区内其它单位造成危害。
四.适用范围(危险源种类)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装置中的各类压力容器和贮罐;各类压力管道;各种气瓶及产品库区。
五.内容
1.各类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装、使用、检验修理等必须遵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2.指定专人管理使用,充分发挥其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并能按开发区安监部门的要求,正确、熟练使用管理信息系统。
3.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同时每年4月底前,将《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表》报送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对公司的所有重大危险源必须按开发区安监局的要求如实进行网上申报。
4.当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或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对重大危险源的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同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新核定该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程度。
5.每两年对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将安全评估报告报送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评估要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或由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评估。安全评估报告要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对策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6.每两年对本公司的生产、储存装置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将安全评价报告报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安全评价报告电子版要通过互联网传至管理信息系统。安全评价要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
7.公司的行政管理部必须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8.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9.根据重大危险源生产工艺要求和技术性能,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维护和监控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严格执行。
10.每季度对全公司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11.在重大危险源的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12.重大危险源运行时,操作人员应认真执行有关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13.操作人员必须每4小时对所有危险源进行一次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重大危险源有严重缺陷,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操作人员应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应及时妥善处理,否则,操作人员或负责安全的技术人员有权越级上报。
14.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15.各类压力容器包含气瓶及其安全附件严格按国家标准定期校验检查。(压力容器由班uu负责,安全附件由葛uu;孙*负责,气瓶及其安全附件由唐ii负责。)同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工作。
16.按安监局要求定期为所有在用压力管道进行在线检验及全面检验。由杨jj负责。
17.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维护好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
18.制定详尽的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两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评价、总结、完善预案。
第8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苗头。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就是对项目部施工管段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的专业监察、调查,评估我单位执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情况,以确保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得以落实; 建立重大事故应急系统(即场外应急计划),以便对突发事故进行掌控。
2、范围:整个廊沧高速10合同段施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
3、程序:按规定对项目经理部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测、监控;安全部对项目经理部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施工现场领工员、负责人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我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施工现场涉及到的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机具、行为、场所或作业等。
第三条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作业队、人员和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四条 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项目部任何人均有权向进行制止和监管。
第五条 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等有关标准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的,进行登记,并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
第六条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四)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
(五)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六)重大危险源报表。
第七条 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第八条 安全评估工作可以由项目安全部门的安全评估人员进行,评估工作结束后,应当出具《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建议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四)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
(五)重大危险源等级;
(六)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七)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
(八)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第十一条 在与重大危险源相关的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
第十二条 在每年填写《重大危险源报表》,报送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十三条 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及时报送安全环保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及时报告核销。
第十四条 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
(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
(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四)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第十五条 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
第十六条 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第十七条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八条 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作业队和人员。
第十九条 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 对重大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
第二十一条 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按季度将检查情况报送安全环保部。
第二十二条 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
