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管理制度重要性规范
企业制度是维系企业作为独立组织存在的 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
企业制度的只要作用有:
1、 正常管理与危机管理的有效组合。
2、 工作性管理与非工作性管理的有效组合。
3、 调动积极性与有效控制的有效组合。
4、 有形资产管理与无形资产管理的有限组合。
5、 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有效组合。
6、管理模式的组合。
企业制度:民营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全世界中小企业竞争中,只有少数私营企业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并得以延续和发展。
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私营企业生存和发展壮大的关键问题。
对私营企业实施企业管理制度创新是其成长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选择。
企业管理制度创新将构成私营企业制度创新的主要环节。
全世界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私营企业在生生灭灭,只有少数私营企业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并得以延续和发展。
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私营企业生存和发展壮大的关键问题。
对私营企业实施企业管理制度创新是其成长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选择。
企业管理制度创新将构成私营企业制度创新的主要环节。
一、企业管理制度---我国私营企业治理模式的现实分析 企业管理制度对于我国大多数私营企业而言,其治理采用的是一种典型的家族治理模式。
在这种治理模式下,企业的所有权主要掌握在由血缘、亲缘和姻缘为纽带组成的家族成员手中,主要经营管理权由家族成员把持,企业决策程序按家族程序进行。
家族治理模式的特点在于企业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主要由家族成员控制;企业决策家长化;经营者激励约束双重化;来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督较弱等。
私营企业采用家族治理模式,在企业发展的初期,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提高企业的稳定性,加快企业的决策速度,因而是有效率的,对企业的成长具有一定的作用。
但是一旦企业规模扩大,产业资本日益社会化,家族治理模式所具有的缺陷便暴露无遗,而且这些缺陷逐渐成为阻碍私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家族治理模式的缺陷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企业管理制度---家族股东“一股独大”,损害了广大小股东的利益。
在私营企业中,企业创业者或其家族作为大股东“一股独大”,控制着企业的所有权和主要经营管理权,并主导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家族外的小股东由于人数众多,人员分散,所持股份少,一般很难介入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进行的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活动,就由掌握企业控制权的家族成员围绕着家族的利益展开,而很少 围绕包括小股东在内的所有股东的利益展开。
另外,在小股东不能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实施必要的监督的情况下,家族控股大股东或其经营者的道德风险,严重地损害了广大小股东的利益,小股东的利益无法得到保护。
第二,企业管理制度---个人财产所有权与企业法人所有权不分。
在我国私营企业中,企业法人所有权深受家族个人所有权的干扰和控制。
对于私营有限责任企业而言,企业组织只是一种形式,私营企业并没有按规范的法人企业来运作,没有健全的企业法人制度来保证企业以独立的法人资格存在。
私营企业个人财产所有权,在企业的经营和继承问题上,对企业法人所有权进行大量的干预和控制。
第三,企业管理制度---企业主“家长制”作风严重,高度集中化的管理方式排斥人力资本的民主参与和决策。
在我国私营企业中,这种“家长制”决策机制固化了私营企业主的“心智模式”,使他们变得更加专制和跋扈。
这会不断加大企业主决策失误的可能性。
而随着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的到来,企业的成长更多地依赖于知识和人力资本,依赖于人力资本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积极参与和决策。
市场里的企业是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而排斥人力资本民主参与决策的私营企业主的“家长制”作风,必将越来越阻碍私营企业的发展。
第四,企业管理制度---注重从“内部”选拔经营管理人员,排斥“外部”人才。
在我国家族式经营色彩浓厚的私营企业中,员工往往被分为“自己人”和“外人”两个部分。
企业主在比较重要的位置上安排的都是“自己人”,除极少数情况外,“外人”是很难得到这些位置的。
这主要源于企业主个人及其家族对“外人”缺乏信任感,认为自己人忠诚可靠。
这种“任人唯亲”的用人模式,容易引发私营企业对人才持续性增加的需求与家族式单一稳定的供给之间的矛盾,其突出表现为:人力资本输出渠道狭窄,使得私营企业仅靠原来的家族成员已难以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人才来源单一,所受教育背景趋同,获取社会信息量较小,容易导致思路狭隘;加上家族成员掌控企业较多的资源,无意间也容易形成排挤外来人才的行为,使外来人员难以融入团队,缺乏对企业的认同感。
第五,企业管理制度---对外融资难度增加。
银行在贷款条件上,对私营企业往往设置较高的“门槛”,企业很难从它们那里获得源源不断的贷款。
因为,当获得一些外部资金如银行贷款时,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经营策略就有可能改变。
贷款投资于风险大、收益高的项目,如果赢利了,可以归还银行本息,自己也有较大的利润;如果亏损了,那么大部分风险将由银行承担。
由于我国的法律执行效率很低,银行胜诉,而法院难以执行。
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等金融机构是很难有勇气和魄力向私营企业发放贷款的。
于是就会出现好企业家和好项目却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的现象。
