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评审、修订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3、职责
(1)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评审、修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各专业部门负责制定、评审、修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形成初稿。
(3)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制定或修订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初稿进行会签,形成会签意见。
(4)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发布实施。
4、控制程序
4.1制定
(1)安全环保部组织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形成初稿报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会签,形成会签意见,安全环保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2)各专业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形成初稿报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会签,形成会签意见,部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审批稿经总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
4.2评审
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1)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3)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4)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3)评审内容
(1)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2)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3)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4)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评审输出
(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4.3修订
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3)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4)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5)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6)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7)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8)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3)修订依据:
(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4.4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5、相关记录
《安全生产制度汇编》
《文件发放表》
《安全生产制度评审修订记录》
第2篇 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我矿安全生产条件,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 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入井检身制度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各工种操作规程。
第四条 安全投入应当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
第五条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考核合格。
第七条 煤矿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八条 煤矿企业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九条 煤矿应当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
第十条 煤矿企业应当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配备救护装备。
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应当与邻近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从业人员培训计划、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第十二条 煤矿企业除应符合第六条至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二)从业人员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三)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综合防尘措施,建立粉尘检测制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五)制定符合实际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六)煤矿的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矿井至少有两个独立的能够行人并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井下每一个水平、每一个采区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采煤工作面有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另一个通到进风巷;
2.在用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设置安全生产设施的需要,其中:矿井主要运输巷、主要风巷的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米,采区上、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1.8米,回采工作面出口20米内巷道的净高不得低于1.6米;
3.每年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有各煤层的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结果;
4.具备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供风能力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矿井使用安装在地面的矿用主要通风机进行通风,并有同等能力的备用主要通风机,生产水平和采区实行分区通风,掘进工作面使用专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矿井有反风设施;
5.矿井装备瓦斯断电仪、风电瓦斯闭锁装置,实行瓦斯检查制度和矿长、技术负责人瓦斯日报审查签字制度,配备足够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和瓦斯检测仪器,瓦斯检测仪器定期校验并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鉴定;
6.有防尘供水系统,地面和井下有排水系统,井上下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有水害威胁的有探放水设备;
7.矿井由双回路电源线路供电,严禁由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向井下直接供电,井下电气设备的选型符合防爆要求,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采用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专用开关,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
8.矿井提升使用矿用提升绞车,且保险装置和深度指示器装设齐全;立井升降人员使用罐笼或带乘人间的箕斗,并装设防坠装置,使用检测合格的钢丝绳,带式输送机使用矿用阻燃胶带,设置安全保护装置;
9.有通达矿内外、井上下和重要场所、主要作业地点的通信系统;
10.使用安全标志管理目录内的矿用产品应有安全标志;
11.矿井配备足够数量的自救器;
12.有反映实际情况的图纸: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巷道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运输系统图,安全监控装备布置图,排水、防尘、防火、压风等管路系统图,井下通信系统图,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井下避灾路线图,采掘工作面有符合实际情况的作业规程。
第3篇 生产设备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本公司的检维修作业活动进行过程控制,确保检修作业安全,有效地避免事故,保障职工作业时的人身健康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小修与抢修作业。
3.职责
3.1各单位负责辖区内日常和定期的检维修作业活动,对检维修活动实施安全管理。
3.2生产部根据生产设施的安全状况和使用情况确定检维修的时间,制定检修计划,对检修的质量、进度进行调控。
3.3安全部对检修全过程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
4.工作程序
4.1根据生产运行实际情况确定检修时间,大修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底或年初进行;中修每季度一次,一般在每季度开始三天内进行,小修一般根据设备、设施使用情况随时进行。生产部根据检修计划确定开停车方案、进度和质量要求。
4.2各单位根据公司生产部制定的检修计划内容确定本单位检修项目,编制安全检修方案,确定检修责任人、检修安全措施、检修质量及进度,报安全部备案。
