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设备管理制度内容考核办法
第一条:制定设备管理制度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完好率,坚持“维护、保养、点检、预修”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集团创建一流企业的要求,根据xx煤矿选煤部的实际,设备新、人员新、工艺新的特点,引导广大职工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主人翁精神,全员参与设备管理,责、利共担,充分认识设备完好是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使设备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度适用范围
包括选煤部所属的各种机电主体设备,辅助设备。
第三条:管理制度内容
车间所属设备、备件及相关物品要看管好。
1、强化设备的日常点检、维护、保养。
2、保设备完好率,要合理、有预见性的安排检修。
3、发生设备事故要全力抢修并及时分析处理。
4、备品备件要及时计划,并整理相关资料。
5、检修作业时,维修、岗位密切配合,保质量、保进度。
6、现场设备要保持清洁,各车间物品摆放要整齐。
第四条:制度要求及考核内容
要求广大职工正确处理生产和设备的关系,强化设备的点检和维护保养,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备用设备必须起到备用作用。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事故。
1、记录不清、不完整,每次罚款100-200元。
2、因点检不到位,如地脚或连接螺栓松动、缺润滑油、三角带未及时更换、皮带撕裂、发现隐患未及时通知调度等等,造成设备损坏事故,视情节轻重,罚款100—1000元,扣10-50分。
3、违章操作,误操作造成设备事故,罚款200—1000元,扣20-50分。
4、造成重、特大事故,如烧大瓦,同步机进水、进杂物导致损坏,浓缩机压耙子,或影响6、全线停车的其他设备事故,视情节严重,罚款1000—5000元,扣600分。
5、所辖区域备件及物品丢失,按价赔偿。
6、自盗行为,厂内下岗或按建管处有关规定处理。
第2篇 机电设备管理联责考核制度
1、全矿各单位坚决消灭电气设备失爆的现象。加大对失爆设备的处罚力度,每出现1台失爆设备,联责考核责任单位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
2、进一步加大现场设备、设施安全保护的管理力度。对保护装置、设施失灵的,使用不正确的,每台考核责任单位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
3、强化基础技术工作的一致性,设备标识牌与现场相符、图纸与现场相符、设计整定与实际相符;要求原始设计整定的计算必须真实正确。对不相符或不正确的,每台考核责任单位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机电科采掘技术员要加强对技术工作的技术指导、监督与检查,不作为的每次考核50元。
4、强化对全矿各单位机电维修工作的各项制度执行落实的检查。矿确定:由安监站、机电科每月检查一次,对制度不执行、落实不好、不合格的,每项考核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
5、加大对损坏设备、非正常损坏设备的追查、考核力度。机电科对各单位非正常损坏设备的追查、调查、验收的管理;每台设备有一个情况分析表,列出设备损坏原因、经过,主损件明细、价格,追查与考核。机电科不执行的每台考核主管50元。
6、对非正常使用、管理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考核使用单位损坏设备价格的150%;对责任者考核损坏设备价格的50%,同时联责考核机电主管、段长各损坏设备价格的20%;设备损坏价格在10000—20000元的联责分管矿领导10%,挂钩矿领导20%;设备损坏价格在30000以上的,联责分管矿领导3000元,挂钩矿领导5000元 。
7、加强全矿各单位现场检查管理力度。机电科设备组、节电组、安监站机运巡查组对机采、机掘工作面确定专人管理,每周不少于2次全面检查,每次要按质量标准化打分,不足90分的,每次联责考核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对其他各采掘工作面的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三次的全面检查,每次要按质量标准化打分,不足90分的,每次联责考核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对机电、运输大型设备每月不少于1次的检查,按质量标准打分,不足90分的,每次联责单位2个正职100元;对运输轨道的完好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按质量标准化标准打分,不足90分的,每次联责考核主管及单位正职50元。
8、各单位必须建立包机制度,各台机电设备要包机到专人负责,负责使用、保养维护、文明卫生,没有落实的,每月考核单位段长、书记各100元。
9、采掘机电设备维修工每日对设备检查维修的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要在高峰用电时间对设备进行检修;各段落实每台检修人,维修工对设备检修要做好真实、详细记录,段队不执行的考核段长、书记各100元,维修工做不到位的每次考核责任者50元。
10、各采掘段队主管机电的负责人、技术员每周对本单位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不得少于3次,并做好记录。每少一次考核50元。
11、各单位段长每周对本单位的机电设备检查不得少于一次,要有记录,不执行者每次考核100元。
12、各单位要建立机电设备损坏事故追查记录,对每次发生的设备事故段队要进行追查、分析,要有处理意见,没有的考核单位段长、书记50元。
13、全矿各单位井下机电设备在停机时,必须保持设备零配件齐全、完好,保证设备清洁,无杂物。否则每台考核包机者100元,联责段长50元。
14、采掘各工作面发生机电、运输事故,无论是工伤事故、还是设备损坏事故、以及机电运输影响生产事故都要进行事故分析、追查,由安监站负责组织追查。
15、机电科设备组,对各采掘单位现场的备件数量要有明确的规定,规定要下发到段队,各单位要执行机电备件以旧换新的规定。对不执行的,每次考核责任单位段长50元。
16、机电科井电维修工每月对井下各采区高压变电点的设备检查不少于2次,要有详细记录。机电科、运输段的维修工对各岗点设备要执行包机制,对大型固定设备要日日巡视、检查,对问题、故障处理记录详细准确;大型设备机电硐室必须实行“5s”管理。
17、每月(25日、26日)矿组织的机电设备安全大检查,各单位的机电负责人必须参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有文字说明交到机电科,否则每次考核50元。
18、每月(28日)组织的机电例会,时间变更由设备组通知;相关开会人员:单位机电负责人、机电主管、机电维修班长、设备组、节电组、安监站机电巡查组必须参加,不参加的要有文字说明,否则每次考核50元。
19、以上各项工作要求:机电科设备组、安监站巡查组要认真落实、并严格执行,对要求的现场检查次数要有记录、总结、评定与考核、备案存档;每月对采掘各单位干部的井下检查记录不得少于一次的检查;机电科、安监站不
执行的,每次考核责任者50元,联责负责人50元。
第3篇 机电设备管理科检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机电设备管理科检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机电设备管理科检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的标准化管理提高设备使用效率,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构及人员管理
1、机电设备管理科负责我矿机电设备的资料管理、在用设备的检测检验,根据生产情况及时修改图纸资料,验收,发放、建档、移交、计划、检查、调拨、检修等管理工作。
2、矿属各使用单位必须相应设置分管机电工作队长一名,(机运队,综采队,综掘队)负责本单位机电设备计划、领用、建账、检修、回收等管理工作。
3、使用单位根据设备性能特点,技术要求,负责设备运输、安装、保护值整定、维修管理。并有检修记录,内容包括检修人员名单、检修内容、更换零、配件明细及保养内容,月底将检修记录交回机电科存档。
4、对管辖范围的机电设备实行包机制度,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包机到人,每台设备应有完好牌、设备标志牌。填写内容要求完整规范,与实际相符。
5、不使用的、更换的设备及时回收地面,交设备管理员放置指定地点。对野蛮装卸造成损坏的,加倍处罚。
二、检查制度
1、机电矿长负责组织、安排指导全矿机电设备的检查工作。
机电设备管理科检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2、机电设备管理科根据煤矿机电设备的防爆、完好标准,实行每月三次的定期机电设备检查。
三、检查内容
1、各类司机是否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无违章操作,证件是否符合要求。
2、机电设备运行状态,有无超负荷运行,拼设备使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各类防爆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4、各类电气设备三大保护是否齐全有效,摆放整齐,有无淋水。
5、各类开关、综保的熔断选择、过流继电器的整定、过热继电器的保护整定是否灵敏可靠。
6、风电闭锁装置、瓦电闭锁装置是否失效。
7、电缆的吊挂间距(包括四小线)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破损,电缆的接线工艺是否符合规定。
8、小绞车的安全制动保护装、钢丝绳是否有断丝、开股,钩头是否符合规定。
9、各类信号装置是否清晰、准确。
10、人车落闸试验是否灵敏可靠。
11、轨道的铺设是否符合要求,一坡三挡是否符合规定。
12、副井主提升各种保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有效。
13、矿灯的完好率、红灯率、连续正常使用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14、高压电气设备的维修和调整有无工作票和施工措施。
机电设备管理科检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15、设备是否处于带病或甩掉保护运行。
16、乳化液配比是否合格,液压支架有无漏液。
17、采煤机滚筒、掘进机炮头有无缺损截齿,喷水嘴是否堵塞。
18、液力耦合器的易熔塞、防爆片是否符合要求。
19、各种润滑油油位、油质是否符合要求。
20、各种记录是否齐全、准确、规范。
四、检查结果
1、每次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给被检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建议,提出处罚建议。
2、复查前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具备条件拒不整改的,加重处罚。
4、每月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
五、机电设备管理奖罚办法
1、各使用单位要建立设备台帐,包机人责任制,每月25至30日和机电设备管理科电气管理员核对台帐,不按规定核对台帐的罚款200元。不建立设备台帐的罚队长200元,包机人变更后不及时更换包机人标志牌,有一处罚该队队长50元。
2、机电设备管理科不定期的对各单位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发现超负荷、拼设备、违章运行的现象,设备使用发生埋压机头、水淋电气设备等,罚款100-500元,对私自挪用设备的发现一次罚单位500-1000元,对责任者罚50-100元。
3、设备非正常损坏,视情节作如下处罚:
(1)能修复的设备由使用单位维修;
机电设备管理科检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2)不能修复的设备按设备原值的100%处罚;
(3)电机烧毁,按维修费100%处罚;
(4)设备运输过程中,造成丢失按原值的100%处罚;
4、回收设备易损部件避免撞坏或丢失可拆下来单独回收,与设备同
时交回,经设备管理员清点验收,少交一件按原件2倍处罚。
5、回收设备及零部件必须在设备管理员指定地点码放整齐,发现一
件乱放罚款100元,每延期一天加罚50元。
6、限期回收的设备,不按期回收影响检修,耽误生产的加倍处罚。
7、各单位整机回收刮板机,各个部件必须和设备管理员账面数量相符,丢失或少件按原值赔偿,联接环、刮板、大链等不允许在井下乱扔或泡在水中,发现以上情况视情节给予100-200元处罚。
8、配件领用必须实行以旧换新制度,不交旧件的按该件原值的50%
罚款。
9、回收小水泵必须将出水管拆除,发现水泵带被割断塑料水管,一
台罚款100元。
10、电气管理员每月对使用中的水泵使用状况至少进行三次检查,对不正确使用水泵的提出纠正意见,拒不执行的罚当班司机100-500元,无人看管正在运行水泵的,对使用单位处罚200-500元。
11、井下电气设备查出一台失爆,罚该单位200-500元。
12、各单位使用的设备,标志牌齐全,填写准确、规范,开关必须上架,在检查中发现不完好的,限期整改,限期不整改的,给予该单位100-500元罚款,如仍不解决处理,加倍处罚。
机电设备管理科检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13、按规定对机电设备组织有计划的检修,刮板机、皮带机日检时间4小时,综采设备日检时间6小时,认真做好检修记录,发现不执行,限期不整改的,对该单位处以100-500元罚款。
14、矿井主要提升、运输系统的日常维修每天要保证2-4小时的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月底交机电设备管理科存档,达不到要求的,对该队100-500元处罚。
15、严格执行机电设备管理科下达的机电设备检修计划,检修记录要详实,不执行检修计划,记录填写不规范的,视情节100-300元罚款。
第4篇 5s设备管理制度及考核标准
为了给员工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工作场所和空间环境,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行环境,提高设备运转率。促进公司特有的企业文化氛围,达到提高员工素养、公司整体形象和管理水平人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一、整理
1、所有符合工艺设计要求保证整个生产系统正常运行的设备均为“要”。
2、现场零部件类:“要”与“不要”判别标准:为正常生产运行设备所准备,在运行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够进行替换的为“要”。其余的一律为“不要”。