二、我国私营企业管理制度创新的目标和思路 家族治理模式所具有的缺陷日益成为阻碍私营企业发展的因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对私营企业进行治理制度创新。
有人认为,私营企业管理制度创新就是私营企业的股份化, 就是私营企业上市,实际上这是对私营企业管理制度thldl.org.cn创新问题的一种误解,只追求形式上的股份化并不能解决家族控股大股东或其经营者侵犯小股东利益的道德风险问题,不能解决企业主的“家长制”作风问题,也不能有效解决私营企业排斥“外部”人才等问题。
所以,对私营企业应该进行真正意义上的企业管理制度创新。
以企业独立人格理论为基础的私营企业管理制度本质上是一种契约制度,它通过一定的治理手段,合理配置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以形成科学的自我约束机制和相互制衡机制,目的是协调主要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和权利关系,促使他们长期合作,以保证企业的决策效率。
私营企业管理制度创新的目标是建立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和员工等资本所有者共同治理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其主要包括治理主体的创新与治理机制的创新两个方面。
1.企业管理制度---治理主体的创新。
谁参与治理,是出资者还是利益相关者这是私营企业治理主体的问题。
传统意义上的企业治理理论认为,治理源于两权分离,这实际上就是对私营企业治理主体应按股东主权的逻辑认定,其表现为资本雇佣劳动条件下的单边治理结构。
在这一结构中,私营企业的治理主体是雇主或股东。
基于企业独立人格的治理理论,强调私营企业的法人性和建立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因此,私营企业的治理主体就是主要利益相关者,即资本所有者,包括: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和一般雇员。
这是因为,一方面,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是企业的法人财产,而不仅仅是股东投入的资产。
企业法人财产包括实物资产、金融资产及无形资产。
这些资产主要由股东的直接投资和债权人的债权形成。
如果股东凭借其专用性资产获取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那么债权人也可以凭借其债权参与治理。
同时,债权人的债权若无抵押,一旦企业亏损或破产,其损失也不可低估。
故债权人应当成为私营企业的治理主体。
另一方面,经营者和一般员工等人力资本所有者在企业中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一旦企业面临亏损或倒闭,不仅面临青春年华与自信心等的投资损失,甚至会危及自己及其家人的生存。
同时,当代私营企业的发展越来越依赖于经营者和员工的人力资本。
随着竞争日趋激烈,企业要巩固自己的竞争优势,必须有充足的创新能力,而创新能力只能来自于这些人力资本所有者——企业经营者和员工。
由此可见,私营企业治理权应归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和员工共同拥有,他们通过企业所有权的分配来相互制衡,通过治理权的分享来引进资金和留住人才,以建立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和员工等资本所有者共同治理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第2篇 规范化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降低办公用品消耗,减少损失和浪费,使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二、办公用品范围
2.1文具、纸张等文案用品;
2.1.1文案用品分为个人领用与部门领用两种。个人领用系个人使用保管的用品,如笔、笔芯、笔记本、胶棒等。部门领用系本部门共同使用的用品,如订书机、计算器、剪刀等。
2.2办公桌、椅、档案柜等用品;
2.3电脑、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以及公司集团手机卡。
三、办公用品的申购及发放
3.1各部门每月25日向行政部提出采购申请,经行政部核对并申报同意后由行政部统一采购、管理及发放。
3.2购入的办公用品须按类别,品种清点,验收,统一入库管理。
3.3办公常备用品每月10日、20日两天进行发放,领用时秉承以旧换新原则,由领用人签字,说明物品名称、数量等,以控制文具消耗。
3.4办公设备及桌椅等由财务部负责核实,行政部根据需要采买发放。
四、办公用品的管理
4.1各部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
4.2任何人未经过允许不得擅自领取办公用品,不得挪用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资。
4.3电脑、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及公司集团手机卡均由专人管理,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由管理人全权负责。
4.3.1电脑管理
4.3.1.1保证机器的正常开关机;
4.3.1.2严禁使用过程中冷关机,对硬盘造成损伤、缩短固件的使用寿命;
4.3.1.3严禁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
4.3.1.4严禁登陆不良网站及非法网站。
4.3.1.5定期对电脑进行杀毒;
4.3.1.6使用完毕后请按照正常关机顺序关闭主机及显示器。
4.3.2打印机、复印机:
4.3.2.1保证机器的正常开关机;
4.3.2.2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
4.3.2.3复印机连续工作正反面20张时,请待机8分钟;
4.3.2.4各部门应保证机器所需耗材、纸张充足,及时向行政部领用;
4.3.3投影仪
4.3.3.1保证机器正常开关机;
4.3.3.2关机后静待风扇停止后方可切断电源;
4.3.3.3使用过程中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不要堵塞通风口;
4.3.3.4禁止倾斜90°角以上播放文件;
4.3.3.5使用时间超过两小时需断电休息10分钟。
4.3.4集团手机卡
4.3.4.1公司凡试用期满的员工,必须统一使用公司的集团手机卡,否则不享受公司的话费补贴(特殊情况经经理批准后除外)。
4.3.4.2集团手机卡领用者必须严格遵守使用制度,如有损坏、丢失,及时报行政部予以补办、处理。
4.3.4.3集团手机卡仅供领用者在公司任职期间使用,离职时必须到行政部办理相关退还手续。
4.4办公设备管理者具有保管与维护责任,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收回时,需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5办公设备要注意维护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当设备出现损坏时,须报直属上级领导决定后方可修理。
