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运输系统管理制度范文
1﹑露天矿运输矿(岩)石的汽车,应采取尾气净化措施。
2﹑严禁超载运输,严禁自卸汽车运载易燃、易爆物品;驾驶室外平台、脚踏板及车斗不应载人。不应在运行中升降车斗。
3﹑陡长坡道的尽端弯道,不宜采用最小平曲线半径。弯道处的会车视距若不能满足要求,则应分设车道。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有警示标志。
4﹑雾天或烟尘弥漫影响能见度时,应开亮车前黄灯与标志灯,并靠右侧减速行驶,前后车间距应不少于30m。视距不足20m时,应靠右暂停行驶,并不应熄灭车前、车后
的警示灯。
5﹑冰雪或多雨季节道路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并减速行驶;前后车距应不小于40m;拖挂其他车辆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指挥。
6﹑山坡地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堤路基路段,外侧应设置护栏、挡车墙等。
7﹑正常作业条件下,同类车不应超车,前后车距应保持适当。生产干线、坡道上下不应无故停车。
8﹑自卸汽车进入工作面装车,应停在挖掘机尾部回转0.5m以外,防止挖掘机回转撞坏车辆。汽车在靠近边坡或危险路面行驶时,应谨慎通过,防止坍塌事故发生。
9﹑对主要运输道路及联络道路长大坡道,应根据运行安全需要,设置汽车避让道。
10﹑装车时,不应检查、维护车辆;驾驶员不应离开驾驶室,不应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
11﹑不应采用溜车方式发动车辆,下坡行驶不应空档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司机不应离开;应使用停车制动,并采取安全措施。
12﹑建立各类运输设备档案和运行记录。
13﹑带式运输机作业要求:不运送规定以外的其他物料及设备;非乘人带式输送机,严禁人员乘坐。
第2篇 运输系统管理制度
1﹑露天矿运输矿(岩)石的汽车,应采取尾气净化措施。
2﹑严禁超载运输,严禁自卸汽车运载易燃、易爆物品;驾驶室外平台、脚踏板及车斗不应载人。不应在运行中升降车斗。
3﹑陡长坡道的尽端弯道,不宜采用最小平曲线半径。弯道处的会车视距若不能满足要求,则应分设车道。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有警示标志。
4﹑雾天或烟尘弥漫影响能见度时,应开亮车前黄灯与标志灯,并靠右侧减速行驶,前后车间距应不少于30m。视距不足20m时,应靠右暂停行驶,并不应熄灭车前、车后
的警示灯。
5﹑冰雪或多雨季节道路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并减速行驶;前后车距应不小于40m;拖挂其他车辆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指挥。
6﹑山坡地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堤路基路段,外侧应设置护栏、挡车墙等。
7﹑正常作业条件下,同类车不应超车,前后车距应保持适当。生产干线、坡道上下不应无故停车。
8﹑自卸汽车进入工作面装车,应停在挖掘机尾部回转0.5m以外,防止挖掘机回转撞坏车辆。汽车在靠近边坡或危险路面行驶时,应谨慎通过,防止坍塌事故发生。
9﹑对主要运输道路及联络道路长大坡道,应根据运行安全需要,设置汽车避让道。
10﹑装车时,不应检查、维护车辆;驾驶员不应离开驾驶室,不应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
11﹑不应采用溜车方式发动车辆,下坡行驶不应空档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司机不应离开;应使用停车制动,并采取安全措施。
12﹑建立各类运输设备档案和运行记录。
13﹑带式运输机作业要求:不运送规定以外的其他物料及设备;非乘人带式输送机,严禁人员乘坐。
第3篇 提升运输系统管理制度
矿山企业的提升运输系统,是整个生产系统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是保障企业生产任务顺利完成、保护人员生命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做好提升运输系统的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为加快公司发展速度,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提升系统管理制度。
一、提升运输系统主要由下列部分组成:
1、提升机;2、提升主钢丝绳;3、提升容器(箕斗、罐笼、矿车);4、天轮;5、导向轮;6、井架;7、井塔;8、罐道;9、轨道;10、井筒和井筒装备;11、装载设备:12、卸载设备;13、井底装置等等。
二、提升系统的分类:
1、以提升对象分:主井提升、副井提升。
2、以提升容器分:箕斗提升、罐笼提升、矿车提升。
3、以井筒的提升井道角度分:立井和斜井。
4、以安装场合分:地面提升设备和井下提升设备。
5、以生产与施工分:固定提升设备和凿井提升设备。
6、以提升机类型分:单绳缠绕式和多绳摩擦式。
三、提升运输系统规范:
1、提升机是提升运输系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操作工、维修责任人除每班进行检查外,每三天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是各项安全装置、制动装置、润滑装置,要保证灵活可靠,决不能带病运转,做好运转记录。
2、提升机电控,要严格执行班检、点检、定期维护,保证设备的技术性能。
1)安全保护回路完整,各元器件灵敏可靠,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随意拆除和越过原回路元件工作。
2)自动和制动装置要保证达到设计标准要求,检修或更换时应符合原技术参数,缺陷和隐患要及时消除。
3)电气控制系统要严格执行定期调试和校验,各种控制系统的调试、校验应每年进行一次。
4)未经原设计单位同意,不得改动接线方式,如达不到标准和要求强行开动设备时,出现后果追究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3、钢丝绳、罐笼、罐道、天轮、井架、井框,除每天进行检查外,每周进行一次全而检查,并做好提升系统安全检查记录。
钢丝绳在每周检查时,要严格按照o.3m/s的速度进行检查,同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定期更换钢丝绳。
4、装载设备、卸载设备、井底装置,除每天正常检查外,每周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以确保提升系统安全。
四、提升系统安全保护装置:
1、防止过卷装置:当提升机的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终端停止位置0.5m时,提升机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制动作用。
2、防止过速装置:当提升机速度超过最大速度15%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制动。
3、限速装置:提升速度超过3m/s的提升机必须装设限速装置,以保证提升容器到达终端的速度不超过2m/s,如果限速装置为凸轮板,其在一个行程内的旋转角度应不小于2700。
4、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当深度指示器失效时,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5、闸间隙保护装置:当闸间隙超过规定值时,能自动报警和自动断电。
6、松绳保护装置:按规程,3m以上的缠绕式提升机应设松绳保护装置,松绳装置应并接入安全回路和报警回路,在钢丝绳松弛时能自动断电,并报警。
7、防坠装置:当提升钢绳破断时,提升容器上的防坠装置动作,将提升容器固定卡在罐道上,确保容器安全。
第4篇 运输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矿山运输安全、高效,规范在此范围内所有车辆的运行,结合矿山现行相关管理制
度,针对本工程的实际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所指车辆均为大型运输设备。
一、驾驶员要求:
1、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认定,否则不得操作驾驶车辆。
2、所有车辆使用前, 驾驶员都必须进行启动前检查,以确保车辆处于安全状态,如车辆有故障,未修理好之前不能执行运输任务。
3、驾驶员必须在平地进行刹车检查。
4、驾驶员必须在各类警示、标示牌,并按照规定用对讲机报告车辆运行位置。
5、行人必须主动避让车辆,若无安全位置,行人应发出停车信号,司机必须在离行人3米以外停车让行。
二、车辆管理要求:
1、车辆必须配备车载灭火系统和无线通讯装置。
2、车辆若具备条件必须配备足够亮度的旋转警示灯,安装警示灯的车辆在井下作业时必须打开旋转警示灯。
3、车辆在井下行驶档位不得超过三档,上、下斜坡时必须挂二档驾驶且中途不得换挡,通过弯道和岔口之前要减速慢行。
4、所有车辆在井下运行时都必须为四轮驱动状态。
5、同向行驶的车辆间距必须大于30米。
6、采石场内行驶严禁超车。