第二十三条 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危险辩识与评价;
(四)应急设备与设施;
(五)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六)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七)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八)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九)培训与演练。
第二十四条 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适时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二十五条 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并对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第二十六条 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安全环保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环保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施工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 安全环保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控。
(三十七)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
为秉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把安全警示工作落实到位,我单位全履行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
制度要求,现场技术人员在各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相施工班组和作业人员告知可能存在的因素,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并让对方签字认可,切实履行危险告知义务。同时,在危险作业地段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高作业人员的风险意识;对无法封闭施工的工地设置危险告示,以防止外人进入,发生不可知的危险;对工地上可能发生危险地段或部位要采取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设置警示标示,以防止因不知而导致的伤害。
通过危险告知制度,相当于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了两次安全技术交底,更进一步明确了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所存在的危险源并说明应采取的应急措施,不仅提高了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还能起到警告和告诫的作用,使作业人员有更高的危机意识,督促其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从事危险作业实施有效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起到积极作用。
第9篇 化工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我公司的液氯仓库,乙醇储罐区,乙基氯化物车间(使用液氯场所)等三处均已达到重大危险源界限,属重大危险源,经武汉绿世纪职业安全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的评估,液氯仓库、乙基氯化物车间(使用液氯场所)属一级重大危险源,乙醇储罐区属三级重大危险源。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确保公司员工及周围居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应挂牌公告,张贴于醒目易于观看的位置,让公司员工和进入公司生产区的外来人员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处所。
二、重大危险源公告牌应注明该危险源物质的理化性质,防护措施、,发生事故时的施救程序、施救方法,应急撒离时的通知方法。
三、重大危险源应明确承包责任人和日常管理责任人,承包责任人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安全活动,日常管理责任人负责该危险源的日常管理和巡回检查工作,每天巡回检查不少于二次。
四、安保部每周不少于一次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五、重大危险源液氯仓库和氯气平台应配置气体泄漏自动报警仪,安全管理部门每周定期检查其性能,确保其正常有效工作,无水乙醇罐区应设有防泄漏围堰。
六、重大危险源内的安全设施、监控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应急器材和消防器材未经安全部门许可,一律不准挪用。
七、重大危险源区域属安全要地,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八、重大危险源应定期监测,对液氯仓库和氯气平台每日进行二次氯气浓度监测,对无水乙醇罐区每日进行二次可燃气体监测。
九、重大危险源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十、安保部门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同时组织公司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期源知识的培训。
第10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引用标准gb18218—201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四条 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各职能部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积极配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 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第五条 必须根据国家标准定期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危险(安全)评价,即工程公司(项目部)所有构筑物、承建的施工现场、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库区(库)、贮罐区(贮罐)、危险化学品使用、储运等危险性作业的工业设施和作业以及其他具有危险性、可能发生或曾经发生过重大事故的生产场所予以危险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第六条 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安全评价由公司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降低危险性,保障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
第七条 公司对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现场,必须开工前进行一次风险分析评估;剧毒品作业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性与后果做出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评价,并将评价报告按管理权限上报有关部门。
第八条 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将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和国家有关标准对危险源划分等级,确定不同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控制措施。
第九条 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监控。按照“集团公司-铜城建设公司-各分公司”三级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监控管理。
第十条 建立危险源登记台帐制度,及时掌握重大危险源数量与等级变化以及运行控制、安全管理与维护、人员培训、安全责任落实等情况,有效控制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消除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
第十一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必须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与工具,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响应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并根据演练效果及时修改补充。
第十二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必须制定书面的、科学清楚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其适用有效。
第十三条 实行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生产工艺条件、设备、材料、生产过程等因素发生变化后必须重新进行风险分析与安全评价,重新进行危险源分级登记,修订相关技术资料、文件与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 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安全培训档案,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区域必须设置安全标识。
第11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1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1、安全监理工作会议制度
(1)首次安全监理工作会议