4.3各单位在进行检维修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检维修活动进行风险分析,评价风险,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确保检维修工作的顺利完成。
4.4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要设立检维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检维修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负总责,安全员负具体责任,各检修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检维修项目的安全负总责,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项目的安全具体责任。
4.5无论是计划性和非计划性的检维修作业,均应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厂区安全作业规程。
4.6设备检维修过程执行《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4.7设施检维修执行相应的检维修操作规程。
5.相关记录
开、停车方案
安全检修方案
第4篇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职责,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作业文件适用于各级、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
3 职责
3.1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贯彻落实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3.2副经理:负责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总要求
4.1.1各单位在各项生产和建设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位,实行全员安全管理的氛围。
4.1.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对本单位其它区域有监督监护的责任义务。
4.2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
4.2.1在纵向管理方面,必须贯彻行政第一领导负责制的原则。各级行政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做到思想、责任、工作三到位。凡是由于职工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就上岗操作;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规程不健全;安全设施、安全信息、安全标志、安全用具不齐、不全、不清;设备严重失修、蛮干、超负荷;对事故熟视无睹,不采取措施,重复发生同类事故;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造成伤亡事故的,首先要追究各级领导的责任。
4.2.2经理(或相当于经理)的职责
4.2.2.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直接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工作。
4.2.2.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相应作出决策,组织实施。
4.2.2.3在编制安排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并付诸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防止伤亡事故发生,保证本单位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4.2.2.4负责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消除或制定可靠的控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4.2.2.5组织制定、修改、审订安全技术规程,对健全各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负责,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4.2.2.6负责对职工,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与培训,支持安全人员的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经验,并给予表彰奖励。
4.2.2.7负责对伤亡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2.2.8检查指导副职和基层领导的安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4.2.2.9制订的承包方案和经济责任制要有安全内容并与安全紧密挂勾。
4.2.3副经理(或相当于副经理)的职责
4.2.3.1协助经理在分管的职权范围内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并对主任负责。
5.2.3.2组织并参加公司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落实解决。
5.2.3.3负责审批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5.2.3.4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三同时”的原则,做好施工与验收工作。
5.2.3.5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和定期复审。
5.2.3.6负责组织全公司设备大、中修计划的审批,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并负责组织安全措施的落实。对因检修中安全措施不完善或不落实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5.2.3.7对在生产现场出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及其它安全问题要及时制止和解决,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5.2.3.8主持和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5.2.4厂、车间主任(或相当于厂、车间主任)的职责
5.2.4.1对所领导的厂、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5.2.4.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每月、周主持召开厂、车间安委会会议,每月、周至少组织一次厂、车间安全检查。
5.2.4.3针对厂、车间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和发现的隐患及其它危害要及时安排力量解决。对本厂、车间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可靠的控制措施。对本厂、车间安全防护设备、装置处于齐全良好状态负责。
5.2.4.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严格贯彻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注意职工思想动态,提高安全意识,制止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5.2.4.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要持有有效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5.2.4.6负责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对于生产同步进行的检修工程的安全措施及进行生产试验的临时安全措施,要亲临现场指挥,保证安全生产。
5.2.4.7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接受教训,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对已、未遂事故和违规违制都要执行“三不放过”,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给予表彰或奖励。
5.2.4.8负责贯彻执行上级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津贴、防暑饮料标准。做好女工保健工作。
5.2.4.9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5.2.5班组长的职责
5.2.5.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带领班组工人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作业标准和遵守劳动纪律,对本班组工人的安全与健康负责。
5.2.5.2熟知本班组各岗位安全规程,带头遵守并组织工人学习和执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修改补充意见。
5.2.5.3指导班组工人正确使用所分管的机器、设备,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消除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5.2.5.4对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标准化作业方法训练,对新工人和换岗工人及时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2.5.5经常检查并保持工作地点的文明生产,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物合理放置。
5.2.5.6开好“三会”:班前布置会(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对安全工作有具体要求);班后总结会(总结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活动会(要有内容、有效果、有记载)。组织开展事故预知活动。
5.2.5.7不违章指挥,且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事故险情时,有权立即指挥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5.2.5.8组织“三查”:交接班检查(查设备、物料、环境是否有隐患,个人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使用;班中检查(查制度和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定期检查(按有关规定查隐患、查不安全行为、查班组安全管理)。
