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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制度规范(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71

设备管理制度规范

第1篇 设备管理制度规范

1、设备管理制度范围

1.1本设备管理制度规定公司所有的为实现产品的符合性所需的设备的管理和管理职责,以及对这些设备的更新、移装、使用、点检、检修、保养、报废、封存等的管理要求。本制度对公司内所有设备的管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目的

2.1 通过对设备的有效的综合管理、使用和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满足产品生产要求。

3、职责

3.1工艺设备部是设备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设备的更新改造、使用维护管理以及设备的资产管理,设备所需要的能源动力管理等。

3.2各分厂、车间、科室和物资处等使用单位负责相关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4、设备资产管理

4.1由工艺设备部对所属设备资产进行综合管理,逐台编号,建立设备台帐。

5、设备的更新

5.1设备更新的原则是为提高公司装备素质,符合产品生产要求,减轻生产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公司内正常的设备更新工作于每年6月由各分厂、车间提出申请,报工艺设备部。工艺设备部应根据所掌握的设备技术状态,综合工艺上、质量上的要求,提出下年度的设备更新计划,并纳入公司年度综合计划中执行。由工艺设备部负责实施 。

6、新增设备的管理

6.1新增设备流程:设备使用部门根据目前设备使用不满足生产或需要更新的情况下,向工艺设备部提出申请,详述购置理由、产品加工对象、设备性能规范、投产后能达到的利用程度。工艺设备部根据设备需要单位所提的申请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调查。经相关部门审批及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部门进行购置。

6.2新设备进厂后,由工艺设备部与使用部门共同开箱,设备的安装调试由工艺设备部负责,使用部门配合,重点关键设备由工艺设备部安排或委托专业安装单位进行。

6.3 新设备安装调试后,经生产工艺验证合格后,由工艺设备部办理《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单》。正式移交使用部门,设备管理人员及时制订相应的设备保养及相关资料。设备档案由工艺设备部统一管理。

6.4自制设备的验收: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在制造完工后,工艺设备部与使用部门进行验收。自制设备验收时必须有相应的图纸、说明书、精度检验单等资料齐全并符合国家验收标准或行业标准。自制特种设备验收应由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后方可使用。验收合格后,设备档案由工艺设备部统一管理。

7、设备的移装

7.1设备的移装:应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应由迁入车间提出申请报告,经生产部领导批准后,报工艺设备部方可进行。设备的移装过程中的安装事宜,由工艺设备部负责,使用部门配合实施。

8、设备的封存管理

8.1对闲置或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完好的生产设备,所属车间要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经工艺设备部批准后,方可封存。

8.2使用部门对封存设备应做到断电、断油、断水等,将设备保养好,涂上防锈油料,套上机床罩,挂上封存牌。设备封存期间,要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保养,不准任意拆卸设备及零部件。

8.3 使用部门要求将封存设备启用时,应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工艺设备部批准后,方能启封投产。

9、设备的报废

9.1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报废。

9.1.1 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效率低,且不能改装利用或大修虽能恢复精度,但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者。

9.1.2 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建筑物改造或工艺布局必须拆毁者。

9.1.3 设备损耗严重,大修后性能精度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者。

9.1.4 腐蚀过甚,绝缘老化,磁性失效,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或易发生危险者。

9.1.5 因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耗无修复价值者。

9.1.6 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

9.2 设备报废的审批:

9.2.1凡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工艺设备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经公司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设备。设备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10、设备的使用管理

10.1新上岗、转岗、调入的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前,必须对其进行教育,学习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知识等基本常识。在师傅的指导下,学习实际操作技术,熟悉使用设备的性能和技术规范。

10.2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和精心维护,并对其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负直接责任。所有重点关键设备,实行凭证操作制度。

10.3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掌握设备的使用要求才能独立操作。

10.4所有操作人员必须遵守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合理润滑,合理使用设备,搞好日常点检及保养,做到“三好四会”,即“用好设备、管好设备、修好设备;会使用、会维护、会点检、会紧急处理设备故障”。生产中不允许精机粗用,大机小用。严禁设备超负荷超规范使用,严禁设备运转中变速,不准在轨道上放工具、零件、坯料等物品,更不准随意拆除安全装置及零部件,动力供应中断时应立即关闭设备的各种开关,将工作机构返回起点装置,手柄、手把返回正常位置。

