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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手术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22

医院手术管理制度

第1篇 医院手术管理制度

门诊手术室院内感染管理制度

手术室属于医院感染的高危区。感染来自病人的皮肤、医护人员的手、器械敷料、输液、输血以及空气等。流行病学调查,造成手术切口感染,绝大多数可溯源于手术时刻,而且与医护人员的直接和间接接触有关。因此,手术室的医护人员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和操作规程。为了预防院内感染,应采取以下各项措施:

一、严格限制进入手术室的人员,患有上呼吸道感染及皮肤破损者严禁入内,参观和带教实习人员尽量减少。

二、手术室中的人员要避免不必要的流动和谈话,外出必须换衣、鞋或穿外出衣。

三、病人进入手术室前,应做好术前一切清洁工作,衣服、用物不应带入室内。

四、手术中,医护人员要加强协作配合,缩短手术时间,递送器械以手语表示。

五、医护人员在手术中应随时注意自己和他人如有违反无菌操作者,及时纠正。

六、每月对手术人员的洗手进行一次检测。

七、连台手术之间,手术人员应更换手术衣,地面及用物应用消毒液擦拭,手术间用紫外线照射20分钟。

八、高压蒸汽灭菌器应定期检查灭菌效能。

九、各种(类)消毒液和灭菌物品,每月应做一次细菌培养,发现有可疑污染,立即停止使用。

十、一次性物品的使用、保管、采购,坚决执行国家对一次性物品管理条例,对每一个批号进行自查。

十一、坚持执行清洁卫生制度,手术间定期进行空气消毒,每月做培养一次。

注:门诊手术室院内感染控制小组名单:丰成秀赵敏

手术室基本制度

一、为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除参加手术的医疗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手术室(包括直系亲属)。患有呼吸道感染,面部、颈部、手部有创口或炎症者,不可进入手术室,更不能参加手术。

二、手术室内不可随意跑动或打闹,不可高声谈笑、喊叫,严禁吸烟,保持肃静。

三、凡进入手术室人员,必须按规定更换手术室专用的手术衣裤、口罩、帽子、鞋等。穿戴时头发、衣袖不得外露,口罩应遮住鼻孔。外出时更换指定的外出鞋。

四、手术室工作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撤离、接私人电话和会客,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和护士长联系,把工作妥善安排后,方准离开。除特殊情况外,手术进行中的医生,一概不给传呼。

门诊手术室感染管理小组职责

一、负责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根据本科市医院感染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对医院感染病例及感染环节进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病率;

发现有医院感染趋势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积极协助调查。

三、监督检查本科室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

四、组织本科室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五、督促本科室人员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制度。

门诊手术室感染管理小组人员

组长:

成员:

巡回护士职责

一、在指定手术间配合手术,对伤病人的病情和手术名称应事先了解,做到心中有数,有计划、有步骤地主动配合。

二、检查手术间内各种药品是否齐全,室内固定物品是否适用,根据当日手术需要,落实、补充、完善一切物品。

三、伤病人接来后,按手术通知单核对姓名、性别、床号、年龄、住院号、所施用麻醉等,特别注意查对手术部位(左侧或右侧),以免发生差错。

四、安慰伤病人,解除思想顾虑,检查手术区的皮肤准备是否合乎要求,伤病人的假牙、发卡和贵重物品是否取下。详细清点由病房带来的各种物品,将伤病人头发包好或戴帽子。

五、神志不清的伤病人或儿童,应适当束缚在手术台上,或由专人看护,防止发生坠床。根据手术需要固定好体位,使手术位暴露良好。注意伤病人舒适,避免受压部位损伤。用电灼器时,铅板要放于臀部肌肉丰富的部位,防止灼伤。

六、帮助手术人员穿好手术衣,安排各类手术人员就位,随时调整火丁光,注意伤病人输液是否通畅。输血和用药时,根据医嘱仔细核对,避免差错。及时补充室内手术缺少的各种物品。

七、手术开始前,与洗手护士、手术第二助手共同清点器械、纱布、纱垫、缝针及线卷等,准确登记于专用登记本上并签名。在关闭体腔或手术结束前,和洗手护士、手术医生清点上述物品,以防遗留体腔或组织内,切口缝合完毕再清点一次。

八、手术中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可擅自离开手术间,随时供给手术中所需一切物品,经常注意病情变化。重大手术,充分估计术中可能发生的意外,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及时配合抢救。监督手术人员无菌技术操作,如有违犯,立即纠正。随时注意手术台一切情况,以免污染。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安静,注意室温调节。

九、手术完毕后,协助术者包扎伤口,向护送人员点清伤病人携带物品。整理清洁手术间,一切物品归还原处,进行空气消毒,切断一切电源。

十、若遇手术中途调换巡回护士时,须做到现场详细交待,交清伤病人病情,医嘱执行情况,输液是否通畅,查对清点工作中使用的药品,在登记本上互相签名。必要时通知术者。

手术室安全制度

一、定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爱护消防设施,不准移动或搬动做他用,消防器材专人负责,定期更换,定期检查。

二、熟悉手术室的各种电气设备,遵守操作规程,手术结束后,应拨出所有电源插头。电器设备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剧毒药品应有专柜储藏,配上锁,并派专人保管,使用进行登记。

四、易燃物品应安置在通风阴暗处,要求远离火源,专人管理。

五、值班人员应巡视手术室每个房间,负责氧气、吸引管。水电、门窗的安全检查及大门的安全,坚守工作岗位。

六、非值班人员请勿任意进入手术室。

七、手术室内严禁吸烟。

八、接送病人注意安全,防止碰伤、摔伤。

九、如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

临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职责

临床科室应建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及本科兼职监控医师、护士组成,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根据本科室医院感染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对医院感染病例及感染环节进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病率,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积极协助调查。

三、监督检查本科室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

四、组织本科室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五、督促本科室人员执行无菌操作技术,消毒隔离制度。

六、做好对卫生员、配膳员、陪住、探视者的卫生学管理。

手术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合理,符合共横流程和洁污分开的要求;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区域间标志明确。

二、天花板、墙壁、地面无裂隙、表面光滑,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便于清洁和消毒。

