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机关管理制度
机关管理制度
机关管理制度
前言
局机关《学习制度》、《工作制度》、《会议制度》、《考勤制度》、《财务制度》经局干职工讨论、修改、补充 ,并于2005年3月22日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请局干职工认真遵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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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学 习 制 度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更新。每人年初必须制订学习计划,年终有学习总结,并有专门学习笔记。
二、学习内容: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四五”普法法律常识,党纪条规,业务工作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中央、省、市重要会议和精神。
三、学习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以个人自学和分站室学习为主,集中学习为辅,请专人授课讲座,召开专题座谈或讨论会,下基层实地调研、学习培训等。力求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四、时间安排:每周学习一次,星期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或自学时间。若遇工作安排,学习时间相应后推。
五、学习要求:认真记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副科级以上领导按照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的要求写好读书笔记;其他干职工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学习心得体会
文章全年不少于1。每季度检查一次学习笔记,年终实行评比。
工 作 制 度
为确保局机关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提高工作实效,改进工作作风,使机关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达到优质、务实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局集体研究的各项决议、决定,服从组织分工,听从领导指挥,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做到依法准确行使自己的职权。
二、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或承诺书。即:局分管领导向局长签订责任状,各站所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签订责任状,一般干职工向站所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状或承诺书。为强化局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引入风险抵押金制度,局机关工作人员人人都必须缴交一定数额的风险金,未交风险金的不给岗位,第一年只发给银行工资折工资,如遇机构改革,作减员待岗对象处理;第二年仍不缴交风险金的,不签续聘;需要请长假的,按请假有关规定办理。各人所交风险金原则上中途不退(含中途调离或自愿离开、退休人员),年终按完成目标任务情况依情给予退回。
局机关工作人员应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共事,互相协调,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各站所室内一般工作人员向站所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负责;站所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和局长负责;分管领导向局长负责。
对于各项工作任务,都必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能拖延或贻误工作。对哪一级没有按要求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失误或受市委、市政府以上部门通报批评影响恶劣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停发当月工资,取消全年奖金和年终公务员评先晋升职称资格。
三、引入竞争机制。按照“优化组合、双向选择、定岗定责、竞争上岗”的原则,全局干职工已缴交风险抵押金的,都可参与竞争择岗,在竞争中落岗的,作待岗处理,只发给银行工资折的工资,不享受其他福利奖金待遇。待下年度再参与岗位竞争,连续两年落岗,作减员对象。
四、为树立局机关良好形象,工作人员对工作对象必须热情对待,服务周到,工作中不得推卸责任,相互扯皮,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否则,严肃处理,对当事人停职反省或调离原岗位。
各工作人员应勤政务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有关数据和典型材料,当好领导参谋。各站所室每年应拟写以上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材料且至少一篇在市政府参阅件或省、宜春市业务刊物上发表。年终完成任务者,每篇奖50元;未完成者,差一篇罚站所室50元。
五、各工作人员必须时刻保持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良好风气,不准以权谋私,以岗谋私,更不得向下属单位或工作对象索、拿、卡、要。否则,一经查实,按党纪、政纪条规处理。
六、各站所室在处理相关业务工作中,涉及到关键性统计报表和重要材料,须请示分管领导或局主要领导,经有关领导审定后方可上报,个人不得擅自作主。否则,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和影响将按工作失误严肃处理。
七、为确保机关工作环境的安静、优雅和严肃性,上班时间应认真处理各自的工作业务或学习理论、业务知识,坚持做到以下“六个不准”。
1、上班时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得中途脱岗,否则,按考勤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2、不准携带小孩上班,家属子女、亲友不得到办公室聊天,以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3、不准在工作时间大声暄哗 ,更不得三五成群对机关内外人和事品头论足,说三道四,惹事生非。严格注意保守机关机密。
4、不准在工作时间开展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更不得进行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轻则处以200元罚款,并公开检讨;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待岗三个月。
5、下乡不准酗酒,否则,后果自负。
6、非工作需要不得客串站所室或到其他单位窜门,更不得拉帮结派,搞凌驾于组织之上的非组织活动,否则,从严处理。
对于以上“六个不准”,应认真遵守,局机关将不定时派人进行督查,查实有以上情况之一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首次通报批评,二次处罚当月奖金,三次处罚当月工资和奖金,四次停职检查,屡教不改者作待岗处理。
会 议 制 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
1、主要内容
(1)研究上级有关重要指示、决策、决议和决定的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本局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及全局性工作部署。
(3)审定各站所室和下属单位提请研究的重要事项。
(4)研究局下属各站所室及基层站中层以上干部任免。
(5)讨论决定其它需要集体研究的事项。
2、参加人员
局长、各副局长、纪检组长、已明确领导分工的调研员、副科领导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
会议议题涉及下属单位工作时,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会议准备
(1)会务工作:安排会议时间和议程,通知参会人员按时参会。会务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2)议题准备:需要提请研究的议题统一交办公室收集,并由办公室通知各参会人员并征求意见。
4、会议时间
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时间按议程多少确定。
二、局长碰头会
局长碰头会由局长主持,局长不在可委托副局长主持。局长碰头会主要研究急需解决的问题,可不定期召开,参会人员及研究事项,由主持会议的领导确定。
三、局务会
主要是汇报总结前一阶段或某项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或某项工作任务。
2、参会人员
局长、各副局长、纪检组长、已明确领导分工的调研员、其他副科级领导,各站所室(场)正、副职。必要时,某项工作的牵头人或参与者可以列席会议。
3、会议时间: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确定。
四、局党总支委员会议
1、会议内容
主要研究全局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研究落实上级党建工作的统一部署等。
2、参加人员
党总支部正、副书记,各总支委员。
3、会议时间
一般1―2个月召开一次。
各党支部支委会按照党总支委员会的部署和党支部的要求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五、局党总支部大会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参加。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决定党总支重大工作部署和其它需要在党总支部大会上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
六、机关党支部大会
每季度召开一次,机关全体党员参加。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吸收先进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及其它需在党员大会上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机关党支部大会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的要求抓好落实。
七、民主生活会
1、会议内容
交心通气,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
2、参加人员
支委民主生活会由支委成员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由全体党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非党同志列席参加。
3、会议时间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八、机关干职工大会
机关干职工大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局机关全体干职工参加。
九、会议纪律
1、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召开,会前实行点名或签到制。
2、参会人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到会或不能及时列会的,应向分管领导和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说明情况,不得无故缺席或随意请人代替。
3、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勤,否则,按考勤制度会议考勤的有关规定处理。