10.5确因生产需要,必须要在设备上进行超负荷、超规范及精机粗用时,应由使用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同时报工艺设备部审查,经工艺设备部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操作人员有权禁止使用设备。

11、设备的点检及维护保养

11.1设备使用部门按《设备点检及维护保养规定》进行实施。

11.1.1设备的日常点检:班前由操作人员,根据设备日常点检表内容对相应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使设备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润滑、安全,班中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11.1.2设备一级保养:以操作人员为主,检修人员为辅,根据《设备一级保养指导书》对相应设备进行保养。一级保养原则上每周周六进行一次。保养完后按规定填写《设备保养记录》,保养过程中如有对设备进行维修则按规定填写《设备维修记录单》,并统一交于工艺设备部管理存档。

11.1.3设备二级保养:以检修人员为主,操作人员为辅,根据《设备二级保养指导书》对相应设备进行保养。原则上每季季度末进行一次。保养完后按规定填写《设备保养记录》,保养过程中如有对设备进行维修则按规定填写《设备维修记录单》,并统一交于工艺设备部管理存档。

11.1.4设备三级保养:以检修人员为主,使用部门相配合。生产设备的精度及工艺验证是产品质量及效率的保证。根据《设备三级保养指导书》于每年6月至8月各车间应对本车间生产设备进行保养并全面大检修。设备三级保养及大检修由工艺设备部组织实施。设备三级保养及大检修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应根据“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合理安排。设备三级保养及大检修完工后,经使用部门确认,填写《设备保养记录》与《设备大检修单》,并交工艺设备部归档。

12、精、大、稀、重点关键设备管理

12.1精密、大型、稀有、重点关键设备是本公司生产中的重要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根据“保养指导书”实行强制保养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完好运行。操作工人必须遵守设备的规程,合理润滑设备,合理使用设备,生产中严禁超负荷和拼设备。发现问题逐级反应及时解决。使用部门应每年进行一次设备精度普查,报工艺设备部备查。

13、设备的润滑管理

13.1设备的润滑管理工作是设备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防止事故发生,减少机件磨损,延长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生产效率和加工精度的有力措施。

13.2认真贯彻设备润滑的“五定”工作,即定人、定点、定质、定量、定期。各车间应做好设备的定期换油工作,同时做好废油回收工作,做到分类油质分类回收。

14、设备档案管理

14.1公司所有设备的档案资料(包括订购合同、制造商的技术文件、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明书、装箱单、保修单及相关附件等)统一由工艺设备部管理。

14.2凡是需要设备资料的部门应到工艺设备部借用,并按时归还。

15、设备考核管理

15.1保证设备进行有效的管理,使设备保持良好的状态,满足使用要求,对设备使用部门按《设备管理工作考核制度》进行实施。

16、报表资料统计

16.1设备的登记和统计是反映企业设备的动态变化。它的意义就是为了确保公司财产完整,充分发挥设备的使用效率。必须准确掌握设备动态状况,使之得到合理的使用、维护、保养。

17、本制度于二00九年一月一日起实施。本制度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2篇 设备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槽罐、塔、釜、槽车、地下贮池、炉膛、沟道、烟道、排风道等)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作业许可证”。该设备必须与其它设备隔绝(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许采用其它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换。

2、进入设备内作业前30分钟内,要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氧含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在作业过程中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3、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器具。

4、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作业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若要继续再进入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手续。

5、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

6、设备内作业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7、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必须是安全电压,灯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8、在设备内动火作业,动焊人员离开时,不得将焊(割)炬留在设备内。

9、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无误,并由检修负责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在进入设备内作业证上签字后,检修人员方可封闭设备孔。

10、抽加盲板必须确认部位,并挂牌做记号,对较大系统抽加盲板的工作,应绘制盲板分布图,防止因误抽加盲板造成事故。

11、在易燃、易爆系统抽加盲板,应在系统卸压后保持正压,以防空气吸入造成事故。

12、检修完毕后必须做到:

(1)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

(2)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抽加盲板,检查设备管道内有无异物及封闭情况,按规定进行水压或气密试验,并做好记录备查。