5.2.5.9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
5.2.6班组安全员的职责
5.2.6.1班组安全员在车间领导、班组长和厂安全管理人员领导下,在安全生产上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5.2.6.2对本班组人员“三违”行为有权进行制止批评及向上级报告,并提出处罚意见。
5.2.6.3指导班组成员正确使用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开展班组安全教育。
5.2.6.4配合班组长对三级安全教育对象进行教育,及时总结安全生产的经验。
5.2.6.5对伤亡事故要及时登记,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协助班长进行分析,制定改进安全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
5.2.6.6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妥善保存。
5.2.7职工安全通则
5.2.7.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
5.2.7.2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生产知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做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管安全、我保安全。
5.2.7.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5.2.7.4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体防护用品。
5.2.7.5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5.2.8安全部门职责
5.2.8.1各项工作由经理直接领导,并在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汇总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5.2.8.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5.2.8.3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经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5.2.8.4负责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问题,有权下达行政指令,限期整改,并督促实施。在生产中,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
5.2.8.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好职工全员安全教育。做好对“三级”安全教育对象的教育工作,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复审和发证工作。
5.2.8.6组织推广目标管理、安全系统工程,标准化作业等现代化管理方法和先进的安全,职业卫生技术和设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测预防事故的发生。
5.2.8.7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安全、职业卫生方面的建议与要求。
5.2.8.8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业务工作。
5.2.8.9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小修工程的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5.2.8.10负责编制组织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年、季、月安全及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5.2.8.11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管理,组织对噪音及其它物理性危害作业岗位的检测。组织研究并督促检查防噪、防物理性危害技术措施的实施。
5.2.8.12参加重伤、死亡、重大险肇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5.2.8.13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并建立伤亡事故档案。
5.2.8.14督促检查个体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发放使用情况,制定并监督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发放标准。
5.2.8.15加强专业基础管理。分别建立以下台帐:
a. 安全教育台帐
b. 安全奖惩台帐
c. 工伤事故登记台帐
d. 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
e. 危险源(点)分级控制管理台帐
f. 安全标准化班组检查考核台帐
g. 安委会记录
h. 特殊工种管理台帐
5.2.8.16组织进行防火、防爆宣传教育和检查,制定消防及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监督贯彻执行。
5.2.8.17负责充实消防器材,指导义务消防员工作。
5.2.8.18负责对新、改、扩建工程消防项目的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
5.2.9生产部门职责
5.2.9.1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要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生产经营指标时,要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在季度(月份)计划和经营活动分析时,要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内容。
5.2.9.2分配年度更新改造资金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需要。
5.2.9.3凡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的不得下达计划和安排生产。
5.2.9.4坚持生产与安全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5.2.9.5在指挥生产过程中,如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生产要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必须坚持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不得违章指挥作业。
5.2.9.6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通知有关部门。时刻保持生产信息与安全生产信息渠道同时畅通。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并保护现场,参与抢救、调查、处理。待现场勘察处理完毕,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恢复生产。
5.2.9.7调度会应首先汇报生产、施工的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
5.2.9.8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2.10技术部门职责
5.2.10.1组织审查技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时,要通知安全部门参加并签署审查意见。
5.2.10.2开展科技攻关、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和合理化建议时,凡危及人身安全的,都要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并征求安全部门意见。未经论证和无保证安全措施的项目,一律不准采纳和推行。
5.2.10.3对因技术操作规程不健全,规程管理混乱而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负责。
5.2.10.4在制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的规划。要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新技术。
5.2.10.5对新技术推广和科研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负责。
5.2.10.6对新改、扩建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内容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负责。
5.2.10.7对基建技改工程中的安全负责,要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落实。工程开工前要让施工单位到安全部门办理相关的安全手续,否则,不允许施工。
5.2.11机动部门职责
5.2.11.1对因设备失修、设备缺陷或因防护装置不全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负责。
5.2.11.2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锅炉、压力容器、避雷设备和工业建筑
物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要组织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决。
5.2.11.3负责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制定与健全,负责分管的特种作业人员、设备操作、
维修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
5.2.11.4各种机电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引进、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和竣工验收,
要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发布的有关条例、规程和标准。