4、为保持会场的严肃性,会议期间任何人不得找人、与会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或随意接待来客、来访者。非领导安排,不得借故处理其它工作事务而缺会。
5、严守保密制度。未经批准或未形成决议向外公布前不得泄漏会议的有关内容和重大事项。否则,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考 勤 制 度
一、局机关每个工作人员全年出勤应保证在240天以上。特殊情况,因事请假,全年累计不超过15天以上。否则,扣除当月的奖金,同时按一个月平均扣除年终奖金。
二、认真执行上下班作息制度,严格考勤纪律。按照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实行上午、下午签到制,由本人负责签到,不准代签,否则,发现代签者,每次处以代签人10元罚款。签到时间为上班时间的半小时内,超过半小时签到,视为迟到;未签到者,视为缺勤;在规定下班时间半小时前离岗的,视为早退(下乡、出差除外);在上班途中非工作未请假离岗的,视为脱岗。因公下乡或出差,原则上由各站所等负责人安排,告分管领导知晓,并通知办公室,否则以缺勤论处。
三、请假规定:一般工作人员请事假1天内由站所室负责人批准,2天内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需报局长批准。各站所室负责人请假2天内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由局长批准。各分管领导请假需报局长批准。请病假需持市以上医院证明,照上述规定报批。局干职工个人外出学习或函授请假,需由本人申请,经组织(单位)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学习或函授。请假一律用文字书写为准,经批准后,应交办公室登记。
四、考勤督查:考勤由办公室负责执行,并由局长和分管领导不定期实行督查,考勤情况每月公布一次。对于局内召开的各种会议,从严要求,各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到会。凡在规定时间迟到5分钟以内,罚款5元;迟到15分以内,罚款10元;迟到15分钟以上者,罚款20元;无故缺勤者罚款40元。罚款当场兑现,迟到者自动将款交办公室主任处;拒不执行者,处罚加倍,并由办公室开具处罚通知单交财务室,直接从该月工资中扣缴。
五、严格执行考勤纪律。以月为单位,凡该月考勤迟到、早退、脱岗累计达3次以上(包括3次,以下同),处以40元罚款;全年请假累计达15天以上(含15天),扣当月奖和年终奖平均数,30天以上扣年终奖两个月;非因公病假(病假见医院证明)累计达15天以上(含15天),扣半个月奖和年终奖平均数,30天以上扣一个月的奖金,以此类推(国家规定假期除外)。个人外出学习、函授,请假全年累计不超过一个月(指实际工作日30天),超过一个月者,按请假实际天数计算扣除年终奖。无故缺勤旷工半天,扣本人一天工资,无故缺勤旷工1天扣本人三天工资,以此类推,并写出书面检查;缺勤旷工三天以上还应扣除当月奖金。迟到、早退、脱岗和缺勤(包括会议考勤在内)同时存在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并处。
财务管理制度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循增收节支、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原则,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
二、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法》、《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坚守制度,处理好每一笔财务帐目,理好财、管好钱、做好帐。
三、财务人员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月向分管领导报送一次上月财务收支情况,当好领导参谋。
四、严格财经审批权限。凡局财务支出500元以内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1000元以内报经局长同意,由分管财务领导签批,1000元以上支出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报分管财务领导签批。
五、各站所室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站所室所有收支由局统一管理,集中建帐,分户管理,专项专用。严格执行钱帐物分离,即:管物不管钱帐,管帐不管钱物,管钱不管帐物。
领用票证等有收入物品,原则上应先交款开票再领取。无特殊情况,不准用白条结算;确因工作等需要用白条结算的,应由分管领导同意,签批后方可先领取后付款,坚持谁赊欠谁负责收回;年终结算,白条一律不予认可,所有欠款由签批人或经办人收回;如未收回,应在签批人或经办人的风险金或工资中扣回。
站所室财物收支及库存结余实行月结月报,应在下月上旬分别向各站所室、分管领导、局长通报上月收支结存情况。
六、各站所室应做到增收节支,严格控制费用支出。按照年终结算费用提成比例,节约归已,超支自负。
七、严格财经手续。费用发票一律使用正式发票,经手、证明、审批人三者齐全方可报销,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付和不入帐。
八、因公出差、下乡按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如实填报,填写报销表要详细写明起止时间、地点、金额。凡填报不实者,各站所室负责人可拒绝签字,办公室可拒绝审核,财会人员拒绝报销。一般工作人员出差需经该站所室负责人安排,各站所室负责人出差需告知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凡未经站所室负责人、局领导安排,自行外出的,其一切开支自负。局领导下乡需告办公室知晓,外出出差必须报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出行,否则,作旷工缺勤处理,一切费用自负。
九、局机关干职工外出出差等公务需提前借款的,必须经分管财务领导批准方可借支,借款金额最多不超过核算所需经费的90%,并在回局后及时办理核销手续。其他个人非公务一律不得借款。
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按照结算、存入、支拨、转借的要求,做到手续清楚,公私分明,存放可靠。现金管理人员不得公款私存,否则,按违纪论处。过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元,否则,由于保管不当,出现短款、丢失或失盗等现象,责任自负。
十一、局机关所用小件办公用品及其它需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否则,费用自负。
十二、年初下达各项经济指标的收费项目的收入及其它有关收入,各站所室都要按第五点要求统一交财务管理入帐,各站所室不准另设小钱柜,更不得私分挪用,违者按有关纪律处理。
第2篇 镇政府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率,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机关公务车辆,是指机关从事公务活动的用车。
第三条
车辆管理的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车辆费用管理、驾驶员管理等。
第四条
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
党政综合办公室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镇纪委对机关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六条
严格车辆管理。固定车辆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第七条
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台账”加油办法。驾驶员驾驶指定车辆到指定加油站加油,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加油站每月提供的加油记录,与驾驶员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对,准确掌握每辆车的耗油情况。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第八条
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印制《机关公务车辆使用登记表》,每台车辆均要建立使用记录台账。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机关公务车辆使用登记表》(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驾驶员要妥善保管《机关公务车辆使用登记表》,不得遗失。车管人员每月负责对《机关公务车辆使用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等情况,次月10日前汇总成册送相关领导。
第九条
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正常上班时间,未外派公出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周五下午下班后至星期日,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停放在办公楼前停车场(因工作需要用车时,驾驶员到单位开车,用完后立即将车开回单位停放);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和应急车辆外,其他车辆须封存停驶。
第十条
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机关驾驶员不得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并证实予以纪律处分。
第三章
调度与使用
第十一条
规范车辆使用,有效管理机关公务用车
1.日常办公用车管理
节约公务车辆运行成本,尽量减少车辆外出次数,相对固定机关工作人员因公赴区办事的车辆安排时间,一般情况下为每天下午的2:30,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安排车辆赴区。
2.长途用车管理
长途用车是指因工作需要到市外的用车。
为减少长途行车安全隐患,节约能耗和费用,严格控制长途用车。因特殊情况确需长途用车的,由用车人填写《长途用车申请单》,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
3.应急用车管理
应急用车主要是指因处置突发事件以及发生其他应急状况时的用车。
为保障应急工作用车,正常作息时间的应急用车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节假日及正常作息时间以外的应急用车实行机关车辆值班制度。应急车辆的值班时间为每天中午12:30—下午2:30、下午7:30—次日上午8:00,节假日值班时间为全天。值班车辆及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编制《机关应急用车安排表》,及时告知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
第四章
维修与保养
第十二条
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应当勤检查、勤维护,按时进行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
机关车辆的维修、保养,须在指定的厂家进行;(因公出差等特殊情况除外);指定厂家无法完成的维修项目,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主任、主管领导同意后,可到其他厂家维修。
第十四条
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项目和质量进行监督,统一负责机关车辆年审。
第五章
车辆费用管理
第十五条
车辆相关费用报销必须实事求是,一经发现并证实乱报费用或其他车辆使用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
车辆维修、保养,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维修申报表》,经车辆管理人员、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时签字后,方可进行。
