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上,安全是最重要的,所以,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非同小可。以下为大家提供一则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1、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各类安全违章现象,引导公司职员工搞好安全生产,保障职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公司各级安全管理负责人。
3、权责:
3.1.行政人事部负责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报厂长、行政财务总监审批。
3.2.安全生产考核频次为每年一次,考核时间为每年年终。考核结果作为加薪和晋升的一个标准,对于优秀者给予嘉奖,对不合格给予警告。
3.3.考核依据《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员工培训履历表》。
4、考核内容:
4.1.安全教育:
4.1.1.新进员工上岗培训达标率:年度上岗培训达标率为100%的得满分5分,95%~99%的得4分,90%~94%的得3分,85%~89%的得2分,80%~84%的得1分,80%以下的不得分。
4.1.2.在职员工定期培训达标率:年度定期培训达标率为100%的得满分5分,95%~99%的得4分,90%~94%的得3分,85%~89%的得2分,80%~84%的得1分,80%以下的不得分。
4.1.3.员工安全知识掌握程度:抽查员工对消防安全知识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程度,每年定于6月份和12月份两次抽查员工,每次抽查5%的人员,经抽查的员工100%了解的得满分5分,95%~99%的得4分,90%~94%的得3分,85%~89%的得2分,80%~84%的得1分,80%以下的不得分。
4.1.4.班前会开展:平时班前会不作记录,但发生安全事故或者有安全隐患时,必须形成班前会记录。有班前会记录的得满分5分,有一次未做好班前会记录的,不得分。
4.2.消防安全管理:
4.2.1.用火、用电:经相关安全管理人巡查、检查,每发现一次违反用火、用电规定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如有一次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或者已发生安全事故的,不得分。
4.2.2.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经相关安全管理人巡查、检查,每发现一次堵塞通道和安全出口现象,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10分。
4.2.3.危险化学品管理:经相关安全管理人巡查、检查,每发现一次违反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10分。如有一次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或者已发生安全事故的,不得分。
批准审核
**制品厂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4.2.4.消防设施维护:经相关安全管理人巡查、检查,每发现一次堵塞、圈占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
4.2.5.物料摆放:经相关安全管理巡查、检查,每发现一次物料未按消防五距要求摆放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
4.2.6.其它消防安全:经相关安全管理人巡查、检查,每发现一次违反其它消防安全规定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
4.3.生产安全管理:
4.3.1.员工劳保用品佩戴:经相关安全管理人巡查、检查,每发现一人未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10分。
4.3.2.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经相关安全管理人巡查、检查,每发现一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无效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10分。如有一次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或者已发生安全事故的,不得分。
4.3.3.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经相关安全管理人巡查、检查,每发现一处机械维修保养记录未如实填报或未按期保养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
4.3.4.员工违规操作:经相关安全管理人巡查、检查,每发现一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如有一次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或者已发生安全事故的,不得分。
4.3.5.安全隐患自查:经相关安全管理巡查、检查,每发现一处安全隐患而本部门未自查到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完成的,不得分。
4.3.6.其它生产安全:经相关安全管理人巡查、检查,每发现一次违反其它生产安全规定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
5、附件:安全生产年终考核表。
6、本制度由安全主任拟定,行政人事主任审核,行政财务总监批准后实施。
第2篇 起重机械吊具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公司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管理,避免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保证安全生产。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丹佛斯(天津)有限公司 武清工厂与外来承包商作业
3 依据标准
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ld48-13
4 定 义
4.1 额定起重量:吊具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垂直悬挂时允许承受物品的最大质量。
4.2 吊索:起重机械吊卸、移动物品时,系结在物品上承受载荷的挠性部件(含上、下端配件)。
4.3 安全工作载荷:吊索在一般使用条件下,由特定吊挂方式允许承受的最大质量。
4.4 c形吊钩:端部做成c形钩状,带有平衡重块的吊钩(见图1)。
4.5 夹持吊具:通过机构闭合或机构与物品之间摩擦力提取物品的装置。
5 吊索与吊具安全使用和维护
吊具与索具应与吊重种类、吊运具体要求以及环境条件相适应。
