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正常运行,提高我矿井下避灾、逃灾、抢险救灾能力,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矿涉及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设备、设施运行管理的所有单位。
3.术语、定义
本制度所称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紧急避险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压风自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4.监测监控系统
4.1调度室监控中心应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随时对视频监控区域进行监控,出现问题逐级上报。
4.2当检测监控系统各气体监测传感器显示数据超过设定值报警时,监控室值班人员要及时联系作业区域主管部门及外委施工单位,并通知安全管理部安排专业人员对警报区域的监测内容进行检测,发现该区域危险因素超标时,应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短时间难以消除时,应组织施工人员撤出该区域。
4.3全矿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单位应指定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监测监控系统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安全管理部负责监测监控系统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4安全管理部负责监测监控设备的定期调校,传感器经过调校检测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应立即更换。
4.5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单位应建立本辖区内“六大系统”设施设备的台账及监测、检查记录,主要包括:
--监测监控设备台账;
--监测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
--监测监控检修记录表;
--监测监控巡检记录表;
--传感器调校记录表;
--报警记录表。
报警记录表应包括日期和时间、传感器设置地点、所测物理量名称、报警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每次报警的最大值、对应时刻及平均值、每次采取措施时间及采取措施内容等。
4.6监控室每3个月应对监测监控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视频监控的图像资料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个月。
5.紧急避险系统
5.1安全管理部负责紧急避险系统的监督检查,采掘作业二区负责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
5.2安全管理部每月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一次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3避险硐室配备的食品和急救药品由安全管理部负责联系施工方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更新,应保证在保存期或有效期内。
5.4安全管理部每年组织一次入井人员紧急避险设施使用和紧急情况下逃生避灾培训,确保每位入井人员均能正确使用紧急避险设施和选择正确的避灾线路逃生。
6.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6.1生产管理部应指定专人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装备工程部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维护和故障处置及监督检查工作。
6.2生产管理部负责识别卡发放及信息变更管理。
6.3生产管理部每月对人员定位系统进行两次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若影响到对井下人员情况的监控,应加强入井人员监督管理,做好出入井签字登记工作。
6.4生产管理部应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
--设备、仪表台账;
--识别卡信息台账;
--设备故障登记表;
--检修记录;
--巡检记录。
6.5生产管理部应绘制人员定位系统布置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分站(读卡器)等设备的位置、信号线缆和供电电缆走向等。
6.6监控室应每3个月对人员定位系统信息资料、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保存6个月以上。
7.供水施救系统和压风自救系统
7.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单位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供水施救和压风自救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7.2各单位每月对本辖区内供水施救和压风自救系统进行两次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安全管理部每月对供水施救系统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7.3安全管理部应根据各类事故灾害特点,将供水施救和压风自救系统的使用纳入相应事故应急预案中,并对入井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系统使用培训,确保每位入井人员都能正确使用。
8.通信联络系统
8.1装备工程部应指定人员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日常检查、维护及故障处理工作。
8.2装备工程部应绘制通信联络系统布置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终端设备的位置、通信线缆走向等。
8.3装备工程部系统维护人员对通信联络系统每月进行三次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8.4系统控制中心值班人员不得离岗脱岗,必须认真填写设备运行和使用记录。
8.5控制中心备用电源应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2小时以上。
8.6装备工程部应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
--设备、仪器台账;
--设备故障登记、检修表;
--报警、求救信息报表。
9.责任追究与考核
为了保证“六大系统”运行可靠,对本制度执行不力,各系统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六大系统”长时间处于故障或失去应急避险功能时,对责任单位及个人提出以下考核:
9.1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工业环网、供电线路的管理维护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单位对本辖区内“六大系统”的所有线路负责,出现线路损坏断裂时,考核该区域责任单位1000元,并负责恢复该段线路。
9.2没有依照本制度规定对各系统进行巡查,导致系统故障未能及时发现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9.3“六大系统”各种台账、记录没有按本制度要求进行落实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9.4各子系统出现故障,必须由负责单位进行排查,并组织整改,对整改缓慢,导致系统长时间处于不工作状态的责任单位考核1000元;
9.5凡是发现故意损坏“六大系统”设备设施装置的人员一律从重处罚。
10.其他
10.1“六大系统”相关图纸、技术资料由安全管理部、档案室归档保存。
10.2物耗管理部应做好“六大系统”物资备件储备工作,确保系统损毁零部件能及时更换,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11.附则
