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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修订规定(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3-12-24 10:22:06 查看人数:7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修订规定

第1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修订规定

1.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和实用性,确保安全生产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公司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3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审批评审计划,负责主持评审活动,审批评审结果,签发评审意见。

3.2 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评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作好管理评审记录并编写管理评审报告;负责管理评审后改进措施实施的检查、监督和验证。

3.3 各单位负责提供与评审要求有关的信息资料,参加评审会议,并根据评审报94

告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改进措施。

4 内容

4.1 评审策划

4.1.1 例行评审计划

例行评审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进行。由综合管理部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各相关部门。评审计划包括以下内容:4.1.2 临时评审计划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综合管理部在总经理指示下,编制临时评审计划,评审计划内容如4.1.1 规定。

(1)规章制度修订的时机

1) 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 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 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 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 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 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 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 其它相关事项。

(2)规章制度修订的频次

1)符合本制度第2 条第(1)款情况时及时修订或增补;

2)每年对规章制度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进行一次全面评审和修订,提出改进、完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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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评审过程

4.2.1 安全操作规程评审

由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单位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评审组织者要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

4.2.2 各单位安全规章制度评审

由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公司相关部门、单位领导、基层管理人员、员工)组成评审小组,对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进行评审,评审组织者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

4.2.3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评审

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公司领导、各部门领导、各部门安全员、员工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进行评审,评审组织者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

4.2.4 综合管理部汇总所有评审报告,上报总经理审批。

4.3 改进

4.3.1 总经理审批评审报告,作出评审批示,要求各单位做好改进工作。

4.3.2 各单位根据总经理批准的评审报告进行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修改,

并报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

4.3.3 各单位要将最新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下发到岗位,并组织进行学习。

第2篇 总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有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布)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分包单位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第3篇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 加油站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a. 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b. 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c. 加油站主管公司每月和重大节日要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2) 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3)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 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将每次检查结果登记在册,台帐保存期限为一年。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三级安全教育

对生产岗位所有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公司)级、车间(加油站)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6学时。其中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 特殊作业安全教育

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企业有关部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当地安全监察部门的规定,每年(或规定)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的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 日常安全教育

加油站必须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加油站全站安全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4) 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进站施工人员在施工前,主管公司(或)加油站应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5) 在安全教育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按照有关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消防法等的规定,结合事故教训,针对各岗位的不同(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识的培训。

三、安全奖惩制度

(1) 考核方法:加油站领导负责对加油站进行考核,实行日常督察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2) 考核内容

a. 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指成品油销售总量、人均成品油销售量;加油量、人均加油量;利润总额、人均利润额;吨油费用额的完成情况。

b. 服务质量及承诺兑现情况。指加油站员工的素质和服务表现以及服务承诺兑现情况,顾客表扬或投诉(顾客来电、来信、来访)情况等。

c. 设备运转状况。指设备是否保持正常运转,无障碍发生,无漏油,无失准或因设备问题而中断加油等情况。

d. 安全保障状况。指不发生爆炸、火灾、触电以及由于加油站的责任,使顾客受到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等责任事故。

e. 现场管理状况。主要指现场员工的仪表仪容、服务态度和站容站貌等情况。

f. 凡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并上报领导及时整改排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者,以及在加油站发生危险状况积极进行抢险的人员将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3) 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4) 奖励标准为: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先进个人奖励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

惩罚标准为: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责任者处罚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

四、 消防管理制度

1、 组织机构设置及任务

(1) 指挥:

由站长指挥,站长不在时由带班长指挥。

任务:负责火场指挥、布置灭火方案、采取及时有效的救火抢险行动。负责协调现场人员、车辆、物资的统一安排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2) 灭火组:

全班人员按岗位班组组成几个灭火组,当班长任组长。

任务:火灾初起时,及时、果断、正确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冷却并及时疏散油料。

③通讯联络组:

由发现火情人、当日值班人员等担任。

任务: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切断电源,报告上级主管并疏散闲人。

④抢救:

有价票据及贵重物品,协助灭火、抢救伤员。

2、 加油站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完善消防设施,落实消防责任制。

3、 加油站应当根据本单位消防工作实际,制订消防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消防预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责任区与责任人;消防人员组成、分工与任务;报警与联络方式;灭火器具与消防设备;灭火及抢救的方法、程序和措施;驻地消防力量的应急动员方式及联络方法。

4、 加油站应当合理配置和正确使用灭火器具,每月检查保养,做到压力合格,外壳整洁,钢瓶字迹清晰,油漆无脱落,无锈蚀,无损伤,附件完整无损,铅封无破坏,在压力表显示接近红色区域时,必须立即更换药剂(如为泡沫灭火器,需每年更换)。灭火器具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室外存放避免日晒雨淋,其配置场所、数量、规格应当符合规定要求。

5、 加油站发生火灾,应当根据消防预案,结合火灾发生的位置、周边环境、交通道路、消防力量等情况,按照先控制、后灭火,先救人,后救物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灭火工作。

6、 加油站必须张挂警示标志,如禁打手机、熄火加油、严禁烟火等。并按每台加油机配置一个干粉灭火器,每座加油岛配置不低于2个干粉灭火器;每两台加油机配置一个泡沫灭火器。罐区配置两个35kg干粉灭火车,消防沙2m3,灭火毯5块。避雷装置一套。

7、 建立消防档案,用以记录灭火器材的数量、置换、警示标志的置换,员工演练的日期、人数、姓名等,以及安全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检查记录等。

五、 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 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报告有关部门及领导,紧急情况要报警。伤亡、中毒事故,应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员工及财产。重大火灾、爆炸、跑油事故应组成现场指挥部,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 由于跑油、火灾、爆炸原因造成特大、重大和二级以上事故,应迅速报告油站所在地消防劳动部门及有关部门。

3、 事故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按责任轻重对油站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无玷当理由拒绝接受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给予有关负责人经济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6、 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调查。一般事故由加油站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有关安全部门及消防部门。对重大及以上事故,加油站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公安局、安全部门、消防局等部门进行调查,直至调查结束。

7、 建立事故报告处理档案,登记有关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以及最终处理结果的内容。

六、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

1、 要求上岗员工佩戴工作卡、着装统一。

2、 根据季节,发放夏装、春秋装及冬装。

3、 发放帽子、手套及清洁用毛巾。

4、 每位员工应爱护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5、 如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6、 根据加油站工作的特点及有关规定,所发放的劳保用品必须选用防静电质地的布料或材料。

七、 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组织机构设置及任务

(1) 指挥:

由站长指挥,站长不在时由班长指挥。

任务:负责火场指挥、布置灭火方案、采取及时有效的救火抢险行动。负责协调现场人员、车辆、物资的统一安排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2) 灭火组:

全班人员按岗位班组组成几个灭火组,当班长任组长。

任务:火灾初起时,及时、果断、正确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冷却并及时疏散油料。

③通讯联络组:

由发现火情人、当日值班人员等担任。

任务: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切断电源,报告上级主管并疏散闲人。

④抢救:

有价票据及贵重物品,协助灭火、抢救伤员。

2、 灭火组织指挥系统

(1) 指挥系统分布图

(2) 消防分工:(见最后一页附件“消防义务小组”):

