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仓库管理制度模版
仓库管理制度范文
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仓库设置要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第二章 物资验收入库
3.物资入库,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资交接本上签字,应当认识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4.物资入库,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5.材料合格,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钢材应涂色标志;入库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托收单财务科记帐。
6.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之责任。
7.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科长和以办人处理。托收到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至消除悬事挂帐。
第三章 物资的储存保管
8.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四号定位编号。
9.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10.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及时报告科长,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11.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达:“十不”要求,务使国家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12.保管物资,未经科长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科长批准。
13.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科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第四章 物资发放
14.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料。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材劣用,以及差借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15.领料单应填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图号、零件名称或材料用途,核算员和领料人签字。属计划内的材料应有材料计划;属限额供料的材料应限额供料制度;属规定审批的材料应有审批人签字。同时,以超费用领料人未办手续,不得发料。
16.调拨材料,保管员要审查单价,货款总额,盖有财务科收款章,方可发料。发现价格不符或货款少收等,应立即通知开票人更正后发货。
17.对于专项申请用料,除计划采购员留作备用的数量外,均应由申请单位领用。常备用料,凡属可以分割折另的,本着节约的原则,都应折另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
18.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接料车间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19.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第五章 其他有关事项
20.记帐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
21.允许范围内的磅差、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每月都可以上报,以便做到帐、卡、物、资金四一致。
22.创造五好仓库是每个保管员努力的方向,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检查,经促进创五好仓库的开展。
23.保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科领导见证,双方各执一份,报科存档一份,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偿。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经纪律处分。
24.库存盈反映,出保管员的工作质量,力求做到不出现差错。
第2篇 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危险品是指我院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及刺激性强烈的药品、卫材及试剂等。为加强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安全要求,分门别类分库储存。
三、危险品仓库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要有醒目的“严禁烟火”及“危险品”和安全警示系列标志,按规定配备消防与安全器材。
四、危险品仓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工作人员应熟悉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五、危险品管理应严格执行入库验收、出库验发、在库养护的管理原则。收、发双方应认真核对物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并检查包装及容器是否完整,如发现包装破损、物品泄漏及其他异常现象应及时更换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仓库管理必须保持帐、卡、物三者一致。
六、危险品的变质及失效品、残液及残渣、废弃空容器和包装等应妥善处置,不得乱丢乱放,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危险品仓库必须做好安全防患和劳动保护工作,防止危险品泄漏、失窃、伤害和火灾等事故发生。
第3篇 某仓库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仓库保管必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阳江市仓库防火管理规定》的要求,有关厂长和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仓库进行防火检查,经常对仓库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制度教育,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各类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装暗线或金属套管,或硬质塑料管,电源开关应装置在仓库外面,无特殊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线,如确因生产上需要应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主管安全的厂长批准后,方可进行拉线,但最长使用期不得超过三十天,到期必须拆除。
3、各类仓库必须通风良好,严禁吸烟,不准使用容易造成火警事故的电器设备,如电炉,电熨斗、电钟、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等,不准在库内设置更衣室或更衣箱。
4、各类仓库必须专库专用,严禁混装,非化学品仓库,不准乱堆乱放化学危险品,各类货物应堆放安全整齐,数字清楚,通道畅通,堆物与电气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50公分以上)堆桩保持五距。
