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a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各种管理规则,悬挂整齐、位置适当并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要熟记会用。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预案,定期组织消防训练和进行安全教育,使加油站人员做到:人人熟悉消防知识,人人会用消防器材,人人关心安全工作。
三、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全面安全检查一般每周不少于两次,并认真作好登记。
四、按规定配齐消防设备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消除外部泥土、灰尘和油污,灭火机药剂要定期更换。换装日期要及时填写登记簿。
五、电气设备要符合安全防爆等级要求,安装工艺安全规范。
六、加油站所有供电线路和用电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排除。
七、储油罐安装呼吸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在呼吸管上安装的透气阀或阻火器,性能要良好。
八、加油站进出口、加油区设置“严禁烟火”、“禁打手机”“顾客止步”等安全警告标识,储油区清洁整齐、无易燃物、无抛洒油痕迹。
九、使用和维修各种设备器材,要严守操作规程,并按说明书要求进行,防止损坏机件、设备或发生事故。
十、夜间安全值班管理制度
1、加油站必须设夜间安全值班员。
2、值班时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睡觉、喝酒,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拖延。
3、值班员不得将与经营无关的人员、车辆带入或留在加油站。
4、管好炉火、电器等取暖用具。
5、熟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一旦遇到火灾,及时果断处理。
6、夜间值班员必须等白班安全员接班,将值班情况交代清楚并填好记录后,方能离岗。
主要岗位的安全职责
一、站长
1、贯彻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安全法规、制度;贯彻并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制订的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2、履行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各项安全防火制度。
3、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员工充分了解工作中存在的危险;确保员工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确保员工执行安全管理规定。
4、预防事故发生。若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了事故,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按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妥善处理。
5、组织每月、每半年的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组织本站义务消防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训练。
7、组织制定周密的灭火方案和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并组织演练。
8、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9、把每天的安全检查情况计入加油站日志。
二、班长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模范执行加油站的各项安全制度,同时做好本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2、熟悉突发事故处理程序,并能按照相关规定对突发事故进行妥善处理,或协助站长进行妥善处理。
3、确保本人和本班员工均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使用应急电话。
4、组织每班的安全检查和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站长汇报并采取措施。
5、确保当班时的消防器材、安全警示标识、环保器材和其他设备完好和有足够的数量。
6、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
三、加油员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执行加油站的各项安全制度。
2、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范和服务规范,避免加错油事故发生。
3、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使用应急处理电话。
4、熟悉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若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并能独立(或协助)进行处理。
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和培训。
6、熟悉必要的自卫和自我救护知识,了解必要的消防、环保和化学知识。
四、计量保管员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执行加油站的各项安全制度。
2、严格执行计量操作规程和有关的《液态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等安全规定。
3、及时、准确地进行计量,防止泄漏、跑油、冒油灯事故发生。
4、雷雨天应停止计量,并关严计量孔盖。
5、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使用应急处理电话。
6、熟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如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并能独立(或协助)进行处理。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和培训。
7、熟悉必要的自卫和自我救护知识,了解必要的消防、环保和化学知识。
8、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
第2篇 加油站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加油站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强化加油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明确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站内检查与主管公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提高检查效果,逐步实现检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加油站。