① 重点部位分工:

油罐区:

加油区:全体当班加油员

财务室:

② 报警电话: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电话:120 999

3、 各重点部位事故预测及扑救方法:

(1) 加油区

起火原因:

加油机静电接地不良,加油枪与油机之间静电导线折断或接触不良;在加油场地穿脱化纤服装;违章用塑料桶加油而产生静电火花;穿带钉的皮鞋在场地走动或在场地铁器撞碰产生火花,违章在场地吸烟、用火,车辆起动或不熄火加油等而引燃油蒸汽。

扑救方法:

停止作业。立即用就近灭火器对着火处喷射,或逐个点射,也可用石棉被或沙对地面着火点进行覆盖。并报119火警。

在扑救时要注意疏散车辆,切断电源。

(2) 卸油区

起火原因:

卸油时未接静电导线或静电导线接触不良产生静电火花引燃油气,卸油时跑油遇活;卸油时起动或修理车辆。

扑救方法:

立即关闭卸油阀,将车辆驶(拖)离现场,就地拿起灭火器对着火点进行喷射,也可用石棉被将卸油口封闭。如在油车注油口燃烧,可用石棉被(或湿棉被)将罐口封闭,使其窒息而自灭。如火势猛烈无法控制,不能关闭卸油阀,灌车又不能驶(拖)离现场,可用沙土将流出来的油品围堵起业,控制燃烧范围。并向119报警台报警。

(3) 油灌区:

起火原因:

雷击,卸油时未接静电装置或静电导线接触不良产生静电火花,卸油区发生火警及外来火源引燃油罐区油蒸汽所致。

扑救方法:

集中所有人员及灭火器,在指挥员统一指挥下,向着火点猛烈喷射。如在通气管端或量油孔子燃烧,可用石棉被或湿棉被覆盖,使期窒息。在扑救过程中要注意如下几点:①扑救时要站在上风(或侧风)位置进行扑救。②冷却邻罐。③如火势猛烈,无法扑救,要想尽办法尽量控制火势,等待消防队来一起扑救。

(4) 配电房

起火原因:

违章使用电器,长时间超负荷动作,电压过高,电流大,线路短路等引起导线起火,避雷装置失效或不良,遭雷击而引起火警。

扑救方法:

用灭火器进行喷射或点射,扑救时要注意在未切断电源的情况下,不可使用泡沫灭火器扑救电气火灾。

(5) 注意事项

① 指挥员在发生火警时,要冷静、果断。

② 灭火人员的动作要做到:快、稳、准服从指挥。

③ 现场操作人员必须要迅速利用站内的灭火器材,将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防止火势扩大蔓延,同时其他人员在站长的统一指挥下,做好扑救、报警、疏散车辆、转移重要物品、迎接外援等工作。

八、 动火管理制度

1、 加油站内严禁烟火。

2、 上岗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3、 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公司,获得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 用煤气灶烧水做饭的加油站,要有专人对煤气灶进行管理。

5、 用锅炉取暖,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管理。

6、 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7、 油站应从严控制危险区域内使用明火、电加温器、电钻、砂轮、风镐、钢锯等非防爆电器,以及进行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用火作业。

8、 加油站根据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分为一级用火、二级用火、三级用火。在油罐罐体、加油机、油(气)管道等储输油设备上的直接用火,为一级用火。在桶装附油库房、装卸油作业区、加油区、阀组井、管沟等危险场所实施用火作业,为二级用火。在储油区、作业区和加油站站区内除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用火,为三级用火。

9、 加油站用火作业前,应当根据作业内容确定用火级别,向有关部门提出用火申请,说明用火理由、种类、地点、时间、项目、工作量、施工人员以及防火防护安全措施,填写《加油站用火作业审批表》。

10、用火作业应当报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加油站内用火。

11、油站用火作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a. 用火作业期间,站领导必须亲自组织,并指定现场用火安全监督员,属于一、二级用火的,请求有关专家赴现场指导用火作业;

b. 各类作业人员应当严守岗位,各司其职,严格按照用火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和监督用火作业,及时掌握用火安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c. 收发、测量和加注油料期间,禁止用火;

d. 在输油管道、油罐等设备上用火时,必须预先切断油源,并采取腾空、清洗和通风等安全措施,待达到用火条件后方可用火;

e. 爆炸危险场所可燃气体浓度高于爆炸下限40%时,不得用火;

f. 作业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具;

g. 施工结束,检查余火,清理用火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撤离。

九、 用电管理制度

1、 加油站油罐区和加油场地所用的照明灯只可选用防护型和防爆型两种。

2、 加油站内一律不准拉临时线,安装照明线应按照电器安装有关规定进行,不得违章安装。

3、 加油站禁止使用电热炉、电饭煲、电熨斗等电器。

4、 如需要使用电取暖设施器具时,必须上报公司获得同意,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 电气设备停电后未断开时,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的有电部分,以防突然送电。

6、 对电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时,不得带电操作,不得使用湿物品或可产生静电物品及金属物品对设备进行维护等工作。对电器设备进行电路部分的维修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十、 加油站储油罐区管理制度

1、 必须配置接静电装置。

2、 罐口盖必须用绝缘物品制作。

3、 油罐区严禁烟火。

4、 培植2m3消防沙、干粉灭火车两台。

5、 罐区必须上锁,并由专人保管钥匙。

6、 罐区内不得堆放杂物。

7、 接卸油品时必须按“接卸油规定”执行。

8、 如在储油罐区及附近用电、用火或机械作业时,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告,在得到批准后,指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并在现场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灭火车、灭火毯等消防器材。

十一、加油站进出车辆、人员管理制度

1、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交通法规,进一点加强本站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保证安全,减少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根据北京市《交通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严格管理。

2、 加油站所属人员都要自觉遵章守纪,接受交通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遵守本站的交通安全制度,维护交通秩序,争做首都文明机动车驾驶员和文明市民。

3、 油站内成立交通安全监督小组,对进出油站的车辆及人员进行安全登记,同时负责油站内交通安全的日常工作,并进行组织、实施、检查和监督交通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4、 加强加油站内的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管理,做到自行车安全闸有效,行人走便道,自觉遵守交通信号和标志,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5、 要求进出站车辆限速5公里/小时,熄火加油,司机及车内人员严禁吸烟及接打手机等,任何车辆不得在站区内进行维修(车辆发生故障或溢油要推离现场),油罐车进站必须戴防火帽,卸油时要将加油机关闭方可卸油。

十二、装卸油安全管理制度

1、 油罐车进入作业现场后,应熄灭发动机,油罐车停靠位置应满足装卸要求。驾驶员应协助有关人员按货单核实油品品种、牌号、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状况。

2、 罐装前,油罐车接好静电接地线,鹤管要插入距离罐底不大于20cm,装油高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不得超装,高温季节要留有一定的空容量,以防在运送过程中溢油。装油完毕后,必须稳油后才能提升鹤管,然后撤除静电接地线。

3、 卸油前,核对罐车与油罐中油品的品名、牌号是否一致,拉好静电接地线,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无误后,并应行稳油后方可卸油,流速控制在4.5m/s以内,能自流卸油的不泵送卸油。卸油时,驾驶员不得远离车辆,卸油完毕,排空余油,关闭阀门,撤除静电接地线,收整设备,并办妥交接手续。

