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目录
安全管理制度
镇中心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切实防止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其中交通安全是一个学校重要的方面,为此,根据我校所处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特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明确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德育副校长分管交通安全工作,各年级组长工为年级交通负责任人,各班主任为交通安全责任人。
2、每学期至少请法制副校长对全校师生作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分管校长、各班主任针对学生实际及时经常加强教育。
3、全校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学。学生在校外骑自行车必须执行有关规定,即不足十二周岁的不能上马路。
4、切实加强新的交通安全意识,使学生确实做到:
(1)马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靠右行。
(2)过马路要走人行道,有交通灯的要遵守交通灯指示过马路
(3)马路上行走不追逐,不成群结集防碍交通安全。
(4)乘搭公共汽车时,要等车停稳才可上落,不可将头、手伸出车外。
5、学校集体乘车外出活动时,要注意:
(1)必须租用有合资质的运输公司的车辆。
(2)按参加人数核算好车辆数,决不超载。
(3)做好活动前的师生安全教育。
(4)落实好安全责任人,确保整体及每车都有专人落实安全工作。
镇中心小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2)
泥城镇中心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使教学秩序、生活秩序正常开展,确保师生安全,特制定以下措施:
⑴ 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
⑵ 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⑶ 结合“安全教育月”,围绕“注重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这一主题,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⑷ 校内安全要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爬树爬墙、不准乱摸电器、不准带管
制刀具进校园、不准在教室走廊追逐打闹,上下楼梯不准拥挤,不准做危险游戏
。
⑸ 校外安全要做到“五要五不要”。即:
① 要注意交通安全,通过十路口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做到宁停三分,
不争一秒,做到“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得
骑车上学。骑车靠右走,行人靠边走,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
② 要注意游泳安全,非学校组织或家长监护,不得结伙或私自到江河或者山塘
水库游泳。
③ 要注意防火用电安全,不得玩火和乱摸乱动电器。
④ 要注意防骗安全,不得与陌生人外出。
⑤ 组织学生春游、秋游活动,县内要报告镇中心校,县外要报告教育局,教师
不得私自带班外出活动。
⑹ 加强校舍的安全检查,每学期在开学前,学期结束后进行两次检查,发现问
题,及时维修。
⑺ 坚持门卫制度。治安人员要按照学校要求,做好门卫工作,对外来人员实行
来访登记制度。
⑻ 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做好善后工
作,认真吸取教训。
⑼ 实行责任追究制,班级教师负责本班,校长负责全校,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
小学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3)
瘦西湖第三小学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
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
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
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
学生参加。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4)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必须接受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钝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3、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4、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嬉闹,不得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5、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上下楼梯如遇突然停电,不得起哄、推搡、严防挤压等事故发生。
6、新生入学后,均应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隐瞒。
7、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事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教育处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任课教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8、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老师报告,防止延误治疗时机。
9、学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烦恼,而自身又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向班主任、学校心理咨询室咨询,调整好心态,防止意外发生。
10、学校组织集体外出,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步行,活动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