5、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懂得防火知识,熟悉所配备灭火器材的性能,掌握灭火方法,决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发生火情及时报警,并立即扑救,确保安全。
6、各类仓库应根据不同货物的保管,配足一定数量的不同类型的灭火器材。
第4篇 大学物管仓库管理制度
大学物管中心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合理节约地使用资金,明确经济责任,规范仓库的物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仓库确定三名兼职保管员统一经营管理本中心的各项资产,并对其经管的资产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
二、保管员应对本中心各项资产的进、出、存进行金额明细核算。
三、保管员对入库的所有物品(配件)应进行认真的验收,验收完毕应在发票或送货清单上签字。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物品,保管员有权拒绝入库签收。
四、各部门领用物品时,保管员必须根据手续齐备的领料单发放物品,并监督其领用的物品是否符合中心有关劳保、劳动清洁用具的发放规定。若发现违规领用者,保管员有权拒发;对手续不全者应在补全手续后方可发放;对于急需一时又难于办全手续者,应在征求领导同意后,方可发放领用的物品,事后应在三日内补齐手续。
五、保管员对保管物资的安全、完整负全面的经济责任,因保管不当造成的物品短缺、损坏均应按价赔偿。保管员应每月对其经管的物品进行帐物核对,并将核对的结果报领导审阅。严格禁止闲杂人员进入仓库和加强危险品的存放管理工作。
六、做好防火、防盗、防水淹、防潮霉变的各项防范工作。库存的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便于领用发放和盘库清点。
七、对于贵重、或可它用物品原则上以旧换新,旧物应及时处理不堆积,所得收入上缴中心。
八、保管员应主动提前做好每学期开学工具发放工作,提出补库计划做好劳保发放工作。
第5篇 仓库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化学药品及试剂溶液品种很多,大多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险性。对其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数据质量的需要,也是确保安全的需要。
化学药品的存放管理要求
1.化学试剂必须入库,由专人保管,非化验人员不得进入试剂室,外来人员严禁私拿乱放。
2.易燃易爆试剂应存放 于通风良好的房间内,室内通风要求良好,同时不应和易然物放在一起。严禁在化验 室存放大于20l的瓶装易然液体。
3.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以产生激烈反应、燃烧、爆炸、放出有毒气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化合物称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这种化合物多为氧化性物质与还原性物质。
4.腐蚀性试剂应合理存放,禁止磕碰、打击,以防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5.要注意化学试剂的存放期限,一些试剂在存放过程中会逐渐变质甚至形成危害物,像醚类、烯烃等在见光条件下接触空气可形成过氧化物,放置越久越危害,一般存放周期不超过一年。
6.化学药品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均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包好。
7.发现试剂瓶上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制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辨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品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8.剧毒品应存放于专门的柜中,建立领用需经审批,双人签字制度,同时要求管理或使用人员应熟悉药性。
9. 库房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保持室内干燥、洁净、通风、避光,试剂排列有序。
10.库房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了解各种药品的物理和化学性质,严禁错误的存放,搬运,和操作。
第6篇 仓库日常管理制度
餐饮部仓库日常管理制度
一、仓库的分类:酒水库兼吧台、干调杂品库。
二、验收制度;
1、各种物料无论多少,入库前都要通过严格的验收手续;
2、入库物料无论大小、多少均应过磅点数,定量包装的做到包装点数;
3、对购回物料与计划所需的型号、规格、质量、数量不相符时不验收;物料有破损的不验收;原料不鲜不收;油料味不正不收;
4、验收合格后的物料要及时填制入库单;
5、对直领物料,严格执行三方监督、三次验货的集中验货制度。
三、领料制度:
1、领用人填写一式三联的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凭单领货;
2、仓库保管员见到手续齐全的领用单可以发货,严禁白条发货或先发货后补单。
3、发放物料原则:先进先出,后进后出;
4、领用人和发货人当面点清后,仓库保管员应及时在实发数一栏填写实发数量,并签名,交底联给领用人,连同物料一并带回;
5、工装、工鞋、布草类在领用时,要有部门负责人与总办主任同时签字,方可生效;
四、定期盘点制度:
1、库内物料应经常检查,对库存时间较长的物品应主动上报业务部门及时做出处理;
2、库存物料发现变质、破损、超保质期等情况,应及时上报业务部门,及时报损;
3、经常盘查,做到帐物相符;
4、检查库存物料,不可出现积压或断档情况;
5、每月25日盘点,认真填写一式三份盘点表。
第7篇 酒店财务办公室物料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
(1)总出纳办公室门窗要有可靠的防护装置,室内有保安监控和防盗报
警装置,受理收付款处应设柜台。
(2) 存放现金必须使用保险箱,并有专人受理。保险箱的钥匙和密码必须同时使用。下班时保险箱上锁后必须拨乱密码。存放的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专管人员工作调动或调离,密码应重新调整。
(3) 支票、票证和凭证的管理,坚持检验复核制度,支票和印章应存放在保险箱或保险柜内,严禁使用空白支票。
(4) 付款、提款必须二人同行,并使用防劫报警箱或报警包,数额大的钱款,应请总办派车接送,并请保卫部派员护送。
2、 物料仓库
(1)物料仓库的房顶、墙壁和地面必须牢固,门窗设有安全栅栏。存放
贵重物品的仓库装有防盗报警器或应急报警按钮,并配置防撬锁。
(2) 通往仓库内的电线应有铁质套管,库内照明灯具因用加防护罩的白炽灯,烟酒仓库使用防爆灯,并将电源开关安装在仓库外。
(3) 存放的物品应按防火要求留出五距:灯距不少于0.5米,顶距、墙距不少于0.3米,柱距、垛距不少于0.1米。
(4) 仓库内设有与规模相适应的消防设备和足量的灭火器材,仓库工作人员必须懂得使用方法和防火安全知识。
(5) 仓库安全有专人负责,门钥匙有专人保管,严禁在库内吸烟和会客,下班前要关门窗,做好安全检查,确保安全。
3、 化学危险品和易爆易燃危险物品存放
(1)存放化学危险品和易爆易燃物品的场所,必须设在偏离主楼群,人
员往来较少,并相对独立的地方。其中易爆易燃物品的存放地应与化
学危险物品隔离,并与其它物料存放地保持一定的距离。
(2) 存放地应是阻燃、轻质材料建造,并具备干燥、通风、防晒、防高温等条件。场地内使用照明必须是防爆型灯具,开关装在场外并具有适量的消防灭火器材。
(3) 存放地必须严格执行四禁、二不准:严禁吸烟、严禁明火取暖、严禁住宿和办公、严禁无关人员入内;不准超量存放、不准混杂存放。储备火药、乙烷气罐和固体酒精等易爆易燃物品应设置专用铁箱。
(4) 化学和易爆易燃危险物品必须控制采购总量,领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原则是当天用多少领多少,当天未使用完的,必须存放到专用的场地,不得留存在施工和无关场所。领用火药、乙烷气罐和固体酒精等明危险物品周转容量原则上为一周(七天)。