第十七条
机关公务车辆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停车费、过路费等应由单位承担的费用,由驾驶员填制费用报销单,经财政所负责人、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销。严禁大手大脚,损公肥私,经核实属弄虚作假从中谋利的,从严从重处理。
第六章
驾驶员管理
第十八条
对驾驶员的要求
1.加强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驾驶技能。
2.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听从统一调度,服从工作安排。无出车任务时,应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单位作息时间。
3.禁止在工作时间内或公务接待活动中饮酒或酒后驾驶公车。
4.遵章守纪,文明行车,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
5.注重形象,做好服务。注重个人仪表和言行,维护单位形象和利益。
6.厉行节约,力戒浪费。
7.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8.驾驶员须严格执行单位的请销假制度。休假期间,须将车钥匙交车辆管理人员保管。
第十九条
驾驶员的出差补贴严格执行单位的统一规定。
第二十条
驾驶员因公出车,如发生交通事故,依据交警部门的鉴定结果,按照责任的划分及形成的后果等情况,承担相应责任;驾驶员因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原因受到处罚的,一切责任自负;未经安排私自出车发生的交通事故,除按本规定第十条进行处理外,由此形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不服从管理,多次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正式员工依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临时聘用人员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给予诫勉谈话直至辞退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j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行政领导负责制。实行主任、科长分级负责制。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向某委、某政府和某扶贫领导小组负责;科长在主任领导下主持科内工作并对主任负责,科室职员在科长领导下工作并对科长负责。
(二)实行民主决策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办公室重大工作事宜,均在全体职工讨论的基础上,采纳多数人且正确意见,形成工作决定。
(三)坚持调研工作制。凡办公室干部,年度力争三分之一时间深入基层调研,收集信息,掌握实情和工作主动权,并撰写专题调研报告一份或与简报二期以上。
(四)实施目标管理制。年初制定办公室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量化科室和个人工作责任。办领导负责总目标实施,科长负责科室目标落实,科室各责任人负责工作到位。实施民主评定,半年考核小结,年终全面考核总结。
(五)建立奖惩激励制。强化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既要建立职工实绩档案,又要与个人分配挂钩,兑现奖惩。
二、学习制度
(一)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每月第一、第三周星期五下午为办公室学习时间。政治学习由办领导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安排;业务学习由综合科列出计划,统一安排、实施;党员学习,按党支部统一安排进行。党员、干部、职工在集中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缺席。工作人员要自觉、认真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不断充实、提高自己。
(二)政治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学理论和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等。
(三)业务学习内容:重点学习本职业务知识,也要学习其它相关知识,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理论,不断强化自身,增强本领。
三、会议制度
(一)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决定办公室重要工作。
(二)办公会议:由办领导主持,每月上旬或下旬召开一次,传达和学习上级重要决定和会议精神,开展形势教育,听取和检查工作完成情况,讨论决定办公室重大工作事宜,安排工作。
(三)从办公室人员少,且均为*党员,以及工作确需的实际出发,支部会和办公室会,亦可合并召开,但务必注重会议质量和效益。
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完善监督机制,保持机关高效廉洁,真正做到“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
(二)坚持扶贫开发工作“十要十不准”,承办项目实行政策、条件、指标、程序、结果“五公开”原则,严格按政策规定及程序办事。
(三)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下基层轻车简从、吃工作餐,不大吃大喝,不打工作麻将,不接受项目单位(含业主)宴请、礼物;合理安排接待开支,严禁私人用公款请客、送礼;公务出差,按规定报销差旅费。
五、文书、档案和印章管理制度
(一)文件审发制度
1、代某委、某政府起草的文件,由办领导审核并签具意见后,方可送某委、某政府“两办”或有关领导审签。
2、办公室文件、材料和外发稿(表册)等,由综合科长审核把关,送办领导签发后方可打印。未经办领导审定签字,不能打印和用印(印章)。
(二) 文书运转制度
1、办公室印发的文件,由综合科负责收发的人员做好登记和存档;往来文件和公事信件等由收发人员负责统一拆封、登记,及时送办领导阅批;属科室业务类的,应及时分发相关责任人办理。报刊杂志应做到,及时归类上报夹和按月整理保管。
2、收发人员每周二、五日到某政府文件交换站,领取上级和有关部门发给的文件材料,做好分类登记;对领导审阅后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应按批示及时送交科室经办人阅办,办结收回归档,办结需作文字记录或说明的,亦应规范办理;要妥善保管各类文件和资料,不得遗失和乱传。
3、文件收发、传阅必须及时准确。急件必须在收文2小时内报送办领导签阅,平件必须在收文2天内分发,若因积压造成延误承办、漏办或丢失、失密等,将追究工作责任。
六、作息、值班及请销假制度
(一)作息制度
办公室人员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缺勤;凡遇突击性工作任务,有关人员必须加班加点按时完成;凡遇节假日基层有来办事项,必须及时接待办理。
(二)值班制度
实行办领导按月值班,科室人员按周轮流值班制度。值周的同志负责当日来人来访接待、电话、安全保卫、清洁卫生以及领导交办事项。凡遇节假日,由综合科统一安排值班,值班者要搞好交接班,值班期间若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领导。
(三)请销假制度
1、因事或因病请假者,均须写请假条(不含半天)。半天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报办领导批准,同时将假条交综合科负责考勤的同志,并做好记录和保存。
2、无故缺席或不假离岗者,按所耽误天数,扣减津补贴,并写书面检查。
3、职工休公休假,应年初提出休假计划,以便统筹安排。
七、经费管理制度
(一)实行财务报帐制和经费开支预报制,办公室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开支单据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签名并送办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办公室添置办公用品及设备,200元以下需经综合科科长同意,200元以上必须报办领导审批,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添置办公用品及设备,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三)严格控制私借公款,杜绝挪用。凡因特殊情况借款,须经办领导批准,并注明归还日期。出差人员借垫现金,返回后5天内结清手续。
(四)报帐员自觉执行现金管理制度,认真核实报销原始凭证,及时向会计结算中心报帐,正确反映会计对应科目,确保帐证、帐款相符。
八、公物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人员自觉爱护财产和公物,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害或有意侵占;凡损害和侵占公物者,必须照价赔偿。
(二)购置新办公设备,由办领导审定,综合科按照办领导意见办理;办公用品购买,需经办人开列清单报送办领导审核批准后,按照某政府有关规定实施,统一购买分发。
(三)办公室小车管理由办领导和综合科负责。凡因公或特殊情况用车,均须办领导同意;驾驶员要确保小车始终处于安全、正常、整洁状态;小车若需要保养和维修,驾驶员必须报经办领导批准后,方可按要求在指定专业厂维修。
九、安全、保密和综治工作制度
(一)安全、保密和综治工作由办领导负总责,日常工作由综合科按职责落实到责任人。
(二)办公室人员应自觉遵守<保密守则>,不得向家属、子女、亲朋好友透露保密事宜,若有违反,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办公室人员要自觉遵章守纪,要对亲属和子女做好思想教育和法规教育,防止危害社会治安行为的发生。
(四)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办领导对科室的保密工作,每半年检查一次;对安全和综治工作,每季度检查一次。坚持节假日值班,对重点部位要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奖 惩 制 度
(一)凡受上级和某委、某政府表彰奖励的办公室人员,办公室年终将根据实绩给予奖励。
(二)凡办公室人员撰写反映以工代赈工作的各类文稿,被某级以上刊物采用的,办公室将视其数量、质量,给予作者原稿费3-5倍奖励。
(三)凡办公室人员工作、生活出现违纪事件,均视其情节,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四)每年度根据工作表现和实绩评选先进工作者,并给予表彰奖励,同时落实好上级有关奖惩规定。
第4篇 某机关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更好的为领导服务,特制定如下制度:
1、必须保证领导用车,出车停车后,司机不准远离停车地点,保证及时行驶,避免耽误时间。
2、领导工作用车不经领导本人同意,不准私自拉人。
3、严格执行派车和行驶考核制度。司机车出要认真进行登记,按照出车登记簿逐项填写,如发现不符之处,不予报销有关费用。领导用车可直接通知司机,但司机要及时告知队长或主管主任。
4、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定向服务。司机要随叫随到,服从调度,及时出车。未经批准不准私自出车和向外借车,不准无故停车。
5、严格执行上班考勤制。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要请假,不准私自旷工,节假日值班车辆要按时到岗。工作时间不出车时,要在工作岗位上待命或学习,不得外出办私事或擅离岗位。
6、要爱护车辆,注意保养。要搞好车辆的日常卫生清洁,做到清洁入库,如回库时间过晚,应在次日提前刷好,不误出车。车内座套要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出车前司机要认真检查车辆,以确保安全行驶,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做到小毛病维修不过夜,需要停车修理的车辆,要及时报修。
7、严格修车制度。车辆故障维修需由队长填写车辆修理通知单,报主管主任批准后,送指定修理厂维修。司机不得自行确定加件及修理项目,更不允许个人在外随意买件。
8、加强油料管理,实行一车一本制,加油前由车队队长或主管主任签字后,到指定加油站加油。每月由队长统计出行里程及耗油数量,并张榜上墙。上级领导机关来岫车辆需要加油时,由队长或主管主任登记,并报主任批准。