4.6经检查确认破损办公器具、设备已没有修理必要时,办公用品管理员向直属上级领导请示,予以报废处理。
4.7严禁把办公用品带回家私用。
4.8凡纯属人为原因致使办公器具、设备损坏或有意破坏者,追究其责任并照价赔偿。
第3篇 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顶。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危险品及管制刀具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要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违反规定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其它形式的娱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教师。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右侧通行,不违反交通规则,不随意横穿马路。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私自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二)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舍务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内。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要认真负起安全检查责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
7、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点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一经发现严加处理。
第4篇 书屋规范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要热情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保管和借阅工作。
2、建立健全图书账册。新购进的图书都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账物相符。损坏的图书要履行注销手续。
3、图书室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工作;室内应保持肃静和环境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抛果皮和纸屑,不随地吐痰。
4、借阅图书要凭借书证办理手续,一次不得超过2本,按时归还。借阅者不准乱写乱画,不准剪贴或撕下。
5、做好检查和修补工作,还书时要认真检查图书是否完好,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
6、爱护图书,损坏赔偿。读者要爱护借阅的图书,如有遗失损坏应视其情节照价赔偿。乒乓球室管理制度
7、爱护活动室公物,不乱涂乱画。
8、爱护球桌、球拍、乒乓球,使用完毕放置妥当。
9、不准高声喧哗、保持良好秩序。
10、不准随地吐痰、果皮、纸屑等废物要放入垃圾袋内,保持室内清洁。
11、讲文明,讲礼貌,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秩序。
12、活动时请大家文明活动,注意安全。春泥计划辅导员职责
13、做好调查研究、充分了解本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行为习惯等问题与现状,有针对性备好课。
14、认真上课,积极参与活动,在活动中引导教育孩子。
15、加强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16、处理活动中的偶发事项,有情况及时向村领导沟通汇报。
17、做好学生学习的考核评价工作,努力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18、搞好阶段性的成果展示活动。
19、做好其他有关工作。“春泥计划”学员守则
20、每次按时到活动点,路上注意安全,不准带危险物品,如有发现责令退出。
21、认真上课,仔细听讲,做好笔记,完成辅导员布置的各项活动、课业任务。
22、爱护公共场所的花草树木,保持公共场地的清洁卫生。
23、因事因病必须提前向辅导员请假,三次以上无故缺席者责令退出.
第5篇 车队规范管理制度
一、管理服务内容
1、 按照甲方的需求,提供小车队管理服务。
2、 负责小车队日常运营管理,包括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车辆的安全检查及保养、管理档案的建立与记录等。
3、 协助甲方进行小车队人员招聘、考核(甲方负责小车队人员的招聘、考核)。
4、 负责司机的日常管理,包括小车队服务人员入职手续及退场手续等的办理、业务培训和安全培训、考勤记录、工资发放等(小车队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待遇由甲方拟定,甲方编制工资表,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代发)。
5、 负责各类交通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
二、管理服务要点
1、 负责制订小车队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保障甲方单位的用车需求,保证车辆安全行驶,舒适、快捷、方便,车体车容干净整洁,准时到达。
2、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要求,落实各岗位安全责任制,所有驾驶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统一着装,定期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及保养,定期做好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保证行车安全,并建立相关管理记录。
3、 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依法用工,如出现劳动纠纷,由乙方负责善后处置,并由乙方承担法律主体责任。但若按规定需承担经济责任的,由甲方全部承担。
4、 出车期间若发生各类交通安全事故或车辆被盗被损事故,由乙方负责善后处置,向政府有关部门和保险机构申报和承担相应法律主体责任,但若按规定需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由甲方全部承担。
5、 严格遵守甲方相关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领导、指挥。
