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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08 10:38:02 查看人数:91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第1篇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设备、设施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进行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提高设备、设施管理水平,对提高生产质量、降低成本、节约能源、安全生产及提高经济效益都具有重大意义,为适应公司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单位的设备管理。

第三条:设备管理的原则: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预防设备事故,管理与使用相结合、定时维护与定期检修相结合、修理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员管理相结合。

第四条: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的综合管理,保持设备完好,不断改善和提高公司装备的技术素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合理调配使用,争取良好的经济效益。

第五条:公司必须设立专门机构负责设备管理,对所有设备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编号、台帐清楚、帐物相符。

第六条:公司设备主管领导对公司设备管理进行全面负责'对公司设备管理的方针、目标作出决策、并制定设备管理的考核内容。

第二章设备规划

第七条:设备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设备采购工作程序及要求》。

第八条:设备安装必须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装。安装结束后要进行测试及试验,并出具报告。危险区域的电气设备要由专业许可人员进行安装、改造。

第九条:库存设备管理要严格,并专人负责,做到入库设备严格验收、登记上帐、妥善保管,确保“三好出库”。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条:公司所属固定资产为此设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00元及以上者,均由专门机构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对公司生产设备均须建立设备台帐,并根据设备变化及时更新,固定资产卡片和设备技术档案做到数据准确、技术资料完整。

第十二条:公司主管部门机动处对设备的验收、增减、转移、报废等做好业务记录,并于年末进行实地检查、盘点,做到帐、物、卡相符合,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设备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由主管部门统一调拨,要严格执行设备调配、调报制度。设备调配时,原使用单位必须保证设备完好,调出、调入单位及设备管理单位三方人员共同交接验收,交接后,一个月内如需发生维修费用,一律进入原使用单位成本。

第十四条:各使用单位未使用和不需用的设备应及时清理、维护、并报主管部门将闲置设备调出,由主管部门进行调配、不得私自进行调配、转借或出租。

第十五条:新投产设备应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制度,安装部门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及完整的安装施工记录与图纸,具体验收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验收后的原始资料存入技术档案。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合格,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第十七条:设备的革新改造,应予先制定技术方案或设计,由主管部门审批,如审定应记入档案。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报废要符合条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后,填写设备报废申请书,报上级领导审批,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移交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第四章设备的使用与维修

第十九条: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制,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十条:各使用单位要对本单位的设备进行登记造册,要落实到具体班组、个人,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负责,要保证设备的完好,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应注重维修、保养、提高设备人员素质、正确使用、规范操作,做好日常维护,真正做到“预防为主”,防患设备事故的发生,以确保设备长期正常运行。

第二十二条:需取得矿用安全标志的设备必须取得矿用安全标志,电气设备、刀闸、开关等要有永久性标签。

第二十三条:设备维修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养修并重的方针,认真执行使用与维护相统一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主要设备要实行预修预检,其安全装置、各种仪表等必须按规定送检。

第二十五条:检修、大修必须依据实际情况确定,设备检修前应做好组织准备工作,检修计划提前上报,设备损坏严重、残余价值很小的,不列入检修计划。

第二十六条:大修设备拆装时,必须通知设备科进行检验确认,以备结算。检修时,必须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施工记录单、设备档案及报表。

第二十七条: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时,须报本单位主管领导,由单位主管领导上报到主管部门,采取逐级上报,及时消除异常情况。

第五章设备事故管理

第二十八条:设备事故直接影响生产经济的运行,其管理必须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和监督执行防范措施,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统计分析上报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二十九条:对设备事故应进行全员管理,各使用单位应发动全体职工,包括领导干部、维修工人、操作工人都必须参加设备事故管理。

第三十条:对设备事故的管理应专人专责,对事故从组织抢修、调查分析、制定和监督执行防范措施,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统计分析上报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三十一条:严格控制故障发生率,出现事故及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

第三十二条:出现设备事故时,抢修要迅速,对其调查分析要做到“三不放过”,及时分析事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次数、事故时间、事故损失费等基本数据,必须如实记录和正确统计。

第三十三条:在设备事故管理中应贯彻执行奖惩办法,实行有奖有罚,重奖重罚,与使用单位及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以促进安全生产。