三、手术室内应设无菌手术间、一般手术间、隔离手术间;隔离手术间应靠近手术室入口,每个手术间限置一张手术台。

四、手术器具及物品必须一用一灭菌,能压力蒸汽灭菌的应避免使用化学灭菌剂浸泡灭菌,备用刀片,剪刀等器具可采用小包装压力蒸汽灭菌。

五、手术用器具、物品的清洁和消毒灭菌严格执行消毒技术规范,加强消毒灭菌质量的监测。

六、麻醉用器具应定期清洁、消毒,接触病人的用品应一用一消毒;严格遵守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规定。

七、洗手刷应一用一灭菌。

八、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九、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必须湿式清洁,每洲固定卫生日。

十、严格限制手术室内人员数量。

十一、隔离病人手术通知单上应注明感染情况,严格隔离管理。术后器械及物品双消毒,标本按隔离要求处理,手术间严格终末消毒。

十二、接送病人的平车定期消毒,车轮应每次清洁,车上物品保持清洁。接送隔离病人的平车应专车专用,用后严格消毒。

十三、手术废弃物品须置黄色或有明显标示的塑料袋内,封闭运送无毒化处理。

更衣、更鞋室规则

一、更鞋室分为清洁区和非清洁区,矮柜以内为清洁区,矮柜以外为非清洁区。

二、凡是进入手术室的人员必须更换手术室专用拖鞋、专用衣物。

三、工作人员不得穿手术室专用拖鞋离开清洁区进入非清洁区。离开清洁区必须更换备用拖鞋或个人鞋。并穿外出衣。

四、进入更鞋室之前将个人名牌取下交值班人员,领取拖鞋衣物钥匙等。手术结束必须交回拖鞋、钥匙等,并取回自己的名牌,挂回原处,如未能及时全部交回物品将会影响下次进入手术室。

五、手术室工作人员将根据手术通知单上的上台人员名单及参观人名单发放物品。(上台人员不得超过4人。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护士长统一,但每个手术间不得超过2人)。

六、保持更衣、更鞋室轻,不得乱丢杂物、吐痰,换下的手术衣、裤按规定的地点放好,不可随意乱丢。洗澡间、卫生间应随时保持清洁卫生。

七、手术室专用拖鞋必须每日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八、更鞋室清洁区地面保持每天用含氯消毒剂擦洗四遍。

九、为确保手术室的清洁、整齐、无菌,所有工作人员均须认真遵照执行。

第2篇 丰华医院手术室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手术室安全管理制度

1、在护理部的领导下,成立科室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2、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树立并强化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3、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消防设备、高压蒸汽消毒锅应定期检查,专人管理,并保持性能良好。本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使用。

5、节假日前更要做好安全检查,以防隐患。

6、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3篇 皮肤病专科医院手术室工作管理制度

皮肤病医院手术室工作管理制度

1.严格分离洁、污流线,设立手术室工作人员通道、手术患者通道和污物通道,严格区分、严格执行,流程符合手术需要,保持手术室清洁度。

2.实施手术必须有手术通知单,手术通知单必须于手术前一天上午11:00之前输入电脑,一般不改变手术时间,因故更改应预先与手术室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更改。

3.按手术通知单在手术前30-60分钟由手术室工作人员去病房接患者,如有特殊情况改变,需及时通知手术室,以便及时调整。

4.接患者时,需携带病历并核对患者姓名、年龄、床号、住院号、手术名称、手腕带,防止接错。患者需更换患者衣裤进入手术室。

5.无菌手术和有菌手术在相对固定的手术室内进行,如无条件时,应先做无菌手术,再做有菌手术,手术后及时消毒。手术开始前、闭合创口前后手术护士和巡回护士应逐个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的数量,前后数量必须相符。

6.专人负责保存和送检手术采集的标本。核对标本登记本与病理单,清点送检标本份数,登记并签名。

7.手术室应随时保持清洁状态,定期进行大扫除,每月进行手术室空气、无菌物品(不少于4种),物体表面(不少于2种),手术者手细菌检测,合格率100%。每周彻底保洁一次,包括室内地面、墙面、墙角及空调滤网,做到无死角、无积灰。

8.熟悉手术室的各种电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手术结束后,应拔去所有电源插头。电器设备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接送病人注意安全,防止碰伤、摔伤。

10.特异性感染手术使用过的物品、器械需严格消毒处理,行感染手术时,严格执行隔离技术。

11.污染的敷料、器械应及时进行消毒处理,特异性感染手术需行特殊处理。

12.各类药品、器械应放在固定位置,用后归原。手术器械应有专人保管,定期清点、擦拭和维修、毒、麻、剧限药品应有明显标志和专人保管。

13.各种器械、敷料包已灭菌和未灭菌应严格分开放置,杜绝未灭菌的物品进入无菌敷料室。

第4篇 西区医院手术室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手术室管理制度

手术室一般规则:

一、为了严格无菌技术,除参加手术的医务人员及与手术有关的本院工作人员、实习学生及进修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手术室。

二、进入手术室的人员,必须更换手术室的衣、帽、口罩、拖鞋。

三、手术室工作人员暂离手术室外出时,如到病房看病人,接送病人,送病理标本或取血等,一律更换外出衣,外出鞋。

四、患疖疮或急性呼吸道感染者,不准进入手术间,特殊情况下,须戴双层口罩方可进入手术间及配合手术。

五、手术室内须保持安静,严禁吸烟。

六、一般手术间先进行无菌手术,后进行感染手术,两台手术之间地面应采用湿式擦拭进行清洁,术后进行消毒。

七、手术室上午除有特殊紧急情况,一律不传私人电话及外出。

八、手术通知单应在手术前一天上午10点前填写并送至手术室,过时填写一定要取得麻醉科主任及护士长同意。感染、特殊手术应在通知单上注明。

九、手术室内一切物品用后归还原处,一切器械、仪器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避免损害与浪费。

十、注意安全,做好预防工作。

十一、除值班人员外,一般人员不得在手术室留宿。

手术间规则:

一、手术必须准时开始(一般以开始准备作为开始时间)。

二、手术间内应保持安静,谈话仅限于与手术有关的内容,严禁闲聊谈笑。

三、室温尽可能保持在24-26℃,湿度在50%-60%,手术进行时关闭手术间房门。

四、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无意违反或经他人指出违反无菌技术时,应立即纠正,不得争辩。