三、管理服务费用
1、 项目管理服务费用为固定费用与浮动费用之和。
(1) 固定费用
固定费用120000元/年,包括乙方委派的小车队队长人工费、办公费、管理酬金、法定税金。
(2) 浮动费用
乙方实际代发的小车队司机人工费(按照甲方制作的工资表,含工资、社保及福利等费用)加管理酬金(按实际代发的人工费的10%计算,计算方法:人工费×10%),加税金[税率为5. 2%,计算方法:(人工费+管理酬金)×5. 2%]的合计数。
2、 小车队车辆及日常油费、路桥费、维修保养费、年费、驾驶人员外出食宿费用等由甲方另行承担。
3、 用工期间,如出现劳动纠纷,由乙方负责善后处置,并由乙方承担法律主体责任。但若按规定需承担经济责任的,由甲方全部承担。
4、 出车期间若发生各类交通安全事故或车辆被盗被损事故,由乙方负责善后处置,向政府有关部门和保险机构申报和承担相应法律主体责任,但若按规定需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由甲方全部承担。
四、小车队管理制度
1、职责:
综合部负责办公车辆配置的申请和调配及管理。
2、办公用车
(1) 各部门、项目需要使用办公车辆出差办事,须于用车前一天如实填写“派车单”(附件五),经主管签字后交综合部调度安排,一般情况下,不安排单人一事一部车出差。
(2) 综合部根据用车情况进行合理调度,于当日下午下班之前安排第二天用车,口头通知用车人,以派车单通知小车队,没有派车单,不允许擅自动用车辆,更不能用公车办私事。
(3) 司机依据派车单提前5~10分钟到达指定开车地点,完成任务后将派车单交回小车队队长。出车完后如未到下班时间,必须到小车队报到,检查车辆状况,做好保养工作。
3、安全管理
(1) 司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司安全行车管理规定,限速行驶。司机开车因违反交通规则和安全行车管理规定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2) 出车途中,司机不允许将车交给他人驾驶,否则,按《司机工作考核细则处理》(附件三)。
(3) 司机必须参加安全学习,接受交警部门的教育和考核。司机必须每日规范填写行车日记,并按行车日记薄要求检查、保养、擦洗车辆;坚持出车前检查,途中检查和回来后保养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 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报告,不得隐瞒,并按公司《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处理程序》进行事故报告和事故处理。属司机违章造成的罚款,不予报销;属司机违章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司机的责任。
(5) 一切机动车辆在珠海港煤炭码头内行驶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6) 严禁一切人员酒后开车。
(7) 司机不得将车匙及车交给他人驾驶,否则,对司机按严重违章处理。如发生意外,司机承担全部责任,驾车者按公司规定处理。
4、车辆保养、维修
(1) 车辆必须始终保持正常的使用状态,随时可以正常出车,车辆因故障停驶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努力提高车辆完好率和利用率;若车辆因故障停驶超过两个工作日,小车队必须组织车检组成员分析故障原因,属于责任司机原因造成的将给予一定的处罚。
(2) 司机必须按“每日车辆检查项目表”(附件五)的要求检查车辆,做到勤于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等机械保养作业。不允许车辆脏、乱、差等情况存在。
(3) 必须坚持车辆周检制度。每周一至四,车检小组必须按“每周车辆检查项目表” (附件五)的要求,对周末班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修;同时,车检小组也要对其他车辆进行抽查,如抽查中发现属于司机日常保养责任而未完成的,由车检小组提出处罚意见,综合部视情况给予处罚。
(4) 车辆需停驶报修的,由小车队队长对报修项目鉴定认可,填写车辆维修审批表(附件五),报甲方综合部审核、批准,按甲方程序办理维修。
5、日常管理与考核
(1) 在工作时间内,无出车任务的司机,在小车队待命。每天上午7:50召开站班会,8:30~10:30和下午2:30~4:30为车辆日检时间。
(2) 定车定人驾驶,车匙配备两套,司机和小车队各保管一套。司机保管的车匙,未经小车队队长同意,不允许交与他人或司机相互交换车辆驾驶。司机请假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把车匙和行车所有证件交回小车队。
(3) 擅自动用车辆的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造成事故的由用车人(包括司机)负全部责任。
6、日常车辆费用报销
(1) 司机根据派车单驾车外出公干所产生的路桥费、油费,由小车队队长审核、登记。
(2) 日常车辆费用由甲方按相关程序报销。
(3) 小车队根据车辆固定路线计算每趟车的路桥费及油费标准,综合部以该标准来核实和批准司机的路桥费、油费;若发现司机有虚报、多报路桥费、油费情况,将按虚报、多报数额的5倍处以罚款,并视情节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6篇 职工听力保护管理制度规范
第一条 职工听力保护系指噪声、听力测试与评定、工程控制措施、护耳器的要求及使用、职工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
第二条 直属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职工听力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 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应在噪声作业场所设置监测点。按卫生部《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发〔1999〕第620号)的测量方法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测。在作业场所噪声水平可能发生改变时,应及时监测变化情况。
第四第 根据监测结果,确定本单位每工作8小时暴露于等效声级大于等于85db(以下简称“laeq,8≥85db”)的职工人群。监测结果应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有关职工。凡laeq,8≥85db的作业场所应有警示标识,进入该区域作业人员应佩戴护耳器。
第五条 凡接触噪声的职工应按照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第23号令)的检查项目及周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避免职业禁忌者从事接触噪声作业。
