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坚持“一岗双责”的原则,确保完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及各项指标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和基层各单位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安全管理目标考核。
3引用文件
3.1《安全生产法》;
3.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4《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4管理内容
4.1职责
4.1.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大连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负总责。
4.1.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4.1.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1.4项目负责人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4.2.内容与要求
4.2.1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按照大连港集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责任状分解并制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制订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要结合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责任状,制定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指标,并将安全目标和指标分解到每名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具体工作岗位上,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监督检查到位,确保目标实现。
思想汇报专题(4)各类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需要持证上岗的人员,必须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且按照相关规定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
培训与学习。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4.2.2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在各部门和单位分解落实情况。
4.2.3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大连集团有限公司考核,基层单位接受公司考核;基层单位要对所属班组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奖兑现和评定先进,实施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4.2.4考核细则
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处分和经济处罚等。参照公司下发的《大连港湾工程有限公司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制度》标准执行。
(1)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罚款金额为3000-5000元。
①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的;
②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③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的;
④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⑤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的。
(2)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免予处罚。
第2篇 清洗玉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效率,达到降耗升质,互惠双赢目的,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严格遵守《生产车间十禁令》,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发扬以老带新,团结互助的工作作风,积极主动保质按量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二、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提前请假,未批不上班者作旷工处理。旷工按半天扣一天工资标准赔偿公司损失;迟到、早退按每分钟一元钱处理。
三、上班时,按要求配带劳保防护用品,负责人要认真做好设备、网版、油漆调试和前置作业工作,确保上班后全组人员能快速、安全、顺畅投入工作中。
四、洗片前要察看玻璃尺寸是否与加工规格相符,检查表面有无明显缺陷、气泡、杂质、裂痕,凡超出工序品质范围情况要及时反馈或挑出,不让废品流到下工序。
五、封边时要检查防腐油印刷质量,对裂痕、气泡、漏油、透光、封边不牢等影响玉砂效果情况,不要上架玉砂,要及时反馈上工序快速修复、处理。若把关不严造成损失,责任人和小组按价酌情承担损失。
六、玉砂起吊时,要轻起轻下,严把玉砂每个工序环节质量关,按要求控制各边的时间、速度,确保无漏砂、毛边、污渍、印痕、破损等异况。
七、玉砂品要及时冲洗干净,过清洗机后,要检查每个玉砂图案是否达标,不良品严禁流向下工序;合格品表面必须干净无水痕,下片放架时,玻璃间底边要紧密靠拢无间隙。
八、良品交下工序时,必须按对方要求把产品送到指定位置,且正确填写流程卡进行交接签收。签收的流程卡为工资计算凭证,要妥善保管及时上交。
九、下班前要及时整理工作现场,把报废品、不良品按要求清出现场或返工或交上工序处理,并做好当班各工作报表。
十、下班后要清洁好区域卫生,各物品归好位。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坚持做好每天班前计划统筹会议和班后总结教育会议。
第3篇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有效管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真正做到安全生产经费有保障,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第十八条和八十条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项目部以及在我公司范围内进行分包工程施工的分包单位。
2、安全资金的提取比例。各生产经营单位每年按自营收入不少于3%的比例由财务部门按月足额提取,直接进入当月相应的工程项目成本,并保证安全生产经费落实到位。
3、安全资金的提取基数。公司机关安全资金的提取基数为项目上交公司管理费用总额的5%。
4、安全资金的帐务设置。各单位每月提取的安全资金必须专列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做到专款专用,在生产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安全生产资金,及时反映增减变动情况。
5、每年年初,各单位财务部门应结合工程施工具体情况,会通工程和安全部门编制年度安全资金计划(必要时可及时修订调整),计划中应明确资金使用审批权、项目资金单位及责任人、完成期限等内容,并上报总公司财务管理考核的项目之一。
6、安全资金列之范围:个单位提取的安全资金主要用于安全实施、安全标志标牌、消防器材、宣传培训、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的投入以及安全奖励等。
7、安全资金列之程序。安全资金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部门在起管辖范围内按计划使用,不得挪用他用,经分管安全的领导审批后扫财务上办理报销手续。财务部门应按时支付,不能擅自更改,同时要建立安全资金分类使用台帐,及时统计上报相关资料的报表。
8、安全资金的监督管理。各单位各级相关负责人应将安全资金计划列入议事日程,经常关注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偏差及时修正以期达到预定的安全目标。
