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一、目的: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全公司人员在消防安全方面应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它是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在公司的延伸和具体化。为了使消防安全落到实处,结合我公司自身特点,制订出本制度,使消防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避免盲目管理。
二、范围:
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职责:
消防安全检查小组
四、内容:
(一)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1、为了加强检查、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2、消防安全检查小组。
3、全公司与消防安全相关问题
检查的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单位人员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和遵守安全规则的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有关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4、各区域责任人对区域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为有效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
②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③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④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⑤违章关闭消防设施的;
⑥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3、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4、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小组及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5、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及防范责任人,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立即整改或停用。
6、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各小组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为有效落实、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特制定本制度。
1、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负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组职责如下;
(1)灭火行动组负责扑救火灾,平时要熟悉本院的消防设施和水源情况;
(2)通讯联络组负责火灾报警、火场联络、接应消防车等任务;
(3)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火场内人员的安全疏散,并负责抢救被困人员和重要物资;
(4)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火场安全警卫工作,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防止物资丢失,并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
3、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重点部位应不少于二次,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演练后应填写记录。
4、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四)用电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1、用电设备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至少每年进行检查、测试一次,并填写检查、测试记录。
2、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3、责任人应对所使用用电设备进行每日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异常现象;
(2)电脑是否有异常现象;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5)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4、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五)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和私自乱接电源。
2、用火、用电由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3、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4、认真做好各室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室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经常检查电源线路、开关是否达到安全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进行维修;严禁超负荷用电,对乱接乱拉电线、不合理用电等及时进行清理,对严重的进行处罚
(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1、消防设施、器材由各小组的安全责任人指定岗位责任人负责保养、维护、看管。
2、岗位责任人应每季度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一次,发现问题要立即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做好记录;
3、严禁圈占、埋压、遮挡、挪用消防设施、器材,因火险、火灾使用后,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4、消防设施、器材丢失、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按价赔偿;
5、灭火器材应放置在明显、干燥、便于取用位置;
6、紧急情况下,灭火人员可就近调用其他部门、部位的灭火器材。
第2篇 变配电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电工必须经过电业部门正式考核,发给证书后才能入岗。电工要严格执行电工手册的规定,高标准地进行各种安装与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 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按规定进行。新增加或更换电气设备要经过主管、技术和安全部门共同检查,合格后方能通电使用;
3 各种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应牢固,绝缘要良好,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 一般的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损坏等情况,要立即修理;
5 电线穿过墙壁、地板或与其他物体接触时应用瓷或金属的套管加以隔绝。在其他部位增设新的线路,如不用金属套管,必须使用铅皮或胶皮电缆线;
6 在任何部位安装、修理电气设备时,在未经试验正式通电使用之前,安装、修理人员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安装检修所使用的临时照明灯必须使用低压手把灯;
7 配电房的电气设备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灵敏和有效。变压器和电缆等处不得漏油。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
8 配电房内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门和窗户以及出线孔等处必须严密,防止小动物进入,破坏电器设备或咬坏线路。各种电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擦洗;
9 配电房等重要电气设备房内要严禁吸烟。如在室内动用明火,需经保安部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0、在检修、保养电气设备以及擦洗零部件时,所使用的汽油等易燃物品应妥善管理,用剩的汽油、擦布要及时处理,不得乱扔;
11、电工要认真学习掌握电气知识和国家有关电气规范及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电气安装操作规程和电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不符合规定的电气设备或者强迫在不符合要求的场所安装电气设备时,电工有权拒绝安装;
13、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敷设应符合规定,在设计增添大的电气设备及线路时,必须经过有关供电、消防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施工安装;
14、配电房应作防火分隔处理,其耐火极限不能低于2小时;
15、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事故照明等消防设施的用电,应备有应急电源;消防设施的专用电气线路应穿管敷设在非燃烧结构上,并应定期进行维护检查,以保证随时可用;
