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厨房液化气灶
1. 液化气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学习,掌握安全操作液化气灶的基本知识。
2. 每次操作前应检查灶具的完好情况。检查灶具是否有漏气情况,如发现漏气不准进行操作,不准开启电器开关,应及时报修。
3. 员工进入厨房前应打开防爆排风扇,以便清除积沉于室内的液化气。
4. 点火时,必须执行“火等气”的原则,千万不可“气等火”,即先点燃火柴,再打开点火棒供气开关,点燃点火棒后,将点棒靠近灶具燃烧器,最后打开燃烧器供气开关,点燃燃烧器。
5. 各种液化气灶具开关,必须用手开闭,不准用其他器具敲击开闭。
6.灶具每次用气完毕后,要立即将供气开关关闭,每餐结束后,值班人员要认真检查每只供气开关是否关闭好,每天工作结束后要先关闭厨房总供气阀门,再关闭各灶具阀门,然后通知供气室关闭气源总阀门。
7. 经常做好灶具的清洁保养工作及时清除烟罩内的油污,以便确保安全使用液化气灶具。
8. 无关人员不得动用液化气灶具,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并及时关闭供气总阀门。
9. 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2篇 水泵房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饭店的消防安全制度,确保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2、水泵房严禁烟火,如需动火维修,应按动火审批制度办理动火证,并配备灭火器材。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窜岗、睡岗。对消防设备要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勤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4、在岗值班人员禁止喝酒及含酒精成份的饮料,禁止吸烟。
5、严格执行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灭火系统的工作程序,检查、维修好消防设施。
6、因违反运行规程和疏忽大意,造成消防设备损坏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7、火灾发生时,应按《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执行。
第3篇 载波、微波、通讯、计算机房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禁吸烟。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二、严禁在室内使用明火取暖和照明。
三、机房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不得私拉乱接电源,工作人员离开时应将无关电源断开。
四、室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按规范要求配置自动灭火装置或移动式灭火器,工作人员会使用保养。
六、按规定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
第4篇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教育培训,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考核;对新员工和更换工种的员工必须进行三级消防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条
各相关部门、班组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坚持每日检查,企业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综合大检查,并对检查的情况记录备案。
第三条
严禁在厂区内吸烟,动用明火和乱拉电线,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第四条
加强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管理,所有消防器材不得随意动用。配发到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管理,责任到人,切实做到定位放置,定期更换。
第五条
各部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并及时对隐患进行整改。
第六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堵塞消防通道,要经常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第七条
按照有关规定,企业成立消防组织机构,成立义务消防队伍,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应急演练。
第八条
建立重点部位消防管理档案,详细记录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以消防安全实施有效管理。
第九条
企业对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与表彰和奖励。
第5篇 厨房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厨房必须保持清洁,染有油污的抹布、纸屑等杂物,应随时消除,炉灶油垢应经常清除,以免火屑飞散,引起火灾。
2.炒菜时切勿随便离开或分神处理其他厨务或与人聊天。
3.油锅起火时,立即用锅盖紧闭,使这缺氧而熄,锅盖不密时,就近用酵粉或食盐倾入,使火焰熄灭,并除去热源,关才炉火。
4.工作时切勿吸烟或随便放置未熄烟蒂。
5.烟囱顶端应装不锈钢的防护器,以防火星飞散。
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例如酒精、汽油、煤气筒钢瓶、火柴等,不可放置于炉具或电源插座附近,更不可靠近火源。
7.马达动力机器使用过久,常会生热起火,应切实注意检修。
8.用电烹煮食物,须防水份烧干起火,用电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时使用多个电器。
9.插座头损坏或电线外部绝缘体破裂应立即更换或修理;发现电线走火时,迅速切断电源,切勿用水泼覆其上。
10.使用煤气炉、煤气管线勿靠近电气线路或电源或电源插座装置,炉具及钢瓶未经检验合格者,不可采用。
11.使用煤气钢瓶不可横放,管线及开关不可有漏气现象,遵照点火及熄火方法,点火之前忌多量煤气喷出,熄火时关闭管制度龙头,不可用口吹熄,以致忘记关闭,使煤气汇溢室内,引起火灾或中毒等事故。
12.煤气火灾灭火的方法:
(1)用泡沫灭火器械灭火;
(2)断绝煤气之源;
(3)降低周围温度;
(4)继绝空气供给。
13.每日工作结束时,必须清理厨房,检查电源及煤气、热源火种等开关确实关闭。
14.如果发生火灾,应立即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队未到前,自己要先抢救。油类起火最好用消防沙或灭火器扑灭。
15.平时注意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灌输救灾常识,实施救灾编组,训练正确地使用消防器材。灭火器及消防水栓要经常检验,以免失效。应储备一些沙包,作为应急之需。另外,经常进行太平门、安全梯的安全检查。
第6篇 商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 商场所有安全出入口,安全通道和安全楼梯处,必须保持通畅,严禁乱堆、乱放杂物堵塞通道。
□ 商场各安全出口标志牌的照明灯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 商场所有防火卷帘门下、防火门前,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 服务人员严禁在岗位吸烟,发现顾客吸烟要及时提醒,严禁将烟头带入柜台内或卷入商品中。
□ 严禁乱拉临时电源线和随意更改原电气线路,如确需使用,须提前报商场管理部批准,到保安部办理手续后方可施工。
□ 经常对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架设与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员操 作,不准个人拆改、移动。
□ 未经保安部批准,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商场。
□ 店铺内各种物品要码放整齐,不准过高、过宽,要留出安全通道,距照明灯应不小于0.5米,柜台内通道应不小于1.5米。
□ 店铺使用电熨斗须严格遵守《电熨斗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 店铺装修、改建须提前办理施工手续后方可施工。
□ 商场内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不准随意搬动或挪作它用。