作业前应对吊具(含控制、制动系统和安全装置)与索具进行检查,当确认完好,功能正常时方可投入用。
拴挂前,应确认吊载上设置的栓、销连接点是否牢固,提升前应确认连接是否可靠。
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肢)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腐蚀等特殊工况)。
作业时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必要时应在吊件与吊索的接触处加保护衬垫。
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力求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否则提升前应做试吊试验,直到使吊重获得平衡为止,防止提升时产生滑动或滚动(见图3)
严禁使用非标准吊具进行吊装作业,如:绳、皮带;自制、改制、外包商制作的吊具必须进行过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并在吊具明显位置标注起重额定载荷重量。
图3 吊钩的吊点应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
6 贮 存
吊索具应有点位集中存放,由使用部门的专人管理和维护保养,存放点有选用规格与对应载荷的标签(标牌),不许在现场堆放或使用报废或不合格的吊索具
吊具与索具闲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贮存措施,不得受锈蚀、腐蚀或潮湿、高温等有害影响。保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易锈蚀的机械部件,如活塞杆外露部分,应涂上黄甘油再用碎布等物品包好;
b.回转、摇动部位的轴承、销轴应注满润滑脂;
c.吊链、钢丝绳吊索应清洗、干燥后再擦上油脂;
d.纤维制品吊索应存放在远离热源、通风干燥、无腐蚀性化学物品场所;
e.重物不得压在吊具与索具上;
f.不得受横向载荷作用的吊具,当直接着地放置会产生横向载荷或变形时,应放置在专用吊具框架上;
7 维 修
维修工作应由专业人员承担。
维修更换的零部件须保持原零部件的技术性能。
吊具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应进行保养、维修或人工润滑。
维修时,一般应将吊具从起重机械上卸下,因条件限制不能卸下时,应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a.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或设置监护人员;
b.将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c.切断主电源,并挂有(不得送电)明显标牌或设专人守护。
8 检 查
初始检查:使用单位,对新购置、自制或修复的吊具、索具在使用前,应由生产主管按照吊具的使用说明和本制度中有关条款进行检查,确定能否投入使用。
经常性检查:由日常使用人员对吊具、索具进行经常性(含使用前、使用间歇时间)目视检查,当发现有影响安全使用性能的缺陷时,应停止使用,并按定期检查要求进行检查。
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标记有无丢失、损坏或因污损使其内容辨认鉴别不清;
b.螺栓、螺母等紧固件有无松动;
c.金属结构主要受力构件磨损、腐蚀、裂纹(含焊缝)、塑性变形等异常情况;
d.主要零部件,如吊钩(含直柄吊钩螺母防松装置)、吊耳(耳轴)、卷筒、钢 丝绳及绳端固定连接、夹持吊具钳臂(含爪、吊牙)、链等磨损、腐蚀、塑性变形、裂纹等异常情况;
f.安全防护与联锁保护装置(含零部件磨损、松动、裂纹等异常情况)的功能是否正常;
g.吊索(含吊具)的链环、钢丝绳(含纤维、吊带及索眼端部固定连接)及端部配件的磨损、腐蚀、塑性变形、裂纹、断丝、烧熔、纤维制品的烧焦、老化等;
9 购 置
购置吊具与索具时,必须购买已取得经营许可厂家的合格产品,索要质量证明书和有关图纸文件
10 监督检验
监督检验应由技监部门认可的安全技术检验单位进行,并应符合下述要求:
正常使用的吊具与索具,除定期进行点检外,还应每两年随同起重机械(属特种设备的起重机械)进行检验。
经大修、新购置及自制、改造过的吊具(额定起重量在500kg以上)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合格;
经重大事故、大地震等自然灾害后,使结构及其零部件受损坏的吊具(额定起重量在1t以上)应在修复后进行检验合格;
闲置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吊具(额定起重量在1t以上)在使用前进行检验合格。
自行设计和制造的吊具请参照《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ld48-13》进行
11 吊具索具使用方法和报废标准见附件
第3篇 某总监办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阶段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保证职业健康、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总监办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㈠、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制度和上级相关规定。
㈡、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控制全面负责,总监办在开工前认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
a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b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c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项目经理、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e现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开工前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f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g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h必须建立危害防治措施,为操作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i必须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j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k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1、工程开工前必须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审查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签字。