3职责
3.1安全检查计划和安全检查表的编制由加油站安全领导小组负责。
3.1综合性、季节性、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由站长负责,由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实施。
3.2专业安全检查由加油站上级部门派遣专业人员负责或加油站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负责。
3.3 节假日安全检查由站长负责,由当班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
4 工作程序
4.1加油站安全检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检查计划,并填写《安全检查计划表》,建立《安全检查台账》。
4.2 编制各种类型安全检查表,并且评审通过后,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并且每年评审修订一次安全检查表,填写《检查表评审修订记录》及《检查表问题整改记录》。
4.2加油站应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主要分为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季节性以及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
(1)综合性检查:即对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行为、安全生产状态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或评价,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公司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加油站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并填写《综合性安全检查记录表》。
(2)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岗位操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日常检查。填写《日常安全检查记录表》。
(3)季节性检查由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相关人员进行,是根据当地各季节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并填写《季节性安全检查记录表》。
(4)节假日检查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设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同时还要对加油站附近企业,居民用火、燃放烟花爆竹等,进行联防检查。在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等)前后进行安全防火大检查。填写《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表》。
(5)专业性检查主要是对生产工艺设备、安全装置、监测仪器、厂房建筑及防火防爆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工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等时期进行。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监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www.)专业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并填写《专业性安全检查记录表》。
(6)其他检查编制其他检查安全记录表,通过审核,批准后,填写存档。
4.3对加油站各项检查、上级单位检查和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指出的隐患,要逐项整改,编制整改方案。 隐患治理整改依照本体系中《隐患治理管理制度》(aqbzh-zd/3-2)相关规定执行,并填写相关记录。
4.4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要采取临时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防范预案,确保经营安全,必要时采取临时停业措施。
4.5安全检查表由安全员负责编制,报主管领导审批;每年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检查表进行评审和修订。
4.6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4 相关文件
《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aqbzh-zd/3-2
5 相关记录
《综合性安全检查记录表》 aqbzh-jl/11-1
《日常安全检查记录表》 aqbzh-jl/11-2
《季节性安全检查记录表》 aqbzh-jl/11-3
《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表》 aqbzh-jl/11-4
《专业安全检查记录表》 aqbzh-jl/11-5
《安全检查计划表》 aqbzh-jl/11-6
《安全检查台账》 aqbzh-jl/11-7
《检查表评审修订记录》 aqbzh-jl/11-8
《检查表问题整改记录》 aqbzh-jl/11-9
加油站参观学习心得
在加油站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加油站站长述职报告
第3篇 加油站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为做好加油站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改进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使安全标准化得到持续有效的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标准化自评的主要依据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2、公司成立安全标准化自评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站长
成 员:副站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自评小组职责:
3.1、负责编制、实施加油站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
3.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
3.3、负责对完善措施的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
4、自评内容
4.1、自评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4.2、每年12月上旬,自评小组根据加油站的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组织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检查和自评结果与加油站的考核挂钩。
