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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06 07:05:06 查看人数:28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保护国家

财产,保证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企业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二、 企业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

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实现安全及文明生产。

三、 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

工作。

四、 企业除贯彻、执行本规定外,还必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

府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五、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六、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劳动者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恪

守职守、各负其责。

七、 厂长(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的思想。

**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第二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xxxxxxxxx有限公司 关于安全管理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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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生效期:

签发令

xxxxxx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安全管理制度》)已于2023年5月22日制定完毕,自签发日起颁布实施。《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导我公司做好企业管理的规定性文件,各部门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

签发人:

年月日

第一条总则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我公司员工及公共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部门对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职责

(一)安保处要认真分析研究公司安保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配合总务办及时修订完善公司门卫管理制度和保安工作职责, 使门卫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安保处要加强对门卫进行业务培训,建立门卫值班日志及相关管理台帐。 实行严格的公司准入制度,严格堵截盘问,严格审查登记,严把企业入门关。

第四条 工作程序

(一)由安保处加强门卫值班管理,实行24小时无间隔轮班的工作制度;

(二)严格对外来人员认真盘查登记,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发现问题要迅速果断妥善处置;

(三)每天下班时要对办公大楼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重点、可疑人员,需安排专人密切关注;

(四)每天上班时间内,要指定无具体工作任务的人员负责办公大楼的巡查。

第三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文章标题: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公司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石化通讯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安全法和总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

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3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4条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5条凡本公司职工除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制度外,wenmi.net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总厂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

第6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其组成成员: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

***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7条公司下属各站(中心)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公司通讯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房、维护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8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公司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生产副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生产运行部部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9条生产运行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应对公司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上级领导负责。

其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总厂有关企业安全监督方面的政策、法规、标准及公司指示、规定。

2、负责公司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各类安全隐患提出整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并向上级报告。

3、负责起草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能源管理等有关管理制度、规程、实施细则等的拟订、修改、检查、监督及实施执行。

4、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重视安全生产记录、台帐、报表的管理工作,及时编制上报年、季、月度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等有关报表。

5、负责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意见。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10条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和石化总厂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实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3、经理任期目标要有安全生产内容,把安全管理纳入公司工作计划。每年应从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术改造资金,用于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亲自主持死亡、重伤、火灾及重大事故的原因分析,制定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的措施。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定期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防火、劳动保护问题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7、经常组织教育干部和技术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种安全教育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组织分工解决。

8、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对重大事故责任者给予处分。

第11条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在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落实总厂各项安全管理,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认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

护装置。

4.负责组织制定审批公司安全教育计划,参与并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工作。

5.审批公司生产运行、检修、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负责组织上报和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7、定期召开生产安全会议,分析

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8、根据总厂安排、组织公司各种安全活动。总结经验及时上报,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12条生产运行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公司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7、根据总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8、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9、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13条站长、中心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站长、主任是站、中心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及健康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总厂及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和指示,并严格组织检查落实。

3、拟订、修订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职工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停止工作。

4、定期召开安全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及意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5、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同时进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6、根据总厂有关规定,组织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保证职工持证上岗。

7、组织站或中心级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单位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

8、负责检查动火的措施落实,审批三级动火,并组织动火时安全措施的落实。

9、负责组织调查、分析本单位所发生的各类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事后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

第14条生产副站长、中心生产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生产副站长、中心生产副主任是站、中心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坚持抓生产,必须首先抓安全的原则。

2、协助站长或中心主任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3、组织本单位生产的同时,必须考虑和安排安全、劳动保护等问题,确保生产、施工、运行与维护过程中的安全。

4、在讨论技术问题或做技术决定时,同时要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5、在进行各种技术改造、技术革新研究试验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6、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置,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7、定期召开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分析会,制定防范措施,杜绝安全隐患。

8、对新工人、变动岗位或复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定期参加班组每周二的安全学习,及时采纳职工提出的正确意见。

9、经常检查、布置本单位安全员工作,支持他们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15条站、中心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站、中心安全员在站长、中心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站或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站、中心主任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参与拟订、修订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做好本单位职工安全思想、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考核工作,负责新职工的二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并检查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情况。

4、检查动火措施落实情况,负责三级动火的审批及检查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动火。

5、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主管领导处理。

6、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7、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并检查各班组每周二的安全学习情况。

8、负责安全设施、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并检查班组每周二的安全学习情况。

10、资料员和保管员在站、中心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16条站、中心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生产和工程技术统一。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根据上级规定负责拟定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在起草设备检修、网络改造、工程施工等方案前,必须拟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组织职工熟悉掌握,并检查执行情况。

3,参加本单位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讲课,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4、参加本单位有关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5,经常深入各岗位、班组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

第17条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负责。

2、贯彻执行各级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现有违章行为的应及时制止。

3、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4、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负责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参加对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5、组织本班职工坚持每周二的安全生产学习例会,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6、对新工人、变动岗位或复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有权拒绝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的职工独立上岗。

7,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8、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竞赛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18条班组安全员(兼职)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接受站、中心安全员的业务指导。

2、严格行行各级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违章操规程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3、负责对新参加工作职工的岗位安全教育工作。

4、负责组织本班组开展各种安全教育活动,并做好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5、负责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6、发生事故时要及时了解情况,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

,负责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设备、工具仪表等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19条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及安全生产规定。

2、加强设备维护,保持工作场所整洁,搞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保证设备平稳运行。

3、精心操作,认真作好各项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条件。

4、按时巡回检查,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中。如果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并果断正确处理,保护好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5、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6、及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安全教育制度

第20条公司负责组织一级安全教育。其内容为:

1、国家有关安全法令,法规和规定及总厂的有关安全规定。

2、公司的概况,工作的性质,特点及有关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注意事项和要求。

3、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消防常识等。

4、本厂的典型事故及教训,同类型单位有代表性的典型事故。

第21条站、中心负责二级安全教育。其内容为:

1、本单位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

2、本单位的安全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本单位及事故教训及注意事项和要求。

4、安全设施、工具、消防器材性能及使用方法。

第22条班(组)负责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其内容为:

1、本岗位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2、本岗位(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本岗位(本工种)设备、工具、仪器仪表的性能,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5、本岗位(本工种)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第23条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24条对电气、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25条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重要手段之一。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第26条定期开展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地进行各种不同的安全检查,由各级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以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第27条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

第28条总厂组织每季度安全大检查,公司负责组织每月检查,站、中心负责组织每周检查,班组负责每日检查。

第29条安全检查可分为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形式。

第30条日常检查内容:

1、班组和岗位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检查当班的设备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非生产岗位的班长和岗位人员,根据工种、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3、主管安全领导和各级安全人员,在各自分管的职责范围内,经常深入生产运行岗位和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解决。

第31条定期安全检查内容:

1、季节性安全检查:

(1)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通讯电缆杆路及防风、防火为重点。

(2)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汛、防尘等为重点。

(3)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安全防护设施为重点。

(4)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为重点。

2、节日前安全检查:

以岗位责任制、出勤安排,劳动纪律及检修备品备件和消防、保卫为重点。

第32条专业性安全检查内容:

1、检查防火、动火管理以及消防设施。

2、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防护用具、通风空调、尘毒噪声危害。

3、检查电气防爆、防触电、防静电、防雷接地。

4、检查设备、仪表、车辆、安全联锁、安全警报仪器、安全

部件等。

5、检查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文明生产等。

第33条不定期检查内容:临时性专业检查以及运行设备出现问题必须组织的安全检查。

第34条各级不同的安全检查都必须认真填写记录,除上报外,抄报总厂安全处一份。

第35条各级组织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分为三级管理,即公司、各站(中心)、班组。要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拖延。

第36条对查出的隐患,要做到“三定”、“三不交”。“三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站或中心、站或中心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到总厂。

第37条凡是重大隐患在未彻底解决之前,各单位主管领导都要提出保证安全生产的权宜措施,并监督站或中心执行。

第38条凡是检查出的隐患,务必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第39条凡是查出的隐患,因没有及时整改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线路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第40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41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42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第六章消防安全生产制度

1、各单位主管安全的领导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消防预案演练。

3、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有效。

4、消防器材必须放在明显、取用方便的地方,位置固定,不得随便挪动。

5、岗位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方法及注意事项。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7、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火险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整改计划。

8、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培训。

8、禁止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工作需要确需动火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火票管理制度。

第七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制度

第40条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第44条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必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第45条公司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做好女职工月经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特殊保护工作。

第46条公司应做好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和在校学生,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第47条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职工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制(来源好范 文网www.haoword.com)度

第48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49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50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51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52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53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54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55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56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规定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57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标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58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对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59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二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驾驶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均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4、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5、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二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6、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60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61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询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62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3、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4、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5、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6、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7、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8、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9、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八章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第63条公司出现特大职工伤亡事故,承担管理责任扣1000元。

第64条公司出现重大职工伤亡事故、特大火灾事故,承担管理责任扣500元。

第65条公司出现一般职工伤亡事故、重大火灾事故,承担管理责任扣300元。

第66条公司出现职工伤亡小事故、一般火灾事故,承担管理责任扣100元。

第67条公司出现特大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承担管理责任扣500元。

第68条公司出现特大交通事故(次要责任),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承担管理责任扣300元。

第69条公司出现重大交通事故(次要责任),发生一般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承担管理责任扣100元:

第70条违反总厂安全管理规定,视情节扣200—1000元。

第71条施工作业现场未按要求执行hse“两书一表的,扣100元。

第72条违反总厂环境环保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扣100元。

第73条加强电力等设备的运行管理,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没能及时制止而造成设备损坏的扣500元,有人员伤亡或由此引起的火灾的按本细则之第62—65条执行。

第74条禁止使用不合格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热锅、大功率灯泡。一旦发现或得到举报务须进行制止、纠正。否则,扣500元,由此造成设备损坏、引起火灾及人员伤亡,按本细则之第72条执行。

第75条发现隐患不报或不及时按排解决,扣500元,造成设备损坏的按本细则之第72条执行。

第76条施工用火、检修动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并且在使用喷灯及其它火源时,火焰距高压设备1.5米,动火防火措施齐全,有专人看火。一旦发现或得到举报务须进行制止、纠正。否则扣500元,由违章而造成的设备损坏、引起火灾及人员伤亡的按本细则之第72条执行。

第77条施工用电,要有严格审批的临时用电票、电器设备有可靠的接地、接零手续、电动工具必须加装合格的漏电保护。一旦发现或得到举报务须进行制止、纠正。否则扣责任单位500元,由此违章而造成的设备损坏、引起火灾及人员伤亡按本细则之第72条执行。

第78条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带工具袋、严禁高空抛物。一旦发现或得到举报务须进行制止、纠正。否则扣500元,而由此违章造成的人员伤亡按本细则之第七十二条执行。

第79条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把车交他人驾驶、违章驾车。一旦发现或得到举报务须进行制止、纠正。否则扣500元,由此而造成伤亡事故的按本细则之第66---68条执行。

第九章附则

第80条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81条本制度由生产运行部负责解释。

第82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83条公司所属各站、中心的有关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第84条凡本公司职工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85条本制度条文如与上级颁发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则按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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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科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科全体职工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做好“三控制一管理”安全工作的同时,认真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2、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组织开展安全劳动竞赛。

3、教育职工做好自我劳动保护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经常检查督促消防设备和用电安全,教育职工树立防范意识。

5、加强安全管理、切实做好防水、防盗、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6、单位车辆与外来车辆必须遵守安全科的各项管理制度,驾驶员应熟悉车辆的各种性能,严禁带故障运行,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规。