第六章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三十四条:公司设备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设备档案、设备图纸及技术资料等,要保存完好,认真做好统计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报表。

第三十五条:档案材料及各项记录的填写要认真准确、字迹整洁、清晰。

第三十六条:各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使用与维护保养责任制,完善操作规程,做好设备保养记录、检修记录、运转记录、事故分析和处理记录等。

第三十七条:各使用单位要保证设备的完好率,不许设备带病运转,不许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定期对有关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技能考核,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及个人,按《设备综合管理考核细则》考核。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机动处负责编制、解释、修改和补充。

第四十条:本制度至**年**月起实施。

第2篇 水用电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八、严禁使用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

2023年2月

第3篇 z售楼处项目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售楼处(项目)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

1、工程部工作人员每日定时巡检各种公共设施设备,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排除安全、故障隐患;

2、每日巡检工作应按照不同的内容或设备分类进行记录,并根据记录内容综合分析各种设施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3、严格按照月维修养护计划进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

4、定期联络设备供应商或技术支持部门提供技术培训和疑难问题解决方案;

5、每月总结汇总公共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并进行技术分析,调整设备运行状态,提升设备工作效率、降低能耗;

6、建立完善的公共设施设备维修配件和维修材料采购、库存体系。保证配件、材料供应、及时完成维修工作。

二、公共设施设备的故障处理

1、发现公共设施设备故障时,工程人员应首先赶赴现场进行检修,迅速查明故障原因;

2、如设备故障涉及到售楼处供水、供电、照明、用气、供暖、保安等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情况;应按如下流程处理:

接到报修--通知客服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拍照--实施抢修--联络设备供应商提供技术支持--以书面方式汇报总公司

注:在抢修过程中,应注意拍照和记录故障发生时间、地点和事件情况,以便与客户服务处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4篇 某锻造公司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范围

1.生产中的工艺指标超限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高压设备的防爆卸压装置、低压真空密闭装置、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装置、电器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运转部分的防护装置、火灾报警固定式装置、灭火装置以及气体自动检测装置、事故照明疏散设施、静电和避雷防护装置均属于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对以上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必须进行维护,保证灵敏好用;

2.作业过程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防护眼镜、防毒口罩、特种手套、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均属于防护器具。对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二.管理分工

1.由生产技术部分工管理各种安全装置、设施和防护器具;

2.分工原则:

2.1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受压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等由设备工程师管理;

2.2凡属电器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仪器仪表均由维修班负责管理;

2.3 凡生产区内的火警报警装置、灭火装置和其他固定装置均由消防专管员管理。

三.维修与检验

3.1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

3.2 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3.3 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须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

3.4 除安全装置专责维修人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乱动。

四.防护器材的选用和保管

4.1 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读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性质,正确选用防护器材种类和型号,不得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

4.2 岗位配备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应与使用人员头型相适应;

4.3 种防毒面具使用前、后必须仔细检查;

4.4 各种防毒面具应定点存放;

4.5 个人使用和保管的防护用具,应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4.6 车间应有防爆手电、防毒面具、隔热手套、胶靴、防火服和安全带等急救器材,以备抢救用;

4.7 安全带使用前要仔细检查,用后妥善保管,防止霉烂和强度下降,定期进行强度试验;

4.8绝缘手套、胶靴、绝缘棒、绝缘垫台等常用的电气绝缘工具要指定专人保管;

4.9 常用电气绝缘工具按照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工作。

第5篇 学校食堂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三)

1、 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2、 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 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 、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2) 、墙壁应有

1.5 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⑶ 、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4) 、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4、 食堂应当有用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

5、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6、 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7、 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章程范本协会章程企业章程公司章程会议纪律文明公约

第6篇 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供配电设备设施良好运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0职责

3.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的实施情况。

3.2机电维修部变配电室组长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3.3变配电室值班电工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4.0程序要点

4.1巡视监控

4.1.1变配电室值班电工每班巡视两次高压开关柜、变压器,每两小时巡视一次;中班巡视三次配电柜、电容柜,每周巡视一次落地箱、电表箱。

4.1.2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把每次所到巡视点的时间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记》上。