4.3、自评的依据主要有:
a.各种台帐及记录;
b.安全标准化的各种培训及安全活动的实施情况;
c.本年度各种安全检查情况;
d.隐患整改情况;
e.现场自评。
自评人员根据计划进行自评,通过面谈、提问、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测试等方式收集客观证据,并记录自评结果。
5、自评后自评组应评审自评结果,以书面形式并列出不符合项,并有针对性的展开纠正预防措施活动。
6、对需组织整改的问题,由自评小组以“问题整改表”或其他形式下达到各相关责任人,限期完成。自评小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7、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表、自评报告和不符合项报告等记录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存归档。
第4篇 加油站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
一、加油站新员工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教育由站长负责,内容主要有:
1、国家有关安全经营方针、政策、法规;
2、经营模式和安全经营形式;相关行业安全、消防知识;
3、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要求;
4、部门及人员的工作内容与安全职责、安全管理要求;相关安全、消防知识等;
5、事故案例等。
三、站领导要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有关化学危险品安全知识,全体员工必须及时参加,认真学习。
四、员工应经常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五、所有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做好相应记录。
2、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要求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进行群众性的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必须建立由站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二、安全检查的形式与内容:
1、加油站综合检查由站领导组织各部门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2、日常检查由安全员不定期进行对现场员工的安全职责、制度落实情况、存在隐患等进行检查。
3、隐患检查的重点放在:
⑴ 各种安全教育、检查记录、经营销售记录、票据的完整情况;
⑵ 消防器材是否完好;
⑶ 各种电器的使用、线路的敷设是否规范;
⑷ 各种可燃物品是否妥善存放;
⑸ 作业人员遵章守纪情况,防护用品的正确穿戴情况。
三、各项检查的检查人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违法规章制度的情况要立即予以纠正,对设备设施存在隐患的,要立即报告领导及时解决。
3、消防防火管理规定
一、严禁在站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站。
二、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人手续,在站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三、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工作。
四、严禁穿带铁钉带鞋进入油气区。
五、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六、严禁未经批准等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罐区。
七、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八、严禁在油罐区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九、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十、严禁损坏站内各类消防、防暴设施。
4、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⑴ 在加油站内进行动火作业,必须经站长同意并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方可进行。
⑵ 站内动火,应明确动火的地点、时间、范围,并须有动火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人。
⑶ 进行电、气焊作业,其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⑷ 严禁在油罐、油管和加油机等带油设备上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
⑸ 作业完毕应认真填写作业记录。
5、油罐清洗管理规定
⑴ 加油站清洗油罐,应严格执行油罐清洗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
⑵ 严禁人员进入罐内清除油污。
⑶ 严禁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进行油罐清洗作业,如使用不防爆的油泵抽罐内底油、油污;用普通风扇向罐内吹风;用普通手电对油罐照明等。
⑷ 对从油罐内清出的油污,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
6、车辆进出站管理规定
⑴ 车辆驶入时,加油员应主动引导车辆进入加油位置。
⑵ 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将车辆油箱盖打开,进行加油。严禁向汽车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油。
⑶ 拖拉机、摩托车推出加油区后方可发动;
⑷ 严禁在加油站内修理车辆;
⑸ 无关车辆不得在站内停留或绕行加油站。
第5篇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一)
一、建立健全各种管理规则,悬挂整齐、位置适当并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要熟记会用。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预案,定期组织消防训练和进行安全教育,使加油站人员做到:人人熟悉消防知识,人人会用消防器材,人人关心安全工作
三、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全面安全检查一般每周不少于两次,并认真作好登记。
四、按规定配齐消防设备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消除外部泥土、灰尘和油污,灭火机药剂要定期更换。换装日期要及时填写登记簿。
五、电气设备要符合安全防爆等级要求,安装工艺安全规范。
六、加油站所有供电线路和用电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排除。
七、储油罐安装呼吸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在呼吸管上安装的透气阀或阻火器,性能要良好。