11、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12、体育、实验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老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13、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交流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校。
14、当与他人发生矛盾,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
15、不与社会上不法人员或其他闲散人员来往,不跟陌生人交往。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不跟陌生人或其他不熟悉的人离开学校,不准私自外出游泳、洗澡。
16、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知情者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领导报告。
17、记住下列几个重要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紧急情况下打电话求救。
第2篇 “三全”安全管理制度
“三全”安全管理来源于全面质量管理tqc的思想,是指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实行“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全方位展开”。其基本特点是从过去的事后检验把关为主,变为预防、改进为主,从管结果变为管因素,把影响安全问题的诸因素查出来,发动全员、全部门参加,依靠科学理论、程序、方法,使生产、经营的全方位、全过程都处于受控状态。中华 考试 网
全员参加安全管理
所谓全员安全管理,是指全体员工参加安全管理。它强调工作质量,同时强调发动群众,全员、全部门参加管理。表现在一个“全”字,任何一个环节、一个工序、一个人的工作质量,都会不同程度地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安全生产。因此,必须把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上自单位领导,下至全体员工,每个部门、科室、每个岗位每个人都要制定安全责任制,人人做好本职工作,大家关心安全生产,全员参加安全管理。来源:考试通
全过程安全管理
所谓全过程安全管理,是根据公路工程施工规律,从源头抓起,全过程推进。强调以预防为主的观点,同时强调安全管理的过程方法管理原则。着眼于一个“全”字,即对从施工准备、施工过程控制到交工验收全过程中的每个工序、每个环节、每个阶段,依靠科学理论、程序和方法进行预防和把关,实现全过程的安全控制管理。
全方位安全管理源:中华考试网
所谓全方位安全管理,是指分散在各部门、各层面、各空间的安全职能充分发挥起来,都对公路安全施工负责。强调各层面目标安全管理,同时强调空间上安全管理。突出一个“全”字,要求各级职能部门在空间上做到安全管理。公路施工项目内部各个层次都要参加安全管理,即上层项目管理者侧重于安全管理决策,并统一组织协调各环节、各工序、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活动;中层骨干要实现领导层的安全决策,进行具体的业务管理;基层要求员工严格按照标准、制度进行生产,完成具体任务。安全管理既要求各专业相互协作,各施其职,各负其责,又要求相互关心,相互提醒。从而真正形成全方位安全管理。
第3篇 四项安全管理制度
一、违章公示制度
1、公司安监环保部、企管体系运行部以及其他部门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由安监环保部或企管体系运行部利用《综合报表》、《公司月刊》和《黑板》进行公示,并按照违章处罚制度,根据违章的严重程度进行经济和行政的处罚。
2、各车间、各部门查处的各类违章要利用《黑板》和《车间大会》在当周进行公示。
3、班组查处的各类违章要利用《黑板》、《班组园地》和《班前班后会》在当日进行公示。
4、公示的内容包括:违章者的姓名、所在单位或工序、违章类别、违章性质、违章原因和采取的措施。
5、班组和车间必须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及时、准确的对违章者进行公示,发现违章不制止、不公示的,在《标准化优秀管理班组和红旗车间》考核中扣对应的班组和车间5分。
二、安全积分待岗培训制度。
1、公司的所有干部和员工全年的安全总分为12分,在以后的安全工作中,若出现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或负有安全事故责任时,除了要受到严厉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外,还将按照安全积分的扣分标准扣去相应的安全分,一年中安全扣分累计等于12分时,员工自动待岗,干部自动免职,必须重新参加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一律自行联系工作岗位。
2、安全积分待岗培训制度扣分标准
(1)普通员工严重违章操作一次扣2分。
(2)普通员工一般违章操作一次扣1分。
(3)干部严重违章指挥一次扣4分。
(4)干部一般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一次扣2分
(5)每发生一次重大安全事故,扣事故主要责任者和直接责任者12分。
(6)每发生一次重大安全事故,扣事故领导责任者8分。
(7)每发生一次一般安全事故,扣事故主要责任者和直接责任者8分。
(8)每发生一次一般安全事故,扣事故领导责任者6分。
(9)每发生一次轻伤安全事故,扣事故主要责任者和直接责任者4分。
(10)每发生一次轻伤安全事故,扣领导责任者2分。
3、安全扣分超过6分的干部或员工要进行离岗培训,培训合格后可重新上岗。培训不合格按《违章处罚制度》进行处理。
三、违章责任追究制度。
1、对违章当事人及其上级主管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对负有监督、监护、检查、验收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追究。
2、违章分级处罚:班组长查出违章处罚违章者;车间查出违章处罚违章者及违章者所在班组负责人,职能部门查出违章处罚违章者及违章者所在单位负责人。公司领导查出违章处罚违章者、违章者所在单位负责人,并联责分管职能部门负责人。员工的同一违章行为不得重复进行处罚。
3、因违章导致事故者按公司《安全管理标准》的规定进行处罚。违章未构成事故者,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对违章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离岗培训、降低岗位工资、内部待岗和解除合同的处分。
4、经济处罚
(1)每发生一次指挥性违章,扣违章者100——400元。
(2)发生一次管理性违章,扣违章者100——300元。
(3)每发生一次作业性违章,扣违章者50——200元。
(4)对装置性违章,不按计划如期完成整改的, 每处考核责任部门200-500元。
(5)在内外审、各类检查和车间报告等方式发现的工艺性违章,责任部门没有按期整改的扣200-500元。
