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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管理制度(20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77

气瓶管理制度

第1篇 气瓶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加强气瓶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促进公司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气瓶的使用、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规定。

二、我公司符合规程所规定压力范围的气瓶有:氧气瓶、液氨瓶、液氯瓶、氢气瓶、乙炔气瓶(应符合《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三、气瓶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验。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腐蚀性介质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有严重损伤等,应提前进行检验。

四、使用前,应进行认真检查:

1、所选用的气瓶漆色、字样与所充装的气体应符合规定。

2、瓶阀材料必须根据气瓶所装气体的性质选用。

3、气瓶的安全附件要齐全、完好。瓶阀应有保护装置如气瓶配戴瓶帽等。气瓶上应配戴两个防震圈。

4、气瓶的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应符合检验期限。

5、瓶体经外观检查无缺陷,能够保证安全使用。

五、使用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1、禁止对气瓶敲击、碰撞、火烤。阀门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

2、开启气瓶阀门时应小心缓慢的进行,操作者应在侧面以免气流伤人。

3、氧气瓶、氯气及其减压器等,禁止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严禁穿有油污的工作服和手套。

4、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5、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

6、夏季要防止日光爆晒。

7、各类气瓶的减压器不准互相代用,并确保不漏气。

六、运输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

2、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夏季要有遮阳设施,防止爆晒。

3、车上禁止烟火,并应备有灭火器材和防毒用具。

4、易燃品、油脂或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

5、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七、储存气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气瓶卧放应防止滚动,头部朝

向一方。

2、盛装有毒气体的气瓶,或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体,必须分室储存,并在附近设有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3、生产使用的气瓶应分别贮放在室外的专用小房内。

八、气瓶发生爆炸,瓶阀飞出,或因气瓶事故引起着火、中毒事故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

第2篇 高压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类高压气瓶、易燃易爆气瓶的管理,防止储存、使用中发生以外事故,对原《高压气瓶安全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后,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储存管理

1、各类有爆炸危险的气体瓶,液体、液化气、氧气、乙炔气、氢气、氮气等气体瓶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库房,氢气不能和氧气存放在一起,氧气不能和乙炔气、液化气存放在一起。

2、库房电器设施、照明、开关必须采用防爆型,电器线路应穿管固定,库内不许搭接临时照明,库内照明灯不得大于60w。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取暖器及明火。

3、气瓶与气瓶库房应远离高温、明火、熔化金属飞溅物和可燃易燃物10米以外。

4、各类冲装好的气体瓶,运到公司时要尽快搬入库内储存。入库前库管员要仔细辨认气瓶外观有无裂纹、变形、校验的钢印日期是否在使用周期内,发现瓶体变形、有裂纹的气瓶、无校验钢印日期和已超出使用日期的气瓶,拒绝收货,并将整批气瓶退回厂家更换,不准强行入库。

5、库房气瓶、瓶帽、阀、防震圈应完好齐全,采购部要建立气瓶的分类台帐,包括(防震圈、瓶帽)等附件。领用部门或个人拒绝领用无防震圈、无瓶帽或阀损坏的氧气瓶、乙炔瓶及其它应有防震圈的气瓶。

6、采购部送到现场的各类气瓶,必须保证在使用周期内,并有检验的钢印日期。不准将过期或附件不齐全的气瓶、有裂纹的气瓶、变形的气瓶送到生产现场。执法人员或使用部门发现有异常的气瓶流入现场,重罚发放部门。

7、用于作业现场的氮气瓶,同一地点放置数量不应超过20瓶,如超过20瓶的必须设二级瓶库。氧气瓶、乙炔气瓶和其他气瓶,在同一维修点一次各存放1瓶,临时存放点和固定存放点一次各存放2瓶。用于生产的氧气瓶,在固定点一次可存放4瓶。理化计量室、光谱室用气一次存放1瓶。采购部送往熔铸车间的氮气瓶一次只能送20瓶,超过20瓶未设二级库房,按违章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由送料部门负全部责任。

8、瓶帽、防震圈配戴在气瓶的位置(气瓶立放)瓶颈以下250毫米处为上圈位置,瓶底面向上250毫米处为下圈位置(见气瓶防震圈位置示意图)。出库气瓶必须达到以上标准才能发出,否则按违章作业处罚库管人员。

9、送到作业现场的气瓶,签收人员必须认真确认瓶帽、防震圈是否安装在规定的位置,如不检查,视为瓶帽、防震圈安装合格。在使用中,被执法人员查到瓶帽、防震圈没有按规定标准安装,考核送料部门和签收人员及使用人员。

二、使用管理

1、使用部门发现气瓶无附件(瓶帽、防震圈)或过期气瓶、变形气瓶,应立即退回采购部更换,同时将信息通知保卫科和安技部。保卫科和安技部接到信息后,要立即督促采购部与厂家联系更换。