八、加油站进出口、加油区设置“严禁烟火”、“禁打手机”“顾客止步”等安全警告标识,储油区清洁整齐、无易燃物、无抛洒油痕迹。
九、使用和维修各种设备器材,要严守操作规程,并按说明书要求进行,防止损坏机件、设备或发生事故。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油站 ,应符合o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并符合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加油、加气合建 的站执行集团公司《液化石油气 和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安妻兰萎规磊誓站经营单位应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向政府至管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四条安全组织
1、加油站应成立以站长为第一责任人、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小组。
2、加油站应设安全员,负责检查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3、加油站应成立义务消防队伍,编制消防应急预案,开展消防知识学习,加强消防预案演练,做到人人懂得本站消防器材性能,并会使用。
4、加油站 应与毗邻单位建立联防组织,定期开展活动。
第五条安全教育
1、加油站应每月对职工进行三次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2、加油站应对新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考核。
3、进站施工队伍在施工前,加油站经营单位应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安全合同(或协议),(www.)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第六条安全措施
1、制定“顾客进站加油须知”,主要内容包括:
(1)站内严禁烟火;
(2)严禁在站内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3)严禁向汽车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注易燃油品;
(4)加油车辆的司机、乘坐人员进站后不应影响加油站 安全;
(5)所有机动车辆均须熄火加油;
(6)严禁在作业现场穿、脱、拍打化纤服装;
(7)严禁在加油现场使用手机、寻呼机。
2、加油站内应有明显安全警语、警示标牌。
3、有条件的加油站应在站内适当部位设置拖拉机、摩托车的专用加油点。
4、高强电闪、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油、卸油作业。
5、落实防抢、防骗、防盗、防破坏等防范措施和保安工作,确保加油站人身、财物安全。
第七条用火管理
l。用火管理应符合《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2、加油站生活固定用火点应符合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
第八条消防管理
1、加油站应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其主要内容是:
(1)组织机构和指挥系统;
(2)地理位置;油罐数量、容积;加油机位置、数量;输油管线走向图;其他油品的存放地点、数量;
(3)建筑物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及相互间的距离;
(4)灭火作战人员的配备、分工,警卫力量的布置,物资抢救、人员疏散措施及相应的操作程序;
(5)各种消防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应急补充措施;
(6)对外通信联络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2、加油站各种消防器材应按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有关规定配置,且摆放合理,取用方便。
3、消防器材应定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养护,定期换药,保证完好有效。
第九条安全检查
1、加油站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1)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3)加油站经营单位每月和遇重大节日应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2、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有无渗漏、电器接线螺栓是否牢固、防火防爆措施是否可靠、灭火作战预案演练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十条事故管理
事故的分类、分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按集团公司《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章安全技术规定
第十一条用电规定
1、在爆炸危险区内使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爆炸危险区等级要求。
2、当由独立变压器供电时,宜采用三相四线接零保护或三相五线专用接地线保护;当使用电网 直供或由临近企业转供电时,用电设备的保护方式应与供电网保持一致。在加油站内,用电设备应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
3、电气器具、线路应完好无损,电气连接处应规范、紧密牢固、无腐蚀。
4、设置在罩棚下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护型灯具。
5、对加油机内部的电气密封应定期检查,如发现密封不良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6、加油站内不应随意装接临时电气线路。
7、加油站营业房等场所禁止使用电炉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第十二条防雷、防静电
1、钢质油罐及其金属附件应作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点不少于两处。接地线与接地体的连接处应用焊接,接地线与被接地设备的连接应设断接卡,并用双螺栓连接,埋地部分均用焊接。
2、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其接地电阻值要求如下:
油罐、站房、罩棚 不应大于10ω
输油管线 不应大于30ω
卸油防静电接地 不应大于100ω
3、弱电系统(通信、信号、监测和微机控制等)应按有关规定或产品技术的要求,采取防雷措施。
4、定期检查加油机、加油胶管及卸油场地的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加油站卸油应采取密闭方式。罐车卸油管与油罐进油管的连接应果用快速接头。汽柴油进油口应分别采用阴阳接头,以防混油。油罐卸油进油管应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严禁喷溅式卸油。
第十四条加油站输油管线管沟,应用砂填实。输油管线管沟与电缆沟、暖气沟应隔断。
