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合同管理制度流程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 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 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 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 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 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 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
第十二条 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 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2. 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 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 有封样要求的;
5. 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第十四条 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五条 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有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十六条 合同标的额不满一万元,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应当订立而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事先填写非书面合同代用单,注明本办法所规定的合同主要条款,注明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理由,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第十七条 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如不能一一注明,须经公司总经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签字同意。
第十八条 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凭合同流转单据按规定的流程经各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公司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条 流程中各审核意见签署于合同流转单据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转单据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盖章后留存并及时归档。
第二十一条 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总经理特批。
第二十二条 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二十三条 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由合同管理员按公司确定的规范对合同进行编号并登记。
第二十四条 合同文本原则上我方应持单份,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办公室、法律顾问、具体业务部门等各部门分存,其中元件由财务部门和办公室留存。
第二十五条 非书面合同代用单也视作书面合同,统一予以编号。
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条 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实际、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七条 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
第二十八条 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
第二十九条 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应当拒绝付款:
1. 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采用非书面合同代用单的;
2. 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
第三十条 付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财务部门应当督促付款单位出具代付款证明。
第三十一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再转财务审核付款。
第三十二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工程合同的有关技术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依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法律顾问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方可。
第三十四条 我方变更或解除和同地通知或双方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按规定经审核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在三天内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
第三十六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复应符合公文收发的要求,挂号寄发或由对方签收,挂号或签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交由办公室保管。
第三十七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三十八条 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第五章 其他
第三十九条 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
第四十条 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应当根据所立合同台帐,按公司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各自的工作范围内的合同订立或履行情况,由法律顾问据此统计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情况,并向总经理汇报。
第四十一条 各有关人员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合同流转单等)按合同编号整理,由法律顾问确认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第四十二条 公司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逐步将合同签约率、合同文本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台帐记录等纳入公司对员工和部门的工作成绩考核范围。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三条 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四十四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伟凡公司本部和各部门。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2篇 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
招投标制度
一、目的:
规范公司工程建设及材料采购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二、招投标工作程序
(一)投标
1、投标项目由经营部负责,集团内部招标由生产计划部进行协调,对外投标由信息科进行协调。
2、经营部、生产计划部与信息科共同搜集、调查市场信息,分析信息的可靠性和可行性,根据实际情况由经营部初步决定是否参与投标。
3、对于初步决定参与投标的项目,由生产计划部或信息科填写《投标审批表》,报总经理批准后,负责登记报名、索取招标文件等工作。
4、生产计划部获取集团内部的招标信息后,需要技术部提供材料计划的由技术部提供,生产计划部编制投标预算。
5、生产计划部编制的投标预算须报经营部进行审定。如生产计划部编制的预算未报经营部审定的,对责任人将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损失重大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6、信息科获取的招标文件报经营部,由经营部安排投标工作。对于审批后确定投标的项目,由信息科牵头按照程序完成投标书的制作。
7、技术部负责技术标书的编制、提供材料计划、参加答疑会、进行咨询、澄清等。
8、经营部负责投标保证金的使用与收回,财务部办理手续。