9、严格车库管理,保证库内清洁。日常卫生由行政科派人员负责,以保持车库内的卫生整洁。不出车时要及时入库,不要随意停放在前后院内。平时注意库内卫生的保持,冬季出库要及时关好库门。外来车辆不准停在库内。
10、要做到安全行车,司机要保持头脑清醒,精力充沛,不准酒后驾驶,车辆不准带病行驶,确保行驶安全,要做到文明驾驶,安全礼让,不违章驾驶。出现人为事故,要依据有关规章严厉惩罚。
11、领导干部及非专职司机严禁驾车。
第5篇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督,各项管理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会计基础工作与预算管理
第二条会计基础工作主要包括: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业务素质、会计核算、审核原始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财务监督、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财会人员应认真学习,掌握会计基础工作的各项规则和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每项工作的具体要求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办理。
第三条预算管理
厅机关预算包括年度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各处室根据各自的职能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编制收支预算,编制预算要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励行节约的方针。计财处要对各处(室、局)申报的收支预算严格审核、把关、签定目标责任并督促检查落实。要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特别是对支出预算的执行不能随意改变,克服预算管理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各处室在编制收支预算或申请,下达分配专项经费和返还款项时,必须与计财处协商,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不协调现象。具体的预算编制方法和时间要求按省财政厅和厅计财处的要求办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四条收入管理
收入是机关为开展工作依法取得的非补偿性资金,包括财政拨入资金和各种收入,按批准的收费项目收取并应缴财政的预算内(外)资金收入上缴财政后由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其它收入等。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预算拨入的机关行政经费和有特定用途的各种专项拨款收入。
(二)预算外收入是指: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按规定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经财政部门核准由行政单位按照使用计划,不上缴财政专户的少量预算外资金。
(三)其它收入是指:机关在开展工作中取得的零杂收入、有偿服务收入等。
机关各种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规定。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入账、分项核算,统一管理。
第五条支出管理
支出是单位为开展业务、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资金耗费,它包括经常性经费支出、专项经费支出,其它支出等,有基建任务时还包括基建支出。各种支出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节约、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原则严格管理。
(一)经常性经费支出是指:财政预算拨给单位的机关行政经费,它包括个人部分支出和公用部分支出两大部分。其公用部分支出采取“厅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处(室、局)包干使用”的办法。
1、包干经费基数的确定:计财处按当年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部分经费扣除机关共用的水、电、暖、车辆、大型设备购置、印刷等费用后的剩余部分,按处室人员数量分配给各处室。
2、包干经费支出的范围是: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设备正常维护费、短期或专题职工培训费,以处室名义召开小型会议费和零星接待费等。
3、包干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处室经办人出具处长签字的原始单据或用款计划―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厅长审批签字―计财处报销记账―处室记账。
4、包干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2千元以上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厅长审批。
(二)专项经费支出
专项经费支出是指:财政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为完成某顶任务而拨给的专项经费。专项经费20%由厅掌握用于专项目工作;其余按计划由处室安排专项工作,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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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1、专项经费支出的范围是:为完成工作任务而需要开支的办公费、电话费、差旅费、车辆费、印刷费、会议费、劳务费、设备维护费、专用设备购置费、接待费等(有明确规定支出范围的按规定办)。
2、专项经费支出采取先审批支出计划,然后按计划支出的办法。审批程序是:处室提出用款计划―分管该处业务的副厅长同意―计财处审核―分管财务的副厅长审批。
3、专项经费的审批权限:2万元以内的支出由计财处审批,2万元以上的支出由分管财务的副厅长审批。
4、专项经费使用需调整时,由计财处与处室协调,提出调整意见,报分管业务和财务的副厅长同意后计财处执行。
5、专项经费的结转。带项目、跨年度、有时间要求的专项经费,按项目实施计划结转,待项目完成后结算,结算后有结余的,其结余部分的60%由厅计财处统一调配使用,40%留处室使用。其它专项经费原则上要求当年完成任务,不做结转。确有结余的按以上比例调配使用。对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也应按规定的支出范围严格掌握。职工福利费由办公室管理使用,工会经费由机关工会管理使用。
(三)各种会议的召开(参加)及经费支出
召开(参加)各种会议要本着精简、高效、节约、务实的原则控制会期,出席(参加)人数和费用支出。
1、以厅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厅长办公会议决定;以处(室、局)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厅长办公会或分管业务的副厅长批准。
2、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参加省外召开的各种会议要严格按会议通知的要求掌握参会人数,除厅长或会议指定增加随带人员外,均不得增加和随带参会人员。由处室组织在省召开的各种会议也要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和会议天数。
3、会议经费的开支和报销。由厅及处(室、局)组织召开的会议经费依据会议通知的参会人数、时间做会议经费预算,经计财处审核,有关领导审批后按预算执行。出外参加会议的以会议通知和领导批示作为报销有关费用的依据。会议经费的支出与报销应本着从紧、从严的原则,控制在最低水平。
(四)职工出差交通、住宿费用报销
(1)交通费用报销。厅机关厅长、副厅长出差、开会可按规定乘座飞机、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处级、副处级(含同等待遇人员)乘座火车硬卧、轮船普通舱,如确因工作需要乘飞机或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位的必须经厅长或分管财务的副厅长同意签字;处级以下工作人员出差均不得乘座飞机、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
(2)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用应严格掌握在到达地区普通招待所、宾馆的住宿费标准,不得住包间、高级宾馆。
(五)各种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的掌握
不论是经常性经费支出或专项经费支出,财务人员都应严格执行现行的各项开支范围和标准(附:各种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现行制度),认真审核原始单据的合法性,特别是对带有普遍性和经常性的开支不能随意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如确因工作或特殊情况需要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的,必须在费用发生之前征得有关领导的同意后方可开支,必要时经厅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否则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六)为及时掌握各种经费收支情况,计财处每月向厅领导报送有关经费收支情况报表一份。
第六条往来款项的管理
往来款项指机关根据规定和工作需要而通过暂付款、暂存款、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等科目核算的各种款项。各种往来款项应及时清理,该报销的报销,该收回的收回,该结算的结算,该上缴的上缴,该下拨的下拨,不能长期挂账,更不能转移挪用和截留座支。特别是职工个人借出的差旅费、材料采购等款项要在费用发生后的20日内报销,形成实际支出。
第七条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
(一)现金管理
1、机关正常开支所需现金应严格控制在银行核定的备用金数额以内,无特殊情况不能超定额库存。
2、按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5000元以上的大额现金必须填制大额现金支付审批表,待银行同意后方可支付。
3、各种收费所取得的现金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得顶替备用金和坐支。
4、出纳人员应对支付的现金做到日
清月结,逐笔记账,按时对账,保证现金使用安全。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厅机关除计财处、工会、各学会、机关党委允许在银行开设账户外,其余均不得开户,已经开户的要清理消户。
2、对银行开设的账户,要严格管理,除与工作相关的收支业务外,不允许发生其它银行收支业务,更不允许转借账号,供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3、经管人员要按银行存款会计科目核算的要求及时清账、对账、核对余额,不得发生透支现象。
第三章公款借支与报销
第八条公款借支
各单位必须按照计划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一)因公出差或工作需要借用公款,应凭出差会议通知经部门领导批示后办理借款手续,不允许公款私用。
(二)借款人须填写“借款单”,财务机构有权控制借款金额。
(三)见后报分管厅领导审批。
(四)后7天内核销还款,不得无故拖欠借款。
(五)大额支出原则上应使用支票。特殊情况需使用现金的,由计财处负责人批准使用。
(六)领用支票时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经计财处负责人同意后予以办理。
(七)支票必须按所列用途使用。不按所列用途使用的,计财处不予报销。
第九条费用报销