2、现场用于生产和维修时的气瓶,必须放置在专用工装或工装车上(氧气、乙炔气分开),不允许独立或倒放在地上使用,固定使用的气瓶必须设置围栏,防止倒地。生产现场焊接时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应严格按规定摆放(3-5米)。

3、使用部门严格遵守高压气瓶使用规程,在使用中严禁敲击、碰撞,瓶阀冻结时严禁靠近火源。氢气、氧气及其它可燃、易燃气体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20米,不准与乙炔瓶并放。

4、使用气瓶时,不得将气瓶内气体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压缩气体留有0-0.29mpa(2-3kg/cm2)的剩余压力。

5、各种气瓶本体、气嘴附近,严禁粘污各种油脂。更不准将气瓶放置在盛有油的油盆或油池内,如果粘有油污不得私自处理,应报告本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组织有经验的工人或技术员,对粘有油污的气瓶进行处理后才能使用,自己部门不能处理的,应交回采购部处理。

6、车间、部门使用的各类气瓶不准存放在有火源的地方或直接靠近有火和热源,不准在露天爆晒,移动气瓶不准在地面滚动。搬运、上下气瓶要轻拿轻放,严格禁止直接从车上往地上推。

7、领用部门人员发现气瓶瓶帽、防震圈安装位置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拒绝领用。如作业人员执意要领,又未将防震圈安装在规定的位置,按违章作业处罚。

8、使用时,应先检查瓶阀,接管螺纹和减压器,如有漏气、滑扣、表针不动作、不灵敏等现象不能使用。检查是否漏气时,应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

9、确因场地限制或工作需要,气瓶与电焊在同一工作岗位的金属板上交叉使用时,应在瓶底垫上绝缘物(厚度30-50mm),固定后方可使用,禁止裸瓶放在焊接的金属板上使用。

10、使用乙炔瓶时,瓶身立放时必须固定,切勿倒置,卧放。必须配用合格的乙炔专用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瓶温不得超过30℃-40℃。

11、瓶阀或减压器如有冻结现象,只能用热水或水蒸气解冻,严禁用火焰烘烤或用金属器具敲打瓶阀,更不能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

12、安装减压器前,要略打开气瓶阀门,吹出污物、防止灰尘和水份带入减压器,气瓶嘴开启时不能朝着人体方向。减压器出口与气体橡皮管接头处,必须用退火铁丝拧紧或用扎头扎紧。

13、检查减压器调节螺丝钉是否松开,只能在松开状态,方可开气瓶阀门,打开瓶阀动作要缓慢,防止气体损坏减压器及压力表,减压器不得粘有油污。

14、气瓶运输,禁止使用起重设备(电磁吸盘)及其它吊具吊运或叉车直接叉运气瓶,储存过程中必须戴有瓶帽和防震圈。

15、气瓶使用后应将上次领用的空瓶,按规定及时全数交送到采购部库房,由采购部库管员进行查验、清点。未及时全部归还空瓶者,库管员拒绝发放气瓶。采购部要及时收回生产现场使用完毕的空瓶。

16、气瓶归还时不得有损坏,气瓶瓶帽、防震圈、不得有丢失和破损。各部门使用后的气瓶归还时,如造成瓶帽、防震圈遗失、损坏,按原价赔偿(瓶帽20元/个、防震圈10元/个)。

17、气瓶送往生产现场时,必须使用专用工装或专用转运小车,要在转运小车上采取防震措施后,再运到生产现场,放在指定位置摆放整齐。专用工装每次转运数量为10瓶,专用转运小车每次转运数量为2瓶,并将气瓶固定后再转运。

18、其它岗位使用气瓶需转运气瓶时,应有固定的工装,并按每次的规定数量转运(每次按需用量运送),不准超量送到作业现场存放。

19、各使用单位在领用、运输和存放气瓶过程中,运输工具必须具备良好的防震装置,搬运气瓶时严禁敲击、碰撞、抛掷、滚滑,同时注意不要将瓶阀对准人身体,气瓶帽要拧紧。

20、不同性质的气瓶不能混装,装运气瓶的车上不准装有其它物品,特别对石油类物品和易燃物品,要严格分开装运。

三、考核

1、违反本管理制度规定,每人每次罚款50-100元,多人共同操作,以此类推。不听劝阻或态度恶劣者加重处罚。

2、违反本管理制度,造成后果者,按公司规定另行处理。

3、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公司其它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处罚。

四、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二oo一年六月十六日下发的《高压气瓶安全管理制度》同时作废。

五、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属安全环保部、保卫科。

重庆庆铃铸造有限公司

第3篇 气瓶充装站安全管理制度

1、气瓶充装站应取得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充装许可证书;

2、充装作业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作业证书方可从事充装工作;

