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教育培训,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考核;对新员工和更换工种的员工必须进行三级消防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条
各相关部门、班组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坚持每日检查,企业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综合大检查,并对检查的情况记录备案。
第三条
严禁在厂区内吸烟,动用明火和乱拉电线,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第四条
加强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管理,所有消防器材不得随意动用。配发到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管理,责任到人,切实做到定位放置,定期更换。
第五条
各部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并及时对隐患进行整改。
第六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堵塞消防通道,要经常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第七条
按照有关规定,企业成立消防组织机构,成立义务消防队伍,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应急演练。
第八条
建立重点部位消防管理档案,详细记录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以消防安全实施有效管理。
第九条
企业对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与表彰和奖励。
第2篇 柴油罐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储油罐着火灭火措施:
(一)立即停止卸发油作业,关闭储油罐一切阀门,将量油口、呼吸阀等孔口用石棉毯蒙盖;
(二)开启消防泵,向着火油罐喷洒冷却水,开启消防泡沫,向罐内注入灭火泡沫;
(三)接装水龙带,用水枪喷射罐体降温;
(四)必要时可对相邻储油罐采取降温等保护措施;
二、油罐车着火灭火措施:
(一)立即停止卸油作业,关闭电源、阀门,取出鹤管、胶管,迅速关闭油罐车盖,用泡沫灭火机灭火,有条件时将着火油罐,拖离卸油线;
(二)卸油鹤管取出困难时,应迅速用石棉毯覆盖堵塞罐车上口,同时用泡沫灭火机泡沫封口;
三、油泵房着火灭火措施:
(一)立即停止卸油作业,关闭各管路阀门;
(二)迅速切断电源;
(三)用泡沫灭火器进行扑救;
(四)将周围油桶、棉丝等易燃物品及时转移,采取隔离措施;
四、作业场地着火灭火措施:
(一)切断火源,清理易燃物品;
(二)就近利用灭火器、砂、土等扑救;
五、对无法扑救的火灾应急措施:
(一)值班人员立即报警,拨叫火警电话119。
(二)报告火警时,要将单位、姓名、职务、着火原因、位置、火情、车辆通行路线报告清楚;
(三)向消防部门报告火警同时向本单位领导和保卫部门进行报告,并及时打开消防通道大门,立即停止卸油作业,关闭有关管道阀门,转移火场周围易燃物品,组织人员利用现有消防设备积极扑救,控制火源;
(四)值班电话要专人守候,绝对禁止外人使用,保证通讯畅通;
(五)消防队赶到后,一切行动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
第3篇 用电、用火、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四、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六、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超负荷运行;
七、营业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要求。
二、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7.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第4篇 某实验室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实验室防火的管理,预防火灾的发生。
2. 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防火、灭火管理。
3.职责
3.1品管部qe负责本办法制定与修订。
3.2实验室管理员负责执行本程序。
4. 操作程序
4.1防火
4.1.1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试剂要单独存放。存放柜顶部要通风,置于阴凉通风位置。实验室内严禁存放大于20l的瓶装易燃液体。
4.1.2使用易挥发易燃液体试剂(如乙醚、丙酮、石油醚等)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绝不可在明火附近倾倒、转移这类试剂。
4.1.3进行加热、灼烧、蒸馏等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热易燃溶剂,必须用水浴或封闭电炉,严禁用灯焰或电炉直接加热。
4.1.4点燃煤气灯时,应先关闭风门,后点火,再调节风量;停用时要先闭风门,再关煤气,要防止煤气灯内燃。
4.1.5使用酒精灯时,灯内燃料最多不得超过灯体溶剂的2/3。不足1/4时应先灭灯后再添酒精。点火时要用火柴或打火机点,绝不可用另一燃着的酒精灯去点。灭灯时要用灯帽盖灭,绝不可用嘴去吹,以免引起灯里酒精内燃。
4.1.6易燃液体废液,要用专用容器收集后统一处理,绝不可直接倒入下水道,以免引发爆炸事故。
4.1.7电炉不可直接放在木制实验台上长时间使用,加热设备周围严禁放置可燃、易燃物及挥发性易燃液体。
4.1.8要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电源线路是否正常。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程,防止因电火花、短路、超负荷引起火灾。