3、现场监理人员每天应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巡视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部位,及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呈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总监办在做监理规划和工作实施细则时,应把监理对安全生产的控制措施,做为一项必要的内容列入工作规划中,规范安全控制程序。
5、做好每周的监理例会,把安全监理控制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议事内容,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对现场安全技术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制定有效对策。
6、对每日施工运行过程中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在监理日志中做好专项记录,月报中列出专项对每月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控制方法。
7、在实施监理过程对安全隐患的处理办法:
①有关安全的主要部位、关键部位、加强监理旁站督促施工单位安检人员到位;
②督促承包单位对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体垂直度、模板支撑系统、架体刚度、强度、施工用电和漏电系数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者指令停止整改。
③通过指令性文件对施工承包单位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承包单位限期予以改正。
④要求施工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提供出厂“三证”。
⑤利用支付手段,协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走向正规。
第4篇 电力冷库机房安全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电工设备班职责
1、严格遵守员工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供电线路、供电设备、配电房、冷库机房的使用与维修保养,保证设备良好状态;
3、及时巡查排除事故隐患,及时检查办公场所、车间、宿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每月进行应急发电机启动实验一次,确保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5、配合锅炉工、污水处理工搞好锅炉、污水处理站的设备更换与维修;
6、坚持夜间值班,坚守岗位,及时处理情况,值班时接到修理单或报修电话后,需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排除故障;
7、制定所管设备的年、季度检修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并填好记录,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章 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配电房的安全管理,促进公司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促使配电房的管理人员操作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配电房管理制度。电工班人员为配电房安全责任人。
2、电工班人员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3、电工班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守岗位职责,要做好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认真执行交班制度。
4、严格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程,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5、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设备,确保正常安全供电。
6、要执行定期对安全用具的安全试验制度,实行用具专柜存放,使用前仔细检查是否在合格期内,确保正常安全使用。
7、做好配电房的防水、防潮工作,注意随手关闭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防护情况,慎防小动物窜入配电室而发生意外。
8、严格执行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配电间,配电间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9、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未经培训,不得随便开关操作室内设施、设备。
10、值班员应经常检查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遇到紧急事故,应快速准确的断电、防止事故扩大。
12、做好对电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注意电压表、电流表、功率因数表的指示情况;禁止让电器设备超负荷使用和带病运转。
13、经常保持配电房地面及设备外表清洁无尘;配电设备的倒阀操作时油值班员单独进行,其他在场人员只作监护,不得插手;严禁两人同时倒阀操作,以免发生错误。
第三章 冷库机房管理制度
冷库机房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三个“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压力容器监察规程》、《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要以高度责任感进行认真的操作、维护、保养、检验、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第一条 维护人员在岗期间要做到“四要”“四勤”“四及时”。
1、四要:要确保安全运行;要保证冷库温度;要充分发挥制冷
设备的制冷效率;要努力降低水、电、油、制冷剂的消耗。
2、四勤:勤看仪表;勤检查机器温度;勤听机器运转有无杂音;勤了解冷库各种情况。
3、四及时:及时放油;及时除霜;及时放空气;及时清除冷凝器水垢。
第二条 维护人员严格执行交班制度,做到“五交一接”。
1、交待在岗机器运转、库温等情况;
2、交待机器设备运行中的故障、隐患及注意事项;
3、交待有关的各种记录;
4、交待各种工具及各种消防器材的情况;
5、交待机器设备、库房内外四周的卫生情况