7、按照车辆通行权原则行驶,通行权低的车辆必须让行通行权高的车辆,严禁违章强行。车辆通行权自高至低依次为:救护车、运输卡车、服务车、装载机、其他轻型车辆。
三、故障及异常情况处理
1、不允许在主斜坡道、辅助斜坡道上停车或从事修理工作。
2、如果设备无法移出禁停路段,必须在工作点的上方和下方至少20米以外的地方,设置明显的警示带或路障,并用对讲机向值班工长班长报告停车点的位置,值班工长应立即发出禁行指令,以防止其他车辆进入造成拥堵。
3、车辆发生故障,驾驶员应立即报告值班工长和移动维修,尽可能将车停靠在巷道一侧以防其滑走,确保闪光灯一直亮着,在方向盘上挂上(黄色)的“停止使用”标签。在未得到明确指令前不不可移动车辆。
4、若车辆起火,立即停车并关闭发动机,用车上的自动和手动灭火器进行灭火,并通知当班工长。
第5篇 运输系统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一、要对全区域安全设施建立管理台帐,建档编号,细化管理,并做好日常及定期检查记录。
二、对尾灯、信号、挡车设施、警冲标、自动挡车器、保险绳、车尾巴等安全设施,要责成专职人员班班检查,要根据包机制管理体系,责任到人,使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规范化。
三、安全设施的使用属于各区域小班,每班必须对付井大坡两个自动挡车器,矸石山挡车器进行一次试验,并及时电话汇报,井口代班长及矸石山代班长。
四、安全设施必须套套完好,使用灵活,保证完好率达100%,凡因挡车器有问题,责任人及时汇报给当日值班长,由值班长组织人员及时处理,否则对责任人处100元罚款。
第6篇 皮带运输系统管理制度
一、强力皮带机机巷和强力皮带变电所管理办法
1、在皮斜副井人车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皮斜主井口和1650皮带巷口的门要用锁锁上,皮带巷不准行人,防止大快煤滚落伤人。⑵除检查人员和选运队维修人员可以行走外,其它人员要走皮带巷时,经调度室同意并安排后,方可打开此门,在皮带停止运行时,但行走人员不得靠近皮带机,防止缠卷、挂伤。禁止行人触动拉线开关,禁止跨越、扒乘皮带。2、其它各斜巷皮带机机巷一律禁止闲杂人员行走。
3、井下各强力皮带机变电所可由皮带工兼变电工,但必须经过变送电业务培训并取得变电操作证后方可操作。机电二队负责各皮带变电所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工作。
4、皮斜主井变电所的停送电工作由选运队值班电工负责。
5、各强力皮带机巷在醒目的位置挂“强力皮带机巷、禁止行人”的警戒牌。告知不准行人的规定。
二、强力皮带机检查、维护、检修制度
一)职责规定
1、选运队由队长负责建立健全强力皮带机包机检查维修责任制,明确职责并责任到人。每个包机小组由队干部、电钳维修工和皮带运转工组成并将成员的名单张挂在操作室内,注明包机内容,以便矿上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包机小组必须按设备规定的内容和周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和维修,每个天电钳工必须巡回检查和维护保养一次,发现需安排检修项目时,汇报到队上统一安排。
3、队长、支部书记、技术副队长、矿各级管理人员的上岗检查次数按“机运管理人员上岗检查岗制度”规定的内容和周期进行。
4、各级管理人员及包机维护小组对设备的巡检和维修工作完毕后,要及时填写相应的记录。
5钢丝绳芯胶带的检查维修执行《钢丝绳芯胶带管理措施》。
6、皮带工按《操作规程》中规定的内容和周期对设备各部进行定期巡回检查和维护。
7、要对设备各部件进行维护检修时,必须事先将设备停止运行,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为确保万无一失,还必须将作业处的拉线开关拉开并闭锁,只有当维修负责人亲自告知检修完毕,人员已撤离工作区域后,皮带工方可开动皮带,严禁约定开机。
8、设备日常维护的内容主要为清理、清扫、修补、换油、调整、紧固。维护工作完工后填写日常维护记录;设备检修的内容主要为修复、更换有问题的零部件使其达到原有的性能并填写好检修记录。
9、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以包机小组为主,其检修项目由队长、技术副队长负责及时地进行计划并经矿统一安排后组织实施。
二)皮带机日常检查维护事项及内容
(1)、检查减速器、联轴器、偶合器、电动机、逆止器及所有滚筒轴承运转有无异常响声和震动,温升是否正常,是否有漏油现象。检查紧固各部螺栓。各传动部件润滑油的补充与更换,安装固定精度的检查与调整(如各主要部件找正等),螺栓的紧固等必须在日常维护中完成。
(2)、检查通过滚筒的皮带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卡阻、磨损和跑偏等不正常现象;检查制动装置是否完好,动作及制动是否灵活可靠。检查滚筒的磨损情况及有无开焊、脱胶和轴向窜动情况。