5.2.11.5新设备和自行改造的设备,要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和检测仪器。使用前制定出技术操作规程并分送有关部门。
5.2.11.6组织大、中、小修要搞好事故预测,超前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并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冒险作业。
5.2.11.7在进行有关电、汽、气等危险作业时,应事先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
5.2.11.8对厂建筑物和设备抗震工作全面负责。
5.2.11.9严格按设计部门和使用单位提出的设备、材料、备品配件计划,保质保量地按时采购。对因采购的工器具、设备、备品配件、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安全要求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1.10在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时,应将安全、职业卫生所需的工具、材料等编入计划并及时采购供应。
5.2.11.11新购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符合质量标准。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要在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的工厂订货。
5.2.11.12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采购、搬运,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各项安全规定,保证安全。
5.2.11.13对已批准采购的安全技术设施设备,要积极组织货源,保证供应。
5.2.11.14要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对因管理不善而发生的火灾及人身伤亡事故负责。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库房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
5.2.11.15对压力容器、起重设备、供配电设施的安全使用负责,健全档案管理,负责检验复查等工作。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2.11.16对因采购的原、燃、材料和废金属质量不合格及品种不符合安全要求导致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2劳人部门的职责
5.2.12.1对因劳动组织不合理、人员分配不当或劳动纪律松驰又未予以解决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2. 2负责对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的不适合所在岗位工作的年老体弱、患有各种疾病(含严重职业病)的人员以及经体检诊断不适应本岗位作业的人员的及时调整,并安排适当工作。
5.2.12.3不得分配女职工到有害女工保护的岗位作业。已在有害岗位作业的,负责调离并另行妥善安排工作。
5.2.12.4对新工人、调转人员、实习代培人员、复工人员、调换工种人员等安全三级教育对象,在进入岗位之前须通知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对未经安全教育并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
5.2.12. 5新工人入厂前必须按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和文化考核,不符合招工条件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素质的不得录用。
5.2.12.6在编制岗位定员时,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对新岗位要根据技术复杂程度,按定员提前配齐并进行培训。
5.2.12.7在职工工资晋级指标、系数、期限及职工个人晋级都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
5.2.12.8负责劳动纪律教育和检查工作。对因劳动纪律松驰和不执行安全规程的,应予以制止并按经济责任制予以处罚。
5.2.12.9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对持证上岗进行监督检查。
5.2.12.10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时,要有安全、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安排教育经费。
5.2.12.11按照职工安全、职业卫生应知应会内容和继续工程再教育的要求,组织各级领导及职工的岗位培训。
5.2.12.12对因职工未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就上岗操作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2.13要把安全生产列入干部的教育和考核内容。
5.2.12.14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3办公室的职责
5.2.13.1在调研中应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课题之一。
5.2.13.2起草有关文件、领导讲话时,应将安全生产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内容
5.2.13.3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参与协助伤亡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5.2.13.4定期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
5.2.13.5按需要保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并监督实行。对因安全标准不完善、不科学而引起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3.6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考评时,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内容。
5.2.13.7组织制定、修定责任制和其它制度时,要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列为主要内容之一。
5.2.13.8制定岗位作业标准要有安全内容。
5.2.13.9在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工作中要同时推行安全现代化管理方法。
第5篇 供电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和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农村安全用电规程》、《农电事故调查统计规程》和有关电力安全、技术法规、标准和制度。
二、建立健全以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活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安全工作,组织职工、农电工进行规程学习。并组织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种技术资料、台帐、记录,按规定及时编制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计划。五、供电区域内配电线路及设备设置明显的标志。
六、供电区域内设备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七、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供电区域内的客户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并督促限期整改。建立健全电力设施定期和不定期的巡视检查制度。制定巡视检查工作计划,负责要落实到人,巡视检查内容应符合《农村安全用电程》的具体要求。巡视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对严重缺陷要及时处理,一般缺陷要列入检修计划,及时修复。
八、加强对各级漏电保护器的管理,保证各级漏电保护器的安装率、投运率、正确动作率达到部颁标准的要求。
九、宣传《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的规章制度,做好电力设施的保护和安全用电知识的普及工作。
十、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两票合格率达到100,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监护人由市公司组织培训、考试。
十一、加强安全工器具及施工工具的管理。按“择优选购、按需配备、登记造册、定期检验、使用和保管。
十二、对发生的农电生产和农村触电伤亡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搞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十三、贯彻安全生产重奖重罚的原则,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严重失职、违章作业、违反指挥造成事故者给予处罚。
十四、对线路和设备损坏及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尽快查出事故地点和原因,消除事故根源,防止扩大事故。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十五、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每年进行安全工作总结评比,对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规程、制度,造成事故或扩大事故,或隐瞒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者,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6篇 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在生产过程中,应当以安全为首要原则。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1.1确保生产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安全、卫生生产;
适用于生产现场所有管理、操作人员。