(一)计划内的行政开支,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费用报销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转计财处报销。
(二)计划外的费用开支从严控制,一律报分管厅领导审定后方可实施。借支、报核的程序按计划内开支的规定办理。
(三)属行政事务中需开支的招待费,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属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招待费,由业务处报请办公室统一安排。
公务接待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规模和开支的金额。
(四)费用发生后,最迟不超过7天办理报销清帐手续。使用支票的,最迟不超过5天办理报帐手续。
(五)凡购买办公用品及设备等实物都要办理人库验收手续,凭电脑小票及合法的发票(政府机关内部使用的单据除外)报帐。
(六)各种罚款的票由直接责任人自理,不得报销。
第6篇 某机关车辆管理服务中心用车制度
机关车辆管理服务中心用车制度
为严格执行车改政策,加强对车改后机关保留车辆的有效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用车范围
1.列入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公务接待用车的范围
(1)区四套领导班子组织的接待、考察等各类公务活动用车;
(2)区重要会议、机要件传送等用车;
(3)区级领导(或区级领导指派的)处理涉及社会稳定、安全生产、人身伤害、抢险救灾等重大突发性事件用车;
(4)区领导统一组织的老干部会议、活动等用车。
以上用车由区机关车辆管理服务中心提供无偿服务。
2.实行有偿服务的范围
(1)各单位集体组织的行政、党组织、工会等活动用车;
(2)各单位来宾接待用车;
(3)各单位老干部特殊用车和机关干部个人特殊原因(重大疾病)用车;
(4)车改单位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特殊公务用车;
(5)其他未列入无偿服务范围的各种公务用车。
上述用车的收费标准,参照《江惟区机关车辆租用收费办法》执行。
二、用车办法
1.用车手续
各单位需要用车,须事先填写《用车联系单》,由用车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后,提前一天(临时用车提前半天)向区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用车手续,车辆管理服务中心根据《用车联系单》填写《派车单》进行调度派车。各单位用车结束后由驾驶员在《派车单》上如实填写用车内容,经用车单位经办人员签字后交车管中心,作为费用结算凭证,由车辆管理服务中心按月向用车单位结算用车费用(公务接待用车除外)。
2.调度原则
各用车单位办妥用车手续后,车辆管理服务中心根据用车单位登记时间、事务的轻重缓急予以调度。下列情况予以优先派车:
(1)区委、区政府布置的紧急事务需临时用车,重大接待用车;
(2)区级老干部活动用车,区级重要会议用车;
(3)区人大、区政协组织的代表、委员视察等活动用车;
(4)各单位上级部门、重点业务单位的急需用车;
(5)办理公务较多的;
(6)各单位紧急用车的。
3.出车区域
(1)各单位集体用车的,出车范围为宁波大市内、大市外及省外;
(2)非集体出车,人数单一,在江惟区内办事,原则上不予以派车,特殊情况与中心调度室联系,经中心负责人审批后派车;
(3)机关干部出差、开会,原则上不予以派车。
第7篇 乡镇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乡镇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干部管理,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干部素质,着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雷厉风行、务实勤政、廉洁高效'的机关干部队伍。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结合机关干部工作实际,建立以下制度,请认真遵守执行。
一、人事管理和工作制度
(一)机关各站所工作人员要按照副职对正职负责、站所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负责、站所工作人员对站所负责人负责的管理程序。
(二)实行主要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村制度,包村干部要指导所联系的村抓好党建、经济、安全、稳定、计划生育、社会公益事业等工作,并将联系村干部的工作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各机关干部实行分工负责、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工作不得马虎,既要完成县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又要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
二、上班签到、请销假和休假制度
(一)上下班都要按时签到,上午上班8:30分前签到,签到后办公室人员把签到表交到书记办公室,迟到者到书记办说明情况,每月在公示栏公示。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凡是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核,书记审批,报办公室存档;请假7天以上须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病假凭医院证明请假。
(三)机关干部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者,严格参照《公务员法》规定办理。迟到、早退、旷工的由党政办做好记载,每季度报党政办核查。
三、值班制度
机关干部要严格按照党政办安排的值班班次,坚持24小时值班,每班交接时间为次日上午9点。值班期间一律不得擅自脱岗。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值班人员必须向值班领导报告,并安排人员替班。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处理好值班期间的日常事务、机关内所有卫生和突发性事件,如实做好值班记录,紧急情况及时按程序汇报。若因值班不在岗或在岗不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内务管理制度
(一)收发文制度
1、所有公文由党政办公室进行收文、登记、办理,做到及时、准确、保密;
2、所有收文进行登记后,送主要领导阅批,按批阅要求及时办理,督促落实;
3、文件阅办完毕后,由党政办公室整理归档;
4、所有发文均由党政办公室进行发文登记、编号后打印发放存档备查。
(二)印章管理制度
党委章由党委秘书管理、政府章由办公室主任管理,不得随意存放;公章使用一律实行登记;特殊情况带印章外出,必须报主要领导批准。
(三)会议管理制度
办公室要做好会议人员通知,会场安排;党政秘书做好人员召集、会议签到、材料发放、会议记录等。
(四)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1、办公室电话严格管理,不准公话私用,电话、传真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专人负责接听。
2、各站所电脑由本站所负责日常维护和使用,上班时间严禁非工作原因上网、打游戏。雷雨季节做好防雷,下班离人时必须拔掉电脑电源,凡发现因个人失误造成电脑受损的维修等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
3、办公用品实行领用登记制。
(五)档案管理制度
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各站所有认真履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保护档案的义务。每年要将归档的文件材料原则上要求必须是原件,并于次年4月底以前整理好交于办公室归档;
(六)卫生责任制度
机关干部要自觉遵守卫生责任制度。政府大院、厕所卫生由带班领导负责带领值班人员清扫。
(七)公车管理制度
1、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超载、超速以及酒后驾车。
2、驾驶员不得随意出车,否则,按里程收取燃油费用。
3、车辆维修年检由办公室向书记报告情况,征得同意后定点维修。
(八)督查督办制度
每周一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各包村干部和站所负责人汇报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党政办根据镇党委授权负责督查督办工作,每月对督查督办的情况进行通报。
以上制度的执行在纳入机关干部年终目标考核的同时,对违反制度的典型情况,将在党务、政务公开栏上'亮相'.
第8篇 机关局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遵照上级指示精神,为加强机关办公设施现代化建设,我局于近期给各科(室)和局领导配备了电脑,并建立了本局网站网页。为加强局机关办公信息系统管理,保证电脑设备安全、快捷、准确运行,以充分发挥其作用和功能,现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各科室的电脑及附属设备由所在科室负责管理,主要用于科室建立资料档案,查找信息资料,提高办公(事)效率;同时,组织员工学习科技、业务知识,了解和掌握国际、国内时事政策,以不断提高队伍自身素质。
二、科室配备的电脑设备,实行科长负责制。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电脑知识的学习,按规范要求正确操作使用,注意电脑设备的保养和维护,严防病毒侵入,保证正常运转;严禁非本局人员擅自使用,人为造成设备损坏,除追究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外,其维修费用从科室办公经费中核减。
三、本局网络信息输入操作员,应加强责任心,所有输入信息必须经局领导审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正确操作,信息载体必须安全有效。输入电脑的加密信息和资料,属本局机密,未经批准本局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提供、泄露。输入信息由办公专人提供操作。各科室日常工作资料应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实行微机管理。
四、严禁利用电脑设备播放*、黄色音像。工作时间不得利用电脑设备玩游戏、看vcd、听音乐和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更不得浏览黄色网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不得将来历不明的软件装入机器运行,防止染上“病毒”。发现机器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进行维护,防止造成损失。电脑设备维修应由局办公室组织进行。
六、加强本局电脑设备的集中统一管理。未经办公室同意,局长批准,任何科室不得自行调换、拆卸、处理电脑及附属设备。设备的配备、更新、维修和报废都须按程序报批,办公室按固定资产登记造册。
七、凡违反上述规定,将视情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和扣除个人年终考核奖的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八、本规定从~年6月5日起执行。
第9篇 a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e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e局机关办公用车由办公室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为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节约开支,规范车辆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局领导和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用车需提前与办公室预约,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用车范围给与合理安排调度。不允许个人直接调动驾驶员出车。