(3)、检查皮带的清扫器与皮带接触是否符合要求,清扫效果是否良好。
(4)、检查各给煤、转载点的给煤,溜煤情况,有无漏水、堆煤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检查皮带张紧大小是否合适,需要时进行调整。
(6)、检查更换不合格的上下托滚,检查变形的槽形托辊架和中间架。
(8)、按规定对皮带机各部位进行注油润滑。
(9)、减速器的日常检查维护按原煤炭部颁布标准mt148-83规定。新制造或大修后的减速器在工作250小时后,更换新油。以后每隔3-6个月彻底清洗换油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及时换油:
①油的外来杂质含量达到2%而被磨损的金属颗粒含量超过0.5%时。
②除油包水齿轮油外,油中水含量高于2%时。
③油发生乳化变质时。
(10)、减速器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油污积尘,减速器轴承温度不得超过75℃、无漏油现象。
(11)、对胶带状况进行检查并及时进行修补工作。
(12)、电器设备及小型电器的维护主要包括各电气保护装置的检查,间隙调整,修理;防爆性能的检查与维护、紧固、调整;各缆线的悬挂整理。各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内部检查、清扫。
三)皮带机定期检修周期及内容
1、对强力皮带机,正常情况下,至少应每月安排一次计划性检修,每半年或一年安排一次计划性大修,发现涉及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必须立即安排检修处理。
2、、检修主要内容
对于日常维护中发现的一般设备缺陷,必须及时进行消除处理发现较严重缺陷,短时间内无法消除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安排计划性的定期检修。定期检修还必须结合设备本身有关定期检查检修的技术规定进行。主要有一下几点:
(1)对减速器进行逐项检查,拆洗和更换严重磨损零件,按减速机技术要求定期换油。
(2)检查偶合器,紧固各联接螺丝,按规定更换附属油箱润滑冷却器,发现零件损坏更换修复。
(3)滚筒胶面磨损量的检查。磨损严重时更换,重新铸胶处理。
(4)滚筒筒体发现有较大裂纹,难以修补时应更换。
(5)各类轴承座,轴承进行检查清洗和换油,有损坏则修理更换。
(6)检查各类机架变形情况,焊缝有无裂纹,根据情况进行整形修复。
(7)根据情况进行修补或更换破损的胶带。
(8)对电器控制器,安全保护装置全面检查检测,更换元件及失灵的保护装置。
(9)逆止器工作两年后应拆开清洗、检查、更换轴承和楔快及油脂,检查弹簧有无脱落和损坏,楔块内外圈有无裂纹,楔块的摆动及轴承的转动是否灵活等,如有缺陷应立即更换。严禁重负荷情况下检修逆止器。
(10)电动机运行时的轴承温度不得高于65℃,外壳温度不得高于65℃。出线口的橡皮垫处温度不得高于60℃。发现温升异常时必须拆开检查,查明原因并进行消除。拆装时注意保护隔爆面,不得造成损伤。装配时隔爆面需涂上204-1防锈油。主电机在运行200小时后必须进行补充油脂一次、每次补充油量不得少于25克。
11、其他需要消除处理的设备缺陷和存在问题。
三、强力皮带机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2、掌握运转情况,保持设备的完好,机头司机应不间断的从机头方向掌握清楚整条皮带的运行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紧固各部螺栓,调整机头皮带的跑偏,调整清扫器。
4、清除传动滚筒至下部皮带机机尾范围内的浮煤,保持机头前后10米范围内巷道和设备的清洁。
5、发现零件缺陷,保护失灵,接头有断裂现象,应立即汇报处理。
6、在皮带机正常运转中,司机思想集中,进行巡回检查,严禁脱岗和睡觉。
7、各转载点的皮带工严格监视装煤点的情况,给煤机运行情况,并检查保护的完好情况。
8、各强力皮带机司机发现皮带边有刮起的钢丝绳时,在不影响皮带的性能时及时剪除掉,有起皮的胶带及时进行清除,防止皮带进一步刮伤。
9、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⑴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现场,双方共同对设备运行进行交接班巡回检查工作。
(2)交接班时要交清上班的工作情况、设备运行和维修情况,工具和材料等。
(3)对一些可以在上一班处理的问题而未处理时,环境卫生不好时,原则上不能接班,必须汇报上级待处理后再接班。
(4)发现接班人喝酒、精神失常等异常情况下,交班人不得向其交班,应及时汇报队上另行安排人员。
(5)交班人填写交班记录。