五、手术进行时,巡回护士不得无故外出,如必须外出时,须告知洗手护士和麻醉师,并及时返回。

六、手术完毕,必须将手套脱下,再做其他工作,脱下的手术衣要送洗浆房清洗、消毒。

第5篇 医院手术管理制度3

医院手术管理制度(三)

(一)凡需施行手术的病人,术前需要完成必要的检查,尽可能明确诊断。对诊断有疑问的病人或诊断依据不够直接、客观的病人,应充分估计诊断出错的可能性。对明确诊断的择期i―ⅲ类手术,如无禁忌症及特殊要求,应在入院96小时内施行手术。

(二)术前必需的、短时期有变化可能的检查,距手术日期不得超过1周,否则应重新检查。

(三)手术医师在手术前必须亲自诊视病人,检查手术准备情况。

(四)各类手术必须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i-ⅱ类手术由手术者组织讨论记录在病历;ⅲ-ⅳ类手术、新开展手术、有可能严重影响患者生命质量的手术、修改重要常规的手术以及老人小孩疑难病例、有严重并发症的病人,必须由科主任组织全科人员共同讨 论(手术者、经管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经管护士必须参加),重点讨论诊断、手术适应症、术前准备、手术方案、麻醉方案、手术参加人员,最后拟定手术方案,提出术中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方案、术后注意观察事项、护理要点等,并在病历及病例讨论登记簿上作好详细记录。

(五)手术病人经讨论决定手术后,由经管医师填写手术申请单,按手术审批制度逐级审批。审批者必须详细了解术前准备及术前讨论情况,再作决定。

(六)手术前应由手术主刀医师向病人或家属详细说明疾病的性质、诊断、手术日期、手术方案及手术中和手术后可能出现的意外和并发症。手术的预后以及可能的替代疗法,必须用通俗的语言,务必使病人及家属完全理解。经管医师将与病家谈话内容详细记录在手术申请单上,让病家仔细阅读(或由医生宣读)后,签署姓名、日期与病人关系等。急诊手术如无家属、单位领导,可由医教科、分管院长或总值班签字。

(七)麻醉科施术者应在术前检视病人,了解术前准备情况,将麻醉方法、风险及可能的变更方案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并签署同意书。对未作好充分准备的病人,有权拒绝麻醉。

(八)择期手术,必须在术前一天上午10点前将手术通和单送达手术室。通知单应注明手术时间、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诊断、手术方案、主刀及助手(如系指导手术应注明指导者)、批准人、是否需要器械护士以及有无传染性疾病(如乙肝、爱滋病等)或感染等。如需特殊体位或特殊器械、设备也应注明。急诊手术应在半小时前通知手术室,麻醉科及手术室必须在半小时内作好手术准备,接收病人。特殊情况,手术室可先接收病人,手术医生负责观察,抢救病人,以尽可能缩短等待时间。

(九)手术室应规定各病区的手术台数,允许接台手术。各病区根据手术台数安排手术。在手术台有空的情况下,允许各病区增加手术台数。手术应优先保证急诊。对由于急诊而取消预定的择期手术,必要时应加班手术、医院按业余劳务发给补贴。择期手术病人由手术室负责接收。急诊病人由病区护士护送。手术室护士接收前,应做好交接班.并检查术前准备情况。对未做好术前准备者。应协助做好术前准备,对确实无法在手术室补充完成术前准备者,可拒绝接收。(上述二种情况,手术室均应登记,并报告医教科,由医教科根据情节、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手术前,手术巡回护士、麻醉医师、手术医师应认真核对病员姓名、床号、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式等,然后再施行手术。

(十)手术人员应严格按照手术权限执行。实习医师不得单独进行任何手术,包括门诊小手术及急诊清创手术。进修医师手术权限必须经医教科批准。主刀医师为手术小组负责人,在手术过程中对病员负完全责任,助手、麻醉师、护士应按主刀医师要求,协助手术,并听从主刀医师的指挥,发现不利于病人情况时,应提醒术者注意,但不能随意评论,以免增加病人心理负担或造成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当手术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由低年资医师或进修、实习医师任手术者,仍由上级医师对病员负完全责任,术者必须服从指导。

(十一)术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符或需改变原定手术方案,或者术中出现意外情况和需修改重要常规手术方案,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或医教科、分管院长汇报,作术中急会诊,并完善补充家属谈话和签字手续。

(十二)术后病程录应在术后即时完成,应记录麻醉方式、手术方案、术中情况、术后诊断、术后情况及术后注意事项。手术记录应在12小时内完成。应具体、详细记录切口、进路、探查情况及手术过程。手术记录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由第一助手书写的手术记录必须经手术者签名认可。上级医师指导的手术记录,必须经上级医师签名认可。(邀请上级医院医师手术者,由本院第一助手书写。)

(十三)手术医师及经管医师应加强术后管理。实习、进修医师及下级医师发现情况要及时向手术医师或科主任汇报,对并发症的解释应征得手术医师或科主任的同意,不得自以为是,独断行事。麻醉医师应加强术随访,处理相关问题。

(十四)手术病人应重视围手术期用药。术后要严格控制抗生素的应用,尤其是抗生素的长期应用及二联、三联应用。

第6篇 州医院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自治州医院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手术分级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分级授权管理

(一)成立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委员会,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指导下,负责全院医师手术分级授权工作。

1、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注册地点在本院。

2、每年由手术医师所在科室和医院按其手术操作能力、效果、医疗质量等绩效指标评价审核,确定每位手术医师手术分级授权资格。

(二)医务科负责日常监督工作。

(三)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年对本科手术医师进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手术操作能力、效果、医疗质量等绩效指标评价审核,确定每位手术医师手术分级授权资格。

二、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

委员:医务科、质控办、相关科室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及各专业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办公室主任由医务科主任担任。

(二)外科综合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组员:相关科室负责人

(三)内科综合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组员:相关科室负责人

三、临床手术分级

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程度和风险水平,将手术分为四级:

(一)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二)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三)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四)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四、手术医师分级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内,或硕士生毕业,从事住院医师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上,或硕士生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住院医师工作2年以上者。

(一)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取得主治医师资格3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取得主治医师资格三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取得副主任医师资格三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取得副主任医师资格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