16、主要的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绝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
17、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学习、参观、施工人员等)禁止进入变、配电房、发电机房等重要部位。经批准进入的人员,必须办好登记手续,由值班人员负责陪同。
保安部制
第3篇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1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井工一矿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危害,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及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井工一矿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井工一矿各单位(包括驻矿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 各单位要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1.3.2 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第五条 为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和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井工一矿综治办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分管武装保卫工作的矿领导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人,武装保卫科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部门。
第六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部门、区队及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1.3.3 消防安全责任
第七条 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确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单位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三)及时协调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四)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第八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管理工作:
(一)领导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四)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五)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六)协调处理消防安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八)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要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汇报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一)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二)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三)拟定单位消防安全制度;
(四)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五)查处各类违反安全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矿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接受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管理,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1.3.4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行严格管理,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防火制度健全,工作人员的消防责任落实。
第十三条 各单位要对运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炸药库、油脂库、重点机房等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要严格审批手续,经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审批后,落实现场监控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在确认无火灾、无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第十四条 各重点要害部位必须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撤消或损坏。
第十五条 各单位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第十六条 各单位要及时检查维护各类用电线路,及时更换,维修老化、脱皮等存在火灾隐患的线路。
第十七条 各单位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严禁存在侥幸心理,瞒报火灾事故或是不及时采取扑救、疏散措施。临近单位要给予全力支援,无条件为处置火灾提供便利。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无条件提供便利和条件。
第十八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能自己扑救的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知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对自己无法扑救的火灾,要及时、准确地向武装保卫科门或消防机关报警。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接到火警或发现火灾后,应及时向消防机关报警,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及时采取应急扑救措施。
第十九条 火灾扑救时要坚持先救人、后抢物的原则,抢救物品时要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第二十条 火灾扑救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火灾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1.3.5 防火检查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工作区域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各单位每月要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存在、完整;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领用、退料、回收、登记等管理情况;
(六)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第二十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每季度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单位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等基础工作情况;
(二)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及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七)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要填写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要每年对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要对灭火器材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1.3.6 火灾隐患整改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要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时予以消除,对能够当场改正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要当场督促改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要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有可能引发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危险部位工作进行整改。
第二十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关或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检查指出、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要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并存档备案。