1)在工程开工前(可与第一次工地会议合并召开)由总监召集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召开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会议,分析并列出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分部、分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情况,并研究对危险源的控制要求和对策。
2)要求施工单位针对本工程建设特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罗列,除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制定应急预案。
(2)安全生产管理例会
1)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情况。
2)会上应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械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安全生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必要的新议程,对所发现和提出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
3)会议中提出的要求和决议应形成书面的会议纪要,并得到与会各方的确认。
2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3)安全生产现场会议
主要针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好的和差的典型情况,适时组织安全生产现场会,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典型常见的安全隐患进行点评,提出改进措施,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并由监理项目部将会议情况专项编制“安全监理现场会议纪要”。
2、安全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1)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对所确定的本工程重大危险源书面制定专项施工方
案并进行报审,重点审查施工单位内部有关职能部门是否汇签,总工是否审批和有无企业盖章。
(2)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批,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和专项
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会审,重点审查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总监的审批意见应有针对性,审批资料应收集备案。
(3)重大危险源工程内容结合工程施工实际情况而确定。
(4)凡是涉及到施工工艺变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应参照第2条
要求重新审批。
3、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监控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根据重大危险源工程监理控制程序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
施过程进行监控。
3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2)对重大危险源工程,事先识别策划的危险源,是否列入“重大危险源工程策划表”(参照安全监理工作作业指导书中“安全监理工作计划表”),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3)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提供相应交底记录。
(4)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后,应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实施前的落实情况并对检查验收情况和结论留有书面的记录。
(5)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安全监理应按制度的规定进行巡视、旁站和检查工作,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按照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一旦在搭设过程中发现有违规情况应立即阻止,开具安全监理工作通知单,纠正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检查情况应反映在安全监理日记中。
4、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员必须了解熟悉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以及新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和安全监理细则的内容和要求,向全体监理人员进行交底,必要时应向施工承包单位作安全监理工作交底,以使全体监理人员明确安全监理工作要求,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开展施工作业活动。
4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2)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方案的技术人员应参与首次交底工作(交底后内容要有记录),交底与被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后资料收集备案。
(3)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实施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验收,符合验收要求后,由施工单位技术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履行签字手续,安全监理应对有关资料收集备案。
(4)施工过程中如施工措施有所变更或属重新恢复使用时,应按上述第3条规定,重新要求施工单位组织验收工作。
5、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制定书面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获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共同确认。
(2)安全监理人员应按制度规定做好日常检查工作,重点督促对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了解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在监理日记中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应不少于每天一次检查的记录,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3)安全监理人员可视情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了解和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对在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开具“安
5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期限整改。“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须经项目总监或其授权人员签字才能发出。在施工承包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整改验收意见。
(5)在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出现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安全情况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负责本工程施工监督的受监安质监站,情况严重的应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6)如出现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将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领导、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6、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
(1)监理项目部针对重大危险源工程编制的安全监理细则,应明确建立有针对性的安全旁站工作计划和要求。
(2)在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项目部应安排监理人员开展旁站监理工作,对具体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面的监理检查应每天不少于一次,并按规定填写“安全监理工作旁站检查记录”表,旁站检查记录应经安全监理人员签字确认。
6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3)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旁站监理工作的重点内容是:施工单位现场安保体系的落实情况(包括施工安全员到岗和开展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情况),特殊工种施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操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准确使用情况,施工区域范围内安全防护和警戒标识设置情况等。
(4)根据不同的专业工程施工特点按以下监理工作要点,对施工作业实施过程开展安全巡视旁站监理:
1)基坑施工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1基坑施工方案必须按施组设计要求进行;
○2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
○3坑壁支护按要求实施基坑环境监测,基坑变形最大值和日变形量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值;