(6)对设施性违章,一旦会议决定了整改办法,而责任部门未按期整改的扣责任部门300-500元。
5、离岗培训
(1)离岗培训的条件
a 6个月内超过二次违章受到处罚者
b安全扣分超过6分的
c有严重违章者
d有习惯性违章行为《习惯性违章事列》见附录。
e由于违章行为导致轻伤以上事故者。
(2)离岗培训由安监环保部组织,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恢复工作,否则,应继续离岗培训,直至考试合格。安监环保部应建立违章培训个人档案。
(3)对离岗培训人员除责令其离岗培训外,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
(4)离岗培训后仍不能满足岗位安全要求的人员,可作待岗处理或降低岗位工资。
6、降低岗位工资
(1)违章性质严重,行为恶劣,虽未构成事故,但对安全工作及社会造成重大影响者,给予违章者降低岗位工资30-100元的处理。
(2)一年内超过两次因违章离岗培训者,给予违章者降低岗级50-100元处理。
(3)降低岗位工资不少于3个月,若降级期间无违章行为,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恢复其原岗位工资。
7、内部待岗
违章降低岗位工资处罚期间,仍有违章行为或者12个月内出现2次降低岗位工资情况者或离岗培训后仍不能满足岗位安全要求的人员应给予内部待岗处理,待岗时间为6个月,长期合同工内部待岗期间,每月发给300月的生活费,短期合同工内部待岗期间,不发生活费。
8、解除合同
(1)一年超过三次违章受到处罚者。
(2)由于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或失职等原因造成重伤以上的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或领导者。
(3)6个月内安全扣分超过12分的人员。
只要具备以上任一条件,由安监环保部提出书面材料,交经理办公会或员工代表会讨论后,由人力资源部给予解除合同。
四、违章举报奖励制度
1、对违章举报人员或在安全管理中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2、各单位应鼓励员工自主开展反违章工作,班组和员工主动查处违章并及时纠正的,没有造成危害的减轻或免于处罚。
3、 反违章奖励
(1)发现、制止或抵制违章,直接避免了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发生者,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
(2)对制止或抵制违章指挥的人员,给予400—1000元奖励。
(3)员工互相监督、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者,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4)对于积极主动消除装置性违章、设施性违章和工艺性违章、有突出贡献的单位,给予500—1500元的奖励。
4、奖励的程序:由安监环保部组织技术质量部、生产部、企管体系运部和保卫部等相关人员对违章举报事件进行调查核查,情况属实,要采取措施保护举报人的安全,并由安监环部对举报人员进行物质奖励。
第4篇 配餐间安全管理制度
配餐间是对成品饭菜进行分发的场所,配餐间清洁卫生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食物的卫生质量,特制定配餐间安全管理制度。
一、充分利用“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发挥其对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洁功能。
二、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前着装要整洁,手经过消毒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口罩才能分发饭菜。
三、工作人员在操作时不能对着成品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要洗手。
四、分发饭菜时,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试容器。
五、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台上或架子上。
六、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
七、领取饭菜的老师不得进入配餐间,饭菜由工作人员送出配餐间。
第5篇 化工机电安全管理制度
x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机电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aq-bzh-44
版本号:01
一、目的:加强用电安全,规范操作,维护员员工身安全及公司财产安全,杜绝违章操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范围:公司员工。
三、职责:
1、观察自己工作岗位范围内电力设施是否完好,如有异常及时向领导或主管人员汇报,杜绝盲目开机。
2、在操作机械设备之前一定要先检查该机械设备导线裸露部位是否有破损,尤其是传动部位上是否有人员或异物。
3、在使用电力设施、机械设备时一定要遵循定岗定员、岗前安全教育制度化,特殊岗位持证上岗。
4、对新装设备在使用前一定要认真学习操作,牢记机修人员交待的注意事项,弄清弄懂后方可操作电器、设备。
5、在确认机器完好后,方可认清机闸标识开启设备,切勿张冠李戴,造成意外事故。
6、检修操作人员在对电力设备进行检修处理时,一定要在相关控制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必要时设专人看守。确保人员及财产的安全。
7、任何人不得用任何理由在未经领导批准情况下安装电器线路和在厂内不按规定使用电器产品。
8、非本操作岗位员工不得随意使用其它岗位的机器设备。
9、配合机修人员修理电器、设备时,要听从机修人员指挥,不得蛮干。
10、由于工作原因确需配合人员动用维修设备时一定要在维修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操作,不得私自改变操作方式,要佩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11、机电操作人员在维修线路及机器时,严禁带电作业。
12、维修车间内的电器、设备,未经主管人员允许,严禁私自动用。
第6篇 信用社营业期间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 营业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坚持双人临柜,监守工作岗位,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 营业人员到岗后,要检查营业场所周围环境及室内有无不安全迹象,自卫器材、消防器材是否放置到位,报警器、闭路监控设备是否开启,将营业大厅大门开启后要反锁固定,关好后门(侧门)。