7、试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操作,对有毒、易燃、腐蚀性的药剂应专人保管,必须掌握防火、防毒、防爆及自救常识。

二、安全目标监督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要制订好各部门的各项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各部门人员学习。

2、从安全科长到专业工程师、安全员逐级管理,专职安全员每日必须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和违章,及时汇报和制止。

3、每月召开一次专业工程师以上管理人员会议,检查不安全隐患,并下达预防措施。

4、每月召开一次全体职工会议,进行安全教育,杜绝违章操作。

5、专职安全员必须在发现不安全隐患后,立即向组长汇报,并开始整改,整改结束后,把整改情况向安全科长汇报并记录备案,以便检查。

6、监督各部门以及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和各种奖罚制度的实施。

三、监理安全责任

1、监理单位对规程建设实施安全监理,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

2、按照规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进行审查,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等形式,对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和落实安全责任制、施工安全措施等金像监理。

3、对于发现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于问题严重者,应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四、工程安全技术监理制度

1、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方案,由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督实施。

2、工程开工后,充分发挥安全监理职责,由安全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安全工作的效能。

3、

第五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活动日制度

1、非煤矿山企业必须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和落实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2、企业各班(组)长每班要组织召开班前会,简单讲解本班、各岗位的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当班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措施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3、企业各生产区(队)车间负责人每周一定要组织本辖区内全体职工学习“三大规程”和企业内部“三项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及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总结前段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反“三违”情况等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4、每周一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活动日”,必须要长期坚持,雷打不动,安全生产活动日要有文字记录,长期保存。

安全例会制度

1、安全办公会是全矿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2、安全办公会必须由矿长主持,安全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委会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班(组)长、及有关人员参加。

3、安全办公会必须要有专用记录本,并要专人做好记录。

4、安全办公会所决定的问题,必须设专人负责定期解决和处理。

5、安全办公会的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

(2)听取有关部门关于执行三大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汇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头。

(3)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

(4)检查办公会原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

交接班制度

1、矿一切工作岗位,必须严格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双方在记录本上签字。

2、班(组)长要提前二十分钟到岗接班,各工种岗位提前十五分钟到岗接班。

3、任何班(组)长和各工种岗位,严禁在半路途中或采用其它任何方式交接班。

4、交接班内容:包括各种机电设备运行状况、工作区域内安全状态和所使用工具以及特殊工种岗位的特殊交接班要求:选厂设备运转状况、选矿主要技术指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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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管理制度

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3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4、职责:

4.1 安委会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考核与日常管理。

4.2 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5、术语:

5.1 公司安全理念:以人为本,平安和谐。

5.2 公司安全文化理念:珍爱生命,享受健康生活。

5.3 公司安全管理理念:安全思想到位,领导作风到位,制度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考核到位,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到位,安全监督检查到位。

5.4 对管理者要求:一切事故都是可预防的,超前思维,超前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5.5 对员工要求:遵章守纪,按章操作,三不伤害。

6、管理内容及要求:

6.1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6.1.1 坚持以人为本,平安和谐的原则,从构建安全理念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安全环境文化出发,建立健全制度,强化员工教育和培训,规范员工行为。

6.1.2 加强安全生产环境整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形成“珍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为公司的平安、和谐、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柱和安全保障。

6.2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责:

6.2.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宣传教育为载体,树立安全生产管理公司形象,初步构建公司的安全文化结构和模式。

6.2.2 通过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员特别是管理者安全意识,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态度与价值观念,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改变公司形象的关系。

6.2.3 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与实施,树立全员法制观念,自觉遵章守纪,严格执行规程、措施,按章操作,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减少直至杜绝“三违”和受伤事故的发生。

6.2.4 开展职工教育与培训,使员工培训、安全宣传与教育规范化、制度化。规范员工操作行为,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扭转员工文化素质低,劳动技能不高的局面。

6.2.5 通过安全文化的实施,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技术管理,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全面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安全过程管理与考核,逐渐实现生产本质安全。

6.3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主要内容:

6.3.1 组织管理:

6.3.1.1 制定安全文化建设规划;

6.3.1.2 建立安全文化建设机构;

6.3.1.3 宣传公司安全理念。

6.3.2 企业安全文化制度建设:

6.3.2.1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并加强考核;

6.3.2.2 制定安全生产等例会制度;

6.3.2.3 制定完善“三违”处罚规定及举报制度;

6.3.2.4 制定基层队伍建设计划及实施办法;

6.3.2.5 制定安全宣传活动计划及实施办法;

6.3.2.6 制定安全宣传活动,年、季、月安全工作、安全思想教育计划,总结及考核措施。

6.3.3 安全宣传教育与员工培训:

6.3.3.1 制定年、季、月宣传教育计划与员工安全培训制度;

6.3.3.2 组织安全讨论、演讲、典型案例分析及重大安全活动的宣传;

6.3.3.3 举办车间安全宣传、建设安全文化长廊等,营造安全氛围;

6.3.3.4 开展基层安全板报、专栏、“三违”爆光台、全家福、光荣榜等安全宣传;

6.3.3.5 强化特殊要害工种年审、培训及持证上岗、新工人转岗及全员安全培训。

6.3.4 企业安全生产及技术管理:

6.3.4.1 文明生产:坚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作为安全基础工作来抓,通过推行工序质量管理,工程质量验收。使工程质量动态达标,为员工制造无隐患的工作环境。

6.3.4.2 安全技术管理:

6.3.4.2.1 开展安全技术攻关活动,解决制约公司发展技术难题;

6.3.4.2.2 大力推广和应用安全方面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

6.3.4.2.3 加强作业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的编审、贯彻及执行;

6.3.4.2.4 加强技术管理,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安全工作提供可靠技术保障。

6.4 班组岗位达标管理:

6.4.1 管理目标:公司开展岗位达标工作,主要以基层操作岗位达标为核心,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职工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规范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岗位操作标准化,保障企业达标。

6.4.2 班组岗位达标标准要求:

6.4.2.1 岗位职责描述;

6.4.2.2 岗位人员基本要求:年龄、学历、上岗资格证书、职业禁忌症等;

6.4.2.3 岗位知识和技能要求:熟悉或掌握本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及其预防控制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关键点和主要工艺参数的控制、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措施等;

6.4.2.4 行为安全要求: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执行作业审批、交接班等规章制度,禁止各种不安全行为及与作业无关行为,对关键操作进行安全确认,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拒绝作业等;

6.4.2.5 装备护品要求: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工具的配置、使用、检查和维护,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应急设备器材的配备、使用和维护等;

6.4.2.6 作业现场安全要求:作业现场清洁有序,作业环境中粉尘、有毒物质、噪声等浓度(强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工具物品定置摆放,安全通道畅通,各类标识和安全标志醒目等;

6.4.2.7 岗位管理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岗位培训,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安全检查,分析事故风险,铭记防范措施并严格落实到位;

6.4.2.8 其他要求:结合本企业、专业及岗位的特点,提出的其他岗位安全生产要求。

6.4.3 强化班组岗位达标建设:

6.4.3.1 切实加强生产班组安全管理和岗位操作技能的提升,必须将达标建设常规化。

6.4.3.2 商场要求将班组安全管理作为岗位达标的重要内容,从规范班前会、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等班组安全活动入手,将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班组。

6.4.3.3 班组将安全防范技能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成员,强基固本,真正把生产经营建立在安全基础之上。

6.4.4 营造氛围:

企业采取开展班组建设活动、危险预知训练、岗位大练兵、岗位技术比武、全员持证上岗、师傅传帮带等切合实际、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全员参与岗位达标,人人实现岗位安全”的活动氛围,不断提升职工的安全素质,推动岗位达标工作。

6.4.5 达标要求:切实做到“岗位有职责、作业有程序、操作有标准、过程有记录、绩效有考核、改进有保障”。

6.5 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奖惩:

参见公司奖惩条例。

7、附件:

7.1 制度:

7.2 相关记录:

第3篇 企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厂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2、范围:机动车和叉车驾驶员

3、责任者:保卫科、安全部、购销运输部门

4、程序:

4.1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

4.2各级领导和厂内职工,本厂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

4.3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禁火区内严禁吸烟。

4.4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禁火区。

4.5厂内行车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时,危险场所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

4.6严禁在道口、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4.7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鸣笛,注意观察。

4.8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4.9自行车、摩托车不得进入厂区,一切进出车辆应接受门卫检查。

4.10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4.11厂区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4.12车辆装载运输:

4.12.1汽车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若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与主管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行驶。

4.12.2厂内推车行走时应注意前方行人,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4.13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

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严禁酒后开车。

严禁超速开车。

严禁空挡溜车。

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4.14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

4.15厂内交通安全,由保卫部门负责全面管理、检查。

4.16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厂安全部门必须实施监督。

第4篇 某建筑企业安全施工措施作业票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施工措施与作业票管理制度

1、安全施工措施

1.1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1.2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人员交底后执行。

1.3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和多工种交叉作业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经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由项目部技术人员或班组技术人员交底后执行。

1.4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的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及方案,须经施工技术、机械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审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由项目部技术人员或班组技术人员交底后执行。

1.5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写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施工的危险源、主要危险源,以及有可能带来的危害和污染,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和减少环境污染,主要是指:

1.5.1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1.5.2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加以控制。

1.5.3针对所采用的有损人体健康或有爆炸、易燃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护;

1.5.4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

1.5.5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1.5.6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负责人进行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5.7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员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交底。

2、安全施工作业票

2.1电网工程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在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交底、签字认可。无措施和未交底,严禁施工。

2.2施工队长安排工作任务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指派熟识施工工艺流程及了解现场情况的人员担任该工作任务的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并确定作业组施工人员。

2.3施工队长负责填写各作业组作业票,并选择及补充完善作业票上的注意事项。

2.4作业票一般由施工队长负责签发,特殊情况施工队长可以指定本队的副队长、技术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审查及签发。

2.5施工队技术员和安全员在作业票签发前审查各作业组的作业票,并对作业票中的注意事项进行补充完善,并签名予以确认。

2.6作业组施工负责人接到施工任务和作业票后,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实际情况,补充完善作业票中的注意事项,并对补充事项的正确性负责。

2.7作业组施工负责人在开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宣读作业票,进行'三交'和'三查',施工人员了解掌握作业票内容后,在作业票中的'现场交底人员签到栏'中亲笔签名认可(注:'三交':指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指查衣着、查'三宝/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查精神状态)。

2.8施工负责人在同一工作时间内只能负责一项工作;一天工作先后涉及多个工作任务时,可以由同一施工负责人负责,但应按工作开展顺序使用对应工序的作业票。

2.9作业票所列主要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施工人员不变时,最多可连续使用五天,经'三交'及'三查'的施工人员签名一次即可;作业票到期,或主要施工内容与作业票的工序不符,或工作地点发生变动时,作业票随之终结。

2.10使用作业票出现下列情形按违章论处:施工现场无作业票;审查、签发不符合规定,有关人员签名不齐;安全注意事项栏未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择并打'√';现场情况变化后无补充安全措施;施工负责人未在开工前宣读作业票;未对施工人员进行'三交'及'三查'和施工人员未亲笔在作业票上签字等行为。

2.11作业票使用过程应妥善保管,注意保持作业票的完整性。

2.12进行特殊项目施工时,可使用空白票(留空的作业票),由施工队长按作业票填写要求自行填写安全注意事项,并严格按以上规定执行。

第5篇 企业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常用的危险化学品按照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8类: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放射性物品。