第十五条加油站卸油静电接地应采用具有报警功能的接地装置。严禁在爆炸危险区内乱拉电线,使用非防爆电器。
第十六条 加油站油罐通气管口应装设阻火器,通气管的口径不应小于50mim。通气管距加油站 围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通气管口应高出地面至少4m,沿建筑物的墙向上敷设的通气管口,应高于顶面或屋脊lm。
第十七条 当加油站油罐埋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对油罐采取防止上浮的措施。建在水源保护区附近的直埋地下油罐,应采取防渗漏扩散的保护措施,并应设渗漏检测设施。
第十八条根据一、二、三级加油站的要求,对加油站的油罐宜采用具有测量温度、液位等功能的测试监控仪表。
第十九条加油站 应采用国家认定的具有整体防爆功能的加油机,不得进行破坏整体防爆功能的改造。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三)
一、加油站生活固定用火点必须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
二、加油站建设检修和改造用火管理实行用火作业证制度,凡在安全用火管理范围的用火作业,必须持有效的用火作业许可证,用火单位和操作人员要有资质。
三、特殊用火作业的审批。特殊用火区的设定应由应火单位提出申请,安全监督部门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后,方可用火。
四、固定用高区的审批。固定用火区(超细干粉 )的设定应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报安全监督部门会同消防部门进行审查批准,固定用火区应有明显标志。
五、外来施工单位在用火管理范围内施工用火作业,应由工程项目的甲方负责部门提出申请,由所辖区域的单位领导会同工程项目甲方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负责人落实防火措施,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派出监护人员并按等级审批权限报请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六、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原则,既:没有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六氟丙烷 )不落实不用火。安全监督员在发现违反用火作业许可证作业时,应责令停止用火,并根据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严肃处理。
七、用火点在装置区15米以内,对该装置安全生产可能造成威胁时,用火作业许可证必须由该装置领导会签,必要时加派用火监护人。
第6篇 加油站安全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1.加油站内严禁吸烟,严禁带火种进入。
2. 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明火时,要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方可施工。
3. 站内所设烧水、做饭、取暖用炉灶要设在安全部位,炉灰用水浸凉,倒在指定地点,确保安全。
4. 加油站的油罐区和加油场地所用的照明灯只可选用防爆型。
5. 站内不准乱拉临时线,安装照明线应按照电器安装的有关规定进行。站内配电箱内,不准存放其它物品,要保持清洁干净。
6. 各室生活用电设备等,做到人走停用。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电气设备开关应有本岗位使用人员管理,其它人员不得动用。
第7篇 水上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
防火守则
1. 必须在规定场所内吸烟, 烟头、火柴杆随手熄灭并放入注水容器内,严禁卧床吸烟。
2. 严禁在船上燃烧物品。
3. 出入随手关门, 离开房间随手关灯; 装、卸油和清除油气过程中, 舷窗必须关闭严密, 航行中不准锁门睡觉。
4. 严禁携带家属或亲友留船住宿。
5. 严禁擅自接拆电气线路、擅自拉线装灯及乱接收音机天线;严禁用纸张或布遮盖电灯及在电热器具上烘烤衣物;
6. 不准穿带钉掌的鞋靴上船。
7. 用过的棉纱头、破布必须放在指定的金属容器里, 潮湿或油污的棉毛织品应及时处理,不得放在闷热处所, 防止自燃。
8. 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和电热(制冷)设备使用规定》。
9.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港口油区规定和厨房炉灶安全管理规定。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发现违章行为, 有权及时制止。
(二)
生活用电制度
1.厨房电热(制冷)设备应严格按照《安全用电和电热(制冷)设备使用规定》的要求,持证使用。
2.厨房电热(制冷)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三定”规定。
3.使用人员应严格按照电热器具的使用说明正确操作。电蒸饭箱必须放足底水,电炒锅、电饭煲不得干烧,电茶壶、电茶水桶必须保持正常水位。
4.使用电热(制冷)设备时,厨房必须安排人员值班(除电冰箱正常使用外)。值班人员应检查电热(制冷)设备的使用情况,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5.厨房无人时,必须切断所有电热设备的电源。
6.电热(制冷)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7.责任人应定期检查电线线路及插头插座,保证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电热(制冷)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8.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三)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 结合加油站安全生产和经营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1. 检查内容
1.1 火灾隐患的整治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2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1.3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1.4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1.5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1.6 重点工种员工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1.7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1.8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1.9 消防值班情况和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10 防火巡查情况。
1.11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1.12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2. 检查要求