6、一接:“五交”清楚后接班,如有问题且能当班处理的,两班协助处理完毕,在班里接班手续。如不能处理,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处理。
第三条 维护人员在岗时严禁擅离岗位。如有必要需请示领导处理,必须保证打冷期间有人在岗。
第四条 维护人员在未制冷时,定期、定时检查机器各个阀门,螺丝是否有松动,如有应及时修理并进行书面记录。
第五条 维护人员必须做好各冷库的温度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和处理维修记录。
第六条 维护人员应注意机房卫生,勤清理机器设备,做到机房内部干净整洁。
第七条 严禁在机房内部吸烟。
第四章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2、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3、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4、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5、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6、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7、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临时地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电杆上。
8、检查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9、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粉质灭火器或黄砂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10、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11、操作地段清理后,操作人员要亲自检查,如要送电试验一定要和有关人员联系好,以免发生意外。
第五章 变配电设备安全检修规程
1、电工人员接到停电通知后,拉下有关刀闸开关,收下熔断器。并在操作把手上加锁,同时挂警告牌,对尚无停电的设备周围加放保护遮拦。
2、高低压断电后,在工作前必须首先进行验电:
3、高压验电时,应使用相应高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时,必须穿戴试验合格的高压绝缘手套,先在带电设备上试验,确实好用后,方能用其进行验电。
4、验电工作应在施工设备进出线两侧进行,规定室外配电设备的验电工作,应在干燥天气进行。
5、在验明确实无电后,将施工设备接地并将三相短路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的基本可靠的安全措施。
6、应在施工设备各可能送电的方面皆装接地线,对于双回路供电单位,在检修某一母线刀闸或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时,不但同时将两母线刀闸拉开,而且应该施工刀闸两端都同时挂接地线。
7、装设接地线应先行接地,后挂接地线,拆接地线时其顺序与此相反。
8、接地线应挂在工作人员随时可见的地方,并在接地线处挂“有人工作”警告牌,工作监护人应经常巡查接地线是否保持完好。
9、应特别强调的是,必须把施工设备各方面的开关完全断开,必须拉开刀闸或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禁止在只经断开油开关的设备上工作,同时必须注意由低压侧经过变压器高压侧反送电的可能。所以必须把与施工设备有关的变压器从高压两侧同时断开。
10、工作中如遇中间停顿后再复工时,应重新检查所有安全措施,一切正常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全部离开现场时,室内应上锁,室外应派人看守。
第六章 设备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更好地加强设备管理力度,提高设备完好率,能够保证生产正常、有序地运行,现对设备使用、保养、维修等提出以下奖罚制度:
1、技术人员应及时更新、整理冷库机房、电力设施的《设备档案》、《设备台帐》、《备品备件台帐》、《设备润滑表》、各级巡检记录、设备检修记录、检修计划表、隐患记录、事故及故障统计表等技术资料。如部门内部检查时,发现一项不合格项罚责任人5元,连续3个月未发现问题奖励责任人20元;部门外部检查时,发现一项不合格项罚责任人10元。如果部门内部检查小组连续3个月未查出的问题,而外部检查时却发现,每出现一项不合格项罚相应检查小组成员每人20 元。
2、值班期间,严禁擅离岗位,如因擅离岗位影响生产的,扣责任人5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3、对设备不按规定保养、维护或操作,致使设备损坏的,处以2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4、每天至少巡检设备一次以上,并做好记录,对当日未巡检的,或当日巡检后出现故障的,或只签字不认真巡检的,每发现一次扣10元;对替他人签字的每发现一次双方各扣20元,只巡检不签字的视为未巡检。巡检中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和汇报,每发现一次扣50元,不按规定检查的每发现一次扣100元。
5、由于公司供电线路、供电设备、配电房、冷库机房出现故障需要抢修,无论职责如何必须遵循“首闻必办”的原则,在故障未排除前不得擅自离开,并及时通知上级责任人,否则扣相关人员50元。如果因此出现冷库原料、或者成品造成重大损失的,按损失价值的5%以上扣罚责任人。
第七章 本制度解释权归广西凉亭食品有限公司。
第5篇 附小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附小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总务部门要迅速落实维修工作。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9、教务部门要定期开展教学设备(黑板、计算机、背投等)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报总务部门,总务部门要迅速落实维修工作。
第6篇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国家最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精神,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用电及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以达到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最终目的.有效防范施工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项目经理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以确保施工生产的正常有序进行。