○4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系统;
○5坑边荷载、堆土、机械设备距坑边距离符合方案规定要求;
○6上下基坑必须设置有登高措施。
2)施工用电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1现场临时用电应按施组中用电平面图进行布置;
○2高压线防护架按方案搭设;
7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3支线架设高度应确保电缆线高度大于2.5米、架空线高大于度4米;
○4现场照明线架设高度大于2.4米;危险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
○5电箱应统一编号、放置高度下口应高于60cm;
○6动力开关电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7用电设备、机械设备是否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8变配电装置符合规范要求;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室设示警牌、灭火机、绝缘毯、绝缘手套等。
3)施工机具作业巡视监理旁站监控要点
◆打桩机施工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打桩机械准用证齐全、有效;
打桩机超高限位装置符合要求,作业区域5米以内无高压线;
起吊钢丝绳润滑良好,无断线超标现象;
桩机走车轨道铺设应符合出厂说明书规定。
下指挥1名。
7、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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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死亡事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监理项目部总监或总监代表应在2小时以内向监理公司办公室电话报告,同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及时收集整理安全事故资料。
(3)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安全事故快报表》,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向公司报告。
8、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由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日常资料登录和管理工作。项目总监应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安全监理工作资料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
(2)监理项目部对施工单位需提供的安全生产验收资料及相关要求应于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日常监理工作中应做到外业和内业资料同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停工补齐相关的安全工作资料。
(3)监理项目部在日常工作中应对相关资料按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对所使用的各类规范和标准应注意检查其有效性。如有作废应明确标识,并回收作废文本予以销毁。
(4)对已生成的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资料应确保签字和盖章正确,不得出现无权和越级签字的现象,同时做好文件收发记录。各类资料应编号,并建立文件资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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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5)施工承包单位按相关要求须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的相关资料应请施工承包单位履行必要的书面报验手续,相关资料应齐全并且责任人员签字盖章完备。
(6)涉及安全监理工作的各项审批材料,按规定要求所需的各项证明材料,关键性的资料应有现场原始的检验记录,必要时按规定留存相关的影像资料。
第12篇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保障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
3 职责
3.1办公室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和回收处理。
3.2仓库负责保管。
3.3实验室、生产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技术指导。
3.4各生产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保管、贮存和使用管理过程中的危害与环境因素识别,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杜绝或降低危险化学品在保管、贮存和使用管理过程中对员工健康的威胁及对环境的污染。
4 工作程序
4.1 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基本要求
4.1.1 危险品指《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6944 – 86)中规定的物品,对其实施分类管理。
4.1.2 对危险品要按其性质危险程度、储存数量、工艺条件特殊性及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等,按有关规定划定危险等级,分类登记造册,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管理。
4.1.3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控制和管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和运输的地点、区域和线路,以及危险品的使用范围。
4.1.4 对危险品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要严格考核,配备技术等级高、有实际经验、责任心强的人,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同时要登记造册、建立安全档案。
4.2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
4.2.1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当根据危险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2.2 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验,使用前后,必须检查,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4.2.3 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4.2.4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2.5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必须按照环保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废水、废气和废渣。
4.2.6 销毁处理有易燃、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物品,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4.3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4.3.1入库的危险化学品应符合产品标准,收货保管员应严格按gb190的规定验收内外标志、包装、容器等,并做到账、货、卡相符。
4.3.2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4.3.3库存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禁忌物料不能混存如:氧化剂物质不能与还原剂、有机物同存一库。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质,应严格按规定分类储存。
4.3.4 库存危险化学品应保持相应的垛距、墙距、柱距。垛与垛间距不小于0.8m,垛与墙、柱的间距不小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于小1.8m。
4.3.5 危险物品露天堆场,应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爆炸物质、一般易燃物质、遇水燃烧物质、剧毒物质和浓酸不得露天堆放。
4.3.6 库房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排风装置及必要的避雷设施。
4.3.7 库房内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一般不准架设临时线。
4.3.8 库区的安全、消防、卫生设施,应根据危险性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泄压、通风、温度调节、防潮、防雨等安全措施和器材。
4.3.9 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对可能发生的火花、静电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禁止带有铁轮的车辆进入库区。
4.3.10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管理和监督工作;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经过岗前和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4.3.11 仓库保管员和安全员应做到一日两检,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存在质量变质、包装破损、渗漏等问题应及时通知安全环保科和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解决。
4.3.12 库房必须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如来人登记,危险化学品验收、保管、领用,库房、库区的禁火、动火管理制度和记录。特别是爆炸物质、剧毒物质和放射物质,应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五双制”。