1.3.7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
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七条 质标办要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要积极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1.3.8 消防档案
第二十九条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要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和工作进展及时更新。
第三十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义务消防队人员花名册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公众人员情况;
(七)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三十一条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签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有关燃气、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五)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七)火灾情况记录;
(八)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1.3.9 奖 惩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经营的检查、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奖惩。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要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或在火灾扑救、火灾报警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班组)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要严肃查处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对消防安全问题突出、整改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或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麻痹大意致使发生火灾事故的有关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10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由武装保卫科负责解释。
第4篇 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配置、使用及相关专项业务管理,明确各环节的职责分工和业务流程,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正常运行和临警好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现配置在用的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安全管理。
3 定义
3.1 本办法所称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
3.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手动报警装置。
3.1.2 各类火灾自动灭火系统。
3.1.3 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防烟分隔设施。
3.1.4 消防供水设施及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3.2 本办法所称的消防器材包括:
3.2.1 移动式灭火器、灭火器材箱、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火栓箱、消防铲等。
3.2.2 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逃生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等。
3.2.3 个人逃生疏散的防护装备器材等。
4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公司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的原则,确保各种设施、设备、器材正常运行和完好有效。
5 管理职责
5.1 安全保卫部
5.1.1 安全保卫部是公司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依法对公司所属各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督促整改问题,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
5.1.2负责传达贯彻并监督执行国家和广东省关于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
5.1.3 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施、设备的规划、专业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5.1.4 负责公司各单位年度消防器材购置计划的审核、编制、申报、购拨工作。
5.1.5 监督指导公司各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配置、使用和状态控制管理,落实责任制考核。
5.2 设备管理部
5.2.1 设备管理部是公司消防设施、设备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制定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点检、维护管理制度。
5.2.2 负责委托、监督检查各类自动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的全面检测和维修保养。
5.2.3 负责跟踪、了解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状态,汇总编制消防设施、设备年度检测计划和预算,签订年度检测项目的合同,并组织开展年度检测工作。
5.2.4 负责根据合同(协议)要求组织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工作,负责向维保单位提供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要求,落实监管,检查考核。
5.2.5 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单位消防设施、设备的点检、维修和维护保养工作,落实检查考核。
5.3 投资管理部、项目管理单位按照职能分工,依据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分别负责对各类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工程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依法配置与工程竣工验收前的维护管理,确保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保质保量、配置到位,投入使用。
5.4 公司各单位负责消防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日常管理。应在单位内部明确设立管理机构或负责人,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5.4.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管理的规定和标准,制定本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5.4.2 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报告单位主管领导。
5.4.3 负责提出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管理费用的申报,并跟踪督促落实。
5.4.4 依据本单位制定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考核,依规进行奖惩。
5.4.5 建立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管理档案文件。
5.5 两个单位以上共用建筑内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由公司授权的固定资产产权所属单位或部门负责。
6 管理程序及责任
6.1 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应落实逐级管理责任制,建立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
6.2 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应建立检查、点检、测试和故障记录、报告、消除等制度,由单位消防管理负责人组织落实。
6.3 单位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全面检查、点检应每月进行一次,工段每周进行一次,班组每日进行一次,并完善记录台帐。
6.4 发现消防设施、设备故障,应及时报告、通知本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停系统
的,需经本单位、监管部门批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拆卸或者停用消防设施、设备。