4、 雷雨期间宜暂停进行油品的装卸作业。在装卸过程中,严禁擦洗罐车物品、按喇叭、修车等,对器具要轻拿轻放,夜间照明须使用防爆灯具。

5、 适时清洗油罐沉积物,装运不同油品应按规定进行清洗,清洗油罐时必须按清罐安全要求,以防发生中毒和爆炸事故。

6、 卸油后,填写有关的入库单据,要做到送油单、入库单、所接油品及油样保持一致,并留存油样(一般情况下保留一周)。卸油后,经10-15分钟稳油方可进行该油品的加油工作。

十三、设备管理制度

1、 防爆管理

(1) 加油站应当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划分爆炸危险场所,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储存区、卸油区、加油区、桶装油料库房明显位置,设置“爆炸危险场所”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接线、专业性检修必须由经过防爆技术培训档案(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防爆降级、报废),统一分类编号,实行专人管理。

(2) 固定电气设备必须安装稳固,移动防爆灯等电气设备必须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损伤。

(3) 加油站应当每月检查保养防爆电器设备,并符合下列要求:

a. 防爆电气设备整洁,部件齐全紧固,无松动、无损伤、无机械变形,场所清洁、无杂物和易燃物品;

b. 电缆进线装置密封可靠,空余接线孔封闭符合要求(密封钢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

c. 设备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齐全完整;

d. 防爆灯具的防爆结构、保护罩保持完整;

e. 接地端子接触良好,无松动、无折断、无腐蚀,铠装电缆的外绕钢带无断裂。

(4) 加油站每两年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一次专业检修,检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维护后者更换防爆灯具灯泡(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

b. 清除设备灰尘、污垢和其他杂物,并对锈蚀处进行防腐处理;

c. 更换或者修理易损零部件和紧固件;

d. 测试电机、电器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检查接地线并测试电阻值;

e. 补充或者更换设备润滑部位的润滑脂(油);

f. 检查设备进出线口,更换损伤变形或者老化变质的密封圈;

g. 更换不合格电机轴承;

h. 检查隔爆面,测量并调整隔爆间隙值;

i. 更换不合格的电缆和配线钢管;

j. 更换已失灵或者报废的开关、按钮等防爆器件。

专业维护检查必须由防爆电气专职维护人员进行,难度较大的检修项目,可以请有关单位、生产企业或者有资质的维修单位检修。

(5) 加油站检查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a. 日常检查中严禁打开设备的密封盒、接线盒、进线装置、隔离密封盒和观察窗等;

b. 在爆炸危险场所,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拆装防爆灯具和更换防爆灯泡、灯管;

c. 应及时在断电处悬挂警告牌;

d. 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非防爆测试仪表和非防爆工具,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使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40%;

e. 禁止用水冲洗防爆电气设备;

f. 检修现场的电源电缆线头应当进行防爆处理;

g. 检修带有电容、电感、油气探测头等储能元件的防爆设备,必须按照规定放尽能量后方可作业;

h. 检修过程中不得损伤防爆设备的隔爆面;

i. 紧固螺栓不得任意调换或者缺少;

j. 细记录检修项目、内容、测试结果、零部件更换、缺陷处理等情况,并归档保存。

2、 防雷防静电管理

(1) 加油站的下列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静电接地:

a. 金属油罐及其通气管;

b. 加油站工艺设备;

c. 输油管道及阀门;

前款所列设施设备设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静电接地。

(2) 加油站设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 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可以共同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单独设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 设施设备和车辆的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链条类导体连线;

c. 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线和电气工作零线;

d. 防静电接地的测量点位置不宜设在爆炸危险区域内;

e. 设备、管道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的,应当设置防静电跨接连线;

f. 检修设备、管道可能导致防静电接地系统断路时,应当预先设置临时性接地,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

(3) 加油站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 在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的运油车辆,应当设置接地端板,作业前接好防静电接地,作业后待罐装油料达到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

b. 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线必须连接在作业场所的专用防静电接地点上,并不得采用缠绕等不可靠的连接方法;

c. 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连线应当采用铜芯软绞线,横截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

d. 装卸油料的输油软管,应当使用耐油导静电软管,作业时软管两端的导静电钢(铜)丝必须与设备可靠连接并接地。

(4) 装卸易燃油品必须采取下列防静电措施:

a. 管口距罐底的高度不得大于0.2米;

b. 收油作业中,严禁人工检尺、测温和采样,或者将其他物体插入油罐内;

c. 罐内不得存有任何未接地的漂浮物;

d. 汽车油罐车装卸油应当符合移动设备防静电接地的规定。

严禁使用无内部缓冲档板的油罐运送油料。

(5) 向油桶、便携式容器灌装易燃油品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 必须使用导静电的装油容器;

b. 桶体、加油枪(嘴)计量设备必须静电接地;

c. 200升油桶的灌装时间不得少于1分钟。

(6) 人工检测罐内油面高度、油品温度和油品采样的防静电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 测量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并消除人体静电;

b. 测温盒和采样器的绳索必须导静电,绳索末端与罐体应当可靠接地;

c. 钢卷检尺、测温盒绳、采样器绳进入油罐必须紧贴护板,轻落轻提。

严禁使用化纤布擦拭检尺、测温盒和采样器。

(7)清洗设备、器具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a.严禁用汽油、苯等易燃品清洗设备、器具和地坪;

b.严禁用压缩空气清扫储存易燃油品油罐;

c.严禁使用化纤、塑料、丝绸等容易产生静电的制品擦拭物体及设备;

d.严禁在一个油罐内同时采用人工和机械设备两种清洗方法作业;

e.清洗易燃油品储罐时,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并消除人体静电。

(8)爆炸危险场所人员着装和导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应当穿着防静电服、棉布工作服和防静电鞋,不得穿着两件以上易产生静电的内衣和尼龙、腈纶袜子;

b.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必须预先触摸人体消静电装置;

c.严禁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衣、脱衣、拍打服装以及梳头、打闹。

爆炸危险场所的地坪不得涂刷绝缘油漆,或者铺设非导静电的橡胶板、塑料板和地毯等。

(9)加油站防雷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储油罐应当设置房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雷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 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根据需要安装独立的避雷针或者避雷带;

c.进入变(配)电室的高压电路应当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想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d.信息系统配电线路的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应当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e.信息系统应当采用铠装电缆或者钢管配线,电缆金属外皮的两端或者保护钢管的两端均应当接地。

(10)加油站每年春、秋季应当对防静电防雷接地装置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防静电防雷装置符合下列要求:

a.接闪器完好,无熔化,无折断,避雷器瓷套无裂缝、碰伤;

b.明装导体完好,无锈蚀、机械损伤和折断,锈蚀截面不得减少30%;

c.引下线距地2米至0.3米无破坏;

d.接地测试断接点接触良好;

e.防雷装置保护范围无缩小;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符合规定值,埋设周围情况良好。

十四、加油站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每班作业要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和兼职现场安全检查员,负责监督本站现场的安全。