4.4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装卸
4.4.1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执行国家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发货人不得托运,运输部门不得承运。
4.4.2 运输装卸危险品,应遵守下列规定:
4.4.2.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4.4.2.2 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混装。
4.4.2.3 不得客货混载,禁止无关人员搭车。
4.4.2.4 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5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
4.5.1各部门处置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包括危险化学品、贮存容器等,应上报安全环保科备案。
4.5.2安全环保科根据危险废弃物的特性,进行鉴别、分析,确定安全的处置措施。
4.5.3处置危险废弃物时,车间、安全环保科以及接收处置废弃的车间必须做好危险废弃物处置登记表。
4.5.4本公司不能处理或暂时不处理的危险废弃物,应暂存在指定的场所,暂存场所应有防雨淋、防泄漏、防火措施,由安全环保科负责监督指导。
4.5.5堆存的危险废弃物应有醒目的“危险废物”标示,并注明危险废物的特性,危害性。
4.6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
4.6.1各使用易燃易爆和化学品的部门,对其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应结合月度安全检查时一并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4.6.2办公室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及废弃物处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的记录。
第13篇 某烧结厂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源识别、评价及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提高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消除事故苗头,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烧结厂厂长负责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的领导工作,并对确定的主要危险源审核批准。
2、安全监督科负责排查、识别所辖范围内的危险源并实施和管理。
3、安全监督科科长负责组织危险源的识别、汇总、分析、评价和确定,各相关部门协助实施。
三、危险源辨识范围
1、烧结厂在生产和服务活动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
2、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
3、识别危险源应充分考虑常规、非常规两种活动状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个时态。
四、危险源辨识方法
1、危险源的识别采用现场排查法,由安全检查人员同其他相关人员在现场进行识别、观察。
2、风险评价采用lec评估办法,它综合考虑各个环节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人员暴露在这些环境的频率以及一旦发生事故所产生后果的严重性等三方面因素,采取“评分”的办法和对比的手段,根据总的危险分值简易评价作业环境的潜在危险性。
五、流程及原则
1、根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 号文及gb18218 规定,对烧结厂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辨识如下:
烧结厂不存在gb18218 所列重大危险源。
2、烧结厂组织有关人员对现状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列出一般危险源和主要危险源,确定监控时间和监控巡查时间。
3、烧结厂建立重主要危险源监控台帐。各部门每天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并进行安全检查,每天向安全监督科上交危险源巡查表。
4、烧结厂针对确定的主要危险源进行现场挂牌监控。
5、烧结厂成立以烧结厂厂长为组长的救援抢险队伍,现场配备所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六、回顾及改进
安全监督科及各部门根据本制度组织有关人员对所辖场所的危险源进行评分评级,确定危险源并实施控制。
定期安排学习制度、安全知识,并现场询问职工意见,改进完善本制度。
第14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条 项目施工生产现场危险、危害辨识评价小组确认现场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将识别时间、源点属性、源点位置、风险等级、所处时态、消减措施与相应要求报送质量安全环保部。
第二条、对重大危险源由公司施工项目部编制重大危险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演练方案,并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审核,适时实施演练以验证救援预案的可行性。由公司工程采办部配备基本的应急救援器材、物资。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审议项目单位所报的重大危险源有关情况与动态,确定消减措施的有效性,指导项目现场落实方案措施。项目现场安全员和安全监督要按方案和措施要求及时对重大危险源动态进行检测、监控,保持检测、监控记录。遇险情扩大迹象,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同时采取恰当的避险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第四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收集、分析和保存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方式方法,并保留必要的监测结果。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所在项目部,对重大危险源危急动态随时保持与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门的联络,有效进行应急处置。
第15篇 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内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3、职责
3.1工业安全部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
3.2工业安全部制订和修订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3.3工业安全部对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督查的职责。
3.4重大危险源的所在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管理。
4.管理要求
4.1车间或部门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同时确定一个安全承包人,负责所属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4.2具体管理措施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防火防爆禁烟禁火管理制度》等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执行。
4.3公司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维护好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滤毒罐等应急器材保持完好。
4.4公司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4.5每年对全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举行安全、消防应急演习活动。
4.6公司每季不得少于一次安全综合检查;车间或部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安全综合检查。
4.7当班操作人员必须定时对所有危险源进行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重大危险源有严重缺陷,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操作人员应及时向车间或部门负责人报告,车间或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妥善处理,同时报告工业安全部。
4.8重大危险源运行时,操作人员应认真执行有关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4.9班组员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
4.10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合格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工业安全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4.11维修及动火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审批手续。
4.12车间或部门主管对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率负责,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障设施正常运转使用。