6.5 单位甲、乙级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必须纳入岗位班组日常工作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对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每日至少进行一次巡查,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完善管理档案。
6.6 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应建立专项档案,档案资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6.6.1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负责人名单。
6.6.2 义务消防组织机构人员名册。
6.6.3 自动消防设施、设备值班、操作人员名册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6.6.4 消防设施、设备配置点及名称、品种、规格、数量、配置时间、使用年限等明细台帐。
6.6.5 消防设施的各类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责任制考核办法、奖惩记录等。
6.6.6 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点检及隐患整改的情况记录。
6.6.7 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情况记录。
6.6.8 灭火疏散预案及演练情况记录。
6.6.9 发生火警火灾事故记录文件。
6.6.10 自动消防设施、设备安装调试报告、系统检测报告、消防机构的审核意见书、竣工验收意见书、检查意见书、整改通知书、维修维护保养合同书、台帐及消防控制室值班、巡查、点检记录等。
6.6.11 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
6.7 超过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必须按时进行更换。
7 附则
7.1 本办法纳入公司精神文明责任制和治安保卫责任制进行考核。
7.2 本办法与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或未尽事宜,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7.3 本办法由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
第5篇 水泥厂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明火作业管理
1、 凡进行焊接、切割、烘烤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单位或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单位或部门要注明动火的部位,动用火及安全监护人、明火作业的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制定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领导和保卫部门审批,组织实施。
2、 明火作业必须在批准的有效期时间内作业,凡提前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和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3、 明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相应的消防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保卫科派人对现场监督。
4、 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5、 明火作业后,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防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6、 动火作业完毕,保卫科要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7、 大风天(4级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业。
8、 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科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 外来施工单位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10、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 电气线路管理
1、 办公、经营照明用电线路必须分开。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定期对线路、变压器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
2、 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电。
3、 室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4、 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可燃物品,严禁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将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操作人员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
5、 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应由使用单位或部门提前向保卫科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6、 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管,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要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7、 非电工人员严禁折装挪移临时电器线路和设施,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8、 按期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查,电气线路必须由专人定期检修,并做好维护检查记录,经常检查配电柜和自动保护系统,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电器维修是配电柜断开工作回路开关应悬挂警示牌。
第6篇 机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机房控制室内不得会客、吸烟、不得动用明火,应在明显位置张贴禁烟标识。
二、机房或控制室内不得堆放有大量物品、不得存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等物品。
三、机房或控制室工作人员交接班前后必须认真检查电机线路、机器运行、设备运转情况是否正常。
四、用于机器设备保养维修使用的油漆或其他化工材料,包括包装物、擦试剂、涂料等物料用完后放置到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丢弃。
五、机房或控制室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认真学习剧院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持有特殊工种资格证书。
六、机房或控制室的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做好工作记录,不得在当班期间擅离职守或干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机房或控制室内严禁私自拉电源或安装电气设备。
八、机房或控制室内应当配有相应数量的灭火器,值班人员应了解位置和使用方法,并且实行责任制,坚持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遇有火灾、火险及时扑救。
九、机房控制室内的所有设备、电气线路要经常性的进行检查和保养。
十、公司质检小组不定时的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机房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检查。
第7篇 某服装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厂部设安全委员会,车间设安全小组,班组设安全员。负责各职权范围内的防火工作。
2.负责企业的消防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的指示和规定,组织员工制定防火公约。经常对员工进行防火教育,定期布置、检查、总结防火厂作*指导员工遵守防火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3.设厂义务消防队,在厂安全委员会和厂办公室的领导和具体指挥下,开展消防活动.定期组织学习消防业务知识和进行灭火训练,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贯彻“预防为主,防泊结合”的方针.教育员工自觉遵守消防工作。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
5.定期保养、维修和检查各类消防器材,进行消防检查,保证消防器材时刻处于良好战备状态。
6.负责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火灾原因.积极向领导和有义部门提供情况,对肇事者提出处理建议。
7.对消防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根据情况予以庆彰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或损失者,给予严肃处理。
8.在生产区严禁吸烟,严禁乱动消防设施.违者按规处理。-旦发生火灾应及时组织扑救,并及时拨打火警电话。