2、 建立安全消防组织,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组织学习安全知识,进行防火、灭火的训练,持证上岗。

3、 加强对明火的管理,站内严禁烟火,严禁在站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如: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焊接等。

4、 做好防静电工作,站内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

5、 站内各种设施应按规定加装地线和防静电装置,严禁用塑料容器加装和存放汽油。

6、 全员要每日对站内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生事故应迅速汇报。

7、 站内严禁吸烟、打手机,加油时机动车应熄火。

8、 站内及油站周围100米内无易燃、易爆物品。

9、 向油罐内入油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罐车接地线再放油。

10、灭火器材由专人管理、维修、失效立即更换,保持灵敏有效,不准作它用。

十五、危险化学品经营手续环节交接责任管理制度

1、 本单位为独立核算经营单位。

2、 购入油品时,向有经营资质的批发单位支付支票,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及提货单。

3、 凭提货单去油库提取油品,使用专用特种运输车辆将油品提回本站。

4、 接、卸油品及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库存等见第三章第二条、第三条及有关的财务制度。

十六、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 本单位经营范围为零售汽油、柴油、润滑油,为重大危险源经营单位。

2、 本单位所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均是按照重大危险源单位所制定的。

3、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见本章第六条。

4、 重大危险源档案管理制度:见本章第十二条第6项,第三章第二条、第五条。

5、 应急预案及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见本章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

第4篇 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为适应当前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加强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提高我集团公司的整体水平和竞争能力,促使项目工程真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减少重大伤记事故的发生,使更多的项目工程达到标准化管理和文明工地的要求,特制定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1.公司总经理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公司设置'质安部',在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经理为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下设安全科,具体工作受集团公司'质安部'督导;

4.各工程项目经理为工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工地安全负责,下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受上级单位质安部、科督导;

5.各级管理部门和人员必须制订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项目工程责任制要落实到具体管理人员。

二、关于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文明施工的硬件设施

1.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认真 做好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严格按照jgj59-99标准要求,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和科学性的预防措施;

2.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的硬件设施到位,如食堂、厕所、宿舍必须达到有关要求;

3.桩基工程须做到硬地坪施工,沉淀池和泥浆池和泥浆槽必须砌筑规范;

4.设置公司统一的七牌二图和安全警示标志;

5.各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前必须将上述内容的实施情况书面报集团公司'质安部'审核备案,不具备条件的不得开工。

三、关于安全教育

1.公司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和上岗证后方能上岗;

2.项目工程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做到三级安全教育后方能进入施现场,并作好安全知识测试记录备查;

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和考核取得资格证书和上岗证后方能上岗;(要求持上海市安全生产监查局所颁发的证书)

4.项目工程的各施工班组必须开展安全学习和安全活动,以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公司'质安部'对所属单位的项目工程进行日常随机检查和(基础、主体、装饰)阶段性检查,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发现问题签发整改通知单,对存在有重大隐患或整改不力的工地有权责成停工整改;

2.公司'质安部'根据需要对所属单位项目工程的脚手架、施工用电、大型机械和文明卫生等组织专项治理检查;

3.公司'质安部'对所属单位的项目工程年度进行二次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各单位,作为对各单位的考核依据之一:

4.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科'必须制订安全检查制度,严格落实执行并记录在案;

5.项目工程部必须制订定期安全检查制度(一般每月三次),严格落实执行记录在案;

五、关于防台防汛工作

1.项目工程部在台风雨季汛期必须把防台防汛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设立防台防汛联系电话,安排值班人员,组织防灾抢险队伍,配备防险抢救器材,设置专用工具仓库等;

2.项目工程部必须将上述情况书面报告工程所在地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备案。

六、关于消防工作

1.项目工程部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条例'的规定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在施工现场配备灭火器材,并设专管人员,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工地要组织业余消防队,并开展有计划的训练,做到防患于未燃;

2.项目工程部必须坚持做到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明火操作要安排监护人员和灭火措施;

3.氧气、乙炔瓶必须严格执行使用和储存距离规定;

4.油库、油漆间、木工间和化学品、易爆易燃物品储藏室必须设专间,配备防火器材,设专管人员,要有醒目标志;

七、关于施工用电

1.项目工程部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布的(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

2.项目工程部必须做到施工用电三相五线制和接地保护联网,电缆架设和电线敷设必须设瓷瓶绝缘,电缆过道必须设保护管;

3.大型施工机械、塔式起重机、高层钢管脚手架、井架、人货施工电梯必须要有可靠有效的避雷接地措施;

4.施工现场的施工机具和移动电具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

八、关于大型施工机械

1.项目工程部必须抓好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凡是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必须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2.塔式起重机和施工人货电梯必须经过劳动局和建筑行业测试部门的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3.大型施工机械必须定岗定员持证操作,用时做好例保检修工作,不得违章运转,设立资料管理档案;

九、关于文明卫生工作

1.工地食堂必须清洁,设置消毒、灭蝇、防尘措施,炊事人员必须经当地防疫部门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食堂必须配备冰箱,做到生熟分开、生熟容器不混用,做好留样、严禁向无证摊贩购买饭菜;食堂必须隔距工地厕所30公尺以上,(工地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2.保证水源冲洗,制订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高层建筑每二层设一临时便桶;

3.茶水桶应上锁,设消毒盆,严禁饮用生水,高层建筑每二层设一临时茶桶;

4.工地应设医务室,无条件的应配备急救医药箱;

5.生活区应设垃圾箱,垃圾桶要加盖,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和生活不得混堆;

6.临时宿舍必须做到通风明亮,衣物用品要堆放整齐,制订管理制度和保洁制度。

十、事故处理

1.项目工程发生事故,所属单位必须及时报告集团公司'质安部',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重大伤亡事故立即上报,并同时报告工程所在地的劳动、公安和安监站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

2.重大伤亡事故由集团公司'质安部'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协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处理;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项目工程部必须配合集团公司'质安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方便,同时要妥善处理好伤亡者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工作。

4.未尽事宜由集团公司'质安部'负责处理,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备案

;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公司'质安部'。

浙江zz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5篇 s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在实际生产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车间安全生产实行全员责任制。

车间主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车间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级职能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员工在各自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各级管理人员、各班组和所有员工。

二、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 车间主任对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 督促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定期主持全车间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

第六条 针对车间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解决,对本车间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第七条 组织制定和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经常到现场指挥,保证安全生产;

第八条 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接受教训,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重复发生;

第九条 领导车间、班组安全活动,负责编制安全技术计划、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 对新工人、调换工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参加对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和设备的检查,制定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要监督整改;

第十二条 对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负责督促实施;

第十三条 负责轻伤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 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时,要会同安全生产部、技术部等部门编制作业指导书。

打通工艺流程后,立即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员工有章可循。

2、车间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五条 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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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产,对本班组员工遵章守纪负全面责任;

第十六条 随时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危险的临时任务,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监护;

第十七条 纠正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负责监督危险作业的实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八条 按规定要求员工穿戴齐全劳保用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对违反者有权停止其上岗作业。

遇有事故险情时,有权立即指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领导;

第十九条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外来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本作业区;

第二十条 发生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车间领导,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