三、 营业人员要熟悉相关业务,熟悉安全制度、报警电话和各种防范应急措施,时刻保持警惕,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不得放外人进入营业柜台内(特殊情况的如电路维修、机器设备维修、联动门维修等,但必须登记营业间外来人员登记簿,并由行长批准后方能进入)。营业人员进出后门时,要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即开即锁,严防外人尾随进入营业室内。
四、 营业人员要增强防范意识,不得接受外来人员赠送的药物、香烟、食品、饭菜等食用品。
五、 营业人员要保管好办公桌(柜)钥匙,随时锁好存放现金的业务保险柜。营业终了按安全规程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印章、编压机、压数机、电脑盘入库保管。
六、 在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突发事件时,全体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沉着机智地按照应急防范预案处置各种情况,确保资金和职工人身安全。
第7篇 药物配方产品试制检验安全管理制度
药物配方、产品试制检验安全管理制度:
一、企业必须建立产品开发试制机械,并配有专门的技术人员和试验室;
二、试验过程中,出现危险或敏感性强的产品配方,严禁成批配制和生产;
三、技术员试制出的新产品药物配方必须由本人申报,申报内容应包括产品工艺流程和操作要求等,送企业主管领导审核,并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投产;
四、试验用化工原料及烟火药应严格控制停滞量,氧化剂与还原剂应隔离存放;
五、试验配制药物要在单独工房操作,不准在组装室或材料室内配制;
六、检验、试放花炮产品及其半成品质量时,应在符合安全规定的检验场所和燃放区域内进行。
第8篇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二六条各车站要严格按照交通部客运站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管理,要按要求设置和完善安全服务设施,车辆进出口及停车坪要有交通标志及停车标线。候车室和行包房必须张贴“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上车”的标语和宣传画,广播、宣传栏要宣传安全乘车常识,要实行站务封闭作业,发车区和停车场要有引车员,要严禁行人过往,保持良好的安全乘车环境。
第一二七条各车站要在候车厅、售票窗口等醒目位置开辟安全告知专栏,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旅客的监督。
第一二八条坚持实行车辆安检合格发班制度,配置必要的安检设施,配齐专职安检员,车辆安检员必须参加培训,持证上岗,在对车辆安检时要对照《江西省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报告单》所列内容严格把关,尤其对车辆的制动、传动、转向、灯光、刮雨器、轮胎等安全部件更要仔细认真检查。
第一二九条站内应设消防栓,配备足够齐全有效的灭火器及有关消防设施,并布局合理,使用方便。
第一三0条各车站要认真贯彻“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即:
1、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
2、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同时,还要做到司乘人员不系好安全带不出站,要向旅客宣讲“安全带——生命带”的意义,要求旅客自觉系好安全带。
第一三一条乘务员操作规程
1、发车前要对旅客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宣传安全乘车常识及安全告知内容,公布安全监督内容和安全监督举报电话,督促旅客系好安全带。
2、旅客上下车时,乘务员要宣传安全注意事项,维持秩序,先下后上;车未停稳时,不许开启车门和上下车。无论何时,旅客不能自己开启车门。
3、客车行驶当中,请旅客不要把头、手伸出窗外;驾乘人员要严格执行行车纪律,不准相互闲谈,并教育旅客不要与驾驶员闲谈及做妨碍驾驶操作的动作。
4、途中照料旅客,维护乘车秩序,并协助驾驶员做好应急安全处置,认真清点人数,严禁超载、防止漏乘。在车辆行驶中报告车辆异常运行的相关信息,如遇到治安事件、乘客突发疾病等。
5、对精神病患者及醉酒人员必须要有人护送。否则,不予乘车。对恶性传染病患者,一律不准上车。
6、严禁旅客在车上吸烟,并认真进行行李安全运输的宣传、教育和必要的检查,防止旅客将“三危”物品夹在行包中携带上车。
7、车辆在运行或停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时,驾乘人员要自己带头并组织未受伤(含轻伤)的旅客把受伤较重人员抬出车外,并迅速通知救护单位派车救治;同时,要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车属单位,请求派员处理。
8、旅客乘车期间,因摔、夹、挤、颠等情况造成伤亡时,乘务员应妥善处理,并与驾驶员商量,迅速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并向车属单位报告。
9、旅客在乘车途中发生急病时,乘务员要动员旅客让出座位供患者躺卧,同时要与驾驶员商量,将车开往医院使病人尽早得到抢救治疗,并及时通知患者亲属或单位派人到医院照顾病人。
第一三二条站务员操作规程
1、信号指挥应班车辆安全入库;
2、查验应班车辆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驾驶员资质(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内部准驾
证),客运线路牌、道路运输证、行驶证;
3、查验人员应按该车核载旅客座位数进行验票,不准验超载票;
4、站务员根据应班车辆合格的安全例检单,开具行车路单和运量单;
5、行车员根据开具的行车路单和运量核对应班车辆实载人数;
6、行车员对即将发班的车上旅客进行安全提示;并公布安全监督举报内容和电话。
7、信号指挥发班车辆安全出库;
8、售票人员严禁售超载票;
9、站务人员有责任对站内“三品”进行查堵。
第一三三条“三品”检查员操作规程
1、每天适时开启安检仪,对旅客携带的各种物品进行检测,没有安检仪的要设置专门的危险品检查岗,配备专人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行查堵。
2、要恪尽职守,坚守岗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工作时间,认真仔细的检查物件行李,不放过任何危险物品进站上车。
3、要文明检查、礼貌待人,检查中发现可疑物品,要礼貌地要求旅客打开行李包检查。
4、对查获的危险物品要进行造册登记保存,按规定进行处理。
5、“三品”检查员每天要按规定认真填写“三品”检查登记表。
第一三四条车辆安检员操作规程
1、各客运单位(含客运站)必须按规定配齐车辆安全检验员,并参加省局质检员培训、考试,取得质检员资格证书。
2、车辆安检员要坚守岗位,对参检车辆随到随检。
3、对每部参检车辆必须要求上台检验,有防溜槽的要停在槽内,没有防溜槽的要塞三角木,以防车辆滑溜。
4、车辆安检时,安检员必须按照《江西省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报告单》的检验内容,逐项认真检验,对检验合格或不合格的项目,均必须按安检报告单中规定的方法进行填写和处理。