9、安全资金的验收工作。各单位的各级财务、审计、安全部门和工会组织,应对资金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审查(分日常性工作检查及中期和年终检查),及时形成反馈见纳入年度责任壮考核内容,同时向各级负责人和工会报告。
10、安全生产督查工作中,对不符合安全制度规定而采取的罚款收入统一列入个单位的安全资金帐户,集中统筹安全使用。
11、在危险源点的整改和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技术改造中,对依次性投入费用较大的项目,可由使用单位安全部门申报,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另行安排资金投入,确保生产环境和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12、各单位当年提取的安全资金使用后有结余,应转入下一年继续使用,不得转入当年利润;当年发生安全资金超支的,应经主要领导批准追加经费,年未安全资金帐户的于额不得为负数。
13、公司范围进行分包工程施工的单位也应严格参照此制度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各分公司、项目部财务部门应加大对其的知道、督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经费的有效投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和管理,使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遵章守纪,掌握安全生产知识,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教育的对象及要求:
1、安全教育的对象:公司员工、培训工、实习生、民工等。
2、员工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公司安全科每年组织1-2次培训,时间一天,经书面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施工,考核成绩记录在案,考卷存档。
3、新进公司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教育由安全科负责,部门教育由部门安全员负责,三级教育合格,发给安全上岗证,持证上岗,工伤、病假复工和交换工作岗位教育参照新工人三级教育执行。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科组织电工、风电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市安全教育培训中心的培训持证上岗,并每隔二年参加一次复审。
5、日常安全教育,由部门安全员负责每月一次,遇有新开工项目,在技术交底的同时公司安全科应于项目部一起进行工程的安全交底。
6、施工管理干部参加待业安全教育培训,两年复审一次持证上岗。
二、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教育的思想: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2、安全知识教育:了解施工生产的一般流程,环境、区域概括介绍与环卫知识,安全生产注意事项,企业内外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工种、岗位安全生产知识。
3、安全技术教育:安全生产技术与防护、防范技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预测技术等。
4、安全法制教育:安全生产法规,法律上有关条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受处分先例。
5、安全纪律教育:厂规厂纪、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奖惩条例。
三、安全教育形式:
1、课堂教育:如开办各种学习班、座谈讨论、考试考核。
2、现场教育:参观学习、组织活动、实习等。
3、宣传教育:张贴宣传画、漫画、生产标语、广播、办墙报、发简报、通报等。
4、强化教育:组织安全教育知识竞赛、进行安全生产竞赛、评比、大、小会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典例等。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大生产检查分类:
1、安全人员日巡回检查。
2、职工岗位检查,班组日检查,工程队周检查,公司月检查,专业大检查,季度性检查。
二、安全检查内容:
1、公司月检、大检查,则安检部门、公司领导参加,以查管理、查现场、查各种措施落实情况等内容。
2、各类专业检查。
3、检查防火及消防措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情况。
4、检查机械、起重、电器等设备,防高空坠落等的安全完好程度和安全状况。
5、检查机动车车辆完好率。
6、检查各种机械及安全装置的完好状况,电气设备的完好状况,各工序的安全操作情况,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
7、生产班组查各使用机械及安全装置完好状况,移动电器使用保管情况,安全操作情况,消防器材情况等。
8、季节性检查,应根据季节特点进行防台、防汛、防冻、防暑等重点的安全检查。
三、事故隐患整改:
1、各部门应将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公司汇总,做到边检查边整改,难度较大的要订出整改计划,安排整改项目的逐步落实。
2、事故隐患整改要做到“三定,四不准”,整改率达100%。
四、考核
1、安全人员要加强巡回检查,考核要有记录,有统计,对查出的违章、违纪现象要按“经济责任制”严格考核。
2、对各职能部门在自己业务范围内不能对安全生产负责,对下达的事故隐患整改能知不能按期解决的直接责任人按违纪违章处理,对生成事故者要追究其责任。
3、发挥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作用,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搞好安全工作。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专项施工项目及企业内部规定的重点施工工程开工前,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为主和安全管理机构的安全人员参加,应向参加施工的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方案交底。
2、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以项目技术负责人为主,会同安全员、项目施工员将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交底。
3、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人员向作业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4、安全员及各条线管理员应对新进场的工人实施作业人员工种交底。
5、交底应细致全面、讲求实效,不能流于形式。
6、所有安全技术交底出口头交底外,还必须有书面交底记录,较低双方履行签名手续,交底双方各有一套书面交底记录文中。
7、书面交底记录应在技术、施工、安全三方备案。
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一、工伤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工作)区域内生产经营过程中,从事生产(工作)经营有关的劳动,发生丧失劳动能力满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
二、工伤事故分: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多人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特大事故、重大未遂事故。
三、工伤事故报告: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所在部门、班组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公司,所在部门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填好事故报告和一式四份的伤亡事故登记表。
2、发生重伤、死亡、多人事故、特大事故,应立即将事故概况报告主管部门。
3、职工受伤不休息或歇工不足一个工作日,部门应填好事故报表,不填伤亡事故表。
四、工伤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1、部门出工伤事故后,都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建立事故档案。
2、一般性轻伤事故由部门组织进行调查,重伤事故由组织经理参加调查分析,死亡、重大伤亡、特大伤亡事故由经理组织调查分析并请上级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参加。
3、事故调查处理的书面报告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审批后方能结案。