4.2灭火
4.2.1实验室内必须配制灭火器材。灭火器材应固定放置于便于取用的地点,并要定期检查器材的性能。
4.2.2实验室工作人员都要掌握灭火的基本知识,学会正确选择、使用灭火器材。
4.2.3若局部起火,要立即切断电源、关闭煤气扑灭着火源,移走可燃物。
4.2.4扑灭火焰时,要针对着火的种类,选用不同的器材,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详见下二表:
表1 火灾的分类
火灾类别 | 着火物质 | 最佳灭火器材* | 禁用灭火器材** |
a | 木材、纸张、棉花等 | 1,2 | |
b | 可燃性液体,如易燃化学试剂,石油化工产品 | 2,3,5,6 | 1 |
c | 可燃性气体,如煤气、液化气、氢气、乙炔 | 4,5 | |
d | 可燃性金属,如钾、钙、铝粉、钛 | “7150”、沙土 | 1(2,3,5,6) |
*本栏中的号码即表2中灭火器材的序号。
**括号中的数字表示无效的灭火器材。
表2 常用的灭火器材
序号 | 器材名称 | 灭火机理、特性 | 适用范围 | 注 |
1 | 水 | 水的比热、汽化潜热大,价廉、量大,能迅速降低着火物和火场周围的温度,产生的水蒸气还能降低空气中氧的含量。 | a类火灾 | 下列情况禁用水: 1.与水反应生成可燃、有毒气体的物质着火; 2.不溶于水又比水轻的易燃液体着火; 3.贮存大量浓硫酸、浓硝酸场所着火; 4.着火物邻近带电设备 |
2 | 泡沫灭火器 | 主要成分为硫酸铝、碳酸氢钠、皂粉等,与酸作用生成含二氧化碳的泡沫,覆盖于着火物表面遮断火焰热辐射,隔绝空气。 | a类、b类火灾 | 下列情况禁用: 1.d类火灾; 2.遇水能发生燃烧的物质的火; 3.带电设备的火 |
3 | 二氧化硫灭火器 | 将二氧化碳压缩液化装在灭火器中,使用时,急速喷出,急剧汽化而降温,出现雪花状的固态二氧化碳。温度很低的气态、固态二氧化碳,可有效降低火区空气中的氧含量。当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35%)时,火就会熄灭。 | b类火灾 精密仪器、贵重资料图书。 | 不适于碱金属、轻金属及其氢化物着火,及自身能供氧的物质的着火 |
4 | 关闭燃烧源、断绝燃烧物来源 | c类火灾 | 应移走气瓶,以免火场温度高引起爆炸 | |
5 | 干粉灭火器 | 主要由碳酸氢纳、磷酸铵、氯化钠碳酸钠干粉及少量润滑剂、防潮剂组成、装于相应的灭火器内。使用时借助压缩氮气或二氧化碳将干粉以雾状粉流喷向燃烧物当干粉与火接触时,发生一系列物理遇化学作用使火熄灭。 | b、c类火灾带电设备着火 | 不宜灭d类火灾 |
其他 | 1.1211灭火器 2.ccl4灭火器 3.7150灭火剂 4.砂土、石棉布 | 1.1211即二氟一氯一溴甲烷,是一种阻化剂,能加速灭火作用。不导电无痕迹。 2.ccl4本身不燃,密度大,阻断覆盖火源 3.为三甲基硼氧六环,受热分解吸收大量的热,并能形成氧化硼薄膜,隔绝空气 4.覆盖燃烧物、隔绝空气 | b类火灾,精密仪器、珍贵图书资料、电器着火 d类火灾,尤适用于镁、锡、钛着火 d类火灾,小范围 | 1.二者均属卤代烷材料,除非必要,宜尽量少用 2.ccl4遇高温可生成剧毒光气,使用时要位于上风口,注意防毒 最经济有效 |
第5篇 中学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山天中学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照防火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校长为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和保卫干部具体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二、建立学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组建由二处的相关人员组成的义务防火队伍。
三、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坚持“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认真学习和落实《消防法》,确实做到职责清,责任明。
四、加强培训,确保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弱、强电工必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熟悉掌握防火设备、器材、应急预案的内容及操作方法。
五、加强设备管理和日常维护,防火设备请专业单位保养维修,公共部位和实验室、专用室的灭火器定期进行自查,确保设备能正常待命。
六、用电、用气正确使用,规范操作。经常巡查,杜绝违章,发现异常及时排除,不留隐患。
七、节假日前校安全综治领导小组进行全校安全大检查,查除隐患,警钟长鸣,确保一方平安。
第6篇 厨房液化气灶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厨房液化气灶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 液化气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学习,掌握安全操作液化气灶的基本知识。
2. 每次操作前应检查灶具的完好情况。检查灶具是否有漏气情况,如发现漏气不准进行操作,不准开启电器开关,应及时报修。
3. 员工进入厨房前应打开防爆排风扇,以便清除积沉于室内的液化气。
4. 点火时,必须执行火等气的原则,千万不可气等火,即先点燃火柴,再打开点火棒供气开关,点燃点火棒后,将点棒靠近灶具燃烧器,最后打开燃烧器供气开关,点燃燃烧器。
5. 各种液化气灶具开关,必须用手开闭,不准用其他器具敲击开闭。
6.灶具每次用气完毕后,要立即将供气开关关闭,每餐结束后,值班人员要认真检查每只供气开关是否关闭好,每天工作结束后要先关闭厨房总供气阀门,再关闭各灶具阀门,然后通知供气室关闭气源总阀门。
7. 经常做好灶具的清洁保养工作及时清除烟罩内的油污,以便确保安全使用液化气灶具。
8. 无关人员不得动用液化气灶具,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并及时关闭供气总阀门。