(3)检修任务书归档保存。

(4)清理现场。

13、检修后的设备,必须按规程进行试运行,合格后,生产和检修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第3篇 设备定期试验维护与轮换管理制度

1、总则:设备定期试验

1.1 汽机设备定期试验

1.1.1汽机真空严密性试验每月进行一次。

1.1.2汽机机组的振动,每月用校准表测试一次。

1.1.3自动主汽门、调速汽门严密性试验在大修前后进行,由发电部主持,生技部有关人员参加。

1.1.4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汽机超速试验。

1.1.4.1汽机大修后。

1.1.4.2危机保安器解体或调整后。

1.1.4.3运行2000小时后。

1.1.4.4甩负荷试验前。

1.1.4.5停机超过一个月再启动时。

1.1.5除氧器安全门试验应在检修后进行,运行中至少每半年应检查一次。

1.1.6串轴保护和低油压保护运行中至少每半年试验一次。

1.1.7高加保护动作试验每月一次。

1.1.8抽汽逆止门活动试验每月一次。

1.1.9凝结泵、各类油泵、射水泵、定子冷却水泵等辅机停机时间超过15天以上进行联动试验。

1.1.10给水泵联动试验单元机组每次启动前由班长主持。

1.1.11各电动门启动前做开关试验,备用中的电动门每月定期试验一次。

1.2  电气设备定期试验

1.2.1启机前,做负荷开关、励磁回路开关的拉合、增减试验励磁系统连锁传动试验。

1.2.2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的联动试验在大修后或小修启动前应创造条件进行,试验由值长主持,电气值班人员操作,电气有关班组及生产人员参加。

1.2.3柴油发电机电源的联动试验,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由发电部主任主持,生产部有关人员参加。

1.2.4备用中的开关拉合试验,每月进行一次,由电气运行班长主持。

1.2.5事故照明切换试验,每季进行一次,由电气运行班长主持。

1.2.6线路高频保护及自动重合闸的试验,应按调度规程的规定或调度命令进行。

1.2.7消防泵每月试转一次,电气班长主持,与泵房值班员配合,把试转情况汇报值长。

1.2.8中央信号试验每班一次。

1.2.9柴油发电机的启动试验,每天进行一次。

1.3  锅炉设备定期试验

1.3.1锅炉本体冷风试验每季一次;制粉系统冷风试验及锅炉烟道冷风试验每月一次。

1.3.2锅炉蒸汽安全门开关试验每季一次。

1.3.3燃油速断阀启闭试验在每次点炉前必须进行,运行中每季一次。

1.3.4各电动闸门启炉前应做开关试验,备用闸门每月一次。设备定期轮换:

2.1凡不需要全部投入运行或互为备用的设备,都要定期进行切换,轮流投入运行。

2.2定期切换的间隔周期由各专业根据设备性质,健康水平等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2.3设备定期轮换工作由运行值班员按专业指定的计划表进行,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进行,应得到有关人员同意。

3、设备的定期维护与保养

3.1所有的转动设备都要定期进行加油、换油及必要的清扫检查,保持正常的润滑。

3.2运行中的锅炉应定期吹灰,停用期间按规定防腐。

3.3各种油、水滤网均应定期检查、清扫以防堵塞。

3.4运行人员应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汇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4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职责制度

1.认真执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奋斗目标,并负责实施建立健全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档案资料。

3.经常对单位职工进行特种设备和消防常识宣传教育,组织义务消防人员开展业务训练,使其具有自防、自卫和扑救初级火灾的能力。

4.定期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检查,督促公司各部门的火险隐患整改工作,消除各种火险隐患。

5.加强业务知识,专业技术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6.掌握公司建筑结构耐火等级,用火部位压力容器与动力电器及电梯设备的存放和使用的位置。

7.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了解其性能,全面掌握消防设施的保管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和维修。

8.加强对安全管理员的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各级安全管理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5篇 电气设备消防管理制度范本

1. 目的

对电气设备进行管理,防止因选择、安装、使用不当而发生火灾。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公司的所有电气设备的消防管理。

3.职责

3.1 维修部、工务部负责电气设备的选择、配置、安装、维护和管理。组织制订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2 消防安全专职人员负责电气设备场所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维护、管理。