11.1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11.2本办法由####矿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11.3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2篇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正常运行,提高我矿井下避灾、逃灾、抢险救灾能力,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矿涉及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设备、设施运行管理的所有单位。
3.术语、定义
本制度所称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紧急避险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压风自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4.监测监控系统
4.1调度室监控中心应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随时对视频监控区域进行监控,出现问题逐级上报。
4.2当检测监控系统各气体监测传感器显示数据超过设定值报警时,监控室值班人员要及时联系作业区域主管部门及外委施工单位,并通知安全管理部安排专业人员对警报区域的监测内容进行检测,发现该区域危险因素超标时,应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短时间难以消除时,应组织施工人员撤出该区域。
4.3全矿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单位应指定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监测监控系统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安全管理部负责监测监控系统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4安全管理部负责监测监控设备的定期调校,传感器经过调校检测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应立即更换。
4.5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单位应建立本辖区内“六大系统”设施设备的台账及监测、检查记录,主要包括:
--监测监控设备台账;
--监测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
--监测监控检修记录表;
--监测监控巡检记录表;
--传感器调校记录表;
--报警记录表。
报警记录表应包括日期和时间、传感器设置地点、所测物理量名称、报警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每次报警的最大值、对应时刻及平均值、每次采取措施时间及采取措施内容等。
4.6监控室每3个月应对监测监控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视频监控的图像资料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个月。
5.紧急避险系统
5.1安全管理部负责紧急避险系统的监督检查,采掘作业二区负责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
5.2安全管理部每月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一次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3避险硐室配备的食品和急救药品由安全管理部负责联系施工方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更新,应保证在保存期或有效期内。
5.4安全管理部每年组织一次入井人员紧急避险设施使用和紧急情况下逃生避灾培训,确保每位入井人员均能正确使用紧急避险设施和选择正确的避灾线路逃生。
6.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6.1生产管理部应指定专人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装备工程部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维护和故障处置及监督检查工作。
6.2生产管理部负责识别卡发放及信息变更管理。
6.3生产管理部每月对人员定位系统进行两次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若影响到对井下人员情况的监控,应加强入井人员监督管理,做好出入井签字登记工作。
6.4生产管理部应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
--设备、仪表台账;
--识别卡信息台账;
--设备故障登记表;
--检修记录;
--巡检记录。
6.5生产管理部应绘制人员定位系统布置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分站(读卡器)等设备的位置、信号线缆和供电电缆走向等。
6.6监控室应每3个月对人员定位系统信息资料、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保存6个月以上。
7.供水施救系统和压风自救系统
7.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单位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供水施救和压风自救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7.2各单位每月对本辖区内供水施救和压风自救系统进行两次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安全管理部每月对供水施救系统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7.3安全管理部应根据各类事故灾害特点,将供水施救和压风自救系统的使用纳入相应事故应急预案中,并对入井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系统使用培训,确保每位入井人员都能正确使用。
8.通信联络系统
8.1装备工程部应指定人员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日常检查、维护及故障处理工作。
8.2装备工程部应绘制通信联络系统布置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终端设备的位置、通信线缆走向等。
8.3装备工程部系统维护人员对通信联络系统每月进行三次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8.4系统控制中心值班人员不得离岗脱岗,必须认真填写设备运行和使用记录。
8.5控制中心备用电源应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2小时以上。
8.6装备工程部应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
--设备、仪器台账;
--设备故障登记、检修表;
--报警、求救信息报表。
9.责任追究与考核
为了保证“六大系统”运行可靠,对本制度执行不力,各系统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六大系统”长时间处于故障或失去应急避险功能时,对责任单位及个人提出以下考核:
9.1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工业环网、供电线路的管理维护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单位对本辖区内“六大系统”的所有线路负责,出现线路损坏断裂时,考核该区域责任单位1000元,并负责恢复该段线路。
9.2没有依照本制度规定对各系统进行巡查,导致系统故障未能及时发现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9.3“六大系统”各种台账、记录没有按本制度要求进行落实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9.4各子系统出现故障,必须由负责单位进行排查,并组织整改,对整改缓慢,导致系统长时间处于不工作状态的责任单位考核1000元;
9.5凡是发现故意损坏“六大系统”设备设施装置的人员一律从重处罚。
10.其他
10.1“六大系统”相关图纸、技术资料由安全管理部、档案室归档保存。
10.2物耗管理部应做好“六大系统”物资备件储备工作,确保系统损毁零部件能及时更换,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11.附则
11.1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11.2本办法由####矿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11.3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