(5) 危险物品的保管人员必须经消防部门的专业培训。发放危险物品必须建立包括发放日期、时间、货名、数量及往来人员发放签收等登记制度,并定期进行帐物核对,发现问题应立即向主管领导和保卫部报告,迅速查明原因。每次工作结束,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并切断电源。
第8篇 仓库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的管理,管理人员要做到合理存放,便于管理检查,对易燃有毒等危险物品必须专人负责,领、用、补、废都必须严格手续,确保安全。
2、加强验收、保管、登记和检查工作,该弃就弃,不能存放太多杂物。
3、出纳员负责支付现金,登记现金记帐,不得兼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账目登记工作。
4、会计员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5、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事务。
(1)根据我园属自收自支性质的核算单位,参阅《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立本园的会计科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建立财产清查制度,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4)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6、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第9篇 物理仓库管理制度
(一)加强仓库管理,做好物资的收发和保管工作。做到保质、保量、及时、成套地完成药品及仪器的收发任务。按照教学供应计划,及时地把药品及仪器发放到需求人员。
(二)做好仓库管理是加强物资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每位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储存物资的特点,做好“四无”--无霉烂变质、无损坏和丢失、无隐患、无杂物积尘;做好“六防”--防潮、防压、防腐、防火、防盗。
(三)保证药品管理的安全,严防坏人破坏,严防一切事故发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不准在仓库内吸烟、烧电炉。
(四)进仓须有严格验收手续,对物资的数量、规格、质量、名称等做到准确无误,同时做好进仓的登记手续。
(五)出库发放必须严格执行发料须有领料凭证,并且手续完备、齐全,否则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发材料。
(六)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改善仓库的物资管理工作,减轻笨重体力劳动,做到科学管理仓库,提高工作效率,使尽快地投入教学,充分发挥实验教学的作用。
(七)严格实行先入库存、后使用制度。
(八)购置人员采购药品应及时与总务部负责人和仓库员联系,通知到货时间、数量、货物品种,并协助做好搬运工作。
(九)仓管员对仓物料必须严格验查物料的品名、规格和数量。发现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与单据、运单不符,应及时通知购置人员向供货单位办理补料或退货手续。进仓物料的质量验收由购置部门负责。
(十)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仓管员应及时开出“仓库收料单”,仓库据此记账并送经办人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
(十一)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仓库领料单”,经使用部门经理(负责人)签名,再交总务部负责人批准,方能领料。学校贵重物品的领用,由使用部门书面申请,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领料手续。
(十二)各人员领用物料的计划,应在上3天前报总务部。临时补给药品必须提前3天报总务部。
(十三)物业出仓,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填制“仓库领料单”,并验明物业的规格、数量、经总务部负责人签字后,方能发货,仓管员应及时记账。
(十四)仓管员对任何部门均应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白条发货。
(十五)仓管员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做相应的记载,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账、物、卡三相符。
(十六)仓库应每学期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盘点,发现升溢、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公司领导批准,据以列账,并报财务部一份、总务部一份。
(十七)为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配合使用部门编好采购计划,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员应每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财务部及有关部门各一份。
(十八)仓库物资必须按类别、固定位置堆放。注意留通道,做到整齐、美观。填好货物卡,把货物卡挂放在明显位置。
(十九)库内严禁携带火种,严禁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存内。
(二十)仓管员要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工作,经常巡视仓库,检查有无可疑迹象。要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检查火灾危险隐患,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第10篇 c油漆仓库管理制度
油漆仓库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消防管理意识,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规范有其仓库的管理,特制度了油漆仓库管理制度。
2.定义 无
3.责任油漆仓库操作工
4.规定
4.1.1 油漆仓库操作工必须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知识和消防安全制度,必须掌 握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上岗前经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4.1.2 油漆仓库是车间重点防火区域,作业员必须经过特殊岗位培训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 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4.1.3 严禁在油漆仓库使用电动工具; 4.1.4 严禁在油漆仓库用铁器敲打设备;
4.1.5 油漆仓库使用的工具必须用铜质材料;
4.1.6 在输送油漆过程中,必须做好防静电工作;
4.1.7 在工作中,操作工应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戴好防护帽子,防护眼镜,防毒口罩,防静 电手套,穿防静电服和防静电鞋;
4.1.8 每天对油漆仓库的设备等进行点检,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给本班班长;
4.1.9 上班时间油漆仓库的抽风必须保持在开启状态。
5.装卸管理
5.1.1 装卸油漆类物品时,作业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5.1.2 按标识堆入存放点,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且贴有 msds 资料,搬运时要 小心轻放,堆放高度不得超过 2 米;