9、投标工作时间必须按标书要求进行,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内的至少提前一天报经营部审批;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至少提前三天报总经理审批,不得延误。
10、信息科负责打印、审查,装订、密封、投标(退标)文件。由于工作失误及其他原因造成投标时间延误的,将对责任人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
11、所有参与投标工作人员必须恪尽职守,保守公司投标机密,严禁将投标过程透露给其它单位及人员。若发生以上情况将对泄密人处于2000-5000元的罚款。
12、开标会议由总经理指定相关人员参加。
13、信息科应尽可能的了解其他厂家的投标情况(名称、厂家、数量、价为等)、中标及未中标原因,并形成文字材料。
14、集团内部投标的文件资料由生产计划部存档保存,其余投标文件资料由信息科归档保存。
(二)招标
1、所有招标项目均由经营部负责。各部门提出的采购计划报经营部审批,对于审批通过的项目由经营部决定自主采购或招标采购。
2、对于确定招标采购的,由信息科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招标文件和评标实施细则,发布招标信息。
3、投标商必须提供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个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4、经营部与技术部共同负责审查投标单位的资质材料。
5、经营部组织初审,技术部、信息科、生产计划部相关人员参加审定。
6、由经营部牵头,前款规定的各部门参加组成评标小组,完成开标、定标。所有参与评标人员要认真负责,保守机密,违反者视轻重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
7、招标结束后,资料由信息科归档保存。
8、所有工作程序都应有文字记载、收发记录、交接记录等,以便责任的划分。
合同签订权限及管理制度
第一条:
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经办人必须严把合同内容关、合同文字,力求准确无误。
第二条:
经相关部门经理审核后呈报总经理审批。合同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
签订购买材料和其它经济合同前,必须对市场进行大量的调查,做到“货比多家”,心中有底。
第四条: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权限及流程
1.由合同经办人统一使用《合同审批表》,并附合同草案,进行申请。
2.合同签订权限及流程:
合同金额1000元及10000元以下:
经办人申请
→部门负责人批准→财务部经理批准→经办人负责合同签约
合同金额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
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负责合同签约
3.合同盖章时,经办人须按《公章使用登记表》的要求进行登记。
4.所有签订的合同公司至少留存原件两份:一份部门保存,一份交
财务部。
附表13:《投标审批表》
附表14:《合同审批表》
附表15:《公章使用登记表》
第3篇 化工企业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1.1、为了加强对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的力度,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控制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劳动合同在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中的安全管理规定。
1.3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内所有用工形式的职工,包括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等。
2、职责
2.1、行政部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与员工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2.2、安检部是劳动合同中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劳动合同中的安全管理事项。
2.3、安检是劳动合同的监督部门,负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审核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负责监督合同的有效执行。
3、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
3.1、劳动者被本厂录用后,应在行政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各持一份。
3.2、 劳动合同中应载明有关保障劳动者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其内容主要包括:
3.2.1、企业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规定;
3.2.2、劳动者在安全生产方面享有的权力和义务
3.2.3、工伤保险方面的事项;
3.2.4、其他要求。
3.3、 行政部持已签的劳动合同办理签证手续。并为员工办理工资卡片、工伤保险投保手续等。
3.4、 劳动合同的文本应由安检部审核、确认。
3.5、 劳动者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4、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4.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若属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若属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经济赔偿金。
4.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4.2.1、劳动合同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终止条件之一;
4.2.2、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4.2.3、劳动合同期满。
4.3、 因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解除合同:
4.3.1、不得因劳动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3.2、不得因劳动者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考核
对不遵守劳动合同安全管理规定,按考核条款执行。
第4篇 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怎么写
1.总则
1.1 为规范公司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管理,有效防范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1.2 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1.3 不得违法订立合同,不得订立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本公司合法权益的合同,不得与资信不佳,不具备履约能力的单位订立合同。
1.4 公司对外的一切交易、合作行为,除及时清结、标的额极小的事务外,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严格遵守,全面履行。
1.5 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审查,并指导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
2.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2.1 订立合同前,公司经办人员及所在部门应严格审查订立合同相对方的下列情况:
1) 审查是否领取营业执照,2) 有无法人资格;
3) 审查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4) 是否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或许可证;
5) 履约能力审查和信用审查。
经办人员应收集其营业执照、当年工商年检记录、资质证书或许可证复印件备查(如系个人应收集身份证复印件)。
2.2 订立合同
2.3 相对方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2.4 必须出具由其亲自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公司经办人员应当认真审查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授权事项和范围并收集备案。
2.5 一般合同,
2.6 经办人员应在做好市场、资信调查的基础上,
2.7 与合同
2.8 相对方充分协商。
对于标的巨大或涉外的合同,公司应组织专业、技术、财务和法律顾问组成谈判小组,做好谈判工作。
2.4 凡本公司作为一方的合同::,除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有专门要求的外,原则上由本公司经办人员草拟合同。重大或复杂的合同,可以同法律顾问交换意见,由法律顾问草拟。
2.5 合同内容的约定应明确、具体,充分考虑对本公司是否有利,并具有可操作性。
2.6 在少数情况下,确需使用标准格式合同,经办人员应当认真审查合同内容表述是否准确,条款是否完备。