3、充装站应设置站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气瓶收发员、气瓶检查员、气瓶充装操作员、气瓶维护、气瓶装卸、押运等人员;

4、主要从事气瓶充装、气瓶收发、气瓶运输、气瓶储存、气瓶档案、气瓶使用等管理,并对气瓶使用者安全使用气瓶进行培训和指导,提供安全服务;

5、建立充装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紧急处理措施,不得使用充装安全技术档案不在本充装站的气瓶;

6、气瓶充装站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其它人员无权干涉其充装工作;

7、人员、气瓶、车辆进出充装站,必须履行登记制度,保障人员、车辆不得携带火种、易燃物品进站,防止非本站人员、车辆未经许可进度充装站;

8、充装场地、贮槽区域严禁烟火、油脂及堆放易燃物品,在设备维修过程中,确需明火作业的,应报消防、安全部门采取监护措施后方可进行;

9、负责本站范围内的设备保养、安全设施、充装场地的管理;

10、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条例、规定、规程。

第4篇 气瓶搬运、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1、搬运气瓶以前,操作人员必须了解瓶内气体的名称、性质和安全搬运注事事项,并备齐相应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如介质为有害、有毒、腐蚀、放射性和自燃气体时,应在组织管理、技术措施、个人防护、卫生保健等方面制定相应措施。

2、圆心凹底气瓶在车间、仓库、工地、装卸场地内搬运时,可用徒手滚动,即用一手托住瓶帽,使瓶身倾斜,另一手推动瓶身沿地面旋转、用瓶底边走边滚,不准拖曳,随地平滚,顺坡竖滑或用脚蹬踢。

3、气瓶最好是使用稳妥、省力的专用小车(单瓶或双瓶位置,衬有软垫的手推车),并用铁链固定。严禁用肩扛、背驮、怀抱、臂挟、托举或二人抬运的方式搬运,以避免损伤身体和摔坏气瓶酿成事故。

4、气瓶应戴瓶帽,最好是戴固定式瓶帽,以避免在搬运过程中瓶阀因受力而损坏,甚至瓶阀飞出等事故的发生,

5、气瓶运到目的地后,放置气瓶的地面必须平整。放置时将气瓶竖直放稳,方可松手脱身,以防气瓶摔倒酿成事故:

6、当需要用人工将气瓶向高处举放或需把气瓶从高处放落地面时,必须两人同时操作,并要求提升与降落的动作协调一致,姿势正确,严禁在举放时抛、扔,在放落时滑摔。

7、装卸气瓶应轻装轻卸,严禁用抛、滑、摔、滚、碰等方式装卸气瓶,以避免因野蛮装卸而发生爆炸事故;

8、气瓶搬运中如需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设备。用机械起重设备吊运散装气瓶时,必须将气瓶装入集装箱、坚固的吊笼或吊筐内,并妥善加以固定。严禁使用链绳、钢丝绳捆绑或钩吊瓶帽等方式调运气瓶,以避免调运过程中气瓶脱落而造成事故。

9、严禁使用翻斗车、铲车或叉车搬运气瓶。

第5篇 气瓶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气瓶要严格按规定送检,严禁使用超期气瓶。

二、易燃气体瓶与助燃气瓶不能混合放置。易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气瓶必须安放在规范的安全柜内,各种压力气瓶竖直放置时,应采取用架子和套环固定,并做好区域或标牌标识。

三、各种压力气瓶应避免曝晒和靠近热源,可燃易燃压力气瓶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严禁敲打和撞击气瓶;开气时应先开钢瓶阀门后慢慢开启减压器阀门,关气时应先关闭钢瓶阀后关闭减压阀门;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用气使用。

四、压力气瓶使用时要防止气体外泄,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余压;使用完毕及时关闭总阀门。

五、经常检查易燃易爆气体管道、接头、开关及器具是否有泄漏,随时排除安全隐患,禁止使用明火器具。

六、开启钢瓶阀门时注意安全,应先检查减压阀门是否松开(关闭减压阀)操作者必须站在气体出口的侧面,减压器的出口不准直对操作者。

七、搬运、装卸气瓶时,不得使用抛装,流放或流动的装卸,搬运方法。

八、做到满瓶进,空瓶出,严禁在室内存放气瓶。

九、保持气瓶间清洁规范放置。

十、焊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者后方可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十一、气瓶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气瓶的瓶阀应佩戴钢帽,每个气瓶配套两个防震圈。

十二、气瓶的漆色也应保持完好,如有脱漆应及时补漆,漆色不得任意涂改或增添其它图案。一样标识,钢印处应期刷清楚,以防锈蚀。

十三、常用钢瓶外部颜色及标志。

氧气瓶(天蓝色黑字)、氢气瓶(深绿色红字)

氮气瓶(黑色黄色)、压缩空气瓶(黑色白字)