第8篇 加油加气站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在站内直接或间接使用明火施工作业,均应到经本单位安全部门(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上一级负责人)审批,办理《动火证》手续。不办证而擅自动火的,有关人员应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应人员实施处罚。
二、动火作业时,现场应有人监护,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三、加油加气站电气及线路的选型、安装,必须符合加油加气站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四、执行当地电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五、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配电室的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七、电气设备接地保持完好,做好接地线的检查和测试。
八、发现电气设备老化和线路供电不畅等故障,由加油(气)站上报公司主管安全部门及时修理或报废。
九、做好电气运行的检查测试,并作记录上报公司主管安全部门。
第9篇 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消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意识。
二、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组织研究制定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完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认真落实。
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上报重大安全隐患或危险源,并及时落实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四、督促社区(筹委会)、辖区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并指导辖区单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全面推进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企业“一企一档”建设。督促各社区(筹委会)与辖区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六、辖区发生火灾事故,及时上报,保护现场,并积极协助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做好调查处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第10篇 旅馆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消防组织机构
第二条
宾馆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宾馆经理
副组长:宾馆副经理
成员:服务员及其他保安人员
第三条
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
根据公司规定,宾馆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五条
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宾馆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4.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6.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 “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第三章 消防安全负责制
第六条
宾馆消防安全实行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
第七条
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宾馆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宾馆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4.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5.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宾馆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6.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7.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修,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8.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
总台服务员(消防报警系统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会看火情位置,会手动复位,能看懂打印出来的信息。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3.每日检查消防报警系统,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时要交接消防报警系统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发现火警要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
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宾馆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火灾应急演练。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3.牢记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后报告。
第11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文件编号:
版次:
01生效日期:
20**-6-10
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目录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3.操作规程……………………………………………………………114.伤害事故预防………………………………………………………315.消防常识……………………………………………………………3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传达国家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和规定;
2、组织和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布置各时期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对职工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的教育,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求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负责整改落实;
5、组织追查火灾事故,处理火灾责任者,认真总结火灾事故的经验教训,教育广大职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五、灭火预案
1、发生火情,立即报警,并报告有关领导。
2、组织全体职工利用现有消防器材全力扑救火灾
3、向附近单位求援,协助救火;
4、立即切断电源,设防火墙,迅速撤离易燃、易爆物品;
5、组织周围群众尽快撤离现场;
6、组织抢救火灾现场的贵重物资;
7、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抢救;
六、消防器材、设备、消防道路的管理规定
1、消防器材、设备是防灭火的消防设施。为了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保养和管理,以保证消防器材、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消防道路的畅通,切实做到防范于未然;
2、按规定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应当落实到人,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完整良好。寒冷季节要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3、消防器材、设备,要布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任何个人不准挪用,不准堵塞消防道路;
4、配置的灭火器材,有条件的应一律换成干粉灭火器;
5、全体职工应做到;人人会正确使用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爱护消防器材,对无意损坏者,要按价赔偿,及时更换,对随意挪用者,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酌情给予纪律处分;
八、消防教育制度
1、对进入的新职工,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管理档案,经考试合格,才能准许进入工作岗位;
2、对特殊工种人员,如电工、焊接工、仓库管理员、司机等每年要经过专门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工作岗位;
3、对全体职工进行消防教育,要利用每年的节假日进行,对每次的教育内容、时间、地点、组织人员、参加人数及时登记备案;