2.1 加油站每月结合“安全活动日”活动进行消防安全自查, 发现不符合项, 应按《不符合项、事故和险情的报告、调查和分析及实施纠正措施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2.2 消防安全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 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四)
安全检查须知
1. 安全自查
1.1 站长应结合设备维护组织船员检查船舶状态,确保船舶始终处于良好的适航、适装和适供状态。应特别注意船体和甲板上易腐蚀的结构及设备, 包括输油管系、舱口围壁、舱盖和检查孔、船壳和舷墙、透气管 以及载重线标志等。
1.3 按照应急行动训练和演习计划定期组织船员训练和演习, 检查和提高船员熟练掌握消防设备和其他有关安全、防止污染等设备和器材的操作及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
1.4 在航行、停泊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站长应督查船员遵守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并及时纠正。
1.5 站长是安全检查的负责人,结合“安全活动日”活动组织自查。 在自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应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事故和险情的报告、调查和分析及实施纠正措施的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2. 船舶安全检查适用标准
2.1 jt/t440-2001《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
(五)
消防重点部位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章的有关规定, 结合加油站安全生产和经营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1. 每日防火巡查内容
1.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施工现场及明火作业结束后, 现场是否及时清理;
1.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1.3 消防器材是否完好, 且在规定位置, 周围有无杂物;
1.4 消防泵是否处于适用状态;
1.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员工在岗情况;
1.6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存放是否安全。
1.7 各种电热(制冷)设备、电气装置、照明等是否超负荷使用, 线路是否老化, 人离开时是否按规定及时切断电源;
1.8 油舱盖是否关闭, 防火网是否完好; 接油盘内余油是否及时清理, 油棉纱等可燃物是否存放在指定容量器内。
1.9 会议室、休息室、办公室等场所是否置放了注水容器, 是否有卧床吸烟情况;
1.10 其他情况。
2. 每日防火巡查要求
2.1 安全监督员负责每日巡查。站长为防火责任人。
2.2 防火巡查员工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妥善处置火灾危险, 无法当场处置的, 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 并及时扑救。
2.3 每日防火巡查不得少于3次, 尤其要增加夜间防火巡查的频率;
2.4 每日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 巡查员工及其防火责任人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字。
(六)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结合加油站安全生产和经营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1.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1.1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1.2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1.3 有关消防安全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1.4 火警报告、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2.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对象
2.1 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专门培训的对象:
2.1.1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1.2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2.1.3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员工;
2.1.4 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员工。
2.2 接受正常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对象:
2.2.1 新聘员工;
2.2.2 转岗或下岗/待岗又重新上岗的员工;
2.2.3 在岗员工。
3.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部门或机构
3.1 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专门培训的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
3.2 新聘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
3.3 转岗或下岗/待岗又重新上岗的员工以及在岗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由各加油站组织进行。
4.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及要求
4.1 加油站应利用黑板报、横幅|工班会等宣传工具以及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班和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等形式, 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消防安全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4.2 根据季节变化和当前安全生产、经营实际, 经常会同各岸基地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工作研讨, 制定消防安全措施。
4.3 利用安全活动日组织船员学习消防法规、规定及有关消防安全知识, 进行事故案例分析, 定期进行消防救生及其他应急应变演习, 不断提高员工的应急应变技能。
4.4 做好相关的教育和培训记录。
(七)
安全活动日制度