4、凡发生责任事故,应按事故的严重程度,情节轻重和经济损失等情况按“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凡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除不作工伤处理外,并对隐瞒事故者作经济处理。
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一、全面、系统地熟悉施工图纸。
二、按图纸要求,考虑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因素。
1、建材质量问题:必须由供货方提供有效质量证书;水泥进市许可证;必要时对钢材、水泥、红砖等送质量检测部门检测后方能使用。
2、施工操作技术问题:控制砼配比、确保砼标号;坚持石子冲洗,坚持黄砂粒度和净度。
三、根据图纸要求考虑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问题,提出针对性地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工程技术负责人对有关安全技术,必须经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审查同意。
五、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要求:
1、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工程技术部安技科初审备案。
2、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该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审定后执行。
3、特殊工程、特殊工艺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定。
4、根据《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法定制约作用,必须认真执行,因条件变化或其他因素而变更,必须通过原编审、审批人员办理变更手续,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本制度对安全生产无事故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显著成绩的各部门,队组、个人给予表彰、奖惩。
1、积极宣传、组织安全知识教育、安全做事落实,安全制度健全,及时消除安区隐患,安全设施完好无损,无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队组给予奖励2000元。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制止违反操作规程的个人给予表彰并奖励500元。
3、能爱护安全设施,准确使用各项安全防护用品,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个人给予奖励300元。
4、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和自查活动,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隐患能立即整改,现场文明安全无事故的队组给予3000元。
5、对积极支持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在改善安全设施方面和安全工作方面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并奖励200元。
二、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安全防范措施了部门、队组、个人给予批语教育及处罚200元-1000元。
1、对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不落实,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消除办法的部门、队组,按承包协议规定进行处罚500元-2000元。
2、对施工现场混乱、安全设施不齐全,各项安全施工交底不健全无根据工程特点编制的针对性安全措施的队组,按工程安全承包协议规定处罚500元-1500元。
3、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内不能对安全生产认真负责,未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和制度指导检查工作,情节轻的予以处罚扣除当月奖金,造成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扣除全年奖金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生产工人不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一经发现即进行罚款处理,不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不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经检查初次发现进行批评教育,令其纠正,经多次发现进行罚款50元-200元的处理。
第4篇 某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华能莱芜电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贯穿于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维修、改造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各部室为中心,实行属地化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主任对管辖区域负全面领导责任,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各部门所属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每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八条各部门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九条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条公司对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着成绩的部室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基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第5篇 门窗幕墙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 企业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企业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
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 本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项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项目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各项目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电气、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施工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十八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五、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六、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二十一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项目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二十二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二十三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七、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五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项目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施工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二十六条 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项目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公司统一安排整改。