3、工器具:检修工作所必须的工器具的为“要”。其余的一律为“不要”。
二、整顿
1、现场运行设备统一标识。
2、现场零部件:长时间不用的“要”的固定资产设备应挂牌标识并存放于指定位置。体积较小使用频率高的“要”的零部件存放车间库房或指定位置并分类标识定置。“不要”的零部件集中归类并存于指定位置。
3、生产现场如需配置检修工具(如电焊机)需报安环部审核后规定区域定置。
4、生产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旧零部件及下脚料应同“不要”零部件一起集中堆放。
三、清扫
1. 清扫现场运行设备脏污并擦拭干净恢复设备原有外观和颜色。
2、传动装置保持密封良好,油、水位合适,避免滴、漏。如出现滴、漏及时采取措施并对产生的油污及时清理,并和定检结合起来及时处理。
3、对容易出现跑、冒的部位(如窑头、尾密封,输送及下料溜子等)要留心观察,及时清扫并和定检结合起来及时处理。
4、设备、工具、仪器检修或使用过程中应有防止产生污染的措施,并随时清理污物。
5. 整顿后“不要”的以及生产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旧零部件及下脚料要及时清理。
6、生产检修过程中替换下来的设备,应放置于规定区域并及时报修。
四、清洁
1、彻底落实前面的整理、整顿、清扫工作,通过日检、周检、月检等的检查保持整理、整顿、清扫的成果。
2、结合设备巡检标准按要求、按频次做好设备保养工作,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行环境。
3、各车间制定本车间设备5s管理检查考核细则,对本车间班组、员工进行考核落实。
4、设备部制定公司设备5s管理考核细则,检查、评比、保持5s的活力。并长期保持。
五、素养
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5s管理各项制度等有关规定,车间应加强教育,提高员工责任心,加强员工品质意识,最终达到公司5s管理要求。
5s设备管理考核标准
第5篇 设备考核办法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设备管理,合理使用和维护设备,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的连续、稳定、安全进行,充分发挥设备效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上海华普国润汽车有限公司所属各专业厂、部门。
3、职责
3.1、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做好本单位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工作,进行内部设备使用维护情况的检查、考核和评比。
3.2、生产部负责公司设备的统一管理工作,对各部门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和评比。
3.3、采购部负责设备维修备件、润滑油、燃料油的采购供应。
3.4、资源管理部负责考核的具体实施。
4、考核办法
4.1、设备的基础管理
4.1.1、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公司设备总台帐,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建立本单位设备分台账,做到台帐准确和帐物一致。每一项不合格扣1分。
4.1.2、设备标识由设备管理部门统一提供,设备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设备资产标牌、完好标志、重点标志、封存标志等标识齐全。每缺一项扣1分。
4.1.3、严格实行定人、定机和凭证操作设备,多人操作的设备实行机长制;主要生产设备为多班制生产时,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未按规定执行,每发现一次扣2分。
4.1.4、设备操作者严格按 “三好”、“四会”、“五项纪律”要求使用和管好设备。未按规定执行,每发现一次扣2分。
4.1.5、设备使用部门做好本单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写、培训及明示工作,设备操作者必须熟练掌握设备操作规程,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要求使用设备。未按规定执行,每发现一次扣2分。
4.1.6、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制订本单位设备点检表,包括点检周期、点检项目及点检标准等。操作工人按要求进行设备的日常点检,并做好记录;维修工人做好设备的巡回检查,按要求进行设备的定期点检,并做好记录。没有做好设备的点、巡检工作,设备点、巡检发现的重大问题或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每发现一次扣2分。
4.1.7、设备使用部门每月对本单位设备逐台自检,按设备完好标准要求检查设备是否完好,统计设备完好率。设备完好情况检查不真实,每项扣1分;设备完好率≥93%,每降低1%扣2分。
4.1.8、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操作工人按设备维护的“四项要求”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有一处不合格扣1分。
4.1.9、设备的定期保养:生产部以月份设备检修保养计划下达,使用部门维修工人与操作工人一起共同参加完成,计划未完成必须说明原因。没有合理的原因,计划未完成每项扣2分;计划完成不合格每项扣1分。
4.2、设备的维修管理
4.2.1、设备的计划修理:生产部以月份设备检修保养计划下达,分厂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参加完成,计划未完成必须说明原因。没有合理的原因,计划未完成每项扣2分;计划完成不合格每项扣1分。
4.2.2、设备的节假日检修:设备使用部门在“五一”、“夏休”、“十一”、“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前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做好修前准备工作,利用节日生产间歇时间组织好设备检修。未按规定执行,每项扣2分。
4.2.3、设备的协作维修:除四个专业厂外其它各设备使用部门均不设置设备维修工岗位,生产部设备动力科的公用动力设备由操作工人进行维修,总装厂负责质量部检测线设备和物流部油库设备的维修,涂装厂负责外包单位小件涂装设备的维修,冲压厂负责质量部其余设备、技术部设备、保卫部设备及物流部行车的维修,设备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各单位实际维修需求在公司内部安排协作维修。无专职维修工的部门原则上实行自主维修,确实需要专业维修工进行维修时,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后,委托责任承修厂实施维修。当维修发生冲突时,承修厂在不影响本单位生产停线的情况下,根据外部维修优先的原则安排维修,不得推诿,使用部门进行积极配合。对承修厂由设备管理部门按实际维修工作量核定工时,按工时费给予正激励。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4分。
4.2.4、设备的委托修理:公司内部在技术和维修能力上不能处理的设备故障或点检问题,设备使用部门应先同设备制造厂家进行技术沟通,沟通后问题仍不能解决,由设备使用部门启动委外修理申请流程,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设备管理部门联系设备制造厂家或专业修理单位维修,设备使用部门参与维修技术方案及维修费用的确定,并对现场维修给予积极的配合。需要运输到厂家维修的设备或部件,由设备使用部门包装完整,办理出门手续,交设备管理部门或送到指定门卫,由设备管理部门联系物流公司发运,运输费纳入使用部门设备修理费用。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2分。
4.3、设备维修费用管理
4.3.1、设备使用部门严格按照公司下达的维修费用指标要求控制本单位设备修理费,设备维修费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低于指标按节约金额的0.5%给予正激励,高于指标按超过金额的0.5%给予负激励。
4.3.2、除特殊紧急采购备件外,设备备件采购部门均需对备件先落实采购价格,设备使用部门进行价格确认。鼓励使用部门积极参与设备备件采购信息收集工作,设备使用部门自行联系的设备备件同品牌、同质量,与采购员提供的价格相比较又有较大价格优势时,进行意见反馈后使用部门可以自行采购,备件采购部门积极配合办理付款及费用报销手续。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4分;对于降低了备件采购成本的责任人,按节约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正激励。
4.3.3、设备备件采购部门做好备件采购价格的控制,以合理的价格采购合格的备件。财务部门负责备件结算价格审核,备件结算价不得高于先期提供的报价,确有原因需要将结算价提高,备件采购员应提供文字说明。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4分。
4.4、设备备件管理
4.4.1、设备使用部门合理利用备件储备资金,编制本单位设备维修备件明细和储备定额,并进行分类管理,做好设备备件的储备工作,对于关键设备备件必须重点管理确保库存。为了设备维修的及时性和便于统计实际发生维修费用,物流部和四个专业厂同时存在备件库,设备备件与其它物料实行分开管理,专用备件及维修使用频率高的备件由各厂分库储存,分库设备备件同样按财务账要求进行管理。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2分。
4.4.2、设备使用部门做好本单位设备备件使用情况预测,尽量以计划形式申请采购,尽可能减少紧急采购。按紧急采购要求组织到位的设备备件,使用部门必须及时领用。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2分。
4.4.3、设备备件采购部门做好设备维修备件及润滑油的采购供应工作,按计划要求及时将合格的备件采购到位,保障设备的维修;确实不能按计划要求采购到位的,填写原因说明和采购到位时间节点报设备管理部门。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2分;如因设备备件采购不及时或质量问题,造成生产线停线,每30分钟扣4分。
4.4.4、设备突发故障急需购买备件维修,使用部门有购买联系单位,报备件采购部门同意后,可以直接实施紧急采购,及时将备件组织到位修复设备。备件采购部门应进行积极配合,尽快办理付款及费用报销手续。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2分。
4.4.4、设备备件保管人员做好设备备件的库存管理,保证库容整洁、账物相符,做好备件的维护,按要求进行报表。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1分。
4.5、设备故障及事故管理
4.5.1、设备使用部门做好本单位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管理,由于设备使用、维护不当等人为因素,造成主要生产设备故障影响生产,每小时扣2分;造成生产线停线或动能供应中断,每30分钟扣4分。
4.5.2、由于设备故障造成生产线停线,各单位每条生产线的月停线指标为4小时,每超出30分钟扣4分;由于设备使用、维护不当等人为因素,造成生产线停线大于4小时,实行双重考核,即每超出30分钟扣8分。
4.5.3、在发生5分钟以上停线时,停线单位应立即报告生产部设备动力科,并且在故障处理完成后4小时内,真实详细填写《设备故障停线记录单》报生产部设备动力科,没有及时报告,没有按时、真实填报停线记录,每次扣2分。
4.5.4、设备发生故障使用部门要及时组织抢修,减少故障停机时间,设备平均故障率≤1%,每超出1%扣2分。
4.5.5、由于设备使用、维护不当等人为因素,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0元为设备事故,设备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立即报告设备管理部门,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使用部门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二日内报设备管理部门。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4分。
4.6、设备原始记录和报表管理
4.6.1、设备使用部门做好设备运行交接班、点检、巡检、定检、检修、完好检查等各项原始记录,记录必须按时、规范、完整、准确填写,并妥善保管。有一项不合格扣1分。
4.6.2、设备使用部门每月2日前填写上月设备管理统计报表报设备管理部门,报表必须按时、规范、完整、准确填报,公休日顺延。填报有一项不合格扣1分,每迟报一天扣2分。
4.6.3、设备使用部门每月24日前编制下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维修备件计划,报设备管理部门。填报有一项不合格扣1分,每迟报一天扣2分。
4.7、动力能源、特种设备管理
4.7.1、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做好本单位的节能降耗工作,按照公司下达的能源消耗指标要求控制能源消耗,能源消耗超标按公司决定考核。
4.7.2、合理使用动能和节约用能,公休日、节假日需用动能,用能单位需在工作日内填写《用能申请单》报生产部批准,经批准后设备动力科组织动能供应。用能单位动能停用应及时通知供能当班人员停止动能供应。未按规定要求用能,每次扣2分。
4.7.3、动能停用未及时关闭阀门或开关,有明显的跑冒滴漏、常明灯或常流水等浪费能源现象。每发现一处扣2分。
4.7.4、燃料油使用部门将需求情况至少于24小时前告知采购部门,采购部门负责做好燃料油的采购供应工作 。如因燃料油供应质量问题或不及时,造成生产线停线,每30分钟扣4分。
4.7.5、外单位在公司内施工用电,必须明确安全责任人。预计用电量不到300kwh时,经接电位置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用电,不计量用电量;预计用电量超过300kwh时,必须填写《临时用电审批单》,经批准同意后,安装电能表计量用电量,用电结束结算电费。外单位的乱接施工电源现象,每发现一次扣项目管理责任单位4分。
4.7.6、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检验注。高压电气设备、起重机、锅炉、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装,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管理部门督促施工单位安装前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告知手续,安装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办理首次检验。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4分。