3.3 各有关部门负责电气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4. 管理要求

4.1 电气线路

4.1.1 从事电气线路、装置的安装、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考核合格,执证上岗。

4.1.2 操作人员安装电线必须严格执行电器安装规格及有关规定。

4.1.3 严禁电气线路超负荷运行。

4.1.4 电气线路应按规定安装断路器和熔断器。

4.1.5 严禁用铜丝、铁丝代替熔断器的熔丝。

4.1.6 根据使用环境、特点、正确选用导线类型。

4.1.7 经常检查电气线路,发现导线绝缘层破损及处理,对超过使用期的导线要及时更换。

4.1.8 特殊场所电气线路其导线应穿金属套管或阻燃硬塑料套管,在转弯处和超过30m长时应加接拉线盒做好保护。

4.2 变、配电装置

4.2.1 变压器安装前必须认真进行测试,确认符合各项技术指标,才能安装,其安装位置便于日常维护和检查。

4.2.2 变、配电装置必须设置熔断器或继电保护装置。

4.2.3 严禁变、配电装置负载超过变、配电容量范围运行。

4.2.4 变 、配电装置必须安装防雷设施,并保持装置的清洁。

4.2.5 绘制变、配电系统网络图和电气设备明细表,制订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2.6 变、配电装置周围不允许堆放易燃易爆物质。

4.2.7 变、配电间必须按规范设计和建造。

4.2.8 变、配电间严禁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工作人员需经专业培训、考试考核合格,执证上岗。

4.3 电动机

4.3.1 严禁电动机负荷超过电动机额定功率动作。

4.3.2 电动机需牢固的安装在基座上,且周围应有一定空间和通道,不许堆放物品。

4.3.3 根据电动机性能和具体工作需要设置有效的保护装置。

4.3.4 电动机运行中工作人员应经常进行监控,箉注意观察温升和有无异味、异声及传动情况。如有异常立即停机。

4.3.5 在易燃爆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应选用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

4.4 电气照明

4.4.1 正确选用灯具类型,在易于产生爆炸介质的场所,应采用整体防爆灯具,在有腐蚀性气体和箉潮湿的场所应采用密封型或防潮型灯具。

4.4.2 灯具与可燃物间距≮50m,与地面高度应>2m,灯泡垂直下方不宜堆放可燃物品。

4.4.3 灯具保护罩必须完好无损,严禁用纸、布或其它可燃物遮挡灯具。

4.4.4 各类照明供电附件必须符全电流、电压等级要求。

4.4.5 严格照明电压等级和负载量。民用照明电流≯15安,工业用照明电流应≯20安。

4.4.6 在车间、宿舍、控制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应安装“事故应急照明灯具”。

4.4.7生产用电线路和照明用电线路应分开设置。照明线路各分支回路应设置短路保护装置。

第6篇 s物业设备设施紧急维修管理制度

物业设备设施紧急维修管理制度

1. 必须进行紧急维修时,须立即通知工程部经理,安排有关人员立即赴现场检查情况,并按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2. 如因紧急维修,必须对用户使用产生影响时,须立即通知客服部,并由客服部向受影响之用户发出紧急通告,同时,需考虑尽量减少影响范围。

3. 如发生故障的设备在保修期内,应做出适当的应急处理,以尽量减少对用户的影响,并立即通知有关供应商的保修负责人。

4. 紧急维修结束后,须由主管填写维修记录及更换零配件记录,并以书面形式将故障原因、处理方法、更换零配件的名称、规格及数量、品牌等、处理结果、故障发生时间、恢复正常时间等向专业工程师报告,并提交工程部经理审阅。此报告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存入设备维修档案备查。

第7篇 非设备工程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使公司管理体制的完善,非设备工程业务处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管理规章。

二、适应范围

适应公司内部各部门有非设备工程业务需求的单位和公司职员。(厂内宿舍维修不在此管理范围内)

三、名词解释

1、非设备工程业务:

指未能纳入设备管理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工具器材等产生安装、维护、制作的作业需求。

2、安装:

非设备工程管理范围内产生有安装开关、插座、水电气源、门窗、网络线、电话线、风扇、空调、标示牌等业务。

3、维护:

非设备工程管理范围内产生有需求维修、保养的业务。

4、制造:

非设备工程管理范围内产生有制作(五金类、木材类、基础设施类)箱、柜、桌、椅、台、周转车、铁棚、防护栏等业务。

四、细则:

1、工务课为非设备工程管理归口单位。

2、各需求单位应遵守本规章制度要求,按非设备工程管理流程及非设备工程业务联络单办理业务。

3、承办单位应对需求单位提出的业务需求作审查工作,发现有违反安全管理要求、厂纪厂规 及其它管理制度的需求业务作意见反馈,需求部门要将改善方案呈报批示后再办理业务。

4、承办单位审查无误应根据轻重缓急组织人员安排作业,并遵守安全作业要求,完工确认后认真填写联络单。

5、安装:

5.1 对于安装工时在1小时以内及安装材料费用在约¥100元以下的非设备工程业务无需部门主管审核,单位主管确认方可办理业务。

5.2 对于安装工时1―8小时及安装费用在约¥100元―¥1000元的非设备工程业务,要需求部门主管审核,方可办理业务。

5.3 对于安装工时超出8h及安装费用大于约¥1000元的非设备工程业务,需求部门主管审核及(副)总经理核准,方可办理业务。

6、维护:

6.1 需求单位申请维护作业时,原则上需单位主管确认,部门审核方可办理作业(特殊情况承办单位可先执行作业)。

7、 制造

7.1 需求单位制造业务办理标准可参考安装业务要求办理。

五、附件:

1、非设备工程管理流程

2、非设备工程业务联络单

第8篇 工程设备管理制度:维修班交接班制度

物业工程设备管理制度:维修班交接班制度

第二节 维修班交接班制度

一、着整齐工作服,提前10分钟到达交接班现场。

二、接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班,未经履行完交接手续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三、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交接班。

四、严格执行配电室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与各项工作制度。

五、接班人员应主动询问交班人员上班情况及核查值班记录。

六、交接班时如发生事故未办理交班手续前,由接班人在班长领导下共同处理。

七、接班后应立即巡视一遍各值班点,并签署巡查意见。

八、交接班内容包括:

1.异常运行和设备缺陷,事故处理情况;

2.大型工具和材料的完备情况;

3.交接班时必须严肃认真,接班人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

第9篇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含防雷、防静电

一、 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 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 电气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 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 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 电气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 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八、 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九、 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十、 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10篇 酒店设备维修工具管理制度

酒店设备维修工具管理制度

1.工程部设备维修工具分为三类:个人保管类、班组使用类和部门使用类;个人保管类工具较小、价值低、使用频繁,一般由个人直接保管;班组使用类工具较大,价值较高,适合班组专业化使用的要求,一般由班组保管;部门类工具价值高,不经常使用,一般由工程总监/经理管理。

2.个人保管类工具管理

(1)领取:由班组领班提出申请,经工程总监/经理签批后,到工程仓库领取;

(2)登记:工程仓库发放后,以领用申请为凭证,以班组为单位,编制明细个人保管类工具登记单;

(3)使用:个人保管类工具为员工自用,不得借与他人;

(4)报损:损坏或丢失,立即上报领班,领班根据情况,区分责任,编制报损单送交工程总监/经理,工程总监/经理签批后到工程仓库重新领取,库管员即时修正记录;

(5)交回:员工离职或调离岗位不再需要该工具,需将工具交回,如不交回,相应进行扣款。

3.班组使用类工具管理

(1)领用:班组领班提出申请,工程总监/经理同意签批后,或由工程仓库发放,或直接采购;

(2) 登记:工程仓库发放后,以领用申请为凭证,以班组为单位,并以申请人为负责人进行登记;

(3) 使用:工具使用,由班组领班负责管理,工程部内部借用,需经领班批准,外部门借用,需经工程总监/经理批准;

(4) 损坏:发生损坏,立即报告工程总监/经理,并查明原因,追查责任,由工程总监/经理做出报损单,或修理,或重新领用,或再次申购。

4.部门使用类工具管理

(1)存放:存放于工程仓库或指定地点,由专人保管;

(2)使用:使用由工程总监/经理批准;