第六条 对于暴露于laeq,8≥85db的职工,应按听力保护规范的听力测试与评定方法进行基础听力测定和定期跟踪听力测定,评定职工是否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hsts)。对于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的职工,应采取听力保护措施,防止听力进一步下降。
第七条 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中,应加强对噪声源的工程控制,噪声控制设计应符合gbj 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和gbz 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laeq,8≥90db的作业场所,应当优先考虑采用工程措施,降低作业场所噪声。噪声控制设备应经常维护保养,确保噪声控制效果。
第八条 按听力保护规范要求,暴露于laeq,8≥85db工作环境中的职工应佩戴具有足够声衰减值、合适有效的护耳器。
第九条 应对职工进行听力保护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噪声对健康的危害;
2.听力测试的目的和程序;
3.噪声实际检测结果及噪声危害控制的一般方法;
4.各类型护耳器的优缺点、声衰减值和如何选用、佩戴、保管和更换等。
第十条 应建立健全听力保护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噪声岗位基本情况;
2.作业场所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3.接触噪声职工的听力测定和定期体检结果;
4.控制噪声工程项目的开展情况;
5.噪声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台账。
第7篇 行车安全操作规范及运行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员工作业行为,提高生产效益。
2、使用范围:
行车操作人员及操作过程。
3.安全作业规范
3.1每台行车,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上岗操作证的行车工人操作,操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2行车工人必须了解行车各机构的构造和技术性能,熟悉行车操作规范和行车方面的基本知识,并清楚设备安全使用,维护规则。
3.3工作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上口哨,认真检查钢丝绳滑轮卷扬机、吊钩、夹钩、撬棍等机具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及时排除和修整。
3.4工作前要明确分工,设专人指挥,以免发生事故。
3.5使用单位应建立行车工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链条和安全装制进行检查,性能不正常时,应立即排除。
3.6不准未经培训的无证工人操作,粗心大意操作,超负荷操作;斜吊斜拉操作,破坏性野蛮作等一系列的违章操作。
3.7操作前,必须注意周边环境,保证安全。当行车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进行操作。工作结束时,应将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主电源,并将手柄扳回零位。
3.7.1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准进行操作:
(1) 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的;
(2) 行车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的;
(3) 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的;
(4) 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的;
(5) 工作场地灰暗,无法看清地被吊物情况等的。
3.7.2操作人员,应遵守下述要求:
(1) 不得利用极限位器停车;
(2) 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3) 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工作时,吊钩下严禁站人,
且人不能随构件上升下降;空中运行时,吊具位置不得低于一个人的高度(约离地2.5米)
(4) 行车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5) 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行车,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圈数;
(6) 不准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及主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 吊具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8) 严禁斜拉提升重物,带重物运行时,重物最低点离重物运行线路上的最高障碍物至少0.5m;
3.8.良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
3.9.落必须选好安全地点,待放稳后,再放入钢丝绳和吊钩,防止碰坏构件或其他设备,非操作人员不许接近。
3.10.严格禁止用吊钩运送或起升人员。
3.11.禁止用任何方法从行车上抛下物品。
3.12.工具、备品、紧固件、杂物等必须存放在专门的箱子内,禁止随便散放在行车上,以避免物件落下时发生人身或损坏设备事故。
3.13.吊运时必须弄清所吊物品的重量,选用适当的钢丝绳,不准使用不同直径钢丝绳,不准斜拉歪吊和超负荷吊运,如特别情况,应请示领导,经有关人员同意后采取有效措施方可吊运。
3.14.吊运构件及设备要衬垫好,防止弯曲、变形和磨损设备表面,工作时,人不准随设备构件上升下降,不能站在起吊构件下面。
3.15.吊运重大构件或大型设备和双机抬吊时,必须找好中心点以保持平衡,钢丝绳分开角度不得大于60°,长型构件最少要在构件上绕两圈紧锁好,起吊离地200-300毫米暂停,待检查安全可靠后,栓好牵引绳再继续起吊。
3.16.使用的绳扣,每一个捻距如有折断5-6丝,应禁止使用,不得指挥司机吊运埋在地下和被压住的构件和易爆品。
3.17.吊件降落必须预先选好安全地点,待放稳后,再放下钢丝绳和吊钩,防止碰坏构件或其它设备,非操作人员不许接近。
行车工指挥信号按一般习惯规定(三种):
(1)手势 (2)口哨 (3)旗号
3.18.起升机构不得利用电动机的突然返转来作为机构的制动,只有在发生意外事件中,才允许使用这种制动方法,平移机构允许打反档,第一档用来进行电气反接制动,第一档转子所串电阻应调整适当。
3.19.起重机在每次运转前,必须先发出警告信号。
3.20.在提升接近额定载荷的重物时,应先考验制动器能否刹住以保安全。