第7篇 电机车运输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矿山电机车运输规定是根据《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矿山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安全规定:
1、电机车应有完整的安全装置,铃、灯、防护罩、制动闸、联接器和漏电及电路保护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均不得运行。
2、开车前,必须进行前后检查,发出信号,以免伤人或压断各种管路、线路。
3、电机车司机必须遵守各种信号、听从指挥,严禁酒后开车,电机车运行时,人、物各部件不得外露。
4、严禁开快车。遇弯道、出硐、施工地点或前方有人时,要减速慢行并发出信号。
5、电机车运行途中掉道,应立即发出信号,处理人员必须选择安全位置及联系信号,并统一指挥进行处理。
6、电机车必须额定牵引、运输不得超载、超宽、超长。
7、机车运送爆破器材,必须遵守爆破物品运输规定。
8、机车运送人员必须在开车前,认真仔细检查连接器、制动器及部件的完好,车内严禁易爆、易燃及货物混装,严禁中途扒车。
9、电瓶车两头严禁站人,以防挤(撞)伤。
10、卸渣时,停车场,调头处应设有挡车防护设施,以防掉道。
11、经常检查,保持机车清洁,做好文明开车,司机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刹紧车闸,停车在安全线上,并有良好的照明和警告标志。
12、轨道的曲线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行驶速度1.5m/s以下时,不小于车辆最大轴距的7倍;
(2)行驶速度大于1.5m/s时,不小于车辆最大轴距的10倍;
(3)轨道转弯角度大于90°时,不小于车辆最大轴距的10倍;
(4)对于带转向架的大型车辆(如梭车、底卸式矿车等),应不小于车辆技术文件的要求。
13、使用电机车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有爆炸性气体的回风巷道,不应使用架线式电机车;
(2)高硫和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井,应使用防爆型蓄电池电机车;
(3)每班应检查电机车的闸、灯、警铃、连接器和过电流保护装置;
(4)电机车司机不应擅离工作岗位;司机离开机车时,
应切断电动机电源,拉下控制器把手,取下车钥匙,扳紧车闸将机车刹住。
14、电机车运行,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司机不应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2)列车制动距离;运送人员应不超过20m,运送物料应不超过40m;14t以上的大型机车(或双机)牵引运输,应根据运输条件予以确定,但应不超过80m;
(3)采用电机车运输的主要运输道上,非机动车辆应经调度人员同意方可行驶;
(4)单机牵引列车正常行车时,机车应在列车的前端牵引(调车或处理事故时不在此限);
(5)双机牵引列车允许1台机车在前端牵引,1台机车在后端推动;
(6)列车通过风门、巷道口、弯道、道岔和坡度较大的区段,以及前方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应减速并发出警告信号;
(7)在列车运行前方,任何人发现有碍列车行进的情况时,应以矿灯、声响或其他方式向司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发现运行前方有异常情况或信号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
(8)电机车停稳之前,不应摘挂钩;
(9)不应无连接装置项车和长距离顶车倒退行驶;若需短距离倒行,应减速慢行,且有专人在倒行前方观察监护;
15、架线式电机车运输工作中断时间超过一个班时,非工作地区内的电机车线路电源应切断。修整电机车线路,应先切断电源,并将线路接地,接地点应设在工作地段的可见部位。
第8篇 矿石运输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镍矿自907辅助斜坡道运输安全、高效,规范在此范围内所有车辆的运行,结合矿山现行相关管理制度,针对本工程的实际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所指车辆均为大型运输设备,轻型车辆做相关说明。
一、驾驶员要求:
1、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认定,否则不得操作驾驶车辆。
2、所有车辆使用前, 驾驶员都必须进行启动前检查,以确保车辆处于安全状态,填写《车辆启动前检查表》。如车辆有故障,未修理好之前不能下井执行运输任务。
3、驾驶员必须在平地进行刹车检查,并在进入主下斜道前(945硐口)必须再检查一遍刹车。