格式合同表述不准确、条款不完备,或者对公司不利的,经办人员应当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或添附相关的内容,或者草拟补充协议予以完善。
格式合同空白处不需填写内容的,应划斜线予以填充,防止合同内容被伪造或篡改。
2.7 合同必须具有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主要条款,尽可能订立担保条款(定金、保证或抵押等)。
2.8 合同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后承担继续履行,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责任;
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后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时应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合同中可以约定定金条款。
前述违约责任条款既可以单独约定,也可以同时约定。
2.9 建筑勘察、建筑设计、广告、美术、雕塑设计制作合同中,应尽可能约定相关(含计算机软件)的着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归本公司所有。
涉及商业秘密的合同,应当订立保密条款,约定保密责任。
2.1 0合同可以约定下列解除合同的条件:
1) 一方违约,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
2) 其他条件。
2.1 1合同应当约定下列解决争议的方式:
1) 双方协商;
2) 提请仲裁;
3) 诉讼。
合同应尽可能约定由本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者约定合同的履行地为本公司所在地。
2.1 2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盖章),加盖合同专用章
或公司公章。
合同应当有经办人签字(盖章),合同标的金额超过10000元以上由部门加签。
合同附件应当同时签字(盖章)确认。
2.1 3对合同进行修改、增删,应在修改、增删处加盖印章或由经办人签名进行
确认。
2.1 4合同应当约定由本公司保存的合同文本不少于四份。
2.1 5两页(含两页)以上的自行装订的合同,应当加盖骑缝章。
2.1 6禁止'先履行,后补签'合同。
2.1 7合同应当按约定全面、及时履行。
合同相对方违约,应当及时按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按约定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方式应当选择易被证明的方式。
2.1 8遇有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紧急情况,经办人及所在部门除及时向公司和法律顾问报告外,应同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3.合同的审查
3.1 公司合同严格实行审查制度。
合同必须经部门审查、财务审查、法律顾问审查,方可报送总经理审批。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合同或者简单的合同,可以直接报总经理审批。>
3.2 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合同进行审查,并对其他部门拟送审的合同进行专业预审。
3.3 财务部门负责对各部门合同中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财务约定进行审查。
3.4 法律顾问负责对合同的内容、形式的合法性、有利性进行审查。
3.5 建筑设计类、广告营销类合同,应当经过销售部门预审。
3.6 合同经办人应当填写《合同送审表》,经本部门、预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或审查人签字后,送法律顾问进行审查。
合同经办人员草拟合同后,也可先送法律顾问进行初审,经修改后再按前规定程序送审。
3.7 法律顾问应当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审查工作。非特殊情况,审查时限应不少于4小时。
3.8 法律顾问应当::全面审查合同。
对合同中的一般问题,法律顾问可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修改建议。
对有重大法律隐患或对公司严重不利的合同,法律顾问可以直接进行修改。
3.9 法律顾问在合同审查结束后,应当在《合同审定表》上填写合同受理、审查时间,审查地点,审查合同名称,审查意见或处理结果等内容。
3.1 0对通过审查的合同,法律顾问应当盖章,注明审查日期。
3.1 1公司法定代表人对违反本规定送审的合同,应当拒绝审批,并责成有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予以纠正。
4.合同的管理
4.1 公司实行合同管理员、职能部门、行政部三级合同管理负责制。
4.2 各职能部门应当确定一名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的整理、保管、信息资料收集等日常管理工作。
4.3 职能部门对合同的起草、审查、订立、履行以及合同文本的管理负直接责任。
4.4 行政部负责对公司合同进行统
一、综合管理。行政内勤具体负责合同签章工作。
4.5 合同文本应当由主办部门、财务部门、行政部分别保存一份备查。
4.6 合同管理将逐步纳入岗位责任制进行考核。
考核包括以下内容:合同质量、合同履约率、贷款回收率、纠纷发生率等。
4.7 因不了解对方资信、履约能力而轻率签订合同或者合同条款的约定存在明显瑕疵,或者违反合同管理规定,给公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的,依照本公司《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8 因故意、重大过失或违法订立合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人员行政、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5篇 房屋租赁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房屋租赁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预防与减少合同遗失的发生,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拟定以下制度,自颁发日起执行:
一、领取人(签约人)须熟读理解合同条款,全面准确地填写合同。
二、各区域的合同编号均有分类(例:*村合同编号为*00000、l为lt00000、以此类推)、禁止交叉错乱使用合同。
三、领取合同须登记签名,禁止个人擅自领取合同。已签合同须附上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填写合同必须正笔填写、请勿留空。如有文字数字填写不清晰不规范将被拒收。填写注意事项请参考合同样本。交回合同(填写合同交回登记表),待合同专员对合同进行审查签名后证实合同已交回,后由合同专员办理存档工作。
四、已领取合同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如合同未能按时上交视为逾期合同,需上报逾期原因同时禁止领取新合同。交齐清零后方可领取;如合同遗失、则罚款100元/份;作废合同需一式二份同时上交,不齐全则罚款50元/份。
五、(房客合同)签合同时提醒住客保管好合同、退房房客需携带合同及押金收据方可退还押金,遗失者概不退还押金。
六、签约人对合同有保密义务。
行政管理部
20**年**月1日
第6篇 销售部合同管理制度
销售部合同管理制度
为保障公司产品销售业务的正常运行,销售部门按公司有关产品价格、结算政策、交易方式等规定向经销商提出要约,促使代理商承诺并签定《代理合同》,并促进合同的执行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1).在与客户开展销售业务活动中,每笔业务都必须按规定详细填写公司统一印制的《代理合同》,以此作为公司销售计划、发货、回款、折让的依据。协议单位除签订全年购销协议外,每笔业务同样要签订《购销合同》。
2).回款期限折让以整笔合同执行完毕为准,对分品种回款的客户应每品种签订一个合同,以防止部分结款时无法兑现折让。
3)、与客户签订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价格政策、资信限额、交货方式、结算政策执行。
4)、与客户签订合同时,须详细填写产品品名、单位价格、交货时间、购货方全称及开户行、帐号、税号、交货地点、结算方式和期限等,内容完整无漏项,字迹工整、清晰。
5)、销售部门主管严把合同审批关,对所签合同要认真审核,经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批准执行。
6)、根据合同上注明的交货日期安排发货,无合同不得发货。
7)、销售部门建立合同台帐,详细记录收货单位、签订日期、品名、批号、发货数量、合同金额、执行情况等,以备查询。
8)、《购销合同》应每月整理、装订成册,存档备案。
第7篇 烟草合同管理制度一
烟草合同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烟草专用机构产品购销合同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烟草专用机构产品购销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建立和健全烟草专用机械(以下简称烟机)流通体制,维护烟机购销环节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烟草专卖局指定中国烟草机械公司(以下简称烟机公司)统一经营烟机产品,烟机公司作为需方向烟机定点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制造厂,包括新品试制单位)订购烟机,作为供方向卷烟工业企业(包括卷烟厂、雪茄烟厂、复烤厂、卷烟材料厂等,以下简称用户厂)销售烟机。本办法适用烟机公司同制造厂、用户厂签订的国产烟机购销合同。