1、低年资主任医师:担任主任医师三年以内。

2、高年资主任医师:担任主任医师三年以上者。

五、手术医师手术分级原则

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批准,可主持一级手术。

2、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批准,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3、低年资主治医师: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比准,可承担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4、高年资主治医师: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比准,可承担三级手术。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比准,可承担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比准,可承担四级手术。

7、主任医师:由医院医疗授权委员会审核比准,承担四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手术。

六、手术审批权限

(一)常规手术

1.四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

2.三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

3.二级手术: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报批手术通知单。

4.一级手术:主管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并可签发手术通知单。

(二)高度风险手术

高度风险手术是指手术科室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报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人决定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审批,获准后,手术科室科主任负责签发手术通知单。

(三)急诊手术

预期手术的级别在值班医生手术权限级别内时,可通知并施行手术。若属高风险手术或预期手术超出自己手术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上级医师审批,需要时再逐级上报。

(四)资格准入手术

资格准入手术是指按州级或州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专项手术资格认证或授权的手术。

(五)特殊手术:

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

1、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的;

2、被手术者系特殊保健对象如高级干部、着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

3、各种原因致毁容或致残的;

4、可能引起司法纠纷的;

5、同一患者24小时内需再次手术的;

6、高风险手术;

7、外援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手术,须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报医务科审核,由业务院长或院长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

第7篇 医院核心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为确保手术安全和手术质量,预防医疗事故发生,加强各级医师的手术管理,根据《江苏省医院手术分级管理规范》的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分级管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手术分级

根据手术的风险性、复杂性和技术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包括介入、腔镜等各种微创手术):

(一)一级手术: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

(二)二级手术: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

(三)三级手术:手术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技术难度较大的手术。

(四)四级手术:手术风险高,过程复杂,技术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二、医疗机构手术级别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手术级别范围必须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具备开展手术所必需的能力、水平、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条件。被卫生部、省卫生厅纳入特殊管理的手术项目应符合相关规定。

(一)三级医院:三级医院是向含有多个地区的区域提供以高水平专科医疗服务为主,兼顾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并承担相应的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区域性医疗机构;是省或全国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相结合的技术中心,是国家高层次的医疗机构,可开展各级手术,但应侧重开展三、四级手术,并加强围手术期管理,切实提高手术技术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二级医院:二级医院是向含有多个社区的地区提供以医疗为主,兼顾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并承担一定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疗机构,完成一、二、三级手术,侧重二、三级手术,应注意质量水平的提高,并重视围手术期的准备和处理。有条件的二级甲等医院经省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开展部分四级手术。

(三)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由一、二级医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向一个社区提供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完成一级手术,并应注意其质量水平的提高;一级甲等医院经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审核同意,可开展部分二级手术。

(四)未明确级别的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手术级别范围,由登记机关在其手术级别审核权限范围内确定。登记机关无权确定医疗机构手术级别范围的,应报请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五)专科医院手术级别范围由省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其级别、功能、任务适当调整并审核确定。

三、手术医师分级

手术医师应依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根据手术医师取得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受聘的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相关专业的年限,手术医师分级如下: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担任住院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住院医师:担任住院医师3年以上。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上。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

(四)主任医师

四、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根据'医师服从医疗机构'的原则,医疗机构应在本规范限定的或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手术级别范围内,根据对具有不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展不同级别的手术进行限定,并对其专业能力进行审核后授予相应的手术权限。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一级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二级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掌握三级手术,有条件者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适当开展一些四级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四级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四级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和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临床试验、研究性手术。

(七)主任医师:熟练完成四级手术,开展新的手术,或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重大临床试验、研究性手术。

五、手术审批管理

医疗机构应建立严格的手术审批制度,按以下要求经审批后方可开展:

(一)常规手术审批

1、一级手术:由主治医师审批,并签发《手术通知单》。

2、二级手术:由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

3、三级手术:由科主任审批,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报医务管理部门备案。

4、四级手术:由科主任审批,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报医务管理部门备案。

(二)特殊手术审批

1、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

(1)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保健对象等。特殊保健对象包括高级干部、着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等;

(2)各种原因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3)涉及法律风险,可能引起司法纠纷的;

(4)同一病人24小时内需再次手术的;

(5)高风险手术;

(6)邀请外院医师参加手术者的;

(7)人体器官移植手术;

(8)虽已广泛应用于临床,但在本院属首次开展的手术;

(9)重大的新手术以及临床试验、研究性手术;

(10)卫生部和省卫生厅有其他特殊技术准入要求的。

2、特殊手术须组织科内讨论,填写《手术审批申请单》,经科主任签署意见,报医务管理部门审核、院领导审批后,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

3、第(4)种情形的特殊手术,如在非正常工作时间或病情危急的情况下,先组织科内讨论,经科主任签署意见并向医务管理部门、院领导汇报,经批准同意后先行手术,术毕24小时内补办手续。

4、第(8)种情形的特殊手术,须组织科内

讨论,填写《手术审批申请单》,经科主任签署意见,报医务管理部门审核、院领导审批并报登记机关备案后,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

5、第(9)种情形的特殊手术,需报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论证,并经医学伦理委员会评审后方能在医院实施。对重大涉及生命安全和社会环境的项目还需按规定上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复。

(三)在《医师执业证书》注册地点外开展手术的,需按《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或《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执行。外藉医师的执业手续按《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员生命,经治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五)手术审批、通知等实施信息化管理的医疗机构,应采用电子签名;未实行电子签名的,应打印出纸质《手术审批申请单》、《手术通知单》,按照审批、通知程序规定履行相应的手写签名手续。

六、手术级别范围及手术权限管理

(一)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医疗机构和医师的手术管理工作。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医疗机构和医师的手术管理,可审核、认定各级手术;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其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和医师的手术管理,审核、认定二级及二级以下手术级别范围。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有特殊准入规定的手术、项目,从其规定执行。

(二)各医疗机构、各级医师须严格执行'手术级别范围'和'手术权限'规定。

(三)医疗机构开展规定手术级别范围外手术,必须对手术科室、麻醉科及需要技术支持的相关科室的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和操作能力、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管理制度、操作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抢救预案等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合格,报请登记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登记机关无权确定医疗机构手术级别范围的,应报请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四)医疗机构超手术级别范围手术的审批按以下要求执行:

1、申请程序:由手术科室提出申请,医疗机构内部进行综合考评,经医疗机构学术委员会讨论同意后,上报登记机关审核。

2、医疗机构提出超范围手术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2)开展新手术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3)医院手术科室、麻醉科及icu等所需技术支持的相关科室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开展情况,设备、基础设施条件及日常技术质量考核情况;

(4)手术操作规程、规范;

(5)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学习情况;

(6)是否有上级指导医师,上级指导医师的专业技术职务、开展相关手术的年限和手术例数、治疗效果等情况;

(7)手术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手术、麻醉等意外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抢救预案等;

(8)近二年本科室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争议、医疗事故发生情况统计;

(9)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资料。

3、登记机关在接到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资料审核、现场考察、评审验收,并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二级医院新开展四级手术的,需经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后报各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定。

(五)在抢救生命、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等紧急情况下,医疗机构超越手术级别范围开展手术,应邀请上级医院会诊并电话报经登记机关批准后进行,术毕一周内补办书面手续。

(六)除第(五)项情形外,医师不得超过其手术权限开展手术。

七、监督管理

(一)明确各级医院、各级医师手术级别范围,是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利益的有效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医院、各级医师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手术级别范围、执业医师手术权限及手术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

(三)各医疗机构未按本规范执行的,一经查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责令其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在实施手术诊疗活动中违反《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五)对连续两年发生两起以上(或一年内发生两起以上)手术安全事件,虽未构成医疗事故的执业医师,医疗机构应酌情给予在原手术权限上降一级执行、取消其手术资格并离岗培训一年处理;对不适宜从事外科专业的,应劝其调整专业。处理情况应在处理结束后一周内报登记机关备案。如重新恢复手术级别,须经医疗机构和登记机关考核后认定。

第8篇 医院围手术期管理制度3

医院围手术期管理制度(三)

一、术前管理:

1. 凡需手术治疗的病人,各级医生应严格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准备输血的病人必须检查血型及进行感染筛查(肝功、乙肝五项、hcv、hiv、梅毒抗体)。

2. 手术前日术者(指主刀医师,下同)及麻醉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向病人及家属或病人授权的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病人病情、手术风险、麻醉风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由病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情况,病人不能签字,病人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署知情告知书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在病历中详细记录。

3. 经管医师应做好术前小结记录。三级(骨科四级)以上(含三级)手术均需行术前讨论。重大疑难手术、特殊病员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等术前讨论须由科主任主持讨论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须体现在术前讨论记录中,并上报医务科备案。

4.主刀医师确定应按《杭州市萧山区中医院手术及高风险有创操作分级管理规范》执行。四类以上手术、新开展手术及各类探查性质的手术须由有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或科主任担任术者,同时须经主管业务的副院长同意签字并报医务科备案。(紧急情况于术后24小时内补办手续。)

5. 手术时间安排提前一天通知手术室,查看各项术前检查结果、检查术前护理工作实施情况及特殊器械准备情况。所有医疗行为均应在病历上有记录。如有不利于手术的疾患必须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处理。

6. 手术前患者应固定好识别用的腕带,所标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由术者完成手术部位的标记。

二、手术当日管理:

1. 手术室医护人员要在接诊时及手术开始前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病案号、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房间等。病人进手术室前须摘除假牙,贵重物品由家属保管。

2. 当日参加手术团队成员(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台上与巡回护士、其它相关人员)应提前进入手术室,由手术者讲述重要步骤、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对策,严格按照术前讨论制定的手术方案执行。

3. 手术过程中术者对病人负有完全责任,助手须按照术者要求协助手术。手术中发现疑难问题,必要时须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4. 手术过程中麻醉医师应始终监护病人,不得擅自离岗。

5. 手术中如确需更改原订手术方案、术者或决定术前未确定的脏器切除,使用贵重耗材等情况时,要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必要时向医务科或分管院长报告;并须再次征得患者或其授权的家属/代理人同意并签字后实施。

6. 核查术中植入的假体材料、器材标示上的信息及效期,条形码应贴在麻醉记录单的背面。

7. 术中切除的病理标本须向患者或家属展示并在病案中记录。手术中切取的标本及时按要求处理,在标本容器上注明科别、床号、姓名、住院号,由手术医师填写病理检查申请单。手术中需做冰冻切片时,切除的标本由手术室专人及时送病理科,专人取回病理报告。

8. 凡参加手术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地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注意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术中不谈论与手术无关的事情。术中实施自体血回输时,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9.严格按照《萧山区中医院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萧中医〔2010〕40号)进行手术安全核查。

三、术后管理:

1. 手术结束后,术者对病人术后需要特殊观察的项目及处置(各种引流管和填塞物的处理)要有明确的书面交待(手术记录或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应在规定时限(术后24小时)内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地完成。

2. 麻醉科医师要对实施麻醉的所有病人进行麻醉后评估,尤其对全麻术后病人,麻醉科医师应严格依照全麻病人恢复标准确定病人去向(术后恢复室或病房或外科监护室)。并对重点病人实行术后24 小时随访且有记录。病人送至病房后,接送双方必须有书面交接,以病历中签字为准。

3. 凡实施中等以上手术或接受手术病情复杂的高危患者时,手术者应在病人术后24小时内查看病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书面交接工作。术后48小时之内必须要有1次主刀医师查房记录。

四、围手术期医嘱管理:

1. 手术前后医嘱必须由手术医师/或由术者授权委托的医师开具。

2. 对特殊治疗、抗菌药物和麻醉镇痛药品使用按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9篇 中心医院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中心医院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医疗服务理念,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过程质量,避免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缺陷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术前管理

(一)术前检查

1.除个别病人需急诊手术外,所有手术病人均需作全面体格检查,检查重点为心、肺、肝、脾、脉搏、血压、手术区皮肤。

2.病人术前均需检查血常规、出凝血时间、大便常规、尿常规。血型、传染病四项(乙肝三系、抗hcv、艾滋病抗体、梅毒rpr试验)、血糖。

3.ⅲ类以上或四十岁以上手术病人,手术前应常规检查心电图、胸透、肝功能,肾功能、血气分析、血电解质。如有疑似内科疾病者,应请内科会诊。

4.ⅳ类手术或一般情况欠佳病人,术前应请内科会诊。

(二)术前讨论

1.ⅲ类以上手术术前报告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

2.重大疑难手术、新开展手术或破坏性手术,应在完成术前检查后,由经管医师向科主任提出报告,安排术前讨论,并认真书写术前讨论记录。

3.新开展或破坏性手术应在术前讨论后及时报告医务科,并经主管院长批准或医务科长代批。

(三)术前记录

手术前,经管医师应写术前小结。术前小结的内容包括: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术前检查(至少要包括重要化验项目及生命体征)、术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及术后疗效预测、并发症及后遗症等。