4.7.7、交付使用后的高压电气设备、起重机、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叉车等特种设备由设备动力科负责委外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发现的整改项目使用部门必须及时整改。压力容器上安全阀的定期检验由使用部门送设备动力科委外执行,强检压力表的定期检验由使用部门送计量室委外执行,拆卸检验影响到生产的,使用部门需提前做好替换准备。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2分。
4.8、管理制度与评比
4.8.1、设备管理部门主持召开的设备管理相关工作会议必须按时参加,无故缺席或迟到,每次扣2分。
4.8.2、各部门必须按计划要求完成公司设备管理统一工作安排,未完成或未按计划时间完成,每次扣2分。
4.8.3、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设备管理相关制度,未执行每次扣2分。
4.8.4、各专业厂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设备管理的检查、评比活动,评选的“先进个人”和“红旗设备”报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复评通过后,每名“先进个人”或每台“红旗设备”正激励2分。
4.8.5、以上各考核项目的正、负激励每分50元,由设备管理部门每月定期汇总后报资源管理部,由资源管理部负责实施。
5、附则
5.1、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编制、修改并负责解释。
5.2、本制度自2023年3月27日起实施。
6、附件
6.1、设备故障停线记录单
6.2、用能申请单
6.3、临时用电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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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煤矿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汇编
煤矿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汇编
煤矿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及考核办法汇编
目录
概述 (2)
主提升系统 (7)
主排水系统 (12)
地面供电系统 (15)
井下供电系统 (18)
主通风机及设施 (22)
压风系统 (25)
锅炉及附属设施 (27)
井下皮带、溜槽及其它采掘设备 (31)
煤矿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汇编
概述
一、矿井主提升系统、供电系统、通风系统、压风系统、主排水系统和供热系统各环节的运行和维护都必须责任到人,实行包机制。矿井上下机电队负责制定运行维护责任制,包机制和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包机制度要严密细致,不留死角,各系统发生问题要严格按照包机制度追究责任。
二、机电队负责主提升系统、供电系统、通风系统、压风系统、主排水系统和供热系统等的运行、维护、检修和检验,并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中、小修和检验。其它机电设备的运行、维护由矿上自行合理安排。
三、机电队必须认真做好主提升系统、供电系统、通风系统、压风系统、主排水系统和供热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四、机电队的所有职工都必须认真学习技术业务知识,严格按各项规章制度约束个人工作行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个人坚决不违章作业。个人年累计违章两次以上的,必须调离机电岗位。
五、各矿井都要根据包机制的规定制定设备“点检制”实施办法,并根据现场设备使用状况,确定设备点检周期,明确点检部位、点检内容、点检方法、实施人和考核人。
六、设备点检分一般性检查、日历化检查和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进行检查。
1、一般性检查:通过问、看、嗅、听、摸判断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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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历化检查:按每天检查计划,对设备确定的部位进行拆检维护和修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进行检查: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诊断,来判断设备性能的优劣,以提早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
七、设备点检制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按照以岗位工和维修工点检为基础,突出班组和区队的自我管理和考核,机电专业管理人员以指导和服务为主的工作原则进行。
1、班点检:由小班维护工负责实施,并将点检情况填入检查记录内,存档,其工作内容和工作质量由机电班长负责考核。
2、日点检:同大班维护工负责实施,按点检制的方法和内容进行,并将点检情况填入检查记录内,存档,其工作内容和工作质量由机电班长工机电副科长负责考核。
3、周点检:由机电班长负责实施,根据所辖设备的特点和状况,每周对所辖设备和系统点检一遍及以上,并留有记录,由机电科长负责考核。
4、月检:由机电科长负责组织实施,每月检修时间不少于一班,由机电矿长负责考核,考核留有记录,并有改进意见。
5、年检:由机电矿长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及技术处负责考核。
八、建立隐患排查和故障分析制度,实行岗位工、维修人员、班组长以及机电管理人员的隐患排查、分析、逐级汇报和处理的责任制。
九、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向机电矿长或直接向矿机电负责人汇报,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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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分为三级:一级隐患为直接影响安全,有可能造成重人事故的:如液压站、制动系统带病运行等,由矿机电负责人组织,立即解决;二级隐患为影响安全,现场或个人无法解决的,但在加强监护或采取相应措施后能够安全运行的,由机电队长负责组织人员解决。三级隐患为不影响安全,现场或个人能解决的,要求必须当班解决,。隐患信息和处理情况,要求机电队每周进行一次分析会,并将隐患分析和处理结果以局面形式报有关领导。
十、主提升司机、通风机司机、压风机司机、配电工、司炉工、信号工、机电维修工等特殊工种的职工,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凭程度,身体健康,思维正常,语言表达清楚,能够在本职工作,并必须经过岗位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十一、操作司机主要职责:爱护设备、保持设备和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训练掌握设备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各种规章制度,正确使用保养设备;当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或遇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运设备,迅速报告调度室,机电科和队领导,同时作好记录;认真填写运行、检查、事故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负责保管室内一切设施、工具、图纸资料等;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个人坚决不违章操作,不擅离职守。
十二、维护工主要职责:训练掌握各设备的性能,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对所包设备的维护与保养负责;正确检查维护设备,,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要迅速向有关领导汇报请求;严格执行有关维修操作程序,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并向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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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人交清;妥善保管备品备件;不违章操作,不漏检,不假检。
十三、大班维护工主要职责:训练掌握各设备的性能,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对所包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负责:正确检查维护设备、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要迅速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严格执行有关维修操作程序,及时处理小班维护工不能处理的问题,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及时加工制作设备备件,妥善保管备品备件;不违章操作,不漏检,不假检。
十四、机电班长每天将所辖范围内的关键机电设备巡视一遍,并收集,汇总隐患向相关领导汇报,负责日检修项目的验收和月检修项目的实施。
十五、机电技术人员负责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制订机电设备(月、季、年)检修计划和安全措施,负责机电设备更新改选的技术工作。
十六、机电副队长,负责分管业务范围的运行、维护、检修以及各种规章制度的落实,为机电决策提供现场依据,由机电队长负责考核。十七、设备检修、检验分为大、中、小修,要严格按规定内容划分执行,机电设备大修由生产处、设备管理中心鉴定,并会同做出大修计划,设备管理中心确定大修厂家,并负责大修质量验收。中、小修由矿组织。
十八、矿井固定设备的停产检修应集中处理主要问题,凡平时能检修处理的,不应放在停产检修时间。
十九、严格按照大型固定设备及主要机电运输系统检修,检验周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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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切实做好机电设备的检修工作,确保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
二十、各矿在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按规定留出停产检修时间和天数,编制的停产检修计划。
二十一、检修计划的编制:
1、设备检修计划要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设备管理规程》及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的检修周期和设备实际状态、设备点检发现问题等按年、季、月度排出检修计划。
2、检修计划由机电矿长组织编制,停产检修21小时以上和重大项目要提前报集团公司审批。
3、计划检修项目确定后,对主要设备和系统还要根据不同检修项目编制“单项检修任务书”。任务书内容为:需要探伤、清洗更换和检修的部件名称、数量、检修用的材料配件、工具、必要的测绘资料、检修质量要求、试验标准、施工方法及工艺顺序、安全技术措施和检修前必须做好的准备工作、竣工验收意见、施工负责人、参加人、验收人等。
二十二、大型、重要项目的检修和更新改选要根据施工程序及每道工序需要的时间,做出施工图表和劳动组织计划,经论证审批后方可施工。
二十三、检修计划和单项检修任务书应停产检修之前,组织所有参加检修人员学习,各项目施工任务书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贯彻到每个参加检修的人员中并签字,做到各尽其责,确保检修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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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每一检修项目都应指定负责人,并有明确分工,对材料、工具、配件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也应明确负责人,逐项落实。
二十五、经过检修的设备必须符合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检修项目中某些特定的工序完成后,应及时中间验收,整个检修项目完成后,应进行竣工总验收。对主要设备的验收应由使用单位提出,集团公司派人主持。一般设备的验收,由机电矿长组织、机电队长或主管技术人员主持。验收完毕由验收人员写出验收结论并签名存档。
二十六、检修结束后,主管技术人员应及时将检修项目与计划、检修任务书和各种记录、资料、图纸等进行整理,及时做出检修总结,一并归档,检修总结要报公司技术科备案。
二十七、对没有检修档案资料或资料不全的单位,要追究主管技术员的责任。
主提升系统
一、矿井主提升系统各环节的运行和维护都必须责任到人,衽包机制。机电队负责制定运行维护责任制、包机制度和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包机制度要严密细致,不留死角,提升系统发生问题要严格按照包机制追究责任。
二、认真做好主提升设备及各种保护装置的维护和管理,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对丢失和损坏保护装置的要追查其责任。
三、提升设备及各种保护装置在运行时,都必须遵守规程的规定。
四、主提升设备运行,需检查的部位及内容如下:
1、电机振动、温度、噪音、电流、碳刷、对轮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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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操作开关油位、油颜色、发热情况等;
3、电控盘与保护装置的螺丝、触点、消弧装置、动作情况以及吸力线圈固定、发热情况等;
4、电阻器螺丝齐全、坚固情况;
5、换相器螺丝齐全、坚固、导电带、消弧装置完好无损,各接点、触点接触良好,压缩行程适中;真空高压换向器的真空管不变色,接触周期性好,过电压保护可靠。
6、钢丝绳安装、运行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7、安全回路各种保护闭锁可靠,故障检测显示正确;
8、脚踏开关、过卷开关、松绳保护、换向器栅栏门闭锁开关、满仓保护装置、闸间隙保护装置,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灭弧闭锁继电器、方向继电器,润滑油有超温保护、差事功能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可靠,显示符合要求,过卷、过滤、限速装置和减速功能保护设置为相互独立的双线形式;
9、供电电源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10、过流、欠压保护装置,防止过速装置、限速装置、制动油过欠压保护情况等。
11、立井安全门、罐位、提升信号联锁关系正确,动作可靠情况;
12、抽动系统消压、二级抽动油压、残压、二级制动时间、巾闸油压、闸间隙、闸块厚度、油位、电磁阀、温度等符合要求;
13、限速凸轮板等制作正确,提升机按设计和规定的速度图运行;
14、各种仪表(电压表、电流表、油压表、毫安表、温度表、电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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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指示正确,油压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其他仪表每年检验一次;
15、提人、提物、检修、事故信号显示正确;
16、井口与井底和绞车房直通电话工作正常。
17、电气抽动装置工作正常。
18、加速接触器(可控硅加速柜不发热,导通可靠,排风扇工作良好)和其他接触器连接螺丝紧固,触点接触良好,无明显电弧,吸力线圈不发热;
19、操作台各操作手柄操作灵活可靠,仪表齐全,指示正确,制动手柄动作与kt线圈电流、制动油压线性关系好;
20、滚筒无开焊、裂纹、变形,各部位螺丝齐全、紧固,运转无异响,各片轴承或轴瓦(铜瓦)润滑良好,不缺油,不发热、无异响;21、离合器啮合紧密,油缸不漏油,闭锁良好。定车器无损坏,深指器润滑良好。
22、减速器运转平稳,不震动,无异响,油量适中,油质清洁,静接合面不漏油,转动部位擦干3分钟不见油,半小时不成滴,油溢不超过50℃,各部位螺丝齐全、紧固;
23、润滑泵运转平稳不震动,无异响,电机不发热,油路畅通,油压符合规定,润滑良好;
24、主井外力卸载气缸各阀组不漏气,动作灵敏,正确,可靠,信号及闭锁动作灵敏,正确,可靠;自卸载曲轨不变形,锈蚀磨损不超规定;
25、提升容器框架不变形,锈蚀磨损不超限,铆接牢固,其它铁板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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蚀变形不超限,各部位螺丝齐全、紧固。挡车器灵活、可靠、扶手牢靠,保护伞固定可靠;
26、抓捕器动作灵活、安全门、罐道、天轮、防撞梁及托罐装置符合要求;
27、提升吊挂装置连接良好,锈蚀磨损不超规定;
28、零部件齐全,设备防爆标志(井口、井底)、铭牌和标志牌齐全,台台完好;
29、灭火器材符合要求。
五、主提升系统每天必须保证有4小时的检查维护时间。每天必须有专职人员对第五十九条所述内容检查,维护一次,每月还必须由机电队长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二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
六、主提升设备必须定期做好以下检验、检修:
1、提升容器每2年大修一次(特殊情况经生产处同意可延长一年。)
2、天轮轴、绞车主轴每2年探伤一次(若在探伤时发现问题,则根据情况缩短探伤期限)。提升容器连接装置每年探伤1次。
3、液压站每半年滤油一次,每年换油一次;各种电磁阀和制动器每半年清洗1次,两项工作必须同时进行。
4、绞车主轴滑动轴承每1年检查处理1次顶瓦间隙,每4年起轴检查处理一次底瓦间隙,滚动轴承每年清洗检查换油一次。
5、钢丝绳按规程要求更换。
6、电控系统每季度吹灰检修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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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电动机每年吹灰、试耐压、清洗轴承1次。
8、操作开关每年检修1次。
9、抓捕器每季度清洗检查1次,每半年解体检查1次,并做1次检查性试验和静负荷试验,每年做重载全速脱钩试验。
10、罐道钢丝绳、制动绳和缓冲钢丝绳每2年更换一次,每年检修、调整一次缓冲器。制动绳井底连接器保险销应随坏随换,不跨月。11、主井提升设备每1年做1次技术测定,副井提升设备每年做一次技术测定。
12、主、副井差事机所用润滑油每年更换一次,在换油同时要对平等轴差事器齿轮磨损情况进行检查并做记录,对轴瓦每年调整1次项瓦间隙,每2年调整一次顶、底瓦间隙。行星轮差事器的检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3、其他需要检修的项目。
七、主提升设备每月必须保证有一班的检修时间,每年停产检修不少于12-15天,以确保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
八、主提升设备停产检修一般安排在麦收、秋收季节。尽量安排平时不易进行的电气试验、无损探伤、防坠试验及有关技术测定工作。九、主提升设备的保护和闭锁装置等,每天必须有专职人员检查试验一次,每月还必须由机电队长组织有关人员检查试验二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
十、要求每旬测量一次闸瓦间隙、贴闸油压、贴闸油压值应根据液压站工作压力计算得出,若贴闸油压低于计算值,应重新调整闸瓦间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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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制动闸,确保制动力矩满足要求。
十一、提升钢丝绳的选型、购置、使用、试验、检查维护等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各矿主提升所用钢丝绳的规格型号不得擅自变更,如需变更,必须报生产管理处批准。
十二、立井提升窗口与提升钢丝绳的连接,应采用楔形连接装置。对楔形连接装置进行编号建档管理,按《规程》规定定期探伤和更换。十三、加强井筒装备的维护,每天有专人检查井筒装备,并留有记录,有专人分期分段对井筒全部罐道各面磨损量、罐道和罐耳的各间隙、罐道间距进行测量,每完成一个检查循环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检查情况要留有记录。
十四、井筒装备检查循环周期是:木罐道4-6个月,钢罐道、组合罐道6-12个月,钢丝绳罐道1-2个月。
十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和《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完善提升机的各种保护装置。
主排水系统
一、矿井主排水系统各环节的运行和维护都必须责任到人,衽包机制。机电队负责制定运行维护责任制、包机制度和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包机制度要严密细致,不留死角,排水系统发生问题要严格按照包机制追究责任。
二、认真做好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及
各种保护装置的维护和管理,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对丢失和损坏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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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置的要追查其责任。
三、排水设备及各种保护装置在运行时,都必须遵守规程第278条第281条、第457条的规定。
四、主排水设备及设施运行,需检查的部位及内容如下:
1、电机防爆性能、振动、温度、噪音、电流、对轮情况等;
2、水泵振动、温度、噪音、轴承润滑、仪表、引水装置、漏水、窜量情况等;
3、管路的锈蚀、漏水等,闸阀、逆止阀、底阀锈蚀、漏水、动作灵活情况等;
4、操作开关防爆、发热、声音、电流和电压显示,操作机构动作情况等;
5、接地线与母线连接、接地线截面、接地极情况等;
6、电费吊挂、连接等;
7、水仓、水井、排水巷淤煤、杂物清理情况等;
8、变压器防爆、发热、声音情况等;
9、各种保护的试验、动作情况;
10、供电电源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11、零部件齐全情况;
12、设备台台完好,有ma标志、防爆标志(电气设备)、铭牌和标志牌;
13、危及安全地方的安全防护装置情况;
14、灭火器材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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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水位显示装置的工作情况。
五、主排水系统每天必须有专职人员检查、维护一次,每月还必须由机电队长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二次,防爆设备每月由专职防爆电工检查2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
六、排水设备必须定期做好以下检查、检修:
1、电动机每年吹灰、试耐压、清洗轴承1次;
2、操作开关每年检修1次;
3、电缆每年做一次直流耐压试验;
4、排水设备每年做1次技术测定,并根据测定结果安排水泵检修,根据管路结垢情况安排管路清洗;
5、每年雨季前做水泵联合运转试验;
6、其它需要检修的项目。
七、矿井主排水泵及其管路、水仓等,必须在雨季前全部检查,检修和清挖完毕。
八、井上下输配电系统须在雨季前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查检修一遍。
九、矿井主排水设备的设置必须满足《规程》规定,且各种证件、标志齐全。
十、主要泵房及水仓符合《规程》要求。
十一、加强主排水设备,操作开关及各种保护装置的维护和管理,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做到无损坏保护装置现象,无失爆现象。
十二、每年在雨季到来前对排水管路,三阀检查维修一遍。
十三、各矿应有备用主排水泵,雨季水泵的检修必须在当天完成,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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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水泵台台能开。
十四、每年在雨季到来之前,对主排水泵房进行联合试运转,检验供电、排水管路等能力,试运转结束,要及时定出试验报告,并报生产处。
十五、严格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填写各种检查、考核记录。
地面供电系统
一、矿井地面供电系统各环节的运行和维护都必须责任到人,实行包机制,机电队负责规定运行维护责任制,包机制度和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包机制度要严密细致,不留死角,供电系统发生问题要严格按照包机制追究责任。
二、认真做好配电房电气设备和输电线路及各种保护装置的维护和
管理,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对丢失和损坏保护装置的要追查其责任。
三、供电系统及各种保护装置在运行时,都必须遵守第457条第459条的规定。
四、地面供电设备运行,需检查的部位及内容如下:
1、危及安全地方的安全防护装置情况;
2、电源设备及线路容量和能力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3、各种仪器、仪表指示正确。带电显示是否工作正常;
4、选择性高压接地保护装置是否能正常使用,动作灵敏可靠,必须坚持每日做一次试验;
5、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放置是否整齐,数量是否充足;
6、专用电话是否线路畅通,语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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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变压器负荷率是否不低于70%,矿井功率因数是否达0.9;
8、接地、防雷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9、五防功能是否齐全,闭锁装置是否可靠牢固,连锁装置是否动作正确;
10、验电、放电、接地设施、绝缘用具等是否齐全,是否定期检验;
11、开关柜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合分闸无卡阻现象,运行是否正常,无异响,油位是否在油标的上、下限之间,油质是否清洁干净、不渗油,柜内照明是否良好;
12、保护装置动作是否灵活可靠,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动作值整定是否正确,分合闸指示是否正确,是否与机构协调一致;13、隔离开关合上时刀闸是否接触良好,接触面积不小于75%,是否固定牢靠,分闸时触头间的净距离是否不小于100mm,拉开角度是否符合规定;
14、真空断路器真空管是否变色;
15、绝缘子、瓷瓶是否清洁无裂痕、釉面无损伤、无放电痕迹。导电部分编织铜线或可绕软铜片是否有断痕、锈蚀、各部位接线是否紧固,螺栓是否齐全;
16、互感器表面绝缘是否变色、老化,外壳接地是否可靠,运行中是否有异响,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接地是否可靠,仪表、指示灯安装是否正确牢靠、指示正确;