1.施工现场所有电气线路、配电箱、电气设备、施工照明等使用操作必须由具有有效操作证件的合格电工操作,严禁非专业人员、无本电工操作。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到期及时更换操作本。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用品。
3.电工作业须由两人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戴绝缘鞋,带好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严禁带电接线和带负荷拔插头等。
4.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并挂上停电禁止合闸标牌。检修设备必须将前一级开关断开,并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警示牌或将设备的电源线在开关下端拆除。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断电处理后进行。对临时用电设施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和解决。
6.维护电工必须按要求填写“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和“电工值班记录”。
7.电气操作人员必须经常学习关于电气方面的知识,电气操作规程,把好施工现场用电关,保证施工中安全用电。
8.经理部安全监督组定期组织或安排电工巡视检查,保证电器、配电箱、供电电缆、保护接零、重复接地等处于完好状态。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整改。
第7篇 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制度
1.为加强安全工器具和电动工具的使用、管理,确保人身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标准、安全管理的职责、方法、内容。本制度适用于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管理。
3.从事检修,运行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有关生产人员,均应熟悉和认真执行本制度。
4.各部门、班组对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应有专人管理,并有专用的橱柜或钩架:放置时应对号入座,存放地点应干燥、通风、保持清洁,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应按《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5.所有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均应分类编号,电气的绝缘用具(绝缘靴、绝缘手套)应由部门统一编号,安全带以及其他工器具以班组为单位统一编号。
6.所有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试验检查,其试验标准和周期,应严格按照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执行。
7.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每次试验后,试验单位和使用单位均应按规定做好试验记录,合格的贴上“合格”标签,未贴合格标签的不准使用。
8.各班组应明确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将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安全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之—。
9.在使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前,当对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绝缘可靠性有怀疑时,应认真进行检查或必须的试验。
10.使用基本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时(如绝缘操作杆、电钻)必须和辅助安全工器具(如绝缘手套)配合使用、
11.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注意以下几点:
11.1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11.2 不得超过试验的有效期限;
11.3 使用电压与设备电压相适应;
11.4 严格按规定使用,严禁移做他用,如不得将绝缘靴套在隔离开关触头上用以隔离电源等;
12.凡报废的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应及时予以销毁,以防误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报废。
12.1 经检查存在严重的缺陷:
12.2 使用寿命达到公司规定的有效期限:
12.3 电气或机械试验不合格。
13.绝缘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高压验电器
13.1 操作杆需要接地,应在护环前备有专用金属环,以便于和地线连接。
13.2 阴雨天气,在产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紧密结合,无渗透现象。
13.3 操作杆的使用电压,应与设备运行电压一致,但允许用高一级电压等级的绝缘杆在低于该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上操作。
13.4 在绝缘杆的金属接头上,应用钢印打上编号,以便统一保管和试验。
13.5 绝缘操作杆必须在干燥通风的地方悬挂或垂直插放在特制的木架上。
13.6 阴雨天气在户外设备上使用绝缘夹钳进行操作时,只准使用有伞型绝缘罩的夹钳。
13.7 绝缘靴严禁移做它用(如当雨靴使用),任何其他用途的靴,如:耐油靴、耐碱靴、雨靴均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安全工器具。
13.8 绝缘靴应放在柜内或特制的木架上,靴上不得放其他任何物件。
1 3.9 绝缘靴存放时必须和酸、碱、油类化学药品等隔离开。
l 3.10 绝缘手套每次使用前,必须做到外观检查,如有发粘或破损则禁止使用。检查时采用充气挤压法,检查有无漏气,即使有微小漏气,也不许使用。
13.11 真绝缘手套应放在柜内或特制的木架上,上面不要堆放其他物件,以防刺破手套。
13.12 绝缘手套应保持干燥、清洁、若有灰尘油污时,可用45 度的低温肥皂水清洗擦净,并撒上滑石粉。
13.13 高压验电器只适用于户内和户外良好的大气下使用,凡天气不良时,如有雨、雪、雾时,禁止户外使用。
13.14 使用验电器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垫上,手握在护环下面的握柄部分,不得触及以上部分,人体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规定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并注意指示部分不得同时碰撞相邻物体或接地部分,以防短路。