乙炔瓶(白色红字)、二氧化碳气(铝白黑字)

氩气瓶(灰色绿字)、氦气瓶(棕色)

第6篇 气瓶使用、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焦化厂气瓶使用及储存,确保气瓶使用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气瓶使用、运输装卸和储存气瓶管理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气瓶使用、运输和储存安全管理工作。

3管理内容与方法

3.1 使用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3.1.1 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后,方可使用。

3.1.2 禁止敲击,不得猛烈碰撞、滚抛。

3.1.3 瓶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应用洁净的温水解冻。

3.1.4气瓶不得靠近热源,氧气瓶、可燃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

3.1.5 使用气瓶时,乙炔瓶与氧气瓶的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并通风良好。

3.1.6 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

3.1.7 夏季要防日光曝晒。

3.1.8 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规定的剩余压力。

3.1.9 气瓶咀、瓶身要严加爱护,严禁沾染油脂。沾有油脂的工具严禁接触气瓶。

3.1.10 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3.1.11 气瓶应严格专瓶专用,保护好漆色,并严禁擅自更改。

3.1.12 为避免磨擦生热,发生爆炸,禁止快速开关气阀。

3.1.13 在使用气瓶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三勤(勤检查、勤观察、勤控制)。

3.1.14 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3.1.15 气瓶不用时(含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戴好瓶帽、防震圈;乙炔瓶和氧气瓶放置的间距不得少于5米,且不能同放一室。

3.1.16 气瓶立放时应有防倒措施;乙炔瓶不得倒放。

3.1.17 气瓶定期进行检查,对气瓶质量有怀疑时应及时送去进行技术检验。

3.2储存气瓶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 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3.2.2 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2.3 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灭火器材。

3.2.4 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防震圈。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得超过五层(乙炔瓶严禁横放)。

第7篇 氧气和氧气瓶安全便用的管理制度

医院氧气供抢救患者之用。氧气瓶集中存放在氧气间或分布在门诊部、病区和手术室使用。氧气是助燃危险品,氧气间是要害部门,为了切实加强医院氧气安全使用管理,特制订此制制度。

1.氧气存放的地方,严禁烟火,禁止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内或混放。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备有灭火器材。

2.氧气瓶的管理、搬运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上岗合格证。运输氧气的车辆须持有危险品运输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氧气瓶搬运谨防撞击,使用人员须注重安全,不准吸烟。氧气瓶阀门和管道开关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

3.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夫规定,定期对氧气进行试压检验和报废更新,标志明显,台账齐全,并做好每年的年检工作。

4.氧气瓶、氧气管道设施必须有专人维修和管理,如有破损、失灵和漏气等情况应及日检修。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并做好巡查记录。如有不安全因素,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正常的医疗供氧。

5.氧气管道和集中供氧及设备维修、运输以及吸氧部位的检查、维修等由设备维修管理科负责。各病区领用的氧气瓶应各负其责,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阀门,严禁吸烟和明火,确保使用安全。

6.非医疗部门使用氧气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设备维修管理科核查,确需使用报送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使用,并严格执行医院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

第8篇 各类气瓶管理制度

1、 目的:建立一个管理、使用、充装、检查、运输、储存、附件、监督检查管理程序

2、 范围:气瓶使用、储存部门

3、责任者:工程部、安全部、仓储科、保卫科、使用部门

4、 程序:

4.1气瓶必须指定专人管理,每次下班前应详细检查气瓶附件是否齐全可靠,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定。

4.2气瓶使用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4.2.1 禁止敲击,碰撞。

4.2.2 瓶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

4.2.3 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的气体的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

4.2.4 夏季要防止日光爆晒。

4.2.5 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瓶内低于50kpa时,不得继续使用,并在瓶身上标上用完记号。

4.2.6 开闭气阀时,操作人员应站在气瓶侧面,用专用工具慢慢开启或关闭

4.2.7 开闭氨气、苯有毒、有腐蚀性气体瓶时,应按安全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4.3气瓶充装与定期检查。

4.3.1 凡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事先进行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4.3.1.1. 漆色、字样不易识别气瓶种类的;

4.3.1.2. 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4.3.1.3. 未判明装过何种气体或瓶内没有余压的;

4.3.1.4. 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4.3.1.5. 超过检验期限的;

4.3.1.6. 瓶体经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

4.3.1.7. 氧气瓶的瓶体或瓶阀沾有油污的。

4.3.2. 气瓶在充装压缩气体时,充装终了时的压力不得超过气瓶的设计压力。

4.3.3. 液化气体的充装系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氨的充装系数为0.53公斤/升,二氧化碳为0.60公斤/升。

4.3.4. 液化气体严禁充装过量,充装过量的气瓶不准出厂。

4.3.5. 各种气瓶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查,盛装氢气、氧气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氨气瓶每两年检验一次。