1.2生产现场卫生要求执行《卫生控制程序》。
2职责
2.1 生产工程负责制订本管理规定,责成各生产现场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2.2生产工程每月进行一次生产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3 工作程序
3.1.1 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生产加工。
3.1.2 操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工装/设备及工具之正确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3.1.3 各种工装设备及工具应经常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3.2 工作现场之整理整顿
3.2.1 定置管理
a) 人员定置:规定每个操作人员工作位置和活动范围,严禁串岗;
b) 设备定置:根据生产流程要求,合理安排设备位置;
c) 工件定置:根据生产流程,确定零部件存放区域,状态标识和流程图;
d) 工位器具定置:确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e) 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3.2.2 定置管理实施要求
a) 有物必有位:生产现场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有位必分类:生产现场物品按照工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
b) 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
c)按区越定置:认真分析绘制生产现场定置区越,生产现场所有物品按区越标明位置,分类存放;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3.2.3 整理整顿要求
a) 整理: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把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对于生产现场不需要的坚决从生产现场清除掉;
b) 整顿:在整理的基础上,把生产现场需要的进行定置管理;
c)清扫:生产加工部位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外,工作台附近不得有杂物。
d) 清洁:每个员工持证上岗,仪容整洁大方。
e) 素养:上班时间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在非指定场所严禁抽烟;每个员工要养成良好工作作风和严明的纪律,不断提高全体员工自身的素质。
3.3 生产现场安全管理
3.3.1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操作规程教育,使其熟悉工装/设备及工具之正确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3.3.2 生产现场油、电、机械传动等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对易燃品(如包装材料)存放区,必须按照过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的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
3.3.3 操作人员要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确保起到安全防护作用,严禁违章作业。
3.3.4 生产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尽可能的确保人员安全,减少经济损失。
第7篇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
为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宁波市委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根据中央、省委、宁波市委和慈溪市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深刻领会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目标要求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建党紧密结合的有力抓手,对于进一步用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必须认真践行总书记提出的“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新要求,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以解决问题、发挥作用为基本目标,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融入日常安监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提供平安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持续深入抓好学习,推动党员教育常态化
(一)突出重点学习内容。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要求,以用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时组织学习上级重要会议、重大部署和重要文件等精神,使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转化与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确立的今后五年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总体要求等结合起来,不断凝聚思想共识。
(二)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业务讲堂、“微型党课”、“百名支书上党课 千名党员上讲台”等活动,加强精准化、针对性的理论和业务培训,推动党员干部转变理念、更新知识、提升素养。依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党支部会议、安监干部职工会议等为载体,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理论学习,通过微信群、qq群、论坛等开展互动讨论,增强学习的互动性和吸引力。
(三)健全常态化的学习制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中心组学习的日常化制度化,充分发挥中心组领学的示范带头作用。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有序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并鼓励党员自主学习,撰写学习心得。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培训,丰富党组织生活的内容。
三、引导党员担当作为,推动先锋作用发挥常态化
(一)立足岗位做贡献。充分调动干部立足本职,比学赶超的积极性,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推动党员干部在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业企业消防生命通道整治”、“三场所三企业”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中勇担重任做贡献,为建设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选树典型立榜样。积极选树先进典型,通过“最美机关干部”评选活动,“优秀共产党员”推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评选等活动,大力宣传践行优秀党员干部的先进事迹,激发干部职工干事热情,引领安监干部奋发向上,鼓励学习先进、发扬先进,树立安监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深入基层送服务。结合市“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四服四促精准服务企业”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联系服务机制,切实帮助企业破难解困。选拔骨干力量,组建“安监宣讲团”,深入镇、村(社区)等基层一线,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线上业务、村级网格员巡查要点等内容进行宣讲,主动为基层干部群众答疑解惑,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群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取得广大群众对安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联系实际对标体检,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
(一)深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严格落实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制度,加强作风效能督查,并抓住重大节假日等问题易发的重要时间节点,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宁波市委“20条措施”和市委关于作风建设方面各项规定落实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严防效能作风松弛现象,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机关作风效能持续向好。同时,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支持第九纪检组开展工作,通报“三重一大”等重要情况,全面构筑反腐防线。
(二)坚持经常性“党性体检”。每位党员要经常以“四讲四有”为标准,重点在理想信念、纪律规矩、工作作风、组织观念和责任担当等五个方面进行检查。党组织要定期召开党员大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通过党员对标体检和民主评议,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各类问题,帮助引导党员自觉认识问题、自我改进提高。
(三)深化改革推动难题破解。党员干部要结合当前我市安监工作的重点难点,开展调查研究,在调查研究中实施点对点跟进、点穴式攻坚、实打实服务,解决一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历史遗留、民生关注的问题。尤其是要深入开展“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和四服四促服务企业,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聚焦改革、聚焦发展、聚焦民生,真抓落实、精准落实、有效落实,确保“抓一项成一项、干一件成一件”。