17、母线变是否变色、损伤,排列是否整齐,相序是否标色清楚,固定牢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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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架空线路线杆子、横担是否符合规定(横向裂纹不超过0.2mm,杆身表面平整光滑,内外壁均不得有流浆漏筋缺陷,杆身倾斜不超过15/1000,填土充实,横担固定牢靠不锈蚀,倾斜不超过1/1000。导线不断股、锈蚀,三相导线驰度一样,弧垂对地,对建筑物、树木的距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每相弓子线与相邻弓子线或引下线间距离不小于0.3m,铜铝线相接要用铜线过度接头;拉线不断股、不锈蚀,填土充实;
19、避雷器有无损坏,有无放电痕迹;
20、变压器油位、声音、振动、温度等是否正常;
21、高压铠装电缆固定是否牢靠,铜带不脱落,不渗油,电缆悬挂或地埋是否符合要求;
22、户外线盒有无损伤、裂纹、放电痕迹,户外线盒,中间线盒和终端线盒绝缘浇注和密封是否符合要求;
23、跌落保险悬挂及固定是否牢靠,接线紧固,无火花,熔断保险选择、使用是否合理,发生断路故障时动作是否可靠;
24、检查电容器应运行正常、无异响、无异味,运行电压不超过额定电压、运行电流不超过额定电流,室内温度符合规定,外壳无膨胀、不漏油,套管无损伤,固定牢靠;
25、室内外电缆沟电缆是否排列整齐、不锈蚀、无积尘、无油垢、无滴漏,沟内应无杂物、无积水,盖板应完整齐全;
26、检查设备是否台台完好,有铭牌和标志牌。
五、供电系统设备每天必须有专职人员检查、维护一次,每月还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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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机电队长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主要供电线路每年雨季前必须由机电队长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
六、地面供电系统必须定期做好以下检查、检修:
1、对防雷、避雷设施每年雨季前做一次检查、试验;
2、馈电和操作开关每年检修1次,各种保护每年校验一次;
3、输配电系统在雨季前必须进行预防试验和检查检修;
4、线路剪枝根据巡查情况及时安排;
5、每年雨季前检测处理一遍所有的接地极;
6、其他需要检修的项目。
七、供电系统的各种保护装置、信号显示装置必须符合《规程》、《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办法》和《和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
八、严禁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九、重要设备供电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十、各个危及安全的地点均要有安全防护装置;。
十一、在雨季前对各种电气设备都要进行必要的检查试验。
十二、对开关柜在每年雨季之前全部检查、维护一遍,对母线、架空线路瓷釉瓶每年雨季之前要全部清灰检查。
十三、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填写各种检查,考核记录。
井下供电系统
十四、井下供配电硐室、供电线路,供、用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设备完好标准》《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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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三大保护整定细则》及供用电标准化标准的有关规定。
十五、井下供电系统必须责任到人,所有供配电硐室、供电线路,供、用电设备都要明确专责人,并制订定期维护、检查制度,做到电气设备台台完好,保护值正确,防爆性能良好、电缆线路吊挂整齐合格,线路标志清晰醒目(电缆进出口和线路每20米长有一个标志),接地保护装置齐全合格。
十六、加强井下供电诼各种保护装置的维护和管理,建立井下电气设备定期检修试验制度。经常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对井下供电设备保护整定不合格、甩保护、保护装置损坏,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十七、下井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必须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证书”,且安全性能检查合格。
十八、井下供电系统按照《煤炭安全规程》第450条规定,要有井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电力、信号等线路平面附设示意图,并随着情况变化定期添绘。上述各图应符合《规程》的具体要求。
十九、井下变配电工、维修电工主要职责:
1、训练掌握运行设备的性能,定时对运行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及时认真填写记录,保持设备和环境的整洁卫生。
2、当班电工每小时对所辖电气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点检,按要求配电及运转日志,通过看、嗅、听、摸等方法,观察设备运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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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正常,绝缘是否老化,是否有异常声响,温度是否正常。
3、训练掌握辖区内的供电线路、电气设备情况,能够按规定训练操作、判断、处理问题准确、快捷,保持电气设备防爆性能良好状态,维护保养不遗留质量问题。
4、必须按规定运行各种保护装置,不准甩保护,虚设保护和私自改变保护值。
5、定时检查电缆的敷设和运行状态,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当班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对工作面和其它施工场所用的电缆应做到:按规定悬挂整齐,放炮掩护得当,不拖地埋压,工作面切眼内的电缆不准有中间接线盒。
6、维修工对所包设备维护同,要认真按照有关维修操作及程序,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遇到不能处理的问题,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
7、妥善保管备品备件、工具、图纸资料等。
8、认真填写运行,检查、事故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认真执行现场交班制度。
9、遵章守纪,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自己坚决不违章操作。
二十、认真做好井下供用电设备的防爆工作,建立健全矿井防爆检查网。各小班要配一名兼职防爆电工,并对本小班管辖设备的防爆性能负责;各机电班要配1-2名兼职防爆电工,并对本机电班管辖设备的防爆性能负责。各班都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电气防爆工作;矿防爆检查组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对全矿电气防爆工作负责。电气防爆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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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问题,首先追查矿井是否建立健全了防爆检查网,二是要追查专兼职防爆电工是否负到了责任。三是要查明原因,加大处罚力度,坚决杜绝失爆问题。
二十一、电管组对井下配电网络、馈电线路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56、457条的规定,合理设置保护装置的动作系数,尽量减少越级跳闸,要做好整定、试验记录,认真写出试验报告,报机电科存档。二十二、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88条-第491条的规定执行,对井下高压电气设备和电缆必须按照“煤矿电气试验规程”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检查、调整和试验结果应记入专用的记录薄内,并交机电科存档。
二十三、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的各项规定,对井下供用电设备实行动态检查管理,开关重新移动安装、负荷变化或使用超过6个月,都必须有专责人重新对过流保护进行校验和调整;有专责人每天对低压漏电、照明信号保护装置运行进行1次跳闸试验;新安装的检漏保护装置在首次投运时必须做1次人工跳闸试验。井下新安装的接地极要由专业专责人测量合格后才能投运,并加强巡回点检。新安装的电气设备投运前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测试合格;下接地极的接地电阻每季至少测定1次;采掘工作面安装的按地极每10天至少点检1次;电气设备每次安装或移动后要详细检查其接地状况生季度都要对主接地极和局部接地极详
细测试1次;测试、试验要做好记录,认真填写试验报告,报技术科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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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井下供电系统的电缆现场管理要有完善的电缆检查管理规章制度,并付诸实施。使用中的电缆每班专责人至少巡回点检1次,移动电缆至少巡回检查2次。
二十五、井下供电系统小型电气设备现场管理要有小型。
主通风机及设施
一、矿井主通风机及各环节运行和维护都必须责任到人,实行包机制。矿机电对负责制定运行维护责任制,包机制及其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包机制度要严密细致,不留死角,通风机及设施发生问题要严格按照包机制追究责任。
二、认真做好通风机、防爆门、风门及绞车、配电设备及各种保护装置,附属装置的维护和管理,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对丢失和损坏保护装置的要追查其责任。
三、通风设备及各种保护装置在运行时,都必须遵守规程第119条、第121条、第122条、第123条、第124条的规定。
四、主通风设备运行应检查的部位及内容:
1、电机振动、温度(含轴承温度)、噪音、电流、电压、功率等是
否正常,对轮连接是否良好;
2、风机振动、噪音、轴承温度与响声、水位计功率等是否正常,锈
蚀是否严重;
3、风门绞车、风门、钢丝绳、绳卡、操作开关等;
4、风机操作开关发热、声音、电流和电压显示等是否正常,操作机
构等是否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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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关的母线连接、接地线、接地极等是否良好;
6、供电电源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7、进、出风口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是否良好;
8、各种仪器、仪表指示是否正确,开关带电显示工作是否正常;
9、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放置整齐、数量充足;
10、专用电话线路是否畅通、语言清晰;
11、开关是否五防功能齐全,闭锁装置可靠牢固,连锁装置动作正确;
12、绝缘用具是否齐全和定期检验;
13、开关柜是否操作机构灵活,合分闸无卡阻现象,运行正常,无异响;
14、保护装置是否动作灵活可靠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动作值整定正确,分合闸指示正确,与机械协调一致;
15、互感器表面是否绝缘无变色、老化、外壳接地可靠,运行中无异响,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是否接地可靠,仪表、指示灯安装正确可靠,指示正确;
16、检查母线应不变色,无操作,排列整齐,相序标色清楚,固定牢靠;
17、检查避寒雷器应无损坏,无放电痕迹;
18、危及安全地方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
19、高压铠装电缆是否固定牢靠,钢带不脱落,不渗油,电缆悬挂或地埋符合要求;
20、户外线盒是否无操作,无裂纹,无放电痕迹,户外线盒、中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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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终端线盒是否绝缘浇注和密封符合要求;
21、室内外电缆沟电缆是否排列整齐、不锈蚀,沟内无杂物、无积水、盖板完整齐全设备整洁,无积尘、无油垢、无滴漏;
22、设备是否台台完好,有铭牌和标志牌。
五、通风机及设施每天必须有专职人员每小时检查一次,防爆设备每月检查2次,每月还必须由机电科长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
六、通风设备必须以下定期检查、检修:
1、对防雷、避雷设施每年雨季前做一次检查,试验。
2、操作开关每年1次。各种保护每年校验一次。
3、输电线路在雨季前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查检修。
4、主轴、叶柄每2年探伤一次。
5、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一次。
6、风机轴承每3个月加一次油,每半年清洗检查换油一次。
7、通风机每年做一次技术测定。
8、其他需要检修的项目。
七、矿井主通风机安装和使用应符合《规程》要求,漏风不得超过规定。防爆设备不得出现失爆现象。
八、每季度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年做一次电机耐压试验。
九、防爆门每站个月检查一次并有记录。