第三条 烟机购销合同由供方(以下简称甲方)和需方(以下简称乙方)采取书形式签订。乙方须出具国家烟草专卖局开具的国产烟机准购单,双方方可签订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合同一经签订,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四条 合同主要条款包括:烟机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提)货方式、时间和地点、运输和验收方式、货款结算、违约责任及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烟机产品的质量按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按照企业标准执行。
第五条 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以后30日内,向甲方给付定金。定金阿的数额:制丝成套设备、打叶复烤设备不少于合同总金额的15%;卷接、包装及其它设备不少于10%。
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价款。已给付定金的合同不履行的,属乙方不履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属甲方不履行的,双方返还定金。
第六条 合同双方都要按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应事先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 烟机产品的提货方法:收到用户厂付出的合同货款后,烟机公司开出提货单;接到烟机公司开出的提货单后,制造厂向用户厂发(交)货。
如果一个合同中订购多台(套)设备,在合同交货期内,可以分期付款,分批提(交)货。
第八条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但不损害国家利益或违反有关规定;
二、一方由于关闭、停产(停业)或转产而确实无法履行合同;
三、由于一方违约,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
四、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履行成为不可能。
第九条 因一方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同时将变更情况通知对方。
第十条 当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文书、传真、电报等),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作出答复;逾期不作答复的,即视为默认。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的期限答复。
第十一条 合同订立后,不得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 烟机产品的供货方式属自提的,由乙方到指定的地点(制造厂)提货并按规定交接验收。如需要代办托运,应在合同中注明运输方式(火车、轮船、汽车等)和到站(港),并应约定交接验收的有关事项。
第十三条 烟机产品的运输,必须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规定办理准运证。烟机公司可代为办理。
第十四条 烟机产品必须包装发运,包装质量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包装标准。产品无包装发运,须经双方当事人同意。
烟机产品运达到站(港),承运人交付货物时,乙方应按规定验收,如发现有异状,应立即提出异议并按规定索赔或追偿。
第十五条 烟机产品到达用户单位后,应按合同约定开箱检查,如发现缺件或损坏,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要求赔偿。
第十六条 除不可抗力以外,属于承运部门的责任致使货物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到达到部(港)的,托运方应按规定向承运人要求赔偿。
第十七条 烟机销售货款的支付与结算,以信(电)汇的方式办理。
第十八条 用户厂在提货前应给付烟机公司合同货款(包括定金,为合同总金额的90%)。在制造厂发货以后,凭用户签字的提货单或提货单和货运发票的复印件,烟机公司给付制造厂合同货款(包括定金,为合同金额的90%)。
第十九条 烟机产品在用户厂交车验收以后,用户厂应付清烟机公司全部货款。在收到用户厂制造厂双方签字盖章的烟机产品交验凭证后,烟机公司付清制造厂全部货款,并进行结算。
第二十条 合同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时,还需支付赔偿金。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
一、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向乙方退还不能交货部分的货款及其总值3%的违约金。如果乙方仍然要货,可按本条第二项逾期交货处理。
二、逾期交货而乙方仍需要的,应如数补交,并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每天万分之七计算;因逾期交货而乙方不需要的,按本条第一项违约处理。
三、在具备安装调试条件的情况下,逾期交车验收的,应限期交验,并向乙方偿付逾期交验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交验部分货物总值每天万分之七计算。限期内仍不能交验的,除偿付违约金外,并应赔偿乙方各项经济损失;乙方要求退货的,应退还乙方货款、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四、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缺件、损坏等,应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偿付甲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3%的违约金。因退货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根据实际情况支付赔偿金。
二、逾期提货的,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每天万分之七计算;同时承担因逾期提货造成甲方在此期间多支出的保管费和其他实际损失。
三、在货物到达后,因乙方不具备条件,造成逾期不能进行安装调试90日以上,乙方应付清全部货款。待具备条件后再进行调试。在此期间发生货物的损坏、缺件等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二十三条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明确责任后10日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并应承担银行损失。
第二十四条 烟机公司有责任按合同向用户厂提供烟机产品,提供指导安装、设备调试、技术培训等服务,并可提供成套设备选型、工艺布置、设备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和零配件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
第二十五条 合同双方如果发生纠纷,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如果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事后双方未能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可并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8篇 纺织公司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1.1为了加强对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的力度,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控制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劳动合同在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中的安全管理规定。
1.3 本制度适用于澳泰公司内所有用工形式的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等。
2 职责
2.1 厂办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与员工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2.2 企管办是劳动合同中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劳动合同中的安全管理事项。
3 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
3.1 劳动者被本公司录用后,应在厂办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厂办和劳动者本人各持一份。
3.2 劳动合同中应载明有关保障劳动者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其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规定;
2)劳动者在安全生产方面享有的权力和义务
3)工伤保险方面的事项;
4)其他要求。
3.3 厂长办公室持已签的劳动合同办理签证手续。并为员工办理工资卡片、工伤保险投保手续等。