4.1.3巡视内容:

a)变压器油位、油色是否正常,密封处是否漏油,变压器运行是否超温(85℃);

b)有无异常响声或气味;

c)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

d)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10%范围以内,是否超载运行;

e)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痕迹;

f)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g)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h)各种临时用电接驳情况;

i)各种标示牌、标示物是否完好;

j)安全用具是否齐全,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k)按时开关管辖区域内路灯、灯饰或喷水池,及时维修好辖区内路灯。

4.1.4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如实的汇报给组长或主管,在组长或主管的协同下加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和《供配电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

4.2异常情况处理

4.2.1触电处置。发现有人触电时,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保持镇静、保持头脑冷静,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进行紧急抢救:

a)拉开电源开关、拔去插头或熔断器;

b)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移开电线或用绝缘工具(平口钳、斜口钳等)剪断电线;

c)用干燥的衣服或绝缘塑料布垫住,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d)防止触电者在断电后跌倒;

e)如果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则必须让其保持安静,并立即请医生进行诊治,密切注意其症状变化;

f)如果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呼吸尚存,应使其舒适、安静地仰卧,将上衣与裤带放松,使其容易呼吸,若触电者呼吸困难,有抽筋现象,则应积极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送进医院;

g)如果触电者的呼吸、脉搏及心跳都已停止,此时不能认为其已死亡,应当立即对其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必须连续不断地进行到触电者自行呼吸或医生赶到现场救治为止。

4.2.2配电柜自动空气开关跳闸的处置:

a)判断跳闸原因(短路或过载);

b)查清楚负载种类及分布情况;

c)对可疑处逐个检查,确认故障部位或报告组长/主管,请求支援解决;

d)如故障已排除应立即恢复供电。

4.2.3变配电房发生火灾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置。

4.2.4变配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拉下总电源开关或高压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机电维修部主管,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漏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消除(如各绝缘电阻达到规定要求),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投入正常运行。

4.3“市电”停时,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按《柴油发电机操作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巡视监控。从“市电”停到发电机开始供电,规定时间不超过5分钟。

4.4变配电室管理

4.4.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机房,如需要进入,需经机电维修部主管,并在值班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4.4.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爆、易燃、危险物品。机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禁止吸烟。

4.4.3每班打扫一次机房的卫生,每周清洁一次机房内和设备设施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4.4机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4.4.5对机房都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班电工保管,值班电工不得私自配钥匙。

4.5交接班要求

4.5.1接班人员应准时来接班。

4.5.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接班人员交代,并查看《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记》,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记》上签名。

4.5.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机房不干净;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接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处理。

4.6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将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环境温度、有功用量、无功用量)及运行状况清晰、完整、规范的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记》表内。变配电房组长在每月的3号之前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机电维修部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5.0记录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记》

6.0相关支持文件

6.1《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6.2《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6.3《柴油发电机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6.4《柴油发电机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7篇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的确定:

1、有易燃、易爆发生火灾危险的场所;

2、有易漏电、触电伤人危险的场所;

3、有易高空坠落危险的场所;

4、有易发生噪音、辐射、高温的场所;

5、其他容易致人伤害、发生事故频率较高的场所。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科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进行三级教育时应向员工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三条 厂部购置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并按照《设备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设备应做好记录。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四条 运输、储存、使用或处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按照国家及省市区关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制定设备操作规程,指导并督促员工按章操作。本厂制定的操作规程主要有:

1、×××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操作规程

4、×××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8篇 星河国际物业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星河国际物业设备、设施管理

1、任务

工程部是实施小区工程管理,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的职能部门。工程部的管理具有严密的科学性和较高的技术性,它是为用户创造安全、文明、舒适、方便的居住环境的基础保证和坚强后盾,是反映小区服务水准、良好形象和声誉的重要标志。

2、工程部的职责范围:

a.负责小区电力系统、电讯系统、电梯系统、空调系统、供水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和故障检修。

b.负责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c.负责用户室内二次装修的申批、监管。

d.负责对用户室内设施、设备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e.负责小区外判工程的监管工作。

3、设备管理

a.设备的检查保养分周、月度、季度、半年、年度,按保养项目、内容、达标参数制定保养计划实施。

b.每次完成常规保养后,责任人和领班填写保养记录并存档。

c.设备的维修分小修、中修、大修三种,根据设备的性能等规划编制维修方案。

d.小修项目如一般的零部件修补或更换,由熟练技工负责;中修项目如较重要又有一定工艺难度的零部件检修或更换,由领班负责;大修项目如关健主件检修或更换,由工程主管负责。

e.为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小修项目由领班检查验收;中修项目由工程主管监管、验收;大修项目由经理监督、验收。