五、强化党的组织建设,推动从严治党制度化
(一)完善党风廉政“两个责任”体系。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把手”总负责,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要求,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从严强化“双岗双责”和“一级抓一级”的责任。
第8篇 安全生产资料与档案管理制度
一、 村(居)要规范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文书档案实行专柜专盒存放,专人保管。
二、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记录,特别是安全生产会议记录簿、安全检查记录簿、隐患整改登记簿、安全事故登记簿、安全工作日志,及时反馈安全信息,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台帐并及时更新,包括各类应急救援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台帐、安全生产条件台帐、安全隐患监管台帐、危险源监管台帐、特种作业人员监管台帐、安全生产信息台帐(塘、库、堰、八户大院、道路、桥梁、车辆、驾驶员、地质灾害点、易发森林火灾点、危房等)等。
四、按文书资料与档案的标准化管理要求,做好各类资料的归类登记工作,以及各类文件、资料的传阅回收登记工作。
五、档案盒设置归类要有以下内容:会议记录、领导批示、上级来文、本级发文、目标责任书、安全检查资料、教育培训资料、隐患登记整改资料、重大危险源及重点部位登记监控资料、应急救援预案、政策法规、事故统计及调查资料等。
六、年终将全年所有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表册、总结、台帐按分类档案整理的要求装订成册。
七、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安全生产文书档案管理作为村(居)安全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第9篇 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促进工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指挥部与监理、施工单位签定的《安全生产合同》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与高速公路建设的所有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档案主要包括安全文书和安全内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汇总与存档。
第四条安全生产档案管理遵循“填写全面、真实准确、归档及时”的原则。各单位应落实专室、专人、专机、专柜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文书和内业资料的档案管理,档案盒应有管理类别标签、细分标签和卷内目录,以便归档和查阅。
第五条施工单位安全内业资料包括: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责任状;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安全操作规程;
(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六)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合同;
(七)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及证件、一般作业人员台帐;
(八)特种设备登记、检验合格证、维修保养记录和运行记录;
(九)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台帐及记录;
(十)安全会议与学习台帐及记录;
(十一)各级安全检查、整改台帐及检查通知、整改回复、安全问题处罚、复查等记录;
(十二)专职安全员安全日志、电工巡视记录;
(十三)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帐及使用计划、使用记录和有关证明材料;
(十四)危险源调查、分析、评价、分级资料;
(十五)主要危险源明白卡以及危险告知台帐、记录;
(十六)临时用电、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十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和记录;
(十八)生产安全事故台帐及事故报送(月报、快报)、处理记录;
(十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资料;
(二十)其他安全管理资料(包括例会、照片、影像资料等)。
第六条监理单位安全内业资料包括:
(一)安全监理制度、职责及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资格证书;
(二)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三)审查批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证措施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记录;
(四)安全监理检查、指令及隐患检查整改闭合资料;
(五)安全监理台帐(包括监理日常工作台帐、安全监理指令台帐、专项方案审查台帐等);
(六)安全监理日志、安全监理巡视记录、安全监理月报;
(七)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设备台帐等报备资料;
(八)其他安全管理资料(包括例会、图片、影像资料等)。
第七条安全内业资料启用以下表格,由指挥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应填写,按规定报送和存档。具体见表1《xx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表格汇总表》、表2《xx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台帐汇总表》。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表格汇总表表1
序号 | 表格名称 | 编号 |
1 |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表 | 01 |
2 |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 02 |
3 |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 03 |
4 | 安全交底记录表 | 04 |
5 | 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 05 |
6 | 安全检查日志 | 06 |
7 | 特种设备登记、使用表 | 07 |
8 | 机械设备维修记录表 | 08 |
9 | 机械设备保养记录表 | 09 |
10 | 起重设备试吊记录 | 10 |
11 | 危险源告知(明白)卡 | 11 |
12 | 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记录 | 12 |
13 | 电工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 13 |
14 |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 | 14 |
15 |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月报表 | 15 |
序号 | 台帐名称 | 编号 |
1 | 安全规章制度台帐 | 01 |
2 | “三类人员”管理台帐 | 02 |
3 | 安全会议台帐 | 03 |
4 | 安全检查台帐 | 04 |
5 | 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 05 |
6 | 安全交底台帐 | 06 |
7 | 安全“再教育”台帐 | 07 |
8 | 安全检查、整改台帐 | 08 |
9 | 安全责任书、协议登记台帐 | 09 |
10 | 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台帐 | 10 |
11 | 施工特种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台帐 | 11 |
12 | 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台帐 | 12 |
13 | 作业人员登记(台帐)表 | 13 |
14 |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帐)表 | 14 |
15 |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台帐 | 15 |
16 | 安全生产经费投入统计(台帐)表 | 16 |
17 | 消防器材、危险品使用管理台帐 | 17 |
18 | 起重设备试吊登记台帐 | 18 |
19 | 专项方案台帐 | 19 |
20 | 应急预案管理台帐 | 20 |
21 | 事故报表登记台帐 | 21 |
22 | 事故处理台帐 | 22 |
23 | 监理工作台帐 | 23 |
24 | 安全监理指令台帐 | 24 |
25 | 安全监理专项方案审查台帐 | 25 |
26 | 安全管理文件登记台帐 | 26 |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以下档案:
上一页12下一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内业资料盒目录及内容
序号 | 目 录 | 内容及要求(简要说明) |
1 | 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条例 | 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 |
2 | 公司(母体)来文 | 母体单位对本项目部下发的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若综合办公室要存放原件,可复印一份放在本盒中。 |
3 | 上报公司(母体)文函 | 项目部对母体单位上报有关安全方面的文函件 |
4 | 指挥部来文 | 指挥部下发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函)件 |
5 | 地方政府来文 | 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函)件 |
6 | 施工安全生产月报表 | 项目部每月施工安全月报表(集中收集)(月报表填写要数据真实、内容齐全) |