3.4 劳动合同的文本应由厂办等单位审核、确认。
3.5 劳动者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4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4.1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若属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若属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经济赔偿金。
4.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劳动合同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终止条件之一;
2)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3)劳动合同期满。
4.3 因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解除合同:
1)不得因劳动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
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不得因劳动者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 考核
对不遵守劳动合同安全管理规定,按考核条款执行。
第9篇 q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 释义
本制度中所称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书是处理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重要法律依据。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本制度中所称的劳动合同书包括主件及附件二部分。主件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颁布的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因培训学习而签订的服务期协议及竞业协议及其它基于岗位不同而签订的各类协议或承诺书、责任书等。
第四条 劳动合同管理主管部门及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1、拟订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
2、制订与劳动合同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
3、办理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和子公司负责人的劳动合同订立(含续签)、变更、解除和终止手续;
4、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
5、检查指导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协助子公司处理劳动合同争议;
6、遇重大劳动争议,向上级领导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7、保管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及子公司负责人的劳动合同文本及与签订(含续签)、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有关的文件。
二、子公司办公室:
1、办理本公司员工劳动合同订立(含续签)、变更、解除和终止手续;
2、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
3、负责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处理劳动合同争议;
4、遇重大劳动争议,及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5、保管本公司员工(公司负责人除外)劳动合同文本及与签订(含续签)、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有关的文件。
第二章 劳动合同管理基本规范
第五条《劳动合同书》文本管理
一、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统一使用集团公司正式颁布的《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特殊情况需使用别的劳动合同文本须报请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签订。不得擅自拟订或使用已废止的劳动合同文本。
二、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的《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法拟订或修订,经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审核,报请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并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后正式颁布执行。
第六条 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的确定
一、第一次、第二次(第一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原则上经营、管理岗位,中高级销售、服务顾问和技师,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三年,;其他岗位人员为两年,第三次(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需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二、新入职员工试用期原则上根据合同期限长短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及以上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
三、子公司依据上述原则根据本公司岗位设置、岗位重要性、人才市场供需等实际情况决定各岗位第一、二次劳动合同期限。
第七条 集团所有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对不签订劳动合同者,不予以聘用。
第八条 劳动合同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方能生效。公司法定代表人不亲自签字的,可委托公司负责人代签。未经书面授权,私自以公司名义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律无效;因代签无效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代签人负责赔偿。
第九条 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及员工各持一份。不得扣压或代为保管应由员工自行保管的劳动合同。
第十条 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应做好劳动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按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管理好《劳动合同书》及其相关文件:
一、建立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汇总表(电子档)(附件二)。
二、《劳动合同书》的相关文件包括以下资料:
1、培训协议;
2、保守商业秘密协议;
3、岗位职任书;
4、个人月度绩效考核表和工作能力评估表。
5、违约或违纪记录;
6、其他专项协议;
第十一条 集团各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集团内法人单位之间调动(不含短期支援性借用),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异动审批手续,无经济赔偿金,并与新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订立劳动合同作业规范:
一、订立劳动合同前需进行的准备工作
1、合同订立前,双方应就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条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进行充分协商,新签约人员应按本制度第六条规定协商试用期限。公司应向拟签约员工告知公司的规章制度等和与其工作有关的情况。
2、合同订立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负责对被录用员工的身份、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房产证等)、年龄、住址、健康状况、学历证书、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相关资格证书、与原单位解约证明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重要岗位应要求员工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对提供资料不真实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3、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等其他条款,并约定,违约所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①服务期是指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约定,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②保守秘密或竞业限制是指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