4、管理规定

4.1值班规定

a.值班员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岗、串岗。未经批准擅自脱离岗位者,作违反劳动纪律处理;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

b.值班员必须集中精力,保持警觉,认真工作,不得麻痹大意或做任何与值班岗位无关的事情。

c.值班员必须服从当值主管的安排,听从调配,执行当值主管的工作指令。

d.值班员必须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做到腿勤、眼尖、耳灵、脑活、手快,及时发现隐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作。

e.值班工外出作业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联系。

f.值班员必须掌握并正确实施应急处理方案。遇突发性事件,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

g.值班员必须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收集有关数据和原始记录,等候上级到场处理。

h.值班员必须做好当班的工作记录,按栏目要求认真如实填写。

4.2巡检规定

a.值班人员必须按本系统规定的时间、路线和项目巡视检查辖下的设备。

b.值班人员外出巡检,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随时与当值主管保持联系。

c.值班人员每次巡检均须在相应的运行日志上依顺序做好巡查情况记录。

d.值班人员必须执行巡检签到规定,在设备现场设置的签到表上依时签到。

e.值班人员应根据当班设备的具体运行情况,对'手动'档运行的设备和有异常苗头、运行不稳定的设备加强巡检和监控。

f.发现设备仪表和电流表、电压表、压力表、湿度表等有缺陷,发现设备运行状态指示灯有损坏,发现安全保护元件有变化,均应即时调整或更换,保证设备的监控元件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g.发现有不正常的噪音、压力、湿度、振动、泄露等又不能迅速排除的,必须立即报告当值主管,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扩大。

h.每周一次对巡查情况和结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追查原因,如属人为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5、机房管理

设备机房有二大类型。一类是生产机房如变配电房、电梯机房、冷水机房、水泵房等;另一类是监控管理中心如消防控制中心、紧急广播控制室、电讯机房、楼宇自动化管理中心等。前者是生产重地,后者是机要重地。

a.机房门口醒目位置悬挂机房名称,并张贴'机房重地,谢绝来访'或'生产重地,请勿进入'的告示牌。

b.凡易燃易爆的设备场站,高电压、高温等设备场所,在外围的入口或通道等显眼位置挂贴规范的警示牌。

c.各系统的设备必须在显眼位置张贴有统一规格的标识。

d.各系统按有利工作和安全原则在相应的设备管道阀门和电器开关上挂贴表明用途和状态的告示牌。

e.机房钥匙是专用钥匙,未经该批准并登记在册,任何员工不得持有或随意配制机房钥匙。

f.未经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和施工等)禁止进入机房;经批准进入机房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机房有关规定,服从机房工作人员安排指导。

g.政府职能部门如消防局、供电局、电讯局突然到场检查或抽查相应的机房如消防中心、变配电房、电讯机房等,当值人员在查验证件核实身份后,应热情接待,主动配合,做好记录,并应立即通知主管或领导。

h.保持机房的安静、严肃、整洁,严禁在机房内聚会、聊天、嬉戏、睡觉、喧哗等,不得有影响工作、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i.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的设备场站和电子类设备机房,严禁在机房内吸烟。未经书面批准并落实安全措施,不得在机房内进行动火类作业。

j.机房的内线和外线电话,均为值班专用电话,应时刻保持待机状态,严禁打私人电话或长时间占用电话。

k.各机房工作员工必须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各种表格,主要设备的参数记录必须齐全,工作记录应清晰明了。

l.严禁在机房电脑终端上使用配套之外的软件,无书面指令不得更改工作程序或改动任何数据。

6、承包商监督

a.严格审查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等,凡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和合格营业执照的保养维修商或承造商,均不与之进行业务洽谈。

b.在选定承包商的过程中,编写《报价分析表》以建议最佳承包商人选。

c.承包商进场前,必须提供工程蓝图、施工程序、工期计划各三套,经审查批准后方允许入场。

d.应指定专人协调、监督承包商的工作,做好承包商到场作业记录。

e.承包商进场作业期间,必须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f.督促承包商严格按国家规范(如环保、劳保条例等)及合同要求施工。