2、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入库和贮存

由专人根据危险化学品的使用量作购买计划,报技术科主管审核,总经理(厂长)批准后可购买。

入库时应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保证包装完整、数量准确、标识清晰、符合要求,药品性质不清时严禁入库。验收合格后由保管签字接收并将药品存放于库房内,上帐登记。

贮存时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资料》中'储运注意事项'中的要求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分开存放,严格控制与'避免接触的条件'进行接触。

危险化学品应设专柜分类隔离贮存,并做好标识。

毒害品:应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远离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

强酸类:应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碱类、金属粉末、卤素等分开存放。

强碱类:应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注意防潮和雨淋,应与易燃或可燃物及酸类分开存放,使用时应戴好防护用品。

易燃易爆品:应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远离火种、热源,避免阳光直射,应与氧化剂、强酸、强碱等分开存放。

应尽量控制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危险化学品贮存时,应于禁忌物分开存放,并采取防挥发、防泄漏、防潮、防火、防爆炸及通风等预防措施;库房或实验室中应备有灭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

有毒、特别是剧毒的化学品应锁在专门的毒品柜中,要由专人负责保管,双人双锁管理,使用时填写使用记录。

对于作废的药品,同样保证标识的清晰,由保管负责联系厂家回收,不能回收的药品,收集好隔离存放,做好标识,定期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对于无标签或标签掉的药品和试剂需要经过鉴定,贴上标签后方可使用,无法鉴定的药品和试剂按危险废弃物处理,严禁使用不明内容物的药品或试剂。

3、检查、领用

库房保管负责每月检查所有化学品的存放、标识、使用等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在贮存期内,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标识不清、渗漏等情况,应及时整改。

药品的领取由保管具体负责,领用人领取药品后填写领用记录并签字。

4、各类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

在化验室中,暂时不用的危险化学品应存放于固定存放点;

保证与禁忌物分开存放并保证与'避免接触的条件'不接触;

并做好防挥发、防泄露、防火等安全措施;

有毒的化学品,要由专人负责保管,对药品的使用及领取作详细记录;

使用腐蚀性化学品时要注意个人的防护;

禁止口尝、直接鼻嗅、手直接接触的方法鉴别化学药品或危险物质。

用移液管、吸管吸取有毒或腐蚀性液体时,严禁用嘴直接吸。

药品在器皿中加热时,必须放置平稳,瓶口或管口禁止对着人;在移动沸腾的液体时,应放置在隔热石棉网上,轻拿轻放。

不能把浓酸、浓碱等氧化剂和有机物质放在一起,否则会引起爆炸和燃烧。

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远离热源、火源,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加热挥发,须采用水浴加热,严禁用明火,并在通风橱内进行(电源开关、电源插头等须在通风橱外)。

对于无标签的药品需要经过鉴定,贴上标签后方可使用,无法鉴定的药品和试剂按危险物处理,严禁使用不明内容物的药品。

使用药品时,药品瓶应轻拿轻放,避免碰撞以致打碎药瓶。

第6篇 idc企业安全节能管理制度汇编

文件修改状态一览表

安全、节能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员工责任意识,避免能源浪费及各种安全隐患,特制定本规定;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内容

第一条正常下班后没有特殊原因(工作需要加班、开会、培训等)不允许逗留公司上网聊天、打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二条下班前须切断个人办公区域所有电源,公用设备(公用计算机、打印机及饮水机等)如确认不再使用,须提前关闭电源;

第三条会议室使用完毕,请自觉将座椅归位并请及时将照明、空调关闭;

第四条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有责任通知保安进行安全检查锁门,并有义务检查所有门窗及电灯、设备是否安全关闭;行政将根据每天的刷卡记录督促落实;

第五条根据公司领导要求,办公区域所有空调由行政统一管理:夏季只有室外温度超过30摄氏度、冬季室外温度低于零摄氏度时方可使用空调,且温度须设定在指

定范围之内;

第六条严格杜绝办公区域空调开启的同时门窗打开的现象,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对此现象予以监督并及时制止;

第七条公司将责成保安对用电使用及安全情况进行不定时的巡查,一经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公司将对当事人及其部门进行通报并处以每次100-500元的罚款(从

当月工资或奖金中扣除);

第八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7篇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一)

一、总则

1、1本制度适用于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2生产部是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体内容和要求

2、1认真做好装停工检修的准备工作,成立临时检修领导小组,组织机构中必须设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安排、检查、验收。车间检修现场必须有兼职安全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

2、2停工检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规定)。

2、3装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的物料,易燃易爆气体的排空,要缓慢进行,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2、4对盛装可燃性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应按规定进行彻底的清洗及蒸气吹扫氮气换,使其内部不含有余气,并用仪器测试指标合格后方可作业。

2、5在吹扫过程中,装附近禁止动火。

2、6严格禁止装停车后就使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带油品管线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2、7在停工检修中,罐、塔、管线、容器等设备如有易燃易爆物质时,其出入口或设备系统连接处所加的盲板处应挂“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2、8检修中的用火规定

2、8、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2、8、2施工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管理规定)。

2、8、3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挥发的溶剂洗刷零件及工服。

2、9装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2、10严禁交叉作业,特殊情况必须交叉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否则不许作业。

2、11高空作业使用电焊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电焊机电源要独立设电闸,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焊条的夹钳必须绝缘良好。在潮湿地点电焊作业时,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2、12使用气焊时,气焊作业施焊点与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搬运气瓶时要轻拿轻放,气瓶上的防护胶圈、防护罩要保证完好,搬运氧气瓶的手套上不得沾有油污

2、13装检修期间的临时用电,均应按有关临时电源使用标准,认真架设,达到使用要求,手持电动工具要配备漏电保护器,并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完好。工作前要检查电源、线路是否绝缘良好,如有漏电现象一定要请专职电工进行修理。不得私自维修。在进行电气修理时,要设专人监护。

2、14装上拆卸的设备及螺丝等部件,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塔、架上严禁堆放零部件,以防落地伤人。

2、15保证装检修现场消防设备、器材齐全、完好,严禁将拆卸的物品堆至路边,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2、16检修过程中如有改动,要绘出图纸,并做好记录和备案工作。以免装运行时发生事故。

2、17在清洗油罐(容器)时如要进入,必须先用仪器测试有毒气体的含量不超过国家标准后方可进入,并加装送、排风安全设施。

2、18在装、管线清洗排污时,要规范管理,装检修中的带油污的废弃物要放进指定的垃圾箱,然后进行统一处理。

2、19加强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特别是外部施工队伍四轮车的安全管理,要加强检查,确认车辆性能良好,严禁超速行驶,进入生产区必须挂灭火装。

2、20任何施工人员不准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2、21对外来施工维修队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2、22检修期间要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现违章操作,除处罚当事人还要处罚车间领导。对外部违章施工人员也要进行经济处罚。

三、附则

3、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二)

化工企业正逐步影响着人们的正常生活环境,已成为人们心中的安全隐患。从而,企业的安全问题越来越被各地方政府机构所关注。

首先,环保作为企业最重要的一项安全措施,是很多企业应该考虑的头等问题。政府对于化工区的选址,需确保附近居民生活环境的安全。据环保局调查,很多化工企业存在选址不当,没按有关法律、法规建设等问题。特别是很多企业沿江河而建,一旦发生事故,将对居民饮用水构成严重威胁;有些企业甚至把没有经过处理的废水直接倒入河道,不但污染了河道,还使大量鱼类生物死亡,影响了生态环境。除此之外,而存在一些治标不治本的方法,他们造高烟囱应付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敷衍了事。不经过废气处理而直接排入大气的有害气体,不仅影响人们正常的生活环境,特别引起人们的呼吸道疾病,还会破坏大气臭氧层。城市化进程中,工业污染,尤其是化工工业污染所带来的危害往往是难以估计的。一旦处理不当,就会带来灾难性后果。

其次,在化工领域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而难以执行。有些地方采用地方法规对化工行业进行治理整顿。根据法规要淘汰一批生产规模小、技术落后、安全性低、经济效益差的传统小化工企业。特别是一些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方案不完整、操作性和工作性差,在防范事故的同时,缺乏保护环境的措施,企业安全性责任没有明确到具体个人或部门,制度和操作规范不完善的企业。并且,大部分职工素质低,没有安全意识。政府应当将符合产业规划导向和行业标准的企业联合控制,将其迁入专辟的化工园区。除此之外,根据产品的危险程度、工艺深度、污染程度等指标制定科学的准入制。现代化化工企业必须采用比较先进的、安全性高的自动化生产线。按照生产工艺要求,采用现代化生产用控制电脑和相关的控制系统。对于信息化项目实施的各种产业,比如最常见的油、气等化工产品的生产性质决定了对产品的批次质量的要求严格,不能出现半点差错。而且,油气等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储存和运输时要特别注意安全防范,务必要做好防火、防雷措施。

现代企业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传统的近代企业主要是靠管理者个人能力、经验等进行的经验型管理。随着企业形式的发展,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的内部管理也日益复杂,传统的管理方式难以适应,现代化的科学管理就相继步入了经济舞台。

除此之外,还需要有完备的法制和政府作用的合理发挥。现代企业制度和法制建设有着内在的联系。特别的化工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正常运转要求具备相应的法制环境。而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法律的制定,规范企业的地位,以及企业的内外部关系。

影响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或者有制度不执行,违章作业;安全设备和设施不齐全,应准备不配备,仪器的防护、保险及信号灯装置缺乏或不良;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需要资金不投入;安全教育不开展,员工安全意识差;有毒、有害物品存放超定额或保管不当,无急救或保险措施,厂房常年失修,厂区污染严重。还有,员工为很好地学习操作方法、技巧和规程,未按规定操作等。

当然,国家和政府给化工企业制定的一系列安全制度,它的功能就是保障目标的实现,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达到最优的经济效益。化工企业制度的形成,就是企业的创新过程。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于1912年《经济发展理论》的出版,标志着“创新理论”的形成。随着技术变革和技术推广位研究对象理论的形成,“创新”得到了发展。在改进生产工艺,企业创新之际,主要做到以下三点:

①企业运行机制的创新。运行机制也即决策机制,该机制的中心环节就是决策主体的确立,它是企业能否良性运作的关键条件。

②企业激励机制的创新。它是激励者根据自己的目标刺激呗激励者采取某种经济行为和不采取某种行为的机制。其中心问题是激励者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手段达到激励的目标。

③企业约束机制的创新。其机制是企业在追求目标实现过程中受到各种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的牵制的机制。内部的企业制度和外部的法律、法规政策使化工企业保持合理的经济行为,并对自己的经济行为承担全部责任的机制。这样能从反面激励企业主体高效而且合理执行自己的职能协调和发展各方面利益。

最后本人总结到一点:不管是化工企业还是别的企业在追求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要做到与政府决策、法律和企业制度同步,绝不违规执行。政府要全力支持符合可持续发展的企业。

参考文献:

(美)m.阿姆斯特朗。企业行为管理[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张鑫。现代企业制度概论[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0.

[3]高立法。企业生产运作诊断与治理[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2.