二、合同填写规范:
1、签约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协商确定其权利和义务。
2、合同中空白之处内容的填写应符合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一致后再填入相关内容。所填内容不得涂改。不得隐瞒或欺骗。
3、《劳动合同书》相关内容的填写必须字迹清晰,用词准确,对不用之处或空格应写无或用粗实线划去。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双方均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
第十四条 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合同履行及变更规范
一、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健全管理台帐,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履约的基本情况,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对违规情况及时纠正并以书面方式记录,列入相关档案。
二、合同内容发生变更时,应以书面形式载明变更的内容、日期,由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持有的应随原合同一起存档。
第五章 劳动合同续签规范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同意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将《劳动合同期满处置意见征询单》(附件三)送达员工,经协商同意办理续签手续。
第十七条 续签劳动合同时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三十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书面了解员工本人及所在部门意向。
二、员工本人同意续签的,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将结合员工工作部门意见及日常考核情况报呈分管领导和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
三、经公司负责人审批同意续签的,办理续签劳动合同,双方盖章签字。
四、公司负责人审批不再续签的,给予书面通知。
五、续签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第六章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
第十八条 协商解除。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书》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时,签约双方中的其中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出现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几种情形,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作业规范
一、公司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停工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工作)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满,因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公司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按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二、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在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后,由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员工离职证明》(见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附件四)。
第七章 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员工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合同期满员工方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按双方合同约定及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执行。对涉及服务期及竞业限制的人员,按劳动合同、服务期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公司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对员工予以经济补偿。
更多合同管理制度范本推荐阅读*****:
1、合同管理制度的范本
2、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3、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4、通用版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5、销售合同管理制度模板
6、基建合同管理制度
7、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8、广告合同管理制度
9、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10、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10篇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的签订
第1条
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2条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3条
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4条
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11篇 某小学合同管理制度
小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 学校教师工作岗位职责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党支部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党支部书记要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全面负责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
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依靠全体教职工、学生深化教育改革,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决定。
2.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讨论决定学校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师资队伍建设、基本建设、经费管理以及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的决策。
3.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配合校长抓好德育工作。
5.常与党支部委员和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互通情报,交流情况,支持工作,协调党政工团关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6.聚精会神抓好党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完善党内制度,保证党的活动制度化、党员行为规范化;检查各支部组织生活及党的各项工作情况。
7.严格把好“人口”关,慎重地做好积极分子和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推荐工作,培养骨干,抓好典型,表扬先进。
8.加强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发挥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9.加强党支部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抓好支部委员和党员的学习,按时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干部活动,搞好党支部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团结协作,勤政廉洁。