g.承包商的用料,必须与合同条款规定的相一致,承包商用料的任何变更须事先经该工程主管签认,否则,作违反合同处理。

h.承包商因故需变更施工图纸或施工工艺,必须提出书面报告,经核准后方允许实施。

i.承包商的竣工报告、资料、图纸等,必须检查核对,双方填写《工程验收报告书》,经审查批准后,方可通知财务结算。

7、维修管理

7.1维修承诺

a.住户室内停电和漏水之类紧急事件保证1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

b.住户室内一般维修在接到通知后2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到达现场,用电话通知住户,另约上门维修时间。

c.住户室内维修当天完成率在95%以上。

d.公共区域影响大楼形象的维修当天完成率在95%以上。

e.公共区域的大修三天内完成率在95%以上。

7.2维修工作验收及统计

a.用户室内部分由住户验收。维修单上有专门的栏目,请用户对维修工作的及时率、服务态度、服务技术提出意见,以便维修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b.公共区域由客务部主管验收,1000元以上的公共区域的维修,由管理处经理及相关部门主管共同验收;

c.维修工作完成后,将维修单交班长确认签名后存档,并输入电脑。

d.每月的工程维修情况及材料消耗在下月5日前报管理处。

7.3设立工程仓库及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a.设立工程仓库,建立仓库管理制度。

第9篇 车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分公司、部门、安全人员及驾驶员四级管理。

(二)主要内容是监督落实车辆强制维护检测、视情修理,设施设备齐全有效,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三)车辆设备的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周检查、月检查、二级维护和大修竣工出厂检查、换季维护竣工检查以及长途出车检查。

(四)驾驶员每天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日程,车管人员每周按照《汽车日常维护作业项目规定》的要求,统一对车辆进行的一次检查,公司每月按照《汽车一级维护作业项目和技术要求》等规定,统一对车辆设备进行的一次检查。

(五)督促车辆按时到当地经确认的综合性能监测站进行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达一级以上。

(六)检查车辆标志牌灯是否有效,及时更换损毁的标志牌灯,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处在正常的工作状态。

(七)建立车辆安全管理奖罚体系,对车辆设备的维护、检测、技术管理取得成效的给予奖励;对车辆设备管理混乱、车况降低安全性能的管理部门和人员给予处罚。

第10篇 餐饮服务中心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中心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中心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使设备故障得到及时排除、设备保养得到按时进行,保证餐饮服务工作正常开展创造良好的设备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备设施维修制度:

1.各部门负责人接到设备、设施维修报告后,及时到现场进行查看和维修;

2.维修服务人员修复不了的故障,如是保修期内的,及时与保修部门联系维修;如是保修期外的,须填“餐饮服务中心报修单”;并在原始报修单上注明维修报出时间,做好维修情况跟踪。保修期外如需要由维修部直接联系校外维修单位的,预计单项维修费用在400元以下的,由维修服务人员落实联系相关维修部门进行维修,如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应将 《维修申请单》转报到餐饮服务中心办公室,并提出维修方案,中心核准后再落实维修部门;

3.如设备、设施属人为损坏,维修人员必须报中心综合办。由综合办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维修人员一同到现场查看确认,根据过错原则,按被损坏财产的原价值由当事人赔偿;

4.维修人员自行维修工作结束后,维修人员应在《联系单》填上所用的维修材料,报修部门负责人要验收签字。

二、设备维护制度

1.设备维护工作实行使用餐厅日常维护、定期专业维护相结合的原则;

2.对电动设备、液化气灶台、蒸汽阀门等关键设备或部位,使用餐厅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并执行定点、定人,即固定设备的使用地点、确定设备的使用人员、确定的使用人员就是日常维护工作责任人;

3.各餐厅设备日常维护工作,应做到:使用前必须查看设备状况,确保无异常情况;使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气源、水源,在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做好必要的设备清洁和维护工作;

4.食堂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每天对所有设备使用状况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要按本制度要求落实维修工作;