第8篇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确保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广州市辖区内取得经营资质的各类别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行政法规和政策,按照本规范,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范和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及做好相关实施记录。

第四条 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指导,督促机动车维修企业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管理责任。

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相关的政策规定;各区、县级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行政区内机动车维修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广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定期组织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自查自纠,积极配合政府管理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五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因企业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爆炸、触电、机械伤害以及其他的安全生产事故。

第六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的领导责任,是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的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须与各安全生产岗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

第七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八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应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应急预案,保证安全生产配套资金的落实,规范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持证上岗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

第九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应当配合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检查、事故处理、责任追究等工作,对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改进措施和整改意见,应当严格落实。

第十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险情时,机动车维修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救援,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三章 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第十一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落实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熟识各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制定各工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在相应工位进行公示,提醒和规范各岗位工作人员的生产操作。

第十四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制定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每季度召开不少于2次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查找、分析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

第十五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登记台帐和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每次安全生产会议及检查情况,妥善保管备查。

第十六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支出,主要包括: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维护更新、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等。

第十七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制定有关火灾、食物中毒、工伤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危险品车辆维修企业必须根据承修危运车辆所涉及的危化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指挥架构、通信联络、报告程序、应急设备的储备和处理措施等内容。

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并做好记录。危险品车辆维修企业每年演练不少于2次。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生产经营场地的安全生产例行检查制度,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消防安全、生产设备安全和生产操作安全。

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参照《广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指引》(穗维管[2007]43号)要求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

第十九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向法定代表人或分管领导负责,及时报告安全生产隐患,并提出预防措施和整改意见。

机动车维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分管领导应当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二十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和生产场地进行考核。企业应当对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再教育,对生产场地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予以整改。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按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有关制度和措施。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范,未建立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者安全生产管理记录不齐全的,限期15天整改;拒绝整改的,由经营所在地维管部门进行通报。

集团式经营企业或连锁经营企业,子公司或分支机构违反本规范的,追究其上级主管总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第9篇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全文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 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安全和产管理制度

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安全生产工作标准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

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

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

电工持证上岗。

3、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

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

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4、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

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

现场无呆滞物料。

5、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

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

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6、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

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

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

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

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

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7、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

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

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

厕所无异味。

8、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

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

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9、文明生产管理:私人物品归位摆放;

员工着装、举止遵守车间操作行为规范,不偷盗不祸害;

无不明身份外来人员;

节约用水用电;

新员工入职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

老员工则单数月进行培训,双月数进行测试。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 。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 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 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第10篇 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我公司安全生产,使安全设施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三、职责

安全设施“三同时”具体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落实。

四、管理内容

1、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3、公司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1)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条件论证;

(2)设计单位在进行初步设计时,应同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确保施工质量;

(4)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安全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6)安全设备设施的变更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履行变更程序,作好变更记录,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7)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五、管理要求

1、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护、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3)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2)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

4)设备选型和建构筑物,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

2、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4、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5、公司相关各部门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项目均不能验收。

第11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1、管理职责

1.1、变更申请人负责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确认;

1.2、分管经理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

1.3、总经理负责变更的审批;

1.4、 分管副经理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2、变更分类

2.1、工艺技术变更

2.1.1、生产主要原料变更

2.1.2、 工艺流程和主要生产条件的重大变更

2.1.3、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2.1.4、 操作规程的重大变更

2.1.5、 工艺参数的变更

2.1.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等的变更

2.2、设备设施变更

2.2.1、 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2.2、 安全设施的变更

2.2.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

2.2.4、 设备的材料变更

2.2.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

2.2.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2.2.7、设备运行程序软件的变更

2.3、管理变更

2.3.1、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变更

2.3.2、 公司人员的变更

2.3.3、组织机构的重大变更

2.3.4、管理职责的变更

2.3.5、 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3、工作程序

3.1、变更申请人提出书面变更申请,说明变更的具体情况及相关依据,并对变更存在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3.2、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将变更报告送交分管副经理审核。

3.3、分管副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3.4、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变更的实施。

3.5、变更实施前,实施部门要对变更的实际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措施后,实施变更。

3.6、分管副经理负责对变更的的实施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第12篇 企业及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大全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公司对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出具安全整改单,项目部必须认真落实切实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及时落实专人进行整改,并将回复单上报公司进行复查。公司复查验证后纪录。

二、项目部必须每日、每周组织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应组织全面检查,全面及时地消除施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问题,并做好记录。

三、对吊篮、脚手架由安全员、机修负责人,架子工负责人进行有效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对电器设备,用电机械每星期由机械负责人或电工和安全员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必须及时更换。

五、消防器材每一个月检查一次,对失效的内药及时更换。

六、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实行“三定”措施,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和定复查人,使安全问题解决,隐患消除。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验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必须对本工地的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进行必须的检验和验收。

二、工程项目部对自行采购的安全用品,应按照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进货检验要求,项目部采取必要的检验手段。杜绝不符要求的安全用品进场。

三、经进货验收后,发现不合格的安全用品及设施时,如当场不能作退货处理的,应对这些不合格的安全用品的规格、数量、名称作好记录。

四、在施工过程中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后的记录、挂牌。未通过验收的设施、设备不能投入使用。

五、规定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企业内部安装调试、验收后,再由当地行业指定的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六、对施工过程中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在搭设完毕后都必须经过检查和验收,同时做好安全记录。

七、脚手架基础必须进行验收,上部脚手架进行三~四步一验收,搭设完进行总体验收。

建筑工地治安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搞好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工作,加强对门卫室的规范管理。

二、在职工中要经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杜绝发生恶性治安案件和斗殴、赌博、盗窃案等事件和发生。

三、认真执行市府、市公安局、劳动局规定严禁在沪私自招收盲流和三无人员在本工地施工或留宿。

四、建立职工花名册流动信息,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

五、工地要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和派出所联系,按受当地治安部门指导,搞活经济共建协作工作。

建筑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各级防火责任制,使职责明确到人,并按规定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建立防火档案,认真做好防火安全资料工作。

二、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有专人负责,订出教育计划和管理办法。

三、重点部位(仓库、油漆间、木工间),必须订立有关规定设立警告牌,并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四、建立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五、一般建筑各楼层,非重点仓库及宿舍、食堂等处,设有常规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检查标识。

六、焊割作业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七、危险品押运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必须通过培训和复审,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建筑工地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一、生活用水必须充足,并符合国家生活用水标准。

二、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并取得健康证和卫生培训合格证才可上岗作业。

三、制作食品所有工具和容器必须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食堂设置必须远离倒粪站、垃圾站、公共厕所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等,距地10米以上。

五、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人,不能从事食堂工作和食品有关服务的工作。

六、定期组织进行流行病宣传,定期组织职工进行防止流行病预防知识讲座。

七、发现中毒和传染疾病案情应按照卫生防疫和中毒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建筑工地食堂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上海市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规定,二证齐全(食品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体检合格证)。

二、工作人员着装“三白”干净整洁,服务态度热情周到。

三、严把质量关:食品来料必须有食堂负责人验收,售出饭菜保质保量。餐具卫生,冰箱无异味,生熟分开,盘装熟食配置纱罩,食物盛器有生熟标识。

四、每目菜看品种,按时留样,做好留样菜记录。

五、帐务核算,每月一次公布于众。

建筑工地宿舍住宿制度

为了给每位施工人员提供一个文明、卫生、安静、舒适的住宿环境,现将在工地住宿人员作如下规定:

治安:1、实行室长负责制,室内严禁赌博、吸毒、斗殴、酗酒、男女混居。

2、必须爱护生活区内及宿舍内的公用设施及公共财物。

3、外来人员应登记,办理留宿手续,经项目经理同意方可借宿,未经许可不准随意入室留宿。

防火:1、室内严禁私拉乱笨电线、电气设备及使用电加热器具。

2、严禁卧床吸烟和乱丢烟蒂。

3、宿舍内严禁烧饭、烧菜。

4、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室内。

卫生:1、严禁乱倒或从楼上直接倒垃圾、脏水和随地大小便。

2、在规定区域内晒衣、被不得随意乱挂,注意个人卫生。

3、必须建立宿舍值日制度,搞好室内卫生及门前的三包工作。

4、宿舍内的物品堆放必须规范,做到整齐、有序。

以上规定望住宿人员认真执行,违者视情节严重,将作出处理、清退,直至移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建筑工地厕所浴室管理制度

一、厕所浴室打扫有专人负责,每天定时打扫。

二、厕所设自动冲水箱,做到无异味。

三、化粪池有盖,粪便及时处运,做到清洁无臭味。

四、浴室排水畅通,设专人管理、清扫、无异味。

五、爱护浴室设施,淋浴完毕及时关闭水源,节约用水。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各班组必须抓好安全思想教育,严格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增长安全意识。

二、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经常对职工及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把安全知识教育,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当发现施工与安全矛盾时,应以安全为重。

三、建立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对一些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人员,有权进行处罚,若造成事故应负=切责任。

四、特殊机械设备的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和酒后作业。

五、职工宿舍严禁使用电炉和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确保用火用

电安全。

六、严禁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对一些违章作业现象必须进行经济处罚,不得手软。

七、认真做好安全资料工作,应统一编制成册,统一归口安全员实施管理。

八、做好文明施工的工作,积极创建文明施工工地,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工作。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应将文明施工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相应的有关制度。

二、工地应与施工人员明确文明施工的要求,严禁野蛮施工,对施工区域及危险区域必须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三、工地要积极采取降低施工噪音和施工中产生的泥浆排放及有关材料运输过程中的防护措施。

四、工地四周墙设置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应做到整洁、美观,不得使用竹笆、彩条布等材料做围栏。

五、施工现场应做到材堆整齐,场地平整、道路、排水畅通,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不得在围栏外堆放材料等物。

六、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工地内污水不得外流,严禁建筑垃圾混堆。

七、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工地环境整洁,严格控制四害孳生。

八、工地食堂应严格执行上海市职工食堂管理制度,食堂应保持整洁卫生,炊事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与岗位培训合格证才可上岗操作。

建筑工地门卫管理制度

一、上班人员着装整洁,准时上班,与下班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二、做好调换阅报栏、及报刊、信件、刊物收发工作和“四簿”记录,做到及时准确,保管好“三簿”及出门凭证。

三、夜间、假日值班期间,经常进行值班巡逻,其他通道使用时,设门岗看守。

四、外来人员进场:验看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外来车辆进场:查看送料单,登记车辆牌号。人员车辆外出携带物品、及材料:经查验凭项目经理签名的出门证放行,如遏手续不齐或有疑问者,门卫人员有权拒绝通行,并报告项目部。

建筑工地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一、现场电工必须取得建委或劳动局颁发的持证人员担任,无证人员不得上岗和操作。

二、施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检查一遍线路和电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

三、定期和不定期经常对电器内的熔丝、漏电保护器、移动及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测验,并将检查和维修的情况作好记录。

四、施工现场每星期由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专业电工等参与的对工地用电设备、用电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和整改阶情况入档备查。

五、对现场的临时用电、电气设备等查出的隐患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实施等情况进行复查。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工地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预防能力,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有必要制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教育培训须留书面纪录和签字。

一、对新进工地的工人由公司、项目部、班组进行各级规章制度和遵守纪律教育并对项目情况和便民设施简要介绍。

二、对特殊工种在持证上岗情况下,项目部对其针对施工现场特点进行再次教育。

三、对工程特殊关键工序作业人员,项目部要对其进行针对性教育。

四、如工人变换工种,项目部则要对其进行变换工种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五、遇节假日,项目部要进行节假日教育。

六、每个季节(包括雨季、台风、大雪等季节),项目部要对职工进行分阶段季节性教育,确保整个施工过程顺利进行。

七、项目部要加强安全方面宣传教育,如:(1)订阅安全方面报刊。(2)设置安全生产宣传画廊,定期出版。(3)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竞赛活动。

八、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形式可分为阶段和定期进行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进行图片展、墙报等形式。