(四)术前谈话

1.所有手术病人均要进行术前谈话。

2.术前谈话后应认真书写术前谈话记录(门诊病人应写在门诊病历卡上)。

3.术前谈话记录须由医院经管医生书写,若系进修实习人员书写则须经医院医师签名。

4.术前谈话记录应由病人本人或经授权的亲属签字。

5.遇重大手术或涉及术后影响病人工作生活及经济困难等因素时,或遇有公安、司法、法律等情况时应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

6.特殊或紧急情况,家属或单位领导不在时,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由科主任报告医务科、总值班。

7.除涉及保护性医疗制度外(如癌变、重大致残),对一些矫形或改善功能手术(如骨折整复、肌腱手术、周围神经手术等),应向病人本人谈话,并由病人本人签字。

8.术前谈话除详细填写规定项目外,还应重点谈明术后并发症、后遗症及病人治疗预后。

9.术前谈话书写要求字迹端正,不潦草、不涂改。

(五)参加手术范围及手术批准权限

1.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i类手术。

2.高年资住院医师:可主持i类手术。在熟练掌握i类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ii类手术。

3.主治医师:可主持ii类手术。

4.高年资主治医师:经上级医师批准,可主持iii类手术。

5.副主任医师:可主持iii类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iv类手术。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iv类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7.主任医师:可主持iv类手术以及新技术、新项目手术。

8.资深主任医师:主持iv类手术及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和一般科研项目手术,经主管部门批准主持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9.越级手术需报医务科批准。

10.ⅳ类手术、特类手术、破坏性手术、医院新开展手术、病情严重风险大的手术、无人陪同的急诊手术,有行政干预的手术,其他正、副主任医师或病区科主任认为要审批的手术,均须填写手术审批表并由正、副主任或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务科,由主管业务院长审批或医务科长代批。

(六)手术通知单

1.手术通知单应在手术前一天上午送往手术室(急诊例外)。

2.紧急手术通知单应当面送交手术室护士长或值班人员。

3.手术通知单一律由医院医师签发。对非经医院医师签名的手术通知单,手术室不得受理。

(七)手术安排

1.手术安排由手术室护士长执行。

2.若安排困难需要停刀时,护士长应及时(至少在术前12小时)当面与有关科室负责人(或手术医师或经管医师)协商。

3.急诊病人应优先安排。护士长应保证紧急手术及时进行,不得借故推诿或拖延时间。

(八)麻醉人员安排

1.麻醉人员由麻醉科主任或委托的上级医师安排。

2.每例手术均须由医院麻醉师进行麻醉,进修实习人员不得单独执行麻醉操作及管理。

3.麻醉科主任应至少在术前12小时把安排情况通知麻醉人员。

4.麻醉人员应做好术前的随访工作,必要时应及时与手术主刀医师或经管医师协调麻醉方法。

(九)手术病人接送规定

1.手术病人一般由手术室卫生员负责从病区接到手术室,如遇急重危病人应由手术室护士(巡回护士)陪送。已通知病危的手术病人应由病区经管人员陪送到手术室,并与手术室工作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

2.手术室工作人员一律凭手术通知单接手术病人。

3.病人所在科室当班护士应在接到送病人通知后,仔细核对床号、姓名、诊断、手术名称,并做好术前必要的工作(如术前用药、检查病人衣帽),同时将病人有关资料与病人一并交给手术室人员。

4.手术室巡回护士在病人送到手术室后,再次核对病人姓名、床号、手术名称,并安置好手术体位。

5.危重病人(包括高热、休克、烦躁等)或神志不清病人进入手术间后,巡回护士应坚守岗位,不得离开,直至手术结束。

6.麻醉人员在进行麻醉前应重新核对病人姓名、床号、诊断、手术名称,核对无误后填写麻醉单。

二、术中管理

(一)坚守岗位

1.手术病人麻醉开始后,麻醉人员就应坚守岗位,不得离开,直至病人麻醉结束,神志清醒。

2.手术开始后,巡回护士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3.手术结束后,在病人未离开手术室前,巡回护士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4.手术结束后,由麻醉人员或手术医师共同商议决定病人是否可送病房。

(二)术中意外及处理

1.病人进入手术室前,经管医师或护士应通知直系亲属在病区等候,

不得离开。

2.术中发生意外情况或需改变手术方案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医师或所在科室主任,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决定是否告诉家属。

3.遇到特殊情况时,须向病人家属重新谈话并签字,必要时可允许病人家属进入手术室,但应征得手术室护士长同意。

4.手术病人在手术室发生病情突变或生命危险时,应立即报告手术室护士长及麻醉科主任,并立即组织人员全力抢救,同时在30分钟内报告医务科。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前往手术室并决定是否报告院领导,如抢救无效决定放弃治疗前应与手术医师、手术科室主任、麻醉科主任及医务科共同决定停止抢救。

5.手术中手术者发生困难需求助上级医师或其他医师时,被邀者应立即前往。

三、术后管理

(一)手术病人送回病区

1.手术结束待病人完全醒后,一般病人由手术室巡回护士陪送病人回病房,重危、ⅳ类手术或全身麻醉病人由麻醉人员护送。

2.手术病人到达病区后,巡回护士或麻醉师应详细向病区工作人员交接班。

3.病区护士在接到手术病人后,应详细查阅术中情况、术后医嘱,并诊视病人,同意交接后即在交接单上签名,并护送病人到病床,此时手术室护送人员方可离开病人。

4.在护送过程中或病人到达病区未交接前,如果病人发生意外情况,手术室护送人员应立即投入抢救,并同时通知病区值班医生,共同进行抢救,未脱险或经得病区医师同意,手术室护送人员不得离开病人。

5.凡术后需立即进行拍片复查等辅助检查的手术病人,手术医师应陪同手术室人员到检查科室。病人未到病房前,手术室护送人员及手术医师均不得擅离职守(病人从手术室送往辅助科室检查这段时间以手术医师为主,检查后送往病区途中以手术室人员为主)。