5.中心维修人员每月应对各部门的电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专业检查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6.专业保养工作,电动设备应从传动系统、电路控制系统、机械系统、以及设备电源供给系统等方面,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必要的检查维护;7.对锅炉、电梯等不能自行维护项目,执行与维护维修单位签订的“设备维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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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设备设施验收、拆除与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及拆除报废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开展及报废设备拆除时的安全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设备设施的验收、拆除报废的控制。

3职责

3.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变更提出申请并实施。

3.2总经理负责公司管理变更的审批;

3.3总经办负责人员的变更审核;

3.4生产设备部负责工艺、技术的变更审核;

3.3生产设备部负责设备、设施包括安全设施的变更审核;

3.4品质部负责检验用仪器的变更审核;

3.5分管领导负责相关变更的审批;

3.6变更的审核部门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4程序内容

4.1设备设施验收的内容及标准

4.4.1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4.4.2装箱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他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4.2设备设施验收

4.2.1设备设施到达公司或现场后,安全设备部及相关部门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开箱验收。

4.2.2检查设备设施包装情况,确认设备设施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部门负责追回。

4.2.3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设施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2.4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设施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4.2.5对于设备设施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设备使用部门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安全设备部,由安全设备部联系设备设施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厂家应予以更换。

4.2.6若设备设施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安全设备部联系采购部门督促厂家直至解决。

4.2.7对进厂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4.2.8设备设施的所有资料说明由安全设备部建档。

4.3设备设施报废条件:

4.3.1超规定使用年限较长、设备陈旧、结构破坏或主要部件大部分损坏,无修复价值;

4.3.2意外灾害和事故致使设备设施严重破坏;

4.3.3影响安全生产,继续使用将发生危害事故的;

4.3.4消费资源严重,技术落后的;

4.3.5生产能力不适应公司发展的设备设施;

4.3.6属国家规定淘汰产品,按规定进行更新换代的。

4.4报废设备设施的申请

4.4.1按规定进行更新换代的设备设施,由使用部门填报《设备设施报废申请单》,由安全设备部组织鉴定后,报请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报废;也可由安全设备部提出报废计划。

4.4.2凡报废的设备设施应及时通知财务部清账。

4.5报废设备设施的安全处理

4.5.1设备设施使用部门应提前通知安全设备部,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拆除电动机的连接线;

4.5.2报废设备设施拆除前使用部门必须对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清洗和置换。

4.6设备设施的拆除

4.6.1拆除方案由安全设备部填报,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拆除。

4.6.2拆除方案应明确下列内容

1)设备设施的规格、型号、数量、使用部门;

2)作业中不安全因素的风险评价;

3)安全防护和作业措施;

4.8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4.8.1根据拆除方案的要求,如牵涉到危险作业,要按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办理各类作业许可证;

4.8.2组织拆除作业人员学习拆除方案和安全作业的各类规定;

4.8.3指定专人统一指挥,配备监护人员;

4.8.4作业前必须确认水、电、汽、气源是否已经断开;

4.8.5设备装置的内部必须清洗、置换;

4.8.6清洗置换合格后方可施工。

4.9拆除作业的安全措施

4.9.1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安全帽,必须铺设牢固、防滑的脚手板,遇六级以上强风或雷雨雷电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4.9.2在脚手架、跳板、平台上作业时,不得多人聚集,以防塌落;

4.9.3拆除的物体不得堆积在平台、跳板、脚手架上,要及时运走;

4.9.4在高处拆除的物体,不得向下乱抛,乱扔,要采用溜槽下滑或其他方法运送;

4.9.5在高处作业时,拆除工具应妥善保管,严防掉落;

4.9.6拆除工程周围,应设置路障、警告标志,禁止车辆和人员通行,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4.9.7拆除下来的废旧材料,应及时分类清量运出,保持施工现场整洁,道路畅通;

4.9.8拆除有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设备时,要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办理有关作业证后,才能进行拆除作业。

4.9.9在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防火等安全用品,以备急用。

4.10对大型设备、装置或用爆破方法拆除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第12篇 物业设施设备管理规程制度

目的

通过对设施设备的管理,使所有机电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处于完好状态,满足服务的要求

工作范围

1. 供配电系统设备: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发电机组、电气“三箱”(动力配电箱/柜,照明配电箱/柜,控制箱/柜)。