4、要建立安全评比奖励办法,同时还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宣传教育,以达到广大干部群众人人皆知,有问必答;
5、安全教育内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用电、用火规定,防火与灭火的方法和措施,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有关法律知识等;
九、消防检查制度
1、要坚持防火检查制度,除每年几大节日进行外,主管部门要做到季检查,并做到每次检查记录;
2、保卫处要做到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督促、协助尽快整改;
十、电源的管理制度
1、各部门在安装和拆卸电气设施时,必须由电工进行;
2、对各种电气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发现老化等情况,必须及时解决;
3、不准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4、各种电气设备附近不准堆放易燃物;
5、下班后应切断各种电源;
6、禁止不按规定乱接私拉电线、擅自乱动电气、机器设备;
十一、仓库消防制度
1、未经许可,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2、严禁在库区内吸烟、燃烧杂物;
3、物资要堆放整齐,要符合安全距离,通道保持畅通;
4、库内照明线路要有绝缘管保护,灯具应装在通道上方;
5、按要求存放物品,严禁混存;
6、库内要保持清洁;
十三、要求各部门做到“四查”
1、自查:在各部门消防责任人的带领下,由保卫处协助每月检查一次;
2、夜间检查:值班员每晚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3、定期检查:主要是重大节日,由厂领导、跟有关领导参加,对所有所属各重点部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4、各部门检查:由部门消防责任人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并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保护职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各部门:
1、安全生产由生产部门负责,设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各班组长兼职安全检查员来负责各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2、行政部负责三级安全教育的组织培训并监督各部门的实施情况。
3、各部门、各级人员都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保证生产的观念,各自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职责。
4、各级领导要认真贯彻劳动保护和安全措施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有危险的岗位要有防护装置或措施。
5、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涉及到有关部门,该部门领导负有管理责任,对发生重大或死亡,对事故部门主管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30%处罚,并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各班组:
1、各班组长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负责,要加强对本车间职工的安全教育,教育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厂纪厂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3、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发生事故,各班组长要直接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对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要进行处理和必要的经济处罚,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生产员工:
1、员工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证安全生产。
2、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遵守劳动纪律,保障安全生产,避免各类事故发生。
3、坚守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生产岗位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着个人衣服和拖鞋上岗。
5、车间兼职安全员要切实履行职责,随时检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制止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
6、所有电器装置应有接地线,配电盘要安装牢固,接触良好,防护壳齐全,走线合理整齐。
7、开机前必须检查机器设备是否正常,电器和机械设备故障应由专业人员排除,非专业人员严禁自己动手处理。
8、生产区内严禁吸烟的地方禁止吸烟,如果发现依照公司制定的制度严格处罚。
9、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调整纠正。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
安全门事业部
二0一一年六月二日
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冲床安全操作规程
1.冲床操作工必须经过学习,能掌握设备结构、性能,熟悉操作规程取得操作许可,方可操作。
2.在工作过程中,操作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3.熟悉了解设备上安全保护和控制装置且能正确使用,不能任意拆动安全装置等部件。
4.检查冲床各传动、连接、润滑等部位及防护保险装置是否正常,装模具螺钉是否紧固,滑块与导轨槽配合是否紧密。
5.冲床在工作前应作空运转2-3分钟,检查脚闸等控制装置的灵活性,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不得带病运转。
6.装模时要牢固,上、下模需中心对正,保证位置正确,在停机状态时,用手搬转冲床飞轮进行试冲,分析模具是否处于良好情况下工作。
只有当处于正常状态下,才能正常开机操作。
7.冲床启动时或设备在冲制工件过程中,操作者坐、立姿势要恰当,手和头部应与冲床保持一定的距离,并时刻注意运转动作,严禁与他人闲谈。
8.冲制短小工件时,应用专门工具取送物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或取件。
9.冲制长体零件时,应设制安全托料架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确保操作者的人身安全。
10.发现冲床运转异常或有异常声音应停止送料,检查原因。如是转动部件松动,操纵装置失灵,或模具松动及缺损,应停机修理。排除故障时,必须先断电,使设备完全处于静止状态后再进行修理,并要在设备显眼处挂好检修牌。
11.做好“首三检”并经常自检工件作业质量,养成自检习惯。
12.严禁酒后或精神疲劳时上岗操作。
13.工作结束时及时停机,
断开电源,并进行必要的清扫。
冲床保养措施
1.作业后对工作台的杂物进行清理,并须检查设备两轴、滑块有无松动,燕尾槽轨道有无尘埃、碎片等,巡视设备有无龟裂或损伤,还必须对设备规定部位进行润滑。
2.定期检查设备的电气元件有无破损、断线、结线、松动,各端子接头松动、油、尘埃等,接点接触状况以及其他绝缘是否正常,还有其它紧固件是否松动、损坏。
3.定期检查设备零件是否损坏,磨损严重应及时更换,并报配件补充。
台钻操作规范
1.非本车间人员和对本设备不熟悉者,未经管理者同意不得使用。
2.使用前必须全面检查,一切正常方可使用;
3.钻(攻)床的平台要固定住,使用时工件要紧固在平口钳上,钻头(丝攻)要夹牢,固定部位要夹紧。钻小件时,应用专用工具夹持,防止被加工件带起旋转,不准用手拿着或按着钻孔。变速时必须先停车再变速。
4.钻(攻)床台面上不要放其它物品,换钻头、夹具及装卸工件时须停车进行。带有毛刺和不清洁的锥柄,不允许装入主轴锥孔,装卸钻头要用楔铁,严禁用手锤敲打。
5.钻通孔时,使钻头通过工作台让刀,或在工作下垫木块,避免损伤工作台面。
6.钻钢件必须使用冷却液,将要钻透时压力要轻,防止钻伤台面,钻头上绕长铁屑时,要停车清除,禁止用口吹,手拉、应使用刷子或铁钩清除
7.禁止隔着机床转动部分传递或拿取工具等物品,严禁用手去停住转动的钻头。
8.钻(攻)孔时袖口、头发要扎紧,严禁戴手套。不得在开动的机床旁、脱换衣服,或围布于身上,防止机器绞伤。
9.操作中,严禁谈笑,使用钻孔时精神集中;工作完毕后,必须清理现场。
10.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请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11.机床运转时,不准离开工作岗位,因故要离开时必须停车并切断电源。
工作完后,关闭机床总闸,擦净机床,清扫工作地点。
保养措施
1.班前,擦净外露导轨面及工作台面的灰尘,按规定润滑各部位,检查各手柄灵活可靠性。
2.班后清洗机床外表及死角,拆洗各罩盖要求内外清洁,无锈蚀,无黄斑、漆见本色铁见光。清洗导轨面及清除共作台面上的磕碰毛刺。检查补齐螺钉、手柄、手球。清洗工作台,部件归位。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许可证后,持“证”上岗操作。徒工和其他非持证电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
2.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区域的电气设备性能,熟悉触电急救方法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3.电气作业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
(1)工作票制度;
(2)操作票制度;
(3)工作许可制度;
(4)工作监护制度;
(5)工作中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6)调度管理制度;
(7)危险作业(登高、带电、易燃、易爆场所动火等)审批制度;