5.1.3 各类油漆物品的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 行安全处理,严防滴漏; 5.1.4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5.1.5 各种运输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油漆仓库门口停放和修理。
6.电器管理
6.1.1 油漆仓库内不准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
6.1.2 油漆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 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7.火源管理
7.1.1 油漆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油漆仓库区域的人员,必须交出携带的火种 及手机;
7.1.2 油漆仓库禁止使用明火。如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公司安全部门
防火负责人批准,消防人员到场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 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护措施; 7.1.3 油漆仓库内不准使用电器器具(取暖器)加温。
8.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8.1.1 油漆仓库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不准挪用,周围不准堆放物品 和杂物;
8.1.2 油漆仓库的消防车道和安全出口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11篇 成品及原辅材料仓库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须由公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仓库必须确定一名安全防火责任人,并建立健全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5、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6、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 不得混存。
7、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8、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电器设备的周围和主线槽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9、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10、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准住人。
11、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随时好用,确保安全。
12、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13、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14、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15、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16、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17、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18、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19、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防、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20、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21、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2、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2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12篇 某公司糖类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公司是以储糖为主的大型物流企业,为切实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内贸系统仓库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确定一名行政副职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均对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我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各驻司单位和驻司民工,必须服从本公司消防安全的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
第四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法人代表为本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司建立了由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成员和各部室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保卫部是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有下列职责:
1、根据公司实际召开安全例会,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点防火季节的专项治理工作。
2、组织制定对电源、火源、水源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并针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消除火灾危害。
5、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将消防工作纳入考评。
第八条 根据我司实际,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实际演练,积极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两会” 即:懂预防措施,懂储存商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第九条 我司实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对库区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行政值班由带班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条 我司各级领导必须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
第十一条 通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摆现象、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