1.安全活动日是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按期总结和检查前一段时间的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布置下一步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安全制度。
2.安全活动日活动, 由站长主持, 当班全体船员参加,分工班每人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活动。
3.活动内容:
(1) 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 制定并贯彻实施方案。
(2) 检查总结一个月以来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情况。
(3) 开展以查思想、查制度、查设备、查隐患为主要内容的“四查”活动, 对查出的不符合项按《不符合项、事故和险情的报告、调查和分析及实施纠正措施程序》执行。
(4) 根据生产任务、港航情况和自然环境的变化, 研究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措施。
(5) 组织船员学习国家、主管机关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则、标准和文件以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开展技术练兵活动,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对各类事故的预防能力。
4.活动情况应详细记录在《安全活动记录簿》内。
(八)
船舶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为了确保消防器材处于完好、有效、适用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和交通部《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等有关规定,结合加油站安全生产、经营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1. 消防器材
即灭火器、水带、水枪、黄沙箱、太平斧、耐火救生绳等用于预防和扑救火灾的便携式灭火器材的总称。
2. 消防器材的配置
2.1 船舶消防器材按照船级社检验规范配置;
3. 消防器材的维护和检查要求
3.1 灭火器
3.1.1 手提式灭火器的容量应≤13.50l, 且≥9.00l,其他手提式灭火器的容量应至少与13.50l液体灭火器相当,且其灭火性能至少与9l液体灭火器等效,所有灭火器应为船舶检验机构及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型式和设计;
3.1.2 液体灭火器应置于4~45○c,气体灭火器应置于-10~+45○c环境中,寒冷季节应采用防冻措施, 不得受到烈日曝晒或接近热源;
3.1.3 灭火器放置位置须明显、固定可靠、清洁不潮湿、无杂物、易取, 推车式灭火器与主要保护处之间的通道应畅通; 用于任何处所的手提式灭火器, 其中应有一具放置在该处所入口外附近处;
3.1.4 推车式灭火器的行走机构应灵活可靠;
3.1.5 co2灭火器每半年应称重一次,灭火药剂重量减少超过额定重量5%,应检修后按规定量重新充装, 每隔5年应进行水压试验;
3.1.6 卤代烷1211灭火器每半年应称重一次, 并检验压力表的准确度; 灭火药剂失重超过额定重量10%时, 应送回收部门作报废处理 (该灭火剂已规定不准使用, 应逐步更换等效的灭火器);
3.1.7 外观
●可见零部件完整, 无损坏, 无锈蚀, 装配正确;
●铅封完整, 安全帽泄气孔畅通, 瓶壁无裂纹、渗漏、变形, 压力表指示在有效值内;
●喷筒和喷射管道不堵塞、无龟裂、无腐蚀和损坏; 刚性连接式喷筒应能绕其轴线回转, 并可在任意位置停留。
3.2 消防水带箱
3.2.1 固定牢固, 外表清洁不锈蚀; 箱门开闭方便, 开启后有制动装置; 箱内无杂物、积水; 箱内配置水带、水枪;
3.2.2 箱内水带干燥清洁, 无破损, 长度一般≤25m, 且≥15m; 水带接口与水带联接应垫保护物, 并用铁丝或铜丝五圈二道或喉箍扎紧 (受工作压力不脱落) , 卡簧不脱落, 接口不变形, 密封垫圈不老化脱落;
3.2.3 箱内应配带有开关装置的两用型(水雾/水柱)水枪, 应保持清洁, 无腐蚀, 接口不变形, 密封垫圈不老化脱落, 水流转换开关活络。
3.3 其他消防器材
3.4.1 黄沙箱(漆红色)应完好无损, 箱盖应标明“黄沙箱”, 箱内应置放铲子或畚箕一只;
黄沙箱每3个月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黄沙有结块或缺少现象应及时更换或补充;
3.4.2 消防水桶(漆红色)应完好无损, 并置满清水; 如出现渗漏现象, 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3.4.3 太平斧(斧柄漆红色、斧头漆黑色)应置于固定易取且干燥的位置, 避免高温及接触腐蚀性物品; 要经常检查斧头及斧柄是否有裂纹, 连接处是否松动, 如出现上述现象, 应及时予以更换; 每次用完后, 要用油布擦拭干净, 保持清洁。
3.5 所有消防器材放置的位置都应与《消防平面布置图》相符, 有清晰的标示; 灭火器、消防水带箱应挂有检查养护记录卡, 其养护责任人应与《消防救生应急应变部署表》相对应。
3.6 消防器材严格执行“四定”规定(定点、定人、定责任、定期检查), 严禁擅自挪作他用。
3.7 每进行一次消防器材检查和维护, 都必须在《防火档案》中做好详细的记录。
第8篇 加油站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一、加油站生活固定用火点必须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
二、加油站建设检修和改造用火管理实行用火作业证制度,凡在安全用火管理范围的用火作业,必须持有效的用火作业许可证,用火单位和操作人员要有资质。
三、特殊用火作业的审批。特殊用火区的设定应由应火单位提出申请,安全监督部门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后,方可用火。
四、固定用高区的审批。固定用火区的设定应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报安全监督部门会同消防部门进行审查批准,固定用火区应有明显标志。
五、外来施工单位在用火管理范围内施工用火作业,应由工程项目的甲方负责部门提出申请,由所辖区域的单位领导会同工程项目甲方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负责人落实防火措施,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派出监护人员并按等级审批权限报请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六、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原则,既:没有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安全监督员在发现违反用火作业许可证作业时,应责令停止用火,并根据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严肃处理。
七、用火点在装置区15米以内,对该装置安全生产可能造成威胁时,用火作业许可证必须由该装置领导会签,必要时加派用火监护人。
第9篇 加油站安全用火动火管理制度
为加强加油站的用火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加油站内严禁吸烟及用明火照明。