5、对于检验不合格的项目要立即填写《安全例检不合格项目告知单》,待全部项目检验合格后才可开出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车辆每次检验,驾驶员和安检员均要在对应的表上相应的栏目中签字,建好《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台账》。
6、安检员填写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时要真实、准确、认真,底联要留存备查。
7、对经常出现安全隐患的车辆,安检员要及时提出警告,并将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同时将车号及驾驶员名单报给单位领导,采取必要的教育与处罚措施。
第一三五条门检员安全操作规程
1、门检员应坚守岗位,严格实行一班一检制度。
2、认真查验驾驶员和客车“四证一牌二单”,即: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客运标志牌、例检合格通知单和派车单,对不符合要求运营客车坚决不予放行。
3、对出站车辆每车必须上车清点人数,必须确认客车载员与行车路单登记相符,并无超员情况,坚决杜绝超员客车出站。
4、长途班车必须查验双班驾驶员的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放行。
5、检查驾、乘人员安全带系用情况,未系好安全带的不予放行。
6、查验合格后,要认真填写《出站登记表》,经驾驶员和检查员共同签字后方可放行。
第一三六条车站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各客运站停车场要配备专人管理,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和巡查制度,实行24小时工作制和巡查工作制,并对进出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工作。
2、所有客运站停车场只能停放进站发班和等待发班的客运车辆,其他无关车辆一律不准进场停放。
3、凡进站停放的客车,均要签订车辆停放协议,并按停车场要求办好相关手续。
4、各停车场必须划好停车线,留有足够的消防、应急通道,并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无阻。
5、各客运站停车场均要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配齐消防栓及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并经常检查确保有效。停车场值班室至少要配置一台手推式干粉灭火器。
6、禁止驾驶人员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经劝阻无效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若发现车辆发生火灾,要及时报火警并立即采取扑救等应急措施。
8、进场停放客车必须经过安检合格,并确保无漏油、漏电情况。
9、车辆停放后,必须关闭车辆所有电源并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驾驶员方可离开。巡查人员若发现车辆漏油或未关闭电源应当及时通知驾驶人员。
10、在场内停放的客车,不得在停车场内修理车辆及清理汽车零件,不得在停车场内
清倒油渍物品。
11、进场停放的所有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并禁止装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易挥发的气体。
第一三七条车站消防管理制度
一、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由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每日对站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站场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情况。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消防管理人员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及时配合进行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站场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站场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三、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存放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安保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及消防器材的存放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测试维护。
4、消防器材要妥善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安排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确保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每天进行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站领导。
(4)站场内的消防器材统一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5)各车站要绘制平面图详细标注消防器材与设施的位置。
四、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安保部门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通知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跟进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站场责任人报告;
五、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在站场内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做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才可动火作业。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1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设置适当的安全隔离带,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六、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各车站要设立义务消防队。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