□ 每日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检查,确无隐患时,填写封店记录后方可断电锁门离开。
第7篇 用电、用火、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四、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六、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超负荷运行;
七、营业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要求。
二、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7.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第8篇 油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 油库库区严禁烟火。
二、 油库应设在阴凉、通风、耐火的房间内,室内最高温度不能超过35℃。
三、 油库工作人员要穿防静电鞋和服装工作,不允许携带手机及火种等进油库。
四、 进油卸货作业必须在库外进行,油桶从车箱下卸时地面要放置缓冲轮胎避免打火。
五、 油库内水泥地面应铺设橡胶板,地面油渍定期清理。
六、 开启油桶盖不得使用铁制工具,应使用铜铝合金的工具操作。
七、 灌油时注意掌握流速,要由慢到快控制适当,抽油时上下抽动不要过快。
八、 油库不得存放性质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
九、 油库大门外要有禁火标识,库内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十、 加油车辆一律灭火在油库外加油;零星领取120#溶剂汽油时须在库外灌装。
十一、 油库系特级防火区,任何闲杂人员不得在油库逗留。需要进库检查或者参观人员,要经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后(或在值班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
第9篇 中国医科大学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我校教学、医疗、科研和后勤等项工作建设和发展的顺利进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卫校(院)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律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一条 全校的防火安全预防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落实由各级主管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度。
第二条 学校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附属第一、二、三、口腔临床学院在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相应成立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安处或公安科。学校和各院的基层单位相应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或防火小组。
第三条 防火安全的预防管理是保证教学、医疗、科研和后勤等项工作安全开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主管领导要把防火安全工作与本单位其他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力争做到'五同时'。
第四条 校防火安全委员会的任务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上级机关有关消防工作的文件指示精神。
二、制定全校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及其管理措施,审批学校处级单位和各院的防火组织机构及防火安全管理办法。
三、布置、督促、检查、总结全校防火工作,研究并整改重大火险隐患。
四、负责向上级机关以及消防部门报告工作。
第五条 各临床学院防火安全委员会的任务要参照第四条。
第三章 各级主管领导的防火职责
第六条 校防火负责人的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消防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有关消防工作的文件、指示,把防火工作纳入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二、主持校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奖罚分明;
三、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防火工作,对火险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进行检查和督促;
四、负责审批在防火工作中做出成绩者的奖励和造成事故者的惩处意见;
五、负责向全校的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六、建立义务消防队,适时组织义务消防队员的灭火演练,提高扑火救灾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七条 各临床学院防火负责人的职责要参照第六条。
第八条 各系、部、处及独立单位主管领导的防火职责是:在分管范围内,贯彻执行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火组织,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管理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领导防火安全检查,采取措施解决火险隐患,及时向校防火安全委员会报告防火安全的隐患问题和处理情况。
第九条 厂、科、室、所防火负责人的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校(院)防火安全管理办法,落实防火组织,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把防火安全的预防管理纳入日常工作,并做到'五同时';
二、对本单位的教职员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建立对重点部位、特殊工种人员的防火安全训练考核制度;
三、对来本单位学习或工作的留学生、外教、进修生、夜大生、委培生、外来暂住人口、工程队、临时工等人员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
四、临时用火、增设火点和常用生产性用火点,要经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填写『用火审批单』,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和使用;
五、负责组织人员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研究解决火险隐患。制止一切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
六、发生火警、火灾要及时报告市消防部门和公安保卫部门,同时,积极组织人力进行扑救并协助有关部门查清情况;
七、管理本单位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
第10篇 中学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山天中学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照防火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校长为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和保卫干部具体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二、建立学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组建由二处的相关人员组成的义务防火队伍。
三、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坚持“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认真学习和落实《消防法》,确实做到职责清,责任明。
四、加强培训,确保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弱、强电工必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熟悉掌握防火设备、器材、应急预案的内容及操作方法。