3.21.操作凸轮控制器时,不宜腕时由零档一下推向最高档,而应逐档推动,但也不允许在每一过渡档停留时间过长(特别是起升机构下降档)
3.22.操作起升机构凸轮控制器时,起升额定地荷时,应在第二档方能起升,第一档时仅能使额定载荷作起升准备。
3.23.当没有载荷限制器时,应注意报警点讯号,无此装置时不得提升超过行车额定载荷的重物。
制定: 审核: 批准:
第8篇 装饰工人管理制度规范
装饰工人管理制度
一、进入制度
1、凡是公司的装修工人,进入前都要经过详细的考察;对于小组领工的装修工人要经过全面的考察。
2、考察的范围为:技术考察,职业道德考察;对于小组领工的工人考察还有组织能力的考察和人品以及工作态度的考察。
3、凡是有不良记录的装修工人;不论在什么地方,不论什么时候,都不得任用。
二、工地现场管理制度
1、装修工人现场施工要衣着整洁;不得坦胸露背。保持工地良好的卫生,材料摆放整齐。
2、不的私自收受业主给予的任何物品和馈赠;不得向客户索要任何和施工无关的物品;不得私自接受业主的任何宴请。
3、不得私自拿取业主的任何物品;否则,视同盗窃,一旦发现核实,即刻清退。
4、态度要谦虚谨慎,讲话要和气委婉。不得顶撞业主;不得言语粗鲁;不得发表和自身身份不符的言论;不得发表扭曲事实不合实际的言论。
5、按照公司要求施工;没有公司允许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流程。不得偷工减料,不得应付施工;对于不合乎要求的施工,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6、切实维护业主的利益;切实维护公司的形象。能为业主考虑的,就一定为业主考虑;能够为业主服务的,不论是大小,就一定为业主服务。
7保护业主的任何物品不受到任何损害;离开工地时,必须保证业主物品的完整无缺。
8、借用业主的物品一定在离开工地时退还;如有丢失,要照价赔偿。
三、工人任用制度
1、对于工人的任用;要以技术和人品作为衡量工人业绩的标准。要重用技术好,人品好的工人;不以个人好恶作为任用工人的标准。
2、要对工人的工作情况做记录;对于存在的不良记录,要作为任用时候的参考。要做到不但要用人,更要识人。
3、不得任用屡次犯同样错误的工人;不得任用办事应付不尽力的工人;不得任用贪图不义之财的工人。
4、对工人的使用,要做到“优胜劣汰”;坚决淘汰落后不图进取的工人。
5、要时刻准备吸纳优秀的工人;要善于发现人才,要重用人才。
四、工人的奖惩制度
1、要做到“优必奖”,“差必罚”。要定期给予优秀的工人以物质和荣誉上的奖励;对于办事效率低下做事不牢靠的工人,必须给以处罚。
2、对工人的收入不加杠杆;鼓励能者多劳,多劳者多得。
3、要对工人的敬业态度和高尚的人品给予奖励;推行“德化”的管理和用人制度。
4、要保证同等条件下,工人的薪酬高于或则等于市场薪酬的原则。
5、推行人性化管理;对于主观犯错的,给予处罚;对于以外犯错的,给予宽容。
6、对于业绩突出的工人,要给予突出的奖励;欲用之,必先厚之。
第9篇 图书室管理制度规范
一、图书室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二、图书室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图书室需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个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览室还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五、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式目录为主。中学图书室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有条件的室可增设著者目录。小学图书室设书名目录或分类目录。
六、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七、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八、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教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学生借书以一本为限,借期为2―3周,逾期不归还者,可罚其停借二周。
九、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等活动。
十、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确有困难可加倍赔款;孤本、善本等贵重的书刊要按3―5倍赔款;成套书刊,如丢失一册,应按全套价加倍赔款,剩余书刊留室使用。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应予以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要给予赔偿。
十一、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藏书保障率、读者到室率、图书拒借率等项统计工作。
十二、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晒、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
十三、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10篇 管理制度与规范(一)
文件管理制度标准版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文件分类、编号、拟定、审批、用印、收发处理、整理存档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正龙物业有限公司及下属管理中心各部门的文件管理工作。
2.职责
2.1总经理负责公司所有对外发文审批。
2.2管理中心经理负责管理中心文件的审批。物业部负责管理中心文件的打印及文号的管理工作。
2.3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文件的拟制与审核,及负责本部门对公司内部发文的审批,并负责定期将已处理完毕的文件移交行政人事部。
2.4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文件格式、文号及内容的审核,用印管理、归档管理工作。
3.文件种类
3.1上行文:请示,报告,计划,总结;
3.2下行文:批复,决定,通知,通告,通报,制度,规定;
3.3平行文:信函,会议纪要。
4.文件格式
4.1发文统一使用以上文件类别之一。
4.2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用来确定文件发送方式及办理速度,统一在文件的左上角位置加注。
4.3收文单位。是指用来处理或答复文件中有关问题和有关事项的单位。
4.4正文。是文件的主体部分。文件制发的目的和根据,讲述什么事情,解决什么问题以及办法和要求,都要在正文中阐述清楚:
4.5标题统一使用二号或三号黑体字,放在居中位置;
4.6正文统一使用四号或小四宋体字,与主送单位等保持一致。每段开头空两个字;要合理地划分段落、正确使用标点符号,行间距为1.5倍,以清晰、美观为原则;