2、上岗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3、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由作业部门负责办理动火证,并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用煤气灶烧水做饭时,要有专人对煤气灶进行管理。
5、用锅炉取暖,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管理。
6、要严格按照动火证规定的范围动火,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7、在加油站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
8、加油站若需要动火,应当由站长向上一级部门提出动火申请,由上一级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动火作业。
9、在动火作业时,必须经站长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在加油站内动火。
10、收发、测量和加注油料期间,禁止用火。
第10篇 某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各种管理规则,悬挂整齐、位置适当并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要熟记会用。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预案,定期组织消防训练和进行安全教育,使加油站人员做到:人人熟悉消防知识,人人会用消防器材,人人关心安全工作。
三、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全面安全检查一般每周不少于两次,并认真作好登记。
四、按规定配齐消防设备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消除外部泥土、灰尘和油污,灭火机药剂要定期更换。换装日期要及时填写登记簿。
五、电气设备要符合安全防爆等级要求,安装工艺安全规范。
六、加油站所有供电线路和用电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排除。
七、储油罐安装呼吸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在呼吸管上安装的透气阀或阻火器,性能要良好。
八、加油站进出口、加油区设置“严禁烟火”、“禁打手机”“顾客止步”等安全警告标识,储油区清洁整齐、无易燃物、无抛洒油痕迹。
九、使用和维修各种设备器材,要严守操作规程,并按说明书要求进行,防止损坏机件、设备或发生事故。
十、夜间安全值班管理制度
1、加油站必须设夜间安全值班员。
2、值班时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睡觉、喝酒,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拖延。
3、值班员不得将与经营无关的人员、车辆带入或留在加油站。
4、管好炉火、电器等取暖用具。
5、熟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一旦遇到火灾,及时果断处理。
6、夜间值班员必须等白班安全员接班,将值班情况交代清楚并填好记录后,方能离岗。
主要岗位的安全职责
一、站长
1、贯彻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安全法规、制度;贯彻并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制订的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2、履行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各项安全防火制度。
3、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员工充分了解工作中存在的危险;确保员工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确保员工执行安全管理规定。
4、预防事故发生。若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了事故,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按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妥善处理。
5、组织每月、每半年的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组织本站义务消防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训练。
7、组织制定周密的灭火方案和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并组织演练。
8、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9、把每天的安全检查情况计入加油站日志。
第11篇 加油站安全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1. 加油站内严禁吸烟,严禁带火种进入。
2. 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明火时,要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方可施工。
3. 站内所设烧水、做饭、取暖用炉灶要设在安全部位,炉灰用水浸凉,倒在指定地点,确保安全。
4. 加油站的油罐区和加油场地所用的照明灯只可选用防爆型。
5. 站内不准乱拉临时线,安装照明线应按照电器安装的有关规定进行。站内配电箱内,不准存放其它物品,要保持清洁干净。
6. 各室生活用电设备等,做到人走停用。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电气设备开关应有本岗位使用人员管理,其它人员不得动用。
第12篇 加油站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事故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用电审批程序。在运行及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用电,办理用电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为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三、安装用电线路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了施工。严禁擅自接电源,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四、在防爆场所使用的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五、在作业现场使用临时用电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配电盘(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管理。
六、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供电执行部门有权停止供电。
七、用电结束后由原单位拆除用电线路,其他单位不得私自排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