八、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二十八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二十九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三十条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三十一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三十二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三十三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三十四条 发生事故的项目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三十五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三十六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三十八条 各项目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6篇 某医疗垃圾处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在医疗垃圾厂的实际运行中实现科学管理、规范作业、安全运行,从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有效防治二次污染,保护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一、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理工作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主要培训内容为《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包头市传染病防治条例》、《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场所消毒及个人防治知识。
二、给本单位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对收运的医疗垃圾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数量、交接时间、收运人签名等项目,该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四、清运人员出车前须检查车辆密封情况,防止泄漏。在每次清运完医疗垃圾后,要冲洗车辆,并进行彻底消毒。
五、清运医疗垃圾的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指定时间、指定路线行驶,不能随意变动。
六、清运人员在接收医疗垃圾时,应检查医疗垃圾是否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对包装破损、污染的医疗废物应要求医疗机构重新包装、标识,对拒不按规定进行包装的医疗机构,有权拒绝运送。
七、焚烧炉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着装,穿全套防护服,并正确佩戴各种防护用品。
八、对进厂的医疗垃圾及时进行消毒灭菌,当日运送到厂的医疗垃圾当日处理,未处理完的医疗垃圾暂时存放时间最多不得24小时,防止病菌的滋生、传播。
九、每日作业结束后,对整个作业区域进行喷洒消毒灭菌工作。作业人员应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十、各种设备应每日进行检查、清洗、润滑,定期进行保养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十一、处置车间存在可燃易爆气体,场内严禁吸烟。
十二、厂内必须设置医疗废物处置隔离区的明显标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十三、做好厂内的防火、防盗工作。节假日厂内要安排值班人员,随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第7篇 化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生产区内十四个不准
⑴ 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
⑵ 生产区内不准带进小孩。
⑶ 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车辆行驶。
⑷ 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⑸ 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⑹ 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性溶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⑺ 不按工厂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不准进入工作岗位。
⑻ 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⑼ 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⑽ 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⑾ 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⑿ 不系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⒀ 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⒁ 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2. 操作六严格
⑴ 严格进行交接班。
⑵ 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⑶ 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⑷ 严格执行操作要求。
⑸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⑹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第8篇 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对原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包括25个管理办法,针对股份公司安全机构设置、检查考核、教育培训、事故管理、档案管理以及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因素、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技术等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
三、《管理制度》中,“各单位”是指股份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二级单位” 是指“各单位”所属或直管的分局(工程处)、施工局(项目部、联营体)以及所属的全资和控股公司;“项目部” 是指各“二级单位” 所属或直管的项目部。
四、《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所属各单位及其二级单位、项目部。
五、股份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六、股份公司安全管理目标:规范管理,持续改进;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逐步消灭一般事故,建设本质安全企业。
七、股份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珍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技术可能、经济可行、风险可控、管控可及”的原则,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赶工抢工,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产值规模扩张;坚决反对企业减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业绩利润。