十、主通风机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考查风机反风能力,检验反风设施并能在10分钟之内使巷道中风流反向。机电部门提前检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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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风机及设施,确保实现预定反风目标。
十一、各种仪器、仪表等齐全,符合《规程》规定。
十二、主通风机专职司机至少每小时检查1次通风机运转情况,并记入记录薄内。
十三、各种规章制度、图纸、资料齐全,检查记录填写清晰完整。
压风系统
一、矿井压风系统各环节运行和维护都必须责任到人,实行包机制。机电队负责制定运行维护责任制、包机制度和实施办法,并认真实施。包机制度要严密细致,不留死角,压风系统发生问题要严格按照包机制追究责任。
二、认真做好压风机、电控、风包及各种保护装置、附属装置的维护和管理,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对丢失和损坏保护装置的要追查其责任。
三、压风设备及各种保护装置在运行时,必须遵守规程第437条、第438条、第439条的规定。
四、压风设备运行应检查下列各部位及内容:
1、电机振动、温度(含轴承温度)、噪音、电流、电压、输入功率、对轮(皮带)等;
2、压风机振动、响声、排气温度、断水保护、断油保护、压力自动调节装置、注油装置、安全阀等;
3、风包温度、安全阀、释压阀、放水阀等;
4、压风机操作开关发热、声音、电流和电压显示操作机构动作等;
5、设备接地线与母线连接、接地线截面、接地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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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供电电源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7、各种仪器、仪表指示正确。开关带电显示工作正常;
8、灭火器材齐全、放置整齐、数量充足;
9、专用电话线路畅通,语音清晰;
10、操作开关五防功能齐全,闭锁装置可靠牢固,连锁装置动作正确;
11、绝缘用具齐全,定期检验;
12、每月试验一次安全阀;
13、避雷器无损坏无放电痕迹;
14、保护装置动作灵活可靠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动作值整定正确,分合闸指示正确,与机械协调一致;
15、互感器表面绝缘无变色、老化、外壳接地可靠。运行中无异响,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接地可靠,仪表、指示灯安装正确牢靠,指示正确;
16、母线不变色,无操作,排列整齐,相序标色清楚,固定牢靠,危及安全地方有安全防护装置;
17、室内外电缆沟电缆排列整齐,不锈蚀,沟内无杂物、无积水、盖板完整齐全设备整洁,无积尘、无油垢、无滴漏。
18、高压铠装电缆固定牢靠,钢带不脱落,不渗油,电缆间悬挂或地埋符合要求;
19、户外线盒无损伤,无裂纹,无放电痕迹,户外线盒、中间线盒、终端线盒绝缘浇注和密封符合要求;
20、设备台台完好,有铭牌和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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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压风设备每天必须有专职人员检查、维护一次,每月还必须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必须意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
六、压风设备检修项目有:
1、对防雷、避雷设施、接地极每年雨季前做一次检查、试验。
2、操作开关每年检修1次,各种保护每年校验一次。
3、输电线路在雨季前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查检修。
4、曲轨每2年探伤一次。
5、安全阀每半年检验一次。
6、风机轴承每一个月回一次油,每半年清洗检查换油一次。
7、电动机每年试验一次。
8、清理滤风器器、清理油过滤器、清理油箱、定期换油。
9、定期清除风包油垢,风包出口加装释压阀,口径不得小于出风管直径,压力符合要求。
10、其他需要检修的项。
七、各种仪器、仪表等齐全,校验符合规定。
八、压风机有专职司机,每小时检查一次通风机运转情况并记入记录薄内。
九、压风机、风包温度保护装置,在超温时能自动断电。
十、各种规章制度、图纸、资料齐全,检查记录填写清晰完整。
锅炉及附属设施
一、锅炉及附属设施的保用、维护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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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完好标准》、山西省国有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国家有关锅炉的标准及规定要求。
二、在用锅炉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未取得定期检验合格证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三、使用锅炉的单位,必须信而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牌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四、使用锅炉的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锅炉安全技术管
理工作。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其职责是:
1、对司炉工、水质化验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3、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4、传达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装置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五、锅炉房必须有水处理措施,锅炉水质必须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要求。锅炉使用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的锅炉水质化验人员,水质化验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能独立操作。
六、司炉工在值班室必须发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其职责如下:
1、严格遵守锅炉房各项制度,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要按有关规定
履行交接班手续,交清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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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从领导指挥,班中不准喝酒、睡觉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擅离职守。
3、认真作好巡回检查,并把检查情况、运转情况填入运行记录。
4、当班问题当班处理,不准隐瞒,如本班处理不了的,需经有关领导同意,并在交接班时间下班详细说明。
5、按操作规程烧好炉、送好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
6、配合进行设备修理和验收。
七、各矿井进应制定锅炉及附属设施“点检制”实施办法,并根据现场设备使用状况,确定设备点检周期,明确点检部位、点检内容、点检方法、实施人和考核人。
点检的主要内容包括:(1)、压力、温度、水位等参数是否正常。(2)、燃烧情况及炉膛负压是否正常;(3)、本体受压元件有无渗漏、变形及异常声响;(4)、安全附件、自动联锁装置是否灵敏可靠;(5)、输煤、排渣、鼓引风机、水泵运输是否正常;(6)各阀门、仪表、管道是否正常;(7)、各传动部位的润滑油是否按时添加;(8)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工作正常,是否按期校验。
八、锅炉房维护工要加强对锅炉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并做好记录,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的主要内容包括:
1、水位表每班至少清洗一次
2、压力表弯管每班冲洗一次
3、每班至少进行两次排污
4、炉排前链轮轴和滚筒轴、鼓、引风机轴及其它转动机械需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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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部位应定期检查和加油
5、每班检查各变速箱响声、温度、工作等是否正常,是否漏油和缺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安全阀每月试验一次
7、每半个月检查一次指拱吊砖是否断裂脱落,检查炉排片断裂情况,鼓、引风机三角张紧情况
8、每月打开前烟箱及后部检查孔,及时清除烟道、烟箱积尘
9、压力表、安全阀每半年校验一次
10、每运行6个月应停炉进行全面的检查维修
(1)清除锅筒内部、水冷壁管内的水垢和泥渣,并用水清洗。
(2)清除水冷壁管及锅筒着火面烟灰、煤灰。
(3)进行内外部检查,检查浸压部位的焊缝、钢板内外无腐蚀现象。
(4)检查引风机的滚动轴承是否正常,叶轮和外壳的磨损情况等;
(5)必要时将炉墙及外面罩壳、保温层等拆下,彻底检查,检查结果及修理情况填入锅炉安全技术登记册;
11、对锅炉保温层、罩壳(外包皮)及锅炉底座每年至少防腐一次。
12、对变速箱、引风机轴承、鼓风机和引风机电机每年拆开检查,清洗换油一次。
13、每年拆开链轮炉排检查链轮、炉排片、炉排销轴、后滚筒法兰轴、支架上和底板上的摩擦条等处的磨损情况,更换零部件。
14、每年应拆检除尘器、抽芯检查电动机轴承并换油。
15、每年对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彻底清扫检查,处理隐患,对安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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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置进行一次校验整定。
16、对每年停炉一个月以上的锅炉应采用于保养法。
17、对给水系统和软化系统每年大修一次。
18、对供热管网每年维修保养一次,并做好保温工作。
井下皮带、溜槽及其它采掘设备
一、采掘队必须制订设备运行维护制度、包机制度,并由机电副队长负责认真落实。采掘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必须实行包机制,专责到人,包机人应保证自己所包的设备正常运转,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二、井下皮带、溜槽及其它采掘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必须正确使用,对甩保护装置及任意增大保护整定的为失爆,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三、采掘机械的使用、维护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69条~77
条规定。
四、采掘设备各类司机主要职责:
1、熟悉设备性能,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2、当设备发生异常情况应尽快处理;
3、经常检查安全保护装置动作是否可靠。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巡回检查记录、事故、检修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4、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五、采掘设备各类维护工主要职责:
1、熟悉所维护设备的性能,按规定时间和内容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对巡回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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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维修工对所包设备维护保养负责,保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3、对设备的关键部位要作好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做好记录;
4、严格按有关维修操作程序操作,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5、妥善保管备品备件。
六、采掘机电运输管理人员职责:
1、熟悉所维护设备的性能。了解和掌握设备使用、检修检验周期,根据设备使用周期,科学安排检修计划和时间,确保台台运行设备性能良好,不甩保护,不失爆;
2、负责对本队机电运输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制订采掘机电运输设备检修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
3、机电班长每天对所辖设备检查一遍,并负责本队检修任务的实施。
4、机电队长和机电班长负责检修后的验收工作。
七、采掘设备的检修周期和内容规定:
(1)对大型采掘设备如采煤机、重型刮板输送机、大型皮带机减速箱要求每3从月强制清洗和更换一次润滑油。
(2)对日常保养无法处理的缺陷,每月利用检修班重点安排解决,对设备的各部位配合间隙每2个月进行一次适当调整。
(3)容易磨损的部件每月检查一次,对磨损超限的部件要及时更换。(4)对液压设备要求:液压箱体、液压阀和液压管路每月清洗一次,对油脂清洁度每月化验一次油样,化验必须出示化验报告。