五、加强设备管理和日常维护,防火设备请专业单位保养维修,公共部位和实验室、专用室的灭火器定期进行自查,确保设备能正常待命。
六、用电、用气正确使用,规范操作。经常巡查,杜绝违章,发现异常及时排除,不留隐患。
七、节假日前校安全综治领导小组进行全校安全大检查,查除隐患,警钟长鸣,确保一方平安。
第11篇 安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库、材料厂防火管理
1.仓库主管为仓库、料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料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仓库、料场仓管员应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和保管业务知识,掌握消防器材操作,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3.物品入库前应当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方可入库。
4.仓库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其他电热器,不能使用火炉取暖。
5.仓库、料场应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消防器材配置合理并防止明显、便于取用地点。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安装电气照明时,必须符合防爆要求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2.氧气瓶、液化罐、乙炔气瓶和油桶等,不能靠近火源存放,夏季使用或储存时,应采取防晒措施。
3.使用汽油清洗机器零件时,必须隔绝明火,用过的废油,应放在桶内妥善的保管,不得随意泼洒。油棉纱、油摸布应置于带盖的铁桶内及时清理。
4.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人、使用人应当熟悉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做好每日安全检查,掌握消防器在的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三、火源管理
1.严禁在高压线、仓库、导热油炉、变电室附近明火作业。
2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炉火附近堆放或烘烤易燃、可燃物品,炉火烟囱不得直接架在木制窗户和油毡板棚上。
3.严禁在维修车间、仓库、变电室、化验室等重点部位使用明火和用电暖炉
四、电源管理
1.架设电气线路,安装和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需由考试合格的电工承担,按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合理安装。
2.使用电加热器及各种电气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3.临时用电的线路架设应按固定用电的规范设置,电源线赢家设在暗器、电源线应架设在安全部位,以免碰砸、碾压或挂断。
4. 严禁使用电炉及各种电热器具取暖、做饭。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更不能使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5.对电线、电气设备应当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的短路、打火、发热或绝缘不良的情况,必须立即修复或更换严禁使用电炉及各种电热器具取暖、做饭。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更不能使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五、工人放火管理
1.工人进场应先接受防火、防爆的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队长负责人全面的负责该队的防火安全工作,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的防火安全。
3.队长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并接受本公司的防火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4.严谨工人无证驾驶和操作电工、电气焊等工作
六、消防措施、器材管理
1.主管部室负责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检查、维护、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谨遮挡、填压、挪用。
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于明显部位,便于取用,周围不得堆放杂物,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做好夏季防晒、冬季防冻措施。
3.教育的主要内容
宣传防火任务、方针。以宣传“消防法”为中心,使用干部职工提高防火意识。 教育职工掌握防火措施,懂得灭火常识;了解易燃易爆物品的特性和一旦发生险情对国家和个人造成危害的严重性。
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岗位负责制,按规章制度操作,严格值守堵塞漏洞提高警惕严防坏人纵火、破坏。
七、防火检查
1.公司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每月不少于一次)重大节日、重点防火季节,组织全面检查。
2.主管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应有详细记载,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应当制定临时安全措施,直至整改完成。
九、奖惩制度
1.为了保证“消防法”的落实和本规定的贯彻实施,建立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
2.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应给与适当的表扬和奖励
模范执行《消防法》,彻底落实本规定,在防火安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本岗消防业务熟练,积极参加防火演练,经考核成绩优秀者;
在灭火战斗中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受重大损失的个人和集体;
3.对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视其情节给以相应的处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消防法》,不安本规定及防火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听劝阻或造成损失的;
挪用、破坏消防器材的,影响灭火工作的;
对消防工作不负责任的,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
对火险隐患有能力整改而拖延不改;因而造成火灾的责任者。
第12篇 管理处防火安全三级检查制度
管理处防火安全'三级'检查制度
1、一级检查
(1)一级检查由各班队组织实施。
(2)每个员工每天应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3)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4)值班的员工接班时应提前进入岗位,向上班了解安全情况,对交班人员提出的问题应及时检查处理并作好记录。
2、二级检查
(1)二级检查由物业管理处领导实施。
(2)物业管理处驻场经理每周应组织各班长对管理处的消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3)检查班队一级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
(4)组织处理本物业管理处辖区内的火险隐患及整改,对员工进行教育及表扬或批评。
(5)负责将本物业管理处的防火安全情况在月检时向公司进行上报。
3、三级检查
(1)三级检查由公司领导实施。
(2)每月由公司领导组织管理服务部等相关部门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
(3)检查各物业管理处贯彻防火安全的执行情况,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检查结果做为各物业管理处评比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