(二)术后观察

1.ⅱ类以上手术病人,术后均应列入ⅰ级护理。

2.ⅱ类手术病人术后回病房后应常规测血压、脉搏、呼吸一次;椎管内麻醉术后常规测血压、脉搏、呼吸、体温四次,间隔一小时;特殊情况按医嘱执行。

3.手术医师或经管医师对当天手术后病人至少应作一次常规巡视,并作术后记录,特殊情况应多次反复诊视。

4.值班医师夜间查房时应重点诊视当天手术病人,并作记录。

5.对术后24小时内病人,当班护士应在病人一览表上作出鲜明标志。

6.允许病人家属陪伴术后病人:ⅰ~ⅱ类1~2天;ⅲ~ⅳ类3~5天。病情需要另行考虑。

第10篇 附一医院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院围手术期的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技术常规,更好地落实术前准备内容及术后康复措施,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经学术委员会讨论,针对我院围手术期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围手术期定义及时限

围手术期是围绕手术的一个全过程,从病人决定接受手术治疗开始,到手术治疗,直至基本康复,包含手术前、手术中及手术后的一段时间,具体是指确定手术治疗时起,直到与这次手术有关的治疗基本结束为止。术前期可能数分钟至数周不等,术后期的长短可因不同疾病及术式而有所不同。

二、手术前管理

1、凡需手术治疗的病人,床位医生必须非常熟悉手术病人的病情,包括病人及家属对疾病的认识、心态、经济状态等。

2、决定手术前,床位医生必须请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查房,讨论病人是否手术及手术时机,科室主任要严格按照手术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各级医生手术权限安排手术。

3、手术医生应严格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严格执行我院的手术风险评估制度,如有不利于手术的疾患必须及时汇报科主任请相关科室会诊。

4、所有择期手术及部分病情严重的急诊手术均应经科主任审批,三级及以上手术需同时报医教科备案,特殊手术或四级手术需按照《zz市人民医院特殊手术报告及审批制度》规定,填写我院《手术审批申请单》,经科主任签署意见,报医教科审核,分管院长、院长批准后进行。

5、手术医生要亲自与病人或家属进行术前谈话,谈话内容要真实、客观、通俗易懂,并与病人及家属共同完成手术同意书签字。

6、二级及以上手术,麻醉医生术前必须亲自查看病人,遇特殊手术、重大手术,麻醉科主任及手术室护士长术前要共同查看病人,向病人及家属详细交待病情及术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包括:病人病情、手术风险、麻醉风险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共同完成麻醉同意书签字。

急诊手术病人不能签字,家属或授权委托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按《zz市人民医院特殊手术报告及审批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7、床位医生应及时做好手术前小结,三级及以上手术、特殊手术等必须由科主任组织本科室及相关科室人员进行术前讨论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记录在病历及相关台帐中。

三、手术中管理

1、严格按照我院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对病人姓名、性别、住院号、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房间等认真核对,病人进手术室前须摘除假牙,贵重物品由家属保管。

2、参加手术人员(手术医生、麻醉医生、器械与巡回护士、其它相关人员)应提前进入手术室,由手术医生讲述手术的重要步骤、可能的意外及对策,严格按照术前讨论制定的手术方案和手术安全核查的要求执行。

3、手术医生在手术中遇到困难且在自己能力范围内不能解决的,应暂停手术,请上级医生、科主任或医教科进行术中会诊,如需更改原订手术方案,需由手术医生与病人家属谈话,征得家属签字同意方可后实施。

4、手术过程中麻醉医生不得离开病人头侧,所有术中用药及抢救设备须术前准备好,术中严密监视病人生命体征变化,不得擅自离岗。

5、所有手术均应安排器械护士上台,所有手术器械敷料必须清点数目,巡回护士需严密注意病人肢体摆放是否舒服、有无压疮及病人冷暖情况,巡回护士如只看护一台手术,手术过程中离开手术间不得超过两次。

6、手术过程中,非手术人员不得进入手术间,如特殊情况,进手术室需戴口罩、帽子,穿手术衣或参观衣,否则不允许入内。

7、局麻手术中,手术医生必须经麻醉医生同意后使用麻醉药品,且麻醉医生应观察麻醉过程,防止意外情况。

8、麻醉医生准备使用贵重药品或术后镇痛泵时须听取手术医生意见。

9、全麻病人拔管后待生命体征平稳,完全复苏后方可送回病房且须有麻醉医生陪同。

10、手术医生、器械护士、巡回护士负责核查术中植入的假体材料、器材标示上的信息及有效期,条形码一律贴在麻醉记录单的背面。

11、术中切除的病理标本须向病人或家属展示并在病历中记录。切取的标本及时按要求处理,在标本容器上注明科别、姓名、住院号,由手术医生填写病理检查申请单。手术中需做冰冻切片时,切除的标本由手术室专人及时送病理科,专人取回病理报告。

12、凡参加手术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地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注意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术中不谈论与手术无关的事情。

四、手术后管理

1、巡回护士术毕提前15分钟通知相关科室做好接受病人准备,由麻醉医生、床位医生将病人送返病房,麻醉医生向床位医生交接术中用药,输血输液量及生命体征变化等情况。

2、破坏性较大的手术病人、术后生命体征不稳定或术前评估合并脏器功能不全病人,原则上术后送监护病房,待生命体征平稳后转回普通病房。

3、麻醉医生与病房护士要床头交接病人,检查病人身体各种束缚带是否已解除、各种管道是否通畅、引流情况等,并做好记录。

4、手术当晚值班医生要主动巡视病人,主动为病人镇痛,不能坐等病人叫唤。三、四级手术病人、术后生命体征不稳定病人,手术医生及科室主任要亲自查房。

5、手术记录应由手术医生按《江苏省病历书写规范》格式书写,必须及时、真实、客观、详细描述手术过程、病灶情况、术中病情变化及处理情况(包括术中会诊及与家属谈话内容)等。

6、术中切除组织必须送病检,不能主观臆断,以免误诊。

7、麻醉医生对所有实施麻醉的病人术后进行三天随访,对病人神经、呼吸、循环、消化和泌尿等系统进行逐项观察,如发现并发症,应继续随访,并及时做好随访记录。

五、围手术期医嘱管理

1、手术前后医嘱必须由手术医生开具或按手术医生意见床位医生开具;