4.4运输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4.4.1 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

4.4.2 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汽车装运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的高度。

4.4.3 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保晒。

4.4.4 车上禁止烟火。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

4.4.5 易燃品,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剂气瓶同车运输。

4.4.6 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4.5储存气瓶应符合下列规定:

4.5.1旋紧螺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气瓶卧放也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高压气瓶堆放不应超过二层。

4.5.2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必须分室储存,并在附近设有灭火器材。

4.6对气瓶附件的要求:

4.6.1瓶阀应有防护装置,如气瓶戴瓶帽,瓶帽上必须留有泄气孔。

4.6.2气瓶上应佩戴两个防震圈。

4.7气瓶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4.7.1 本公司使用的各类气瓶,设备部门负责全面管理。

4.7.2 使用气瓶的单位应责成专人管理,使用、运输、储存、充装和技术检验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安全规定。

4.7.3 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由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

4.7.4 气瓶发生爆炸,瓶阀飞出,或因气瓶事故引起着火、中毒事故时,必须按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及时报安全部、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

第9篇 气瓶的建档标识管理制度

气瓶充装单位应配备计算机对自有气瓶和托管气瓶进行建档登记,气瓶建档登记包括建立电子档案和建立文本档案两部分。

一、气瓶电子档案

气瓶的电子档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气瓶的登记信息,包括:气瓶在充装单位的编号、气瓶名称或型号(应填写lpg50、lpg15、lpg10、lpg5、lpg2、lpg0.5等)、气瓶充装介质名称或化学分子式。

2、气瓶的制造信息,包括:气瓶制造单位名称或代号、气瓶制造编号、气瓶制造年月。

3、气瓶的检验信息,包括:气瓶上次检验日期、气瓶上次检验的检验单位名称、气瓶下次检验日期、气瓶历史检验记录。

4、气瓶的基本技术参数信息,包括: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单位:mpa)、水压试验压力(单位:mpa)、重量(单位:kg)、容积(单位:l)、瓶体设计壁厚(单位:mm)。

二、气瓶文本档案

气瓶的文本档案除包括气瓶电子档案的全部内容外,还须有气瓶的检验合格证、自有气瓶的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托管气瓶的托管见证资料等。

第10篇 氧气瓶乙炔瓶安全管理制度

一、氧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运输

(1)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2)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损坏和爆炸。

(3)不准装运其它可燃气体。

(4)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

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1)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要涂标记。

3、氧气瓶使用规定

(1)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瓶中氧气不准用净,应留0.1mpa。

(3)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4)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

二、乙炔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1、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4、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3/时瓶。

5、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7、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8、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得高于70%。

10、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下表规定的余压。

11、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碰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12、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向放置时,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14、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厂房相邻建造,相邻的墙应是无门窗洞的防火墙,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16、乙炔瓶贮存时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品同向贮存,贮存间与明火和散放火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7、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瓶库或贮存间有专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要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第11篇 化验室用气瓶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化验室使用气瓶的分析仪器设备和关联设施的日常安全使用,保护操作人员人身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氢气、氮气钢瓶及关联设施日常安全管理。

3.职责范围

3.1 化验室负责气瓶室关联设施的日常安全管理。

3.2 安全科指定专人做好气瓶的日常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4.管理程序

4.1气瓶储运安全管理

4.1.1 由专人做好接收确认工作,对气瓶存在如下安全隐患的不能搬入化验室:

1)气瓶漆色、充装气品名字样不清的。

2)气瓶安全附件不全的(如:没有气瓶瓶帽、防震圈)。

3)气瓶瓶体和瓶阀沾有油污的。

4)气瓶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5)未实施定期技术检查的。(充装氢气、氧气的每三年检验一次)。

4.1.2气瓶日常安全管理

1)气瓶为重点安全管理设备,非关联员工不得随意操弄气瓶。

2)热源、明火必须远离气瓶10米以上。

3)夏季做好避免太阳直晒的防护工作。

4.2日常操作使用安全管理

4.2.1 使用气瓶的关联员工,必须接受相关安全操作知识的教育,未经教育者不能上岗操作使用。

4.2.2日常使用前,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确认:

1)确认减压阀是否有松动现象。

2)确认无异常后,慢慢打开钢瓶气阀。

3)打开后,确认气瓶内残气压力,当减压阀显示表压低于或接近如下数据时,不能再使用。常规钢瓶表压为2kg/cm2。

注意:开启操作者应站在气体出口的侧面,避开减压器的防爆出口。

4)以上确认无异常后,开启管路总阀。

4.2.3 使用完毕,进行以下步骤的操作确认:

1)确认减压阀表压显示,对残留气量不足上述标准的,及时联系换装。

2)按顺序关闭钢瓶气阀、管路总阀。

4.3 气瓶点检、采购管理

4.3.1 由安全科指定专人对气瓶及相关设施实施如下日常、定期点检工作,并做好记录。

1)每次购入存放前,由专人进行确认。

2)对布置在室内的气体管线是否有泄露,每半年检查一次。

3)每周对储存在室内的钢瓶是否有泄漏、暴晒、开启状态进行确认。

4)对员工是否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状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并督促改正。

4.3.2 由供应科指定专人负责气瓶日常采购工作,并做好采购记录。

5.关联表单:

《气瓶日常点检表》

第12篇 氧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一、 运输

1、根据气体的性质制定相应的运输、使用、搬运管理制度,使用、管理氧气瓶的人员须经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2、旋紧气帽轻装轻卸,严禁磕碰。

3、夏季运输要采取防爆防晒措施。

4、运输车上严禁烟火。

二、储存

1、储存气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的要求。

2、旋紧瓶帽,入库前要验收。

3、在夏季随时注意室温,必要时设法降温。

4、气瓶内温度最低不得低于5℃,注意加温时不得采取明火取暖。

三、使用

1、禁止敲击碰撞。

2、气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烤。

3、夏季防止暴晒。

4、气瓶不得靠近热源,距离明火不得小于10米。

5、使用时,与乙炔气瓶的间隔应在3米以外。

6、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保留0.05mpa以上的剩余压力。

7、在接触气瓶时应仔细检查所用工具、手套及双手有无油脂,必须保证在无脂情况下操作。

第13篇 气瓶车安全管理制度

1.气瓶车驾驶员职责

1)、驾驶员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与行车纪律。

2)、坚持车辆“三检查制度”,保证安全设备齐全有效,并做好行车记录。

3)、因司机违章受到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致使执照吊扣、车辆停运或车辆损坏者,公司将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4)、爱护车辆及装备,及时检查、保养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5)、车用灭火器由司机负责管理,安全员负责月检。

6)、随身携带驾驶证,不准驾驶与准驾车种不符的车辆,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乘载的车辆,不准搭乘无关人员,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员驾驶。

7).驾驶车辆时要精力集中,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

8).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闯单、禁行线。

9).行经人行横道、汽车站、繁华街道时,要减速慢行或停车避让。

10).安全礼让礼宾车队,严禁穿插礼宾车队。

11).停放车辆要遵守规定,严禁乱停、乱放;停车时要关闭电路,拉紧驻车制动,锁好车门,确保安全。

12).出车时,如随车托运物品或文件,驾驶员必须对托运物品进行

检查,如属违禁品,驾驶员有权拒绝,收车后应及时向委托人答复。

13).对车辆必备证件司机须在到期一个月前报车辆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检审手续。

14).驾驶员必须配备移动电话,不论节假日、休息日,都要二十四小时开机,做到呼之必应、随叫随到。

15).服从上级的临时调度。

2、车辆的维修保养与检查制度

1). 自行清洗车辆,确保车辆内外整洁,车内不得零乱堆置杂物等。

2). 检查润滑油、燃油储量,不足时添注。

3). 检查电瓶液位高度和冷却水存量,不足时添注。

4). 检查有无漏油、漏电、漏水、漏气现象。

5). 随时检查轮胎表面有无伤痕,气压是否符合要求。

6). 检查仪表、灯光、雨刷器、喇叭工作是否正常。

7).检查发动机底盘有无异响。

8).检查制动、转向机件有无松动。

9).发现车辆操作异常应立即检查维修,以免扩大损坏范围。

10).随时防范车辆及备件失窃或损坏。

11).随时注意里程数,按规定里程数更换机油、齿轮油。

12)所有车辆随车均附有车辆保养手册,应熟记详记,保持最佳车况。

13).对于按车辆尾号年检的车辆应及时安排年检。

14).检查核对养路费、保险费等相关手续是否到期,如到期立即续办。

第14篇 气瓶条码充装管理制度

1、按照“一瓶、一码、一档”的要求,负责为本单位的气瓶安装符合db32/1931-2011要求的条码标识,如实记录气瓶技术档案数据。

2、不充装未安装条码标识和未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不安装和申报登记未经气瓶安全监察机构备案的条码制造单位提供的条码标识;不应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的气瓶安装条码标识和办理使用登记申请。

3、购买省内制造的气瓶可要求制造单位安装条码标识和录入气瓶登记申报信息;购买外省制造气瓶可委托制造单位负责安装条码并录入气瓶登记申报信息;对送检气瓶可委托定期检验机构对检验合格的气瓶安装条码标识并录入气瓶登记申报信息。

4、安装使用气瓶使用登记申报软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录入气瓶技术档案和使用登记申请信息。