(8)临时线审批制度。
4.电工上岗、操作必须穿合格的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他防护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用破损、失效的用具。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相匹配的用具。
5.在供、配电设备和线路上作业,必须设人监护。监护人不得从事操作或做监护无关的事情。
6.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的电源,经验电或经放电(对电容性设施)之后验电合格,方能接触工作,对于与供配网络相联系的部分,除进行断电、改电、验电外,还应挂接临时接地线,开关应上锁,防止停电后突然来电。
7.供配电回路停送电必须凭手续齐全的工作票和操作票进行。禁止越时停送电。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或合闸,必须先将用电设备开关切断,方能操作。手工合(拉)刀闸应一次推(拉)足。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配电箱闸刀开关时,应采用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或采取其他防止电弧烧伤和触电的措施。
8.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改造电气设施的结构之前,电工不得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接线方式和结构。
9.各种电气接线的接头要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低于导线截而积。应尽可能采用紧固的压接或用工具扎接,不应用手扭接。线头不应突出,接头不得松动。防止带电体碰触屏护引起事故。
10.使用电动工具应遵守有关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行灯必须采用由隔离变压器供电的安全电压电源。
11.工作结束,应认真把电气设备使用方面问题向接班人员认真交接清楚。必要时,将有关事宜载入交接班记录。
伤害事故预防
车间(工区)教育是新职工或换岗位的工人在分配到车间后,进行的第二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管安全的主任负责,车间安全员进行教育.教育内容有:本车间的生产概况,安全生产情况,本车间的劳动纪律和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车间的危险部位,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以及必须遵守的安全生产规程、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处置方法及安全疏散等。
岗位(班组)教育是由班组长对新到岗位工作的工人进行的上岗前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应知应会,岗位工种的性质,机具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工作地点的环境卫生及尘源、毒源、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以及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措施和安全撤离线路。
班组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利用班前班后进行。其内容是:学习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文件;回顾上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分析班组工人安全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吸取事故教训。
一、电器事故的预防
1、车间内的电气设备,不得随便乱动。如果电气设备出故障,应请电工修理,不得擅自修理,更不得带病运行。
2、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可靠,不得有破损或带电部分裸露现象。
3、在操作闸刀开关、磁力开关时,必须将盖盖好。
4、使用手电钻、电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①、安设漏电保护器,同时工具的金属外壳应防护接地或接零;
②、若使用单相手持电动工具时,其导线、插销、插座应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的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销、插座应符合三相四眼的要求;
③、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并站在绝缘板上;
④、不得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以防止轧断导线发生触电。
5、在进行电气作业时,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遇到不清楚或不懂的事情,切不可不懂装懂,盲目乱动。
6、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必须使用时,应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要按规定时间拆除。
7、移动某些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如照明灯、电焊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
8、在雷雨天,要距离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的接地导线20米以外,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9、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黄沙、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等灭火器材灭火。切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
10、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温布去擦拭电气设备,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三、几种常见电器的防火、防爆
1.常用灯具防火、防爆措施
1.1白炽灯、高压汞灯与可燃物之间距离不应小于50cm,卤钨灯则应大于50cm。
1.2严禁用纸、布等可燃材料遮挡灯具,灯具的正下方不宜堆放可燃物品。
1.3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顶棚等处。
1.4灯泡距离地面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m,如低于2m可采取防护措施。
1.5日光灯镇流器安装时应注意通风散热,不准将镇流器直接固定在可燃天花板上。
1.6镇流器与灯管的电压和容量必须相同,配套使用。
1.7在低压照明中,要选择足够的导线截面,防止发热量过大而引起危险。
1.8有大量可燃粉尘地方,如粮食加工厂、棉花加工厂等要采用防尘灯具。
1.9爆炸场所应安装相应的防爆照明灯具
四、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
1、检查机械设备是否按有关安全要求,装设了合理、可靠又不影响操作的安全装置。
2、检查零部件是否有磨损严重和松动等迹象,发现后应及时更换、修理,防止设备带病运行。
3、检查电线是否破损,设备的接零或接地等设施是否齐全、可靠。
4、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有带电部分外露现象,发现后应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5、检查重要的手柄的定位及锁紧装置是否可靠,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6、操作中人在操作时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机加工严禁戴手套操作,留长发人员应戴工作帽,且长发不得露出帽外。
7、操作设备前应先空车转动,确认正常后再投入运行。
8、刀具、工夹具以及工件都要装卡牢固,不得松动。
9、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
10、机械设备在运转时,严禁用手调整、测量工件或进行润滑、清扫杂物等。
11、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2、工作结束后,应关闭电源开关,把刀具和工件从工作位置退出,并清理好工作场地,将零件、工具等摆放整齐,保持好机械设备的清洁卫生。
六、防雷电、防静电的安全措施
1、个人防雷常识:在遇雷雨的时候,人们不应该站在大树或墙脚下避雨,不要穿着湿衣服在空旷野外走路,可以在矮小的树下暂避,最好躲进有避雷设备或矮小的房子内,并在屋内脱下湿衣服,避开电灯、电话及电线等电气设备,避开水管、汽管等各种金属结构物。在野外乘车应迅速驶入干燥而安全的地带。
2、静电的产生:工业生产和生活中的大多数静电是由于同物质的接触和分离或互相摩擦而产生的,例如,生产工艺中的挤压、切割、搅拌、喷溅、流动和过滤以及生活中的行走、起立、穿脱衣服等都会产生静电。
3、静电危害:静电的危害大体具有使人体受电击、影响产品质量和引起着火爆炸三个方面,其中以引起着火爆炸最为严重,可以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有汽油擦地时着火等。因此在有汽油、苯、氢气等易燃物质的场所,要特别注意防止静电危害。
4、防止静电的措施:人体在行走、穿脱衣服或从坐椅上起立时都会产生静电,这也是一种危险的火源,经试验,其能量足以引燃石油类蒸气。因此,在易燃环境中,最好不要穿化纤类织物。棉织品在低湿度时也能产生较多的静电。在放有爆炸危险性很大的炸药、氢气、乙炔等物质的工作场所,应穿用导电纤维制成的防静电工作服和导电橡胶做的防静电鞋。
七、预防火灾的注意事项
在火灾发生之前,预先防止火源点燃的措施,是一种最根本的防火措施,这种措施是把有起火危险的物质以及具有点火能量的点火源,有效地、恰当地进行管理使它们无法造成起火条件。
1、预防火灾的先决条件:
1.1应清楚防火通道的方向路线,并保持防火门和防火通道畅通无阻。