2、对特殊治疗、抗菌药物和麻醉镇痛药品按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11篇 县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县人民医院手术分级及管理制度

一、凡需施行手术的病员,术前要完成必要地检查,尽可能明确诊断,严格掌握手术指征。

二、凡施行重大手术、复杂疑难手术、危险性较大手术,诊断未明确的探查手术(急症例外)以及新开展的手术,均需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病区主任主持,经管医师书写术前讨论记录,并且主治医师签字。术前讨论以进一步明确诊断、手术适应症、手术方式、步骤、麻醉及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其对策,确定术者和助手。一般手术由经管医师书写术前小结。

三、手术批准权限:原则上是逐级审批。

(1)、住院医师主持手术,由主治医师审批。

(2)、主治医师主持手术,由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科主任审批。

(3)、重大手术、复杂疑难手术、新开展的大手术;由主治医师提出报告,经科主任审定,报医务科请求院长审批。

(4)、一般急症,需进行手术者,由当班二线医师批准。疑难重症,须报告主任批准。

(5)、审批者,应按手术分级标准进行审批,如遇特殊情况需超过标准者,应请示科主任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发生问题由审批者负责。未经审批自行决定者,由本人承担责任。

四、手术分级规定:一般分为三种。

(1)、一般手术,如阑尾摘除、疝修补、简单乳房切除、急性脓胸引流、膀胱结石、鞘膜积液、一般四肢手术、体表肿瘤、胎头吸引器助产等手术由主治医师或科主任批准,由住院医师担任手术者(实习医师担任术者,必须在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带领和指导下进行)。

(2)、重大手术,如内脏手术、食道手术、甲状腺、血管瘤、内耳、各种复杂的矫形术及移植术、脊髓神经手术和手术后可能导致病员残废、影响生育者,需经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批准,由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担任术者或负责指导手术。

(3)、凡施行危险性较大手术、新开展的大手术、诊断未明确的探查手术,或病情危重又必须进行手术时,除术前仔细讨论外,应由高年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担任术者。同时应报院长批准,必要时请上级批准。

五、施行各种手术都应与患者家属进行谈话,说明手术目的、术中可能发生意外及预后情况,并做好谈话录记,必须由病员家属或单位签字同意。对于无主病人须紧急手术或紧急手术来不及征求家属或单位同意时,应报医务科并经院办公会议决定后进行手术,上报卫生局备案。

六、术前的各种准备工作,必须及时完成,如有脱水、休克、贫血等不利于手术的现象应先行治疗,待情况好转后方可考虑手术,同时做好病员和家属思想工作,以减少或消除不必要的顾虑。

七、术者或第一助手应在术前一日开好医嘱,并检查手术前护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必要时协助手术室护士准备好特殊器械,应根据病情,手术需要配好备用血。

八、病员去手术前应排尿,摘下假牙、贵重物品交护士长或家属代管。手术室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病员,核对病员姓名、床号、诊断、手术、部位,尔后进行麻醉,然后再施行手术。

九、手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如穿戴鞋帽、衣裤、口罩、隔离衣和洗手及整个手术操作过程要保持无菌。

十、一般情况下术者在手术过程中对病员负完全责任,助手应按照术者要求协助手术,发现不利于病员情况时,助手可提醒术者注意,但必须互相商讨,必要时应请上级医师决定。当手术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由低年资医师或进修学习医师担任术者时,仍由上级医师对病员完全负责任,术者必须服从指导。

十一、手术操作过程中,原则上按手术前讨论方案进行,如术中病情变化需改手术方式,要经上级医师同意,术者和助手的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准变化。

十二、在手术进行的全过程中应爱护机体组织,按解剖层次分离,分离时要区别正常组织与病变组织,不应损伤手术毗邻部位的器官和组织,止血应彻底,操作应稳、准、轻、快。

十三、手术中有异常发现与术前估计不符,发生意外的重要组织或器官损伤和术者难以控制的大出血,出现术者不易辩认的解剖关系或肿瘤侵犯邻近器官使用手术进行有困难,在手术进行的全过程中病情急剧恶化,或发生术者无把握处理的情况时,均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到场指导或参加手术进行处理,以免发生严重后果。

十四、手术过程中出现特别严重情况,有可能危及病员生命安全时,应立即向科主任、医务科、院长汇报,以便及时组织抢救处理。

十五、手术完毕缝合切口前(特别是体腔和深部组织手术),要认真检查手术用药和敷料器械(特别是针线、刀剪、线轴及纱布等)是否齐全,严防遗留体内。全麻术后病人,要严格掌握拔管指征,确认病情许可后才能拔管。

十六、术后24小时内作好手术记录,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注意术后并发症的预防,绝不能因为手术结束而万事大吉。

第12篇 某医院门诊手术室管理制度

中心医院门诊手术室管理制度

1、门诊手术范围为小手术,不得超范围进行手术。

2、门诊手术由门诊首诊医师负责进行诊断与手术处置,因工作繁忙不能脱身时,应将病人交于本专科医师手术处置,不得随意交待门诊清创室护士手术。

3、为确保医疗安全,对门诊手术病人术前必须有血液全套检查及血常规、出凝血时间、血糖、胸透、心电图等相关检查。

4、凡侵入性的手术,病员在术前均应签写手术同意书。

5、护士在巡回工作中,要充分准备手术物品,严密观察病人的手术进展及病情变化,协助医师检查病人情况,把握好手术指征,督促医师填写手术同意书并妥善保管医疗文件,坚决执行各项医疗卫生规章制度,禁止护士为病人实施手术。

6、医护人员应在术前术后对病人进行健康知识宣教,以书面形式向病人履行告知义务,告知其手术方法、风险及术后注意事项,以使病人及其家属能够正确了解手术的风险性及并发症,对手术风险有充分的心里准备。

7、认真执行医德规范,转变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态度,热情周到地为病人服务,对病人进行良好的心理护理,耐心解释和安慰、体贴病人。

医院手术管理制度(十二篇)

门诊手术室院内感染管理制度手术室属于医院感染的高危区。感染来自病人的皮肤、医护人员的手、器械敷料、输液、输血以及空气等。流行病学调查,造成手术切口感染,绝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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