10.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它们根据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校内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做好统战、关工委、老干部等工作。
11. 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各项工作。
校长工作职责
1.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党组织的监督、保证作用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学校管理手段现代化。学校各项工作的实施有计划、指导、检查和考核。积极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办学机制,提高办学效益。
2.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校长对学校的领导首先是教育思想的领导。校长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努力为国家培养大批现代化人才打好基础。
3.在上级党委和上级教育部门的领导下,校长负责全校的教育行政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领导的精神,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教育改革的要求,制定每一学期的工作计划和长远工作计划。加强学校的管理工作,认真改进管理制度,保证学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校长对学校的工作要全面规划、统筹安排。负责审批政教处、教导处、教科研室、总务处等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定期检查各部门工作,并向上级及全校教职工作报告。
5.安排好全校人事,加强对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的培养,重视在职教师的进修,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逐步提高师资水平,改进和完善考核工作,优化教师队伍。做好教师的职务评审工作。
6.负责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学教改工作。
7.负责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教育工作。
8.加强学校教科研工作,组织学校的重点课题,推动和指导学校的教科研,形成全校的教科研队伍网络。
9.抓好学校的体、音、美及卫生等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全体教职员工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文娱、体育活动,组织和促进学生进行有利于身心健康的各种课外活动。
10.对总务、财务工作的领导,督促后勤人员做好学校教育教学的服务工作,积极添置和改善学校各种设施,努力办成一流学校。合理使用学校经费,关心师生员工生活,搞好福利工作。健全和落实学校的安全保卫制度。
11.负责中层干部的考查、评议、调整、任免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关系,领导和组织干部、教职工的政治、文化、业务学习,提高教职工的素质。
12.合理安排教职工的工作,并按规定手续审批教职工请假事宜。
13.实行校长负责制的集体领导,各行政人员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主持由中层干部参加的校务会议。校长、副校长根据需要及时举行办公会议,交流情况,研究和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处理学校有关事项。经常向上级请示,汇报工作。
14.负责和指导做好学校的各项档案工作。
副校长岗位职责
1.根据办学目标,配合校长制度每学期工作计划。
2.协助校长,根据素质教育要求和学校教育工作实际,调整教育计划,妥
善安排人力。
3.在校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能根据学校计划的要求及学校
的实际情况整体部署,认真实施,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4.根据学校计划,督促教导处合理安排课表,促使学校工作正常运转。
5.开学两周抓好教导处计划、教科室计划、年级组计划、教研组计划的制
定。
6.协助校长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工作的流程管理。能按照学校教学流程环
节,抓好学校教学工作。有布置、有重点、有检查地抓好各年级、各学科教学,使教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7.坚持抓好教科研工作。根据学校教学的需要,制定每学期的教科研任务,定期深入教研组,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的教育、教学经验。
8.深入教学第一线,及时了解教育质量的实际情况,不断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9.督促教导处落实教导处计划中提出的各项教学管理工作。
10.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既注意对青年教师常规训练,又注意有层次的培养,使青年教师在教学上迅速提高。
11.协助校长主管德育及学生工作。根据学校规划及年级计划。制定出学校“全员育人工程”和德育、学生管理规划及年度计划。
12.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学年和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学生德育工作计划及学生安全工作计划。
13.抓好德育处工作。认真落实德育处的三项主要工作:德育及提高德育水平;学生管理及提高管理水平;校园文化建设及强化校园文化氛围 。使德育工作既讲求实效,又具有本校特色。
14.抓好德育队伍建设。
15.抓好年级组工作。选拔优秀教师担任年级主任,并针对不同年级组提出不同工作任务,总结各个年级组的工作特点和学生教育的规律,使年级组成为德育和学生工作的基础。深入重点和难点岗位,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16.抓好体卫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学校规划和计划制定出相关规划和工作计划,全面负责学生体育教育、卫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活动等,认真组织好体育运动会及各项体育竞赛活动,并使学校传统体育工作得到继承和发扬。
17.抓好艺术教育及学生课外活动。
18.加强学生爱校教育。
19.协助校长做好招生及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20.做好教学工作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及教师教学评价。
21.接受并完成校长委托的学校其他工作。
工会主席工作职责
1.协助党支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知识分子及民主党派的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同心同德办好学校。
2.创造条件,让会员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保障会员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3.领导与组织全体会员参加各项政治和业务活动,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和国家政策法令。
4.加强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为人师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各种不良倾向。
5.关心会员的物质和文娱、体育生活,协助行政领导解决会员的实际困难。关心好职工的婚、丧大事。
6.搞好工会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做好以下工作:
⑴召集并主持工会委员会会议,负责贯彻工会委员会的决议。
⑵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⑶领导工会委员会开展工作,明确分工,互相配合,并检查工作执行情况。
⑷代表工会出席各种会议。
⑸在党支部领导下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⑹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工会委员会行使教代会职权。
教导主任工作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配合校长制定并实施学校的工作计划;检查并总结教导处的教育教学工作,审查教研组和班主任工作计划。
2.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组织管理教学工作,掌握各科教师贯彻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情况,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指导并开展各种教育教学科研和学校科技活动。