八、股份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原则。
九、各单位在贯彻落实《管理制度》的同时,应根据各自的生产经营特点,制订实施细则,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十、各单位要在认真贯彻osh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同时,积极研究和引进其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思想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一、海外业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遵守项目所在国法律法规,按照“不低于股份公司国内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原则开展管理工作。
十二、本《管理制度》由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三、本《管理制度》以股份公司正式文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安全规章制度》2006版同时废止。
第9篇 钢结构网架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主要负责质检部的领导,实行质量制度“一票否决权”,在质量与进度发生矛盾时,以质量为先的原则。
2、实行全面的质量管理,成立岗位班组的qc小组,开展qc活动,使质量进一步提高。
3、对主要岗位安排专人持证上岗,并保证人员相对稳定。
4、加强原材料的管理工作和检查工作,设立专人进行验收,为保证原材料进场符合要求。
5、对于运到场地的不合格材料要及时清除出场,做到不合格材料工地不过夜。
6、建立质量自检、互检、专业检查相结合制度,工地质检员、工程负责人及监理方代表检查并确定质量等级。
7、坚持每一项工序签字、验收制度,上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专(兼)职安全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取得安全管理合格证书。
2、坚决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委员会(小组)和专(兼)职安全员。
3、职工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安全设施不齐全、人身安全无保障时,严禁冒险作业、违章作业。
5、严禁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发生。
6、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岗位安全规程教育和安全考试,或安全考试不合格,不准上岗。
7、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时不准打闹,不准擅离工作岗位。
8、饮酒后,不准进入施工工地,不准操作施工机械,不准驾驶任何机动车辆。
9、对施工现场附近的沟、坑、老井、河道及高、低压输电线路等危险处,应安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10、严禁随意拆除、移动或损坏安全防护措施、装置、设施及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牌、操作标记牌等。
11、安装拆卸应有专人统一指挥,明确分工,互相配合,协调操作。
12、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技术性能良好,裸露的旋转和传动部位(齿轮、万向轴、皮带、链条、轴头等)必须安装牢固的防护罩。
13、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经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电气操作。
14、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15、网架吊装时,应注意被吊工作物的重量及使用钢丝绳的允许荷载力,并向吊机指挥人员说明吊运的目的地,并事先清理目的地周围的障碍物。
16.吊装工作就位时,应注意安装人员的手和脚,要做到稳、准。
17、高空安装工作时,要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扣,工作高空就位后要有临时固定措施,各类工具、材料、配件应采取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措施。
18、使用油泵千斤顶要注意压力负荷,要垫平放直。
19、使用撬棒注意放稳和力的支点,防止滑脱、弹出滑脱、弹击伤人,多人操作时要注意齐心协调。
江苏鑫鹏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2015-06-05
第10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修订规定
1.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和实用性,确保安全生产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公司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3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审批评审计划,负责主持评审活动,审批评审结果,签发评审意见。
3.2 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评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作好管理评审记录并编写管理评审报告;负责管理评审后改进措施实施的检查、监督和验证。
3.3 各单位负责提供与评审要求有关的信息资料,参加评审会议,并根据评审报94
告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改进措施。
4 内容
4.1 评审策划
4.1.1 例行评审计划
例行评审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进行。由综合管理部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各相关部门。评审计划包括以下内容:4.1.2 临时评审计划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综合管理部在总经理指示下,编制临时评审计划,评审计划内容如4.1.1 规定。
(1)规章制度修订的时机
1) 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 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 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 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 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 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 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 其它相关事项。
(2)规章制度修订的频次
1)符合本制度第2 条第(1)款情况时及时修订或增补;
2)每年对规章制度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进行一次全面评审和修订,提出改进、完善措施。
95
4.2 评审过程
4.2.1 安全操作规程评审
由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单位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评审组织者要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
4.2.2 各单位安全规章制度评审
由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公司相关部门、单位领导、基层管理人员、员工)组成评审小组,对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进行评审,评审组织者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
4.2.3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评审
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公司领导、各部门领导、各部门安全员、员工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进行评审,评审组织者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