二、驾驶员要认真保养车辆,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出长途车之前,须认真检查车辆,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严禁疲劳驾车。
三、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要文明礼让,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四、建立健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确保行车安全。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禁驾驶员擅自将车开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五、车辆有损坏、有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解决(
六、驾驶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上班时间无出车任务时,在值班室休息待命。因事需离开,需向办公室报告去向,以方便联系。
七、对不执行本规定,私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的,责任人要按规定予以赔偿。
八、驾驶员严守保密制度,不传是非。
九、局机关基本办公用车范围:
1、各科室人员深入多家企业调查、协调工作,而且路途较远的;
2、财务人员去银行提取大额现金;
3、去市区两级政府接访或处理突发事件;
4、参加市区两级党委、政府会议(驾驶员将参会人员送到会场后,立即返回局机关待命);
5、局领导冬季通勤用车按政府有关规定,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第10篇 xx镇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镇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一、组织人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镇组织人事管理,保证本镇组织人事工作民主、公正、公开、透明,防止用人的不正之风,特制订本制度:
(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由镇委组织委员按照权限严格管理,并接受党委的领导。
(二)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社会公论,注重实绩。
(三)选拔任用干部、职工必须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下列情况必须由镇委集体讨论决定:
1、干部职工的提拔、任免、奖惩;
2、干部职工内部分工调整;
3、镇委、镇政府及镇属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各类临时工作人员;
4、各个层次后备干部人选的确定。
(四)选拔任用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具体操作按《德庆县镇级党政机关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和中层以下职位综合考评定岗的实施办法》执行。
(五)干部职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听从组织调配,对岗位的调整、职务的变动坚决服从。不得拉关系走后门跑官要官,不得撒野耍横拒绝组织统一安排工作。
(六)增强保密观念,严格保守人事机密。党委讨论人事任免、人事调动、奖惩等事项,在未正式公布前,任何人不得私自传播。党委讨论人事事项具体细节任何时候都不得泄露扩散。否则,追究泄密者责任。
(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制度建设。继续扩大民主,完善考核奖惩制度、轮岗交流制度、股级干部竞争上岗制度等,逐步形成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为选拔征用干部职工工作提供制度保证。
二、会议制度
为健全集体领导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原则,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党委会议
1、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指示精神,对全镇的工作实行政治领导,对全镇三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抓好党的建设,指导本镇各种组织的活动。
2、主要内容
(1)讨论决定涉及全镇发展的方针政策性问题和各项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镇经济和社会总体发展战略,审议全镇重大的经济项目、重点工程,对本镇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
(2)审议镇纪委、镇人大提出的重大问题。
(3)审议镇政府提出的涉及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性计划、规划,重要的政策、经济体制改革等重要事项。
(4)审议镇各个工作部门提出的重大问题。
(5)讨论干部职工任免、奖惩等事项。
(6)审议镇委工作报告及向上级党委报告的有关问题。
(7)审议和批准其他需要镇委决定的重要事项。
3、制度和程序
(1)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2)党委会议题由镇委书记或副书记提前确定。
(3)党委会由党政办负责记录和编写会议纪要。讨论干部人事问题的纪要或文件由组织委员送分管副书记审核,报书记签发。其他有关讨论上送或下发的纪要和文件由党政办主任审核,报书记签发。
(二)镇长办公会议
1、主要任务:贯彻落实党委会精神,研究和决定镇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处理突发事件;检查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协调各副镇长及有关部门的工作。
2制度和程序
(1)镇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必要时镇长可决定随时召开,会议由镇长或副镇长主持。
(2)会议议题由镇长确定。各副镇长提出的议题,经镇长同意后列入议程安排;各办提交的议题,经分管副镇长审核呈报镇长审定后列入议程安排。
(3)参加会议人员为副镇长。也可根据会议需要由镇长确定其他人员。
4、党政办公室负责镇长办公会议的组织、服务、会议记录和编写会议纪要,镇长办公会议形成的文件或纪要统一由党政办审核,报镇长签发。
(三)书记碰头会议
书记碰头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主要是通报重要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当前工
作,为镇党委会议的召开作准备。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为镇党委正、副书记,纪委书记或有关委员。
(四)民主生活会
镇班子成员每年召开一次以上民主生活会,对领导班子思想、政治、作风、纪律、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回顾和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交流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目的。会议由镇委书记主持,并要做到会前广泛征询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会中要根据干部群众意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针对会上反映的问题抓好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的情况。
(五)镇班子会议
镇班子成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对全镇重大工作、部署各阶段中心工作进行研究。参加人员为镇委委员、镇人大正副主席、镇政府正副镇长、镇纪委书记。会议由镇委书记或镇长主持。
(六)镇班子扩大会议
镇委扩大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主要围绕镇的中心工作总结经验,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会议由镇委书记或镇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为镇班子成员、副科以上干部、各办主任、各有关站所负责人等。
(七)干部职工大会
干部职工大会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主要是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通报工作情况,部署有关工作任务。会议由书记或镇长主持,也可书记、镇长授权相关副职主持,参加人员全体干部职工(含临工)。
三、工作制度
为了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树立勤政、务实的机关形象,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时上班
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各时期工作特点,统一到党政办签到考勤或各部门分别签到考勤(由镇主要领导研究决定)。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开会或因事请假,要报告考勤记录人,否则,误作缺勤登记后果自负。
(二)坚持值日
各部门每天均要安排至少1人值日。值日工作人员负责整理清洁本部门内务、接待群众办事、来信来访。部门办公室要保持整洁,文件、书刊、办公用品要摆放整齐美观,严禁乱丢烟头、乱掉垃圾、乱倒茶水。窗口部门(党政办、社会事务办、计生办、经济发展办、派出所、国土所等)还要保证有熟悉业务人员圩日值日,方便群众办事。坚决杜绝“门难进、人难找、事难办”的不良现象。
(三)坚守岗位
机关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如因事暂时离开岗位的,要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征得同意后方能离开。暂离岗位半天以上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四)工作负责
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要认真负责,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主动做好本职工作。对群众办事、来信来访要热情服务,属自己职责范围的,要及时办理;不属自己职责范围的,要热心引导;自己不能办理或答复的,要耐心解释,并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
(五)严守纪律
机关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不准利用工作时间从事打麻将、打扑克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自觉遵守镇委、镇府制订的人、财、物管理制度。无论何时何地,凡接到本部门或党政办的电话(传呼),均及时听(复)电话。
(六)本制度由党政办负责督促执行,每月(或季度)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告书记、镇长、党群副书记。必要时可进行内部通报。
四、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组织纪律性,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希广大干部职工共同遵守。
(一)实行上班签到考勤制度
一般情况下,全体干部职工须在每天早上8点15分前到党政办签到考勤。经主管领导批准,因特殊情况迟到的,可以补签;无故迟到的,不得补签,但作出勤登记。特殊工作时期或部门工作需要,不便统一签到考勤的,由主要领导批准,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签到考勤。
(二)坚持请假制度