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或奖励。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各车站要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要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八、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3、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4、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
5、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6、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7、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8、站场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九、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做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
第9篇 载波微波通讯计算机房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禁吸烟。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二、严禁在室内使用明火取暖和照明。
三、机房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不得私拉乱接电源,工作人员离开时应将无关电源断开。
四、室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按规范要求配置自动灭火装置或移动式灭火器,工作人员会使用保养。
六、按规定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
第10篇 安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部必须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并建立安全防护用具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2、安全防护用品应有专人管理,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按照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
3、施工现场周围应有安全标志。如遇悬崖、陡坎、沟槽、坑井等危险部位必须设有防护设施和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和良好的照明。
4、所有电气设备的绝缘状况必须良好,并设专用开关、插头和插座,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对电气设备必须定期检查、测试,不符合要求的要严禁使用。脚手架应牢固稳定,过道应有防护设施。
第11篇 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公司的经济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职能:
1)、负责制定公司安全隐患排查、职业危害预防、安全应急预案等安全相关制度。
2)、负责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及安全培训,加强职工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3)、负责安全防范措施的执行,事故分析处理及事故应急救援。
4)、负责公司矛盾纠纷化解,重点防控、重点目标的保护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环保和谐、稳定。
(二)、防护措施:
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1)、各部门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本部门的危害种类,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2)、在确定职业危害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危害告知警示标志。
3)、车间、岗位等有大量粉尘时,应配备行之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
4)、在封闭和有度有害气体场所作业时,要采取强制通风措施,配备行之有效的通风设备,并派专人巡视。
5)、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加以控制,并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及救援预案。
6)、从事有职业危害的职工应按照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公司将检查结果告知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
个人防护措施:
1)、加强对作业人员的职业危害教育,提高对职业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并找出自我职业危害防治办法。
2)、接触粉尘作业的人员,在工作中应尽量降低岗位粉尘浓度,并正确佩戴防尘口罩,严禁未经防护而上岗。
3)、电气焊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应注意作业环境保持通风,必要时需佩戴防毒口罩,上岗前必须正确配戴好相关安全用品(安全帽、防护镜、绝缘靴、防护手套等)严禁未经防护而上岗。
4)、进行噪声较大作业时人员要佩戴防护耳罩,并减少作业时间。
5)、进入有辐射区作业时必须穿戴好防护服,并配有个人剂量笔监测,并派专人巡视。
6)、厂期从事高温,有毒有害气体作业人员应尽量减少工作时间,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饮用水,并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严禁未经防护而上岗!
(三)、安全检查措施:
1)、公司各部门除进行经常检查外,每月还定期组织各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包括(安全、职业危害、卫生、设备、劳纪等),这几种检查结合进行。
2)、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建立由总经理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安全生产检查应当始终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依靠群众,遍检查,遍改进,并及时地总结经验。
4)、生产期间每月20日安全联合检查,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无故严禁缺席,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更正、并记录入档。
(四)、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1)、对违章、违纪、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安全防护上岗人员每次处罚20元,造成事故发生责任人按损失的30%处罚。
2)、对限期整改的设备、设施未按期整改的对责任人处罚30元,造成事故发生责任人按损失的30%处罚。
3)、未经安全培训私自上岗,对本人及批准上岗人处罚40元,造成事故发生责任人按损失的40%处罚。
4)、对违章指挥,不听劝阻人员处罚50元,造成事故发生责任人按损失的50%处罚。
5)、对不认真执行设备安全标准(跑、冒、滴、漏)设备环保卫生不打标,经查出每次处罚部门30元,造成事故发生责任人按损失的30%处罚。
6)、违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须经公司决定,按情节严处。
第12篇 人造板厂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纤维板企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易燃、易爆的重点防火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号>;令《关于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我公司生产和职工免受火灾威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 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防火工作。
2. 各级领导应该重视防火安全,必须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领导议事日程,做到有布置、有检查,在实际工作中狠抓落实。
3. 对全体员工要加强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对防火安全的重要性、自觉性和责任感。
4. 落实防火安全的领导和管理,应建立、健全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奖罚分明,保障国家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以利促进生产的发展。
5. 建立防火安全检查、巡查制度。公司每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大检查;工段每周检查一次;班组每小时对重点防火设备(部位)巡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备查。
6. 在生产区内严禁烤火,以及使用汽油、酒精或易燃液体清洗机械设备,以防火灾。如维修需要办动火手续后方可使用。
7. 严禁在生产区内吸烟,吸烟者应在公司划定吸烟区内吸烟。管理人员若发现有违反吸烟规定的人员却不加以制止,对管理人员处以相等的扣罚。
8. 禁止在生产区内进行动火作业。需要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报,经保卫、技安部门审批,办好动火证后,落实动火现场安全措施方可动火。动火时应严格执行动火许可证背面的安全规定。
9. 乙炔、氧气瓶不准高温存放,一般在35度以下。乙炔瓶与氧气瓶要分隔存放。动火作业时,瓶与瓶之间不少于5米,明火点与瓶之间不少于10米以上,以防发生危险。
10. 易燃、易爆物品应妥善保管。易燃液体如:汽油、酒精、苯等不准露天堆放。需用桶、缸等装储,容器应牢固密封,防止泄漏,杜绝火患。
11. 仓库内易燃物品和可燃物品应分类存放,对散落部份应及时清除,不准设吸烟室,以防火患。
12. 凡机动车辆进入工段要全部带防火罩,车辆要定期清洁,当班当值司机负责加水、加油等所有日常保养工作,以免油渍、纤维、积尘过多,预防明火发生火灾。
13. 生产线的火花探测报警装置在停机后及开机前都必须检测一次。要经常对其进行维护、保养,保持高度灵敏、正常。并做好维护、保养、检测记录留档。
14. 生产现场要注意防火。特别是热磨、热压、砂光报火警时,无论是否有火星,
被送到401、411、602仓及袋滤器内必须派人到各自工段管辖范围内的有关
部位查看,检查途径的风管是否有火,确认安全后办理有关手续和签名,方可开机生产。
15. 在生产区内严禁燃放烟花、鞭炮、“火箭”等,以防火患。
16. 防雷设备每年应在雷雨季节前会知有关单位进行检查测试一次。注意维护、保养以确保其正常工作。
17. 值班电工对电器设备应加强巡回检查。电器设备要保持清洁,电缆槽要定期揭盖检查、清理积尘或纤维,以防短路而引起火患。具体电器设备巡检按巡检要求执行。
18. 禁止摩托车、易燃物品储存、停放在生产工段内,以免发生火灾事故,需储存、停放在指定地点内。
19. 生产现场(工段)、仓库未经有关领导同意,禁止任何人员携带亲戚、朋友和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仓库参观、学习、探访等。
20. 外单位人员(包括运输)进入厂区范围内进行作业、参观、学习及运输等工作时,需由联系部门(含个人)督促填写安全合同。禁止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如若由此而造成火灾事故的,追究部门事故责任。
21. 原料场内木材堆放必须整齐,木材与消防栓之间距离1.5米以上,堆与堆之间必须留消防通道,不得有任何借口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木材和物品,要保证通道畅通无阻。
22. 车辆进、出场前检查。原则上由集团公司保卫部值班人员负责,检查是否带防火罩及登记进场。
23. 凡是消防通道、消防设备任何部门、工段都不能占用、封堵,应保持其畅通无阻。
24. 凡在生产过程中闻到烧焦味时当班人员必须查找原因,直到消除原因为止。必须在交班记录本上写明原因,再用口头交接清楚,接班人员需继续跟踪或查找隐患,必要时停机全面检查。
25. 电饭煲原则上是用于生产工作需要,严禁作其它使用。在使用工作中,操作者不得离开岗位,以防短路而引起火灾。
26. 临时线拉接时,无论是高、低压都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及操作,并会知生产技术部。
27. 消防器材实行分区管理,并落实其管理责任人,其它人员不准随意挪用,消防器材附近应留有一定位置,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以确保畅通无阻。