5、安装条码充装管理软件系统;配备相应扫描采集接收和充装连锁设备。

6、配备有自动连锁功能的充装设备。

6.1满足充装现场的防爆要求,防爆性能符合gb 3836.1的规定。

6.2具备定量灌装、到量自动切断的功能。

6.3具备与气瓶充装管理软件的数据交换和同步接口。

6.4具备对无条码、超期未检、过期报废、无技术档案和非自有气瓶自动锁闭的功能。

6.5具备与数据扫描采集接收设备实时通讯的功能。

6.6具有充装记录临时存储和实时上传的功能。

7、充装检查应同时采用人工外观检查与条码扫描识别、自动报警提示相结合的方式逐瓶进行。

8、充装记录应完整、准确,充装记录电子档案保留时间为4年。充装记录内容至少包括:气瓶编号、气瓶容积、介质名称、实际充装量、发现的异常情况、检查者、充装者和复秤者姓名或者工号、充装日期。

9、应对条码应用系统的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操作人员应能熟练掌握应用系统的安装、维护和操作使用。

第15篇 气瓶安装位置管理制度办法

1、气瓶应安装在车辆外部轮廓内受保护的位置,不应放置在对车辆驾驶产生不利影响的部位。

2、气瓶与排气管位置应远离热源,其环境温度不得高于55℃,在任何情况下气瓶与排气管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75mm。

3、气瓶集成阀与车辆外轮廓边缘距离应不小于200mm。

4、气瓶必须安装在通风位置或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以防气体渗漏进入驾驶室或车厢。当气瓶安装在车体内部时,应设计一个金属或非金属的密封舱,将瓶体和集成阀封闭;或设计一个集成阀副舱,密封舱应有便于维修和检查的舱口。在安装位置应能保证集成阀关闭自如,密封舱或副舱应有可靠的密封手段,以防止气体泄漏。

5、货车车厢内安装气瓶时,应安装金属或非金属保护装置。

6、多个气瓶的组合安装应布置合理,排列整齐。

第16篇 气瓶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气瓶要严格按规定送检,严禁使用超期气瓶。

二、易燃气体瓶与助燃气瓶不能混合放置。易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气瓶必须安放在规范的安全柜内,各种压力气瓶竖直放置时,应采取用架子和套环固定,并做好区域或标牌标识。

三、各种压力气瓶应避免曝晒和靠近热源,可燃易燃压力气瓶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严禁敲打和撞击气瓶;开气时应先开钢瓶阀门后慢慢开启减压器阀门,关气时应先关闭钢瓶阀后关闭减压阀门;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用气使用。

四、压力气瓶使用时要防止气体外泄,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余压;使用完毕及时关闭总阀门。

五、经常检查易燃易爆气体管道、接头、开关及器具是否有泄漏,随时排除安全隐患,禁止使用明火器具。

六、开启钢瓶阀门时注意安全,应先检查减压阀门是否松开(关闭减压阀)操作者必须站在气体出口的侧面,减压器的出口不准直对操作者。

七、搬运、装卸气瓶时,不得使用抛装,流放或流动的装卸,搬运方法。

八、做到满瓶进,空瓶出,严禁在室内存放气瓶。

九、保持气瓶间清洁规范放置。

十、焊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者后方可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十一、气瓶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气瓶的瓶阀应佩戴钢帽,每个气瓶配套两个防震圈。

十二、气瓶的漆色也应保持完好,如有脱漆应及时补漆,漆色不得任意涂改或增添其它图案。一样标识,钢印处应期刷清楚,以防锈蚀。

十三、常用钢瓶外部颜色及标志。

氧气瓶(天蓝色黑字)、氢气瓶(深绿色红字)

氮气瓶(黑色黄色)、压缩空气瓶(黑色白字)

乙炔瓶(白色红字)、二氧化碳气(铝白黑字)

氩气瓶(灰色绿字)、氦气瓶(棕色)

第17篇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气瓶安全监察工作,保证气瓶在充装、使用、入库验收、保管、发放及回收各环节准确无误,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工业气瓶、气体库的安全管理。

3、气瓶充装与运输

3.1气瓶应在有营业执照和省级质监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充装。

3.2气瓶充装单位对向本公司提供的气瓶安全全面负责;

3.3气瓶充装单位负责气瓶的维护、保养和颜色标志的涂敷工作;

3.4 气瓶充装单位应向本公司说明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性警示要求,并在所充装的气瓶上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3.5气瓶充装单位应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送交地(市)级或地(市)级以上质监部门指定的气瓶检验机构报废销毁。

3.6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气瓶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和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

4、气体库的安全要求

4.1气体库内的电气装置必须为防爆装置。气体库内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防止曝晒。

4.2库房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库房门口应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4.3库房应远离热源,严禁明火,有防止日光直射库内的措施,库内应通风良好,保持干燥等。