第二十一条 及时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扬好人好事。

3、车间工艺、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二条 负责车间安全生产中的工艺、设备技术工作,确保各项技术指标的安全可靠;

第二十三条 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培训员工;

第二十四条 每天深入生产作业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和设备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第二十五条 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报告,并参加生产或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4、作业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六条 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并经设备负责人许可方能上岗作业;

作业员必须做到“三紧”、 “三不”、“一注意”:

三紧:衣着紧、紧腰、紧袖;

三不:不系领带、不戴手套、不戴首饰;

一注意:注意眼睛,集中精力。

第二十七条 员工应认真做好在岗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对当时不能处理的应做好记录,及时向相关人员汇报。

对已发生的事故,以班组为单位,由车间主任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查原因、定措施、限期整改、验收。

分清责任,落实到人;

第二十八条 员工在岗期间,服从班长的统一指挥,加强协调沟通,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不互相伤害),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九条 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他人违章作业有责任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

第三十条 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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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附件等,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第三十一条 正确穿戴,爱护和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第三十二条 及时清除废料,经常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齐,保持通道畅通,班前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

三、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十三条 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车间班组、生产岗位),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并将考核内容列为工人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并附考试卷。

第三十四条 调换新工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识的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三十五条 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各项目部要组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第三十六条 每个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会议,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作成: 审核: 批准:

第6篇 h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目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安全事故安全,确保生产安全。

具体内容:

安全管理制度一、工厂主管安全职责

1、 对工厂的安全工作负总的责任,并直接管理工厂的安全专职人员,开展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示和各种规章制度;

3、 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有安全生产工作内容;

4、 组织审定工厂制定的各项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5、 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安全事故的原因,并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制定改进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6、 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学习安全保护方针、政策和安全业务知识。

安全管理制度二、质检部安全职责

1、 参与有关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审查,以及劳动保护方面的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2、 编制或修订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时,工艺条件必须符合劳动保护条件要求;

3、 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等工作中,都必须考虑劳动保护方面的要求,应尽量采用无毒、低毒物品替代有毒、高毒物品;

4、 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三、机电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1、 负责工厂机械、电器、仪表、设备、工艺管道、通风排风装置的管理,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 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组织编制维修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确保其实施

3、 监督车间机械动力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其正常运转,防止发生事故;

4、 编制厂内通用设备的维修规程和有关操作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5、 负责厂内的设备及安全装置的管理、检查或定期检查;

6、 组织实施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制定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7、 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8、 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四、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 负责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物资和防护器材的采购、供应,并确保采购的物料符合安全要求;

2、 负责对采购、保管人员经常性安全教育,切实搞好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3、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并督促落实。

安全管理制度五、后勤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 在工厂主管领导下,负责全厂的保卫工作;

2、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规章制度;

3、 负责厂内消防、有毒物品、爆炸物品、灼伤、触电等的急救措施,及时准确的进行抢救、报警;

4、 负责厂内宿舍、饭堂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5、 负责厂区的防盗工作,确保24小时有人巡查值班。

安全管理制度六、生产部门安全职责

1、 在编制生产计划要同时编制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2、 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3、 在生产中发现重大危险,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做出详细记录报告分送厂安全部门;

4、 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生产设备装置的能力,防止设备装置带负荷运行;

5、 在安排生产的产量和品种时,负责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6、 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七、车间主管安全职责

1、 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在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 对新员工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

3、 对车间进行定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4、 严格执行劳保用品及防护器材的管理,并监督员工正确使用,教育员工妥善保管;

5、 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保护现场,查明原因,采取预防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的意见,报工厂安全部门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八、班组长安全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工厂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教育工人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2、 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 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清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4、 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5、 对新员工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并保证培训合格方上岗作业;

6、 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

安全管理制度九、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劝阻他人违章作业;

2、 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要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3、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果断正确处理事故,并及时性如实汇报,保护好现场;

4、 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确保生产安全;

5、 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报告;

6、 按规定着装上岗作业,妥善保管、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7、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第7篇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的内容和标准,其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公司资产免遭损失。

本制度适用于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

2.2 管理部设备安全课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策划与开展,负责制定各项管理制度,

并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3公司工会和管理部参与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2.4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各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3 管理内容

3.1 公司实行总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3.2 各部门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按公司统一部署,依靠全体员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3 各部门应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复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并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3.4 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经营活动中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五同时)。

3.5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3.5.1不发生本单位有责任的,死亡、伤残等级为一级至三级以上的事故;

3.5.2不发生3人以上责任性生产集体重伤事故;

3.5.3不发生责任性生产重大设备事故;

3.5.4不发生责任性生产重大火灾事故;

3.5.5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3.5.6无新增职业病病例;

3.5.7不迟到、不瞒报、谎报、漏报事故、事件;

3.5.8重伤率小于1‰,轻伤小于3‰;

3.5.9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3.5.10“三废”排放符合国家标砖。

3.6公司各级安全监督机构的设置

3.6.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机构。

3.6.2各部门应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3.7行政正职的安全生产职责

3.7.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

3.7.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管理生产工作时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批评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批评安全工作。

3.7.3按规定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

3.7.4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7.5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7.6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尤其保证“反试过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3.7.7认真组织好月、季和节假日前的安全大检查及专业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确保安全成产。

3.7.8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7.9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并适时进行演练。

3.7.10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引进和技术改造的工程项目,必须做到劳动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7.11主持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制定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7.12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3.7.13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中所明确的职责。

3.8各级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

3.9公司设备安全课职责

3.9.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3.9.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奖惩规定等,并监督实施。

3.9.3根据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专业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下达指令书,建议书,要求限期整改。

3.9.4编制本企业安全技术措施延长远规定和年度计划(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3.9.5推广现代安全科学管理方法,举办有关安全技术业务培训班。

3.9.6组织参与本企业的事故调查与分析,搞好事故档案的管理工作和负责填报各项事故报表工作。

3.9.7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教育工作。

3.9.8加强基础建设,注意资料累计,研究分析职工工伤死亡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提出防范措施。

3.9.9参加新建、改建、引进、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3.9.10制定和掌握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3.9.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3.10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应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责任分担,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3.11公司对各部门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包括对经营者进行责任追究。

3.12公司实行分级安全监督制度,公司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3.13各部门应根据规定设兼职安全员。

3.14安全监督管理人员配置应满足全员、全面、全过程安全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安全监督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3.15各部门对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反事故措施等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在贯彻实施中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细则或补充规定,但不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不得低于上级规定的标准。

3.16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员工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修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3.17公司应根据生产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3.18公司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问题、生产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3.18.1当上级颁发新的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设别系统变动、本单位事故防范措施需要时,应及时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补充或对有关条文进行修订,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3.18.2每年应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不需修订的,也应出具经复查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名的“可以继续执行”的书面文件,并通知有关人员;

3.18.3安全操作规程的补充或修订,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3.19公司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技术监督规程、标准、充分发挥技术监督专责人的技术管理作用,保证员工健康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3.20事故预防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可以合并到公司年度安全、环保目标、指标管理方案中。

3.20.1公司每年应编制年度的事故预防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事故预防措施计划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应由分管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以安全监督部门为主,各项部门参加制定。

3.20.2事故预防措施计划应根据上级颁发的事故预防技术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以及本单位事故防范对策进行编制。