九、各班组安全生产培训由班组长支持,由班组安全员及指定技术熟练老工人进行本工种安全操作、班组安全制度、纪录教育、机具设备等教育培训。

群防群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尽可能减少伤亡事故发生,单靠有限的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督员是不够的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共同预防,共同治理,才能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为此,有必要地建立群防群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每位职工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项目部安全监督管理员控制后的同时,自己必须参与与安全生产防患工作,多出安全防患建议,献计献策,要关心现场的作业环境隐患整改。

二、每位职工在生产过程中要多参与治理安全生产工作,发生隐患问题,立即报告项目部有关安全监督员,积极配合他人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三、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人人有责任,时时刻刻整个环节安全生产状况,不能只顾自己的工作,忽视周围环境,设施和设备等安全状况,免被他人及设备伤害。

四、项目部各班组每日上班前要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检查。每周进行事故隐患分析和讲评安全状况。

五、对安全生产献计献策的人员要进行奖励,对不遵守安全生产记录违章作业者进行教育,处罚,形成一个群防群治的良好环节。

职工伤亡事故保险制度

在当今高速运转的施工过程中,由于科技的大力发展,施工现场使用了大量的机械和电气设备。设备和电气的防护装置难免失效,再加上高层房子大量建造,给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控制带来了许多隐患,对职工的生命安全形成了无形威胁,因此,在施工现场加强管理监督的同时,也要为每位职工建立伤亡事故的保险制度,完善机构,建立制度如下:

一、项目部必须为每位职工(工人)到有关单位进行办理伤亡事故保险手续(现阶段暂由项目报送公司工人信息,公司处理交纳保险)。

二、每位职工在享受伤亡事故保险后同时,必须遵守纪律,珍惜生命,有保护自己安全的职责。

三、当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有权利享受保险所给的承诺,项目部要为其服务,免除职工的后顾之忧,指定职工伤亡事故保险制度,对推动工程顺利进行,完善社会制度,保障职工安全、生命财产具有重要的意义。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一、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职工的伤亡事故,切实落实防范措施,当工地上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时需及时迅速上报。

二、根据事故严重性,可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等四类。

三、当工地发生轻伤事故后,由负责者或事故现场有关负责人员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等原因,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即刻上报企业主管部门领导。

四、当工地发生重伤事故后,由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项目负责人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即刻上报企业主管部门,再有企业主管部门领导迅速上报当地区级劳动局和安监站。

五、当发生死亡或重大伤亡事故后,由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直接上报企业有关部门领导,再由部门领导在4小时内上报当地区、县级安监站、劳动局等单位。

七、工地每月1~5号将上月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上报企业有关部门。

扣件钢管落地外脚手架基础验收制度

一、施工负责人在脚手架搭设前,应组织搭设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内容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后,还须实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认可手续。

二、脚手架基础施工必须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方案应经审核批准。

三、脚手架基础施工完成后,应由施工负责人组织安全员、技术员和搭设班组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

四、验收必须有量化内容,无量化要求的用简单文字表达,不准用√和×,可按jgj59-2022表填写。

五、当脚手架高度在24米以下时,地基夯实找平后,立杆底部垫5公分厚木板,木板长度2米的可垂直于墙面放置,木板长度大于3米的可平行墙面放置。

六、当脚手架高度超过24米时,地基必须分层进行夯实后,采用枕木或槽钢仰铺,作为立杆基础的垫板。

七、脚手架基础排水措施必须完好,不准有积水现象。

扣件钢管脚手架验收检查制度

一、落地脚手架验收,按jgji30—2022行业规范和要求为验收标准,并严格按方案施工。

二、各种不同类型的脚手架,都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搭设。

三、搭设脚手架的材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四、搭设脚手架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五、搭设脚手架必须分层分部进行验收,验收人员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召集施工员、搭设负责人、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等人组成。

六、脚手架验收合格后,要挂“验收合格牌”,方可使用。“验收合格牌”上必须标明:统一编号、验收日期、搭设责任人、维修人、跟踪管理人员等。

七、吊、挂、挑、爬等各种不同类型的特殊脚手架,第一次验收时,必须请公司技术部门、安全部门进行参加。以后各次验收由项目部自行组织验收。

八、各种不同类型的脚手架都必须做到无钢竹混搭、无断头,保证横平竖直、底脚着实、连接牢固、拉撑齐全、设施可靠、斜道顺通、密目网全密封。

九、钢脚手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十、脚手架基础必须进行验收,上部脚手架进行二步一验收,装饰阶段再进行一次验收。

重点部位脚手架验收制度

一、电梯井道、采光井道的脚手架应有搭设方案,方案须经审核批准。

二、5米高度以上的室内满堂脚手架应有搭设方案,方案须经审核批准。

三、各类挂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悬挑钢梁脚手架均应有搭设方案,方案须经审核批准。

四、电梯井道、采光井道的脚手架高于5米以上的满堂脚手架、各类挂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悬挑钢梁脚手架应有工程项目施工负责组织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搭设责任人共同进行验收。

六、验收必须有量化内容,无量化要求的用简单文字表达,不准用√和×来表达。

七、整体爬降脚手架加工搭设完毕后,由搭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市建委检测机构申请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整体爬降脚手架每升降一次,要按标准重新检查,并由搭设单位技术人员负责人签字,认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装饰阶段脚手架重新验收制度

一、土建结构施工完成后转入装饰阶段安装施工时,必须对脚手架重新进行验收或交接验收并有纪录。

二、装饰阶段脚手架验收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脚手架搭设人员共同进行验收。脚手架重新验收必须有量化内容。

三、脚手架外转的密目网围挡封闭必须严密,不准留有空隙,破损严重的密目网必须更换。

四、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每隔10米用平网或其他措施进行封闭。

五、装饰阶段脚手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必须进行每周一次的检查,由施工负责人召集安全员、搭设人员、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脚手架和脚手架主要构件拆除制度

一、施工现场各类脚手架的拆除,必须由项目部施工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脚手架拆除申请表》,经项目部项目经理或项目生产副经理同意后,方可拆除。

二、脚手架拆除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拆除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认真办妥签字认可手续。

三、脚手架拆除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四、脚手架拆除必须设立警戒区域,并有专人进行监护。

五、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拆除脚手架的受力杆件或在脚手架中开门洞、拆穿沪脚手架拉结时,应由施工班组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脚手架拆除申请表》,并由施工班组上级负责人进行检查,确定拆除的范围和数量,报项目部施工负责人。

六、项目部施工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共同对拆除部位的加固措施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再安排架子工进行拆除。

七、架子工拆除重要构件时,必须按申请表批准范围进行,不准随意增大拆除范围。

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制度

一、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交由分包单位在施工中使用前,必须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二、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委托项目部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由项目部提供的设备时,必须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三、脚手架由多个施工单位共同使用时,项目部为脚手架的管理单位。脚手架在装饰阶段,项目部应组织相关施工企业或班组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四、安装各类管道时,由安装分包单位提供申请,填写《预留洞口安全防护设施交接单》,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和安装施工负责人共同对预留洞口进行检查,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五、分包单位及班组拆除防护设施,进行幕墙安装要做到人离岗安全设施不漏网。

重要危险点的作业审批制度

一、施工现场凡进行2米以上高处悬立作业,均应进行审批。

二、项目施工员以书面形式,说明悬空作业部位、悬空作业内容、悬空作业人员、悬空作业时间、悬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悬空作业安全监护人员等情况,送交项目施工总负责人审核。

三、高处悬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保护带,保险钩应紧扣在坚固物体上。

四、高处悬空作业过程中,由施工员派楼层监护人员进行现场监护。

五、脚手架搭拆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架子工特殊作业操作证”。整体爬降脚手架搭拆人员还需持有市建委核发的“整体爬架岗位证”,方准上岗。

六、塔吊和施工电梯装拆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塔吊安装特殊作业操作证”和“施工电梯安装特种作业操作证”,还需持有市建委核发的“塔吊或人货电梯安装和维修的岗位证”,方准上岗操作。

七、井架搭拆人员必须持有“井架装拆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八、施工现场大型钢屋架、大型桁架、各式钢梁等钢结构物件的安装作业,均由钢结构物件安装单位按规定进行危险点作业审批工作,并把审核批准记录送交工程项目安全员备案。

防止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的十项安全基本要求

一、作业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

二、高处作业人员严禁相互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

三、在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用具结构必须牢固可靠,使用必须正确。

四、各类手持机具使用前应检查,确保安全牢靠,可用绳子两端固定在手、可靠处与机具上。洞口临边作业应防止物件坠落。

五、施工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攀爬脚手架、跨越阳台,在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行走。

六、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现场应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拦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七、高处作业时,所有物料应该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近临边或洞口1.2米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八、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都要加以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保持作业走道畅通。

九、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拆卸作业要设立禁区、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项目部安全教育制度

一、项目经理每年的安全教育由公司统一按排,不少于40小时。项目副经理、项目工程师每年的安全教育由公司统一按排,不少于40小时。专职安全员每年的安全教育由公司统一按排,不少于40小时。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按排在节假日前后与安全活动同时进行。

二、国定节假日前后一天,项目部必须组织进行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教育后并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带队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误方可上班。

三、新进职工道项目部报到,必须先进行安全教育交底和“三级”安全教育,方可按排工作。

四、进入现场的施工队伍,必须进行进场安全教育。

五、变换工种时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六、分部分项施工前必须纪录安全技术交底。

七、发生事故必须进行“三不放过”教育。

八、定期进行季节性的安全教育。

施工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根据现阶段建筑业工人保险的施行状态,本公司对项目和维修工人要求全面意外伤害保险,具体险种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法定十级伤残)、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具体保险名单项目部在执行过程中应开具联系单,要求施工队在工人进场后当天最晚不超过二天将工人资料交由项目部,并由项目部每周将名单等资料报送公司,在施工高峰期进场人员集中的情况下应每天或隔天报送公司。项目部应要求施工队将名单和资料上交时有施工队负责人签名,并将此复印件一并报送公司存档。工人退场的名单办理要求同上。

具体保险的费用支付应由工程施工合同约定。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本项目部所有施工班组必须执行“三上岗一讲评”制度,上海市项目执行班组安全文明检查记录表。

上岗交底:

一、交当天的作业环境(如邻近高压线、地下管线、附近建筑物及周边和交叉班组情况)。

二、交天气条件(如风、雨、雪、霜、雾、严寒、酷暑等)。

三、交当天的主要内容和各环节的操作安全,特殊工种的配合情况。

上岗检查:

一、检查上岗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二、检查作业现场的环境是否安全。

三、检查机械与电气设备、保险装置是否完好。

四、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是否落实。

上岗记录

一、班组人员分工情况。

二、记违章作业情况和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险情事故、事故苗子等。

三、记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向有关部门、人员反映情况的内容。

一讲评

生产班组必须组织班组工人每周一次,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安全生产讲评活动。

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一、项目部每周进行安全检查一次,可定于每周六进行。遇国定节假日,提前一天进行,每月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

二、安全检查必须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带队,有施工员、安全员、机电工和相应的生产班组派员参加检查。

三、查出的一般性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必须当天整改完毕。

四、当天无法整改的隐患、苗子要订出整改计划,落实专人进行整改。

五、安全员复查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消项。未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苗子要查明原因,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对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认识态度,向项目经理提出处理意见。

大型机械验收和检查制度

一、人货梯、塔吊等大型机械必须按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布置施工。

二、大型机械的安装调试必须由市建委、市劳动局认可批准的施工企业承担。并向所在地的劳动局、安监站报监。

三、大型机械的安装和拆卸人员、驾驶员、指挥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和市建委的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