4.2.4 综合管理部汇总所有评审报告,上报总经理审批。
4.3 改进
4.3.1 总经理审批评审报告,作出评审批示,要求各单位做好改进工作。
4.3.2 各单位根据总经理批准的评审报告进行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修改,
并报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
4.3.3 各单位要将最新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下发到岗位,并组织进行学习。
第11篇 动力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要在上级领导下,认真制定切合车间(班组)实际的教育培训计划,由车间主任(班组长)具体负责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1、教育对象。新调入车间(班组)的职工(包括学徒工、临时工、合同工、代培、实习生)和变换工种的职工,在经厂级安全教育后,必须进行车间(班组)教育并对教育情况进行登记。
2、现场教育。车间(班组)教育要结合本车间(班组)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消防设施等进行。重点介绍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高空作业等方面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危险因素,交待本车间(班组)容易出现事故的部位和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
3、专业技术教育。讲解各工种的工艺流程、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教育车间(班组)成员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四懂”、“三会”),不违章作业;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和工具;介绍各种安全活动以及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制度。告诉新工人出了事故或发现了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采取措施整改。
4、防护教育。讲解如何正确使用爱护劳动保护用品和文明生产的要求,发生事故以后的紧急救护和自救常识。
5、安全操作示范。组织重视安全、技术熟练、富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安全操作示范,边示范、边讲解,重点讲安全操作要领,说明怎样操作是危险的,怎样操作是安全的,不遵守操作规程将会造成的严重后果。
6、标志、标识教育。企业、车间、班组内常见的安全标志、安全色介绍。
7、“四新”教育。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和使用方法;投产使用后可能导致的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方法;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等。
8、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9、其它关于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注:车间(班组)安全教育时间要根据情况自行确定,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安全检查制度
动力部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工作现场、岗位,编制符合规定的检查表,明确检查项目、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
1.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防护罩、防护栏(网)、保险装置、联锁装置、指示报警装置等是否齐全灵敏有效,接地(接零)是否完好。
2.检查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是否有缺陷和损坏;制动装置是否有效,安全间距是否合乎要求,机械强度、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破损、超重吊具与绳索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设备是否带“病”运转和超负荷运转。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的贮存、运输、发放和使用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通风、照明、防火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检查生产作业场所和施工现场有哪些不安全因素。安全出口是否通畅,登高扶梯、平台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的堆放、工具的摆放、设备的安全距离、操作者安全活动范围、电气线路的走向和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危险区域是否有护栏和明显标志等。
5、检查有无忽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现象。比如:操作无依据、没有安全指令、人为的损坏安全装置或弃之不用,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对运转中的机械装置进行注油、检查、修理、焊接和清扫等。
6、检查有无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比如:在作业场所工作时间开玩笑、打闹、精神不集中、酒后上岗、脱岗、睡岗、串岗、不穿戴工做服;滥用机械设备或车辆等。
7、检查日常生产中有无误操作、误处理的现象。比如:在运输、起重、修理等作业时信号不清、警报不鸣;对重物、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物品等作了错误处理;使用了有缺陷的工具、器具、起重设备、车辆等。
8、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比如:进入工作现场是否正确穿戴防护服、帽、鞋、面具、眼镜、手套、口罩、安全带等;电工、电焊工等电气操作者是否穿戴超期绝缘防护用品、使用超期防毒面具等。
9、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车间(班组)针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在上级领导下建立并落实车间(班组)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班组长对本车间(班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全面负责,车间副主任(副班组长)、安全员协助车间主任(班组长)做好管理、监督和统计上报工作,车间(班组)成员全力配合,确保安全隐患按期整改到位。
2、车间(班组)根据“安全检查表”中发现的潜在危险,不能处理的,填写“隐患整改追踪记录卡”,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逐级上报,在上级领导下积极整改。
第12篇 事业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各项工作的安全管理,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指导下,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加大安全管理过程控制力度,使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因此安全生产管理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希望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一、 各部门未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安全教育包括生产经营有关的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规、预防事故常识及公司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对特殊工种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并按期注册。
二、 办公区安全管理办法
1、 办公人员下班后应确保门窗关好,人走电断,个人的贵重物品不得留置单位,公司财物要严加保管。
2、 财务部门必须严格遵照财会制度执行,不得预留大额现金过夜,对各种票据、支票等按照相关规定保管。