4、驾驶员必须在各类警示、标示牌,并按照规定用对讲机报告车辆运行位置。
5、行人必须主动避让车辆,若无安全位置,行人应发出停车信号,司机必须在离行人3米以外停车让行。
二、车辆管理要求:
1、车辆必须配备车载灭火系统和无线通讯装置。
2、车辆若具备条件必须配备足够亮度的旋转警示灯,安装警示灯的车辆在井下作业时必须打开旋转警示灯。
3、车辆在井下行驶档位不得超过三档,上、下斜坡时必须挂二档驾驶且中途不得换挡,通过弯道和岔口之前要减速慢行。井下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
4、所有车辆在井下运行时都必须为四轮驱动状态。
5、同向行驶的车辆间距必须大于30米,907岔口至945硐口段车辆间距不得小于50米。
6、井下行驶严禁超车。
7、按照车辆通行权原则行驶,通行权低的车辆必须让行通行权高的车辆,严禁违章强行。
车辆通行权自高至低依次为:救护车、439卡车、413卡车、mt2010、重庆巨能运输卡车、服务车、装载机、其他轻型车辆。
三、故障及异常情况处理
1、不允许在主斜坡道、辅助斜坡道上停车或从事修理工作。
2、如果设备无法移出禁停路段,必须在工作点的上方和下方至少20米以外的地方,设置明显的警示带或路障,并用对讲机向值班工长班长报告停车点的位置,值班工长应立即发出禁行指令,以防止其他车辆进入造成拥堵。
3、车辆发生故障,驾驶员应立即报告值班工长和移动维修,尽可能将车停靠在巷道一侧以防其滑走,确保闪光灯一直亮着,在方向盘上挂上(黄色)的“停止使用”标签。在未得到明确指令前不不可移动车辆。
4、若车辆起火,立即停车并关闭发动机,用车上的自动和手动灭火器进行灭火,并通知当班工长。
第9篇 x皮带运输系统管理制度
一、强力皮带机机巷和强力皮带变电所管理办法
1、在皮斜副井人车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皮斜主井口和1650皮带巷口的门要用锁锁上,皮带巷不准行人,防止大快煤滚落伤人。⑵除检查人员和选运队维修人员可以行走外,其它人员要走皮带巷时,经调度室同意并安排后,方可打开此门,在皮带停止运行时,但行走人员不得靠近皮带机,防止缠卷、挂伤。禁止行人触动拉线开关,禁止跨越、扒乘皮带。2、其它各斜巷皮带机机巷一律禁止闲杂人员行走。
3、井下各强力皮带机变电所可由皮带工兼变电工,但必须经过变送电业务培训并取得变电操作证后方可操作。机电二队负责各皮带变电所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工作。
4、皮斜主井变电所的停送电工作由选运队值班电工负责。
5、各强力皮带机巷在醒目的位置挂“强力皮带机巷、禁止行人”的警戒牌。告知不准行人的规定。
二、强力皮带机检查、维护、检修制度
一)职责规定
1、选运队由队长负责建立健全强力皮带机包机检查维修责任制,明确职责并责任到人。每个包机小组由队干部、电钳维修工和皮带运转工组成并将成员的名单张挂在操作室内,注明包机内容,以便矿上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包机小组必须按设备规定的内容和周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和维修,每个天电钳工必须巡回检查和维护保养一次,发现需安排检修项目时,汇报到队上统一安排。
3、队长、支部书记、技术副队长、矿各级管理人员的上岗检查次数按“机运管理人员上岗检查岗制度”规定的内容和周期进行。
4、各级管理人员及包机维护小组对设备的巡检和维修工作完毕后,要及时填写相应的记录。
5钢丝绳芯胶带的检查维修执行《钢丝绳芯胶带管理措施》。
6、皮带工按《操作规程》中规定的内容和周期对设备各部进行定期巡回检查和维护。
7、要对设备各部件进行维护检修时,必须事先将设备停止运行,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为确保万无一失,还必须将作业处的拉线开关拉开并闭锁,只有当维修负责人亲自告知检修完毕,人员已撤离工作区域后,皮带工方可开动皮带,严禁约定开机。
8、设备日常维护的内容主要为清理、清扫、修补、换油、调整、紧固。维护工作完工后填写日常维护记录;设备检修的内容主要为修复、更换有问题的零部件使其达到原有的性能并填写好检修记录。
9、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以包机小组为主,其检修项目由队长、技术副队长负责及时地进行计划并经矿统一安排后组织实施。
二)皮带机日常检查维护事项及内容
(1)、检查减速器、联轴器、偶合器、电动机、逆止器及所有滚筒轴承运转有无异常响声和震动,温升是否正常,是否有漏油现象。检查紧固各部螺栓。各传动部件润滑油的补充与更换,安装固定精度的检查与调整(如各主要部件找正等),螺栓的紧固等必须在日常维护中完成。
(2)、检查通过滚筒的皮带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卡阻、磨损和跑偏等不正常现象;检查制动装置是否完好,动作及制动是否灵活可靠。检查滚筒的磨损情况及有无开焊、脱胶和轴向窜动情况。