13.15 在使用高压验电器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保验电良好。
13.16 验电器用毕后要妥善保管,存放在有柔软衬垫的匣内并加以固定,使用和装运途中要避免受剧烈震动。
14.标示牌和遮栏
14.1 电气设备上、开关把手上等所挂的标示牌,除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得移动或拆除。
14.2 对字迹模糊、颜色脱落及残缺不全的标示牌必须及时修复更换或报废。
14.3 悬挂标示牌牢固。防止滑落或被风吹掉,电气设备上所挂的标示牌要用绝缘绳带,禁止使用金属丝类,以防造成电气设备短路或触电伤亡事故。
14.4 所有电气设备的试验现场,检修场所,现场揭开的临时孔洞,高处作业有落物可能的地方等均应设临时围栏。
14.5 临时遮拦必须设置牢固、可靠、醒目,电气设备设置的遮拦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其他地方所没的围栏上根据现状应悬挂警标性标示牌,如“危险”、“请勿靠近”、“当心孔洞”等标示牌。
14.6 所有标示牌不得乱丢放,临时遮拦不得悬挂衣服或移做它用。
15.其他安全工器具
15.1 安全帽的帽壳、帽箍、下腮带等附件,必须完好无损,并且妥善保管,保证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许随意乱扔乱坐或移作它用。
15.2 安全帽带上后,必须扎好下颚带,防止工作中前倾后抑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15.3 安全带每次使用前必须做到一次外观检查,应无破损断裂、霉变、附件损坏或缺失等缺陷。
15.4 使用安全带必须系在固定且牢靠的常温物体上,禁止系在棱角锋,利处,以防割裂破坏,安全带应高挂或平行挂使用,禁上低挂高用,使用时活动卡子应锁紧。
15.5 安全带应保存在干燥良好的常温室内,防止雨淋生霉。
15.6 在较长的瓷瓶串上作业,或距离悬挂点较远的其他地方,挂绳的长度不够时, 可用两个安全带的挂绳相连或使用经过试验合格的专用安全绳,不得使用其他绳索,必要时,应同时配合使用合格的速差器。
15.7 梯子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检查,发现缺陷要及时修理,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梯子。
15.8 有关使用梯子的具体要求,按《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具体要求执行。
16.电动工器具
16.1 所有电动工具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检查,绝缘有破损的,不完整的不准使用,固定或移动的电动工具无接地线的不准使用。
16.2 电动工具必须设专人管理,每六个月由电气试验班进行定期检查,测试绝缘,禁止使用绝缘不良的电动工具。
16.3 不熟悉电动工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电动工具。
16.4 使用手提式电动工具,不准提着电动工具的导线或转换部分。
16.5 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应做好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
16.6 在使用电动工具中,因故障离开工作场所或暂时停止工作及遇到临时停电时,须立即切换电源。
16.7 电气工具的电线不准接触热体,不要放在湿地上, 并避免重物滚过或压在电线上。
16.8 特别潮湿的地方或金属容器内使用电动工具,使用电压应为12v。
17.报告和记录
17.1 各级生产管理人员、运行维护人员,在使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工作活动中所形成的有关报告、记录、应按行政日常工作规定签发、传递,立档。有关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更新(异动)、检修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人员的误操作必须立档,长期保存。
17.2 存档的有关报告、记录、资料由各级指定专人保管,以备查阅。
18.登高安全工具试验标准。
名称
试验静拉力(n)
试验周期
外表检查周期
试荷时间(min)
安全带
大皮带
2205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小皮带
1470
安全帽
2205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升降板
2205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脚扣
980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竹(木)梯
1765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19.电气绝缘工器具试验标准
序号
名称
电压等级(kv)
周期
交流耐压(kv)
时间
泄漏电流(ma)
附注
1
绝缘杆
6--10
每年一次
44
5
35--154
四倍相电压
220
三倍相电压
2
绝缘挡板
6--10
每年一次
30
5
35(20—40)
80
3
绝缘罩
35
每年一次
80
5
(20—40)
4
绝缘夹钳
35及以下
每年一次
三倍线电压
5
110
260
220
400
5
验电笔
6--10
半年一次
40
5
20--35
105
6
绝缘手套
高压
半年一次
8
1
≤9
低压
2.5
≤2.5
7
橡胶绝缘靴
高压
半年一次
15
1
≤7.5
8
绝缘绳
高压
半年一次
105/0.5m
5
第8篇 安全文明专项费用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定,并结合中铁·山水逸城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按照规定,项目部提出项目总投资的3.74%作为项目部的安全费用;安全文明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铁·山水逸城项目经理部进行的各类施工活动(包括临时工程、现场安全防护、现场围挡、文明施工等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现行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与生活条件和作业环境,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与监控以及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宣传等所需要的费用。
第四条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