9. 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7篇 载波、微波、通讯、计算机房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禁吸烟。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二、严禁在室内使用明火取暖和照明。
三、机房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不得私拉乱接电源,工作人员离开时应将无关电源断开。
四、室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按规范要求配置自动灭火装置或移动式灭火器,工作人员会使用保养。
六、按规定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
第8篇 配电室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非该室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
2.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
3.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勤巡视、勤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隐患,严禁脱岗、空岗。
4.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进行清扫,防止因污物造成短路。清扫时,严禁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擦洗。
5.室内动用电、气焊或其它明火作业时,必须向保卫部申报并填写动火证后,方可操作。
6.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
7.室内严禁存放食物,避免因小动物进入造成电器设备短路,引起火灾。
8.灭火器材要定点存放,经常维护保养,保持良好状态。
发现异常气味,如烘烤塑料、焦糊等气味,立即报保卫部,并认真查找气味来源。
第9篇 炸药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炸药库安全管理,保持炸药库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炸药库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 安质部部长胡志朗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它仓库也要指定专人管理,落实防火措施。
第五条 炸药库防火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对保管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建立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并做好记录。
三、组织制定电源、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每个岗位的防火工作责任制。
四、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业务训练,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经常总结消防工作经验。
第三章消防管理
第六条 炸药库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指定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七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八条 严禁将明火、火种带入炸药库仓库,绝对不允许在炸药库仓库和库房周围用火或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作业。
第九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视机等家用电器,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 o瓦的白炽灯,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1米。
第十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库区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电源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第十一条 在库区从事装卸、搬运、施工以及其它临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不服从管理的临工应马上予以辞退。
第十二条 炸药库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消防用具。
第十三条 认真做好消防器材的业务培训,了解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期限。
第十四条 保持消防器材保持清洁无杂物,不准把矿灯带入药库,更不准把火种和无关人员带进药库,不准使用碰撞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化纤服装。
第十五条 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巡查、核实,如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整改。
第十六条 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接受监督、责任自负的消防全管理机制。
第十七条 岗位人员要学习和掌握消防科学知识,严格遵守消防法规,积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八条 自觉保护消防设施,不损坏、不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不占用防火间距,不堵塞消防通道。对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对不能正常使用或到使用期限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更换。