(3)、检查皮带的清扫器与皮带接触是否符合要求,清扫效果是否良好。
(4)、检查各给煤、转载点的给煤,溜煤情况,有无漏水、堆煤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检查皮带张紧大小是否合适,需要时进行调整。
(6)、检查更换不合格的上下托滚,检查变形的槽形托辊架和中间架。
(8)、按规定对皮带机各部位进行注油润滑。
(9)、减速器的日常检查维护按原煤炭部颁布标准mt148-83规定。新制造或大修后的减速器在工作250小时后,更换新油。以后每隔3-6个月彻底清洗换油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及时换油:
①油的外来杂质含量达到2%而被磨损的金属颗粒含量超过0.5%时。
②除油包水齿轮油外,油中水含量高于2%时。
③油发生乳化变质时。
(10)、减速器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油污积尘,减速器轴承温度不得超过75℃、无漏油现象。
(11)、对胶带状况进行检查并及时进行修补工作。
(12)、电器设备及小型电器的维护主要包括各电气保护装置的检查,间隙调整,修理;防爆性能的检查与维护、紧固、调整;各缆线的悬挂整理。各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内部检查、清扫。
三)皮带机定期检修周期及内容
1、对强力皮带机,正常情况下,至少应每月安排一次计划性检修,每半年或一年安排一次计划性大修,发现涉及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必须立即安排检修处理。
2、、检修主要内容
对于日常维护中发现的一般设备缺陷,必须及时进行消除处理发现较严重缺陷,短时间内无法消除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安排计划性的定期检修。定期检修还必须结合设备本身有关定期检查检修的技术规定进行。主要有一下几点:
(1)对减速器进行逐项检查,拆洗和更换严重磨损零件,按减速机技术要求定期换油。
(2)检查偶合器,紧固各联接螺丝,按规定更换附属油箱润滑冷却器,发现零件损坏更换修复。
(3)滚筒胶面磨损量的检查。磨损严重时更换,重新铸胶处理。
(4)滚筒筒体发现有较大裂纹,难以修补时应更换。
(5)各类轴承座,轴承进行检查清洗和换油,有损坏则修理更换。
(6)检查各类机架变形情况,焊缝有无裂纹,根据情况进行整形修复。
(7)根据情况进行修补或更换破损的胶带。
(8)对电器控制器,安全保护装置全面检查检测,更换元件及失灵的保护装置。
(9)逆止器工作两年后应拆开清洗、检查、更换轴承和楔快及油脂,检查弹簧有无脱落和损坏,楔块内外圈有无裂纹,楔块的摆动及轴承的转动是否灵活等,如有缺陷应立即更换。严禁重负荷情况下检修逆止器。
(10)电动机运行时的轴承温度不得高于65℃,外壳温度不得高于65℃。出线口的橡皮垫处温度不得高于60℃。发现温升异常时必须拆开检查,查明原因并进行消除。拆装时注意保护隔爆面,不得造成损伤。装配时隔爆面需涂上204-1防锈油。主电机在运行200小时后必须进行补充油脂一次、每次补充油量不得少于25克。
11、其他需要消除处理的设备缺陷和存在问题。
三、强力皮带机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2、掌握运转情况,保持设备的完好,机头司机应不间断的从机头方向掌握清楚整条皮带的运行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紧固各部螺栓,调整机头皮带的跑偏,调整清扫器。
4、清除传动滚筒至下部皮带机机尾范围内的浮煤,保持机头前后10米范围内巷道和设备的清洁。
5、发现零件缺陷,保护失灵,接头有断裂现象,应立即汇报处理。
6、在皮带机正常运转中,司机思想集中,进行巡回检查,严禁脱岗和睡觉。
7、各转载点的皮带工严格监视装煤点的情况,给煤机运行情况,并检查保护的完好情况。
8、各强力皮带机司机发现皮带边有刮起的钢丝绳时,在不影响皮带的性能时及时剪除掉,有起皮的胶带及时进行清除,防止皮带进一步刮伤。
9、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⑴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现场,双方共同对设备运行进行交接班巡回检查工作。
(2)交接班时要交清上班的工作情况、设备运行和维修情况,工具和材料等。
(3)对一些可以在上一班处理的问题而未处理时,环境卫生不好时,原则上不能接班,必须汇报上级待处理后再接班。
(4)发现接班人喝酒、精神失常等异常情况下,交班人不得向其交班,应及时汇报队上另行安排人员。
(5)交班人填写交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