2. 给排水系统设备:各类给排水水泵、加压气罐及其附属设施、各类阀门。

3. 消防系统设备:电消防设备、水消防设备(消火栓及喷淋系统)、co2气体灭火设备、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疏散指示。

4. 电梯设备:各类电梯及其附属设备。

5. 弱电系统设备:电视、电话系统设备、无线电对讲系统设备、智能化系统设备(楼宇对讲、闭路监视、防盗报警、门禁、停车场设备等)。

6. 通风系统设备:通风设备及其附属设备。

工作项目

1. 设备的接管验收按照《物业接管验收管理规程》执行。

2. 设备的标识

① 所有的设备房须标识其名称及责任人姓名(或代码)。

② 所有设备按套或单机悬挂《设备卡》,标识该设备的技术参数及标识其设备编号等。

③ 对故障设备须悬挂“待维修”或“维修中”告示牌。

3. 设备档案管理

① 管理处负责建立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及图纸档案,负责建立《设施设备台账》。

② 工程维修中心负责指导、监督各管理处设备档案的管理工作,并对重要的设备资料做备份。

4. 设备的运行

① 设备按不同系统划分责任区域,责任区域内确定责任人。

② 维修主管负责监督相关责任人做好设备的运行管理。

③ 值班室/巡逻值班员负责将监控/检查到的异常情况,及时通知设备责任人或主管处理,并做好记录。

④ 工程维修中心对各管理处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督查。

5. 设备的维修

① 设备维修须填发九千记录表格,重要设备或影响范围较大的维修项目,须办理《工作联系单》。

②在运行监控或维修保养中发现的可以在短时间内排除的一般故障,维修期限应不超过8小时,若超过8小时,应及时向维修主管报告,请求主管及有关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援,限期解决。

③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或操作人员因违反操作规程引发设备责任事故,维修主管应立即组织机电人员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并及时向管理处负责人和公司领导报告,防止故障或事故扩大。

④ 夜间发生,不影响业主(住户)生活、工作和产生严重后果的机电设备故障,可以在次日进行维修。

⑤需要委外维修的设备,费用在500元以内,维修主管填写《有偿/委托联系单》,报管理处主任审批后执行;费用在500元以上,需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工作项目

5.设备维修

⑥对在保修期内的设备故障,首先通知设备供应商或保修单位,按照原设备订货安装合同或三方签订的《________保修期协议书》上的相关条款执行。

⑦因设备维修或保养须中断系统或设备正常工作的,须提前申报管理处主任审批,并提前24小时通知业主(住户);因突发事件使系统或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的,应在1小时内联系有关部门处理,并向业主(住户)做好解释工作。

6. 设备的保养

①每年12月份,各管理处维修主管对大的维修保养项目,编制下年度《设施设备年度保养计划》;公司工程维修中心根据各管理处的设备状况,负责编制下年度《设施设备大中修(改造)计划表》。

② 水电技工按照各设施设备的检查保养内容、周期及年度保养计划,对各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填写相关检查保养记录表。

③ 分包给专业公司进行维护保养的设备,按照签订的有关维护保养合同执行。

④ 水电技工负责各自责任区内的设备房及其设备外表面的清洁保养,保持环境清洁,无积尘、无积水、无油渍等

⑤公司工程维修中心按照机电设备大、中修(改造)计划,组织相关管理处及人员进行设备的大、中修保养及更新改造,并填写相关记录表格,同时需将主要零部件更换及大中修(改造)情况记录在《设施设备台账》中。

7. 库存设备的管理

①闲置设备和暂停使用设备,由所属部门负责管理,并做好记录。存放地点必须相对集中,保持干燥、通风,并加盖防尘罩,贴上标签。

② 库存设备重新启用前,须经水电技工进行保养后,方可投入使用。

8. 设备的报废

① 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报废:

a) 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设备性能达不到规定要求且不能修复;

b) 因意外灾害或事故使设备损坏严重而无法修复使用;

c) 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将会引发事故且不能修复改造;

d) 维修费用超过原资产净值。

②设备报废由管理处维修主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鉴定、确认,填写《报废单》交管理处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公司领导批准。产权属业主的设备须报请业主委员会讨论批准。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十二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设备、设施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进行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提高设备、设施管理水平,对提高生产质量、降低成本、节约能源、安全生产及提高经济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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