3.20.3安全技术、劳动保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行业和上级部门颁布的标准、要求,从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编制。

3.20.4安全评价结果应作为制定事故预防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重要依据。

3.20.5公司应优先安排事故预防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资金。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资金每年从更新改造费用或其他生产费用中提取

3.20.6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监督事故预防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实施,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汇报。

3.21教育培训

3.21.1公司按国家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句话按时完成。。每年底,各单位根据安全教育培训要求,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报公司培训机构和安全监督部门备案。安全教育培训所有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3.21.2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法律法规有要求的,须经当地安全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3.21.3公司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a)新入公司员工(含劳务派遣)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分厂(部门)、班组三级教育安全培训。

b)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

c)操作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厂(分公司)、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d)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f)公司应对外来参观、学习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g)对新任命(或调职)的中层以上人员,应经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规程制度和岗位安全职责学习,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排或组织考试。

h)公司各部门可运用计算机、多媒体、板报、实物图片展览以及安全知识考试、演讲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技术知识,进行有针对性,形象化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3.22会议与活动

3.22.1班前会:接班(开工)前,结合当班工作任务,作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代注意事项。

班后会:总结讲评当班工作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并做好记录。

3.22.2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活动内容应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分析本周班组的安全生产状况,并做好记录。

3.22.3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综合分析安全生产趋势,及时总结事故教训及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月安全例会由设备安全课负责人主持,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3.22.4公司定期编写安全简报、通报、快报,综合分析安全情况,分析事故规律,吸取事故教训。安全简报至少每月一期。

3.23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3.23.1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坚实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23.2公司应按规定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规范管理。

3.23.3生产设备设施变更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的全过程进行隐患控制。

3.24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3.24.1公司应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其安全进行。

3.24.2应设置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台账,定期检维修。对安全设备设施应制定检维修计划。

3.24.3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行为和控制措施。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隐患控制并进行监督检查。

3.24.4安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3.25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拆除、报废

3.25.1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3.25.2公司应建立在生产设备设施到验货签收和报废管理制度,应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

3.25.3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应按规定进行处置。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到危险物品的,须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实施。

3.26作业安全

3.26.1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

a)应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叫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b)进行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3.26.2各单位应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3.26.3根据作业现场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安全标志》及公司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现场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3.27相关方管理

2.27.1公司各建设项目或技改项目,实行建设项目法人和施工总承包商、设计、监理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共同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原则,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职责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责任。

2.27.2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的监督、管理责任,应明确发布建设项目的安全方针、目标、政策和主要保证措施;明确必须遵守的安全法规;建立健全现场安全 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

3.27.3公司作为项目法人,与施工总承包商、设计、监理承包商签订合同时,应将有关规定作为合同内容加以明确。

3.27.4公司应建立相关方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

3.27.5公司对外承、发包工程项目必须依法签订合同。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并由本单位的安全监督部门审查:

a)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

b)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c)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用具;

d)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是否设有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

3.27.7发包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a)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

b)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安监人员进行应由发包方进行的全面的安全技术交流,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c)如在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发包方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

d)合同中规定的有发包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3.27.8工程开工前,发包方可以预留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费用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在发生人身死亡或重伤事故时,由发包方根据工程规模和工期确定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扣除比例。

3.27.9承包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安全监督部门,应予制止,直至停止承包方进行处罚。

3.27.10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发包方人员伤害、设备事故,由发包方负责调查、统计,发包方根据合同承包进行处罚。

3.27.11公司应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定期识别服务行业为风险,并采取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3.27.12应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

3.27.13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企业和相关方的项目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3.28当公司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时,应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应对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

3.29.1公司应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3.29.2当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公司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者其他信息由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3.29.3隐患排查前应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的依据:

a)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b)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c)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等。

3.29.4公司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3.29.5公司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3.29.6公司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3.29.7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认为、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3.29.8隐患治理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3.29.9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3.29.10公司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运用定量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指数系统。

3.30危险源管理

3.30.1公司依据有关标准对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

3.30.2公司应当对确认的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对重大危险源按规定备案。

3.31职业健康管理

3.31.1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

3.31.2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监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3.31.3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救急用品、设备、设施应急撤离通道个必要的泄险区。

3.31.4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效验和维护。

3.31.5应对现场救急用品、设备和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修,定期检测其他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3.31.6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31.7应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3.31.8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按照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急救措施。

3.32应急救援

3.32.1公司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3.32.2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职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训练,无需建立应急救援部队的,可与附近具备专业资质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

3.32.3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置,形成安全成产应急预案体系。

3.32.4应急预案应根据有关规定包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3.32.5应急预案应定期审评,并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3.32.6公司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3.32.7公司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3.32.8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3.33.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3.33.1发生事故后,单位负责人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有关规程规定如实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3.33.2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

3.33.3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或配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

3.33.4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

3.33.5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3.33.6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34绩效考核

3.34.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以责论处”的原则,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应给与奖励;对安全生产严重失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处罚,对造成后果的单位个和个人。应予以从严处罚。

3.34.2安全工作的奖罚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与经济处罚向结合的原则,以奖惩为手段,以教育为目的。

3.34.3公司每年对上一年度在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3.34.4公司至少每年一次以适当形式表彰、奖励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3.34.5公司对各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另行规定。

3.34持续改进

3.35.1公司应根据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分析结果,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第8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六)

1、现场安全教育制度

1)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国家和北京市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在组织施工生产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

2)参加施工的工人在进入岗位前,均要由项目安全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技术教育,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3)项目负责人应对全体在施人员进行上岗后的经常性教育,使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保持较高的平稳状态。

4)项目负责人组织每周一次安全会议并签到。参加人员:各专业负责人、外包队安全员、外包队管理人员。

2、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负责人应坚持每天都到现场巡视,及时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险情,纠正施工中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监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

2)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好安全措施。

3)项目负责人应做好安全日志,认真记录每天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发现处理的问题,并及时上报。

(1)加强对外部劳务队进场的安全教育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

(2)抓好持证上岗工作。从事技术性岗位和特殊作业人员在进场时,必须将上岗证交项部核查,项目部保存上岗证的复印件。

(3)做好施工操作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抓好外地务工人员的宿舍管理。夏季宿舍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并有防蝇虫的措施。冬季室内若有取暖设备,有防止煤气中毒的设施。宿舍必须符合防火规范要求。

3、现场安全用电制度

1)非专业电工严禁乱动电气设备,项目任何人不得指派无电工、电焊工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电气作业。

2)非专业电工不得进入配电室,不准打开配电箱,变压器周围的防护栏,不经项目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动。

3)在潮湿场所(如地下室、管沟)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4)工地的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上岗前要经过各专业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

第9篇 车间生产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本公司为了加强生产管理,有效地运用物料、人力,设备并使之在时间上、数量上适当地配合,以便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并达到降低成本,互惠双赢的目的,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工作积极主动,不挑拣,不讲价钱,工作期间不带情绪,团结互助,不讲不利生产的话,不做不利于生产的事,统一行动规划,按时生产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