(5)各设备按使用说明书中润滑图表规定的注油周期进行注油,没有说明书的设备按每周注油一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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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电气设备:每月进行一次掏芯检查,检查内部接线是否松动,隔离开关接点情况以及其它部件的完好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绝缘电阻遥测,对绝缘电阻降低到规定临界值以下的电气设备要及时上井干燥处理。对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规定,高瓦斯突出地区,每周由防爆检查员逐台检查两次,一般地区每周一次,主要内容是接线和各配合闸间隙是否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7)对皮带运输机、刮板运输机、采煤机的各种安全保护要求每班试验一次,并留有记录。
(8)对于超拆旧期使用的设备,要按正常检查和检修周期一半时间,进行检查和检修。
八、由机电队长根据设备使用寿命和规定的检修周期,安排采掘设备的检修,并以表格形式张贴在墙上,到期必须强制检修。主要设备如皮带运输机、刮板运输机、采煤机等每天必须保证有2小时以上检修时间、月底检修班不少于4小时,每一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将所有设备和小型电器上井交机电队按大修项目进行检查和修理。
九、各矿井都根据设备的点检周期,制定采掘设备“点检制”实施办法,并根据现场设备使用状况,明确点检部位、点检内容、点检方法、实施人和考核人。
1、班点检、日点检由采掘设备各类司机和维护工进行,利用交接班时间对设备全面进行巡回检查。具体内容和要求包括:
(1)紧固件:螺栓、弹簧垫、平整必须齐全紧固,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扣,同一部位紧固件规格应一致,螺栓不得弯曲,键不得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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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键和键之间不得加垫。
(2)各类轴承:轴承润滑良好,不漏油,转动灵活,无异常响声和震动。滑动轴承温度不超过65℃,滚动轴承温度不超过75℃。(3)减速机:箱体无裂纹或变形,结合面紧密不漏油,运转平稳无异常响声和震动,油质清洁、油量合适。
(4)联轴器:联轴器的端面间隙和同轴度符合完好标准要求,弹性联轴器严禁用螺栓代替弹性销。
(5)液力偶合器:外壳及泵轮无变形、损伤和裂纹。易熔合金塞完整并不得用其它材料代替。
(6)机头、机尾装置:机头、机尾装置无开焊、无变形。连接生固定装置齐全牢固。
(7)中间部件:无开焊、无变形、部件齐全,磨损量不超标。(8)电气设备:电动机、控制开关、接地装置、电缆及配电符合完好标准要求。
(9)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活可靠(包括机械部分转动部分护罩、运输机过桥和电气安全保护装置)。每班试验一次,并留有记录。
(10)设备卫生:设备清洁,表面无积尘,涂漆良好。
2、月点检由机电队长负责组织。机电班组长参加,根据设备运转状况,对平时无法检修的内容要重点安排,具体月点检周期、内容如下:(1)采掘设备减速箱齿轮啮合情况,油脂清洁度进行检查和更换。(2)容易磨损的部件进行检查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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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轴承、齿轮间隙进行测量检查,对间隙超过规定的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调整或更换。
(4)对电气设备进行绝缘电阻遥测和掏芯检查。
十、设备运行中发现以下情况之一时,要立即停机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1)超负荷运转,发生闷车时。
(2)电气、机械部件温升超限或运转声音不正常时。
(3)液力偶合器的易熔合金塞熔化或油质(液)喷出时。
(4)发现大木料、金属支柱、大块煤矸等异物到机头时。
(5)刮板输送机刮板链出槽、掉链、跳齿,皮带输送机跑偏,超过规定,无链牵引采煤机掉道时。
(6)液压系统的压力超过规定,安全阀失去控制时。
(7)设备运转中出现不明信号时。
十一、实行隐患汇报、处理与分析制度。根据机场人员反馈的隐患信息和处理情况,每月由采掘队长组织,机电管理员参加进行一次分析会,对本月设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制订解决办法和安全措施,并将分析和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有关领导。
十二、上井采掘设备大修项目:
(1)减速机解体检查:检测轴承间隙、齿轮磨损情况、更换密封、清洗换油等。
(2)电机解体检查:检查轴承间隙并清洗换油、遥测绝缘。
(3)对变形部件进行检修、恢复原设备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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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严重磨损、变形、无修理价值的部件应更换。
(5)控制开关检修后对所有项目进行试验。主要试验项目有:主回路交流耐压试验,遥测绝缘试验、真空接触器大电流开断试验和综合保护器性能试验等,大修项目的考核由机电和检查科共同实施。
十三、皮带运输机使用的阻燃带,到货时必须有胶带阻燃性试验报告,下井前用简易的方法对胶带阻燃性进行试验。
第7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本企业正常生产,对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责任人考核如下:
1、公司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车间负责人参加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并明确安保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2、考核工作实行百分制,平时监督检查占50分,每季度定期检查占50分,平时监督检查实行扣分制,定期检查实行打分制进行(平时监督检查扣分规定和定期检查打分规定另行制定),平时监督检查50分扣完为止。
3、对年度考核不满70分或发生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4、各职能部门各车间、班组要认真落实本公司特种设备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等规定。
5、各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本部门特种设备进行全方位管理,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6、公司对全年无事故或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部门责任人,给予将2000元考核奖。其他职工也要奖励。
7、对安全票否决的有关部门责任人,取消安全考核奖、年度奖、评优资格,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再作处理。
8、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奖罚措施按照本企业《内保条例》执行。
第8篇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一)设备事故的定义和分类
定义:凡正式投产的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以致不能运行者,皆称设备事故。
分类:设备事故按影响生产时间和损失大小,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和故障。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一般设备事故
○1设备发生事故造成联动机组或生产系统停车4小时以上16小时以下,主要设备单机停产12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一般设备单停产16小时以上;
○2事故设备修复费用在1500以上,1万元以下者;
○3由于设备事故引起动力供应中断,使主要生产车间停产1小时以上者。
设备故障:造生产中断、设备损坏,并发生修复费用,但事故损失和停产时间低于一般事故,称为设备故障。
设备事故报告: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故障)工段必须立即向厂调度与设备组报告,由厂设备组根据事故大小、损失程度确定是否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事故抢修:
1、 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操作者要立即采取措施(如切断电源等)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同时向工段领导报告。
2、 现场检查后,事故所在单位(工段)必须迅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3、 参加抢修单位和个人都应服从统一指挥,积极参加抢修,不得互相推诿,对抢修不力,使事故进一步扩大的有关责任者,应与事故责任者一并追究责任,严加处理。
4、 设备事故的分析:
○1凡设备事故,均应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经处理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重复事故。
○2一般设备事故由厂主管领导组织分析,有关人员参加,设备故障由工段段长组织分析,并整理好事故分析报告到厂设备组(事故分析报告必须包括事故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必要时工段可请专业人员参加分析。
5、 事故原因分类
○1使用操作不当;○2维护不周;○3设备失修;○4安全检修质量不高;○5材料备件不良;○6设计制造不合理;○7自然灾害;○8破坏性事故;○9其他原因。
(二)考核办法
1、 设备发生事故(故障)工段不及时向设备组报告扣款20元/次。
2、 由于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作业以及由于不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制度,管理混乱等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应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3、 由于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不听从指挥,擅自跨工种操作设备,以及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下不立即报告,不采取措施等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应追究事故责任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4、 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象,甚至嫁祸于人,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修或抢修不力,造成事故扩大,发生重复性的设备事故(故障),应对有关有人员从严处理。
5、 工段对发生的设备故障,未在3天内组织分析扣款30元;分析质量达不到要求必须重新分析,如不重新分析,按不及时组织分析论处。
6、 经分析,属于责任事故的责任者,视其损失大小,对事故抢修的态度和对事故的认识,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职、降薪、留矿察看、开除矿籍等到处分及赔偿事故直接损失费的10-20%。
7、 对防止事故发生和抢修事故有突出贡献者,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9篇 设备润滑油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一)管理制度
1、 各台设备的润滑由本机台的操作工负责(电器设备除外)。
2、 设备操作工必须按规定时间,对设备进行加润滑油。
3、 凡按设计用油杯、黄油润滑的设备,油杯、油管应齐全完好,用机油润滑的设备,油盖应齐全完好。
4、 用干净的油桶加盖,装润滑油,并放在清洁的地方。
5、 设备的各润滑部位必须按规定的油量加油。
(二)考核办法
1、 有一台设备润滑不良(包括油杯缺油、润滑部位干麽,油路不通,油管破裂,变速箱油量不足,油质不符),扣款10元/次
2、 用油杯加黄油润滑的设备,油杯、油管不齐全,不完好,扣工段10元/处,用机油(含mos2)润滑油的设备油盖不齐全、不完好,扣款10元处。
3、 装润滑油的油桶不干净,无盖、油桶放在不清洁的地方,扣款10元/处。
4、 油量过多使设备漏油,油杯外有黄油扣款5元/处。
第10篇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 设备事故的定义和分类
定义:凡正式投产的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以致不能运行者,皆称设备事故。
分类:设备事故按影响生产时间和损失大小,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和故障。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一般设备事故
○1设备发生事故造成联动机组或生产系统停车4小时以上16小时以下,主要设备单机停产12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一般设备单停产16小时以上;
○2事故设备修复费用在1500以上,1万元以下者;
○3由于设备事故引起动力供应中断,使主要生产车间停产1小时以上者。
设备故障:造生产中断、设备损坏,并发生修复费用,但事故损失和停产时间低于一般事故,称为设备故障。
设备事故报告: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故障)工段必须立即向厂调度与设备组报告,由厂设备组根据事故大小、损失程度确定是否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事故抢修:
1、 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操作者要立即采取措施(如切断电源等)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同时向工段领导报告。