(3)损坏:由工程总监/经理写出书面报告,追查责任人责任。

5.所有工具皆为酒店财物,一律不得带出酒店或私用。

6.各班组建立自己的工具明细账册,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第11篇 设备检修工程管理制度

1 目的

设备检修工程是设备综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设备检修工程管理工作,是确保生产设备正常运转,实现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益最高,提高设备装备水平,发展企业生产的重要途径。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设备检修工作的管理职责、分工以及程序。

2.2 本制度适用于机械、电气、仪表、通讯、土建等专业设备、设施的检修管理。

3 管理内容

3.1 检修工程含义

3.1.1 检修工程是公司生产设备、设施的年修、定修、日修等工程的总称。从性质上可分为大修、中修、小修。

3.1.2 定修是在主要生产作业线(以下简称主作业线)停产条件下进行或对主作业线生产有重大影响的计划检修。定修分为公司集中定修和分厂自主定修两种,每次定修时间一般不超过16小时。

3.1.3 年修是连续几天进行的定修。年修分大修、中修。

3.1.4 日修是设备日常维护检修即小修。含8小时以内的定检、工艺停机维修等。

3.2 检修工程管理分工

公司设备检修工程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区域、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形式。

3.2.1 设备部负责对检修工程实施控制、协调、监督。

3.2.2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对检修工程实施具体管理。行使检修的全过程管理职能。

3.2.3 安全管理部、能环部对检修工程的安全、环保实施专业管理。

3.2.4 保卫部对检修工程的消防、保卫实施专业管理。

3.2.5 人力资源部对检修工程的计划外用工实施专业管理。

3.3 各部门的管理职责

3.3.1 设备部

3.3.1.1 对公司生产设备和设施的定修、年修项目检修工程进行计划、协调、控制、监督。

3.3.1.2 组织编制公司设备集中检修的定修计划,参加审批外用工。

3.3.1.3 编制公司每年度设备年修项目计划。

3.3.1.4 组织公司集中定修预备会或协调会,协调各单位之间互相配合问题。

3.3.1.5 检修工程实施的监督落实。

3.3.1.6 参加公司主要设备检修质量评定。

3.3.1.7 参加公司设备年修项目的竣工验收。

3.3.1.8 对检修工程完成情况进行统计。

3.3.2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

3.3.2.1具体组织本单位设备检修工程的实施。

3.3.2.2根据设备状况,检修周期,点检结果确定检修项目,编制本单位日修、定修、年修计划。

3.3.2.3 认真落实公司集中检修的定修计划和设备年修项目的年度计划。

3.3.2.4 负责检修项目中人力、备件、材料、技术方案、专用工具等方面的落实工作。

3.3.2.5 认真做好检修项目竣工质量评定工作,组织日修、定修、年修项目的验收。

3.3.3 安全管理部、能环部

3.3.3.1 按照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向检修工程实施单位提出安全、环保要求。

3.3.3.2 负责签订检修工程委外施工安全协议,按照责任分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3.3.3.3 负责对检修现场的安全检查、巡查、抽查,对检修施工安全进行监督。

3.3.4 保卫部

3.3.4.1按照消防、治安法律法规,向检修工程实施单位提出防火、治安有关要求。

3.3.4.2 负责办理检修工程施工动火证和防爆、易燃、危险品等监控物品的相关手续。

3.3.4.3 负责对检修现场防火、防盗等工作的检查。

3.3.5 人力资源部

3.3.5.1 按照公司外用工管理制度,审查检修工程施工单位资质,选择施工队伍。

3.3.5.2 组织签订检修外委施工合同。

3.3.5.3 负责检查、监督检修外委施工队伍的用工管理。

3.4 检修计划的编制

3.4.1 设备检修计划包括年修计划、定修计划、日修计划,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内容,主要缺陷及检修内容,更换主要设备及备件,设备材料,投资计划,进度安排等。

3.4.2 日修计划的编制

3.4.2.1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日点检结果,编制日修计划,并由各单位主管厂长(主任)审定,各单位(分厂)负责从计划、组织实施、试车验收的全过程管理。

3.4.3 定修(公司集中检修)计划的编制

3.4.3.1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根据生产设备的运行状况、点检结果编制定修计划,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局域网)公司设备部。