7 | 指挥部整改指令 | 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相对应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回复一起存档。(施工单位要及时按安全隐患整改指令进行整改,报指挥部复查,完成资料闭合) |
8 | 驻地办整改指令 | 驻地办下发的关于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相对应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回复一起存档。(施工单位要及时按安全隐患整改指令进行整改,报驻地办复查,完成资料闭合) |
9 | 项目部内部整改指令 | 项目部内部下发的关于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相对应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回复一起存档。(施工单位要及时按安全隐患整改指令进行整改,完成资料闭合) |
10 | 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 | 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框图);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11 | 项目安全人员证件 | 项目经理、总工、分管安全副经理(b证)、安全部长(c证)、专职安全员(c证)(5000万/人)的清单及证件的原件和扫描件。 |
12 | 安全管理制度 | 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消防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卫生责任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制度、群防群治制度、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危险源排查制度等) |
13 | 安全责任制 | 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分管安全副经理、各部门安全责任制等 |
14 | 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 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各项应急救援预案(如:临时用电、隧道坍塌、突泥、涌水、岩爆;桥梁高墩作业、预制梁板吊装、现浇箱梁、人工挖孔桩;路基高边坡、土石方开挖等) |
15 | 专职安全人员安全施工日志 | 所有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填写安全施工日志,每月在项目部安全部汇总。 |
16 | 安全工作总结 | 月(每月月末必须总结)、年总结、上级检查汇报总结、专项活动总结 |
17 | 安全生产费使用管理 | 安全生产费投入使用计划(根据总工期,编制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书(细化到月度))、每月安全生产费使用情况明细表 |
18 | 专项活动记录 | 各项安全专项活动方案 |
19 | 安全防护用品记录 | 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领用记录 |
20 |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 项目部安全培训计划书、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各级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要经常性进行,提高安全意识和施工安全防范技能)。 |
21 | 安全生产责任状 | 项目部与副经理、总工、各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项目部与项目分部、工区、作业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相邻合同段之间。 |
22 | 安全会议记录 | 召开安全会议记录(包括指挥部、驻地办、项目部内部),每次会议均要有记录和影像资料,参加人员必须亲自签字。 |
23 | 安全检查记录 | 项目部内部安全检查记录资料(保证项目部内部安全检查的频率,要经常性进行)。 |
24 | 安全奖惩记录 | 项目部内部为加强安全管理的安全奖惩记录(安全奖励通知书、罚款单、罚款通知书) |
25 |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情况统计表,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统计表(以上两项内容可以合成一张表);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均要对员工、农民工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机械、各工种(爆破、电工、焊工、架子工、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安全技术交底。(同一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要经常进行,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
26 | 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方案 |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情况统计表,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方案编制与报批情况统计表(以上两项内容可以合成一张表);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各项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方案(如: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方案、隧道坍塌、突泥、涌水、岩爆;桥梁高墩作业、挖孔桩等桩基施工;路基高边坡、石方开挖等等),没有编制的工序,将不得开工,对于重、难点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方案还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
27 | 安全操作规程 | 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分项工程,如人工挖孔桩、石方爆破、喷射砼、;各施工工种,如电工、焊工、钢筋工、);各机具,如砼拌和机、空气压缩机等。 |
28 | 特种设备记录 | 在施工现场的各种特种设备均应进行登记(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书、特种设备登记表、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等) |
29 | 特种作业人员记录 | 特种作业人员清单及相关证件(如:电焊工、气焊工、电工、起重操作人员、指挥人员、机械操作人员、机动车辆司机等)上岗操作证件(注意证件及时复审,没有复审的证件为无效证件) |
30 | 施工人员花名册 | 本项目施工人员化名册、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
31 | 危险源辨识与分析管理 | 危险源辨识、分析与控制、危险源清单(每月必须进行统计)危险源包括工程部分、工地食堂、卫生、消毒、工地办公区等。危险源清单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部位或桩号、等级(重大或一般)、防范措施等。 |
32 | 民爆火工物品管理 | 爆破作业许可证(地方公安机关认可)、爆破人员清单与证件、爆破安全专项方案、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等 |
33 | 施工人员工伤意外保险 | 保险人员清单,保险合同复印件 |
34 | 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 事故相关原始资料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资料。 |
35 | 其它 | 其他有关安全方面的资料。 |
注:以上所有资料盒内均必须有卷内目录。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档案,内容如下:
(一)安全组织机构档案。
内容包括安全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安全监理机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兼职监理工程师配备及职责;安全监理人员资质证件等内容。
(二)安全监理制度档案。
包括安全监理活动组织、目标、计划、内容、方法,应急救援组织实施预案,演练方案等内容。
(三)安全监理档案。
包括安全监理工作计划;安全监理日志;安全监理月报,安全管理数据统计月报;安全监理活动记载等内容。
(四)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档案。
包括管辖标段内主要控制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部专项方案及申请;本监理单位审查意见;专家会论证意见;指挥部审批意见;主要控制性工程日常安全监管情况等内容。
(五)安全隐患排查档案。
包括主要危险源明白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记录;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隐患整改结果台帐。
(六)生产安全事故档案。
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报送及处理记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台帐;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台帐;生产安全事故分析等内容。
(七)安全文件档案。
包括上级来文来函,与施工项目部及其他有关方面往来函件,各种安全活动视听资料等内容。
(八)安全生产考核档案。
包括对项目部月度考核,对本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作考核等内容。
第十条指挥部将定期考核或随机抽查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监理单位对应考核或抽查施工单位,其结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湖北交投麻武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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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安全生产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为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实现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事前预防,达到消除减少危害、控制预防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评价目的