2、 现场检查后,事故所在单位(工段)必须迅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3、 参加抢修单位和个人都应服从统一指挥,积极参加抢修,不得互相推诿,对抢修不力,使事故进一步扩大的有关责任者,应与事故责任者一并追究责任,严加处理。
4、 设备事故的分析:
○1凡设备事故,均应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经处理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重复事故。
○2一般设备事故由厂主管领导组织分析,有关人员参加,设备故障由工段段长组织分析,并整理好事故分析报告到厂设备组(事故分析报告必须包括事故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必要时工段可请专业人员参加分析。
5、 事故原因分类
○1使用操作不当;○2维护不周;○3设备失修;○4安全检修质量不高;○5材料备件不良;○6设计制造不合理;○7自然灾害;○8破坏性事故;○9其他原因。
(二) 考核办法
1、 设备发生事故(故障)工段不及时向设备组报告扣款20元/次。
2、 由于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作业以及由于不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制度,管理混乱等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应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3、 由于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不听从指挥,擅自跨工种操作设备,以及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下不立即报告,不采取措施等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应追究事故责任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4、 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象,甚至嫁祸于人,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修或抢修不力,造成事故扩大,发生重复性的设备事故(故障),应对有关有人员从严处理。
5、 工段对发生的设备故障,未在3天内组织分析扣款30元;分析质量达不到要求必须重新分析,如不重新分析,按不及时组织分析论处。
6、 经分析,属于责任事故的责任者,视其损失大小,对事故抢修的态度和对事故的认识,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职、降薪、留矿察看、开除矿籍等到处分及赔偿事故直接损失费的10-20%。
7、 对防止事故发生和抢修事故有突出贡献者,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11篇 机电设备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机电管理工作,使本矿的设备、配件能最大限度地服务于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要严格执行《设备领取发放制度》、《防爆设备使用、运行、维护、定期检修制度》、《防爆设备入井检查、验收制度》、《机电设备包机制度》、《机电设备润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二、 回收设备的检修移交程序
(一) 使用单位回收的设备必须及时交到设备库,经机电管理部相关井上下相应的管理验收人员验收后,由设备库库管员开据收到证。按设备验收情况,根据设备丢失损坏考核条例开出罚款单。
(二) 设备库库管员在收到回收设备后,与相关人员共同将待修设备移交检修单位进行检修,三方在《设备、配件检修任务单》上签字认可,设备库保管存根,另一联由检修单位保管。
(三) 检修单位检修完好的设备,通知防爆检查组验收,其验收人员必须按相关验收程序进行验收把关,并填写《设备、配件验收单》签字认可交回设备库,由设备库库管员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并保管验收单存根。
(四) 所有交检修单位检修的设备配件,由机电管理部全程跟踪负责和落实考核。
(五) 外委设备或机电配件执行《机电设备、配件外委检修制度》。
三、 设备使用维护及保养
(一) 设备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机电设备技术要求对所用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同时要分别健全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等相关台帐,并做好设备运行中的有关记录和相关数据(特别是新投入使用的新设备),搞好现场设备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 设备的润滑必须使用符合设备要求的油脂和合格的润滑油,并按规定定期对油脂进行加注和更换。
(三) 掘进机截割头运行中截齿必须齐全、有效,对齿座损坏3个的必须进行更换。
(四) 采掘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遇到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有构造、煤层变薄、底矸增厚等,使用单位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打眼放炮,不得强行截割、出现拼设备现象。
(五) 设备主要部位的螺丝必须做到齐全、紧固、不能出现缺丝少垫、松动等现象,短缺、松动情况下严禁开机。
(六) 设备使用过程中,严禁带病运行,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甩保护运行,严禁占用设备的检修时间,严禁带负荷停机等。
(七) 水冷却设备,必须做到开机前先开水,严禁无水或水压不够开机运行。
(八) 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四、 设备停用、存放、回收管理
(一) 设备停用后要及时回收入库,若不能回收入库要以书面的形式报机电管理部,经机电管理部同意后,方可进行妥善存放。
(二) 未经有关领导批示,不得对停用设备或淘汰设备乱拆、乱卸。
(三) 在地面存放和使用的设备必须采取防冻、防晒、防雨保护措施。
(四) 在井下存放和使用的设备必须放在架上或道木上,保证不被水淹,上面无淋头水。
(五) 在井下存放和使用的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机电现场管理考核制度》。
(六) 损坏与缩拆设备、配件必须在三天内回收上井,以便于及时进行检修和周转,时间以换发新设备日期开始。
五、 设备管理处罚办法
(一) 领用新设备未按规定程序审批验收的,扣领用人50元/台次;
(二) 防爆电气设备未经验收下井投入使用的,扣责任单位500元/台次,并株连单位机电负责人100元。
(三) 安装或施工单位未按设计图纸领用设备,多领用的扣100元/台次。
(四) 因生产急需晚上或星期天无法办手续,领取的设备,次日使用单位必须及时补办正式手续,否则每推迟一天扣责任单位500元/台次。
(五) 无手续、手续不合格、未经同意先发设备后办手续的扣发放人员50元/台次,造成的后果由发放人员负责。
(六) 设备、配件领用和回收料单上、收到证上填写设备编号不准确的扣发放人员和使用单位各30元/台次,发放无编号设备扣发放人员50元/台次。
(七) 在料单上乱写乱画的每张料单扣领用人30元,未按要求填写料单的扣领用人50元。
(八) 领用开关拆套当配件使用的扣责任单位200元/台次,并株连机电负责人50元,井上库房存放开关和井下私自备用开关的扣责任单位100元/台次。
(九) 使用单位乱领取设备的扣单位100元/台次,欺骗签字人员,私自下井的设备扣单位200元/台次。
(十) 工作面条件发生变化未采取措施拼设备生产扣300元/次,并株连单位有关负责人各100元。
(十一)在设备附近放炮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设备扣责任单位200元/次,造成事故加倍处罚。
(十二)设备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扣200元/次,甩保护运行,未经批准占用设备的检修时间扣500元/次。
(十三)水冷却设备无水开机运行扣100元/次。
(十四)每月最后五天到机电管理部核对所领设备配件,迟一天扣单位对帐人员100元/次。
(十五)损坏与缩拆设备、配件不按规定回收,每台次扣责任单位100元/天。
(十六)对停用的设备乱堆、乱放者扣责任单位100元/台次,
(十七)未经有关领导批示对停用设备或淘汰设备乱拆、乱卸的扣有关责任单位500元/台次。
(十八)在地面存放和使用的设备未采取防冻、防晒、防雨保护措施的责任单位扣500元/台次。
六、 设备损坏、报废后处罚标准
(一) 经分析事故原因属正常磨损损坏的设备及配件,按设备价值5%-30%处罚责任单位。
以下是人为责任事故的处罚规定
1、 损坏报废设备、配件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按90%处罚责任单位。
2、 损坏报废设备、配件价值在10000元以下的按70%处罚责任单位。
3、 损坏报废设备、配件价值在 0元以下的按50%处罚责任单位。
4、 损坏报废设备、配件价值在 0元及以上的按30%处罚责任单位。
5、 损坏报废新投入使用的新设备按原价的100%处罚责任单位。
6、 低值易耗钻机等专用工具类使用不够一年报废的按原价的80%处罚责任单位,一年以上报废的按原价10%处罚责任单位,钻机在二年以上报废的按原价10%处罚责任单位。
(二) 40t刮板机
1、 使用单位弄虚作假多领取40t大链和溜槽每次扣责任单位200元。
2、 回收交回的溜槽大链码放不整齐,溜槽好坏未分开码放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并株连机电负责人50元。
3、 使用单位丢失40t大链和溜槽按原价的100%处罚(包括马蹄、刮板等)。
4、 溜槽损坏每节扣责任单位100元(指非正常磨损的),造成报废的扣责任单位200元/节。
(三) 胶带
1、 违反新胶带使用管理规定的每次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造成新胶带报废的按每米原价的100%处罚。
2、 违反百米胶带拆缩规定的扣单位负责人100元,造成报废的胶带按原价的100%处罚责任单位。
3、 未申报、同意在井下乱割未报废胶带做其它用途的,按每米原价100%处罚使用单位。
4、 胶带运输机中间部少加一组防跑偏托辊扣30元/组,加装的跑偏托辊超规定或跑偏托辊起不到防跑偏作用的扣50元/处。
5、 巷道使用的1米新胶带拆缩回收后,宽度低于980毫米、950毫米、900毫米,(800mm新胶带拆缩回收后,宽度低于780mm、750mm、700mm),分别按每米胶带原价的5%、10%、15%处罚责任单位。
6、 盘区固定皮带机使用的新胶带,因跑偏或其它原因造成胶带不能使用而更换胶带时,按每米原值的20%处罚责任单位。
7、 折带、跑偏造成胶带报废的按每米原价100%处罚责任单位。
8、 丢失胶带按原价100%处罚责任单位。
9、 因检修不到位,造成扯带的按新皮带原价50%―80%进行考核。
第12篇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检修质量,确保设备高效、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维护系统的设备检修管理工作。
三、定义
设备检修分类:计划检修、临时抢修。
四、管理职责
1、生产、技术办负责设备检修计划的审核、落实和协调。
2、 部安全员负责组织检修项目安全措施的制定和督促落实。
3、 各站负责设备的日常检修和计划检修的监督、落实、验收工作,并做好检修计划表,同时各站做好检修安全措施的落实到位;技术办负责检修的技术指导,并对检修质量监督考核。
4、 各站按时编写设备检修计划报生产技术办。
5、 生产技术办负责协调对设备检修安排时间,并对检修进度进行监督考核。
五、内容与要求
一)计划检修
1 各站应根据日常点、巡检信息,确定需检修项目、检修内容及时填写周检修计划表报生产、技术办,根据与生产检修同步的原则安排检修日期和检修时间。
2 周检修计划每周五17:00之前由各站用krk报生产、技术办,由技术办进行编制、审核及主管领导批准。
3 各检修项目必须严格按操作票制度执行,关键设备的检修必须4检修前的准备:
4 各站在接到检修通知后,严格按周检修计划的要求进行布置安排,在防火要求的区域,有需要动火检修项目时必须及时按要求认真填写《动火许可证》,报部安全员,送交主管部门审批。各站应认真落实人力、物力,并要求检修负责人检修前到现场了解情况、确定方案,准备所需工具及备件、材料。
5 在检修过程中如发现与原制定方案出入较大,会影响到检修安全、质量或检修时间的延误,应及时向主办汇报,以利采取对应的措施。
6 检修完成后检修人员应对检修现场进行清理、清扫。检修完后必须与操作工一起对检修设备进行试车并签字认可。
二)临时抢修
1 设备出现突发性影响生产的故障时,各站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和调度台进行汇报。
2 生产技术办是抢修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指挥工作并落实安全、后勤保障工作。
3 站长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指挥,安排抢修的人员并确保备品配件的到位。
4 现场职位最高者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六、考核办法
1、各站应有预见性的做好周检修计划表,并于每周五17:00之前用krk填报检修计划申请表到生产技术主办,在检修完成后24小时内填报设备计划检修完成表到生产技术主办,否则考核站长50元/次。
2、检修设备所需备品配件,在检修前要进行型号、质量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运至现场进行更换,否则扣责任人50-100元/次。如由此而影响了生的按《设备事故、故障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3、各站未报检修计划或有检修计划但执行不力使设备失修,则扣站长100元/次,由此造成事故、故障等,按《设备事故、故障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4、检修质量差出现返修或检修准备工作不充分,而使检修延时, 影响生产按故障5元/分钟进行考核,未影响生产按50―100元/项考核。
5、检修人员到现场点检、抢修、检修必须带齐常用必备工具,否则扣30元次。
6、当班调度如在设备检修、故障隐患处理中协调不力扣50―100元。
7、设备检修完成后,及时向当班调度汇报,否则扣责任人50元/次。
8、在设备检修、抢修任务中有突出表现者予以50―300元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