3.配合校长与党支部向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定期布置、检查班主任工作,向学生进行劳动教育,定期召开家长会。
4.组织安排学生的体育卫生和生活管理工作,抓好“两课、两操”(体育课、活动课,课间操、眼保健操)和群众性体育活动,搞好学生卫生保健和安全教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5.组织和领导教务行政工作,搞好招生、编班、学籍管理,以及图书、资料、实验、电教等的管理工作。
6.每学期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体育卫生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书面总结向校领导汇报;组织教师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开展学期(学年)的学生评优评先奖励活动。
7.接受并完成校长委托的学校其他工作。
8、副教导协助教导开展教导处各项工作,主管学校学生品德养成教育、学籍管理工作。
总务主任工作职责
总务主任在校长直接领导下,负责学校的总务管理工作。并做好自己分管的具体工作。
1.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工作计划,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需要,结合学校财力、物力和人力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总务管理学期和学年工作计划,并做好学期和学年总结工作。
2.主持总务处工作会议,组织和领导总务管理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合理组织人力,恰当地安排、分配、协调总务人员的工作。
3.在保证教育教学需要的前提下,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和经费使用方案,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严格把握使用。负责搞好经费决算,向教代会、校长和校长办公室汇报一年来经费使用情况。
4.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按政策、制度办事,理好财、管好家,保证教学供应。
5.全面掌握学校财产,建立健全物资、校产管理制度,把好请购、保管和供用关,对各项教学设备及其他各项设备的种类、规格、性能、成色和数量要心中有数,并要及时做好设备的处置、调配和增添工作。搞好学校基建和房屋维修工作.管理体育活动场地,要不断提高财产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教育师生用好、管好学校的各项财产和设备,爱护公共财物。寒暑假做好校舍、设备和场地的全面检查维修工作,会同其他处室做好开学前的物质准备工作。
6.要着重抓好师生生活,安排好照明、打水和取暖,要特别重视办好师生食堂,根据需要办好或协助工会、办公室办好各项集体福利,减轻教职工事物性负担,解除教职工的后顾之忧。
7.协助治保等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工作,加强对危房、饮食和其他方面的检查,要备好防火用具和设备,并修建或添置必要的防盗设施和设备,要定期检查,并要建立必要的制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8.认真组织和领导总务管理人员做好阶段性、突发性和偶发性的工作。在工作中要力争主动请求汇报,及时解决问题。
9.组织搞好学校的绿化和环境卫生工作。
10.勤俭节约、开源节流。不断积累资金,努力改善办学条件,适当地发送教职工集体福利和物质生活。
11.领导管理好总务人员,提高总务管理人员素质,工作上以身作则,帮助工作有困难的同志搞好工作,提高总务管理工作水平。
12.为了更好地搞好总务管理工作,要定期向校长汇报工作,遇重大事件或问题,应及时请求汇报,要主动争取教导、工会和团队等组织和部门的协助配合和支持。
13、接受并完成校长委托的学校其他工作
教科室主任工作职责
1.在校长、分管校长的领导下,主持科研室日常工作,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教育科研工作发展规划要求及其指示精神,创造性地开展的教育科研工作。
2.根据学校发展的整体规划,负责制订学校科研室工作计划,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工作,做好科研工作的年度总结,不断提炼科研促教改的新经验,使学校走上“科研兴校”的快车道。
3.努力把学校的改革思路转化为统领学校发展的龙头课题,并把课题分解细化为年级组、教研组的集体课题,促进学校特色的形成。
4.建立学校科研工作的规章制度,完善科研档案的管理,构建学校科研结构网络,促进学校教育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
5.组织校级课题的立项和上级教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组织指导检查每周一午的教研活动,组织指导检查开展校内外的教学教研活动。
6.建立青年教师科研志愿者小组,逐步形成一支富有战斗力的科研骨干队伍。
7.积极建议学校领导为教师购买科研方面的书籍及订阅杂志,利用校园网等多种渠道为教师提供科研的动态信息及推荐贴近教改实际的新成果。
8.积极发动教师参与教育科研并撰写教育科研成果,组织有质量的科研成果参与上级举办的教育科研成果评比和教师教育科研成果的评比。
9.经常与上级科研主管部门交流沟通,汇报学校科研工作取得的新进展,以获得科研动态信息和得到有效的工作指导,积极申报并举办科研成果的展示会。
10.对科研课题进行全过程管理,包括课题的申报、筛选、论证、规划、检查、评奖、推广等,并及时做好科研档案。
11.加强对学校已立项的校级以上课题的指导、管理,以确保课题研究按时完成。
12.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开发课题研究,并积极参与校级以上大型课题的研究工作。
13.每学期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科研理论,并向教师提供科研方面的资料,使教师能充实更新知识结构,提高研究水平和工作效能。
14.每学期为教师作科研方面的专题讲座一次。组织指导检查学校教学教研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校内外的教学研讨活动。
15.根据研究方向与兄弟学校教科室组成科研联合体,增强研究力量,以达到资源整合与共享的目的,促进研究的深入开展,带动基层学校共同发展。
16.主动关心科室人员的思想、生活、工作与学习,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17.为教师专业发展搭建平台,出版学校的教育科研成果专集、学校教育专辑(包括学校教育研究电子版)。
18.组织发动和积极鼓励教师参与各类教科研成果的评奖活动,组织评选先进教研组和优秀教研工作者。
19.与教导处一起做好对外公开教学的组织、协调与指导工作。
20.教科室副主任协助科室主任开展各项工作
21.接受并完成校长委托的学校其他工作。
第12篇 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既是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又是必不可少的控制手段。因此,需要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工作。
依照《合同法》和其他相关经济法规,制定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一 由专人负责各项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管理。
二:合同签订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经领导同意签字、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三: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条文清楚完整,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违约责任。本着平等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双方恪守合同。避免违约行为,尽最大可能消除不利影响实现合同预期目标。
四:合同管理人员每月对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检查分析一次,并同时送到业主、施工单位。检查结果在监理月应予以反应。 。
五: 由于水利工程耗资大、施工周期长、施工条件多变,又具有不可逆转的质量特性,所以在施工阶段强化合同措施,协调约束各方行为,是搞好监理工作的基本途径。因此应完善合同咨询、定期检查和协商制度,以实现工程的建设目标。
六:当发生合同争议,监理工程师应本着有利于施工的正常进行,不损害工程质量,维护双方合法利益的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地协商调解。
七: 管理好监理委托合同:每月总监主持月度工作总结时,应检查分析监理委托合同的履行情况,督促每个专业工程师按照合同、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本职工作,遵守行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达到全面履行合同的目标。
八: 对于合同执行中发生的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事项,总监应及时向监理单位反映,由监理单位主管领导出面进一步与合同双方协商,以求得争议及时解决。 。
九:合同管理人员应保守机密。做好合同归档和借阅工作, 建立合同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合同执行情况》汇报。
十:认真做好合同文本的保管工作。合同档案应防潮、防蛀、防火、防盗。合同档案需专业人员保管,避免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