二、保守公司机密,对私自泄露机密者给予开除并扣发工资。

三、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提前请假,并认真写请假条,事假一天由组长批,两天(含两天)以上有车间主管批,并报陈生(生产总负责人),否则视为旷工。每旷工一天罚三天正班工资,每迟到1—5分钟罚款5元、5—20分钟罚款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四、认真做好对玻璃的验收工作,清洗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产品不予印刷,如将不合格产品印刷,造成次品按本班破碎处理。认真检查玻璃面上是否有灰尘,胶布、水珠等污染物,如有要及时清理完毕后方可印刷。

五、上班前认真检查生产设备(如:印刷机、网板等)并定期保养,确保安全生产,如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如因不检修或人为原因造成事故者,责任人及车间照价赔偿。

六、印刷油墨必须提前调试好,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调配确保印刷质量,对于新进的每一批油墨,先试验没有问题后再印刷。如果印刷出现问题由调墨人负全责。

七、印刷时认真检查质量,操作按程序,如发现异常立即停下并检查原因,不能扩大损失,对于印坏的玻璃及时处理,如不严格把关造成的损失,该班承担原料费用。

八、冲网时必须冲刷干净,由组长负责并记录,如因网不净造成损失者由冲网人负责。在领网或交送网过程中,因抬网不慎造成网版损毁的,由抬网人负全责,罚款100元。

九、下班后如实填写报表,如虚报一块扣2块,搞好本车间及卫生区卫生,如发现卫生脏、乱、差罚款10元。

十、生产区禁止吸烟,对辱骂他人、打架、斗殴者一律给予开除。

十一、加强本班技能或知识学习,增强上进心,坚持做好每天班前及班后会议

第10篇 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和班组人员职能

1.1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职能

1.1.1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各项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是公司安全管理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该管理职能主要负责把安全规定、措施落实到实处,确保施工生产安全顺利地进行。

1.1.2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应达到:

1.1.2.1保证施工生产在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下进行;

1.1.2.2做到“无违章、无违纪、无事故”,坚持安全生产;

1.1.2.3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达到文明施工要求;

1.1.2.4班组成员具备本工种作业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

1.2班组人员职能

1.2.1班组长对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应研究和制订管理方法,该方法应与公司的其他管理方法相协调,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管理方法能为全体人员所掌握并贯彻执行。

班组兼职安全员应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每日班前安全讲话、周一安全活动及其他各项安全活动。

1.2.2大级工安全责任制

为了发挥班组中工作时间较长,实践经验较丰富的大级工(作业群体中级别最高者),在安全工作中的独特作用,对大级工安全责任规定如下:

1.2.2.1模范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各项法规及上级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

1.2.2.2协助班长、安全员搞好班组各项安全活动及对新入厂职工(包括点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1.2.2.3熟练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技能,作业前应熟悉本次作业的安全操作要点,作业中解决作业群体安全操作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1.2.2.4有权制止各种不安全行为,有权纠正本作业群体违章操作及其他违章行为,对违章者提出批评及处理建议;

1.2.2.5督促本作业群体成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协助班(伙)长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交底落实情况,互联互保执行情况,指出施工中的各种安全注意事项;

1.2.2.6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对一时不能消除的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同时向班(伙)长或有关部门反映;

1.2.2.7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向班(伙)或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1.2.2.8多工种协同作业时,协助班(伙)长,做好作业群体间安全生产的协调工作;

1.2.2.9本作业群体的安全生产上取得成绩应受到适当奖励,发生事故及违章作业时应受处罚。

1.2.3班组安全生产互联互保制

为了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人身安全,培养职工的群体安全意识,互相关心的新风尚,共同创造和谐的作业环境和良好的施工秩序,实现安全生产的“全员”管理,促进班组建设,规定如下内容:

1.2.3.1凡独立承担施工任务的作业群体(2人以上)即形成安全生产互联互保关系;

1.2.3.2作业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在生产施工作业中做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1.2.3.3群体作业前,作业人员应互相提醒施工中的各项注意事项,互相检查劳动保护用具及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1.2.3.4群体作业中作业人员应互相监督,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制止违章作业;同时要做到互相关照,互相保护,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1.2.3.5群体作业后,作业人员应互相督促,及时清理现场,消除各种事故隐患,不给下道工序遗留不安全因素;

1.2.3.6群体作业中所有人员均应制止违章作业,遇有不听劝阻或发现事故隐患时,必须及时向大级工、班(伙)长或有关部门反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及强令冒险作业;

1.2.3.7群体作业中,如有违章作业被发现时,分别对违章者及其他作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处罚分别按各单位有关制度执行;

1.2.3.8作业群体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所有作业人员都将受到相应的奖励;

1.2.3.9多工种协同作业时,各作业群体间应本着上述精神,做到互相关照,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2内容与要求

2.1安全教育、培训

2.1.1班组对所有人员就其安全完成任务应掌握的方法和技能进行教育,包括使用机具、仪器的正确操作,学习有关安全措施、法规、了解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等。

2.1.2调动班组所有人员的积极性,不断改进工作质量,使每个人懂得个人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他人生命和国家、集体和财产的安全。

2.1.3对新入厂或调换新工种人员,要有专人负责教育,采用以师带徒,包教包学,待熟练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后,方可独立操作,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不得进入操作岗位。

2.2安全生产活动

2.2.1每周一上班后进行一小时安全日活动,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指令、文件、信息,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布置本周安全工作,学习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2.2班组安全活动必须及时、有针对性,每日作业前要应按“三交一清”标准(即:交施工任务、交施工环境、交安全措施和清楚本班职工的思想及身体情况)进行安全讲话,具体内容包括如下:

2.2.2.1确定对安全生产有重大影响的主要因素和关键工序;

2.2.2.2确定安全作业要点,制定作业方法和程序;

2.2.2.3结合作业实际,学习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工艺标准;

2.2.2.4必要时,对作业条件、操作人员进行鉴定、考核。

4.2.3参加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了解、掌握和执行安全技术措施。

2.3安全检查及不安全因素整改

2.3.1对安全防护用品、防护设施应加以监控及定期检查,对作业环境在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要进行检查与监控,在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害气体等恶劣条件下作业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

2.3.2对特殊条件下的作业,如容器内、高处交叉、起重作业等应多次进行如下检查:

2.3.2.1所用机具、仪器和设施的可靠性;

2.3.2.2操作人员的体质、技能、知识和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2.3.2.3环境、时间、温度和其他影响因素;

2.3.2.4对人员、机具、作业条件等的验证检查。

2.3.3班组每日按如下要点对施工作业进行安全检查、控制:

2.3.3.1是否按安全规范、工艺要求及规定的施工程序进行;

2.3.3.2重点工序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者,重点部位未经验证确认或验证确认不合格者,不得进行作业或转入下道工序作业;

2.3.3.3对不安全因素及时作出标记、整改、或上报。

2.3.4班组应发动职工群众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提高群体安全意识和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其要求:

2.3.4.1开展“事故预想”活动,调查存在的问题、研究、消除或防止再次发生问题的措施;

2.3.4.2整改措施要有实施计划;

2.3.4.3对实施过程应予以记录。

2.3.5各作业班组在施工前要开展自查自检活动,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定期交给本单位安全部门,对处理不了的隐患,及时上报本单位安全部门。