第十九条 严禁吸烟,不准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炸药库。
第二十条 要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建立并认真记录防火档案。
第二十一条 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建立巡查记录。检查防火制度执行情况,纠正违章行为;检查火源、电源管理情况,是否有火灾隐患。
第二十二条 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灭火、疏散技能和自防自救能力,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第二十三条 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库存放。储存期间要抓好防热、防潮、防冻、防火四个环节,加强温度和湿度的监测。保管人员要切实落实一日三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根除,做好人防、技防、物防、犬防工作。
第二十四条 发现火灾立即正确组织灭火工作,并及时报警、报告上级单位。
第10篇 某石料厂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2、各相关部门、班组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坚持每日检查,本厂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综合大检查,并对检查的情况记录备案。
3、严禁在厂区内吸烟,动用明火和乱拉电线,本厂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
4、加强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管理,所有消防器材不得随意动用。配发到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管理,责任到人,切实做到定位放置,定期更换。
5、各部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本厂的安全科,并及时对隐患进行整改。
6、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堵塞消防通道,要经常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7、按照有关规定,本厂成立义务消防队伍,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应急演练。
8、建立重点部位消防管理档案,详细记录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对消防安全实施有效管理。
9、本厂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与表彰和奖励。
第11篇 防火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一、奖励
凡模范执行本公司消防安全制度者,符合下列条款的,予以奖励50元或通报表扬、记功等奖励。
1.加强防火安全工作,能积极提出建议并被采纳且行之有效的。
2.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避免火灾事故或减少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到最低限度的。
3.重视防火安全教育,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保养管理完善,防火工作成绩显著的。
4.勇敢扑救火灾,保护生命、财产安全表现突出的。
二、惩罚
凡有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或行政警告、记过等处分。
1.违反禁烟规定,在禁烟区域吸烟或吸游烟者,每次罚款50元。
2.违章动用各类明火的,每次罚款50~200元。
3.随意动用或损坏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每次罚款50~100元。
4.在消防通道或消防器材前堆物,经劝告整改不力的,每次罚款200~1000元。
5.擅离职守或因主观原因延误火灾扑救时机造成损失的,予以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并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构依法惩处。
本标准适用于防火奖惩管理,在具体实施中,材料必须确实,手续齐全.
第12篇 z学院学生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技术学院学生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住宿的场所,人员高度集中,可燃物品较多,属于学校重要防火部位。特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如下:
一、宿舍内严禁私扯线路、私接灯具和电源插座等,违者罚款50至100元,没收灯具、电线等。
二、宿舍内严禁使用一切电热器具(电炉、电褥、电暖气、电热杯等),违者罚款50元,没收电热器具。
三、宿舍内严禁动用明火(酒精炉、柴油炉、煤气炉等),不准乱烧废纸。违者罚款50元,没收器具。
四、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违者罚款50元,没收危险品。
五、禁止在宿舍内酗酒、吸烟,违者罚款50元。
六、学生都应学习消防知识,爱护消防设施,会使用灭火器、消防栓扑灭初起火灾,会拨打火警“119”。
七、严禁破坏、偷盗消防器材、设施以及在无火情情况动用消防器材、设施。对蓄意破坏、偷盗者以10倍设备价值罚款。
八、违犯以上规定,酿成火灾事故或贻误灭火时机的,视情况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