四、大型机械经安装、调试单位自查合格后,请市建委核定的建设机械检测部门验收,取得其颁发的合格证后,方可正式使用。

五、机长必须每天做好例保工作。

六、项目机管员或安全员每周对机械检查一次或检查机长的例保和维修运行记录,发现情况及时汇报,并开出整改单,限期整改,复查整改情况。

七、专项检查,项目经理部每月一次、公司每季一次的机械检查。

一、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二、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三、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行,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四、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五、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跳闸装置。

六、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七、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八、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九、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布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十、施工现场的悬崖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十一、违反上述规定和有关安全制度,并可能造成伤亡事故的,工人可以拒绝生产,如果强迫工人冒险作业而发生事故,由直接指挥者负行政或法律责任。

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一、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二、凡属一、二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三、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四、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五、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焊、割。

六、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七、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八、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九、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十、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人货电梯“十不开”规定

一、吊笼超额定货载不开(试验除外)。

二、安全装置失效不开。

三、货物体积大,影响吊笼门开关不开。

四、货物不稳妥不开。

五、货物长度过大,有外伸现象不开。

六、检修人员载吊笼顶部或载地坑内不开(但在检修人员指令下可点动上下)。

七、吊笼门和围栏门连锁失灵,吊笼门关闭不好不开。

八、吊笼运行速度超额定,或快或慢不开。

九、乘员把头、手或脚伸出吊笼外不开。

十、施工电梯吊笼运行有异样声响或感觉不好不开。

洞口、临边防护设施拆除制度

为了加强洞口、临边防护设施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特规定如下:

一、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凡是碰到需要拆除的洞口、临边等安全防护设施,都必须由班组长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由项目部施工管理部门核实上报项目生产副经理。

二、对拆除洞口、临边或拆除危险性较大的必须要做加固安全措施。

三、拆除时要按照申请表填写的范围及数量,不得随意增加。

四、洞口、临边设施的拆除必须由项目部副经理审批,同意后可拆除。

工地(办公区)门前保洁规定

为了加强职业道德,为推进伤害精神文明建设良好发展,深入扎实地做好工地门前环境整洁,特规定如下:

一、每日三次清扫工地或办公区门外所属办公区域。

二、工地或办公区须按公司规定统一标识。

三、工地内排出的污水、废水须按地区要求排放。

四、工地内有沉淀池及冲洗设施的对轮盘有污泥的车辆须冲洗干净方可驶出工地。

五、防止灰尘污染居民及行人,须用绿网全封闭沿马路靠近居民一侧区域。

六、夜间施工须经区环保部门批准。

七、对居民投诉问题应及时给予解决。

食堂管理“四、五”制度

一、生食品到食品实行“四不”制度。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生食品;保管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的食品;烹调服务员:不烧腐烂变质的食品。窗口服务员: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出售时不用手拿食品。

二、食品存放实行隔离制度,生与熟隔离;熟食品与半熟食品隔离;食品与药物隔离。

三、用具与餐具“四过关”制度,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气或开水)

四、室内外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制度,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分工包干负责制。

五、个人卫生制度、“四勤”和“三白”制度,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和口罩帽子;上班穿带白的工作衣、口罩帽子,不准带戒子。

油漆工防火守则三禁:

一、禁止火种进入工作场地。

二、禁止使用明火加温或在密闭状态下溶解漆料。

三、禁止乱倒剩余漆料溶剂。

三要:

一、要随领随用油漆溶剂,剩料要及时加盖,注意储存安全。

二、要经常清除工作场地的油漆沉积物,并注意工作场地的通风。

三、要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仓库管理人员防火守则五不:

一、不准携带火种入库。

二、不准在库房内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电炉等电热器具和液化器、煤气。

三、不准在库房内设置办公室和工厂间。

四、不准在库房内架设临时电线和使用60瓦以上的白炽灯,使用有镇流器的灯具,应将镇流器安装在库房外。

五、不准在库房内存放仓库人员使用的油棉纱、油手套等物品。

四要:

一、要将各类物资分类、限额存放。

二、要将堆放的物资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三、要认真检查物资堆放安全情况,离开仓库时切断电源,并关闭门窗。

四、要掌握储存物资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发现火灾后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灭。

“危险品仓库”防火规定

一、不准带有油污手套动用氧气瓶

二、气瓶必须挂有明显的“空”、“满”标志

三、气瓶搬运时不得敲击、碰撞、抛卸、滚滑

四、乙炔瓶、氧气瓶仓库必须有隔热措施

五、仓库周围严禁动用明火

六、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及挂有醒目禁烟禁火牌

班组长防火职责

一、班组长是班组的防火负责人,须模范遵守防火安全的规章制度,组建班组防火小组,并有班组防火员。

二、安排生产任务时,要认真进行防火安全交底,填写上岗记录,模范地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负责本班组使用地机电设备及消防设施地管理,班前认真检查,班后切断电源,关闭门窗,防止发生事故。

四、电焊气割,油漆,安装等需动火作业地特殊工种,应把防火安全作为重要内容在班底前交底,并严格按防火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五、组织班组人员学习防火安全地规章制度,提高班组安全生产和防火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

六、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组织扑救和报警,保护现场及时上报项目部和公司。

班组职工防火职责

一、自觉遵守用电及防火安全的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负责本岗位的防火工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二、积极参加安全、防火活动,学习防火安全生产知识,主动提出适用的防火安全管理,措施,积极消除火险事故隐患。

三、电焊工,油漆工,安装工、普工及装饰工,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制度进行作业。

四、不乱丢烟蒂,离岗下班应及时切断电源。

五、发生火灾事故应及时扑救报警,保护现场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项目经理防火安全工作职责

工程项目是企业面向社会的窗口,防火安全工作关系到职工人身及集体财产的安全,关系到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直接责任人,其防火安全工作的职责是:

一、工程项目经理部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防火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防火安全负全面责任,受消防监督机关监督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督促和检查。

二、项目经理必须执行消防法规,规定和上级制订的防火安全制度,在履行总包对防火安全负全面责任的前提下,明确工程项目各分包单位,各施工主管部门和施工管理人员以及各施工生产岗位的防火安全职责。

三、施工组织设计,落实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实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严格动用明火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审批手续。坚持动用明火必须做到两证一器一监护(即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动火许可证,必须备好灭火器,必须有动火监护人)的原则。

四、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布置和搭建临时设施,在工程基础、结构、装饰的不同施工阶段,配置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和专职监护、巡逻检查人员。

五、工程项目必须有固定的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有专人负责管理。并与职工生活设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六、项目经理要定期相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同时必须建立项目义务消防队,并定期进行消防业务知识训练,提高工程项目自防自救能力。

七、进行工程项目施工防火管理,建立防火档案,加强防火检查,隐患整改等。

八、各分包单位和施工队,有关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定期整改,提出不同施工阶段,不同工种的防火要求。

九、各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必须有做好防火工作的内容,发现火警事故应立即组织扑救,同时并向消防监督机关报警,并迅速如实上报,做好火灾事故的调查。执行“三不放过原则”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措施。

第一责任人防火安全工作职责

各企事业单位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单位的法人代表和各级正职领导人为防火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消防法规、规定,落实上级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亲自批阅、传达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文件,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落实中出现的问题,真正树立第一责任人是职工人身和集体财产的当然保护人的形象。

二、制订防火工作规划及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

三、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经常开展对职工的防火安全教育。防火安全工作要做到“五同”,(即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四、定期组织召开防火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主管部门关于防火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检查主管部门的工作。讨论分析本系统、本单位施工、生产、经营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解决防火安全上存在的问题。

五、定期组织和参加防火检查,主持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并按“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措施。

六、按照规定配备防火干部和配置消防器材。完善防火组织机构和消防设施。并督促主管部门做好管理、维修、保养工作。

七、定期组织专职防火干部,专职或义务消防员的消防业务知识培训,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进行初起火灾灭火方案的演习和灭火技能的训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和防火管理水平。

油漆仓库(间)防火制度

一、油漆仓库应实行专人专管,专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制度。

二、严禁在油漆仓库内吸烟,并有醒目的禁止吸烟牌。

三、严格使用无防爆设备的灯泡照明,应安装防爆灯,电线线路排列应符合防爆要求。

四、油漆材料应分类堆放,严禁将有相抵触的物品混放,堆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五、严禁在油漆仓库内或10米以内动用明火。

六、仓库内的消防器材应放置在醒目的部位,消防器材前不得堆放物品。

七、油漆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性能,门窗的关闭性能应保持良好状态。

重点部位防火及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一、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二、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三、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或乙决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四、乙决发生器与氧气瓶的存放之间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氧气瓶、乙决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五、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每50平方米不少于一组适用型号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六、明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严格执行奖罚制度,对坚守消防规章,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于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一、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门的消防职能负责人维修及保管。

二、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惩罚办法进行处理。

三、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四、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失效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和义务消防人员汇报,及时更新。

五、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门卫、保安人员防火守则二严:

一、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对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

二、严禁任何人擅自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单位内部。

三要:

一、要加强夜间巡逻,认真检查火源、火种和电源等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情况,并做好值班记录。

二、要掌握单位重点部位生产储存物资的性质和灭火器材的分布情况,会使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

三、要熟悉火灾、救护、公安报警和上级主管部门电话号码,发生火灾,会即使报警。

电工防火守则一必须:

一、必须持政府部门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四要:

一、要按照有关规范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二、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擅自加大熔断器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三、要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制止违章用电行为。

四、要掌握消除一般电气故障的办法,并能使用灭火器扑灭电气火灾。

焊、割工防火守则十不准:

一、没有适用有效的特殊操作证,实习人员没有正式焊割工在场的指导的,不准从事焊、割作业。

二、凡属一、二、三级动火审批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落实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三、不了解焊割现场和周围的安全情况,不准焊、割。

四、不了解焊割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

五、盛装过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的各种容器、管道、仓间、罐柜等,未经清洗和测爆,没有安全保障时,不准焊、割。

六、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冷却、隔音、隔热、装饰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七、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准焊、割。

八、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资,在未作清理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九、因火星飞站溅、导体传热和感应能引起焊割部位物体、建筑物起火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十、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不准焊、割。

应急处理制度

为了维护项目部安全、治安、安定,保障项目部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发展情况,特制定应急处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处结合”的方针,各项目部必须做到组织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反应迅速。

二、各项目部要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密切掌握内部安全生产危险作业区。高处作业用电设施等动向发现不安全、不安定因素迅速上报、及时制止。

三、当项目部出现民工闹事时,项目部领导小组负责疏导并上报公司,做好劝阻工作。引导他们走依法解决的道路,对个别无理取闹的人员提出口头警告、教育他们必须悬崖勒马,并可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四、当施工现场发生机械伤人高处坠落时,项目部领导小组应迅速赶赴现场,并立即向公司汇报。负责现场保护和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人员伤亡抢救工作。

及时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并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发生其他意外事故。

五、当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项目防火领导小组立即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同时组织项目义务消防队配合消防部门参加灭火、救人、疏散物资等抢救工作,及时配合消防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清理现场等善后工作。

六、台汛季节对活动房要求进行重点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隐患严重的应作出人员立即疏散的应急措施。

七、一旦事故发生,公司项目部领导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稳定施工人员情绪要做到有组织、有指挥。

临时房验收制度

一、活动房搭设验收应根据《临时性建(构)筑物应用技术规程(试行)》(dgj-114-2005)规范要求进行分期验收。

二、活动房搭设分包单位必须是专业分包,有专业资质证书。

三、活动房搭设必须具有设计方案,设计单位,并有设计单位总工程师签名认可。

四、活动房安装要具备安装标准,节点详图和材料说明(包括产品质保书)等资料,保证活动房结构牢固。

五、现场活动房安装须按设计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六、对现场安装的活动房须按设计方案进行验收,并由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签字认可后,方能使用。