第十二条 防火宣传教育内容:
1、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教育职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三懂三会”。
3、 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十三条 防火宣传教育和要求:
1、定期普遍教育:重点防火季节和重大节日前,利用会议、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全体职工进行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教育。
2、针对性的教育:平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上级机关通报的火灾案例及时进行教育。
3、重点教育:对重点部位的员工,结合岗位特点进行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对保卫卡口和巡逻人员进行提高专业素质教育。
4、个别教育:对调入我司和内部调岗的职工,保卫部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外来作业人员随时进行防火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5、开展防火、灭火科技教育:通过组织“义务消防队”活动和举办消防技术训练班,聘请专业消防人员举办防火科技讲座,提高职工的消防技术水平,改进消防工作。
第四章 火源管理
第十四条 明火作业管理
1、凡在库区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保卫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许可证”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主管领导、保卫部共同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2、明火作业必须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内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3、明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保卫部派人对现场监督。
4、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5、 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6、动火作业完毕,保卫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7、大风天(4 级风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业。
8、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外来施工单位在我司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我司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炉火使用管理
1、使用炉火取暖的部门必须向保卫部提出书面申请,经保卫部审查合格后开据炉火使用证,方可按装炉具。严禁私自按装使用炉火。
2、办公室在收到经保卫部批准的“炉火使用证”后,方可发放炉具。
3、炉具按装后,必须经保卫部检查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4、使用炉火部门,必须有专人对炉火进行管理,并严防一氧化碳中毒。
5、需提前或延期使用由所在部门向保卫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提前或延期使用。
6、严格执行炉火管理办法:
⑴ 应做到“两定、把三关、四有、五不准”。两定是:定炉型、定地点。把三关是:把宣传教育关、把炉火按装关、把检查验收关。四有是:有制度、有专人管理、有指定炉火安放地点、有消防器材。五不准是:不准用易燃液体点火、不准在炉旁放可燃物、不准在炉旁烤衣物和其它易燃物、不准无人封火过夜和看火人睡觉、不准任意挪动炉火。
⑵ 热炉灰须用水浇灭无余火后,再倒入指定地点。
7、对违反制度者,保卫部必须勒令停火进行整改,对劝阻不听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六条 吸烟管理
1、我司库区、生活区内严禁吸烟,必须到指定地点(办公室)内吸咽。
2、在指定的吸烟室内吸烟,烟头必须熄灭后放入烟灰器具内,不得随意乱扔。
3、吸烟室必须保持清洁,无易燃物品,如有易燃物品,停止使用,待清理后再行使用。
第五章 电源管理
第十七条 我司生产、生活、库区照明用电线路必须分开。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定期对线路、变压器、避雷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仓库安全。
第十八条 库区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在库外单独安装电源开关箱,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电。
第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 0 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与储存商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对我司库房内配备的吸湿机、轴流风机等电器设备,必须就近配置电源插扳,电源连接线必须使用相应功率的护套线,确保安全送电,各种电器设备工作期间,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离岗断电。严禁在库房内使用任何非作业用电器具。
第二十条 库区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商品,严禁在库区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操作人员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电工、维修工)。
第二十一条 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前向保卫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按装。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第二十二条 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管,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第二十三条 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器线路和设施,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章 储存作业管理
第二十四条 我司库区、生活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按第十四条明火作业管理要求执行。
第二十五条 库房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管员为所分管的库房、露天垛防火负责人,对所管辖的库房、露天垛的防火工作负责。
第二十六条 我司储存商品实行分类、分垛储存,库房内储存商品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8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露天存放的商品其垛与垛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2米,露天货区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