4.3.6积极配合上级对班组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如实反映,不隐瞒,不护短,积极整改。

2.4事故处理

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将事故时间、地点、伤者情况、事故经过和原因等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事后及时按“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处理,并做好记录。

2.5班组工作日志的安全记录内容和要求

2.5.1班组长(或由班组长委托)负责班组工作日志日常记录、整理和保存工作。

2.5.2班组工作日志的安全记录内容和范围可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日活动、每日的安全讲话、安全检查、不安全因素整改、开展的安全生产各类活动、未遂事件分析、事故和事故案例分析等。

2.5.3书写要端正、规范;内容要与实际施工生产情况相符。严禁弄虚作假,记录人、班组长每日签名,参加班组安全活动的管理人员每周签字、施工经理或安全员每月检查签字、项目经理每季检查签字。

3检查与考核

3.1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每月进行检查考核。

3.2根据对班组安全工作开展的情况,由各单位安全部门对班组安全员每月进行考核。

3.2检查考核以1.1.2内容为主。

3.3考核结果将作与奖惩和先进评比依据之一。

第11篇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制度

为促使安全生产管理有组织上的保障,使我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始终受于受控状态,保证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组织保障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保障;二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保障。

一、各基层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指定安全负责人,该人员必须具备与本职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能力。与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对口,行使安全管理职能。

二、基层分公司安全管理职能机构应认真履行自身职责,自行组织安全检查活动,督促整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监督项目工地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措施经费的有效使用等各项工作,并支持配合集团公司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五、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做到持证上岗。独立行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安全隐患应要求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有权责令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

六、施工现场严格杜绝安全管理人员只挂名不到位现象。

七、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各类形式的安全检查,基层分公司安全负责人及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在场,接受集团公司提出的隐患整改建议及要求。

八、未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施工现场未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按安全保密生产奖罚制度进行相应处理。

(一)、生产管理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应保障安全与生产工作协调一致,组织均衡生产。

2、对于改善劳动条件,以及为施工生产提供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工作项目,应做为正式工序,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3、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按照生产工序正常施工,并检查施工现场管理是否符合文明安全工地标准。

4、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应服从安全工作的需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二)、技术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过程中,应在每个环节都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的施工方案,要检查实施过程。遇有方案变更,应及时组织修定。

3、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职业安全卫生的技术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参与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三)、安全生产管理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研究企业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本企业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各单位主管生产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外省市施工队伍负责人和外省市施工队伍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组织违章人员学习班,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负责组织复工和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

6、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施工现场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7、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 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应签发“隐患通知单”,并由受检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组织整改,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10、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1、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12、参加各种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解决。

13、审核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使用情况。

14、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12篇 冷藏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 年 月 日,注册资金为 1000 元,经营范围是 ,法定代表人是 。 已购置2辆厢式货车,驾驶员 2名: 、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生产规程,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王佳馥(姓名)职务常务副总,主要工作职责是:

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等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根据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和企业实际制定的安全工作预案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关的防范措施。

本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鲍凤山(姓名)职务物流主任,主要工作职责是:

具体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并组织落实;布置和检查单位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学习,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励,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处理及善后的工作,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建档管理以及有关聘证的换发、年检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定期组织好安全生产检查及各项交通运输行业专业检查,积极采取措施、整改检查出的隐患。

3、驾驶员工作职责: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 “三清例保 ”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6)每周做好车辆运输过程的行车温度记录仪数据。

二、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2、销售业务负责人要与货物的接收方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确定每次接货的时间、地点,根据本单位冷藏车辆情况进行分配运输任务,并通知驾驶员当天货物的种类、数量等情况和客户地址信息、驾驶员接到出货任务时:必须先对车辆进行检查,按照运输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进行货物运输,严禁运输各类危险货物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后对此次送出的货物出库单与车辆上的货物进行核对。如有疑义需当时提出。并拒绝签字。

3、货物运输作业中根据食品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等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谨慎操作,确保车辆和货物的运输安全。

4、当冷箱装运温度敏感货物时,冷箱应预冷,预冷时应关紧箱门。当货物预冷到运输要求的温度,方可往车上装货;

、货物装载:

装货时应注意:设定的温度应正确;设定的新鲜空气换气量应正确;设定的相对湿度应正确;装箱时制冷系统应停止工作;箱内堆装的货物装载上部不得超过制冷机组出风口下沿;箱内堆装的货物应牢固、稳妥;箱内堆装货物的总重量应不超过冷箱最大允许载重量;冷藏运输车辆的货物装载必须在货物周围留有足够的通风空间。防止货物之间空气不流通。

(2)、货物运输:

车辆运输途中应注意观察行车温度记录仪工作情况和货厢内温度变化情况。应定期对冷藏设备进行保养,当发现车辆技术状况、制冷设备或厢体密封有异常,应停止使用,及时抢修。 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严禁超速驾驶,疲劳驾驶,不要将车辆交予其他无关人员驾驶,要确保货物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丢失的情况;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3)、货物卸载:

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当车辆厅稳熄火后方可卸货、卸货时注意火车也周围的行人安全,与收货人(收获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收车后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车辆卸货时,在保证装卸的情况下,应尽量加快装卸速度,特别是分卸时,应随时关闭货厢门,以维持车厢温度。必要时应控制分卸次数。

4、货物运输作业中突发事故时要保护现场,保护货物财产,并迅速报告交警、单位应急部门负责人和保险公司、及时通报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主要负责人曾晓东(姓名)职务加工厂厂长,主要工作职责是: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或者抽查,包括全面检查、季度性检查、专项检查、重大节日检查、车辆回场检查,重点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其他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安全隐患整顿、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及时整改落实。

2、监督检查、贯彻执行车辆安全生产方针、交通法规,落实本单位车辆管理部门的管理制度,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做定期保养。

3、监督检查车辆部门对驾驶员进行驾驶安全技术的培训加考核,定期抽查驾驶员对道路货物运输相关法规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定期检查驾驶员的驾驶证件和从业资格证件,询问驾驶员的身体情况,防止疲劳驾驶,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驾驶员进行一定的奖惩。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依制度进行奖励。

四、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驾驶员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符合以下要求:

(1)须持有合法的与驾驶车辆相符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的运输服务;

(2)树立有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3)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锁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查,不会检查的进行检修,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4)、驾驶员对自己锁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备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个小时。

(5)、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6)、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违反者给与相应的处罚。

4、驾驶员必须在发货前半小时把车辆开至装货区域,并在装货前冷箱要提前预冷。

(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并对车辆的上户、年度检查、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进行登记,并到运输管理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件,随车携带方可上路运营。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行驶里程表上与上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等。并记录每次加油时间及维修保养时间,以了解车辆受控状态。每月月末上交行驶记录表给到物流主任。

2、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营消耗,提高运营质量。认真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损坏,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定期二级维护,由具有资质的骑车修理厂完成。并出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3、认真贯彻执行《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到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评定登记,出具检测报告,每年定期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运输车辆进行年度审验。

4、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并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惊醒全方位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油库、生活区等危险地方乱停乱放。

日期:

(盖章)签字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修订规定(十二篇)

1.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和实用性,确保安全生产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2.公司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3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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