七、台讯季节必须对活动房重点、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隐患严重的应采取疏散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活动房管理制度

1、活动房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规、政策进行管理。

2、活动房的搭设及拆除必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施工。

3、活动房搭设完毕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4、活动房搭设完毕后对活动房的屋面应有防台风加固措施。

5、在活动房使用过程中,必须派安全监控责任人对活动房进行经常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并及时进行整改解决问题。

6、任何人都不得在使用过程中作出损坏活动房的行为。

7、各项目部必须有活动房应急预案,并进行活动房倒塌事故演练。

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程序,有效控制因危险作业管理不善而引发的安全事故,特制定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一、开工前的安全策划中应结合工程特点准确的确立项目工程的危险作业范围,制订危险作业范围控制措施,并编入安全保证计划内。施工中指派专人对重点部位进行监控,监控记录要反映出监控的全过程。对不安全设施和人的不安全行为要有控制措施和纠正验证结果。

二、凡大型机械装拆、高空作业(无防护时)、悬空作业、交叉作业(无隔离措施时)、动火作业、大型构件吊装作业、吊篮作业必须列入危险作业范围。

三、危险作业前,作业班组必须先申请并经过相应作业的审批人员批准,领取危险作业许可证。施工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作业。作业班组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四、危险作业部位的监控人员应经过项目部专项培训方可上岗,作业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五、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作业。

六、危险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危险作业监控员安全职责

一、检查危险作业人员的上岗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动用明火的动火证,危险作业许可证。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个人劳防用品是否符合上岗及作业要求。

二、检查监控范围内的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登高设施是否牢固。施工机械有无损坏,动火监护是否落实,有无违章现象。

三、监控员在工作时间内应自己所监控区域或积极进行巡视检查,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

四、在作业人员未开始工作前,监控员必须对场所先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督促整改。

五、作业人员工作完毕离开后,监控员要做复查,检查有无遗留火种,洞口临边防护设施有无复原。脚手架搭设是否收头,电源是否切断等,确信无安全隐患后方能离开。

六、发现违章违纪必须进行制止,纠正,对屡教不改的可实行经济处罚。对不服指令的违章人员有权责令停工。并可向项目经理提出清楚出本项目部的建设。

七、对施工隐患应会同有关部门人员进行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八、当天的监控情况应做好详细记录,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项目经理。

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规定

一、目的:规定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的项目。

二、适用范围:适用本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在用的机械设备。

三、修理资格:

1、参加机械设备保养和修理必须由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操作的人员进行。

2、保养和维修的设备,由原则上由机管员组织进行,也可由第三方修理。

四、保养和修理内容:

常用机械设备按保养和检修内容分为日常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及特别保养。

1、日常保养:由操作人员依据保养规程进行的日常保养,亦称例行保养;

2、二级保养:定期保养,由机管人员依据保养规程进行保养,一般每月一次;

3、特别保养:由设备专业生产厂家的技术人员到我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称为特别保养,由公司设备负责人联络维修及保养事宜,并要求维修单位提供维修资质证明等相应的资料,维修及保养内容需记录在案。

五、项目部如需大修,需制定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安排实施。每次定期维修保养后,必须经公司和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本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规定仅作公司纲领性文件,各项目部应参照《建筑机械技术保养规程》执行,也可根据机械设备的具体情况另作规定。大型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参照各自机械说明书实施。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必须对本工地的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派专人进行严格的管理。

二、工程项目部对自行采购的安全用品,应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的规定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杜绝不符要求的安全用品进场。

三、工程项目部必须派专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发现有损坏的必须马上上报并进行更换,杜绝现场存在长期损坏的安全防护设施。

四、工程施工现场禁止恶意的破坏安全防护设施的行为,若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恶意损坏安全防护设施的行为必须进行严格的处理。

五、工程项目部必须对各班组进行一次关于安全防护设施的全面的教育,提高各班组保护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意识。

六、对施工过程中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在搭设完毕后都必须经过检查和验收,同时做好安全记录。

七、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由专人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必须挂牌。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制度

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建办【2005】89号文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2、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3、各项目部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4、各项目部应留有建设单位经有关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备案证明以及按约定时间节点、数量,用途支付费用的划拨凭证。

5、各项目部要单列并留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表》清单,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记录及清单内容的现场执行情况记录(含计划及具体实施记录情况)。

6、各项目部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资料(包括采购发票:可以为复印件)要另行成册管理。

7、公司财务部对每个项目的安全措施费发票应成册管理,便于部门复印使用。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制度

一、根据市安委办《关于督促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文件和分级督办机制的通知》(沪安委办[2008]15号及沪建安质监[2008]第42号和沪建安质监[2010]第86号文件的要求,项目部每月15日前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并网上申报,并上报项目上级单位和公司,每季度的20日前进行情况统计上报上级单位和公司,公司每季度20日前上报市总站。对受监安监站、公司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出具安全整改单,项目部必须认真落实切实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及时落实专人进行整改,并将回复单上项目部监理进行复查,公司整改单则回复公司,并做好记录,建立排查治理工作及文件台帐。

二、项目部必须进行每日、每周、每月安全检查和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并有纪录,检查隐患要全面,重点对以下六个方面进行检查:

1、包括制度、人员配置、持证上岗、方案、教育交底、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机械设备;对塔吊、施工电梯、施工员、安全员、机修负责人,负责人进行有效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用电;对现场施工用电、中小型机械、电器设备,用电机械施工员、安全员、电工、负责人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必须及时更换。

4、安全设施;悬挑脚手架、临边围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

措施等;由架子工、施工员、安全员、负责人进行有效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个人防护用品;对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手套等;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负责人进行有效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6、其他:各方面安全进行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问题,进行实行“三定”措施,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和定复查人,落实治理目标任务,落实治理资金等;使安全问题解决,隐患消除。

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危险品库房、锅炉房、配电房、配气房、车库、食堂等要害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2.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报警装置等设备要定期检查,不得随意拆除和非法占用。

3.易燃易爆、剧毒、放射、腐蚀和性质相抵触的各类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严格管理,保持通风良好,并设置明显标志。仓库及易燃易爆粉尘和气体场所使用防爆灯具。

4.木刨花、废弃物等易燃物品应及时清出,放在指定地点。

5.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专人保管,保管员要详细核对产品名称、规格、牌号、质量、数量、查清危险性质。遇有包装不良、质量异变、标号不符合等情况,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6.忌水、忌沫、忌晒的化学危险品,不准在露天、低温、高温处存放。容器包装要密闭,完整无损。

7.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库房周围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库房内物品应保持一定的间距。

8.凡用玻璃容器盛装的化学危险品,必须采用木箱搬运。严防撞击、振动、摩擦、重压和倾斜。

9.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查出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如发现不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先停止工作,再报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准随意移动和挪作他用。

二、要加强检查和保养,每月检查一次,每年保养一次,发现消防器材损坏,缺少应及时上报,并及时恢复良好。

三、要派专人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检查。

四、对已损坏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更换。

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制度

一、各项目部要要求各员工自觉形成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意识。

二、各项目部要在各班组进场前对其进行一次关于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全面教育,提高各工人在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方面的意识。

三、各项目部要派专人不定期对施工现场关于可能产生扰民及环境污染和噪音的工种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警告和教育,必要时可进行罚款。

四、各项目部要严格按照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把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五、项目经理必须经常与相关街道、居委会及工地附近居民进行沟通。

控制扬尘制度

一、各项目部要建立起控制扬尘的领导小组,并明确责任,落实管理。

二、各项目部在各班组进场前要对其进行一次关于控制扬尘方面的全面教育,提高其在控制扬尘方面的意识。

三、各项目部要根据项目情况配备足够的控制扬尘的必要用品。

四、各项目部要派专人不定期的对现场可能产生扬尘的工种及区域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五、各项目部要严格按照控制扬尘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把扬尘产生的危害降到最低。

控制扬尘措施

1、各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和健全有建设方、监理方、施工队三方各分包、劳务队伍全体参与的控制扬尘领导小组和管理网络。

2、由建设单位或按合同约定落实控制扬尘的经费,各项目部保证扬尘控制经费专款专用(由专人管理专款)。

3、项目控制扬尘方案由项目部有关职能科室审阅签字,项目部盖章确认后,由本公司总工程师及职能科室负责人审批和签字,并盖章确认后,报监理审批备案。

4、各项目部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及制度,并做好分阶段作业扬尘控制台账。

5、各项目部扬尘控制措施和承诺的内容在工地四周醒目处进行公示。

6、各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管理工作,并建立扬尘控制档案,工作总结、实施方案、会议记录、宣传资料等。

7、各项目部要对参加本工程施工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保护环境、控制扬尘知识及重要性等有关方面的教育和宣传。

8、各项目部对控制扬尘工作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即: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扬尘负责人→各施工作业片片长→各专业分包队伍、劳务分包队伍、作业班组负责人→工人,使本工地的扬尘控制制度做到层层落实,控制到位。

9、根据有关规定,各项目部施工现场四周的围墙设置高不低于3米,用红砖砌筑,用水泥砂浆粉刷后,再用白涂料进行涂刷,并在围墙上用红字书写环境保护等宣传标语(如为总包项目需临建设置)。

10、各项目部施工现场临时围挡设施不低于2米,用彩钢板制作牢固。

11、各项目部施工现场临街及临居民小区作业面用绿色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处理。

12、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铺设厚度不小于20cm的钢筋混凝土路面,场地内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因施工原因没有硬化的地方用瓜子片或绿网覆盖,使泥土不裸露。

13、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允许露体堆放,灰土、砂石进行可靠围挡,并用绿色密目网随时进行覆盖。

14、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24小时内不能清运出场的,设置临时堆场,堆场周围进行围挡、遮盖、保温等防尘措施。

15、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在6m3以上采取密闭清运,施工场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采用袋装或密闭清运。

16、在工地内如有闲置三个月以上的空地,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

17、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必须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用高压水枪设备冲洗干净,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严禁使用压缩空气清理车辆和地面上的泥土。

18、施工现场的施工污水、泥浆必须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放,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清理。

19、对楼层、脚手架、高层平台、设备及其它物料等清理建筑垃圾或废料时,采用洒水并有吸尘措施,禁止使用翻竹底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会产生扬尘的方法清理,严禁在楼层清理垃圾时直接倾倒地面等进行高空抛撒。

20、各项目部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及干粉砂浆,对小于30m3的少量用混凝土、砂浆等可以自拌,但必须做好切实可行的防尘措施。

21、工程完工30日内,平整工地场地和周围场地,清除积土、堆物并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

22、从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前,涉及扬尘的施工作业等必须按本方案要求做好防范扬尘控制扬尘措施。

23、对违反本方案控制扬尘措施的作业队伍、班组及个人按照公司及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外,逐出本工程施工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

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

一、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对外来人员必须问清原因,必要时需查验证件手续,并详细登记,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准进入。

二、要严格检查外来人员所携带的物品,发现可疑要立即报告,并拒绝其进入工地。

三、严格各类人员出入手续,对外出人员携带货物一律实行查问检验手续,把情况弄清楚后方可出门。

值班巡逻制度

一、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职守。

二、门卫巡逻人员在当班期间,要尽职尽责,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得在值班室闲谈或搞娱乐活动。