28. 现根据生产防火安全要求,确定公司重点设备和易起火部位定为防火安全重点管理部位有:208干燥管系统、211风送系统、401仓、411仓、602仓、452、513、514等风送系统、432废料输送系统、砂光机、热压“三机”(包括油压房)、压缩机。
28.1.生产班组在接班前应对所属部位进行一次全面、仔细检查,接班时要阅读交接班记录,交班者要口头讲解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在生产过程中按规定每小
时巡查一次,并做好记录、签名手续。
28.2.检查巡检内容
28.2.1.热磨工段
28.2.1.1.检查208、211风机是否振动,是否有磨擦声,皮带是否打滑。
28.2.1.2.检查加热器干燥系统是否有烧焦的异味。
28.2.1.3.检查211旋风分离器、袋滤器的粉尘溢出是否正常,旋转阀、螺旋是否有磨擦声,是否有烧焦的异味。
28.2.2.热压工段
28.2.2.1.检查401、411仓的传动系统是否有磨擦声,是否闻到焦味。
28.2.2.2.检查锯边纵横锯吸尘口是否堆塞,锯架是否振动,是否有磨擦声及烧焦味。
28.2.2.3.检查452、432风机是否振动,是否有磨擦声,皮带是否打滑及其管道。
28.2.2.4.检查旋风分离器、袋滤器的粉尘溢出是否正常,旋转阀是否有磨擦声及烧焦味。
28.2.2.5.检查“三机”是否有烧焦味和油压房设备是否有故障。
28.2.3.砂光工段
28.2.3.1.检查513、514风机是否振动,是否有磨擦声,皮带是否打滑。
28.2.3.2.检查袋滤器、旋风分离器、602仓的粉尘是否溢出,旋转阀、螺旋是否有磨擦声及烧焦味。
28.2.3.3.检查砂光机的砂带是否打滑,砂光机各部位是否有烟冒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上述部位有异常或有烧焦的异味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程序参
阅《火警处理程序》。
28.3.重点防火设备例行检修、清洁制度
28.3.1.自动火花报警及灭火系统每月检查一次,将检查结果作好记录并签名,经
安技主管验收签名合格后方能开机生产。
28.3.2.所有风机每月检查一次风叶、皮带磨损情况,轴承发热情况(轴承温度不
超过80度),在运行状态下由设备组验收。
28.3.3.袋滤器布袋每月检查并清洁一次,每半年水洗一次;振荡器、风门每个月检修一次。由设备组及安技员共同验收。
28.3.4.干燥管每次停机都要检查是否干净,若有纤维粘附要及时清理;每月清干
燥管不少于一次,由设备组验收。
28.3.5.401、411仓每月检查一次所有传动系统,重点检查打散片是否变形,轴承
是否发热,由设备组验收。
28.3.6.所有电机上不得有粉尘堆积,室内电机由设备所属工段负责,室外电机由
电仪工段负责,由调度室负责检查。
2.8.3.7.热压“三机”每日一小清,工段负责验收。逢换厚度规一大清,屋顶风管
每月清洁一次,工段、设备主管、安技同时验
收签约,具体操作细节必须填写到清洁记录表上。
28.4.火警处理程序
28.4.1.自动报警时,若能复位,可先不停机,检查报警部位的整个系统;若无异
常,向当班调度汇报,由调度决定是否停机;若不能复位或复位后在4
小时内第二次报警。必须立即停机检查,由调度验收确认安全后方能开机
。整个检查过程须仔细记录并签名。
28.4.2.检查时若发现生产线任何部位有明火或冒烟或焦味,必须立即全厂停机。
扑灭后除检查起火设备所属系统外,其前后联接设备也必须仔细检查,并
通知主管厂长和安技员回厂,由主管厂长和安技员同意后方能开机。
28.4.3.报火警后各系统检查内容
28.4.3.1.208干燥系统火警:检查整个干燥管、风机、加热器、旋风分离器(打
开观察孔用电筒检查。下同)。
28.4.3.2.211系统火警:检查袋滤器(打开袋滤器顶部、滤袋部位的检查门,每
隔拆开一个滤袋用电筒观察下箱体内的情况。下同)、风机、旋风分离器
、401仓。
28.4.3.3.452、514、513系统检查风机、旋风分离器、袋滤器;锯边吸风口;砂
光机吸风口。
28.4.3.4.所有检查过程必须充分发挥嗅觉作用,如有烧焦气味,须找出火源。排
除或确定无火警后,方可离开现场。
29. 各部门、工段(工段)、班组正职为防火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工段、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0. 部门、工段(工段)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防火安全职责。
30.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本公
司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30.2.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防火安全问题。
30.3.组织实施对部门、工段防火设施、灭火器和防火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
保其完好有效,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30.4.组织本部门、工段义务消防队员学习,在员工中组织开展防火知识、技能的
宣传教育和培训。
31.0.班组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工段的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
落实下列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31.1.负责本班人员的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和灭火器材的使用。
31.2.对本班的重点防火设备和易起火部位的巡检工作负责监督。
31.3.保障部门、工段防火设施、灭火器材、防火标志及消防通道不受损坏和堵塞。
31.4.督促巡检记录按时填写,保证完整无缺。
32.0.各部门、工段(工段)的灭火器材管理人每月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清洁
、登记、签名。发现问题及时向安技组反映处理。
33.0.对违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的进行处理。
33.1.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处50元扣罚。
33.1.1.不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而强行焊接的,造成火灾事故按集团
33.1.2.摩托车不按规定停放造成安全事故负一切事故责任。
33.1.3.未经同意善自挪用消防器材。
33.2.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处100元以上扣罚。
33.2.1.违规吸烟者及发现违规吸烟而不加制止的相关管理人员。
33.2.2.未经公司领导同意携带亲戚朋友及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仓库进行参
观、学习、探防的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