4.13重大危险源区域内静电接地、搭车线、静电跨接线必须保持良好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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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 工段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了防止发生重大事故,确保高炉煤气柜安全稳定运行,搞好现场煤气设备设施监视、监控,特制订本制度。
二、 应用范围:
河北省澳森钢铁有限公司煤气柜柜区主要设备设施。
三、 监控管理:
1、 主控操作人员随时对监视、监控画面进行观察,发现画面异常随时上报处理。
2、 每月10日由白班人员对各摄像头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画面清晰。
3、 遇风雨天气加强对监控系统的检查,防止设备出现异常,导致信号中断。
4、 上传页面由上级部门共同监管,有问题及时进行联系沟通,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级监控中心
澳森钢铁有限公司(技术管理)
煤气柜电话(工段长)
5、 定期对摄像头进行擦拭(每周三一次),对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等现象要认真做好记录。
6、 发现监控画面不能上传等问题及时向市局监控中心汇报。
第17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重大危险原有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帮运、使用、或者贮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6量的场所和实施。以及其它存在的危险数量或超过临界的场所和实施。《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实施、场所、危险品等。根据我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确定我矿存在瓦斯一个重大危险源,因此应将瓦斯作为该矿的重大为先进行监控管理。
3、本规定适用于矿井各单位和部门。
4、矿井重大危险源与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
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2)制定矿井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3)建立健全矿井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案工作;
4)部署、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组织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
5)组织或参加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对直接监督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5、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矿井的规章制度;
2)根据矿井规定,利用矿井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督促所属车间、科室做好预测、
预警、预案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的档案登记、监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并限期整改;
3)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重大危险源管理必须责任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本单位的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第三章登记、评估和备案
6、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并设专人定情进行重大危险源资料的完善与更新。
7、按照国家、矿井的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按规定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应由有姿质的机构进行,《评估报告》按地方政府进行备案,并报矿井主管主部。
8、每年有矿井组织开展定期重大危险源的检查,进行不定期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矿井将以《安全检查通报》形式及时通报,要求限期整改。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重点为: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重大危险设备维修保养和检查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安全对策措施等内容。
9、重大危险远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及时上报国投集团矿井。
10、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重大危险源,应及时按当地行政主管理部门的规定,到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上报固投集团矿井。对于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高注销。
第四章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
11、对涉及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机械和电气、紧急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的培训。
12、健全和完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救援机构及其职责;
2)危险辨识与评价;
3)报警系统;
4)硬件设备与设备;
5)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6)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7)保护措施程序;
8)培训与演练。
13、矿井要定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第五章 监督管理
14、重大危险源要采取专业管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法,负责到人,做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15、矿井规定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场所都要列入本单位重点部位,并落实保卫责任,严防外力破坏。
16、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做到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消防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齐全,与其它建筑物的防火距离符合规程规定。易燃、易爆场所要做到防雷、防静电设施齐全有效。
17、其它有可能产生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等,由各生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并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安全。
第六章 附则
18、本规定由矿井重大危险源领导组负责解释。
第18篇 煤炭运销集团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区域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 ,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我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四条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定期开展检测、评估、监控。
第五条 对于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在投产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工作。
第六条 指定专人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登记工作。
第七条 按相关国家标准、规定在重大危险源处设置自动检测、报警、通讯等装置,保障其稳定运行,并定期进行校验和维护。
第八条 按国家法律、标准规定或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需要,定期对安全设施、重要设备等进行维护、校验、检查、报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 对重大危险源实行机、电、仪、操和职能专业管理部门分级监控制度,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记录本上签字,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对于暂时无法整改的问题,登记到隐患台帐,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装置的安全运行。
第十条 重大危险源处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第十一条 向从业人员告知重大危险源处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十二条 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保证每年至少开展二次应急救援的演练。
第十三条 根据危险源的化学特性,配备必要的应急防护用品、应急救援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备用。
第十四条 剧毒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其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应经专家审查通过。
第十五条 对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矿安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