4.7附件。通常指随正文发出的补充说明材料:如果该文件有附件的,应在正文之下、发文单位落款的左上侧,专行空两格注明'附件:***'字样;如果附件较多,还须编上序号;文件无附件的,无须注明;
4.8落款。指发文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以总经理的名义发出的,要用负责人姓名(前面冠以职务身分)署名:落款一般放在正文(或附件标记)的右下角,相关于书信中具名的位置;如果正文恰好占满全页,落款必须放在另页空白纸上时,并在其上面加注一行'(此页无正文)'字样;落款字体与正文相同。
4.9日期:
4.9.1一般应写发文日期;
4.9.2制度或会议通过的文件应写通过的日期;
4.9.3重要的文件写签发的日期;
5.文号
5.1根据文件类别、发文日期、发文单位及发文顺序对文件进行统一编号;具体文号编制规则见附件。
5.2公司文号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管理中心文号由物业部统一管理;
5.3发文部门需到以上部门登记领取文号后,方可发文。
6.用印
6.1用印是发文单位对文件负责的标志,是文件合法生效的标志,对外发文或内部重要文件都应加盖印章。
6.2文件打印校对完之后,由管理印章的人员用印并进行登记;
6.3印章应盖在落款和年月日中间,即'骑年盖月'位置。
7.文件管理
7.1包括撰写、审核、签发、盖印、发放、归档、整理等一系列工作:
7.2正规文件应尽量打印,并由拟文人仔细校对审核。
7.3签发。签发人对签发的文件负有完全责任,应本着负责精神,仔细阅读文稿,实事求是地拟写批语。同意签发的,注明'同意发文'字样后按正常手续办理;不同意的写出具体意见返还拟文人重新撰写;
7.4用印。印章管理人员依据规定加印,并作好登记。对一页以上的重要文件还须加盖骑缝印。
7.5发放。由发文部门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并做好发文签收登记工作。需要回复办理的文件,还要填写《文件处理单》,夹在文件前面,一并送有关人员或部门办理。
7.6收文。文件管理人员(一般为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业部相关人员)将所收到的文件登记在《收文登记表》内,内容包括:流水号、收文日期、发文单位、收文标题、文件编号、发文日期、份数、处理情况、备注等。
7.7传阅。传阅工作一般由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业部办理。阅读人在阅读后应签署姓名、日期。
7.8保存。文件办理完毕后,由最后处理部门人员进行保管。
7.9归档。各部门定期将本部门已处理完毕的文件汇兑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进行整理存档工作。
8.相关文档
8.1文号编码规则
8.2《文件编号使用登记表》
8.3《对外发文登记表》
8.4《对内发文登记表》
8.5《收文登记表》
8.6《文件处理单》
8.7《传阅单》
8.8《用印登记表》
8.9对外发文格式
8.10对内发文格式
8.11报告总结格式
8.12会议纪要格式
8.13会议记录格式
9.修订及实施
9.1本规定由全公司各部门实施,行政人事部进行监督。
9.2本规定修订权在公司。
9.3本规定从二零零四年五月一日实行。
第11篇 零用金管理制度规范
1.有关零用金之设置划分如下:
(1)公司本部由财务部负责各单位之零星支付。
(2)工地总务组负责设置零用金管理人员,尽可能由原有办理总务人员兼办,必要时再行研讨设置专人办理。
2.零用金额暂定,工地每月经常保持5万元,将来视实际状况或减或增,再行研办。
3.零用金借支程序如下:
(1)各单位零星费用开支,如需预备现金,应填具零用金借(还)款通知单,交零用金管理人员,即凭单支给现金。
(2)零用金之暂支,不得超过1 000元,特别事故者应由企业部经理核准。
(3)零用金之借支,经手人应予一星期内取得正式发票或收据加盖经手人与主管之费用章后,交零用金管理人冲转借支,如超过一星期尚未办理冲转手续时得将该款转入经手人私人借支户,并于当月发薪时一次扣还。
4.零用金保管及作业程序如下:
(1)零用金之收支应设立零用金账户,并编制收支日报表送呈经理核阅。
(2)零用金每星期应将收到之发票或收据,编制零用支出传票结报一次,送交财务部。
(3)财务部收到零用金支出传票后,应于当天即行付款,以期保持零用金总额与周转。
(4)财务部收到零用金支付传票,补足零用金后,如发现所附单据有疑问,可直接通知各部经手人办理补正手续,如经手人延搁不办得照有关规定办理。
(5)零用金账户应逐月结清。
5.零用金应由保管人出具保管收据,存财务部,如有短少概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
6.本细则经批准后实施。
第12篇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规范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做好防尘防毒工作,保证公司作业场所安全使用有毒物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搞好防尘防毒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应在公司领导下,由生产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管,职业健康安全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公司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关心员工的安全、健康,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应同时计、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尘防毒工作。
三、每年在安排生产时,应完成防尘防毒规划和采取技术措施所需的经费、设备、器材等同生产计划一同安排,把防尘防毒措施计划列入技术措施计划和财务、物资计划中去,切实予以保证。
四、公司应对上岗前的员工进行防尘防毒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普及有关防尘防毒知识,督促员工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员工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在改建、新建、扩建可能产生有毒有害作业的项目时,防尘防毒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产。建设项目开工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中毒防护设施设计,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竣工时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凡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都应采取降低尘毒危害的有效措施,如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以及设备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密闭化或采用隔离操作等措施。