1、镇委镇府一般干部职工因事请假的,须按如下规定办理请假手续:(1)请假在1天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2)请假2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3)请
假超过2天以上的,由书记或镇长审批,书记、镇长不在家的,由党群副书记审批。
2、镇委镇府部门负责人因事请假的,须按如下规定办理请假手续:(1)请假在2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2)请假超出2天以上的,由书记或镇长审批,书记镇长不在家的,由党群副书记审批。
3、镇班子成员(含副科以上干部)因事请假的,一律由书记审批;书记不在家的,由镇长审批;书记、镇长不在家的,可电话向书记、镇长请假。
4、凡请假均要填写请假单,一份部门存查,一份交回党政办备案;因急事请假的,未能事前填写请假单的,假后要补填。
(三)严格处罚规定
1、每月迟到或早退共累计达5次以上的,扣当月津贴50% ;全年迟到或早退共累计达30次以上的,扣当年年终奖金50%;全年迟到或早退共累计达到60次以上的,扣当年全年奖金。
2、凡无故缺勤的,作旷工处理。每旷工1天,扣当月津贴50% ;全年旷工累计超过5天的,扣当年年终奖金50%;超过10天的,扣当年全年奖金;连续旷工15天的,按有关人事纪律予以辞退。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人员无故不到位的,或到位但不听指挥的,按缺勤处理。
3、每月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主管领导签名后于次月3日前送党政办统一核实登记。如发现有缺勤和迟到、早退达到处罚次数的,由党政办于次月5日前报主要领导审核后送镇财会办理。
五、大院管理制度
为了保持大院内整洁美观,舒适宜人,安全有序,为干部职工营造一个绿化、美化、净化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自觉做好大院保洁工作。
大院公共卫生由党政办负责,各部门办公室卫生由各部门负责,大院宿舍卫生由各住户负责。每天均要打扫卫生,保持整洁。各部门办公室还要注意文件、书刊、资料及办公用品的摆放,保证室内整洁、干净、美观。不得在大院内乱丢垃圾、乱倒茶水、乱放杂物。不得从窗口或阳台向外丢垃圾、杂物。大院内不准放养禽畜,宿舍区不准烧木柴。大院内边角闲地不准垦地种菜。
(二)自觉爱护花草树木。
大院内的一花、一草、一木,大家均要爱护,任何人不得无故折摘,残踏花草、树木。机动车辆要按指定道路行使、指定地方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在绿化草地和走廊过道等地方。遇到有破坏绿化行为,要敢于制止和及时报告党政办。
(三)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大院安全保卫工作由门卫负责。全体干部职工及其家属要支持、配合门卫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上班时间,实行大门通行,方便群众办事;非上班时间,实行小门通行和来访登记,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镇府大院。大院门口锁匙严禁外借他人。镇府大院宿舍仅限大院干职(房主)及其近亲家属居住,不得外借、外租他人居住。
(四)自觉遵守作息制度。
办公大楼内,不得高声谈笑、大声喧哗、随意打闹,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休息时间(晚上11点正到次日6点30分、中午12点30分至下午2点30分),大院内不得喧哗 打闹,电视、音响及娱乐活动要控制音量,不得妨碍别人休息。
(五)严格饭堂管理制度。
大院干部、职工在饭堂就餐的,要在上午10点30分前,下午4点30分前挂好饭牌。超过时间挂牌的,饭堂有权拒绝为其开饭。饭堂的餐具、炉具、煤气、水壶、台凳、柴、米、酒、油、菜等一律不得私自取用。如需借用的,需征得饭堂和党政办同意,作好登记才能借用,用后要及时归还。饭堂工作人员要做好饭堂物资管理,遗失追究饭堂工作人员责任。
本制度由党政办监督实施,希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并教育好自己家属共同遵守。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罚款x~x元/次的处理。
六、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增收节支,增加镇府经济收支管理透明度,搞好干部队伍廉政建设,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财务监督与审批制度
; 1、镇成立财务监督小组和财政结算中心。财务监督小组组长由镇委书记(人大主席)担任,副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财政结算中心主任等组成。财务监督小组负责对镇府及各部门的经济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调任、离任干部进行审计。各部门每月收支平表由主管领导签名后,于次月10日前报监督小组成员各一份。财政结算中心主任由财政所所长兼任。结算中心负责按规定规范管理镇财政资金运作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2、镇府日常经济开支x万元以下的,由镇长审批;超过标准的,由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书记、镇长联签审批。每张支出凭证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名才能入账报销。
3、镇府各经济口线部门实行统收统支,部门不设会计,只设报帐员,部门账务由镇财务负责。各经济口线部门要全面完成年初下达的经济目标任务。在提成返还的业务经费中,部门内部的业务开支x元以内的,由主管领导审批;x元以上的,由镇长审批,支出凭证要有3人以上签名。
(二)接待开支制度
1、按照对口接待:
有经济收入的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接待,其费用自理。其他业务接待和书记、镇长交办的由党政办负责接待的,由镇政府负责接待费用。
2、镇内公务接待原则上在镇府饭堂就餐。如确需到饭店、酒家就餐的,须事前请示镇主要领导同意,由党政办主任陪餐并签字。
3、接待标准:
(1)**镇府饭堂就餐的每人每餐定额标准为:处级干部x元、科局级x元、股级x元、村委会支书主任x元、其他一般干部x元。(早餐标准为正*的1/3,下同)
(2)在镇府饭堂以外**待的餐费标准为,接待处级以上干部每人每餐x元,科局级每人每餐x元,一般干部为每人每餐x元。
4、公务接待一般不送礼品。如确需要送土特产的,必须请示书记或镇长同意,并由党政办负责办理。部门接待的,要请示镇主要领导同意,由部门自行办理。否则,由承办人负责有关经济责任。
七、公物管理制度
1、集体固定资产管理。会计设立固定资产登记簿, 纳入财务核算,凡固定资产的购进、转移或调出,都要及时登记。
2、年终全面盘点一次,做到帐簿和实物相符。 如有物资损失、损坏,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3、完善保管使用的审批手续。
4、确立维护公物意识,不准个人无偿占用、贪占公物, 如若发现,当众“曝光”还要收回公物。
5、企业的固定资产,要执行有偿使用,以保证资产增值。 比如租赁、承包都要签订合同,确保集体资产不受损失。
八、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为进一步确保车辆行驶安全,节省开支,使车辆管理使用纳入正规化轨道,制定本制度。
1、镇政府所属车辆原则上统一由镇党政办管理、调配。
2、镇副职领导、各部门在镇内的公务用车的,原则上应以摩托车为主。因特殊情况确需党政办派车的,提前向镇主要领导申请,获得同意后由党政办派车并填写油单,指派司机。超出镇范围公务用车,须经镇主要领导批准(会议用车除外),由党政办统一派车。
3、意外事故处理规定(如车辆的损坏、维修,人员受伤治疗费等)。
(1)凡经主要领导批准,党政办安排的,均由镇政府负责处理。
(2)凡未经主要领导批准或党政办没有安排而擅自用车的,一切责任(含经济损失)由用车人和司机共同负责。
4、车辆的维修和购置零件规定。车辆需维修时由司机把维修部位报党政办,党政办呈报镇委书记、镇长审批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维修厂。修好后,司机签名作证明,由镇政府财务到维修点交费;需购置车辆零配件等物品的,由司机报党政办,党政办呈报镇委书记、镇长审批后,才能购置,否则自负。
5、镇政府车辆一般情况下实行定点凭油单加油,其费用和维修费用定期公布。
6、车辆在中途若需补维修或加油
车人员签名方有效,否则自负。
7、司机应自觉
加强车辆保养工作,做好各种安全检查工作。
第11篇 j机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财政性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依法理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乡镇财政管理的所有政府性资金(本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的资金、预算外资金,上级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下拨的各类专项资金,政府性贷款,其他资金)。
二、财政性资金管理原则
(一)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符合地方经济发展和公共财政的要求,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二)量入为出、统筹安排的原则。根据财力情况,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集中使用,注重效益。
(三)明确职责、严格审批的原则。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审批,不允许越权超范围审批。
(四)规范运作、严格监管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用途、范围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切实加强对财政性资金的监督和检查,促进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持续、稳步、健康发展。
三、财政性资金实行“集中管理、计划调度、先批后支、量入为出、专款专用、权责结合”管理。
四、各项财政性资金支出应严格按照支出范围、标准和财务审批程序办理。
五、预算资金必须按照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部门预算和申报核定的用款计划安排支出,追加指标按程序办理。
六、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关规定,收入全额上缴,支出由财政审核后下拨。使用预算外资金要遵循相关政策文件,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财政所对各单位非税收入的上缴,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隐瞒收入、滞留、挪用、坐支等问题要依据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七、单位往来结算资金要全额缴入财政过渡账户,由财政所按期集中汇缴区财政局财政专户,按程序申报后拨回到相关单位使用。
八、专项资金按用途申报、按项目进度拨款,实行“三专”管理,跟踪问效,严禁挤占、挪用。基本建设和维修等方面的专项支出实行工程预决算制度,先审核后入账。涉及政府采购的专项资金必须报请区财政采购办批准,按照批复采购。
九、强化监督管理。严禁银行印鉴一人保管,严禁在空白银行支付凭证上加盖银行印鉴,严禁一人办理财政拨款手续,真正做到用户密码本人知,人在印在,人走印锁。建立财政资金的会计核算信息报告制度、日常检查制度和网上实时监控制度。坚持做到预算与执行分开、钱账分开、章证分开,形成分工明确、层层监督制约的工作流程,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营。
十、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按照现金使用范围支取现金。核定现金库存限额,严格按限额支取备用金,其中限额超过3万元的,须报区财政局审查批准。
十一、加强用款计划支付方式审核,严格控制财政授权支付范围和金额,提高财政直接支付率。
第12篇 z局机关管理制度