4.4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有效、可靠,库内及附近应设置防毒护具或消防器材。

5、气体的入库验收

5.1气体在入库前,要根据凭证核对品名、来源、生产厂家、合格证,必要时索取检验 报告。

5.2检验核对钢瓶使用期限,确保安全。

5.3气体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办理入库手续进行登记、立卡、建档等工作。

5.4进、退库的钢瓶,要仔细检查阀门是否漏气或沾染油脂,一经发现问题,应立即进行隔离,禁止发放和使用,并挂有明显标志。

5.5气体钢瓶的状态标识

5.5.1绿牌区-重瓶

5.5.2黄牌区-空瓶

5.5.3红牌区-待检验或需打水压气瓶

6、气体的保管

6.1凡是进、退库的气瓶,必须空、重瓶分别存放,存放量符合规定,并有明显的标志,并保持间距1.5m以上。

6.2不同气体气瓶必须直立隔离存放,在进、出库时,不允许混装运输。搬运时一定要轻拿轻放气瓶,不得撞击。

6.3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6.4盛装毒性气体或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以及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库存放。

6.5气瓶放置应整齐,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

7、气体的发放使用

7.1严格执行各项领用制度,认真履行发料手续。必须认真登记“气体领用表”,以便备查。

7.2不得对气瓶瓶体进行焊接和更改气瓶的钢印或者颜色标记;

7.3不得使用已报废的气瓶;

7.4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

7.5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第18篇 气瓶室的安全管理制度

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 5 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3、气瓶搬运要轻要稳,放置要牢靠;

4、各种气压表一般不得混用;

5、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6、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7、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

8、搬运应确知护盖锁紧后才进行。

9、容器吊起搬运不得用电磁铁、吊链、绳子等直接吊运。

10、厂内移动尽量使用手推车,务求安稳直立。

11、以手移动容器,应直立移动,不可卧倒滚运。

12、用时应加固定,容器外表颜色应保持显明容易辨认。

13、 确认容器之用途无误时方得使用。

14、每月检查管路是否漏气。

15、查压力表是否正常。

16、气瓶室应该安装防暴灯照明。

17、气瓶室顶部应该留有泄流孔防止氢气的聚集。

18、气瓶室易燃易爆气瓶应该与助燃气瓶隔离。

19、气瓶必须存在阴凉、干燥、严禁明火远离热源的房间,使用中瓶要直立固定放置。

20、搬运气瓶要轻拿轻放,钢瓶必须具有两个胶防震圈。

21、气瓶应定期作技术检验,耐压试验。

22、高压气瓶的减压器要专用,开启高压气瓶时操作者应站在气瓶出口侧面,动作要慢,以减少气流摩擦,防止产生静电。

23、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一般应保持0.2--1mpa的余压。

24、具有氧化助燃性质的气瓶不能与可燃性气体钢瓶放在同一气瓶室内。

25、有可燃性气瓶的室内不准随意动火,需安装防爆灯具、换气扇。要有可燃气体测爆仪。

26、惰性气体、氧气的钢瓶室内,要安装换气扇,并安装氧气检测探头。

第19篇 氧气瓶、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氧气瓶、 乙炔气瓶的运输 、保管和存放、使用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有关标准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1、移动运输

(1)、在移动运输前,先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2)、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碰撞,损坏和爆炸。

(3)、不准同时装运其他可燃性气体。

(4)、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

(5)、装运氧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6)、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1)、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2)、仓库应阴凉,库内不得有热源,严禁明火,满装气瓶不得在阳光下曝晒,也不宜长期雨淋,夏季应有降温措施。

(3)、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要涂标记。

3、氧气瓶使用规定

(1)、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瓶中氧气不准用净,应留0.1mpa。

(3)、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4)、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

二、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1、移动运输

(1)、在移动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碰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2)、装运时,汽车装乙炔瓶横向排放,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

(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氧气瓶及其它易燃物品同车搬运。

(4)、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5)、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6)、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7)、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8)、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2、乙炔气瓶保管与存放

(1)、贮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2)贮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运输道路通畅,在其附近应设有消火栓和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3)、乙炔瓶贮存时,一般要保持直立位置,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4)、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间贮存。

(5)贮存间应有专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应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

3、乙炔气瓶使用规定

(1)、乙炔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2)、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3)、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立方米/时瓶。 (4)、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 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5)、使用时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6)、乙炔气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第20篇 氧气瓶乙炔瓶管理制度

一、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核,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二、气瓶应有明显的色标和防震圈,不靠近热源,不在日光下爆晒,用后应放专用仓库内。

三、防回火装置、减压器、压力表、安全帽等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皮管用夹头紧固,不漏气。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四、氧气瓶乙炔瓶存放距离不小于2米,使用距离不小于5米,距明火大于10米。

五、氧气瓶、氧化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六、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

七、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八、工作完毕,应将气瓶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准离开。

气瓶管理制度(20篇范文)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加强气瓶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促进公司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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