七、各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不在作业场所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物品,在生产过程中尽可能的使用无毒物品,需要使用有毒物品的应当优先选择使用低毒物品。
八、各单位对于散发有毒气体的工艺设备,应当密闭生产设备,改革工艺和原料路线,缩短工艺流程,减少工艺设备。
九、有毒有害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应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应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十、 各单位应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对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备设施,高毒作业场所应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应的泄险区。
十一、各单位应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高毒物品场所应设置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十二、对有粉尘和毒物的车间应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车间地面应平整,易于冲洗,经常有液体的地面应不透水,并有适当的坡度和地面排水口或排水沟,对有剧毒的物质及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废水,应经过水处理系统处理合格后在进行排放。
十三、各单位在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设备、管道、容器、受限空间、密闭空间时必须严格按照维护、检修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维护检修现场应进行毒物浓度(强度)检测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保持通风良好,配备防护用品,设专人监护,并设置警示标志。
十四、各单位对具有有毒有害性物质的原料、产品、应做到严密的包装,包装的用具、容器、器材应坚固应符合运输安全的应求,防止破损外漏和扩散。公司检验部门应严格监管,不合格的包装品不准出厂。
十五、各单位对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员工设置淋浴间和更衣室,并设置清洗、存放或处理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员工的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的专用间;员工在结束作业时,其使用的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必须存放在高毒作业区域内,不得穿戴到非高毒作业的区域。
十六、职业健康安全部对从事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一个月对高毒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法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控制效果评价。
十七、各单位对高毒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应求时,须立即停止高毒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经治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时方可重新作业。
十八、职业健康安全部应配备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人员,定期进行岗位的监测和化验分析,每月至少一次并将检验结果通知生产单位同时报送主管生产的厂长,如发生急性中毒事故,相关单位及时报告职业健康安全部气体防护站抢救,并通知120共同抢救,共同配合消除事故隐患。
十九、各单位对应加强对剧毒物品的保管,使用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应放置在专用橱柜内设双人保管。使用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负责专管的人员应登记建帐,认真做好收发手续,严禁乱发乱用或私自送人。
二十、严禁有职业禁忌证的人员从事有毒有害岗位工作,对接触毒物、粉尘的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部应安排定期体检,对毒物严重的岗位实行6小时工作或采用定期轮换制,对患有职业中毒病者,应给予治疗和妥善安排,不使用未成年人和孕期哺乳期的女员工从事有毒有害物品的作业。
二十一、各单位须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变化对应急救援预案适时修订,定期组织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记录应当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备案。
二十二、与员工签订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中毒防护设施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
二十三、凡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长期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严重危害员工健康、严重污染环境的应限期整改,否则停止作业。
二十四、各单位应建立防尘防毒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包括:员工的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测尘资料档案、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二十五、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二十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防尘防毒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