局机关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工作秩序,提高机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率,确保政令顺畅,努力做好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事业的服务保障工作,更好地完成上级领导、机关赋予的各项任务。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是县局履行职责权力的合法标志,并在法律上具有重要的凭证作用。
正确的管理和使用机关印章是局机关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加强对局机关印章的管理,做好用印、监印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启用局行政公章须经局长同意;
2、启用局党组公章,须经局党组书记同意;
3、启用局机关其它印章,须经分管领导同意;
4、凡在局机关以外的其他函、信、证件用印,须经局长或分管领导同意;
5、用印时,印章管理人员要认真查阅用印文、信内容,以防错盖印章;
6、一份文件只盖一次印章,如文件内容有变动,应再次请示后再用印
7、印章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将存放印章的钥匙交给他人,临时外出时须经局长指定专人代管;
8、印章应妥善保管,随用随取,不得随意乱放,管理人员不能自作主张用印,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以杜绝各种违章、错用现象,保证用章准确无误。
二、请示报告制度
为了更好地落实局机关事事有责任,事事有落实,提高办公室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保障质量。加强各项工作的请示和报告是机关工作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和程序,也是机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的主要体现。请示时,要说明请示的事务名称和原由及建议或意见;报告时,要报告事务的时间、名称、完成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1、按级请示和报告。办公室日常事务通常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向办公室负责人请示和报告,再由办公室负责人向局分管领导和局长请示和报告。
2、归口请示和报告。各业务口子上的工作由负责各业务工作的人员向负责该业务工作的领导请示和报告,如有重要情况,再由分管领导向局长请示或报告。
3、对来信来访工作,要及时请示报告局长或分管领导,并及时通知归口单位处理。
三、会议制度
会议制度的目的,旨在为增强领导决策的科学性、预见性,有利于发扬民主、互通信息,使纵向、横向工作不脱节,有利于各工作部门间的协作,提高各项工作效率。
1、局长办公会议一般两周召开一次,如需要可临时变动,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并说明原由。
2、局直属单位负责人会议,每个季度由局长主持召开一次,主要由各单位领导汇报本单位每季度工作情况,听取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安排部署下一季度的工作。
3、局党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局党组会议,遇有重大活动和特殊情况,也可临时召开,由办公室负责通知。
四、公务接待用餐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励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使办公室公务接待用餐做到既热情、又节约,办公室工作人员值班、加班用餐规范进行,特制订如下规定:
1、凡因公务需安排用餐的,须报分管领导经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在指定地点安排。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原则上菜金不超过120元,酒水一般不用高档酒。经手人要负责填写派餐单(接待单位、事由、人数、标准、时间等),其他人不得随意安排。餐费结算时,办公室凭派餐单和其他记帐凭证付款。
2、公务接待原则上不打整包香烟、不上水果,不用公款购买礼品赠送,确有必要的须经局长同意。
3、公务接待用餐完后,负责安排的人员当天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用餐实际开支情况,并予登记;办公室主任每个月向局长和分管领导报送一份公务接待开支表。
五、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财务管理,严格财务纪律、节约开支,提高办事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1、严格遵守会计法规和现行财经纪律,报帐及时准确。
2、坚持财务报帐制,由经手人、验收人、财务负责人签字方能报销,空白纸条、收据一律不作报销凭证,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
3、严格现金管理,因公务借款需经局长同意,在规定时间内报帐归还。
4.每月向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汇报局机关各项费用的开支情况。
5.做到办公室国有资产按时登记上帐。
6、报帐员与县报帐中心保持经常性联系,做好资金安排,及时报支发票。
7、做好办公室国有资产损坏后的修理、报废工作。
8、会同办公室主任搞好局机关年度经费分项预算,并报分管领导和局长审批,尔后报县财政中心。
六、办公用品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使用、管理工作,增强管理人员和办公室全体人员的责任感,节约办公用品费用,特制定如下规定:
1、凡采购办公用品,须填写采购单,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领导同意,局长批准,指定专人购置、统一保管,并原则上要有2人以上进行采购。按照政府采购要求,所购物品必须“货比三家”,力求质优价廉。办公室凭采购单和其他记帐凭证与售货单位结算。
2、贵重办公用品按照有关规定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购置。
3、健全建立新购物品入库登记验收手续。凡办公室购入各类(文件头、稿纸、信封、复印纸、白纸、笔记本及其它)等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分门别类作入库登记保管负责。
4、完善办公用品出库领用手续。凡领用办公用品,必须注明名称、用途,登记领取数量,并签署领取人姓名。
5、杜绝外单位人员在办公室打字复印。
6、废旧物品、杂志、报纸等,由办公室统一处理。
7、办公室负责人每个月向局长(或分管领导)报送一份办公用品采购开支表和使用管理情况
七、学习制度
学习是每个人增长知识,拓宽视野、提高素质的最佳途径,机关每个同志必须积极参加,不得无故缺席,不能参加的应提前半天向办公室负责人或组织者请假。
1、时间安排:每周安排半天,拟定星期五下午。每月不少于2天;
2、内容安排:主要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理论知识。
3、讲评安排:每季度讲评一次,每半年小结一次。
八、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局机关车辆的使用和维修管理,充分发挥驾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做到节能降耗,确保行车安全,特作出如下规定:
1、车辆管理
(1)局机关的车辆管理由办公室主任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派遣。
(2)凡须用车的人员,应先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经请示局长或分管领导同意后,办公室方可安排使用。用车人不得先用后报,特殊情况可越级请示。
(3)司机应按时上下班,司机要确保领导正常工作用车需要,保证随时出车,因故较长时间离开办公室要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或局领导请假。司机个人不得私自开车外出,更不得将车交给或借给别人驾驶,否则后果自负。
(4)司机要加强安全学习,以自学为主,主要学习交通法规、行车规范及有关行车安全方面的知识。
2、车辆保养
(1)司机须将自己驾驶的车辆及时清洁、保养,适时检查油料及水的容量,保证随时安全出车;
(2)司机应经常性进行转向、刹车、轮胎等关键部位检查,确保安全行车万无一失;
(3)车辆停放:原则上车辆晚上须进库停放,无车库的停放至政府大院露天停车场,以防车辆被盗或被破坏。凡不按规定停放人为造成车辆被盗、损坏的,由司机本人负责;
(4)洗车费小车每月40元。
4、油料管理
各车辆按月实际耗油报销,做到一车一卡,专卡专用,不得外借或弄虚作假挪作它用,特殊情况超耗油车辆须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经分管领导同意,局长批准后个别增油。无故超标用油的由司机本人负责;未经允许零星车辆用油的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规定。
5、车辆维修
(1)坚持节约的原则。车辆出现小故障,司机要尽量自己修理。
(2)坚持车辆维修审批制度。凡需修理车辆,原则上实行定点修理,必须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填写请修单,造出预算,尔后由办公室负责车辆管理的人员对修理厂家进行有关维修工作的衔接和协调,再交办公室主任审核,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大型修理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司机本人必须一道参加修理。
(3)零件采购。在修理过程中,须更换零配件,由厂家通知办公室负责车辆管理的人员,经请示后,方可更换;大额零部件须更换的,原则上自行购买,减少中间环节的管理费用,实行定点购买,及时报销。配件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司机与经销商索赔。100元以上零部件更换须将旧件回收交专管员入库保存。
(4)车辆验收。认真执行车辆维修审批验收制度,凡进厂三保,大修车辆须与厂方签好协议,维修项目保证质量时效。出厂前须交专管人员和司机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
(5)登记入库。凡维修的车辆、购买的零部件要及时登记,注明时间、名称、经办人等。
(6)经费结算。修理厂家须凭请修单和发票一同报帐。对不填写请修单的车辆,办公室不与修理厂结算修理费用。
6、司机福利及奖惩制度。
(1)随车司机月安全奖80元,根据劳保福利条例规定,结合局机关的实际情况,对随车司机每年给予300元(含工作衣、鞋、肥皂、手套)福利费,中途调整人员按月计算;每月出车补助80元。
(2)对于驾驶人员发生的违章罚款,单位不给予报销。全年度无违章现象,给予司机适当奖励。
(3)驾驶人员驾驶本单位车辆凡因司机责任出现事故的,扣除当月安全奖;按交警事故认定为准,给予司机一定的经济处罚。
(4)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的司机,一次扣除其安全奖10元。
(5)凡局领导出差车辆停行期间,司机私自用车需经局长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未经批准私自用车,一经发现,扣除司机当月安全奖。
九、工作纪律制度
1、遵守工作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因事、因病严格实行请假制度。
2、工作期间,严禁玩电脑游戏、放影碟。严禁用工作电话聊天、用专用电脑上网玩游戏等行为。
3、上班时间严禁在办公室内有睡觉、打牌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无关人员未经办公室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办公室。
十、卫生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应遵守办公场所的卫生规定,保持办公室整洁卫生,严禁乱扔瓜皮、果壳和纸宵。
2、办公室人员应自觉整理好自己的办公用品并做到分类放置到位。
十一、安全制度
1、下班前关好门窗以及切断各设备电源。
2、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负责检查公共场所的门窗和电源是否关好和切断。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办公会进一步完善。
县局
200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