3.4.3.2 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定修计划,设备部各科室区域技术审核检修科汇总、编制公司设备定修计划草案,上报设备部主管部长。

3.4.3.3 设备定修计划经设备部部长审定、报公司经理审批后,上本公司局域网,各单位可在网上将“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定修计划”下载。

3.4.4 年修计划的编制。

3.4.4.1 编制年修计划要注重设备检修与设备改造相结合,有计划消除设备隐患、恢复设备性能逐步提高装备水平。

3.4.4.2 各单位11月底前将下年度设备年修项目计划上报公司设备部检修科。

3.4.4.3 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材料,由公司设备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各单位现场调研,核实情况,确定设备年修项目的主要内容,工期和工程概算。

3.4.4.4 设备部检修科编制公司下年度设备年修项目计划草案,并于12月下旬报设备部主管部长。

3.4.4.5 设备部主管部长组织研究后提出定稿意见,经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年初将年度计划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单位。

3.4.5 设备年修计划的调整。

3.4.5.1 设备年修计划一般每年六月份调整一次。

3.4.5.2 符合调整计划的条件:

3.4.5.2.1 生产设备存在较严重的缺陷,影响生产计划的完成,需要提前检修的。

3.4.5.2.2 在生产设备允许的情况下,为平衡当时生产计划的需要延期检修的。

3.4.5.2.3 因不具备设备检修物质条件(设计、设备、材料、备件、施工量)而需要推迟的。

3.4.5.2.4 对于生产上急需实施的项目,但未列入年度计划,可由项目单位上报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设备部先下发立项通知,而后调整年度计划。

3.4.6 设备年修的开工程序

3.4.6.1 对于已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在项目实施前,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要编制“年修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公司设备部。

3.4.6.2 设备部收到各单位上报的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后,组织设备部内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对于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项目,认真填写“设备部对设备年修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意见表”,报设备部主管部长审批后,通知项目单位。

3.5 检修工程的施工准备。

3.5.1 项目单位

3.5.1.1 编制工程施工综合进度表。

3.5.1.2 召开定、年修预备会或协调会,讨论相互配合。

3.5.1.3 对吊车使用进行平衡,确定移动机械停放位置,妥善安排好电、水、风、气等能源介质,并使各方做到心中有数。

3.5.1.4 落实备品备件、工程材料的供应情况。

3.5.1.5 准备好与检修项目对应的检修质量技术标准。

3.5.1.6 填写安全联络事项中与施工项目相关的电气开关,阀门数量,办理好动火证。

3.5.1.7 当施工项目确需破坏绿化时,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3.5.2 相关部室

3.5.2.1 各相关部室按照职责分工,办理好施工队伍选择、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动火证等。

3.5.2.2 协调解决检修质量标准的统一。

3.5.3 施工单位

3.5.3.1 熟悉有关图纸资料,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或作业标准。

3.5.3.2 备好施工用机具、材料、联系施工用车。

3.5.3.3 按照项目单位安全联络事项中的要求,准备好必要的检修牌。

3.5.3.4 施工现场需设置临时设施或占道时,应事先准备好并办理占道手续。

3.5.3.5 进入要害及一级重点防火部位的检修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允许准入。

3.6 检修工程的施工

3.6.1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具体组织设备检修的实施,协调本单位和各施工单位的工作,确保检修工程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

3.6.2 在施工前停机后由管理方组织操作、施工三方责任者进行安全联络,对开关、阀门的切换位置、安全防护设施进行确认。

3.6.3 进入要害及一级重点防火部位的检修,必须有2人以上方可施工,节假日期间的检修,必须经生产方现场确认后方可作业。

3.6.4 施工期间成立现场指挥机构,由现场指挥主持召开调度平�会,协调施工进度、相互配合、以及吊车、公用机具的优先使用等事项。

3.6.5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期间,项目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做好工程项目的施工记录,对施工中出现的设备问题到场会诊处理。

3.6.6 设备部有关技术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协助项目单位做好检修协调工作。

3.6.7 公司相关部室按照职责分工,在施工期间行使检查、监督、指导、服务职能,协助各项目单位搞好检修施工。

3.6.8 安全环保要求

3.6.8.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抓好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3.6.8.2 由管理方向施工方进行现场安全环境全面交底,做到作业现场危险源清楚,特别是防止高处落物、高处坠落、起重伤害、车辆伤害、触电、气体伤害。