一、安全施工费: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二、文明施工费: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三、环境保护费: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安全文明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项目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第五条 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一、安全施工费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费用(不含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即'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及照明设施(施工安全用电的三级配电箱、两级保护装置、外电保护措施)、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预留洞口)、临边(阳台边、楼板边、屋面周边、槽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机械设备(起重机、塔吊、施工升降机等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及现场施工机具操作区安全保护设施)、高处及交叉作业防护(建筑物垂直封闭、垂直防护架、水平防护架、安全防护通道措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等设施设备费用。
2.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费用及应急演练费用。
3.配备和更新安全帽、安全绳等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及用具费用。
4.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及安全资料的编制费用。
5.建筑工地安全设施及起重机械等设备的特种检测检验费用。
6.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及远程监控设施安装、使用及设施摊销等费用。
7.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费用。
8.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宣传费用。
9.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费用。
10.治安秩序管理费用。
11.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12.施工安全防护通道的费用;
13.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
14.施工便道安全防护措施(警示提示标志、防撞设施、安全检查费用等)及其他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
15.其他安全措施费用。
二、 文明施工费
1.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及标牌的购置、安装费用。
2.临时围挡墙面的美化(内外抹灰、刷白、标语、彩绘等)、维护、保洁费用。
3.现场临时办公及生活设施包括办公、宿舍、食堂、厕所、淋浴房、医疗保健室、学习娱乐活动室等墙地面贴砖、地面硬化等装饰装修费用,以及符合安全、卫生、通风、采光、防火要求的设施费用。
4.现场出入口、施工操作场地、现场临时道路硬化、拆除、清运及弃渣费用。
5.车辆冲洗设施及冲洗保洁费用、现场卫生保洁费用。
6.现场临时绿化费用。
7.控制扬尘、噪声、废气费用。
8.临时设施的保温隔热措施费用。
9.临时占道施工协助交通管理费用。
10.施工围挡封闭施工费用。
11.建筑施工垃圾清运及弃渣费用。
12.易洒漏物质密闭运输费用。
13.现场临时医疗、救援及保健物品的配置费用。
14.生产工人防暑降温费、防寒保暖费用。
15.防尘、防噪声等措施费用。
16.其他文明施工费用。
三、环境保护费
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第六条 项目部安质环保部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汇总并建立项目部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第七条 安全总监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第八条 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并确保专款专用。
第九条 安全总监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项目部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
第十条 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项目部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十一条 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项目部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执行。
第9篇 安全帽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在作业人员受到物体的冲击或挤压时,能更好的发挥安全帽的保护作用,减少冲击力以消除或减轻对人体头部的伤害,使得安全帽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定以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需要配备安全帽的单位,安全帽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职责
1. 供销公司供应部负责对安全帽的购买、验收。
2. 供销公司仓库管理员负责安全帽的保管、发放、登记、更换。
3. 各单位负责教育员工正确佩戴安全帽,凡是不懂得安全帽使用和防护性能者,不准上岗操作。
4. 安全环保部负责指导、检查职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安全帽,若发现劳动防护用品穿戴移位﹐应立即纠正。
第四条安全帽的使用
1. 安全帽是职工个人重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2. 在厂区内外从事生产和劳动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国家或行业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特殊作业或劳动,采取措施后可保证人员头部不受伤害并经过安监部门批准的除外)。
3. 人员在生产区内以及室外距离建筑物10米范围内休息时,必须戴好安全帽,与生产现场要求保持一致。