三、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各类人员出入手续,对外出人员携带货物一律实行查问检验手续,把情况弄清楚后方可出门。

四、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对外来人员必须问清原因,必要时需查验证件手续,并详细登记,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准进入。

五、门卫、巡逻人员必须提高警惕,熟记外来人员的年龄、身高、面貌特征及进出时间,对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六、巡逻值班人员对自己的警卫目标、巡逻区域必须明确,保证在自己的管辖区内不失火,不失盗。

七、严格交接班手续,详细记录值班情况,搞好室内卫生,确保良好的值班环境。

便民利民措施

1、工程开工、获准夜间施工的,项目经理和建设单位负责人要主动走访相关街道、居委会和工地邻近居民,取得街道、居委会的支持和居民谅解,同时按照文明施工管理告示制度要求,必须提前三天向社会张贴诚信告示。

2、建筑工地施工项目距离民宅在10米以内的,项目经理应当主动走访紧邻民宅,踏勘情况,了解实情,制定慰民方案,主动为居民排忧解难。

3、工程围档必须做到封闭、整齐,围网必须保持日常封闭和完好,定期洒水冲洗或浸洗围网,保持绿色围网整洁。道路管线围档必须连续封闭、整齐划一,围档设施质量和形象标识,必须符合现行规定并确保日常无损、整洁。

4、工地采用强光照明,其灯具的安装角度不得大于30度,+00线以上照明灯具的安装高度不得高于作业面临边围档(含脚手架)高度5米;照明灯具必须配有防雨罩或防眩光罩,照射面必须直对施工作业点,禁止强光射入民宅。

5、紧邻街坊(人、车通行道)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和建筑物外立面装璜工程,施工立面紧邻的街坊(人、车通行道)上空必须搭设紧挨施工脚手架的、坚固的、无透视性的防坠物保护棚;属于高层建筑施工的,保护棚搭设不得少于两层。保护棚的外支撑立杆不得占用主要通道,确保行人和车辆通行安全。

6、建设工地出入口和围档外周边禁止堆放建材、设备、渣土垃圾和其他杂物;应当明确责任人员必须做好喷湿清扫保洁工作,必须保持档外通道日常整洁和畅通。

7、施工废水需要进入市政管网必须设置三级沉淀排放设施。对工地内所有排水管网和进入市政排水管网的接口井,必须经常疏通和挖掘淤泥,防止淤泥沉积,保证排水管网畅通,积极消除积水隐患。

8、工地出入口必须配置冲洗用水和设备,其门内侧铺设尽门长度、宽度不少于3米的麻袋或地毯并加湿,驶出工地的车辆带泥轮胎必须进行冲洗,防止污水和泥土污染工地外周边环境。

9、拆除施工脚手架必须使用机械吊运或采用人传人拆卸方式,做到机械吊运轻吊轻放或人力传运顺传轻放,禁止摔抛重放。

10、获准夜间施工的建设工程,施工时禁止实施捶打、敲击和锯割等易发强刺激高噪声的施工内容和工艺,禁止实施焊接等易发强眩光的施工内容和工艺,必须消除高噪声或强眩光扰民。

11、工地内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在具有防扬尘功能、相对封闭的库房、堆场之内,并做到遮盖清运。

12、渣土清运,必须配置水源和喷淋设备;除下雨时和雨后3天外,必须实施装载渣土随时喷淋,降低装载引发的扬尘污染。出运时应当覆盖网罩,防止途中扬尘污染城市环境。

13、在建筑工地内装运建筑渣土,现场指挥要严格控制渣土装载高度,禁止超出挡板沿口,从工地源头上防止因超高载运引起跑冒滴漏污染城市环境。

14、建设工地出入口应当明确保安人员兼任车辆进出指挥,禁止车辆出入鸣号,保证车辆出入通行时交通安全和行人安全。

15、在城市道路管线施工中,挖掘沥青、混凝土等硬质路面时,应当使用降噪防尘移动作业室覆罩在作业面或作业点上进行开挖,以阻挡噪声和粉尘外扬。

16、在城市道路开挖埋置管线沟槽(坑),且不能当日修复路面时,在用作通行的路口或道路上覆盖钢板,应当将钢板嵌入路面,做到钢板上平面与路面保持平整一致,以降低钢板弹跳产生的噪声和粉尘污染,确保车辆、行人通行安全。

17、建设工程自开工之日起,应当设置日常值班制度,严格值班纪律,作好值班记录,确保值班人员无缺岗现象。对市民投诉和转处投诉案件要及时处理,有效实施整改措施,积极消除矛盾;属于书面转处投诉案件的处理结果,由项目部上报公司。公司在一周内书面答复转处部门和单位。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苗头。

范围:施工现场职责:项目部、安全员、班组长、建筑工人

程序:1、项目部职责

1.1必须组织公司安质部和技术部及其相关人员按规定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控制、及网上申报工作。

1.2公司对项目部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

2、安全员

2.1安全员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2.2具有管理措施依照《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度》、《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动火管理》执行实施。

2.3建立健全物质安全技术并配置应急器材。

2.4根据项目部《事故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2.5每一施工阶段不得少于一次举行安全、消防应急演习活动。

3、项目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专项安全综合检查。

4、项目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每周一次,按三定整改,安全员每天做好日常巡回检查记录要及时。

4.1安全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同时班组安全教育学习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并建立学习记录台帐。

5、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交底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项目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项目部同意并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6、维修及动火作业必须有书面报告,经现场查看、验收合格,方可下达动火许可证,在区域内严禁无证动火。实行谁施工作业谁负责,安全达不到要求不作业。

7、安全员对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率负责,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保障设施正常运转使用。

8、运输物资需采用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进入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区域的运输车辆必须戴上阻火器方可入内。

9、根据具体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在重大危险区域内安装有4路可燃性气体报警器,对重要岗位进行实时监测。

10、对于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通过整改避免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可酌情给予奖励100—500元,对于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将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并进行公示,对事故苗头知情不报者将给予处罚。

项目医药品保管制度

项目部所备用的药品箱里存放的药品一般是常见药物(如人丹、退热止泻、红汞、紫药水、伤筋膏、绷带、止血带等)。因此,制定以下制度:

1、项目部的药品统一由经培训的人员或安全员进行负责,其负责人要有较强的责任性。

2、各类常见药品进货必须是国家指定的药品商店或医院部门,不得擅自采购非途径的药品。

3、药品进场存放前必须核对其出厂单位、生产批号、用途、说明书等。

4、所进药物必须按照存放要求存放。

5、遇到职工需用药品是,必须问明病情或受伤部位。查看药品的说明书中的用途进行治疗。

6、每次发放的药品量不得超出二天的规定用量。并要登记造册备案。

7、病情不明不得随便发放药品,应及时送医院治疗。

防暑降温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防暑降温管理措施,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为防暑降温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以下几项工作;

1.调整作息时间:原则上为上午6.00-11.00,下午为15.00-18.00;

2.上午施工作业在室外,避开阳光施工,中间施工作业在室内,两头做室外作业。

3.做好食堂进货做检验工作,熟菜做好留样和记录,搞好饮食、饮水卫生工作,职工多喝盐开水等。

4.落实食堂工作人员,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分区多点设置饮水处,开水、茶水做好供应工作。

5.项目部应准备有防暑降温药品,也可对每个班组或职工发放,如人丹、霍香正汽水,十滴水等;

防暑降温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职工对防暑降温工作安全意识和预防能力,减少中暑伤亡事故发生,有必要制定防暑降温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建立防暑降温领导小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现场用电、临边洞口,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宿舍用电、食堂卫生,饮食卫生,饮水卫生,卫生防疫工作,每周组织一次全面的防暑降温大检查,全面及时地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问题,并落实整改,做好记录。

二、项目部负责人对职工进行防暑降温安全意识,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教育学习。

三、项目部必须制定高温时间作业时间规定并落实到施工队(按国家规定或总包要求)。

四、生活用水必须充足,并符合国家生活用水标准。食堂,食品卫生,符合要求。

五、项目部认真做好防暑降温食品卫生图片上墙、黑板报等、宣传工作。

六、工地应与施工人员明确文明施工的要求,严禁野蛮施工,对施工区域及危险区域必须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七、每天在上班时,项目管理人员应对有无中暑或人员身体不适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施工队在上岗前询问工人有无不适,发现有人中暑立即进行抢救。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和论证制度

为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制订本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所属的项目部对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须报公司并在安全周报中体现,公司建立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2、对梳理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管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符合文件规定要求的上报专家论证方案。

3、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习和交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查、评审等知识,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

4、公司对每月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巡查、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并应有相应的检查记录和整改情况。

5、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发现施工队未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项目部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

6、每月召开安全会议,及时提出目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和下月应注意的问题。

7、施工人员发现现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求立即上报施工单位先抢救受伤人员并保护好现场,同时汇报公司安全部和办公室。

8、公司定期对所属项目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检查结果将与项目年度考核挂钩。

施工危险源识别、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施工危险源识别控制,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09]1号),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并在每月15日前上报公司和上级单位,每季度进行统计情况,报受监安监站和公司上级单位,每季度3、6、9、12月的15日前,汇总形成统计表后上级单位,对每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出具安全隐患排查单,项目部必须认真落实有效的纠正实施,预防措施及时落实专人进行整改,并将回复单上报项目部监理进行复查,并做好记录,建立排查治理工作台帐。

二、开工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结合工程该特点准确的确立项目工程的危险作业范围和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制订危险作业范围控制措施,并编入安全保证措施内,并纳入安全措施费落实范围提交公司安全委员会。施工中指派专人对重点部位进行监控,监控记录要反映出监控的全过程。对不安全设施和人的安全行为要有控制措施和纠正验证结果。

二、凡大型机械装拆、高空作业(无防护时)、悬空作业、交叉作业(无隔离措施时)、动火作业、大型构件吊装、吊篮作业必须列入危险作业范围。

三、危险作业前,作业班组必须先申请并经过相应作业的审批人员批准,领取危险作业许可证。施工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作业。作业班组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四、危险作业部位的监控人员应经过项目部专项培训交底方可上岗,作业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五、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作业。

六、危险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七、项目负责人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每周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

对以下六个方面按三定整改要求进行:

1、包括制度、人员配置、持证上岗、方案、教育交底、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机械设备;对塔吊、施工电梯、施工员、安全员、机修负责人,负责人进行有效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用电;对现场施工用电、中小型机械、电器设备,用电机械施工员、安全员、电工、负责人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必须及时更换。

4、安全设施;悬挑脚手架、临边围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

措施等;由架子工、施工员、安全员、负责人进行有效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个人防护用品;对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手套等;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负责人进行有效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6、其他:各方面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经费投入,落实“三定”措施,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和定复查人,落实治理目标任务,使安全问题解决,消除隐患。

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市区域内对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的淘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第一条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淘汰范围: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

2、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

3、省、市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

4、施工单位自认为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等。

第二条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禁止购买使用劣质产品或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设施和材料。

第三条各地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管,一经发现施工现场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必须立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

第四条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是指不符合生产安全要求,极有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致使人民生命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工艺、设备和材料在建设活动中属于物的因素,相对于人的因素来说,这种因素对安全生产的影响是一种“硬约束”,即只要使用了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即使安全管理措施再严格,人的作用发挥的再充分,也仍然难以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产生。因此,工艺、设备和材料和建设施工安全相关。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本条明确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实行淘汰制度。这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安全生产;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工艺水平,促进设备更新。

第五条对于已经公布的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应当严格遵守和执行,不得继续使用此类工艺和设备,也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一、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企业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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