1.2掌握各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清楚灭火器的位置。
1.3不得在发热设备上或附近晾挂衣服。
1.4工作场所勿堆积纸张、染有油污的破布或其他易燃废物。
1.5严禁在禁止吸烟的区域内吸烟。
1.6使用适当的容器盛装易燃液体,不得使用开口铁罐或水桶盛装。
1.7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要讲清楚着火单位的名称、详细地址、着火物质、火情状况及报警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2、限制火灾发生的措施:
一旦发生了火灾,则必须认真果断地采取防止火焰蔓延的措施,在限制措施中,必须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2.1防止可燃物的堆积。在有火灾危险的工作中,如果大量堆积不必要的原料是十分危险的。如果要贮存这些东西,必须设置安全的仓库和堆场所。
2.2使建筑物、设备成为非燃烧或者难燃烧体。建筑物应采用非燃烧或难燃烧体结构,对家具、器具等设备,也应尽量采用难燃烧材料制成。另外,特别要注意,一些材料或制品虽然具有难燃性能,但在火灾时能发生大量烟和有害气体的材料,也应避免使用。
2.3设置防火墙、防火门、防油堤、防液堤等。在建筑物内要设置防燃墙,或在走廊内设置防火门等;在可燃液体罐周围设置防油堤;在液化气罐周围设置防液堤,以免贮藏泄漏时,使其流散得很远。
2.4留出空地。在危险物贮存场所,或者在进行危险操作的建筑物周围,要留出一定的空地,或者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免火灾危险涉及到其他设施。
消防常识
一、初起火灾的报警
“火灾”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但不能够完全消灭。一旦发生火灾,就要立即正确报警,报警越早,损失越小。
拨打火警电话时,一定要沉着冷静。正确的报警方法是:
(1)首先要记清火警电话—“119”。
(2)接通电话后,要先向接警中心讲清失火单位的名称、地址、什么东西着火、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爆炸和毒气泄露情况等。同时,还要注意听清接警中心提出的问题,以便正确回答。
(3)随后,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和姓名告诉对方,以便联系。
(4)打完电话后,要立即派人到交叉路口等候消防车的到来,以利于引导消防车迅速赶到火灾现场。还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消防通道,消除障碍物,使消防车到达火场后能立即进入最佳位置灭火救援。
(5)如果着火地区发生了新的变化,要及时报告消防队,使他们能及时改变灭火战术,取得最佳效果。
二、扑救初起火灾的简易方法
1.隔断可燃物
(1)将燃烧点附近可能成为火势蔓延的可燃物移走。
(2)关闭有关阀门,切断流向燃烧点的可燃气和液体。
(3)打开有关阀门,将已经燃烧的容器或受到火势威胁的容器中的可燃物料通过管道导至安全地带。
(4)采用泥土、黄沙筑堤等方法,阻止流淌的可燃液体流向燃烧点。
2.冷却
冷却的主要方法是喷水或喷射其他灭火剂。
(1)本单位(地区)如有消防给水系统、消防车或泵,应使用这些设施灭火。
(2)本单位如配有相应的灭火器,则使用这些灭火器。
(3)如缺乏消防器材设施,则应使用简易工具,如水桶、面盆等传水灭火。如水源离火场较远,到场灭火人员又较多,。则可将人员分成两组,采取接力供水方法,即:一组向火场传水,另一组将空容器传回取水点,以保证源源不断地向火场浇水灭火。但必须注意:对忌水物资则切不可用水进行扑救。
3.窒息
(1)使用泡沫灭火器喷射泡沫覆盖燃烧物表面。
(2)可利用容器、设备的顶盖盖没燃烧区,如放下着火船舱舱盖,盖上油罐、油槽车、油池、油桶的顶盖。
(3)油锅着火时,立即盖上锅盖。
(4)利用毯子、棉被、麻袋等浸湿后覆盖在燃烧物表面。
(5)用沙、土覆盖燃烧物。对忌水物质则必须采用干燥沙、土扑救。
4.扑打
对小面积草地、灌木及其他固体可燃物燃烧,火势较小时,可用扫帚、树枝条、衣物扑打。但应注意,对容易漂浮的絮状粉尘等物质不可用扑打方法灭火,以防着火的物质因此飞杨,反而扩大灾情。
5.断电
(1)如果发生电气火灾,火势威胁到电气线路、电器设备,或威胁到灭火人员安全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切断电源时,应严格按照规程要求去做。
①火灾发生后,由于潮湿及烟熏等原因,电气设备绝缘已经受损,所以在操作时,应用绝缘好的工具操作。
②选好电源切断点。切断电源的地点要选择适当,如果在夜间切断电源时,应考虑临时照明电源问题。
③若需要剪断电线时,应注意非同相电源应在不同部位剪断,以免造成短路。剪断电线部位应选有支撑电线的地方。
(2)如使用一般的水、泡沫等灭火剂灭火,必须在切断电源以后进行。
6.阻止火势蔓延
(1)对密闭条件较好的小面积室内火灾,在未做好灭火准备前,先关闭门窗,以阻止新鲜空气进入。
(2)与着火建筑相毗连的房间,先关上相邻房门;可能条件下,还应再向门上浇水。
7.防爆
(1)将受到火势威胁的易爆物质、压力容器、槽车等疏散到安全地区。
(2)对受到火势威胁的压力容器、设备立即停止输送物料,并将容器内物料设法导走。
(3)停止对压力容器加温,打开冷却系统阀门,对压力容器设备进行冷却。
(4)有手动放空泄压装置的,应打开有关阀门放空泄压。
三、常用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
1.泡沫灭火器
用来扑救汽油、煤油、柴油和木材等引起的火灾。其使用方法是:一手握提环、一手托底部,将灭火器颠倒过来摇晃几下,泡沫就会喷射出来。注意灭火器不要对人喷,不要打开筒盖,不要和水一起喷射。使用者应在上风操作。
2.干粉灭火器
是一种通用的灭火器材,用于扑救石油及产品、可燃气体、电器设备的初起火灾。使用时一手握住喷嘴,对准火源,一手向上提起拉环,便会喷出浓云般的粉雾,覆盖燃烧区,将火扑灭。干粉灭火器要注意防止受潮和日晒,严防漏气,每半年检查一次。
3.“1211”灭火器
是一种新型的压力式气体灭火器,灭火性能高,毒性低,腐蚀性小,不易变质,灭火后不留痕迹,用来扑灭油类、电器、精密仪器、仪表、图书资料等火灾。使用时首先拨掉安全销,一手紧握压把,一手将喷嘴对准火源根部,压杆即开启,左右扫射,快速推进。“1211”灭火器要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每半年检查一次总重量,如果重量下降十分之一,就要灌装充气。
4.四氯化碳灭火器
主要用于扑救电器设备火灾。千万不能用于金属钾、钠、镁、铝粉、电石引起的火灾。使用时,要注意风向和室内的通风,防止中毒。
四、火灾应急十要
1.要早报警,报警越早损失越小,要牢记“119”火警电话。
2.火灾初起时最容易扑灭,在消防车未到之前,如能集中全力抢救,常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
3.要先救火,后搬运财物,片刻延误,易造成巨灾。失火时,不谊先抢救财物,否则易被窒息而死或失去逃生的时机。
4.要沉着冷静,严守秩序,才能在火场中安全撤退。倘若争先恐后,互相拥挤,阻塞通道,导致自相践踏,会造成不应有的惨剧。
5.下楼通道被火封住,欲逃无路时,将被单、台布撕成布条,结成绳索,系牢窗户,再用布护住手心,顺绳滑下。
6.邻室内起火,万勿开门,应跳上窗户、阳台,呼喊救援或用前法脱险。否则,热气浓烟会乘虚而入使人窒息。
7.烟雾较浓时不必惊慌,宜用膝、肘着地,匍匐前进,因为近地处往往残留有新鲜空气。注意,呼吸要小而浅。
8.在非上楼不可的情况下,必须屏住呼吸。因为浓烟上升的速度是每秒3—5m,而人上楼的速度是每秒0.5m。
9.逃离时,要用湿毛巾掩住口鼻。也可用水打湿衣服、布类等掩住口鼻。带婴儿逃离时可用湿布轻蒙其头上,一手抱着,一手抓地逃出。
10.逃离前必须先把有火房间的门关紧。特别是在住户多的大楼及旅馆里,采用这一措施使火焰、浓烟禁锢在一个房间之内,不致迅速蔓延,能为本人和大家赢得宝贵时间。
五、火场逃生十二诀
第一诀:逃生预演,临危不乱。
第七诀:湿物防护,蒙鼻匍匐。
第二诀:熟悉环境,暗记出口。
第八诀:善用通道,莫入电梯。
第三诀:通道出口,畅通无阻。
第九诀:缓降逃生,滑绳自救。
第四诀:扑灭小火,惠及他人。
第十诀:避难场所,固守待援。
第五诀:明辨方向,迅速撤离。
十一诀:缓晃轻抛,寻求援救。
第六诀:不入险地,不贪钱财。
十二诀:火已及身,切勿惊跑。
正确拨打“119”火警电话
通常情况下,发生火灾后报警与救灾应当同时进行,因为报警是分秒必争的事情,火灾报警越快,消防车就来得越早,就能减少更多损失;耽误了时间,小火就可能变成大火,小灾就可能变成大灾。“报警早,损失少”,一旦发现火情,既要积极扑救又要及时向消防部门报警。
1、拨打“119”火警电话,要沉着镇静,听见拨号音后,在拨119号码。
2、电话接通后,应清楚地讲清着火的地址(包括路名、弄号、门牌号)。
3、尽可能讲清是什么物质着火及火灾的范围。
4、冷静地回答“119’总机台通信人员的提问。
5、电话挂断后,应派人在路口迎接消防车。
扑救火灾是人民消防警察队伍的神圣职责,无论是为工矿企业事业单位,还是居民家庭,扑救火灾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有人认为“救火要钱”,这是一种误传。所以发现起火时,应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越早,损失越小。
第12篇 多媒体教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多媒体必须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进入动用仪器设备。
2.进入室内严禁吸烟,严禁食品带入。
3.按学生教育计划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教育教学正常进行。
4. 积极配合学校思想教育宣传工作,运用有线电视网宣传科学、破除愚昧,严禁播放国家明令禁止和对青少年学生不宜的影视作品。
5.管理人员要到岗位,积极收录和拍摄有价值的录像节目,并及时登记注册,主动向各有关学科或部门推荐。
6.对需使用多媒体设备和进行放映与拍摄的有关学科、部门、教师,要求他们必须预约登记,做好使用记录和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7. 做好仪器设备与配件的保养、保护、检修工作,保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
8.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堆放其它无关物品。
9.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重视防火、防水、防盗等的防范意识,不能松懈,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和仪器设备是否有漏电情况。
10.下班前必须关闭所有电源、水源和门窗,节假日贴好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