3.6.8.3 由施工方制定吊装、防触电、运输、易燃易爆、试车等安全措施。

3.6.8.4 由施工方对粉尘作业、清理物料、固体废弃物处置、节水电、节能等制定施工环保措施。

3.6.8.5 由施工方制定检修施工中对设备、作业环境防治污染的措施。如地面铺毡、设备覆盖等,做到文明施工。

3.6.8.6 施工完毕后,施工方做好施工现场的整理、整顿、清洁、清扫、做到工器具清、油赃物清、拆下旧品及临时设施清。

3.7 检修工程的验收

3.7.1 设备检修工程完工后,由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生产岗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检修施工人员共同验收。

3.7.2 点检员(管理方)负责组织填制项目竣工质量评定表

3.7.3 操作人员对检修后的设备性能进行认可。

3.7.4 施工方履行签证手续。

3.7.5 设备年修项目竣工后10日内,各项目单位要将竣工项目的施工进度记录、验收标准、验收单及相关资料整理好,一并上报公司设备部存查。

3.8 检修工程协作关系

3.8.1 公司在每年初向财务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人力资源部、材料部等部室提供本年度设备年修项目计划。

3.8.2 设备部每月末向财务部提供下月用款计划。

3.8.3 财务部每月向设备部提供年修费用实际支出情况。

3.8.4 公司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能环部、人力资源部、材料部、保卫部等有关部室协助各项设备年修、定修任务的完成。

3.9 相关说明

3.9.1 事故抢修的管理执行公司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3.9.2 技措项目(属改造性质)参照本制度年修管理办法执行。

3.10 相关记录

3.10.1 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年设备年修计划表

3.10.2 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年设备年修计划申请表

3.10.3 项目竣工质量验收单

3.10.4 公司集中检修项目计划表

3.10.5 检修项目竣工质量评定表

第12篇 机电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

1.停送电工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熟悉工作系统,有一定电气知识、取得安全资格操作证书并经队认可的专职机电工种。

2.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使用好本矿统一印发的“有人工作,禁止合电”的停电牌,悬挂停电牌必须锁在闭锁栓上。

3.停电后必须做好验电(使用与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放电工作。严格杜绝本人停电,他人作业或一人停电同时作业的违章行为,做到谁停电谁送电。

4.送电前必须检查需送电电路,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遇他人悬挂停电牌时,只摘自己的停电牌,最后由他人送电。

5.职工因工作变动或当班没完成输送工作时,必须严格办好与下班的交接事项,交接时必须摘下自己的停电牌,接班人重换停电牌,方可工作。

6.以上内容如出现问题,由机电副队长根据(停送电管理制度)予以考核。

7.停送电手续必须齐全,停电申请必须有相关单位及主管领导批示,有具体的技术及施工负责人、工作地点和调度室平衡的工作时间,有被影响单位负责人签字。

8.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必须有指定的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签字,一式二份,一份交变电所值班人员,另一份由工作负责人保管,不得丢失,以便送电联系使用。

9.变电所值班人员见到齐全的停电手续和工作票后,方可填写所内操作票,进行停电操作。

10.停送电作业,必须由持证人员进行,无证人员和停电申请方不得操作。

11.停送电作业,严格按所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作监护制”进行。

12.如工作间断时,停送电申请方负责人必须把情况向变电所值班人员汇报,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把情况逐班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详细记录。

13.工作结束后,由工作负责人和变电所值班人员共同在工作票上填写工作终结时间。

14.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送电时必须由停电负责人亲自联系,严禁委托他人送电。

15.停、送电时,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唱票、一人操作制度,停、送电后要对停电设备挂牌。

16.工作票填写要认真、整洁,不得有涂改,并保留三个月。

17.停送电结束时,必须汇报调度室,并记录在案。

18.停送电设备必须保持经常完好状态。

设备管理制度规范(十二篇)

1、设备管理制度范围1.1本设备管理制度规定公司所有的为实现产品的符合性所需的设备的管理和管理职责,以及对这些设备的更新、移装、使用、点检、检修、保养、报废、封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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