4. 严禁在上方有落物危险的禁止区域内工作、行走或休息。
5. 严禁使用基本技术性能和特殊技术性能要求不符合国家标准、下颚带与帽壳相连接、无帽内垂直净空间、受过重击、退色、有裂纹、超过使用期限等不合格的安全帽。
6. 戴安全帽时,应戴正、帽带系紧,帽箍的大小应根据佩戴人的头型调整箍紧,保证各种状态下不脱落;安全帽的帽沿,必须与目视方向一致,不得歪戴和斜戴。
第五条安全帽的管理
1. 严禁随意改变安全帽的任何结构。
2. 严禁用安全帽充当器皿使用。
3. 严禁用安全帽当坐垫使用。
4. 不得私自在安全帽上乱涂乱画或粘贴图文。
5. 供销公司对所有合格入库的安全帽,应妥善保管,避免受挤压;避免存放在酸、碱、高温、日晒、潮湿等场所;更不可和硬物放在一起,按先进先出的原则,防止过期的安全帽发放到劳动者手中。
6. 借用他人安全帽时,必须征得主人同意并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 安全帽的使用期:按出厂日期3年后更换,由供销公司为每名职工建立发放档案,到3年期以旧换新。
8. 安全环保部依据国家标准每年对安全帽进行抽查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抽验不合格则该批安全帽即报废。
第六条 安全帽的更换
1. 安全帽应记入安全用品台帐。安全帽丢失或损坏时,应及时到安全生产技术科办理领取或更换手续,因保管和使用不当造成的丢失或损坏,应比照安全帽采购价格给予考核。重新领取安全帽,由部门领导签字,供销公司审批,供应科按成本收费方可重领。
2. 新安全帽发下,以前旧安全帽一律不得使用,更不得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应该立即上交供销公司处理。
第七条安全帽过期、内衬损坏、出现裂痕、缓冲垫损坏、磨损严重以及其它情况影响防护效能的,要及时以旧换新,供销公司回收报废安全帽,统一处理。如发现使用旧安全帽者按照违章进行考核曝光。
第八条企管办领取部分安全帽备用,各处室、单位、外来学习、参观、咨询人员一律到厂办公室借用,并如数返回,如丢失由借用单位同办公室交涉解决。
第10篇 重点防范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障公司重要部位的安全,预防和制止违反安全保卫的行为和犯罪活动,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制止犯罪,确保安全”的方针,搞好重要部位的保卫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重要部位是指在公司内部,对生产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和有着重要影响,须加强重点防范的部位。主要范围:
2.1生产过程中的关键部位:提供生产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室、站、所。
2.2危险物品部位: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剧毒的部位;
2.3其他应列入重点防范的部位。
3、具体内容:
3.1保卫部筛选公司各部位,将重要部位填表登记,列入公司保卫工作档案、存档。
3.2重要部位的保卫工作应当建立保卫责任制。
3.3重要部位应安装防范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和使用。
3.4重要部位要根据可能发生的情况,制定完善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各项安全措施和处置抢险事故预案,并根据预案要求定期进行演练。
3.5重要部位值班人员必须明确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卫制度,不得擅离岗位。
3.6重点部位应建立值班、巡查、操作人员、进出入制度,认真填写记录。
3.7对于非本部位人员、车辆应当接受该部位值班人员检查,检查是否携带该区域禁止的危险品,并登记,全程派人跟踪。
3.8进入易燃易爆场所和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
3.9重要部位需要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10凡携带物品离开重要部位的人员、车辆,应当出具有效证明,交值班人员查验。
3.11对重要部位的贵重零件、备件、贵重工具和贵重金属保管工作要落实到人,实行双人管理,防止丢失。
3.12重要部位要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
3.13重要部位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单位主要领导要不定期检查值班情况。保卫部每月定期两次次检查。
3.14保卫重要部位应当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以物防为基础,技防为主导,人防为根本,三者有机结合,有效防范各类刑事犯罪的侵害。
4、奖励和考核:
4.1奖励:
4.1.1为使保卫责任制贯彻落实,做到“责、权、利”统一,季度考核时奖励保卫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
4.1.2凡执行本规定尽职尽责,对保卫工作有突出成绩的,所给予表彰或奖励。
4.1.3对避免发生重大案件、事件、事故或挽救重大损失有特殊贡献的人员,报请上级给予表彰或奖励。
4.2考核:
4.2.1防范措施不落实、违反规章制度、放松警惕、保管物品不当被盗、丢失者,按照公司保卫管理制度给与处罚。
4.2.2对发生的案件及职工违法犯罪行为,部门责任人、当事人要及时报告保卫部,不报或拖延报告贻误战机,一经查出从严处理、考核。
4.2.3凡外来人员,在哪个部位发生案件,由哪个部门负责,根据责任和损失大小给当事人罚款处理,酌情追究该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4.2.4重要部位值班人员在当班时间内发生案件,经现场勘查后,视其责任大小通报批评,情节严惩、损失较大的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4.2.5对漏洞隐患要求限期整改而未完成,无正当理由引起案件事故,视其影响程度和损失大小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6、本办法解释权归保卫部。
第11篇 安全教育展室管理制度
1、本展室只供培训学员参观和学习。
2、凡进入展室人员应保持肃静,不准大声喧哗和打闹。
3、参观人员应爱护展室设施,不准随意搬动或开、关演示设计。
4、观展时不准用手抚摸展板面,不准在展板面上乱写乱画,以保持展面清晰洁净。
5、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和其它废物。
6、以上各条望参观者自觉遵守,做文明观众。
第12篇 院柴油发电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柴油发电机的蓄电瓶每月检查二次,蓄电瓶电流、电压不足时及时充电;
二、每月进行一次的空载试机运行。密切关注频率、功率因素、电压、水温、油压的参数,做好记录;
三、每月进行一次的常规保养,发电机发电后要进行全面保养,发现有异声异味,及时维修,做好记录;
四、经常检查柴油机发电机与市电的联动装置;
五、柴油发电机房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