识别生产中的所有常规和非常规活动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产现场使用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加强管理和个体防护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伤害、死亡、职业病、财产损失和工作环境破坏。
二 评价范围
(一)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二)常规和异常活动;
(三)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四)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活动;
(五)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六)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七)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八)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九)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三 评价方法
(一)工作危害分析法、安全检查表分析法
1.工作危害分析法:从作业活动清单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该方法是针对作业活动而进行的评价。
2.安全检查表分析法:安全检查表分析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设备和操作有关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安全检查表分析可用于对物质、设备、工艺、作业场所或操作规程的分析。
四 评价时机
常规活动每年一次,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
五 评价准则
采用风险度r=可能性l×后果严重性s 的评价法,具体评价准则规定为: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
等级
标准
5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发生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3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类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事件后果严重性s判别准则
等级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人员
财产损失/万元
停工
公司形象
5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
死亡
>50
部分装置(>2套)或设备停工
重大国际国内影响
4
潜在违反法规和标准
丧失劳动能力
>25
2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工
行业内、省内影响
3
不符合上级公司或行业的安全方针、制度、规定等
截肢、骨折、听力丧失、慢性病
>10
1套装置停工或设备
地区影响
2
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程序、规定
轻微受伤、间歇不舒服
<10
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
公司及周边范围
1
完全符合
无伤亡
无损失
没有停工
形象没有受损
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r
风险度
等级
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
实施期限
20-25
巨大风险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
立刻
15-16
重大风险
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
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
2年内治理
4-8
可接受
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
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
< 4
轻微或可忽略的风险
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
六 评价组织
1.公司成立的风险评价领导小组
2.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岗位员工要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
七 其它要求
1.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重大风险,并制定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2.评价出的重大隐患项目,应建立档案和整改计划。
3.风险评价的结果由各单位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岗位和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和控制措施。
4.按照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风险评价的内容。
第11篇 某大学基建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根据徐政发[2002]59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徐政发[2002]58号《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和校行政要求,为确保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安全生产,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全处职工安全职工生产教育,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提高思想认识,树立质量、安全生产第一意识。
二、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处长对全处安全生产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分管处长负责,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建筑物建设阶段的安全负责,计划科科长对甲供设备的安全使用负责,处秘书对处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的安全负责。
三、每月对全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区域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抓好落实。各责任人应经常性地对所负责的安全生命生产区域进行检查、监督。
四、对出现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协助调查和处理工作,努力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做好检查监督记录,每学期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同志进行表扬奖励。
第12篇 我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的政策评估与完善
一、 当前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政策评价
第一,现行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政府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的责任,从法律的层面上给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保证。第二,现行政策建立的约束机制,使参建各方重视安全管理,强化了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意识。第三,现行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监理行业的规范和发展,促使行业内整个安全生产监理水平
的提高,使一些责任心比较差的监理企业意识到危机。第四,现行政策对监理的安全管理职责范围进行了界定,使监理过程有法可依,为监理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客观上起到了保护监理人员的作用。
二、当前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深层问题与完善思路
2.1建设各方主体的经济和社会属性
从现行政策对各方法律责任的要求来看,建设单位属于消费者,施工单位则属于生产者,监理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者。
2.2事故致因规律的理论认识
在安全事故的统计中,无论是美国的osha,还是我国与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政府部门,都使用的是直接事故原因统计,如高空坠落、挤压、触电、物体打击以及坍塌等类别。
2.3政府安全管理的手段
随着工程建设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无论是施工单位还是监理单位,都面临着利润空间被极度压缩的不良生存环境。
三、结 论
3.1安全责任分配制度设计应从事故致因及其各方控制能力的角度出发
安全与质量密不可分。安全管理的目标是没有事故,质量管理的目标则是没有废品,在造成事故和出现废品的复杂原因中,存在着大量的共性因素且交互影响。
3.2制度再设计中应体现建设单位作为生产者属性的政策前提
由于建设单位(业主)是建设活动的“组织者”,具有强势地位,对包括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在内的生产管理活动具有强大的影响力。
3.3制度的导向应注重激励和积极引导
根据安全事故致因理论,安全事故的发生是由于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共同作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