3、 办公区内设置相应完好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畅通。
4、 办公区内物品摆放应整齐,禁止堆放杂物。
5、 禁止放易燃易爆物品。
6、 用于防抢防盗的报警装置正常完好。
四、 机房、基站安全管理办法
通信机房管理
1) 机房内要做到六不准:不准吸烟、不准睡觉、不准喧哗、不准闲谈、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无关人员非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经批准进入者要填写好登记簿)。
2) 仪表、器材、工具、资料要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使用仪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定,不要乱拆乱动,使用精密仪表要填写使用登记簿。机房仪表工具私人不得带出机房。器材、工具要建立帐目,领用要有手续。贵重器材的更换应认真检查慎重处理。
3) 进机房人员操作应穿工作服、工作鞋,插拔电路板时要采取防静电措施。
4) 凡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应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证明,履行入室登记手续,并由相关人员陪同,方可入内。
5) 各级机构人员编制,机线设备,网络组织,电路开放等机密资料,以及其他机密图纸、机密文件、软件版本、技术内部档案、内部资料不得对外泄露。
6) 严禁在机房私拉电源,计算机电源插座上不得插其它电器设备。
7) 备有灭火设备,应定位放置,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随时保持有效,人人会使用。在清洁各种电气设备时,应使用相应设备的清洁剂,严禁使用汽油。
五、 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1、 出车前必须对车辆性能进行检查,如有故障不能及时排除应说明原因更换车辆。完成任务后,驾驶员应检查车辆状况并做好车辆清洁。
2、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合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 每月登记《车辆月行驶和耗油统计表》,上报公司。
4、 车辆维修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说明维修部位及原因经审批后,开具《派修单》。车辆维修费用在规定以内的,在指定的(本县)修理厂维修,超过限额的应报到公司审批。汽车修理商要按照“信誉高,服务质量优、修理速度快”原则选择,形成《汽车维修商名单》,附带相关资质材料,并进行备案,维修后的车辆应进行验收,并核实修理部位及维修费用,审验合格后方可结算。
5、 根据车辆性能及公司耗油标准制定每个车辆的耗油量,车辆管理人员审核后上报。
六、 仓库安全管理办法
1、 仓库内严禁吸烟,对易燃易爆物品应重点隔离保管,并设置警示标志。
2、 仓库物资应标识,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严禁损坏、变质。
3、 仓库内应配备消防设施,并确保完好,严禁无管人员入内。
七、 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
1、 保安人员应统一服装,衣服应整洁,并佩带工作证件。公司大门的保安人员上岗时应站立报务,坚守岗位,尊重客户,礼貌待人,严禁与客户争吵。
2、 保安人员在下班前应巡视工作现场,并将有关事宜和注意的事项登记在《值班日志》中,接班人员应提前20分钟到岗进行交接班,并巡视工作现场 ,查看上班《值班日志》上未处理的事宜和有关注意事项,并在《值班日志》上签字接班。交接班时出现紧急事宜,交班人员需处理完成后方可交班离岗。事宜处理以交班人员为主,接班人员应配合交班人员。工作中的有关事宜应在《值班日志》中记录。
3、 保安人员应严格检查外来人员、车辆的出入,执行登记制度。
4、 正常工作时间对出入公司的外来车辆和人员要严格控制,防止以外事件发生,并实行登记。出入时,保安人员应核查有效身份或证件,如发生紧急事件,保安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封锁现场,控制事态发展,采取补救措施,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八、 保密工作及相关规定
1、 严格遵守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制度。
2、 加强营业场所安全保卫,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工作现场。
3、 保守企业秘密,严禁对外泄露企业经营情况和企业内部情况。
4、 不得将各类业务资料擅自装入带出工作现场。严禁对外泄露各种统计数据及用户数据。
8、 严格遵守通信纪律,提高警惕,做好六防,即:防火、防毒、防盗、防爆、防事故、防泄密。
10、 正确使用计算机,爱护设备,严禁把水杯直接放在机桌上,以免发生意外的设备故障同。
11、 严禁工作人员无故调阅客户任何资料(如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单位、话费详单等)同,客户的原始资料应有专人妥善保管,工作人员不得无故随意查询、拿出资料室复印、发动等。
12、 因工作需要查阅客户资料时,应经班长或主管人员批准,并做详细登记。查到的客户资料一定要为客户保密,不得泄密,非内部工作人员需要查询时,必须有公安部门的介绍信,否则不予查询。
13、 对新上岗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15、相关国家执法机关来公司查询客户通信信息时,查询人员必须出具执法部门证明和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同时报主管领导批准。(未批准的不得查阅)
九、 安全检查员的工作职责
1、 根椐重点区域和部位,明确需求,配置相应的物防、技防设施,对配置的设施应设立负责人,确保设施处于正常状况。
2、 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明确其职责,必要时进行消防演练。
4、 对通信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现场的人员应立即逐级上报,报告事故的概况应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准确时间、地点、事故原因、伤亡情况及损失程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现场进行拍照。
5、 发生盗窃、抢劫和通信案件,迅速赶到现场,做好现场保护,并立即如实向领导报告,上报公司,对造成的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并进行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形成文字《事故调查报告》和《通信恢复预案》。
6、节日前安全员对本公司所属区域进行全面的防火、防盗、安全保卫等工作检查,检查采取边检查边整改的方式,对不能当时整改的安全隐患,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按要求限期整改,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如经复查未完成整改,该部门负责人将受到纪律和经济处罚。
九、综合部安全管理职责
1、每年年初上级公司与县公司签订《安全生产、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
2、县公司经理与单位员工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从上到下一级对一级负责,从下到上一级保一级”的体系。
3、遇有重大活动、重大节日,要做好重点人的控制工作,尤其是*户和“法*”练习人员,及时把握思想动态,采取相应措施。
4、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由综合部负责组成,综合部对每次检查的问题进行汇总,形成《内部监督检查总结报告》。
5、对突发事件如火灾、水患或安全事故等事件发生后,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场地,并根椐事件现状报告相关部门及单位负责人,迅速的通知相关部门到达现场进行补救,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组织抢救物资财产,现场处理后,应立即组织恢复生产,制定恢复预案,取保通信畅通,组织查明引发事情的原因,找出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上报分公司,对造成有事故提出处理意见,总结经验教训。
6、对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知识培训,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落实情进行按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